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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十三年义务教育(推荐19篇)

《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教师关于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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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陕西省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邀请函

全文共 17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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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省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将于3月14-15日在省体育场国际展览中心北区9、10看台二、三楼举办,诚邀您亲临现场、招贤纳才!本次活动设置2个场馆(三楼A馆、二楼B馆),参会详情如下:

时间、地点

主办、承办

时间:2015年3月14-15日(周六日/9:00-14:30)

地点: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省体育场北区10门(中国西安人才市场)

主办:中国西安人才市场/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承办:陕西世纪智通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官网:世纪智通招聘网   官方微信:世纪智通

电话:029-62890806   62890868   62890802

招展规模

本届招聘会参展时间2天,共计预设300个展位

A馆拟设150个企业标准展位

B馆拟设150个企业标准展位,8席纳贤贵宾招聘

效果提升

1、资源整合优势:招聘网展示将贯穿整个招聘会期,为您提供会前职位展示,职位预约;会中入场求职者简历查询,面试邀请;会后简历推荐服务。大客户业务将为您提供酒店预订、校园揽才、广告代发宣传等服务;人事外包服务将为您提供员工社保办理、公积金代办等服务。

2、时间人气优势:春季大会作为全年的首场全国性人才峰会,会设定在招聘旺季中段黄金时间举办,至少为您带来近万名入场人才,帮助您在有限的时间招揽大量的人才。

3、传播效果优势:年前招聘会消息泛传播,将宣传周期延长至3个月,通过世纪智通招聘网、招聘报、58同城、赶集网等知名网站进行线上宣传;高校开学后 ,将针对32所高校进行校内动员及推广;对于客户招聘需求前5位的岗位,通过邮件、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预约人才,提高才岗匹配度。

参会条件

企业:各省市招聘团、国有企事业单位、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各类用人单位及招聘团体;

个人:陕西及周边省份应往届高校大专毕业生、研究生及往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工作经历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高新技术人才。

参会方法

1、参会企业需提前致电或亲临本市场预定展位,本市场将安排业务人员为贵公司服务;

2、预定展位后请传真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发送招聘信息至本市场;

3、招聘单位于招聘会当天上午9:00前到我市场办理参会手续,逾时请提前通知我市场保留展位。如10:30前无保留通知,我市场将对所预定展位另作安排。

2015年陕西省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价格表

一、产品价格

产品

价格

服务内容

三楼A馆

标准展位

70席

1500元

1席

核心招聘服务:2×2m洽谈区域,环境优雅,提供面试桌椅等配套设施。企业招聘职位展示用海报1张,免费wifi。

人才泛预约:针对所有参会单位总需求排名前5位的岗位进行人才泛预约服务,邀请合适人才免费参加春季大会,提高才岗匹配度。

贴心会务服务:会场设有多处免费饮用热水点,每家企业免费提供2份中餐、1份办公文具,会场服务人员不间断巡场,为您解决问题。

产品销售截止时间:2015年3月15日

二楼B馆

标准展位

134席

2000元

1席

二楼B馆

纳贤贵宾

仅8席

8000元

1席

1、纳贤招聘服务:会场核心地段4×4 m洽谈区域,量身订做专属招聘区域包装方案,面试环境优雅,提供面试桌椅等配套设施。

2、纳贤专才服务:春季大会举办前一周,根据客户招聘需求,为贵宾客户搜寻2个岗位共4名人才简历

,并邀请人才在开会当天直接到展位面试,精准锁定合适人才。

3、纳贤一对一服务:纳贤管家式“一对一”服务,会场服务“0时差响应”。

4、纳贤会务服务:提供高档商务餐饮4份、饮料4瓶(具体餐数可根据企业代表人数进行相应调整,最多加到8份),1份办公文具,电源1个。

二、注意事项

1、参会企业需提前致电或亲临本市场预定展位,本市场将安排业务人员为贵公司服务;

2、预定展位后请传真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发送招聘信息至本市场;

3、招聘单位于招聘会当天上午9:00前到我市场办理参会手续,逾时请提前通知我市场保留展位。如10:30前无保留通知,我市场将对所预定展位另作安排;开会当天免费向参会企业提供部分招聘所需办公文具。

三、联系我们

电话

029-62890806     62890868    62890802

传真

029-62890829

E-mail

327623502@qq.com

地址

长安北路14号陕西省体育场北区10门二楼、三楼

各省市招聘团订展热线

029-62890806  62890868  628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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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2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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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新的《义务教育法》发到了手边。细读那上面的六十三条法律法规不难发现新的 《义务教育法》在很多方面都发生了变化。

