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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测试卷(通用20篇)

《准则》和《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做出了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今天开学吧给同学们整理推荐了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测试卷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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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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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正式发布。综观《准则》和《条例》,有五个鲜明特点。把握这些特点,有助于深入领会六中全会精神,有助于把《准则》和《条例》更好地贯彻执行到位。

特点一、以党章为根本依据

《准则》在序言部分就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条例》第一条就明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无论是《准则》还是《条例》,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以党章为根本依据。

【解读】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位阶仅次于党章,是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的基本规定。条例次之,是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的全面规定。

《准则》和《条例》突出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着力把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要求具体化,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党内法规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系统化,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特点二、坚持问题导向

《准则》在序言部分用近200字的篇幅对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危机意识。《条例》立足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

【解读】文件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立规明矩。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两个文件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

特点三、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

新形势下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既要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基本规范,又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与时俱进,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解读】两个文件既深入总结了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继承和发扬了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和优良传统,又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了集纳,并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明确措施,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

特别是《准则》重申了1980年准则的主要原则和规定。新老准则相互联系、一脉相承,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

特点四、体现约束与激励相结合

“不准”“不能”“禁止”……《准则》和《条例》中,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划定了“底线”“红线”,尺度更严、标准更高。这是约束也是激励,约束与激励辩证统一。

【解读】《准则》规定,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这对于那些坚持原则、敢讲真话的党员干部来说,就是保护和鼓励;《准则》中既提出对党员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明确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这些举措为充分调动党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特点五、抓住“关键少数” 突出高级干部

《准则》在序言部分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准则》最后还提出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条例》也对中央层面提出了专门要求,还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

【解读】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只有把这部分人抓好了,才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始终盯住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不掩盖问题、护短遮丑,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更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以对党的绝对忠诚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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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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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央修订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新版《巡视条例》的颁布施行,为巡视工作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用好巡视这一党内监督的“利器”,发挥《巡视条例》的“利剑”作用,除巡视组严格执行外,还需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对《巡视条例》的理解掌握和自觉遵行。而要达到这一目的,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精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责无旁贷,首当其冲。

切实提高学习贯彻《巡视条例》的自觉性

《巡视条例》是为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和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依规依纪管党建党提供制度保障的。对于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而言,学习掌握《巡视条例》的自觉意愿有可能不是很强,这主要是基于对《巡视条例》的模糊认识,一些党员会认为贯彻落实《巡视条例》是巡视组和巡视工作人员的事,与自己关系不大。有的基层党组织也会认为自己接受巡视监督、配合巡视组完成巡视任务即可,吃不吃透《巡视条例》精神是次要的。要澄清这些模糊认识,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身体力行,先学先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着重在解读《巡视条例》的现实意义、精神内涵上下功夫,使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巡视工作已经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也与每个党员的自身利益密切相关。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找准干部群众的关注点进行宣传发动,不断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巡视条例》的自觉性。

切实发挥学习贯彻《巡视条例》的示范性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发挥好在学习贯彻《巡视条例》和组织协调巡视任务落实中的关键作用,及时部署、精心组织,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和载体,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巡视条例》。一是早学、深学、带头学,确保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精通条例。《巡视条例》公布后,各级纪委应提前谋划,把深入学习《巡视条例》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采取集中学习、座谈讨论、交流心得、专题讲座和组织测试等方式,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内容规定,形成行动自觉。二是普训、广宣、示范学,确保形成浓厚的学习贯彻氛围。要把《巡视条例》的学习与精读王岐山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和李鸿忠、侯长安同志关于学习《巡视条例》的讲话精神、《人民日报》对《巡视条例》的系列解读文章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学习效果和理解深度。要加大对纪检监察机关学习动态的宣传报道,通过在各级纪检监察网开辟学习专栏,在当地新闻媒体开设固定栏目等做法,形成示范效应,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让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巡视条例》,知道巡视工作的要求和程序,提高参与监督党员干部的自觉性。同时,还需要特别抓好各级党组织一班人、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学习,真正形成在学习贯彻《巡视条例》上的以上率下效应。三是剖析、审视、回头看,确保学习贯彻到位。在坚持原原本本学、新旧《巡视条例》对照学的基础上,适时开展专题讲座,进一步明确各级纪委书记和纪检监察机关在巡视工作中的职责任务,从而找准方向,抓住要害,把《巡视条例》赋予的职能履行好。

切实提高学习贯彻《巡视条例》的有效性

学习的目的在于运用。对于地市级以下各级党组织,学习贯彻《巡视条例》,归根到底就是要抓好配合,确保省委巡视工作高标准完成,这是检验学习贯彻成效的根本标准。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抓住学习贯彻《巡视条例》的有利契机,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要坚持常抓不懈,推动学习贯彻活动深入持续开展。为防止学习贯彻中的“一阵风”现象,各级纪委要做好今后一段时间的学习教育计划,印发指导性意见,将《巡视条例》纳入到党纪法规知识的测试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巡视条例》情况和省委下一步出台的《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解决发现的问题,确保学习贯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要坚持学以致用,扎实推进《巡视条例》贯彻落实。各市州县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视工作的要求上来,主动配合,积极协助,确保巡视任务的全面落实。首先要抓好宣传发动工作,为巡视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其次要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不足讲真话,创造坦诚交流的工作氛围。再次要自觉接受监督,鼓励群众反映问题,努力在巡视中接受洗礼。三要坚持求真务实,抓好巡视整改等后续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切实把立场硬起来、把责任扛起来、把纪律挺起来,抓早抓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及时研究和处理巡视移交的问题和线索,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处理情况。同时,要加强对巡视反映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巡视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行为,以严格执纪维护《巡视条例》的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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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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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11月9日下午,汉滨区残联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准则》和《条例》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制度为保障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问责,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充分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新成果,并结合新的实践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会后,党组书记、理事长方顺平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要把《准则》和《条例》学深学透,党员干部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引领,充分发挥自身的先锋模范作用,廉洁自律,秉公办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使我区残疾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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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党员干部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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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翻开两部法规,字字句句展现了党中央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

