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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鹄之志》历史典故品读【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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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丑妇效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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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代,越国有一位美女名叫西施。她的美貌简直到了倾国倾城的程度。无论是她的举手、投足,还是她的音容笑貌,样样都惹人喜爱。西施略用淡妆,衣着朴素,走到哪里,哪里就有很多人向她行“注目礼”,没有人不惊叹她的美貌。

西施患有心口疼的毛病。有一天,她的病又犯了,只见她手捂胸口,双眉皱起,流露出一种娇媚柔弱的女性美。当她从乡间走过的时候,乡里人无不睁大眼睛注视。

乡下有一个丑女子,不仅相貌难看,而且没有修养。她平时动作粗俗,说话大声大气,却一天到晚做着当美女的梦。今天穿这样的衣服,明天梳那样的发式,却仍然没有一个人说她漂亮。

这一天,她看到西施捂着胸口、皱着双眉的样子竟博得这么多人的青睐,因此回去以后,她也学着西施的样子,手捂胸口、紧皱眉头,在村里走来走去。哪知这丑女的矫揉造作使她原本就丑陋的样子更难看了。其结果,乡间的富人看见丑女的怪模样,马上把门紧紧关上;乡间的穷人看见丑女走过来,马上拉着妻、带着孩子远远地躲开。人们见了这个怪模怪样模仿西施心口疼在村里走来走去的丑女人简直像见了瘟神一般。

这个丑女人只知道西施皱眉的样子很美,却不知道她为什么很美,而去简单模仿她的样子,结果反被人讥笑。看来,盲目模仿别人的做法是愚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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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有关红巾军起义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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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朝后期,以蒙古族贵族为主的统治阶级,对各族特别是汉族人民的掠夺和奴役十分残酷。他们疯狂地兼并土地,把广阔的良田变为牧场,如大臣伯彦得赏赐土地就达2万顷。大地主“广占土地,驱役佃户”,农民失去土地沦为奴婢。官府横征暴敛,苛捐杂税名目繁多,全国税额比元初增加20倍。

元朝统治者挥霍无度,到处搜罗民间美女,天天供佛炼丹。政府财政入不敷出,滥发货币,祸国殃民。加上黄河连年失修,多次决口,真是民不聊生,出现了“饿死已满路,生者与鬼邻”的悲惨局面。反抗的烈火在人民心中燃起。社会上流传着“一日三遍打,不反待如何”的歌谣。

在这种情况下,刘福通遂利用白莲教和弥勒教暗暗串通穷人。1351年,元朝政府强征农民15万人挖黄河河道。监督挖河的官吏乘机克扣河工“食钱”。河工挨饿受冻,群情激愤。

刘福通派了几百名教徒作民夫,在工地活动,传布“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的歌谣,暗中凿了个一只眼睛的石头人埋在工地。民工挖出后,反抗的烈火顿时燃起。

刘福通是颍州(今安徽阜阳)人。他与白莲教另一首领、河北永年人韩山童一直在北方地区秘密传教,宣传“明王出世”、“弥勒佛下生”,以吸引群众。石人挖出,时机成熟。在韩山童、刘福通领导下,3000人在颍州颍上县白鹿庄准备起义,因事前泄密,遭到敌人包围,韩山童牺牲。刘福通突围后把起义群众组织起来。起义者以红巾裹头,一鼓作气占领颍(今安徽阜阳)、罗山(今河南罗山县)、上蔡(今河南上蔡县)、真阳(今河南正阳县)、确山(今河南确山县)等地。

“众至十余万,元兵不能御。”当时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首诗:

“天遣魔军杀不平,不平人杀不平人,不平人杀不平者,杀尽不平方太平。”反映了元朝统治下的阶级对立和民族压迫的社会现实,表达了被压迫的广大农民的政治理想。因起义军头裹红巾,故称“红巾军”,又因其烧香聚众,亦称“香军”。红巾军所到之处,开仓散米,赈济贫农,深得人民拥护。群众纷纷加入红巾军,队伍迅速扩大到几十万人。在红巾军的影响下,全国各地农民纷起响应。人数较多的有蕲水(今湖北浠水)的徐寿辉部、萧县(今安徽萧县西北)的芝麻李部、南阳的布王三部、荆樊的孟海马部、濠州(今安徽风阳东)的郭子兴部等。

为推翻元朝的反动统治,起义军提出以“明”斗“暗”(“明”指起义军;“暗”指元朝统治)的口号,鼓舞群众向封建官府作斗争。1355年,刘福通率军攻下亳州(今安徽亳州),立韩林儿为“小明王”,国号“大宋”,年号“龙凤”,建立了农民革命政权。其后数战后,击败答失八都鲁的军队,并展开反攻,甚至逼近大都,南方红军则在湖南、湖北获得胜利,朱元璋则继承了病逝的郭子兴的地位,并渡长江占领集庆(今南京)。至元十七年前(1357)前后,在北方以以察罕帖木儿、孛罗帖木儿、李思齐等为首的元军将领(但当时已不听中央号令各自为政)开始对北方红巾军展开反攻,红巾军内部也发生争执分裂,势力渐弱,1363年,北方红军在安丰之役中败给新兴并降元的张士诚,刘福通战死,韩林儿投奔朱元璋,随后被杀,南方红巾军则将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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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乌鸟私情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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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情(wū niǎo sī qíng) 成语。古时传说,小乌能反哺老乌。比喻侍奉尊亲的孝心。不妨看看历史典故。以下仅供参考!

【出处】(晋代)李密《陈情表》。

【释义】乌鸟:古人传说,小乌能反哺老乌。比喻侍奉尊亲的孝心。

【历史典故】

李密,名虔,字令伯,武陽人,西晋文学家。李密从小境遇不佳,出生六个月就死了父亲,四岁时舅父又强迫母亲何氏改嫁。他是在祖母刘氏的抚养下长大成人的,李密以孝敬祖母而闻名。相传,祖母生病的时候,李密痛哭流涕,每天晚上衣不解带,守在祖母的身旁,侍奉其左右。所有的食物、汤药,一定要先自己尝过,然后才给祖母进食。

蜀国灭亡后,晋武帝准备让李密做太子洗马这个官,郡县不断催促他前去任职。这时,李密的祖母已九十六岁,年老多病,李密舍不得离开祖母,于是,就上书给晋武帝,陈述家里情况,说明祖母年老多病,需要人侍奉,这就是著名的《陈情表》。李密在《陈情表》中恳切地说:“如果没有祖母就没有今天的我,今天祖母需要我,否则就不能安度晚年。据说乌鸦都知道喂养衰老的母鸟,人岂能不如鸟呢?况且陛下是以孝道治理天下的,许多官员都受到您的垂怜,何况我比他们更加特别。我请求陛下准许我奉养祖母,让她安度晚年!”

《陈情表》言语恳切,委婉动人,晋武帝看了,为李密对祖母的一片孝心所感动,赞叹李密“不空有名也”,不仅同意暂不赴诏,还嘉奖他孝敬长辈的诚心,赏赐奴婢二人,并指令所在郡县,发给他赡养祖母的费用。

【成长心语】

孔子说一个人有没有学问,就在于这个人能否对父母尽孝,对兄弟姐妹、亲朋好友乃至陌生之人是否友爱。“人不孝其亲,不如禽与兽。”语句直白而深刻。孝是一切道德和爱心的根源,是一个人为人处世的根本,是做人的基本要求。其实,孝敬父母,不需要作出多伟大的事业。每天早晨,让我们用一句关爱的话语、一个亲热的动作,或任何一个微小的进步,就可以表达我们对父母的爱与孝心。最重要的是,当父母需要我们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在他们触手可及的地方,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对父母的爱。

[乌鸟私情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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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卫鞅变法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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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59年(周显王10年,秦孝公3年),卫鞅起草了一个初步变法的法令,他把新法令一条一条地写出来,呈给秦孝公看。秦孝公完全同意,叫他去发布告,让全国的人都依着做去。卫鞅唯恐人家不信任,不遵守新法,就先做个准备来引起大家的注意。他在南门立了一根木头,出了个命令:“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他十两金子。”

一会儿工夫,南门口围上了一大堆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的说:“这大概是一种玩意儿,成心跟咱们开玩笑。”有的说:“这根木头,我小儿子也扛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金子?”大伙儿瞧瞧木头,又瞧瞧别人,都想瞧瞧谁有这傻劲去上当,卫鞅一听净是瞧热闹的,没有一个敢扛的。他一下子就加了五倍的赏,说:“谁能扛到北门去的,就赏他五十两金子。”这么一来,更没有人敢碰了。

大伙儿正在出神的时候,忽然人群里钻出一个人来。他是专门给人家取笑的,上了当也不知道生气,得了个“冤大头”的外号。大伙儿一见他愣头愣脑地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去逗他,跟他说:“喂,大头!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一会儿国君就赏给你五十两金子呐!”这个冤大头乐了乐,打量着那根木头有多沉,就说:“扛得动,扛得动!”他真把木头扛起来就走。大伙儿闪开一条道,好像小孩儿们看耍猴儿似地嘻嘻哈哈地跟着他,一直跟到北门。卫鞅叫人传话,对他说:“你听从朝廷的命令,真是个好人。”当时就赏给他五十两金子。瞧热闹的人一见他真得了赏,一个个都愣了。他们后悔刚才没扛,错过了机会。要是明儿个再有这事,傻蛋才不扛呐!这件新闻一传出去,一时全国都知道了。人民都说:“左庶长真是说到哪儿应到哪儿,他的命令就是命令。”

第二天,大伙儿要学冤大头的样儿,又跑到城门口去看木头。这回换了个新花样。木头没有了,张着一个挺大的告示。他们都不认得字,看了半天也不懂。有个小官念给他们听。念出来的东西也有听得懂的,也有听不懂的。可是他们知道“左庶长的命令就是命令”,都得服从。新的命令一共有下面几条:

(一)实行连坐法。每五家人家编为“一伍”,十家人家编为“一什”。一伍一什互相监视。一家有罪,其余九家应当告发。不告发的,十家连坐,受腰斩处分。告发的和杀敌人同样有功。私藏罪人的和罪人同样有罪。每个居民必须领取凭证。没有凭证的不能来往,不能住店。

(二)奖励建立军功。官职的大小和爵位的高低拿打仗立功为标准。杀一个敌人记一分功,升一级。功劳大的地位高,田宅、车马、奴婢、衣服,随地位的高低分等级使用、穿戴,没有军功的就是有钱也不得铺张。贵族的远近高低要看打仗的功劳而定。凡宗室没有军功的不得列入贵族名单。不论有道理没有道理,凡是为私事打架殴斗的按情节轻重分别受罚。

(三)奖励生产。凡人民努力于“本业”[耕种和纺织,是根本的事业,叫“本业”],多生产粮食和布帛的,免除官差。凡是为了经营“末业”[做买卖挣钱是末流的勾当,叫“末业”]和为了懒惰而贫穷的,连同他的妻子、儿女一概没入官府为奴婢。谁要是把灰土扔在道上的,就把他当作懒惰的农民处理。一家之中有两个成人的儿子就应当分家,各立门户,各交各的人头税。不愿分家的,每个成人加倍付税。

