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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测试卷(精彩20篇)

《准则》和《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做出了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今天开学吧给同学们整理推荐了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测试卷优秀作文,欢迎参考借鉴,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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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民主生活会

全文共 1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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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关党委学习教育安排,为深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我们资产财务部通过学习文件、处室内部沟通交流、攥写学习心得体会等方式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三严三实的深切内涵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认真学习,现就我们的学习体会与大家进行沟通交流。

一、深切领会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标志着全面深化改革的蓝图已经展开,党中央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进入新时代的改革果敢抉择、指引方向。

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既要领会十八届五中全会的精神要义,也要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更要把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发扬光大。身为一名党员,我们会时刻牢记自己的光荣身份,坚定不移地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不仅要以身作则,还要在工作中和生活中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帮助广大的人民群众了解并理解党的方针、政策,更好地支持党的事业,更顺利地推进工作的进展准则和条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准则和条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

从联社的职责范围来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可以更好地统筹行业发展,使我省的轻工业在十三五规划阶段找到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同时,为了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我们还经常对党的方针政策进行研究,并探究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指导和改进财务工作的突破点,在处室内营造铭记责任、竭诚奉献的浓厚氛围。只有这样,资产财务部才能更好的为联社服务。

二、警钟长鸣,深刻学习党的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篇不足三百字,但这三百字是对我党90余年来一直坚守的廉洁自律准则的高度浓缩和概括。深刻的体现出了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准则和条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讲话致辞。大道至简才能知行合一,党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短短八句话,简洁明了,易知易行。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我们在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那就是德法相济才能标本兼治。如果说,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那么纪律的生命就在于遵守。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历来都讲德法相依、德治礼序。《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虽是党内的法规,但坚持的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的是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可以这样讲,《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面向全体党员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

《准则》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准则和条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准则和条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个别党员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是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

王岐山同志说:“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把理想信念宗旨这个核心价值观作为‘高线’,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准则》第一句就是: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这就是我们要坚持的“高线”。《准则》内容8条,又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这就是我们要守住的“底线”。

通过学习,我们更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身为财·务处工作人员,我们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准则和条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讲话致辞。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因为社会发展总有个过程,总要经过从少数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阶段,但这个阶段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先富起来,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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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次数学测试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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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我们班进行了一次数学测试

前一天晚上,我特地做了几页练习册,还记了一下书上的概念。

第四节课,老师宣布考试后,就把卷子发了下来。我大致浏览了一遍,一面是方程题,另一面是小数除法题,每一面都有15题。庆幸的是,题目看起来都不是太难。

老师说二十分钟做完30道题目,我差点叫出来。唉,这对我来说怎么可能呢?不过没关系,每做一题就少一题。就算真的不能把所有的题都做完,起码也要做完一面,并且保证这一面全对。

我先写上名字,然后从方程题开始写。因为比起小数除法,方程似乎更复杂。我十分顺畅地做着。大约做到第11道方程题时,出了点状况。我做着做着,突然感觉自己把自己引入了死胡同一样,解来解去,好像这个方程永远也解不开。我一遍又一遍的在心里读着题目,读到第三遍时,我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我有一步弄错了,才会弄得这个方程解不开。

好不容易做完了一面方程题,我翻到了小数除法题这一面。只有十分钟就要下课了,幸好老师给了我们一节课的时间,而不是20分钟。

我认真地做着小数除法题。当我做到最后六题的脱式计算时,下课铃突然响了。老师延迟了五分钟,我慌忙又做了一题。这时,老师让小组长来收卷子。我只好不情不愿的把卷子交到了老师手里。

考试成绩公布,满分30分,我减了六分。除了那五题没做以外,还错了一题。以后我要认真听课,争取得到更好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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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400米测试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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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课,本是令人心驰神往的,但今天下午的400米测试却让我对体育课有了些许“反感”。

下午这节本是我最爱的乒乓球课,可不知是什么原因,乒乓球课被迫取消了。我的心情也随之降到了谷底。

我们男生先跑四百米。看到女生坐在地上悠闲自得的样子,我心里很是嫉妒。但古人云:“既来之,则安之”。虽然跑400米的过程比较艰难,但这也是锻炼自己的一个好机会,既然事实无法改变,那就尝试改变自己的心态吧。

