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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唐小说北京北京原文结局(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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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小说岳西结局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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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邱和应勤结婚了,双方父母沟通纠结过程,反应了女生在婚前应该有的矜持,要有自己的尊严,不然过程会曲折。

2、安迪和包子在一起了,小包总的母亲被其父“气”死了。门当户对。

3、小曲和赵医生在一起了,门不当,学识及各方面条件补充。小曲父母离婚了,因为曲母不满其父对前任孩子留遗产多,也没有得到曲老太一辈子的认可,曲母给小曲私留很多财产,曲父发现,离婚。

4、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王小城市在大都市奋斗也不错,但他没有能力承担樊家情况,樊胜美,能力强,需要找到更有力更坚实的肩膀依靠,怀疑会和后来出现的曹律师在一起。

5、关关喜欢上了谢斌,但门第观念,小谢家庭复杂,本想父母不同意,没想到父母同意,关关过不了自己这一关,最后小谢去远方了。

6、岳西:她老板逮住她这个刚来海市的单纯小姑娘吃窝边草。吃干抹净就当没那回事。这姑娘居然沉得住气,卧薪尝胆背着同事的指指戳戳继续做下去,不到一个月,打包了她老板的各种证据交给证监会,她自己不告而别。失踪。她老板从此在业内的前程算是毁了,可能还得背处罚吃官司。姑娘自己在业界也闹出太大响动,没人再敢收她,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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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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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侯珠小说《别那么骄傲》讲述灵魂互换后的何之洲和沈熹身上所发生的令人啼笑皆非、全程高能,却又温情动人的故事。故事发生在大学校园中,突如其来的灵魂互换为整部剧包裹上神秘的色彩,同时也成了笑料百出、高能戏份的诱因:高冷男神如何面对身体的突变,比如来大姨妈?艺术专业逗比学渣女如何应对理工科考试?当灵魂注入自己一直喜欢的男生同宿舍舍友身上,是不是做梦都会偷着乐?当占着男主身体的女主对别的男生嘘寒问暖细微照顾时,在别人眼里又会是怎样“美好” 的画面……

《别那么骄傲》何之洲与沈熹灵魂互换后,男主清冷的男神学霸形象完全被二货女主颠覆,很喜感!结局是两人换回了灵魂,之后两人确定关系,不过何大神要去美国,小说就这样结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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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胭脂》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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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是香港小说及散文女作家亦舒写的一本小说,讲述了围绕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展开的一系列情感生活。

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之俊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后,对爱情已无所要求。然而叶成秋之子,花花公子叶世球却不请自来,带她走出知足、琐碎的狭窄天地,令她才华大展。这时,陶陶已成明星并且是叶世球的女友;葛芬的旧情人叶成秋也因丧妻而重获自由。沧桑岁月眼看就要成为过去,新的矛盾却不期而至;陶陶的生父欲要个女儿;叶成秋竟向杨之俊提出求婚。封闭太久的之俊面对错乱的现实不知所措。

三个女人的生活轨迹,最终归结到三盒胭脂上去。胭脂红,粉妆玉琢,艳丽无人看,亦可自赏。无论多美的女子,总要独立地走一段路,在人生中,为自己,彻底地,绚烂地绽放一次。

三个女子,包括女主角自己,我相信,都是绝代风华的,女主角杨之俊,35岁,她妈妈葛芬,52岁,她的女儿,18岁。她妈妈在17岁时生下她,她又在17岁时生下她女儿。三代同堂,却是寂寥的女儿国,与外面的男人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当然,现在不走在情路上,不代表不被情路羁绊。

从这本小说,大抵可以知道那时候的上海、香港女子的风貌,作者说得很对,越是文明程度高的城市,女子的地位越高,不必像一般的女子蓬头垢面迎合夫君一家,却又动辄得咎。表面上是住穿用度不靠男人都得体的一家人。女主角是一个很独立的新女性,勤劳、朴实、甚至是清高到自勉、艰苦了。她读成人大学,一边工作一边自学,更厉害的是,她不畏世俗的眼光,独立自主地在17岁那年生下一个女儿,声称没有以此为光耀的把手或者日后要挟荣宠的证据,果真活得潇洒。

不分章节的娓娓道来,似向我们诉说,那时代的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无关风月,却又牵动神经线的事情。女主的妈妈葛芬,与一个穷小子相爱,理所当然被父母拆散,转眼嫁与一个纨绔子弟,天有不测风云,纨绔子弟家境中落还另娶他人,昔日穷小子却攀上龙门一飞冲天。葛芬对纨绔子弟杨先生也是有感情的,纨绔子弟缠绵病榻的时候,还念叨着,是那个穷小子抢走了与我门当户对的爱妻。一切,都无从得知,他们互相埋怨着,却又吝啬互相见上一面,互诉衷肠,不过也绝对没有互诉衷肠的必要了,他们误会太深。世间上有太多误会,是无法说清道明的,个中滋味,早在每个人的心里打翻了,分不清喜怒哀乐的来源与出入。

葛芬与初恋情人叶成秋,几十年来,相交甚笃。应该说是,她们两家相交甚笃。我一早以为是仅仅她们二人,原来叶成秋早就做好了照顾她们家三个女人的打算,因为要承前启后,所以要面面俱圆,只为中间这一个女人,即女主角杨之俊。一看出乎意料之外,细看却在情理之中。成功的男人,身材、精神都保持得宜的男人,欣赏的大抵是比自己小十岁以上,又能干独立却又不苛刻势利,甚至有些小女人姿态或者自卑、自责心理,相貌、身材也得宜的女人。不同年龄的女子擦不同的胭脂,而不同年龄的男人也欣赏不同的胭脂,女人的姿态,绽放到何种程度了,放在他们眼里,最清楚不过。特别是那些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的人,或者说穿梭在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的。做生意和交际一样得体的,挑女人一定挑比自己的领带更贴服的。

女人挑胭脂,男人挑女人。似乎在这里上演了一出悲喜剧。女主角以为自己的母亲等了三十年,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的幸福。因为她的初恋情人对女主角说,准备再婚了。她欣喜若狂,以为自己的母亲终于守得云开,谁知道,他宣布,结婚的对象是她。她错愕,羞愧,无地自容。而叶成秋的儿子——叶世球,著名的花花公子。之前用剧烈的攻势追求她,她都一一地刁难着,考验着,抗拒着,直到一点点地发现他的好,发现他在纨绔子弟这张皮下,除了挑逗女人,还会建筑,还会专注。世人说,专注的男人最吸引女人,无论他平时是浑球还是什么。她终于慢慢地揭开了他一点点的可看之处时,他来了个大翻身,转身追求她的女儿。我相信他本来也是有诚意追求她的,无奈她心中的篱笆太高,高不可攀。可以想象,一个18岁未婚妈妈这么多年来,叫隐忍,还是坚毅,还是百炼成钢,终于把男人拒之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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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天眼结局

全文共 5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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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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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原文结局

全文共 7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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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凡世一座楼子里听戏,夜华他离我而去已经三年整。

三年前,若水一战,擎苍身死,夜华以元神祭东皇钟,魂飞魄散,玉清昆仑扇承了我半生仙力,向东皇钟那重重一撞,引得东皇钟悲鸣七日。

折颜说,他赶到时,夜华已经气绝多时,我浑身是血,披头散发抱着他坐在东皇钟底下,身周筑起一道厚厚的仙障,谁也靠近不得,东黄钟悲鸣七日,引得八荒众神仙齐聚若水。天君派了座下十四个仙伯来取夜华遗体,十四个仙伯在外头祭出鸣雷闪电连劈了七天七夜,也没将那道仙障劈出个缝来。

折颜道,我以为你要抱着夜华在若水之滨坐上一辈子,幸亏东皇钟钟声传得远,扰了墨渊的清修,第八日上头,将墨渊引来了。

他说过的那些我全记不得,那时我只觉得夜华他死了,我便也死了。其实抱着他在若水之滨坐上一辈子也不错,纵然他再也不能睁开眼睛,再也不能勾起嘴角淡淡的笑,再也不能靠在我耳边沉沉唤我的名字,再也不能……可至少我能看看他的脸,我晓得他在我旁边。

折颜说墨渊是在第八日上头赶来的,他什么时候来的我不清楚,朦胧中大约有个印象,那时我坐在东皇钟底下脑中空空,前尘后事全不晓得,恍一睁开眼却见着墨渊他立在仙障之外,皱眉瞧着我。

我一颗干成枯叶的心稍有些知觉,才反应过来自己仍然或者,夜华生祭了元神散了魂魄,夜华他死了。我看见墨渊他就在近处,觉得墨渊他大约能有办法救一救夜华,他当年也是历了东皇钟这个劫的,最后仍然回来了。我觉得只要能救得了夜华,只要能让他再开口叫我一声浅浅,莫说七万年,七十万年我也能等得心甘。

我撤了仙障,本想抱着夜华跪到墨渊身边求他救一救,真要起来看时却全身无力。等墨渊疾走两步过来,检视了半日,叹了口气沉重道:“置一副棺木,让夜华他走得好些吧。”

墨渊重回了昆仑墟。我将夜华带回了青丘,十四个仙伯亦步亦趋跟着。我觉得夜华他是我的,我不能交给任何人。一串仙伯在谷口侯了半月,无功而返,回九重天向天君复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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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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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第三季是《欢乐颂》的大结局,华彩之作。情节紧凑,张力十足,美剧风格十足,出人意料之处比比皆是。22楼五朵金花,花落谁家?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希望大家多多阅读!

《欢乐颂》小说第三部结局

1、喜欢上了谢斌,在他与曲曲针锋相对的画面里,抛却所谓的世俗的绝对道德和正义,面对别人的挑衅敢于用同样强势的手段反击。就连安迪也会借助强权降级给自己带来威胁的谢斌,曲的种种手段更算不上光明,只不过谢败在还没有足够的实力,或者说还未走出自己的局限。也许远渡大洋,见过更广阔的世界之后,他能真正变成主角,期待那时的他与更加成熟后的关的相遇。

2、说起家庭背景,其实安迪和曲这两个五美中相对强势的人,成长的家庭都不能说是和谐美的,只不过在不在乎会不会以此故意欺瞒爱人罢了,曲的手从未伸向安迪和应勤,说到底关和谢的分离源于他们自己的心结,早坦诚,早面对,早成长,也早有结果。

3、对于关来说,安迪是偶像,在逐渐向安迪的强大逻辑思维靠近的时候,也渐渐远离了曾经单纯心大的好闺密邱。而同时对安迪的崇拜和安的强大实力(不管是硬实力还是软实力)也让她现在还无法与安迪平等的朋友,至少还不能如曲和安一样平等。经历此番变故,希望她能更加成长自信起来。曲费了那么大劲儿才让赵对她死心塌地,关的爱情才开始。

4、樊终于走出了自己的桎梏,蜕变成美丽的自由的妖艳玫瑰,蝴蝶自来。豪车前秒杀小狐狸精反击哥哥的那段大快人心。

5、安和曲遇到的麻烦困境一点也不比其他人物少,但从不会给人以深深的无力感。内心独立强大的人才能活的更潇洒。

《欢乐颂》小说人物结果

据了解《欢乐颂》小说第三季是真正的结局,其中安迪怀了包子的孩子,最后和包子领证了,包子妈一开始各种调查安迪,有意阻止安迪和包子,最后被包子爸给气死了。

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原因是王最后买房子因担心樊家事会牵扯房子,就设计在房产证上没加樊的名字。樊哥起诉樊胜美未果,最后安迪介绍了个律师给樊,两人互有好感。

曲筱绡和赵启平在一起了,曲母把资产大部分转移给曲筱绡,最后曲母和曲父再闹离婚。

邱莹莹和应勤领证了,中间是应勤一开始抛弃邱莹莹,相亲了个女的后又被女的各种奇葩家人和奇葩事折磨,后悔去找曲筱绡,被相亲女打伤二人,最后二人最终在一起了。

关关遇到她喜欢也很喜欢她的谢警官,谢警官有不堪的家庭和童年,谢被曲的好奇给调查了,最后曲筱绡把调查这件事赖到关雎尔的头上,说是关关指使的,并找人要打谢,导致关和谢二人最后没在一起,也因为误会安迪把谢的大好前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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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秦时明月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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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时期,绝顶剑客荆轲和妻子丽姬有一子名为荆天明,荆天明因为身世之谜被秦始皇追杀,荆天明遇到秦国第一剑客盖聂,盖聂念起为古人之子,于是就带着天明躲避追杀,踏上了闯荡江湖之旅。在逃亡的过程中,天明陆续结识了众多江湖高人。

天明相继与年纪相仿的少羽、高月、石兰成为好友,见证了世间最后一片净土墨家机关城的毁灭。机缘巧合之下他成为墨家巨子。磨砺中天明渐渐成长,危难时刻,他甚至挺身而出,凭借自己弱小的肩膀保护着朋友们的性命。而这一切事件的背后似乎都有着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操控,江湖神秘势力阴阳家的存在渐渐浮出水面。处于阴谋核心的天明,由此层层剥开了自己身世以及所有阴谋背后的惊天秘密关于“苍龙七宿”的神秘传说。

对于秦时明月高渐离的神秘身份相信观众们都很好奇了,而高渐离雪女最后结局是什么呢,他们最后会死吗,随着电视剧《秦时明月》的开播,剧中的高渐离一出场就引起了大家的关注,怎么电视剧版中的高渐离是瘸子呢,在原版动漫中,高渐离是燕国的琴师,气质忧郁高雅,在燕国等地比较有名气,之后成为了墨家统领,他这当中他的武功可以说是仅次于墨家巨子燕丹的,并且高渐离和荆轲两人还曾是好友,跟雪女也是感情深厚。

