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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子恺的散文《手指》读后感【推荐20篇】

中考将至,小编整理了几篇关于中考的满分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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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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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只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同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之后

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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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城南旧事》读后感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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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如品茶,品第一口是苦涩的;第二口苦涩中却能品出丝丝甘甜,唇齿留香……每次品都别有一番滋味,但越品越醇,越品越香。

与《城南旧事》的第一次邂逅在书店,虽没荡气回肠的文字,却写得朴实可贵。但一向喜欢热闹的我还是更青睐像《鲁滨逊漂流记》那样的书。

第二次与它相遇,是妈妈推荐我读的。这回读,我总觉得这字里行间透着股神奇的力量,捧起书来便放不下了。主人公小英子是一个被温柔而又严厉的父母、善良能干的宋妈等人宠爱着的女孩,几乎每年都会多个新的弟弟妹妹。她拥有着一颗纯洁美丽的心灵。大人们因世俗,时常分不清美丑与善恶,她却能看得清清楚楚。小英子上学之前,家附近有一个惠安馆,听大人们说里面住着个“疯子”。他们每次经过那儿,都会不禁地加快脚步。可英子却不,她背着大人偷偷进了惠安馆,还与“疯子”成了好朋友,也慢慢知道:原来秀贞不是真疯,而是因为太想念自己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才“疯”的。

那个在雨中目送秀贞母女渐渐远去的女孩;那个与宋妈妈挨家挨户找孩子的女孩;那个站在高高的领奖台上的女孩……都把我给感动得稀里哗啦的。读着这书,就像是在看一场真真实实的“生活剧”。小英子的成长是充满坎坷的,但她却总以阳光的心态面对一切。

也许每经历一次辛酸就是一次成长,每一次成长都是一次心灵的蜕变。人生如戏,最美的镜头在童年。请将这镜头好好地珍藏在心间,因为杨柳枯了可以再青,燕子飞了还会再来,但我们的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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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滨逊漂流记》读后感三年级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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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终于把《鲁滨逊漂流记》这本好书读完了。它之所以好,是因为它能激励人们。

故事主要讲:热爱航海的鲁滨逊?克鲁索在1651年报名作了水手。在海上,他们遇上了风暴,风暴把船吹翻了,所有人都死于海中,唯有他一人被大浪冲到岸边,在不幸中奄奄一息得活了下来。第二天,鲁滨逊在未沉的船里找到了食物和武器及工具。他在山坡上造了一个简易的小帐篷,暂时定居下来。他每天去打猎、找食物,后来竟有了成群的山羊和一大片麦田。鲁滨逊的日子一天比一天好。直到有一天,他发现沙滩上有人的脚印和几根人骨,开始害怕起来。后来,他陆续看到有许多野人乘船上岸,在往后恐惧的日子里又救下了“星期五”,并教它说英文。“星期五”逐渐成为鲁滨逊的帮手。他们一起打猎,一起生活,感情愈加深厚。在1686年回到了英国。

书看到这儿,我的脑海中早已充满了数不尽的感叹:鲁滨逊生命力真强!鲁滨逊真厉害等等……我也总是把当时的鲁滨逊想象成自己,如果是我,说不定刚到岛上就吓死了,或是饿死,或是被野兽吃掉,总之任何不好的情况都会出现在我的脑中。但相反,我又是不断地鼓励自己,增强自己的信心和勇气。但我总觉得最后是“害怕”完胜“自信”,“自信”输得一败涂地。

鲁滨逊的毅力、勇气、信心、乐观态度值得我们学习,他也是个伟大,了不起的人,单独一人在岛上生存了28年,多次与恶劣的环境做斗争,在逆境中锻炼自己,超越自己,成就了一番不平凡的事业。同样,这本书也教会了我们只要坚持,就会成功,只有顽强拼搏才能摆脱困境。

我的人生同航船一起出发,一路上攻克难关,勇往直前,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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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西游记读后感启发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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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是我国古代文学百花园中一朵怒放的奇葩。自问世以来,不胫而走,风靡文坛,故事流传,广及民间,真可谓家喻户晓,妇孺皆知,雅俗共赏。我想作者在写这本书的时候一定是绞尽脑汁,苦思冥想吧!

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广大读者的心,致使此书成为了我国古代的四大名著之一,这里面有四个鲜明的人物形象:

师傅唐僧一心向佛,慈悲为怀,不畏艰苦;

大师兄孙悟空英勇善战,智勇双全,是妖怪们的克星;

二师兄猪八戒好吃懒做,贪财好色,但他有一颗善良的心;

他们的沙师弟忠厚老实,吃苦耐劳,安于天命。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因为他能大能小,随心变化,小到绣花针塞入耳朵,大到顶天立地,上伸可到三十三重天,下伸可以至十八层地狱,而且他还可以七十二变。我不仅仅为孙悟空的神通广大喝彩,更对他的勇敢战斗精神产生了敬佩之情。它让我们明白了人生之路是崎岖的,摔倒了只有爬起来,爬不起来就会在那个地方呆一辈子,永远见不到另一边天空的美丽。爬起来者,将遥望天空,把世界的美丽尽收眼底。两样人生只能任自己选择,如果想要爬起来,就要靠自己。

