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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史小说《苏菲的世界》读后感(推荐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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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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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摆渡人读后感

作者从少男少女的角度洞悉人性的温情,通过男女主人公的所见所感,细腻道出所有人对亲情、友情和爱情终极幸福的向往。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这部小说别具一格,值得瞩目。

好久没有读到能让我感动的书了,就是在不经意的一瞬间,被迪伦在发现自己真实的状态之后,心微微颤了一下。

每次惊险刺激的生死逃亡的背后,也都是有温情,有坚韧,有希望的。很少人能时时感觉到,身边的一切有多不堪一击。当生命都逝去之后,生前的一切酸甜苦辣就都没有任何意义了。当然这不是因为我对生命悲观,相反的,某种程度上来说,读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次灵魂超脱。

虽然故事的主角是少年少女,全书的基调是奇遇、魔幻,但我想说的是,我很担心它会因为体例和故事背景被真正适合它的更多读者忽视。初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想到自己会那么快读完它,看到“如果生命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这句话,会不自觉想象这是一个让人唏嘘不已,感天动地的故事,所以一开始还是带着些顾虑和好奇的。

崔斯坦为了超度魂灵,随时准备变成那些亡灵在最后一次许愿中想要得到的陪伴者的样子。但为了爱情,他可以把这件事情变成永恒。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流于平淡、庸俗的,但是往往惊喜和转机也因为庸俗、平淡而倍加可贵。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爱是不应该被被动对待的,追寻幸福的最诱人之处就是追寻的过程。

因为它应该是不经意间的火花,是看不见的幸福终点。迪伦看似到了生命终点也没找到的东西,竟然就在她离开人世的一瞬间出现了。虽然这是作者很巧妙的夸张描写手法,但是其中的含义却是跃然纸上的。

如果每个人都认为等待就会得到幸福,安静走路转角就会遇上爱,那么也就不可能有轰轰烈烈和刻骨铭心了,所有的爱都只是为了爱而爱了,那多可悲。

合上书本后脑海中仍有不时闪现的各种人物。有魅力的文字是有灵魂的,但也是朴实、深刻的,它能让一个故事变成能赋予想象力以生命的载体,能让人无论经历多少起伏,看到多少冷暖,都能在喧嚣落幕、曲终人散时心中浮现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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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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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著赏析课上,主讲的同学开篇问了一个问题,爱情和事业你们认为哪个更重要?认为爱情重要的人举手者寥寥,一个支持爱情的男生说“攘外必先安内”全班笑声一片。

好像时代变了,人人都是独立新女性或者理性的男性,都愿意去追求那份可能更稳定的事业,不做别人的附庸,不要或许虚无的爱情。

可是爱情是人一生的事业啊。事业就算从一而终,也有退休的.一天,爱情是可以从遇见陪你到坟墓前头的。我说爱情更重要,也并不是二者取其一,而是在两者冲突时,我不会像拉尔夫神父那样不停止对事业的追求,而更愿意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爱人中去。可能我身上追求童话的天真幻想还没有褪去吧…所以这样一部太现实的…为了名利放弃真爱的小说…让我看的有些恼火…小说不应该是追求真善美与宣扬为了真爱放弃一切的飞蛾扑火一般的爱情吗!荆棘鸟的反其道而行之算是给了我充满不切实际幻想的脑袋结结实实的一棒。

梅吉和菲的命运真是惊人的相似,都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为这个人生了一个男孩,随便嫁给了另一个人,然后把自己惊艳高贵的生命消耗在平凡的柴米油盐里。总觉得这样是对她们本应该更加浪漫辉煌的生命的浪费。但至少她们有钱,好歹能有物质上的富裕。

在我的眼里,拉尔夫和卢克在本质上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从来没有哪本书这样讨厌男主。为了自己冠冕堂皇的事业弃真爱于不顾。你选择事业放弃爱情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既然对于你的身份这是一道单选题,就请不要走了一条路又常常望着另一条。你手上的白玫瑰没有那朵墙外的红玫瑰娇嫩欲滴,你拿着白玫瑰俯身嗅红玫瑰的芬芳,那红色的美人把芬芳全给了你,她什么都没有,你又走回自己的路上去拿着自己的白玫瑰。撩完就跑不就是典型的渣男吗!卢克给梅吉的是关于虚无缥缈未来的描绘,你给她的是仿佛唾手可得又触不可及的爱情。这两座空中楼阁就这样伴随着梅吉活过一年又一年,然而全都是泡沫。

这本书是闺中密友十八岁生日时她妈妈送她的礼物还顺带捎上给了我一本。她妈妈给她的美好祝愿是,在爱情上一定要找到心灵相通的人,能够沟通的人。不然一步错步步错,像梅吉问她妈妈菲奥娜的那样: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做错了呢?菲奥娜说,从一开始。

所以虽然这本书挺惨,对于美好的爱情,我依然怀有一份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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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左耳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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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著《左耳》讲述关于青春成长的故事。生动地塑造了李珥、吧啦、张漾、许弋等一批性格迥异的年轻人的形象,并用极富张力的文字完美展现了当下青年人成长时期的疼痛和美好。

小耳朵——这是一个性倔强中带有对“爱情”执着的女孩。请让我们记住,这个美好的女孩在17的年华中带给我们的感动。十气岁的小耳朵有着对爱情的憧憬和向往,并且有着这个年龄对爱情的羞涩和勇敢.她对友情的坚贞,对朋友的爱护,让人佩服,她身上有着与我们大多数人的思想是一样的。小耳朵温柔坚毅,一直是听话的乖孩子,个性里却有着执着和爱的倔强。其实小耳朵是这部悲剧里最幸福的人了吧,有吧啦的友谊,尤他的关怀,许弋的回眸,以及张漾的挚爱。小耳朵的幸福来之不易,但是小耳朵这么一个即使伤痕累累却仍尽力追求自己幸福的纯真而坚强勇敢的女孩,谁又忍心看着她不幸福呢?

