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测试卷优秀20篇

《准则》和《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做出了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今天开学吧给同学们整理推荐了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测试卷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浏览

1251

作文

517

党内监督条例修订工作时机成熟

全文共 371 字

+ 加入清单

会议认为,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只有以党内监督带动其他监督、完善监督体系,才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颁布施行以来,对我们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强化党内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提供了重要遵循。这几年,我们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积累了不少经验,为修订党内监督条例奠定了重要实践基础。修订工作时机成熟、条件具备,应抓紧抓好。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初中寒假作文600字:寒假条例

全文共 758 字

+ 加入清单

去年的寒假我就对自己说过这个寒假我一定要为自己量身订做一个“寒假条例”,防止再一次漫无目的的浪费时间。寒假伊始,我便开始为自己制定计划了。我自觉合理的为自己制定了一份读书和玩乐的计划。与此同时我决定要严格执行。

最主要的任务是先完成寒假作业,因为这个是必须完成的。老师曾说过有些你没有掌握的很好的知识,如果你不温习那么便会忘记。因此我还要看看书复习之前的知识。

在空余时间可以去看看电视,但不能看太长时间,那样会对眼睛不好。在睡觉前可以看有益的书籍,如果我真的这样做好了,我相信我的寒假生活一定过得很充实,那这计划也将成为我的完美杰作!

伴随着读书生活的寒假在不停地旋转着,转到了除夕。要说起过年那学问可大着呢!除夕是我们国家最隆重,最热闹的传统节日。“除夕”又叫“年”。那你知道“年”的来历吗?传说,古时候有一种叫“年”的怪兽样子十分可怕,又伤害人。有一年,乡亲们正忙着收拾东西准备逃走。这时来了一位白胡子老头儿,他来到了东村的老婆婆家,好心的老婆婆拿了些食物给他并劝他一起逃到深山中去,可是老头儿说:“我不怕年”。

当“年”来到老婆婆家时,发现门板上贴着红纸,屋里亮着灯,只听院子里劈劈啪啪的响声。吓得“年”逃跑了。第二天,乡亲们回来发现村子里安然无恙,就问老头儿施了什么法把“年”赶跑了。老头儿就告诉了乡亲们只要贴红纸,穿红衣服,放鞭炮这样就能赶走“年”。从此每年家家户户都按照这种方法过年。

在今年这个除夕我过得可开心了。虽然在过年之前要不辞辛苦地打扫,让家里变得耳目一新。我最喜欢穿新衣服去外婆家拜年,外婆就请我们吃年夜饭又叫团圆饭,吃完饭后又到柴房里烤火全身暖乎乎的。紧接着我们玩猜谜语,成语接龙的游戏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热闹极了!最后就是大人们发压岁钱,接过钱后个个脸上充满着笑容。

[初中寒假作文600字:寒假条例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办公室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17 字

+ 加入清单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必须用好这个利器。

曾几何时,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甚嚣尘上,只用权力、不尽责任大行其道,运用权力搞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一度风行,致使腐败分子猖獗、党的形象受损、人民怨声载道。作为领导干部而言,要么成为好干部,要么成为阶下囚,两者只能二选一,别无他路可走,心里也是苦不堪言。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中央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廉洁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前者给党员立起了高标准,告诉党员应该朝着什么境界修炼;后者用六种纪律给划出底线,告诉全体党员,这些纪律只要犯了就会被党纪处分,领导干部终于有了第三条路甚至更多的路可以选择。

如果说以往的“问责”是“一岗双责”——追究主体责任(党委党组)、监督责任(纪委),那么,问责条例又加上了追究“领导责任”(上级),可以说是“一岗三责”。现实中很多人会问:有“老虎”落马了,这“老虎”是谁提拔的?有“苍蝇”被拍了,这“苍蝇”有什么后台?带病官员却步步高升,他的升官秘笈是啥?年轻官员屡屡提拔,是否都是凭借能力而破格提拔?可以说,尽管“问责”喊得如雷响,但鞭子始终难以打下来,很多时候“问责”确实是稀缺的。

问责条例明确了严肃追责的三种情形:第一,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第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第三,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可以想象,问责条例真正实施和落地后,“拍脑袋决策”行不通了,“拍屁股走人”吃不开了,无论升迁了或者退休了,该问责的人谁也跑不脱。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最好的“除虫剂”,问责是最好的“警示灯”。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用好“两剂一灯”,特别是用好“问责”这个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落到实处、成为常态,就一定能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党的团结统一;就一定能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3: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心得体会

全文共 3674 字

+ 加入清单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召开以来,我区各单位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大家纷纷表示,要学好会议精神,做好本职工作,为塔城地区的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11月1号,地委办公室组织各科室全体工作人员以观看视频的方式学习贯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

通过学习广大党员干部表示要牢牢把握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党的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

地委专用通信局科员 鲜婧:“通过今天的学习,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平时的工作和学习当中,要严于律己,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11月1号,地区行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

全体干部职工通过学习,深刻理解会议内容,领悟会议精神,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好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履行好党员的责任和义务。

地区行署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副主任 黎明: “我们一定会以这次会议讲话精神,我们努力学深学透,融会贯通,扎扎实实工作,为塔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地委统战部及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也积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内容。

地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党组副书记 卡得尔汗·夏肯:“作为一个民族宗教工作者,首先就是要加强学习,学习这个党的基本宗教政策,加强这个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加强宗教人士的管理,加强宗教活动的管理,保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地委统战部办公室负责人 施春峰:“把思想统一到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上来,以全会精神和总目标为指导,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战民宗非党人士等各项工作。”

我区各社区也积极组织工作人员、住社区工作队队员、辖区老党员学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

住社区干部 法提玛:“我们会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真诚的与社区干部群众,交心交友,交往交流,大力促进民族团结,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长治久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裕民县喀拉乔克街社区党建干事 肖莉娟:“我要不断的增强自己党性意识和提高自身的修养,工作中做到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进思想作风。”

裕民县喀拉乔克街社区 劳动保障专干 阿丽米拉:“在就业和社保工作中我将多渠道促进再就业居民就业创业,城镇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做到应保尽保,把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已经胜利闭幕,作为自治区党代表;总体来说,对胡春华书记的报告有三点体会:;报告贯穿了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报告明确了富裕和谐的战略主题;报告体现了加快发展的强烈愿望;通过参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并结合会议精神,我们;将在四个方面作出重点规划:;第一个方面:发展现代农牧业;目前,农牧业在永兴村仍然是支柱产业,但是要想从传;第二个方面:推进城镇化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已经胜利闭幕,作为自治区党代表我有幸参加了这一盛会。通过所看、所闻、所想,对农村的发展充满了希望,特别是聆听了胡春华书记所作的报告,更加激发了我们农村干部谋求发展的强烈愿望和迫切心情,明晰了加快发展的思路和想法。

