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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乐趣高中作文(经典20篇)

年味是什么?年味是团圆、是热闹、是喜庆、是收获、更是展望,小编收集了我眼中的年味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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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读书的乐趣作文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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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暇之时,邀三五好友,度地而坐,手执书卷,开怀畅读,亦是人生一大快事。

中国人说:“书中自有黄金屋。”

西方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无论在何时何地,书都是一种十分受欢迎的东西.有人将书比喻成一叶扁舟,说是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也有人说书是蜡烛,照亮了路。倘若要我说,书就是一双眼睛,一双可以看清繁华大千世界的眼睛。“手不释书”,“开卷有益”……这些就是对着双眼睛的诠释。

读书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书籍是我们的一位导师,诚信、知礼、文明、尊敬……一切我们都可以一由书中掌握。“人不学不知义。”因为读书,因为学习,我们知礼,我们懂得了待人处事之道,也使社会多了和谐,相互尊敬。千万年前,人类愚味无知,而今走向文明,是什么搭乘了这知识的桥梁?是书,书是知识的载体。书是人们千年来所以知识的浓缩与精华,透过书籍,我们见证了历史,创造了现在,也看清了未来的航向。

书籍,这一个人类最伟大的创造,它携刻了人类的文明与知识的全部,也记载了人类的千愁万世。

读书使我们识天下,在这个繁华的世界,我们透过它开括了视野,提高了知识水平,读书,使我们懂的了如何做人,如何提高个人道德品质;读书,使我们知礼,礼仪是一个人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无礼何以立天下?

书也有正负两面,倘若一心埋头苦读,却误读劣书,也不足可取。

读书,应当取良益者读,切莫读不伦不类,不适宜的书,读怎么样的书就有怎么样的道德修养,因此,我们应择良书而读。

读书,是感受一种乐趣,特别是作为学生,我们几乎每天都与书打交道,所以我们更应该小心择书。我们读书,还要注意感受当中的乐趣,不能一味笼统地接受。

于我而言,读书就是一种乐趣,学会品读书籍也是一种休闲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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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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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智慧的海洋,无穷无尽;书籍,是童话的花园,犹如梦境;书籍,是心灵的指南针,引导我们为爱,为心前行……

读书,能开阔眼界,陶冶情操,教会人们许多真理。我们只有多读书,读好书,才能开阔自己的眼界,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遨游;我们只有多读书,读好书,才能博古通今,上知天文,下晓地理,成为栋梁之才;我们只有多读书,读好书,

才能做一个有智慧的人,有才能的人。读书教会我们该怎样做人,该怎样活着,读书给了我们知识,我们应该秉承“活到老,学到老”的理念,从更多的书籍中汲取知识,享受读书的乐趣

走进童话的世界,你会发现书籍是多么美妙:读《卖火柴的小女孩》,你会忍不住想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她,温暖她,陪她度过寒冷的圣诞夜;读《丑小鸭》,你会发现在遭遇不幸或遇到挫折时,不应该自怨自艾,而应该抬头挺胸,勇敢面对,任何事都能化解;读《皇帝的新衣》,你会懂得人不应该只看外表,并应用勇于说实话,一味的撒谎,最终不会有什么好下场……走进童话王国,你会感叹这世上的纯洁与邪恶,一切美好的东西都化在这些美妙的文字里了。

步入散文的世界,你会发现文字的多样性格:读《荷塘月色》,你会感受到宁静的月光似乎穿过文字,透过纸页,柔软的照在你的身上,那曲曲折折的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映出一池清新;读;《背影》,你会感受到父亲那慈爱的身影渐渐高大,高大,从脑海深处清晰起来,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父爱的光芒从他身上透射出来,令人不禁泪流满面;读《春》,你会感受到春光烂漫的影像,鸟雀啼啭,百花怒放,微风拂面,令人轻松惬意,有如度假一般……

读书是智慧的源泉。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多读书,享受读书的乐趣,获得多方面的知识,在知识的海洋尽情遨游,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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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读书的乐趣获奖作文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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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生活中离不开书,书能让我开阔视野,也能让我增长知识。因此,书是我最忠实朋友。

记得有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里读书。妈妈回来了,我一点都没发觉。在我的房间里,只要我读书的时候,就是打雷我也不会听见的,因为我全身心的在读书。过了一会儿,妈妈走进我房间说:“孩子,该吃饭了!”我坐在那里一动都没动,妈妈走到跟前推了我一把,我这才知道妈妈在我的身后。然后我跑到餐桌前匆匆地扒了两口饭,就对妈妈说:“我吃饱了。”说完,就回到了我的房间读起书来。妈妈拿我没办法,只好把饭端到了我的房间里,我一边读书,一边吃。