新法令公布之后,国内发生了极大的变化。首先,没有军功的贵族领主失去了特权,他们即使有钱,也不过算是富户。立军功的有赏,最高的赏赐是封侯,但是封了侯也只能在自己的食邑内征收租税,不能直接管理食邑内的人民。这么一来,领主制度的秦国,从此以后变为地主制度的秦国了。这么巨大的改革不引起贵族领主的反抗才怪呐。大夫甘龙和杜挚代表了旧势力起来反对。卫鞅不愿意把他们赶尽杀绝,只把他们革了职,罚做平民。老百姓要是反对新法,除了连坐法以外,还有砍头、腰斩、抽筋、凿头顶、下油锅、车马分尸等等极其残酷的刑罚对付他们。这一来,可把人们都吓坏了,有的人在梦里还老发抖呐。

这么过了三年,老百姓开始觉得新办法倒是好。生产增加了,生活也有所改善。父子兄弟各立门户,免发一家人互相依赖,劳逸不均,做儿子和儿媳妇的可以不受大家庭的气,也是件好事情。分家以后,做父亲的要使用儿子的农具,得向他借,还得感激他的好意。做婆婆的没经过儿媳妇的允许就使用她的扫帚、簸箕,给儿媳妇责备了,她也不敢回嘴。家族制度下的父权和公婆的威风大大受到了限制。这些都不说,老百姓最满意的是增加生产可以免除官差这一条。大家宁可努力于耕种和纺织,多增加生产,谁也不愿意离开家庭、田园、妻子、儿女,被征发到远地去当差。将士们呐,因为提高了待遇,立了军功,就能升级,谁都愿意做个勇敢的战士。公无前354年(秦孝公8年),秦国趁着魏国正在攻打赵国的机会,发兵去打魏国。在元里[在陕西省澄城县西]打了个胜仗,而且占领了魏国的少梁[在陕西省韩城县南]。这是卫鞅变法以后第一个大胜仗。

接着在公元前352年(秦孝公10年),卫鞅由左庶长升为大良造。卫鞅趁着魏国跟别的中原诸侯打仗的机会,亲自率领着大军进攻魏国的西部,从魏国的河西一道打到河东,把魏国原来的都城安邑也打下来了。同时在北边又占领了魏国的固阳[在内蒙自治区包头、固阳一带地区]。逼得原来算是头等强国的魏国也不得不在公元前350年(秦孝公12年)跟秦国讲和。秦国为了要进一步变法,而且魏国还有力量,就在头一年,中原十二个诸侯还都向魏国朝见呐。因此,在东边不受魏国的威胁的条件下,秦国也愿意让些步。这么着,秦孝公和魏惠王[魏武侯击的儿子]在彤[tong二声,在现在陕西省华县]相会,订立了盟约。秦孝公把河西大部分的地方和安邑退还给魏国。魏惠王认为秦孝公心眼好,很是感激,也不再担心西边的侵犯了。

卫鞅变法的初步计划在生产上和军事上都得到了成功。就从跟魏国和好那一年起,实行更大规模的改革。最重要的有下列几项:

(一)开辟阡陌封疆。田间南北通车的道路叫“阡”,东西通车的道路叫“陌”。阡陌就是供兵车来往的田间的大路。战国时代,各国打仗都用步兵和骑兵,兵车是极少用的,因此,东方各国早已陆续开了阡陌。这会儿秦国除了田间必要的道儿以外,把宽阔的阡陌一概铲平,也种上庄稼。“封疆”是封建领主作为划分疆界和防守用的大片的土堆、荒地、树林、沟池等。现在把这些土地也开垦起来,作为耕种的土地。谁开垦的荒地,归谁所有。土地可以自由买卖。重新丈量土地,按照六尺为一步,二百四十步为一亩的标准计算亩数,按照亩数交纳地租。

(二)建立县的组织。除了领主贵族所占据的封邑以外,在没有建立县的地区,把市镇和乡村合并起来,组织成为大县。每县设置县令[相当于县长]和县令的助理县丞,主管全县的事。县令和县丞都由朝廷直接任命。这种由朝廷直接统治的地方组织一共建立了四十一个。

(三)迁都咸阳。为了便于向东发展,把国都从原来的雍城[在陕西省凤翔县]迁移到渭河北面的咸阳。

这一次新法令出来,当然也有人反对。秦国既然实行了霸道,自然得用严厉的手段。据说有一回,在一天之内就杀了七百多人,渭河的水都变红了。

第二次的大改革已经实行了四年了,没想到太子驷犯了法,他居然也批评起新法来了。这真叫卫鞅为难。他认为这是考验法治的紧要关头。他对秦孝公说:“国家的法令必须上下一律遵守。要是在上的人不遵守,底下的人对朝廷可就不信任了。太子犯法,他的师傅应当替他担当罪名。”秦孝公叫卫鞅瞧着办去。卫鞅就把太子的两个老师都治了罪:公子虔割了鼻子,公孙贾脸上刺了字。这一来,其余的大臣更不敢批评新法了。一般的老百姓,尤其是自己有生产能力的人,对于卫鞅的变法,有不少人是拥护的。他们最感兴趣的有两条:一条是谁开垦的荒地,归谁所有;一条是土地可以自由买卖。由于实行了这两条,有些农民也得到了一些小块土地,主要的是:新兴的商人地主成了新的土地所有者。他们取得了土地所有权,可以向农民征收实物,从农民的剩余劳动中榨取财富,但是对农民并没有统治权。这么一来,过去封建领主的公田制转化为税亩制。这种改变在当时大大鼓励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到几年工夫,秦国人,每家都能自给自足,国家的粮食堆得满满的。别说没有土匪,连个小偷儿也找不出来。要是有人在半道上丢了什么,回去一找,准保还在那儿。秦国又把那些杂乱无章的尺寸、升斗、斤两,规定了一个标准,整个秦国都用统一的度、量、衡。

秦国土地广,人口不太多,邻近的三晋,土地少,人口密。卫鞅认为无论哪里的老百姓,要求最迫切的是田地和住宅。他就出了赏格,叫邻国的农民到秦国来种地,给他们田地和住宅,为了优待外来的人,只要他们一心一意耕种和纺织,完全免服兵役(其实秦国也不放心把兵器交给外来的人)。秦人必须服兵役,但是轮流应征,兵力还是有富裕。秦国变法之后,仅仅十几年工夫,就变成了挺富强的国家。周朝的天王[周显王]打发使者去慰劳秦孝公,封他为“方伯”[一方诸侯的首领]。中原诸侯倒也实事求是,人家既然富强了,不能再把人家当做戎族看待,就全都去朝贺。那些存心要做霸主的诸侯眼见秦国用了一个卫鞅,变了法就变成了强国,他们也学起秦国来了,都到各处去搜罗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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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神笔马良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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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人家说,从前,有个孩子名字叫良。

父亲母亲早就死了,靠他自己打柴、割草过日子。他从小喜欢学画,可是,他连一支笔也没有啊!

一天,他走过一个学馆门口,看见学馆里的教师,拿着一支笔,正在画画。他不自觉地走了进去,对教师说:“我很想学画,借给我一支笔可以吗?”教师瞪了他一眼,“呸!”一口唾沫啐在他脸上,骂道:“穷娃子想拿笔,还想学画?做梦啦!”说完,就将他撵出大门来。马良是个有志气的孩子,他说:“偏不相信,怎么穷孩子连画也不能学了!”

从此,他下决心学画,每天用心苦练。他到山上打柴时,就折一根树枝,在沙地上学着描飞鸟。他到河边割草时,就用草根蘸蘸河水,在岸石上学着描游鱼。晚上,回到家里,拿了一块木炭,在窑洞的壁上,又把白天描过的东西,一件一件再画一遍。没有笔,他照样学画画。

一年一年地过去,马良学画从没有一天间断过。他的窑洞四壁,画上叠画,麻麻花花全是画了。当然,进步也很快,真是画起的鸟就差不会叫了,画起的鱼就差不会游了。一回,他在村口画了只小母鸡,村口的上空就成天有老鹰打转。一回,他在山后画了只黑毛狼,吓得牛羊不敢在山后吃有一个晚上,马良躺在窑洞里,因为他整天地干活、学画,已经很疲倦,一躺下来,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窑洞里亮起了一阵五彩的光芒,来了个白胡子的老人,把一支笔送给他:“这是一支神笔,要好好用它!”马良接过来一看,那笔金光灿灿的;拿在手上,沉甸甸的。他喜得蹦起来:“谢谢你,老爷爷,……”马良的话没有说完,白胡子老人已经不见了。

马良一惊,就醒过来,揉揉眼睛,原来是个梦呢!可又不是梦啊!那支笔不是很好地在自己的手里吗!

他十分高兴,就奔了出来,挨家挨户去敲门,把伙伴都叫醒,告诉他们:“我有支笔啦!”这时才半夜哩!他用笔画了一只鸟,鸟扑扑翅膀,飞到天上去,对他喊喊喳喳地唱起歌来。他用笔画了一条鱼,鱼弯弯尾巴,游进水里去,对他一摇一摆地跳起舞来。他乐极了,说:“这神笔,多好呀!”马良有了这支神笔,天天替村里的穷人画画:谁家没有犁耙,他就给他画犁耙;谁家没有耕牛,他就给他画耕牛;谁家没有水车,他就给他画水车;谁家没有石磨,他就给他画石磨……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消息很快地传进了邻近村里一个大财主的耳朵。这财主,就派两个家了来把他抓去,逼他画画。

马良年纪虽小,却生来是个硬性子。他看透有钱人的坏心肠,任凭财主怎样哄他、吓他,要他画个金元宝,他就是不肯画。财主就把他关在一间马厩里,也不给他饭吃。

傍晚,雪纷纷扬扬地落着,地上已经积起了厚厚一层。财主想,马良这一下不是饿死,也准冻死了。他走过马厩门口,只见门缝里透出红红的亮光,还闻到一股香喷喷的味道。他觉得奇怪,凑近眼去,往门缝里一张,啊!马良不但没有死,而且还烧起了一个大火炉,一面烤着火,一面正吃着热烘烘的饼子呢!财主知道,这火炉和饼子,一定是马良用神笔画的,就气呼呼地去叫家丁来,要他们把马良杀死,夺下那支神笔。十多个凶猛的家丁,冲进了马厩,却不见马良,只见东面墙壁上,靠着一架梯子。马良趁着天黑,攀上这梯子,翻墙走了。财主急忙攀上梯子去追,没爬上三步,就摔下来了。原来,这梯是马良用神笔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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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名人故事:女皇帝武则天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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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是个精明能干的皇帝,但是他的儿子高宗却是个庸碌无能的人。唐高宗即位以后,自己不会处理朝政大事,一切靠他的舅父、宰相长孙无忌拿主意。后来,他立了皇后武则天,情况就发生了变化。

武则天本来是唐太宗宫里的一个才人(一种妃嫔的称号),十四岁那年,就服侍太宗。当时太宗的御厩里,有匹名马,叫“狮子驄”,长得肥壮可爱,但是性格暴躁,不好驾驭。

有一次,唐太宗带着宫妃们去看那匹马,跟大家开玩笑说:“你们当中有谁能制服它?”