在西行漫漫路上,孙悟空很有责任感,因而功绩卓越,不怕困难,勇于与妖魔作斗争,为保唐僧顺利到达西天,它历尽千幸万苦,在师父被妖怪擒进洞中的时候,他十分伶俐,首先向山神土地神问明妖怪的来历,再去与它们会一会,如果他被击败就向天庭搬救兵,他尽可能的选一些德才兼备的人来辅佐它,企图将其师父救出,尽管妖怪有多么厉害,多么难应付,最后都得成功。告诉我们不要向困难低头,不要见它有强大,就屈服.退缩,我们应该迎难而上,勇于挑战,就会获得成功。

这本书让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正如我们的学习,我们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到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仅是九九八十一难呢?但是,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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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国神话故事》读后感优秀作文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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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蹒跚学步的孩童时代起,神话故事就开始陪伴我们成长――力大无比的盘古开天辟地;永不放弃的夸父飞天追日;造福苍生的女娲补天造人;还有哪吒闹海、钟馗打鬼、九色鹿、蝴蝶泉、宝莲灯……他们就像万花筒里倏忽闪现的缤纷图景,在我们稚嫩的心灵上留下一片瑰丽与神奇。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神话故事是:伏羲结网捕鱼。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在很久很久以前,人们还不会捕鱼,总是守在河边,用木棍打渔,极少能打到鱼。雷神的儿子伏羲见人们经常吃不饱,非常着急,就天天想着捕鱼的办法。

一天,伏羲无意中看见蜘蛛结网捕食猎物的过程,突然灵机一动。他从四面八方采了很多藤条,并把他们像蜘蛛网一样连结在一起,然后放进河里。过了一会儿,伏羲收起藤条,网内有好几条活蹦乱跳的大鱼。

从那以后,人们就学会了结网捕鱼。

这本书里有七十多篇神话故事。他们就像一位位良师益友,带领我走进一个丰富多彩的古代世界,让我从每一个人物、每一桩事件中去细细品位古人先哲们传承下来的美德与智慧、善良与友爱、坚强与勇气……可以说,这是一本既能启迪智慧,也能丰富知识,既能传授处事道理,也能培养优良性格的儿童读物。

我很喜欢这本书。 我也相信,这些凝聚着华夏智慧文明的神话故事,一定能够世代相传、永续光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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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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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预习、复习很重要,读书写博也很重要。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成语故事》。在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深刻的两个故事分别是:毛遂自荐和精卫填海。

《成语故事.毛遂自荐》

《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中曾说过:“门下有毛遂者,前,自赞于平原君曰‘遂闻君将合從于楚,约与食客门下二十人偕,不外索。今少一人,愿君即以遂备员而行矣。’”读了这篇文章后,我真为毛遂的胆量佩服。如果是我,肯定会想“你不选我,我还懒得去呢”。才不会像毛遂那样。

在生活中,如果胆子小,就会失去许多宝贵的机会。有一次,班里要选出五个领读员,我非常想当领读员,可是我不敢跟老师说,结果没选上。以后我要学毛遂自荐。学他那毛遂自荐的勇气。

《成语故事.精卫填海》

精卫原来是炎帝最宠爱的女儿,有一天去东海边玩儿,可是突然风暴来袭,将她淹死了,于是精卫化身为鸟,立志要以坚忍不拔的毅力把大海填平。

精卫的力气很小,大海一望无际,怎么可能被填平呢?可我觉得,不管是谁,只要认定一个目标,坚持不懈地去做,就会有所成就。虽然精卫的力气很小,不可能填平大海,但它的精神是难能可贵的,是可以鼓舞我们奋发向上的。

《精卫填海》这成语故事使我受益匪浅,我们一定要学习精卫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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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丑小鸭》读后感启示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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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期中,我再一次看了那本有趣的书——《安徒生童话选》。其中最吸引我的还是《丑小鸭》的故事。这是一种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的“鸭子”。但是它却一直怀有一份美好的梦想,因为这份美好的梦想,它在困难面前没有绝望,而是始终不屈的奋斗,终于成为了一只人人羡慕的白天鹅,它感到了幸福,感到了温暖。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有谁不爱美,外表固然重要,但是,心灵美更加重要。要是你的品德美、智慧美、言行美、行动美,这才是世界上最美的人。例如战国时期的晏子,“成不及六尺,貌不及常人”,出使楚国时曾遭到楚王的嘲笑。晏子凭着自己的才智,妙语连珠,争锋相对,终于赢得了楚王的尊重,维护了自己的人格,也捍卫了国家的尊严。他正是用自己的真才实学,向世人显示着自己不朽的价值。

读完这篇文章,使我明白:外表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内心是否纯洁、是否拥有一个坚持不懈的梦。丑小鸭成为了白天鹅,一切都源于他心中那一份永恒的梦想。大家都能成为一只展翅飞翔的“天鹅”,只要你坚定自己的信念,拥有美丽的梦想,并坚持不懈的去奋斗,总会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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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夏洛的网》的读后感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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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翻阅《夏洛的网》这本书,只是单纯的和孩子一起寻找书里的好词好句,没有过多的关注故事内容。渐渐地,却被书中的几个主人翁所吸引。最后,书中精彩内容令我受益匪浅,感受童话般故事同时,内心已然注入新的阳光与感恩情怀。

这本书讲述了发生在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身上的故事:在谷仓里,威尔伯认识了自己的朋友——夏洛。他们与谷仓里的其它动物朋友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平静的生活在一天被打破了,威尔伯知道了自己的命运,自己终将会变成熏火腿,从此就悲伤不已。就在他几乎要绝望的时候,夏洛挺身而出,织出了救命的“网”,从而一次次在关键的时候,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可是当威尔伯成功的活出了自信,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的时候,夏洛的生命也走到了尽头……

或许,是因为我是一名家长,读《夏洛的网》的时候,我在关注夏洛和威尔伯的同时,也把目光投向了书中与我女儿年龄相仿的小女孩弗恩。我从弗恩身上,读到了跟夏洛一样极为纯真的初心,一种纯粹的爱,是她从父亲那里“斧下救猪”让小猪逃过了第一劫,然后才到夏洛“织网相救”等一系列故事情景。

某天,利用睡前的“谈心时间”,我有意的跟女儿提到了这本书,并提议我们俩各自都来谈谈阅读的体会和感悟!

