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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乐趣高中作文【热门20篇】

年味是什么?年味是团圆、是热闹、是喜庆、是收获、更是展望,小编收集了我眼中的年味作文,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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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带给我乐趣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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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是一种乐趣,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古代诗人杜甫曾经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一本好书,就犹如和位高尚的人谈话,从我会认字到现在,已经读过许多书了,什么类型都有,读书给我七彩童年带来无穷无尽的快乐……

我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里,体会读书带给我的快乐。

《爱的教育》让我在爱的海洋里畅游,知道了爱是谁么;《绿野仙踪》让我和多萝西一起遨游了世界,体会到了家是谁么的重要;《洋葱头历险记》让我和洋葱头一起经历了各种困难,就出了大家;《奔跑的女孩》让我体会到了我们每天向崭新的一面前进,奔跑……

记得暑假期间,爸爸给我买来了一些新书,我很喜欢这新书,一直珍惜着,害怕弄脏了。每天放在枕头底下,一页也没翻开过,一直放在那儿,有时还把书的封面擦擦,清理干净。

到现在,我才知道:一本书不在于它的新旧,而在于他的文学价值。总之一句话:是书籍丰富了我们的头脑,给我补充了大量的营养,让我知识面更加宽广、丰富。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是一面明镜,照亮了人生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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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高中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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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的语文晚自习,在牛爷爷的暂时离开中,我们顶风犯案看了一部名著电影——《巴黎圣母院》。在上学期我就已经大体阅读过了这篇文章的梗概,了解了其中的故事情节,当时对这本书便有了初步的认识,但始终没有什么力量推动我去阅读,时间紧吗?呵呵,或许吧。

那个晚自习,我看着1965年版的电影,听着当时纯正的配音,看着里面美丽的爱斯梅拉达和丑陋的卡西莫多,当时便想,要去看看这本书。

大约一个多月,我终于找时间踏入书店,寻找到这本雨果的巨著《巴黎圣母院》这才明白原来文字的感情也可表达得如此淋漓尽致。字里行间充实着作者饱满的感情,读着这些不是很华丽的文字,都能感觉到那种垂涎欲滴的热烈。

尤其是对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的刻画,真的可谓出神入化。在电影中,无论他人如何叙述爱斯梅拉达的美貌,似乎也只是感到平平,可是当阅读过雨果的描写,才真实的体会那种善良的美丽,美得像天使,美的像山间清流细水,那种晶莹的水晶般的纯洁,闪烁着那种让人窒息的光芒。啊,爱斯梅拉达,为什么你那么美,那种吉普赛女郎的热情,对生活的热爱,该让我怎么用言辞赞美你。真的叹息自己为何没有大师般的形容来为你的光彩增色。你的离去却又是那么感伤,16岁花季的你还没能享受生活赐予你的幸福,就被那黑暗吞噬了,我们该批评你的愚蠢吗?愚蠢到在那样的时代要追求你自己的幸福?我们该同情的你遭遇吗?同情在那样的宗教统治的世界,你被无情的法律蹂躏?

你,亲爱的卡西莫多,是的,你敬仰的上帝或圣母没有眷顾你这可怜的灵魂,你就像是黎明前最黑暗的夜中最漆黑的角落,那里满是虫蚁蛇鼠,铺满地痞无赖,甚至奇迹王朝也无法与那里媲美。但正因为你没受到这些所谓的圣灵的腐蚀,你的心灵却又那么美好,你的心灵是整部圣母世界中最能与爱斯梅拉达的美貌相匹配的。你用心地爱着一切,爱着你的弗洛罗,因为他救过你。你爱着你的大钟,即使他们夺走了你聆听世界的权力,你爱着爱斯梅拉达,因为她是那么善良那么耀眼。卡西莫多,我想要用我有限的言辞赞美你,你是那么热爱生活,可是生活给予你的却是一道又一道的伤痕。当你抱着爱斯梅拉达死去的时候,你在想什么呢?是对生活的绝望,还为你能最后拥有爱斯梅拉达而感到由衷的幸福?或许你不对生活寄予过高的要求,你才会那么坦然的接受死亡吧,也或许正是因为你对生活给予了充分的希望,你死去的时候才会那么幸福?卡西莫多,希望你去的地方可以对得起你美丽的灵魂。

弗洛罗,我不能怪你最终将美丽的吉普赛女郎推向了死亡的深渊,毕竟,是当时的世界强迫的把你的爱变成了恨,我能从雨果的文字中品出,你对爱斯梅拉达的爱不亚于卡西莫多,但你却那么自私,你得不到她便让世人都不能得到她,不惜让这朵绝世之花就如此凋谢。

时间迈着悠闲的步伐,为每个人脸上刻满沧桑,巴黎圣母院依旧站在那里,风韵犹存,里面多少的悲剧,我们不知道。那个时代使多少幸福化为灰烬。

巴黎圣母院,你是一个时代的写照,从你的内心中我了解到了作者对那个时代深深的无奈与仇恨,也让我明白,爱与善良在那样的条件下会有怎样的结局和命运,但是所有的阳光都会只会追逐善良与爱,所以阳光最终照耀了这个依旧有爱的世界,才有了我们现在的幸福,但我们的爱和幸福都是因为有你们的牺牲,我们会记住你们为我们的所付出的代价,希望你们在天堂过的安好,不论你们是否真实存在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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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高中生读书笔记指导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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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认真阅读了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书中讲述了19世纪繁荣一时的英国,老百姓生活却十分贫苦。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就是其中之一。奥利弗是个孤儿,从小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意外的得到两片面包(比平时得到的面包多),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而很多孩子却活不过9岁就死了,可怜的奥利弗能活到9岁也算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

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可是不想被骗入贼巢,后来被一位好心的老绅士救出(最后才知道他是奥利弗父亲年轻时的一个好友),但很不幸,他又一次被抓回贼巢。读到这儿,我的心被奥利弗的悲惨命运紧紧地揪着,他的饥饿、他的喘息、他的恐惧让我时时牵挂着,我多希望他能早日摆脱困境,获得新生。