妃子们不敢接嘴,十四岁的武则天勇敢地站了出来,说:

“陛下,我能!”

太宗惊奇地看着她,问她有什么办法。武则天说:“只要给我三件东西:第一件是铁鞭,第二件是铁锤,第三件是匕首。它要是调皮,就用鞭子抽它;还不服,用铁锤敲它的头;

如果再捣蛋,就用匕首砍断它的脖子。”

唐太宗听了哈哈大笑。他虽然觉得武则天说的有点孩子气,但是也很赞赏她的泼辣性格。

唐太宗死了后,按照当时宫廷的规矩,武则天被送进尼姑庵。这当然是她很不情愿的。

唐高宗在他当太子的时候,就看中了武则天。即位两年后,他把武则天从尼姑庵里接出来,封她为昭仪(妃嫔的称号)。后来,又想废了原来的王皇后,立武则天做皇后。这件事遭到很多老臣的反对,特别是高宗的舅父长孙无忌,说什么也不同意。

武则天私下拉拢一批大臣,在高宗面前支持武则天当皇后,有人对高宗说:“这是陛下的家事,别人管不着。”唐高宗这才下了决心,把王皇后废了,让武则天当皇后。

武则天当了皇后以后,就使出她那果断泼辣的手段,把那些反对她的老臣一个个降职、流放,连长孙无忌也被逼自杀。

不多久,那个本来已经十分无能的高宗害了一场病,成天头昏眼花,有时候连眼睛都张不开。唐高宗看武则天能干,又懂得文墨,索性把朝政大事全交给她管了。

武则天掌了权,渐渐不把高宗放在眼里。高宗想干什么,没有经过武则天同意,就干不了。唐高宗心里气恼,有一次,他跟宰相上官仪(上官是姓)商量。上官仪是反对武则天掌权的,就说:“陛下既然嫌皇后太专断,不如把她废了。”

高宗是个没主意的人,听了上官仪的话,说:“好,那就请你去给我起草一道诏书吧。”

两个人的说话,被旁边的太监听见了,那些太监都是武则天的心腹,连忙把这件事报告武则天。等上官仪把起草好的诏书送给高宗,武则天已经赶到了。她厉声问高宗说:“这是怎么回事?”

唐高宗见了武则天,吓得好像矮了半截。他把上官仪起草的诏书藏在袖子里,结结巴巴地说:“我本来没这个意思,都是上官仪教我干的。”

武则天立刻下命令把上官仪杀了。

打那以后,唐高宗上朝,都由武则天在旁边监视;大小政事,都得由皇后点了头才算数。

公元683年,高宗死了。武则天先后把两个儿子立为皇帝——中宗李显和睿(音ruì)宗李旦,都不中她的意。她把中宗废了,把睿宗软禁起来,自己以太后名义临朝执政。这一来,又遭到一些大臣和宗室的反对。

有个官员徐敬业被武则天降职,借这个由头,在扬州起兵反对武则天。武则天找宰相裴炎商量。裴炎说:“现在皇帝年纪大了,还不让他执政,人家就有了借口,只要太后把政权还给皇帝,徐敬业的叛乱自然会平息。”

武则天认为裴炎跟徐敬业一样,都想逼她下台,一气之下,就把裴炎打进牢监;又派出大将带领三十万大军讨伐徐敬业。徐敬业兵少势孤,抵抗了一阵,就失败了。

接着,又有两个唐朝宗室——越王李贞和琅琊王李冲起兵反对武则天,也被武则天派兵镇压了。

经过这两场小小的兵变,全国恢复了安宁,没有人再敢反对武则天。武则天巩固了她的统治,就不满足太后执政的地位了。

有个和尚猜到了太后的心思,伪造了一部佛经,献给武则天。那部佛经里说,武则天本来是弥勒佛投胎到人世来的。

佛祖派她下凡,就是要让她代替唐朝皇帝统治天下。

又过了几月,有个官员名叫傅游艺,联络了关中地区九百多人联名上书,请求太后即位称帝。武则天一面推辞,一面提升了傅游艺的官职。结果,劝她做皇帝的人越来越多。据说当时文武官员、王公贵族、远近百姓、各族首领、和尚道士,上劝进表的有六万多人。

公元690年九月,武则天接受大家的请求,自称圣神皇帝,改国号为周。她就成了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

[名人故事:女皇帝武则天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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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平沙落雁》背后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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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平沙落雁》是近三百年来流传最广的古琴曲,现存的琴谱就达五十余种。与其他名曲不同,《平沙落雁》的背后,并无脍炙人口的掌故。

《平沙落雁》最早的版本载于明代崇祯七年(1634)刊印的《古音正宗》。《古音正宗》这样解题《平沙落雁》:

“盖取其秋高气爽,风静沙平,云程万里,天际飞鸣。借鸿鸪之远志,写逸士之心胸也。……通体节奏凡三起三落。初弹似鸿雁来宾,极云霄之缥缈,序雁行以和鸣,倏隐倏显,若往若来。其欲落也,回环顾盼,空际盘旋;其将落也。息声斜掠,绕洲三匝,其既落也,此呼彼应,三五成群,飞鸣宿食,得所适情:子母随而雌雄让,亦能品焉。”

按说崇祯七年的时代,正是明朝饱受内忧外患困扰的时代。朱明王朝王祚将尽,天下有识之士无不忧心忡忡。此时刊印《古音正宗》,也许作者另有深意。上面的解题文字意趣昂然,并无半点忧天悯地的情绪在内。也许“借鸿鸪之远志,写逸士之心胸也”两句,正是中心点题之句,以示儒家倡导的“贫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思想。

逸士即隐士,指隐居山林的读书人。孔子云,“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易》曰:“天地闭,贤人隐。”从现实急流中退却下来的文人,在山林、田园中找到了最后的栖身之所。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的说法。中国历代文人及其作品,受中国隐逸文化影响甚深。逸士虽“处江湖之远”,但社会影响力有时并不弱于“居庙堂之高”者。

最早的隐士可以追溯到上古时代,商朝的伊尹曾隐于市肆,周朝的姜尚曾隐于山野。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隐士层出不穷。汉代以后,隐士的身份已经有了明确的定义,一般指那些不与朝廷合作而又具有一定文化影响力的人。三国魏晋时代是隐逸最盛行的时代,士人“以高隐为贵”,诸葛亮、陆机、王猛、谢安等历史名臣都曾有过隐逸的经历。

真正的隐士应该“只钓鲈鱼不钓名”,但是,渐渐地,自魏晋以降,隐逸却有极端化、世俗化的倾向。隐士中的一些人,他们不但“钓名”,而且“钓利”。他们把隐逸做为获取名誉和功利的手段。也有的当权者,为获得礼贤下士的名声,刻意逢迎隐逸山林的士人,有的甚至不惜以“假隐”充“高隐”。

《晋书·列传第六十九》记载,隆安二年(399年),东晋权臣桓玄(桓温之子)发动叛乱,把持了东晋朝政。自魏晋以来历代都有隐士,偏偏当时却一个也没有。桓玄觉得很没面子。为获得礼贤下士的名声,他赶紧派人找来了西晋著名隐士皇甫谧的六世孙皇甫希之。先让皇甫希之隐居山林,由桓玄资助各种费用。然后桓玄下召将皇甫希之征为著作郎,但又指使皇甫希之故意推辞不接受,然后桓玄下召封皇甫希之为“高士”。此事传为举世笑谈,时人戏称这种隐士为“充隐”。

另一个极端的例子,见于唐代刘肃编的《大唐新语·隐逸》。唐时的卢藏用考中进士后,特地隐居终南山中,但他身在山林,心在朝堂。与当时的朝士交往密切,后果以高士名被召入仕,授官左拾遗,时人称之为“随驾隐士”。另一个隐士司马承祯尝被召,将还山,卢藏用指着终南山曰:“此中大有嘉处。”司马承祯慢慢道:“以在下看,这是仕官的捷径啊。”这就是人们所称的“终南捷径”。此时隐逸已成为一条做官捷径了。

士人的隐逸,根据其价值取向,大致可分为儒之隐和道之隐。前者有一定的功利色彩,天下有治则进,天下无道则隐。儒之隐者大都抱有“兼济天下”的抱负。而道之隐则无任何功利目的,通过遁世来使心灵获得最彻底的明澈和宁静。对于那些既有从政经历又有隐逸经历的人来说,其隐逸分为仕前隐和仕后隐,即先隐后仕和先仕后隐。《平沙落雁》所表现的“逸士心胸”中的逸士,虽身处隐逸之地,犹胸怀“鸿鹄之志”,应属于儒之隐和仕前隐。

真正做到彻底的隐逸,谈何容易。自古以来,象陶渊明、谢灵运一样纯正的逸士少之又少。古代大多数的逸士,或为世情所困,或因言获罪,最终归隐山林,潜居幽庐,也许不过是为世人做出的一种姿态而已。他们表面上超脱,但内心里也许从未平静过。

从这个角度来看,《平沙落雁》的曲中之音和曲外之意,包涵了对怀才不遇而欲取功名者的励志,和对因言获罪而退隐山林者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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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6个常见的国外历史典故集锦

全文共 3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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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外国历史典故总有上帝的色彩,神秘而又迷人。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国外的典故,如果你对国外的历史、文化、神话故事不了解的话,就可能看不懂对方想表达的意思,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26个常见的国外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1.多米诺骨牌:这是一种西洋游戏,将许多长方形的骨牌竖立排列成行,轻轻推倒第1张牌时,其余骨牌将依次纷纷倒下。用于比喻时,“多米诺骨牌效应”常指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即“牵一发而动全身”。

2.极乐世界:原为印度佛教名词。又译“安乐国”、“安养国”、“佛国”、“净国”、“净土”等,俗称“西天”。极乐世界是“无有众苦,但受诸乐”的地界。比喻最快乐的地方或虚无飘渺的地方。

3.伊甸园:出自《圣经》。上帝在东方的一片富饶的平原上开辟了一个园子,里面有果树和各种飞禽走兽。上帝让亚当看守园子。为排解他的寂寞,上帝从亚当的身上取出一根肋骨,造成一个女人——夏娃来陪伴他。他们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人们用伊甸园比喻人间的乐园。

4.奥吉亚斯的牛圈:出自希腊神话。奥吉亚斯是海神的儿子,他养了无数的牛,粪秽堆积如山。比喻累积成堆或肮脏腐败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5.豌豆公主:出自丹麦安徒生的同名童话。一个公主能觉出在20层垫子和20层鸭绒被下放的一粒豌豆。讽刺那些娇嫩无比,弱不禁风的小姐。