吧啦是最让人心痛的孩子。这个如烟花般的女孩,带着不羁的灵魂绽放于暗夜,却悄无声息地静止,白色的衣裙浸着血色,开出大朵大朵的悲伤。她的生命如此短暂,甚至来不及跟世界好好道别。吧啦是不幸的,当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触碰到幸福的时候,却不知下一刻的她被远处车辆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但吧啦又是幸运的,她对感情是那么认真,爱上了帅气的张漾,不惜为他去欺骗许弋,结识了乖乖女小耳朵,对生命中唯一的好朋友心怀感激。

而张漾,一开始接近吧啦和她恋爱只是想气气“好学生”许弋而已,但吧啦的死让他深深愧疚。后来,父亲告诉了他“母亲改嫁”的真相……张漾的心里终于没有了仇恨。爱上小耳朵,爱上那个单纯的女孩。不惜一切,要让小耳朵幸福。当他终于放下仇恨,为亲人冲向火海的那刻,我们知道,张漾是真正的长大了,他是真正拥有了重新幸福的权利。我们很高兴,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这个干净俊朗的男孩子终于蜕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

许弋,这个干净纯白的男孩子,为了爱一点点变坏,疯狂地弄伤自己,再慢慢品尝疼痛和寂寞。最后用双手断送了一生的幸福。他是最让人难过的了吧,好傻的孩子啊。其实,许弋一直都没有变坏。他只是一直没学会如何去爱。对于这个男生,我们总是不懂得如何责备。请记得,他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模样,请记得这个纯白的男孩子,美好得如同被放逐人间的天使。

喜欢《左耳》中的这样一句话“一次失败不算什么,一次错误的选择也不算什么错误,你要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人在关心着你,希望你快乐。”请你相信,总有人会在自己受伤时在自己的身边陪着自己。

最后的最后,故事的结局没有结束。灿烂的花季雨季,细细品读饶雪漫的《左耳》,带我的不仅仅是对友情的重新认识,更多留下的是那份对青春的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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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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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三国烽烟,识梁山好汉,叹取经艰难,惜红楼梦断”,我国四大名著中,我对《三国演义》情有独钟。今年寒假,我买了一本《三国演义》,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写的,以东汉末年为历史背景,以魏蜀吴三国为主干线,叙述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100余年的风云变幻,兴衰起伏,云波诡谲的历史演义故事。三国中有很多聪明的人,如诸葛亮,司马懿,郭嘉……读了他们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头脑比肌肉更有用,要做生活的智者!

书中,诸葛亮是智慧的化身。虽然他不像赵云一样能打,但是他的头脑在三国中肯定名列前茅,“草船借箭”中他观天象、懂地理、识人心,向曹军成功“借”了10万支羽箭!“空城计”中他命人把旌旗隐藏,又叫士兵把城门打开,派几名士兵扮成百姓模样,洒水扫街,自己则领着两个小书童,到敌楼上弹起琴来,令生性多疑的司马懿全军撤退。“七擒孟获”中他将孟获捉住七次,放了七次,使孟获真正服输,不再为敌。

诸葛亮善用头脑的事例值得我们学习。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多用头脑,能用头脑解决的,千万不要用蛮力解决。头脑用了能很快的恢复,但伤筋动骨可要100天啊!

记得有一次,我跟小伙伴一起玩,不知怎么着门坏了,他被关在了房间中,很着急。我用力推门,门纹丝不动,用力踢门,但门却毫发无伤。当时大人都不在,我就慌了,使了全身的力气推拉顶拽,可就是打不开。后来我灵机一动,想起了书中开门的方法,轻轻一推,门就开了。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善用头脑,做生活的智者吧,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游刃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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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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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里面有很多我喜欢的人物,比如贾宝玉、袭人、宝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林黛玉,为什么呢因为作者把林黛玉与众不一样的特点。

林黛玉是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女主角,金陵十二钗之首,四大家族贾家的贾敏与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之女,宝玉的姑表妹,贾母的亲外孙女。幼年丧母,体弱多病,红颜薄命、身世可怜。

黛玉聪慧无比、琴棋诗画样样俱佳,尤其诗作更是大观园群芳之冠。

在《黛玉葬花祭花魂》这篇文章里,更突出了林黛玉多疑与敏感,多疑表此刻黛玉在敲门时,晴雯没有开门,黛玉又听见宝钗和宝玉在里面说说笑笑,不禁流下了眼泪。敏感表此刻当第二天,宝玉来找黛玉,黛玉哭个不停。

黛玉用诗词来宣泄自已的离情别绪。她所写的多是些哀伤的诗句,想到的往往是死、老、分散、衰败。比如在第七十六回“凸碧堂品笛感凄清,凹晶馆联诗悲寂寞”中湘云和黛玉在月夜作诗,湘云作了上句:“寒塘渡鹤影。”黛玉对了下句:“冷月葬花魂。”就表现了黛玉离别时的情绪。