天生心地善良的奥利弗不愿与这帮盗贼为伍,他想逃生,想向被盗的人家报信,可是他太小、太纤弱了,他的命运被凶恶的坏人掌握着,他努力抗争,最后在一些好心人的帮助下重新获救,并找到了那位曾经救过他的老绅士。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几经周折,夺回了属于奥利弗的财产,老绅士还认奥利弗做了自己的儿子。终于,奥利弗可以过幸福的生活了。我真为奥利弗感到高兴,可怜的他获得了父爱,再也不用居无定所了。

书中主人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面对困难,面对利诱,面对毒打,奥利弗能抵制,,不堕落,不走向犯罪道路,坚定做人的标准,最后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重获新生。我从小说的开始到结束一直为小奥利弗的命运担心着,紧张着,庆幸着,欢呼着,他的生长历程时刻牵动着我的心,震撼着我的心。我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新中国,社会安定,父母又为我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我要珍惜现在美好时光,向奥利弗学习,克服一切困难,努力学习科学知识,将来报答父母,报效祖国,做一个社会有用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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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高中读书笔记刘同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全文共 1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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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是每个人必经之路。一路上,我们将收获良多。

1、孤独之前是迷茫,孤独之后是成长。

2、放下,才能接纳,接纳,才有新的力量。

3、在一个人的时光里成为自己世界的建造者。

4、曾经我认为:孤独就是自己与自己的对话,现在我认为孤独就是自己都忘了与自己对话;曾经我认为孤独是世界上只剩自己一个人,现在我认为孤独是自己居然就能成为一个世界。

5、孤独是一个没有明确答案的名词,是多种情绪的化身,是一个人必须面对的许多事

6、有一种孤独是明知道结局是曲终人散,可当下却不得不大声大笑,直至在这样的尽兴中流下眼泪

7、如果你认为苦是自己应得的,那么光必然照耀在你身上

8、即使是沧海一粟也终会有归宿,扛到云开风散,暗流窒息,再漂泊的物体也会沉于海底,各有各的领土

9、逃避,就一直是输家,惟有面对,才是赢的第一步

10、有一种孤独是突然想到一个人,却发现已经没了对方的联系方式

11、一望无际,感觉星星点点布满生命,但每颗星与星之间的距离却那么的遥远。虽然距离遥远,但有的朋友却像恒星,在你的生命中每一个能仰起头看到的日子里,远远散发着光和热,让你心生暖意

12、如果心里因人不爽,最好的办法就是说出来告诉对方。一来自己不会再纠结,二来可以让对方纠结,三来如果对方并不因此纠结,就证明对方压根儿不在意你,那你何必要为不在意你的人影响自己的心情

13、有话就说的人不是直肠子,而是不会使自己辛苦的透明人

14、一个人开始变得完美,恰恰是从他愿意承认自己的不完美开始的

15、和一些人的关系像平行线,一辈子相守相望,见于眼底藏于心间。就怕耐不住寂寞,冲动而成了相交线,在一个点尽情拥抱,从此便离得越来越远,再也不见

16、你的过去我来不及参与,你的未来我奉陪到底

17、秋微《莫失莫忘》:世间最大的遗憾是我们能好好地开始,却没能好好地告别

18、有些人,在我们的生命中或许只是一段插曲,但却饱受得住主题曲的万般流转

19、有一种孤独是你为了不让一个人失望而改变自己,改变的过程中,你希望这个人能知道自己的付出和努力。可等自己真的改变了以后,你再面对这个人时,却已经不想提自己改变的初衷了

20、无论梦想当初如何卑微,它不过是颗种子,会随着自我的关注而变得异常强大

21、感叹时光荏苒,青春不再,感叹时光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感叹时光旧了面孔,伤了回忆

22、不能思考的人生,具有毁灭性

23、有些爱就是错了一次之后,便希望用一生的努力去弥补

24、越是亲近的人,越是有些话说不出口,也许我们都知道,很多事情都已经过去了,再大的伤害都不能阻止我们现在的感情如何的亲密,只是,如果你真的爱一个人的话,你总是希望能用自己的方式去弥补过去时光里造成的伤害---无论对方现在是否还需要

25、很多事,说出来是一种解脱,但留在心里才能一直反省

26、亲近的人永远把话藏在心底,却用行动告诉全世界自己很在意

27、有时候,不要担心确实是一种安慰,有时候,不要担心只是不想添麻烦

28、也许回忆和影子一样,会随着夕阳的变化,越拉越长,最后在伸手都无法触及的尽头,彻底被黑暗吞噬

29、有一片这样的海,一扇能如此推开的窗,一身被晒得爽朗的肤色,更重要的是,有一个能陪我一起分享一切的人。很多人,有了一切却没有那个人。很多人,有了那个人,却为了追求一片海,最后丢掉了那个人。海平线,是回忆的分岔口

30、高木直子说:“我无法预见自己的生活将会发生什么怎样的变化,但我会继续珍惜每一份小小的惊喜与感动,努力活出一个真实的自己。”是啊,如果为了一个未知的明天而放弃已知的今天,丢失的不仅是当下的快乐,还有一个真实的自己啊

31、放弃是一件容易的事,心一动,力一卸,顿时就轻松了,但放弃最坏的结果便是重燃斗志的可能性为零。一件事可以暂时不做,但不要彻底放弃,那很容易导致从内心否定自己

32、我们常说“我没事”,其实如果内心真正的没事,就能肆无忌惮,旁若无人地说出来。也许内心仍有愧疚,还未放下,所以才一直藏在心里,不能见人

33、有些人即使不能在你的生命中永久停留,但却因为你的存在,他们的生命变了轨迹,朝着另一个春暖花开的方向前行,这未尝不是一个好的结果

34、不见也好,大家都记得住彼此最好的样子,不必因为再见的尴尬而改变印象。相见不如怀念,或许只是想把最好的对方放在心里吧

35、所有的艰难,不过是为了登顶所必经的上坡路而已

36、如果你停止,就是低谷,如果你还在继续,就是上坡

37、喝痛快的酒,唱动情的歌,聊走心的话,不被外人打扰,寄小镇一隅以一束火星,用以燎原少年之间的友情

38、再隆重的自我暗示,也比不上一次动感情的单纯

39、以前迷茫,是觉得四周与前方太黑暗。现在迷茫,却知道皮肤上有温度,雾中有阳光

40、有一种孤独是,我们相隔万里,只能通过文字彼此温暖。但只要你想说,我就愿意听,而这一次,我要穿越人海,用心问候你。

[高中读书笔记刘同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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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的乐趣作文700字左右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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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生活中离不开书,书能让我开阔视野,也能让我增长知识。因此,书是我最忠实的朋友。