总体来说,对胡春华书记的报告有三点体会:

报告贯穿了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胡春华书记的报告以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提出了2012年和“十二五”期间全区工作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重点举措,体现了加快发展的科学性、连续性和协调性,在解放思想、明确导向、工作着力点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做出了科学的规划和部署,完全符合全区现阶段实际,体现了科学性、前瞻性和指导性的高度统一。

报告明确了富裕和谐的战略主题。“繁荣富裕、和谐美好”,这是中央几代领导集体对内蒙古的殷切期望,也是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的热切期盼。如今,我们已经进入了全面推进科学发展的新阶段,这种美景已经不再遥远。胡春华书记的报告紧扣区情实际,为全区在“十二五”期间实现跨越式发展描绘了蓝图、奠定了基础。报告鼓舞人心、提振士气,是指导全区上下做好当前和下一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报告体现了加快发展的强烈愿望。胡春华书记在报告中,用数字说话,在对比中找差距、看不足,理性面对、深刻反思,通篇贯穿了强烈的紧迫意识、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提出的目标和措施不仅符合区情,更贴近群众的所思所盼,是通过努力完全能够实现的,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通过参加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并结合会议精神,我们永兴村

将在四个方面作出重点规划:

第一个方面:发展现代农牧业

目前,农牧业在永兴村仍然是支柱产业,但是要想从传统的种养模式和结构上寻求高产出,高效率,难度很大,而且不切合实际。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换一个思路去谋划农牧业的发展。一是发展高效农业。引导群众转变观念,逐步调整种植结构,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土地进行科学分类,合理布局种植结构。比如,结合我旗“南部为工而种”的发展战略,在土质较好,易于浇灌的地块规划建设工业原料基地、绿色有机农作物基地、高效温室大棚基地等生态农业示范园区,将高科技、科学的种植方法引入现有农业发展中来,并且逐步打造成品牌,让老百姓自愿参与种植结构调整,形成规模化经营。二是发展农区畜牧业。无论是从保护生态的角度,还是从增加农民收入的角度,发展农区畜牧业是一个必然趋势。从今年的形势来看,自治区将草原生态保护提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畜牧业单纯依靠牧区已经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必然会在一定程度上向农区转移。对永兴村来说,畜牧业发展有一定的基础,生猪和肉牛养殖都已形成规模,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应该重点在舍饲养殖上作文章,充分利用扎旗境内已经形成规模的牲畜交易平台,引导群众选择肉牛、肉羊、生猪等适合农区的牲畜品种进行舍饲养殖,逐步将农区畜牧业打造成群众增收的亮点。

第二个方面:推进城镇化建设

城镇化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途径。从永兴村目前发展的

实际情况来看,基础不牢固,设施不完善,是制约永兴村城镇化道路的主要“瓶颈”。应该从多个方面入手解决这些问题。一是抓住政策机遇。国务院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基础设施建设摆在了首位。《意见》中提到,到2015年,交通、能源、水利、农牧业等基础设施瓶颈制约得到明显缓解。这对农村的发展来说是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应该紧紧抓住这一机遇,想法设法多争取一些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把发展的基础打牢。另外,充分利用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集中整治村屯环境和文化娱乐环境,使老百姓的生产和生活能够协调发展。二是改善居住环境。永兴村与好力保乡政府所在地仅2公里之隔,但两地群众住房条件存在巨大差异,这与城镇化建设的要求不适宜、不协调,应该充分利用好力保乡城镇化建设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改善永兴村群众的住房环境。不仅要科学规划永兴村的村屯布局,还要充分利用危旧房改造政策,改变以往零星改造的模式,实施“整村推进”的改造战略,力争在“十二五”期末实现“零”危房目标。

第三个方面:有效转移人口和劳动力

人口和劳动力转移不仅是增加群众收入、拓宽增收渠道的重要途径,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手段。关于这个问题,我有几点考虑。首先是搞好培训。除了上级部门组织的劳动技能培训,我们村要自己拿出一部分资金,重点选择文化基础较好、年龄相对较小的村民进行专业技能培训。采取短平快与长期培训相结合的方式,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层次确定培训的具体内容,从根本上提高村民的整体

素质,使原来没有规律的打工逐步过度为有秩序的转移。其次是合理流转土地。永兴村的劳动力基数比较大,而且人均土地占有量较少,由此产生了一定剩余劳动力。今后的工作重点,应该是引导群众从土地中解放出来,通过转移输出逐步减少从事农牧业生产的人口数量,把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与城镇,使有限的土地得到合理有序流转,多渠道增加群众收入。第三是发展专业合作社。2010年,永兴村成立了大型农机具专业合作社,通过一年多的运作,无论是在提高生产效率上,还是在降低生产成本上,发挥的显著作用。今后,永兴村还将借鉴这种模式去发展专业合作社,包括建立有机农业、设施农业、畜牧养殖等各类合作社,并且通过这种形式提高群众的组织化程度,促进剩余劳动力转移输出,最终实现集约经营、规模经营。

第四个方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一是抓好班子队伍建设。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是一个村发展的前提和基础。领导班子建设既是党的组织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又是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永兴村本着组织和群众“双满意”的基本要求,注意从政治素质、领导能力、工作思路、工作作风和群众公认五个方面入手,认真查找不足,整体提升村“两委”班子的服务能力。二是维护社会稳定。今后,永兴村将结合村情,把排查和化解群众内部矛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村警务室的作用,多作调查研究,及时了解群众的所急、所想、所盼、所怨,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从根本上维护永兴村的和谐稳定。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已经为我们描绘了美好的蓝图,指引了发展的方向,相信,我们永兴村在发展的道路上,一定会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更多热门文章:

展开阅读全文

篇4: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

全文共 1750 字

+ 加入清单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一部重要的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体现了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堪称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本报从即日起陆续刊发系列解读文章,系统阐释《条例》的精髓和要义,敬请关注。

7月1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隆重举行。一周后,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回望近百年来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前赴后继、接续奋斗,以大无畏的担当精神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

如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身体力行“担当”二字,做到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旨在通过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以强力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这一条可谓字字千钧,明确了《条例》制定的目标任务,体现了党的问责工作的核心要义,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条例》起草组有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对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的彻底调查和追责,就是我们党失责必问的典型一例。涉案477人全部受到严肃处理,时任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因犯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时任市纪委、市委组织部主要负责人也因失职渎职受到严惩。

实际上,党的十八大以来,问责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言岀纪随,高悬问责利剑,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问责,体现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鲜明态度。

然而,尽管问责工作不断取得进展,当前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突出反映在问责内容不聚焦,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没有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概念不准确,界定不清晰,没有体现权责对等;问责规定过于原则,问责主体不明确。

去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要制度化、程序化。问责既要对事、也要对人,要问到具体人头上。”