现在我正在看一本海伦.凯勒写的书,名字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讲海伦.凯勒四岁时得了小儿麻痹症。但是她没有自卑,她以坚强的意志面对生活。读着这本书,我变得坚强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懦弱。如果一道数学题,我就算是想破了脑袋也要做出来。

名言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不但带给我快乐,也让我学到了知识。

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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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边城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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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描述的是一出悲剧,里面却有诗一般的、充满哲理的朴实的语言。

这部讲述了一个女孩从小到大,从无忧无虑到心事重重——从喜到悲的全部过程。一个孤苦的小女孩,似乎再孤独地守候渡船一辈子。

就像是在捉弄小女孩一样,一家船总的两个儿子都相中了翠翠,也许是她确实太美丽的缘故,也许是机缘巧合的缘故,才使得那兄弟两个都爱上她,还都认为自己也是翠翠的最爱,当然,最爱只有一个。但这并没有破坏他们兄弟之间的感情,真是难得!

因为翠翠喜欢“二老”,有“岳云”诨号的摊送,长相比“大老”英俊,还会唱山歌,所以不给“大老”的提亲任何答复,“大老”伤透了心,所以外出做生意,莫名其妙地掉到水中淹死了——本来是救人的好手的人,怎么至于“不慎”掉到水中淹死了。这位“大老”其实在用死亡来成全弟弟的婚事,可是,他的弟弟因哥哥的死,伤心不已,非要走遍河道找寻哥哥的尸骨。

翠翠的唯一亲人——老祖父,因为翠翠的婚事没有着落,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怀着满腔愁怨去世了,只剩下翠翠过着孤零零的生活。

整个《边城》透露着淡淡的哀伤,老大天保的死、老祖父的死都像是注定的,留给翠翠的只有无尽的等待。

文章中含着伤感,向人们揭示了生活中交流和沟通的重要性。在生活中,因为缺乏必要的语言交流而造成的误会是那样多,有些还很可怕。

生活是宝贵的,美好的婚姻应该好好珍惜,也许缘份只有一次,过去了,就没有第二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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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的乐趣作文550字

全文共 7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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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罗兰曾说:“和书籍生活在一起,你永远不会叹气。”书,给予了我无限乐趣;书,更充实了我的每一天、让我成长的脚步坚定有力。

拿起一本好书,细细品读,我会乐在其中。徜徉于书的海洋,我曾被李清照“乍暖还寒时候”的痛苦所感染;曾为辛弃疾“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的万丈豪情所感慨;也曾为李白“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的孤独所难过。遨游于书中,我也为朱自清《背影》中深沉的父爱所热泪盈眶;为老舍《济南的秋天》中别致浪漫的景色心生欢喜;为冰心《小桔灯》中小女孩的乐观、勇敢鼓舞振奋。不仅如此,在一些外国文学作品中,我曾为《海底两万里》中尼莫船长的大胆所震惊;曾被《伊索寓言》中一个个富有哲理的故事打动内心;也曾在《法布尔昆虫记》中零距离接触了大自然中的种种生物……

从小到大,我就在这样无边无际的书海中徜徉。现在,堆积如山的作业有时让我难以挤出一点读书的时间。没有书的日子,我感觉自己虚度光阴。培根说过:“读书使人充实,不常读书者须欺世有术。”古人的话也常在我的耳畔响起:人不读书,则与禽兽何异?于是,我放下手中的练习,来到书架旁,打开一本书,在其中寻觅真正的自我。渐渐地,我似乎在《神秘岛》中看到了许多奇异景象;在《木兰诗》中听到了木兰的叹息;在《背影》中听到了火车的轰鸣;也在《茶馆》中问到了阵阵烫干丝的香气……

放下书本,重新来到作业旁,整个人仿佛有了力量,变得充实起来。眼下,试卷、作业似乎都成了一面镜子,照出了我读过的书中的内容。

是啊,读书是快乐的,做一个与书为伴的人,每天都是快乐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阶梯不仅是进步的阶梯,更是快乐的阶梯!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博彩、足以使我快乐!我爱读书,读书是享受、是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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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的乐趣初二作文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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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最有趣的事情是什么?是去游乐场尽情地玩上一个下午?还是去高级饭店大吃一顿?就我来说,这些都不是,倘若能够一个人捧着一本书,在一片静静地草地,在无人的公园里的长椅上,在家里舒服的沙发里,或是在学校自己的课桌上,如痴如醉地读书,便是我最向往的事。

