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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毕业读书笔记20篇

《中国神话故事》这本书,神话故事是我们国家的文化瑰宝,书中讲了许多传说中的故事。其中有《女娲补天》、《大禹治水》、《哪吒闹海》等等,我从中感受到了中国古代人类的智慧。在故事集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后羿除恶》。接下来要给大家提供的是神话故事读书日记600字,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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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五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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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的主人公保尔生活在黑暗的沙皇统治时期,他家境贫困,目睹并体会了社会底层的肮脏与黑暗。但更不幸的是,他经过一场战争致使他身受残疾双目失明。

看了他的不幸经历,我以为他会放弃人生。毕竟双目失明的他能在这样肮脏的社会里生活实在是困难。但我没想到他没有放弃对党的工作。他毅然抉择了一条路——写作。最后他的小说也大受出版社的赞赏,也即将出版。

保尔满怀信心,开始了新的生活。

保尔的钢铁精神把我打动了,正所谓“真金不怕火炼”保尔就像一块铁,经过了烈火焚烧之后,成了一块固若金汤,就是一个实现人生最大价值的人。

我坚信,只要我拥有对人生的追求,执著的奉献精神以及对人生的新年,也可以成为一块钢铁。但我必定不会像保尔轰轰烈烈,我只要遇到困难不退缩,那对我来说也是人生的最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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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列那狐的故事》2024读书笔记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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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的传说中或在神话故事里,狐狸代表着狡猾多端的象征,而在西方,狐狸就成了聪明、机警、有心机的“绅士”形象,比如《列那狐的故事》就是一个例子。

一看这本书的标题,我就猜想到这是一本有趣的童话故事书,后来一读,不得不说,还真是,列那狐不仅狡猾,还机智,有人说列那狐是个不懂情义的人,可我并不这样认为,那是因为你用的是那种中国古代的心情读的这本书,但你不妨用不同的心情读一读,比如用开朗一点的心情,这样你会看到不一样的列那狐,书中讲述列那狐与自己的狼叔叔斗智斗勇的故事,体现出了列那狐的勇敢和机智,故事中还不得由然的升起了一种滑稽感,你感到列那狐是背叛了它的亲人,可是你用上帝视角看一看,动物的天敌中狼不就是其中一位么,那列那狐背叛狼,还与它死拼到底,说明了列那狐不仅不自私而遍向狼,还站在了大众的视角来看待它,这一点我们因该赞扬它,并不是指骂它。

我们也要学习一下列那狐无论发生任何事都笑对人生的精神,有两个例子,第一个是在列那狐饿坏的时候去抓母鸡时只抓到一只瘦小的母鸡,可它也认为这是一个不错的晚餐,尽管把自己弄的遍体磷伤,第二个是列那狐在和雄狼的对战中,就算自己奄奄一息,但是看到被自己弄的好不到那去的狼也会知足,正是它这种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

虽然列那狐最后去逝了,可它教会了我,只要你微笑,只要你不急燥,成功就会降临在你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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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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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笑日记里的一本书:塔顶上的猫。

书中说杜真子家养的笑猫在翠湖公园里见到了站在白塔上的虎皮猫,心里有一种怪怪的感觉。但是有一群被老老鼠说成是一群“著名的资格猫”却很嫉妒虎皮猫。

这群“著名的资格猫”开始攻击虎皮猫了,可是,不管这群“著名的资格猫”怎么攻击塔顶上的虎皮猫,虎皮猫也不下来。

最后,人们发现虎皮猫 吸引了别处的花鹭,于是,人们便仿照虎皮猫的模样做了一只金猫,希望能留住花鹭。但是, 花鹭们发现白塔上站的是金猫,而不是虎皮猫,便飞走了。

最后,笑猫在心底说:“虎皮猫,你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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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万个为什么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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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科学类的书,特别是《十万个为什么》,我买了整套,一套里有很多本书;有关于鸟的、鱼的、昆虫的;有气象万花筒,神秘的宇宙,人类世界……我最喜欢看《昆虫世界》这本书。

从《昆虫的世界》里,我看到了一篇关于蚂蟥的,原来蚂蟥会吸人的血,为什么呢?因为蚂蟥身上有一套吸血结构,包括颚、嗉囊和噬液腺。蚂蟥的嘴上生有三个颚,成品字形排列着,每个颚上长着很多锐利的小齿。蚂蟥用吸盘吸在人或牲畜的皮肤上,然后用颚咬破皮肤,把血吸进去。同时蚂蟥分泌出能抗血凝的噬液,使血液顺利流进它的嘴里。哇!蚂蟥好可怕呀!我以后见到它就立即走了。