此次《条例》在第四条中,明确了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主体是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过去在问责工作中,存在着权责不对等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在任职时当仁不让,履职履责却敷衍含糊、不敢担当。”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蒋来用表示,《条例》通过明确问责对象,把管党治党的责任实打实地给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扛上。

“《条例》第四条的内容,有三个要点值得注意。”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认为,首先,规定了既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也追究领导责任,实现了责任追究的“全覆盖”;其次,问责对象既包括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包括了党的工作部门,体现了细化责任落实的鲜明态度;再次,将“主要负责人”列为问责重点,突出了抓牢“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的思路。

责任清方能问责准。

为进一步厘清责任,确保精准问责,《条例》第五条专门就“责任划分”进行了规定,明确了领导班子、班子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各自应承担的责任。

“这说得很明确,不仅仅是主要负责人,每一名班子成员都肩负有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通过把责任压给每一个人,体现了有权就有责的要求。”蒋来用说。

值得注意的是,问责主体在有的时候也会成为问责对象。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不能手电筒只对着下级。尤其是各省(区、市)和中央部委党委(党组),要在对下级失责必问的同时扛起自身应负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否则自己也会“挨板子”。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贯彻落实《条例》,最终要落脚到共产党人“忠诚干净担当”的品质上。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联系各自实际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夯实治党之责,敢于较真碰硬,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展开阅读全文

篇5:语文测试反思作文

全文共 616 字

+ 加入清单

记得那是三年级下学期的一场语文测试,我考得很不理想。

考试之前,同学们有的在看课外书,有的在外面疯跑,还有的在认真复习。

第二节课时,老师拿起一堆试卷,走进教室,严肃地说道:“今天这节课我们班要测试一次,我给你们三分钟复习一下。”

我们班在这几秒钟之内突然变得鸦雀无声。我的心里像有一只小兔子似的忐忑不安。就连我班的常胜将军孙乘昊都在一声不吭地复习。

转眼间,三分钟过去了,老师说了一声:“考试开始!”说着就把试卷发了下去,因为我的心情越来越紧张,我的手就抖得越来越厉害,所以,我想要放松放松些,可是我怎么都轻松不下来。

开始,我还做得挺好,可是到了后面,我不会的字越来越多,我想了好长时间都没有想得起来,我想起了奶奶对我说过:“不会的题先空在那儿。”我就听奶奶的话,可是好多人都开始写作文了,我写了一会儿又看了看四周,他们的动作好奇怪呀,有的好像脑袋要掉似的,用手架着脑袋;有的像长颈鹿一样拼命地想看别人的;还有的笔走如飞,不一会儿就把作文写好了。

于是,我也赶紧写起来作文,可是我的笔头再快也来不及了。因为老师已经说考试结束了,我想:这次考得肯定不好。于是我回家向奶奶说了我的情况,被奶奶打得跪在柜前,直到奶奶的火气消了,我才能吃中饭。

下午,我走进了教室,看见老师在报分数。我听见老师报到:“刘顿78分。”的时候,我暗暗想:“哎,失败乃成功之母,只有在下次考试的时候告别‘失败’这个‘母亲’,迎接‘成功’这位‘儿子’了!”

[语文测试反思作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6: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17 字

+ 加入清单

从古至今,能打胜仗的队伍,如:横扫六国、一统天下的大秦虎贲;“冻死不拆屋,饿死不掳掠”,被兀术感叹“撼山易,憾岳家军难”的岳家军;关宁铁骑;还有用小米加步枪打败国民党飞机大炮的人民解放军。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战斗力极强,组织严密、纪律严明。——导语

中国共产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每一名共产党员在加入党组织时,都面对党旗做出庄严宣誓:“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入党誓词全面、系统地概括了党的性质、目标、宗旨、任务、纪律及其内在关联。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成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新《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是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战略部署、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两个党内法规正反互补、高低结合,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意义重大。

组织部门是党委的重要部门,担负着为党的事业选配干部、发展党员、聚集人才的重要职责。组工干部的行为对党员干部队伍有着很强的导向作用。为此,组织部门和广大组工干部要在贯彻执行新《准则》和《条例》方面作好示范引领,以实际行动促进优良党风的形成。

一是强化遵规守纪观念,切实将廉洁守纪体现在组织工作各个环节上。要通过完善选人用人体制机制,把清正廉洁、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出来。同时,按照中央总体部署,组织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好党员领导干部不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讲党性原则等问题,提高党员干部防微杜渐、遵规守纪的能力。“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养成勤正衣冠的习惯,避免“积羽沉舟,群轻折轴”。古英格兰有一首著名的名谣:“少了一枚铁钉,掉了一只马掌;掉了一只马掌,丢了一匹战马;丢了一匹战马,败了一场战役;败了一场战役,丢了一个国家。”讲的是1485年英国国王查理三世因为少了一个马掌钉,在波斯沃斯战役中被击败的故事。看来,祸患积于忽微,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二是组工干部严格要求自己,正人正品。“修身、齐家”才能“治国、平天下”。做事先做人,做官先做事,为官者要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做一个生活上的厚道人,做一个精神上的健康人。只有做到严格要求自己整个社会才会风清气正。作风,关系党员领导干部的党性与操守。党性与操守是一种修为,只有先做有修为的人,才能成长为一个有作为的干部。做人只有品行端正、情操高尚,才能在社会上存身立足,成就事业,才能受到他人的信任和尊重。人人重视个人品德建设,每个人品德提高了,就可以“内德于己,外德于人”,促进社会道德进步。如何使组工干部能严格要求自己,关键是做人先正人品。

三是完善制度,树立清正廉洁形象。强化立规执纪,完善组织部门内部规章制度,规范组工干部行为,着力锻造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政治清醒、正气在身、为政清廉的状态率先垂范。以《廉政准则》中“八禁止52不准” 为镜,防微杜渐,注重从点滴小事做起,以肩负的责任鞭策自己,坚守“底线”,廉洁奉公,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787 字

+ 加入清单

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 《条例》,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部署加强党内监督的一个制度重器。

党内监督历来就是党的优良传统,它贯穿于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部历史过程,这个传统必须发扬光大。党内监督又是党的独特政治优势,善于将这个优势最大限度地发挥出来,是党的事业不断发展壮大的有力保证,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条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结合重点转变党风,加强党内监督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必由路径。这四年里,着手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党内问责条例等等,在党内监督的制度化建设上迈出扎实的步伐,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从现实看,加强党内监督具有问题的针对性和实践的紧迫性。一方面,随着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动,党的建设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腐败现象滋长、纪律和规矩不严、作风不正不实不廉等,迫切需要通过强化党内监督来解决好党自身的问题。另一方面,长期以来党的建设实践中一些早就发现并始终强调的问题却迟迟得不到有效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现象的客观事实,表明党内监督存在短板。党内监督缺位,必然导致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加强党内监督是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在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必须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第一,立足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加重党内监督的分量和力度。第二,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通过强化党内监督,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增强。第三,抓住“关键少数”,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强化党内监督的模范执行者。第四,提高《条例》的制度执行力,使党内监督在长效机制下成为常态。第五,发挥《条例》的制度功能,激发党内监督的动力。第六,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营造党内监督的浓厚氛围。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教师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657 字