一、让从严治党成为一种常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每个党员干部的事,只有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成为一种常态、一种自觉、一种责任,才能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才能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目标。

一要坚持思想教育不松懈。从严治党,要用真理力量坚定理想信念,各级党组织要对党员开展经常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用道德抵御诱惑、用制度规范决策、用法纪约束言行,坚决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在各种诱惑面前,始终做到警钟长鸣、从严要求、防患未然,切实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管党主体责任,建立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对党员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错产生大问题。

二要坚持监督检查不间断。要严格工作要求和执行纪律条例,在党员干部管理中坚持经常性明查与突击性暗访同步进行,普遍性明查与重点暗访同步进行,固定专班明查与临时组成检查组同步进行。坚持监督检查不间断,执纪问责不手软,改进作风不放松,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确保各项纪律规定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实。

三要坚持执纪问责不留情。在日常工作中要不断强化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政治责任,通过巡视监督、约谈、听取汇报等方式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就是失职的意识。问责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个十分有效的办法,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对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要加大问责的力度,把问责作为一个重要抓手,来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

二、让遵规守纪成为一种习惯

一要熟读熟记了如胸。与原《条例》相比,新修订的《条例》明确了适用范围,使党员清楚了底线、明白了规矩,突出了党纪特色。删除与法律重复的条款,实现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熟读熟记新修订《条例》规定的各项内容,对照《条例》不触底线,不越红线,走好人生每一步。

二要悟深悟透明要害。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深刻领会《条例》和《准则》内涵,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六大纪律",深入查找自身在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存在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消炎灭菌,做到学思践悟,融会贯通。

三要慎言慎行贵坚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重在自律。俗话说,慎言慎行一身正气,清正廉洁两袖清风。要牢固树立规矩意识和底线思维,在生活和工作中慎言、慎行、慎友,对照《准则》规范来约束自己,从严要求自己,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三、让廉洁从政成为一种风尚

廉洁是为官从政的一条基本原则,党员干部一定要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守住廉洁底线、注意生活小节、处理好亲情友情、自觉接受监督。让廉洁成为一种潮流、一种风尚、一种生活方式、一种精神追求。

一要始终牢记为民服务的宗旨。"大树扎根于沃土,高楼立足于基石".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到顺应民意、尊重民权、化解民忧、维护民利是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党性所需,要以敬畏之心面对群众、以感恩之心对待群众、以赤诚之心服务群众。感情决定态度,影响作风,支配行动。感情深一寸,作风好十分。要尽最大能力把工作做到位、做深入、做细致、做扎实,倾心竭力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二要始终牢记艰苦奋斗的传统。艰苦奋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和高尚品格,是我们党获得革命、建设和改革胜利的重要条件之一。我们党在新的形势下,一定要继承这个光荣传统,它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拒腐防变的现实需要。

三要始终牢记秉公用权的理念。党员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权力就是义务"的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真正做到权大不移公仆心、位高更知责任重,真正把权力用在正处,用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上,用在促发展、惠民生的各项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对自己从严要求,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对家属子女从严教育,对身边工作人员从严管理,做到敢抓敢管,真抓真管,用好管好手中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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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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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取得的发展成就深感振奋,对新疆的美好前景充满期待,这是与会代表的共同感受。

兵团出席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的代表在热切讨论中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大家一致认为,陈全国同志代表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委员会向大会作的报告,是一个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报告,是指引航程催人奋进的报告。报告站在战略和全局的高度,通篇贯穿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治疆方略,体现了治疆稳疆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体现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期盼。

报告提出,要高度重视支持兵团工作,加强对兵团工作的领导,加强兵团维稳戍边能力建设,推进兵地融合发展,支持兵团深化改革,支持兵团发展壮大,支持兵团向南发展,切实发挥好兵团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作用。代表们说,这是对兵团作用的充分肯定高度重视,为兵团工作进一步指明了前行方向。展望未来,责任重大,信心满满。

“站在新起点,未来五年,要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在事关根本、基础、长远问题上发力,久久为功。在强化维稳戍边能力建设上展现新形象,在巩固发展民族团结事业、推进兵地融合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在促进宗教和睦和谐上展现新面貌,在发挥兵团特殊作用上主动作为、敢于担当。”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可克达拉市党委书记、四师政委钟波说。

钟波表示,稳定是根本大局,发展是稳定的有力保证。四师要立足建设边境强师,全力推进“三化”建设,着力下好产业结构调整“先手棋”,打造可克达拉市和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打好连片垦区团场抱团发展“组合拳”。做强做优做大“七大产业集团” “四大中心”,夯实建设“八大基地”,打造展示向西开放“三个平台”形象。同时着力保障改善民生,落实惠民举措,全面提升群众幸福指数,让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十二师党委书记、政委鲁旭平说:“要深化对总目标的认识和理解,要用总目标统领各项工作,一切工作都要服从服务于总目标,围绕总目标来谋划、来推进。作为兵团重点维稳师之一,维护社会稳定是我们肩负的重大责任,我们要以更大决心更大力度来落实好各项维稳措施,坚持稳定压倒一切,努力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兵团党委的要求部署落实好,把兵团作用发挥好。”

“报告提出要正确处理好稳定与发展的关系,以提高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切实把发展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惠及当地上、落实到增进民族团结上。十二师地处首府,做好经济发展工作,要以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为着眼点和着力点,以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特别是乌鲁木齐‘五大中心’建设为契机,以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为目的,把区位、交通、资源、后发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壮大经济实力,打牢实现总目标的物质基础,为实现总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鲁旭平说。

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十三师黄田农场学校党支部书记巴哈尔·司德克说:“报告提出要始终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伟大旗帜,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让民族团结之花开遍天山南北。提出要持续推进惠民工程,让各族群众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这些措施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描绘出各族群众美好生活的前景,符合新疆各族人民的心愿,符合新疆实际。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党代表,感受到肩上责任重大。我们要把惠民政策特别是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好,让各族孩子上得起学、上得好学。”

