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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子恺的散文《手指》读后感(精品20篇)

中考将至,小编整理了几篇关于中考的满分作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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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后感300字小学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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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书,它的名字叫《红楼梦》。《红楼梦》原名《石头记》,是曹雪芹花费十年时间,删改5次还未能完成的一部文学巨著。曹雪芹曹雪芹留下 的《红楼梦》只有80回,我们通常看到的有120回,一般认为是 高鹗续写的。

《红楼梦》的艺术世界如此迷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中国的小说史上还没有哪一部小说能像《红楼梦》这样细致入微而又气势宏大地表现人们现实生活。《红楼梦》是一个丰富、完整的人间世界,是一个绝妙的艺术天地,然而,《红楼梦》是很难读懂的一部小说,曹雪芹说他的《红楼梦》是:“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告诉我们这部作品具有十分深奥的意味。让我们细心品尝,才能尝出味道。

《红楼梦》把中国古典小说推上了巅峰,自从它问世之初,就得到广大读者们的喜爱,然而,它的作者曹雪芹在其生前和身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都一直不为人所知。曹雪芹就是因为历经沧桑,才写出来了远近闻名的《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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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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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曾经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了书,就好像大树没有了绿叶,地球没有了生命,大脑缺乏了知识。

我就特别爱看书,特别是小说。比如《绿野仙踪》《海底两万里》《西游日记》等等,但在那么多的古今中外的名著中,三国演义里惊心动魄的故事最让我难忘。

《三国演义》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所著,是中国第一部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100年的历史风云。全书反映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反映了三国时代各类社会矛盾的供货方转化,概括了这一时代的历史巨变,塑造了一批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个性鲜明,各显神通。我曾为关羽单刀赴会的勇气而握笔叹服,也曾为赵云大战长坂坡的英姿飒爽而敬仰万分,更为了诸葛亮草船借箭的神机妙算而拍案叫好,还有吕布、曹操、周瑜等这些诸多有血有肉的鲜活人物为该书增添了几抹亮点。给我们这些读者饱了眼福,眼前一下子就浮现出这些人的画面,罗贯中先生真是太赞了!

三国演义中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小标题,像什么桃园三结义啊,还有赤壁之战什么的。让读者印象深刻,在朗读之时还能为故事情节而喝彩。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诸葛亮草船借箭》这一章节。文章讲的是心胸狭窄的周瑜,看到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处处比自己高出一筹,便心怀嫉妒,甚至一心想将诸葛亮置于死地而后快。他以军中缺箭为名,心生一计,让诸葛亮十天内造出十万支箭。可诸葛亮却说只要三天就够了。原来,诸葛亮早就料算到三天内的一天晚上,江上必会起大雾。这样,他只要准备好十二只装满草人的船就行了。到了第三天诸葛亮率领着军队驾驶着装满草人的船到了曹军那里,命令手下士兵擂鼓呐喊。而曹军听到了挑战的鼓声却因为江上雾大而看不清对方的情况便很害怕中埋伏,只好命弓箭手向对方放箭,一时间,万箭齐发,全都射在了草人上。待雾快散去时,草人身上的箭足足有十万支了。于是,他们便把箭运回去了。从中我体会到,周瑜不仅忌妒心强,而且又十分阴险狡猾。而诸葛亮不但智谋多,而且善于观察天气。提前七天顺利地完成了任务,使周瑜的阴谋彻底失败。

每当我无聊时,我都会拿起这本书,兴致勃勃地看起来,虽然我看了很多遍但我相信读书百遍,其义自见,每读一遍,它给我带来的东西就越多。

同学们,你们也去看看三国演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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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伊索寓言》读后感 陈俊霖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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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这本书里有许多的小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都告诉了我们一个人生道理。这些故事里有的人为了更大的利益,结果连原来的小利也失去了;有的人十分自大,击败了比自己强大的人,却被比自己弱小的人击败……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小牛和公牛》的故事。

这个故事讲了一个农夫养了一头公牛和一头小牛,公牛每天忙忙碌碌要帮农夫做很多农活,而小牛每天悠闲自在,什么也不用干,而正当小牛对自己惬意的生活沾沾自喜时,农夫却要把小牛杀了。小牛这时才幡然醒悟,痛哭不已。

看完这个故事我不禁联想到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有一次考试前夕,我一直在玩我新买回来的变形金刚,把考试的事抛到了九霄云外,脑子里除了变形金刚还是变形金刚,玩得不亦乐乎,别提多开心,哪还想的到要去复习,可想而知,第二天考试的时候,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心里像十五个提桶打水——七上八下”完了,这次肯定考不好“果然不出我所料,考得一团糟。我拿着卷子,拖着沉重的脚步回到了家,我的屁股又要遭殃了。果然,我一踏进家门,妈妈不但把我臭骂了一顿,还狠狠的对着我的小屁股踹了几下,那场景真是”惨不忍睹“啊!我心里暗暗叫苦:谁让我考试前只顾着玩,没能好好复习一下呢?