曹雪芹对每个人物的形象刻画的都不一样,并且还清清楚楚的、比较鲜明,尤其是林黛玉丰满的人物形象,这正是写作的妙处,我们要认真学习他的写作方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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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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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快乐的,是幸福的,无拘无束,不管人世险恶纷争,也不必管社会的黑暗腐败……而高尔基的《童年》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例子,没有孩子的天真,活泼。只有每天数不尽的工作,受尽外祖父的苛待,却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话,让我干概万千。《童年》主人翁是阿廖杀七岁在父亲去世后《童年》读后感,随母亲住在外祖父家度过岁月。期间,他的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郑家地产争吵以及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自利。这种现实生活所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阿廖沙是在这种可怕的家庭背景下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我看了,《童年》这本书觉得自己的童年比高尔基幸福许多。有那么好的环境读书,有父母的疼爱,有那么好的老师教育。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童年。好好学习,不怕困难做一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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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倾城之恋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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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读张爱玲,只读此一篇便罢,简短而精炼的文,不过半生缘,无需一炉沉香屑。我始终觉得,悲剧之苍凉、破碎的美感,往往是大于喜剧的。有人说,张爱玲小说的底色是荒凉;也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结尾。《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流苏与范柳原间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不过是平凡世界中的男男女女,这些生生死死,我们又是怎能做得了主,和平年代如此,战火之时,更如是。

张爱玲用素雅的笔,摹出白流苏的样子来。她是娇小美丽的,因是常年生在单调无聊的公馆里的小姐,“这里悠悠忽忽过了一天,世上已经过了一千年。可是这里过了一千年,也同一天差不多。”她有着与之年龄滞后的年轻,“她那一类的娇小的身躯是最不显老的一种,永远是纤瘦的腰,孩子似的萌芽的乳。她的脸,从前是白得像瓷,现在由瓷变为玉——半透明的轻青的玉。下颌起初是圆的,近年来渐渐尖了,越显得那小小的脸,小得可爱。脸庞原是相当的窄,可是眉心很宽。一双娇滴滴,滴滴娇的清水眼。”柳原评价她,“有人善于说话,有的人善于笑,有的人善于管家,你是善于低头的。”徐志摩曾在《沙扬娜拉》中说:“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短短两行,把东方女性特有的温婉、含蓄、谦逊而又娇美无限的神态描述得淋漓尽致,而白流苏,正是拥有这样神态的传统的女子。

她也是封建保守的,没有什么谋生的本领。她本是出自一个保守的家庭,文章开篇,“他们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 “又没念过两句书,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能做什么事?”所以,她原本是从一个老旧、保守的家庭里走出来的保守的人。她对柳原说“我什么都不会,我是顶无用的人”,这确不是谦辞,只是坦白而已。范柳原却说“无用的女人是最厉害的女人”。她是传统的中国女子,她有着自己的性情和品格,她是顶坚韧而勇敢的人。在那个女子没有地位的年代,“离婚岂是容易的事?要离就离了,稀松平常”,不然,要强的四奶奶对不争气的四爷伤透了心,她为何不离婚呢?可是她顶着旁人异样的目光,坚持离婚,回了娘家。在白公馆,她哥哥们花光了她的钱,她却受尽嫂子姊妹们的白眼,在这里,再也生活不下去了!如此,她才是一心想要嫁给柳原的。

然而范柳原不一样。范柳原在英国长大,辗转回国,他是受过新思想,见过外面的世界的人。他长得或许并不精致,但自有自己的风采。透过流苏的眼睛,我们可以看见,“那范柳原虽然够不上称做美男子,粗枝大叶的,也有他的一种风度”。在别人的眼中,“他年纪轻轻的时候受了些刺激,渐渐的就往放浪的一条路上走,嫖赌吃着,样样都来,独独无意于家庭幸福”。 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然而柳原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只因他追求的纯粹的爱情和生活,在当时的社会风气下,是行不通的。“我知道你是不快乐的。我们四周的那些坏事,坏人,你一定是看够了。可是,如果你这是第一次看见他们,你一定更看不惯,更难受。我就是这样。我回中国来的时候,已经二十四了。关于我的家乡,我做了好些梦。你可以想象到我是多么的失望。我受不了这个打击,不由自主的就往下溜。你……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你会原谅现在的我。”正如流苏看到的那样,“不知道为什么他背着人这样的稳重,当众却喜欢放肆。”以范柳原当时这样好的条件,却在三十三岁仍没有结婚,只是未找到,他真正称心的爱情罢了。

在没有任何变故之前,他们对于爱情的要求,是不一样的。首先流苏的处境与范柳原不同,流苏并不像他一样,是个“自由人”。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作为女子,流苏在社会中是处于劣势的,尤其是作为一个离过婚的大龄女子,流苏承受着社会、家庭以及无情的岁月对她的压力。第一次见到柳原之后,她便意识到,“范柳原真心喜欢她么?那倒也不见得。他对她说的那些话,她一句也不相信。她看得出他是对女人说惯了谎的。她不能不当心——她是个六亲无靠的人。她只有她自己了。”起初,她对于柳原,只是要驳回自己在这个社会中的尊严和地位,她抱着赌一把的心态,“她决定用她的前途来下注。如果她输了,她声名扫地,没有资格做五个孩子的后母。如果赌赢了,她可以得到众人虎视眈眈的目的物范柳原,出净她胸中的这一口恶气。”