虽然蚂蟥这么可怕,但是却可以治病呢!人们利用蚂蟥吸血的特性可以治疗一些病,用以排除局部淤血,毒血等。这样我又学习了一样本领。

书本有许多本领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们应该像海绵吸水一样吸取更多的知识,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我们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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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寄小读者读书笔记 王若婉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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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看过《寄小读者》里的一篇文章,感受很深,至今记忆犹新。现在,能有机会拜读完全本的《寄小读者》,真是太好了。

冰心所写的《寄小读者》里面的表面内容是与小读者的通讯,实际上是自己对生活的感受、对亲人的思念和对祖国的怀念。像日记但比日记深刻,似散文但比散文具体。

书中谈文学,对文学诗词信手掂来;谈生活,娓娓道来,似老友促膝长谈;写景色,信笔勾勒,便跃然纸上。

冰心的文章,有着独特的风格,但不是谁都能模仿的了的。因为有一个情字贯穿其中,只有自己先感动了,才能感动你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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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灰姑娘》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3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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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十九世纪初由德国著名学家格林兄弟整理编写的《格林童话》,其中有一篇“灰姑娘”的故事看了之后,让我有很深的感触。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失去母亲的善良小女孩,她的父母亲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女孩子,这两个女孩子爱美,狠毒又懒惰。灰姑娘被经常被她们欺负,天天睡厨房,身上很脏,所以虽人叫她灰姑娘。

灰姑娘很善良又有爱心,善待小动物,所以得到了仙女的帮助,参加了王子的宴会,后来历尽继母和姐姐们的阻挠,成为了王妃。

这个故事让我识认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充满欢乐,但是,人一但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嫉妒的心,那么她的生活也不会美好。

愿每个人都有一颗爱心,每个人都成为一个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成为爱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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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5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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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流浪记》我已经读了无数遍,每次读的时侯我的心里都是酸酸的,像打碎了五味瓶。也给了我很多的感受。三毛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他孤苦伶仃,四处流浪,过着饥寒交迫的日子。他见小羊有母羊地疼爱,小鸡有母鸡地照顾,小狗有母狗地喂养,可是他却什么都没有,他伤心极了。

三毛在旧社会四处流浪,他把垃圾桶当成床,把报子当成被子,把温暖的太阳当成爸爸,把纯洁的月亮当成妈妈。为了生活,三毛做过很多事,比如:学艺,擦鞋,拉车等,可是都做不长,还常被人打骂,被人欺负。不论他的生活多么艰苦,他一直保存着善良的优秀品质。比如有一次,他被一个坏蛋利用做坏事,事先他还一点也不知情,他知道事实的真相后宁愿自己吃苦,也不被利用做坏事。

三毛还是个善良、坚强、乐观的好孩子。三毛看见一位老人摔了一跤,连忙上前搀起老人。他还把身上仅有的一块烧饼全给了老爷爷,自己却饿着肚子。三毛也很爱看书。三毛干完了活,就拿起了书看,可老板看见就说三毛浪费电……

与生活在旧社会的三毛的相比,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我们拥有爸爸妈妈的呵护,老师的关爱,拥有明亮的教室,崭新的书本,拥有着衣食无忧的生活。在这样优越的环境里,我们更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向三毛学习,做个懂事的孩子,不怕苦,不怕累,长大了做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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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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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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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狼图腾读书笔记九年级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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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对世界苛求太多,我的眼睛里总闪烁着被挫折打败的泪光,然而,在的眼睛里永远看不到失败的气馁,它们是真正的王者。

此时此刻,正有一对绿色的眼睛注视着我,它是谁?我顿时开始好奇起来,也让我来享受这“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主人公陈阵从北京到边境牧场插队,他住在了毕力格老人的家中,之后他与毕力格老人,牧民们一起与蒙古狼创造了刻骨铭心的回忆。

还记得第一个镜头便是陈阵要把文件送往大队,他骑上大青马急冲在路上,他没有听毕力格老人的话,抄近路到大队。可等着他的却是杀气腾腾的蒙古狼,此时的他全身的汗毛都竖起来了,此时,狼王正在布置袭击马群的计划,聪明的大青马假装没看到狼群,陈阵也学大青马镇静的撑着身架,可离狼群越来越近了,狼探子紧跟了过来,在紧急关头,陈阵在心里呼唤腾格里,又轻轻呼叫毕力格阿爸。突然,他想起狼最怕套马杆和铁器,之后他便用马镫狠狠敲打,狼群在狼王的率领下纷纷逃去。最让人佩服的地方不是陈阵脱险,而是狼群的撤退,狼群撤退时还保持着队形,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此时此刻,陈阵也看呆了。草原狼身上有着巨大的吸引力,他们的团队精神和智慧值得让人敬佩,他们便是是游牧民心中的“狼图腾”。