我是一只书虫,整天在那充满墨香的书中爬来爬去去啃那永远也啃不完的大餐,遇到里面的精华和营养,我会慢慢地把它吸收,一口一口,直到把它全吃完,才去仔细回味它的香味。

当你爱上读书,去仔细品味读书时,你会发现它就像一台时空穿梭机,把你瞬间带到故事的情节中,仿佛你就是其中的一员,正所谓“身临其境”。当你遇到令人同情的遭遇,你会为他默默祝福,遇到令人快乐的事情,你也会为此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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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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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在读《王梦》,读完之后,我深受感触。

《狼王梦》一书中有两个故事:《狼王梦》和《狼种》。

《狼王梦》这个故事让我感到了深深的母爱。母狼紫岚对孩子的爱体现在她在蓝魂儿就要死的时候。在蓝魂狼被铁疙瘩砸住的时候,紫岚可以说想尽了一切办法,但一切都是徒劳。为了让蓝魂儿不被枪和猎狗给害死。她只好暗中残忍地杀了蓝魂儿。为了让她的儿子当上狼主,她费了千辛万苦,但她的儿子却一个接一个地死去。为了让她的唯一的女儿产下未来的狼王,她与杀死她最勇猛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了。这个故事也说出了猎人为了猎取猎物而丧失了天良。

《狼种》里的主角不狼,而是一条一条狗。这只狗叫大灰,曾经受过警犬训练。但它却返祖了。外形酷似狼,这个故事写出了狗好主人的忠诚。

我想对全世界人民说:“一定要保护珍稀动物!”特别是野狼在我国现在不足1000余头,再不保护的话,就将濒临灭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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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读书的乐趣作文结尾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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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

——题记

在喧嚣的世界中,充满新奇,充满诱惑,让人迷惘,在玩乐中失去了方向,究竟这一生将向何处,我们存在的乐趣在哪里?

我也曾迷惘,也曾彷徨,睁大了双眼却看不到前方,凄迷的眼睛任风吹雨狂。

袁隆平说:“我的乐趣在事业上面”。如一语惊醒梦中人般为我指明了方向。我们拥有生命的意义所在不就是为事业而奋斗,并乐此不疲吗?

我不禁想起袁隆平的一生是多么充实,多么快乐!他的目标是让人类远离饥饿,尽管这个目标太大、太遥远,但他在一步步努力。曾经我一直在想,会有这样远大理想、神圣事业的人一定相貌伟岸;可我在电视见到的竟是一个黑黑的、瘦小的、却极为和善、可爱的老人,就是这样瘦小的身躯顶住了烈日的晒烤,育出了被世人称奇的“东方魔稻”。他的事业让他快乐。

还有一位热爱自己事业的痴狂者——贝多芬,他一生创作了无数不朽的乐章,他对音乐的热爱是常人很难想象的。他有着火一样的头发,其实他更有一颗火一样的心。后来他患上耳疾,但他没有屈服,反而扼住了命运的咽喉,咬住小木杆听声,他的乐趣在于他的音乐事业,每当听到《命运交响曲》那雄浑的音乐响起,眼前便浮现出这位音乐巨人。

结尾:我也该为我的梦想而奋斗,人生短暂,我不愿那逝去的日子充满懊悔,而是让每一分钟都充满意义。我也将有我的事业,也许现在我该努力学习,我希翼着梦想插着翅膀,带我飞翔。

哪一天独上高楼,望天涯,路漫漫其修远兮,我为梦想的事业而奋斗,所以我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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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中语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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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短短的几天的时间里我认识了一位勇敢的男孩——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岁就失去了父母。于是被被寄养在姨父姨妈家,但他却受尽了他们的欺凌度过了漫长的十年。就在他将近十一岁的时候他的命运发生了扭转——他将要去霍格沃茨学校学习魔法。

在前往霍格沃茨学校的途中哈利波特认识了两位他最最好的伙伴,罗恩和赫敏。他们互相帮忙,每天都形影不离。哈利波特一到霍格沃茨学校就得到了他在姨父姨妈家所得不到的尊重。可马尔福却视他为敌人,每次都要跟他对着干。

在魔法学校里,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知道了魔法石的秘密,也知道了杀害他父母的仇人——伏地魔。于是哈利波特便决心要找到魔法石,让伏地魔没有任何机会。即使他们学会了许多魔法,但是还是不能跟伏地魔相比,于是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认真练好魔法。