那么在电视剧中的高渐离怎么成了瘸子了呢,原来在剧中高渐离还有一个神秘的身份,那就是七杀门最年轻的长老,并且和少掌门盖聂很早就相识,然而在七杀门覆灭之际,受到重伤,才留下了伤害,而雪女原本是七杀门死门中的一名刺客,一直爱慕着高渐离,在七杀门灭亡之后,收留了高渐离到妃雪阁当中,两人在最后刺秦中双双死亡了。

相信不少观众对秦时明月高渐离的神秘身份已经有所了解了,对于雪女和高渐离和原版中的不容, 在电视剧最后高渐离雪女最后结局是什么,观众们也就有了不一样的猜测,那么结果纠结是如何,一起等待剧情的更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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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思美人小说结局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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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美人》讲述了屈原的故事,yuwenm小编整理了思美人小说结局,欢迎欣赏与借鉴。

出身名门望族的少年屈原时常做一个离奇而美丽的梦,梦中的女子为山鬼,屈原为此魂牵梦绕。

屈原梦中的山鬼和莫愁女长的竟然一摸一样,一次机缘巧合之下,两人意外相识。

而屈原的故乡楚国内忧外患、危机重重,屈原和莫愁女虽相知相恋,却不能相守相依。

虽然两人为了能够冲破命运的枷锁在一起做了不少事,但是屈原还是娶了别的女人。

过程中,屈原渐渐走上了拯救国家伟大道路,只可惜,最后年过花甲的屈原有心报国却无力回天,备受现实打击、心如死灰的屈原最后跳下汨罗江。

深知屈原爱国情怀的莫愁女在得知屈原投江的而死消息后,悲痛万分,万般无奈,选择驾舟远去,从此荡舟江湖,但是心中对屈原仍然难以忘怀。

剧情的一开始,屈原心目中深爱的女子确实是莫愁女,而邵碧霞深爱着仓云,但是屈原与邵碧霞对于他们的婚姻都非常的抵触,但是令人痛心的是,仓云辜负了邵碧霞,导致她万念俱灰,某天,邵碧霞身陷困境,屈原伸手相救,碧霞对屈原逐渐有个好感,最终屈原为了顾全大局还是选择迎娶了邵碧霞,两人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莫愁女却以悲剧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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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寻秦记怎么结局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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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今次叛乱的吕不韦和醪毒均是六国的人,加上郑国渠一事暴露了韩人的“破秦计“,而更为赢政担心的是怕六国来的人继续散播“谣言“,竟一意孤行,颁下了“逐客令“,使从东方来的客卿人人自危。

李斯知道自己实在知道太多不该知的事,但却更清楚赢政要统一天下的渴望,遂冒死进谏。

其词曰:臣闻吏议遂客,窃以为过矣!昔缪公求士,西取由余于戎,东得百里奚于宛,迎蹇叔于宋,来丕豹、公孙支于晋。此五子者,不产于秦,而缪公用之,并国二十,遂瞩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牧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邵、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唯,为镶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于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下纳,疏士而下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名也。“

词中又道:“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之术也。“

李斯慷慨陈词的上书,不但表达了对赢政的绝对忠诚,还阐述了铁铮铮的历史事实。

终使赢政收回成命,撤销了“逐客令“。

项少龙和纪嫣然的老朋友韩非就在此时被赢政慕其名强索入秦。

然因他始终心怀故国,处处为韩说话,兼之口齿不伶俐。故不为赢政所喜。最后更因开罪了姚贾和李斯,加上两人忌他才华,被毒死狱中。

赢政扫除了吕不韦和缪毒后,收揽了秦国的大权,遂展开征服六国的大业。

六国这时早失去了独力抗秦的力量。

但他们联合起来,仍能在赢政即位后的第六年使秦人吃了三晋和楚人的一个亏,但韩闯却于是役不幸战死沙场。

田单由于失去了吕不韦的支持,失势下台,齐国从此再无杰出人才。

赢政亦学乖了,改采用李斯和尉僚的献计,巧妙地运用贿赂、间离、分化等三个手段,把六国逐一击破。

秦王政十四年,韩王安首先对秦屈服称臣。翌年秦军杀人新郑,灭韩。

被项少龙一手提拔的恒奇,此时积功至上将军,不幸遇上可使项少龙惨吃败将的李牧,被其大破于合肥,无面目再见赢政,避隐燕国。

终于到了王翦和李牧两大名将对垒的时刻。

秦军在王翦和杨端和的率领下大举攻赵,李牧迎之邯郸城外,彼此僵持不下时,岂知郭开受李斯反间计所惑,竟怂恿赵王换将,李牧拒不受命,结果被赵王赐死。

大树既倒,赵国再无可抗王翦之将,遂被秦军以狂风扫落叶之势,扫入历史往昔的回忆里。

秦王政十九年,太子丹派荆轲入秦国刺赢政,事败后当场惨死。

赢政便出师有名,派王翦攻燕,大破燕人于易水之西,翌年攻入燕人的蓟都,杀太子丹。

王翦之子王贲,亦攻占楚人十余城,次年他再大展神威,决水灌大梁,破之,魏亡。

二十三年,王翦攻楚,在平舆大破楚军,次年蒙武破寿春,楚王和李园同被俘,李嫣嫣服毒自杀,楚亡。

秦王政二十六年,王贲攻入临淄,齐王田健投降。

六国至此云散烟消,尽归于秦。

赢政仍记着项少龙所说的“始皇帝“三字,于是命群臣研究是否适合他统一六国后的身份。

众人自是大声叫好。

于是赢政自号始皇帝。废分封诸侯之制,分天下为三十六郡,收天下兵器,铸金人十二;统一度量衡;定币制;使车同轨、书同文;徙天下富豪十二万户到咸阳。

确立了日后中国的规模。

当赢政登上始皇帝的宝座时,宏伟的怀清台亦同时建成。

子民都以为是因他们的帝君为怀念寡妇清而建成。

只有像李斯、王翦等有限几个知情者,才知赢政实是因念着已远离中土的项少龙而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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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亮剑小说丁伟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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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内容是讲述优秀将领李云龙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1955年授予将军为止。“面对强大的敌手,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这句话就是李云龙,这位“战神”式将军的一生写照。小编为你整理了亮剑小说丁伟结局,希望对你有所参考帮助。

丁伟是因为持彭德怀,遭到迫害,免职、下放,下落不明。而孔捷则是平平安安的,收养了李云龙夫妇、赵刚夫妇的六个孩子,直到80年代初离休。李云龙的孩子,和赵刚的孩子,长大后孔捷按年龄安排他们入伍,后来他们有一个是少将,其余是大校,80年代改革开放,楚云飞到大陆买下了李云龙的故居。

那天李云龙在自己的办公室接到一个电话,是老战友孔捷打来的,平时一贯高声大嗓的孔捷今天的声音极小,说话也吞吞吐吐,由于距离太远,再加上线路里的杂音,李云龙听了半天才听明白;孔捷告诉他一个使他极为震惊的消息,丁伟将军被逮捕了。李云龙听说后,震惊得久久说不出话来,脑子里竟是一片空白。在LU SHAN会议上,战功赫赫的元帅及党内元老们被定为反D集团、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后遭到清洗。这些事,李云龙早已从文件上看到了,但他万没想到此事竞牵连了丁伟。

本来按丁伟级别和这些大人物本没什么关系,可丁伟的性格使自己倒了霉,从不隐瞒自己的观点,心里有话就非说不可。他在大军区召开反*右*倾大会时,身为军区参谋长的丁伟竟站起来当众为彭*德*怀*辩*护,并声称不打算改变自己的观点,反正他脑袋上的乌纱帽也不大,想摘就摘了去,砍掉他丁伟的脑壳他也是不服。丁伟的反抗引轩然大波,立即被扯掉军衔宣布逮捕,丁伟被戴上手拷时表现得非常强硬,他对着会场上的几百名高级军官们喊道:同志们,我们的D和军队有危险,这种空气太不正常了,连个战功赫赫的元帅按组织程序提点儿意见尚且被定为反D分子,照此下去,将来D内人人都难以自保,好人会越来越少,小人会越来越多,这个党还有什么希望?早知如此,我丁伟当初就不该参加红君,不该参加共产糖。据说,当时会场里数百名将校听了丁伟的话,无不骇然变色。李云龙脸色铁青地找出一瓶茅台酒,这是他给丁伟留的。他一口气把酒喝个精光,酩酊大醉,他吼道:丁伟呀,好兄弟……你是条汉子……我李云龙不如你……是,是他娘的孬种,软骨头……吓得郑秘书赶快关上门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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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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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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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外科风云小说结局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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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风云》讲述了一个以医院为背景、顶尖外科医生为主角的职场言情/励志故事。下面是外科风云小说结局,快来围观吧。

小说结局:

小说最后的结局是庄恕和陆晨曦在一起了,当年妈妈的事故也一起解决了.

原来庄恕空降到仁合医院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被诬陷害死人的母亲洗脱冤屈,三十年前庄恕的妈妈在仁合医院做护士,一次事件中母亲被质疑用错药导致病人死亡,从此庄恕一家的噩梦开始了。

当时庄恕的妹妹只有三岁,但是因为不堪的同学嘲笑而不幸走失,七岁的庄恕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一直不相信是自己的失误坚持调查真相,但是岂料势单力薄,即使庄恕的母亲如何执着,真相却依旧没能够大白。最终庄恕的母亲不幸因车祸而去世。

医者仁心但最难面对的也是人心,幸而故事里的医生们,最终都没有放弃,坚守住了自己最后的底线,《外科风云》小说结局皆大欢喜,因为庄恕不仅为母亲洗脱了冤屈,更是找回了自己的亲生妹妹,还意外收获了一个热情似火的小媳妇儿陆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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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鹿鼎记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18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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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又问:“今儿早上你去银杏胡同,可好玩吗?”

韦小宝一怔,道:“银杏胡同?”随即想起,天地会群豪落脚的巷子口头,有两棵大银杏树,看来这条巷子就叫银杏胡同,皇帝连胡同的名字都也知道了,还有什么可隐瞒的?这一下更是全身冷汗,双腿酸软,当即跪倒,磕头道:“皇上明见万里。总而言之,奴才对你是一片忠心。”

康熙叹了一口气,说道:“这些反贼逼你来害我,你说什么也不肯答应,你跟我很讲义气,可是……可是小桂子,你一生一世,就始终这样脚踏两只船吗?”

韦小宝连连磕头,说道:“皇上明鉴:那天地会的总舵主,奴才是决计不干的。皇上放一百二十个心。”

康熙又叹了一口气,抬起头来,出神半晌,缓缓的道:“我做中国皇帝,虽然说不上什么尧舜禹汤,可是爱惜百姓,励精图治,明朝的皇帝中有那一个比我更加好的?现下三藩已平,台湾已取,罗刹又不敢来犯边界,从此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天地会的反贼定要规复朱明,难道百姓们在姓朱的皇帝治下,日子会过得比今日好些吗?”

韦小宝心想:“这个我就不知道了。”说道:“奴才听打凤阳花鼓的人唱歌儿,说什么 ‘自从出了朱皇帝,十年倒有九年荒。大户人家卖田地,小户人家卖儿郎。’现下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皇上鸟生鱼汤,朱皇帝跟您差了十万八千里,拍马也追不上。”

康熙微微一笑,道:“你起来罢。”站起身来,在书房里走来走去,说道:“父皇是满洲人,我亲生母后孝康皇后是汉军旗人,我有一半是汉人。我对天下百姓一视同仁,决没丝毫亏待了汉人,为什么他们这样恨我,非杀了我不可?”

韦小宝道:“这些反贼大逆不道,胡涂得紧,皇上不用把他们放在心上。”

康熙摇了摇头,脸上忽有凄凉寂寞之意,过了好一会,说道:“满洲人有好有坏,汉人也有好有坏。世上的坏人多得很,杀是杀不尽的,要感化他们走上正途,我也没这么大本事。唉,做皇帝嘛,那也难得很。”向韦小宝凝视半晌,道:“你去罢!”

