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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沧海改写散文经典20篇

优秀的应试作文,要开篇点题,开宗明义,开门见山,先声夺人,引人入胜。因此,议论散文的开头,语言要富有文采,明示中心论点。中心论点须放在开头文段的末句。论点的表述最好警句化。话题材料可引也可不引用。接下来是开学吧给大家收集的一些观沧海改写散文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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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1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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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个人跑出去淋雨,异样的爽,感觉真好!

小的时候,家穷。我和弟弟读书上学,下雨需要雨伞。母亲在县城上班,为了挣钱养家,即使下雨也要去工作的。全家只有一把雨伞。母亲又总想省下钱来做点别的事情。于是,每到下雨,雨具的使用就成了很头疼的问题。每到这时,总会又这样的情景:弟弟说打伞太麻烦,我不打。说着不管大人怎么呼喊,头也不回冲出去上学;我也嫌打伞麻烦,跑去上学;母亲无奈,把伞送到学校,然后又冒雨去离家机里远的县城上班。有时,早晨下雨,等我和弟弟醒来时,母亲早已做好饭上班走了。伞放在门口,嘱咐我和弟弟上学打。父亲总是无奈,但又有什么办法,那个年代,家里真得是很穷。在学校,我见弟弟明明很羡慕有伞可打的同学,可是,表面仍是一脸的不屑,还很男子汉地在孩子们中间叫嚣:“哪个男孩子打伞啊,没出息!”每每这时,我的心象刀割一样,彻骨地痛。如果不是有雨,母亲就不会淋雨去上班了,弟弟也不会为了让家里人打伞硬说自己嫌打伞麻烦了。都是下雨,让母亲难受,让年幼的弟弟承受不该承受的东西……我恨死了下雨,诅咒老天,对着天空叫骂,也暗暗发誓,长大后要买很多很多的伞,再不叫家人受这种苦。

这样的状况持续了好多年,后来家里不仅有伞,还有雨衣。可我还是不喜欢下雨。因为去县城的路还是土路,没硬化,表面坑坑洼洼,一到雨天,路面泥泞不堪,有时车轮陷在泥里,一滑就把人摔倒了,很不好走。母亲还去县城上班。下雨时,经常一身雨一身泥点。常常时我还在教室里上课,一听到打雷,窗外下雨,心就皱了起来,情绪也变得不好。我知道,一下雨,母亲又难走路了。整个中学,大学,我一直不喜欢下雨。那时大学的同学喜欢冒小雨踢球,喜欢出去淋雨,朋友们、同学们也都奇怪为什么我喜欢在桌前放杯干净的水,却偏偏不喜欢下雨。没有回答,就是不喜欢。每次看到天空落雨,都朝着家乡的方向,恨恨地发呆好久,心里湿湿的:明白,那边的天空下,有我还受苦的母亲……

大四下半学期,由于打工的原因,自己经济已独立。弟弟也即将大学毕业,家里渐渐的不再有很大的支出项,母亲也不必太辛苦了。我和弟弟告诉母亲,不要再辛苦了,下雨就不要去上班了。干脆,不要工作了,我和弟弟会养家。也暗暗商量好,等我们毕业,挣好多好多钱,让母亲享享福。可母亲仍坚持要去工作,说虽然你们大学毕业了,可还得成家,我的任务还没完呢。尽管我和弟弟从没有过大学毕业了还要靠家里的想法,但终究敌不过母亲的决心。母亲是个古朴、勤劳、坚定、有朴素大志又闲不住的人。我俩没办法,只好随母亲去。但彼时家乡的经济已逐渐起飞,村里到县城修了公路,连村子里的公路都已硬化。而且我还从父亲那里了解到,有时雨下的大了,母亲就请假不再上班了。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里暖暖的,眼圈有点湿。我断定远方的弟弟听到也会很开心,发短信告诉弟弟,很快弟弟回短信说“哥,这天我等了好多年。”

从那天起,我开始喜欢下雨了。

虽然抵制了很多年很多年,但知道,潜意识里,自己是喜欢下雨的。我是农民的儿子,知道雨水对于庄稼的重要性,知道农人对雨水的感情。喜欢古诗,多年浸染“巴山夜雨涨秋池”、“润物潜入夜”、“青箬笠,绿衰衣,斜风细雨不须归”的结果,就是对下雨有种近乎病态的感觉。如今,家里的经济状况日间好转,整个乘上升趋势。母亲所担忧的只是我们的婚事,下雨时的烦恼,再也不会有了。那种蛰伏的感觉很迅速的就占领了我的高地。每每下雨,总会欣喜万分。不管是盛夏的雷阵雨,还是太阳雨,春风细雨,还是清明时催人断魂的雨,各式各样,都很喜欢。往往一个人自由的时候,就会冲出去淋雨。那时,眼中的雨景,精彩纷呈。一行行的诗句飞过脑海,眼中仿佛还有杰克逊专集中人们沐雨和雨中那个飞蝇的特写……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有过同我类似的经历和感受,如果可以期许,我希望除我和弟弟之外,再不要有人有这样的经历了。