记得有一次,我在自己的房间里读书。妈回来了,我一点都没发觉。在我的房间里,只要我读书的时候,就是打雷我也不会听见的,因为我全身心的在读书。过了一会儿,妈走进我的房间说:“孩子,该吃饭了!”我坐在那里一动都没动,妈走到跟前推了我一把,我这才知道妈在我的身后。然后我跑到餐桌前匆匆地扒了两口饭,就对妈说:“我吃饱了。”说完,就回到了我的房间读起书来。妈拿我没办法,只好把饭端到了我的房间里,我一边读书,一边吃。

现在我正在看一本海伦.凯勒写的书,名字叫《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书中讲海伦.凯勒四岁时得了小儿麻痹症。但是她没有自卑,她以坚强的意志面对生活。读着这本书,我变得坚强了,不再像以前那样懦弱。如果一道数学题,我就算是想破了脑袋也要做出来。

名言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不但带给我快乐,也让我学到了知识。

我爱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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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读书乐趣小五作文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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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唐代诗圣杜甫对读书的至深感悟。“书籍是全世界人类的营养品。”——英国文学巨匠莎士比亚对书更是高度赞誉。在我的眼里,书是一叶小舟,带我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书是一把钥匙,让我打开智慧的大门;书是一双翅膀,带我在文学的殿堂里自由遨游。读书,是我童年生活的一大乐趣。我爱在书山中汲取知识的养料。

《三国演义》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之一。它描写了从汉灵帝到晋武帝之间共一百多年的历史。我被书中一个个栩栩如生的鲜活人物形象所深深吸引: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侠义的关羽……可妈妈反对我看闲书,只让我看学习方面的书。便把此书收在收柜的最高层,以防我拿到。

有一天,我独自在家翻箱倒柜,想找到《三国演义》,可是让我失望了。我气呼呼地坐下来,眼睛却环顾四周。哦,一定是藏在书柜的最顶层了。我不禁有些欣喜,可转念一想:书柜那么高,差不多有两米多高,我身高才只有一米三呢。怎么拿得到?有办法了,我拿来一把高椅子,放在书柜旁,踩上去,轻而易举地就拿到了。

类似这样的读书故事还有很多很多。我喜爱读书,但我更注重读书方法。

读书,我首先看内容提要和目录,然后读两三遍。读的同时,我会积累一些好词好句,如果有的段落十分精彩,我会把它背下来。我也会随时随地做批注,把自己的感想及时地写下来。最后,我会在读书登记本上写下自己的读书心得,再找出这本书的精髓所在。

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书是历史经验的总结。读书可以洞晓世事沧桑,读书可以彻悟人生的意义,读书可以广济天下民众。因为有了书,所以我们的生活多姿多彩,因为有了书,所以我们的成长历程充满了欢愉。

我在浓浓的书香中寻找乐趣与知识。

[读书乐趣小五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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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读书给我乐趣作文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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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像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像是一片风帆,让我顶着风雨不断努力;书,像是一艘飞船,让我漫游世界,探索大自然的奥妙。书,像渗透过来的阳光,时刻都能带给人快乐,我呢,当然是它最忠实的读者。书,像我的知心朋友一样,在我有困难时,会帮助我;不开心时,会给我带来欢乐;苦恼时,会安慰我……书,更像一盏永不熄灭的灯火,在远处召唤我,牵引我,让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随心所欲,让我在智慧的天空里尽情欢笑,教我去品味真正的人生,让我在快乐中学习,在学习中体会快乐。

书,不仅给我带来了快乐,还给予我丰富的课外知识,使我理解了“梅花香自苦寒来”的深刻含义,懂得人间的真、善、美、假、恶、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我想拥有丰富的知识,也是拥有一种快乐吧!

读书不仅可以使我们开阔视野,增长知识,培养良好的自学能力和阅读能力,还可以进一步巩固课内学到的各种知识,提高我们的认读水平和作文能力,乃至对于各科学习,都有极大的帮助。苏联著名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得好:“如果学生的智力生活仅局限于教科书,如果他做完了功课就觉得任务已经完成,那么他是不可能有自己特别爱好的。”每一个学生要在书籍的世界里,有自己的生活。都应该把读书,视为自己的乐趣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功课那么多,作业要完成,那有时间看书?其实只要你肯挤时间来读书,就不愁没有时间。就像大文学家鲁迅先生说的: “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你愿意挤,总是有的。”他自己就是把大家喝咖啡、谈天的时间,用在了学习上。最终鲁迅写出了许多好文章,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们可以用午休、放学做完功课以后、节假日等点滴时间来读书,只要每天一小时,积少成多,积沙成塔,读书就给我带来了无穷无尽的快乐和丰富的课外知识。

总之,读书带来了快乐,它会在我生命的航线里延伸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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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中读书笔记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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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我读完它感触颇深。它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

《红楼梦》刻画了两百多个人物,他们各具特色。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与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性格特点,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惧怕他的父亲。虽然大观园里的人尽是心灵肮脏,不过也有真情在,贾宝玉与林黛玉真心相爱,最终却套不过封建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运。

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薛宝钗在大观园里可算是最有心机的一个了。她为人处事很能干,蒙住了很多单纯人的眼睛,她人缘极好,却得不到宝玉对她的真爱,她极力讨好没一个人连贾母也不在话下。

