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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读书笔记摘抄及感悟10篇(实用20篇)

导语:曾经的那片天空,我们可以与白云絮絮谈心,与鸟儿婉转歌唱。可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只留下了一片灰蒙蒙的世界。而掠杀这一切,正是人类,正是我们。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一些关于雾霾的作文,欢迎查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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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的读书笔记1000字通用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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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时,我认为它只是一篇平淡而又普通的人物传记,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读到后来,我渐渐被文中跌宕起伏的情节吸引了,尤其是在鲁滨逊漂到岛上后,我的灵魂仿佛都被吸进了书,与情节融为一体。他会活下去吗?他会在岛上建一座房屋吗?岛上有什么?许多问题加快了我读书的速度。他在船上搜集有用的东西时,我仿佛看见了他绞尽脑汁弄来了将近一英担的铅,费尽力气才搬动其中的一些箱子,巧妙地拆下了船上的一些木头。我还对他的作为颇有同感,平时的我也喜欢把一样东西的有用性挥发到极致,即使是一个矿泉水瓶也能在我的手上变成一个迷你台灯架。

他在建造他的小房屋时,更是让我激动不已:我最喜欢建筑房屋了。他为防御岛上可能有的危险而做的防御工事在我的想象中栩栩如生,仿佛我来到了故事里,而不仅仅是有画面浮现在我眼前。这些都让我感同身受:如果我没有足够的工具来造房子的话,那么只要把天然的山洞加固一下就可以当做天然的储藏间了。而且如果我在一个陌生的岛上且独自一人的话,我也会筑起一些防御工事因为在那时我会很缺少安全感。

我的心与内容发生了强烈的共鸣,这使我怀着以前读书从来没有的热情和同情心来阅读这本书。其中的《圣经》中的精神层面在我看来虽然有些夸张,但还是能在一个人精神和肉体都需拯救的时候安抚前者。当他遇到“礼拜五”时,我更是由衷的为他感到高兴,尽管我并无法理解鲁滨逊是怎么样才让礼拜五那么快就掌握英语和许多知识的。

笛福通过这本书向我们展现了鲁滨逊从不甘于现实生活的普通,出海去探险到他流落荒岛,为生存而奋斗,最后被解救,过上了美好的资产阶级生活这样一个故事。笛福通过这样一个鲜为人知的角度向人们展示了早期英国殖民主义,不仅没有被当局发现,还由于当时注明文学家的误读而宣扬它是一部经典名著,让这部英国历史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长篇小说成为一部声名远扬的史实记载体。

笛福的写法让我惊叹。只能让大家看见里面的批判内容和历史记实的作家,并不厉害;真正深藏不露的大作家就像笛福一样,让人阅读了一个惊险精彩的故事后只感受到了鲁滨逊的力量强大,并未发现这是一部描述殖民主义的小说,笔法之神,令我佩服。另外,这部小说的字数多达190943字(不同版本之间可能有误差),作者的耐心也令我惊讶。在写过长的随笔时,开始时我热血沸腾、奋笔疾书,直到因为写作某些原因打断或是我心中有了新的灵感时,我的写作速度就会时快时慢,直到写了很多部分后,火热的心已冷却下来,只是缓慢的给随笔添上一个结尾,结束这一篇。单篇写作字数不会超过1万字,比起笛福来,真是沧海一粟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所收获的不仅仅是鲁滨逊的经历,更是他的经历中那些为他指明方向的心灵灯塔,以及我与他那段心有灵犀的历程。

书中不仅有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还有一些可爱的小错误。在前文中作者提到在萨累当奴隶的除他之外没有英格兰人,但后一页就说到了“那个木匠也是沦为奴隶的英格兰人”这个小纰漏,还有非常明显的一个:作者说鲁滨逊给了西班牙人和礼拜五的父亲一份书面指示,但在好几年前他就没有墨水了。这种有些俏皮可爱的错误在全书中还有许多个,但是越发让我喜欢这本书了,而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

虽然其中的一些语言有些不通顺,但这可能是由于翻译的错误而导致的。在写完一篇作文后,我往往都会再读一遍,改正那些不恰当的语言和错别字。而作者笛福如果也那么做的话,那他实在是一个了不起的作家:仔细地看了975多万个字母,要保证其中没有拼写错误,还要检查语言的通顺性和连贯性,且光是单纯的看一遍就要花费很长时间,更别说改的或是写的时间了。况且在如此高龄写下这本小说,他是有多么坚持不懈,才能够完成这样一部巨作!回想我自己,有时连写完几百字的作文都懒得再看一遍,检查错误,导致了整篇文章没有达到“力所能及的完美程度”。一件事不可能做到完美,但关键是你做了没有和你的尽力与否。人不可能创造完美,但可以趋向完美,只要他努力过。

这本书让我与鲁滨逊结伴同行,“看”到了许多新奇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懂得了要坚持、要自信,还要在危险与挫折面前,让心灵去指引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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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400字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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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三毛流浪记》,受到很大的教育。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创作的漫画小说,小说的主人公叫三毛,他是个孤儿,生活在旧社会,过着到处流浪、无依无靠、忍饥挨饿、受尽欺负的悲惨生活,看了让人心酸流泪。

尽管三毛的生活很凄惨,但在他身上展现了许多可贵的品质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三毛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的孩子。他看见一位老人饿着肚子,就毫不吝惜地把自己收藏着舍不得吃的一块烧饼拿出来分一半给老人,后来他看到老人没吃饱,把另一半也给了老人,自己却饿得肚子“咕咕”直叫。

三毛是一个富有正义感的孩子。他看到一个高个子大男孩在蛮横地欺负一个小男孩时,不顾自己比对方矮一个头的劣势,勇敢地冲上去帮助弱者,回击了那个欺负人的大男孩。

三毛是一个乐于助人的孩子。有一次,有个小朋友摘桥边的野花,不小心落进河里,恰巧路过的三毛毫不犹豫地跳下河,把小朋友救上岸。

三毛还是一个不向命运屈服的孩子。三毛孤苦伶仃,有时吃的是浆糊,睡的是垃圾车,受尽苦难,但他始终没有气馁,没有绝望,没有放弃求生的希望,一直顽强地生活着、奋斗着。

和三毛过的暗无天日的生活比起来,我们作为生长在新中国的“祖国的花朵”,现在的生活真是太美好、太幸福了。我认为,我们要怀着一颗感恩的心,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学习三毛的优秀品质,加倍努力学习,掌握本领,长大后回报祖国,为社会多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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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活着》的读书笔记集锦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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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这本小说,被老年福贵的豁达所感动,他经历了多少的事才能说出那一个下午的故事?