在一次魔法课上,马尔福拿走了罗恩最心爱的小水晶球,哈里波特为了能拿回来,用它的飞天扫把夺回了水晶球而他那熟练的飞行本领让米勒娃·麦格目瞪口呆,一个刚学习魔法的人居然能这么娴熟。于是便决定让他参加学校“魁地奇”比赛。哈里波特在比赛中带着他心爱的飞天扫帚“光轮2000”赢得了这场比赛。

哈里罗恩和赫敏认真的寻找着线索,希望能早日找到魔法石。但在寻找的过程中不算顺利,经常会遇到麻烦。但哈里的爸爸送了哈里一件隐形衣。这件隐形衣可帮了他们许多忙呢。最终,他们发现了伏地魔的仆人,也找到了魔法石,并再一次打败了伏地魔……

就这样一个学期过去了,哈利波特又要回到姨夫姨妈家了,他舍不得霍格沃茨里的每一个人,他期盼着下个学期的到来,但下个学期会发生什么事谁也不知道……

看完了这部电影我觉得魔法真的好神奇,真希望我也能学会魔法。而且哈利波特让我知道了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并且我们应该都充满着一个善良的心来对待每一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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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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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听说过俄国著名作家高尔基说的一句名言-----书记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对这句话很有感触,这句话就是我的座右铭。因为我非常喜欢读一些有意义的书籍,而我也从书中得到了许多的乐趣

我还记得在我上四年级时的那个暑假。爸爸为了让我提高作文水平,就让我我在家里每天都读书。爸爸要是在书店里看家对我有用的,能开阔我得视野,陶冶我的情操的书,二话不说就买回来给我看。没想到的是,我才看了一本,就被那些极为动人的情节给迷住了。从此以后,我便迷上了看书,但是,因为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看,差点变成了“四眼”。不过,从那以后,我的作文水平的却有了很大的提高,使我尝到了甜头 ,从而也得到了读书的乐趣。我读的书越来越多了,于是,我读书的兴趣也越来越浓了。

有一次,我听说新华书店又进了一批新书,一回到家,我就连忙跑进卧室把我攥了四年的钱全拿了出来,来到书店,我细心挑选,终于选了一套———《少年百科全书》,于是我付了钱,便像拿宝贝似的把这本《少年百科全书》给抱了回家,我心里高兴极了。

书籍,对于每一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在书籍里,我可以获得许多知识,领悟到许多深刻的道理,他给我们讲述很多有趣的故事,它为我们打开了文化宝库,它引导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这就是读书的乐趣,学习不轻松,但如果积少成多,所得的自然很多,只有在那时,你才知道读书的真正价值。我喜欢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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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书中的乐趣的作文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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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就要读好书,正如莎士比亚说过的:“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小鸟没有翅膀。”

书的种类有很多,有如何做人的,又如何做好学生的,有感悟人生的,有如何把握成功的,有先进人物事迹的,有励志成才的,种类繁多,读后都让人受益匪浅。

我读过很多书,像高尔基的《童年》,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还有《鲁宾逊漂流记》是我最爱读的三本书。

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我虽然是草草地看完了它,但我还可以感受到主人公阿廖沙的痛苦童年,阿廖沙自幼丧父,跟着母亲和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可是暴躁的外祖父天天毒打他,外祖母却处处护着他,生活并不是很好。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只有外祖母是这个家唯一的支柱,而就是这样,让可怜的他在家人不平凡的举动中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快乐的、灿烂的,不是吗?现在有很多孩子都不知道什么是打,也没有流过眼泪,被父母亲小心的呵护着;我们的童年与阿廖沙有着天壤之别,仿佛我们在天堂,阿廖沙在地狱一样。所以,当你看完高尔基的《童年》,你是不是长大了呢?

在我生日那天,舅妈带着我和妹妹一起来到了图书馆,让我们各挑一本书当做礼物,我挑了一本杨红樱的《淘气包马小跳》系列的“同桌冤家”,讲述的是主人公马小跳与他的同桌路曼曼像冤家似的,整天争吵不休,路曼曼仗着她是中队长的名义欺负马小跳,而马小跳也不择手段地报复她。

读完这本书,我都笑得四脚朝天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有类似的经历,反映了同学间不和谐的景象,这下做过这事的同学也要改了,不然会像他们一样被人笑掉大牙。

在小学的时候,我们学过一篇文章叫做《鲁滨逊漂流记》,所以我怀着好奇心翻开了《鲁宾逊漂流记》一书。鲁滨逊生于比较富裕的家庭,他毅然抛开自己的家庭,去完成他的航海梦想。不幸,在海上遇到大风暴,全船覆没,只有鲁宾逊一人幸免于难,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开始了长达28年的孤岛生活。在孤岛上,鲁滨逊战胜了很多困难,用自己的双手建造了房屋,救了野人“星期五”,并教化他。直到第28年的年头,鲁滨逊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返回英国。

如果我们可以像鲁滨逊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是我们不会成功的呢?