王熙凤是最泼辣的一个了,不仅办事干练,而且心直口快,常噎得人说不上话来,她处处不吃亏,人们称她“凤辣子”,却逃不过早逝的命运。

大观园里的人物我喜欢的要数探春了,他心机不如宝钗,文学功底不如黛玉,可是她为人爽朗,而且冷眼看一切,或许她有一点孤高自诩,可是能在混浊的世界里冷眼看一切的又有几个呢?但她的命运同样也是远嫁,离开家乡,离开父母。

贾母可算是仁慈的了,她疼爱孙子孙女们,甚至连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小孩子也疼爱,可是她的话何尝不暗藏玄机呢!黛玉刚进荣国府时,贾母让她做上座,她不肯,贾母说了句“你是客,本应如此。”暗示了她从来没有把黛玉当成是自家人,虽然表面上和谁都很亲切,可是她不过是假慈悲罢了。

读完《红楼梦》让我见识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让我懂得人们之间并不只有美好的事物,也有肮脏与丑陋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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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的乐趣作文结尾

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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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读书、教书、着书、藏书是历代文人毕生之快事,因此书自然就成了文人最心爱的东西。读书,顾名思义,就是与书籍打交道。古人常说的“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就是一语道出享受读书的乐趣

读书的乐趣在于书是知识的载体,是传承文明、文化的载体。俄国作家高尔基就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一句古训最多只能传几十或是上百年,但若是记载于书上后,千年也不会消失。如先人竹简刻书的《史记》。‘

读书的乐趣在于书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每一本书,每一个人都会有不同的见解,批注后又整理出了一本“进化”的书,这本“进化”了的书再传播给其他人,这本书就又“进化”了又“进化”。就象一个小雪球,越滚越大,成了一个大雪球。伟大的数学家笛卡尔就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每个人从中都可以得到无数个前人的经验,同进他也能将自已的经验总结后,留给他人学习。

读书的乐趣在于它对人精神的一种潜移默化。不管是一本漫画,还是一本人物传记;不管它是一本散文集,还是一本诗歌集;不管它是一本小说,还是一本报告文学;不管你是高兴或是悲伤;不管是孤独还是寂寞,只要是书中的只言片语能让读者心有同感,必会引起共鸣,乐而忘忧。有时侯我只要一看到我喜欢的书,就会不自觉的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久久不舍得放下。读完后,感觉既增长了见识,又不浪费时间,何乐而不为呢?

朱熹曾说过:“读书有三到:心到、眼到和口到”。我认为这三到之中‘心到’最为重要。因为心到了,眼和口也就只是接受信息的工具罢了。读书时,需要细细的咀嚼,消化每一个字,直到读懂,读透。“读书百遍,其义自现”就已被你“贯彻落实”。那么,这本书就早已深深地印在你的心里,你就可以将书中看到和学到的东西灵活运用到生活中去了。

结尾:读书有乐趣在于第一,“书是一代对一代精神上的遗训。”吸收前人经验,增加自我生活经验;第二,“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自已写文章,能引用的让文章中出现几句睿智的话语,使文章大放光彩;第三,“活到老,学到老”,让你的生活不再空虚,十分充实,第四,“书富如入海,百货皆有”。见多识广,大开眼界,熟识天文地理,古往今来;第五,“腹有诗书气自华”,在读书的过程中,增加了自身的修养,可以散发出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

想到这些,我就希望所有的同学和朋友们能和我一起享受读书的乐趣。因为只要每次读书时都能认认真真,你就会发现读书不仅仅是烦恼,而是无尽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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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与黑高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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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的写作背景是发过拿破仑王朝覆灭,波旁王朝复辟。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于连的个人奋斗历程及其两次感情经历。小说主人公于连本是一个普通劳动阶级木匠的儿子,由于他用心进取、努力学习,懂拉丁文、甚至能背诵《圣经》得到了维璃叶市长特·瑞那的青睐,选他作为家庭教师。从此便离开了那个经常因他看书打他的父亲以及欺负他的哥哥,在市长家开始了崭新的家庭教师生涯。在此过程中,他爱上了市长夫人,并与之相爱。最后,贫民所所长哇列诺写匿名信给市长特·瑞那先生,到了纸包不住火的地步,于连被迫离开了维璃叶去了贝藏松神学院。

在贝藏松神学院,他结识了彼拉神父。凭借着彼拉神父的人际关系网以及他自身的才能,他被带到巴黎,推荐给拉穆尔府做秘书。于连凭借着他那与生俱来的傲气赢得了小姐玛娣儿特的放心,并与之发生恋情。玛娣儿特得知自我怀有他的孩子后,并将其恋情告知父亲。由于玛娣儿特的固执果敢的性格,父亲拉穆尔侯爵决定赠与于连财产,默许女儿与于连离开巴黎。正在这春风得意之时,特·瑞那夫人被逼写下的一封对于连不利的告发信,如晴天霹雳般降临在于连的生活中,引起了拉穆尔侯爵的强烈不满,毁了于连即将富裕幸福的生活。在这种状况下,于连怒气冲冲的将枪开向了特·瑞那夫人。虽然没有死,但由于于连在法庭上发表了对贵族存有挑衅化的言论,及其从前结下的怨恨等原因,最终惨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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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高中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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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儒勒.凡尔纳写的《八十天环游地球》吧,里面的福特先生就像神一般,只用了八十天就环游了一次地球。而作者儒勒.凡尔纳也不愧是写科幻小说的好手,他的另一篇文章——《海底两万里》,讲述的故事,更加引人入胜。

我曾了解过这本书的写作背景,那时没有潜水艇,而作者儒勒.凡尔纳通过自己的想象构造了一个奇幻的潜水艇。在阅读了他的《海底两万里》之后,研发人员开发出了第一代潜水艇。他的另一篇文章,描写了一个航天的故事,他的小说中写了离纽约州300km处有一个航天中心,20年后,那里果真出现了一座城市——休斯敦。

《海底两万里》中,以第一人称描写了一个如梦如幻的潜艇——鹦鹉螺号,以及一个性格怪异的艇长——尼摩艇长。小说中是以一个生物学家的视角来看待整个问题——他们先是以为这个潜艇是一个巨型的鲸鱼,然后他们带着各种武器去捕捉这个“鲸鱼”,包括捕鲸叉,可是后来,他们进入了这个“鲸鱼”内部,原来这是一个潜水艇——鹦鹉螺号。

随后,博士和捕鲸手跟随着性格怪异的尼摩艇长环游了海底,他们来到了“海底平原”,见识到了“海底森林”,以及数不胜数的美景。

合上书后,我时常想象,如果我是博士,我会干些什么呢?