站在起跑线上,我还是有些害怕,望着那宽阔的操场,手还在发抖,但我立马又把心态调整了过来:毕竟,不能浪费这宝贵的训练机会。

一声令下,我随着大部队一起冲了出去,谁知他们竟越跑越快,我竟有些跟不上了!大口大口喘着粗气,那种场景甭提多狼狈了。

跑到150米时,我实在跟不上前面那几个“积极分子”了,干脆放慢了速度,调整过来呼吸,跟随着后面与我“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跑。

说来也奇怪,从紧张到放松,心情也由抵触变成了欢乐,可能是由于跑步的压力没有了,心理上没有负担了,身体自然就变得异常轻松了。

最后的100米,我仿佛甩开了所有的压力,浑身变得充满力量,仿佛与世隔绝,远离了喧嚣,步伐也变得十分轻盈起来。

随着400米的结束,我也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同时也体会到了跑步带给我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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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3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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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人民网11月3日报道:习近平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受中央政治局委托,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起草的有关情况向全会作说明。习近平说:“《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自2003年12月31日颁布施行以来,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形势任务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显现出来。形势发展需要我们对条例进行修订,围绕责任设计制度、围绕制度构建体系,强化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制度管用、行之有效”。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是在新的历史时期,为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对党的领导干部进行有效监督的基础性工作,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笔者就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在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及怎样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他们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有效监督作用,创造党内批评监督的良好氛围作如下探讨。

一、当前基层党组织在党内批评监督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一些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的不好且质量也不高。批评与自我批评是我党三大优良作风之一,党的民主生活会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党内有效监督的重要形式。但是,近几年来一些党的基层组织的民主生活会越开越少,质量也越来越低,以工作总结、布置工作代替党内开展批评监督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党组织的负责人怕得罪人不能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更不能组织广大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些党的领导干部强调自己工作忙,不能按照规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二是,有些党的基层领导干部不欢迎党内批评监督。他们把大部分精力用在拼凑政绩,搞“形象工程”上。热衷于表扬与自我表扬,害怕党内批评监督。有的甚至花钱收买记者,掩盖批评监督的事实真象。有些党的基层组织内部缺乏健全的民主集中制,没有形成批评监督的良好氛围。三是,有些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有一些党的基层领导干部不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对批评监督自己的党员同志百般刁难,不予重用,甚至打击报复。还有少数党的基层领导干部对批评监督和举报自己的党员实行无情打击和人身陷害,哪个党员还敢在这样的状况下开展批评监督、举报违法犯罪,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呢?四是,有些监督流于形式。有些党的基层组织召开的征求党员、老干部和其它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协商会,只是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会上领导讲话占了大部分时间,让大家发言提意见的时间很短,对事先准备的发言稿也是审了又审,把“刺”都摘掉了,没有达到发扬党内民主,畅所欲言,征求意见的目的。有时,偶尔也有个别党员、老干部不按“规矩”讲几句带“刺”的肺腑之言的。但是有不少领导干部听了就不高兴,批评埋怨筹备组织会议的部门没有做好工作,评价会议没有圆满成功。甚至个别领导干部把在会上发言带“刺”的党员、老干部列为今后不准参加类似会议的人员。这种微妙的做法,充分说明有的领导干部口头上说“欢迎批评监督”,其实质是害怕批评,不欢迎监督。他们要的只是批评监督走过场的形式和轰动的宣传效应,而不是批评监督的实质内容。

二、没有形成党内批评监督良好氛围的主要原因

第一,对新时期下开展党内批评监督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有一些党员和党的基层领导干部,长期放松自己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世界观的改造,缺乏强烈的忧患意识,丢掉了党的三大作风的优良传统,错误的认为在新时期党的三大作风过时了。还有一些党的基层领导干部对党员中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听之任之,放任自流,不敢开展批评,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更不能引导广大党员批评监督党的领导干部。第二,有些党的基层领导干部长期脱离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监督。他们强调自己工作忙,认为自己是领导干部,放不下架子,不愿参加党的双重组织生活会,长期脱离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有效监督。一些党的基层领导干部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后,在忏悔时埋怨平时没有党组织的监督。第三,一些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有些党组织不能坚持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特别是不能坚持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他们认为抓经济工作,招商引资是硬任务,开展党内批评监督是软指标。这是造成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没有形成党内开展批评监督良好氛围的一个重要原因。第四,一些党的上级组织要求不严,检查督促不力。近几年来,有些党的上级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制度检查督促不力。往往是一般的要求和号召多,针对存在问题下大功夫抓好正反典型、以点带面推动此项工作的少,往往是走过场,流于形式。