所以,像小牛那样游手好闲并不是什么好事,往往有灾难在等着他。而我也不能贪图一时的玩乐,而荒废了学业,考得不好我的屁股还会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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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名人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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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学期里,我看了许多好书,受益菲浅的要数是《中国名人故事》了。这些故事从千千万万个名人志士中走来,带着生活给予的启示。故事中的名人教我们要立志奋进;故事中的名人教我们要勤学善思;故事中的名人教我们要勇敢自信……故事中的名人教我们更要诚实守信。

因为诚实守信是我们中华民族一贯的优良传统,是做人的根本。信守诺言的宋庆龄,为了朋友的一句话,宁可放弃与家人一起作客的机会,她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一定要守信才能得到别人的信任和敬仰;零点还书又告诉我们:一个人,不管他的地位有多高,都要讲诚信;李嘉诚因为母亲的一句话,成为了香港首富,那就是:诚实的人,都说真话,诚实的商人,都要货真价实。他告诉我们:“诚”是一个企业家最大的财富,也是一个企业生存并发展的根本……无数的名人用行动给我们树立了一个个诚信的好榜样。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诚信一向是中国人引以为豪的民族精神。“人无信而不立”,崇尚诚信的文明源源流长。古人云:君子一言,驷马难追。所以有晏殊答题为一“诚”字,曾子杀猪为一“信”字;商鞅变法因“立木为信”而行。有了“诚信”二字,百年的老店得以顾客盈门。

我们每个人都是听着诚信的故事一路走来,“狼来了”的故事耳熟能详,“雄日养花”成为诚实的典范,身边的诚信更是比比皆是。诚信已成为时代最响亮的口号。

现在我深深懂得,做人最最重要的就是讲诚信,有了诚信,雄日才能被皇帝所宠爱;有了诚信,李嘉诚才会成为香港首富;有了诚信,领导人才能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诚信是一种风格,一种人品,诚信是一种修养,一种境界,一种伟大;正是诚信让人们成功地去做每一件事,所以说,诚信,是一个人最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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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老人与海的读后感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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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是一个十分有教育意义的故事,下面听我来说说吧。

老人圣地亚哥已经84天没有捕到鱼了,一直陪在他身边的小男孩也到了另一条船。但他毫不气馁,一直坚持出海捕鱼。功夫不负有心人,到了第85天,老人居然钓到一只比船还要大的枪鱼,老人与枪鱼周旋了两天,终于叉中了它,但却引来了无数条鲨鱼争抢。老人又与鲨鱼斗争,最后到岸边时枪鱼只剩下一付骨架了,老人也累倒了。小男孩来看他,却认为老人没有被打败。

小男孩为什么认为到最后一无所有的老人没被打败?原来小男孩被他那坚忍韧不拔的精神感动了。这让我也有同感。其实,这就是老人令人敬佩的地方。他可以被消灭,但他不能被打败。

有些人遇到一点难处就坚持不下来。有些人一遇到难题就空着不写;有些人写作文写到一半不会写,就写别的主题;有些人做事自己一累,就不做……他们和圣地亚哥老人比,那就差多了。我们班有一名同学,他跑步速度很慢,但他坚持练习,终于在一次比赛中得到了全班第七名。当时有许多同学给了他掌声,一开始我不明白为什么给他掌声,现在我终于明白了。

其实,要是每个人都能坚持不懈,世界就会变得更美好;要是每个人都能坚持不懈,太阳就会变得更娇艳……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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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2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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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楼梦》第十三章——《秋爽斋结海棠诗社》中,我知道了大观园中各姐妹平日里都喜欢写诗作乐,看见一些新奇的东西就忍不住吟诗。但是从林黛玉的《咏菊》、《问菊》、《菊梦》这三首诗中,我又可以知道林黛玉并不只是一个喜欢哭泣的女孩,还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女孩。这使我有点佩服她聪明过人。