6.滑铁卢:1815年拿破仑亲率12万大军同反法联军在比利时南部的滑铁卢作战,惨败。拿破仑被囚禁在大西洋中的圣赫勒拿岛上。直到1821年病故。正因为滑铁卢战役的失败,拿破仑从此一蹶不振,因此此语比喻英雄末路。

7.潘多拉的盒子:潘多拉是希腊神话中第一个尘世女子。普罗米修斯盗天火给人间后,主神宙斯为惩罚人类,命令神用黏土塑成一个年轻美貌、虚伪狡诈的姑娘,取名“潘多拉”,意为“具有一切天赋的女人”。并给了她一个礼盒,然后将她许配给普罗米修斯的弟弟埃庇米修斯(意为“后知”)。埃庇米修斯不顾禁忌地接过礼盒,潘多拉趁机打开它,于是各种恶习、灾难和疾病立即从里面飞出来。

8.诺亚方舟:出自《圣经》。上帝对人类所犯下的罪孽非常忧伤,决定用洪水消灭人类。诺亚是个正直的人,上帝吩咐他造船避灾。经过40个昼夜的洪水,除诺亚一家和部分动物外,其他生物都被洪水吞没。后被用来比喻灾难中的避难所或救星。

9.禁果:出自《圣经》。亚当和夏娃住在伊甸园中,上帝允许他们食用园中的果实,唯独“知善恶树”上的果实不能吃。狡猾的蛇引诱他们吃了禁果,从此他们懂得了善恶,辨别出真假,而且产生了羞耻之心。上帝因此将他们逐出伊甸园。禁果比喻被禁止得到而又渴望得到的东西。

10.达摩克利斯剑:达摩克利斯是希腊神话中暴君迪奥尼修斯的宠臣,他常说帝王多福,以取悦帝王。有一次,迪奥尼修斯让他坐在帝王的宝座上,头顶上挂着一把仅用一根马鬃系着的利剑,以此告诉他,虽然身在宝座,利剑却随时可能掉下来,帝王并不多福,而是时刻存在着忧患。人们常用这一典故来比喻随时可能发生的潜在危机。

11.缪斯:缪斯是希腊神话中九位文艺和科学女神的通称。她们均为主神和记忆女神之女。她们以音乐和诗歌之神阿波罗为首领,分别掌管着历史、悲剧、喜剧、抒情诗、舞蹈、史诗、爱情诗、颂歌和天文。古希腊的诗人、歌手都向缪斯呼告,祈求灵感。后来,人们就常用“缪斯”来比喻文学、写作和灵感等。

12.犹大的亲吻:犹大是《圣经》中耶稣基督的亲信子弟12门徒之一。耶稣传布新道虽然受到了百姓的拥护,却引起犹太教长老司祭们的仇恨。他们用30个银币收买了犹大,要他帮助辨认出耶稣。他们到客马尼园抓耶稣时,犹大假装请安,拥抱和亲吻耶稣。耶稣随即被捕,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人们用“犹大的亲吻”比喻可耻的叛卖行为。

13.斯芬克斯之谜:斯芬克斯是希腊神话中以隐谜害人的怪物,埃及最大的胡夫金字塔前的狮身人面怪兽就是他。他给俄狄浦斯出的问题是:什么东西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傍晚用三只脚走路?俄狄浦斯回答:是人。在生命的早晨,他是个孩子,用两条腿和两只手爬行;到了生命的中午,他变成壮年,只用两条腿走路;到了生命的傍晚,他年老体衰,必须借助拐杖走路,所以被称为三只脚。俄狄浦斯答对了。斯芬克斯羞愧坠崖而死。“斯芬克斯之谜”常被用来比喻复杂、神秘、难以理解的问题。

14.蒙娜丽莎的微笑:《蒙娜-丽莎》是意大利达·芬奇的作品。完成于1506年,画中的蒙娜-丽莎相传原是佛罗伦萨有名的美女,她性情矜持,郁郁寡欢。为了使蒙娜-丽莎发自心扉的微笑,达·芬奇请乐队演奏美人家乡的作品,才使他嫣然一笑。而这一微笑的含义就成为几百年艺术史上的不解之迷。常比喻青年女子迷人的微笑,或转义为神秘的微笑。

15.苦行僧:原是印度一些宗教中以“苦行”为修行手段的僧人。“苦行”一词,梵文原义为“热”,因为印度气候炎热,宗教徒便把受热作为苦行的主要手段。比喻为实践。

16.酸小姐:出自俄国作家波米亚洛夫斯基的小说《小市民的幸福》。女主人公莲诺奇卡是一个目光短浅,精神空虚的“千金小姐”。由于失恋而成为忧心忡忡,痛苦悲伤的“酸小姐”。后比喻矫揉造作、装腔作势的女子。也泛指目光短浅、思想庸俗或感情脆弱、喜怒无常的人。

17.套中人:出自俄国作家契珂夫的同名小说。小官吏别里科夫性格怪僻,他晴天出门也要穿雨鞋、棉大衣,带雨伞。他害怕变革,凡有新生事物出现,他总是摇头晃脑说:“不要弄出什么事情来。”他犹如生活在套子里,隔绝人世。因此,此语成为墨守成规、因循守旧的同义语。表示害怕一切新鲜事物、害怕变革的人。

18.超人:出自尼采《查拉图什特拉如是说》。尼采认为“超人”是代表统治阶层的理想化的无所不能的全才人物。他说:“一个人是可以使千万年的历史生色的——也就是说,一个充实的、雄厚的、伟大的、完全的人要胜过无数残缺不全、鸡毛蒜皮的人”。比喻那些自己凌驾于一切之上的、自命不凡的利己主义者。也指那些能力卓异、超越常人的人。某种信仰而实行自我节制、自我磨练,拒绝物质和肉体的引诱,忍受恶劣环境压迫的人。

19.多余的人:出自俄国作家小说《多余人的日记》。19世纪俄国贵族知识分子的一种典型。他们不愿与贵族上流社会同流合污,自命清高。但因他们远离人民,无法摆脱贵族立场,所以精神萎靡、情绪消极,缺乏生活目的,不能有所作为。比喻那些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游手好闲之徒。

20.哈洛尔德式的冷漠:出自英国诗人拜伦的长诗《恰尔德·哈洛尔德游记》。恰尔德·哈洛尔德是一个具有自由民主思想的英国贵族阶级的叛逆者,他厌恶过去,不满现实,却又没有勇气去斗争,他的心始终是冷冰的。比喻知识分子对腐败的社会现实既不愿调和又不屑抗争的冷漠态度。

21.鲁滨孙和星期五:“鲁滨孙”和“星期五”都是英国作家笛福的长篇小说《鲁滨孙漂流记》中的人物。鲁滨孙乘船去非洲时在海上遇到风暴,漂流到一个孤岛上,为了活下去,他顽强地与大自然抗争,在孤岛上整整生活了28年,并养成了一种对任何事情都不失望的精神。他在孤岛上的第24个年头的一个星期五,还在海里救起了一个“野人”,并为其取名“星期五”。3年后,二人逃离孤岛。鲁滨孙回到英国并成为巨富。后来,人们在写文章时就常用“鲁滨孙和星期五”这一典故来批评那些企图脱离社会、脱离人民的幻想。

22.山姆大叔:山姆大叔是美国的绰号,产生于1812年美英战争时期。纽约州一位诚实能干的肉类包装商被人们亲切地称为山姆大叔。他担任纽约州和新泽西州的军需检验员,负责在供应军队的牛肉桶和酒桶上打戳。人们发现该厂的牛肉桶上都盖有E.A.-U.S。的标记。本来,E.A。是一个军火承包商的名字,U.S。是美国的缩写。碰巧山姆大叔(Uncle Sam)的缩写与美国的缩写相同,人们就管美国叫山姆大叔。美国人把山姆大叔诚实可靠、吃苦耐劳以及爱国主义精神视为自己民族的骄傲和共有的品质。1961年,美国国会正式承认山姆大叔为美国的民族象征。

23.客里空:“客里空”是原苏联作家柯涅楚克的名剧《前线》中的一个新闻记者的形象。客里空以无中生有、瞎编硬造为能事。他不调查了解,坐在指挥部拟稿。他根据听来的消息,即前线总指挥的儿子阵亡,就编造了总指挥的儿子在牺牲前如何发誓、总指挥听说儿子牺牲后如何痛哭流涕等情节。于是,客里空就成了新闻写作中弄虚作假、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专用词。人们在写文章时把那些歪曲事实的报道消息称为“客里空”。

24.和平鸽:《旧约-创世纪》:上帝降洪水于大地,大雨下了40昼夜,遍地汪洋,只留下挪亚方舟里的人和动物。雨停后,挪亚放出一只鸽子去探测外面的消息。直到黄昏,鸽子才飞回来。嘴里衔着一枝翠绿的橄榄叶,挪亚洪水已退,平安来到了。后将鸽子和橄榄枝作为和平的象征。

25.斯芬克斯之迷:斯芬克斯是希腊神话中以隐谜害人的怪物。他对俄底浦斯的提问是,有一种生物,早晨用四只脚走路,当午用两只脚走路,傍晚用三只脚走路。这是什么?俄底浦斯回答是“人”,他猜中了,斯芬克斯羞愧地跳下悬崖摔死了。比喻复杂、神秘、难于了解的问题。

26.皮格马利翁:皮格马利翁是希腊神话中的塞浦路斯国王。他憎恨女性,决定永不结婚。他用神奇的技艺雕刻了一座美丽的象牙女像,并爱上了她。他像对待自己的妻子那样抚爱她,装扮她,并向神乞求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爱神阿芙洛狄忒被他打动,赐予雕像生命,并让他们结为夫妻。“皮格马利翁效应”后来被用在教育心理学上,也称“期待效应”或“罗森塔尔效应”,比喻教师对学生的期待不同,对他们施加的方法不同,学生受到的影响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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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与猪有关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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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人们对牛年、马年等都说了许多好听的话,如“老黄牛”精神、“千里马”速度等等,对猪能说什么呢?我左思右想,想了许久,竟然想不出一个好听的词语来形容猪。似乎猪给人的印象,就是丑、懒、脏、笨。确实,猪不雅观,眼小耳朵阔,头大鼻嘴长,脚短身体胖,臃肿怪模样。因此什么“猪朋狗友”、“猪生狗养”、“猪狗不如”、“猪拖狗拔”、“猪嘴里吐不出象牙”、“猪鼻子插葱——装象”、“猪头三”等等词语,没有一个说得好听的。就连那个也有三十六般变化,能驾云使风的八戒也没个好形象。他本是天篷元帅,因罪被谪,只因误投猪胎而生,就成了半猪半人的形体。他虽身粗力大,但好吃懒做,贪图女色,喜进馋言,并好用小手段占小便宜。其实人们对猪是很不公平的。人们几乎三天两头要吃猪肉,还吃猪肝、猪肚什么的,猪的皮给人制革,猪的鬃给人制刷,猪胆还可以制药,猪心还可用来修补人的心脏。猪可谓向人们作了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奉献了,可是人们还说它许多坏话。我们常说做人难,看来它做猪也难啊!

