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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湖景区介绍(经典20篇)

我是一个简单且热情的女孩子,喜欢独自一人,并不喜欢喧闹的环境。我曾经在自己的百度博客里流淌过一段简单透明的个性签名:世界的天空,繁星点点,繁花似锦。每日一记,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带来鉴湖景区介绍,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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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自己6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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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袁,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农村女孩,我喜欢唱歌、画画、写故事。

我很懒,不愿意写作业。但一玩起来,我总是最活跃的一个。我很活泼、好动、阳光、乐观。我像是古人的“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性格。我很仰慕古人的才华,这也影响到我喜欢语文喜欢的如痴如醉。

在班级里,我是一个时时刻刻不能空闲的女生。我总是喜欢加入任何的活动,上课总是最爱发言的一个。我很喜欢语文课,因为语文老师是一个很好相处的人;我不喜欢英语,虽然英语老师很疼我。我心目中也有自己的女神——刘诗诗。因为我觉得她很漂亮很有趣。

我长得并不出众,但很爱笑。我总是认为:哭是一天,笑也是一天,与其愁眉苦脸的过完一天,不如开开心心的过一天。可妈妈总是说我在为自己缺心眼找借口。

在班级里大家一致的认为我是“女汉子”,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大家见到我,都不会惹我。有时有人说我欺负她,而另一个人却说,我打不过他。

我最大的特点就是一个字“说”。不是我吹牛,要说这个“说”呀,有几个人比得过我。我还喜欢看电视,每当有什么好节目,我总是第一个冲到电视机前观看。我几乎什么都看:新闻联播、电视剧、动画片。我就是一个十足的电视迷。我还喜欢看小说,我可是班级里公认的才女!别看我不爱学习,我的成绩也不赖,大榜70之前一定有我。

总之,我就是这样一个活泼、开朗、爱说话的一个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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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介绍我的朋友日记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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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好朋友,有王宇翔,有高庭越,还有兰斌,我最要好的朋友的李鑫然。他是一个活泼可爱、性格开朗的小男孩。他高高的个子,比我高半头。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像黑宝石似的眼睛,高高的鼻梁,红红的嘴唇,长在他的脸上十分英俊。他爱跑、爱跳、又爱唱,他跑起来像风一样,他最喜欢的事是和我一起跑步。

有一次,我们来到操场上跑步。我们站在起跑线上,他喊:“一二三,跑!”我们俩就像离弦的箭一样冲出去,我全力以赴向前跑,可是他却轻而易举的就超过我,我使出吃奶的劲去追,可是就是追不上

他。不一会儿,我就跑得气喘吁吁,步子慢了下来。他跑过来对我说:“加油,你一定可以跑完一圈的。”在他的鼓励下,我终于坚持跑完了一圈,这也我第一次跑这么远,我们抱在一起高兴地又蹦又

跳。

我和李鑫然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能有这样的好朋友我开心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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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介绍中国的世界文化遗产兵马俑

全文共 10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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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陵,位于陕西省临潼县城东约五公里处,南依骊山,北临渭水。

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在陵园城东门外。距陵墓一公里半。大厅里陈列着许多和真人真马同样大小的陶人和陶马。说起秦俑来,还有一段传说哩。

据说,在秦以前,关中人不使用瓦盆瓦罐,当时也没有陶制器物。秦始皇二十二岁正式执政后,就下令大规模地修建他的陵墓。他察看过许多地方,最后看中了骊山。骊山风光秀丽,加上山阴产玉,山阳多金,金玉双全,正符合他的迷信思想,所以把墓地定在骊山北麓。他不仅从全国调来七十多万“刑徒”,还从山东、河南等地征发来大量民夫。修建期间,秦始皇还下诏书叫李斯提前征集数千对童男童女准备为他殉葬。李斯看了诏书,吓得目瞪口呆。他想,要征集这么多童男童女殉葬,必然会遭到百姓反对,人们一旦起来造反,秦朝江山就会垮台。但是如果不办,皇帝降罪下来,自己就活不了。想来想去,只得上书秦始皇说:“臣李斯,冒死直言,君征人殉,必引骚乱,不如陶殉,江山平安。”秦始皇见了,觉得有道理。他还想,如让活人殉葬,在阴间不听调遣,死后也不得安宁。于是改变原意,立即下旨令李斯征集全国能工巧匠,烧成规模庞大的出巡仪仗队,要求把陶人、陶马制得和真人真马一样大小。