三、怎样创造党内批评监督的良好氛围

坚持和完善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切实开展批评监督。要组织广大基层干部和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健全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党内批评监督机制。要充分发挥广大共产党员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作用,健全和完善党的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加强党内监督,解决党内矛盾,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纠正党内自身问题和失误的重要途径。所以各级党的基层组织一定要加强制度建设,采取各种措施,切实抓好党的民主生活会这一批评监督的重要制度。

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条例》第一章第六条规定:“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就要求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强化民主意识,虚心听取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这就要求我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但要接受上级和同级党组织及党的专门机关的监督,同时还要接受广大党员、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这充分说明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带头接受批评监督的示范作用和重要意义。

建立党内批评监督的长效机制。要制定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党内监督条例》虽然对开展党内监督作了一些规定,但是就总体而言,这些规定还是比较原则的,如果我们以《条例》贯彻《条例》就不能完全达到预期的目的。因为《党内监督条例》是根据《党章》和总结我党在新时期以来开展党内监督的实践经验制定的,对党内监督的某些规定还是比较原则性的,这就为我们根据《党内监督条例》的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和完善议事规则留下了一定的空间。所以,我们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特别是在当前要结合新时期的实际情况,在《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原则下,结合自身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党内监督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切实建立党内批评监督的长效机制。

党的各级组织要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由于现在有些党的基层组织的民主氛围不浓和其它原因,造成一些党员很难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从近几年发生在一些党员领导干部身上的腐败犯罪大案要案来看,仍有一些党员缺少民主权利。既使有的党员能坚持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在举报腐败犯罪的行为时,也只能是单枪匹马秘密进行,没有形成公开批评监督的氛围。有的还因举报某些党员领导干部的腐败犯罪行为遭到打击报复。这说明一些党员的民主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只有大多数共产党员的民主权利切实得到保障,党员领导干部的权力才能得到有效的制约。我们要积极保护开展批评监督和勇于揭发检举违法犯罪行为的共产党员。要充分发挥党员对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有效监督。把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作为当前一个突出存在的问题来解决。另外,我们每一个共产党员也要积极开展批评自我批评,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勇于揭发、检举一切违法犯罪的行为。为党的纯洁性认真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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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2024年自治区举办诺鲁孜节庆祝活动简报

全文共 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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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鲁孜节”是维吾尔族的传统节日,是为进入春耕生产,绿化、美化、净化环境做准备的节日。“诺鲁孜节”过后,就意味着紧张的春耕生产开始了。

3月20日一大早,叶城县文体广影局驻乌吉热克乡阿亚格硝尔艾日克(5)村工作队与600余名村民在举办升国旗、大宣讲等每周一的必修课后,就忙碌地筹备着庆祝诺鲁孜节的系列活动。工作队队员与村民一道清洗着红彤彤的大枣、香甜的杏干和葡萄干、颗粒饱满的鹰嘴豆、清香鲜嫩的苜蓿等食材,五光十色的食材在阳光的照射下熠熠生辉,让人食欲大开,等不及来上一大碗“诺鲁孜饭”大快朵颐。

随着音乐声在村委会上空荡漾开来,姗姗学步的孩童、身姿矫健的年轻人、精神矍铄的老人都不约而同地簇拥在操场上,以多姿多彩、内涵丰富、独具一格的方式迎接“诺鲁孜节”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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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党员关于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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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通过认真阅读、学习、理解、领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她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她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她是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无往而不胜的重要基石。通过这一段的学习,我有以下体会,不当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第一,当下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目前,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非常重要的历史时期,全国各族人民都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为实现中国梦,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起着重要作用,对于为我们共同实现中国梦保驾护航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我们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一丝不苟,分毫不差。

第二,通过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就是要并能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她是提高各级领导领导水平和教育教学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重要途径。作为一名高校老师,因为你面对的是重塑自我说为当代大学生,他们心存虔诚地来学习,有着纯洁而又单纯的知识渴求,他们举止恭敬于你的修养、学识,所以,面对学生,我认为我们更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严三实”,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师风师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勤教为生,廉洁从教,不能以学生送礼不送礼为尺度衡量学生的进退高低,要常修为教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第三,通过学习,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十八大以来,我们看到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的一点,就是他们往往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出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追悔莫及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对家庭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我认为,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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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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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超标办公室?严肃问责没商量!”2日,柳江县纪委微信公众号“柳江清风”推送的这条文章,让收到的党员领导干部眼前一亮。微信结合着真实案例,生动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内容。微信推送学《条例》,只是近期我市各级党员干部多种方式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一个缩影。