九月一日,与全国两亿中小学生有关的新版《义务教育法》已经正式实施。这是我国继1986年版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来,首次启用修改后的新法。

对于所有的中国孩子们而言,这部新法对他们今后受教育的生活有了新的规定。 通过学习新版的《义务教育法》, 不难发现这部法律法规在九个方面实现了突破。

第一,指明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个根本的方向。上个世纪,由于各地经济、文化水平的差异,使得义务教育阶段形成了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乃至学校之间较大的发展差距。随着经济的发展,这种差距越来越大。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纳入了法制的轨道,将均衡教育思想作为新《义务教育法》的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明确了义务教育承担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使命。我们过去推进义务教育时,主要是解决孩子有书可读、有学可上的问题,还谈不上素质教育。新《义务教育法》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把义务教育纳入到实施素质教育的轨道上来,把实施素质教育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项新的历史使命。新《义务教育法》同时把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作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点,并且提出了一系列实施素质教育的措施。 第三,新的《义务教育法》回归了义务教育免费的本质。普及教育、强制教育和免费教育是义务教育的本质特征,免费的步骤可以根据国情来分步实施,但必须坚持免费的特点。公益性是整个教育事业的特征,义务教育要更彻底一些,不仅仅是普及的、强制的,还应该是免费的。新《义务教育法》在免费教育上又迈出了一大步,在1986年不收学费的基础上增加了不收杂费的内容。中央财政将从今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免除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城市地区还要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方案、加快进程。

第四,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强化了省级的统筹实施。此次新《义务教育法》一个很大的突破,就是在“以县为主”管理体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省级政府的统筹和责任,实践着从“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转变。原来看到乡镇一级难负其责,就将统筹责任放到县一级;现在县级基本上是吃财政饭,也无力承担,事业的发展必须要加大省级的责任。对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育经费保障的力度、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支持而言,省级的统筹都非常重要,这也是新《义务教育法》的一大亮此 文来源于文 秘 家 园点。

第五,确立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再一次明确了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建立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分担机制,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义务教育经费预算单列;规范义务教育的专项转移支付;设立义务教育的专项资金。通过这样几个渠道,建立起义务教育比较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

第六,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新《义务教育法》强调了对非户籍所在地,特别是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确定了流动人口子女居住地人民政府要为他们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这将会对城市化进程的平稳推进起到关键性作用。

第七,规范了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过去我们对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主要是从政策上进行规范,新《义务教育法》对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出手是比较重的:一是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关键是要对学校在资源、政策上进行公平的分配,不得有政策、资金、资源的倾斜,这一条体现了全社会对教育公平的强烈愿望。二是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也就是“名校不能变民校”。三是第25条的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

第八,建立了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过去我们中小学的教师职务序列是中、小学分设,中学的初级、中级、高级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而小学则达不到。新《义务教育法》将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职务序列打通,小学和中学的差别不复存在,初级、中级、高级都与助教、讲师和副教授相对应,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鼓励。这一新规定对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发挥聪明才智是一个很大的激励。尤其是让小学教师看到了自身发展提高的前景,对小学教师是个福音。这个全新的制度,在教师职务制度上有了新突破。当然还需要一些配套性的规定。

第九,增强了《义务教育法》执法的可操作性。全面规定了《义务教育法》的法律责任,63条中有10条规定的是法律责任,将《义务教育法》的执法性、操作性提到一个空前的高度。而且规范了22种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违法行为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过去的18条《义务教育法》虽然起到了很大的历史作用,但操作性比较差,新的《义务教育法》则完全弥补了这种缺憾,大大增强了可操作性,加大了执法力度。

新的《义务教育法》 具有强烈的时代性。经过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时代背景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新《义务教育法》,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均衡发展的思想等等。

作为一个工作在教育一线的教师, 我们不应仅仅做到自己学好这部法律,更要在平时的工作中注重做到依法办事, 依法执教,从自己做起,把法律条文中的规定落到实处。做个懂法、守法、宣传《义务教育法》的好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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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陕西省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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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商洛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和实现脱贫摘帽、全面建成小康的决胜阶段,各项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我们要运用好“三项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助推商洛经济社会实现突破发展。

