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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测试卷(汇编20篇)

《准则》和《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做出了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今天开学吧给同学们整理推荐了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测试卷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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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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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95周年生日到来前夕,中央放出加强制度建设大招,祭出全面从严治党利器。6月28日,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和“问责条例”,很快成为各类媒体、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门词汇。

“问责”就是追究责任。在政,就是追究政府官员责任;在党,就是追究党的干部的责任。据报道,《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问责焦点更为集中,即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5方面,开展问责。问责情形有3条标准,即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问责包括3种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有许多人可能已注意到,尽管早在2009年,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但十八大以来,在中央领导讲话和党的文件中,有关问责的话题,出现更为频繁。2013年1月,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就提出,“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都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了问题,就要追究责任。决不允许出现底下问题成串、为官麻木不仁的现象”。2013年11月,《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明确提出:“适时修订《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问责情形、规范问责方式。”今年以来,“问责”热度进一步提升。在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总书记强调,“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王岐山同志更提出,“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中央为什么如此重视“问责”?这与成立95年的大党今天所担负的重大责任和所面临的从严治党难题息息相关。一方面,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任务艰巨,另一方面,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仍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存在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尤其是近年来,在反腐败大背景下,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且有逐渐蔓延之势。对此必须对症下药、标本兼治,特别亟需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以治本。出台问责条例,就是治本的一个重要举措。

问责,隐含着权责对等原则,这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以往,我们习惯于官员出了大事才追究责任,甚至只要不触犯党纪国法,即使出事一般也不直接承担责任。官员权力很大,责任却不很明确。2003年“非典”以后,问责才慢慢开始运用和法制化,尤其在行政问责方面。但党内问责法规体系建设仍显滞后。2009年“暂行规定”权威性系统性不足,比如被问责官员如何复出不明确,屡受诟病,问责效果受到质疑。因此2013年“规划纲要”提出要进行修订,包括“抓紧制定严格做好被问责干部工作安排的有关规定,严格被问责干部复出条件、程序和职务安排等,保证问责制度与党纪政纪处分、法律责任追究制度有效衔接。”

问责条例的出台,使问责制从“暂行规定”上升到了“条例”的权威高度,使权责对等原则得到了党内法规的严格规范。它将促使人们由更严肃的事后追责,进一步重视和关注更明确的事前明责,从而有效地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纵向压给各级党组织,横向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更重要的是,它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内法规有刚性,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失责必问将成为常态。这就抓住了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直指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以问责倒逼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认真贯彻问责条例,就能将从严治党的整体责任,转化为各级党组织的具体责任;把中央的担当精神,转化为各级党的领导干部的担当行动,使“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成为党的干部的自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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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行政测试文学常识大全

全文共 2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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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社会科学的学科分类之一,与哲学、宗教、法律、政治并驾为社会的上层学问,为社会经济服务。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政测试文学常识大全,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古代文学

(1)儒家经典

“五经”指《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

“六经”又称六艺,在“五经”后增加《乐》。

“四书”指《论语》、《孟子》、《大学》、《中庸》。

(2)历史散文有《左传》、《战国策》、《国语》。《谷梁传》、《左传》、《公羊传》同为解说《春秋》的三传。

(3)《诗经》本只称《诗》,后又以“诗三百”为代称。著名篇目有《关雎》、《伐檀》、《硕鼠》、《七月》。《诗经》是中国最早的诗歌总集。收录了从周初到春秋时期的诗歌305篇,分为“风”、“雅”、“颂”三大类。开创了我国文学现实主义传统。

(4)孔子,名丘,字仲尼,又称尼父、圣父,鲁国人,儒家创始人。主要作品有《论语》20篇,各取篇中开头二字为篇名,如《学而》、《为政》等。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的言行,代表了孔子的基本思想。

(5)左丘明,鲁国史官。主要作品有《左传》,又名《左氏春秋》。《曹刿论战》等选自此书。《左传》是我国第一部叙事详备的编年体史书、历史散文,记载春秋时期的史实,富有文学性。

(6)孟子,名轲,字子舆,战国时儒家代表人物,世称亚圣。书由其弟子编辑。主要作品有《孟子》共7篇,各取篇中开头字为篇名,如《梁惠王》、《公孙丑》、《告子》等。记载了孟子的思想和政治言论。孟子长于论辩,善用比喻,对后世议论性散文的发展影响较大。

(7)列子,名御寇(圉寇),道家前辈。主要作品有《列子》,又名《冲虚真经》。《愚公移山》出于此书。

(8)庄子,名周,世称南华真人,道家代表人物。主要作品有《庄子》,又名《南华经》,现存33篇。属诸子哲理散文,具有浓厚的浪漫色彩,对后世文学有很大影响。

(9)荀子,名况,字卿。避汉宣帝刘询讳,改称孙卿。主要作品有《荀子》,其中《劝学篇》、《天论》等最具代表性。另作《赋篇》对汉赋的兴起有所影响。建立了以儒家思想为主体,又兼采法家和其他各家学说的思想体系。韩非、李斯都是他法治思想的继承者。属诸子哲理散文。

(10)韩非,法家集大成者。主要作品有《韩非子》,全书55篇。《扁鹊见蔡桓公》、《五蠹》、《南郭处士》等都出于此书。属诸子哲理散文,先秦法家的代表著作。

(11)吕不韦,秦相,集合门客编成《吕氏春秋》。主要作品有《吕氏春秋》,又名《吕览》,共160篇。《察今》、《察传》等出于此书。收入诸子哲理散文,杂家的代表著作。

(12)屈原,名平。我国第一位爱国主义、浪漫主义诗人,开创楚辞新诗体,被列为世界文化名人。主要作品有《离骚》、《九歌》(包括《山鬼》、《国殇》等11篇)、《天问》、《九章》(包括《涉江》、《哀郢》、《橘颂》等9篇)。西汉刘向编成《楚辞》一书,以屈作为主。因具有浓厚的楚国地方色彩,故称“楚辞”,后世称这种诗体为“楚辞体”、“骚体”,开创了我国诗歌浪漫主义传统。《离骚》和《诗经》中的国风并称“风骚”,成为“文学”的代名词。

(13)《战国策》33篇。西汉刘向根据史料编定。属国别体史书,历史散文,主要记载战国时期谋臣策士游说诸侯或相互论辩时提出的政治见解和斗争策略,以及他们的政治活动。对后世散文和辞赋的创作有很大影响。

二、两汉文学

(1)贾谊,又称贾生,贾长沙,贾太傅。主要作品有《新书》。另有《吊屈原赋》等赋,开“史论”之先河,其赋上承楚辞下启汉赋,影响很大。

(2)刘安,封淮南王。主要作品有《淮南子》,又名《淮南鸿烈》。“女娲补天”、“后羿射日”、“嫦娥奔月”等故事出于此。

(3)司马迁,字子长,别称太史公,简称史迁。与司马光并称“史界两司马”,与班固并称“班马”。主要作品有《史记》,又名《太史公书》,全书130篇,包括12本纪、8书、10表、30世家、70列传。《史记》是历史散文。我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开创本纪、世家、列传、表、书五种体例,被誉为“实录、信史”,“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史学“双璧”之一,前“三史、四史”之首。