上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了“不担当”的6种问责情形,让“有权必有责 、有责要担当 、失责必追究”成为广泛共识。《条例》颁布后,我市高度重视,精心谋划,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专题会议深入学 、营造氛围广泛学 、结合工作实践学,掀起了学习热潮,让全市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自觉履职担当。

在学《条例》的过程中,我市突出领导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市委及时召开常委会,由市纪委主要领导进行领学;各市委常委负责组织所在部门学习;市纪委领导到各县区、各市直单位进行宣讲,为党员领导干部逐条分析 、详细解读;我市各级党组织把学习《条例》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将《条例》作为必学篇目,增强了学习自觉和纪律自觉。

全市各级纪委第一时间召开纪委常委会 、干部职工会进行专题学习。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结合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贯彻落实《条例》精神,进一步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以党员干部看懂记牢为目标,我市各级党组织通过广播电视、政府网站 、官方微信公众号 、手机短信等媒体平台,以知识竞赛 、网络答题 、推送图解 、案例 、视频等多种方式,对《条例》的内容和意义进行宣传,在全市营造了学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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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自治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简报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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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建立平等、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基本原则"。近日,为营造各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氛围,花园社区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为契机,以“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以“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情,人人都讲民族团结的话,人人都做民族团结的事”为主线,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社区通过悬挂横幅、社区电子屏、发放宣传资料等各种宣传途径营造民族团结氛围;二是组织社区老党员、社区少数民族居民参加宗教理论政策法规知识学习活动。动员各族干部居民积极参与到民族宗教理论政策的学习教育活动中来,做民族团结的模范。三是联合辖区的田家炳中学开展了民族团结一家亲联欢会,田家炳中学的汉藏两族学生载歌载舞表演了丰富多彩的文艺节目。通过在居民群众中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社区居民群众的民族团结意识,促进了社区各民族和谐发展,营造了民族大团结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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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识字量测试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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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薛铭标

我刚刚从外面里回来,就听到教室里一片呼喊声:“太好了,耶!”我从那个教室的外面就听到,我就问怎么回事,噢!原来今天下午上完了第二节课老师就让我们五年级,去给二年级识字测试啊,一开始我们的老师先给我们一行我们给二年级识字量测试的卷子,就让我们在教室挨个的读一遍,有不会的话老师都写在了黑板上,并纠正我们,再告诉我们组的是什么词。

我们测试的是二年级一班的同学,我们在三楼给他们识字量测试,我们找到自己的位置了以后,就开始听哨声什么时候,开始给他们识字量测试,老师说:“我们五年级的坐着,他们二年级的站着,我们给他们测试”一开始我就问一下他在班里是好学生还是坏学生,他说:“我是好学生”我也说:“那就行,我不用那么的费心了”因为我测的是学习好的学生,老师说:“开始测试”我说:“写上班级姓名我只那个你读哪个”听明白了没有,他就写了班级姓名,班级:二(1)班,姓名:赵华康,我就开始测他了,他读的非常得快,我都跟不上了我生气的说:“我说什么来着,我指那个叫你读哪个,听明白了没有”他说听明白了,我就一边指一边画对钩因为我还没有指到哪里,他就已经读到哪里了,那读的飞常快,短短的几分钟内,就把这一面读完了,就开始读下一面,塔下一面也读完了,不过他有一些不会,可是在我的提示中,他全对。

今天我真高兴,因为我当了一会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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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退伍士兵安置条例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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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3、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4、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5、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6、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7、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8、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9、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10、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11、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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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自治区九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心得体会

全文共 9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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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民政府要坚持党的领导,自觉与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要坚持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一切工作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党领导人民有效地治理国家。要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自觉履行和落实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一系列理念、举措、部署和决策。