九天过去,李斯从民夫中抽调出数百名烧制砖瓦的工匠,向他们宣读了圣旨,命令他们按期烧好陶人、陶马。

但是,抽调来的工匠谁也没做过陶人陶马,只会烧砖瓦。他们试烧多次都烧坏了,有一百多名工匠被砍了头。就在这批被杀的工匠中,有个老工匠想出个法儿,他在临死前告诉他的儿子,要他单窑分段烧制。儿子含泪埋了父亲,按照父亲生前嘱咐,单窑单俑分段烧,烧成后再组合。经过几次试烧,终于烧成了。

这个方法试验成功后,工匠们齐心协力,经过日以继夜的苦干,几千件陶人、陶马终于按期如数烧制好了,并按照李斯的要求,把陶俑排成整齐的队形。

秦始皇驾崩,秦二世胡亥继承了帝位。他怕修建工匠泄露墓中秘密,便暗地把秦始皇灵柩运入墓中,然后下令叫所有参加修。建陵墓的人,一齐到墓中看戏,并领赏赐。可怜那些流血流汗、为修建秦始皇陵墓卖过大力的工匠、民夫和刑徒,全上了秦二世的当。他们刚刚走进陵墓,便被封闭在墓中,成了殉葬品。传说只有一个人逃了出来,这人就是第一个制成陶俑的青年小伙子。原来,秦始皇陵墓里的水道是他修砌的。他见事情不妙,便钻进水道,等到天黑才逃了出来。后来他流浪关中,给人们烧制瓦盆、瓦罐和瓦瓮为生。

直到如今,这些陶制品还很受关中人们的欢迎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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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五年级介绍一种事物作文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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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是一台美的电冰箱。一米七的个头,再穿上一身洁白如雪的裙子,我简直就是冰箱届的模特,别看我有模特般的身材,我肚子却能装下非常多的东西。

我的肚子分为上下两层,上一层是保鲜层,在这一层主要是放水果和蔬菜以及一些零食。每当主人买了菜回来,都会往我这个肚子里塞,我也会细心地呵护着他们,让他们保持绿油油的新鲜状态。小主人买的零食从来都不肯给别人吃,却非常大方地往我肚子里塞,塞完还高高兴兴地边唱边跳地离开。

在我这上边的肚子里还有一个小盒子,这里大家都会放了一些煲汤的药材。

瞧!当我打开门,在左边的门上有好几个放东西的小格子。大的放着各种酒和饮料。再上一点就有两层小格,里面放着一些罐头和香肠。最上面有20个圆小孔,这是专门为鸡蛋准备的,看,20个鸡蛋整齐的窝在那睡大觉呢。

保鲜层很宽,冷冻也不小,而且温度特别低。

冷冻层里面经常放着排骨,猪肉,鱼肉……有一次小主人做冰棒,他把调配好的冰棒水放进模具里,再把它放进我的冷冻层。过了一会儿,冰棒就冻好了。小主人想拿出来给小朋友分享,放在了桌子上。可没过多久,眼看就要化了。小主人又赶紧放进了我的肚子里。看,我的肚子作用很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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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榜样自我介绍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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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叫赵可,是一名七3班的学生,我个子偏高,长着一头乌黑茂密的长发,浓黑的眉毛下面有一双大眼睛。

我是一个爱做梦、爱幻想的女孩。有的时候,我会坐在书桌前,或躺在草坪上,让自己的思绪飞越古今中外,想着一些稀奇古怪的事情。一会儿想着自己飞到法国的巴黎,去领略去欣赏美丽的凡尔赛宫,一会想着自己飞到埃及,去看看金字塔,一会儿想着自己游到马里亚纳海沟,去探索海底的无穷奥秘……

但我的脾气是时好时坏。在小学的时候,我和同桌经常打打闹闹。

有一次,是大课间的时候,我和同桌玩得很开心,但是在下一秒,我同桌居然做了一件让我很愤怒的事情,他把脚踩在了我的腿上,我站起来,怒目以对,说了他几句。他大概觉得自己做得有一些过分,就帮我把灰拍掉了。这就是我的脾气,时好时坏。