理性地知道,下雨并不竟然都是有益的一方面。有时雨水导致水灾、山洪、泥石流,造成了生命财产的损失,甚至夺取我们的亲人、爱人、朋友、同事。

但我并不因之而屏弃下雨,痴痴地喜欢着。只是又见天空落雨的时候,会希望雨水不会过量,会去一个人淋雨,并默默希望,人人都可以经历美好、享受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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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智子疑邻》改写300字

全文共 2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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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有一位富翁,这富翁家的仓库里满是金银财宝以及各种珠宝首饰。

有一天,下起了倾盆大雨,冲坏了村里不少的房屋,富翁家的墙也被大雨给毁坏了。富翁的儿子对富翁说道:“如果不把墙修好的话,一定会有一些小偷进来偷东西的。”

这时邻居家的老人刚好经过,出于关心,他上前说道:“把墙修一修好一点,不然会被偷东西的。”

然而富翁没把修墙这事放在心上。结果,当天晚上,两个小偷就从墙洞里偷偷溜了进去,他们小心翼翼地望了望四周,发现四周并没有人,于是偷走了大量的钱财。

第二天,富翁发现家里被盗,他觉得自己的儿子非常聪明,连这个也知道。但是他又怀疑是邻居老人偷了东西,因为邻居老人当时也说了同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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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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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在家傻待,谁约我”结果本来在和同学约会的女儿放弃约会,给我回了条微信:“我约你”就和女儿来到东方广场。来到东方书城一个新开的书吧。买了杯饮料开始了我们的周末约会。当时女儿拿起一本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说:“我喜欢看汪曾祺的散文”,“为甚”?女儿说:“他有几本是全是写吃的”——汗,又暴露了我的女儿是个吃货。顺着女儿的推介我就拿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看起来。

看了几页就吸引了我, 他的文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味”不乏味,且蕴含着民主心灵和性灵的美质。 却又淡淡的,时而把带进了北京的四合院大街小巷;时而把我带回了童年月光下妈妈在大树底下给我们讲述那些年她做过的“牛鬼蛇神”;时而又把我带进了舌尖上的中国那大川南北的中国民间美食景象。看他书令你身在烦嚣的闹市却犹如穿越到另一个世界。 —— 其实我也挺喜欢这样写作风格。我自己一直也有像他这样写写自己的生活,写写自己的感想以及看到一些事的所见所闻。但当我看到同事们在博客上写的都是专业的,高水平的大作,总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适合登大雅之堂。所以一直不敢在这大雅之堂丢人,但为了 ——你懂的。

表面上看这书其实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书籍,但慢慢品味却也从中得到人生的感悟。书中我感受到了 他从容,他淡然,他身处逆境却不以为苦,他达观潇洒,随遇而安! 其中我最喜欢他的这一段:

“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这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 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好的心态,这对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是会产生消极作用的。这种心态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如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本人气质的原因(我就不是具有抗争性格的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客观,是”遇“,是环境的,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曾被打成右派的那一代人,除了已经死掉的,大多数都还在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实证自己的价值。人活着,总得做一点事。二是对生我养我的故国未免有情。但是,要恢复对在上者的信任,甚至轻信,恢复年轻时的天真的热情,恐怕是很难了。他们对世事看淡了,看透了,对现实多多少少是疏离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 ”

所以说 做人一门学问, 做事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之所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那是因为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该怎样去做人做事。 看了这本书似乎令我有所感悟。

放下书,天已黑了,找吃的,谢谢女儿给了我一个充实的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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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暇思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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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泡杯香气扑鼻的花茶,在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捧着自己心爱的书,静静的感受生活的美好。

很想在一个微风习习的清晨,简单的梳洗之后,踩着自己喜欢的单车,去享受一天浪漫的旅程。

有时候很喜欢一个个人静静的感觉,是否我的性格使然,是否我就是一个安静的女孩。从不奢求太多,从不留恋太多,很简单,很简单的活着。

有时候却也总是那么的耐不住寂寞,很想找个人陪自己度过闲暇时光,却更多的是把空闲的时间,把自己的感情寄托在了属于自己的文字里。就这样,就这样的守候着。

喜欢淡然的感觉,喜欢遗失的美好,喜欢那无处安放的青春,喜欢傻傻的笑着,喜欢重复听着某首会让自己很动情的一首歌。

我是幸福的,幸福的家庭,幸福的享受着爸妈的疼爱,幸福的我是一个90后的独生女。幸福的享受着全家人的关心。大大咧咧的花着钱,要求着爸妈为我买这买那,从不在乎他们的感受,办不到的总是会跟他们撒娇,最后他们只有无可奈何的满足我一切的要求。从不想太多,就那么傻的活着,突然间,好想他们了,马上就是端午节了,好想踏上回家的列车,

好想回家看看那日夜为我奔波的父母。好想跟他们一起吃端午节的粽子。

想了那么多,却发现自己做的是那么的差,感觉很对不起爸妈。很想在某个时刻,静静的和他们待在一起,或给爸爸捶捶后背,洗去一天的疲惫,或跟妈妈拉拉家常,在厨房帮帮妈妈的忙。好想在某一天,我会有能力带着爸妈出去浪漫的旅行。