人民政府要科学执政、依法执政,建设创新型政府。科学执政就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握好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一系列精神;办事要讲科学依据,包括事实的依据、法规的依据、工作的依据;要科学决策,注重集体智慧、民主决策;要讲科学程序,有规定、有论证、有评估,有透明度;要讲科学行动,主动作为,敢于和善于解决复杂问题。依法执政要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努力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减少审批事项,及时修改不公正的、过时的法规和管理条例,加强监督、加强公共服务。建设创新型政府,要从资源配置市场化抓起,加大市场化改革的力度,坚持资源开发惠及新疆各族人民;要建设廉洁政府,建设法治政府;推进财经改革,切实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相对集中财力,讲效率、讲效果,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着力提高领导经济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要保持清醒头脑,做好全年的经济工作。在有信心的同时也要有忧患意识。要稳增长、防通胀、控风险,以经济结构调整、科技创新驱动、资源环境保护为重点,做好自治区近期重点推进的八个方面工作。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发挥主体作用,坚持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振奋精神、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要重视基础工作,讲求精细化。敢于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三个不吃亏”的用人导向,研究和改进考核办法,做到奖惩分明。要抓好政府的自身建设,落实好“民生优先、群众第一、基层重要”的要求,树立和强化服务意识,克服思维和习惯定式。要弘扬新疆精神,坚持新疆效率,提升新疆能力,树立新疆形象,增强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做到国际视野、中国大局、新疆特色。要珍视团结互助,凝聚起强大动力。要提升学习能力,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努力建设美丽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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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1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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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的决心,为新时期反腐倡廉工作明确了任务,能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廉洁从政,给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设置了一条红色的“高压线”,更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为人底线”。而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

一.深入理解掌握《准则》、《条例》内涵 ,做学习表率

首先,学习内容上要注重重点与全面结合。《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基础性法则,但毕竟是“若干准则”,不可能囊括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全部规范。因此,在重点学习好《廉政准则》的同时,要与学习《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章》等规定和文件有机结合,做到重点与全面有机统一。其次,在学习方式上要注重灌输与警示结合。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熟读《廉政准则》内容的同时,我们将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廉政文章评选、廉政课宣讲、廉政知识测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增强学习效果。原原本本学《准则》与《条例》,要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才能在三大建设中让党员干部筑牢“防火墙”。检察干警更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把《准则》、《条例》的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意识,把学习作为提高能力素质、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之道。通过学习补牢精神之“钙”,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自觉筑牢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二.严格遵守党的四大纪律,做抓落实的表率

《准则》是目标、是方向,我们重在领会其实质;《条例》是基石、是起点,我们必须逐条掌握内容,做到行有所止。身为检察官,我们要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同时以条规为方向,进一步细化完善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实际工作生活中,我们要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严格落实《准则》、《条例》精神,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通过学习,笔者深刻感觉到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更加具体、更加严格、更加实用;对于严肃党的纪律、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广大党员同志“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也将起到不可磨灭的促进作用。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和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既要勇于监督别人,更要勇于接受监督,检察干警将把学习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必修课,使“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真正成为每个检察干警恪守的职业道德和自觉行动,以人格力量赢得群众信赖,以公平公正办案作风赢得群众满意,让司法更显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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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数学单元测试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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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零零”上课铃响了,同学们都飞快地跑进教室。只见数学老师拿着一沓试卷走进来,我想:这次考试肯定很难,我得要多加小心才行呀!

试卷发下来了,我拿起笔就写,可当写到判断题时,我被一道题给难住了,我左思右想,最后,经过确定后,我才打上了钩号。我抬头一看,有的同学都在唰唰地写着,有的同学抓抓头好像在说:“这道题好难呀!”有的同学不知怎么的,用笔在头上敲了几下,好像在说:“这道题比写一千字的作文还难啊!”

我做完试卷,认真地检查起来,结果发现错了好几个,可最后一条,检查时难住了我,我绞尽脑汁去想,可还是没有想出答案,但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我还是写上了正确的答,时间快到了,再检查一遍,我又从前到后翻看了一下。时间到了,我双手颤抖地交出了试卷。还没批改之前,我在默默地想:会不会有错的了呢,愁得我这一夜都没有睡踏实。

第二天数学课上,数学老师就对同学们说:“我拖一会时间,把昨天的考试分数报一下,报到名字的同学上来拿试卷。”老师说完,我的心里像怀揣着个兔子,不停地跳来跳去,同学们都先后领到了试卷,可就是我没拿到,我紧张地看不着老师:不会是考得不好,被老师撕了吧!这时,数学老师说:“有一个同学这次考得非常好,刘岳浩,一百分。”我听了大吃一惊,哈,我竟然得了一百分,我领过试卷一看,上面果然有一个大大红红的一百分,我欣喜若狂。

通过这次考试,我知道了:做任何事都认真对待,仔细思考,多动脑,就会有新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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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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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把握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要求,确保党内监督瞄准重点、全方位全覆盖推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必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保障。