问什么说他们是真正的王者呢?我还记得一个精彩的片段,至今想起,眼前就会出现当时的情景,是那么的激烈壮观。早已策划好的狼群正埋伏着准备猎杀黄羊,狼群们知道黄羊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因此他们准备在黄羊吃饱时搞偷袭,打仗时,狼比人聪明,他们知道怎么布阵,怎么设陷阱。陈阵与毕力格老人在一旁埋伏着准备坐收渔翁之利。直至狼群开始总攻了,在狼王率领下,狼群从东、西、北三面向黄羊群进攻,队伍中都是沉默的,也许他们知道自己终究会成功。撑的跑不动的黄羊们看到这阵势,吓得四处逃窜,尖利的狼牙已沾满鲜血,可见他们这可是大丰收啊,在一旁的陈阵可领教了草原狼的厉害。他们是草原上的王者,更是我心中的王者。

有时,总是会用泪水缓解自己心中的压力,即使自己一无所有,但我有勇气,我想去像草原狼一样寻找、发现、追求、获得。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是王者,狼可以被人敬仰,人有着比狼还要发达的头脑,为何不去尝试一切,看到草原狼为了获取猎物竭尽全力,为何有着很多机遇的我们不去行动起来。我们不妨尝试一下向狼学习,拥有顽强的求生意识,坚强的灵魂,去适应社会的发展。

我愿意以狼为师,有自信的接受自己的成功,把挫折当作磨练,抹去眼中的泪,勇敢向前,当一个王者。

让我们一起大声喊出来“我是王者,我可以去征服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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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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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阅《简爱》,感触颇深,钦佩简爱的同时,也不住地为她的恩师谭波儿赞叹。

正如简 爱自己所说,她的生命宛如风雪中的一茎弱草,任人欺凌,却不曾折断,即使受着树的覆压,一见到空气它也可以在阳光下欠伸。自幼父母双亡的简

爱终日寄人篱下,又小又丑的她饱受世人欺凌,如果说她没有碰见玛丽亚 谭波儿 ,她绝对不会坚持下来,绝对不会成长成一个阳光的自尊自爱的女性。这里面有一个故事:简

爱所在的学校,校长曾听信他人对简

爱的抵毁,在全校师生之前侮辱她为“可怕的说谎者”,在她觉得一切都完了的时候,谭波儿老师相信她,想办法为她在众人面前澄清,让她的人生豁然开朗,立志成为像谭波儿那样的人。可以说简

爱以后成为老师,是受了谭波儿的影响,那种高尚的师德是自幼种在她心里的。

从简 爱的成长历程来看,好的老师,能改变人的一生。这让我想起了梁晓声写的《我和橘皮往事》。

梁晓声曾因母亲的哮喘病而偷拿学校的橘皮,被当着全校几千余师生的面冠上“小偷”的帽子。绝望无助的他一度想要去死,因为他实在受不了众人密不透风的目光。是他的一个老师救了他,为他编出善意的谎言,让他的生命里重新有了本该属于他那个年纪的快乐,而不是憎恨和冷漠。若干年后长大了的他,成了一名作家,为这个影响了他一生,改变他的命运的老师写下《我和橘皮往事》。

三尺讲台上四季晴雨,一只粉笔书写的不只是十卷诗赋,还有学生们的一生。

读《简 爱》,看一株小草怎样穿过丛莽的严遮,开得繁花满树;读《简爱》,敬佩玛丽亚 谭波儿为师的尽职尽责;读《简

爱》,向桃李满天下的老师们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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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童年》大学生读书笔记1000字

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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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高远天空的一只纸鸢,欢乐如旧;童年是人生初始的岁月,美好如昔;童年是小巷深处的歌谣,动听如斯!然而,一曲高尔基的《童年》却令人唏嘘不止,感慨不已。

如今,每家每户都过上了小康生活,身为祖国花朵的我们几乎“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生活在安逸舒适的“温室”里。可在另一个时空,与我们同龄的阿廖沙去生活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拥有着悲苦的童年。三岁丧父的他寄居于因家业衰落而暴躁吝啬的外祖父家中,曾因一块染布,小阿廖沙迎来了一顿毒打,遍体鳞伤;两个舅舅为了家产每日争吵不休,甚至大打出手……阿廖沙在这个令人窒息,充满无情的狭小天地里看到的皆是令人作呕的丑事,但幸得外祖母的疼爱和教导,在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勇气和信心,走向人间……

随着一个个黑色宋体字忽起忽落,犹如那一个个跳动的音符,谱写的正是高尔基童年的真实写照。生活在腐败统治年代的他,想摆脱,想挣扎,可终究事与愿违,现实的枷锁牢牢困住了他。我很庆幸自己拥有快乐的童年,处在和平年代。

可以坐在明亮宽敞的教室里,接受知识的洗礼;可以一回到家,享受父母的360°全方位悉心照顾;可以最大限度地依着内心,自由自在……但,我们却时常“身在福中不知福”,挑三拣四,怨天尤人,不懂得珍惜眼前的美好生活。要知道,这是无数先辈经历千波万折,呕心沥血创造的未来;要知道,我们现在所拥有的条件,对于阿廖沙(高尔基)来说,是多么可望不可即啊!