(4)班固,字孟坚,扶风安陵(今陕西咸阳市东北)人,“班马”之一。主要作品有《汉书》。开创断代的纪传体史书体例,前“三史、四史”之一。

(5)乐府民歌和赋乐。乐府原为汉代音乐机关所搜集的诗。《孔雀东南飞》是汉乐府叙事诗发展的高峰。最早见于南朝徐陵编纂的《玉台新咏》。赋是我国古代韵文和散文的综合体。主要流传的作品有《陌上桑》、《长歌行》、《上邪》、《十五从军征》、《孔雀东南飞》。前四者见宋代郭茂倩编的《乐府诗集》,后者见南朝徐陵编的《玉台新咏》,其中《孔雀东南飞》是我国古代最长的叙事诗,与《木兰诗》合称“乐府双璧”。

三、魏晋南北朝文学

(1)“三曹”即曹氏父子曹操、曹丕、曹植。曹操的《观沧海》,曹丕的《蒿里行》,曹植的《名都篇》、《白马篇》、《洛神赋》都很有名。

(2)“建安七子”:孔融、陈琳、王粲、徐干、阮瑀、应玚、刘桢。“竹林七贤”:阮籍、嵇康、山涛、刘伶、王戎、向秀、阮咸。

(3)诸葛亮,字孔明,别号卧龙,封武乡侯。其主要作品有《诸葛亮集》,《出师表》出于此。

(4)干宝,字令升。主要作品有《搜神记》。《干将莫邪》、《东海孝妇》都出于此。《搜神记》是我国最早的短篇小说集之一,多为志怪故事。

(5)陶渊明,名潜,字元亮,自号五柳先生,谥靖节,我国第一位杰出的田园诗人。有《陶渊明集》,代表作有《桃花源记》、《归去来兮辞》、《归园田居》、《饮酒》等。

(6)范晔,字尉宗,著《后汉书》。纪传体断代史,前“四史”之一。

(7)刘义庆,袭封临川王。主要作品有《世说》,唐时称为《世说新书》,宋时称《世说新语》。属笔记体小说,记载魏晋人物的言谈轶事,与“志怪小说”相对,可看作“志人小说”的开端。

(8)刘勰,字彦和,晚年为僧,法名慧地。主要作品有《文心雕龙》,是我国第一部文艺理论专著。

(9)北朝乐府主要作品有《木兰诗》、《敕勒歌》、《折扬柳歌辞》,都被收入《乐府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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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浅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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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之后,党中央进一步扎紧从严治党制度“笼子”,七一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再次释放出了从严治党、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让党员干部“不敢腐”。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的一系列管党治党制度条例,都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一直在路上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这次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把“利剑”,是失职、渎职干部不可触摸的“高压线”,中央在即将迎来建党95周年之际又一次“亮剑”,体现了我党从严治党的强烈决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认真贯彻问责条例,就能将从严治党的整体责任,转化为各级党组织的具体责任;让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的认识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意识到《问责条例》是悬在我们头上的一把“利剑”,切实做到“红线”不能触碰,做到防腐拒变,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不敢腐。

让党员干部“不能腐”。此次出台的《问责条例》被很多党建专家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问责条例》的对象是面向各级党组织及党员领导干部,还强调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无论是最全还是最严的党纪,要让党员干部感受到这条“高压线”的威力,有责必问、凡腐必抓,切实让党员干部从内心转变,树立红沟不可逾越,腐败不能伸手的思想。

让党员干部“不想腐”。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想腐”是从思想和认知上转变的一个过程。在十八大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只有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才能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条例》的出台,既体现了“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坚定决心,也是对反腐败制度的重要完善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建设是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全面从严治党,将普通党员纳入党纪管理之中,不留死角,无疑是为反腐败树立的一道制度化防火墙,同时也达到通过制度的刚性和建设性力量,真正实现让党员干部从“不敢腐”到“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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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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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党内监督全方位全覆盖。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凸显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的基本原则。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让党内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真正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的“全面”,就是管全党、治全党,覆盖党的建设各个领域、各个方面、各个部门。党内监督做不到全方位全覆盖,全面从严治党就会落空。《条例》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发展变化,聚焦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了“监督谁”“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等一系列问题,实现党内监督无禁区、无例外,为全面从严治党锻造了新的制度利器。

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全方位全覆盖推进党内监督,首先必须抓住“关键少数”。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动真碰硬的反腐败斗争中,查处了近200名高级干部。大量案例表明,权力越大,越容易出现“灯下黑”;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在监督上有更严的尺子。《条例》强调高级干部这个重点,就是考虑到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条例》的主体部分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其中,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不能存在盲区。党内监督无禁区、无例外,最根本的是构建全方位的监督机制。如果搞“一言堂”、家长制、独断专行,对党员干部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就无从谈起;如果我行我素、自由散漫、各行其是,没有团结和统一意志,监督也就有形无实。因此,强化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此外,还要通过用好巡视“利剑”、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等,让党内监督动真碰硬、展现刚性。如此,才能破解“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困境,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确保党内监督全覆盖、无死角、落到实处。

立规明矩,纲举目张。随着《条例》的出台,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制度笼子”一定会越扎越紧、越扎越密,党内监督这篇大文章一定会越做越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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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班子在准则和条例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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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的颁行显示了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从严治党的决心和信心。自己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党的基层组织领导干部,衷心拥护并将坚决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坚定地身体力行。

郝宏奎院长说,我们党作为一个度过了95岁生日、正在迈向百岁的大的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十分必要,刻不容缓。唯有如此,我们才能避免重蹈前苏联共产党的覆辙;才能避免重蹈国民党在中国大陆、台湾两地失去政权的覆辙;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戴,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学院作为党的肌体一个的组成部分,《准则》和《条例》中所禁止的各种不良现象、习近平在系列重要讲话中所罗列的党风、党纪问题,在学院各级组织和党员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我们只有按照《准则》和《条例》认真加以纠正、加以克服,才能真正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教职员工迈向建设一流警察大学的目标。学院作为一个党员比重极大的组织,加强党建的意义尤为重要。加强党的自身建设,从严治党,重在落实、落细、落小。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中央的八项规定的进一步扩展,是对《党章》的补充,也是对十八大之后,从严治党经验成果的固化,我们对党充满希望和信心。

我们将结合学院实际,不折不扣地予以落实。学院党委将进一步研究部署,一定要把《准则》、《条例》落到实处:

一是把《准则》、《条例》的精神到渗透到校园文化体系、制度体系、机制体系的建设中去。在学院今年的党代会后,学院将进一步加大这三方面建设,增强建设力度,加快建设速度。

二是要加强组织保证。进一步调整学院领导分工的基础上,要实行党委成员联系中层单位部门的制度。

三是要更好地发挥纪检监察督察部门的督促作用、问责作用、纠错作用,促进党的建设。郝宏奎院长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治党先治官,领导做表率。他表示,学院两个党政主要领导一定率先垂范,忠实地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绝对不走过场,绝对不打折扣,绝对不是会上一套会下一套,真心实意、心悦诚服地接受广大党员和教职工的全面监督。同时,也要对班子成员、基层、总支、支部的成员有更高的要求,要更加忠诚、担当、干净,要有更强的服务意识和行动,要有更多的付出和奉献。基层的支部成员要为党员做表率,党员要为非党人员做表率,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责任。要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相信学院党风、校风必将得到极大的提升。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修订后的《条例》,再一次表明了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先进的政党,也是最强大的政党,是与时俱进的政党,再一次证明我们党能够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够解决我们党面临的问题和将来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够承担起作为中华民族先锋队带领中国人民伟大复兴的使命,能够把中国建设成世界上现代化强国。对于我们党自身存在的问题,如何来纠正这些问题,阐述的特别充分。

学院目前存在的问题,都能在《准则》和《条例》中找到答案。《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对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和教师来说,应该是迎来一次党的建设发展的好机遇,迎来一次学院发展的机遇,给我们扫清了思想上的障碍和工作中的障碍,为我们把学院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警察大学提供了强大的保障。余新民书记强调,全体领导干部、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坚持《党章》、《准则》中规定不能做的坚决不做,要求做的坚决做到。他表示,对《准则》的学习和《条例》的认识,不是一次能够学深学透的,不是一次就能够在思想深处接受并且体现在行为中,应该是把它作为座佑铭放在书桌案头,有时间就要认真学习,遇到管党治党、遇到决策部署、遇到党的建设时都要对照。同时,过去以为党性修养是很难的事情,现在我们要按《准则》和《条例》来做,做好了党性修养就好了,党内政治生活按《准则》办事,就是加强修养的具体体现。

一是学院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这次理论学习只是第一次,全院各党总支和党支部都要组织学习,每个党员干部和教师一个不能少,都要参加学习,因公或因事因病没能参加的同志,要集中补课。

二是要对照《准则》和《条例》摆问题,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支部存在的问题、党委存在的问题,这项工作本月底前完成。他要求,党性教育决不能走空,要联系自身工作实际学习,给学院和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各支部的学习查摆情况要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党委。学院党委成员将认真研究、消化、讨论,并认真整改。余新民书记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一句空话,要在具体的实际工作中予以落实,要切实解决个别院属党组织班子存在的问题。全体党员要对照准则严格要求,要认真学习,深刻反思,要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履行共产党员的职责,为学院的建设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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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亲情测试的作文

全文共 9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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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情是什么?是甘甜的乳汁汁,哺育我们成长;是明亮的双眸,指引我们前进;是温柔的话语;呵护我们的心灵;是严厉的责罚,督促我们改错。

今天上课时,丁老师问我们:“大家喜不喜欢做游戏?”同学们异口同声地回答: “喜欢。”丁老师接着就问:“同学们,你们感受过自己的亲人对你的爱了吗?”同学们有的说感受过,有的说没有。丁老师说:“是呀,亲情就像空气,弥漫于我们身边,所以我们往往视而不见,体验不到,真正失去时才知珍贵。”“好吧,既然你们听不懂,那 我们就来—场游戏——亲情测试。同学们请拿出各自的笔记本,拿出—枝笔,写上最疼爱自己的五位亲人。”丁老师蔼地说着。

同学们兴致勃勃地做好准备。我拿起笔来写下了:妈妈、爸爸、外婆、外公、阿姨这五位最爱我的亲人。接着老师—声令下:“同学们请划去其中一位亲人,代表你将失去他。”顿时全班安静下来。面对妈妈、爸爸、外婆、外公、阿姨,我无法选择。我当时想站起来向老师抗议,可这是游戏规则,我别无选择。只好选择平时常教做作业的阿姨,我疼苦地含着泪划去她。

丁老师见大部分同学都好了,就说:“再划去—位。”我一听,什么?还要划!我只好忍疼割爱划去外公。想到小时候外公抱着我去玩,还有—次我将尿拉在外公的身上。

“再划去一位。”老师说。啊,怎么办?我只好把笔指向外婆婆,我心如刀绞,眼角湿润了,泪珠向断了线的珠子吧嗒吧嗒地掉下来。正当我在为刚才那一划而疼苦的时候,老师又说:“再划去一位。”我心想:“什么,我连父母的爱都得不到吗?”我只好慢慢地把笔移向“爸爸”这两个字,我一闭眼,一咬牙,一跺脚,哎,我还是没这个勇气,手中的笔不知觉地掉了下来。我又想,这只是个游戏,不是真实的,我又重新拿起笔,划去了爸爸。我的心非常疼苦,泪水又哗哗地流了下来。如果还要划,我坚决不划了,因为我不想成为孤儿。丁老师见大多数同学都流下了泪,诚恳地说:“对不起,同学们,这只是一场游戏,游戏结束了,—切都恢复原状,你的亲人们依然在你们身边,依然爱着你们。现在,让我们再工工整整写一遍他们的名字,一边写心里一边默念我-爱-你!”

我认认真真的写着,发自内心地念着:“爸爸我爱你,妈妈我爱你……”

这场游戏使我明白了:我们依赖亲情,有如瓜豆的藤蔓缠绕着竹节或篱笆;我们有了亲情,有如寒冬的小麦盖上了洁白的雪被,温暧如春,幸福如蜜。我们要珍惜亲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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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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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播支部开展组织生活,认真学习了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深入体会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作为一个党员,要勇于承担责任,有所担当,尤其是遇到问题、面临问责的时候,不能推卸责任、置身事外,应该拥有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进一步提升,是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一道政治红线,再次回应了公众对于反腐倡廉的期盼。问责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

问责条例的出台实施,对我们党员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身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定要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在履职尽责的同时,更要严肃问责,以强力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问责条例唤醒了每个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让每个党员头上多了一道箍,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学习并贯彻条例,我们身为党的一份子,人人有责,决不能把自己当作旁观者。

问责条例是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党员一定要高度重视,通过学习,要把自己摆进去,联系实际,以身作则,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但不仅仅是学习理解问责条例,还有问责条例的宣传也需要我们落到实处,通过学习与宣传,我们全体党员才能全面深刻的把握问责条例的本真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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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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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闭幕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10月28日下午,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表示,修订条例原则之一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抓住‘关键少数’”。

当日下午,中央宣传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负责同志介绍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情况。