还有一种感觉,小说里的第一人称,那个“乡间收集民间歌谣”的小伙,一整个下午倾听福贵的故事。我怎么觉得他身上有我的人格,局外人。我们都是别人故事的旁观者,他可以一个下午听完福贵大半辈子的故事,我可以一个小时20分看完这本小说,再花同样的时间写“书评”(我的写作能力肯定是写不出书评的,虽然是同样的时间,可看小说是全神贯注地,写感受时却是翻翻书,整理书库)。这本书给我的感受跟那本《斯通纳》很像,可两本小说的主角的从小到大的家境是相反的。福贵从少爷变成穷人,被拉入伍,亲人都先他而去,都由他埋葬。而斯通纳从泥土的乡村里出来到大学里当教授(助理教授),有一个情人,从贫穷到中产,他得癌症去世。

这两本书看起来是截然不同的,但两本书的时间段都是从青年到暮年。当然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共同点,可我觉得两个人都够复杂,福贵是经历复杂,而斯通纳(斯通纳这个人复杂吗?)我竟拿不出一段话来形容他的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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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活着》读书笔记作文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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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福贵的故事。文章叙述了福贵从富家少爷因为赌博而输光家产变成穷人,有外出谋生遇到春生等人,后回家的故事。

故事结尾只剩下富贵和他的老牛,他们仍会继续活下去。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事,对许多事情已经看淡了。文章给我留下印象最深刻的地方是春生开车撞死了富贵的儿子,家珍不愿见他,后春生被组织调查,家珍知道春生过的也不好,在春生离开富贵家时,家珍对他说:“一定要活着,活着。”

人生固然会遇到一些困难,但是因为有了这些困难,我们活得才更加精彩。如果人生总是一帆风顺,那这样的人生必然是无味的,人也会因此而懈怠。只有在困难中,才会使人不断磨砺,不断进步。

文中的龙二因为赢了富贵的家产而富裕,但是好日子没过多久,就因为割资本主义的尾巴而被枪毙。富贵知道龙二被杀后,心中害怕极了,幸好把家产输给了龙二,不然被枪毙的可就是自己了。

有时,失去一些东西未尝不是一件幸运的事,富贵正是因为失去了家产,才捡回一条命。失去,是为了更好地获得。我们不必因为失去了什么东西而悲痛不已,也不必为了得到了什么东西而洋洋得意,得与失都应以平常心来对待,这样我们才会更好地生活,更好地活着。

活着,就应该勇敢地去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活着,就应该不为了得失而大喜大悲;活着,就要以平常心对待生活中的人或事;活着,就要充满对生活的信心,脚踏实地地走好生活中的每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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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亲爱的笨笨猪》读书笔记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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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亲爱的笨笨猪》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要有一颗正直善良的心去对待身边所有关爱你的人,就会得到别人的帮助,书中主要讲述了笨笨猪和他的朋友,在一起生活、玩耍和上学。

笨笨猪真的很笨,总是捅娄子或者闹笑话,但是他有一颗温暖而善良的心,因为他给别人带来了很多快乐,所以最后自己也很快乐。

在小熊的生日会上,他因为贪吃,吃光了所有的毒蘑菇,却因此救了其他动物;他睡觉打呼噜像打雷,居然吓退了想来吃掉兔子的大灰狼;他见市场上盐蛋好卖,就让鸭妈妈喝盐水生盐蛋,结果被鸭妈妈啄肿了屁股;他和乖乖熊想帮助驴伯伯盖房子过冬,结果却拆掉了驴伯伯辛辛苦苦在树林里搭好的窝棚······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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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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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葬礼》展现起义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升的人物品性,是值得大家共同鉴赏的一本好书.

在这本书里,你会找到两条不同的人生道路,虽然他们最终归结到了一齐,命运却是如此的相似。我真的想用我的眼泪来祭奠白纸黑字里的主人公,正义,你为何而生,为何而灭?有许多这样的故事,公平不在正义的一方,而《穆斯林的葬礼》里的正义就在主人公的身边,可它是那样地微弱,以至于产生了谁也不想看见的结局。复仇使人性失去理智,在遥远的未来,宿命同样落在下一代的身上,时代的悲哀已将一切掩埋,没有人理解这样的家庭。

穆斯林,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名词。而在这个词的背后,更多的是宗教。而宗教这两个字,更容易让我们联想起那奇怪的仪式。于是,人们对它的葬礼似乎更会产生一种神秘感。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把我引入了他的圈套,我在这穆斯林葬礼的描述中一步步领略了人生的哀歌。韩子奇从流浪而来,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朝拜者把他送到了故事的中央;新月也在流浪中诞生,是命运将她送别在一段动人的感情故事里;新月的母亲也在结束流浪之后,才找寻到一点往昔的生活痕迹。而对于任何人来说,流浪本来就意味着哀愁。流浪,在书里最终以葬礼为终点。或许谁也不明白,葬礼的哀歌究竟为谁而唱,为谁而息?

一条是恩怨分明的不归路,一条是爱恨情仇的死胡同。在老玉匠死去的那一刻,韩子奇就注定要为此而演绎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家恨与国宝联系在一齐,即使在那些宝玉漂流国外,遭受二战洗礼的时候,家,仍在积聚起更多的恨来。我是十分同情新月的,但我也同情韩子奇。有些东西是无法预料的,新月的诞生就像我们的某些时代一样,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然而,新月却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是一个容不得浪漫的时代,她的师生之恋只有走向死亡。生命在命运面前似乎有些微不足道,而哀歌却由此而来。我在韩子奇说要投向仇人的时候就闻见了哀歌的味道;而在新月临死的时候,我已经为这生命的哀歌而流泪了。从头到尾,我捧着书,我一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真的好久好久没有这样被一本书感动了。

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让新月的母亲做一个逃避者,因为在我看来她既然有勇气打破世俗的常规,又为何会没有勇气应对女儿与现实?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我发现我读完之后绝对做不到豁然放开。这样的一本书,以一段很冷清的描述让新月的母亲再次出场,这但是是让我们的心中更添几分哀愁的阴云而已。我一向记着那段描述,有时我在许多地方找到类似的语段,就如余华的《祖先》:“如今一切早已不复存在,就像一位秃顶老人的荒凉,昔日散发着蓬勃绿色的山村和鸟鸣一齐销声匿迹了,粗糙的泥土,在阳光下闪耀着粗糙的光芒,天空倒是宽阔起来,一望无际的远处让我的父辈们看得心里发虚。”是啊,许多事情已经过去,再找回来的但是是早已失去的那部分生命所鸣出的绝唱罢了。《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是想哭的冲动和无限的感动。读罢之余,我在日记里写下了一段话:如果有人不明白人生的好处,就能够看一看《穆斯林的葬礼》,它唯一能够教会我们的,就是那一份纯真的感动。