+ 加入清单

通过专题学习和个人自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认识。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全体共产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 “四个必须”,党员要做到 “四个坚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四个自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为3编、11章、133条,明确规定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二、思考。新修订的《准则》、《条例》突出了“从严治党”,为当代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和廉洁自律规范。如:《条例》明确规定:严禁党员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安排决定、严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瞒报和虚假汇报行为、严禁违反家庭美德、严禁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三、启示。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如果不从严要求,就很容易滋长脱离群众的倾向,腐败的风气就会滋生蔓延,就会让一些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破坏党群关系,败坏党的声誉,最终堕落成为腐败分子,就象人在生病时,小病不医就会酿成大病,最终无药可救。

四、贯彻。作为组织工作干部,不仅要严格要求别人,也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把《准则》和《条例》印在纸上、刻在心上,做到时时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越红线,不触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展开阅读全文

篇9: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64 字

+ 加入清单

最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条例》),作为刚刚转正的一名共产党员,并且从事企业法务及纪检工作,深刻领会两项党内法规精神尤为突出重要。通过认真学习,从“改、增、删”中可以看出,重修后的《准则》《条例》体现从严治党,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下面结合学习,谈几点体会

一、虽条文删繁就简,却无不体现从严治党

修订后的《准则》仅8条百十余字,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从学习中发现,原《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并非“去无踪”,很多内容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

新《条例》将原先的10类违纪行为,如今整合为“六大纪律”,反而提高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新《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通过梳理具体条款,“负面清单”的重点清晰可见: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等情形,后果更严重了。突出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党纪“从严”。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为“六大纪律”,并可“对号入座”。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虽然删除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但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体现了及法分开。

二、深刻领会,模范遵守党纪

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不再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而是在法律之前就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腐败的缺口,往往从小事、小节打开,从小节失守到大节丧失,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普遍规律。近年来,一些因贪污腐败而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大都是从吃别人一顿饭,收别人一些土特产开始的,总认为这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久而久之,积少成多,积小成大,继而陷入了不可自拔的泥潭。为防范“温水煮青蛙”,由触犯党纪坠入犯罪 “深渊”,两大党内法规有利于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使广大党员敬畏纪律、遵守纪律,决不越雷池一步。

作为纪检岗位一员,将《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增强职工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使“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意识更加入脑入心,是本职工作要求。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才能更好地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远离违纪红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为全处和谐稳定发展服务。

更多热门文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3530 字

+ 加入清单

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的通知精神和市委、市纪委的部署要求,我们分四个阶段进行了认真学习,知晓了条文内容,明确了纪律要求,受到了深刻教育,对加强纪律制度建设和强化制度刚性执行的必要性和重大意义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有了新的提高。

一、两个法规的颁布有着现实而深远的重大意义

十八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工作,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习近平同志强调说:“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我们党是用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我们的力量所在。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加强纪律建设。”他要求要抓紧完善反腐倡廉的基本法规制度,既要注意体现党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也要同其他方面法规制度相衔接,使实体性法规制度和程序性法规制度、综合性规定和专门性规定、下位法规制度和上位法规制度相互协调、相辅相成,提升法规制度整体效应。

十八大以来中央一直高压反腐,据有关资料,仅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全国有18万多“老虎”“苍蝇”被打,国外428名境外潜逃罪犯被“猎狐”,中纪委公开通报被查高官491名,副国级官员有4名,省部级以上42名,特别是徐才厚、苏荣、周永康、令计划等贪腐案件,让人触目惊心,有家族式腐败、家奴式腐败、山头式腐败,每一桩窝案都隐藏着大老虎的“影子”。

由此可见,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党面临着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在部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严重削弱了党的执政能力,动摇了党的执政基础。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已成为党的建设的现实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普遍期盼。正如王岐山同志所说:“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

我们党一贯重视和坚持组织、制度创新,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较为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对于实现党的历史使命、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很有必要进行修改。为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需要,中央修订颁布了《准则》《条例》,这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两个法规的内容和要求全面又从严

这次将廉政准则修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是我们党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向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准则》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示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

修订后的《准则》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将适用对象扩大到全体党员,要求党员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二者相互贯通、浑然一体。

修订后的《条例》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突出党纪特色,使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警示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防微杜渐,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我们通过认真学习可以看到此次修订的《条例》有几个重要特点、亮点。一是内容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万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7万余字,新增、去除、修改条文比例高达近90%,有的章节达100%,可谓是“脱胎换骨”。二是“纪法分开、纪法各表”。纪律的归纪律,法律的归法律,一方面使纪律挺在了法律前面,比法律规定更加严格,对党员提出比老百姓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使纪委和司法部门的工作更加分明,避免了工作上的重复交叉、纪委成了党内的“公检法”。三是遵照党章要求细化了纪律。《条例》全面梳理党章,把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细化,明确规定违反党章就要依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并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使《条例》的内容真正回归党的纪律,为广大党员开列了一份“负面清单”。四是突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党的全部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打头、管总的。不管违反哪方面的纪律,最终都会侵蚀党的执政基础,破坏政治纪律。当前,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政治纪律认识模糊、思想麻木、意识淡漠。《条例》针对现阶段违纪问题的突出表现,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等违纪条款,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五是首次提出“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要相应给予处分的要求。以往我们强调的都是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现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高,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要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防止组织软弱、队伍涣散、党风退化、纪律松弛等问题。

三、要认真学习和坚决执行两个法规

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在立德,围绕党纪戒尺要求重在立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我们要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使廉洁从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要认真抓好学习宣传教育。我们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学习内容,与学习党章,落实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学习领会,掌握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列入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学习、纪律教育月学习,强化守纪律讲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联系自己的职责,遵守纪律,廉洁从政,做好本职。

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党章第37条规定:“党组织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我们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实际行动上贯彻落实中央部署,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使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要坚持不懈纠正“四风”,紧盯“四风”新动向,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发挥长效机制的作用,带动社会风气好转。要强化党内外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土壤。

要扎实抓好贯彻执行。要对照党章和《准则》《条例》的要求,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加强落实执行的督促检查。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克服“无关思想”、“麻痹思想”,切实增强纪律观念、底线意识、自律意识,事事处处注意遵守纪律,崇德向善,不踩红线。特别是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坚决同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14 字