我们应该学习鲁宾逊这种敢于行动,敢于追求,不畏艰险的精神,并用它来造福我们一生!

通过读这三本书,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要坚持不懈、脚踏实地,不能“生在福中不知福”。

童乃馨

[读书中的乐趣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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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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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嘉奥

许多人都喜欢读书,我也不例外。

书带给我无限的乐趣,书教会我怎样做人。书的字里行间,蕴含着无限乐趣和丰富知识。我可以尽情的遨游,可以与伟人促膝长谈,我可以放松身心……在每天晚上睡觉前,我总喜欢先到知识的海洋遨游一番,让辛苦了一天的身心,放松一下。

在我看来读书是还最有效的的心情调和剂。在我心中烦急时,拿来一本书,我竟然会奇迹般的快乐起来。我细细的品味着,思索着,我明白了,因为书就像一位良师益友。

既长的知识,又有快乐。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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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边城高中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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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星期就读完了《边城》。那是一个昏黄的下午,翻过《边城》最后一张纸页,轻轻合上《边城》,我揉了揉眼睛,然后又默然坐了一会儿,才站起来舒活筋骨,《边城》就这样看完了?沈从文似乎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结局,但却给人以无穷的遐想与回味。我站在窗前,沐浴在柔黄色的光线里,细细的回想《边城》里的人、事、物,去感受那样纯粹的美,清洁的魂,在这篇犹如一张水墨画卷般的作品里,我所领会到的,是在《边城》中时时刻刻无处不在的善意。

善良、淳朴,是构建边城世界的基本元素。

最令我感动的是老船夫给人过渡不要钱,过渡人则于心不安把钱硬塞给老船夫,老船夫硬受了钱,却是买茶叶和草烟免费提供给过渡人。这样的场景每每在我心头浮现,就总免不了在我心头激起一片向往之情。我多么希望这世上都能如《边城》啊,没有黑市炒高价,没有“黄牛”卖车票。我在想,若现在要过渡,大概是找不到这样的老船夫了,但是假若我们也碰上了这样的一只免费渡船,许多人的心中应是窃喜,窃喜不用付钱了,这时如果有一个人如《边城》中的过渡人一样把钱给老船夫,那这个人一定会被视为大大的好人,但其实不应该是这样的,每一个人心中都应该有这么一份善意,因为,善是双向的,只有大家都在心中埋葬一份善意,善良才会洒满世界。

人之初,性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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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书高中

全文共 5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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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一字一天使,一书一极乐。”还有人说:“书是地狱,字如恶魔。”

——题记

读书如喝咖啡,有的人不放糖都觉得甜,有的人即使放再多的糖都嫌苦。

读书分两种:被动和主动。被动的例子数不胜数:老范进即使读再多书也无济于事,他把读书当作获取名利的途径,那么书也只会把他当作一个奴隶,无可救药的奴隶。主动的例子也比比皆是:陶渊明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书,因此,书把他当朋友,推心置腹的朋友。

书中识如海,有尔尽斑斓。你如果对书一往情深,书便会牵着你的手,同你一起分享苦与乐。

地理学家说宇宙是空间与时间的结合,而我认为书才是时间和空间的结合。不读书,即使再长的时间,也只不过是一场煎熬而已;不读书,即使再大的地方,也只会让人感到迷惘,心灵无处可归。

读书是一种享受,可以自由自在地聆听别人的心声。

当你拿起《呐喊》时,便会听到鲁迅先生的号召“向前冲吧,中国人民。”

当你翻开《女神》时,便会听到郭沫若轻声呼唤:“来吧,我的鸽子。”

当你阅读《论语》时,便会听到孔子那令人尊敬的声音:“学习吧,年轻人。”

想想,那是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几乎和“苦”字搭不上边。就算有苦楚,那也是当你放下一本厚厚的名著时,想起午餐还没有着落而已。

书可以恪守永远青葱的活力,书可以流淌亘古不变的青春。

岁月消逝,日月更替,惟有读书亘古不变。书,是你远游时解渴的清泉,是你烦恼时甜蜜的回忆,是你胜利时庆功的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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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我的乐趣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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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迷",我看书通常都会看到半夜十一,二点。我的家里有几百本书,买三个书柜都装不完,所以我的爸爸,妈妈,同学和老师都给我取了个外号叫"书虫".

