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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乐趣高中作文(最新20篇)

年味是什么?年味是团圆、是热闹、是喜庆、是收获、更是展望,小编收集了我眼中的年味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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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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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总是说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对此,我无法理解母爱有多么的伟大,无私,可是自从看了沈石溪写作的《王梦》这本书,让我深深的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

书的主人公主要讲了紫岚生了四个狼宝宝,它为了完成丈夫黑桑要做狼王的遗愿,而为此让自己的孩子去继承这样的梦想,可是天不随愿,公狼宝宝一个个的死去,最后它只能守护着自己的女儿所生的宝宝而勇敢与金雕一起同归于尽来实现自己的梦想。

想想,一只狼能为此付出自己的生命,更何况室人类呢?说到这里,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她不是也像紫岚一样一直守护着我嘛?她为了我能一天一天的茁壮成长,失去了很多很多,不管走了多少个春夏秋冬,熬了多少个夜晚,她总会一直陪伴我左右。

记得有一次,我的腿被玻璃划破了,鲜血一直往外流。于是妈妈一看,赶紧拿了一块布把我的伤口包住,背起我就送到医院。我知道,妈妈一直有腰疼的毛病,可是为了我却强忍着疼痛,到了医院妈妈还一直鼓励我,说;没事,缝针的时候只要你不看就一点也不疼,可是当妈妈看到医生清理伤口的时候,肉划的往外翻时,我悄悄地注意到妈妈的眼睛湿润了。

虽然这对于我们大家来说,这只是一件小事,但是从中我能体会到妈妈对我的爱,就像紫岚一样它用一生的生命守护着狼外孙,为此所以说母爱室伟大的,无私的,让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珍惜母爱,爱护自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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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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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读书中,当然也会有趣事哦!在我六岁的时候,爸爸妈妈经常给我讲故事,书名叫《贝贝熊》。因为妈妈每天都给我讲这个故事,所以我和爸爸妈妈早就把这个故事背得滚瓜烂熟了。

有一次我提议我们来表演贝贝熊,爸爸妈妈都高兴地答应了。表演开始了,妈妈扮演熊妈妈,我扮演小熊哥哥,爸爸扮演五大三粗的熊爸爸。首先,妈妈做出扫地的动作然后温和地说:“我是勤劳的熊妈妈。”我又跑又跳,最后跳到床上用调皮的语气说:“嗨,我是调皮的熊哥哥。”“我是又大力又聪明的熊爸爸!”最后传来一阵粗糙的声音,这肯定是“熊爸爸”了。忽然,爸爸被拖鞋绊倒摔了个狗啃泥,我和妈妈立刻大笑起来。

读书中的趣事的真是很有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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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乐趣多

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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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来说,世界上最大的乐趣读书,它比电脑游戏那一类可强多了。我是一个爱读书的人,在我学习桌上的书架上,塞满了不同的书。

很多时候,当你静下心来,拿出一本好书,坐在那里,默默的读书时,你就可以体会到读书的乐趣。

书是我们的朋友,而它会为我们介绍更多的朋友。比如孙悟空、保尔、成吉思汗等人物都将在你人生未来的路途上成为你精神上的支撑住。

品悟着书浓浓的“香味”,真令人回味无穷。“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不仅能获得知识,又能领悟到人世的真谛,还能提高我们的文学素养,多有意思!

每天放学回家后,我写完作业的第一件事便是读书。我坐在椅子上,在不受外界打扰的情况下,一个人拿着一本好书或我最喜欢的书,一个字一个字的去品悟。当我终于将认识的真谛与那漫长的历史留在我我的“记忆库”时,我是多么的高兴啊!

每当记住一个故事情节时,在人类精神界的世界中,我便有多了一份财富。脑子里的东西越多,“钱财”就越多,这难道不是一件好事吗?

每当家里来了几个客人时,经常会谈但一些知识的问题,这时,仅仅十多岁的我仿佛顷刻间长大了,变成了一个30多岁的人,坐在大人们的中间,仔细的倾听他们所说的话,又时不时的与他们交流,这不仅让我得到了别人的好评,吸收了更多的知识,连爸爸上班时,别人看见了,都夸他的儿子懂得多,让爸爸总感到自豪,而我听到了这些,虽嘴上不说,可心里比吃了蜜还甜。

当然,也有伤心的时候,今年过年的时候就有这么一回。

那天,爸爸带我去别人家,我说闲的没事,就拿了一本《大明史》。这是史书,而我最爱的就是历史。到达了目的地。我在那家带来几个小时,而几个小时里,我也吸取了很多“能量”。到该走时,我才回过神,放下书,准备回家,一路上书上的朱元璋,刘伯温等人物的故事一直在我的脑海中放映。

这天晚上,我上了床,打算再看一遍《大明史》时,竟发现书不见了,我大惊失色,明白走时忘记拿书了。等好不容易再去时,这本书就永远离开了我的生活。这几后的几天,我的心情一直闷闷不乐。

有好有“坏”,邻人高兴有令人伤心,但读书的乐趣永远是我心中最大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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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读书的乐趣议论文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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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面朝马路的卷帘门底下,搬一把小小的竹椅,垫上软软的垫子,坐下来,抬着书看着,偶尔脑内幸福生活,又或抬头看看急急吹过的风和被风梳理的云,幸福的生活,可能就是这个样子。

回家半个多月,什么作为也没有。在家一直呆着,也没有出门,早睡早起,生活规律,吃很多西瓜和桃子,去水库泡着,偶尔洗洗衣服擦擦地板,和爸爸、妈妈、妹妹平和而愉快地相处,心里没有担心的事,欢乐的,向前的。