唐时有个猪龙的故事,说唐玄宗与安禄山一起饮酒,安禄山醉后睡觉,竟变成一个猪身龙首的怪物。左右劝玄宗杀了他,玄宗说“此猪龙,无能为”,玄宗认为是猪龙,没本事的,不会出问题的。后来却发生了安史之乱。安禄山作乱怎么也加上个猪字呢?大概猪有乱撞乱窜,会发猪颠风的特点吧。人们还说猪贪,《左传》中就有“实有豕心,贪婪无厌”的话。豕,是古代猪的别称。后来,这豕心就用来比喻贪得无厌了。这是因为猪的肚子大,吃得多给人留下的印象。在政治也有用到过猪字的,曾有人称袁世凯时的国会为“猪仔国会”,称那些议员为“猪仔议员”,因为那些议员非常贪婪,他们被袁世凯用金钱收买、利用,成了无耻的猪仔了。

由于猪是下等的,所以古人也有用猪来作谦词的。古人有称自己的儿子为“豚儿”的。豚,指小猪,温州人叫猪豚。如《聊斋志异•青凤》中有“俄少年自外入,叟曰:‘此豚儿也’。”也有称“豚儿犬子”的。

《韩非子》中有一则不错的教子故事:曾子的妻子要去市场,儿子哭着要跟去。其妻说:“不要跟去,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妻子一回来,曾子就捕猪要杀。其妻说:“不要杀猪,我是哄骗孩子的。”曾子严肃地说:“不能对孩子说谎,孩子不懂事,会跟大人学。你骗他,是教他骗。这样教育是不行的。”曾子就真的把猪杀了,烹给孩子吃。《吕氏春秋》中有一个三豕涉河的事故。“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巳亥也。’。”原来是已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在传抄时写错了。这就成了因字形近似抄写出现谬误的典故。这两则故事提到猪,并未说猪好坏,只是颇有趣味,故不妨一提。还有因与猪某些方面相似的,也会带上一个猪字。如入药的真菌植物,有利水渗湿功效的猪苓,因其皮黑作块似猪粪。又,长江中的扬子鳄,因鼻嘴特长,故俗称猪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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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嗟来之食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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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在写作文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利用一些历史典故作为素材,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嗟来之食的历史典故,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出处】

《礼记·檀弓下》。

【释义】

嗟:不礼貌的招呼声,相当于现在的“喂”。一个自尊的人,宁可饿死也不肯接受别人轻蔑的怜悯。通常指带有侮辱性的或不怀好意的施舍。

【历史典故】

战国时期,诸侯征战不断,百姓本就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如果再加上天灾,百姓就没法活了。这一年,齐国大旱,田地干裂,庄稼旱死了,穷人吃完了树叶吃树皮,吃完了草苗吃草根,只得到外面去逃荒要饭。

有个富人名叫黔敖,家里囤积了很多的粮食。他看着穷人一个个饿得东倒西歪,始终无动于衷。这时,他的一个家奴向他建议:如果在这个时候施舍给那些饥民们一点吃的,他们必定会感恩戴德,便可以获得一个好名声。于是,黔敖把做好的窝窝头摆在路边,施舍给过往的饥民。每过来一个饥民,黔敖便丢过去一个窝窝头,并且傲慢地叫着:“叫花子,给你吃吧!”有时候,过来一群人,黔敖便丢出去好几个窝头,让饥民们互相争抢,黔敖看着他们争抢,十分开心,觉得自己真是大恩大德的活菩萨。

一天,一个瘦骨嶙峋的饥民走了过来。他满头乱蓬蓬的头发,衣衫褴褛,一双破烂不堪的鞋子用草绳绑在脚上,从他摇摇晃晃的步伐便看得出他已经好几天没吃东西了。黔敖看见他,便特意拿了两个窝窝头,还盛了一碗汤,对他大声吆喝道:“喂,过来吃吧!”语气中充满了得意。黔敖本以为这个饥民一定会感谢他的好意,谁知,那个饥民像没听见似的,没有理他。黔敖又叫道:“嗟,听到没有?给你吃的!”只见那饥民慢慢地走到黔敖的面前,仰起头注视着黔敖说:“收起你的东西吧,我宁愿饿死也不愿吃这样的嗟来之食!”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黔敖万万没料到,饿得这样摇摇晃晃的饥民还保持着自己的人格尊严,顿时满面羞愧,说不出话来。

【成长心语】

中华民族历来都崇尚有骨气、有志气的人。一句“廉者不受嗟来之食”,曾为多少仁人志士所赏识,也激励了许多人为免受“嗟来之食”而奋发自强,这其中包含了做人的气节和为人的骨气。但是,时下在市场经济求利的心理支配下,很多人却开始对这种精神嘲弄和鄙视。不要说真的贫困交加,就是衣食无忧,也要伪装成贫困的人来博取别人的同情心骗取钱财,心安理得地过不劳而获的寄生虫生活。人性的弱点是吃馋坐懒,一旦丧失了自立精神,就像一株缠树的藤条,再也没有独自生存的能力和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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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张家界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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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山相传,汉高祖刘邦平定天下,称帝建都之后,便开始猜忌那些曾经给他立过赫赫战功的大臣们,并想把他们一一除掉。留侯张良一想到淮阴侯韩信死前曾说过的那句“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敌国破,谋臣亡”,就不寒而栗。于是,他效法当年越国的范蠡,功成名就之后便急流勇退。

可是到哪里去好呢?张良突然想到昔日三闾大夫屈原被流放,曾游荆州、武陵,还给沅、澧二水和诸多名山留下了优美的诗句,想必那里一定是人间仙境。

于是,张良循着屈原的足迹一路南行。后来,他辗转来到山青水秀,气候宜人的青岩山。这里正是张良寻觅已久的世外桃源。从此,他居住下来,潜心学道,并留下了一脉张氏子孙。据说,张良为了让青岩山更加美丽,在山南种了七棵银杏树。这七棵银杏树长得枝繁叶茂,就像七把巨伞,撑在半山腰,好看极了。

许多年后的一天,有一个叫张万冲的朝廷官吏,带着妻室儿女,上青岩山游玩。他看到青岩山的景色如此美丽,如同仙境一般,顿生邪念,想要以这七棵银杏树为界,把青岩山这块神奇的土地占为己有。于是,他请来一名雕刻匠,要他在每一棵树上雕刻上一个大字,最后连成一句:指挥使张万冲界。

黄龙洞字刻完了,张万冲瞪着他那贼溜溜的小眼睛,得意地想:这么一块宝地马上就是我的了,将来让我的子孙在这仙山福地繁衍生息,世世代代享受我的恩泽。他赶紧命人在银杏树旁又立了一个告示牌,上面写道“以七棵银杏树为界,方圆五十里,从锣鼓塌至黄石寨,从朝天观到止马塌,一概禁止通行,违者砍头”。世代居住于此的张氏族人不得不携老扶幼,离开了他们的家园,到处流浪。

有一天,一个叫张家雄的猎人进山追赶老虎,恰巧从这七棵银杏树下路过,他见每棵树上都流着恶臭的黄水,好像在伤心地流泪。张家雄很惊诧,“真是奇怪,银杏树怎么会流泪呢?这里面一定有原因。”他再仔细一看,发现了银杏树上赫然刻着几个大字“指挥使张万冲界”,顿时火冒三丈,抽出猎刀将“万冲”二字,改成了“家雄”,然后把那块告示牌劈了个稀巴烂!就下山去了。

金鞭溪大峡谷位于公园东部,因流经金鞭岩得名。山寨的百姓们早就对张万冲的行为恨之入骨,见张家雄为他们出了口恶气都齐声叫好,只有张万冲气急败坏,暴跳如雷。他调来三百名官兵,把青岩山一带围得水泄不通,就算挖地三尺也要抓到张家雄。可是他找了好几天,把山上的每一个角落都搜了个遍,就是没有张家雄的影子。气急败坏的张万冲把百姓们赶到银杏树下,准备挨个审问。一刹那,狂涛巨浪,铺天盖地,把张万冲和他的三百兵马一齐卷进了金鞭溪。百姓们见状,忙对着银杏树作揖磕头,感谢苍天保佑。

鹞子寨位于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的东北方向,与黄石寨、杨家界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它在金鞭溪右边,除一条路从花溪峪通老磨湾外,别无他路可走。这时,只听得云端上有人说:“此地本是天造地设,人间仙境,哪能容得张万冲这小儿在此造次!吾已令白果仙人将他葬入海底。此地现归张氏共同所有,世代繁衍生息!”说完,他将拂尘往七棵银杏树上一指,只见七棵银杏树上立即现出了“人间仙境张家界”七个金灿灿的大字。大家抬头打量这位神仙,只见他一副书生模样,头挽高髻,身穿麻衣,鹤须童颜,好一派仙风道骨。

人群中几个年岁大的老者惊呼:“那不是子房公公吗?”大家听了,急忙一齐跪在地上磕头。那个仙人轻甩衣袖,笑着消失在了茫茫云海之中。后来,因为是张良仙人赐名,人们便把青岩山叫做“张家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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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孔丘周游列国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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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55岁时,因在鲁国难以实行自己的政治抱负,于是带着自己的部分学生开始周游列国。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孔丘周游列国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正当吴楚、吴越争斗激烈的时候,中原的诸侯国内部也在发生剧烈的变化。公元前年,鲁国的国君鲁昭公被大夫季孙意如驱逐。季孙意如另立昭公庶出的儿子宋为国君。这就是鲁定公。从此,鲁定公就只成了鲁国的一个象征性的国君,鲁国的权力就分别到了三家大夫的手中。

这就是季孙氏、孟孙氏、叔孙氏。但是,这三家大夫在各自为政的过程中,慢慢地又被自己的家臣窃取了实权。其中,以季孙氏家的问题最为严重。这时季孙意如已死,他的儿子季孙斯继承了权力,并任鲁国的相国。季孙斯的家臣阳虎,乘机攫取了季孙氏的实权,并且企图灭掉季孙、孟孙、叔孙三族,自己取而代之。

公元前年,阳虎起兵叛乱,季孙斯逃到了孟孙氏无忌的封地。孟孙无忌有个老师叫孔丘,他早已料到了这次事变,并且事先对孟孙无忌作了警告。因此,孟孙氏预先调兵遣将,将士兵伪装成搞建筑的工匠,埋伏在自己封地的四周,待阳虎赶来捉拿季孙斯时,孟孙无忌的伏兵一拥而上,将阳虎打败了。

孟孙无忌的老师孔丘,字仲尼,鲁国人。生于公元前年。他的父亲叔梁纥做过邹邑(今山东邹城东南)大夫。但在孔丘幼年时父亲就死了,因此家中生活很贫苦。母亲颜征在把他抚养成人。他好学不倦,学问很深,并且收了不少学生、弟子。不久,这些学生、弟子遍及各诸侯国,孔丘也很快地就在诸侯国中出了名。孔丘主张各诸侯在治理国家方面要用“德治”,要“举贤才”,同时还应该“正名”,即国君、大夫、百姓、父亲、儿子都应各守自己的本分,不得“僭(jiàn)越”。在思想方面,他提出了“仁”和“礼”的学说,“仁”的意思就是说做人要有道德观念,要爱人;“礼”就是要人重视内心修养,并用它来约束自己。在教育上,他提倡“有教无类”,即不分人出身的门第高低,每个人都可以接受教育。他自己收教的学生,就各种出身的人都有,实践了他“有教无类”的观点。在学习方法上,他主张“学而时习之”“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这些都成为以后人们在治学方面的宝贵经验和格言。

当时一些诸侯国的国君想聘用孔丘。但是,他的一些观点显然触犯了那些掌握着诸侯国大权的大夫们的利益。比如关于“正名”的观点,正打中了大夫们的夺权割据、篡夺诸侯权力的要害,他们怎么可能让国君采用孔丘的政治主张呢?