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在发布会上介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12月颁布实施,这是第一个党内监督的专门文件,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同时,十多年来党内监督的新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实践新经验,迫切需要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

吴玉良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上对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提出要求,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为修订条例指明了方向。中央纪委机关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条例修订工作。党中央统筹考虑,决定将修订条例纳入十八届六中全会重要议题。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领导下,修订条例与制定准则同步进行。

他表示,修订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领导本身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吴玉良说,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贪大求全,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三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抓住“关键少数”,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五是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总结实践经验,提炼管用的实招。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共分8章、47条,分为三大板块: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列了9条,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

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列了27条,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这4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形成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其中,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现行条例的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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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学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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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省发展改革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同志的署名文章《坚持高标准、守住底线、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创新》,传达了中央关于部分省市县党委书记违纪违法案件教训警示的通报精神。

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周强就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内容变化情况及其精神实质做了解读与辅导,从学、思、践、责四个方面提出了学习贯彻的具体要求。“学”就是要勤学、深学、真学,要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委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通过组织《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考试等形式强化学习效果;“思”就是要勤学善改,做到学而思之,知而改之,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认识,明辨是非,夯实思想基础,转化学习成果;“践”的关键在于执行,践实笃行,一抓到底,做到以上率下,提高执行力,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和模范,以自觉践行的实际行动凝聚党心、赢得民心;“责”就是尽职履责,各负其责,委党组、各支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律监督检查要强化监督责任的落实,严肃执纪问责,把该担的责任担起来,把该尽的责任尽到位。

周强主任强调指出,《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充分体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彰显了中央的坚强决心,树立了道德高线,厘清了负面清单,传递了从严治党的明确信号,解决了执纪执法中的“橡皮泥”、“稻草人”现象。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作为修身正品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源头防范,严守纪律和道德底线,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好“尺度”、守好“命门”,稳住心神、管住手脚、扛住诱惑、经住考验,不辱使命重托,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踏踏实实做事。全委上下要把学习贯彻好《纪律处分条例》和《廉洁自律准则》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保障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坚决落实好巡察、约谈等各项制度,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使每名党员干部都自觉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在全委形成人人尊崇制度、处处遵守制度、时时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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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初中寒假作文600字:寒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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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的寒假我就对自己说过这个寒假我一定要为自己量身订做一个“寒假条例”,防止再一次漫无目的的浪费时间。寒假伊始,我便开始为自己制定计划了。我自觉合理的为自己制定了一份读书和玩乐的计划。与此同时我决定要严格执行。

最主要的任务是先完成寒假作业,因为这个是必须完成的。老师曾说过有些你没有掌握的很好的知识,如果你不温习那么便会忘记。因此我还要看看书复习之前的知识。

在空余时间可以去看看电视,但不能看太长时间,那样会对眼睛不好。在睡觉前可以看有益的书籍,如果我真的这样做好了,我相信我的寒假生活一定过得很充实,那这计划也将成为我的完美杰作!

伴随着读书生活的寒假在不停地旋转着,转到了除夕。要说起过年那学问可大着呢!除夕是我们国家最隆重,最热闹的传统节日。“除夕”又叫“年”。那你知道“年”的来历吗?传说,古时候有一种叫“年”的怪兽样子十分可怕,又伤害人。有一年,乡亲们正忙着收拾东西准备逃走。这时来了一位白胡子老头儿,他来到了东村的老婆婆家,好心的老婆婆拿了些食物给他并劝他一起逃到深山中去,可是老头儿说:“我不怕年”。

当“年”来到老婆婆家时,发现门板上贴着红纸,屋里亮着灯,只听院子里劈劈啪啪的响声。吓得“年”逃跑了。第二天,乡亲们回来发现村子里安然无恙,就问老头儿施了什么法把“年”赶跑了。老头儿就告诉了乡亲们只要贴红纸,穿红衣服,放鞭炮这样就能赶走“年”。从此每年家家户户都按照这种方法过年。

在今年这个除夕我过得可开心了。虽然在过年之前要不辞辛苦地打扫,让家里变得耳目一新。我最喜欢穿新衣服去外婆家拜年,外婆就请我们吃年夜饭又叫团圆饭,吃完饭后又到柴房里烤火全身暖乎乎的。紧接着我们玩猜谜语,成语接龙的游戏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热闹极了!最后就是大人们发压岁钱,接过钱后个个脸上充满着笑容。

[初中寒假作文600字:寒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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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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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县政府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学习的通知》,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专题学习工作,通过班子会、专题讨论交流,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精神贯彻落实。本人严格落实乡党委书记职责,自觉履行“一把手”带头学习责任。现将本人关于《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学习心得体会汇报如下:

中共中央新颁布实施的《巡视工作条例》,是党的巡视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为深入开展巡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和制度保障,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规管党治党建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巡视工作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一、学习贯彻条例的基础是领会精神实质

贯彻执行条例,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是前提。首先,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集中了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最新成果,是指导当前党和国家各项建设的基本依据。条例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和有关巡视工作的重要论断以法规形式确定下来。把学习领会条例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做到融会贯通。

其次,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学习领会条例。条例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作为立法的目的,在指导思想中增加“从严治党”内容,在巡视工作职责、监督内容、整改责任、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规定,都体现了巡视作为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手段的要求,可以说,“全面从严治党”是贯穿于条例的一条红线。

第三,要围绕条例各项新规定进行重点学习。条例坚持与时俱进,充分吸收巡视实践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创新成果,对巡视工作的指导思想、体制机制、目标任务、方式权限等各个方面作出了新规定。学习条例要逐条深入学习原文,重点理解修订和增加的内容,准确把握中央各项新精神。

二、学习贯彻条例的关键是强化责任担当

条例健全了巡视工作责任制,对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巡视机构、有关部门、被巡视党组织等各责任主体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要求,以及不履职尽责、违反纪律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各责任主体开展巡视工作有了明确规范和制度保障。我们要从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的要求出发,深入学习领会条例,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巡视工作职责,增强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巡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承担起巡视工作组织实施责任,要切实担负起深入发现问题、如实反映问题、推动问题解决的责任。通过强化责任分工和协作配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深入推进巡视工作的强大力量。

三、学习贯彻条例的根本是抓好制度执行

学习贯彻条例,落脚点是要使条例真正成为巡视工作强有力的指导、强有力的规范。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巡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标志。条例重点是对事关巡视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作出规定,需要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和配套。

要围绕发挥巡视利剑作用严格执行条例。巡视是解决党自身问题的有力武器。贯彻执行条例,需要紧紧围绕“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抓落实。坚持抓早抓小、标本兼治,使巡视过程成为加强纪律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

要强化巡视工作的组织保障体系。条例对巡视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机构设置和人员选配等,作出了新的规定。要适应巡视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的重大调整,加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巡视组建设,规范机构设置,强化职能发挥。