整理书橱,里面的书不多,席慕容的《槭树下的家》是突发奇想买来的,翻了几页,始终没有静下来去好好感受。听说,她把平常人也都有过的平平淡淡又细致入微地关爱当作了一杯美酒,细细地品味。渡边淳一的《紫阳花日记》是因为在书店看过三次了,到快读完的时候,把它买了回家。岩井俊二的《华莱士人鱼》,看得我简直要相信人的祖先其实是人鱼。还有一本高中时候看的《窗边的小豆豆》,看着封面眼前就会出现小豆豆的各种事迹。安妮宝贝的书我只看了漫画版的《七月与安生》,“家明,你的眼睛真亮。”就像一道符咒。

其实我并不擅长读很多字的书,这可能也是这么多年我都没有读完《槭树下的家》的原因。但暑假的这一天,我手上拿着落落的散文集《不朽》,惬意的坐在自家面朝马路的卷帘门底下的时候,我知道,书带着我进入了幸福的生活,我最平淡的暑假的一天被书点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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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关于读书的高中记叙作文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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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作家?作家,即是写作的人。

写作,自然是要写书。而作家写书时的灵感,来源于实际,来源于生活,来源于感情。而相对应的,就是不得不读的三本书。

实际,就是“有字之书”。这本书谁看都一样。上面的内容谁读都一样,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不读这本书。“有字之书”,记录的是事实。人在事实面前可以做的,也只有面对。但木已成舟,又何须惧怕面对事实?不管你读了,或悲或喜,或忧或乐。一个人接触到的最真实的都蕴含在字里行间。一个作家,最应该书写“有字之书”,写出事实,不带半点虚假。

生活,就是“无字之书”。虽无字,却有躯壳。其书写内容由自己决定。虽不能决定目录,但可以书写文章。自己的“无字之书”的个中滋味,只有自己知道。“无字之书”,记录的是自己的点点滴滴,不仅仅是事实,还有自己的情感——无论是喜悦,悲伤;又或是幸福,懊恼。这本书你不得不读,因为它就是一个翻版的你。作为作家,常常使用“无字之书”,写出让人感到真实的虚幻,以及接地气的故事。

感情,就是“心灵之书”。它一开始无形,也无任何内容。随着一个人的成长,它会变化。从一开始,它就由自己主宰。我们决定不了命运,但我们可以决定心态。不让感情扭曲,不让这本“心灵之书”的页面上,留下污迹。它上面,也许是字,也许是画。写的可能是刻骨铭心,画的可能是一见钟情;写的可能是千古情话,画的可能是生死别离。或许,又只是一个微笑或一句鼓励。作家的书,要有“心灵之书”中的细腻,有“心灵之书”的真挚。倾注全部心血,去完成一部作品。

那到底什么是作家?事实上,每个人,都是作家。描写实际,贴近生活,灌注感情。然后,一部作品诞生。有没有觉得,这实际上,是在说人生。

在“有字之书”中愤世嫉俗,慷慨激昂;让“无字之书”丰富多彩,妙趣横生;使“心灵之书”纯洁美丽,光洁无暇。

对现实表达不满,让生活充斥快乐,使心灵保持纯真。这就是人生,人就是一个作者。

让“有字之书”“无字之书”“心灵之书”互利互惠,齐头并进。让人生的境界不断提高。由此可见,人人皆作家。

人人都是这三本贯穿其一生的书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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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高中生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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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一个波澜壮阔又令人悲伤的故事,法国大作家雨果的《巴黎圣母院》。

这是我读过的第一部外国悲剧,剧中有一个美丽善良的吉普赛姑娘爱斯梅拉达,她在广场上翩翩起舞,身后跟着漂亮聪明的小山羊丽丽,她们在我心中就是美丽与智慧的化身,就和我以往读过的白雪公主,灰姑娘一样。而那丑陋畸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一出场就让我厌恶,那个胡乱拼凑起来的身躯在钟楼上来回跳荡,发出怪兽一般的咆哮。“他真像地狱里的恶魔!”这就是美与丑,善良与邪恶的答案吗?

当然读完了这个故事,事实并非如此。

河滩广场上,有沸腾的人群,有威望的红衣主教,有跋扈的士兵,当然还有强悍的刽子手和让人畏惧的绞刑架。爱斯梅拉达死了。她没有像白雪公主和灰姑娘一样嫁给她们心爱的王子,而是死在她曾经跳过舞的广场上,死在她曾经捧给卡西莫多水喝的广场上。她是善良的,却没有一个美丽的童话结局,她白色的裙摆飘散在风中,那时太阳正好升起。

塔顶的眼睛悄悄流出了眼泪。“他的独眼虽然流过泪,但只有一滴,如今却泪水滂沱。”最终搂着自己爱的人死去,化作永不会分开的灰尘。此时此刻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的背后,美与恶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雨果说。

究竟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的面容里,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和扭曲。所以,我们不能以貌取人,真正的美是外在美与内在美的和谐统一。拥有一颗善待他人、无私奉献、珍惜生命、充满责任的心灵才是每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同时,我们要学会珍惜日常生活中的亲情、友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读完这本书,我反复回想着那壮丽的场面,如果我可以许一个愿望,我要把卡西莫多的美永远珍存起来,我要让美丽善良的吉普赛姑娘爱斯梅拉达带着漂亮聪明的小山羊丽丽和她的王子卡西莫多真正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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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的乐趣作文结尾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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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人生在世,可以享受的有很多,而我认为,最重要的,还是享受生活的乐趣