巴哈尔·司德克说,要不忘初心,发挥好少数民族干部的作用,把感恩祖国、感恩伟大的党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要继续推进双语教育,改善团场幼儿园和中小学双语教育条件,提高双语教育质量。要推动各族群众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以实际行动共同建设美丽新疆、美丽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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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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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7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7月18日上午,金寨县纪委就利用周一学习日,召开机关全体干部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做到学深悟透、把握更准、执行到位。

会议指出,要领会《条例》重大意义。加强党内问责工作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中央政治局在建党95周年前夕审议通过问责条例,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再次释放出了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和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细化、具体化,《条例》的印发执行,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将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化,今后失责必问将成为常态。

会议强调,要掌握《条例》主要精神。一要掌握《条例》对党的问责工作的指导思想,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二要掌握《条例》对党的问责工作的主要内容,即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三要掌握《条例》对党的问责工作的问责对象,即为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四要掌握《条例》对党的问责工作的问责责任,即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五要掌握《条例》对党的问责工作的问责方式,即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检查、通报、改组;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同时指出,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会议要求,要保证《条例》执行到位。《条例》下发后,全县纪检监察机关一要加大学习力度,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学习《条例》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二要加大宣传力度,结合金寨实际,创新宣传思路和方法,注重宣传时效和实效,对《条例》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解读,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三要加大落实力度,紧扣中央及省市要求,真正用好用活《条例》,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倒逼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四要加大问责力度,不仅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坚决问责,而且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进行问责,破坏法规制度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发挥震慑警醒作用,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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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党员学习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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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要把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狠抓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相继出台了重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持续开展了以反四风、查贪腐为主要内容的巡视监察,重新修订颁布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年多来,先后打掉了上至周永康、徐才厚,下至科长、村官在内的十多万老虎苍蝇,党风政风开始明显好转。但是,要使三十多年来被败坏的党风政风得到根本好转,仅仅查处贪污腐败和违反政治纪律是不够的,还必须对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只有这样,才能在党内形成不敢贪、不愿腐、不滥权、不懈怠、有担当的廉政勤政氛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研讨制定的,它成功改革了过去党内问责制度碎片化、难执行的弊端,把党内监督检查、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重点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良作风,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的又一部党内重要法规。

这里,笔者重点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问责的范围和对象两个方面谈谈自己的体会,目的是抛砖引玉,共同学习提高。

一是《条例》明确了问责的范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区别在于调整、规范的对象和范围不同,问责条例重点针对的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履职履责、政治敏锐性方面的“不作为”、“乱作为”或涣散、迟钝等问题,明确规定了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三种情形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过去,在党规党纪中也有问责规定,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是抓安全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抓党风廉政不力问责少,对诸多形象工程、损民政策的前台执行者问责多,对幕后的决策者、获利者问责少,查处贪腐具体案件多,追究上级或同级组织及领导失查责任少,从而导致一些地方的顽疾弊政久治难愈,直接损害了党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即将出台的问责条例在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明确了严肃追责的范围和主要对象,把“党要管党”真正落到了实处。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的必须问责的三种主要情形看似各有不同,实则三者间却是相互作用、互为因果的关联关系,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必然导致人民群众的强烈不满,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大多数是由于相关组织或领导严重失职失责所造成,它们最终损害的都是中共执政的政治基础。这里尤其需要指出的是,执政党的“政治基础”主要包括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就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最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我党在任何时候都必须紧紧依靠工人阶级,服务服从于最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离开了这一政治基础就失去了执政合法性,而我党维护这一政治基础的根本保证就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因此,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干部放纵、默许甚至参与损害工人阶级劳动人民的利益,反对“四项基本原则”,传播西方价值观都是严重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行为,必须严厉问责和惩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将“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作为严肃问责的主要内容,这在中国政治多元化的今天,对净化党的政治生态环境、统一全党的思想、纯洁党的肌体具有重大政治意义。

二是《条例》明确了问责的对象。《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就笔者理解,这里所说的“主体责任”是指各级相关党组织的管理责任(包括上级或同级组织),“监督责任”是指涉责纪委的失察责任,“领导责任”则指主要或分管领导干部的领导责任。这就进一步完善了出现问题“一岗三责”的问责机制,从制度上把“从严治党”的职责分解到了各级党组织及其每个成员,形成层层传导压力,人人当担责任,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新常态。

过去只所以各种问题频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关党组织集体不作为,使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而问题暴露后,上级党委问责起来受“法不责众”的影响,往往不了了之,最终导致问题成堆,积重难返。比如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官场腐败问题,能够贪腐的多为掌权之人或有后台者,而贪腐的主要手段以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买官卖官为主,这种利益交换虽具隐蔽性但上级党委或同级班子成员不可能完全没有察觉,只是碍于情面、畏其权势或投鼠忌器而放弃原则,听之任之,使小腐变大贪。腐败还有一个特点就是窝案,贪官污吏为了便于贪腐往往拉帮结伙,权权交易、上下共贪,形成腐败利益集团,这也是很多贪官得以长期腐败且边腐边升的重要原因。再比如近几年党中央反复强调要加强意识形态的斗争,但各种公开违反“四项基本原则”、主张全盘西化的言论仍然畅通无阻,尤其是少数“优秀党员”吃党的饭砸党的锅,大肆传播西方价值观却长期无人管无人问,甚至引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声讨后仍得不到严厉惩处,这是导致中国意识形态混乱、政治生态恶化、人民群众强烈不满的根本原因。荀子曰,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人民群众心中有杆秤,称得岀党员干部和各级组织践行宗旨、坚守信仰的份量,对那些有损党的形象和群众利益的人和事,组织上不问责,人们群众就会在心里问责,这种问责就是人心向背。因此,《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制度上明确对上述有意放纵、默许严重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言行的相关党组织和主管领导严厉问责,符合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非常必要,令人鼓舞。