一、落实鼓励激励机制,端正“政绩观”,提振“精气神”,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干部是发展的决定因素。党政干部的“精气神”就是成就党和国家事业的源动力,有什么样的“精气神”就有什么样的工作成效。当前,我们已经迈入了“十三五”,步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也进入了攻坚期和深水区,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然而,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个别干部却丢掉了“精气神”,要么习惯于满足现状,要么心思干脆就不在工作上,淡忘了曾经干事创业的初心,不利于我们事业继续前进。只有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现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真正让肯实干、有实绩的干部得荣誉、得实惠、得地位,党和国家的事业才能得发展。

二、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吃下“定心丸”,敢啃“硬骨头”,免除改革创新的后顾之忧。当前,中国经济进入了新常态,我市也面临着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的问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借鉴,需要我们结合市情不断地探索,才能走出符合商洛实际的转型发展之路。我们要鼓励广大干部主动作为,更要鼓励干部敢于试错。在处置“僵尸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去一降一补”歼灭战和脱贫攻坚这些“硬骨头”上,我们不能要求所有的改革和工作都一蹴而就,更不能奢望丝毫不差,要允许干部犯错,努力营造锐意改革、勇于创新、敢于担当、合理容错的良好环境,免除广大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卸下精神包袱,心情舒畅地大胆作为,心无顾虑地勇于担当,努力推动商洛经济“弯道超车”,实现转型发展。

三、落实能上能下机制,改变“单行道”,增加“危机感”,激发干部队伍的朝气活力。当下,少数干部出现了廉而不为、廉而不勤、懒政怠政等问题,影响了干部队伍的公平和士气。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就是要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多上、快上、好上,让不称职、不作为、不担当的干部多下、快下、好下,干部队伍才更有朝气和活力。商洛经济欠发达,但干部队伍和工作状态不能欠发达,反而更要有只争朝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旺盛的工作热情,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要充分运用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倒逼各级党政部门选优配强干部队伍,改变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单行模式”,进一步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意识,让干部明白职务不能靠“保”、日子不能靠“混”,从而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谱写商洛追赶超越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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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教师关于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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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义务教育法》使我重新审视自我并且让我更清醒地认识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该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现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现在培养学生成才之中。

回顾自己几年的教学工作和日前担任的班主任工作,在工作中我也不时存在着与《义务教育法》不相符合的教育方法和理念。教师的“恨铁不成钢”甚至会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的手段出现偏激以致伤害学生的自尊心。我想这样做肯定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原则。以后应该尽量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应该多理解学生、多关注学生各方面的成长。

在《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28条29条中明确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这一段学习完后体会很深刻,平等对待每位学生关注他们的发展应该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该做到的。

在实践工作中我也深刻体会到教育工作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其中蕴含着深刻的教育规律。只有认识并且运用好这些规律才能创造出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方法和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发展的、与时俱进的。我们需要从实践出发,根据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用灵活多样的方法,我们的教育工作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有人曾经指出:“没有任何十全十美的方法,也没有一定有害的方法。”我们必需辩证的看待。在教育实践过程中,许多方法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在选择和应用时,需要同德育目标相结合。与《义务教育法》中所规定的原则相一致。学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位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的原则。

我一定认真学习、认真执行《义务教育法》作一名合格的人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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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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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党和国家政府在新的历史时期实施的一项重要惠民工程,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使命。2012年11月23日教育局组织全体机关人员学习和传达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阐述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历史意义、指导思想,从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均衡配置办学资源、教师资源、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建立以素质教育为导向的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和改进学校管理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通过会上的集中学习和会后的自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党和国家对民生的关注,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原则,用事实证明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乎每个学生的前途、家庭的幸福,对于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提升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大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通过学习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结合自身工作,今后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提高自身素养。

一、加强有关政策理论、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养。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要想始终保持教育工作为民服务的先进性,就要主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潜心研究“十八大”会议精神实质和相关文件,熟练掌握《国家教育督导条例》等相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知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树立自觉为党和人民服务终身的思想,牢记入党誓词,提高党性认识,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养,才能更好地、高效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有关教育督导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养。

学习是我们不断提高各方面能力和素质的根本途径和有效方法。作为一名从事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应该主动学习有关教育督导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教育督导技能,注重提高自身的教育督导专业水平,认真有效地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成为一名合格的专业教育督导工作人员。