可反过来说,自小受到的`磨难坎坷对高尔基来说未尝不是一种人生经历,一份生活馈赠。正因如此,拥有斑驳阅历的高尔基才能坦然面对成长道路上的风风雨雨,勇敢无畏地迎难而上,最终成为一代大文豪,人人交口称颂!相比今天,我们被保护的密不透风。在家里“十指不沾阳春水”;在学校这座象牙塔里更是只有“学习”二字。

不经世事的我们,社会经历少的可怜,生活阅历一片空白,遇到一点芝麻绿豆儿小事便手足无措,碰到一点小困难就“退避三舍”。但俗话说:“风雨过后才是鸥翔鱼游的天水一色,走出荆棘才是铺满鲜花的康庄大道,登上山顶才是积翠如云的空蒙山色”。回望古时的司马迁,由于李陵一案身受宫刑,蒙受大辱,但终于顶过磨难,发愤写完了辉煌巨著——《史记》。

从此便有了中国二十四史之首,中国正史的鼻祖。再如现代美国的史蒂芬·威廉·霍金,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患者,全身瘫痪,失去发音能力。却证明了广义相对论的奇性定理和黑洞面积定理,在统一20世纪物理学的两大基础理论——爱因斯坦创立的相对论和普朗克创立的量子力学方面走出了重要一步。从此便被世人誉为“宇宙之王”。这些例子无一不说明:人生需要苦难与挫折的磨砺。身为21世纪的我们,真的太需要磨练的机会了,真的太缺少磨练的机会了!

一曲悲苦的《童年》,一幡成长的感悟。我想,时光稍纵即逝,童年已愈来愈远,应珍惜眼前,以乐观积极的态度笑对阻难,展望未来,磨练自己!

那悠然飘忽的回忆叫蜕变,那抖落满身的尘埃叫成长,那一曲悠之《童年》的幡悟叫洗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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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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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丑小鸭》这个故事以后,我觉的丑小鸭很痛苦。因为,第一次丑小鸭来到一块沼泽地,一只猎狗跑过来,猎狗看到丑小鸭却又扭头跑掉了。太可怜了,连猎狗看见它都没有胃口。

第二次丑小鸭跑到一户人家,一位老人养了一只猫和一只母鸡。可是猫和母鸡都看不起它,都嫌它长的丑。它委屈的离开了这个家。经过艰辛万苦,它终于变成了一只白天鹅。从丑小鸭身上我学到了:做人不要娇气,遇到困难要坚强,做什么事情要坚持到底才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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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红楼梦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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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怀拥着一本《红楼梦》,闭上眼睛轻嗅着季节的芬芳,仿佛一睁开眼便会望见你那婀娜多姿的模样。一颦一笑无不忧伤,“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黛玉啊黛玉,你究竟是怎样的女子?

宝玉第一次见到她时,他说眼中的黛玉便是这样“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颇有美人之资,却“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

为何黛玉她会如此“凄美”,是否已看破了红尘,还是对这世界有所不满……我已明了,“凄”是因为她身世凄凉,体弱多病,她的外延内涵和艺术却是如此“美”,是一种柔弱美,是一种病态美。

有人说:“女人都是水做的骨,”林黛玉又何尝不是呢?在三生石前,她得甘露脱草胎而成人性,为报灌溉之恩而下世为人。她说;“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水还他,但把我一生的泪全还给他。”上天注定她要为那贾宝玉流尽一世的泪,她那一颗一颗晶莹的泪编织了一场梦,交织回荡着她那深切悲痛的爱情心曲和疾愤抑郁的叛逆心理。

思绪仍未停止,梧桐碧以潇潇,我可以看见她从婆娑摇曳的树影下缓慢地走了出来,眉间隐隐笼着丝丝轻愁,似皱而未皱,如有轻烟缭绕,目中依稀有缕缕渴望,似喜而非喜,常有深情凝驻。挽着莹白轻纱,便在水边葬起花来,好一首《葬花吟》,好一句“依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依知是谁?”满是忧伤的情怀,一句:“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也只有她这般的女子会为落花寻归宿吧。

有人知她的弱不禁风,有人知她向往自由,又有几人知晓她的那份坚强。林黛玉便是《红楼梦》中最坚强的女子,谁说眼泪是懦弱的表现,林黛玉的泪不是软弱,不是屈服,是对这黑暗的社会的无声的抨击。当她的爱情幸福被扼杀时,她是多么勇敢,她用死来向社会表达自己强烈的不满,她在抗议!