如果我是我博士,我在进入鹦鹉螺号之后,我会自暴自弃吗?我会被船长的种种诱惑打动而不想回到自己的祖国吗?我会竭尽全力地逃走然后惨死大海吗?这一切,都是个未知数,我不知道自己会怎么做。

在文中,我最佩服的一个人物就是“尼摩船长”。在文中,儒勒.凡尔纳对于他的描述是“他身材高大,前额开阔,鼻直口方,两手纤细,用手相学术语来说,极富“通感",也就是说与他高傲而富于情感的心灵相辅相成。可以说,这个人恐怕是我从来没有遇到过的最为完美的一类人。尚有一个细微特征,他的两眼,隔得稍开了些,可将一方景色尽收眼底。这种功能——我后来得到了证实——使他的眼力比尼德兰高出1倍。当这位陌生人眼顶住一件东西的时候,他总是双眉紧蹙,宽大的眼皮微微闭拢,眼皮包裹着眼珠,因而缩小了视野。他注视着,多么犀利的目光!”

在我的眼中,他自信。对于自己的鹦鹉螺号百般信任。把整个生命都托付给了自己研发的潜艇鹦鹉螺号。

在我的眼中,他勇敢。在遇到敌舰袭击鹦鹉螺号的时候,他展开了歼灭式的袭击,最终击沉了敌舰。

在我的眼中,他镇定。即使是遇到冰山封路,即使是遇到章鱼围攻,即使是遇到敌舰偷袭,他也如往常一样镇定自若,沉着应对。

尼摩船长无论是在做人和做事方面,都值得我学习,这本《海底两万里》,没有白白地阅读,从中,我懂得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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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书乐趣作文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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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告诉你们哦:“书本很有趣的!”《伊索寓言》里有会说话的小动物们、有神奇的大树;《爱的教育》里的故事往往使我热泪盈眶;还有《UFO之谜》,它带我们进入了奇妙的“UFO基地”,领略UFO的神秘……

读书也有方法哦!听听我的读书方法吧!读书,例如文章,我会分为四步骤。一:我先把文章完整的读一遍,了解文章内容。二:如果在文章中遇到我不会的词和句,我会查查参考书、字典、词典。三:我会把文章中的好词好句摘录下来,以便以后写作文。四:当完全学习好文章以后,我会看看作者背后会有什么故事。文章,我就这样读完了。像《伊索寓言》的书籍,我会一个一个小故事地阅读,认真欣赏其中的乐趣。我常会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主人公,这种感觉很美妙!

书籍就像一把金钥匙,当你捧起它,阅读它,喜爱它,它就会为你打开财富之门,你也就拥有了一大笔财富。

着名历史学家麦考莱曾给一个小女孩写信说,如果有人要我当最伟大的国王,一辈子住在宫殿里,有花园、佳肴、美酒、大马车、华丽的衣服和成百的仆人,条件是不允许我读书,那么我决不当国王。我宁愿做一个穷人,住在藏书很多的阁楼里,也不愿当一个不能读书的国王。读书吧!爱书吧!你会发现:书籍,就是一位知心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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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的乐趣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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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莫言叔叔写的一件件童年读书的趣事,我也想说一说我自己的童年的故事。

寒假最快乐的事,莫过于去表哥那玩:打个通霄的游戏,多么爽!还叫他别告诉爸妈。总之夜里打游戏,十分安逸。一日复一日。

“嗯?笔记本呀?”我很疑惑,“昨天明明在这儿的,今天怎么不见呢?”

“你在找哈啥儿!”他在追剧,很不耐烦。

我就找,出来吗,今天没得你不好过呀!床上,沙发,柜子我都找遍了,怎么还没有,我恶狠狠地拍打我这双可恶的双腿,应该在床下的——唉,还是没有;应该在被衣服堆着——为啥还是没有。我心急如焚地走出门前,被表哥看见了,于是对我说,“被大娘藏起来了啥。”

就是那个晚上,凌晨,照常一番。夜很寂静谧,草不摇了,花不绽放了,树不矗立了,一切显得很静谧——只有纺织娘的乐声交织着,给明月盖上了朦胧的纱幕,绵绵如丝。只有一个晚上,依旧闪着蓝光,还有键盘的敲声和贪婪的眼睛盯着屏幕。现在的我,很受惊,一点风吹草动就会影响我的注意力,可谓“耳听八方”。我隐约听到一阵脚步声,立即反应过来了,马上关机,拨出数据线,还没穿拖鞋,光着脚丫,随着地上咚咚地响,就跳到床上,还窃笑没有发现我。

可这下惨了,笔记本被藏了。可是我还是不死心,继续找着。忽然旮旯一角一个叫《羊皮卷》的书,开头一句就是:适合所有梦想成功、渴望在人生道路上能够成就一番事业的有志之士……什么的,我不懂,就问哥,“哥,这个《羊皮卷》是什么东西!”“你看不懂!”什么我看不懂,我非要看。于是一屁股坐在床上,慢慢地翻开书津津有味,这本书使我明白许多待人处事的道理,过后哥哥找到平板电脑,但我还好像定在那里,喊不动。