要健全巡视监督与执纪监督、干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要按照巡视任务的要求,完善适合巡视干部特点的管理办法,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加大监督管理力度,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巡视干部队伍,切实为巡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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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关键在于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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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关键少数”,一般是事物的最关键部分,虽然数量少,但在发展过程中作用最大,是引领事物发展的最大优势。在整个社会群体中,领导干部作为执政兴国的骨干部分和中坚力量,毫无疑问是“关键少数”,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领导干部身先士卒,方能一呼百应;以身作则,方能上行下效。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形中在社会上营造一种风气、提倡一种追求、引导一种方向。实践证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担当、勇于负责,才能真正以严和实的精神把党纪党规执行好、落实好。国税系统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把严守党纪党规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凝心聚力服务好税收事业这个“主业”,服务好基层、服务好税户、服务好大局,为全县国税事业跨越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是坚持履责担责。县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广泛宣传教育,推动贯彻执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严格自律,时刻把党纪党规牢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抓好自身和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又要结合各分管单位重点工作积极开展“回头望”,督促工作进展,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坚持严抓严管。要坚持把严的标准和要求融入到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之中,在“全面”和“从严”中推动落实,在坚持和深化中形成习惯。要坚持铁律管干部、铁腕抓作风,从严从实,认真较真,对顶风违纪、贪污腐化的从严查处,对不作为、乱作为、缓作为的从严问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要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着力完善和落实“123”模式,以公开透明的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以有为有位的导向激励干事创业,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三是坚持自警自律。全县国税系统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行动上的高度自觉,深入践行“三严三实”,始终做到自警自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带头严格遵守《准则》和《条例》,时时处处事事高标准、严要求,自觉接受监督,坚决守住底线。特别是对新《准则》中的“四个必须”和“八点规范”要牢记于心、外化于行,对新《条例》规定要严格执行,确保不触底线、不越红线,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事小节做起,把住欲望关,净化朋友圈,管好身边人,涵养高品位,真正使党纪党规内化于心、力践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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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自治区发声亮剑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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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自治州党委组织全州万名干部群众集体发声亮剑。唱响主旋律、凝聚正能量,鼓舞士气、提振精神、凝聚共识,推动工作落实,进一步坚定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决心和信心。自治州政协副主席、反恐维稳工作精河督导组组长程鹏,精河县四套班子在家领导、法检两院主要领导、县直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离退休干部代表、公安代表、教师和学生代表、武警消防官兵代表在精河县主会场聆听会议,各乡镇场设立分会场。

会上,各族干部群众同唱国歌,聆听了自治州11名各界人士代表发声亮剑。宣读了社会各界人士联名信。州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邱树华作重要讲话。

在聆听完视频会后,大家一致表示,要像撰写《致维吾尔族同胞觉醒书》的于田县加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吾布力喀斯木·买吐送一样,做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敢于发声亮剑、敢于冲锋在前、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好干部。

精河县初级中学教师吾拉依木江.亚生,作为全州教师代表作了以《头脑清醒 立场坚定 站稳守牢教育阵地》的宣讲。八年的双语教学从教经历,让这位维吾尔族教师亲眼见证了精河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变化,他郑重表态将积极主动投身反分裂斗争中。

吾拉依木江.亚生说:“通过参加今天的活动,聆听社会各界人士的发声亮剑,我很受鼓舞。我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教师,自参加工作以来,我亲眼见证了精河县教育事业的发展,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要用自己的言行举止,去教育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坚决抵制极端思想向学校渗透,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始终保持头脑清醒,牢记教师职业道德,坚决抵制宗教极端思想向学校渗透,真正把学校建设成为反分裂、反渗透的坚强的战斗堡垒。”

精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阿米娜·阿不都热依木说:“今天参加自治州开展的万名干部群众发声亮剑活动,各界代表人士进行了发声亮剑,呼吁全州各族干部群众行动起来,反对“三股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我很受教育和鼓舞。作为少数民族领导干部,我们应该讲政治、讲担当、讲奉献、讲团结,为我们精河的美好明天做出贡献。”

托里镇查干莫尔根村爱国宗教人士阿布拉哈热·赛买提后说到:“我听了10名代表的宣讲,深受感动。我们各族群众要向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今后我要把这次我听到的内容讲给广大的信教群众听,让广大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的好政策,切实感受到党对我们各族群众的关怀和温暖。”

精河镇东郊社区干部古丽努尔·买热瓦尔提汗说:“‘三股势力’是我们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在今后的工作当中,我们要宣传、教育、引导居民做好民族团结工作,各族人民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心连心,手拉手,共同建设美好的家园。”

最后,大家一同在自治州集体发声亮剑横幅上签名,表明向“三股势力”和“两面人”宣战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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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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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下午、22日下午,湖南省疾控中心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会议由党委书记黄跃龙主持,中心领导、中层以上干部70余人参加会议。

7月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党章为基准,以问题为导向,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规范和强化了党的问责工作,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为广大党员干部戴上了“紧箍咒”。省疾控中心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列入计划、下发通知,要求各支部、各科室、各党小组要认真组织、集中宣讲,积极开展心得体会讨论交流等形式抓好学习贯彻

党委副书记李合锋在讨论发言中谈到,《问责条例》是党中央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遵循,也是唤醒党员干部“入党初心”的重要保证。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刻领会党中央意图,充分认识《问责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责任意识,尽心尽力履好职、尽好责。

中心领导纷纷表示,两个条例是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党的组织领导、建强党员干部队伍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最后,黄跃龙就本次集中学习情况做简要的总结讲评,并对持续抓好学习贯彻提了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学习《条例》的重大意义,从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战略高度,把《条例》的学习贯彻视为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二是行动上务求实效。要持续抓好学习,采取不同形式,创新学习载体,深学深悟、真学真用、以知促行,切实以学习指导实践;三是责任上强化落实。要从严落实“两个责任”,一方面紧紧抓住党委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另一方面切实落实好纪委监督责任,依法执纪,严格问责,着力营造风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动中心全面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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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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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认真学习,我对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突出强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 和组织纪律,着力解决管党治党和执行纪律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等问题,取得了很大成效。中央这次修订《准则》和《条例》,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 国条件下,全面落实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准则》内容有八条,前四条是针对普通党员提出的,要求每一名党员都要 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后四条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 身。《准则》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强调 自律,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的重要基础性规定,是对党章有关规定的具体化。《条例》围绕党纪要求, 开列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 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让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一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修养。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要认真系统地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不良 影响和诱惑,守住纪律和法律底线。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党性锻炼,努 力做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等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清醒,在路线原则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风险挑战中经得起考验。 要强化组织观念,遵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决定,接受组织安排,自觉维护组织的权威性。

二是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用权的问题。在政治协商、民主 监督、参政议政履职过程中,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坚持“权由民所赋,权为民所用,有权必有责,用 权受监督”的权力观,工作中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和规则制度办事,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确保把党 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位。