从古到今,又有多少巾帼英雄呢?孝女花木兰替父从了十年军,忠孝两全,十年归来放弃功名利禄,和家人共享田园之乐;文成公主下嫁西藏,放下一切安逸的生活,给天下百姓带去希望。谁说女子不如男,这些不正是向我们证明巾帼也是不让须眉的!

将目光放向窗外,已是正午,蝉鸣有些忧伤,我微微一笑,正所谓知我者莫若蝉儿也。风抚过绿叶,触到我的面颊,渐渐地便泛起了睡意,将《红楼梦》枕在胸口,口中喃喃着:“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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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父与子》读书笔记 叶铭臻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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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认认真真地再次把《父与子》这本书从头到尾看了一遍。读了《父与子》有感

《父与子》这本书非常搞笑。《父与子》系列漫画出自德国漫画大师埃·奥·卜劳恩之手,整部作品创作于1934年——1937年之间。当时德国的报刊杂志被纳粹政府控制,刊登的内容枯燥无味。幽默漫画《父与子》的出现为人们带来了惊喜和快乐,受到了热烈的欢迎,并且在几十年时间里一直受到人们的关注,被誊为德国幽默的象征。现在《父与子》早已跨越国界,成为全世界人们可贵的精神财富了!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机会难得”这一篇了。这一篇是说:“有一天,父与子的家里着火了,父亲和儿子连忙把家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儿子在书包里拿出学习用品出来,把那些学习用品扔进去着了火的地方。”这真是难得不用读书的机会啊读了《父与子》有感!

书到最后,突然看到父与子成名了,各种父与子品牌的烟灰缸,服装,甚至还有杂技演出,雕塑等出现在了市场。而我们的父与子呢?他们不是贪慕虚荣的人,父亲最终拉着儿子的手消失在了天空与世界的尽头,最后一幅图上,我们只看到了一颗最闪亮的星星在月亮下亮的耀眼。

虽然这本《父与子》每一集很搞笑,但是,我们不能像父与子那样笨,不然生活中就会想父与子那样有许许多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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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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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家看过《穆斯林葬礼》这本书,记得当时故事的情节深深地吸引我,我躲在床上偷偷地用一个晚上就看完了整本书,很清楚地记得当时还因为开夜车看书给妈妈狠狠地骂了一顿。可能是当时看得太快有些囫囵吞枣吧,《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书中的基调有些压抑伤感,但情节却引人入胜,你总想着看完它。《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也成了我的一个读书情结,每当有人提起它时总想再细细地看一遍。这次去图书馆借书时看到有《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第一个就把它放进了怀里。回宿舍在周六的午后捧着书痴痴地看了起来。

虽然我是一个回民,但是关于回族,我明白的很少,我只明白作为回族人爱干净,不吃猪肉,男人们戴着一顶医务工作者那样的白帽;北京有一条牛街,里面住的都是回教人,还有教堂(清真寺),如此而已。

《穆斯林的葬礼》是回族女作家霍达的长篇小说,曾获第三届茅盾文学奖。这一次看时因为有了大体模糊的印象所以看的比较快。作者给全书设置了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宗教背景,故事发生在一个穆斯林的家族中。伊斯兰教和他的信徒穆斯林对我们大多数的读者来说是一个神秘的事物,所以这也成为吸引我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文中看到了一个个描述细致的宗教场面,了解了有关穆斯林的许多风俗。作者本人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信徒,但在书中她并没有故意神化宗教,而是用一种清新流畅的笔触缓缓的记叙描绘,让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产生一种十分纯净的感觉。同时书中的另一个背景是故事发生在一个和玉器有关的家族中。在中国的传统文化中,玉是风雅高洁的象征,古人多以玉来形容比喻自己的品德、气节。例如有“君子比德于玉”。所以全文中隐隐流露出一种雅致宁静,与世无争的气息,但是玉同时也是一种财富,君子爱其品质,当然也会有人因为其价值而做出令人不齿的事情。文中作者分别用“月”“玉”为线索,分别描述了民国初期到解放前和到结束社会复苏的两个时期跨越六十年的历史。在这段复杂纷乱的历史中,不管是对两类人物冲突的正面描述还是侧面描述,都流露出作者本人鲜明的爱憎之感,同时这种情绪也深深地影

响着读者的情绪。动荡的社会中容易产生杯具,六十年中家族兴衰变迁,三代人命运沉浮,最终是一个个令人痛惜的感情杯具。读后会产生一种压抑的情绪,但却触及读者的心灵,令人有荡气回肠的舒畅,同时使人产生对历史对社会深沉的思索。