孔丘周游列国,没有一个国家任用他,只好又回到了鲁国。孔丘五十岁那一年,正碰上阳虎叛乱。

由于孔丘提醒孟孙无忌,制止了阳虎的叛乱,孟孙无忌向相国季孙斯推荐,孔丘当上了鲁国的司空。

公元前年的一天,鲁定公让孔丘当相礼,陪定公一起去夹谷(今山东莱芜)与齐景公会盟。由于孔丘的周密筹划和临危不惧的机警应对,使齐国企图借合盟的机会羞辱和绑架鲁定公的阴谋彻底破产。

鲁定公回国后,升孔丘为大司寇(主管司法的长官),以表彰他在夹谷会盟时为鲁国立下的功劳。孔丘乘机施展了自己的抱负,他一面协助鲁定公平息了季孙斯的家臣公山不狃(niǔ)的叛乱,一面帮助相国季孙斯治理鲁国。三个月之后,鲁国的面貌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齐景公听说鲁国在孔丘的治理下正在起变化,就紧张起来了。大夫黎弥给景公出了个主意:选一批漂亮的美女和乐工送给鲁定公,让他纵情声色,疏远孔丘。这一招果然灵验。从此,鲁定公就日夜享乐,不理朝政了。

孔丘见鲁定公实在没出息,就带领一些学生再次到各国游历。他先后从卫国、宋国、郑国又到了陈国。当他准备从陈国到蔡国去的时候,楚昭王知道了,派人去请他。陈、蔡两国的大夫怕孔丘被楚国重用后会对他们不利,就在路上派兵截住了孔丘,将他围困了三天三夜。孔丘受了三天惊吓,饿了三天肚子,到第四天上,楚国的救兵到了,才脱离了困境,到了楚国。但楚昭王的大臣们也不能容纳孔丘,他最后只好又辗转回到了鲁国。

孔丘回到鲁国后,年纪也大了。他终于放弃了从政的念头,专心致志地着书立说和教授学生。古代的许多文化典籍,如《周易》、《尚书》、《诗经》、《礼》、《乐》,他都进行过系统的整理;他的言行,由他后来的弟子记录下来,编成《论语》;他教的学生、弟子,号称三千人,其中有名气有成绩的,就有七十二人。最难能可贵的,他还用编年体的形式,根据鲁国史官的记载,整理编纂成了《春秋》一书。这部书记载了从公元前年(鲁隐公元年)到公元前年(鲁哀公十四年)的我国历史上共年中的重大事件。这个时期,人们就通称它为春秋时期。孔丘于公元前年去世。按照后人对中国历史阶段的划分,我国古代春秋时期是从公元前开始,到公元前年结束。也就是说,就在孔丘去世后四年,我国的社会历史,就进入战国时期了。

孔丘的学说,后来就发展成了我国文化史上的儒家学派。孔丘成了儒家学派的创始人。由于孔丘对我国古代文化的贡献,以后人们尊称他为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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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有关青楼天子宋徽宗赵佶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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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佶生于元丰五年(1082)十月十日,自幼养尊处优,逐渐养成了轻佻浪荡的性格。据说在他降生之前,其父神宗曾到秘书省观看收藏的南唐后主李煜的画像,“见其人物俨雅,再三叹讶”,随后就生下了徽宗,“生时梦李主来谒,所以文采风流,过李主百倍”。这种李煜托生的传说固然不足为信,但在赵佶身上,的确有李煜的影子。徽宗自幼爱好笔墨、丹青、骑马、射箭、蹴鞠,对奇花异石、飞禽走兽有着浓厚的兴趣,尤其在书法绘画方面,更是表现出非凡的天赋。

随着年龄的增长,赵佶迷恋声色犬马,游戏踢球更是他的拿手好戏。赵佶身边 有一名叫春兰的侍女,花容月貌,又精通文墨,是向太后特意送给他的,后来逐渐变成了他的玩物。但赵佶并不满足,他以亲王之尊,经常微服游幸青楼歌馆,寻花 问柳,凡是京城中有名的妓女,几乎都与他有染,有时他还将喜欢的妓女乔装打扮带入王府中,长期据为己有。 与此同时,赵佶结交了一批与他臭味相投的朋友。他的挚友王诜(shēn),娶英宗之女魏国大长公主,封为驸马都尉。 但王诜为人放荡,行为极不检点。虽然公主温柔贤淑,尽心侍奉公婆,而王诜却偏偏宠爱小妾,她们竟然多次顶撞公主。神宗为此曾两次将王诜贬官,但他却不思悔 改,甚至在公主生病时,当着公主的面与小妾寻欢作乐。品行如此恶劣之人,却是赵佶的坐上宾。他们经常一起光顾京城内有名的妓馆——撷芳楼。王诜藏 有名画《蜀葵图》,但只有其中半幅,他时常在赵佶面前提及此事,遗憾之情,溢于言表。赵佶便记于心,派人四处寻访,终于找到另外半幅画,就把王诜手中的那 半幅也要了过去。王诜以为酷爱书画的赵佶要收藏这幅画,哪知赵佶却将两半幅画裱成一幅完整的画送给了他,于此可知二人之间的关系之深。

赵佶对王诜如 此大方,王诜自然投桃报李。有一次,赵佶在皇宫遇到王诜,恰巧因为忘带篦(bì)子,便向王诜借篦子梳头。王诜把篦子递给他。赵佶见王诜的篦子做得极为精 美,爱不释手,直夸篦子新奇可爱。王诜不失时机地说:“近日我做了两副篦子,有一副尚未用过,过会儿我派人给你送过去。”当晚,王诜便差府中小吏高俅去给赵佶送篦子。高俅到赵佶府中时,正逢赵佶在蹴鞠(cùjū),就在旁边观看等候。赵佶善踢蹴鞠,而高俅早 年便是街头踢蹴鞠的行家,精于此技。见到赵佶踢得好时,高俅大声喝彩。赵佶便招呼高俅对踢。高俅使出浑身解数,陪赵佶踢球。赵佶玩得非常尽兴,便吩咐仆人 向王诜传话,说要将篦子和送篦子的小吏一同留下。高俅日益受到赵佶的宠幸。后来,有些仆人跟赵佶讨赏,他居然说:“你们有他那样的脚吗?”赵佶之放浪形骸 可见一斑。

当上皇帝以后,徽宗禀性难移,无心于政务,继续过着糜烂生活。徽宗17岁成婚,娶德州刺史王藻之女,即位后,册王氏为皇后。王皇后相貌平平,生性俭约,不会取悦徽宗,虽为正宫,但并不得宠。此时,徽宗宠幸的是郑、王二贵妃,二人本是向太后宫中的押班(内侍官名),生得眉清目秀,又善言辞。徽宗为藩王时,每到慈德宫请安,向太后总是命郑、王二人陪侍。二人小心谨慎,又善于奉承,颇得徽宗好感,时间一长,向太后有 所觉察,及徽宗即位,便把二人赐给他。徽宗如愿以偿,甚为欢喜。据记载,郑氏“自入宫,好观书,章奏能自制,帝爱其才”。显而易见,郑氏不仅姿色出众,而 且还能帮助徽宗处理奏章。因此,徽宗更偏爱郑氏。徽宗多次赐给郑氏情词艳曲,后来传出宫禁,广为流传。王皇后去世,徽宗于政和元年(1111)册封郑氏为 皇后。 除了郑、王二氏之外,受宠爱的还有二刘贵妃、乔贵妃、韦贵妃等人。刘贵妃,出身寒微,却花容月貌,入宫即得到赵佶宠幸,由才人连升7级而至贵妃。然而,好景不长,升贵妃后不久即去世。刘贵妃曾亲手在庭院中种植了几株芭蕉,当时她说:“等这些芭蕉长大,恐怕我也看不着了。”在旁的侍从闻听此言,慌忙上奏徽宗,徽宗起初很不在意。谁知过了两天,刘贵妃病重,等徽宗前去探视时,刘贵妃已撒手而去。徽宗悲痛不已,特加四字谥号“明达懿文”,将其生平事迹编成诗文,令乐府谱曲奏唱。

正当徽宗为此伤感时,内侍杨戬(jiǎn)在徽宗面前夸耀另一刘氏有倾国倾城之貌,不亚于王昭君, 徽宗将其召入宫中。刘氏本是酒家之女,出身卑贱,但长得光艳风流。徽宗一见,魂不守舍,瞬间便将丧妃之痛遗忘殆尽。徽宗对刘氏大加宠爱,与她形影不离,若 离了她,竟是食不甘味,夜不能寐。刘氏天资颖悟,善于逢迎徽宗。还极善涂饰,每制一衣,款式新颖,装扮起来胜似天仙。不但徽宗喜欢,就连京城内外也竞相仿 效。在徽宗看来,刘氏回眸一笑,六宫粉黛尽无颜色。道士林灵素见刘氏如此得宠,便曲意奉承,称刘氏为“九华玉真安妃”,绘其像供奉于神霄帝君之左。然而, 随着时间的流逝,刘氏渐渐风韵不再,生性轻佻浮浪的徽宗欲再觅新欢。