记得以前,我很少看书。突然间,我无意中发现了一本阳光姐姐的:我的同桌叫班长着本书吸引了我。我就马上翻开第一页,第一页的并不是廷好看,不过我看到后面的时候,我立马就开怀大笑。正因为这本书好看,所以我决定要收集阳光姐姐写的故事,书,小说。于是,我就把这几年的零用钱都拿出来买书。

买了书以后,我不到一个月我就全部看完了。但这几天,我觉得很无聊。我又到书柜上去翻阳光姐姐的书来看,竟然发现里面隐藏着许多道理。正是这本普普通通的:我的同桌是班长,帮我开启了智慧宝库的海洋之门,任我在里面自由自在的飞翔,受益无穷。

尽管这本书烂了,不见了几页,但我仍然珍藏着这本书,我永运都忘不了这本书,因为这本书给我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知识。我永运也忘不了这本书!

每当放假的时候,我都会抽三个小时的时间来阅读。我很喜欢这本书,我要把它当作一种快乐;通过了阅读我掌握了许多知识,好词和佳句。每当写作文的时候,老师还夸我的作文写的好。怪不的妈妈说:"我是书虫说我整天爬来爬去,都把书都干掉了。"

书真是我们知识的台阶,是我们的良是益友,它勾起了我读书的快乐。阅读真是给我带来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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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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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就应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一样,像口渴的人漂浮在湖水中一样,书是逆境的慰藉,正所谓高尔基所说的书是人类的阶梯。书房是文人精神的巢穴,生命的禅堂;年轻时读书就像迎着朝阳走路,最淡的墨水也胜过最强的记忆。在学习中取得知识,在战斗中取得勇敢,在黑暗中获得光明。知识好像砂砂的泉水,掘的越深,泉水越清。如果知识不是每天在增加,就会不断地减少。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句话便证了这个哲理。一个人的度量是一种精神力量,是一股强大的文明力量。书都读得来的人,还怕有什么做不来的。

知识是通向成功的要诀。走进知识的殿堂,无疑是走进了一间五彩缤纷,琳琅满目的展览台。踏进了一座异彩夺目,奇丽无比的聚宝库,来到姹紫嫣红,百花齐放的花园,从知识中可以吸到人类用智慧酿造出来的蜜汁,领受到传统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还可以激发人类探索世界,探索未来的勇气和决心。作为青少年应该从小就培养自己广泛的学习兴趣和爱好,将来为建设祖国,改造世界尽自己的一份力。

阅读洋溢着时代的气息,跃动着生命活力的文质兼美的新课文,如一丝春风,如暗得灯,使人感奋不已。叙事散文,如见其人,如闻其声在学习的探究中,你会发现学习更贴近生活了,你的视野变宽了,正在登上一个新的学习台阶。

加油!使我们继续自主阅读,有创意的写作,自信负责的说话,文明得体地交流,继续学习和掌握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继续培养积极健康的人生态度,继续我们的社会责任感。我们与你并肩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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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的乐趣初二作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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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世界上最美的是什么?读书!读书可以治愚,可以塑造自己的人格:读书就像是在和许多德行高尚的人谈话,就像在聆听智者的教诲,读书可以把我们从无知的荒野,领向智慧的彼岸。

小时候,老妈临睡前都给我讲有趣的童话故事。我为《奇怪的鸟》中聪明的小女孩感到欢欣,为《烤得返老还童的人》中愚昧的铁匠感到可笑,为《画眉嘴国王》中娇气的公主意味深长的启示而深深思索

在我十岁生日之际,老妈又送我四大名著。《西游记》中孙悟空斩妖除魔,一心一意保护师傅去西天取经。《红楼梦》让我知道了人间的无奈。我为含泪九泉的林黛玉而愤愤不平

是书,让我了解了历史风云,初尝了生活的滋味,是书,架起成功的桥梁,是书,让我们懂得人生的真谛。书里,鸟话花香,草长莺飞。童话是大树,名著是嫩草,作文是鲜花。书里,飞出诱惑,沁出芬芳,吐出真情

我喜欢在月色溶溶的晚上,独自一个人看书。这时,我会像一叶自由的小舟,尽情地荡漾在书的海洋中。在这里,我体会到了李绅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的同情,理解了王维独在异乡维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的思亲之情,领悟了杜牧天阶夜色凉如水,坐看牵牛织女星。的孤独。凄苦的心情。寻找到了王昌龄洛阳亲友如相问,一片冰心在玉壶。的惆怅。知道了杜甫黄师塔前江水东,春光懒困倚微风。对生活的热爱之情。了解了李白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的诗人与朋友之间真挚,深厚的感情。