+ 加入清单

一、深刻理解新《条例》、《准则》出台的背景与意义

新的《条例》和《准则》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出台,可以说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首领导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生动实践,也是管党治党之纲。“纲举目张”才能“固党之基,强党之魂,立党之威”,“法纪严明”方能达到“警钟长鸣”、“猛药去苛”的效果。因此,新的《条例》和《准则》出台,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准确把握新《条例》、《准则》的要义与实质

新的《准则》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并且将适用范围从以往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了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更加强调了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和廉洁用权,清晰地界定了全体党员同志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底线”。可以说是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言和对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

新的《条例》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六项纪律”,并开列出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更加突出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

三、切实把《条例》、《准则》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我们坚持学习《准则》、《条例》目的,最终就是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思想武装起来,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时刻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

一是要时刻以《准则》、《条例》为行动指南和标尺,做到行有所止,各项行为举措都要在纪律的边界内运行。特别是在具体工作和日常生活中,更要崇尚高标准和严要求,从小事做起,从小节做起。要带头学《条例》,模范遵守《准则》,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党员哪些能做,哪些坚决不能违反,给自己上一道“紧箍咒”,不越“雷池半步”,也将会是对自己最有效的保护。

二是要把《条例》、《准则》的要求贯穿到履职尽责的全过程。规划作为政府一项公共政策和调控手段,处在各方利益激烈博弈的中心和社会矛盾的焦点,从事规划工作也是一项高风险行业。因此,在行使权利时,要牢固树立“权是民所赋,理应为民所用”的宗旨,强化依法用权,按章决策的意识;在工作作风上要体现务实高效;在为官做人上要勤廉实在;在服务上生活中,要干净磊落。要带头营造健康的民主集中制环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带头从严执纪,敢于担当,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三是要以《条例》、《准则》为准绳,切实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单位负责人,首先要带领局总支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尽快完善局党组织架构和网络,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123”模式落实,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加强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管理,强化各项制度落实和布置任务的督办,加大上下班等工作纪律的抽查及通报处理力度,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绝不回避、不袒护。其次,要始终把模范发挥带头作用当作自己的从政的境界和追求,更加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防止政治上糊涂、精神上懈怠,提高治党管党的实际能力,做好治党管党与规划业务工作有机结合的大文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633 字

+ 加入清单

一、《条例》强调各个监督机构的主体责任

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条例》,它针对过去我们党的建设出现的问题,总结了十八大以来中国共产党加强党内监督的经验,是一部非常好的法规。它进一步强调了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的责任,各级纪委专责监督的责任,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的责任、党组织日常监督的责任,还有普通党员民主监督的责任,要逐步建立一个有效的全覆盖的监督体系。

二、《条例》强调对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条例》特别强调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对领导干部,尤其是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条例》为什么强调对这群人的监督?因为这群人就是总书记经常讲的关键少数,而且是关键少数当中更关键的少数。他们影响和决定着党的建设,甚至影响着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方方面面。如果领导干部都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头执行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党的纪律,那么将对全党和全国产生巨大的积极示范作用

三、《条例》强调监督机制的改革和创新

《条例》总结了十八大以来党的监督经验,包括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比如落实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纪检组的派驻、巡视制度的改革、反腐败的国际追逃等,对这些行之有效的党内监督方式都有明确规定。《条例》主题虽然是党内监督,但并不全是党内监督,它还支持民主党派的监督,支持政府、人大、监察机关的监督。它还特别强调,要把党内监督同群众监督相结合。十八大以来,群众监督成果显著,也彰显了党内监督的作用。《条例》的颁布及其随后的贯彻执行,一定能够对加强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自治区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心得体会

全文共 2556 字

+ 加入清单

对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党的十八大作了明确部署。12月4日,中央政治局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央政治局出台的这八项新规定,针对的都是人民群众长期反映强烈的问题,展示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执政新姿态,是聚党心得民心之举。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加强作风建设,对于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民警队伍,促进劳教(戒毒)各项工作持续、健康、稳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根据个人的感受和多年的工作实践,就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谈谈以下心得体会

一、强化民主意识,做团结协作的表率

强化民主意识是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基础。领导班子成员尤其要带好头,努力营造团结共事的氛围,要与人为善、与人为公、与人为谦,做到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互相信任,互相理解,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一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事关单位改革发展和民警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集体进行民主科学决策,养成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的习惯,形成整体合力。二是要正确处理好“班长”与一班人的关系。作为班长,觉悟要更高一些、心胸更开阔一些、律己更严一些,能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能虚心听取不同意见。能记人之恩,忘人之过。经常性开展积极的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消除误会、化解矛盾,增强相互间的了解和信任,增进班子的团结友爱。要坚持班子成员约谈制度,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要与班子成员至少谈心一次。三是要正确处理好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对于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就是既要按照集体分工,各负其责,又要自觉维护班子团结,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决策事项,要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广泛的科学论证,作为集体讨论的依据,要善于根据班子其他成员的不同意见,对提出的决策建议进行修正;对其他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充分发表意见,不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二、强化作为意识,做服务群众的表率

强化作为意识是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根本。要围绕中心工作,不断强化作为意识,进一步提升服务基层和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一要不断加强学习。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不断优化知识结构,不断开阔眼界胸襟,努力成为服务劳教(戒毒)场所发展的行家里手。学习要注意方法,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坚持围绕主题、把握灵魂、抓住精髓,积极向书本学,向实践学,力争学得深、吃得透、把得准,有成效。二是抓好从优待警。要从民警的工作、生活、学习、健康等多方面入手,通过扎实抓好“安居工程”、“助学工程”、“健康工程”、“关心老干工程”等,不断改善民警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营造了环境留人、感情留人、待遇留人的工作氛围。三是加强规范管理。积极探索新时期队伍管理的方法和经验,建立健全科学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民警队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规范民警服务行为,对民警上班着装、办公用语、作息时间等方面,做到统一规范。实行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权限、办理时限、办理结果“五公开”,进一步增强民警履行职责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办事效率。四是提高服务质量。把服务对象是否满意,作为衡量民警服务质量的最高标准,以“主动、高效、快捷”为原则,切实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强化创新意识,做锐意进取的表率

强化创新意识是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动力。要推进工作必须始终把创新作为一种思维理念、精神状态和工作要求,体现在工作思路里,落实到工作措施上,贯彻于工作实践中,努力做到思路有新意,措施有特色,工作有亮点。一是培养创新意识。通过广泛开展专题讲座、座谈交流、学习培训等,使广大民警真正从思想上认识到创新的重要性,增强创新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把握创新主题。事物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劳教(戒毒)工作也是如此。根据劳教(戒毒)工作的发展变化,及时调整创新方向。积极探索劳教(戒毒)工作特色创新、劳教(戒毒)管理模式创新等。三是完善创新机制。只有不断健全完善创新工作机制,才能确保创新型机关的长效性。加大奖励力度,对积极投身创新工作的民警,在时间上给予充分保障,在待遇上给予适当倾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探索规律,善于把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四是巩固创新成果。及时总结推广民警的创新成果,不仅是对民警辛勤劳动的充分肯定,而且能激发民警的责任感和创造力,更加积极地投入到创新工作中去。