三、树立岗位服务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提高自身职业素养。

作为一名从事教育督导工作的人员,要立足于本职岗位,识大体、顾大局,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的督政、督学职能,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遵守《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规定的岗位职责,转变观念,拓宽思路,不断创新,认真履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的职责,增强为基层学校和广大师生服务意识,掌握我市教育的真实情况,为上级政府决策提供真实、可靠地依据,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益,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使我们党的惠民政策真正得到贯彻和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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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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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表决通过,是教育界的一件大事、喜事,在教育系统引起了强烈反响,广大教育工作者受到了极大鼓舞。我认为,新修订的法律体现了国家和时代对义务教育发展的新要求,吸纳了近年来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若干新政策,对整个义务教育发展将产生重要影响。

我对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心得有以下几点:

一、立法理念

新《义务教育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提高教育质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要提高教师质量。教师专业化的问题也正影响到学校的教育质量。“素质教育必须由高素质的教师来实现,但是农村初中校面对很多教师自身素质不高的现实问题。不能否认,素质教育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多,困难重重。尽管如此,并不是说素质教育一定要等到教育均衡以后才能实现,在现有条件下学校也应该有所作为。我相信,不管在什么样的办学条件下,开展好德、智、体、美、劳、心理等多方面行为素质评价,是实施素质教育一个有效途径。

素质教育不是一种运动,也不是一阵风。素质教育的落实需要细致的工作,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体现在学校各项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当中。素质教育不应该是难以作为,只要能静下心来,仔细地去思考如何在一些细节上、在各个学科上下功夫,脚踏实地去研究教育教学、课程以及学校活动设计,就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二、明确责任

新修订的法律充分体现了义务教育是国家行为和各级政府的责任,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了财政保障的范围,为促进义务教育持续稳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法律还明确了义务教育的目标和教育教学的新要求,充分体现了教育均衡的理念,通篇贯穿着以学生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思想,体现了新时期义务教育的发展方向。

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从操作的层面明确地解决了近年来在义务教育发展过程中所碰到的各种难点和热点问题,是指导今后义务教育工作的重要法律。

三、学习方法

贯彻实施新《义务教育法》,教育工作者首先要感悟法律条文背后的基本的价值取向是什么。其二是按照法律要求,依法办学,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第三要不断发展法律条文的内涵。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新义务教育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是在对我国依法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经验总结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系列指导和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的制度与准则。法律将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指导思想,并重点对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障义务教育投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新法律着力建立和完善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各项制度,在很多方面有创新、有突破,为我国义务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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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陕西省三讲话一通报心得体会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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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组部部长赵乐际在贵州调研时强调要发挥好党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发挥好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战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而要有效、有力地发挥党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就必须实实在在的抓好基层党建工作,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理论指导实践。这就必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是要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帮扶干部的理论学习,从思想上认识到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以达到强化党支部的政治功能、组织党员干部、凝聚普通群众的目标。另一方面是要抓好青年农民的思想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他们是农村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力量,必须让他们在思想上有脱贫意愿,在行动上有脱贫的能力,如此,脱贫攻坚战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配好配齐基层贫困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贫困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是脱贫攻坚战的一线力量,是联系贫困户、贫困村与帮扶干部、帮扶单位的桥梁,他们是否负责、是否有能力负责至关重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关键,因此必须要配强村“两委”班子,持续整顿后进村,精准选配第一书记,充实一线扶贫工作队。

三是建立考核机制,认真做好督查整改工作。工作做得好不好,到不到位不是我们随便一个人随便一句话说了算的,而是要用实际成绩说来了算,老百姓真正脱贫、脱贫之后不返贫才是硬道理。因此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督查制度,定期对帮扶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两委等相关人员进行考核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且整改一定要彻底、到位,确保脱贫攻坚工作不偏离、任务不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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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全文共 11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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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指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第三十五条指出“学校和教师按照确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保证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要求”。因此我们应当理直气壮抓教学质量,这不仅是法律赋予我们教师的权利,更是教师的义务。

对于教师和教育教学工作,除上述提到的要求外,新义务教育法在第二十九条还指出“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第三十四条指出“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三十五条还指出“国家鼓励学校和教师采用启发式教育等教育教学方法……”第三十六条指出“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学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第三十七条指出“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等课外活动。”我注意到新的义务教育法中没有有关几年来一直强调的“减负”的内容。而对于“减负”温总理解释说:“减轻学生负担决不是对学生放松要求和撒手不管,而是给孩子们更多的时间接触世界,接触事物,接触生活,学习更多的知识,做更多的事,思考更多的问题,培养独立思维和创造能力……”