三是要严以律己,做廉洁自律的表率。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市委八项规定,做遵纪守法的表率。要着力培养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和 积极健康的生活情趣,珍重自己的人格、名誉和形象,稳住心神,把住操守,耐住寂寞,经受住各种诱惑,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领导干部的良好形象。要坚持 从小事做起,从衣食住行做起,勤俭节约,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铺张浪费,始终保持党一贯倡导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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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新准则条例学习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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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一经公布,便迅速成为社会和舆论的焦点。其中,《条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的政治纪律更是引发热议。

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新修订《条例》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把党章中关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进行细化、具体化,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以及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更加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这是我们党作为先进政治组织的底线和要求。”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

我们党历来重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1922年,党的二大制定了党史上第一部党章,便对政治方面的纪律作出明确规定。1927年,党的五大通过《组织问题议决案》,明确提出“政治纪律”一词,并指出“党内纪律非常重要,但宜重视政治纪律”。1929年,古田会议通过决议,针对党和红军内部存在的不讲政治的单纯军事观点、小团体主义等不良思想倾向,专门作出纪律规定。正是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规范和保障下,我们党一路走来,不断攻坚克难,从胜利走向胜利。

“政治组织严密、政治纪律严明,是革命战争年代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基因,也是长期执政条件下抗御风险、兴党强党的巨大优势和根本保证。”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表示,严明党纪,必须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

然而,目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思想麻木,在原则问题和大是大非面前立场摇摆。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严肃指出:“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2015年7月24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河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本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根据10月16日该网站通报的消息,周本顺被查的一个重要原因正是“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重大问题上发表违背中央精神的言论,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干扰、妨碍组织审查”。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新修订的《条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并根据政治“破纪”现实情况,增加了一系列违纪条款。比如,其第五十二条对“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违纪行为进行了规定;第五十七条对“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等对抗组织审查行为作出规定;第六十一条对“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的行为进行了规定。

“坚持问题意识和问题导向,将政治纪律作为‘六大纪律’之首加以具象化、清单化,让党员干部牢记一言一行的政治标准、政治底线,既是纪律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表现,也是打造有中国共产党特色的党纪体系的必由之路。”高波说。

值得注意的是,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抓住了这个纲,就能纲举而目张。

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人表示:“正如中央领导同志所指出,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所以,这次修订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通过严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带动其他纪律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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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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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严,要害在治。靠什么治?靠制度“治”。 建设好、管理好一个有440多万个党组织、8800多万名党员的执政党,离开制度治党是做不到的。必须在“治”上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坚持全面系统、综合治理,确保管党治党取得新的成效。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主要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问题,制定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群”再添新利器。

制度治党,首要的是制度的“全面”。用道格拉斯·C·诺思的一句话来说,“制度是一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它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他认为制度由三个基本部分构成:正式的规则、非正式的约束和他们的实施特征。我认为正式的规则就是指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制定法。依靠制度从严治党,一是必先依法治党。切实推进依法治党,是新时期我党全面提高执政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和必经之路。尽管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核心权力掌握于唯一执政党——中国共产党及其公共权力的掌握者——党的领导干部,但执政党也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依法治党就是严格按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来规范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通过党的各项具体制度来保证国家的宪法和党章成为党组织和党员的最高行为准则。二是通过制定《政党法》来规范政党和政党行为。在我国的政治生活中,对政党制度的具体规定主要依靠的是政党惯例,这些惯例主要在政党或党派自己的政策和文件中予以规定。显然,单单依靠政党惯例来规范政党和政党行为是不够的,惯例不具有等同法律规范的强制性和规范性,导致在具体实践中难以适用。这既不利于共产党的执政,也不利于各民主党派的有序参政。通过制定政党法,将党的领导进行加强和规范,对宪法的原则规定进行具体化,把实行多年且行之有效的惯例上升为法律制度,这种法律制度具有其他规范无可比拟、不可替代的特有属性,内容稳定,普遍适用,规范明确,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也有利于从sss制度上保障和发挥中国共产党的核心作用,使党的领导有法可依、规范有据,领导全国人民的建设事业也更加积极稳妥,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失误。三是依党规党纪治党。党的十八大以来的4年中,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共56部,包括党章1部、准则2部、条例98部、规则6部、规定21部、办法9部、细则8部,超过现行150多部中央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立柱架梁、落地生根,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越扎越密,不仅有效解决了“牛栏关不住猫”等问题,而且为全面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支撑。所谓“依规依纪治党”,就是在党中央的领导下,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管理党的事务,从事党的各项活动,进行党的建设。只有依规依纪治党,把党内法规作为党的各项活动的根本准则,以党内法规作为判断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是非的标准,以党内法规作为处理党内矛盾的规则,才能使党的基本路线、方针的贯彻实施得到有力保障。

制度治党,核心的是制度实施的“从严”。“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么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有法不实施等于无法,甚至比无法危害更大、更可怕。制度治党必须解决“稻草人”问题。一是党员干部要做到执行制度必严、违反制度必究。要防止“破窗效应”,对违规违纪、破坏制度的现象和行为,必须严厉查处,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执行制度必严,是从严治党的重要体现,是从严治党的灵魂。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制度,如果不能被严格执行,就会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就会成为没有电的“高压线”,这就必然丧失党的制度的威严性。要坚决克服在执行制度方面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坚持在党的制度面前党员人人平等,不论其家庭出身多么好、社会背景多么硬、工作政绩多么显、权力地位多么高,只要违反党的制度就必须受到党的制度的相应处罚,决不允许有不受党的制度约束的特殊党员;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决不能宽容、纵容。否则,就是姑息养奸,就是对党和广大党员的不负责任。二是要建立健全严格的落实制度的保障和监督机制。没有严格的保障监督机制,必然削弱制度的约束力。要在狠抓制度落实上下工夫,切实强化全党同志的制度观念,增强遵守制度的责任意识,确保在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上都真正按制度办事。各级党委尤其是纪检监察机关,都要加大对贯彻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已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根据执行落实规章制度情况的不同给予奖惩,对于执行制度不力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真正使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制度成为全体党员干部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三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慎独、慎微。制度治党,党员干部的个体自觉才是根本所在。这种自觉最突出地表现在党员要做到慎独、慎微。慎独、慎微,是古代先贤修身的好传统,对共产党人加强自身修养也具有重要意义,其中的关键是要把握好一个“独”字、一个“微”字“。因为是”独“,容易被当事者产生”他人不知“的错觉而肆意妄为;因为是”微“,容易让当事者视为不足挂齿的小事而放松警觉,酿成大祸。为避免此类事情发生,才需要慎独、慎微。严明的法纪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成败的关键,是我党95年来取得胜利的宝贵经验和法宝。自建党以来,我们党从弱小到强大,靠的就是铁一般的纪律,始终把严格的纪律挺在前面。政策制定以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各级党员干部都要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对照执行,既要做执行国法党纪的带头人,又要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制定一百条好的制度,不如将一条好的制度执行到位。“治”是制度治党的题眼和关键,正如同从法制到法治是一种飞跃,制度治党,全面从严,将党的制度建设的重心从建章立制转向依靠制度进行治理,这是我们党制度建设理论的重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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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1000米测试