记得大爹对我说过:“一个女孩子一定要学会做饭。”想想自己的回答挺搞笑的,我以后才不要下厨房,我以后找个会做饭的老公就是了,或者以后你们要是去我那玩,我都把你们带到餐馆里去吃。最后还是妈妈无可奈何的说,你连自己都不知道养不养的活还把我们带去餐馆里吃,以后要是我们去,你买菜,我们自己做就是了。我知道爸妈是心疼我。

活了十九年了,马上暑假来了就奔20了,却发现自己还是下不了厨房。每次都下定决心跟妈说,晚上我来做饭吧,可是每次到做饭时间了,妈都说,还是她自己来,要我一边玩去。好怀恋妈妈做的饭菜,妈做的饭菜是天下最好吃的。

记得去年过年,看着爸妈忙着做生意,中午我决定下厨房,记得当时炒了一盘香肠,一盘青椒炒瘦肉,感觉菜味太淡,所幸每份菜里放了三勺子盐,当时自我感觉品尝良好,去殊不知中午他们回来时家里饮水机里一桶水以喝了只剩大半桶了。妈说,你以后还是别做饭了,就在家里玩了我们回来中午做给你吃。

每次我回去的时候都是爸妈生意最忙的时候,每次回家都只能一个人静静的呆着,也许就这样我喜欢了安静,总想帮妈妈的忙,所以就帮妈妈洗了衣服,最初每天都起得很早洗衣服,却发现自己好懒,洗着洗着,早上就爬不起来了,还记得妈妈说,你给我们洗一次衣服每天给你5元,慢慢的我要求到每天洗下衣服给我10元,可惜,这样的时光我还是坚持不了多久,每天爸妈算账的时候照样找他们要钱,却一天什么都不干。我知道爸妈拿我没有办法,所以那成了我所认为的理所当然。

现在都已经大二了,却感觉自己还是那么的不懂事,还是那么刻薄的要求着爸妈为我做这做那,现在此时此刻好想她们哦。

爸爸说,我的幸福就是他最大的幸福,他愿意用一切去换取我的幸福。我不想他们在为我担心。不想他们在时时刻刻为我牵挂。每个星期我都会跟家里打电话,有时因为没有我的电话,妈妈也会打过来。但是我知道了我要按时给他们电话,因为他们在家里牵挂着我。

最害怕的就是回家后的晚上,爸爸要跟我谈心,爸爸平常很少跟我说话,因为他对我说过:作为一个父亲,他知道什么该跟女儿说,什么不该说;他知道什么是为女儿好,什么不是为女儿好。他最喜欢问我每学期有什么所得,在学校怎么样?可是感觉每次那个时候都是我最内疚的时刻。我不想让内疚再继续。

暑假来了,我要开始新的人生征程了,在一起快要两年的室友,也许在明年某个时刻都要各奔东西了。

对自己好点,人的一辈子就那么短暂;对身边的人好点,下辈子我们不一定还会在相遇;对父母好点,这辈子是他们给了我生命,给了我最幸福的生活,给了我温暖的爱。

我要开始规划我的生活了,我要拟定以后的职业生涯了,我要开始努力的追求我想追求的东西了,心若在,梦就在。我要给爸妈我所能给的幸福的生活,我要好好的孝顺她们,好想自己早点出去工作,好想自己有能力挣钱。我要用我自己挣得钱给他们买衣服。我要带他们出去浪漫的旅行。我要让她们为有我这个女儿而骄傲。

爸妈,在此时此刻,我想你们了,很想很想!

很想一直听着陈红的《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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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答谢中中书改写成白话散文40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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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的景色都是独一无二的。古往今来,一些文人雅士总会以山水为题,写下流传千古的诗篇。话说又有哪个高尚人士会不沉醉在这奇异的景色中呢?

你看,那巍峨的山峰高耸入云端,像许许多多顶天立地的大巨人。澄澈的流水一眼可以看见水底,游动的鱼儿和细小的石头都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两岸的石壁色彩斑斓,交相辉映,像一位大画家随意的涂鸦。苍翠欲滴的林木,青葱挺拔的竹丛,四季挺立着,像一位位毫无畏惧的战士守卫着边境。

远远地望过去,清晨弥漫的雾气开始渐渐消散,山水越发清晰地显现了出来。猿和鸟儿的叫声此起彼伏,合奏了一曲交响乐给世人欣赏。夕阳慢慢下沉,渐渐消失在边际,余晖照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湖水染上了一层金黄色,在水中潜游的鱼儿调皮地跳出水面,似乎在比谁跳得更高呢。

山上的岩石,在阳光、雨露、狂风、暴雨的洗礼下,被印上了岁月的痕迹。岩石上爬满了青绿色的苔藓,隐藏在这幽深的山林中。也许根本没有人在乎它的存在,甚至对它视而不见。但石头生来就并不被人欣赏,它足下的土地,经过它多年的重压,也留下了印记,这就足够证明石头的坚持。