由此看来,所谓“减负”不是教育教学的要求,也不是手段,只是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以期取得最佳的教学效果。从目前我校的现状看,我认为造成所谓的“学生负担过重”尽管不能说不存在作业量过多的情况,但主要是要解决由于学生厌学、不会学和习惯差等原因造成的学习效率低下问题。而这正是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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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教师关于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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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是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因而,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应该将新的思想意识和教育观念体现在教书育人的平凡事业之中;应该将改革和发展的思想观点体现在自身工作实践中;将开拓和创新的意识体现在培养学生成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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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陕西省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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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能上不能下”成普遍存在的现实顽症不知已经多少年。不否认以前那些干部曾经在现任的领导岗位上辛苦过,努力奋斗过,也着实为民办了实事。可是时间长了,就滋生了官僚主义、拜金主义等问题。他们在工作中不再吃苦在前,冲锋在前,轻则原地踏步毫无建树重则贪图享乐,生活糜烂。这样的干部阻碍了干部队伍的新陈代谢。但干部没有监管部门,一旦当上领导,好象没有下的可能了,因为只能上不能下呀!于是,德才兼备的年青干部上不了岗无用武之地,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年轻干部的积极性;同时这样的用人环境也使有为的年青干部的思想变得僵化,不思进取,工作上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固化思想。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道理大家都明白,但在干部的管理中却堵塞,干部队伍上下流动性差,墨守成规是现在干部队伍中的一种工作现象。因为各部门负责人不进取,而下面的年青干部肯定更不敢越雷池一步。而现试行的《规定》让有为年青干部看到了希望,希望各级党委(党组)都能把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形成“能者上,庸者下” 的常态。使得每一个领导干部在位只能一门心思谋在位的事,否则将被有为之士取而代之。如此一来,就会在体制内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

“黎明即起,洒扫庭除”。个人认为对于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一定要早做安排才有可能把干部队伍中的庯者,劣者尽可能清扫出去。不要只是口头上说而不在实践中践行,一定要执行,勇于把不作为,不廉洁、不干净、不担当的领导干部调整打扫出去,使我们的干部队伍永保青春活力,永远纯洁从而营造一派正气的用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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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教师关于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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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伊始,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学习了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学习之后对《义务教育法》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这部法律是对我国前一阶段义务教育实践和成果的总结,凝聚了包括教育工作者在内很多人的智慧,并将其提升到法律的高度。作为一名投身于第一线的教师,学习新《义务教育法》义不容辞。

在网上查阅了这部新《义务教育法》,给我感受最深的就是对义务教育中的“义务”二字有一个正确而深刻的理解。受教育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一基本权利所对应的正是国家和政府的基本义务。制定义务教育法,实施义务教育法,正是国家和政府履行这种义务、落实公民权利的必由之路。对于广大公民而言,义务教育并不仅仅意味着适龄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义务教育首先是国家和政府的义务。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学校教育,是现代政府不容推辞的责任和义务。

其次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它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校长的办学思想和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在实施新《义务教育法》过程中,每一位教育者都要思考。其中第五章,第34条指出:教育教学工作中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智、体、美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照这一点,我在工作中就做得不好。每个班都有差生和尖子生,对于这样两极分化的学生,我就没有为他们分别布置不同的学习任务,没有注重对他们的差异性培养。以后我还要个别关注这些学生。那么什么是素质教育呢?记得去年“六一”胡锦涛总书记在接见少代会代表时曾寄语:努力学习、快乐生活、健康成长。我认为,这三句话点到了素质教育的精髓。我们要把孩子从无谓的题海战术中拯救出来,教育的终极目标是“育人”,要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新课改的目标是这样,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也是这样。

作为一名教师,还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在教学中贯彻新课标,对待不同教学内容应根据不同儿童的心理特点来正确处理,在教学上因材施教,努力改变教学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结合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既学到科学知识又锻炼了他们的各种能力。作为教师不但要在教学上不断精益求精,而且要注意学生的道德思想教育,作到既教书又育人,为培养新一代而作出最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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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陕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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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潼县七月十五日烧纸祭麻姑。城固县中元节农家会饮,称为“挂锄”。延缓农家,中元节早晨至田间,择取最高、最茂密的稻穗,挂上五色纸旗,名为“田幡”。