让我感到温暖的是:通过这本书,女儿读懂了其中的“爱”,因而想到了“小区里帮助一只受了伤的流浪猫的善良邻居们”;想到了“只要人人心中都有爱,世界会变得更美好”;想到了“善良才是真正的美”。她说她看到夏洛生命结束的时候泪流不止,说也要做“夏洛”一样的人。我很感动,并希望这种单纯和善良能够伴随孩子一生。

当下,我们家长,有时太注重于孩子学习、智力上面的培养,而忽略了善心的培养。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对于常人,可能很少有“大善”的机会,但我们可以做到“善小而为”。一次指路,一次让座,甚至一声问候,一个微笑,都足以温暖人心。滴水汇成大海,小善铸就大爱。让我们在关注孩子成绩的同时,同样关注孩子的内心世界。“人之初,性本善”,善良是生命里最原始的部分。我们要小心的去守护、引导孩子永远保持一颗向善的心,做简单的人,循着这条路前行。

蛛网有痕,大爱无痕!《夏洛的网》这本书,写给孩子,也写给大人。谢谢夏洛的大爱之网!在触动了心灵的同时,让我又更深一步的思考怎样让孩子在自己的感悟中逐渐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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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白雪公主》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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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白雪公主》,有一个王后生了一位美丽的公主,王后给她起名叫白雪公主,就去世了。

白雪公主的皮肤像雪一样白嫩,又透着血一样的红润。不久,国王又娶了一位新王后。这个王后长的非常漂亮,但是她很骄傲也很恶毒,忌妒心极强,只要听到有人比她漂亮,她就不能忍受。当她知道白雪公主比她漂亮时,她叫来了一名仆人让他把白雪公主带到森林里杀掉。仆人不忍心下手,就放了她。她遇到了一位王子,王子很喜欢白雪公主。他们一同回到了王子的王宫,举行了盛大的婚礼!王后知道了这件事不久气死了。

读了这篇故事,我明白了:做人要善良,不要有恶毒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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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1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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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很多人都读过的一本书,这次会看也可以说纯属巧合,翻开后却根本停不下来,恨不得一口气读完,真心推荐,很不错的很值得回味反思的一本书。

像这种反英雄主义色彩的作品,多数时候开头是不易于为人所接受的,再加上很多浮夸的表达方式,我不得不说,起初不太喜欢霍尔顿这个人物,觉得他性格怪异、负面消极,可读着读着,这样的既定形象逐渐被颠覆——

开篇到结尾,其实整个故事也不过是发生在三天两夜,却被作者塞林格描写得那么细致入微、丰富多彩,简直就是写出了一个社会那么大的故事。

故事主人,也就是我说的那个负面消极的霍尔顿,他仿佛厌恶身边的一切,并且这一切还都是肮脏不堪的。我肤浅的的认为是他的心中不够明亮,所以我不喜欢。然而,渐渐地,我认识到,他的这份格格不入并不完全是他的错,从客观上来说,是那个世界,抑或是这个世界,太过世俗太过污秽,他不过是坚持了心中的那份纯洁,不愿同流合污罢了,他想要反抗,却深感无助。他总是嘴上咒骂着,心中却发出了相反的声音,正如他厌恶的这一切,却被他在结尾重提而如此总结,“说来好笑,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起每个人来。”难道这不正是霍尔顿内心最真实的潜台词吗?

从学校打架离开后的两天两夜,霍尔顿经历了流落街头、滥交、打架、酗酒……各种萎靡堕落的生活,看尽人间百态,更尝尽世态炎凉的滋味。而这么多也不过是发生在两天三夜,尤其是那两个夜晚,仿佛两个世纪那么漫长。其实,他不过是难过了孤单了想要找个合适的人陪他喝一杯,听听他的倾诉。却始终没有那么一个人。他想要找隔壁的阿克莱,却敷衍他;想找琴,却始终没有勇气;想找菲苾却碍于父母发现;找到萨莉却是个不能懂他的人。这份踟蹰在电话亭里二十分钟打不出一个电话的孤单,在那样的夜晚,恐怕是快要把他吞噬掉了吧。

霍尔顿的这份孤单,并不是外在的身体孤单,更是心灵上的。面对这个功利的社会,所有人的价值观仿佛都是朝向一个方向,每个人都走在相似的路上,好的学校好的工作好的交际好的人生都是一个标准,毫无生气机器般的生活,大家却都乐在其中。而那些躲藏在光鲜背后的虚伪人性则更令他无法忍受,他选择嗤之以鼻选择敬而远之却不被人理解。

然而,有趣的是,他讨厌每个人每件事,却惟独喜爱弟弟艾里和妹妹菲苾,不难看出他是发自内心的喜欢他们,尽管艾里已不在人世,霍尔顿依然在最孤单的时候会与他对话。对于弟弟妹妹,霍尔顿的这份喜爱是在任何其他人身上都没有的,他总是会想起他们,每每想起都会变得特别温暖美好,相反的他可能不太喜欢哥哥D。B。,当然,他应该只是讨厌他世俗的一面吧。我就在想,是不是霍尔顿觉得这世上只有孩子才会有纯洁的心灵,所以他才会有做个悬崖边守望者去保护那些孩子的理想呢?