我曾做过许多错事,但那是一件发生在暑假了的事情。暑假里的我我特别爱玩爱疯,有事没事我就和几个朋友凑在一块玩,一块疯,直到玩的很晚才回家。就是这一件事,让我记忆犹新。

在暑假里,我结识了一个新伙伴,我和他出去玩,经常是说说笑笑。那一天,我和他一块出去玩,从早晨玩到了中午,而我却还不肯回家,我们在地上写粉笔字,天渐渐黑了下来,而我却浑然不知。天不知不觉黑了下来,而我却玩得很开心。远处传来了我的名字的呼唤声,这时的我,才发现天已经黑了,我的心里便忐忑了起来,因为这是我头一次玩到这么晚才回家。

我走在回家的路上,手死死的拽着衣服。回到家,不出我所料,妈妈果然破口大骂。我把头慢慢转向钟表,才发现现在已经十点多了。

这就是我,一个爱幻想、爱玩、脾气不定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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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介绍一个人的高中英语作文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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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sterday, my parents were not home. And I had to stay at home by myself for one day and one night. I was very happy at first, because there wouldnt be anyone criticizes my behavior. I can do whatever I want. But later I felt desperate. There was nobody cook for me, asked me to do things or criticized me. I felt empty and desperate as the house is only me. When the night fell, I was afraid. The computer games or the cartoons couldn’t attract my attention. I hate living alone.

昨天,我的父母不在家。我得自己一个人呆上一天一夜。我一开始很开心,因为没人会批评我的行为了。我可以做任何我想做的事。但后来我感到很郁闷。没人给我做饭,没人叫我做事情也没有人批评我。整个房子只有我一个人,我感到很空虚和郁闷。当夜幕降临的时候,我就开始很害怕了。电脑游戏或动画片都无法吸引我的注意。我讨厌一个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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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五年级介绍一种事物作文300字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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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借助风力启动的玩具很多,我做了一个简单且好玩的风车,既可以玩耍,又可以吹到凉爽的风,真是一举两得。

这个简易风车由一个螺旋状的纸扇叶和一根又细又长的杆子构成。它的总高度有23厘米,相当于一本语文书的高度,纸扇叶大约是整体高度的一半,细长的杆子占了总高度的一大半,杆子上绑了一根针来固定扇叶。

制作它需要以下这些材料:透明胶、一根针、一张正方形纸、一根筷子和一张小卡纸片。首先,把一张正方形纸的一个角和它的对角对折,四个角都要如此。再在中间画一个直径为2。5厘米的圆。用剪刀沿着之前对折过的四条线,剪到圆圈的外围为止。这样会看到四个三角形,每个三角形没有顶角,只有两个底角。接下来,把每组的同一个方向的底角折进中间的圆圈里,用准备好的一根针,一次把所有折进圆圈里的角穿破。再把针用透明胶绑在一根木筷子上。为了让扇叶不脱落,将一张小卡纸片从针的顶端穿下来,再用透明胶把卡纸片固定在针的顶端,这样简易的小风车就大功告成了。

把简易的小风车对着正在工作的电扇,它就好像是一个正在急速旋转的螺旋桨,“呼啦呼啦”地转个不停。如果以最快的速度转的话,它的“功力”和一个小型充电风扇相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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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介绍荔枝的说明文中学满分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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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苹果的光滑圆润,不同于蜜桃的香飘万里,若说体态娇小,桂冠必属桑葚;若说外表鲜红欲滴,谁又能与草莓比肩?就是这样一个两边不靠的水果,却凭借甘美异常的滋味,轻易引起了我的注意,它就是——荔枝

从远处看,那朱红的表皮,玲珑的体态,就如白乐天诗中“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中的“樊素口”,红得诱人,令人忍不住想要一亲芳泽。

若走近看,它外表的凹凸不平坚硬异常,令人直呼不忍直视!但你千万不要因此而果断走开,因为如果那样,你恐怕就不能享受里面那甘美多汁的果肉了。

剥开一尝,荔枝那毫无保留的便会甜横冲直撞地跳进你的口腔,逐渐沁入你的心扉之中,那滋味恐令人久久难以忘怀。虽说荔枝的甜大家了然于心,可却也不宜多吃,嘴里无味时,只需剥开一颗,便能让甜渗透到你的骨子里,可一旦多吃,却极容易上火,口腔里也会烙下些许涩意。