农历七月十五又称“麻谷节”,相传在神农时代,我国就有人从事农业生产了,但那时的农作物只有麻子和谷子,所以在七月中旬麻谷成熟之际,会请求神灵保佑多打粮。渐渐地,祭祀麻谷成为重视农业、发展生产的象征。在这果熟之时,人们用新麦磨面,仿麻谷之形,捏出胖乎乎的麻谷神,将其拴于庄稼地里,进行祭祀。这是捏面人的最初来源。也有传说在很久以前,民间发生了一场严重的瘟灾,那瘟神在人间打算要人间一半人的命才肯罢休。真武祖师为了救人,化身一妇人到民间教人们捏吃面人消灾,瘟神在人间见到一片人吃人的惨状,信以为真就不再伤害人了。人们才得以摆脱这场瘟灾。此后每到七月十五,人们使用此象征性死亡来消解生命的灾难。神木面花作为丰收和庆祝丰收的象征,包含着人们对土地的期望和对庄稼的祈祷,包含着对于天灾人祸的深刻体验,它不只体现了祭祀神灵和祖先,趋逐鬼魂,护佑儿孙和亲朋的美好祈愿,更成为这片土地上广大妇女展示才艺的一项重要精神活动,具有很高的艺术欣赏和收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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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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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义务教育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教育行为,但是对于教育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新法明确了对义务教育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教育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这些内容必然影响到教师的教书育人行为。同时,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也必须肩负起提高义务教育阶段质量的责任。

教师是一个很普通的职业,是一个不同于其他的工作的工作,她神圣、伟大、高尚,世界一切赞美的词语都可以用在她身上。当我是学生的时候,我学习的是《守则》《规范》;当我成为教师的时候,学习的是《教师法》。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长期以来《教师法》虽然存在着,但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辱骂、诽谤教师、拖欠工资等等的事情发生,而教师迫于时代和社会的压力,能够主动利用这件法律武器去捍卫自己的人却不多,这说明教师只知法、守法是不够的,因为用法也是我们基本的权利。教师作为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用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们教师必修的一门功课。通过学习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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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陕西省中考语文真题话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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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股暖流 That warm current

鲜花感恩雨露,那是因为雨露滋润她成长;苍鹰感恩天空,那是因为天空任由她飞翔;高山感恩大地,那是因为大地让它高耸。我感恩您明眸的霓视,因为他像一股暖流·,永远流淌在我的心上。。。。。。

我,一个普通人,学习不太好,成绩在班上处于中下,习惯藏在角落,老师平时不太会关注我,班上人太多,老是不能每个都管,于是我早早学会自立,学会不看老师的眼色过日子,课上认真听,课后认真复习,但每到考试之际,脑子便会“嗡嗡”一声,一片空白,什么都想不起来,成绩亦不理想,但是这次,我决定要考好,因为:每次回家,看着姐姐手中的成绩单,再看看我的,我就会感动羞愧不已,再看看爸爸指着姐姐对邻居说:‘不过是一次考好,要是能每次都位居年段前十,那我就不用操心了,再看看他,‘爸爸把矛头指向我,由原先的自豪到失望。

这次要考数学,平时挺喜欢数学的,但每到关键时刻,总是数学托的后腿,不是因为不会,而是因为粗心、马虎,这次考试前,我时刻提醒自己,决不能在马虎了,“叮铃铃”上课铃响了,我准备十分充分,但进了教室,脑子又是一片空白,我像一只只热锅上的蚂蚁似的,这时,分试卷的老师毫无预兆的给我一个眼神,我分明看到那眼神里有鼓励、期望,顿时,脑子停止短路。

看着考卷上的题目,我仿佛遇上多年不见的好友,感到十分亲切,我一路披荆斩棘,过关斩将,功课一道道难关,老师那充满”你能行“的眼神,给了我极大的鼓励,”来停笔,“老师的声音传来,老师又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又带了些许肯定,我心中一阵欢喜。

发试卷了,当得知我是全班第一,我看向老师,老师也转头看向我,我感觉心中注入一股暖流,一种被关怀的感觉萦绕在我的心头。

老师,虽然这件事已时隔多年,但我仍没有忘记你那个注视,给以我鼓励与信心,让我获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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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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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的未来和命运,教育也能改变一个国家未来的发展前景。新《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体制改革,促进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对全民族素质的提高和国家未来的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作为学校中的一名普通教师,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对提高师德修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它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教育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必须热爱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明确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