生活像一道菜,你就是厨师,酸甜苦辣都由你自己去添加,但最多的,希望是浓浓的甜。

生活像一本书,让人百看不厌,从中,也学会了许多。

享受生活,分享快乐。

若没有生活,就难以感到亲情的可贵,爱情的伟大,友情的仗义,恩情的感动。

一个个故事曾告诉我们:生活有多广阔,一个个案例告诉我们:生活有多可贵。

生活,也许有苦有甜,但永不要放弃生活的希望。

我庆幸,我能够享受生活的乐趣。听到鸟语,嗅到花香,我能看见高山流水,奔腾不息。我能行走在天地间,行侠仗义,生活的乐趣有许多,帮助别人是一种快乐,受人帮助亦是一种快乐。与人交流是一种快乐,回报社会亦是一种乐趣。

品尝到大千美食或饱览世间万象这都是一种快乐不断尝试乃至成功或永不放弃,梦想成真这都是快乐。既能享受到成功的喜悦,也能享受到失败的无奈也是一种难得的快乐。

当你饥饿是,有人会为你做饭。当你生病是,有人会为你着急。当天气转凉时,有人会提醒你加衣。当你遭遇困难时,有人能为你献上一份力。这都是生活中的乐趣。

哭时,有人会为你细心的擦眼泪,笑时,有人能陪伴你左右。

我喜欢能在行云流水间感到生活的魅力。我喜欢在电视前,被别人的悲欢离合而牵动心灵。我喜欢有人能在不经意间触动我的心灵。

这都是生活的乐趣,他林林种种,难以数清。

结尾:虽然有时生活会像一杯白开水。但你一定要相信,是杯中的沉成入了水底,你一定会越品越甜。

虽然生活有时会像一杯苦涩的咖啡。但你一定要相信,怀着欣赏的心态去品,你一定会越品越香。

虽然生活有时会遭遇挫折,但你一定要相信,只是天使绽时离开,你一定会成功的。

永远不要放弃生的希望,享受生活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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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的乐趣作文900字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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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的确如此,许多人沉迷于书的世界里,我也不例外。

我家有很多书。妈妈希望我多读好书,所以妈妈一看到合适的书,就会买回来。书房的书柜装满了各种各样的书,就连我的房间也堆满了书:柜子里、书桌上、床头,到处都是。

说实话,我并非天生对书有浓厚的兴趣。以前,我一看书便不耐烦,最大的乐趣是玩,比如和伙伴玩游戏什么的。一次不经意间,我闯入了书籍的世界,从此发现了一个美好的天地。一本好书,蕴涵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阅读一本好书,就是跨越时间和空间,同睿智而高尚的人对话,这是多么美妙的事情啊!在书里,我看到了真善美,懂得了假恶丑,我有时微笑,有时流泪。读书可以开阔视野,增长智慧,陶冶情操,可以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在书香浸染中,我的表达能力提高了。作文大赛几次获奖,让我倍受鼓舞;辩论会上慷慨陈词,令人对我刮目相看。每当别人问我从哪里学到这么多知识的时候,我都会自豪地回答:“从书上学的!”

现在,我早已与书交上了朋友,一有空就看书,尤其喜欢看历史名著。捧一册书,看中国的悠久历史,无须走马塞上,便可看楚汉交兵;无须程门立雪,便可听师长的谆谆教诲。

有一段时间,我沉迷于《封神演义》。这本书很精彩,里面诸神大战的场面时时刻刻地吸引着我。每天放学做完作业后,我就拿出《封神演义》来啃;吃完饭又开始啃,锻炼完身体再啃。就这样,我看得不亦乐乎。

终于有一天,我快看到结局了,我打算当天看完,可当时已经很晚了,按规定,该睡觉了,没办法,要想看下去只能找爸爸软磨硬泡啦。我对说:“爸爸,这本书我快看完了,再让我看一会儿吧。”“不行,得睡觉了。”“求你了。”“求我也不行。”“啪”的一声,灯关了。无奈,只有等到明天再看了。夜里,我睡不着,在床上翻来覆去,脑子里全是《封神演义》的内容……不知过了多久,我才进入梦乡,梦里依然是《封神演义》里的场景。

第二天,我起得特别早,总算把那本精彩的《封神演义》看完了。看完后,心里异常舒坦!然后,我便洗脸刷牙去上学了。路上,我看东西模模糊糊,上课时,更是哈欠连天。唉,都怪起得太早了,可谁让书这么好看呢,你说是不是?

嗯,时间不早了,我该读书去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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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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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书,有些人就会头昏脑涨。书中的那些烦琐的语句,冗长的故事情节,一啃就得花上好几天,还不如看电视来得直截了当,还不如听音乐来得简单自在。而我却恰恰相反,偏偏钟情于书。在一个幽静的下午,沏上一杯茶,坐在沙发上独自沉浸于书的海洋,这可真是一种高雅的享受啊!

我爱读书,这得归功于我妈妈。

小时候,妈妈就教我背古诗,什么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什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等等,等等。我每背一首,就得到妈妈一个及时的奖励:一张欣慰的笑脸,一个充满爱意的亲吻。从那时起,我就感受到了读书的乐趣,并发誓长大后必须要读好多好多的书来丰富自我。

小时候,妈妈还常常给我讲童话故事,《拇指姑娘》、《卖火柴的小女孩》、《1001页》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故事,使我听得如痴如醉。上幼儿园,妈妈又陪我看有拼音、有插图的幼儿读物。上一、二年级,我开始恋上了童话故事、寓言故事此刻,我又迷上了古今中外名家的作品。《罪与罚》使我看清了当时的黑暗社会;《三重门》使我领悟了应试教育的残酷,《巴黎圣母院》使我懂得了什么是真正的美,《西游记》使我惊叹于孙悟空的神通广大我真正尝到读书的乐趣。

我遨游书海中,天南地北,四方八极都令我的心自由来往。我虽没有到过北国祁连,却有祁连雪山在眼前的感觉;虽没有成年,却也懂得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悱恻缠绵。我和徐志摩一齐作别西天的云彩,和三毛起去眺望大漠星空,和席慕容一齐去欣赏那海滩上捡贝壳姑娘的身影,和戴望舒一齐去雨巷中寻找那个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女孩真是秀才不出门,尽知天下事。每每我与古今名贤一齐来往游玩的时候,我就深深感到读书的乐趣。

书给我们这些负担过重的学生带来了太多的快乐。回到家放下沉重的书包,坐在沙发上,拿起一本小说充实自我。这何尝不是一种精神上的休息呢?