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书,你永远是我的良师益友,你给我鼓励,赋我信心。书,你是最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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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书的乐趣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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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藏书,亦爱读书。我把藏书读书作为生活中的一种爱好,书无论出自谁手都不计较,只要文章让我有所收获,我就不胜欢乐。在我的书架上,抽屉里都满是书本,小杂物都没地儿放,因为房间没有柜子让它们占据地盘。

我虽不在意作者,但对于文章的质量,我还要求严格的。若是胡编乱造出来的文章,我还是不屑一顾的。每当我拿到一篇文质兼美的文章时,我便会如痴如醉的去阅读。那一个个优美的方块字似乎在飞扬,跳荡,让我津津有味。读完后,那一句一段亦让我余音绕梁、久久不能自拔。以生活的美妙在于它的丰富,而丰富又来自于那无处不在的乐趣。只要热爱生活,关心生活,就定会发现大千世界里那丰富美妙的乐趣!

读书后,再回味,感悟,多么有意思啊!在趣味的同时,我也得到了知识,汲取了精华,再自己写作,就比从前的文笔更精彩。

读书更带给我一份无与伦比的情感体验!读书入迷时,我似乎就身临其中,伴随情节发展,与人物们同喜同悲。有时给我感动,有时给我欢乐,有时让我失落,有时让我难过……这不正是在走进作家的内心世界吗?

啊,收藏书籍又是一件怎样有趣儿的事儿啊!一本本举世闻名的著作,一本本趣味十足的童话……栉次鳞比的排放在书架上,书香流韵,俗雅大气。客人都称赞我们家是“图书馆”,每每听到别人的夸奖,我都无比自豪。

有韵有味,有喜有悲,既长知识,又强文笔,这便是书的乐趣,我和书难解难分的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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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给我乐趣作文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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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你可知道这字行中蕴含了无限的快乐,读书的乐趣作文。读书,可以让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读书,可以让我们大开眼界;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品德情操。

在睡之前,我总要到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一番。睡前我翻开《三国演义》,《三国演义》中诸葛亮的神通广大,神机妙算,令我赞叹不已。他读书破万卷,知晓天下事,他给我的感悟是:拥有智慧,就是拥有财富。

每逢读书时,你就走出自己的心灵,进入另外一个人的心灵中,倾听另一个人的心声。

每当我烦恼时,随手那起一本书,看着故事人物的悲欢离合,仿佛一个人牵引着我,把我带到一条河旁,用水不停地清醒着我,小学五年级作文《读书的乐趣作文》。顿时间,烦恼从我的恼中消失得无影无踪。

有些人不喜欢读书,他们觉得读书没什么用处,觉得读了也是白读,但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读书是要开拓视野,提高知识,提高写作能力。他们不喜欢读书,但用到时,又后悔自己没有读书,所谓“书到用时方恨少”。所以我们要多读书,多看书。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也是一本不会说话的老师。记得冰心奶奶说过一句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只要我们用心去读,就一定会感受到书给予你们的无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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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高中学生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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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小牛发来一片古文观止观后感,没时间细看,保存先,惊为天人。

文章千古事,《古文观止》不过200余篇,但却洋洋洒洒留下了几千年的历史轨迹,概述了百朝更替的盛衰兴亡,记录了众多贤哲的襟怀抱负。读书读人,要读经天纬地大文章,也要读气壮山河真丈夫。我钟爱这些流芳百世的名篇,但更痴想和这些伟丈夫走得近些更近些,想从中探知为什么在往事逾千年的今天每当我们读起这些篇章的时候心弦总是跟着大家的拨瑟而抖动。

李密的《陈情表》,字字入理,句句动情。一个父亲早丧,母亲改嫁的顽童,一个体弱多病的老妪。李密此时被举孝廉,家里的老祖母已经是年逾九旬,犹是风中之烛,摇摇欲坠。树欲静而风不止,恩欲报但亲不在,最为人生憾事。儒风自汉武一朝已经吹拂了几百年,“百善孝为先”的思想早已经在知识分子心中生根,更何况乌鸦尚能反哺。可以想象李密接到晋武帝任命的当天晚上一定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从他早时任职蜀汉以及在祖母去世服期满后出仕的表现来看,李密不是一个隐者,但如果此时弃老祖母而去又于情何以堪?于心何以忍?另一方面,当时实行的是九品中正制,其中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举孝廉,让道德上的优者来管理国家。如果欣然赴命的话,是孝还是不孝?于理何以问?治国平天下是每一个知识分子的理想,几千年后的今天我们不能断定当时李密的心情和想法,但一点可以肯定:李密是一个克己的光辉典范。