荔枝虽外表不佳,可那“久居深闺”的果肉却美到极致,仿若清晨放大了十倍的莹露,剔透绝美;宛若琉璃般的梦境,孕育着尘世的希望!不管是人还是水果,内在永远都是远高于外表的!如果你以貌取人,就永远也不知那人内心里如荔枝一般的甜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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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一种事物五年级精选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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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在书本上认识了恐龙。它们出生在中生代时期。

1814年,科学家们在研究几块类似蜥蜴的骨头化石时,他们认为这是某种史前动物留下来的,并将这个物种定名为"恐龙",意思是恐怖的蜥蜴。

恐龙既有爬行类的,也有飞禽类的,还有脊椎类的。它们有的长着轻巧的四肢、长长的尾巴和庞大的身躯,也有的长着一双长长的翅膀,头部像鸟,有爪和牙齿,能够飞行。就拿食性来说:有的恐龙是凶暴的肉食动物,也有的是温顺的草食动物,还有一种是荤素都吃的杂食性动物。

我喜欢那有着王者气派的霸王龙。霸王龙又称雷克斯龙,它属于仅有的巨型兽脚类恐龙。它们生存在白垩纪末期的马斯特里赫特阶,距今约有6850万年到6500万年,霸王龙分布于美国、加拿大、新墨西哥州。体重约8—14。85吨,体长约11。5—14。7米,臀高约4—5。2米,头部约长1。55米,咬合力约是9—1。2万牛顿,是体型最强壮的食肉恐龙,也是最晚灭绝的恐龙之一。

我喜欢霸王龙,因为它能做自己生活的霸主,无所畏惧生活的困难。我真希望以后能有时光机器,带我回到霸王龙的时代,让我领略一下霸王龙那王者的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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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爱美的妈妈作文200字

全文共 2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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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皮肤很白,大眼睛,低鼻梁,小嘴巴,一句话,妈妈长得不错。

这还不算是很最可怕,最可怕是让我和姐姐怕他上街去买衣服,那简单就是活受罪!接听我慢慢地讲道来。

别看妈妈平时懒懒洋洋,只要一上街,他就像冲了气似的,有使不完得劲。瞧,妈妈正在用鹰一般的目光搜索目标呢,一旦发现中意的,她就会进店里试穿,她会在试衣前照照。

就这样折腾了一天,妈妈总算满载而归。回到家里累扁了我和姐姐有气无地,躺在沙发上喘着气,妈妈却精神百倍,马上换上新衣服梳妆打扮起来。

哎,这个爱美的妈妈,我和姐姐真拿她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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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三年级介绍自己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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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一只丑小鸭,也不是一只白天鹅,我是一个能说会道的小男孩。

我长了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有两条浓浓的大刀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头发好像一片黑森林,如果有人走进去一定会迷路的。 There are two thick big knife eyebrows, black black hair, hair like a black forest, if it is a black forest, ifSomeone will get lost when someone walks in.

说我能说会道还真不假。有一次我做了一件好事,我没给妈妈说,却被妈妈知道了。妈妈问我为什么不给她说?我顽皮地说:“学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妈妈夸我知道得多——连几十年前的雷锋也知晓。

有一天爸爸和妈妈打闹起来了,我看见后就说:“打得好,打得妙,打得鬼子哇哇叫!”爸爸妈妈见我这么一说,他们忍不住“扑哧”一声笑了,立刻不吵也不打了。

我任性但又通情达理。有一天,同学把我惹恼了,我忍不住气和同学闹翻了,老师批评了我们几句,我气得要命,我翻着白眼儿,嘴里不停地嘟囔,谁劝我都不搭理。后来,老师一说我的优点,把我“飘一飘”,我心中的气愤眨眼间烟消云散了,立马听从老师的教诲,老师直夸我通情达理。爸爸说我嘴硬,我挺不服的;爷爷说我能说会道,我心理乐开了花。

我就是这样一个性格鲜明的小男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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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我自己