这里,真的是人间仙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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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初一作文《陪伴》600字散文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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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时光,静谧又安详。打开播放器,温柔的旋律伴着和暖的微风流入耳中,你的身影,同过去的点点滴滴一起,浮现于我眼前。一路行来,朋友,感谢你的陪伴

依稀记得,你我初次相遇时你整洁的白衬衫,看着你爽朗的笑脸,我很惊讶,惊讶于自己第一次如此迅速地与转校生建立了友谊。你的存在,让我感到说不出的安心。

于是,人生的旅途上,从此有你陪伴。

记得一次体育课上,我不慎受了伤。你第一个发现了我的异样,慌忙搀我去医务室。那时你脸上的焦急,至今仍刻在我的心头。

后来的日子里,你携着我,我携着你,跌得满身伤痕累累却满心喜悦、义无反顾地走了过来。你的陪伴,化作无穷的力量,给我前行的勇气。

还记得吗?测验时我为一个题目抓耳挠腮、不能确定答案时,你轻咳一声,装作无心地将答案的演草纸向我这边轻轻推了推;还记得吗?暑假里你应我之邀来教我打篮球,为一个我百练不成的动作示范了不知多少遍;还记得吗?放学后你我被班上几个“小混混”拦住,大打出手、将他们赶跑后两个人身上脏兮兮的衣服与痛快地大笑;还记得吗?你我在校内科学知识竞赛中摘得桂冠,领奖时满心的骄傲、开心与自豪……

最后一个学期的最后一天,你拿到了与我不同学校的通知书。我与你交换了所有的联系方式,笑着同你道别,转过身去却泪流满面——我以为我们就此离别。可在那初中第一次期中考试后的同学会上,你我仍如从前一般亲切的喊出了彼此名字的一刹那,我才忽然发现,两个人的心,一直在同一旅途上;你一直陪伴在我身旁,从未远离。

“啊——夜空中烟花绚烂,点燃整个夏天,总让我莫名伤感;时光像风儿一样,静静的逝去流淌……”你陪伴着我,走过人生最快乐的时光,让我不曾孤独、遗憾。感谢有你,亲爱的朋友,一路陪伴在我身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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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改写1000字

全文共 1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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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到了秋天,食物已经不多了,更加大了觅食的难度。

今天,轮到我觅食了,和我同行的是我的好朋友,他可是个捕食高手,鬼点子特别多,“和他一起一定能捕获很多事物。”我自言自语道。这时,他已经在门口喊我了。

一出门,阵阵秋风吹来,使我瑟瑟发抖,慢慢的天已经快黑了,月亮渐渐出来了,猫头鹰在地里寻找着自己的食物,想要饱餐一顿,还不时发出阵阵瘆人的声音,叫人听了胆颤。

“叮当叮当——”一阵钱币碰撞发出的声音传了过来,我和我的好友赶紧跑去,走近了才发现是一个屠户。“今天的生意真好,肉都卖完了,还赚了这么多银子……”他边说边爱惜地摸了摸腰间的钱袋。而我们,闻见了一股香香的味道。

我还沉浸在味道中,我的伙伴已经反应过来,高兴地对我说:“你闻见了吗?一股肉的味道,好香啊!屠户担子中一定有肉。”

这时,我才发现屠户还挑着担子。“嗯,好香,我们跟着他吧!”我不禁流了些口水。

“好!”

我们赶上了屠户,紧紧地跟着他,尽管我们走得已经十分小心翼翼了,但由于那些枯枝落叶都落到了地上,踩上去还是有些声音。那屠户似乎也查觉到了我们,走得更快了,我们也加快了自己的脚步,跟着他走了很远。

又走了一会,屠户转过身子,满脸惊恐地望着我们,我们就这样对视了几秒,屠户从担子里拿了一块骨头投给了我们,我的好友啃了起来。我恍然大悟,原来好吃的真的在担子里呀!想着想着,我看见屠户慌张地走了,忙跟了上去。屠户好像不太喜欢让我跟着他,又投了一块给我,我想:真香啊,不知道担子里还有多少,不能让屠户跑了,那样不就没肉吃了吗?于是,我和同伴便一直一起追赶。

屠户十分紧张,显得语无伦次:“这下可惨了,要是……他们……如果从两旁夹击这可怎么办?”他向四周瞟了一眼,发现远处有一个打麦场。我们也向那里望去,麦场的主人在麦场中堆积了很多柴草,覆盖得像小山似的。屠户发现我们在看麦场,抓住机会,急忙奔向麦场,靠在了柴草堆下面。我反应较快,喊了同伴一声,便急忙奔向麦场。到达麦场时,屠户已经放下了担子拿起了一把发着亮光的屠刀。我们看屠户拿着刀,也不敢轻举妄动,只是瞪着发着绿光的眼睛看屠户。

就这样僵持了一会,我想:这样下去也不是办法,我还是想个办法吧!这时,我灵光一闪,想到了好点子,给了朋友一个眼神示意,他立即领会了。于是我走了,走向了草堆后面。好友则在前面积极地配合着我,闭上了眼,神情十分悠闲,这正好能吸引屠户的注意力。我在草堆中艰难地打着洞,但又不能发出太大的声音,我又不断地加快了打洞的速度。突然,我感到身后一阵剧痛。“啊!好疼!”我忍不住疼痛,喊了一声。原来是屠户!他凶残地不断地举刀砍向我,太可怕了!这时,我的身体已经没有了知觉。屠户又连砍了几刀,我已经奄奄一息了。透过草的缝隙,我看见我的好友也倒在了血泊中,我心里有了一丝丝的痛,毕竟从小长大,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哎!