四、强化自律意识,做清正廉洁的表率

强化自律意识,是推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关键的一环。要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规定,公正文明执法,树立和保持良好的劳教(戒毒)人民警察形象。一是加强道德修养。要自觉陶冶道德情操,增强自律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培养良好的生活作风和健康的生活情趣。二是强化廉政教育。教育广大民警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先进典型引导人,加强法律和党纪政纪教育,不断提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筑牢自律线,做到从主观上不想为。三是健全廉政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性的“人、财、物”管理运行机制、防范性的保廉制度,逐步形成一套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筑牢约束线,使其不易为。四是完善监督制约。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定期通报廉政检查情况;有效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部门的监督,筑牢监督线,使其不能为。五是推进廉政文化。开展学唱廉政歌曲、阅读廉政书籍、张贴廉政标语等活动,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

加强劳教(戒毒)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们要把中央政治局制定的“八项规定”,作为一种自重的准则、一面自省的镜子、一把自警的标尺、一种自励的目标,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争做践行良好风气的表率,以优良的作风来团结和带领广大民警职工做好各项工作,推进劳教(戒毒)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体育测试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0 字

+ 加入清单

中午回到家后,我吃完饭就开始锻炼我的审图,今天下午是有体育课,平常的体育课只是每一个人都在任意的活动,相干什么干什么,可下午的体育课是有考试的,关联着你的体育成绩,是比较重要的事情,长跑、深蹲、短跑,中午的时间都用在练习的上面了,没有休息。

下午到学校后,第一节课完了才是体育课,但对于我中午的超强度的练习,使我的身体却没有得到很好的休息,一节课的时间都是在打瞌睡,下课铃声响了,我们都去操场集合好,开始我们一周的体育测试

体育课已经开始了,可怎么也不见老师的身影,我们心里暗暗的庆幸,这回终于可以不用考试了,可是这种窃喜在我们的心里立马消失了,老师小步地跑过来,什么话也没讲,就开始我们的考试,当老师说出考试的项目,我内心既是崩溃的,也是非常高兴的,崩溃的是老师说的项目是我终于没有练到的,高兴的是老师说的项目跳绳是我最喜欢的,也是我所有运动里的强项,虽然中午的训练白费了,但是被选到了跳绳,我还是非常高兴地,我们拍好队,慢慢的散开,调整好之间的空隙,老师的哨声是我们成功或失败的关键,当哨声响起,我迅速地摇起自己手中的,绳子飞速的摇起来,感觉使出了毕生的力气,一分钟结束了,老师开始询问每一个记数的人,我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是我得了第一,但当我听到旁边的一位,他居然比我还多,直到最后上完课我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但通过这一次的测试使我懂得了,一不能轻敌,而要做到谦虚,不管自己有多厉害,总有厉害之人,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06 字

+ 加入清单

按照市局和分局的统一部署,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内容,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使我受到了很多教育和启发,通过学习也让我更加了解什么是共产党员该干的,什么是党员干部所不允许的,下面就谈谈通过此次学习我的所学、所感、所悟。

经过一年多的修订和完善,中央印发了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对象更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纪律要求更严。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宗旨更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四点。

1、把握内涵要求,做学习的表率。要快速反应、紧紧跟上,勤学实学深学,把学习《准则》《条例》的过程,变为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的过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振精神状态、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质效的过程。

2、营造浓厚氛围,做宣传的表率。《准则》《条例》是税务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和制度利器,要利用“一周双学”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人人担当、个个参与、时时宣讲,要多途径宣传、全覆盖宣传。

3、自觉接受约束,做遵守的表率。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时刻维护税务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4、全面精准履职,做执行的表率。要按照《准则》《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跟着纪律走,跟着规矩走,跟着监督走,要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以《准则》、《条例》标准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2459 字

+ 加入清单

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既有对我国传统政治文化的借鉴,也有党章规定的依据,更有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经验的总结,充分体现了继承与创新;既有利于巡视工作本身的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常态化,又为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供了基本遵循、重要保障和有力武器。

作为被巡视党组织特别是第一责任人,在贯彻落实《条例》过程中,应重点把握好四条:一是自觉接受巡视监督;二是积极配合巡视组开展工作;三是切实担当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四是不担当责任或干扰巡视工作要被追责。

努力在以下三个方面提高认识、担当责任:

一、党委书记要带头自觉接受巡视监督,对巡视制度有敬畏之心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工作。毛泽东同志在著名的“窑洞对”中指出:“我们能跳出周期率的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邓小平同志讲过,“共产党员太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要好一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想接受监督的人,不能自觉接受监督的人,觉得接受党和人民监督很不舒服的人,不具备当领导干部的起码素质。”这些论述,都强调了从人民监督到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权力必须受到监督,没有监督必然导致腐败。

党委书记作为一把手,拥有比其他人更多、更高的权力,理应受到更多更严的监督。在现实的监督体系中,有党的纪律监督、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等多种形式。但从实际看,党内上级的监督中的巡视监督更加有力有效、更有威慑力和影响力。而一个市委书记对待巡视监督的认识和态度,既是自身党性观念和政治素质的具体表现,更具有重要的表率和示范作用。我在鹤岗任书记时,省委第一巡视组对鹤岗开展了一个月的巡视,牡丹江在2014年也接受了省委第三巡视组的巡视。实践中感到,“一把手”能不能正确对待巡视工作,能不能把自己摆到被重点监督的位置,对个人成长成熟、对巡视工作、对一个地区的廉政工作都至关重要。《官箴》一书将“清慎勤”三字列为为官“三要”。我理解,“清”就是廉洁奉公;“慎”就是用权做事必须十分严谨,并对各种监督有敬畏之心。张居正讲的为什么“官怕吏”的道理,实质上也反映了监督的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查处的绝大多数腐败案件的事实表明:一是掌握实权的大大小小“一把手”出事的多;二是妄自尊大、凌驾于组织和法纪之上的一把手出事的多。因此,作为一个地区、一个单位的主要领导,无论是集中巡视期间还是在平常工作中,都应该知道有一把巡视监督的利剑高悬在上,都应该对监督、对制度有遵守之责、有敬畏之心。