必须瞄准重点对象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一个鲜明亮点,就是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这既是对我们党建设经验的历史总结,也是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的理性分析,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必将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性规范,其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党员,但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起着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因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从这部分人抓起,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在长期实践中,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原因之一就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反腐倡廉等方面消极作为,带了坏头。从落马的高级干部的诸多案例中可以发现,“上梁不正下梁歪”,一名高级干部一旦落入贪腐深渊,往往会带坏其所在部门或地区的风气,使得一大批人受到不良影响。因此,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的“牛鼻子”。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好,让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严于修身、严于律己、严于用权”,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

还要注意的是,目前,通过实施《准则》和《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准则》和《条例》的实施过程中,最需要防范的是有些人不遵守《准则》和《条例》,从而形成影响恶劣的“破窗效应”,让《准则》和《条例》形同虚设,不能走进日常工作和生活。在这方面,能不能着力解决好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让他们成为《准则》和《条例》的自觉遵守者而不是“破窗者”,也关系到《准则》和《条例》的实施成效。

应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加强党内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认真学习并贯彻《条例》中的规定,需要我们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第一,处理好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的关系。所谓全面监督,是监督要坚持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是指对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禁区;全覆盖是指覆盖到全国所有的各级党组织,上至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下至党的最基层组织,没有例外;全过程,是指贯穿到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建设的全过程,要做到始终如一、一以贯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监督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两点论和重点论之间的关系。在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没有完成时的同时,要把握好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抓好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的监督,坚持重点发力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结合,《准则》和《条例》的落实才能避免流于形式、止于过场,使《准则》和《条例》成为制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刚性约束。

第二,处理好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同级之间的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的关系。《条例》明确指出:“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段话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是我党的优良政治传统和独特的组织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进一步加强而不是削弱。《条例》从强化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党委(党组)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所作的战略部署,必须认真地按照《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二是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改进自下而上的监督。与自上而下的监督相比,自下而上的监督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差距的存在就是改进的空间和着力点。《条例》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监督和党员监督两个方面,对如何改进自下而上的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在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监督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对党的各级组织的监督,不仅是党员的权利,也是党员应该履行的义务。三是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同级党组织的监督作用。《条例》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处理好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关系。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上具有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和勇气。《条例》的颁布本身就是我们党具有这方面能力的明证。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在监督问题上,外部监督和党内监督各有所长,不能简单用一个代替另一个。因此,《条例》在强调建立系统科学的党内监督体系之外,明确提出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旨在充分调动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两方面的积极性,从而形成监督的合力,发挥监督的作用。《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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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自治区发声亮剑活动简报

全文共 5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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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于4月10日至11日召开。4月11日下午,在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开展了贯彻落实自治区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暨学院 “去极端化”发声亮剑活动。学院党委委员、学院副院长吾甫尔·艾买提江第一时间为学院600余名少数民族学生开展题为《当代维吾尔族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主题讲座,并传达会议精神。

作为刚从南疆和田塔吾尕孜村“访惠聚”驻村工作队返回的一名维吾尔族干部,吾院长切身体会到南疆广大农牧民文化技术的落后和党中央、自治区的深切关爱与支持,作为学院主管学生管理工作的领导,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他在讲座中强调,做为当代维吾尔族大学生,同学们是民族的精英、祖国的希望,要勇敢地站出来对暴恐活动、对宗教极端思想发声亮剑!为新疆正名!为维吾尔民族正名!共同筑牢民族团结的铜墙铁壁!

吾院长讲到,从开学初的集中教育讲座、集中教育展板解读,每周开设的思政课程,每周一次的“吾甫尔大讲堂”,到今天的“去极端化”发声亮剑活动,这些都是我们学院在去极端化教育、抵御宗教校园渗透工作的重要举措,希望同学们认真上好每堂课,从思想深处清醒认识,自身提高觉悟,要敢于亮剑,敢于发声,争做当代优秀大学生,为维护新疆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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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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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进一步提升,是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一道政治红线。

从去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今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对党员要求进行自我行为规范和对违纪行为划定界限到今年释放出的强烈的“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信号都表明着党中央对于当前广大党员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标准严要求,随着《问责条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通过,接下来各级党组织必将组织党员对《问责条例》进行学习理解贯彻,在实施《问责条例》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应当做到“问”更应做到 “责”。

《问责条例》落点在“问”。要在“问”字上,做到能问、勤问、敢问。完善监督制度,以制度为基准保障广大党员干部问的权利和义务。在责任问题上要充分发挥制度作用,对领导干部要能问工作问题、勤问经济问题、敢问敏感问题,要鼓励党员干部直面询问、善于接受询问。将“问”在党员干部的生活工作中作为常态化机制。