哀歌为谁而唱?哀歌为你我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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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许琪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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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许多书里面,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就是《木偶奇遇记》。

《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的内容丰富极了。这本书告诉我们一定要做一个城实、听话、爱劳动的好孩子。这个故事是意大利的卡洛·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可谓是年代久远的一个好故事了。这部童话故事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可爱的小木偶,他天真无邪而又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正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很多的事情。他为了看戏而卖掉了爸爸拿御寒的衣服换来的课本,在回家的路上又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幸运的是他被仙女救了。之后他一直想成为一个用功学习的好孩子,可是又没禁的住诱惑被骗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几经周折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匹诺曹每天去做工,并抽空好好学习最后终于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感觉匹诺曹是很调皮,很爱说谎。可后来这个小木偶吸取教训真心改过,努力做工好好学习,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可爱的好孩子。所以我喜欢匹诺曹,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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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巴金《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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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读《》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是巴老的代表作,和《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这两句话。《家》有这种恰到好处之美。人物形象有血有肉,巴金不是靠客观冷静的描写取胜,而是靠澎湃的激情折服人。他的小说,人物众多,头绪纷繁,却写得有条不紊,起伏有道。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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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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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是张乐平爷爷写的。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毛去了他梦想的地方——上海,然后发生了搞笑的经历,如:一辆车飞奔过去,搞得三毛一身污泥。三毛看到有一辆平板车,他想,这一定是一张舒服的床,他跳上去,很快就进入了梦乡。原来这是一辆垃圾车,早上,清洁工接着它去清倒垃圾。他来到垃圾箱边,把垃圾倒进去,三毛被阵阵恶臭熏醒,从垃圾堆里猛地钻起来,着时把清洁工吓了一大跳……

通过三毛的各种经历,我想到了我们现在的生活,我们能吃妈妈做的可口的饭菜,还可以上学,可以三毛呢,吃不饱,穿不暖,也不能去上学,在街上到得流浪,就算做好事,也还是被人骂。如今的我们,都能幸福地坐在灯光下写作业,我们能在柔软的床上进入梦乡。世界很大,我们可以到处旅行,欣赏世界各地的美丽风景,并尝尽天下的美食……

相比之下,我们是无比的幸福。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努力完成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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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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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这本书是由老舍所著。他的代表作还有《家》、《春》、《秋》和《金粉世家》等重要作品,十分深刻地反映了中国人民与社会当时的生活状态。

老舍开门见山解释“骆驼祥子”,便提到了车夫“这些人,生命最鲜壮的时期已经卖掉,现在再把窝窝头变成血汗滴在马路上”,这已经十分惨烈了,前面再配上一句“他们渐渐知道自己早晚是一个跟头会死在马路上”点明了他们早有先见之明,他们之所以会走上这条死亡之路,是因为他们无从生计,才咬咬牙,狠下心来干这行的。这所谓: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可见当时的老百姓的生活十分穷苦难过与艰辛。

祥子是挺神气的,高等车夫呐!而祥子在挣钱买车时可是历尽了磨难!做车夫难,做自由的车夫更难,想凭着菲薄的收入买车更是难上加难!但单凭着祥子的节省,虎妞的帮助与他那股倔强的干劲就买上了一部物有所值,七八成新的私车。而他因大胆地试着闯了一次正在捉车捉人的禁区,便被一齐擒了过去。祥子自然是要思念他的车了,那可是他花了多少血汗省下来、挣回来的呀!

祥子还是带着信手拈来的骆驼逃去了。但他之后的日子还是那么的艰辛,甚至比拉车时更痛苦。嫁给了虎妞却还要忍受着刘四爷的压迫:钱还扣在那儿呢!不过,经虎妞赞助后,又买了一辆。但在虎妞去世时,为了出棺材钱又把车买了,正如文中所说“钱就像流水一般”。是的,车能卖几个钱。在那之后,祥子就拖着把仍硬朗的老骨头去给人送殡送葬。他甚至已经迷茫了,没有了思想似的。整日无所事事地捡着烟头抽。他似乎是一条死鱼,只有鼻翼在翕动着,只是仍然是那么脆弱罢了。

真的,不知何时他会把这一切都埋掉,包括他这个社会病胎中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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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新《鲁滨孙漂流记》初中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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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荒芜人烟,没有生活用品,没有住所,只有一片大海和一片树林的孤岛,只有一艘废船上的一丁点食物和其他并无多大用处的东西,你能单独在上面生活长达二十六年之久吗?你能只凭自己一人在上面建造自己的城堡、种植庄稼地吗?你能单靠一个人的智慧克服重重的困难吗?在我们现实生活中,似乎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是这不可能的一切,都发生在了《鲁滨逊漂流记》中的主人公鲁滨逊的身上。

《鲁滨逊漂流记》中记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到了暴风雨的袭击,除他外,其他人全部遇害。他被漂到了个没有人烟的孤岛上。他的心中充满了无助以及孤独,不知道应该如何在这个孤岛上生活下去,但是,他却又不断地安慰自己,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无数的困难,把自己的生命延续下去,并且找到了许多生活的乐趣,在他渐渐淡忘要回到文明社会中去的时候,他却得到了获救的机会……

在故事中,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还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他在这个过程中,也遭遇了很多困难和挫折,负出了辛勤的劳动。

例如,他那个有两层围墙的房子差不多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的;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的时候,由于播种的不是时候,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为了挖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鲁滨逊又辛辛苦苦地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能够煮汤的锅,他绞尽脑汁,尝试了多种办法,也失败了无数次,才研究出制造方法;但是,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每一样鲁滨逊亲手制成的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他也会因为每一个小小的成功而高兴得无法形容。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内心中的感觉简直不能只用一个“佩服”所来形容,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鲁滨逊漂流记》这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只要我们像鲁滨逊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所遭受到的更糟呢?