在本书第十六章——《慧紫鹃试探宝玉情》中我知道了聪明的紫鹃想让黛玉和宝玉的这门婚事早办成,就发挥了她的聪明才智,用一句假话去试探宝玉。宝玉却将假话信以为真,就很伤心。看来,我预料的没错——宝玉对黛玉的情是真心的,没有半点假意。

宝玉这种纯真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看了后,我非常激动,不知不觉热泪盈眶,久久不能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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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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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讲述了追捕海怪的故事。这是发生在一八六六年,海洋上发生了一桩离奇的怪事情,到现在都无法解释的怪事。事情是这样的,我来说给你们听听。

有一段时间以来,出海的航船会遇到“海怪”,这个海怪长得像一个长条形的纺锥,身体还会放射出奇异的光芒。体积很大能超过鲸鱼,速度更是比鲸鱼快的多在海上神秘出没。从此以后,海上不少的船只出了事故,但是原因都不清楚,大家都觉得是海怪做的事情。在这样的情况下,北美合众国发表了声明,宣布成立清除海怪的远征队。当远征队的战舰与海怪发生撞击之后,故事的主人翁——巴黎自然科学史博物馆教授,不小心掉落到海水中,这样他惊奇的发现原来海怪其实是一艘时间绝无仅有的巨大的潜艇。随后,教授给带到了潜艇中,这样教授认识了尼摩船长,还知道了这艘潜水艇叫“鹦鹉螺号”。还和潜水艇一起在海底遇到各种各样的奇异事件,如海底有能通到地中海的通道,还能抵达南极等等。最后一次教授在“鹦鹉螺号”与别的战舰开火时,教授和他的朋友们,从潜水艇中逃走了。教授获救了,但是“鹦鹉螺号”怎么样了,教授希望知道这一切,但是这些已经成为一个谜团。

读完这本书,我知道了我们所有人都要好好保护我们的海洋,认识海洋对我们的重要性,珍惜海洋里的所有的生物,这些都是我们珍贵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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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2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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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

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文中的所谓「傲慢」就是指出身富贵、教养颇高、眼光锐利的青年达西的个性弱点;而所谓「偏见」是指出身中产阶级、教养颇好、机智聪明的小姐-伊丽莎白的精神弱点。一个眼光锐利,一个机智聪明,都属人中杰,但却都难免人性的弱点的纠缠。他们在一次的家庭舞会上初次见面,却因对彼此的印象不佳,一个态度傲慢,另一个心怀偏见。第一个印象先入为主,以后又加上女人们在旁闲言碎语,而造成了两人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曾对达西说过:“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就是因为这思想上的一致,才在婚姻中百般受到阻碍,同时也是因为这才最后促成美满的婚姻.伊丽莎白:如果放到现实社会,可能是个女权主义者.但关心自己的姐妹.直接,偶尔不懂礼节,调皮一点.却是这样迷住了达西.最重要的是善于和敢于像比自己身份高的人说“不”。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爱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这部小说中通过班耐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画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实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中平凡恩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奥斯丁的小说尽管题材比较狭窄,故事相当平淡,但是她善於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伊丽莎白、达西那种作者认为值得肯定的人物,还是魏克翰、柯林斯这类遭到讽刺挖苦的对象,都写得真实动人。同时,奥斯丁的语言是经过锤炼的,她在对话艺术上讲究幽默、讽刺,常以风趣诙谐的语言烘托人物的性格特徵。这种艺术创新使她的作品具有自己的特色。傲慢与偏见正是文字魔力结合感情升华的最佳表现。若说《红楼梦》是东方的贵妇人.《傲慢与偏见》则是西方的清秀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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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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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来了,老师为了丰富我们的知识,向我们介绍了很多好的书籍。 我就是利用 暑假时间读了一本成语故事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则故事是《滥竽充数》。

故事中,齐宣王喜欢听几百人 吹竽大合奏,有一个叫南郭先生的听说工资高,于是就混进里乐队假装吹竽,一开始他心里发虚,害怕,后来时间一长他发现国王和其他人都不注意他,所以他就装模作样,为此国王还奖赏过他,就这样他不在害怕了。时间一天天的过去了,齐宣王去世了,他的儿子继承了他的王位,齐宣王的儿子也喜欢听竽,但是他喜欢听个人独奏,南郭先生再也混不下去了,于是就悄悄地溜走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要诚实,勤奋,不要耍小聪明,只有真正的智慧才是你的财富,要脚踏实地,否则很容易被人看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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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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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散文家,张晓风的作品与其他人的作品有着与众不同的味道。她把自己的感情全部倾入在每一篇文章里。看她的作品更像是去了解一个人的心灵和她的喜怒哀乐。