不知是哪一天,忽在今日头条里看见一则“边上厕所边背书,可能背得更快”。我马上就明白了,不像龙应台的《如果你为四郎哭泣》那篇深奥。立刻操一本“唐诗刀”,直奔厕所。反正就光着屁股,不管有否,用力拉就行了。马上就照做,今天就背一首《行路难》,我眉头紧锁,恶狠狠地盯书本,低声默背着。验一验这方法是否灵验。这可是一个秘方,以后背书就不用愁。直到爸爸不知何时发现里面有人或者灯开着,门关着。就准备拉把手而进。“莫慌,莫慌,还没背完。”“呀?你在里面还在背书呀!”不知是他憋急了,又想入门。“好,背得了!”我立刻站起身,脑袋一阵晕,腿一阵麻,但心是开心的。爸爸就不解看着我慢慢走向书桌。后来又听说憋尿,可使人大脑转得更快。果真一次数学考试,硬撑了90分钟。

后来,我又想一个办法,既然上厕所读书就能增强记忆力,我就边做俯卧撑边读书。起初我并不是这样的,跷起脚脚读《水浒传》,第二遍了,好看得很。“快来做俯卧撑!”“又来了!”我假装是一个知识分子,双手捧着《水浒传》,放在地上,趴着。“一。”看到一个字,再起来继续读。爸爸见我,笑着说:“边做俯卧撑边看书,可以!两全其美。”正当他转身,边下去,像个小青蛙。一回头,马上起来,手也假装颤抖,假装很吃力。见状就满意,不回头地走了。一走,就又变成小青蛙,趴着地上贪婪地在吸吮书的营养。就这样,俯卧撑倒没做好,厚厚的四百多页的《水浒传》就读完了。

虽没有莫言读书那样贪婪,但也染上了读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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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高中读书笔记图片大全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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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读书

我希望大家都喜欢读书,因为书本能使人获得很多知识。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叫黄禹舜,三年级小学生。我有许许多多的书,其中有《怪物大师》,有《冒险小虎队》,有《八戒日记》等等。但我最喜欢《怪物大师》,这本书共8册。要说:布布路、赛林娜﹑饺子和蒂奇雷顿,四人和他们的怪物一起冒险的故事。

第一部说:布布路和赛琳娜在思考村里人为什么的得绿色脓疱时,摩尔十字基地消失多年的送信蛇突然出现在布布路的面前。从地狱归来的信使全身伤痕累累,嘴里吐出布布路父亲带来的留言……

第二部说:物质系里面最著名的怪物之一 ——“泰坦” 传说已经消失数千年。全世界最珍贵的“泰坦原石”就是从泰坦取下来的,听说这种神秘的原石只有会移动的城市—魔都奥古斯。奥古斯的居民竟然住在垃圾场里!这座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到底怎么?……

第三部说:一夜之间,干旱入侵大陆西方的多雨国家—卡加兰。炎热,干渴,绝望,这片曾经丰饶的土地陷入死亡气息。卡加兰的救命之水就掌握在布布路四人的手中……

第四部说:千百年过去,在这里的人们都不记得这猩红森林的外貌,只有祖先时刻的提醒着晚辈:“我们是猩红森林的守卫者,世世代代与盘踞在这片森林里的毁灭魔王斗争!”

第五部说:全世界最优秀的美食怪物大师—“至尊厨师团团长”萨兰秘密的召见布布路四人帮他找彩虹草!布布路他们踏上有去无回的死亡之路,前往神秘的方—极乐园!这里是神的后院,也是贪婪者的殉葬场!

第六部说:精英小队和布布路为首的吊车尾小队,两支队伍的对决即将在封闭多年的迷魂岛上举行!谁也不知道,一双无形的眼睛正在冷冰冰地注视着一切!

第七部说:考古界的奇迹—蓝星上唯一被称为帝王的卡桑德兰大帝的战甲重现人间!传说只有光明神的人选才能使用这套盔甲,而且战无不胜!

第八部说:传说鱼龙是蓝星上最古老的物种,和人类、鱼类、龙类的祖先,他们生活在云海上的龙宫里。但是古老歌谣中描述的世外桃源—恒空之都真的存在吗?

我真的希望大家会买更多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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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高中傅雷家书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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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傅聪有如此开明、大度、博学、慈爱的父母是幸运的,傅老先生的每一封信都表达着最儿子的思念与关切,不仅在艺术学术文件与儿子交流切磋,在生活细节上发现了儿子的问题便立刻指正,耐心教导。或许大部分父母的初衷都一样,希望能与儿女在精神与生活上一起进步,但能有傅老夫妇这样修养及知识底蕴的父母毕竟是少数,或许是接受国外文化较多的缘故,他们对儿子的爱的表达相对当时中国社会的父母要直白得多,对儿子的赞美与思念时刻流露;当然他们对儿子的性格、缺点也十分了解,时刻叮嘱。

傅聪是一位优秀的钢琴家毋庸置疑,但作为子女,他身上反应了许多年轻人的毛病。比如没有及时回复交代父母前信提到的问题,经常需要父母再三催促回信,这跟现在许多孩子不爱给父母打电话一样。人非圣贤,傅聪在父母的教导下终于也从懵懂少年走到为人夫为人父,虽然与父母聚少离多,但有父母的信一直激励,也是他一直在异国他乡求知的坚强后盾吧。

尤其佩服的是两位老人的格局,在傅聪逐渐进入中年后,父亲多次劝他减少演出次数,多多修养身心,出去散散心,享受宁静的生活,钱财够用就好,不要盲目追逐。我想傅家后人,继承这样的家风,必不会随波逐流,成为追名逐利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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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有关高中生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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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老师布置我们看一本书,然后写一篇读书笔记

有一句话说的好:“细节决定成败。”只要我们认真观察生活,认真观察社会,我们就一定会成功。

当午后的阳光,洒在身上,暖暖的,打在树上,零零碎碎,似乎书中的故事在眼前上映……

曹操这个在历史上叱咤风云的人物,书中我最为欣赏的也是曹操。孙权评价曹操:“其惟杀伐小为过差,离间人骨肉以为酷耳,御将自古少有。”鲁迅说:“曹操至少是一个英雄”