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

我不信书中会有黄金屋,更不信书中会有颜如玉,但我相信书中有一个大世界,只要与书为伴,必须能够找到答案。这是读书所能创造的乐趣,一篇篇美文使你与真、善、美心心相印。是的,广博的知识以及深邃的思考,确实能够创造一个完美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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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高中读书笔记刘同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全文共 1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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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是每个人必经之路。一路上,我们将收获良多。

1、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是成长。

2、放下,才能接纳,接纳,才有新的力量。

3、在一个人的时光里成为自己世界的建造者。

4、曾经我认为:孤独就是自己与自己的对话,现在我认为孤独就是自己都忘了与自己对话;曾经我认为孤独是世界上只剩自己一个人,现在我认为孤独是自己居然就能成为一个世界。

5、孤独是一个没有明确答案的名词,是多种情绪的化身,是一个人必须面对的许多事

6、有一种孤独是明知道结局是曲终人散,可当下却不得不大声大笑,直至在这样的尽兴中流下眼泪

7、如果你认为苦是自己应得的,那么光必然照耀在你身上

8、即使是沧海一粟也终会有归宿,扛到云开风散,暗流窒息,再漂泊的物体也会沉于海底,各有各的领土

9、逃避,就一直是输家,惟有面对,才是赢的第一步

10、有一种孤独是突然想到一个人,却发现已经没了对方的联系方式

11、一望无际,感觉星星点点布满生命,但每颗星与星之间的距离却那么的遥远。虽然距离遥远,但有的朋友却像恒星,在你的生命中每一个能仰起头看到的日子里,远远散发着光和热,让你心生暖意

12、如果心里因人不爽,最好的办法就是说出来告诉对方。一来自己不会再纠结,二来可以让对方纠结,三来如果对方并不因此纠结,就证明对方压根儿不在意你,那你何必要为不在意你的人影响自己的心情

13、有话就说的人不是直肠子,而是不会使自己辛苦的透明人

14、一个人开始变得完美,恰恰是从他愿意承认自己的不完美开始的

15、和一些人的关系像平行线,一辈子相守相望,见于眼底藏于心间。就怕耐不住寂寞,冲动而成了相交线,在一个点尽情拥抱,从此便离得越来越远,再也不见

16、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

17、秋微《莫失莫忘》:世间最大的遗憾是我们能好好地开始,却没能好好地告别

18、有些人,在我们的生命中或许只是一段插曲,但却饱受得住主题曲的万般流转

19、有一种孤独是你为了不让一个人失望而改变自己,改变的过程中,你希望这个人能知道自己的付出和努力。可等自己真的改变了以后,你再面对这个人时,却已经不想提自己改变的初衷了

20、无论梦想当初如何卑微,它不过是颗种子,会随着自我的关注而变得异常强大

21、感叹时光荏苒,青春不再,感叹时光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感叹时光旧了面孔,伤了回忆

22、不能思考的人生,具有毁灭性

23、有些爱就是错了一次之后,便希望用一生的努力去弥补

24、越是亲近的人,越是有些话说不出口,也许我们都知道,很多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再大的伤害都不能阻止我们现在的感情如何的亲密,只是,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的话,你总是希望能用自己的方式去弥补过去时光里造成的伤害---无论对方现在是否还需要

25、很多事,说出来是一种解脱,但留在心里才能一直反省

26、亲近的人永远把话藏在心底,却用行动告诉全世界自己很在意

27、有时候,不要担心确实是一种安慰,有时候,不要担心只是不想添麻烦

28、也许回忆和影子一样,会随着夕阳的变化,越拉越长,最后在伸手都无法触及的尽头,彻底被黑暗吞噬

29、有一片这样的海,一扇能如此推开的窗,一身被晒得爽朗的肤色,更重要的是,有一个能陪我一起分享一切的人。很多人,有了一切却没有那个人。很多人,有了那个人,却为了追求一片海,最后丢掉了那个人。海平线,是回忆的分岔口

30、高木直子说:“我无法预见自己的生活将会发生什么怎样的变化,但我会继续珍惜每一份小小的惊喜与感动,努力活出一个真实的自己。”是啊,如果为了一个未知的明天而放弃已知的今天,丢失的不仅是当下的快乐,还有一个真实的自己啊