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我叹了一口气,说:“人类真是残忍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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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舟过安仁》改写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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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赵子瑜

一天,杨万里乘坐小船去游玩,看见了一个小小的渔船上面坐着两个小孩,他就把船划到那两个小孩的的渔船旁边,问他们:“你们在干什么呀?”他们就回答:“我们在玩”杨万里就对他们说:“那你们玩吧”

杨万里就划着船到别处看风景了,过了一会他们又相遇了,但是这次相遇跟上次不一样了。这次那两个小孩的渔船上的竹竿收了,船桨停了而且他们还撑这一个雨伞,杨万里有疑惑不解的把船划到他们旁边,问:“你们又在干什么呀”两个小孩用瞧不起他的眼神说道:“哎!你这都不知道呀!这是用伞来使用风让船前进的,就像那些大船的帆一样。”杨万里恍然大悟,嘴角浮起一丝微笑,直夸两个小孩聪明。杨万里望着两边的美景划着船往家走了。

回到家后,他诗兴大发,后来就写了一首《舟过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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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惟愿死去是永生的散文诗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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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生命,渺小的像黄土地上的一粒沙尘

经不起一阵狂风的吹袭

就消失在骤然腾起的烟尘雾蔼之中

那些生命,同样渴望阳光的爱抚和与大地的亲近

却被瞬间的电闪雷鸣

永远击倒在“淘金梦”的旅途中

那些生命,把最简单的快乐和幸福

幻化为亲人眼里憧憬的富足和团聚的时刻

却被生活的阴暗驱逐走所有的渴望

那些生命,被某些人恣意的画上句号

或者只是要人心酸的抚恤单上

一串少的可怜的数字

即使贫困,生活的激情依旧

就像青春的船帆随风舞动

都不可能会经历一次死亡之旅

现场的痕迹,全都深藏在地下

那些血腥的记忆早被金钱和权利冲刷干净

尽管循环往复,却拨不动早已麻木的神经

死亡并不可怕,惟愿死去永生

可怕的只是会有很多无耻的借口

要这些无辜受难的人们无辜蒸发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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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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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向来是我的最爱,而读琦君的散文集,我就像是游倦了姹紫嫣红的花圃,徜徉于红叶满眼的秋山,一游,便难以自拔。

文中的母亲,首先感动了我,有着最巧的一双手,会包各式各样的粽子,会酿春酒,会做桂花卤,会做玉兰酥,普普通通的东西经过她的手,总能变出美味可口的佳肴。她的心灵手巧被邻居们津津乐道。在琦君的心里,她更是世上最善良的人。她用一颗爱心怜悯穷人,尽她所能帮助他人。她还有一颗最宽容的心,即使是曾经拐她钱的叔叔,在看到他一副落魄的模样,她也不计前嫌,慷慨解难。即便是这样一位善良的母亲,也逃脱不了旧时代的枷锁,包办的婚姻,得到的是丈夫半生的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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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夜宿山寺改写短文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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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盈颖

李白云游四方,常年在外游历。一日,他登上高耸入云的蔡峰,借宿于千年古刹——江心寺。

这是一个月白风清的夜晚,万籁俱寂,更深夜静之时,李白夜不能寐,便登上了江心寺顶。这座寺庙巍然屹立在一座小山丘上,孤单地矗立着,与诗仙的心情一样,孤零零的……

李白登上高耸入云的塔顶,孤身一人坐着,晚风吹拂过他的脸颊,吹拂起他的衣襟,感觉有些飘飘然。他抬起头望向天空,只见一簇小星星散发着温和的光芒,那一闪一闪的小星星,静静飘动的薄云仿佛与他擦肩而过,犹如近在咫尺,他抬起手要摘下一颗来作伴,但没想到他不但没有摘到,反而觉得更远了……

诗仙虽然没摘到星星,却突然诗兴大发,他想高声吟唱一首诗歌:“危楼高百尺……”突然他想起天上的神仙:天上的星星多美多密,它们一定是天庭的守护神吧,天上一定也很美,碧静的天空,片片的薄云如仙境一般,那善良的神仙们也一定在梦中吧!于是他微微一笑,低声吟道:“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

李白回到房间,进入了梦境,在梦中,他又孤身一人坐在塔顶,看着一簇簇闪烁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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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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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的日落时分,就应当泡上一杯茶,带上一本书,来到阳台,享受此刻的宁静与心灵的洗礼。