湖南岳阳楼,江西滕王阁与武昌黄鹤楼并称为“江南三大名楼”。无独有偶,王勃的《腾王阁序》和范仲淹的《岳阳楼记》也同成千古绝唱。但细品下来却是两种人生轨迹。王勃才华横溢,诗文俱佳,四杰之首,“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名句传诵至今。且年少得志,14岁就被表为官。总觉得一个人太早的成功要伴随一些苦果。当王勃在腾王阁上高呤“落霞与孤骛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时候又不知道有多少同僚因才生嫉。王勃的两次获罪大致都与他才情傲物,文人相轻有关。后一次获罪还连累到他老父被贬到南荒做县令,27岁的王勃在去探望他父亲的途是溺水身亡。他的陨落和他的升起一样迅速,实在是令人心痛。范仲淹青少年贫苦,在日食两餐冷粥的困境中坚持刻苦攻读,甚至五年未尝解衣就枕,官至参知政事(副宰相),庆历新政改革的主持者。而他写《岳阳楼记》的时候已经被贬出京,庆历新政宣告失败,正是人生失意的时候。然而“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优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丝毫不见潦倒之义,反而光华夺目,掷地有声,矍烁古今。虽寥寥不过数十字,竟胜似万卷诗书,那种心胸,那种情怀令无数英雄浠嘘不已。对王勃所能说的只是可爱,而之于范老先生却是高山仰止。

拜读黄仁宇先生的>和看了那部热播的电视剧(剧名我忘记了,只记得是陈宝国主演)之后,明朝一直被除数我认为是一个被奄割的时代。抛开外患不说,统治者的确是足够腐朽。能称上大帝的一个是洪武一个是永乐,但都残暴致极;碰到一个温柔型的,却是个玩主皇帝;玩主过气了,却来了一个不合作皇帝;就这么拖拉地过了几百年,终于迎来一个想励精图治的主,可是晚了,大清的铁骑和李自成的农民军夹得他在万岁山翘了辫子。然而在这么恶劣的社会环境下竟然不断出现一批铁骨铮铮的文人,真是令人菲夷。方孝孺先生算其中一个。最初认识方老先生的时候不是他那写得纵横阖捭的《深虑论》,而是“诛十族”。一介书生,手无束鸡之力,面对屠刀视死如归,抗节不屈,这可谓惊天地泣鬼神!受到后人的无限赞颂。就其个人气节来看,历史上实在不多见,这正应了那句古话:“士为知己者死!”。虽然灭他十族的的朱棣凶杀成性、冷酷无情,但征漠北、平安南、通西洋、修大典、建北京,在明朝诸帝中,其丰功伟绩恐怕无人能与之匹敌。被老先生视为知遇之君的建文帝未必有这么高的造诣。其实老先生的《深虑论》中也写道:盖虑之所能及者,人事之宜然;而出于智力之所不及者,天道也。既然是天道,却偏又逆道而为。老先生在表现出无限智慧的同时又给自己挖了一个小坑,极带可爱的迂腐。虽然老先生的迂腐掺杂着一抹血色,但我仍称之为可爱。少了这份迂腐可能方孝孺也不再是方孝孺了,单凭那篇《深虑论》可能很难让人认识他,走近他,景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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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王梦高中生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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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一直都不是正面形象的代表的,一翻词典很容易就能找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贬义性词语,因为"狼"比"狠"多了"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有多么凶残。可当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她的狼崽成为狼王,可因为种.种原因,她的三个公狼崽都死了,于是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狼孙身上,最后,紫岚为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整本《狼王梦》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主角紫岚对于"狼王梦"的坚持和为之付出的努力。

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给他,使黑仔变得很自傲,都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再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于是,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之前非常顺利,紫岚甚至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她对蓝魂儿进行了"精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团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毛,可是双毛的奴性已经超过了狼性,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性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虽然,双毛的狼性已经恢复了不少,但由于幼年时养成的自卑心理,双毛最终还是死在狼王脚下,尽管她的孩子都死了,可她还是没有灰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狼孙身上,并且拼死保护他们。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虽然紫岚的狼崽没有当上狼王,但她在培养过程中是多么的不屈不挠,好像没有任何困难拦得住她。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死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毛恢复狼性,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她拼死保护狼孙……紫岚的坚强意志,爱子心切,难道跟人类不相像吗?很多人类也是这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即使是最极端的,也会去试一试。

俗话说得好: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你在过程中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那么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已经成功了,因为你已经战胜了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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