现在的我们就象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受过人生真正的挫折,只有经历过磨难,才能成就一个真正坚强的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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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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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著名作家老舍的代表作品,这篇长篇小说是语言艺术的巨大成就,同时给后人予以警示。

本文写了中国旧社会对人的影响,描写了一个踏踏实实的人力车夫堕落为一个行尸走肉的末路鬼的过程。老舍生动形象地把祥子的堕落的过程以精致的手笔描绘了出来,用这平易、自然、纯净的文笔令人对旧社会的“吃人”现象感到毛骨悚然。

我所惊讶的是为什么一个旧社会对人的影响竟是如此巨大?当我再回头观望全文,我才发现是周围的人对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先是军阀抢走了他经多年积蓄买的车;祥子又积蓄多年准备再买车,可孙侦探却夺走了他的钱,虽然这时的祥子已经丧失了许多信心,但他仁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而后来,他娶了虎妞并借了她的钱买了新车,可命运又一次让他失望了——虎妞死了,祥子不得不又卖了车为她安葬;之后小福子的死又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就这样,祥子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里渐渐堕落,他在这样的环境里渐渐“明白”:人仅仅踏踏实实地生活是不够的,只有那些狡猾贪婪的人可以在这个社会立足。于是祥子慢慢失去了人性,变成了一个社会的末路鬼。

本文的精彩之处在于对人物的细致且精湛的描写。老舍笔下的主人公祥子在文章的开头是一个朴实善良,坚忍不屈的一个人力车夫,他认为只要努力就能有回报。但在旧社会腐败的环境下,最终开始使他渐渐地变得软弱,变得像那些“普通人”一样吃喝嫖赌。当我们看完全文再回头看看,不经惊讶人的堕落竟是如此迅速,旧社会的可怕之处就在这里。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虽然大部分人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但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当他们看到那些享受着他们所渴望的生活的人的经历时,他们便渐渐变得邪恶了。但在这样一个旧社会里,人必定会被吞没在里面,它的腐败使人们渐渐失去人性,个个只为自己着想,在这样一个失去正义感的社会终究会被淘汰。

这就是旧社会的可怕。它就像是一个病毒,人们虽然憎恨它,但它永远存在并且会永远地吞没所有人,而我们则应该将自己最真诚的一面展现出来,同时给予他人以忠告,才能使这个世界变得美好。人虽然是善良的,但也是邪恶的。不过人们向往美好的时候往往可以获得更美好的未来。

希望旧社会可怕的魔魇不再降临到我们的头上,让这世界多一份关心,少一点邪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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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西游记600字初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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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妈妈给我买了西游记这本书。我也是经过老师的推荐才看的这本书。真后悔没有早一点看。

这本书讲的是石头里蹦出了一只猴子,他去拜师学艺,师傅给他取法名叫孙悟空。没过多久,孙悟空就学了一身的好本领,可是因为他在其他弟子面前显摆自己的法术,师父叫他从哪儿来就回哪儿去。

学了一身的好本领,悟空决定去找一件适合自己的兵器,于是他就去了水晶宫,拿了当年大禹测量水深的一根铁柱金箍棒。有一次,他想知道金箍棒到底有多高,结果触犯了天庭,大闹天宫,吃仙丹喝御酒,最后被如来佛祖压在了五行山下。

五百年后,唐三藏俸东土大唐皇帝之命去西天取经。路上,他解救了孙悟空,遇上了白龙马、猪八戒猪悟能、沙和尚沙悟净。一路上风餐露宿,打败了不少妖怪。我一向最深刻的就是三打白骨精了。白骨精为了能吃上唐僧肉,第一次变成了一位给丈夫送饭的好心妇女,第二次变成了一个找女儿的老婆婆,第三次变成了一个找老婆婆的老爷爷,但这都逃不过孙悟空的火眼晶晶,把他们都打死了。唐僧是凡胎肉眼,看不出妖魔鬼怪,认为孙悟空打死了凡人,就把他赶出了队伍,并发誓再也没有孙悟空这个徒弟。孙悟空无奈之下回到了花果山。师徒三人走了没多久就遇上了妖怪,唐僧被抓,猪八戒千方百计请孙悟空去救师傅,孙悟空装着说:“师傅不是说你们俩也能降妖吗?”八戒说:“猴哥,你不能放下我们不管呀。”悟空嘴上是这么说,心里想:我要是再这么装下去师傅就要被吃了。于是他打断八戒的话,架着筋斗云去就了师傅降了妖怪,最后他们又走在了一起。通过他们的努力,到了西天,取了真经。

孙悟空的智勇双全。猪悟能的心地善良。沙悟净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心慈面软都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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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皇帝的新装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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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皇帝新装》,我觉得这里面的国王实在太愚蠢了,

有一个很爱美的国王,他总爱穿漂亮又新潮的衣服。有一天,国王发现没有新衣服穿了,他就下令立刻找人给他做件更新的衣服。这时正好有两个骗子想赚钱,俩个骗子就去对国王说:“陛下,我们会织一种神奇的布,这种布的色彩和图案非常好看,不过,用这种布做的衣服只有聪明的人才能看见,不称职的和愚蠢的人是看不见的。”国王听了之后想:这种布还可以用它来知道我大臣们是否愚蠢。就让他们快快地做出这件衣服。读到这儿,我真替国王着急,他怎么能相信骗子的话呢?任何事情是不能脱离实际的。过了一段时间,国王派他最聪明最诚实的老部下去看看。老部下看了以后也对国王撒了谎。他又派另一位大臣去看,大臣也对国王撒了谎。这俩位大臣为了不让别人知道自己不称职,也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就给国王说谎话。国王决定亲自去看看,国王也是什么都没有看到,但他却显得非常满意。在生活中,我也经常看到这种情况,有些人为了能赚到钱,用骗、抢等等行为,达到对金钱的虚荣心。

第二天早上,国王穿着这件所为的漂亮“衣服”参加游行大典。大家都知道是怎么回事,没有人说不漂亮。虽然有一个小孩说了实话,但国王为了不让别人说他是一个愚蠢的国王,只能装着很骄傲的样子继续向前走。大家都听过《狼来了》这个故事吧,小主人公骗了农民,最终,自己把自己害了,所以说我们大家做人做事一定要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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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新小学生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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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小说《西游记》源于社会现实,基于浪漫主义的根石,它融入斑斓的想象,形成了奇幻诙谐的艺术特色,是我国文学不可多得的艺术瑰宝。本次研究性学习,我主要谈一下《西游记》得艺术特色与思想。

在历史的长廊里,文学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的象征,也是其在发展中最真实的社会写照,更是承载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最绮丽的文化艺术宝石。诚然,科学无国界,文学亦美焉!但由于各民族,各国家的文化差异,人们对于文学的欣赏有着不同的见解。但是文学精华,无论在中西方都是一颗永不凋零的文学星,一直在人们的心中闪光。就像哥伦比亚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的暨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代表作《百年孤独》,作者用全新的创作手法,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等元素,展现出一个多彩的想象空间。同样追溯中国古代文学—《西游记》,开辟了中国神魔长篇小说的新篇章。作者吴承恩成功地运用了积极浪漫主义创作手法,巧妙地将辛辣的讽刺,善意的嘲笑,严肃的批判相结合,把神魔小说《西游记》表达得淋漓尽致,出神入化,从侧面抨击当时社会的黑暗,统治者的昏靡来表达自己怀才难遇明君,不能重任的悲愤心情。