好书如此多,从其中挑出一本来也绝非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目光不由的被鲁迅先生的《朝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

大概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不多,仅十篇。读完小引之后,便决定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

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鲁迅此刻的文章是极有思想的,这题中的猫鼠狗自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形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我的“仇猫”。

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实则暗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嚷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我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会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自我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哀。

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对付猫自有一套办法。开始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逐个推广,以致之后猫都从来不接近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态度已是明确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的大鼠是决然不一样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似乎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之后得知是长妈妈所谓,可是,先生和猫之间的矛盾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细细品味,先生所言的狗鼠猫,其实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时代的三类人。先生用极其细腻的笔法描绘了这三个阶层,先生正是以笔为枪,抨击了那个时代的“名人”,表达了自我对于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持,而那些“名人”各种媚态,对弱者的各种折磨,先生也嗤之以鼻!

先生的文章或许我还读不懂其中的真味,可是却能深切的感受到先生对那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

向先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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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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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轻地,微风撩起你那带酒气的发梢,盛满你那只志澎湃的酒杯。于是,你剧起酒杯邀来明月,在花间轻吟一首诗,你醉了,风醉了,月也醉了。

你的酒杯空了,是否又要让风儿为你斟上一杯。狂傲不羁的你对生活失去了信心吗?

我佩服你,以奔放的激情,表达你内心深处济世安民的政治理想,抒发你的壮志抱负不能实现的悲愤不平。

我听到了你心里那悲愤的呐喊:“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宣泄出你“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痛苦。

夜,已渐渐变深沉,深沉的夜掩盖住你内心的空虚,这时的你,不再是白天的那个激烈地揭露,抨击上层统治阶级穷兵黩武、骄奢淫逸、贱视贤才的种.种罪行的你。你现在只是一个人,一个孤独的人。内心的感觉恐怕只有酒知道吧!

你向往自由,追求理想,一生漫游了无数名山大川,足迹几乎遍及全中国。从蜀道到长安,从长安到庐山,一条条平平仄仄的路,如同你那坎坎坷坷的人生。一路匆匆走来,高堂明镜里遗落了你几丝斑白如雪的发。

你视富贵利禄为尘土,视功名如敝屣。只要有酒,那今宵就醉吧!

诗,是你生命的寄托,灵魂的归宿,酒是你华丽的屏帐,吟吧!醉吧!笑吧!在长安这片悲悲喜喜的月色里临风独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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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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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了酒以后,我醉了,在半醒的状态下,拿起打火针,“擦”一声,火星四溅。我点亮了面前油灯。宝剑在火光的照耀下,闪闪发光。这把宝剑已经跟随了我多年,今晚也一样,我抱着剑,进入了梦乡。

酒醒时,只听那让人振奋的号角响了起来,美丽的太阳从东山上露出了半个脸,天还是有一点儿黑,扎在一起的军营里走出了英勇的战士们,我和一些部下正忙着给战士们分烤熟的牛肉,各种各样的乐器伴随着歌词,奏响了军歌。大家欢快地啃着自己的牛肉。

饭后,整齐地“唰唰”声响彻了中原,那是在检阅军队呢。

我骑上马,大喊一声“冲啊!”蹬了一下马屁股,那马像的卢一样飞快地跑着,踏起阵阵尘埃,卷地而来的秋风也掺和在里面,朝我扑来,大快人心,让我充满了必胜的决心。前面就是敌人了,“全军准备!”一声大吼。一秒,两秒,三秒,“放!”顿时,射手弯了弓,紧绷着的弦松了下来,一支支尖锐的箭“嗖”的一声划破了晨曦,划破了前来阻挡的风,直射敌人的心脏,大批的金兵倒下了,让我兴奋。

本来是想去帮助君王打败所有的金兵,去收复中原,一统天下,去赢得生前和死后的美誉,得到我所应得的流传千古的名声。但是,当我醒来后,站在铜镜前看着我自己,满满的白发,已经不能再为君王战斗,就这样,一切的一切都只能是永久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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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四时田园杂兴》改写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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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彤彤

在夏天的每一天,乡村里面都很热闹,干什么的都有。白天的时候,不管男人还是女人,都在田里干活,他们每天都特别累,每天都大汗淋淋的,我真佩服他们,他们这么累还坚持干活。白天的时候,男的都去田里干农活,然后,女的就在自己的家里干内活,也就是在家里搓麻,你知道他们怎么搓麻吗?他们都是用自己的脚和手去搓麻的,这种活儿,怎么是这样干的,我真是感到很奇怪。他们自己都有自己的事情,每天自己都是去干自己的活呢?我想:他们一定很累把!每个人都有每个人拿手的本事。

孩子们最这些也最大人么干的这些感兴趣,他们不懂怎样耕地或是织衣服,但是他们很勇敢,很坚强,虽然这些儿活,很累很累,但是他们不放弃对自己感兴趣的事情。他们也不厌烦大人们做的这些儿事情。他们就学着大人们的样子,在桑树阴下学种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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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回乡偶书改写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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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清晨第一缕阳光洒在大地上时,我缓缓地看见了这个我千里赶回的乡村,我的故乡。