而柳原期待的则是一个自己爱,而且她也爱他的人。他想尽方法,无论是每天伴着流苏到处跑,还是惹她吃醋,无非是为了让流苏爱上自己。他曾在夜里打电话给流苏,“我不至于那么糊涂,我犯不着花了钱娶一个对我毫无感情的人来管束我。那太不公平了。对于你那也不公平。”他想找一个理解自己的人 。“ ‘我自己也不懂得我自己——可是我要你懂得我!我要你懂得我!’他嘴里这么说着,心里早已绝望了,然而他还是固执地,哀恳似的说着:‘我要你懂得我!’ ”。纵然柳原说,“我一直想从你的窗户里看月亮。这边屋里比那边看得清楚些。”但是,他从未这样做过。……柳原道:“我这边,窗子上面吊下一枝藤花,挡住了一半。也许是玫瑰,也许不是。”他们之间,也许是爱情,也许不是。因此,如此交往下去,辗转数次的结果,最终也不过是流苏留在了香港独居,柳原自去了英国罢了。然而此时,他们虽不算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了,但仍旧是两个世界的人。

幸而这并没有到故事的结尾。生命中无时无刻不存在着变数,小则影响一个人、两个人,大则波及无数民众,甚至,倾覆了一座城,而谁又可知呢?如是时,一场战火,骤然爆发了。“这一炸,炸断了多少故事的尾巴!”“炸死了你,我的故事就该完了。炸死了我,你的故事还长着呢!”这场战火,不知毁灭了多少家庭,却又成全了多少心意。这场战火,让他们一无所有,“在这一刹那,她只有他,他也只有她”。而战火,也让他们释怀了所有算计,放下了所有负累,看清了自己的心意,看到了彼此。那堵让人想到天荒地老的墙,在他们经历了真正的沧海桑田之后,也再没有去看,曾经的白流苏,不再如此精心计算了,曾经的柳原,也不再是如此绅士风了。“……在这动荡的世界里,钱财,地位,天长地久的一切,全不可靠了”,在这兵荒马乱的时代,却总有地方容得下一对平凡的夫妻。“我们那时候太忙着谈恋爱了,哪里还有工夫恋爱?”没有了任何的顾念,才有了最纯粹的情意。《牡丹亭》中有云:“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与死,死而不可复生者,皆非情之至也。”

正如,生命是一袭华丽的袍,上面爬满了虱子。“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或是正是为了成全一个白流苏,坍圮了多少家,倾颓了一座城。可是,对于大千世界,这终究是偶然的。幸运,抑或不幸也。万盏灯火的夜晚里,咿咿哑哑的胡琴声中,总说不尽苍凉的故事。诚然,白流苏和张爱玲有着许些相似之处,华丽而腐朽的出身,孤零零没有朋友。然而香港的陷落,可以成全一个白流苏,而偌大的上海滩,却成全不了张爱玲。“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她的故事,如血如泣,却不曾在苦难中,开出一朵花来。这场倾城的爱恋,是一个人的幸运,却是一个时代的悲凉,也是人生的悲哀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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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倾城之恋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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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倾城,像是为了将男女主角命运牵绊在一起而故意上演的一场差点毁掉了一座城市的战争。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

看似圆满的结局,两个人在一起会是幸福的原因吗?是快乐的起点吗?婚后双方是否真的幸福仍然存在很多不确定性

从一开始,男女双方的背景一目了然:

张爱玲对人物的设定有别于大众倾向的“傻白甜”,女主角白流苏,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后守寡,在亲戚间备受冷嘲热讽,跟随徐太太来到香港,认识了海归的范柳原,而这位花花公子游离于女人间,谈着无数所谓“恋爱”。

女方拿自己当筹码,反抗不公的命运,以摆脱离婚后的嘲讽,找回失去的地位;

男方是个喜欢谈恋爱而很少恋爱的富少,但却因为一个传统的颔首,喜欢上了面容姣好的女主。

两个人的爱情拉锯战就此展开,直到一场战争将它们的命运紧紧拴在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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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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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在书架中看了一本书——三国演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之间的战争,最终晋国夺取天下的故事。这本书中刻画的个个都是英雄豪杰,但书中令我有深刻的感受的只有几位。

首先是诸葛亮。他本是山中的一个隐士,后来经过刘备的真诚邀请,才出山担任刘备的军师的。他出山后,一直为刘备出谋划策,每次蜀国经典的战役都是经过他的指挥才会成功的,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

第二是赵云,当年曹操带领百万大军袭来,他为了能保住刘备的家人安全,不惜用他那强大的武器,单枪匹马,杀死曹军数位猛将,几十位兵士,令曹操看了还不禁赞叹说:赵云真是势不可挡呀!

第三是刘备,他从当年的桃园三结义就可以看出他的有情有义,在之后的战斗中有看出他富有爱心,当年曹操打的他落花流水,弃城败逃,而他在逃跑路上还关心着老百姓,让他们与他一起走。刘备有一个缺点,也是他的优点——重情义,在关羽被东吴所杀时,不听劝告,导致进攻东吴时被火烧连营,西蜀实力大衰,令日后的北伐都不能成功!

寒假重读这本书,令我明白了许多:只要取长补短,移多补少,就能战胜一切的拦路虎!