我是一名教师,肩负着育人的重任。于是在学习之余,更应从自己过去的工作中找出不足,必须全身心地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这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要在实际工作中,时时处处体现师爱其实并不简单。有时,细小的一个工作,看似简单的一种举动,也许会折射出我们教师的教育理念。班级中的王新博同学,知识欠缺的太多,为了使他尽快的追上队伍,就利用课余时间给他补课,同时发动班级学习好的同学帮助他,他的成绩提高的很快。既方便了学生,切实减轻了学生的负担,又节省了时间,提高了效率,更增强了困难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我想,这小小的改变中,就蕴涵着老师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也是大家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之后的一种新的有效尝试。教师站在了学生的立场上,改变了自己原本已经习以为常的一些教学行为,目的则是为了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困难。作为教师,必须要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关注学生原有的基础与能力,因材施教地帮助他们学会学习,因地制宜,潜移默化地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地今天,作为我们教育工作者,不能抱着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不断更新自己的学识。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的教育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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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教师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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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通过学习义务教育法》,我收获颇丰。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认为更应该认真学习教育的法律法规。《义务教育法》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育教学提出了不同的要求,使教师在今后教学中有法可依,促使教师有高度的事业心,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因此,教师应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从各个方面重视学生的身心健康。

《义务教育法》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作为一节普通的教师,更应该提高自身的道德素养,做到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通过学习,我反思了我在以往的教学工作,并且有了新的方向。首先在教学工作中,应拓展素质教育。打破传统的教育模式,不拘泥于课本,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环境中学习,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全面的发展。在教学中还要根据班级以及学生的知识水平特点,设计不同的教学环节,做到因材施教,才能使学生更好的发展。与此同时,我还不断的读书学习,充实自己的知识以及教学水平。教师面对的是充满好奇心的学生,只有不断的学习,才能更好的为学生授业解惑。只有不断的更新自己的更新教育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才能使学生适应以后的社会发展。其次在德育方面,教师更要全身心的投入到学生身上。教师应根据每个孩子的不同性格特点以及家庭背景,找到合适的与孩子相处的方式,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教师在教学中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通过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意识到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爱心有耐心,爱岗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做一名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担任好教书育人的重担。今后我会不断的努力,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人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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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习义务教育法心得体会

全文共 7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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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再联系实际,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总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断丰富自身学识,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业务水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程,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爱岗敬业。坚持“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树立正确的人才观,重视对每个学生的全面素质和良好个性的培养,不用学习成绩作为唯一标准来衡量学生,与每一个学生建立平等、和谐、融洽、相互尊重的关系,关心每一个学生。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利用学科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激发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本人将站在民族复兴的高度上来认识党的教育事业,忠心于党的教育事业,勤勤恳恳,把毕生的所学贡献给社会主义国家的教育事业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争创不平凡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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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新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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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师德修养,是时代向我们提出的要求,也是《新义务教育法》赋予我们的义务,在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我们作为教师必须转变观念,树立教育新风。通过学习《新义务教育法》,有了深刻的体会

教育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教育必须有明确的指向性和目的性,主要解决人的发展问题,唤起学生精神世界能动、自主的能力,培养学生成为社会所需的人才。《新义务教育法》要求我们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必须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身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喜欢学生,爱护学生,服务于学生,同时也是一名教育工作者的天职。师魂即师爱。但在实际工作中做到这一点,却是不易。不管如何,教师要对每位学生的发展负责,尊重他们的人格,在求知的过程中,帮助他们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培养他们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这样才可称得上不辱使命。

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我们身为教育工作者,不能抱住过去的应试教育一套而不放,应该让学生走进更广阔领域学习,力求全面发展。正因为由于这样的原因,导致了一些教育工作师德失范。分析得出:教师的观念陈旧,尤其是教育理念的陈旧,只求学生智育的发展,不求全面培养,同时又缺乏心灵的沟通,这是其一,其二,教师在应试教育的框架下,缺少应有的心理品质,缺少爱心,急功近利;其三,缺乏素质教育的考核机制,导致教师在追求升学率中增加了压力,总之,有什么样的教育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师德风范,那就得不断地更新自己的学识,身为传人之“道”,解学生之“惑”,教师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知识时代,教师必须随时代的发展,更新知识。

这段时间通过学习,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为形成良好的师德风尚而出力;更好地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更好地为学生服务,爱岗敬业,使自己成为一名高素质、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以前的我认为教师就是为社会为学生服务的,吃点亏是可以吞下去,那现在我不会再怎么认为了,因为,每个人都享有一定的权利,“平等”的口号不应是嘴上说说而已,落实到实处才拥有意义,否则有法也等于无法了。同时我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前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她们的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习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