韦小宝磕头辞出,只觉全身凉飕飕地,原来刚才吓得全身是汗,内衣裤都浸湿了,出得宫门,才吁出一口长气,寻思:“天地会的兄弟中又混进了奸细。杀了一个风际中,另外又出了一个。否则的话,他们要我来行刺皇上,他又怎会知道?可不知是谁做了奸细?”回到府中,坐下细细思索,寻不到半点端倪。

又想:“皇上责成我查明冯锡范的下落,瞧皇上的神气,是怀疑我做了手脚,只不过不大拿得准。这件事又怎生搪塞过去?刚才双儿在银杏胡同说到我法场换子,相救茅大哥,幸好我事先没跟她说是用冯锡范换的,否则这老实丫头必定顺口说了出来,那奸细去禀报了皇上,我这一等鹿鼎公如不降十七廿八级,我可真不姓韦了。”

东想西想,甚感烦恼。又觉以前进宫,和康熙说说笑笑,两个儿都是开心得很,现下大家年纪大了,皇上的威严日甚,自己许多胡说八道的话,吓得再说不出口,这个抚远大将军、一等鹿鼎公的大官,做来也没什么趣味,倒不如小时候在丽春院做小厮逍遥快活。

心道:“天地会众弟兄逼我行刺皇上,皇上逼我去剿灭天地会。皇上说道:‘小桂子,你一生一世,就脚踩两只船么?’他奶奶的,老子不干了!什么船都不踩了!”心中一出现 “老子不干了”这五个字,突然之间,感到说不出的轻松自在,从怀里摸出骰子,向桌上掷过了出去,嘴里喝道:“要是不干的好,掷一个满堂红!”四粒骰子滚将出去,三粒红色朝天,第四粒却是六点,黑得不能再黑。他掷骰之时,本已做了手脚,仍是没成。他骂了一句:“他妈的!”拿起骰子掷,直到第八把上,这才掷成四粒全红,欣然说道:“原来老天要我给皇上干七件大事,这才不干。”

心想:“七件大事早已干过了。杀鳌拜是第一件,救老皇爷是第二件,五台山挡在皇上身前相救驾是第三件,救太后是第四件,第五件大事是联络蒙古、西藏,第六件破神龙教,第七捉吴应熊,第八件举荐张勇、赵良栋他们破吴三桂,第九件攻克雅克萨……太多了,太多了,小事不算,大事刚好七件,不多不少。”这时也懒得去计算那七件才算大事,总而言之:“老子不干了!”“一不做官,二不造反,那么老子去干什么?”想来想去,还是上回去扬州最开心。

一想到回扬州,不由得心花怒放,大叫一声:“来人哪!”吩咐亲兵取来酒菜,自斟自饮,盘算该当如何,方无后患,要康熙既不会派人来抓,天地会又不会硬逼自己一同造反。要公主陪着自己去扬州花天酒地,她一定不干,不过要去扬州开妓院,只怕苏荃、阿珂、方怡、沐剑屏、曾柔她们也不答应。“好,咱们走一步,算一步,老子几百万两银子的家产,不开家妓院也饿不死我,只是没这么好玩罢了。”

当晚府中家宴,七位夫人见他笑眯眯的兴致极高,谈笑风生,一反近日来愁眉不展的情状,都要问:“什么事这样开心?”韦小宝微笑道:“天机不可泄露。”公主问:“皇帝哥哥升了你的官吗?”曾柔问:“赌钱大赢了?”双儿问:“天地会的事没麻烦了吗?”阿珂道:“呸,这家伙定是又看中了谁家的姑娘,想娶来做第八房夫人。”韦小宝只是摇头。

众夫人问得紧了,韦小宝说道:“我本来不想说的你们一定要问,只好说了出来。”七位夫人停箸倾听。韦小宝正色道:“我做了大官,封了公爵,一字不识,实在太也不成样子。打从明儿起,我要读书做文章,考状元做翰林了。”

七位夫人面面相觑,跟着哄堂大笑。大家知道这位夫君杀人放火、偷抢拐骗,什么事都干,天下唯一有一件事是决计不干的,那就是读书识字。

次日一早,顺天府来拜,说道奉到上官谕示,得悉皇上委派韦公爷查究忠诚伯冯锡范失踪一事,特地前来侍候,听取进止。

韦小宝皱起眉头,问道:“你顺天府衙门捕快公差很多,这些天来查到了什么线索?”

那知府道:“回公爷:冯锡范失踪,事情十分蹊跷,卑职连日督率捕快,明查暗访,没得到丝毫线索,实在着急得不得了。今日得知皇上特旨,钦命韦公爷主持,卑职可比连升三级还要高兴。韦公爷是本朝第一位英明能干大臣,上马管军,下马管民,不论多么棘手的大事一到公爷手里,立刻迎刃而解。卑职得能侍候公爷办这件案子,那真是祖宗积德。卑职衙门里人人额手称庆,都说这下子可好了,我们大树底下好遮荫。韦公爷出马,连罗刹鬼子也给打得落荒而逃,还怕查不到冯伯爷的下落么?”韦小宝听这知府谀词潮涌,说得十分好听,其实却是将责任都推到了自己肩头,心想:“那冯锡范的尸首不知藏在那里,今晚可得用化尸粉化了,别让把柄落在人家手里。只要没证据,谁也赖不到我头上。其实这尸首早该化了,这几天太忙,没想到这件事。但皇上面前又怎生交代?皇上交代下来的差使,我小桂子不是吹牛,可从来没有一件不能交差的。”

那知府又道:“忠诚伯夫人天天派人到卑职衙门来,坐在衙门里不走,等着要人。卑职当真难以应付。昨天冯府又来报案,说伯爷的一名小妾叫什么香兰的,跟着一名马夫逃走了,卷去了不少金银首饰。倘若忠诚伯再不现身,只怕家里的妾侍婢仆,要走得一个也不剩了。”

韦小宝哼了一声,道:“这冯锡范不知躲在那里风流快活,你多派人手,到各处窑子里查查。他吃喝嫖赌的不回家,小老婆跟人逃走了,也算活该。”那知府道:“是,是。按理说,冯伯爷倘若在花街柳巷玩耍,这许多日子下来,也该回去了。”韦小宝道:“那也难说得很。冯锡范这家伙是个老色鬼,可不像老兄这么正人君子,逛窑子只逛一天半晚。”那知府忙陪笑道:“卑职不敢,卑职不敢。”

正在这时,忠诚伯冯夫人差了他兄弟送了八色礼物来,说要向韦公爷磕头,多谢韦公爷出力查案。韦小宝吩咐挡驾小见,礼物也不收。

亲兵回报:“回大人:冯家的来人好生无礼,临去时不住冷笑,说什么有冤报冤,有仇报仇;又说皇上已知道了这件事,终究会水落石出,旁人别想只手遮天,瞒过了圣明天子。回大人:这人胆敢到咱们门前撒野,小的当时就想给他几个耳括子。”当日法场换人,这名亲兵也曾参与其事,听得冯府来人说话厉害,似乎已猜到了内情,不由得心中发毛。

韦小宝做贼心虚,不由得脸色微变,心想:“这般闹下去,只怕西洋镜非拆穿不可。你奶奶,冯锡范自己出给老子杀了,难道老子还怕你一个死鬼的老婆?”

突然间想到了一个主意,登时笑容满面,向那知府道:“贵府不忙走,你在这里等一会儿。”回入内堂,叫来亲兵队长,吩咐如此如此。那队长应命而去。

韦小宝回到大厅,说道:“皇上差我干这件事,咱们做奴才的,自当尽心竭力,报答圣主。咱们这就到冯家大院去踏勘踏勘。”那知府一愕,心想:“忠诚伯失踪,他家里有什么好踏勘的?”口中连声答应。韦小宝道:“这椿案子十分棘手,咱们把冯家的大小人等一个仔细盘问,说不定会有些眉目。”那知府道:“是,公爷所见极是。卑职愚蠢的紧,始终见不及此。”

其实以他小小一个知府,又怎敢去忠诚伯府详加查问?同时顺天府衙门中自上至下,人人都知冯锡范是抚远大将军韦公爷的死对头,此人失踪,十之八九是韦公爷派人害死了。韦公爷是当朝第一大红人,兵权印把子,那一个胆边生毛,敢去老虎头上拍苍蝇?办理这件案子,谁也不会认真,只盼能拖延日子,最后不了不之。这时那知府心想:“韦公爷害死了冯伯爵,还要去为难他的家人。那冯夫人也真太不识相,派人上门来胡说八道,也难怪韦公爷生气。”

韦小宝会同顺天府知府,坐了八人大轿,来到忠诚伯府,只见数百名亲兵早已四下团团围住。进入府中,亲兵队长上前禀道:“回大人:冯家家人男女一共七十九口,都在西厅侍候大人问话。”韦小宝点点心。那队长又道:“回大人:公堂设在东厅。”

韦小宝来到东厅,见审堂的公案已经摆好,于是居中坐下,要知府在下首坐着相陪。

亲兵带了一个年轻女子过来,约莫二十三四年纪,生得姿首不恶,袅袅娜娜的在公堂前跪下。韦小宝问道:“你是谁?”那女子道:“贱妾是伯爵大人的第五房小妾。”韦小宝笑道:“请起,请起,你向跪下可不敢当。”那女子迟疑不敢起身。韦小宝站起身来,笑道: “你不起来我可要向你下跪了。”那女子嫣然一笑,站了起来。韦小宝这才坐下。

那知府心想:“韦公爷对冯家的人倒不凶恶,只不过色迷迷的太不庄重。”

韦小宝问道:“你叫什么名字?”那女子道:“我叫菊芳。”韦小宝鼻子嗅了几下,笑道:“好名字!怪不得你一进来,这里就是一股菊花香。”菊芳又是一笑,娇声道:“公爷取笑了。”韦小宝摇头摆脑的向她瞧了半晌,问道:“听说贵府逃走了一个姨娘?”菊芳道:“是啊。她叫兰香。哼,这贱*好不要脸。”韦小宝道:“老公忽然不见了,跟了第二个男人,嗯,倒也情有可原,未可……未可……”转头问知府道:“未可什么非哪?”那知府道:“回公爷:是未可厚非。”

韦小宝哈哈一笑,道:“对了,未可厚非。菊芳姐姐,你怎么又不逃啊?”知府听了,登时皱起眉头,心想:“这可越来越不成话了,怎么把‘姐姐’二字都叫了出来?”

菊芳低下头去,却向韦小宝抛了个媚眼。

韦小宝大乐,宛然是逛窑子的风光,笑问:“你会不会唱‘十……’”话到口边,总算缩得快,转头吩咐亲兵:“赏这位菊芳姑娘二十两银子。”几名亲兵齐声答应,叫道:“大人有赏。谢赏!”菊芳盈盈万福,媚声道:“多谢大爷!”原来她本是堂子妓*出身,人家一赏钱,她习惯成自然,把“公爷”叫成了“大爷”。

韦小宝逐一叫了冯家的家人来盘问,都是女的,年轻貌美的胡调一番,老丑的则骂上一顿,说她们没好好侍候伯爵,以至他出门去风流快活,不肯回家。

问得小半个时辰,亲兵队长走进屋来,往韦小宝身后一站。韦小宝又胡乱问了两个人,站起身来,说道:“咱们各处瞧瞧。”带着知府、顺天府的文案、捕快头目、亲兵,一间间厅堂、房间查将过去。

查到第三进西偏房里,众亲兵照例翻箱倒笼的搜查。一名亲兵突然“啊”的一声,从箱子底下摸准出一柄刀子来,刀上有不少干了的血渍。他一膝半跪,双手举刀,说道:“回大人:查到凶器一把。”

韦小宝嗯了一声,道:“再查。”对知府道:“老兄你瞧瞧,刀上是不是血渍?”知府过刀来,凑近嗅了嗅,果然隐隐有血腥气,说道:“回公爷:好像是血。”韦小宝道:“这刀的刀头有个洞,那是什么刀啊?”顺天府的一名文案仔细看了一会,道:“回公爷:这是切草料的铡刀,是马厩里用的。”韦小宝点头道:“原来如此。”

亲兵队长吩咐下属,去挑一担水来,泼在地下。韦小宝问道:“这干什么?”那队长道:“回大人:倘若那儿掘动过,泥土不实便会很快渗水进去。”话犹未了,床底下的水迅速渗入土中。众亲兵齐声欢呼,抬开床来,拿了鹤嘴锄和铁铲掘土,片刻之间,掘了一具尸首出来。

那具尸首并无脑袋,已然腐臭,显是死去多日,身上穿的是伯爵公服,那知府一见,便叫了起来:“这……这是冯爵爷!”

韦小宝问道:“是冯锡范么?你怎么认得?”那知府道:“是,是。须得找到了脑袋,方能定案。”转身问身边的捕快头目:“这是什么人住的屋子?”

那头目道:“小人立刻去问。”去西厅叫了一名冯家人来一问,原来这房间本是逃走的兰香所在。那捕快头目道:“启禀公爷,启禀府台大人:凶刀是马厩里用的铡刀,拐带兰香卷逃的是本府的马夫邢四,待小人去马厩查查。”

众人到马厩中去一搜,果然在马槽之下的土中掘出了一个人头。请了冯夫人来认尸,确是冯锡范无疑。当下仵作验定:冯锡范为人刀伤、身首异处而死。

这时冯府家人都要从西厅中放了出来,府中哭声震天,人人痛骂邢四和兰香狠心害主。消息传了出去,不到大半日,北京城里到处已说得沸沸扬扬。

那知府又是惭愧,又是感激心想若不是韦爵爷迅速破案,只怕自己的前程大大有碍,没口的称谢之余,一面行下海公文,捉拿“戗主逃亡”的邢四和兰香,一面申报上司。

只有那捕快头儿心中犯疑,见尸身断处切得整齐,似是快刀所断,不像是用切草料的铡刀切的,又见藏尸和藏头处的泥土甚为新鲜,显是刚才翻动过的,不是已埋了十多天的模样。但韦公爷给他破了一个大案,上头的犒赏丰厚,冯府又给了他不少银子,要他尽快结案,别让冯府亲人到衙门里出丑露乖,他便有天大的疑心,又怎敢吐露半句?只是自个儿寻思:“在冯府查案之时,韦公爷的亲兵把守各处,谁也不许走动,他们要移尸栽证,那是容易之极。别说要在地下埋一具尸首,就是埋上百儿八十的,那也不是难事。”

韦小宝拿了顺天府知府的公文去见康熙,禀报破案的详情。

康熙微微一笑,说道:“小桂子,你破案的本事不小,人家都称赞你是包龙图转世哪。”韦小宝道:“那是托了皇上的洪福,奴才碰巧破获而已。”康熙哼了一声,向他瞪了一眼,冷冷的道:“移花接木的事,跟我的洪福可拉不上干系。”

韦小宝吓了一跳,心想:“皇上怎么又知道了?”一转念间,立即明白:“我的亲兵队里,皇上当然也派下了密探。”正不知如何回答才是,康熙叹了口气,说道:“这样了结,那也很好,也免了外面的物议。只不过你这般大胆妄为,我可真拿你没法子了。”