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习总书记强调,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我们坚信,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下,党风廉政建设一定会再现辉煌,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必将乘风破浪、勇往直前。我们期待《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早日颁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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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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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进一步强调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派驻财政局纪检组长,必须带头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继续聚焦主业,守土尽责,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财政系统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情况,维护纪律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一、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纪检监察干部率先垂范,要全面知责。新《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派驻纪检组、局监察室全体干部和乡镇财政所纪检监察员作为财政系统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为财政系统党员干部树立标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学习遵守《准则》和《条例》,在执行上不折不扣,要坚决履责。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 派驻纪检组、局监察室在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实方面负监督责任。要加强对财政系统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个党规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留口子、开口子,决不放松要求,用纪律管住管好财政队伍,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一方面要把纪律融入到各项财政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将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对表",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另一方面将"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纪律执行中对工作严格要求和对干部关心爱护,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无风险,财政工作不出纰漏,财政队伍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坚持监督执纪,要严肃问责。新《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的丰富实践,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党员不管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要坚持严肃问责。纪委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要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从问责内容、形式、主体、方式等各方面进行细化,注重具体性、操作性、实用性。特别是对"两个责任"问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权责对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加大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责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防止主体缺失,监督乏力。

只有真正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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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党员干部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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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简称《问责条例》)是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是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利器,再次释放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推动《问责条例》落地生根。

学习教育常学常新。各级党组织要把《问责条例》纳入“主题党日+”、“两学一做”、党委中心组、党校主体班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支部讨论、专题宣讲、案例剖析、知识竞赛、撰写心得等方式开展学习教育;要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业务交流QQ群、微信群、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全方位、全系统释放《问责条例》的“新信号”,营造学习宣传的“浓氛围”。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结合起来,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真正把握其精神实质,以学促知,以知促行,切实做到常学常新、入脑入心。

自我检视立行立改。此次党内问责由“规定”升格为“条例”,不仅层级升高,覆盖面也变广,权威性也更强,必将为全面从严治党再加制度“井绳”。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对照《问责条例》,自我检视、立行立改。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力度统一”,对本地本单位党员严于教育、严于管理、严于监督、严于问责,把严的要求贯穿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执行《问责条例》贯穿于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

追责问责真刀真枪。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制度的制定就是要执行,不能让《问责条例》只挂在嘴上说,而是要真刀真枪,真正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下大力气补齐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扎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短板,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于碰硬、敢于较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问责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对违纪行为严厉追责,严厉问责,充分发挥问责的利剑作用,该问到哪一级就问到哪一级,该问到谁就问到谁,不搞看人下菜。要抓住典型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做到发现问题“零容忍”,不当“和事佬”、不做“老好人”、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法不责众”,形成“处理一个,震慑一片”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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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2024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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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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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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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网11月3日报道: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习近平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2003年12月31日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形势发展需要我们对条例进行修订,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对党的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的基础性工作,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笔者就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及怎样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他们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有效监督作用,创造党内批评监督的良好氛围作如下探讨。

一、当前基层党组织在党内批评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些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的不好且质量也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三大优良作风之一,党的民主生活会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党内有效监督的重要形式。但是,近几年来一些党的基层组织的民主生活会越开越少,质量也越来越低,以工作总结、布置工作代替党内开展批评监督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党组织的负责人怕得罪人不能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更不能组织广大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些党的领导干部强调自己工作忙,不能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二是,有些党的基层领导干部不欢迎党内批评监督。他们把大部分精力用在拼凑政绩,搞“形象工程”上。热衷于表扬与自我表扬,害怕党内批评监督。有的甚至花钱收买记者,掩盖批评监督的事实真象。有些党的基层组织内部缺乏健全的民主集中制,没有形成批评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有些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有一些党的基层领导干部不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对批评监督自己的党员同志百般刁难,不予重用,甚至打击报复。还有少数党的基层领导干部对批评监督和举报自己的党员实行无情打击和人身陷害,哪个党员还敢在这样的状况下开展批评监督、举报违法犯罪,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呢?四是,有些监督流于形式。有些党的基层组织召开的征求党员、老干部和其它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协商会,只是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会上领导讲话占了大部分时间,让大家发言提意见的时间很短,对事先准备的发言稿也是审了又审,把“刺”都摘掉了,没有达到发扬党内民主,畅所欲言,征求意见的目的。有时,偶尔也有个别党员、老干部不按“规矩”讲几句带“刺”的肺腑之言的。但是有不少领导干部听了就不高兴,批评埋怨筹备组织会议的部门没有做好工作,评价会议没有圆满成功。甚至个别领导干部把在会上发言带“刺”的党员、老干部列为今后不准参加类似会议的人员。这种微妙的做法,充分说明有的领导干部口头上说“欢迎批评监督”,其实质是害怕批评,不欢迎监督。他们要的只是批评监督走过场的形式和轰动的宣传效应,而不是批评监督的实质内容。

二、没有形成党内批评监督良好氛围的主要原因

第一,对新时期下开展党内批评监督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一些党员和党的基层领导干部,长期放松自己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缺乏强烈的忧患意识,丢掉了党的三大作风的优良传统,错误的认为在新时期党的三大作风过时了。还有一些党的基层领导干部对党员中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听之任之,放任自流,不敢开展批评,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更不能引导广大党员批评监督党的领导干部。第二,有些党的基层领导干部长期脱离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他们强调自己工作忙,认为自己是领导干部,放不下架子,不愿参加党的双重组织生活会,长期脱离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有效监督。一些党的基层领导干部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后,在忏悔时埋怨平时没有党组织的监督。第三,一些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有些党组织不能坚持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特别是不能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他们认为抓经济工作,招商引资是硬任务,开展党内批评监督是软指标。这是造成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没有形成党内开展批评监督良好氛围的一个重要原因。第四,一些党的上级组织要求不严,检查督促不力。近几年来,有些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检查督促不力。往往是一般的要求和号召多,针对存在问题下大功夫抓好正反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此项工作的少,往往是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怎样创造党内批评监督的良好氛围

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开展批评监督。要组织广大基层干部和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党内批评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广大共产党员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完善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加强党内监督,解决党内矛盾,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纠正党内自身问题和失误的重要途径。所以各级党的基层组织一定要加强制度建设,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抓好党的民主生活会这一批评监督的重要制度。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条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就要求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强化民主意识,虚心听取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但要接受上级和同级党组织及党的专门机关的监督,同时还要接受广大党员、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这充分说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接受批评监督的示范作用和重要意义。