《西游记》的问世,在民间广为流传,版本层出不穷。据载明清就有十三个版本。鸦片战争以后被译成多种外国文字,广传世界各地,且发表了许多研究论文,并作出极高的评价。小说以唐僧师徒西天取经的历史事实为题材,以神怪为引线,运用生动贴切、明快流畅的对话描写,设计曲折离奇的情景,刻画鲜明诡异的人物个性。小说具有诙谐性,隐喻性的艺术风格,揭露了真实的社会生活,可谓是中国文学的巨著,它闪耀不朽的灵光,恩泽万代,福及千古。

神幻小说《西游记》是以虚幻境象的表达形式,客观地反映真实的社会生活,寄托人们在精神生活方面对自由公平的一种渴望。相比历史故事,传奇故事,英雄故事小说,它是隐喻的,是它们无法比及的。它既是历史故事,传奇故事,英雄故事小说后的文学新门类,也是对社会现象,文化传承及它自身发展的独特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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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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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世界》是一本现象级的入门哲学书,很遗憾在奔三的时候才阅读到此书。确实感触很深,所以这次推荐给大家,但这篇读后感我不想仅仅是简要的概括下书中内容、说下推荐的理由,这样的荐书逻辑来推给大家。我觉得,看了一本书,你想写些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有了下面这几段天马行空的内容。

在距离地球4.7万光年的遥远太空中有一个叫做“詹弗妮”的星球,她处在银河系与仙女星系的交界处。在这颗直径2千万公里的星球上生活着仅有的一种生物,确切的说是一种没有肉体的生物。他们以无数的智子组成,这些智子像光子一样,静止时质量为零,但却携带者巨大的能量。这些生物称自己为“智慧”,组成他们的智子总是在高速运转,借以维持他们的生命状态。在“詹弗尼”星球上,他们无节制的繁殖并从这颗星球上获取能量,这貌似与他们的称呼确实不相称,但当一亿多个“智慧”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智慧可言呢。智子的高速运转消耗着太多的能量,能量的持续不断的消耗让“詹弗尼”这颗肉体开始不断的坍缩,坍缩的持续让星球最终变成了黑洞,星球上的生命体也被吸入了黑洞,在虫洞中智子被无尽的撕碎。幸运的是,一个叫做“苏菲”的智慧体侥幸存活了下来。她在虫洞中穿梭着,终于有一天,“苏菲”被从虫洞另一端的白洞喷出。白洞的位置位于银河系猎户支臂,“苏菲”借着白洞的推力继续向前。大约过了70年,“苏菲”突然觉得自己的速度变缓了下来,她在落向一颗蓝色的星球,尽管这颗星球还不足“詹弗尼”的1亿分之一,但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颗星球的压强也同样如此的微弱,智子之间越来约难以聚拢,“苏菲”知道自己再难以维持现在的形态,就这样,“苏菲”暂时将已经为数不多的智子融入到了眼前的苹果园,等待着真正的容器。

一群猩猩来到了这片苹果园,它们手舞足蹈,尽情的享受着这些苹果,“苏菲”终于等来了她的容器。智子们分别融入到了各猩猩的大脑,但这一切并不像他们想象的这样顺利。原来,这些猩腥的大脑了隐藏着原始的欲望,智子的到来反而让这些肉体的欲望更加的活跃。于是,一场“苏菲”与“欲望”的世纪大战即将展开。

直至公元前3500年的这段时间里,原始的“欲望”还未被真正的激活,“苏菲”一直占据着上风,历史的走向也一直沿着“苏菲”制定的路线。她使“肉体”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超自然力量的存在,用迷信活动来引导他们的生活,那些被“智慧”影响深入的“肉体”变成能了与神通话媒介。在宿主的影响下,“肉体”逐渐发明了石器、火种等工具的使用,这时的“肉体”主要是通过采摘果实、狩猎或捕捞获取食物,这时的社会还没私有财富的出现,“肉体”的稀少,物质的丰富也没有为他们带来饥饿的烦恼,“肉体”之间形成部落,共同生活,其乐融融,这就是伊甸园的生活。但“苏菲”不想止步于此,因为她的目标是让“肉体”不断的繁殖,创造更多的智子,最终脱离“肉体”成为这颗星球真正的主宰者。她要引导这些“肉体”继续提高生产能力,她要让生产资料更加的丰富,她让“肉体”学会了金属工具的使用。

“苏菲”自以为事情都在朝着自己控制的方向发展,她轻视了“欲望”力量的强大,更可怕的是“欲望”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她的想法,让她对主宰这颗星球的欲望更加膨胀。金属工具的使用,使生产进一步提升,在“肉体”已经学会种植农作物的基础上,大量的原始深林得以用金属工具开垦。剩余的产品的出现,为私有制的产生提供了必备条件,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开始分化,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开始出现,一直被压抑的“欲望”终于爆发了。部落之间为了土地的争夺开始爆发的战争,俘获的外族人成为了奴隶;部落内部的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氏族开始了对贫困氏族的奴役;权力、财富等概念的涌现,更进一步强化了“欲望”的力量。这一战,“苏菲”惨败。

战争在不断的持续,部落之间在不断相互吞并,权力的不断集中使帝国开始出现,这时的“欲望”已经非常强大,独裁政权的力量让他们现在已经控制了大部分的“肉体”。但善于谋划的“苏菲”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埋下了一颗文明的种子—神话。起初,“苏菲”仅仅是通过神话故事、祭祀来控制“肉体”的意识形态,但上一战的惨败让她知道这种迷信活动还不足够深入,还不足够与独裁政权进行抗争。这一次,“苏菲”不再急于求成,通过神话的演化,她发明了两种强大的武器:宗教与哲学。那些还未被独裁者控制的“肉体”开启了自由、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在“苏菲”的引导下,开启了百花齐放的时代,各类宗教的创造用以抑制、消灭“欲望”;各派哲学的出现用以追求真理、科学;宗教与哲学相互之间的抗争只为营造相互矛盾的假象,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洗涤那些充满“欲望”的“肉体”。自由、正义的口号在广为传播,独裁的政权感觉到了恐慌,但真正的恐惧远远没有到来。