韦小宝心中一宽,知道皇帝又饶过自己这一遭,当即跪下连连磕头。

康熙道:“方今四海升平,兵革不兴,你这抚远大将军的衔头,可以去了。”

韦小宝道:“是,是。”知道这是皇帝惩罚自己的胡闹,又道:“奴才这一等鹿鼎公,也可以降一降级。”康熙道:“好,就降为二等公罢。”韦小宝道:“奴才胡闹得紧,心中不安,请皇上降为三等的好了。”

康熙哈哈大笑,说道:“他妈的,你居然会心中不安,日头从西方出了。”

韦小宝听得“他妈的”三字一出口,知道皇帝怒气已消,站起身来,说道:“奴才良心虽然不多,有总是还有些的。”

康熙点点头,说道:“就是瞧在你还有点良心的份上,否则的话,我早已砍下你的脑袋,去埋在你夫人阿珂、双儿的床底下了。”韦小宝急道:“这个万万不可。”康熙问道: “有什么不可?”韦小宝道:“阿珂和双儿,那是决计不会跟了马夫逃走的。”

康熙笑道:“不跟马夫逃走,便跟……”说到这里,便即住口,心想再说下去,未免轻薄无聊,何况韦小宝虽然无法无天,终究对自己忠心,君臣之间说笑可以,却不能出言侮辱。一时难以转口,便不去理他,低头翻阅案头的奏章。

韦小宝垂手站在旁侍候,只见康熙眉头微蹙,深有忧色,心想:“皇上也时时不快活。皇帝虽然威风厉害,当真做上了,也不见得有什么好玩。”

康熙翻阅了一会奏章,抬起头来,叹了一口长气。韦小宝道:“皇上有什么事情,差奴才去办罢。奴才将功赎罪,报主龙恩。”康熙道:“这一件事,就不能差你了。施琅上奏,说道台湾台风为灾,平地水深四尺,百姓房屋损坏,家破人亡,灾情很重。”

韦小宝见他说话时泪光莹然,心想咱们从小就是好朋友,不能不帮他一个忙,说道: “奴才倒有个法子。”康熙道:“什么法子?”韦小宝道:“不瞒皇上说,奴才在台湾做官的时候,发了一笔小财,最近又向一个台湾财主讨了一批旧债。奴才双手捧着皇上恩赐的破后翻新金饭碗,这一辈子是不会讨饭的了,钱多了也没用,不如献出来,请皇上抚恤台湾的灾民罢。”

康熙微微一笑,说道:“受灾人数很多,你这点小财,也管不了什么用。我即刻下旨,宫里裁减宫女太监,减衣减膳,让内务府筹划筹划,省他四五十万两银子去救济灾民。”

韦小宝道:“奴才该万死,真正乖乖不得了。”康熙问道:“什么?”韦小宝道:“奴才做官贪污,在台湾贪了一百万两银子。最近这笔债,是向郑克(土爽)讨还的,又有一百万两……”康熙吃了一惊,说道:“有这么多?”韦小宝轻轻打了自己一个嘴巴,骂道: “小桂子该死!”

康熙却笑了起来,说道:“你要钱的本事可高明得很哪,我一点儿也不知道。”

韦小宝又道:“小桂子该死!”脸上却有得色,心道:“做官的人伸手拿到钱,怎能让你做皇帝的知道?你在我手下之人之中派了探子,只能查到我敢不敢造反。你妹夫右手收钱,左手入袋,连你大妹子也不知道,你这大舅子就万万查不到了。”他嘴里自称“奴才”,心中却自居“妹夫”。

康熙沉吟半晌,道:“你这番忠君爱民之心,倒也难得。这样罢,你捐一百五十万两银子出来,我再省五十万两,咱们君臣凑乎凑乎,弄个二百万两。台湾灾民约有一万几千户,每家分得一百多两,那也丰裕得很了。”

韦小宝一时冲动,慷慨捐输,心中正感肉痛,已在后悔,听得康熙给他省了五十万两,登时大喜,忙道:“是,是。皇上爱民如子,老天爷保佑皇上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康熙为了台湾灾重,这半天来一直心中难受,这时凭空得了这一大笔钱,甚为是高兴,微微笑道:“也保佑你升官发财,多福多寿。”

韦小宝笑道:“多谢万岁爷金口。奴才升官发财,多福多寿,全凭皇上恩赐。再说,奴才这两笔钱,本来都是台湾人的,士还给了台湾的老百姓,也不过是完璧归……归台而已。”康熙哈哈大笑,说道:“完璧归赵的成语,他妈的给你改成了完璧归台。”韦小宝道:“是,是完璧归赵,奴才一时想不起这个‘赵’字来了。赵钱孙李,周吴郑王。百家姓上姓赵的排名第一,难怪他们这么发达,原来完璧什么的,都归了他赵家的。”

康熙更是好笑,心想此人“不学有术”,也教不了他许多,笑道:“很是,很是。有句成语,叫做‘韦编三绝’,说你韦家的人读书用功,学问很好。你们姓韦的,可也了不起得很哪。”韦小宝道:“奴才的学问可差劲得很了,对不起老祖宗。”(按:“韦编三绝”中的“韦”字,是指穿连竹简的皮条,康熙故意歪解,拿来韦小宝开玩笑。)

康熙道:“这次去台湾赈灾的事……”本想顺理成章,就派了他去,转念一想:“此人捐了这大笔银子出来,不过跟我讲义气,未必真有什么爱民之心,只怕一出宫门,立刻就后悔了。他到台湾,散了二百万两银子赈灾,多半要收回本钱,以免损失,说不定还要加一加二,作为利息。”他是韦小宝的知己,当即改口道:“……很容易办,不用你亲自去。小桂子,你的一等鹿鼎公,也不用降级了。咱们外甥点灯笼,照舅罢。”

韦小宝跪下谢恩,磕过了头,站起身来,说道:“奴才捐这点银子,不过是完璧归…… 归赵钱孙李,皇上就当是功劳。皇上减膳减衣,那才是真正省出来的,才叫不容易呢。”

康熙摇头道:“不对。我宫里的一切使用,每一两银子都是来自老百姓。百姓供养我锦衣玉食。我君临万民,就当尽心竭力,为百姓办事。你食君之禄,当忠君之事。我食民之禄,就当忠民之事。古书上说:‘四海困穷,则天禄永终。’如果百姓穷困,那就是皇帝不好,上天震怒,我这皇帝也就做不成了。”韦小宝道:“那是决计不会的,万万不会的。”

康熙道:“你做大臣,出于我的恩典。我做皇帝,出于上天的恩典。你办事不忠,我砍你的脑袋。我做不好皇帝,上天也会另外换一个人来做。‘尚书’有云:‘皇天后土,改厥元子。’‘元子’就是皇帝,皇帝不好,上天会撵了他的。”韦小宝道:“是,是。你叫做小玄子,原来玄子就是皇帝。”康熙道:“这个‘玄’字跟那个‘元’字不同。”

韦小宝道:“是,是。”心想:“圆子汤团,都差不多。”反正他什么‘元’字‘玄’ 字都不识,也不用费神分辨了。

康熙从桌上拿来起一本书来,说道:“浙江巡抚进呈了一本书,叫做‘明夷待访录’,是一个浙江人黄黎洲新近做的。浙江巡抚奏称书中有很多大逆不道的言语,要严加查办。我刚才一看了这书,却觉得很有道理,已批示浙江巡抚不必多事。”说着翻开书来,说道: “他书中说,为君乃以‘一人奉天下’,非为‘天下奉一人’这意思说得很好。他又说: ‘天子所是未必是,天子所非未必非。’这也很对。人孰无过?天子也是人,那有一做了皇帝,就‘什么都是对、永远不会错’之理?”康熙说了一会,见韦小宝虽然连声称是,脸上却尽是迷惘之色,不由得哑然失笑,心想:“我跟这小流氓说大道理,他那里理会得?再说下去,只怕他要呵欠连连了。”于是左手一挥,道:“你去罢。”右手仍拿着那本书,口中诵读:“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手,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亦无不可。使天下人不敢自私,不敢苟同。以我之大私,这天下之大公。始而惭焉,久而安焉,视天下为莫大产业,传之子孙,受享无穷。”

韦小宝听得莫名其妙,但皇帝正在读书,又连连赞好,岂可不侍候捧场?见康熙放下书来,便问:“皇上,不知这书里说的是什么?有什么好?”

康熙道:“叫天下的人不可自私,不可自利,只有他皇帝一人可以自私自利,而他皇帝的大私,却居然说是天下的大公。这做皇帝的起初心中也觉不对,有些儿惭愧,到得后来,习惯成自然,竟以为自己很对,旁人都错了。”

韦小宝道:“这人说的是坏皇帝,像皇上这样鸟生鱼汤,他说的就不对了。”康熙道: “嘿嘿!做皇帝的,人人都自以为是鸟生鱼汤,那一个是自认桀纣昏君的?何况每个昏君身边,一定有许多歌功颂德的无耻大臣,把昏君都捧成了鸟生鱼汤。”韦小宝笑道:“幸亏皇上是货真价实、划一不二的鸟生鱼汤,否则的话,奴才可成了无耻大臣啦。”

康熙左足在地下一顿,笑道:“你有耻的很,滚你的蛋罢!”

韦小宝道:“皇上,奴才向你求个恩典,请皇上准奴才的假,回扬州去瞧瞧我娘。”

康熙微笑道:“你有这番孝心,那是应该的。再说,‘富贵不归乡,如锦衣夜行。’原该回去风光风光才是。你早去早回,把娘接到北京来住罢。我吩咐人写旨,给你娘一品太夫人的诰封。你死了的老子叫什么名字,去呈报了吏部,一并追赠官职。这件事上次你回扬州,就该办了,刚好碰到吴三桂造反,耽搁了下来。”他想韦小宝多半不知他父亲的名字如何写法,这时也不必查问。康熙虽然英明,这件事却还是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韦小宝固然不知父亲的名字如何写法,其实连父亲是谁也不知道。

韦小宝谢了恩,出得宫门,回去府中取了一百五十万两银票,到户部银库缴纳;去兵部缴了“抚远大将军”兵符印信;又请苏荃替自己父亲取了个名字,连祖宗三代,一并由小老婆取名,缮写清楚,交了给吏部专管封赠、袭荫、土司职事的“验封司”郎中。

诸事办妥,收拾起行。韦小宝在朝中人缘既好,又是圣眷方隆,王公大臣送行宴会,自有种种热闹。他临行时才想起一百五十万两银子捐得肉痛,又派亲兵去向郑克(土爽)讨了一万多两个银子的‘旧欠’,这才出京。

从旱路到了通州,转车换船,自运河向南,经天津、临清、渡黄河、经济宁。这一日将到淮阴,官船泊在泗阳集过夜。

韦小宝在舟中和七个夫人用过晚膳后坐着闲谈。苏荃说道:“小宝,明儿咱们就到淮阴了。古时候有一个人,爵封淮阴侯……”韦小宝道:“嗯,他的官没我大。”苏荃微笑道: “那倒不然。他封过王,封的是齐王。后来皇帝怕他造反,削了他的王爵,改为淮阴侯。这人姓韩名信,大大的有名。”韦小宝一拍大腿,道:“那我知道了‘萧何月下追韩信’、 ‘十面埋伏,霸王别姬’,那些戏文里都是有的。”苏荃道:“正是。这人本事很大,功劳也很大,连楚霸王那样的英雄,都败在他手里。只可惜下场不好,给皇帝和皇后杀了。”韦小宝叹道:“可惜!可惜!皇帝为什么杀他?他要造反吗?”苏荃摇头道:“没有,他没造反。皇帝忌他本事了得,生怕他造反。”韦小宝道:“幸亏我本事有限得紧,皇上什么都强过我的,因此不会忌我。我只有一件事强过皇上,除此之外,什么都是万万不及。”

阿珂问道:“你那一件事强过皇帝了?”韦小宝道:“我有七个如花似玉的夫人,天下再也找不出第八个这样美貌的女子来。皇上洪福齐天,我韦小宝是艳福齐天。咱君二人各齐各的,各有所齐。”他厚了脸皮胡吹,七个夫人笑声不绝。

方怡笑道:“皇帝是洪福齐天,你是艳福大圣。”韦小宝道:“对,我是水帘洞里的美猴王,率领一批猴婆子、猴子孙孙,过那逍遥自在的日子。”

正说笑间,舱外家人朗声说道:“启禀公爷,有客人求见。”丫环拿进四张拜帖。苏荃接过来看了,轻声道:“客人是顾炎武、查继佐、黄黎洲、吕留良四位。”韦小宝道:“顾先生他们,那是非见不可的。”吩咐家人在大船船舱中奉茶,当即换了衣衫,过去相见。

顾、查、黄三人当年在扬州为吴之荣所捕,险些性命不保,幸得韦小宝相救。那吕留良却是初会,他身后跟着两个二十来的年轻人,是吕留良的儿子吕葆中、吕毅中。行礼相见后,分宾主坐上,吕葆中、吕毅中站在父亲的背后。

顾炎武低声道:“韦香主,我们几个这次前来拜访,有一件大事相商。泗阳集上耳目众多,言谈不便。可否请你吩咐将座舟驶出数里,泊于偏僻无人之处,然后再谈?”