史书评论明略最优、清平之奸臣、、然而我确认为他是乱世之奸雄,也是英雄。宁教我负天下人,不教天下人负我这就是曹操最能突出自己野心的一面,他可以错,但是他的部下不能错,有句歇后语就就曹操杀吕伯奢——将错就错。得天下,挟天子以令诸侯,此为孟得之雄才大略之体现,他不急于求成,知道韬光养晦,不挣一时之得,深谋远虑。

《曹操献刀刺董卓》这个故事给三国演义小说增添了生动的情节,不仅推动了小说故事的发展,也让读者对曹操的人性上有所了解,三国时代,动荡不安,将曹操直接评价为汉贼也有所不妥。读了这个故事,我很是感概,小时候就一直听说曹操是奸雄,现在看过三国演义后,确实不假,至少以后的“挟天子以令诸侯”就能说明问题,更重要的是权位的刀把子,一直让自己人扛着,这样无异于谋权了,既然能谋权就有可能篡位。更重要的是,朝中大臣众多,但是有勇气去杀董卓的却是寥寥无几啊,曹操就敢了,而且有可能真的是刺死了董卓,补充回答:来自手机问问自己也逃不出丞相府。这是玩儿命的活儿,也是忠君爱国的活儿。

所以,我要说的是:曹操是奸雄,也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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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读书的乐趣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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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想,知识是一座宝藏,而要想获得它,只有多读书

这学期的语文课本中,第一单元讲的全是关于读书的故事。《窃读记》写出林海音对书的渴望,《小苗与大树的对话》写出了张钫向季老先生请教读书的方法,《走遍天下书为侣》告诉我们读书、写作的方法。

如果有人问我:你有最喜欢的书吗?不用说,肯定有。我喜欢的书有很多很多,多到快数不清了,可令我感动的书只有一两本,其中一本就是著名儿童文学家曹文轩的作品《草房子》。这本书大家应该都看过,讲的是桑桑在油麻地发生的事,人物有很多,除了主人公桑桑,还有桑乔、纸月、秃鹤、秦大奶奶……

有趣的故事就在他们身上发生了。其中有一章,桑桑的脖子上长了一个肿块,因为当时医疗条件并不发达,所以桑乔带着桑桑去了许多地方求医却没有什么作用,最后还是在油麻地附近找到一位郎中医好的。看到这个故事,我内心不禁有些触动。原本我以为这是编造出来的,但当我看了《朗读者》其中一期节目时,我才知道,书中的情节是根据真实事情改编的,曹文轩则就是淘气男孩桑桑。

《草房子》是小学生必读课外书目,书中的内容给了我一个启发:文章写真实了,写得新颖了,才能让人们喜欢它。

是啊,“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句话一点都没错。因为书籍滋润的是我们的心灵,留给我们的是精神财富。一个人拥有精神财富,才是真正的富有。一本好书可以陪伴我们,也可以温暖我们。

开卷有益,只有读书才是我最大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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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生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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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里,我读了一个波澜壮阔又令人悲伤的故事,法国大作家雨果的《巴黎圣母院》。

这是我读过的第一部外国悲剧,剧中有一个美丽善良的吉普赛姑娘爱斯梅拉达,她在广场上翩翩起舞,身后跟着漂亮聪明的小山羊丽丽,她们在我心中就是美丽与智慧的化身,就和我以往读过的白雪公主,灰姑娘一样。而那丑陋畸形的敲钟人卡西莫多一出场就让我厌恶,那个胡乱拼凑起来的身躯在钟楼上来回跳荡,发出怪兽一般的咆哮。“他真像地狱里的恶魔!”这就是美与丑,善良与邪恶的答案吗?

当然读完了这个故事,事实并非如此。

河滩广场上,有沸腾的人群,有威望的红衣主教,有跋扈的士兵,当然还有强悍的刽子手和让人畏惧的绞刑架。爱斯梅拉达死了。她没有像白雪公主和灰姑娘一样嫁给她们心爱的王子,而是死在她曾经跳过舞的广场上,死在她曾经捧给卡西莫多水喝的广场上。她是善良的,却没有一个美丽的童话结局,她白色的裙摆飘散在风中,那时太阳正好升起。

塔顶的眼睛悄悄流出了眼泪。“他的独眼虽然流过泪,但只有一滴,如今却泪水滂沱。”最终搂着自己爱的人死去,化作永不会分开的灰尘。此时此刻丑就在美的旁边,畸形靠近着优美,丑怪藏在崇高的背后,美与恶并存,光明与黑暗相共,雨果说。

究竟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丑陋的外表下,可能藏着一颗火热纯真的心灵;英俊的面容里,也可能深埋了龌龊可耻、卑鄙和扭曲。所以,我们不能以貌取人,真正的美是外在美与内在美的和谐统一。拥有一颗善待他人、无私奉献、珍惜生命、充满责任的心灵才是每一个人应该具备的。同时,我们要学会珍惜日常生活中的亲情、友情……尊重身边每个人,不要等这些让生命精彩的亮点逝去后才后悔不已。

读完这本书,我反复回想着那壮丽的场面,如果我可以许一个愿望,我要把卡西莫多的美永远珍存起来,我要让美丽善良的吉普赛姑娘爱斯梅拉达带着漂亮聪明的小山羊丽丽和她的王子卡西莫多真正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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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读书的乐趣五年级作文

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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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像清晨的阳光透过新绿的纱窗,沐浴着书香的橱窗;读书像一群飞鸟掠过你生活的天际,让生活充满激情与宽度;读书像扬帆起航风帆,寄托了人生理想的翅膀。最初我拿到一本书来读时,我觉得读书就像一个小黑屋,把自己囚禁在里面,煎熬之心难以表达。一位老师的鼓励,改变了我的心态,现在的我很喜欢读书的滋味。

在学前班结束时,老师送了一本童话书给我—《灰姑娘》。读完后,让我认识到不可能发生的事,总会有奇迹发生。后来我又读了《水晶公主》,让我感受到了人的脆弱。从这本书我知道了读书的乐趣,得到了内心的满足与宁静。