《问责条例》重点在“责”。“问”能保证对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但只问不责在实施过程中会导致《问责条例》缺乏足够约束力,较难形成有效的约束制度同时在对广大党员干部中间也难以形成心理威慑。因此,《问责条例》要“问”更要“责”。要完善已有的问责制度,量化问责标准,保证问责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强问责延续性,对已达处理期的同志要加强考核管理,保证达到条例入心,不再触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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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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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远离非法宗教活动,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宗教和谐和睦。

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作为一个公民,坚决与一切损害群众利益、国家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分裂祖国的犯罪行为作斗争。

我们要充分认识宗教极端思想的反动本质,增强鉴别力,提高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能力。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教育好身边的人,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反对宗教极端化,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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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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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全国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都进行了全面、反复的学习。在这里,我就谈几点自己的学习认识和体会:

一、新《准则》和《条例》的出台体现了党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

新《准则》和《条例》的出台既体现时代性,又富有创造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在新的环境和条件下,一些党员和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已成为党的一大忧患,现行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需要。两项法规的修订及颁布实施,正是我党在反腐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体现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的实践成果。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二、新《廉洁自律准则》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新措施

新《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重在立德,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新《准则》的内容,既有德法相济的“温度”,更有标本兼治的“力度”,强调自律意识的树立。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提出要求,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并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自律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

三、新《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的新武器

原《党纪处分条例》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纪法不分,近半数条款与刑法等国家法律规定重复。二是对违反党章、损害党章权威的违纪行为缺乏必要和严肃的责任追究。修改以后的新《条例》,对违纪的界限更加清晰,违纪的定性更加准确,明确指出了作为一个党员,一个领导干部,应该知道什么是可做的,什么是不能做的,如果做了不该做的,将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一方面,新《条例》中,很多条款注意了和法律法规的衔接,避免在操作中出现矛盾和抵触,如涉及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对失职、渎职人员的认定,都考虑到国家法律的规定,并具体明确了违反党纪后接受处分的流程以及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之间的界限和操作规程,使纪律处分条例条例在实践中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新《条例》坚持了从严治党,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纳入条例。特别是针对社会反响严惩的一些违纪行为,如党员从事有偿服务、生活作风不正等行为,明确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我相信随着新《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将及时清除党内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当前的一些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切实唤醒广大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真正把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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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领导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员问责条例心得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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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19时,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7月18日一上班,保山市纪委就及时把”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 一图读懂《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学习资料收集汇编,通过委局工作交流平台,发放给每位纪检监察干部,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步,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执行和落实。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条例》的出台,再度释放出中共从严治党的强烈决心。《条例》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作为纪检干部,要率先学习,学深悟透,吃透精神,全面掌握《条例》的深刻内涵,以学习的成效来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和水平,保证执行到位。

保山市纪委及时通知,并制定了宣传贯彻《条例》实施方案,对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作了安排部署,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确保真正用好用活《条例》,推进问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要加大问责工作力度,不仅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坚决问责,而且对失责不问、问责不严,应当问责而没有进行问责,破坏法规制度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通过落实《条例》,层层传导压力,使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能够切实承担起管党治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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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新准则条例学习体会

全文共 29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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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从《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改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内容从3600余字精简至281字,这样的“删繁就简”意味着什么?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去哪儿了?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2003版相比,哪些方面的变化值得特别关注?“负面清单”与每一名党员息息相关吗?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行为,如今整合为“六大纪律”,为什么反而提高了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要求?

答案就在《准则》和《条例》的“改、增、删”中。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

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与2010年1月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相比,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覆盖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充分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成为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

需要指出的是,原《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52个不准”并非“去无踪”,很多内容作为“负面清单”,移入同步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列“负面清单”,“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原《条例》共3编、15章、178条、24000余字。修订后的《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

对照《条例》修订前后的内容变化,不难发现,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

这把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其中,既做“减法”,删除70余条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并以设定专门条款的方式实现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又做“加法”,结合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纳入党中央强调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

修订后的《条例》,与2003版相比,哪些方面的“改、增、删”值得特别关注?梳理《条例》的具体条款,“负面清单”的重点清晰可见。

“总则”告诉你,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等情形,后果更严重了

修订后的《条例》“总则”部分,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的第九条规定: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而在2003版《条例》的第十二条规定中,“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从“一年内”改为“一年半内”,党员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后果更严重了。