顾炎武当年在河间府杀龟大会之中,曾被推为各路英雄的总军师,在江湖上声誉甚隆,韦小宝对他一向佩服,当即答应,回去向苏荃等人说了。

苏荃道:“防人之心不可无。我们的座船跟着一起去,有什么事情,也好有个接应。”

韦小宝想到要跟着顾炎武等到“僻静无人之处”,心下有些惴惴,有七个夫人随后保驾,就稳妥多了,连声叫好,吩咐船夫将两艘船向南驶去,说是要在运河中风景清雅的所在饮酒赏月,韦公爷雅兴来时,说不定要做几首好诗,其余从舟仍泊在泗阳集等候。

韦小宝回到大船中陪客。两舟南航七八里,眼见两岸平野空阔,皓月在天,四望无人,韦小宝吩咐下锚停泊,叫大船上的舟子和侍从都到后舟中去,以免碍了韦公爷和六位才子的诗兴。

待舟中更无旁人,顾炎武等这才再申谢当年相救的大德。韦小宝谦逊一番,跟着说起吴六奇和陈近南先后遭害的经过,众人相对唏嘘不已。

顾炎武道:“江湖上流言纷纷,都说韦香主贪图富贵,戗师求荣。黄兄、查兄、和兄弟几人,却知决计不确。想我们三人和韦香主素不相识,韦香主竟肯干冒奇险,杀了吴之荣那厮,救得我们性命,以这般义薄云天的性情,怎能去杀害恩师?”

查继佐道:“我们听江湖上朋友说起此事的时候,总是竭力为韦香主分辩。他们却说,鞑子皇帝圣旨中都要这样说,难道还有假的?可是韦香主身在曹营心在汉,种种作为也不能跟外人明言。自来英雄豪杰,均须任劳任怨。以周公大圣大贤,尚有管蔡之流言,何况旁人?韦香主也不必放在心上。”韦小宝听不懂他说什么周公管蔡,只有唯唯诺诺。

吕留良道:“韦香主苦心孤诣,谋干大事,原也不必在这时求天下人谅解。只要最后做了惊逃诏地的大事业出来,大家自会明白先前是错怪了你。”

韦小宝心想:“我会有什么惊逃诏地的大事业做出来?啊哟,不好,他们又是来劝我行刺皇上,怎么跟他们来个推三阻四、推五阻六才好?我得先把门给闩上了。”说道:“兄弟本事是没有的,学问更加没有了,做出事来,总是两面不讨好。兄弟灰心的很,这次是告老还乡,以后是什么事都不干了。”

吕毅中见他年纪比自己还小着几岁,居然说什么“告老还乡”,忍不住嗤的一声笑出来。顾炎武等也都觉得好笑,相顾莞尔。

黄黎洲微笑道:“韦香主英雄年少,前程不可限量。无知之徒的一时误会,那也不必计较。”韦小宝道:“这个较是要计一计的,黄先生,你做了一部好书,叫做明……明什么花花绿绿的?”黄黎洲大为奇怪:“这人目不识丁,怎会知道我这部书?”说道:“是‘明夷待访录’。”韦小宝道:“是了,是了。你这部书中,有很多是骂明朝皇帝的,是不是?”

黄黎洲等都吃了一惊,均想:“连这人都要知道了,只怕又是一场大大的文字狱。”

顾炎武道:“也不是骂皇帝。黄兄这部著作见解精辟,说明为君之道,该当如何?”

韦小宝道:“是啊。皇上这些日子中天逃诹黄先生的这部书,不住赞你做得好,括括叫,说不定要请你去做状元,做宰相。”黄黎洲道:“韦香主取笑了,那有此事?”韦小宝于是将康熙如何大赞“明夷待访录”一事说了,众人这才放心。黄黎洲道:“原来鞑子皇帝倒也能分辨是非。”

韦小宝乘机说道:“是啊。小皇帝说,他虽然不是鸟生鱼汤,但跟明朝那些皇帝比较,也不见得差劲了。说不定还好些。他做皇帝,天下百姓的日子,就过得比明朝的时候好。兄弟没学问,没见识,也不知道他的这些话对不对。”

顾查黄吕四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想起了明朝各朝的皇帝,自开国的明太祖直至末代的崇祯,若不是残忍暴虐,便是昏庸糊涂,有那一个及得上康熙?他四人是当代大儒,熟知史事,不愿抹煞了良心说话,不由得都默默点头。

韦小宝道:“所以啊。皇帝是好的,天地会众兄弟也是好的。皇帝要我去灭了天地会,我决计不干。天地会众兄弟要我去行刺皇帝,我也决计不干。结果两边都怪我,兄弟左思=右想,决定要告老还乡了。”

顾炎武道:“韦香主,我们这次来,不是要你行刺皇帝。”韦小宝喜道:“那好得很,只是不是行刺皇帝,别的事情兄弟义不容辞。不知四位老先生、两位小先生有什么吩咐?”

顾炎武推开船窗,向外眺望,但见四下里一片寂静,回过头来,说道:“我们来劝韦香主自己做皇帝!”

乒乓一声,韦小宝手里的茶碗掉在地下,摔得粉碎,他大吃一惊,说道:“这……这不是开玩笑吗?”

查继佐道:“决不是开玩笑。我们几人计议了几个月,都觉大明气数已尽,天下百姓已不归心于前明。实在是前明的历朝皇帝把百姓杀得太苦,人人思之痛恨。可是鞑子占了我们汉家江山,要天下汉人雉头结辫,改服夷狄衣冠,这口气总是咽不下去。韦香主手绾兵符,又得鞑子皇帝信任,只要高举义旗,自立为帝,天下百姓一定望风景从。”

韦小宝兀自惊魂不定,连连摇手,道:“我……我没这个福分,也做不来皇帝。”

顾炎武道:“韦香主为人仗义,福泽更是深厚之极。环顾天下,若不你来做皇帝,汉人之中更没有第二人有这个福气了。”

吕留良道:“我们汉人比满人多出百倍,一百人打他一个,那有不胜之理?当日吴三桂起事,只因他是断送大明江山的大汉奸,天下汉人个个对他切齿痛恨,这才不能成功。韦香主天与人归,最近平了罗刹,为中国立下不世奇功,声望之隆,如日中天。只要韦香主一点头,我们便去联络江湖好汉,共图大事。”

韦小宝心中怦怦乱跳,他做梦也想不到竟有人来劝他做皇帝,呆了半晌,才道:“我是小流氓出身,拿手的本事只是骂人赌钱,做了将军大官,别人心里已然不服,那里还能做皇帝?这真命天子,是要天大福气的。我的八字不对,算命先生算过了,我要是做皇帝,那就活不了三天。”

吕毅中听他胡说八道,又嗤的一声笑了出来。

查继佐道:“韦香主的八字是什么?我们去找一个高明的算命先生推算推算。”他知道韦小宝无甚知识,要晓以大义,他只讲小义,不讲大义;要晓以大势,他也只明小势,不明大势。但如买通一个算命先生,说他是真命天子,命中注定要坐龙庭,说不定他反而相信了。

那知韦小宝道:“我的生辰八字,只有我娘知道,到了扬州,我这就去问去。”

众人知他言不由衷,只是推托。

吕留良道:“凡英雄豪杰多不拘细行。汉高祖豁达大度,韦香主更加随便得多。”他心中是说:“你是小流氓出身,那也不要紧。汉高祖是大流氓出身,他骂人赌钱,比你还要胡闹,可是终于成了汉朝的开国之王。”

韦小宝只是摇手,说道:“大家是好朋友,我跟你们说老实话。”一面说,一面摸摸自己的脑袋,又道:“我这吃饭家伙,还想留下来吃他妈的几十年饭。这家伙上面还生了一对眼睛,要用来看戏看美女,生了一对耳朵,要用来听说书、听曲子。我如想做皇帝,这家伙多半保不住,这一给砍下来,什么都是一塌糊涂了,再说,做皇帝也没什么开心。台湾打一阵大风,他要发愁;云南有人造反,他又伤脑筋。做皇帝的差使又辛苦又不好玩,我是万万不干的。”

顾炎武等面面相觑,心想这话本也不错,他既胸无大志,又不肯为国为民挺身而出,如何说得他动。实是一件难事。

过了半晌,顾炎武道:“这件大事,一时之间倒也不易拿定主意……”

正说到这里,忽听得蹄声隐隐,有数十骑马沿着西巡河岸自北而来,夜深人静,听来加倍清晰。

黄黎洲道:“深夜之中,怎么有大队人马?”吕留良道:“是巡夜的官兵?”查继佐摇头道:“不会。官兵巡夜都是慢吞吞的,那会如此快马奔驰。莫非是江湖的豪客?”

说话之间,只听得东边岸上也有数十骑马奔来。运河河面不宽。苏荃和双儿跃上船头。苏荃道:“相公,来人只怕不怀好意,大伙儿都坐在一起罢。”

韦小宝道:“好!顾先生他们都是老先生,看来不像是好色之徒。大家都进来罢,给他们看看也不要紧的。”

顾炎武等心下都道:“胡说八道!”均觉不便和韦小宝的内眷相见,都走到了后梢。公主、阿珂等七个人抱了儿女,入了前舱。

只听得东西两边河堤上响起嘘溜溜的竹哨之声,此应彼和。韦小宝喜道:“是天地会的哨子。”两岸数十匹马驰到官船之侧,西岸有人长声叫道:“韦小宝出来!”

韦小宝低声骂道:“他妈的,这般没上没下的,韦香主也不叫一声。”正要走向船头,苏荃一把拉住,道:“且慢,待我问问清楚。”走到舱口,问道:那一路英雄好汉要找韦相公?”向两岸望去,见马上乘客都是青布包头,手执兵刃。

西岸为首一人道:“我们是天地会的。”苏荃低声道:“天地会见面的切口怎么说?” 韦小宝走到舱口,朗声说道:“五人分开一首诗,身上洪英无人知。”

马上那人说道:“这是天地会的旧诗。自从韦小宝叛会降敌,害师求荣,会里的切口尽数改了。韦小宝惊道:“你是谁?怎地说这等话?”那人道:“你便是韦小宝么?”韦小宝料想抵赖不得,便道:“我是韦小宝。”那人道:“便跟你说了也不打紧。我是天地会宏化堂座下,姓舒。”韦小宝道:“原来是舒大哥,这中间实有许多误会。贵堂李堂主是在附近吗?”那姓舒的恨恨的道:“你罪恶滔天,李香主给你活活气死了。”

西岸众人大声叫道:“韦小宝叛会降敌,害师求荣,舒大哥不必跟他多说。今日咱们把他碎尸万段,替陈总舵主和李香主报仇。”东岸众人一听,跟着也大声呼喊。

突然间呼的一声,有人掷了一块飞蝗石过来。韦小宝急忙缩入船舱,暗暗叫苦,心想: “原来宏化堂的李堂主死了,这些兄弟不分青红皂白的动蛮,那便如何是好?”只听得船篷上噼噼啪啪之声大作,两边暗器不住打到。总算官船停在运河中心,相距两岸均远,有些暗器又打入了河中,就是打到了船篷上的,力道也已甚弱。

韦小宝道:“这是‘草船借箭’,我……我是鲁肃,只有吓得发抖的份儿。有那一个诸葛……诸葛亮,快……快想个计策。”

顾炎武等人和船夫都在船梢,见暗器纷纷射到,都躲入了船舱。突然间火光闪动,几枝火箭射上了船篷,船篷登时着火焚烧。

韦小宝叫道:“啊哟,乖乖不得了,火烧韦小宝。”

苏荃大声叫道:“顾炎武先生便在这里,你们不得无礼。”她想顾炎武先生在江湖上声望甚隆,料想天地会人众不敢得罪了他。可是两岸人声嘈杂,她的叫声都给淹没了。

韦小宝道:“众位娘子,咱们一起来叫‘顾炎武先生在这里!’一、二、三!”

七个夫人跟着韦小宝齐声大叫:“顾炎武先生在这里!”

叫到第三遍,岸上人声慢慢静了下来,暗器也即停发。那姓舒的纵声问道:“顾炎武先生在船上吗?”

顾炎武站到船头,拱手道:“兄弟顾炎武在此。”

那姓舒的“啊哟”一声,忙发令道:“会水的弟兄快跳下河去,拖船近岸。”只听得扑通、扑通之声不绝,十余名会众跳入运河,将官船又推又拉的移到西岸。这时船夫上火势已烧得甚旺。双儿拉着韦小宝抢先跳到岸上去,余人纷纷上岸。天地会会众手执兵刃,四下围住。那姓舒的向顾炎武抱拳躬身,说道:“在下天地会宏化堂舒化龙,拜见顾先生。“顾炎武拱手还礼。会中一名老者躬身道:“当年河间府杀龟大会,天下英雄推举顾先生为总军师,在下曾见过顾先生一面。众兄弟可鲁莽了。还请恕罪。”

韦小宝笑道:“你们做事本来也太鲁莽。”那老者厉声道:“我是跟顾先生说,谁跟你这小子说话?”一伸手,便往韦小宝胸口抓去。苏荃左手一格,反手擒拿,已扭住了他手腕,借势一推,那老者站立不定,向外直摔出去。两名天地会的会众急忙抢上前扶住。

顾炎武叫道:“大家有话好说,别动武,别动武!”