31、放弃是一件容易的事,心一动,力一卸,顿时就轻松了,但放弃最坏的结果便是重燃斗志的可能性为零。一件事可以暂时不做,但不要彻底放弃,那很容易导致从内心否定自己

32、我们常说“我没事”,其实如果内心真正的没事,就能肆无忌惮,旁若无人地说出来。也许内心仍有愧疚,还未放下,所以才一直藏在心里,不能见人

33、有些人即使不能在你的生命中永久停留,但却因为你的存在,他们的生命变了轨迹,朝着另一个春暖花开的方向前行,这未尝不是一个好的结果

34、不见也好,大家都记得住彼此最好的样子,不必因为再见的尴尬而改变印象。相见不如怀念,或许只是想把最好的对方放在心里吧

35、所有的艰难,不过是为了登顶所必经的上坡路而已

36、如果你停止,就是低谷,如果你还在继续,就是上坡

37、喝痛快的酒,唱动情的歌,聊走心的话,不被外人打扰,寄小镇一隅以一束火星,用以燎原少年之间的友情

38、再隆重的自我暗示,也比不上一次动感情的单纯

39、以前迷茫,是觉得四周与前方太黑暗。现在迷茫,却知道皮肤上有温度,雾中有阳光

40、有一种孤独是,我们相隔万里,只能通过文字彼此温暖。但只要你想说,我就愿意听,而这一次,我要穿越人海,用心问候你。

[高中读书笔记刘同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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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最新高中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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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红楼梦》,喜欢它营造的那个“女儿国”,喜欢它那朦朦胧胧的情感世界,喜欢它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味道。第一次翻开,揭起“红楼”一角,就见香烟缭绕,朦朦胧胧中,一位秉绝代娇容,赋稀世俊美的佳人正拨弦而唱红楼一曲,凄凉婉转、哀怨愁叠,刹时落红成阵,人似离魂。

金陵一钗的林黛玉不单有古代美女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的容貌,更有着令人惊叹的才华。潇湘馆清幽的环境,书房的格调凸显出她的高雅脱俗,加上有咳血的毛病,使她呈现出腮红压倒桃花的美态,就是这样一位病西施在母亲逝世后迈着三寸金莲一步步走入了爱情的牢笼——大观园,虽然我还是个中学生,不应对此作太多的感想但我还是对她的结局深表惋惜。贾府中的男子数不胜数,但她爱上的偏偏是个多情的种子——贾宝玉,这是她人生悲剧的开始。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一个是绛珠仙草,一个是五彩石,为了还泪,一个化为女体,到人间为他倾注毕生的泪水,泪干了,也就香消玉陨了,这注定了林黛玉的悲剧。但上苍既然让她还泪,何必让两人一见便“似曾相识”,又何必再介入什么“木石前盟”,“金玉良姻”。

林黛玉的情是专一的,她的心中只有宝哥哥一个,不再会正眼看其他任何一个男子,而贾宝玉不同,身边佳人如云,虽然心中也只有林妹妹一个,但却还流连着其他的女子,一个才貌可比黛玉有着金锁的薛宝钗,一个咬舌可爱有着金麒麟的史湘云……“都道都是金玉良缘”难道注定两人此生无缘?宝哥哥在黛玉心中的重要地位,使她有时也会“争风吃醋”耍耍一番嘴皮使她在众人心目中显得孤高自傲、尖酸刻薄,没有薛宝钗那样平易近人,但又有谁真正了解她内心那番寂寞,痛楚。

林黛玉不会像薛宝钗那样提醒贾宝玉多涉及仕途,她没有那种封建的旧思想理念,她是一个敢爱、敢恨、敢做、敢说的人,她追求的是另一种浪漫的境界。她的爱溢于言表,淋漓尽致。跟宝玉一起读《西厢记》,日夜守候在生病的宝玉床前……所以在宝玉心中黛玉更被认定是此生的知己,但她的行为在当时看来是一种“不向上”的表现,再加上身子带病,贾府的“家长们”就更加认为薛宝钗是贾宝玉的配偶,这便引出了一出“掉包计”,林黛玉也在这出戏中“香魂一缕随风去”。

“女子无才便是德”。要说错,那么一开始的“似曾相识是”一个“错”,黛玉的才华是一个错,当时封建社会的背景更是一个错。

掩卷沉思,为黛玉悲剧感慨之余,心中突然豁然开朗,其实这只是一个红楼“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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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是一种乐趣主题作文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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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春夏秋冬,是书,陶冶了我的情操,开阔了我的视野。是书,陪伴着我健康、快乐地成长。俗话说得好“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也是我们的良师益友,我们可以从书中得到许多的知识。

读书是美好而又快乐的,比如鲁迅先生和高尔基。鲁迅先生从小认真学习。少年时,在江南水师学堂读书,第一学期成绩优异,学校奖给他一枚金质奖章。他立即拿到南京鼓楼街头卖掉,然后买了几本书,又买了一串红辣椒。每当晚上寒冷时,夜读难耐,他便摘下一颗辣椒,放在嘴里嚼着,直辣得额头冒汗。他就用这种办法驱寒坚持读书。由于苦读书,后来终于成为我国著名的文学家。世界文豪高尔基对书感情独深,爱书如命。有一次,他的房间失火了,他首先抱起的是书籍,其它的任何东西他都不考虑。为了抢救书籍,他险些被烧死。他说:“书籍一面启示着我的智慧和心灵,一面帮助我在一片烂泥塘里站起来,如果不是书籍的话,我就沉没在这片泥塘里,我就要被愚蠢和下流淹死。” 爱读书的人有很多,包括我自己。每当我走过书店,就情不自禁地走了进去,记得有一次,我去新华书店看书,当看到《生命流泪的样子》时,我高兴极了,于是,我迫不及待的拿起它蹲在地上看起来。当我读到结尾的时候深表同情,眼泪不由自主的夺眶而出,害得我被别人用怪异的眼光包围着。 人可一日不食肉,不可一日不读书。书就像一个巨大又丰富的宝藏,等待着我们一次次地去发掘。每当我捧着一本书阅读时,总觉得有种快乐陪伴着自已,总会被这些生动、趣味的描写吸引住。一本好书能够让自已爱不释手。莎士比亚做了这样的比喻“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诗人歌德也发出过同样的感慨“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读书可以丰富我们的语感、增加我们的知识、强化我们的自我意识能力。同时也可以给我们带来快乐、生气、伤心。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书就像一个美丽的仙境,让我乐而忘反。书就像一束沁人心脾的花,让我爱不释手。书就是我身体的一部分,我们之间早已合为一体,心心相印,难以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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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的乐趣600字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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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上幼儿园时,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图画书,书中色彩绚丽的画面深深吸引了我,我总是缠着妈妈给我讲一讲书中的内容。慢慢地,我手中的书越来越多。虽然认不了几个字,但这并没有阻止我对读书的兴趣。