看了《穆斯林的葬礼》这本书,就如同走进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书里每一个细节,我都很“陌生”,只有书中小主人公新月在北京大学生活的那一段,因为北京大学的校园就是燕京大学的故址,我对燕大校园的湖光塔影,还是熟悉而且有极其浓厚的感情的。

回来再讲这本小说,我觉得它是现代中国百花齐放的文坛上的一朵异卉奇花,挺然独立。它以独特的情节和风格,引起了“轰动的效应”,这“效应”之广之深,大家明白得比我还多,我就不必细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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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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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暑假里读了这本书,这本书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写的这本书写的就是一些日常生活的节日,故事,很是吸引人。

这是一本著作,写了封建社会人们的那些陋习:吃血馒头,吃人肉,迷信,缠足~~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我也在想为什么会有那么人迷信呢?《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那篇我看得很入迷,幻想着那一幅幅宁人神往的的自然画。想像作者在那生活是多么开心,有植物和动物的陪伴,我将自己也幻想在其中,我便觉得好舒服。我也想到了幼小的鲁迅是多么的调皮,他和动物玩,在院子里摘果,和玩伴一起捕鸟。我觉得鲁迅已经不再是那时的孩子气了,变得成熟稳重了,宁人钦佩了。这个故事是多么的天真烂漫,耐人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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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安妮日记读书笔记摘抄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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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可以想像,我们经常满怀绝望地问:战争有什么不能和平相处?这一切破坏到底是为了什么?会问这问题,是可以理解的,但目前为止没有人拿得出满意的答案。为什么英国人的飞机愈造愈大,愈造愈精,同时又一直弄出一大堆要重建的新房子?为什么每天花几百万打仗,却拿不出一分钱给医学研究,艺术家或穷人?为什么有些人挨饿,世界其他地方却有堆积如山的食物在腐烂?哦!人为什么这么疯?——《安妮日记

散发着单纯和安静气息的文字,安妮用最朴实的方式在我们面前解剖了战争,没有所谓的正义,没有所谓的利益,没有所谓的分歧,只有人性中深深的疯狂……让文字,图片,录象带我们回到寂静中。

荒风从沙漠跃起,伴随着装甲履带的轰鸣声,是一阵阵妇女儿童的哭泣,是一次次士兵冷漠的脸,一颗颗难名破碎的心。从非洲的热带雨林到中东贫瘠的沙漠之地,从极北荒地的苔原到哥伦比亚荒芜的山地,战火不熄,烽烟难灭。从遥远的时代,人们就不断的发动战争。但人们为什么而战?膨胀的权力欲?极端的霸权?还是为了追求财富和土地?为什么?要以他人生命为代价?为什么要破坏别国幸福的家园,为什么让男人叹息,让女人哭泣…

2019年西班牙一次知名的摄影展上,一张照片吸引了人们的目光。照片是一个女孩,十二三岁,身上穿着补丁的衣服,戴着翠绿的头巾,手中捧着一只和平鸽,可眼神却一片迷茫,一片彷徨,那是对生命的无奈,还是对和平的渴望?照片下有标题:摄于巴基斯坦加沙地区。这幅照片我端详了一遍又一遍,我忽然感到自己的心仿佛纠结起来。她同安妮一样,无辜地被卷入战火,惊惧每天折磨着他们脆弱的神经,而世界上,仍有许多人,在承受着战火的煎熬,而我们却无能为力。

2019年,烽火在巴比伦上空燃烧,敢于挑战美国权威的伊拉克很快被击败。但战争的灾难并非只有战败国的生灵涂炭,依然迫使美国驻军于此,时至今日,有多少美国大兵血撒异域!三年战争,两个输家!

死去的士兵们,他们之前可能是跳街物的嘻哈男孩,有的有了心爱的女孩,有的已经结婚,他们本该在家乡的酒吧与朋友喝着啤酒聊天,牵着爱人的手漫步于林荫小道。可是,命运却被定格在了瞬间,僵硬的身躯,彷徨的眼神,迷离的泪水,冲突的双方,血与泪的过扬,你既无怨,我亦无悔,当伊拉克人用生命捍卫尊严时,美国士兵也在用生命捍卫着大国的霸权。

何时,何地,你我的眼中能没有仇恨,手执橄榄枝屹立夕阳下,让夕阳将彼此身影拉长,让微风拂乱彼此的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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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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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这本书是英国的着名作家笛福的代表作。我感觉这本书编得非常精细,书中配有精美的插图和简介,生辟字还标注着拼音和解释,让我的阅读变得更加从容和畅快!

书中的故事深深吸引了我,让我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坚持和坚强:鲁滨孙的父亲一直希望他学习法律,因为那样的话,他就能过上富裕而幸福的生活。可是鲁滨孙却一心向往航海探险,父亲的意见、母亲的恳求、朋友的劝告都没能阻止住他对出海远洋的坚持!