这时官船舱内也已着火,火光照得岸上众人面目都要清清楚楚。苏荃心想自己和双儿武功高强,要护丈夫突围当非难事,天地会会众要对付的只是韦小宝一人,只须他能脱身,这些江湖汉子不会去为难妇女孩子,当下和双儿分别站韦小宝的左右,看定了三匹马,一待说僵,立时便动手抢马。

顾炎武拉住舒化龙的手,说声“舒大哥,请借一步说话。”两人走了数丈。舒化龙听顾炎武说了几句话,便大声招呼了六七人过去,看样子这一批人的首领,那被苏荃摔跌的老者也在其内,余下四十余人仍是将韦小宝等团团围着。

韦小宝道:“我船里值钱的东西着实不少,你们一把火烧了,嘿嘿,宏化堂赔起上来,可要破大财啦。”众人有的举刀威吓,有的出言咒骂。韦小宝也不理会,料想顾炎武必能向舒化龙等说明真相。

果然舒化龙等宏化堂的首领听顾炎武解释后,才知其中原委甚多,韦小宝在朝廷做大官,虽仍不为众人谅解,但总舵主陈近南既不是他所杀,心中的愤恨也都消了。

众人一起过来。舒化龙抱拳道:“韦香主,刚才之事,我们是误会了你,若不是顾先生开导,大伙儿险些得罪。”

韦小宝笑道:“当真要得罪我,那也不容易罢。”说着斜身一闪,施展“神行百变”功夫,左一冲,右一穿,两三个起落已在宏化堂众人包围圈外五六丈之遥,一跃上了一匹马的马背。

舒化龙等等都吃了一惊,谁也想不到他轻身功夫竟然如此神妙莫测,这人武功这般高强,难怪他小小年纪,便做了天地会青木堂的堂主,自来明师出高徒,总舵主的嫡传弟子,果然非同小可。宏化堂那老者武功甚强,众兄弟素来佩服,却被苏荃一扭一推,全无招余地,险些摔了个跟头,看来其余六个少妇个个都是高手,己方人数虽多,当真动手,只怕还要闹个灰头土脸。

韦小宝笑道:“我这可要失陪了!”一提马缰,纵马便奔,但见他向西奔出十余丈,倏地跃下马来,冲向西北,左穿右插,不知如何,竟又回了人圈,笑吟吟的站在当地,谁也没看清他是怎么进来的。

天地会会众相顾骇然。舒化龙抱拳道:“韦香主武功了得,佩服,佩服。”

韦小宝抱拳笑道:“献丑,献丑。”

舒化龙道:“顾先生适才言道,韦香主身在曹营心在汉,要干一件惊逃诏地的大事,为天下汉人扬眉吐气。韦香主当真举事的时候,我们宏化堂的兄弟虽然没什么本事,但只要韦香主有什么差遣,赴汤蹈火,在所不辞。”韦小宝道:“是,是。”

舒化龙见他神色间淡淡的,突然右手伸出食指,噗的一声,插入了自己的左眼,登时鲜血长流,众人齐声惊呼。

韦小宝、顾炎武等都惊问:“舒大哥,你……你这是干什么?”

舒化龙昂首道:“兄弟冒犯了韦香主,犯了本会‘不敬长上’的戒条,本该戳瞎了这对招子,惩戒我有眼无珠。可是兄弟要留下另一只眼睛,来瞧瞧韦香主到底怎样干涉;这番惊逃诏地的大事。”

那老者森然道:“倘若顾先生和大伙儿都要受了骗,韦香主只说不做,始终贪图富贵,做他的大官,那便怎样?”舒化龙道:“那韦香主也只好挖出自己的眼珠子,来赔给我就是。”左手一挥,众人纷纷退开,上马而去。

那老者回头叫道:“韦香主,你回家去问你娘,你老子是汉人还是满人。为人不可忘了自己的祖宗。”竹哨声响起,东岸群豪也纵马向南。片刻之间,两岸人马退得干干净净,河中那艘官船兀自燃烧未熄。

顾炎武叹道:“这些兄弟们,对韦香主还有见疑之意。他们是草莽豪杰,说话行事不免粗野,可是一番忠义之心,却也令人起敬。韦香主,我们要说的话,都已说完了,只盼你别忘了是大汉的子孙。咱们就此别过,后会有期。”说着拱了拱手,和黄、查、吕诸人作别而去。

韦小宝惘然站在河岸,秋风吹来,颇有凉意,官船上火势渐小,偶然发出些爆裂之声,火头旺了一阵,又小了下去。他喃喃自语:“怎么办?怎么办?”

苏荃道:“好在还有一艘船,咱们先泗阳集,慢慢儿的从长计议。”

韦小宝道:“那老头儿叫我回家问问我娘,我老子是汉人还是满人,嘿嘿,这话倒也不错。”

苏荃劝道:“这种粗人的胡言,何必放在心上?咱们上船罢。”

韦小宝站着不动,心中一片混乱,低下头来见到地下几滴血迹,是舒化龙自坏左眼时流下来的,突然大叫:“老子不干了,老子不干了!”

七个夫人都吓了一跳韦双双在母亲怀中本已睡熟,给他这么大声呼叫,一惊而醒,哭了起来。

韦小宝大声道:“皇帝逼我去打天地会,天地会逼我去打皇帝。老子脚踏两头船,两面不讨好。一边要砍我的脑筋,一边要挖我眼珠子。一个人有几颗脑筋,几双眼睛?你来砍,我来挖,老子自己还有得剩么?不干了,老子说什么也不干了!”

苏荃见他自己神情失常,软语劝道:“在朝里做官,整日价提心吊胆,没什么好玩。天地会的香主也没什么好当的。你决心不干,那是再好不过。”

韦小宝喜道:“你们也都要劝我不干了?”苏荃、方怡、阿珂、曾柔、沐剑屏、双儿六人一齐点头,只有建宁公主道:“你还只做到公爵,怎么就想不做官了?总得封了王,做了首辅大学士,出将入相,那才好告老啊。再说,你这时要辞官,皇帝哥哥也一定不准。”

韦小宝怒道:“我一不做官,就不受皇帝管。他不过是我大舅子,他妈的,谁再罗里罗嗦,我连这大舅子也不要了。”

不要皇帝做大舅子,就是不要公主做老婆,公主吓得那敢再说。

韦小宝见七个夫人更无异言,登时兴高采烈,说道:“宏化堂烧了我的座船,当真烧得好、烧得妙、烧得刮刮叫。咱们悄悄躲了起来,地方官申报朝廷,定是说我给匪人烧死了,我这大舅子从此就再也不会来找我。”苏荃等一起鼓掌,只有公主默然不语。

当下八人商议定当。韦小宝、公主、双儿三人改了装束,前赴淮阴客店等候。苏荃率领同方怡、阿珂、沐剑屏、曾柔四人,回去泗阳集余船中携取金银细软、各项要物,然后散布谣言,说道韦公爷的官船黑夜中遇到股匪袭击,船毁人亡。但那几名船夫见到韦小宝没死,大是后患,依苏荃说,就此杀人灭口,弃尸河边,那就更加像了几分。沐剑屏心中不忍,坚持不可杀害无辜。

苏荃道:“好,剑屏妹子良心好,老天爷保佑你多生几个胖儿子。小宝,我提剑杀你,你逃到树林之中,大声呼叫,假装给我杀了。”

韦小宝笑道:“你这泼婆娘,想谋杀亲夫么?”高声大叫:“杀人哪,杀人哪!”拔足飞奔,兜了几个圈子,逃向树林。苏荃提剑赶入林中。

只听得韦小宝大叫:“救命,救命!救……”叫了这个‘救’字,倏然更无声息。沐剑屏明知是假,但听韦小宝叫得凄厉,不禁心中怦怦乱跳,低声问道:“双儿妹子,是……是假的,是不是?”

双儿道:“别怕,自……自然是假的。”可是她自己也情不自禁的害怕。

只见苏荃从林中提剑出来,叫道:“把众船夫都杀了。”

众船夫一直蹲在岸边,见到天地会放火烧船、苏荃行凶杀了韦公爷,早已在簌簌发抖,见到苏荃提剑来杀,当即四散没命价奔逃,顷刻间走得无影无踪。

双儿挂念韦小宝,飞步奔入林中,只见躺在地下,一动也不动。双儿这一下吓得魂不附体,心想怎么真的将他杀死了,扑将过去,叫道:“相公,相公!”只见韦小宝身子僵直,心中更慌,忙伸手去扶。韦小宝突然张开双臂,一把将她紧紧搂住,叫道:“大功告成,亲个子邬!”

夫妻八人依计而行,取了财物,改装到了扬州,接了母亲后,一家人同去云南,自此隐姓埋名,在大理城过那逍遥自在的日子。

韦小宝闲居无聊之际,想起雅克萨城鹿鼎山下尚有巨大宝藏未曾发掘,自觉富甲天下,心满意足,只是念着康熙的交情,才不忍去断他龙脉。

康熙熟知韦小宝的性格本事,料想他决不致轻易为匪人所害,何况又寻不见尸首,此后不断派人明查暗访,迄无结果。

后世史家记述康熙六次下江南,主旨在视察黄河河工。但为什么他以前从来不到江南,韦小宝一失踪,当年就下江南?巡视河工,何须直到杭州?何以每次均在扬州停留甚久?又何以每次均派大批御前侍卫前往扬州各处妓院、赌场、茶馆、酒店查问韦小宝其人?查问不得要领,何以郁郁不乐?后人考证,“红楼梦”作者曹雪芹之祖父曹寅,原为御前侍卫,曾为韦小宝的部属,后被康熙派为苏州织造,命其长驻江南繁华之地,就近寻访韦小宝云。

那日韦小宝到了扬州,带了夫人儿女,去丽春院见娘。母子相见,自是不胜之喜。韦春芳见七个媳妇个个如花似玉,心想:“小宝这小贼挑女人的眼力倒不错,他来开院子,一定发大财。”

韦小宝将母亲拉入房中,问道:“我的老子倒底是谁?”韦春芳瞪眼道:“我怎么知道?”韦小宝皱眉道:“你肚子里有我之前,接过什么客人?”韦春芳道:“那时你娘我标致得很,每天有好几个客人,我怎么记得这许多?”

韦小宝道:“这些客人都是汉人罢?”韦春芳道:“汉人自然有,满洲官也有,还有蒙古的武官呢。”

韦小宝道:“外国鬼子没有罢?”韦春芳怒道:“你当你妈是烂婊*吗?连外国鬼子也接?辣块妈妈,罗刹鬼、红毛鬼子到丽春院来,老娘用大扫帚拍了出去。”韦小宝这才放心,道:“那很好!”韦春芳抬起了头,回忆往事,道:“那时候有个回子,常来找我,他相貌很俊,我心里常说,我家小宝的鼻子得好,有点儿像他。”韦小宝道:“汉满蒙回都有,有没有西藏人?”

韦春芳大是得意,道:“怎么没有?那个西藏喇嘛,上床前一定要念经,一面念经,眼珠子就骨溜溜的瞧着我。你一双眼睛贼忒嘻嘻的,真像那个喇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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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愉此一生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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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周耀华和柳愉生也是甜到令人掉牙,但两人也是相当的虐,从曝光的预告片中可以看到两人被抓到狱中,但是怎么回事呢?周耀华说过,无论如何都会保护柳愉生不让别人伤害他,剧中很多场面都是高能预警。

据悉,原著小说里面《愉此一生》的结局是好的。周耀华最后带着柳愉生出了国,甚至带着他见了家长,只不过是以朋友的身份。后来两人关系曝光,周耀华被逼离开柳愉生,但是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柳愉生。最终柳愉生和周耀华一起到了七十多岁,踏上了故土,两人真正的实现了白头偕老之约。

《愉此一生》小说故事结局选段

坐车离开成都的时候,柳愉生的目光一直在车窗外,想到要离开这里去到遥远的地球的另一端,不免心中不舍越重。

因为战争关系走走停停,加上周耀华一路上又去拜访了一些诸如世交诸如父亲旧友之类的人,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是仲夏了,美利坚在日本投下的原子弹轰动世界,日本军已经因《波茨坦公告》必须撤军,□和国民的党已经在筹划重庆谈判,但是“李闻血案”以及国民的党特务对□的暗杀,让有政治敏感度的人都知道两党在暗地里的波涛汹涌,即使谈判最后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周耀华说“内战不可避免”。

柳愉生看着报纸一直唉声叹气。

虽然看着自己的祖国战乱不断让人心情憋闷,郁郁难平,但是坐着豪华客轮里的头等舱去美利坚的行程却是非常美好的。

周耀华每日都教他说些最常用的英语,柳愉生体力不行,但脑子在学习方面却很有天赋,学起语言来最开始有难度,但过了一个坎,有了语感,就觉得非常容易了。

周耀华还夸他说他天生就是学语言的料,因为他的这一句话,柳愉生在心里暗自高兴了很久。

周耀华自然也对这一路行程分外满意,一路和柳愉生恩爱不断,身心舒爽。

到达美国后,周耀华先带着柳愉生一起去了洛杉矶的周家大本营,拜见了一众长辈,介绍柳愉生是他的大学同学,是来美利坚留学的,周家人不知道柳愉生和周耀华的关系,自然待他非常热情。

在洛杉矶没有呆多久,周耀华便带着柳愉生回了新奥尔良的家。

柳愉生因为要去伯克莱加州大学读书,周耀华便跟着过去做生意。

柳愉生因为周耀华夸他在语言学上有天分,便选择了英语语言学的学习,但因为怀念故土,想将博大精深的汉语传播向世界,之后成了一位著名的汉语言学教授。

他相信周耀华对他的爱情,但是,他从不认为爱情是持久的事情,爱情在他心里只是璀璨的但是瞬间明灭的烟花。

作为一个男人和周耀华在一起,他以为他们两人的关系能够持续几年便已经很不错了,于是从没有想过要依赖周耀华过一辈子,他努力学习,从大学助教开始,先教了一段时间的英语,然后又转教汉语,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不少文章,出过自己的散文诗集小说,六年之后,周家人才发现他和周耀华之间的关系,自然勒令周耀华和柳愉生断绝关系,柳愉生以为这就是他和周耀华的结局,到这时候,他已经在美国站稳了根,并不会有初到陌生地方的惶恐,虽然难过,但他觉得将关系结束在最美好的时候也是不错的。