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霍尔顿带菲苾坐旋转木马的那一幕,在雨中,他肆意淋雨,也许,他依然还在纠结着,要不要逃离这样的一个社会而去到乡村装聋作哑。然而,看着菲苾乐此不疲,一圈圈的玩着旋转木马,他突然觉得“真他妈的快乐”,多美的画面,在霍尔顿眼里,菲苾一直就像天使一般美好。所以,在霍尔顿濒临崩溃边缘之际,是妹妹菲苾拉回了他,是她的纯真、善良、执着和爱拯救了他。

真的很想说,作者塞林格借用霍尔顿的视角,向我们展示了这个社会最最现实的一面,那么鲜活刺眼、发人深省,其实我们谁都免不了俗,人性的缺点每个人都会有,但并不代表每个人都会变得那么肮脏,因为我们可以选择内心纯洁,执着于己念,同样可以更好地融入这个社会却不与其同流合污。

最后想起一句话,“生活,是每个人走向自己的地方,在自己愿意的心情中去做事情。”这份随性或许很多人难以做到,做回自己真是这世上最难的事情,可是,我们还是应该努力地去摸索。希望每个人都能做自己麦田里的守望者,坚守住内心的纯真!

PS,我有时挺庆幸的,庆幸自己没有像这些伟人般的洞察力,没有那么跌宕起伏的经历,也不会去走火入魔看到那么多背后的事情。我不思考过多的哲理,不追求过高的灵魂,我只做简单的我,所以,我眼中的世界才会依然那么温柔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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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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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一位乐观,爱好生活的美食家,作家——汪曾祺。他将自己对生活的观察,对美食的经验全都倾注在了笔尖上,写在了我读过的这本书上。

在他的家乡,高邮,承载了他对美食的最初看法。在我读完“端午的鸭蛋”的那段后,想着那蛋壳泛着淡青色;入口如嚼石灰;蛋白柔嫩,蛋黄如朱砂般的鸭蛋,我拿着书就让我妈妈买一些高邮的鸭蛋。当我尝了几口后,果真如此!后来几天,我学着汪曾祺去探索美食的世界。慢慢的,我便总结出了一些经验:在吃完小龙虾后要把指头上的油嗦掉,或者是吃大棒骨的时候一定要把骨髓吸出来。就算看似可笑,但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美食的趣味。

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篇章还是“跑报警”,这一段写的是他在上学时躲避日军轰炸的场景。文中说到,跑报警的时候,人们都是往水渠里跑,但是汪曾祺却每次都往松林里跑,因为那里有买松子的。虽然面临着日军残忍的轰炸,但是汪曾祺却能闲逸地磕着松子,去乐观的面对。虽说幽默,但这绝对是常人少有的。

汪曾祺时常在文章中把美食与家乡连接到一起。在《咸菜慈姑汤》中,从小时候厌恶慈姑,到因为久违了家乡的感觉而开始对慈姑有了感情,这些事情其实都说出了汪曾祺思乡的心情。

这位幽默,乐观的老作家用朴实无华的语句去征服了我们的心,但那些句子又仿佛充满了色彩,流光四溢。这些色彩,便是他对生活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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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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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听林清玄的名字以为是一位女士,但实际却是一位先生。初读《林清玄散文》后又觉得他是一位“女性”,每篇散文笔风婉转而细腻,柔美而智慧,丝毫不逊色于当代女性作者。读完《林清选散文》后觉得他是一位邻家“大哥”,普普通通的故事或生活经历娓娓道来,从未有说教的口吻,揭示的道理,总是让人虚心地接受,甚至有些共鸣。“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大概指的就是这样的吧。

在《林清玄散文》中我最深为感触的是一篇名为《枯萎的桃花心木》的文章。这篇文章没有过多的优美景物描写,也不似长篇大论的感悟,只是作者对乡下老家一位种树人种桃花心木方法的描写,揭示的却是发人省心的人生道理:独立自主,才能有所成就。

“如果我每天都来浇水,每天都定时浇一定的量,树苗就会养成依赖的心,根就会浮在地表上,无法探入地底,一旦我停止浇水,树苗就会枯萎得更多”,桃花心木需要面对不确定的环境,依靠本身的能力找到水源,深深扎根地下才能长成参天大树,才能抵抗狂风暴雨。我们更需要一种独立自主的心,依赖父母和老师,并不是我们的本性。如在父母的怀抱中度过,在一种确定的生活中生存,我们则永远会有一颗依赖的心。