在她的散文《第一幅画》中,她对自己的家乡进行了描写。从写作题材而言,这篇文章没有什么不同,可是当她运笔时却超越了普通人的情感,将这个南部的小城描绘的有声有色。之后,她逐渐深入主题写道尽管儿时家境贫寒,她依然苦中作乐,将上铺空间取名为“桃源居”,并在墙上挂上画。通过这篇文章,我深刻体会到不管你所处的环境多么的恶劣,内心都应充满阳光,因为精神食粮是不可缺少的。

其中,我最喜欢的《母亲的羽衣》开头描写了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长场面十分温馨感人,接下来甜蜜中有了伤感。最后就变成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将这种复杂的情感描写的活灵活现,仿佛知晓世间所有的秘密。

张晓风听着她的名字总让我觉得她是一个碧玉的弱女子,但是读了她的文章却发现不是这样的。比如在《酿酒的理由》中“以一生的时间去酝酿自己的浓度,所等待的只是那一刹那的倾注。”字里行间留露出一种江湖侠客的气度。这一篇也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生命它每一秒的味道都是不同的。要向生命变得精彩无比,我们只有靠自己,遇到困难时是灰色的,但当你打败困难时,就会变得五彩缤纷了。

张晓风独到的眼光令人钦佩,令人信服。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中领悟到很多的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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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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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林清玄的散文集,感觉他是把生活过成了诗一样的人。每天碰到的一草一木、遇见的人、发生的事,让我们看起来了无生趣的事、人、物,都像是被他赋予了灵气,有了生命般,在那里看着我们微笑。我也是个很自恋的人,看了这样的文字,感觉作者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必是风流倜傥、举止优雅、旁若无人之人。看了他的照片,觉得他的人很普通,普通的就是我们每天在生活中碰到的甲乙丙丁,竟怎么也不能把他的人和作品联系起来了。看来我也只是个很俗很俗的人,因觉得自己普通,便也想如何装扮自己外在形像个仙女,以为这样才能配得上心中的诗和远方。可问题是自己既不能做外形上的仙子,也没有有趣的灵魂。

当我没钱的时候,我以为有了钱就可以让我幸福;但当我有钱了,我才明白,心灵的充盈才会带来真正的幸福。

我一直感恩于我生命中遇到的人和事。父母让我明白,考试可以改变命运,于是我爱上了考试,它可以让我活得更有尊严,我也因此走出农门,成了大家羡慕的公务员;老公让我领略了爱情的甜蜜和伟大,与他的通信,使我从刚开始只能写只言片语到四年后十几页的一气呵成,他陪我走过了孤寂的青春期,他是我最知心的朋友,最敬爱的兄长,最甜蜜的恋人,是他让我明白,原来我也是这样值得被人爱的人,原来我也是可以愤怒、可以随心所欲的人,发脾气、使小性子,他都在那静静地看着我,做我情绪的容器,让我的心灵得以滋养和成长。我弟是指引我心灵成长的人,让我活得愈来愈有智慧,知道了自己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而怎么才不会是这个样子。感谢生命中遇到的人,让我的生命不再盲目而机械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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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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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里,卿何薄命。

——题记

又是一个九月。

秋风萧瑟肆意在人间来往,每到这时总会有种“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之感。

漫步在大街上,我不禁又想起那曹公笔下伤春怀秋,才华横溢的女子——林黛玉。

这故事从一开始就注定是一个悲剧。

女娲补天时用了三万六千五百块石头,单单剩下了那一块石头。被那神瑛待者灌溉雨露,要来还他一生的眼泪的绛珠仙子。那与贾宝玉有缘无伤,空劳为他“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夏年年”的林黛玉。

初见时,宝玉与黛玉都在心中暗自衬度:这人好生眼熟,似在哪里见过?只是那宝玉快人快语不禁说了出来,引得贾母嗔笑。但他心中却再也按捺不住问黛玉,妹妹可有玉?黛玉只答道:那玉本就是件稀罕物,岂能是人人都有?宝玉竟登时跳了起来,上演了一场砸玉风波。现在想起来,心中一阵酸楚,这已经是一个悲哀了!两个一见如故,情投意合的人,竟没有什么可以相提并论的东西!黛玉怎会不痛呢?宝钗有金锁,湘云有金麒麟,她有什么呢?她多么想要一个可以和宝玉相配的东西啊!但是,偏偏,偏偏她什么也没有……她只是一个孤女,一个父母早已双双亡去的孤共啊!