重温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如刘备、诸葛亮、孙权、周瑜、曹操等。

这些人物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并且还精通兵法。可谓是世上不可多得的人才。正是因为有他,蜀国才能在战争中多次获胜。而他的计谋也常常出现在我们的现代战争中,比如:空城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等等。而且,诸葛亮对刘备忠心耿耿,他的智慧和忠诚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

而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赵云。当时曹操几十万军马突然来袭,他为了就还没来得及逃跑的刘备的两位夫人和儿子,单枪匹马,杀死曹操数十位大将和数千名士兵,冒死救出了刘备的儿子。赵云那样的勇猛,那种可以为主子随时奉献自己的生命的忠诚深刻我心。我想,可能这正是刘备能在战争中获胜的原因,何等贤德的军师,何等勇猛的将士,何尝不能取天下。我认为,如若刘备死的晚一点,刘备的儿子能有志气一点,天下就一定是刘备的了。

《三国演义》为我们塑造了很多经典形象,使我们从中领悟了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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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8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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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位智者交谈,能得到许多心得体会与人生感悟,一本好书便是一个宝藏,里面的每一个字,每一个词都能让我们回味无穷。这个寒假,走进了桑桑六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小学生活,和他一起成长受益匪浅。

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刚如铁的坚强。杜小康原本是油麻地名副其实的“富二代”,而且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可是在父亲生意失败后,家里变得一贫如洗时,他并没有被生活的苦难所打倒,而是和父亲一起放鸭子,在学校门口摆“地摊”,和家人一起扛起生活的重担。他的经历告诉我:无论遇到多大的苦难,我们都应该不放弃用微笑来面对现实,因为有人说过:“苦难是生活的老师”!

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纯如雪的友情。性格内向的纸月被板仓小学的男孩欺负,所以经常迟到。桑桑偶然看到了真相,奋不顾身的打跑了刘一水那帮坏小子,而他自己也受了伤。在纸月临走的时候,纸月还送给了桑桑一个莲花书包。这种纯洁如雪、轻柔如风的友情打动了我。

走进《草房子》我看到了柔似水的亲情。桑桑得病之后,父亲桑乔怀着自责和内疚,带着他辗转多地。尽管希望一次次的落空、破灭,但桑乔始终都不言弃不放过任何的线索,终于他找到了一位80多岁的老爷爷,治好了桑桑的鼠疮。也许这柔似水的亲情感动了上苍吧!

走进《草房子》,我还看到了重如山的师恩。桑桑生病时,温幼菊老师每天都坚持在“药寮”给桑桑熬药,教他唱哀伤有带着坚强和不屈的无词歌,把他奶奶留给他最珍贵的两个字“别怕”传授给桑桑,给了他与病魔抗争的勇气与对死亡的平静。最后在温老师无微不至的关心与照顾下。桑桑的病痊愈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老师不是我们的父母却胜似父母,正所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从温老师的身上我感受到了爱的温暖与师恩的伟大。

《草房子》是著名儿童文学作家曹文轩先生在1997年写的长篇小说。他用真实的情感写出了生动与优美的文字。贯穿全书的情感,就像草房子一样朴实、温暖、令人回味无穷,这就是这本书的所蕴含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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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欧亨利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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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19世纪欧洲短篇小说巨匠,欧亨利为我们带来了脍炙人口的作品,同样也意蕴深厚。他的作品最大的亮点就在于“欧亨利式”结尾——出人意料。这种结尾使文章嘎然而止,但又回味无穷,意味深长。

《20年之后》是全书情节最为断崖的一篇故事,讲述了一位警官和一位男子的聊天儿。当天晚上男子在等他的弟弟,这是他们20年后所约定的。警察跟男子一阵寒暄后,警察离开了。不一会,男子的“弟弟”到了。男子和“弟弟”走到一片灯光下时,“弟弟”称男子已被捕。“弟弟”递给了男子一张纸条,上面大概写着那位警察才是你的“弟弟”,男子是通缉犯,他不方便动手,于是离开了。

如果你匆匆翻过这几页,或许会认为警察(男子的弟弟),是公平公正,高度廉洁,可是当你又回过头来看看当时美国的历史背景,你会发现,虽说赴约的男子是一名通缉犯,但他毕竟在美国败坏的社会风气里挣扎过,而且他可以冒着生命危险来赶赴一个20年的约定,因此它是一个“高度社会文明”的牺牲品。

而他的弟弟-——警察,象征者被“高度社会文明”所扭曲的灵魂,它充分体现了这种社会文明下,一个麻木,冷酷的人性,机械化的性格,发现了哥哥是通缉犯,他走时面色镇定,还哼着口哨,体现了人性的冷酷和无情。

这正是欧亨利式写作风格,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结尾,又是一个经纶万物的世间真理,虽然小说的情节朴素,但主旨却高尚。欧亨利的每一个故事都内涵丰富,反映了社会外向,有高尚的,有腐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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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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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的这篇著作——《草房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桑桑、纸月、秃鹤、细马、白雀、白三、桑乔、杜小康、秦大婆婆……种种人物让我在捧腹大笑和泪流满面之余懂得了许多道理。

令我最感动的就是桑桑,他倔强、调皮、可爱、快乐、难过的面孔是无人能取代的!在第九章里,桑桑得了鼠疮,桑乔不停地带着他去县城里的大医院看病,可是医治的结果和村庄小医院的结果一样。为了治桑桑的病,桑乔给他扎针、吃药,甚至给桑桑扎火针!但桑桑还是坚持背着纸月送他的书包去上学,去温幼菊的“药寮”……终于有一天,一个城里的郎中告诉桑乔和桑桑:有一个高手可以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乔准备带他去试一试。高手开出的药是奇苦无比的,但是他耳畔响起温幼菊的无词歌,此刻,他把喝药却看成了一件悲壮而又优美的事情了……就要升上初中,桑桑的小学六年生活已经模糊……杜小康,全油麻地最“土豪”的,就是他家了——全油麻地就他家一辆自行车!杜小康爸爸为了赚大钱,买了一群鸭子。说服了杜小康,不让他上学,和小康一起乘上小木船,一起赶鸭子。经过暴风骤雨的折磨,回到油麻地的杜小康,已经是个大男孩了。有了自己的打算,人也瘦了,血也流了,回来的他,不一样了。