要想获得自理能力,必须经过生活的考验,拥有不确定的生活,从而深化自己对事物的认识,对道理的理解。在生活中,我们总依靠父母,无论在做什么事,总是喜欢选择诉说,向父母说明困难,而不去自己动手解决。学习空间里,老师不停地督促,帮助我们批改作业、纠正错误。他们不就像辛勤的种树人吗?朴实无华的老师,往往日夜操劳,而我们也总依赖着他,让他总有操不完的心。桃花心木还在成长,而我们也渐渐长大。勤劳的“种树人”不能永远栽培着我们,依赖的心往往使我们经不起生活的磨练。我们应该有一颗独立自主的心,独自面对生命法则的不固定、不完美。只有这样才能显示生命个体的优雅自在和无穷生机。为早日实现中国梦而贡献自己一份微小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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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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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写下这个题目时,我的脸庞似乎有些发热——太自不量力了。就好象用一只最渺小卑微的手去触摸一个最伟大的灵魂——我毫无理由对这位名垂千古的作家和他的作品做出任何形式的评价,我只能说,这是一篇小小的读后感

拉丁美洲古老的沿海村庄、神秘瑰丽的印第安传说,和一位聪慧而慈祥的外祖母,正是这些最纯朴原始的因素构成了马尔克斯的童年,也构成了《百年孤独》最深处的灵魂。人们仿佛是从《百年孤独》才开始重新发现拉丁美洲的美丽与神奇。因为在这里,文字在魔幻而绚丽的面纱后隐藏着一位拉美作家注视本土的热忱的眼睛。

《百年孤独》哥伦比亚有史以来最伟大文人的代表作品,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山鼻祖。正因如此,马尔克斯成为了唯一的一个没有因获得诺贝尔文学奖而引起激烈争议的作家。也正是这个人所共重的马尔克斯,用他无羁然而绚丽的想象为我们构造出了一个让人沉迷其中不可自拔的世界。

毫无疑问,《百年孤独》所以取得这样令人瞩目的成就,同它强烈的魔幻色彩是分不开的。在过多的强调与重视理性的时代,书中那随心所欲的描述,严肃的夸张,以及那莫可名状的神秘的命运,无一不使读者对其充满了惊喜与向往。马尔克斯对人类天性中的孤独感进行了深刻的、前所未有的描绘。主人公们孤僻的神情、倔强而随心所欲的性格,以及内心深处那从未停止过的激烈冲突与挣扎,使手中紧握着这本书的读者呼吸也急促了,心灵的震撼更是无可描述。那从初生之时起便深深蜇伏在心底的、对孤独天性的向往、对原始自然的肉欲般的渴求,以及对所有未知的世界和不可名状的新事物的深深的恐惧,全数冒失地挣扎着要浮出水面、翻江倒海了。

回到书中,从智慧而执著的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蒂亚被绑到橡树上那一刻开始,直至这个家族中唯一的一个因爱情而受孕的婴儿的死亡,这片在忧郁中喧嚣了一百年的土地终于回复了最原始的宁静。

而在这百年家族的历史中,有一个伟大的女性由始至终都占据着不可替代的位置,那就是乌苏娅。这个矮小、坚韧、有着完美性格的女人。毫无疑问,她是这个家族在物质、精神以及其他各个方面的支柱。在初期,她曾那样雄心勃勃地要使布恩蒂亚家族强大并兴盛;而到了末期,她又徒劳却乐观地要复兴这架因腐朽而吱吱作响的庞大机器——只有她才拥有这样的精神与力量,也只有她,了解并爱着这个家族的每一个人。

很明显,整书中仅有的几个性格坚毅勇敢,思维逻辑正常的人(如乌苏娅、雷蓓卡)都是同布恩蒂亚家族毫无血缘关系的人。因此,可以说使这个庞大的“疯人院”日渐走向毁灭的,并不是战争、斗鸡,也不是淫荡的女人以及那些令阿卡迪奥们心醉神迷的异想天开的事业,而是家族中代代相传的孤独。似乎,他们的悲剧是在最初始的时候就早已命定了的。

马贡多就如一座孤独的小岛在与世隔绝的沼泽上径自漂荡。外界的每一样新鲜事物都令这儿的居民们惊奇而恐惧;好似不属于这个地球的吉卜塞人墨尔基阿德斯在这个家族的不断出现(不管是开始的实体还是后来的灵魂),指引了家族中的几代人在银匠工作间的沉迷;养女雷蓓卡与老姑娘阿玛兰塔的坎坷、多厄的爱情;家族中一再出现的不可避免的、在狂乱激情掩饰下的乱伦;因与情妇的纵情酒色而导致牲畜的疯狂繁殖;香蕉园工人被政府军成批地屠杀,尸体用火车载到海边去丢弃,从此以后,马贡多陷入了无休止的暴雨之中,以及,这个家族中最后一对情侣的真实而又迷茫的爱恋,等等等等……这一个个看似荒.唐的情节,由始至终都在一种淡淡的悲伤而恐惧的氛围笼罩下被马尔克斯不动声色地讲述着,最终讲述成这样一部流芳后世的不朽名著。直至今天,在我第N次阅读《百年孤独》时,即依旧感到庆幸。如果我傺读到过这本书,如果我终生都与它错过,那么在我的生活里,将少了多么浓重而绚丽的一笔;在我的思想里,将缺了一场多么令人心悸的洗礼!

我爱《百年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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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毕淑敏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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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遍读毕淑敏的《我很重要》没什么感觉,心一次次问自己:我真的很重要吗?