我自从年少的时候,便离开了家乡。那时才三十七岁,正当顶天立地的年华呀,我离开了家乡,这个让我难以忘怀的地方,清清的湖水荡着我的回忆。现在八十岁了,离开这里也有四十三年了,也不知这里的人变没变。我缓缓地走到小溪旁,照着自己,看着自己,一个银发飘飘的老头。我又看见了满脸的皱纹,下巴上蓄着一大把一大把的山羊胡,“老啦!”我叹息的说,可是我的声音还是家乡的口音。

一阵阵儿童般的清脆笑声闯进我的耳朵,我连忙望去。原来是几个七八岁的小孩,他们看见了我,就像看到了天大的喜事一般,跑过来调皮的说:“你是从哪里来的,我们为何没见过你?”说完又在我身上玩儿闹,我心中有些生气,恼怒地对他们说:“你们这帮小孩竟然看不出我是谁,你们总听得出我的口音吧?”他们却说:“你的口音倒是像我们乡中的人,只是从未见过你这个人!”我惆怅万分,心如刀绞一般。离开家乡已经四十三年了,谁还知道我啊!往日那些熟识的邻居、伙伴又在哪里?走到村里,偶尔见到几个乡亲,也都不认识我。我在外面风光一时,可是在家乡却没有一个认识我的人!我再也找寻不到年少时那份乡情!

于是我写出了《回乡偶书》这首诗,“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两行清泪滑落我的脸颊。

我实在不希望有人再继续我的路了,空闲的时候回家看看,不要让外边人认识你,乡里人却不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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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改写观沧海

全文共 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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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进登上碣石山,大海的壮阔景象尽收眼底。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那高高耸立在海边的山岛,使大海显得宽阔浩荡、神奇壮观。周围是葱茏的树木,丰茂的花草。丛生的草木在秋风中摇曳。在秋风中,海面洪波巨澜,汹涌起伏。

茫茫大海与天相接,空蒙浑融。在这雄奇壮丽的大海面前,太阳、月亮、星辰、银河都显得渺小了。它们的运行,似乎都由大海自由吐纳。旭日被海浪抛出地面,明月被海涛抛向天空,耿耿繁星映入海面,日月星辰好像都在大海的胸中运行,大海简直可以包容一切!真是宏伟无比,博大无比。

岛上萧瑟的秋风掀起汹涌的波涛,汹涌喧腾海面是多么浩瀚无际。真是幸运极了,让我们尽情歌唱,畅抒心中的情怀,用诗歌来咏叹自己远大的志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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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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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午后,品读着鲁迅先生的《朝夕拾》,我的思绪已经随鲁迅先生的文字飘到了那个久远的年代。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期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齐,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我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终因为自我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那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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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的叔叔于勒改写1500字

全文共 1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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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回来的时候改乘圣玛洛船,以免再遇见他。

于是,在英吉利海峡的一个小岛——哲尔赛岛的度假虚度的过去了。

转眼,到了返程的日子,菲利普一家乘坐游艇来到了海峡上,准备乘坐游轮回家。“喂!咱们回程确定更改了吧!不是上次的游轮吧!”

“放心!除非那个混蛋跳到海中游到咱们的那辆游轮里!不过,那样他也活不到现在了!因为鲨鱼会把他吞了!叫他是这样一个流氓!”于是,菲利普夫妇饶有兴趣的交谈着。

“来!来!上船啦!上船啦!”菲利普夫妇一家来到了轮船的最顶部。

“唉!这天空真蓝!白云真白!多漂亮!”“是呀!只要那个小子于勒不在的地方就真是令人舒心,令人轻松!”

一家人轻快地走到了一层,一位保镖直挺挺地站在菲利普夫妇的面前。

“请大家接受安检!由于我们的经理要乘坐本次游轮,请您接受检查后回到二层“虾虾”合作!”

“这是什么破东西!走!去看看!”菲利普太太傲慢地说。

于是,菲利普一家一点都没有搭理的意思,傲慢的走过保镖,看见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子坐在游艇中心正在喝下午茶!

“你们等一等!”“经理实在抱歉,他们没有接受安检就冲进来!”那位保镖小心翼翼地说,“这位就是我们的经理!”

可菲利普夫妇一个快步走开了。

“那不像于勒吗?看那身板样貌不就是于勒吗?”“我也觉得!可去时那条船上我们不是已经找到于勒了吗?再说那混蛋怎么可能那么有钱,明明就是个下三滥!”菲利普夫妇饶有兴趣的谈论着。

“不过还是问问吧!万一是呢?毕竟这世界上长得像的重名的太多了!”“那我去问问!”说着菲利普先生走向他的那个保镖身边。

“嘿!伙计!您的经理叫什么名字呀?看起来跟我家亲戚好像!”菲利普先生微笑着问。

“哼!我没听错吧!是你家亲戚!”那位保镖冷笑到,“算了,其实我也不知道,只知道他的曾用名是“于勒”别的我就不知道了!不过,奉劝你一句,我们经理好像不会有您这样的亲戚!”