全文共 2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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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里一个长着长头发,穿着一身整洁的衣服,在弹古筝的小孩,那个人就是我—周巧敏。

我的爱好是弹古筝。有一次,我在写作业,突然,我想起了摆在一旁的古筝,我就忍不住去弹古筝了,弹了一小时后,我就想起了作业还没写一个字呢,我才去写作业。还有一次,我妈妈去逛街,让我 在家看书,可是又忍不住去弹古筝了。妈妈回来了,看见我在弹古筝,就问:“书看完了?”“我—我——”我支支吾吾地说不出来一个字来。妈妈说:“又没有看书?”妈妈就像一只发狂的狮子,说:“ 快去看书。”我只好不甘情愿地去看书了。

看,这就是我,一个爱弹古筝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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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介绍我的朋友日记

全文共 4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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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与自己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你猜猜看他是谁呢?

他,就是我们班小有名气的中队长――叶子安。他有着一双大眼睛,透着一股机灵劲,小鼻梁挺挺的。他还带着一副眼镜,书包上、笔记本上、眼镜盒上都写着“Jazz”,原来他的英文名字就叫“Jazz”呢!

他聪明伶俐、乐于助人。

印象最深的是那一次。九月中旬的一天,天气有点热,教室里开着风扇,同学们都在认真地做练习,只有我汗流浃背。今天数学测验,但我却忘了带橡皮,只好频频向同桌借,几次以后,影响了她的速度,她觉得我很烦,不肯借了。我失望地埋头做卷子。正在此时,突然一块橡皮从天而降,从后面飞到我的课桌上,“啪”地一声,把我吓得不轻。

我拿起来一看,咦,这不是叶子安的“西瓜”橡皮吗?顿时,我心中升起了一股暖流。叶子安,你真是及时雨啊!

下课了,我把橡皮还给叶子安,说:“谢谢你!”他拍了拍我的肩膀,挤挤眼睛,说:“小粗心,就知道你总是忘带橡皮,我每天特地多带一块。”

俗话说:小处见真情,虽然只是一块小小的橡皮,却让我深深体会到叶子安细心体贴、乐于助人的性格。他真是我的好伙伴、好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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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兵马俑的优秀说明文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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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烈日炎炎,高悬在空中的暖炉把大地烤得热乎乎的。虽然天气这么热,但也不能阻止我们去兵马俑参观的热情。于是我们来到了向往已久的秦始皇兵马俑。

到了兵马俑,我们先去参观了一号坑。一号坑前三排都是战袍佣,也是先锋部队;两边各有面向外的兵士防止从侧面进攻;后面也有三排兵,其中有一排兵士面向外,以防止从后面进攻;中间是步兵主体,里面有38路纵队,是由夯土隔开的,还有木战车镶嵌其中。接下来我们参观了二号坑,二号坑是精英部队,是由步兵、车兵、弩兵、骑兵等多种兵合起来的另一个地下军阵。这里的佣保存完好。第一是气宇不凡的将军,他身上的甲片小的像鱼鳞,肚子突起,“将军肚”的名词由此得来;第二是跪射佣,“他”的头发整整齐齐、一丝不乱,“他”鞋底的针脚也刻得清清楚楚,身上的甲片比将军佣的甲片大一些。第三是兵车佣,“他”头顶小圆帽,手里拉着栓马的绳子,挺胸抬头,一副自信的样子。在马的嘴里有六颗牙齿,说明这匹马属于健壮的青年时代。接着我们又参观了三号坑。三号坑面积最小,佣没有其他两个坑的多,却是最重要的地方,它是1、2号坑的指挥部,坑的两边分布有南厢房、北厢房,中间是指挥车。这三个深5米的大坑组成了一个巨大的地下军阵。当你检阅这气势雄伟的兵马俑时,你会觉得他们还活着,让你感到“他”的盔甲之寒、肌肤之温,一双双眼睛好像还在眨动,制作家的高超水平便可想而知。

参观完兵马俑,我为古人能创造出这么形象逼真、惟妙惟肖的兵马俑而感到骄傲,也为我是一个中国人而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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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一种事物五年级的作文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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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外观类似手机的小巧手表,电话手表可以打、接电话,是许许多多家长的好帮手。

它有许多的功能如:跌倒报警,SOS求救,智能语音通话,以及智能语音助手小爱同学等等。

这个手表外形是黑色的,宽4cm,长大约5cm,手表厚度大概0.2cm,表带长为22cm。手表虽不大,但从功能和外形小巧玲珑上我给它打了100分!