另外,教师在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履行一定的义务。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让我更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不穿奇装异服,处处“身正为范”。对于后进生,不拔苗助长,不讽刺挖苦,要耐心教育。尊重每一个学生的特点,因材施教。

教学不再是简单的知识灌输、移植的过程,应当是学习主体(学生)和教育主体(教师,包括环境)交互作用的过程。学生将不再是知识的容器,而是自主知识的习得者。面对知识更新周期日益缩短的时代,我意识到:必须彻底改变过去那种把老师知识的储藏和传授给学生的知识比为“一桶水”与“一杯水”的陈旧观念,而要努力使自己的大脑知识储量成为一条生生不息的河流,筛滤旧有,活化新知,积淀学养。有句话说的好:“一个教师,不在于他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年书,而在于他用心读了多少书和教了多少书。”用心教、创新教与重复教的效果有天渊之别。

教书和学习的生活,使我感悟到:教师的人生,还应该有创新精神。年年春草绿,年年草不同。而我们的学生亦是如此,因为人与人之间存在差异,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体学生,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的目的是为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让每一个学生主动地、活泼地发展。在组织教学中把整体教学、分组教学与个别教学结合起来;在教育过程中,贯彻个别对待的原则,讲求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学生们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儿,但每一颗都有与众不同的可人之处。因此便更需要我们用不同的方法用爱心去浇灌、呵护。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护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教育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教育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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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义务教育法学习心得

全文共 9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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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规定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新法的强制性以及法律责任。同时也认识到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教师所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明确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尤其对其中第二十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感触颇深。教育的核心就在于让儿童始终体验到自己的尊严感。“自尊和受人尊重是人生存的一种基本需要。”在教育工作中,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的现象:哪怕是一个不十分出色的孩子,只要老师关心他,重视他,为他提供各种机会,他也会成为一个优秀的孩子。为此苏霍姆林斯基曾告诫说:“在影响学生的内心世界里,不应该挫伤他心灵最敏感的一个角落——人的自尊心。”

教师应树立真心诚意对待学生,诚心诚意把学生当主人的观念,使他们在信任与被重视的良好的教育氛围中健康成长。而第四章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学生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作为老师,应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宗旨,用真诚和全身心的爱走进学生的心灵,在教育学生时,应讲究方式,注重艺术,三思而后行。面对那后进的、犯错误的学生,老师应该怎么办呢?首先是要放平心态,用发现的目光来看待学生。即使在最难教育的学生面前,也要信心百倍,透过学生气人的一面,看到他可爱的一面,看到他的热情上进。作为教师,要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允许学生在学习上产生错误。

苏霍姆林斯基说:“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可能造就一个天才,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因此教师一定要用仁爱之心和宽容之心对待每一个学生,尤其是不要伤害学生的自尊心和人格。我们在追求一种教育理想,一种发展的理想,这种理想我们并不强求最后百分之百地实现,事实上,在追求的过程中,每个人、每所学校都会得到真正的成长,而每个人、每个学校真正得到发展了,才是实实在在的素质教育目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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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陕西省三讲话一通报心得体会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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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央纪委公开曝光八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吉林省珲春市春化镇四道沟村原党支部书记孟照旭将村民养牛风险抵押金存入个人账户并放贷获利、榆中县上彭家营村党支部书记李家霖伙同该村村委会原主任李家贵、现主任杨泽江截留村民危旧房改造补助款两千元,用于村社干部旅游、发放福利等侵占挪用群众“救命钱”的事件屡屡发生,要遏制这一损害群众利益的歪风邪气,监督执纪部门就需要盯紧脱贫民生领域:

把牢监督这个关口。将纪律挺在前面,从小处抓起、从日常抓起,平日里就要拉长耳朵、瞪大眼睛,发现苗头问题或轻微违纪的就找本人谈一谈,用常态化的咬耳扯袖、红脸出汗,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公款姓公不姓私、“救命钱”必须专款专用,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要守住群众“救命钱”。不能做表面文章,不能做半点虚功,只有真招实招硬招只有拿出实打实的精神,加大民生资金监管,对涉及群众利益问题高度重视,拿出有腐必究,有案必查,严惩不贷,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才能让贫困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成果。

要负起监督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应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职能部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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