建立党内批评监督的长效机制。要制定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党内监督条例》虽然对开展党内监督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就总体而言,这些规定还是比较原则的,如果我们以《条例》贯彻《条例》就不能完全达到预期的目的。因为《党内监督条例》是根据《党章》和总结我党在新时期以来开展党内监督的实践经验制定的,对党内监督的某些规定还是比较原则性的,这就为我们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和完善议事规则留下了一定的空间。所以,我们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特别是在当前要结合新时期的实际情况,在《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原则下,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内监督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建立党内批评监督的长效机制。

党的各级组织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由于现在有些党的基层组织的民主氛围不浓和其它原因,造成一些党员很难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从近几年发生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身上的腐败犯罪大案要案来看,仍有一些党员缺少民主权利。既使有的党员能坚持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在举报腐败犯罪的行为时,也只能是单枪匹马秘密进行,没有形成公开批评监督的氛围。有的还因举报某些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犯罪行为遭到打击报复。这说明一些党员的民主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只有大多数共产党员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才能得到有效的制约。我们要积极保护开展批评监督和勇于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的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党员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有效监督。把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作为当前一个突出存在的问题来解决。另外,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也要积极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勇于揭发、检举一切违法犯罪的行为。为党的纯洁性认真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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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基层干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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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通报的影响大于诫勉,为什么在诫勉之前?”“受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六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者重用。而通报则没有影响期。诫勉的影响比通报要严重。”近日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特意开辟《回复选登》栏目,精选网友关于问责条例的留言和中央纪委研究室的回复,此举无疑有助于广大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和把握问责条例的精神实质。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一批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责任追究,强化问责已经成为新时期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制定问责条例,就是在先前实践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激发干部担当精神,让广大干部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作为我们党制定的又一部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问责条例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基石,向全党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执行好问责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当前,摆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意图,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学习宣传问责条例,重点是统一认识、内化于心。问责条例字字千钧,但对于部分不熟悉党内制度的人来说,难免存在一些不理解、有疑问的地方。这就需要权威部门及时解疑释惑,让党员群众更加准确、更加清楚、更加深入地理解问责条例。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辟《回复选登》栏目,集中反映了网友的不解条文和官方的权威回复,是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宣传问责条例的重要平台和重要参考。比如,为什么问责方式不包括“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范围多大,有没有标准?组织调整、组织处理具体有哪些措施?等等。这些问题都能够找到令人信服的权威答案。这一方法也为我们学习宣传问责条例提供了有益尝试,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重点围绕党员群众普遍关心的疑点和难点开展学习宣传,既要原原本本学,又要联系实际学。

贯彻落实问责条例,重点是落地生根、外化于行。问责条例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敢不敢较真、有没有战斗性。实践证明,哪个地区或部门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勇于负责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党的领导就坚强有力,就能联系实际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因此,必须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直指压力传导不下去这个突出问题,让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必须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必须言出纪随,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各级纪委必须制定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责任追究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广东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问责条例,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确保问责条例深入人心,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不断增强抵御风险和拒腐防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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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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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纲而万目张,解一卷而众篇明。”相信随着问责条例的制定实施,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将更加密实,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倒逼机制将更加严厉。问责如同一把杀手锏,给那些不把纪律规矩当回事,在工作生活中信马由缰、信口雌黄、我行我素的党员干部的作风套上了笼头,不敢再肆意妄为,让纪律规矩真正成了不可碰触带电的高压线。

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一次次扯开了大嗓子,却看不见甩开的膀子,那么久而久之,党员干部就会麻木不仁,难免产生“只要无过,无功也罢”的政治错觉。找到问题却不能解决问题或及时解决问题,只会让群众更反感。“真抓”还是“假抓”、“实抓”还是“虚抓”、“常抓不懈”还是“偶尔抓抓”,都体现了转作风是否严实。所以,深入地转变工作作风,积极地以“严”和“实”的态度进行整改,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党员干部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实现“两个百年”伟大实践中,难免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必须始终坚持凡是对党和人民事业不利的,就当机立断、立马横刀,坚决改、彻底改、一刻不耽误地改,改得越早越好,改得越彻底越好,切忌拖泥带水,更不能留下死角和尾巴。

能不能一抓到底、坚持不懈,把作风建设变成常态、推向深入,关键要看在解决问题上是不是下真功夫、硬功夫,发现反弹能不能严肃处理,解决深层次问题能不能啃下硬骨头。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中强调:“把抓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当改革实干家,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扭住关键、精准发力,敢于啃硬骨头,盯着抓、反复抓,直到抓出成效。”转作风不能有“陌上花开缓缓归”的闲情逸志,知道错了的东西,要及时改正,决不能借故拖延,明知故犯。同时,还要聚焦改作风转作风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出台一个就执行落实好一个,对违反制度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要零容忍,发现一起就坚决查处一起。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松;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问责条例的制定为广大干部严实的工作作风树起了标准:工作要做细,不能“做戏”。转作风一定要实实在在,切不可虚张声势,立场不坚,则“四风”之疾永远不能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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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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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和规律的总结,把巡视工作提升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党中央依法治党、依规治党的魄力和决心,是依规管党治党的重要体现。通过学习《条例》,深刻体会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注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明确地告诉我们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贯通。《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巡视,是保证巡视工作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巡视工作有效性的重要举措,是对巡视成果取得共同认知的重要前提。在依法依规开展巡视方面,我认为应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坚持依法依规巡视,就要坚持准确的工作定位。

从《条例》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上看,巡视组主要是发现问题,不越俎代庖行使执纪审查和国家司法权力的职能,而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因此,我们在巡视工作中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工作,该由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处理的及时交由其办理。《条例》对巡视与纪律检查和政法机关协调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经巡视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这些规定就明确要求,我们的巡视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线索,并为线索提供有力的具体支撑,而不是具体查办案件,否则动作过大,就会出现越权行为,处理不当,还容易惊动嫌疑人,甚至失去有力证据,给后期纪检部门查办案件和政法部门办案带来被动。