老人使用手表时,可以打开APP,在APP上开启跌倒报警这个功能,但不是报警,而是会马上发定位给亲人,并呼叫他的亲人,到定位的地方。

如果手表要给小孩用的话,手表可以设置安全范围,如果超出范围会发出指示!会在APP上显示,还能使用上课禁止这个功能。

手表还有语音助手·小爱同学这个功能,他和百度是一样的,如果你想听音乐,就跟小爱同学说出你想要的歌,还能自己选歌呢!

这就是当前最流行的电话手表!你喜欢吗?你想拥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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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介绍石榴的说明文400字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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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来到,石榴树在我们的翘首期盼中结出了诱人的又大又红的石榴。一个个石榴挂在树上,好像一个个可爱的红灯笼,让人垂涎三尺。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下石榴吧!

石榴是一种秋天常见的水果,酸甜可口,深受人们的喜爱。石榴的外表不怎么漂亮,有点粗糙。它又大又圆,戴着一顶小皇冠,黄里透红的,皮油光发亮,拿在手里沉甸甸的,一个石榴种量一般在200~500克之间。

轻轻地剥开石榴的皮,就可以看见里面一颗颗犹如珍珠大小、晶莹透亮的红宝石,每颗“宝石”只有小指甲盖那么大,可想而知,一个石榴有多少颗“宝石”啊!那些“宝石”,鲜嫩水灵,食用起来清脆爽口,果汁四溢,可真甜啊!令人回味无穷。

石榴不但好吃,而且营养价值也很高,果实中含有多种人体所需的营养成分,维生素C及B族维生素,有机酸、糖类、蛋白质、脂肪以及钙、磷、钾等矿物质,其中维生素C的含量比苹果高1~2倍。具有美容养颜、延缓衰老、保护心脏、软化血管、补血养气、保护眼睛的功效,石榴皮也能做药,具有止泻功效。

瞧!石榴浑身都是宝,希望通过我的介绍越来越多的人能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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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介绍事物的说明文作文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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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笔不平凡》

“吱嘎,吱嘎”粉笔在黑板上移动着,无数细细的粉笔末儿徐徐飘落下来,像洋洋洒洒的雪花;像纷纷的柳絮……渐渐地,它变成了短短的一截,它不算大的身躯慢慢消失,快要走到生命的尽头。然而代替它的是黑板上的一行行的粉笔字,这一行行的文字把我们带到丰富的知识海洋里去遨游 。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粉笔,既像春蚕一样给人们以无私的奉献;又像蜡烛一样,给人们带来了方便,默默无闻,从来没有怨言。所以,与其说粉笔是一种极其普通的物品,倒不如说粉笔更像那些平凡而高尚的人。

粉笔似老师,他们付出自己血汗,辛勤地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祖国花朵。他们呕心沥血,从春到秋,从满头青丝到两鬓斑白,拿着微薄的工资,却从无半句怨言;任学生踏着自己的肩头登上成功的宝座;接受鲜花、掌声和奖杯,却从不居功自傲。这不正像粉笔那种无私的奉献精神吗?

粉笔似交警。哪有汽车的笛鸣,那就有交警的身影,不管风霜雨雪,不管严寒酷暑,他们都在坚守岗位,吸进的是汽车的尾气,听见的是喇叭的噪音,嗅到的是尾气的异味,而换来的却是交通的快捷通畅。这难道不也是一种奉献吗?

粉笔不平凡,有粉笔精神的人更不平凡!——因为他们不计较个人得失,不争名得利,而为社会无私献出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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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介绍铅笔的说明文

全文共 2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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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文具有很多,有铅笔、橡皮、三角尺、圆规……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我的精灵决斗笔。它是铅笔的一种,智力游戏的类型,也就是说它是一种既能写字又能娱乐的铅笔,我对它可爱不释手了!