二、党委书记要带头自觉配合巡视工作,严格遵守巡视纪律

从巡视与被巡视的关系上看,往往被巡视单位将自己放在被动地位,一些人甚至有消极、抵触或躲避心理。但是作为被巡视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担负着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必须立场态度鲜明,在变被动为主动、变消极为积极上作出表率。无论是对班子集体问题还是班子成员问题,无论是对工作问题还是对自身问题,无论是对前任问题还是现任问题,都应该正确对待,按《条例》要求自觉履行责任和义务。具体讲,就是要努力做到“五敢五不”,即:敢碰硬、敢担当、敢负责、敢处置、敢曝光和不隐瞒、不造假、不阻挠、不干扰、不推拖。这才是对事业、对组织、对干部、对自己真正负责,这才能保证巡视工作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三、党委书记要带头自觉担当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王岐山同志讲过,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离不开责任担当。再好的制度最终要靠人来执行。因此,在从严治党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中,应始终坚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和书记的第一责任。《条例》已明确规定,巡视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就是党组织书记。我认为,在落实整改责任问题上,一把手是责任体系中的重点,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可以说,如何对待巡视整改落实工作,是衡量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和“四有”、“四人”要求的最硬实的标准。最近,中纪委转发了新乡原市委书记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而被免职的通报,体现了“一案双查”、“一问三责”的力度,证明了“有责不负必被问责”的态度。这个案件再次警示我们,党委书记必须担当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具体到巡视整改工作,就是要坚持问题导向,亲自部署督办,亲自抓好重点难点突破。

一要从管党治党的高度来认识,把巡视整改作为“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的具体体现,真正摆上日程,优先解决;二要严格履行巡视工作程序,保证在2个月期限内完成规定任务,并按规定进行报告、通报、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看到实效并实施监督;三要认真运用巡视工作结果,把巡视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巡视中发现的干部廉政情况,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通过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强化巡视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牡丹江市委高度重视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处置工作,通过集体排查、线索统管、领导包案、专案专办、三级把关、审理前置等一系列措施,强化领导、落实责任,集中力量、强力推进,切实做好案件查办工作。截至目前,牡丹江市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301件问题线索,已办结298件,办结率为99%。立案88件,立案率为29.2%(其中反映县处级干部线索73件,立案21件,占处级干部问题线索的28.8%)。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238件问题线索,已办结220件,办结率为92.4%。立案63件,立案率26.5%(其中反映县处级干部问题线索65件,立案20件,占处级干部问题线索的31%)。9月22日,市委专门召开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推进会,要求各县(市)区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先期开展自身重点巡查,全力配合做好全省县(市)区巡视工作。市纪委已经召开由各县(市)区书记、纪委书记参加的巡视工作专项约谈会,进一步传导压力,并向各县(市)区派驻工作组,开通了基层群众反映问题专项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掌握群众诉求。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

全文共 4434 字

+ 加入清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决定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修改为:“采购疫苗,应当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二、将第十五条修改为:“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

“疫苗生产企业应当直接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第二类疫苗,或者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接受委托配送第二类疫苗的企业不得委托配送。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可以收取疫苗费用以及储存、运输费用。疫苗费用按照采购价格收取,储存、运输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收取。收费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三、将第十六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应当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疫苗质量。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应当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对于冷链运输时间长、需要配送至偏远地区的疫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提出加贴温度控制标签的要求。

“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的相关规范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四、将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在销售疫苗时,应当提供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销售进口疫苗的,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五、将第十八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接收或者购进,并应当立即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六、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接种单位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接种单位不得接收或者购进,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七、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并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记录疫苗的品种、生产企业、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内容。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八、将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因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国家鼓励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

九、将第五十二条修改为:“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疫苗质量问题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情况时,应当及时互相通报,实现信息共享。”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四条:“国家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疫苗追溯体系技术规范。

“疫苗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本条例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疫苗追溯体系,如实记录疫苗的流通、使用信息,实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可追溯。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应当如实登记,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监督销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记录销毁情况,销毁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十二、将第五十四条改为第五十六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五)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十三、将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五十七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预防接种保障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发生特别严重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连续发生严重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地区,其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将第五十六条改为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

“(一)未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

“(二)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的;

“(三)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十五、将第五十七条改为第五十九条,修改为:“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执业活动:

“(一)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二)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或者购进记录的;

“(三)未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的;

“(四)医疗卫生人员在接种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告知、询问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有关情况的;

“(五)实施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未依照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的;

“(六)未依照规定对接种疫苗的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告的。”

十六、将第五十八条改为第六十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疫苗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从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的;

“(三)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的;

“(四)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未依照规定及时处理或者报告的;

“(五)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六)未依照规定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进行登记、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记录销毁情况的。”

十七、将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三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销售记录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十八、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六十五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的疫苗,并处违法销售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六十六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由卫生主管部门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接种单位的接种资格;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反规定储存、运输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将第六十八条改为第七十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二十一、将第七十二条改为第七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疫苗生产企业,是指我国境内的疫苗生产企业以及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厂商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

二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五条:“出入境预防接种管理办法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另行制定。”

二十三、删除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二条中的“疫苗批发企业”。

二十四、将第六十条改为第六十二条,并将其中的“第八十七条”修改为“第八十六条”。

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666 字

+ 加入清单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进一步提升,是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一道政治红线。

从去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今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对党员要求进行自我行为规范和对违纪行为划定界限到今年释放出的强烈的“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信号都表明着党中央对于当前广大党员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标准严要求,随着《问责条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通过,接下来各级党组织必将组织党员对《问责条例》进行学习理解贯彻,在实施《问责条例》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应当做到“问”更应做到 “责”。

《问责条例》落点在“问”。要在“问”字上,做到能问、勤问、敢问。完善监督制度,以制度为基准保障广大党员干部问的权利和义务。在责任问题上要充分发挥制度作用,对领导干部要能问工作问题、勤问经济问题、敢问敏感问题,要鼓励党员干部直面询问、善于接受询问。将“问”在党员干部的生活工作中作为常态化机制。

《问责条例》重点在“责”。“问”能保证对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但只问不责在实施过程中会导致《问责条例》缺乏足够约束力,较难形成有效的约束制度同时在对广大党员干部中间也难以形成心理威慑。因此,《问责条例》要“问”更要“责”。要完善已有的问责制度,量化问责标准,保证问责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强问责延续性,对已达处理期的同志要加强考核管理,保证达到条例入心,不再触犯的效果。

更多热门文章: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高考语文文学常识测试

全文共 1990 字

+ 加入清单

1、下列有关文学常识的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A.《诗经》是我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收录了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的诗歌作品305篇,按内容分为“风”“雅”“颂”三类。它以四言诗为主,普遍运用“赋、比、兴”的表现手法。《诗经》是我国现实主义诗歌的源头。

B.徐志摩是新月派的代表作家,其作品《再别康桥》《春风沉醉的晚上》等充分体现了他的创作特点。

C.王实甫是明朝著名的杂剧作家,他的代表作《西厢记》是在董解元的《西厢记诸宫调》的基础上改编的,塑造了张生、崔莺莺这一对有情人的人物形象,表达了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愿望。

D.莎士比亚是英国十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著名的戏剧作家,他在他的“四大悲剧”——《哈姆莱特》《奥赛罗》《罗密欧与朱丽叶》《麦克白》等戏剧作品中大力宣扬人文主义精神。