上了小学,识字量增加了,我读得书越来越多。每天放学后,一有时间,我总是跑到我的小书橱前,在书的海洋里畅游。从最开始的《三字经》、《十万个为什么》、《格林童话》到《月光下的肚肚狼》、《昆虫记》、《四大名着》、《小学生优秀作文》……各种各样的书,我读得津津有味,读得如饥似渴。在读了《白雪公主》、《月光下的肚肚狼》时,我不仅为主人公的善良而高兴,还懂得了不能以外貌来判断人的美和丑;在读了《三毛流浪记》时,我不仅为三毛的悲惨遭遇伤心不已,还让我更加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在读了《淘气包马小跳》时,每读到有趣处,我总是忍不住哈哈大笑,同时,为马小跳的淘气感到无奈;在读了《昆虫记》时,遇到不懂得地方,我总是皱起眉头,冥思苦想;在读……

通过阅读,丰富了我的知识,增长了我的见识,激发了我的想象;通过阅读,我懂得了学习的艰辛、收获的快乐、做人的道理。通过阅读,我获得了荣誉,因为我的写作出色,被评为“读书小明星”、“小作家”,这一切,让我感动、幸福,让我对读书更有热情,更有信心。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是我的梦想。读书让我沐浴新的朝阳,在阳光下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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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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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这几天,我读了许多有趣的书,最令我难忘的是《胖叔叔茶座之校园篇》这本书。在《胖叔叔茶座之校园篇》中,总是发生许多同学之间的矛盾,比如说:好朋友之间吵架了,互相都认为是自己的好朋友背叛了自己,而不是自己背叛了好朋友;有的认为自己的好朋友并不是真心想和自己交朋友,而是虚心假意的;还有的认为自己的好朋友不尊重自己,把自己的丑事告诉同学们。同学们,从这些好朋友之间发生的事中,我要告诉你们的是,在好朋友之间,要互相关心,要互相尊重,要互相相信,还要互相宽容,不然的话,你们就不是真正的好朋友。而你们的感情,就只是普通的同学关系。

俗话说的好,同学之间要互相帮助和宽容,尤其是好朋友之间,但是,你也不要太宽容了,也不要宽容过度了,你太宽容的话,你的好朋友如果考试作弊了,你的好朋友叫你不要告诉老师,难道你就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好朋友作弊吗?我相信同学们肯定不忍心的,对吧!所以,同学们,如果当你们遇到了这种情况,千万不要让自己的好朋友作弊,并且要告诉好朋友道理,还要阻止自己的好朋友作弊,知道了吗?

是这家茶座的老板让成双成对的好朋友都能够知道自己好朋友对自己的好,而成双成对的好朋友听了胖叔叔的话,都纷纷和自己的好朋友道歉了,双方的好朋友也够原谅了自己的好朋友。知道胖叔叔是怎样对即将要分散的好朋友说的,才是使他们和好的吗?让我来告诉你们吧!是“少一个好朋友,不如多一个好朋友!”当好朋友和好时,胖叔叔总是请他们喝茶。从《胖叔叔茶座之校园篇》中,我懂得了别人遇到了困难或者不顺的事情,要帮助他们,这样,当你遇到了困难,他们也会帮助你的;但是,如果你不帮助他们,当你遇到了困难时,他们也不会帮助你的。

所以,同学们,我们一定要帮助同学们,不管他是不是跟你在同一个班,你遇见了,就要帮助他们;如果你和他前不久发生了矛盾,那你也要帮助他,千万不要记仇,你帮助了他,这样,他就会知道你的好,也许,你们会成为一对好朋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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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的乐趣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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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藏书,亦爱读书。我把藏书读书作为生活中的一种爱好,书无论出自谁手都不计较,只要文章让我有所收获,我就不胜欢乐。在我的书架上,抽屉里都满是书本,小杂物都没地儿放,因为房间没有柜子让它们占据地盘。

我虽不在意作者,但对于文章的质量,我还要求严格的。若是胡编乱造出来的文章,我还是不屑一顾的。每当我拿到一篇文质兼美的文章时,我便会如痴如醉的去阅读。那一个个优美的方块字似乎在飞扬,跳荡,让我津津有味。读完后,那一句一段亦让我余音绕梁、久久不能自拔。以生活的美妙在于它的丰富,而丰富又来自于那无处不在的乐趣。只要热爱生活,关心生活,就定会发现大千世界里那丰富美妙的乐趣!

读书后,再回味,感悟,多么有意思啊!在趣味的同时,我也得到了知识,汲取了精华,再自己写作,就比从前的文笔更精彩。

读书更带给我一份无与伦比的情感体验!读书入迷时,我似乎就身临其中,伴随情节发展,与人物们同喜同悲。有时给我感动,有时给我欢乐,有时让我失落,有时让我难过……这不正是在走进作家的内心世界吗?