全文共 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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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浩

1000米测试,向来就是班上大多数男生不愿提起的,今天的体育课,"噩梦"来临了。

站在起跑线前,莫名的恐惧又出现了。哎!底气不足,前两天我将跑鞋换成了篮球鞋,不占地利;再加上我感冒9天几乎未运动,不占人和,只能寄希望于天时。老师一声令下,我像一只蜗牛冲了出去,跑在了最后面。

我一直告诉自己:保存体力,厚积薄发。跑了一段路程,才发现是逆风,完了,天时地利人和都与我say bye bye了。中段我开始加速,脑中计算着追及时间、路程、速度。身上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运转,终于还剩最后一圈。

如果说世界上最漫长的一分钟是下课前的一分钟,那1000米中最漫长的一圈就是最后一圈,你面前的人看似很近,你却怎么也追不上。

意志力支持着我跑到了终点,成绩是4分27秒,相比去年已经很不错,但我相信自己可以跑得更好。

学习就像跑圈,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超越或是被超越,只有付出了比前一名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才有可能超越。学习不息、超越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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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人大代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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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近日我进行认真的阅读和学习,经过学习我对《准则》和《条例》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现来谈谈本人的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每名党员干部把主体责任担在肩上,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真正严起来、管到位,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一、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就要深刻领会重大意义。两项法规对严明党纪、改进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两项法规立足时代新特点和党情新变化,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集中全党智慧、凝聚思想共识、汲取历史经验,把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纪律规矩,狠抓‘八项规定’落实,强化巡视监督”等理论和实践成果制度化,体现了继承和创新的统一,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二是贯彻了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的内在要求。两项法规向全体党员提出了修身克己、为政用权的明确要求,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禁区,丰富和发展了管党治党的思想体系,实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结合,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又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突破。三是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明确了党规党纪必须严于国家法律,党员言行必须慎于公民言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二、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就要准确把握丰富内涵。两项法规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在遵循党章、以德治党、纪法分开、负面清单等方面,都作出了新提炼和新概括。一是体现了一个根本遵循。《准则》、《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梳理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二是树立了一条道德高线。两项法规坚持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特别是,《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为广大党员干部确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线。三是理清了一份负面清单。《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给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张负面清单,并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四是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修订后的《条例》被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明确传递出了治党越抓越紧、执纪越来越严的信号,进一步扎紧扎密了制度的笼子。

三、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就要切实深学细照笃行。只有将学习两项法规与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深入开展专题教育相结合,才能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在深学的基础上,关键在于对镜细照,以知促行。具体就是落实落靠“两个责任”。一方面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贯彻实施好两项法规的“牛鼻子”。局党组必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局党组“一把手”都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有力推动法规的贯彻落实。同时,应主动领导纪检组开展工作,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及时解决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局纪检组必须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聚焦主责主业,把落实好这两个党内法规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确保将“两项法规”的贯彻执行落到实处。局党组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切实增强遵守执行两项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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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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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近日公布。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总书记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总书记对家风建设 “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帜,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禁区,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其中,最为典型的要属山西。2014年是山西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震惊全国。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另外,中纪委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 ,一查就成 阶下囚 ”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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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6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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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基本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下功夫做好“结合”这篇大文章,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一、充分认识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意义

在党的八大上,邓小平同志就指出:“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的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实践证明,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是对党组织和党员监督的两种重要形式。新形势下,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对于健全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体系,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责、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形成党风正、民心顺、事业兴的良好局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早在1941年,毛泽东同志就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就决定了我们党必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既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又自觉接受人民群众批评监督。人民群众监督既是党的性质和宗旨永不褪色的重要保证,又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形式。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我们党有严密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那么接受组织和人民监督就天经地义。”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参与、监督、评判管党治党和党的建设工作,对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和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确保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意义重大。

(二)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是新形势下解决党内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制定实施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党内法规制度,部署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依法依纪惩治腐败,推动党的建设开创了新局面,党风政风呈现新气象。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有的地方和单位仍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突出问题。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既要发挥好党内监督作用,又要发挥好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这是有效地防止和惩治腐败的重要经验。”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消除监督死角、盲区,及时发现、解决党内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

(三)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是健全对党组织和党员监督体系的重要途径。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虽然各有相对独立的结构和功能,但二者之间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根本性质和目标上是一致的。党组织和党员身处人民群众之中,人民群众对他们的情况最清楚、最有发言权,对他们的活动监督范围广、信息准,可以有效弥补党内监督不足,也有利于推动党内监督深入开展。同时,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是人民群众监督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人民群众检举揭发的党组织或党员违纪违法行为,只有及时启动党内监督程序,依规依纪进行严肃处理,人民群众监督才能取得实效。可以说,党内监督是自律,人民群众的外部监督是他律。只有推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效衔接,才能促进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构建起科学严密的监督体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准确把握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目标任务

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关键是要紧紧围绕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坚持主体互动、内容贯通、形式对接、机制协调,切实增强监督的操作性、实效性,确保实现预期目标任务。