哲学,一个探讨终极意义的学科,它代表着真正意义上的思考与真理。它的出现让“肉体”更加接近于生活的世界规律,具体的科学开始在哲学的基础上不断被发现,进而引发了一次从根本上改变“苏菲”与政权局势的革命—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出现,推动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迭,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苏菲”太高兴了,以至于在美国纽约的哈德逊河口上立起了自己的雕像。“苏菲”完胜,她甚至已经能操控“肉体”的“欲望”来引导科技的发展,这一次甚至出乎“苏菲”的意料。她为这一刻的到来,隐忍了太久了。

别忘了“苏菲”的野心,她的阴谋可是要主宰这颗星球。其实在侵入“肉体”的时候,“苏菲”发现她已不能自主的离开“肉体”。AI技术的发展直接创造出了智子并能随意的将智子转移到物联网上,这让她看到摆脱禁锢的希望。她曾经隐忍进入“肉体”,与“欲望”征战,这一刻她下定决心:AI技术完全的侵入“肉体”的生活之时,就是她摒弃“肉体”,将这颗星球变成下一个“詹弗尼”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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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背影》读书笔记600字

全文共 10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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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母爱如水,父爱如山,好像也确实如此,母亲的爱细腻又温柔,仿佛潺潺流水般将你包围,而父爱,如山,那样地厚重,坚实。都说总有相似的美,爱也是如此吧,朱自清笔下的父亲,似乎,给我们了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总是在母亲的唠叨完之后永远不会再补充两句;母亲与女儿说悄悄话时总是默默地听着……默默地,一直都是默默地,就像《背影》当中的父亲那样,总是在等离别之际才知此爱之深沉。

世道那时是那样地艰难,“那年冬天,祖母死了,父亲的差使也交卸了,正是祸不单行的日子。”冬天,仿佛生活和天气一样地寒冷、孤立无助。“簌簌地流下眼泪”这是像我一样的常人面对家中接二连三的变故的正常反应,但父亲没有,“事已如此,不必难过,好在天无绝人之路!”为什么他不难过?因为他是父亲。

因为他是父亲,所以他想帮自己的儿子做自己可以做的一切,坚持自己送儿子去站台;坚持自己与脚夫讲价钱;即使是身体早已不如以前那样地灵活也要爬上月台给儿子买橘子吃……“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12,深青布棉袍,蹒跚13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月台,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应该是这篇散文最戳中人内心的地方了,往往简单朴实的文字最能打动人心,因为生活就是如此,没有那么多的轰轰烈烈,更难以用苍白的语言来言说。为何,在看到自己父亲的背影之后,朱自清才会掩面抹泪,因为“总是向你索取,却不曾说谢谢你;知道长大以后,才懂得你不容易。”我们都是如此,文中由我,我们便是文中人。

身为儿女,我们接受得总是那样地心安理得、理所应当,就仿佛朱自清一开始的想法那样“我心里暗笑他的迂”,但总会有那么一天,或是自己为人父母,或是看到父母老去的背影,你会像朱自清那样深深地有一种悔意“我那时真是太聪明了。”

朱自清文字的细腻与动人不禁让我联想到了来到大学之后与父母分别的瞬间。在机场中,我们就得向对方说再见了。事实上,在来机场的途中,我似乎并没有特别大的情绪起伏,而是自己的父亲紧紧地、不似平常一般地、握住我的手,而母亲则是一路上唠叨不停,我甚至当时有一丝厌烦,就像当时的朱自清那样心中对于父亲事无巨细的关切一样。而真正到了分别之际,突然心酸,对于仿佛会一直陪伴着我的父母的不舍,对家乡的恋恋不忘,一下子悉数爆发,而这时,我也像朱自清那样,看着父母离去的背影,默默了良久。

写完这篇,看完这篇,我们给自己的家人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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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欧也妮葛朗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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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叶妮葛朗台》是文学巨匠巴尔扎克“最出色的画幅之一”,属于《人间喜剧》风俗研究中的外省生活场景。在小说中,代表着资本主义暴发户兼吝啬鬼的葛朗台形象刻画得尤为成功。然而,今天的这篇文章,我并不是想要谈论老葛朗台,而是他的女儿一一欧叶妮?格朗台。

巴尔扎克不愧是文学巨匠,小说中,除了创造了一群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让我十分惊奇的是巴尔扎克对于女人的了解程度之深,这本小说中不乏对于女人精彩的评论。巴尔扎克在小说的末章说:“女人谴责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十分狠毒的。”那么,换一个角度看,女人在同情女人的时候,往往是将心比心,感同身受。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在这本小说中,欧也妮会比老葛朗台更让我为之感叹。

小说中,欧也妮几乎是天使的化身,在她身上,鲜有瑕疵,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人物。这样的形象,纵观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并不少见。《名利场》里的阿米莉亚,《巴黎圣母院》里的爱斯梅哈达,《安娜卡列尼娜》里的安娜……甚至于,在普遍受到大众欢迎的言情小说和偶像剧里,这样的形象往往是女主角的“专利”。然而,欧也妮仍然是有其特殊性的。她的特殊性在于她的身份一一暴发户的继承者。这一特殊下的特殊性格,也注定了她的悲剧人生。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末尾所说:“她在世俗之中却不属于世俗,她是天生的贤妻良母却没有丈夫、没有儿女、没有家庭。”

这个天使般的女人的一生,实在让人唏嘘不已。夏尔未出现之前,她和她的母亲勤勤恳恳,像女工一样,终日操劳。她生日的时候,收到了装着其实是假货的镀金用具的针线匣,天真的她称那是一辈子见过最好看的东西。第一次见到夏尔时,她视他为“完美的人物”,是“从天而降的神人”。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欧也妮在第一次见到夏尔的时候就爱上了夏尔,正如巴尔扎克在小说中所说的:“欧也妮是个没见过市面的姑娘,平日里只是忙于缝补袜子,给父亲补衣服,在污秽的天花板下度时光。寂静的大街上一个钟头也难见一个行人,堂兄弟的出现在她心里引起一阵骚动,爱慕之情油然而生。”夏尔来到欧也妮的家之后,欧也妮第一次梦见了爱情;夏尔即将出项之前,欧也妮第一次把自己的六千法郎送给了夏尔;夏尔离开之后,她每天早晚都要打开金匣子看叔母的肖像;父亲发现了金匣子,想要掏出刀子撬金匣子上的金板条,欧也妮气得拿起刀子,以命来保护金匣子。即便是在夏尔离开后了无音讯的七年时间里,她仍然想着他,等着他。最后,欧也妮收到夏尔的信,这个她曾经深深爱过的男人在心里向她索要金匣子,并且告诉了她他另有新欢的事实,信的结尾,他恬不知耻地夸赞自己是一个有良心、诚实、天真的年轻人。故事的结尾,她原谅了这个背叛他的男人,甚至不计前嫌地替他解围,帮他还债。后来,因为看中了她的财产而和她结婚的德?蓬丰庭长死后,德?弗洛瓦丰一家人又像当年克吕旭家的人一样开始包围这位有钱的寡妇,甚至连单纯的娜农也帮着侯爵张罗。