一个从小寄居在舅舅家的孤女,谁会在意,谁会去安慰这个倔强,自尊又脆弱的女子呢?她开始变得小性儿,变得像小心翼翼又全副武装的刺猬,对一切有金的人敏感,金玉良缘已变成她挥之不去的梦魇。

她只能葬花时独自抹泪呜咽,只能将心寄托在给宝玉的帕子和其中的题帕三绝。

还好,还好宝玉与她情投意合,志趣相同,厌恶那黑暗的社会,向往那自由的人失,他们一起共读西厢,赏花品茗,结社联诗!那是多么惬意的日子啊!

但木石前留的单薄无力怎又敌得过封建卫道士的迁腐呢?

王熙凤的偷龙转凤,让贾宝玉娶了他们心目中的完美女子——薛宝钗。他们认为他们成就了金玉良缘,但他们错了。自宝玉知道她心心念念的妹妹已经逝去后,竟选择了出家,从此脱离了这莽莽红尘。

在这儿,我竟十分感谢高鹗、感谢他让黛玉先走一步,没有经历贾府抄家,不然她那样如清荷一般孤傲好会怎样呢?是被卖为女奴,从此尝尽世间悲凉?还是不愿受这般耻辱,自缢身亡?我不敢想像。

不知道黛玉临去时有没有想起那宝玉为晴雯作的《芙蓉女儿诛》,也不知道宝玉后有没有忆想自己当时的一语成谶:

茜纱窗下,我本无缘;黄土陇里,卿何薄命。

才发觉纳兰容若那句: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为何会被传唱至今。我们不知道以后会是怎么样,当初的黛玉也不会明白以后的结局便是:系我一生心,负你千行泪。但初见时是那样美好。她就宝玉眼中那个“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妹妹。

秋风依旧,花落仍然。

如果那位少女如今还在,不知道是不是会笑着呷茶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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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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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学以来,我利用业余时间读了一本好书——《成语故事》。

成语,可谓是汉语语言的精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和每一篇文章中拿来便用的成语背后,都有一个典故来源的故事。于是《成语故事》成了我很喜欢看的书。

《成语故事》中经典的成语有以貌取人、水滴石穿、八面威风、一诺千金……但是,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专心致志”这个成语。相传古代有位下棋的高手叫秋,他收了两名学生,秋认真地给学生讲课,有一位学生很认真的在听,并且把老师讲的内容都记下来;还有一位学生,人在屋里上课,但心早就飞到外面去了,他在想,要是有一群大雁飞过来,我要能射下来一只该有多好呀!他越想越着迷,不知不觉秋讲完课了。他让两个学生下棋,专心听讲的学生棋法娴熟,而不专心听讲的学生手忙脚乱,最终还是输了。秋告诉他的学生:学任何东西都要专心致志,不要心不在焉。

读了这个成语后,我知道了:做每一件事情都要认真对待,学每样东西都要专心致志,不能像秋那位心不在焉的学生那样,上课不专心听讲,什么都没有学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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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丑小鸭》读后感启示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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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丑小鸭》这篇童话,我为丑小鸭的凄惨遭遇感到难过,为他的完美结局而感到高兴,更为他的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感动。

丑小鸭一生出来就是一只灰溜溜、湿漉漉、又大又丑的鸭子,因此,常常受压群的排挤,讥笑,所以,可怜的丑小鸭四处流浪,丑小鸭喜欢游泳,从此他的生活无忧无虑,快活极了!时间过得很快,冬天来了,河水开始结冰。丑小鸭禁不住冬天的折磨,昏倒了。一个农夫看见了,心里充满了怜悯,迅速把她抱回了家,用暖和的外衣给丑小鸭取暖,丑小鸭得到了温暖,渐渐苏醒了。

春天来了,丑小鸭在清澈见底的湖面上,看到了自己端庄、美丽的倒影,那不再是一只灰色的,令人讨厌的丑小鸭,而是---- 一只白天鹅。

丑小鸭坚持不懈的精神多么值得我们学习啊!