(一)积极推动党内监督主体和人民群众互动。《条例》对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工作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等监督主体及其职责任务作出了详细规定,构建起了主体明确、责任清晰的党内监督体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第一位要求。一是党委(党组)要带头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委(党组)及其领导干部要多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与人民群众面对面交流,认真听取人民群众建言献策和批评监督。要创新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民意调查、舆情监测等机制,充分发挥新媒体等信息平台作用,真正做到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二是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坚持开门搞监督,让人民群众参与、支持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坚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就从严治党问题多向人民群众请教,尽可能多地掌握第一手材料,真正做到摸透情况、找准问题。要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发挥新技术新手段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三是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要发挥经常与基层群众打交道的天然优势,及时了解、反映基层群众的批评建议。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身处人民群众之中,对人民群众各类意见诉求感受最直接,也肩负着及时向党反映人民群众意见和诉求的监督义务。要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更好地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及时反映人民群众意见诉求,保障、畅通人民群众监督渠道,努力成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忠实践行者、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党的群众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积极推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内容贯通。《条例》第五条将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概括为八个方面,涵盖了管党治党的重要领域和重大问题,对保证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至关重要。无论是党内监督,还是人民群众监督,都要向这八个方面聚焦发力。比如,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监督上,要把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更好地结合起来,织密监督天罗地网,开启全天候“探照灯”,让“隐身人”无处藏身,让“微腐败”无所遁形。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情况的监督上,要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敞开大门、依靠人民群众推进作风建设的重要经验,把内力主导和外力推动结合起来,向人民群众真开门、开大门,发挥人民群众无所不在的监督力量,查找隐形变异的“四风”,释放人民群众监督正能量。对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情况的监督上,要总结组织部门开通“12380”举报电话等做法,进一步拓宽发现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民间”渠道,建立健全集信件、电话、网络、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平台,让更多群众参与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来,让党的干部在更广泛的社会空间中接受检验。对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情况的监督上,要把组织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加强对权力行使依据、过程和结果的监督,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让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始终处于党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抵制“人情文化”“圈子文化”不良影响,不断净化生活圈、交往圈,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积极推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形式对接。随着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不断发展,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形式越来越多样化。《条例》规定了巡视、巡察、党内谈话、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多种监督形式。人民群众监督形式主要包括直接向有关机构提出申诉、检举、控告,向有关部门举报、信访,通过互联网提出批评监督意见,通过群众团体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进行监督等。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必须推动相关监督形式有效对接,做到互联互通、相得益彰。一是推动巡视、巡察与群众申诉、检举、控告更好地对接。巡视是党内监督与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我们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强化自我监督的有力保障。充分发挥巡视的利剑作用,必须更广泛、更直接地接触被巡视地区、单位广大群众。通过巡视巡察,拓宽人民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加强人民群众举报线索受理工作,实行规范处置、动态管理,在党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便捷的沟通桥梁,形成强大的内外监督合力。二是推动领导干部述责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与人民群众监督更好地对接。《条例》所规定的这三项制度,是强化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利器。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实事求是地述责述廉,是不是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有没有利用职务之便违规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纪执法、司法活动,要让人民群众监督、评判。有关部门核实有关情况时,要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三是推动监督执纪问责与信访更好地对接。信访是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处理人民群众信访举报,及早发现、及早报告、及时处置;对社会反映突出、人民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有关情况,要及时核实、报告;对重要的检举事项,要集体研究、认真处理。同时,要善于通过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信访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和部门查找分析原因并认真整改。四是推动互联网监督与党内各项监督方式更好地对接。互联网时代,网络是老百姓表达意见诉求、行使监督权利的重要平台。网络监督具有公开、便捷、高效等优势,成为最受人民群众欢迎的监督形式。对网络上的建言献策、批评监督,要多一些包容和耐心,对建设性意见要及时吸纳,对模糊认识要及时廓清,对怨气怨言要及时化解,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引导和纠正,让网络成为我们汇聚群众诉求、反映民意动态的新途径,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新渠道。

(四)积极推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机制协调。在监督体系建设中,制度机制具有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作用。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必须推动各类监督机制衔接、协调,增强监督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一是坚持党务公开与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相同步。实践表明,监督对象信息公开透明,是人民群众进行有效监督的前提条件。要进一步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提高党组织重大决策、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廉洁自律等事项的公开性、透明度,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让党组织和党员的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二是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的程序相衔接。程序既是防止恣意妄为的约束机制,又是实现实体正义的制度保障。要完善人民群众举报线索和监督意见的受理、核查、反馈、落实程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处置过程的及时性、公正性,确保人民群众批评监督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三是坚持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利与保障监督对象相关权利相结合。一方面,要始终把保护人民群众监督权利放在重要位置,对人民群众的批评、建议、检举、申诉、控告要及时处理,作出回应;要对检举人和检举信息保密,积极预防、严肃处理对检举人的打击报复行为;检举人及其近亲属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有关部门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另一方面,要保障监督对象的申辩权、申诉权等相关权利。经调查,监督对象没有不当行为的,应当予以澄清和正名;对以监督为名侮辱、诽谤、诬陷他人的,依纪严肃处理;监督对象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党章党规提出申诉,有关党组织应当认真复议复查,并作出结论。

三、把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的要求落到实处

推动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结合,是一项需要不懈探索的重要任务。我们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从转变理念、完善制度、创新方式等方面入手,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促进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辅相成。

(一)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养成在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监督之下工作、生活习惯。实践中,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观念淡薄,对监督存在模糊甚至错误认识,把人民群众监督看作是同自己“过不去”,感到“丢面子”“失威信”。实际上,人民群众的批评监督可以帮助党员干部少犯甚至不犯错误,是对党员干部最好的保护。能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是衡量党员干部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尺。善待批评声音,才是真正的胸襟;欢迎他人监督,才是真正的自信;做到从谏如流,才是真正的智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闻过则喜的雅量、见贤思齐的精神、择善而从的品格,主动接受人民群众批评监督,善于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在保证个人健康成长的同时,促进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

(二)创新监督方式手段,促进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融合、精准高效。新一轮科技革命兴起,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及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发展,人类生活所经历的一切都在转变。这样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从未在人类历史上发生过。这不仅更新了我们认识世界的思维方法,也给监督工作提供了新途径、新手段。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通以来,通过设置举报专区、开设廉政留言板和加强交流互动等形式,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监督举报。新形势下,我们要站在时代的潮头,把科技革命与监督创新深度融合起来,通过理念的转变、科技的运用、机制的创新,实现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有机融合、精准高效。借鉴一些地方、部门在人民群众身边设立微信公众平台、开通随手拍一键举报等做法,让人民群众监督更加方便快捷,让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无处藏身。大力推广信访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信访应用和远程视频接访,方便人民群众网上投诉、评价,进一步打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信访”新模式。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对人民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重要信息和线索及时跟进,不断聚集和提升网络监督正能量。大数据能够揭示人们以往难以认识到的事物内在关联性,是促进监督工作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要总结有的地方实施“数据铁笼”计划的经验,用大数据编织制约权力的笼子,使权力运行过程全程电子化、处处留痕迹,增强监督工作预见性、精确性、高效性,增强监督结果可信度、说服力。建立情况明、数据准、可监控的数据库,推动各类监督信息跨地区、跨部门互通共享,预防减少举报线索重复受理现象,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效率。

(三)广泛发动人民群众,推动形成人人要监督、人人愿监督、人人敢监督的良好氛围。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群众中蕴藏着治国理政、管党治党的智慧和力量,从严治党必须依靠人民。”我们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营造鼓励监督、保护监督的环境,激发人民群众主人翁意识和监督热情。长期以来,受各种因素影响,有的群众监督主体意识不强,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较为突出,影响了监督实效。我们要以学习贯彻《条例》为契机,采取媒体宣传、干部宣讲、专家解读等形式,深入开展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政策法规宣传,帮助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掌握有关监督知识,增强监督意识和能力。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依规进行监督,提倡署真实姓名反映违纪违法事实,养成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开展监督的习惯。2016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对于维护举报人合法权益、鼓励群众依法举报职务犯罪,具有重要意义。要健全落实监督保障制度,加强对监督者的保护,对监督有功的给予奖励,对监督保障不力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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