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的类似条款还有第十三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等。如第十三条是修订后新增的内容,“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又如,第十九条规定,有“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等三类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在第二十条中,“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这些都是增补的内容,突出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党纪“从严”。

“分则”告诉你,“六大纪律”可“对号入座”,党纪“负面清单”不再包括贪污贿赂行为

修订后的《条例》“分则”部分,就是详述对违反“六大纪律”行为的处分,把党章关于纪律的要求具体化,强化“负面清单”作用,不仅告诫党员干部哪类行为不能做,同时提出清晰的处罚依据,令违纪行为不再有空子可钻。例如,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以前存在模糊地带,此次修订明确列出,可以“对号入座”。

“六大纪律”,政治纪律排在首位。修订后的《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将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和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条文,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如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违反组织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以及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如第六十八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廉洁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权权交易、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利等。如第八十一条规定,“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值得注意的是,“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第九十七条),“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第九十八条第一款),“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第九十九条)……诸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形被纳入“违反廉洁纪律行为”,不仅要处分直接责任者,还要处分领导责任者。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新增了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强迫命令、办事不公、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条款。

违反工作纪律新增“负面清单”,包括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工作失职等。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主要对“四风”问题和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增加了生活奢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等违纪条款。值得一提的是,2003版《条例》第一百五十条中关于“通奸”“包养情妇(夫)”的提法在新《条例》中被删除,范围扩大到“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让纪律处分的面更宽更严。

还有引人注目的一大变化,是2003版《条例》第九章“贪污贿赂行为”所列条款,在修订后的《条例》中都删除了。不消说,这是实现纪法分开的明显信号,不再把法律当成纪律审查的尺子,而是在法律之前就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抓早抓小、动辄则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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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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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党的纪律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条例的覆盖率更广且瞄准的对象更具体,问责情况也更加明确,问责方式既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还规定了问责时限,实行终身问责,进一步加强了条例的规范化和执行力,体现了坚持依规治党,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原则,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问责不是目的,但一定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落实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要求,必须靠制度来保障,加强问责才能确保权力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不仅对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违纪做出了规定,更重要的是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情形;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等,从6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这无疑对党务领导干部和党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作为一名机关党务干部,不能仅限于“独善其身”,更要有担当精神,敢于指出和解决所属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所有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机关党建工作中。通过学习问责条例,在以后的学习工作中,我将努力做到以下三点:

一是努力把坚持原则和创新工作统一起来。做一名敢于坚持原则的党员干部,守得住底线,在大是大非面前有理性的思考和正确的判断,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开展日常工作敢于突破、敢于创新,遇到困难和问题要敢于担当、敢于担责,在困境中锻炼自己的能力和磨砺自己的意志。通过不断的实践和思考,使自己在工作中获得的思想经验,成为自身业务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的有机构成部分。从开展具体业务而言,对党组织的设置、换届、发展党员的程序、党员党组织关系的接转、党费的收支、基层党建工作集中整治排查等各项工作,都要加强学习,不论是否明确到自己办理,只要有人来咨询办理,都要勇于承担,做到不推诿、推脱,在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高标准严要求的基础上,不断开拓思路,突破党建工作局限性,大胆工作,把工作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

二是努力把爱岗敬业和执行力统一起来。通过学习,彻底改进自己工作和思想不相适应当下形势的环节,切实加强学习和工作主动性,杜绝那种不是领导安排就不做,没有明确职责就不管的现象,做到干一行爱一行,强化干事创业的超前意识,以务实的姿态迎接新的工作挑战。坚决维护党组织的决定,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在工作中多一些付出,少一些计较,能以大局为重,无条件完成组织交办各项工作任务,强化工作效率和执行力,杜绝等、靠、望的不良工作态度,把严格履职的形象树起来,把模范带头的作用发挥出来。

三是努力把个人成长与组织的建设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香满园”的含义,把自己的工作职责融入到党的建设中来,充分认识到个人的成长离不开组织的培养和集体的关心。遇事多汇报、多请示、多交流、多配合,不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从大局出发。只有把自己摆进去,紧紧围绕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强化问责意识,坚决破除不当领导无需当责以及好人主义、一团和气的心理,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一名党务干部,在重大问题上要敢于发声、亮剑,把严和实的精神落实到今后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中,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让问责条例落地,成为党员履职尽责的有力约束和经常性提醒,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政令畅通,确保不留“暗门”、不开“天窗”,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一名思想警惕性高和担当意识强的党务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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