这篇文章使我想起了我刚学自行车是的情景。看着那些大哥哥,大姐姐们欢快地骑着自行车,我也很渴望有一辆自行车,让它带我去兜风,去游玩,那该多好啊!于是,妈妈帮我买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我刚坐上去,一摇一晃,又把我从车上“拉 ”下来了,虽然,膝盖擦了点皮,流出了鲜红的血,但我并没有气馁 ,只要一有时间,我便会迫不及待地去练习。经过多次磨练,我终于学会了骑自行车。“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只要肯付出努力,坚持到底,我相信,一切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我从丑小鸭身上领悟到了:只要坚持不懈地努力追求理想,就一定会成功!这个道理,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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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麦田里的守望者》读后感

全文共 1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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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很多人都读过的一本书,这次会看也可以说纯属巧合,翻开后却根本停不下来,恨不得一口气读完,真心推荐,很不错的很值得回味反思的一本书。

像这种反英雄主义色彩的作品,多数时候开头是不易于为人所接受的,再加上很多浮夸的表达方式,我不得不说,起初不太喜欢霍尔顿这个人物,觉得他性格怪异、负面消极,可读着读着,这样的既定形象逐渐被颠覆——

开篇到结尾,其实整个故事也不过是发生在三天两夜,却被作者塞林格描写得那么细致入微、丰富多彩,简直就是写出了一个社会那么大的故事。

故事主人,也就是我说的那个负面消极的霍尔顿,他仿佛厌恶身边的一切,并且这一切还都是肮脏不堪的。我肤浅的的认为是他的心中不够明亮,所以我不喜欢。然而,渐渐地,我认识到,他的这份格格不入并不完全是他的错,从客观上来说,是那个世界,抑或是这个世界,太过世俗太过污秽,他不过是坚持了心中的那份纯洁,不愿同流合污罢了,他想要反抗,却深感无助。他总是嘴上咒骂着,心中却发出了相反的声音,正如他厌恶的这一切,却被他在结尾重提而如此总结,“说来好笑,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起每个人来。”难道这不正是霍尔顿内心最真实的潜台词吗?

从学校打架离开后的两天两夜,霍尔顿经历了流落街头、滥交、打架、酗酒……各种萎靡堕落的生活,看尽人间百态,更尝尽世态炎凉的滋味。而这么多也不过是发生在两天三夜,尤其是那两个夜晚,仿佛两个世纪那么漫长。其实,他不过是难过了孤单了想要找个合适的人陪他喝一杯,听听他的倾诉。却始终没有那么一个人。他想要找隔壁的阿克莱,却敷衍他;想找琴,却始终没有勇气;想找菲苾却碍于父母发现;找到萨莉却是个不能懂他的人。这份踟蹰在电话亭里二十分钟打不出一个电话的孤单,在那样的夜晚,恐怕是快要把他吞噬掉了吧。

霍尔顿的这份孤单,并不是外在的身体孤单,更是心灵上的。面对这个功利的社会,所有人的价值观仿佛都是朝向一个方向,每个人都走在相似的路上,好的学校好的工作好的交际好的人生都是一个标准,毫无生气机器般的生活,大家却都乐在其中。而那些躲藏在光鲜背后的虚伪人性则更令他无法忍受,他选择嗤之以鼻选择敬而远之却不被人理解。

然而,有趣的是,他讨厌每个人每件事,却惟独喜爱弟弟艾里和妹妹菲苾,不难看出他是发自内心的喜欢他们,尽管艾里已不在人世,霍尔顿依然在最孤单的时候会与他对话。对于弟弟妹妹,霍尔顿的这份喜爱是在任何其他人身上都没有的,他总是会想起他们,每每想起都会变得特别温暖美好,相反的他可能不太喜欢哥哥D。B。,当然,他应该只是讨厌他世俗的一面吧。我就在想,是不是霍尔顿觉得这世上只有孩子才会有纯洁的心灵,所以他才会有做个悬崖边守望者去保护那些孩子的理想呢?