啊,收藏书籍又是一件怎样有趣儿的事儿啊!一本本举世闻名的著作,一本本趣味十足的童话……栉次鳞比的排放在书架上,书香流韵,俗雅大气。客人都称赞我们家是“图书馆”,每每听到别人的夸奖,我都无比自豪。

有韵有味,有喜有悲,既长知识,又强文笔,这便是书的乐趣,我和书难解难分的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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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的乐趣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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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成长的金色童年中,书陪着我度过了快乐的每一天。每当旭日东升,我总会捧起它,爱不释手;每当夜幕降临时,我又捧着它,入神地观看,没有丝毫的分心,没有丝毫的厌倦。我喜欢读书,是因为书像一朵飘逸的云彩,带领着我飞向那奇妙的世界;有时,书又像一只翩翩飞舞的彩蝶,使人不得不把目光停留在它身上;当人失落的时候,它又像一盏明亮的油灯,在茫茫黑暗中指引着前进的方向。记得幼年时,在爸爸的帮助下,我认识了书,那布满彩图 我喜欢读书,是因为书像一朵飘逸的云彩,带领这我飞向那奇妙的世界;有时,书又像一只翩翩飞舞的彩蝶,使人不得不把目光停留在它身上;当人失落的时候,它又像一盏明亮的油灯,在茫茫黑暗中指引着前的世界,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真挚的邀请我去小木屋做客,《皇帝的新衣》教会我如何真诚的面对每一件事,小红帽兴奋地告诉我她如何智斗大灰狼......一个又一个娓娓动听的故事进入了我的心田,让我知道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黑暗与光明,上了小学,我也从中知道了许多小秘密,恐龙十分高大可怕,宇宙行星美丽又奇妙,人类钻木取火......让我感受到世界的奇妙。自从上学识字后,冰心奶奶的“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成了我的座右铭,书不仅成了我的良师益友,还是我生命中的甘泉雨露。从“岳母刺字”的故事中,我体会到岳飞的拳拳爱国之心,从“孔融让梨”的佳话中,我知道了尊老爱幼的美德是每个人都该拥有的,从“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中,我知道了遇到挫折不能气馁,从......我爱书,因为书让我感到快乐,感到美好,书是打开知识这道门的金钥匙,书是一片浩瀚的海洋,我要永远畅游在这知识的海洋里,寻找到知识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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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是一种乐趣主题作文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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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许多多带给我们快乐的事,比如说:读一本好书、和好朋友一起玩耍、做了一件好事、考试考了一百分……在这些事情中,我觉得读一本好书是带给我快乐的最大源泉。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的确是这样。每当我打开绚丽多彩的图书,我好像是进入了知识的大门,我便在书的海洋里遨游动人的小说,美妙的诗歌,感人的童话,精美的散文等等。这些都会让我难以忘怀,给我无穷无尽的乐趣,让我置身于新的世界——知识的世界。我读书,我快乐!

书,不仅是知识的宝库,而且还是我的良师益友。

它不但能教我们怎样写作,还能教我们怎样做人。在我们孤单时,它像大朋友一样安慰我,给予我们快乐。我记得,中国古代的一位文学家说过:“读一本好书就仿佛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我还记得,前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疑难时,它会给我们解答;遇到困难时,它会帮助我们,给我们力量。我读书,我快乐!

读书是一件好事,它能陶冶人的情操,加强人的修养,能使人在成长的路上充满阳光与滋润人的心灵。但是,如果我们沉迷于漫画或武侠小说的话,我们可能会迷失自己,会让学习退步,成绩会一落千丈。除非我们能及时醒悟和挽救,可能还有一丝希望,否则就彻底失去了自我没希望了。所以,我们最好要挑文学、历史、科教等方面的书籍,这样才对自己有帮助。我读书,我快乐!

读书是一种精神上的快乐,也是知识上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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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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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黄金屋”。这句话说得好,在成堆的书中,一定能寻找出用知识累计而成的黄金屋,书是知识的源泉,品味它,你将趣味无穷;聆听它,你将受益终身。

当你读着“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你是否觉得有一股浩然正气凝聚在你的心中;当你读着“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时,是不是有一种“一身豪气,义薄云天”的感觉?;当你读着“莫道不消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时,是不是在感慨李清照晚年的悲惨生活?

是啊,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来的历史长河中,能流传到如今的优美诗词,怎能不使人回味无穷呢?

同样,阅读国外的名家小说也是受益非浅啊。比如说法国著名作家莫泊桑的力作《羊脂球》,这篇小说写得很精彩。羊脂球舍弃了自己换来了别人的顺利前进,可是,别人非但不知恩图报,反而对羊脂球冷眼相待。我在唾弃这些忘恩负义的人的同时,又不无对羊脂球的同情。

还有一本书让我着迷了很久,它就是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汤姆·索亚!这个马克·吐温笔下的小机灵鬼,向我们展示了孩子原汁原味的天真烂漫,这种童真也许过了孩童时代就很难再寻找,能让我们找到的,也只有一点点偶尔才会想起的儿时的甜蜜回忆。

是啊,书给予我们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了,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的世界丰富多彩,书中的生活色彩斑斓,让我们从书中寻找乐趣,让我们从书中体验书籍给我们带来的乐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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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的乐趣的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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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书,因为它带给了我无穷无尽的乐趣。也让我们懂得了许多道理。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台阶,书也是我勇气的源泉。书就是大海,而我是小鱼,在大海中自由自在地遨游;书就是天空,而我是小鸟,在天空中愉快地飞翔。

我从小就喜欢读书,那时候我不识字,只能看一些有图画的书,也常常让妈妈读给我听。上小学的时候,我时常抱着书本在看:下课时,吃饭时,睡觉前,就连上厕所也要看。爸爸妈妈都说我是书呆子。