我不重要!前几天觉得自己的存在就像宇宙中的一粒灰尘,微不足道,有了种轻生的想法。在那一刻只觉得在父母眼里,我是个听话的,懂事的,生活稳定的,不需要过多安慰与询问的人。他们有他们的生活规律,仿佛没我这个孩子。对于丈夫,没了我的束缚,他可能找到更令他满意的另一半。对于孩子,我没了还有她爸爸,没有我他可能会把孩子照顾与教育得更好。对于单位,没了我,还能空出一个工作岗位,有更多的人需要工作。想到周围的一切……与我没有任何关系。想到了去死,想到那些自杀的人,他们是那么有勇气,然而我虽然觉得自己轻得不如灰尘不如鸿毛,但缺乏他们敢于走向死亡的那种勇气。

让我从轻生中走出来是那次与父母一起吃饭,妈妈说:你要是几天不来或是没来个电话,你爸就开始惦记你了,非要上你那看看你不可。好久没听到这么暖人心的话了,眼泪差点掉下来。他们还是惦记着我的,原来他们对我的爱是无声的。简短的话让我知道了我存在的重要性。我很重要!

再次品读《我很重要》,字字如娟娟细流,滋润着我毫无生机的心。感觉到那文中一次次出现的“我很重要”,一次次地撞击我的心灵。轻生是不理智不应该的行为。更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那样会对家人、朋友、自己的前途会造成无法挽回的严重影响。

作为孩子,我是父母生命的组成和延续,父母给予我情的倾注和爱的奉献,我的身上,聚满了亲人关注的目光。

作为父母,我是孩子遮风避雨的大伞,是温暖她幼小心灵的太阳。我的存在不只为父母,还为了孩子;不只为爱的接受,还为了爱的付出。

作为朋友,我是她们的知音,可以为她们解惑,走出烦恼。

对于工作,我承载着教书育人的重任,那些天真可爱的孩子们正等着我呢。

虽然我的外在形式与广阔的自然、苍茫的宇宙相较,是渺小的,但是,作为独立个体的人,我的一言一行都会在不经意间对他人的生活产生影响。因此,我也应该放声说:我很重要!我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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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地心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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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凡尔纳写的小说《地心游记》,它讲述了德国的布洛克教授和他的儿子收到一封来自地心的神秘密码信,从而对地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他和侄子阿克赛尔、向导汉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旅程。他们从冰岛的斯奈菲尔火山进入,一路克服了缺水、迷路、风暴等各种困难,经历了晕眩、饥渴、黑暗、炽热等严酷的考验后,最终在一次西西里岛的火山爆发时回到了地面。

凡尔纳的科幻小说总是能深深地吸引我,我几乎一口气就读完了这本书。跟随这本书历险的同时,我了解了许多有关地层结构及考古学的知识。书中对登洛克教授有十分细致的描写,他有着急躁的性格和充沛的精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虽然书中对教授的儿子阿克塞尔只进行了少量的描写,但我非常喜欢他,因为他就象我一样,是个不懂太多科学的毛孩子,还只会任性地对教授胡乱发号施令。但是在探险途中,他懂得了人不仅要学会坦然面对事实,接受现实,也应该去相信科学,从生活中探寻真相并感悟真理,理解自然现象的真实意义,体会它们的存在价值。探险使他成长为了一个了不起的大孩子。特别是在遇到缺水困难时,阿克赛尔虽然打起了退堂鼓,但最终被教授对科学锲而不舍的追求精神以及亲情的力量感染了,凭借毅力战胜了对生的渴望,毅然留在了探险路上。

平时,在生活和学习中,我经常会因为好奇,兴致勃勃地开始做一件事,但是,每当事情不像开始时那样有趣和顺利时,我就抱怨起来,给自己找些借口就撂挑子不干了。看了这本书,我真要学习主人公们勇敢坚强和坚持探索的精神。我懂得了:无论做什么事,不仅要有创新冒险精神,还要具备不达目的不罢休的实际行动,才有可能获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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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小学作文

全文共 4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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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看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童话,收获非常大。

对文章中小女孩的悲惨生活,我感到很同情,可怜的小女孩,在圣诞节的晚上,被爸爸赶出家门卖火柴,赤着脚在街上走,身上只穿着薄薄的衣服……那么冷的天,人家都在过节,在有暖气的家里吃着好东西,而她却又冷有饿,她没有朋友,最爱的奶奶也去世了,爸爸又对她非常的不好,最后被冻死在大街上,太可怜了!

而我,还从未尝到过挨冻的滋味儿,冬天有暖和的棉衣,夏天空调。我们生长的环境多么的好,家长都陪在我身边一起快乐的过每一个节日!看到小女孩的父亲,再想一想我的父母,他们每天都在辛苦地操劳,早出晚归的工作,挣钱来养家,供我读书。父母们任劳任怨,不让我做家务,对我百依百顺,更不可能让我赤脚到寒冷的大街上去卖东西,不让我回家了。相反,晚点回家还会让他们感到担心,姥姥疼我,姐姐也疼爱帮助,全家人都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

我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节约粮食,不浪费,不挑食,多听老师和父母的话,好好学习,用好的成绩回报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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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骆驼祥子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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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里,我读了老舍先生写的《骆驼祥子》。