我认为,在发现问题线索与具体办案的关系上,我们巡视工作是同一产品的上游车间,而上游车间不应去干下游车间的事情。

第二,坚持依法依规巡视,就要在“真、准、实 ”上下功夫。巡视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巡视工作也是工作标准要求很高、备受关注、难度较大的重要工作,要坚持在实践中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努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效。要认真做好巡视准备,带着问题去巡视,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要努力突出工作重点,更加聚焦“一个中心”、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盯住“三个重点”去发现问题线索,当前尤其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广泛听取意见,加强有效论证,防止和克服以偏概全、雾里看花和水中望月的现象,运用发散思维方式,把握关口节点,拓宽发现问题的视野,提升问题线索的真实性、可查性。要提高谈话实效,注意从有利于发现问题的角度选准谈话对象,避免或减少无目的、无实效的谈话,并在谈话中练就听的功夫,及时抓住有利于发现线索的“弦外之音”。要注意加强综合研判,坚持按精品要求做事,既高度重视不放过每一个有用的具体问题线索,也不简单化地“攒鸡毛凑掸子”,坚持努力使所完成的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留后遗症。要认真加强工作的总结和反思,通过一个个工作案例的反思来不断增加政治智慧和能力提升。

第三,坚持依法依规巡视,就要严格遵规守纪。《条例》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规范巡视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尺度开展巡视,对于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对巡视人员的要求,除加强巡视队伍自身建设,严守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外,还进一步要求依据党内法规、政策和程序进行巡视,严格按照《条例》授权的范围、权限、方式开展监督,严禁超越职权处理问题,确保巡视工作始终在健康规范的轨道上发展。《条例》在规范程序方面,针对巡视的准备、了解、汇报、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规定了12个方面的内容,对每个环节和步骤的内容、要求都进行了制度固化,要求做到环环相扣、相互制约。这些巡视程序的严谨完备,将会使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得到充分释放。因此,巡视中要严格按照12个程序规定办事,严格按照授权的范围、权限、方式开展监督,不偷工减料,不参杂使假,不随意变通,并努力把握好每个程序的重要节点,自觉成为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执行者。

第四,坚持依法依规巡视,就要和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共同担负起政治责任。《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巡视,不干预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从巡视工作实践看,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对巡视进驻开展工作都高度重视,当做一件大事来配合,这是我们开展巡视工作的有利条件。要充分依靠党组开展巡视工作,和党组共同承担好这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当然,巡视与被巡视本身也是一对矛盾,但也有许多能够合作配合的共同点,在工作中要积极与被巡视党组织的主要领导和纪检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扩大和形成更多的共同点,互相明确阶段性任务,主动帮助解决被巡视单位自身不太好解决的难点问题,使被巡视单位感到能够借巡视之力打开工作局面,使巡视工作得到被巡视单位的认可。工作中通过积极沟通,努力减少分歧,更多地形成一致意见,这有利于取得对整改问题的共同认知,增强整改的主动性和收到好的效果。在和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共同工作的过程中,也要坚持合作配合中的独立自主,那就是突出巡视工作特色,按巡视工作规律办事,坚持党性原则,在协调配合中认真履职尽责,努力坚持高质量地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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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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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瓜果飘香、五谷丰登的收获季节里,中国共产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代表会议召开,会议选出91名兵团出席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兵团各族干部群众满怀激动和欣喜,迎接即将在今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次代表大会。万众瞩目的党代会,凝心汇智聚力。

本次党代会是在自治区牢牢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的进程中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大会的召开,对于团结动员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紧紧围绕总目标,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谱写伟大中国梦的新疆篇章,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回顾过去5年的发展历程,硕果累累,成绩斐然。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召开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同心同德,锐意进取,积极应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扎实推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圆满完成了第八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5年来,自治区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民主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各族干部群众对未来充满期盼和信心,天山南北正蓄起新的发展动能。

新疆大局就是兵团大局。过去的5年,作为自治区重要组成部分的兵团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兵团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综合实力增强,群众生活得到明显改善,切实发挥了稳定器大熔炉示范区作用。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召开以来,兵团各级思想更加解放,发展思路更加清晰,工作举措更加有力,在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伟大征程中迈出了坚实步伐。

总结过去,我们豪情万丈;展望未来,我们意气风发。

兵团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将借助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的东风,适应新常态、展现新作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断提升维稳戍边能力,坚定不移推进“三化”建设,不断巩固和发展边疆同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作出更大的贡献。

把新疆建设得更加稳定和谐美好,是自治区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我们相信出席这次大会的党员代表,一定不会辜负各族群众的期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个凝心汇智聚力、务实创新、团结奋进的大会,鼓舞和激励全体党员和各族群众,开创新疆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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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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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充分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充分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经验新做法新成效,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面贯彻,坚决把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下面,我代表市委,讲三点意见和要求。

一、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准则》和《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在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和制度创新,两部法规相辅相成、相互配套,成为依规管党治党的制度利器。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员的高尚道德追求。

《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列出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是对党的各级组织的有力约束,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

贯彻实施好《准则》和《条例》,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真正使党的纪律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入脑入心。

二、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依规管党治党的行动自觉

1、坚持以《党章》为核心,把《党章》的权威树起来、立起来。《准则》、《条例》实际上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使《党章》更加具有可操作性、更加体现时代特色。要把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坚持以《党章》为核心,自觉维护《党章》的权威。

2、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对治理国家来说,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对治理党来说,也要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法与德这两者对行为的规范是相互联系、相得益彰、不可偏废的。纪律是外化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纪律。如果法规不能内化为人的行为准则,那也只是一种不得不然,不能转化为一种自然而然。《准则》是我们共产党的道德律令,《条例》是我们共产党的法规律令。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既要以严的纪律和规矩监督、约束党员干部,又要不断强化共产党人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精神追求,才能保持党员干部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3、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这是《条例》的最大特点。对共产党员的要求与对普通老百姓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应该是更加严格。《条例》去除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相交叉、相重复的规则,鲜明确立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定性执纪标准,构筑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学习贯彻《准则》、《条例》,必须把握纪律本质,突出纪律特性,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严守纪律底线。