但鲁滨孙也为自己的坚持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独自一人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好在他没有气馁,他自己一个人建住所、制器皿、驯野兽、耕土地,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不但解决了自己的温饱,还渐渐过上了舒适的生活;他不仅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坚强打跑了野人,还救了一个俘虏,并教给他说话、做事,成为了自己的忠实奴仆,鲁滨孙给他取名叫星期五。他凭借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在荒岛上建立了自己的物质和精神王国。就这样,鲁滨孙在孤岛上坚持了二十八年两个月零十九天后才得以有机会重返家乡!

读完这本书,我常常想:读这本书前,假如我是鲁滨孙,独自一人漂到一个荒岛上,我会像他那样勇敢吗?不,我从小就没有那份胆量。如果我是他,我会像他那样在遭遇了第一场海上风暴后再次选择远航吗?不,我也不会,我没有勇气再去接受那种困难、挫折和生死体验!我更不会像他那样在遇到野人杀自己的同伴时挺身而出,勇敢解救,我宁可躲得远远的,祈祷他们永远不要发现我!

可是读完这本书后,鲁滨孙的坚持、坚强、勤劳、勇敢和智慧深深打动了我也影响了我:我感觉现在的自己比以前胆量大了很多,也变得比以前自信了很多,遇到困难和挫折时,我会用鲁滨孙的坚强和智慧激励自己,不再像以前那样只是一味的垂头丧气和逃避,而是努力想办法去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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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哈姆雷特读书笔记高中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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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著名的—部悲剧,它突出地反映了作者的人文主义思想。莎士比亚说过,他的作品就是“给自然照一面镜子,给德行看一看自己的面目,给荒.唐看一看自己的姿态,给时代和社会看一看自己的形象和印记”。《哈姆雷特》正是一个时代的缩影。

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者的理想人物。他是王子,按照传统,是王权的当然继承者。但是,他的美好前途被颠倒了的时代颠倒了。戏一开头,作者就展现了一幅丑恶的社会画面:国家发生宫廷政变,国王被害,阴谋家窃取了王位;王后改嫁;满朝臣子趋炎附势等等。世界仿佛到了末日。于是这个王子喊出了“时代整个儿脱节了”的吼声。人们强烈地感受到这是“时代的灵魂”本身在呼喊。哈姆雷特本是个正直、乐观、有理想的青年,在正常的环境下,他可以成为一位贤明君主;但是现实的社会迫使他不得不装疯卖傻,进行复仇。他是英国那个特定的动荡不安时代的产物。

在《哈姆雷特》这部戏剧中,处处可以看出作者着意把自己心目中的典型人物塑造成一个英雄形象的匠心:哈姆雷特很有心计,在敌强我弱的恶劣情况下,他敢于针锋相对地进行斗争,他击破了奸王设下的—个个圈套:先是戳穿了波洛涅斯和罗森克兰等人进行刺探和监视的把戏;又使王后发现天良;接着采用“调包计”除掉了奸王的两个走卒,把奸王“借刀杀人”的阴谋击得粉碎;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把双重陷阱——毒剑和毒酒还给了奸王。在每一回合的斗争中,哈姆雷特都显得形象高大。所以有评论说,《哈姆雷特》是一出“巨人型”的悲剧,此话不无道理。

但哈姆雷特决非“完人”。他虽然善于思索,却优柔寡断;他虽然受到人民的爱戴,却并不相信人民。他说:“时代变得越发不像样子,—个农民的脚趾竟然这么靠近一个朝臣的脚后跟,擦伤了后者的冻疮。”可见哈姆雷特的社会改革与农民所要求的变革相距甚远。尽管哈姆雷特有令人钦佩的才能,竭力想除旧布新,但他总是郁郁不乐,迟疑不决,他始终是孤立的。这就注定了他与丑恶同归于尽的悲惨命运。

《哈姆雷特》描写人物心理的语言十分丰富,这在莎士比亚所有悲剧中也是十分突出的。如哈姆雷特的性格大部分是以“疯话”表达出来的,他的“满口荒.唐言”就像迸发出来的火花。克劳迪斯阴阳怪气的语言则照映出了他口蜜腹剑的丑态。波洛涅斯爱用诗体语言,给人以滑稽可笑的印象。

总之,《哈姆雷特》是一出人文主义思想家的悲剧,是欧洲文艺复兴土壤里长出来的一朵长开不败的艺术之花,直至今天,还在散发出它所特有的馨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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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父与子读书笔记 陆嘉瑞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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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人类最好的老师,书是人类的精神粮食,可以说没有书人类将会落后,回到原始社会,我是一个六年级五班的小学,也是一个图书爱好者,在我记忆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父与子》这篇文章。