周耀华并没有如他所想的按照家里的要求和他断绝关系回家结婚生子,而是拒绝了家里的要求,选择了和柳愉生在一起。

因为柳愉生实在太思念故土,但是却无法回国,周耀华为他建了一座愉生园,里面按照柳愉生当年在成都时的柳家公馆的样子修建,然后增加了一个小湖泊,湖边建成“临湖望月”“烟柳长堤”等七景。

两人互相扶持生活,在二十年后,周家老爷子去世,周耀华的母亲病重,柳愉生作为周耀华的伴侣的身份才得到周家的认同。

周耀华也从周家过继了一个十岁的养子周淙文,成为他的继承人,在他七十岁,便将所有的事务与权力都交了出去,从此和柳愉生过起了自在的生活。

到世纪之交,柳愉生才和周耀华重新踏上故土,这里的巨大变化让两人都欣慰不已。

当柳愉生再回来成都,记忆里的府南河再不是原来的模样,以前在这里的那些痕迹再也无法寻觅。不过,只要身边的人还在,或者,即使他和身边的人都不在了,那些美好的记忆,和一辈子在一起相互扶助而过的生活,都将不会因他们的消失而消失,那些记忆都被印在了他们的灵魂里,若是还有下辈子,那么,他们还会因为这些记忆而相逢,无论性别,无论年龄而在一起。

他的一生被他写进了书里,只要有人会去看,就能够体会到他和他在一起的美好,会理解他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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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玻璃鞋小说双结局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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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媛的小说玻璃鞋》,90年代所写的一部言情小说,故事内容曲折回环,引人入胜,风靡台湾和大陆。

在原著小说中,《玻璃鞋》小说分成六部,有两个结局,一个喜剧结尾,一个悲剧结尾。

悲剧结尾是,在男女主角解除一切误会要幸福生活时,男主角居然得了绝症,并在女主角怀中死去。

喜剧结尾是,男主女主结婚了,婚后第七年,欣桐产下第二胎。他们同时领养了两名育幼院的孩子,利曜南的腿已经能正常走路,外表看不出来双腿微跛, 然而他左眼的视力始终没有起色。只能在明亮的环境中,感觉到些微光影。但他感恩这微薄的代价,仅以视力换回他深爱的妻子,他知道,老天爷非常的厚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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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北上广不相信眼泪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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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广不相信眼泪》是由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北京壹心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拉萨群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上海树菊影视文化工作室联合出品的都市情感剧,由李骏、李晓执导,马伊琍、朱亚文领衔主演。

该剧讲述了隐婚夫妻赵小亮与潘芸在充满压力的大都市,为事业和梦想奋斗的故事 。

该剧于2015年11月7日在北京卫视、浙江卫视播出 。

剧情简介

风趣幽默的IT男赵小亮事业受挫,个性强势的女友潘芸偏偏在最失意的时候提出结婚。婚后,赵小亮在机缘巧合下进了潘芸的公司。为了不影响双方的工作形象,两人约好隐瞒了夫妻关系,决心相辅相携在“北上广”的天地

奋斗一番。两人事业上有声有色,却也因为秘密夫妻的关系过得步步惊心,引发了一系列啼笑皆非的故事。他们各有追求者让彼此诚信危机逐渐加剧,然而最不可调和的矛盾是他们都想让对方回归家庭来成全自己的事业,但是双方都在事业奋斗的上升期,相互较着劲都不愿轻易做出妥协。尽管彼此深爱着对方,尽但在各自的现实的利益面前,两人却渐行渐远。潘云怀孕并没有很好让两人修复感情。夹杂在情感与职场之间,奋斗的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利益与情感孰重孰轻,最终爱的力量让他们做出了选择[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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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余罪小说解冰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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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余罪》中大家最关注的还是张一山饰演的余罪,那么《余罪》解冰的结局是什么?解冰最后和安嘉璐在一起了吗?

解冰结局剧透

根据小说看,后面余罪和林警官的接触越来越多于初恋安安,终于最后和林警官结婚了,而且身边还不乏几个红颜知己的陪伴,栗雅芳,肖梦琪,楚慧婕。而对于安安来说她追求感情上的洁癖,所以对她比较一心一意的解冰则是更好的选择,而且与解冰的恋情也持续了好几年,虽然一直留给了余罪机会,但是两人最后还是结婚了。

这位曾经的警校校花,义无返顾地嫁给了初恋情人,而解冰,装了一条假肢的冰山骑士,仍然执著于他的警察梦想,婚后夫妻两人齐齐应聘到警校任职,就像一个轮回,他们携手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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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安妮宝贝的七月与安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2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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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安生》围绕都市中两女一男展开。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因命运的安排,爱上了同一个男人,这注定将成为一场悲剧,这是一段是属于两个女孩的成长记录史,价值观的不同造成了两人生命方式的大相径庭。“七月”与“安生”,一个生性平和,一个遭遇流放。如同人性格的两面,所以尽管互相见证彼此的最初,却依然要做长时间的告别,以致最后永别。

小说

七月与安生从小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女孩,七月温柔漂亮、文静乖巧,走到哪里都受欢迎,而安生性格阴郁冷僻、桀骜不驯,除了七月没有人愿意和她来往。两个表象看上去极端相反的、带有符号化特质的女孩,其实恰好就是彼此的投射,她们是对方的映射,显现出自己另外一面所隐含的被压抑的天性。

对安生的描述来源于七月男友家明的判断,典型的“安妮宝贝”句式:“安生是个不漂亮的女孩。但是她像一颗散发诡异浓郁芳香的植物。会开出让人恐惧的迷离花朵。”安生天生具有一种奇异的吸引力,在故事中她通篇都是较为强势、鲜明,更具有力量的那一个,虽然这种性格让她此后颠沛流离。

七月和安生在十三岁相识,也是完全处于被动之中:“突然一个女孩转过脸来对七月说,我们去操场转转吧。女孩的微笑很快乐。七月莫名其妙地就跟着她跑了。”

电影:

开篇在此参照小说,体现了那句:“她和安生之间,她是一次被选择的结果,只是她心甘情愿。”两个女孩的性格等设定也忠于原作。

十三岁到十六岁七月与安生形影不离,安生总去七月家里蹭饭,两人一起泡澡、一起去看内衣。有些男孩子气的安生总是要七月脱衣服看胸,正在懵懂发育期的女孩有她们的小困惑,但总体相亲相爱两小无猜。随后两人的成长由于家明的出现而变得迅猛。

小说:

家明和七月第一次相遇是在文学社第一次会议上,这个被形容为“七月十六岁以前包括以后看到过的,最英俊的男人”有一个十分青春片的出场方式——在黑板上写字,然后回过头来看女主,笑容温和。

电影:

变成七月告诉安生自己在文学社遇到家明,不展现文学社的场景,反而拍了安生去七月学校找家明警告他:“有个女生看上你了,最好给我老实点。”

七月主动在图书馆里亲吻家明,也是书中没有的情节。

在《山楂树之恋》里以纯情形象示人的周冬雨,演起安生来倒也是不含糊。大大咧咧、没心没肺、抽烟喝酒泡吧一样不落。

小说:

书中曾经衍化出另外一个象征七月与安生不同命运的意象,就是三人在登山探险旧庙时,家明给七月与安生买的不同玉镯。安生的白镯子与七月的绿镯子刚碰到一起就碎成两半,掉了下来,为安生的死亡埋下伏笔。

电影:

这一场戏只展现了家明与安生之间感情进阶升级,玉镯这一线索被完全抹去。因为小说与电影在后半篇幅,特别是结局有很大不同,电影改写了小说里两个女孩的宿命。

小说:

在安生发现自己对家明的感情已经非常明晰之后,她选择离开去闯荡,从海南到广州到上海一路北上漂泊,不断给七月写信,地址总在变化中。

电影:

也以两人的离别为重头戏,快速闪现安生在不同地方的艰辛经历,以及七月平淡安详的生活,形成鲜明对比。

小说:

随后家明去西安做项目,七月一直等他回家结婚,家明迟迟未归,七月发现他与安生在一起。两个女孩在离别之后本就走上了不同道路,疏远而隔绝,至此闺蜜终于开撕——“七月凝固了全身的力量,重重地打了安生一个耳光。”

电影:

没有沿用“打耳光”的套路,改成七月用花洒把安生浇得全身湿透,向安生示威,宣示家明的主权,种种寄生在罅隙中的情绪猛然翻覆上涌。七月爆发,两人大吵一架。

女生之间的感情复杂不合逻辑、相爱相杀最能形容透彻,外人的确难以体会。她们只有彼此,但又相互嫉妒、相互忌惮,相互恨。羡慕对方却不能成为对方,更无法再像小时一样共有一个外界无法打破,只有彼此相融的乌托邦。

小说:

七月随后等了家明一个月,家明回归,两人结婚。安生出国,再次写信是告知七月怀了家明的孩子,自己孤身一人。七月让安生回家并照顾她,随后安生不幸难产死亡,七月与家明一直照顾安生的孩子,出版安生小说《七月与安生》。

电影:

这里导演则开始酝酿、铺垫并最终呈现连续反转的剧情。导演似乎着意要延展故事的长度,为深入体现两个女孩之间最本质的关系——借用作者本人的描述,她们是“一个人心中的两个自我。是自我的对抗与和解。”

影像的改编也都以此为出发点,不知是否不满足于小说中两人被安排的宿命,导演柔化了悲剧和冲突,在尽可能致敬原著的基础上,加了一版理想化的解读,突出两个女孩性格中的隐性特质,上演命运置换。

对于读过原作的人而言,听到影片上映,像突然撞见旧识,已经多年不见没什么话好聊,虽然共有一些少年往事,可想起来倒是很为青涩时代尴尬。不过文字里有熟悉的故事,影像之间或许能看到一些过去的影子,这么想着,也就一边故作不屑一边又心情复杂地去看了影片。

原本虚幻无实体的角色在演员表演的一刹那开始有了具象形态,但其实很难真正对号入座。可能对于大部分书迷来说,七月与安生早已脱离“角色”的概念,而是抽象地成为一段代表着迷惘、激烈冲突、不断探索寻找自我与意义的经历,是茫然冲撞、不知所措的心境。

人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困惑与思考,故事之所以能够被广泛阅读,大概也折射出群体一段时期的内在状态。

《七月与安生》从表象上来看有太多让人眼花缭乱的元素,看起来过于亲密的闺蜜、狗血的三角恋,极端的情境在现实里可以说并不存在。然而它既不是基耶斯洛夫斯基梦幻迷离、充满神秘感的《双生花》,也与日式温柔淡雅的《花与爱丽丝》有明显差别。

尽管有诸多争议,但抽离花里胡哨的外壳,故事实际上只是在讲述一个人内在的两股力量,它们对立、共生,矛盾而此消彼长。形式笨拙、或许不堪回首,但戏剧化的浮夸里还有想要真诚探讨的事物,尽力向拥有深度的远方前行。好在尖锐的矛盾过后,我们最终都度过了那段不明所以的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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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夏有乔木雅望天堂1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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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籽月的小说,已出版了三部,2014年均由长沙大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出品,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第三部已在2014年7月上市。

小说主要讲述了舒雅望、夏木、曲蔚然、唐小天、夏彤和单单六人的爱恨交织。

夏有乔木雅望天堂1小说结局

最后是曲蔚然在夜店碰见了夏木,因为那时夏木看见雅望还留着唐小天的信,以为夏木还忘不了唐小天,所以后面他就离开了他。谁想到夏木碰见了曲蔚然,后面曲蔚然叫人把夏木打死了,最感人的是那段。医院给雅望打电话说你的朋友夏木于凌晨一点送进医院,因失血过多抢救无效,于凌晨四点二十四确认死亡。

总结

第一部的结局很悲伤又很感人,看到这里有的小伙伴会流泪。看完哭得唏哩哗啦的。夏木为什么要死阿,为什么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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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欢乐颂小说安迪的结局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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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欢乐颂是改编自同名小说,那么小说中的结局是怎样的呢?其实欢乐颂2并不是最后一部,所以她们最后的命运归宿也只能在第三季才能揭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欢乐颂小说安迪的结局,欢迎来参考!