2、下列有关文句依次出自哪部作品,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①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②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③美髯公千里走单骑 汉寿侯五关斩六将。④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A.《红楼梦》《论语》《三国演义》《哈姆莱特》B.《西厢记》《庄子》《三国演义》《窦娥冤》

C.《西厢记》《论语》《水浒传》《窦娥冤》 D.《红楼梦》《庄子》《水浒传》《哈姆莱特》

3、下列有关文学常识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A、《雷雨》是一部杰出的现实主义悲剧,是二十世纪30年代的优秀话剧之一,在中国文坛上有深远的影响。

B、杂剧在元代文学中有突出的地位,代表作有关汉卿的《窦娥冤》、王实甫的《西厢记》、孔尚任的《桃花扇》和马致远的《汉宫秋》等。

C、巴金,原名李尧棠,字芾甘,是我国现代著名的小说家、散文家。小说《灭亡》《家》《寒夜》及散文集《随想录》等都是他的代表作。

D、高尔基一生创作甚丰,有长篇小说、中篇小说、剧本、散文等。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是他的自传体三部曲。

4、下列有关文学常识的表述,错误的一项是()

A、《左传》《史记》等历史散文作品,虽体例不同,前者是编年体,后者是纪传体,但都以“实录”的笔法将人物写得真实丰满,有血有肉。

B、茅盾的《子夜》、巴金的《家》、老舍的《骆驼祥子》,以及叶圣陶的《倪焕之》是我国20世纪二三十年代著名的长篇小说。

C、《项脊轩志》以清淡朴素的笔法写身边琐事,亲切动人,它的作者清代散文家归有光被认为是“唐宋派”的代表人物。

D、马克·吐温和欧·亨利都擅长写讽刺小说。马克·吐温的《竞选州长》《百万英磅》和欧·亨利的《警察与赞美诗》等都深受读者的喜爱。

5、选出全部是唐宋八大家中宋代作家作品的一项()

①《六国论》 ②《过秦论》 ③《小石潭记》 ④《岳阳楼记》 ⑤《捕蛇者说》

⑥《游褒禅山记》 ⑦《赤壁之战》 ⑧《师说》 ⑨《卖油翁》 ⑩《石钟山记》

A、①⑥⑨⑩B、③⑤⑥⑦⑧ C、①④⑤⑨ D、②④⑥⑦⑩

6、下列有关名著的说明,正确的一项是()

A、《呐喊》不仅思想内容“深切”,在艺术形式上也颇多创新。《狂人日记》是一篇日记式的小说,《头发的故事》是一段“聊天记录”,《白光》有意识流的特质,《孔乙己》、《阿Q正传》很像人物传记,《一件小事》、《兔与猫》、《鸭的喜剧》像散文。

B、林黛玉待人处事,有时会显出很深的城府。有年芒种,姐妹们在园内玩耍,林黛玉一路扑蝶来到滴翠亭,无意间听到小红给芸儿私传信物。她就故意说是在找薛宝钗,“金蝉脱壳”,使小红不怀疑她。

C、《红楼梦》的人物语言个性鲜明。宝玉挨打后,宝钗劝慰他:“你可都改了吧!”黛玉深情地说:“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有今日!别说老太太、太太心疼,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都非常切合各自的身份与性格。

D、阿Q的革命,是其性格复杂性的表现,也是其性格发展的必然结果。在封建思想的毒害下,他对造反“深恶而痛绝”,但是,当赵太爷等统治者对革命感到恐惧时,他不仅开始“神往”革命,而且也自觉地投身革命了。

【名著阅读】阅读下面的《论语》选段,完成第7题。

子谓颜渊曰:“用之则行,舍之则藏①,惟我与尔有是夫!”子路曰:“子行三军②,则谁与③?”子曰:“暴虎冯河,死而无悔者,吾不与也。必也临事而惧,好谋而成者也。”(《论语·述而》)

【注】①舍之则藏:舍弃就藏匿,意即隐退。舍,舍弃,不用;藏:隐退。②行三军:指挥军队。行,率领,指挥。三军,古代大国有三军,每军1.25人,这里指全军。③谁与:和谁一起。

7、对上面这个选段内容理解错误的一项是()

A、孔子认为,用就去做、不用就隐退只有颜渊能做到。这表明了孔子对颜渊的赞赏,也体现了孔子的谦逊。

B、子路假设孔子统率三军,问孔子将和谁一起,其实是在向孔子暗示自己的才干与本领。

C、“暴虎冯河”是赤手空拳与老虎进行搏斗,徒步过河,这样缺少“谋”的“勇”不是孔子所欣赏的。

D、“勇”是孔子道德范畴中的一个德目,在这里,孔子用“与”和“不与”明确地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一次数学测试为题目的叙事作文_700字

全文共 685 字

+ 加入清单

一次数学测试为题目的叙事作文

今天,第四节课要数学测试。我怀着紧张的心情做在位子上,等待老师发卷。

铃铃铃…。。上课铃打响了,老师拿着考试卷;快步走向了讲台;眼睛扫视着四周,喧闹的教室里立即变得鸦雀无声。老师清了清嗓子严厉地说:“这次考试我是要考验你们真实水平,不要照抄”。说着便命令各组组长发卷子,我接过卷子浏览一遍以为很简单,便开始解题,。

第一大题是估算,我只用了2分钟就解完了。因为奥林匹课数学学过估算和巧算,并且那次考试我还取得了高分的好成果。第二大题是书上原题……。直到第六大题无论我怎么想也想不出来,可以说是伤透了脑筋,当时我心里想:“孙奥雷啊孙奥雷枉你还在奥林匹课班学,居然连一道数学题都不会做,咋还有脸见人”。但此刻妈妈的话在耳边回响:“考试时遇到不会的题一定要往下做,以免耽误时间”。这是妈妈小时候的经验。于是我便提笔往下做,其他题做完后我又研究第六题,想了好长时间,转身一看表就剩下一分钟了。此时我急得汗如雨下,心想难道我就栽在这道题上了吗”?此时我班老师推门进来了,我心想:“完了,要收卷了。”铃…。一阵急促的铃响之后,我的心彻底凉了。幸好老师对数学老师说:“第六题挺难的再给五分钟时间吧”。可是五分钟后收卷还是没做上,再瞅瞅别的同学几乎都是喜笑颜开的。老师说:“这回你们傻了吧,还需要更加努力”。

我想:“这回我尝到了失败的痛苦,虽说失败是胜利之母,但我认为还是丢了脸”。这次考试给了我很大启迪:“无论是做事,还是学习都要一步一个脚印,脚踏实地地做”。有一句话说的好:“在科学日益发展的道路上,假如我们和我们子孙不加速求知的话,怎么能赶上时代的快车。”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