今天,我正在家看电视,突然门开了,原来是妈妈,妈妈手中拿着一本书,我就走过去把书拿过来看了,翻开书第一页就有一篇文章名字叫《父与子》,这本书讲了一对父子本来很富有,但一场天灾夺去了这一切,后来这对父子在码头建起了一间房子,但是后一场灾难又将父子的美好生活打破了,后来儿子又出租码头去当工人为父亲办了一场葬礼,读完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的生活也有不尽人意时候,但我们也要坚强勇敢地生活下云,我们宁愿挨饿也不要欠人情云賖购东西。

这就是我读《父与子》这篇文章的感受,在今后的学习生不知中,我一定会学习他们的优良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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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15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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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在,闲来无事,靠着巴金先生的《家》,度过了这个漫长的冬天。回味至此,甚是有些感触。

朋友们,在外最温暖的家

昨夜风雪弥漫,如客忽至。总算是有了点冬天的模样。

雪花零星,又像什么呢,纷纷扬扬地。阴冷的天气莫名地好心情。如果是几年前,或许尚有心情为自己沏一壶茶,算一算积年的过往。可如今,也只是一杯开水,呆怔几秒罢了。你们,早已不需我的牵挂与惦念。

想起《平生欢》最后的句子:从前的日色变得慢/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无端念起那些执笔为你写信的日子,无论和如何现在也静不下一丝一毫的心绪去花费大量的时间去描摹那些平凡到极致的琐事,并企图还原了。但,终归有过那样的经历,也不枉,这些年。

是个太没耐心又冷淡的人吧,一如你所言,果真是“十分冷淡存知己”。连鼓励的话说多了也觉矫情。毕竟许多事只能自己经历自己走出去,但那时的自己却也是盼望着轰轰烈烈的救赎,却终不知到底在企盼些什么。如同我知道你需要,却不知你需要些什么,很是纠结,安慰也变得有气无力。

如同我想念你们你们却也不会出现,索性连思念也省去。是这样倦怠。当年那些费心费力收集的许多聱牙诘鉏的词语也通通消散在空气中。只剩下最平实的诉说。

多希望你们还在,多庆幸你们不在了;多想要把你们忘记,多害怕有一天会再也记不起。我出现的季节不对,一开始便走了相反的。但许多当时刻意的喜好经年累月,却蜕变成了习惯。就像在身体里播种了一粒种子,经年累月,藤蔓与血肉紧紧缠绕,难舍难分,变得看不清彼此。

我有一碗酒,可以慰风尘。终归是要启程的吧。就这样好了,把你们装进密封的小翁,再经年累月,或许就有了几分香醇的味道。待到客至,聊以,慰风尘。

家人,无论何时最挂念的那个家

写到这里,不禁想到这样一段话:“所谓的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立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现在细细想来,心中难免伤痛,我们总是走的太快,以至于忘记了时间的流逝,忘记了父母正在老去。年幼的时候父母总是想将我们推出去,让我们去见识外面的世界,去学会独立,学会自强。现在我们长大了,父母有心让我们留下陪伴他们,却发现已经追不上了。只从我们的背影中读出了,我不必追。

其实,在很多时候并不是孩子们去看长辈的背影,而是多数的时间里我们承受着爱我们的人宠溺的目光,时刻追随着我们。我们在不知不觉间,就承受到了,来自他们眼神中的不舍,担忧,种种难言之隐。我们却不曾回头多看一眼

在我的印象里最深刻的一件事是以前回老家,每次离开钱前,自己在门前低头穿鞋,偶尔谈起头,总看见姥姥穿着围裙用衣角不停的擦拭眼睛。那时候自己还小很不以为然,又不是再也不见,为何搞得如此伤感。但是现在想来,当时还是太小,真的难以理解老人心中的情绪,假如真的有一天这简单的分别成为了最后一次。不管我如何离开,都不再会有一人在门口因你留恋,为你挂牵,为你等待,待你消失在街角,默默拭去眼角的泪水。就算有千万次的回头,又有谁会一直目送着你的离开。我们的这一生,被父母目送着,然后我们会目送着我们的孩子蹦跳着离开。但是我们都很难去回头张望,只因我们知道那份可以依靠的爱一直坚实地存在着。

我们这些做小一辈的要明白,在长辈的有生之年,让他们的眼睛多点落在我们的面孔上,而不是含泪看着我们的背影,渐行渐远消失在他们的视线里。

虽然我们不听的长大,知道有些事情总要一个人去面对,但也不要忘了,不时的回头,给背后目送你的亲人一份安慰。告诉他们,我还好,勿念!这种眼神的转述胜过留给他们一个孤单的背影。

无论何时,家都是我们最坚实的后盾。巴金先生笔下那个黑暗的时代已经过去。我们应该行动起来了,抽出时间多陪陪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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