这部小说写了一个旧社会的人力拉车夫的辛酸故事,描绘了旧社会是如何让一个正直、好强、善良、自食其力的人力车夫变成一个毫无善良可言的人。

祥子老实、健壮又纯朴,和骆驼一样拥有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的梦想是:买一部属于自己的车来拉,做一个完全独立的劳动者。他凭着勤劳和坚忍不拔的意志,三年省吃俭用,终于买到了车,但没过多久,车在兵荒马乱中被逃兵掳走了,他只牵回三匹骆驼。但祥子没有灰心。第二次他有攒够了钱,却被可恶的孙侦探诈骗去了。当祥子再一次拉上自己的车时,这是以虎妞成畸形的婚姻为代价的。但好景不长,虎妞死于难产,祥子人车两空。生活上的打击加上他最喜爱的小福子自杀了,祥子再也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了,他开始讨厌拉车,开始了游戏生活,吃喝嫖赌,出卖他人换钱。祥子彻底堕落为城市的垃圾了,变成了一个丢失了灵魂的行尸走肉。

这本书让我认识到旧社会是多么的黑暗,多么的阴森恐怖。祥子仅仅是北京一个普普通通、平平凡凡的人力车夫,在社会上一点也不显眼,但命运还是没能饶恕他,不停地折磨好强的他,毁掉了他的理想,后来沦为自甘堕落的人。这种悲剧总是令人毛骨悚然、心惊肉跳。

人们常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祥子胸怀大志、勤俭节约,为什么最终还是走投无路呢?

我猜想:其实祥子可能只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他的下场就是当时社会上所有无权无势的人的下场。从中可以知道当时无权无势的人生活的情况很不乐观。

对于祥子,我即为他感到悲伤,又为他感到惋惜。在成为城市的垃圾前祥子的坚强、好胜、上进的精神令我敬佩。

我觉得其实祥子一开始也在努力地生活,与不公的命运做抗争,只是他实在承受不了这种来自生活的压力。而他的堕落就来自没有坚持。如果他再努力坚持一下,挺过这压力,说不定就能拉上自己的车了。

人是有思想的动物,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有了理想和目标就要锲而不舍地去追求,即使有很大的压力,也要努力,不能放弃追求,并切不堕落下来,不成为城市的垃圾,不成为和最后的祥子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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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8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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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明白朱自清,他的散文集也十分地有名。但在他的散文集中最著名的要数《背影》和《荷塘月色》了。

《背影》这篇散文集描述了一幅父子车站送别的画面。主要资料是:“我”的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事也交卸了。”“我”回到了徐州,在父亲家见到满院狼籍的东西,又想起了祖母,“我”留泪了,父亲教育我:“事已至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然后就去办丧事去了。

办完丧事后,“我”的父亲要到南京谋事,“我”也要回北京念书,我们便同行。去南京后,父亲因为事忙,本已说定不送“我”了,但因他仍然不放心,最终最终还是说服了“我”送我去念书。

我们到了车站后,“我”买票,他就帮着看行李。行李太多,得向脚夫行小费,他又去谈价格,谈完后便送“我”上车。又叮嘱“我”夜里警醒些,不要受凉;“我”让他走,他说;“我去给你买些橘子,别动!”他带着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胖胖的,蹒跚地走了过去。过了一会儿,他回来了。他抱着几个朱红的橘子往那里走,走到了铁路那里时,他先将橘子散放在地上,自我慢慢爬起,然后再抱着走了过来,一股脑的将它们放在了“我”的大衣上,然后就说:“我走了!”到那边来信!”然后就渐渐消失在人群中......

如果说《背影》的语音质朴,那《荷塘月色》的语言就十分清丽了。

《荷塘月色》里主要讲的是“我”在院子里乘凉,想到荷塘去看看,于是就去了。到了荷塘,荷叶,荷花让“我”感到荷塘里与其他地方的不一样,让“我”想到了梁元帝的《采莲赋》和《西州曲》。这样想着,突然发现自我已经到家了。

这篇散文集里最美的一段在第四段:区区折折的荷塘上,弥漫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地打着朵儿的。。。。。。这些场景让我想起了叶圣陶写的《荷花》里的第二段:荷叶挨挨挤挤的,像一个个碧绿的大圆盘。荷花在这些大圆盘之间冒出来。有的才展开两三片花瓣儿。有的花瓣儿全展开了。荷花多美丽呀!我又想起了杨万里的.《晓出净慈寺送林子方》,毕竟西湖六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比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朱自清散文集》真好看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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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水浒传》读后感与人物赏析

全文共 9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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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玉麒麟卢俊义……这些英雄好汉的名字和称号不仅是在中国,甚至在全世界都可谓是如雷贯耳,家喻户晓 。而记录他们的《水浒传》这本书我是从小“抱”到大,里面一百单八好汉的形象读着读着就跃然纸上,把我看的是热血沸腾,恨不得马上提起把大刀,先出门砍倒五六十个恶贼再说。而在这一百零八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中,最吸引我,最让我崇拜的既不是以仁义争天下的宋江,也不是一身武艺无双,威震八方的卢俊义,而是智慧超群,赤胆忠心的吴用。

相较于立于梁山泊首位,得一众好汉拥戴 ,慈悲心怀的宋江,或是神勇无双,屡建战功的卢俊义,吴用在水浒传中的色彩就淡了很多,诚然,他的确没有宋江的仁义心怀,也没有卢俊义那种久经沙场的气势,但他却有一种智慧,一种忠勇,就是这几个因素让他成为了梁山泊中最为重要的一个人。