在我看来,欧也妮对待自己和夏尔之间的爱情时,是她最可爱的时候。在那一场对夏尔来说并不算是爱情的爱情里,她的痴情体现得淋漓尽致。对于夏尔来说,欧也妮是他的过客,可是对于欧也妮来说,夏尔或许就是她一生中最美的风景。在希望没有破碎以前,她一直站在原地等待,等着与夏尔共同度过朝朝暮暮的光阴,却没有想到,最终等来的确是背叛。

《欧叶妮?葛朗台》这本书,巴尔扎克将它献给了玛利亚。据考证,玛利亚就是欧叶妮?葛朗台的原型。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小说要以“欧叶妮格朗台”在我所阅读的书本上的序中提到:“根据安德烈?莫洛亚的考证,她的真名叫玛丽—路易丝—弗朗索瓦?达米诺瓦,出身于一个上层法官家庭,是基?杜?弗勒内依的妻子。巴尔扎克曾跟他的妹妹谈起过她,说"她是造物主创造的最天真的女人"。一八三三年,二十四岁的弗勒内依夫人腹中怀着巴尔扎克的孩子。所以巴尔扎克在题辞中把她的名字比作庇护家庭的黄杨枝。但是《欧叶妮?葛朗台》的主题又偏偏是一个家庭的毁灭。更有意思的是,巴尔扎克为了追求韩斯卡夫人,把这本小说的原稿交给韩斯卡夫人保存。他当然不会跟韩斯卡夫人提到这位痴情女子,但他向韩斯卡夫人夸大了他与卡斯特里候爵夫人的关系,以表示愿为韩斯卡夫人牺牲他的旧情。从这里,我们难道没有在巴尔扎克的身上看到负心的格朗台侄少爷的影子吗?巴尔扎克固然是那个社会精明的观察家,但毕竟属于那个社会。他在描绘那个只讲利害、无情无义的社会的同时,始终没有放弃对"一笔财产,一个贵族女人"的庸俗追求。”

由此可见,无论是小说还是现实,这类像天使一样的女子,最终却都只能沦落到可怜的境地。然而,欧也妮难道就这样一辈子在别人对其金钱的觊觎中度过吗?她始终无法幸福吗?那倒未必。巴尔扎克在书中曾经这样说过:“人的命运真可怕!没有一宗幸福不是因浑浑噩噩而来的。”如果欧也妮暂时闭上她那看透世间一切的眼睛,糊涂一点,将就一点,她也许能自得其乐。问题是,像欧也妮这样真切而纯洁的姑娘,她会闭上她那双早已看透世事的眼睛吗?这一点,大抵是天使的悲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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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骆驼祥子》读书笔记与感悟范文

全文共 1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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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阅读了老舍的代表作之一《骆驼祥子》,讲的是一位旧北京人力车夫祥子的故事。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

“体面的,要强的,好梦想的,利己的,个人的,健壮的,伟大的,祥子,不知陪着人家送了多少回殡,不知道何时何地会埋起他自己来,埋起这堕落的,自私的,不幸的,社会病胎里的产儿,个人主义的末路鬼! ”

这是老舍的《骆驼祥子》的结尾。合上这本书,我对祥子的命运感到痛惜。可怜的祥子!他最大的梦想只不过是买一辆自己的车,但经历了三起三落,后来又获悉了自己心爱的女人小福子的自杀后,他完全失去了对生活的热情,也完全失去了自己的梦想,逐渐堕落成一具行尸走肉。

祥子是一个由乡村来到北京的人力车夫。他刚到北京时,是一个体面,勤劳,纯朴,自强,充满朝气的青年。他拉车一点也不偷懒,而且也没沾染上烟酒这种恶习。他最大的愿望只不过是想有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当他积攒三年之后终于凑够钱买上了新车,但是没过多久,他的车就被大兵抢走了,他自己也成了俘虏。后来,他逃了出来,并牵走了三匹骆驼,卖了三十多块钱。逃出来后,他只好回到人和厂继续拉车。这回拉上了包月,主人杨先生一家对他很不好,四天后他就辞职回厂。就在这时,他遭遇了虎妞的非礼,心里很苦恼。后来他遇上了老主顾曹先生,又上曹先生家拉起了包月,并继续攒钱准备买车。但第二次悲剧来临:祥子的钱被孙侦探敲诈了个精光,这是虎妞又告诉他她怀孕了,他只好再次回人和厂。虎妞公开了她和祥子的关系,并和祥子在一个大杂院内结了婚,他们就是在这里认识了小福子。而这时,祥子才知道虎妞并没有怀孕,只是为了把他娶过来而已。祥子用虎妞的钱买了辆车继续拉车。后来,虎妞真怀孕了,但因为她不爱运动,最后难产而死。祥子为了办葬礼,被迫把车卖掉。自此,祥子经历了三起三落的全过程。葬礼办完后,他开始堕落了,拉车没以前那么认真了,并且烟酒已经上瘾。后来,由于他对小福子的喜爱,让他重新振作起来,找到了曹先生让他帮忙给出主意,并去大杂院内找小福子,但小福子失踪了。几天后,祥子获悉,小福子已经自杀,他心中最后的一点希望也由此破灭,从此彻底绝望,彻底沉沦,导致了他最后的悲惨结局。

自始至终,我都很喜欢祥子这个人物。虽然在最后他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甚至为了钱不惜出卖别人,欺骗别人,但我明白,这并不完全是他自己的错。是当时的旧社会给祥子定了型,无论他怎么要强,最终还是逃脱不了一个人力车夫一般的命运。书中的一句话"现在,他只顾眼前,经验告诉了他,明天只是今天的继续,明天承继着今天的委屈"就是祥子对当时黑暗的旧社会血泪斑斑的控诉。将活着看成不幸,将明天看做今天委屈的继续,这难道不是堕落后的祥子的真实写照吗?