秦大婆婆真是让我惊讶!每天在油麻地小学转悠,为小姑娘梳小辫、染指甲……却只因为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身亡,最后,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剪下了一撮桑桑的头发和婆婆共同陪伴。要知道,就数桑桑和婆婆最亲了!读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没错,希望我们永远不要从童年走出来,珍惜这金色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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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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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时我们一边老师面前唱“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一边在伙伴面前唱“我去轰学校,从来不迟到,一拉线,我就跑,小学校轰的一声炸没了”;

初中时我们一边学人体生理卫生,一边看《古惑仔》研究《满清十大酷刑》;

高中时我们一边传着纸条看着漫画,一边练习东西海三城模拟做四中黄岗试题。

大学时我们一边狂热世界杯读《哈利·波特》同居翘课,一边学邓论马哲毛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我们一边被人注目着,一边被人鄙视着。

我们一边教人宠溺着,一边任人声讨着。

我们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默默保护着,和男朋友女朋友同学发小网友偷偷长大着。

我们——80年以后生人,被叫做80后,大多数人别称独生子女。

我们度过了没有电脑和综艺的童年,正经历着没有战争和饥饿的成年。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当新时代偶像比我们年纪还小,当博格坎普挂靴小贝去了美国大联盟,当我们开始挣钱养家还房贷车贷,当周围同龄人已经有人结婚生子甚至有人结了又离,当一个哥们跟我说初恋那女生如何如何,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我们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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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倾城之恋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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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张爱玲的小说除了《倾城之恋》以外,都是悲剧的结尾。在我看来,《倾城之恋》虽是成全了白、柳的一段姻缘,但实则以世俗的表象虚掩了真正的悲凉,越发比悲剧更像悲剧。

白流苏,一个离过婚的女人。在那个暧昧的时代和同样暧昧的旧上海,离婚是要受道德谴责的。而白公馆无疑属于守旧的那一派,“他们家用的是老钟,他们的十点钟是人家的十一点,他们唱歌唱走了板,跟不上生命的胡琴。”离了婚的白流苏,少不了受家人的指戳。一应钱财盘剥净尽之后,她的存在无疑成了拖累和多余。她的出路,除了另一个男人的怀抱以外,恐怕再无其他了。

范柳原,一个海外归来的浪子,本是无根的浮萍,四处飘摇。加上生活的纸醉金迷,便把“女人看成他脚底下的泥”。爱情和婚姻原是他不相信,也不敢指望的。但他内心深处是渴望安稳的。

爱情总是发生在自私的男人和自私的女人之间。就这样,两个各怀鬼胎的人遇到一处,展开了一场相互试探的爱情攻防战。白流苏的目的显而易见,她希望他能承诺她一纸婚姻。一个男人。而柳指望的是那个安稳于是两人各自为了捍卫那一点自由或者追逐物质上的算计,相互不妥协。当终于有一天,精神上追求再寻不到现实的依托时,两个人方始彼此亲近。

在连续的试探之后,流苏没有寻到半点进展,可见她不惜为争取婚姻冒了极大的险。此时,心迹更是表露无疑,思忖再寻个职业,也怕自贬了身价,被柳原瞧不起,“否则他更有了借口。拒绝和她结婚了。”权衡的结果是:“无论如何得忍些时”。这是在和自己打赌。她并不见得有多大胜算的把握。如果柳原还再来找她,就算赢了一步,这是她此时的底线。果然,过了些时日,香港来了电报。她心里自然安定了许多,也将自己放开了些,同他上了床,虽然不见得是主动,但也并没有拒绝。然而,此时,“他们还是两个不相干的人,两个世界的人”。

人说“若能以婚姻的形式接受一个女人,心里必定会沉潜下来很多东西”,也许这就是白流苏期翼的那一点点“真”。

在《倾城之恋》中白流苏只是一个生长在大家庭中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女子。她离了婚,在一个特定的机会下结识了范柳原。我一直很喜欢这段话:“在日常世界里,他们间存在一场征服的战争,他们内心明争暗斗。什么是真的,什么是假的?她只喜欢他用更优厚的条件前来议和。但是在这个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是什么因,什么果?谁知道呢,也许就是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也许流苏是幸运的,一场陷落让她等到了一个男人,一段婚姻。然而这终究是偶然的,正如张爱玲所说“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一个女人,把命运当作赌注,想来没有什么比这更可悲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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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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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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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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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之前我是不相信这句话的。既然是名著,是众多人推荐的,为什么还要在不同的年龄去读呢?所以,在我16、17岁时,在那个还不懂情爱的年纪里,在阳光绚烂的夏日,我读了《红楼梦》、读了《红与黑》、读了《安娜卡列宁娜》、读了川端康成等等,读完后,我还狂妄地评价所谓名著也不过如此,只是一群男男女女在谈着不知所云的恋爱。现如今再谈起那些书对我的影响,也只过是记得一堆书名罢了。