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霍尔顿带菲苾坐旋转木马的那一幕,在雨中,他肆意淋雨,也许,他依然还在纠结着,要不要逃离这样的一个社会而去到乡村装聋作哑。然而,看着菲苾乐此不疲,一圈圈的玩着旋转木马,他突然觉得“真他妈的快乐”,多美的画面,在霍尔顿眼里,菲苾一直就像天使一般美好。所以,在霍尔顿濒临崩溃边缘之际,是妹妹菲苾拉回了他,是她的纯真、善良、执着和爱拯救了他。

真的很想说,作者塞林格借用霍尔顿的视角,向我们展示了这个社会最最现实的一面,那么鲜活刺眼、发人深省,其实我们谁都免不了俗,人性的缺点每个人都会有,但并不代表每个人都会变得那么肮脏,因为我们可以选择内心纯洁,执着于己念,同样可以更好地融入这个社会却不与其同流合污。

最后想起一句话,“生活,是每个人走向自己的地方,在自己愿意的心情中去做事情。”这份随性或许很多人难以做到,做回自己真是这世上最难的事情,可是,我们还是应该努力地去摸索。希望每个人都能做自己麦田里的守望者,坚守住内心的纯真!

PS,我有时挺庆幸的,庆幸自己没有像这些伟人般的洞察力,没有那么跌宕起伏的经历,也不会去走火入魔看到那么多背后的事情。我不思考过多的哲理,不追求过高的灵魂,我只做简单的我,所以,我眼中的世界才会依然那么温柔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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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百年孤独》读后感中学生作文

全文共 1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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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__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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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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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集《从你美丽的流域》收了许多写儿女情长的篇什。从写作题材而言,张晓风跟其他女作家没有任何不一样,感情、亲情、友情几乎就是她的全部。但是当她起笔运笔,便完全超越了普通女人的情感。《母亲的羽衣》开头描述的是一个温馨场面,女儿入睡前,搂着母亲的脖子问:“妈妈,你是不是仙女变的?”接下来,甜蜜中有了感伤,再往下,又有了沧桑——世间每一个女子,究竟如何藏起羽衣,从仙女隐忍为平凡的母亲?张晓风写得极美,又极沉重,仿佛知悉世间所有的秘密。张晓风似乎有一种本事,再普通的物事,她总要忍不住翻过来,看看背面,甚至要透过经脉纹路去看它们在几千年前的模样。所以她写给丈夫的情书,写给儿子的诗篇,明明是写私人的感受,却似乎写尽了人类的共同情感,就连她写睡袍、围巾、绣品、油纸伞,也丝毫没有怡红快绿的娇弱之气。

张晓风始终是追求“大”的:大的格局,大的气象,大的胸襟,大的情感。她甚至是有点刻意为之了。

我读张晓风的感受,是仿佛放舟于岁月长河,溯回从之、溯游从之,追随着一路看来,千回百转,也被那百年烟波水气湿了一身。张晓风喜欢读古书,将它们视为夺地而出的思想泉脉,她这样写自我读《尔雅》:世界如此简单壮丽,如此明白晓畅,如此婴儿似的清清楚楚一览无遗。我读她,亦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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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父与子》读后感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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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读了《父与子》这本漫画书,虽然这本书没有文字,只有彩色的图片,但是这本书还是让我看了许多遍,非常受我的欢迎。说真的,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时,刚翻了几页,心里就想:这本书就单单一些图片,没什么好看的。可妈妈说这是这本书是好书,应要出38元钱买,没办法“母命难违”。

回到家,我开始看起了这本书。书中的这位父亲长着大胡子,光秃秃的脑袋瓜儿,下面长着一个与头不相称的身子,身上穿着一件黑马甲和一条的白裤子。一双圆圆的眼睛里,张着两只比芝麻还要小的眼珠。只要看一眼这位长相滑稽的父亲。我突然醒悟到,我之前的感觉是错的,这的确是一本好书。因为这里面的小故事,都是我们身边的事儿,作者用艺术把它给夸张化了!

如《引书如室》这个故事:傍晚,该吃晚饭了,父亲、母亲都坐在了饭桌前,可儿子哪儿去了?于是,母亲便命令父亲去找儿子。父亲挺着大腹便便的肚皮,去卧室找儿子。这时候,儿子正趴在地上看有趣的书呢!看到父亲的来临,儿子仿佛接到了“圣旨”,马上便走出了房间。咦?餐厅怎么又缺了个人?哦,正在书的前面趴着的父亲还沉浸在书中呢。这时候的父亲像一个老顽童,全然不顾妻子和儿子正在餐桌前饿得“咕咕”叫。沉浸在书里,看到精彩之处,还在地板上飞快地跺几下脚呢!肥肠满肚的肚子把屁股压得老高,拖着腮帮子的双手,这可真有趣。