尽管后宫粉黛三千,佳丽如云,但徽宗对她们刻意造作之态感到索然无味,便微服出宫,寻找刺激。李师师,汴京人,本姓王,工匠之女,四岁丧父,遂入娼籍李家,后来成了名噪一时的京城名妓。她色艺双全,慷慨有侠名,号称“飞将军”。 李师师既名冠汴京,徽宗自然不会放过她。自政和以后,徽宗经常乘坐小轿子,带领数名侍从,微服出宫,到李师师家过夜。为了寻欢作乐,徽宗专门设立行幸局专 门负责出行事宜。荒唐的是,行幸局的官员还帮助徽宗撒谎,如当日不上朝,就说徽宗有排档(宫中宴饮);次日未归,就传旨称有疮痍(染病)。天子不惜九五之 尊,游幸于青楼妓馆,并非光彩之事,所以徽宗总是小心翼翼,生怕被他人发现;其实多数朝臣对此都心知肚明,但却不敢过问,致使徽宗更加放荡。秘书省正字曹辅曾经挺身而出,上疏规谏徽宗应爱惜龙体,以免贻笑后人。徽宗听后,勃然大怒,立即命王黼(fǔ)等人处理此事。这些人自然领会徽宗的意思,以曹辅诬蔑天子之罪论处,徽宗当即将曹辅发配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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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诸葛亮真借铜雀台激将周瑜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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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贯中在《三国演义》第三十四回里介绍铜雀台时道:“却说曹操於金光处,掘出一铜雀,问荀攸曰:‘此何兆也?’攸曰:‘昔舜母梦玉雀入怀而生舜。今得铜雀,亦吉祥之兆也’。操大喜,遂命作高台以庆之。乃即日破土断木,烧瓦磨砖,筑铜雀台于漳河之上”。此说毫无根据,却提示了罗贯中在构思三国故事时,也思考过铜雀台名字的出处问题,只是不得其解,才虚拟出这段情节来。铜雀台名字的由来,古诗《歌》提供了一条线索:

长安城西双员阙,上有一双铜雀。一鸣五谷生,再鸣五谷熟。

西汉太初元年(公元前104 年),汉武帝在长安西郊上林苑里营造建章宫,双圆阙是建章宫的一组建筑物。古代王侯的府邸,为了炫耀权势,在大门的两侧建有成双的塔楼,称做“阙”。汉阙的顶上,常常有鸟形的装饰物。双圆阙是夹着建章宫北宫门的两座塔楼,塔楼的顶上,安装有一对铜铸的凤凰,就是古诗《歌》中的铜雀。东汉张衡的《西京赋》形容双圆阙高高耸立在空中,有如海边屹起的一对山峰。稍后的古藉给出具体的数字:双圆阙“高二十五丈”,铜凤凰“高丈余”。西汉一尺相当於今天公制的 23.2厘米,换算下来,阙楼加上铜雀,总高度超过六十米。以当时的技术水平,有无可能性建造这样高的建筑物,有待建筑学家们的论证。公元26年,赤眉军撤离长安城时,放火焚烧了城内外的皇家宫苑,建章宫成为一片焦土,双圆阙被毁。

双圆阙焚毁后一百八十四年,曹操在邺城城墙上筑起了以“铜雀”为名的高台。与双圆阙不同,铜雀台上并没有安装铜雀。建安文人,包括曹氏父子,在诗文中没有一个字提到过铜雀台上有铜雀。西晋左思的《魏都赋》,铺陈了邺城的山川、物产、宫苑、市里,在述及三台时,仅以“三台列峙以峥嵘”一句话带过。记载邺城最为详细的现存古藉是北魏郦道元的《水经注》,在介绍三台时仅说:“中曰铜雀台,高十丈,有屋百一间”,也没有说铜雀台上有铜雀;在述叙后赵君主石虎翻修铜雀台时,才说“又作铜雀於楼巅,舒翼若飞”,这已经是公元336年,后赵迁都邺城以后的事情了。后世许多著作引用《水经注》的这一段文字时,不细分三国时期的铜雀台和十六国时期的铜雀台,使读者形成铜雀台上始终都有铜雀的错觉。曹操没有在铜雀台上安装铜雀,很可能是受到礼法制度的约束。汉人衣帽、车乘的式样、颜色和附加装饰物都要求与使用者的身份相称,在《后汉书》舆服志里有详尽的记述。对建筑物也有类似的规定,有《后汉书》皇甫嵩传为证:“嵩讨张角,路由邺,见中常侍赵忠舍宅逾制,乃奏没入之”,有关的条文则已经失传。当时曹操官居丞相,封爵是武平侯,还没有进位到魏王,也许还没有资格在建筑物顶部用凤凰当装饰物。

所以这名字应该是曹操起的。

在中国古典名著《三国演义》中,孔明用智激周瑜时,篡改了曹植的《铜雀台赋》,将“连二桥于东西兮,若长空之蝃蝀。”改成了“揽二乔于东南兮,乐朝夕之与共。”

众所周知,二乔,即大乔、小乔,分别是孙策、周瑜的妻子。孔明为了促使周瑜联合起来抗击曹操,特用激将法来激怒周瑜,使周瑜听孔明背诵完修改版《铜雀台赋》后,果然马上被激怒,离座指北而骂曰:“老贼欺吾太甚!”并当即表示:“吾承伯符寄托,安有屈身降操之理?适来所言,故相试耳。吾自离鄱阳湖,便有北伐之心,虽刀斧加头,不易其志也!望孔明助一臂之力,同破曹贼。”于是,孔明的激将法凑效了。

当然,罗贯中的这段记载,也不是没有根据的。早在唐代,著名诗人杜牧在《赤壁》中就有这样的诗句“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可见,我们完全可以推测,罗贯中在描写这一段时,多少受了这句诗的启发吧。在新版的《三国》中也证实了这一点,新版《三国》曹植在做此赋之前周瑜就已经死了,高希希导演把握的很准确,所以更加证实了孔明篡改《铜雀台赋》只是推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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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秦武王举鼎致死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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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武王是秦国末期着名的君王,虽说他在位只有短短的四年,但他的雄心壮志与远大抱负,却不逊于任何一代有作为的秦国先君,乃至他的异母弟弟秦昭襄王和统一六国的秦始皇。但是,正处于事业的上升期的他,却由于一时的逞能与卖弄,而最终葬送了自己的性命,险些改写一统天下的秦国历史

秦武王生而有神力,从小就喜欢与勇士们做有关力气方面的游戏。乌获、任鄙二将在秦惠文王时期就因为作战英勇而倍受宠爱,秦武王即位后,对二人更是宠爱有加。

话说齐国有个名叫孟贲的人,单字说,也是凭借力大的缘故而闻名于乡里。他的力气大到什么程度呢——“水行不避蛟龙,陆行不避虎狼,发怒吐气,声响动天”。一次外出打柴,他看见两只公牛正在打斗,二话没说,上前一手握住一只牛的牛角,愣是硬生生地把两只牛给分开了。其中一只牛见此人有偌大的力气,当时也就服软了,匍匐在地,而另外一只牛则有点桀骜不驯,两只牛角不住地晃动,大有要抵死孟贲的意思。孟贲当时就怒了,后果很严重。他用左手按住牛头,右手就去拔牛角,瞬间牛角被拔出,牛血喷出丈余高,那牛也立马倒地而死。

人们都害怕他的蛮力,都不敢与他发生争执。没过多久,他就听说秦武王正在招募天下间的勇士,他认为自己终于有用武之地了,于是就前往秦国投奔秦武王。从齐国到秦国要经过黄河,过黄河当然要坐船而渡,然而此时岸上等待坐船的人很多,按照当地人的规矩,应该排队登船(这一点今人应该好好学学)。然而孟贲来晚了,而他又不是讲规矩的人。于是,他把前面的人都拉扯到自己的后面,抬脚就要登船。

当然有些人会看不惯,既而气愤,既而拿船桨打他的头,一边打一边说:“你以为你是孟贲啊,不排队就登船?!”看来他的名气还真是不小,都传到黄河沿岸了。孟贲二话没说,扭头就用双眼瞪他,顿时怒发直立,眼睛大有瞪裂之势。只见他大吼一声,河中瞬间波涛汹涌,先前登上船的人,都随着船体的摇动而站立不稳,纷纷掉入河中。为了早日见到秦王,孟贲也不与他们过多的计较,他把船桨插在岸上,站在船上用脚猛地一蹬,船儿瞬间已到十余米外,转眼间已经到了河对岸。

很快,他来到咸阳城,求见秦武王。秦武王经过测试,知道他也是个名不虚传的人物,于是也拜为大官,与乌获、任鄙一起受宠。

前面说过,秦武王是个很有抱负的人,他耻于与六国为伍。见六国都设有相国一职,他便把秦秦国的相国一职,改称为丞相,且设左右丞相各一人,以甘茂为左丞相,樗里疾为右丞相。秦武王素知甘茂、樗里疾都是博古通今、头脑极其聪明之人,于是借一机会单独问二人道:“由于我出生在偏远的西戎,从未有目睹过中原的强盛之势。如果你能让我得到三川所在的地区,能够一游巩、洛之间,那么,我就是死了,也没有什么遗憾了!”什么意思呢,如果我能灭掉周王室,得到应有的威望,那么我就是死了也值得!

最后,秦武王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攻打韩国(此韩国非今之韩国),樗里疾则表示反对,因为到韩国的路途不光遥远而且艰险,劳师费财,还不一定能有收获,万一赵、魏二国再从背后偷袭,那后果不堪设想。秦武王转过身来看看甘茂,甘茂则自请入魏,让魏王不但不偷袭秦军,而且还会让魏国出兵助秦。武王当即大喜,给了甘茂很多财物,让其出使魏国。魏国答应出兵助秦。

不久,秦武王让甘茂率军十万伐韩。后来有增兵五万,使乌获前往协助甘茂。秦、魏两军大战于宜阳城下,乌获手持铁戟一双,重一百八十斤,独入韩军,身后军士所向披靡,没有敢抵挡的魏军。甘茂与大将向寿各率一军,乘势并进。韩兵大败,斩首七万有余。乌获一跃登城,手攀城墙外沿,没想到这是个豆腐渣工程,没有禁得起乌获的巨大臂力,顿时坍塌下去,可怜乌获将军,被摔得粉身碎骨。秦兵受其感染,很快便拔下宜阳。韩王惊恐之下,只得让出三川之地。三川之地到手了,第一个愿望也完成了。

接下来该游玩于巩、洛之间了,于是,秦武王引任鄙、孟贲一班勇士和大队人马起程,直入周王室所在地——雒阳。

周郝王遣使到郊外迎接,礼节极其隆重。秦武王拒绝了周王的召见,他急于要见几件东西,是什么东西这么让他急不可耐呢?原来是象征着王权的——九鼎。他早就让人打听清楚了,九鼎就放在周王室太庙的一侧。于是,他又马不停蹄地来到周太庙所在地。走进侧室,果然见到九个宝鼎一字排列,相当整齐、壮观。这九鼎是当年大禹王收取九州的贡金,各铸成一鼎,上面记载有本州的山川人物,以及贡赋田士之数,足耳都有龙文,又称之为“九龙神鼎”。后来夏朝灭亡,九鼎落于商朝,为商朝的镇国之重器。等到周武王攻克殷商,就把九鼎迁到了雒邑。当年迁移之时,用了大量的人力、物力,人、马、车、船,能用的都用上了,宛似九座小铁山,都不知道它们到底有多重。

秦武王周览了一回,赞不绝口!鼎的腹部刻分别有荆、梁、雍、豫、徐、扬、青、兖、冀等九字,秦武王指着“雍”字鼎叹道:“这个雍鼎,说的就是我们秦国!我要把它带回咸阳。”于是转身问守鼎的官吏曰:“此鼎可曾有人能举起来么?”小吏叩首答道:“自从有这个鼎以来,从来都未有人能举得动它。听人说每个鼎都有千余斤之重,谁能举得起来啊?”武王于是有转身问任鄙、孟贲:“你们二人力大无穷,能举得动这个鼎么?”任鄙不光是个勇士,而且还是个聪明人。他知武王依仗着自己的力气,喜欢争强好胜,于是乃推脱道:“小人只可举动百余斤的东西,这个鼎太重了,小人举它不动能胜。”但是孟贲却是个愣头青,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用在他的身上一点都不为过。只见他把袖子一卷,上前说道:“小人来试试,若不能举得动,大王也不能怪罪!”