在初中就读过《傲慢与偏见》,但只是当成言情小说来读,只记得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了,“灰姑娘”伊丽莎白成为了豪门太太,结局皆大欢喜。工作后再重读《Pride

and

Prejudice》,我才稍稍读懂一些简和宾利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才对达西傲慢的举止多了一些了解。也突然理解了“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的原因。当你的人生阅历没有达到那个层次的时候,你是不会理解和认同书中的观点,更不会从书中有所收获。

很早之前就被推荐过《围城》这本书,但至从拥有了自己的手机,就很少真正静下心来读过一本书了,一直都没有去碰这本书。工作后的第一个寒假,突然对爱情和婚姻产生了一些疑问,就找了很多爱情和婚姻方面的书籍,《围城》这本书就误打误撞地进入了我的书单。

读《围城》的第一章时,我就被钱钟书先生的文笔倾倒,好犀利的文笔啊,短短几句描写,就将苏小姐的心理刻画地淋漓尽致。那一刻,我觉得世界上真正的高情商的人就是那些作家,他们能将人世间种.种形态的人的心理都能琢磨地透彻,并于文字间表达出来。

《围城》这本书有一种魔力能让你抛弃你的手机,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也能让你想再读第二遍。

能在23、24岁这个对爱情和婚姻好奇的年纪读《围城》,这是我的幸运。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在之前,我一直在好奇。网络上的许许多多的信息让我觉得婚姻就是爱情的延续,而爱情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只有彼此的高贵事物。一切都是美好的,爱情和婚姻都是美好。在《围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爱情和婚姻的另外一面。有时你以为的爱情,可能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婚姻更可能只是两个不讨厌彼此的人的互相结合。而这种不美好恰恰是很多人的真实生活,即使是接受最先进观念的人也不能避免这种俗气。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不见了好久的朋友,在我们的心目里,还是当年的风采,尽管我们已经老了。”虽然我还未老,但对于身边那些已经分离的朋友,他们在我的心中,仍旧还是学生时代青涩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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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夏至未至小说郭敬明读后感

全文共 1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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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两年不见的友人在北京路吃罢晚饭后,一个人闲逛到了书店。最后,鬼使神差,买了一本郭敬明的《夏至未至》。其实,我也并没有那么讨厌他,我觉得你应该也一样,因为,除了比你成功,他也并没有做过什么实际意义上亏欠我们的事——这样一段话,其实也可以放在杨幂身上。不过,我还是要建议杨幂换一个包装团队,因为,不是在每个电影里都客串一下混个脸熟,观众就会日久生情喜欢上你;相反,审美疲劳这件事对嫩牛五方也是适用的,这也是为什么肯德基一而再再而三推出骗钱新品的原因。

我们还是回到郭敬明吧。

我之所以想看那本书,是因为书名《夏至未至》真是一个令人喜欢的名字。并且,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个时候的郭敬明确实还在写东西,带着他年少时因为不合群而孤僻敏感的心在写东西。那个时候的他,不是万人迷;那个时候的他是如此没有自信,以致于所有青春年少里的美好时光都只能在他的笔下才得以实现。

我年少时,反倒并没有多想看他文字的念头。我在他的《岛》停刊之后很久,才看到了里面那篇《光线消失的井池》,那真是一篇写得很好的短篇,主角依旧带着那个时候郭敬明独有的细腻、敏感和莫名感伤的影子。其实,回看他早期的作品,你会发现那个时候他作品中的男生大多数都这样,《夏至未至》里,开篇对于傅小司和陆之昂的友情描写,几乎都可以让你闻到两个男生间独有的暧昧气息。也许就在书中这样一个夏天,郭敬明曾经对于一个男孩,报以同样的好感。这段感情在那个年代注定没有任何结果,于是,这个男孩就被留在了书里,被永远留在书中的那个夏天里。

2.

但愿他可以吻我。

女孩,你那个时候一定是这么想的。

但是故事的最后,你只在郭敬明的小说里找到了自己的影子,因为,那个男孩并没有吻你。

其实,你那时候迷恋的“万人迷”男孩,也许在十年后的今天,变成了又挫又令人难过的可怜人。只有你,当年怀着依恋并且孤身努力对抗命运的你,最终站在了这个男生的肩上。其实这不难想象,失意有时在某种层面上也算是好事,最好的例子就是当今的“青春小说大亨”郭敬明以及十年不败的流行天王周杰伦先生。他们,都是从自卑走过来的。以自己的孤单去对抗命运,最终过得比那时未正脸看你之人好,也算是一种报复。只是,这种报复,是孤单、没有退路并充满绝望意味的。

因为,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那个男生,最后都没有吻你。他们被留在了那个夏天,那个十年前你还年少时,知了和蝉鸣不间歇的夏天。这个夏天如此固执地留在你心里,好像每一次你翻出来再看,都还可以闻到那个时候的香樟树香味。只有在那个夏天,男孩们还是完美的,他们穿着白衬衫,浅浅的独特汗味,好像存在就是为了吸引你。也许,这个就是在后来你“一个人的恋爱”前,其他人并不知道的故事。你喜欢的,只是被永远留在夏天的男孩,他们像是平行世界中的一个临界点,一直留在那里。

3.