4、坚持突出“关键少数”与管住大多数相结合。不管是《准则》还是《条例》,范围都是面向所有党员的。当然,对“关键少数”也就是领导干部,要求更严更高。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既要盯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又要管住管好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做到一个标准、上下贯通,一把尺子量到底。

三、坚决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1、广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准则》、《条例》的学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落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计划和内容。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等单位配合,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组织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以《准则》、《条例》为内容讲党课。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条规解读等工作,为推动《准则》、《条例》的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2、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这里要强调的是,《准则》、《条例》是我们所有共产党员思想和行为的基本遵循,每个党员干部都要认真学习,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3、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8月31 日,中央纪委转发了《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原市委书记、纪委书记因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不到位被免职。上个月,中纪委通报了6 起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案件处理结果。党委主体责任包括领导班子的全面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的责任。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出问题,班长责无旁贷,必须承担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分管责任,分管战线、分管干部出问题,分管领导责无旁贷,必须承担责任。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要坚决严肃查处,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防止“破窗效应”。

4、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市、县两级纪委要举办纪检监察干部轮训班,带头学好学深学透《准则》、《条例》精神,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深化“三转”,找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能定位,以这两项法规作为重要依据,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要进一步加大查处案件的力度,深入剖析违纪典型案例,对广大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要运用法规尺子,注重抓早抓小,在严明纪律中既体现严格要求,又关心爱护党员干部。

5、坚决支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现在中央强调“四种形态”:一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今年以来,我们怀化移交司法机关的干部还少吗?有些人就是不听,“不见棺材不掉眼泪”。《准则》、《条例》是我们共产党人脚前的灯、路上的光、心中的镜、行为之矩,希望我们大家一起来认真学好用好《准则》、《条例》,做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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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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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由于《党内监督条例》还未正式公布,只能综合全会公报和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在新闻发布会上的介绍,在这里谈一点初步认识和学习体会

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认真落实中办通知要求,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学习和贯彻。要通过学习,把握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要求,把握领导干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点内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学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修订实施将带动其他形式的监督,并推动国家整体监督体系的完善,从而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制度保障。就学校而言,除了贯彻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要求外,还必须高度重视发挥教代会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审计监督、各项业务监管、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党外监督的作用,要努力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监督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今年1月16日讲话中指出:“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各级纪委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我想,纪委干部在贯彻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和党内监督条例要求上,一定要以身作则,敢于担当,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这将是学校纪委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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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西藏自治区四讲四爱活动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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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日上午,我市举行深入开展“讲党恩爱核心、讲团结爱祖国、讲贡献爱家园、讲文明爱生活”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动员部署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统一思想、凝心聚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自治区党委常委、拉萨市委书记、拉萨市“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白玛旺堆出席并讲话。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自治区“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嘎玛旦巴应邀出席。

拉萨市“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果果、肖志刚、陈军,副组长马军、庄红翔、吴亚松、阿努次仁等出席。

白玛旺堆指出,在全区深入开展的“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以吴英杰书记为班长的区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治边稳藏重要战略思想;贯彻落实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是推动西藏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区党委对党的治藏方略的全方位把握、对西藏特殊区情的深层次研究、对群众思想教育的创造性安排;充分体现了区党委因时制宜、因情制宜、因势利导的创新进取;充分体现了区党委超前谋划、营造氛围、喜迎党的十九大的行动自觉,对于引导全区各族群众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开创治边稳藏、富民兴藏伟大实践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他强调,开展“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拥戴信赖忠诚捍卫核心的必然选择;是促进拉萨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是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举措。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坚定信心、汇聚力量,不断夯实筑牢我市长足发展和长治久安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白玛旺堆要求,这次“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这一主线,按照“会前营造浓厚氛围、会中确保绝对安全、会后抓好宣传贯彻”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年初到年中、再到年底,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唱响主旋律、振奋精气神,引导全市各族人民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迎接党的十九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要突出农牧民群众、青少年学生、寺庙僧尼三个重点,落实好自治区确定的规定动作,坚持正面宣传、团结鼓劲,区别不同受众,丰富自选载体,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家庭院落、田间地头、牧场帐篷、学校教室、寺院僧舍,推动教育实践活动进农村、进牧区、进家庭、进学校、进课堂、进寺庙、进僧舍;要把握好宣讲教育、主题实践和建章立制三个环节,紧密结合实际,加强组织领导、整合教育资源、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实践载体,确保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得有规模、有特色、有声势、有亮点、有实效。

白玛旺堆强调,深入开展“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一项全局性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在拉萨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明确目标责任、建立健全机制,强化工作督导、确保工作落实,加强宣传造势、营造良好氛围,全力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白玛旺堆最后强调,在全市深入开展“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任务已经明确,工作已经部署,关键在于落实。大家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实干精神,以勇于实践、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首府城市首位度作用,不断把“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取得成效,为我市大力实施“六大战略”、在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团结美丽健康幸福新拉萨奠定坚实基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动员大会由肖志刚主持。

会上,吴亚松宣读了《拉萨市关于开展“讲党恩爱核心、讲团结爱祖国、讲贡献爱家园、讲文明爱生活”喜迎党的十九大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市民宗局、达孜县、当雄县代表分别作表态发言。

各县(区)委、市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拉萨市“四讲四爱”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及寺管会代表、市属有关学校负责人、市委讲师团成员参加主会场会议。

动员大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区)、乡(镇)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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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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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全文發布。《條例》著眼於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結合的一個重大安排,它的實施標志著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進入到一個新的階段。人民網強國論壇邀請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對《條例》進行了系統地解讀。

庄德水談到,新版黨內監督條例是對舊版黨內監督條例的繼承和創新。老版黨內監督條例是一部十分重要的黨內法規,一些核心精神和內容仍具生命力。比較而言,新版黨內監督條例具有創新性和時代性,他認為比較突出的方面主要有體系、體例、體制的內容。