说他智慧超群,是在一个个妙计中体现。就拿“智取生辰纲”来说,他在开始行动之前,就已经摸清了杨林的性格,先让假扮成卖枣的人喝下一些酒,是为了消除杨林的疑心。而后面趁着众人抢酒造成的混乱,吴用才偷偷跑进林子,把药撒进瓢里,然后又混入众人间,假装用瓢子去抢酒喝,实则是把药混进了水里。一环扣一环,紧密无间,不但骗过了军士,还瞒过了生性谨慎的杨林。说他赤胆忠心,是在结尾众好汉大都被奸臣算计而死,而他侥幸逃脱,明明可以隐居起来,独善其身,但他仍然选择自尽而亡,与弟兄们在九泉之下相见。

不管是在开头“智取生辰纲”,还是在之后一场一场的战役中,都有着吴用的身影。虽然他从未与敌人正面交锋,但每一次都是他在出谋划策,布下一个一个谜局让敌人昏头转向。也许有人会觉得,在智谋和忠心上,吴用比不上《三国演义》中的诸葛亮,但他却有一点是诸葛亮也比不上的:进退有度,从初始做到了最终。

翻开水浒传,浏览梁山泊起义从盛而衰的过程,就可以发现,虽然梁山泊上好汉如云,但从创立梁山泊到最后一直在的,人数也没超过二位数,吴用就是这几个人中的一个。从开始一个默默无闻的山寨,到能与朝廷对抗,战无不胜的梁山泊,再到之后盛极而衰,寨破人亡,也就只有吴用几人,在乱世中进退有度,步步为营,默默陪着这个寨子,直到消亡……

《水浒传》所演绎的是不仅是一个纷争乱世,更是一曲悲壮的绝唱,也告诉我们,就算处境再不堪,不管成功与否,都要挺直腰杆,做出属于自己的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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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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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

一、傲慢

这个词虽然是贬义词,但它却在男主人公身上明显存在。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达西先生,出现在好友彬格莱举行的一次舞会上。他不仅长得英俊,而且也很富有;但同时他也很无礼、很傲慢。因为彬格莱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年轻英俊,生性活泼,开朗随和,所以他有很多朋友,自然也有很多人参加了他举行的舞会。这些人中当然也有很多漂亮的女士,但由于达西先生的傲慢,他对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都没有产生好感,相反还让伊丽莎白受到了他的怠慢。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和无礼,所以没有人想到他会爱上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尤其是被他怠慢过的伊丽莎白。其实不然,后来达西先生慢慢发现了伊丽莎白的机敏聪慧,谈吐不凡,并且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他却极度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没有向伊丽莎白求婚,原因是他看不起她的家人,但他对她的爱的确十分强烈,最终克服了家庭、地位的障碍,终于向伊丽莎白表明了心意。傲慢是对爱的一种掩饰吗?它的确是一种习惯超速行驶的情感。

二、偏见

伊丽莎白是班纳特姐妹中的第二个,也是本故事中的女主人翁,她不仅美貌出众,而且聪明过人。在舞会上受到达西先生的怠慢后,自尊心受到伤害,因此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可是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置若罔闻?伊丽莎白对他有偏见是很正常的,所以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大家也不难想到,伊丽莎白拒绝了他的求婚。但令我们没想到的是:最终,达西与伊丽莎白走到了一起。这虽然很出乎我的意料,但仔细一想,也不难想出。因为伊丽莎白对达西存在着偏见,所以就让伊丽莎白对达西有着比较深刻的印象,这种偏见也间接的对爱的产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偏见,其实就是爱的红绿灯。

三、傲慢与偏见

由于达西的傲慢,致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以致拒绝了他的求婚。但是拒绝了一次求婚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不能够在一起。因为达西的傲慢而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所以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她不仅没有接受他,而且还痛斥了他一顿,而正是因这一顿痛斥,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的傲慢,此后他变得不再傲慢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随之冰释了。最终,两人终成眷属。

所以,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正是因为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而使二者结合在一起,并且相克相生,使得傲慢与偏见都荡然无存,最终才产生了爱的果实。

爱,竟能使两个人到如此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黏结。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呀!在爱面前,连傲慢也不得不低下他高贵的头颅。爱的力量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在爱面前不仅傲慢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就连偏见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在这个世界上,傲慢与偏见根本就不是爱的对手,傲慢与偏见在遇到爱之后不会让爱消失,相反,它们只会双双变成爱的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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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白雪公主》读后感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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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白雪公主》这本书,我想你一定很熟悉吧!因为这个故事是我们从小听到大的,自然不会陌生啦。我看了这个故事以后,非常感动。白雪公主正是因为她的善良,而屡次受到恶毒的皇后杀害,幸运的是她那些要好的朋友们——小矮人每次都救她逃离魔掌。

传说有一位国王,他有一个富饶的国家和一位漂亮的皇后。他的皇后在一个冬天生下了一个小公主,因为这个小公主的皮肤像雪一样白,所以起名为“白雪公主”。可是没过多久,皇后就死了。接着他又娶了一位更美丽的女人做了皇后。虽然皇后虽然是绝色佳人,但却心肠狠毒。她有一面魔镜,有一天,她问“魔镜魔镜,谁是天下最美的女人?”魔镜回答道“白雪公主比你美丽一万倍”皇后非常生气,便准备杀了白雪公主。

第一次,她想用发带置白雪公主于死地,可是没有得逞。第二次她又想用梳子杀死白雪公主,可是又小矮人们识破了。第三次,她又用了毒苹果,非但没有把白雪公主杀死,还让她得到了真爱。这就叫“偷鸡不成蚀把米”。

看完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做人要心地善良,不能做一个恶毒的人。狠毒的皇后和纯洁的白雪公主正应了一句俗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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