当时的你,也曾以为自己会一辈子记住这个夏天。

但后来,这个夏天还是过去了。

同样的,在郭敬明《夏至未至》再版时,他自己写了再版序,里面告诉读者,那些发生在2004年夏天的故事,是怎样慢慢慢慢用十年时间在他的心里渐渐变淡。故事总是这样的,九把刀借着电影里陈妍希的嘴也告诉我们:人生,本来就有很多事情是徒劳无功的。大脑这个时候只是做了一个好心人,把认为我们都不需要的记忆,悄悄删去。

这之后的你们,慢慢踏前,学会更加理性去面对这个世界;年少时的依恋,像是贴了过久的创可贴,慢慢失去了粘性,等到它脱落时,我们就发现,伤疤原来早就已经好了。你拼命想要记住的人,往往属于另外一个世界。故事的结尾,那个一直与你毫无关联的男孩,那个在你心中曾与你恋爱了半个世纪的男孩,只能被永远留在了那个夏天。

那个夏天,最后就变成了两个字。

那就是,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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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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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__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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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红岩》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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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红岩》这本书之后,我为政府的无能而感到羞耻。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中国又陷入了另一种内战。我们的许多同志先后被抓,“狗熊”们对待同志们就如同饲养员对待畜牲们那样。江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她是一个重要党员,她为了保护党和同志们,忍受了许多的毒刑拷打,最后,光荣就义了……不过最后我们还是取得了胜利!

读完以后,我不禁感慨:原来我们有这么多好同志啊!江姐忍受那十指连心的痛,也不愿出卖党和人民。不像甫志高那个大叛徒,禁受不了毒刑拷打,做了汉奸。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他们是缩头乌龟了。因为之前他们曾多次提出和谈,但我们都不答应,其实他们只是想用缓兵之计来骗取我们的信任。我认为,他们与美国合作,根本就是在巴结人家,真给我们丢脸!

江姐说的好:“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在渣滓洞里出生的“监狱之花”是从小看着刑具长大的,她都没说过怕,我们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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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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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将要开始那时,妈妈说:“小雨,你快五年级了,是个大孩子了。我要向你推荐一部好书——《平凡世界》,这部书妈妈大学时就读过。今年暑假我们一起来读这本好书。”说完,妈妈拿出一套三本的书,书页有点发黄,但却平平整整。看来,妈妈很爱惜这套书。

我洗干净双手,轻轻翻开书,第一章中雨雪天气里孙少平的这顿午餐深深震撼了我——“房上的檐水滴答下来,盆底的菜汤四处飞溅。他很快蹲下来,慌得如同偷窃一般,用勺子把盆底混合着雨水的剩菜汤往自己的碗里舀。”这是一种作为00后的我们所不熟悉的生活,但却引起我的思索:我们从小过的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每次午餐过后,餐厅里随处可见同学们吃剩的白米饭、蔬菜,墙上贴着“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同学们却熟视无睹。孙少平却因为不能吃上白面馍,每天只能最后一个去取黑面馍,他为自己是一个“非洲人”而自卑。这时,我真想把孙少平带到我们的食堂来,美美地吃上一顿白米饭。

作家路遥用他淳朴的文字吸引着我,我用了一个星期读完了这本凝聚着作家心血的巨著。孙少平这个人物走出了书本,在我的脑海里鲜活了起来,他从黄土高原的贫困家庭一路走来:从学生时代的“黑非洲”,黄原城里的揽工汉,到大亚湾的煤矿工人,他始终热爱读书,知识给了他自信,给了他与逆境斗争的力量;他始终热爱劳动,并以出色的劳动赢得了别人的尊重,撑起了贫困的家庭。

妈妈也重温了这部书,看完后,她像是对自己也像是对我说:“每一个平凡的人都应该为自己的生活努力奋斗。在梦想的指引下,苦难应该使我们变得更伟大。”听了妈妈的话,我若有所悟:是啊,我们心中的梦想,只有用奋斗才能鼓起前进的风帆。

感谢《平凡的世界》,为我的人生词典增加了两个词:梦想,奋斗。为梦想奋斗,让梦想的幼苗茁壮成长,成为一棵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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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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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我终于把《法布尔昆虫记》这套书读完了。这套书主要描述的是法布尔原著中具有代表性的十五只昆虫。书中每种昆虫的形象都栩栩如生,十分可爱,我们甚至可以透过文字看到它们的喜怒哀乐。

在这十五种不同的昆虫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夏日音乐家——蝉,和地下毒王——狼蛛。

蝉是夏天最常见的昆虫。因为每只蝉妈妈会在七月在比稻草梗粗一些,又比铅笔细一些的干树枝上挖许多深度在零点五厘米到一厘米的小洞,把大约四百枚卵产进去,然后就劳累地死去。等卵里的幼虫破壳而出后,它们就脱掉身上的薄膜,等身体变干后,它们就从树上跳到地面上,然后找一块松软的土地下盖房。它们的食物就是地下的树根里的树汁。蝉的`幼虫会在地下生活四年,脱四次皮,然后就爬上地面,再爬上树,经历最后一次脱壳。等身体完全从壳里出来后,再把身体晾干,就是一只成年蝉了。蝉有一个特点,就是只有公蝉会唱歌,而母蝉不会。

有一种蜘蛛的名字叫做“狼蛛”,顾名思义,就是像狼一样可怕的蜘蛛。狼蛛跟其他蜘蛛不一样,它们并不织网,而是在地上挖洞,在洞里生活,它们的洞很奇特,是由一个房间和一条通道组成的,当有猎物进洞时,它就飞快地从房间出来,将猎物咬死,再慢慢享用。

通过读《法布尔昆虫记》,让我认识和了解了很多昆虫。我喜欢这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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