在看这本书时,我不时发出咯咯的笑声。我也可以说出其中大概的内容,这就说明我可以看懂了。说到这,你们肯定会问,不是说这书没文字,你是怎么知道的呢?是的,正因为这书没文字,才让我看着上的生动形象的画面,发挥自己的想象。这不仅培养了我们的观察能力,而且还能把他的语言在画中转述给别人听,真是一举两得。书中很多故事都能使读者在幽默的同时体会出更深的寓意。使人明理。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读书,要读能读懂,有意义的书。《父与子》这本书,让我的假期有了许多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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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简爱五年级读后感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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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级以来,我们读了许多书,《简爱》是其中的一本。

这本书主要讲了: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家,因受其而萌发反抗意识,进入劳渥德学校。毕业后,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后来却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前妻是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后因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他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我被这本书中主人公的敢于反抗的精神深深吸引住了。正如主人公说过的:”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的回击……“狠狠的回击!这便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在舅妈里德太太家,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圣约翰家,简爱始终没有放弃这种反抗精神。

正是这种敢于向恶俗实力反抗,追求平等的精神,让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形象获得了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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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六年级《昆虫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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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求我们读一本科普书,我思来想去:读什么书好呢?在经过一番冥思苦想之后,我确定了最合适的“书选”——《昆虫记》。我曾在四年级时读过它,但因为认为它不好看,所以把它放入了书柜。今天,我走到书房,打开书柜,终于在一个角落中发现了它。我把它取出来,轻轻吹去它封面上的灰尘。顿时,它那令我熟悉的容颜就摆在我面前。我坐在书桌前,认真细致地阅读起它——《昆虫记》来。

读着读着,,我不禁跟随着书中的情节而沉迷其中了。我仿佛进入了书中,跟着作者——J?H?法布尔做着各种各样有趣的昆虫实验,如解开蝼蛄的生存习性等等;我读着读着,读到了有趣的一幕:法布尔发现了一种新昆虫,而虫子却有三只时,你可知道他是怎样捕捉的?两只用手,一只眼看要逃走了,法布尔急中生智,连忙用嘴去“捉”虫,虫捉到了,就含在口中。可就在这时,忽然间,不知名的小虫子分泌出一种辛辣的液体,辣得法布尔一口把虫子吐了出来,“哇哇”大叫,而虫子呢?却趁机逃走了。我看到这儿,忍俊不禁,可脑中大多数还是对法布尔的敬佩:天哪,竟然有如此厉害的人,不但敢捉恶心的虫子,而且还敢把虫子含在嘴中!看来,法布尔对于昆虫,的确是到了痴迷的程度。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昆虫记》在不知不觉中被我读完了。我轻轻合上书,,坐在椅子上,开始思索:作者法布尔竟能将这些平时不受我们注意的小小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观察它们的习性与生活,并将其变成一部巨著,这是多么的不容易呀!不用说找到、观察这些昆虫所用的精力,就连写这本巨著的时间都是一个常人无法想象的。这样看来,跟法布尔相比,我们遇到的困难实在是太小了。更可贵的是,法布尔拥有常人无法比拟的细致的观察能力,他能观察到如此多的昆虫,实在是难得呀!

我们要向法布尔学习,像他一样细心观察,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做一个热爱自然、热爱科学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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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夏洛的网》读后感启示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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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字很有趣、内容很感人的一本书——《夏洛的网》。这本书的故事是这样的:在朱克曼家的仓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然而,一个最丑恶的消息打破了谷仓的平静:威尔伯未来的命运竟然是成为熏肉火腿。作为一只猪,悲痛绝望的威尔伯似乎只能接受任人宰割的命运了。但是,看似渺小的夏洛却说:“我救你!”于是,夏洛用自己的丝在猪栏织出了被人类视为奇迹的网络文字,彻底逆转了威尔伯的命运,终于让它在集市大赛中赢得特别奖。但这时,夏洛的命运却走到了尽头。

我想起,有一次我和一个朋友去公园里的浅湖边玩。本来我朋友想要去浅湖边摘柚子,眼看着要摘到了……朋友晃了一下,差点掉进湖里。我脑中突然闪现“夏洛救威尔伯”的场景,作为好朋友,我应该去救朋友。所以我猛地扯住他朋友,把他拉了上来,混乱中自己却不小心一脚采在了水里。

生活中,我们要像夏洛一样舍己为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别人。卢梭说的好,“你帮助别人,别人就会帮助你”。让我们珍惜友情,互帮互助吧,生活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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