在體例方面,老版黨內監督設5章,即總則、監督職責、監督制度、監督保障、附則。第一章規定了立法目的和黨內監督的指導思想、對象和重點內容等。第二章規定了黨委、黨委委員、紀委、紀委委員、黨員和黨的代表大會代表在黨內監督中的職責和作用。第三章是核心,規定了規范黨內監督工作的10項制度,每項制度列為一節。第四章規定了實施的保障措施。第五章規定了解釋機關和施行日期等。在具體制度設計方面,老版黨內監督條例具有一些閃光點,在實踐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比如規定地方黨委委員、紀委委員可以對所在委員會全體會議決議、決定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詢問或質詢。規定地方黨委委員、地方紀委委員有權向上級黨組織提出要求罷免或撤換所在委員會不稱職的委員、常委。雖然在十大監督制度裡面,罷免制度一直沒有具體的實施辦法和規定出來,但十八屆四中全會從全面依法治國的角度提出了要求。

新版黨內監督條例分為8章。第一章為總則,與老版思路一致﹔第二章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明確中央監督的內容和要求﹔第三章黨委(黨組)的監督,明確監督職責和巡視監督方式,細化黨的組織生活制度、黨內談話制度、干部考察考核制度、述責述廉制度、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領導干部插手干預重大事項記錄制度等﹔第四章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監督,明確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紀委派駐紀檢組對派出機關負責、線索處置、執紀審查要求等﹔第五章為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的監督﹔第六章為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第七章整改和保障﹔最后一章為附則,明確條例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負責解釋。老版黨內監督條例是以監督制度為主體來建設文件體系,而新版黨內監督條例是以監督主體結合監督職責來建構體系,更加突出黨內監督主體的重要性,把相關監督制度依據適用范圍和重要性融入主體內容。

在監督體系設計方面,老版黨內監督條例明確黨內監督要與黨外監督相結合。黨的各級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應當自覺接受並正確對待黨和人民群眾的監督。並且規定了黨的委員會、黨的委員會委員、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黨員、黨的代表大會代表在黨內監督方面的職責或責任、權利,把監督主體的監督職責或責任、權利以黨內法規的形式固定了下來。

新版黨內監督更進一步,明確了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職責,把中央擺進黨內監督的范圍,體現中央正人先正己的態度和加強黨內監督的決心。並且,要求建立健全黨中央統一領導,黨委(黨組)全面監督,紀律檢查機關專責監督,黨的工作部門職能監督,黨的基層組織日常監督,黨員民主監督的黨內監督體系。這樣,建構起黨內監督體系的基本框架,把所有黨組織和工作部門都納入監督主體范圍。黨內監督不是專職機關的事情,不能把黨內監督責任全部推給紀檢部門。所有黨的組織和工作部門、全體黨員都應該參與到黨內監督中來,以黨內監督推動全面從嚴治黨。更重要的是,堅持黨內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的原則,要求各級黨委應當支持和保証同級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等對國家機關及公職人員依法進行監督,人民政協依章程進行民主監督,審計機關依法進行審計監督。有關國家機關發現黨的領導干部違反黨規黨紀、需要黨組織處理的,應當及時向有關黨組織報告。審計機關發現黨的領導干部涉嫌違紀的問題線索,應當向同級黨組織報告,必要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並按照規定將問題線索移送相關紀律檢查機關處理。這些規定為下一步國家監察體系的改革,實現紀檢與監察雙輪驅動留下實踐空間。

另外,新版黨內監督吸收十八大以來黨內監督的新成果和新經驗,並提升至制度化的層面。強調黨內監督必須把紀律挺在前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讓“紅紅臉、出出汗”成為常態﹔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成為違紀處理的大多數﹔黨紀重處分、重大職務調整的成為少數﹔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成為極少數。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第一次進入黨內法規體系,有利於發揮黨內監督的懲前毖后、治病求人的作用。強調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監督。各級黨組織應當把信任激勵同嚴格監督結合起來,促使黨的領導干部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用權受監督、失責必追究。這種提法明確黨內監督的全覆蓋思想。

新版黨內監督條例細化兩個“一次”:下級紀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級紀委報告一次工作,每年向上級紀委進行述職﹔派駐紀檢組應當帶著實際情況和具體問題,定期向派出機關匯報工作,至少每半年會同被監督單位黨組織專題研究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用數字的方式來描述和評判黨內監督工作內容,說明黨內監督正在逐步朝著精細化管理的目標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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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一次测试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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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作文课上,周老师给我们每个同学来了一次“坑人”考试。

周老师说:“我给你们每人发张‘小博士’测试卷,分数最高的同学可以获得‘撕牌还原’的魔术道具。”

同学们心情一下子就高涨起来,周老师刚发完试卷,大家就奋笔疾书起来,生怕魔术道具从笔尖飞走了。

可才过了五分钟左右,周老师就说:“都别写了,时间到。”说完,就开始收试卷。

我们没有一个写完的,只好很无奈地把试卷交给了周老师。

周老师浏览完每一个同学的试卷,说:“我想,获奖同学已经出来了,他就是仔细、认真、细心的蒋凝曦同学!”

大家全都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为什么周老师要加这六个字。

“因为周老师只让我们做两道题啊!”蒋凝曦说出了答案。

“啊?到底搞得什么鬼?”大家有些愤愤不平。

周老师拿出一张试卷,翻到背面,果然最后一行清清楚楚地写着:读完以上各题,请只做第二题和第三题。

大家叫苦连天,周老师又说:“其实这次考试比的不是知识,而是细心!看你们吸不吸取教训?”同学们听了,认真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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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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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条例》以制度形式传递管党治党责任压力,倒逼各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现实中,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责任意识缺失,担当精神淡薄,习惯于把自己当旁观者,这些人完全忘记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担当,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条例》的出台,从制度上实现权责对等,以问责传导责任压力,彻底扭转一些党员干部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的错误想法。《条例》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问责。对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其目的就是要促使各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起来。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遇事不推诿、不逃避,自觉把责任扛在肩、将名利抛脑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以上率下、尽职尽责。当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我们的党风将更纯正,党纪将更严明,我们党就更有信心和底气带领全国人民克服一切困难,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阔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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