我的精灵决斗笔是深蓝色的,代表精灵---伊优。它个大脑袋,它 手和脚连着一对翅膀,身穿一件蓝白相间的衣服,帅气极了。

我每次都把多余的地方削尖,写出一手好字,无聊时,我会把它放在手中搓,笔就在我的手中快速旋转,花纹也变得令人眼花缭乱。真帅啊!

我爱我的精灵决斗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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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介绍一种事物的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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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笋的类型有50多种,在中国就有11种,有春笋、冬笋、青竹笋……可是我最喜欢的是春笋。

由于竹笋的种类不同,它们的外形、颜色也有所区别。春笋的外形是三角形的,颜色绿绿的,在春雨过后,它成群地钻出头来,如同一座青山。而冬笋个头偏小,笋衣呈黄色。冬笋通身都没有绿色,如果笋尖呈绿色,就是春笋了。

春笋在母竹的根部的土里发芽,春笋的根深深地扎在土里,它的芽要在土里待三年,第三年的第一场春雨,母竹给它们穿上厚厚的衣服,再送地面上来。它刚钻出土的时候,就有一个拳头一般高,它慢慢长高,再过四到五场春雨后,它们就成熟了,最多能长到1米多。如果你不在它们变成竹子前把它们挖出,它就变成高大的竹子了,也尝不到它们的美味了。

如果你用手摸它的皮,会感到上面有很多的小细毛,扒掉皮的话,滑滑的,还飘着一股青草香。

春笋有很多吃法,比如腊肉炒春笋、春笋排骨汤……春笋炒的菜能补身体,帮助胃肠道消化的。

春笋的样子可爱吧!春笋的味道也很不错的,你也快来尝尝吧!你们喜欢春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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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我的小伙伴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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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小伙伴,他的名字就叫陈先宇。他留了一个小平头,他的眼睛很小,笑起来几乎看不见眼珠,眯成了一条缝。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他喜欢穿棕色的衣服他最爱搞恶作剧,现在,我就把他做的“好事”给你说说。

星期三上课时,我站起来回答问题后,往下一坐,感觉身体像浮空了一样,砰,我坐在了地上,屁股摔的很疼,同学们都快笑死了,而我气得要命,一看,原来是陈先宇把我的板凳给拿走了。下了课,我去找陈先宇算账…..

还有一次,我没带钢笔,全班人都没借给我,而陈先宇借给了我说:“李世卿,快点用我的钢笔吧。”我心想:陈先宇这小子总是搞恶作剧,我要是再被骗了,怎么办?不管了,还是写字要紧。我接过钢笔抓紧时间写,可谁知,咦!本子上怎么不显示字呢?我一看才发现,原来陈先宇给了我一支没墨水的钢笔,我气得脸都红了,恶狠狠地对他说:“陈先宇,你给我等着。”听了这句话,他大声对老师说:“我要上厕所。”老师让他去了。正好,也下课了,我去追她,没想到他跑得比兔子还快,一会儿就没影了。

这就是我的小伙伴,一个爱搞恶作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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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介绍一种事物450字满分作文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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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搬家的时候,我在柜子的角落里找到了一部已经过时很久的相机。出于好奇,我便用它拍了些照片,觉得很好玩,便把它带去了新家。

它原先是我妈妈的相机,因为过时而被遗忘在时光的角落里,久而久之,就没人记得它了。它的外形并不是很精美,长方形的机身上早已蒙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原先银灰色的漆已磨去了一大块,镜头也变得有些模糊,早已不是从前被擦得锃亮的、被人们珍藏在木匣里的相机。打开这部旧相机,藏在机身后面的镜头就会“咔嚓”一声伸出来,帮我记录下眼前的一幕幕景象。

我曾经用它记录下许许多多的事物:家门前的小巷、公园里的小桥流水、石缝中努力生长的小瓜苗……都被我一一记录在相机的芯片里。不过,我一直不舍得删除的是我老家的照片。在搬家的前一天,我不止一次提醒自己要把老家留在相机里,想念老家时可以打开来看一看。可一直忙到了晚上,我都没想起来这件事,直到快要离开老家时,我才猛然想起这件事,便匆匆忙忙地在父母的催促声中拍下了为数不多的几张照片,将它们带到了新家。直到现在,这些珍贵的照片依旧存在相机里,存在我的心中。

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一拿起这部相机,我就仿佛又回到了老家,又拿着相机在窗前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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