在第二季安迪将彻底与奇点分手,并和小包总过着没羞没臊的幸福生活,即将奉子成婚,但不要忘记安迪心里还有个定时炸弹,家族遗传精神病,小包总的父母当然也不出意外的调查了安迪的身世背景。

大家一直以为小明是安迪的弟弟牛叉老爸的儿子,那你就错了,其实小明根本不是安迪的亲生弟弟,而是同母异父的弟弟,后安迪知道小包总父母调查她,于是黑进了包家公司账目。而作者为了压制男主的光环,让安迪一度陷入性冷淡、精神病、身世之谜、未婚先孕、婆媳矛盾。

在剧中,包奕凡和安迪的关系遭包太太反对,但是没想到最后安迪怀孕了,使得包太太不得不承认安迪的身份,但是包太太还是去黛山调查了安迪的身世。

而害死包太太是包奕凡的爸爸,因为他在外面太风流被管得太紧,迫不及待的想离婚,利用安迪之手害死包母。小说中,包母是在安迪的推波助澜中,被气死的。

不过,最后安迪最后还是与包奕凡结婚生子,但中间却引发出不少的矛盾。安迪一开始不肯结婚的,害怕会走上母亲的悲惨道路,但在包奕凡的安慰下终于肯答应结婚了。只是安迪的父亲这时又插入一脚,害得差点结不了婚,幸好最后两人过得很幸福。

在小说当中,安迪女神放弃了两位魅力十足的男神,最后和包子在一起了,到底他有什么魅力呢。最新的剧情中安迪和奇点两人的感情才开始,所以预测包奕凡会在之后的剧情当中出现,预计应该是二十几集。

剧中的包奕凡是一个睿智俊朗的富二代,他大胆有魄力。自接手家族企业以来,他通过自身的努力纠正了企业的不良之风,并让家族企业稳稳的发展,虽然外表有些轻浮,但他却是一个踏实稳扎稳打的人,同样对待爱情他很专一。

而包奕凡(杨烁饰)是集团副总,英俊风流倜傥,踏踏实实做事的心,精通社会规则。父母矛盾重重,家族企业内阵营分明,各谋私利,一心想将家族生意转换为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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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武极宗师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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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极宗师》是由风消逝编著的一部玄幻类网络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武极宗师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永恒虚空。

一袭白衣的方成,右指缓缓落下,面带微笑。

他俯瞰下方的至尊神们,便如同居高临下的生死审判,主宰一切轮回,自然也包括所谓的神明。

哗。

至尊神极限的盖世汤凰,彻底消散干净,仿佛从未降临到这永恒虚空一样,空空如野,青冥旷阔。

“太弱。”

方成摇摇头。

其实他自己也没想到……规则掌控者的本质如此之强。单纯计算力量程度,他远远不如这些至尊神,可原始规则掌控者的生命本质,赋予他无敌之资。

简而言之。

他这一指,非是湮灭躯体的力量,也不是泯灭灵魂的杀伐,而是在生命本源的层面进行打击,不可闪避,不能抵挡。

扛得住,活。

扛不住,即死。

但若要扛住生命打击,至少也得具有掌控者的本质。

……

遥远区域。

世界规则掌控者、厘庞,正待破碎的残念,倏然凝聚,化作定格的朦胧脸庞……然后他开启燃烧狂笑,脑袋仿佛被巨锤砸击。

烧的他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砸的他自愧弗如,震撼赞叹。

“哈哈哈!”

“方成啊方成,枉吾一直平等对待、高看于你……可到了最后,吾终究是小觑了你!哈哈哈哈哈哈!”厘庞伫立永恒虚空,朦胧身影剧烈逸散,显然已经坚持不了多久:“好好好!吾这一死亡……死的开开心心,亡的幸福美妙!”

“方成!”

“方成啊啊啊!”

厘庞低语呢喃,仿若虚弱生命的最终光彩,彻底燃烧,见证这一传辉煌的序幕!

……

另一侧。

一十七座至尊神亲眼目睹了这等场面,至尊神念开始狂颤,紧跟着是崩溃欲绝的唯一想法。

这哪里是蝼蚁?

站在它们面前,分明是一位规则掌控者!

任何一位规则掌控者,尽是屹立于原始世界最前沿,最高最强!非法则源祖不能杀之,原始世界动荡亦不能令其动容,苍穹乾坤崩塌也难以让其失色!

“这,这是何等的……”

蟒蛇至尊神的舌信,不断吞吐,活生生摩擦出了电光火石的时间扭曲区域!

它惶恐,也崩溃!

谁能想到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幸运的蝼蚁生命,而是高高在的规则掌控者!怪不得世界权力正在转移给这位白衣青年……因为他与厘庞冕下,皆是掌控者!

“呵呵。”

蟒蛇至尊神自嘲一笑,望向方成:“您是什么规则?”

其余十六座至尊神也浑身一颤,颤颤巍巍地看向方成,内心充满了惊骇欲绝与崩溃不安,仅能安静如一雕塑,等待着这位神秘白衣青年的回答。

它们等的不是规则答案,而是方成之音。

以至尊神的思维智慧,足可轻易察觉蕴涵在声音内的态度……通过这一点,它们即可知晓自己能否存活。

至于方成掌控的什么规则?

这与它们有什么关系?反正不管是什么规则,尽皆不是它们有资格抵挡一二的规则!哪怕最基础的旋转规则、光芒规则,也能瞬间灭尽它们这些至尊神。

只见。

方成脸庞凛冽,似笑非笑。

他双眸内敛如凡,威势含蓄如尘,仅是望着苍茫的虚空边际,一言不发。

“唉。”

“你们该路了。”

他轻吟一声,浑身巍峨如山如渊,右掌食指轻点虚空,相继点出一十七次手指,便是点杀一十七座来自原始世界的至尊神!

此乃生命打击。

好高维能量对低维能量的瓦解,甚至更为干脆利落,更加直截了当。

原始十七击,变幻莫测,降临世间……似乎铿锵煌烈的刀芒,似乎磅礴恢弘的韵律,似乎凝结实质的宣判,既是最初始、最开端的断绝之力,也是最本源、最本质的终结之能!

……

“不!”

蟒蛇至尊神腾空而起,并非冲向方成,而是企图撕裂永恒虚空逃离这一生死绝境。

可惜。

它的至尊神神体驻留虚空当,化作一尊弥漫终结的雕塑,最终一点点崩塌成了一缕缕黑烟,彻底留在永恒虚空。

……

“吾是至尊神!至尊——”

羽翼至尊神疯狂低吼,扇动十三对遮蔽天穹的庞然羽翼,欲要向后暴退,远离方成。

可叹。

它的十三对邪恶羽翼,即便蕴涵着恐怖的亿万冥世,也尽数灭殆坍塌。这一坍塌趋势,瞬间延绵至神体、渗透至神念,最终打击在它的生命之,让它生命凋零,让它至尊坠落。

……

一座座至尊神,或是痛哭逃离,或是狼狈惶恐,但仅能眼睁睁目睹自己的生命陨落,不可存活,不能再活。

这是摧枯拉朽的战争。

此乃永恒不落的画面。

而这一画面的见证者,仅有三个生命:残念厘庞,人族无许贤以及人族永恒祇邰泽湛。

……

许湛殿内。

噗通。

许贤瘫倒在地,浑身下满是涔涔冷汗,根本不能抑制住自己的激烈情绪。

先前他以为永恒虚空终将灭亡,谁也逃不了,甚至打算立刻整理食材,给邰泽湛做出最后一道美食,共同享受最后的晚餐,哪怕是死亡毙命,也心甘情愿。

可他料不到。

他的第七真传弟子、方成,强成这样……强的无边,强的无敌。

“嗤嗤。”

许贤手臂直哆嗦,擦拭额头。

他不是畏惧恐慌,也不是狂喜新生,而是欣喜于自己可以继续陪伴邰泽湛,一直走下去,永远永远。

“贤,贤……好了,一切都过去了。”

邰泽湛走向许贤,美眸闪烁泪花,心生感动,细腻手掌轻柔擦拭着许贤的涔涔冷汗。

诚然。

方成的强,让邰泽湛动容震撼。

可她不清楚那片区域的情况,只有等级差距的认知,因为震撼情绪也只是一点点。真正让她落泪感动的是许贤。

刚刚她亲眼目睹了许贤的慌张急躁。

生死灭绝危机之前,许贤首先想到的是扑向那些食材,誓死也要完成对她的承诺,这让她感动,也让她心疼。

也许。

她该原谅他。

反正谁没年轻过,谁都有选择错误之时,谁都要经历一些过错,一生哪能全数圆满无暇。

只要日后美满,便是完美世界。

“嘿……今年我还欠你一顿美食。”许贤深吸了口气,轻轻搂住邰泽湛,渐渐加紧,渐渐用力,生怕这一刻乃是镜花水月的虚假。

“不。”

邰泽湛捂住许贤嘴巴,抿嘴道:“以后我做。”

这时。

林暖暖略有尴尬。

她只是天体修为,远远望不到战况结果,但根据许贤与邰泽湛的神态举止,也瞬间明悟了然。

“我知道……”

林暖暖得意洋洋地眯着眼睛,美眸眯成月牙,内心也充满甜蜜:“我老公才是最强……恩,不论哪方面,都是最强。”

倏然间。

林暖暖眨巴一下美眸,暗暗思忖:“虽然老公曾言明,他有能力让我得以永生,晋级界主。但,但不朽乃是四维层级,再强的珍异宝也难以让我晋级不朽。”

“这,这样的话……”

“我自己似乎承不住的啊!修行世界因为修为差距过大,所导致生活不幸福的例子,太多太多。”林暖暖皱着秀眉:“要不……还是把暗翼思辰给收了?”

“嗯。”

“不过老公那么强,收一个思辰也不管用吧?算了,先不想这些事情,反正以后还有那么那么久的时光。”

……

隆。

厘庞抬步。

隆隆。

厘庞一步一顿,艰难地走到方成面前。

他的朦胧身影已是模糊不清,难以看清真正面貌,无数逸散的光点正在弥漫周遭,扰乱了他的威严尊容。

“方成。”

厘庞耗尽一切力量,勉强吐出两个字。

一袭白衣的方成,回首看向厘庞,连忙试图凝聚他的残念,抑制消散的过程。可世哪有无所不能的生命,任是原始规则掌控者,也难以拯救终将消逝的残念。

“厘庞。”

方成露出坚定无疑的微笑,口宣承诺,仿佛也宣判着空间法则源祖银笃尼西崖的终结:“你放心……我方成发誓,定当打碎那高高在的至高至强,必当掀翻那不可一世的空间源祖席位!”

好!

好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

厘庞凝视着方成,再也发不出任何言语,残念甚至已经成了洒落虚空的齑粉,难以成型……但他的目光,却蕴含着无与伦的喜悦以及热泪盈眶的感激。

他知道……

方成必能诛杀银笃尼西崖,让那些所谓的法祖源祖们,也尝一尝恐惧的滋味,也体验一番陨落的终结。

下一刻。

身化朦胧光点的厘庞,隐涵微笑,歇斯底里地燃烧这丝残存无穷时光的执念,耗尽思维、意识、灵魂、念想……最终发出了一道悠悠轻叹:“谢……谢谢你,吾颇感荣幸,生命的最终时刻可以成为这一幕的见证者。”

言罢。

光点消散,厘庞消逝。

方成慨叹一声,心默念:“厘庞,我可不是故意隐瞒……其实我并非混沌规则掌控者,而是凌驾之、超出规则范畴的原始规则掌控者。”

“但你放心。”

“法则源祖怎么了?至高至强也总有终结的那一刻!银笃尼西崖必死无疑!”

方成目光凛冽,抬首望向虚空天穹顶端。

虽然厘庞的执念已经消逝,但世界权力的转移不会因此加快,距离世界权力彻底归为己身,还有半年。

“半年。”

方成露出微笑,默默念道:“半年后,我也不离开永恒虚空。这里有守护一生的美好,亦是最重要的东西……银笃尼西崖,请你尽情肆意地享受生命的最后时光。”

“你的源祖席位、你的法则生命,已经步入倒计时!”

“待我原始规则演化完毕,敢叫原始世界替换苍天!”

倏尔之后。

方成右掌一扫,扫清周围余波,随即踏出一步,横渡了无穷无尽的遥远距离,回返许湛殿空。

永恒虚空衍生通道,为其避让。

旷阔通道横亘延绵,昭告主宰。

虽然方成仍非主宰,但世界权力配合原始规则,即使天涯海角也能一步踏遍,哪怕九垓八埏也可瞬间抵达

“老公!”

林暖暖扬了扬手。

许贤与邰泽湛则是手牵着手,抬头看向方成,嘴角挂着幸福满足的喜悦。

……

半年后。

永恒虚空的某一区域,方成与林暖暖,以及暗翼思辰、李茗茗、亲传弟子林雅雨,缓缓飞驰虚空……在他们前方,有一片浩渺辽阔、万彩缤纷的疆域。

“老公,还没到?”

林暖暖问道。

方成没好气道:“暖暖,你以为推动寰田疆域很轻松?这可是数百万宇宙星空的集合体,想要无伤移动到空涅恒域,很累的。”

“哦?”

林暖暖美眸一转,嘻嘻笑道:“原来老公也有喊累的时候?”

“暖暖姐,那平时都是你自己喊累嘛?我哥他竟然只顾着自己舒服啊,这可不行,那你未免太累了。”李茗茗在一旁插话,暗翼思辰与林雅雨脸蛋泛着酡红,颇感羞涩。

方成无语,摇了摇头。

正当这时。

永恒虚空蓦然一颤……一股玄妙幽深的波动,自虚空苍穹顶端开启,瞬间遍布虚空,弥满世界里外,彻底宣告世界权力的转移!

自此以后。

这方世界之主,便是方成。

“哈哈!”

方成仰首长笑,本是推动疆域挪动的右掌,忽然收回,随即化作滔滔焘焘、灏灏皓皓的世界巨掌,一把摄取整片寰田疆域,轻轻横渡无穷距离,搁置在空涅恒域的边缘!

一收一摄一撂,瞬间挪移寰田疆域!

世界之主之威,玄妙绝伦浩瀚莫测!

“咦?”

林暖暖眨巴两下美眸,诧异道:“寰田疆域呢?”

方成嘿然一乐:“已经扔到空涅恒域了。”

???

众女尽皆目瞪口呆……林暖暖是震撼老公的粗暴强猛,李茗茗是愕然哥哥的强悍伟能,暗翼思辰是不敢想象这等画面,林雅雨是感慨师尊的不可思议。

“好了!”

方成牵着林暖暖的左手,瞬间挪移离开:“暖暖……现在该你喊累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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