最令我难忘的就是《麦克风》这篇文章。

主人翁开着车在回家的路上,突然听到有人嗒嗒敲她的车窗,一看,原来是一位交警。她打开了车窗,交警猛地把一个银色的麦克风伸到她嘴边,说道:请你说哈。事出突然,主人翁有些惊讶但对这麦克风毫无感情地发出怪里怪气的哈,她很不喜欢。所以,她发挥自己的专长,像歌剧中花腔女高音那样说道:哈,哈,哈,哈,哈

交警一听,连忙解释道:这不是麦克风,这是用来检测是否酒后驾驶的新仪器。

看到这我笑了起来。

随后我便能自言自语的说;真笨,连酒精测试仪都不懂。

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读书给我们带来许多乐趣,丰富了我们的生活,丰富了我们的知识,丰富了我们的世界。我喜欢读书,因为我从学到了很多的知识和道理。

[读书的乐趣的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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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的乐趣初二作文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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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可以使人变得聪慧,书可以陶冶情操,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书的世界里演绎着大千世界的真善美、正与邪;书寄托着前辈们对下一代的殷切希望,

读书是一件快乐的事,读书的乐趣有很多,就那四大名著来说说吧!

读《三国演义》的乐趣。诸葛亮、曹操、刘备、周瑜……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在不多的兵马交战中上演着一个又一个的精彩故事:《空城计》、《草船借箭》、《三气周瑜》……这些故事中有让你高兴的,有让你生气的,特别是诸葛亮的神机妙算令人佩服的五体投地。体会古代英雄人物的聪明才智,这是读《三国演义》的乐趣,读《西游记》的乐趣,想必孙悟空在西天取经的路上斩妖除魔,护送师傅的英雄形象,一定给大家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其中的《三打白骨精》最精彩了,孙悟空以自己的智慧、神勇和白骨精打斗的精彩故事给人带来了无限的想象。孙悟空72变的神通广大令人向往,猪八戒贪吃,沙僧老实、厚道的形象也使人记在了脑海里。这是读《西游记》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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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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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子成龙,望女成凤。那是每个母亲愿望,她们会不惜一切的代价让孩子们的未来更好,世界上的每一个生物都一样,也是其中一种。

母狼紫岚就是其中之一。她坚信她与公狼黑桑都是强壮而机敏的好狼种,只要流的是黑桑和她的血统,也是一头剽悍强壮的好狼。果然,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紫岚的大儿子黑仔就如同黑桑一样超前,他一个多月就独自出门捕猎了,有时候还有可能捕捉到小鹿等等呢!一般的小狼一个多月还蜷缩在一个角落了呢!两个月独自驰骋草原,真让人佩服啊!两个月的小狼最多就是在洞里走走而已。如果意外不发生,命中注定,必是将来的狼王。紫岚给他最好的待遇:未断奶时,他一人就要霸占三个乳头呢!断奶后,他吃内脏和好肉,而另外的三只小狼只能吃皮和骨。一开始那三只小狼打抱不平,一直到被母亲撕下他的一点皮毛才算数呢!除了蓝魂儿。可千防万防还是防不了意外:黑仔在洞口附近抓野兔,弟弟妹妹在洞里嬉戏,妈妈紫岚也出去捕猎了,没有母狼的保护,他独自在野外。不幸发生了,可怜的黑仔呀!就死在这样一个黑鹰的手里。未来的狼王,一个称职的狼王,就这样结束了他的生命。紫岚精心培育的狼王啊!多么可惜啊!紫岚心里一定有说不出的痛。

紫岚并没有应此而泄气,她立刻脱离了痛苦、悲哀,他要让蓝魂儿成为狼王!蓝魂儿一开始可能是因为紫岚偏爱黑仔,所以对这样的待遇有点不习惯,他每要一口都抬头看母亲,似乎很警觉。紫岚却向他微笑,在心里念叨:吃吧!尽情的吃吧!它们属于你,爆发出狼残暴的本性吧!你是新一代的狼王!久而久之,蓝魂儿也习惯了,他开始认为自己吃好的是理所当然的。很快到冬天了,狼群开始群居了,紫岚带着蓝魂儿、双毛、眉眉来到了狼群中,蓝魂儿很出众,他是少年狼团的团长呢!他甚至能比过公狼呢!那次,下着大雪天寒地冻,到处没有吃的,狼群就去找比他们凶猛几倍的狗熊吃。可狗熊躲在树洞里冬眠,树洞狭窄,进去引熊出洞的狼没有一个是活着出来的,但哪匹狼愿意牺牲呢?大家都一筹莫展,唯有蓝魂儿愿意,他在熊鼻子上咬了一口,而后立刻跳到熊掌上,狗熊本能的抬起一只爪子,蓝魂儿就趁此机会跳出来了!这是聪明过狼呀!紫岚的狼王梦还没有结束,我也为紫岚、为蓝魂儿感到高兴呢!可是,没有生活经验的蓝魂儿死在了捕兽夹里。有一天,他禁不住美食的诱惑,被捕兽夹夹住了,紫岚很难过,她的心血被捕兽夹夹碎了,她的心肝被捕兽夹夹疼了,为了不让心肝生不如死,她把心肝蓝魂儿的气管咬破了,把蓝魂儿咬成两半,把他埋了……可惜呀可惜!一个狼王又死了。

最后的双毛了,他一开始很自卑,在紫岚的训练下,他也出众了,可在与狼王的战争中,将要胜利的那一刻,被狼王的一声气势十足的嚎叫唤出了自卑最后……最后死了!每个妈妈都是如此,费尽心血,不求回报,只有一个宿愿:让我们的将来更美好!妈妈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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