现在,我每周下午都会去书店“泡”上两三个小时,载着一大袋的智慧回家。

记得又一次,和以往一样,我来到了书店。出门前奶奶嘱咐我“四点”一定要回家,天气预报说今天下午有雨,奶奶还给了我5元钱以防下雨搭车用。可是我还是跑进一家书店看起了书来。一进书店我就拿起一本《淘气包小跳》蹲在角落开始看了起来。一页,二页,我贪婪的读着,像一匹饿狼一样。我喜欢这种窃书的滋味。当我沉醉在人物的喜怒哀乐之中,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此时我已经手脚发麻,下意识的看了看手表,竟然已经四点二十了。(原创作文 )

窗外此时已经响起了“哗啦啦”的雨声,看来要打的回家了,于是我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突然眼前几个闪亮的字出现在我的眼前,读书日特价:《假如给我三天光明》5元。“这,只五元?”我心里一惊。细细一看,确实才5元。我高兴极了,这本书是世界名著,平日经常听老师,提起过海伦的感人故事,可我就是没遇到好时机买,这下可好了。我毫不犹豫地拿起那本书向前台跑去,“姐姐,这本书我买了”我开心地向前台姐姐说。

她看了看屋外的雨,又看了看我,似乎已知道我用路费来买这本书了,于是她用厚厚的塑料袋子把我的书封得严严实实的。

钱用完了,只能淋雨回家了,我把书放在怀里,向雨中跑去。心里实在是开心极了,风雨中我飞奔一般往家里跑去。

到了家里,我变成了落汤鸡,书还是干的,奶奶见我这情况,就过来问“怎么搞成这样?怎么现在才回来?”我笑嘻嘻地看着奶奶,双手把书藏到背后“你猜!”我从背后拿出了我的买的书炫耀道:“5块钱买的。”奶奶被我这一举动弄得苦笑不得。

此后,我更加爱读书了,每当有所收获,我还会和小伙伴,老师探讨。原来读书那么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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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的乐趣1000字

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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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似乎是一只白色的瓷瓶,没有“五彩缤纷”。但如果你问我最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我最喜欢看书。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当我读到一本好书时,总会觉得自己好似一叶在大海中乘风破浪的小舟,觉得自己的知识原来只有如此而已,就像一只井底之蛙。书中的妙词佳句、格言俗语如同阳光,让我这棵小树苗茁壮成长。我随着作者的心绪经历着情感、智慧的波动,和逝去数百年的伟人进行着心灵的对话和交流。书,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不知道世界上如果没有书,那我的生命会不会更加的贫乏,更加的单调,更加的……寂寞。

中午的三分之二时间,全都给我拿来看书,因为鲁迅先生说过:“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什么天才,那些名人的知识和成就,是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的学习和工作上。那我为什么不仿效一下?把别人用来玩的时间,我拿来看书。

我的座位靠着窗户,有时候,书中人物的一言或一行会让我哈哈大笑。走过的一些同学,都用奇怪的眼神盯着我,以为我是从神经病医院跑出来的病人呢!(感觉的,不过我才不在乎!因为但丁说过: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

当然,看书也有不平静的时候。差不多每次午自修快接近尾声时,都要上演一段史上“最具创意奖”的小品,您看这——

“马雅超,看书呢!”盛月萍笑眯眯地说。(不过,这个笑容一定是“笑里藏刀”)

“恩。”最讨厌别人在我看书的时候影响我,所以只淡淡地应了一声。

“什么书名?”盛月萍的好奇心也太大了。随后又郑重其事地说:“马雅超,你可别看一些不良的小说呀!那些书……”(汗,比我妈还罗嗦)

“STOP!”我的耐心是有限的,于是不耐烦地有说了一句:“《哈姆雷特》,莎士比亚写的。”莎士比亚可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作家,你知道不?

终于安静了,可盛月萍一计不成又生一计。(跟白骨精不分上下)

她站起来,弯下腰,把头使劲地往我的书里面凑。

“你干什么!?”我恼火地说。

“看书啊。”盛月萍一脸无辜。

“你干你自己的,我看我的书,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本以为她弃恶从善,谁知道她死性不改。我火大了,放下书本,旁若无人的把她臭骂了一顿,盛月萍的脸先青后白,最后涨到通红,震惊、惊讶、愤怒的表情一一登场。

不过,第二天她还是老样子,唉。

读书,轻飘飘的两个字,可却是我的乐趣。书,是我一生忠实可靠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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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书的乐趣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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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读书是一种放松;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享受;还有人说读书是一种乐趣……而我说读书是一种快乐。

读书是一种快乐,因为读书,我学到了许多知识。每当一本好书在手,我感情的流露就变得那样丰富多彩:当我读到幽默的语段时,我会捧腹大笑;当我读到凄凉的语段时,我会沉浸在痛苦之中;当我读到精彩的语段时,我会把它摘抄下来,细细品味……关于读书,我还有一件趣事呢

记得那是一个晴空万里的好天气,我在家里看着书,爸爸妈妈在看电视。当我看到一篇巴金写的文章时,我觉得口很渴,当时我心想:巴金写的文章那么好,我怎么可以分神呢?可是我的嘴里面就像是没有水的小草一样,干枯极了!于是我决定边看书边去找水喝,虽然做事不能三心二意,但是为了读书,没办法!于是我走到厨房,想拿一瓶可乐喝,只见桌子上有一瓶,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瓶子就开始喝,刚喝第一口我就感觉这可乐有些不对劲,马上就吐了出来,大喊:“妈妈,快给我拿水来啊!这可乐都坏了!”爸爸妈妈闻声赶来,看到我这副狼狈样,又看到了这可乐瓶子,问我:“你是不是看书分了神把酱油当作可乐喝啦?”“啊?这是酱油啊!我还以为是可乐呢!看来我看书连可乐都不认识了!”我哭丧着脸说。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喝可乐了,这件事也害我以后看书的时候不能喝水了。不过,读书也使我获得了许多的奖项,让我感到无比的自豪!

读书是一种快乐,让人感到无比的快乐,也是我的一种收获,希望同学们也能收获这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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