“于勒!于勒!于勒!他是于勒!他真是于勒!于是菲利普跑回客舱,冲着他们一家大喊:”他就是于勒!他就是于勒!我找着于勒了!”一旁的菲利普太太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那告诉他了吗?是他吗?那个很有钱的,还有保镖的那个绅士?我们要成富翁了?!“

菲利普太太马不停蹄立刻冲到女婿身边,“我们家的那个于勒!他就在这艘船上!超级有钱!我们要成富翁了!”

而菲利普先生跑的上气不接下气的到那个绅士面前说:“弟弟!弟弟!是我!你大哥呀!没有忘记吧!你说要去国外长期旅行!真巧!我们也在旅行!于勒,真的是你!咱们时隔多少年了?终于见面了!想死我了!”说完,他还拥抱了这位“于勒”。

“您认错了吧!我不叫于勒!我也没有哥哥呀!咱们不认识吧!”

“不可能!那个保镖告诉我的!他说你之前叫于勒!”

“我的那个保镖?唉呀!他不是纯正的法国人!他有口音,我小时候的名字叫尤特不是于勒!”

“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要戏弄我两次!”菲利普先生失望至极。

而此时此刻,除菲利普先生外,一家人都其乐融融,装扮了一番来到“于勒”面前,却听到了一句‘认错了!认错了!这位不是于勒!来时的那艘船上卖牡蛎的人才是于勒!’的声音。

一家人呆住了,好久都没有出声。

而最后的结局是什么?“于勒”走了”女婿跑了!姐姐失恋了!妈妈痴呆了!爸爸神经了!只有我还正常!大人们怎么都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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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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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让我今生今世看见一次哈雷!”也许是因为阴雨挡住了日食时,我也发出过类似的感慨,这句话激发了我心中的共鸣,就好像遇见朋友时,找到共同语言的激动。我一下子喜欢上了这篇文章。

“男孩一手拿着电筒,一手拿着星象图,颈子上挂着望远镜。”不知为何,我从这句话中看到了自已的影子。我何尝不像张晓风女士笔下的男孩一样痴痴地站在窗前,努力地辨认着哪是天狼星,哪是猎户坐??可我从没有像她那样用心思考过星空背后藏着什么。

也许我明白“蓝光的星星是年轻的星,红光的星就老了”,可我从没想到大自然是如此公平,星星与人同样有生老病死。

也许我明白“光等愈少星愈亮,以至于少成了负数”,可我从没体会到其中蕴含的“看重自我,就会心胸狭窄;看轻自我,就会放出光明”的道理。晓风感叹着,等待着的,是七十六年一次的哈雷慧星的回归,“整个天空竟变得介乎可信赖与不可信赖”。而我,在日日夜夜期盼着五百年一遇的日全食时,不也提心吊胆以至于不敢看天气预报吗?

哈雷不现,晓风只看到了云,她却豁达地劝自我好好看一朵云。我为什么没有想到呢?日全食没看到,我不是领略到了“白昼里的黑夜”的神奇吗?我不是也感受到了雨中登山的乐趣吗?我不是也结识了和我一样执着追日的人吗?

宇宙是一场神话,但神话不属于这个时代。上一次日全食的时候,不知此地的古人是否惊惶失措?是否有人站出来宣布:“这天将发生一次天狗食日”?而下一次无锡能看见日全食的时候,我早已化作了尘土,我也会像哈雷先生那样说:“日全食,等你来的时候必须要叫我哦!”

我没有看到日全食,但日全食没有失约,所以我不应抱怨。相反,我就应感谢,感谢日日东升的太阳,月月重圆的月亮,夜夜磅礴的星空。苍茫宇宙孕育出我们,不正是想教育我们要拥有包容万物的心胸吗?

此刻,当我抬头观看那耀眼的群星时,我会用心去看,看透那每颗星背后隐藏着的人生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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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五年级白鹭改写成说明文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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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鹭,世界各地均有分布,俄罗斯、日本、中国、菲律宾、马来西亚等国家的白鹭数量相对较多。

白鹤太大而嫌生硬,粉红的朱鹭,灰色的苍鹭也觉得大了一些,而且太不寻常了。

白鹭因为在我国很常见,而为人们忘却了它的美。

还有毛茸茸的羽毛,非常漂亮,体长约60厘米,那铁色的长喙,差不多七到8厘米,脖子细长,脚是青色的,腿也是青色的。白鹭身段匀称,色素适宜。郭沫若先生,曾经这样评价白鹭的:“那雪白的说毛,那全身的流线型结构,那铁色的长喙,那青色的脚,增只一分则嫌长,减只一分则嫌短,素只一忽则嫌白,戴之忽则嫌黑。”

白鹭喜欢栖息在湖泊、沼泽地和潮湿的森林里,属于鸟类。主要是小的鱼类,哺乳动物,爬行动物,两栖动物和浅水中的甲壳动物。他们把大而不太讲究的窝健在树木,灌木丛或地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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