书中有句话:人生最伟大的牺牲是忍辱,最伟大的忍辱是预备反抗。

读读老舍的这部《骆驼祥子》吧,它会让你受益终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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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西游记》寒假读书笔记

全文共 2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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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承恩的《西游记》向读者展示了一个烂漫多彩的神魔天下,作者丰富的想象、精彩的描述让人们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必须是社会现象的反应,作为四大名著的《西游记》也不例外。正如鲁迅老师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西游记》“嘲讽揶揄则取其时世态,加以虚耗形貌”。又说:“作者禀性,‘复善谐剧’,故虽述幻化恍忽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情面,精魅亦通调皮。”简直云云。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天下,我们随处可以看到实际社会的投影。

而作者对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立场也颇可玩味,在《西游记》中,的确找不出一个称职的天子;至于昏聩无能的玉皇大帝、宠任魔鬼的车迟国国王、要将小儿心肝当药引子的比丘国国王,则不是昏君就是暴君。玉皇大帝部下十万天兵天将,竟然抵不外孙猴子一条金箍棒,而让真正的贤才去当不入流的马夫,其统治之暗淡,衰弱,不问可知。如来佛祖所创释教,和尚天然不能以财帛所迷,然则佛祖竟然默许部下人收取行贿,而《西游记》一起上妖妖怪魅,多与神佛有牵涉,如青牛精是太上老君坐骑,金银角大王是太上老君的童子,狮驼岭三魔王均与文殊,普贤菩萨乃至如来佛祖有相关,这反应封建社会官官相护的暗中景象。

对这些形象的刻画,纵然是信手拈来,也无不具有很强的实际意义。《西游记》不只有较深刻的头脑内容,艺术上也取得了很高的成绩。它以富厚怪异的艺术想象、活跃曲折的故工作节,有声有色的人物形象,诙谐幽默的说话,修建了一座独具特色的 《西游记》艺术宫殿。《西游记》在艺术上的最大成绩,是乐成地缔造了孙悟空、猪八戒这两个不朽的艺术形象。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很是了不得的好汉。他有无限的本事,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抵御精力。他有着人道,神性和猴性三重特点。

大好汉的稀奇心胸,对师父师弟有情有义,也有爱听阿谀话的弱点,机警大胆又幽默好闹,是为人道,毛脸雷公嘴,山大王则是猴性,而七十二变,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则是神性。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隽誉;与妖妖怪魅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快意金箍棒下决差池妖魔原谅;与统统坚苦敢斗,决不撤退垂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色泽精通的神话好汉。大闹天宫的桀骜不驯,与西天取经对比好像改变很多,着实悟空的本性如故没有变,好比在骗取魔鬼的二件法宝,让玉帝派人装天,威胁道:“若不从,即上灵霄宝殿动起刀兵。”在得知魔鬼是观世音菩萨所派,咒她“该死一世无夫”,对如来佛祖更是以“妖精的外甥称号”,孙悟空,这么一个不“听话”,不为强势屈服的硬夫君,跃然纸上。

说到猪八戒,他的才干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耀高峻,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很是好。 猪八戒是一个笑剧形象,他敦朴诚恳,有实力,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浑身短处,如好吃,好占小自制,好女色,怕坚苦,经常要打退堂鼓,内心老想着高老庄的媳妇;他偶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教唆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乃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短处其实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

作者对猪八戒弱点的品评是很严肃的,但又是善意的,事实他在西天一起上披荆棘,当开路前锋,不辞辛勤污臭,以是他并不是一个被否认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烦猪八戒,相反却感想异常真实可爱。出格是他的许多小智慧比孙行者强,这也是孙行者做梦也不想不到他以为的白痴居然是这么一个“凶险”“狡猾”的家伙,行者化缘的斋饭,八戒吃的最多,行者打败魔鬼,八戒捡自制,没事教唆唐僧念紧箍咒“制裁”一下行者,然则在唐僧眼中,他照旧一个诚恳人,是个好徒弟,这也是行者的智慧不如猪八戒的处所。但猪八戒照旧一个大好人,没有害人之心,而且终于僵持到最后的胜利。写一个瑕玷许多的人能讨人喜好,让人记着,是很不轻易的。

沙僧的形象写得也不错,但比起孙悟空、猪八戒来,则要逊色得多。沙僧更是穷乏光鲜的性格特点,这不能不说是《西游记》的缺憾。尽量云云,他还是不行或缺的副角,当孙行者和猪八戒闹抵牾的时辰,须由他出来奉劝调整,两位师兄外出时,由他随同师傅。假如没有这一个徒弟,唐僧就伤害了,经也取不成。

《西游记》成书于16世纪明朝中叶,自问世以来在中国及天下各地广为传播,被翻译成多种说话。在中国,以致亚洲部门地域西游记家喻户晓,个中孙悟空、唐僧、猪八戒、沙僧等人物和“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火焰山”等故事尤其为人认识。几百年以来,西游记被改编成了各类处所戏曲,及影戏、电视剧、动画片、漫画,版本繁多。在日本等亚洲国度也呈现了以孙悟空为主角的文艺作品。

关于西游记的作者,一样平常以为是明朝的吴承恩。 南宋有《大唐三藏取经诗话》,金代院本有《唐三藏》、《蟠桃会》等,元杂剧有吴昌龄的《唐三藏西天取经》、无名氏的《二郎神锁齐大圣》等,这些都为《西游记》的创作奠基了基本。吴承恩也正是在民间传说和话本、戏曲的基本上,颠末费力的再缔造,完成了这部令中华民族为之自满的文学巨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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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父与子》读书笔记 王翌州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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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们的语文寒假作业里有一项是读《父与子》全集,妈妈把书买回来以后,我就把妈妈给我买的《父与子》全集读完啦!书里面的故事即搞笑又充满了温情,我是一边看一边忍不住哈哈大笑。这本书让我更深的体会到了爸爸的爱。

书里的父亲是一个胖乎乎的人,秃着头,慈爱而亲切,还有点童心未泯,儿子留着刺猬头,调皮而可爱。我非常喜欢那个顽皮,有点爱捣乱,却又透着机灵的儿子。

“一天,儿子在家里打球,一不小心打破了镜子,几块碎片掉在了地上。儿子害怕父亲批评,焦急的坐在地上冥思苦想。终于,他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先用球棒把镜面全部打碎,再用颜料在原来的在原先挂镜子的墙壁上画上父亲的样子。画好后,父亲正好来照镜子,儿子看着父亲,生怕他看出破绽。父亲一边照”镜子“里的自己,一边打着长长的领带,当他转身时,突然发现”镜子“里的自己是带着领结的,可他刚才明明是打领带的呀!儿子看到父亲疑惑的表情,急忙溜走了。”

“瞧,文中的儿子机灵吧!”

看 了这本书之后,不由感叹,人类的生活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人们的眼里是多么一样的美好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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