于是,孟贲将腰带束紧,用两个铁臂紧紧抓住鼎耳,大喝一声:“起!只见那“雍鼎”离起地面约有半尺,但很快又落回原地。由于用力过猛,孟贲眼珠迸出,鲜血直流。秦武王笑道:“爱卿果然力大。既然爱卿都能举起此鼎,难道我还不如你么!”

这时,任鄙进谏道:“大王乃万乘之躯,不可轻易尝试!”武王笑而不听。当即解下锦袍玉带,束缚腰身。任任鄙上前抓住他的衣袖再次劝谏。秦武王曰:“你自己没本事,难道是妒忌我?”鄙遂被说的顿时无语。

秦武王大步向前,心中想道:“孟贲只能稍稍举起,我偏要举着它走动几步,那是方才能显现出我的王威!”于是,他猛的吸一口气,用尽生平神力,同样大喝声:“起!”那鼎也离地半尺。刚要转身走几步,不觉体力已经耗尽,大鼎从手中不觉落下,秦武王来不及收脚,大鼎已经重重地砸在他的右脚上,只听一声闷响,将右脚胫骨压个粉碎。武王大叫一声:“疼啊!”登时昏死在地。

随从人员慌忙将他扶回住处。鲜血很快染红了整个床第,秦武王疼痛难忍,捱到下半夜就呜呼哀哉了!真真的中了他那句话——‘今如果你能让我得到三川所在的地区,能够一游巩、洛之间,那么,我就是死了,也没有什么遗憾了!’今日果然死于雒阳。

其实,秦武王的结局完全可以是很美好滴,只因为他太争强好胜,以至于因此而命丧黄泉。你问我孟贲的下场啊,他几天后就被公议处死,连带着灭三族!从此事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做人不能说不能争强好胜,但要看是什么事,有没有必要去争那个强、好那个胜。有时候学学任鄙,稍微收敛一下个性,考虑下事情的后果,也许事情的结局会是另一种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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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红军长征途中吃马肉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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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在过草地的时候。草地上的泥沼非常多,稍微不小心就会陷下去,几秒钟就能把人吞没。当时大家都累得没有一丝力气,双腿发软,走着都能睡着。正当大家都想办法唱歌互相鼓劲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在身后不远处,一声嘶引起了大家的注意,回过头的时候,战士们看到有一匹马,掉进了泥沼里,已经淹了半个身子了,眼瞅着一点点往下陷。那匹马还想挣扎着蹬腿,可是它越使劲,陷得越快,马背上的行李和物品也加快了它陷下去的速度。这匹可怜的马,它知道自己要永远留在草地了,眨了眨眼睛,流下了一行泪水,战士们看到这个场景,也禁不住哭了起来。

突然,有几个饿红了眼的战士拿着刀,朝那还没完全陷下去的马背上割肉。大家已经一星期没有好好吃过东西了,能吃的都吃了,皮带、鼓皮,甚至连羊毛褂子都被大家分着嚼烂了。人都饿昏了,革命还没完,吃了马肉就有力量走出去。反正这匹马要死了,为了革命,远处就有篝火,仿佛他们已经闻到了马肉的香味。这时,他们疯狂地在马背上用刀划、挖,鲜血淋漓,没有人能感觉到马在颤抖……

可是,有更多的战士,他们的肚子也饿得像打鼓一样。他们冲上来,去打那些割马肉的人,甚至还扇耳光。他们一边抚摸那矗立着鬃毛的马,一边含泪痛声骂道:“这帮没良心的,你们有没有人性啊?它从长征一开始就跟着我们,走了这么远,默默地给我们背东西,驮伤员,你们都忘了吗?饿疯了吗?”

他们并没有饿疯,也没有失去人性。只是,这饥饿的魔爪使许多铁骨铮铮的男子汉都倒下了。吃马肉,不是没良心,是没办法呀!

刹那间,泥水弥合了,马彻底淹没了。这一刻,大家谁也没有说话,没有吵闹,只是静静地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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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孙武演兵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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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阖闾为王之后,未过三年,就已国富兵强,民心可用。于是,他动了伐楚之意,想拜一位高人为大将。伍子胥向他推荐了齐国人孙武。阖闾听说孙武是一个隐居山林的闲人,便十分扫兴,可伍子胥对他说:“这个孙武精通兵法,有鬼神莫测之妙,只是不愿意四处炫耀,所以不为外人所知。”

阖闾将信将疑地说:“那就把他请来吧。”

孙武来到宫里,阖闾向他请教兵法,孙武并不多说话,只是把随身带来的一个包袱打开,抽出几轴帛书,说道:“这是我写的十三篇兵法,请大王一阅。”

阖闾接过兵书,请伍子胥当堂朗读。伍子胥刚念完一篇,阖闾就拍案叫好,再念一篇,他已经手舞足蹈了,待念到第三篇时,他已经听呆了,连叫好也忘了。

阖闾问孙武:“先生的兵法真是极天地之妙,寡人十分佩服!只是寡人这么小的国家,人微力薄,不知能不能用上先生的兵法?”

孙武自信地回答:“我的兵法可用于大邦,也能用于小国。能用于劲旅,也能用于妇人。”

阖闾问:“妇人也能操戈演阵吗?”

孙武说:“当然可以。”

吴王阖闾命人从后宫挑选了一百八十名宫女,交给孙武演练。孙武向他要了两个平日备受宠爱的妃子,作为左右队长,阖闾也答应了。

第二天一早,一百八十名宫女分做两队,来到校场,一个个身披软甲,头戴战盔,左手持剑,右手握盾。吴王的两个妃子也穿戴整齐,分别站在两队前面。孙武手执令旗,登上将坛。他公布号令:“你们先原地坐好,听到第一通鼓的时候,两队一同跃起立正;听到第二通鼓的时候,左队左转,右队右转;听到三通鼓的时候,人人举剑挺盾,准备迎战。”

孙武说罢,命令擂第一通鼓。

两队宫女有的站起来,有的还坐着,并且打打闹闹嬉笑不止,都觉得这件事很好玩。

孙武严肃地自责道:“约束不明,号令不清,这是将军的错误啊!”

于是,又把三项号令重复了五遍,然后,亲自擂鼓,以振士气。

谁知,这些宫女平日里都散漫惯了,推推搡搡,扭扭捏捏,根本不把孙武的话放在心上。吴王阖闾对伍子胥说:“这回,孙武可要出丑了。”

孙武在将坛上看宫女们前仰后合的样子,十分气愤,他大喝一声:“拿斧来!”随后对身边的执法官说:“三令五申仍不能遵令而行,这是士卒的错误!执法官,按军令,此罪应如何处置?”

执法官回答:“当斩!”

孙武说:“士卒太多,不能都斩,那就处决队长以示惩戒吧。”说完,就下令把吴王的两个爱妃给杀了。

孙武重新回到鼓前,擂响了战鼓。

两队宫女起身立正,秩序整齐,个个精神抖擞,无不严肃认真。

这时,孙武便向吴王阖闾报告说:“队伍已经训练好了,请大王检阅。现在的她们任您选用,就算是赴汤蹈火,也会服从您的命令的。”

可是,吴王阖闾还在想着那两个被杀的妃子,一点情绪也没有了。他说:“算了,我不想检阅了,大家都回去休息吧。”

孙武听了,非常失望,说:“原来大王只喜爱我的兵书,并不想按我兵书上所说的那样去打仗啊。”

吴王仔细思考一番觉得孙武说得对逐渐从伤感的情绪中恢复过来,正式任命孙武为大将军。

孙武后来果真帮助吴王阖闾完成了称霸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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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火神祝融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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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是人类社会步入文明的标志,改善了人类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它与电一样,都是人类进步发展的标志。人们最初对火的认识,来自自然界的火,雷电经常引起森林的火灾,火灾过后留下了大量来不及逃生就被活活烧死、烤熟的动植物,远古人类尝到了熟食的鲜美,从此学会了以火取暖,以火来烧烤鲜美的食物。

在古时候,人们相信火是由神来掌握的。于是,火神就在宗教和民俗中出现了。人们祭拜火神,希望能得到火神的庇佑。中国古代认为火神是一位叫祝融的人,他最先掌握并教会了人们使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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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有关明成祖迁都北京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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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乐迁都又称明成祖迁都北京,是指明成祖朱棣将明朝的首都从南京迁往北京,是具有中国历史重大意义的事件。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有关明成祖迁都北京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朱棣在南京做皇帝,一刻也没有忘记他的军事与政治根据地北平。当年,他就改北平为北京,作为陪都,并着手迁都北京的工作。

北京在辽和金代都做过都城,元代称为大都,更成为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虽然在元朝末年,北京城市受到严重破坏,经济凋敝,人口减少,但是北京在政治、军事上的重要性却更突出了。当时,威胁明朝安全的主要力量,仍然来自退守到关外的元朝残余势力,他们一直想打回北京,复辟元朝。将明朝的京城迁到北京,将能更有效地组织力量,抵抗元朝残余势力的侵犯。明成祖就曾多次从北京出发,征讨瓦剌等蒙古贵族。

明成祖在北京镇守过二十多年,既熟悉那里的一切,又有盘根错节的势力和深厚的感情,建都北京,自然更能巩固他的统治。

早在永乐元年以后,明成祖就多次命令将江苏、浙江、山西等九省大批富足的居民迁到北京;又在昌平营建他的陵墓。

公元1416年,他命令文武大臣讨论营建北京城的方案。第二年,任命泰宁侯陈为营建北京的总指挥,前后从全国各地招来二十多万工匠,上百万的民,还有难以计数的军队。建城所需材料来自全国各地。百年以上的珍贵木材,是从湖广、四川、贵州等地采伐,经过千山万水运送到北京的;城砖与墙砖,则在山东日夜烧制;宫内铺地的“金砖”(大方砖),则烧制于苏州。

营建北京,主要是建设宫城(紫禁城)和皇城(包括祭坛和官署)。明代的紫禁城建在元代皇宫大内的旧址,但略向南移,南北方向上则扩大了许多,长九百六十米,东西宽七百六十米。周围城墙高十多米,在东西南北的正中分别有东华、西华、午、神武四座城门。午门南面是皇城的南门,称承天门,就是今天的******。皇城外有宽五十二米的护城河。紫禁城中的宫殿分前后朝。前朝(外朝)有皇极、中极、建极三大殿,后朝有乾清宫、交泰殿、保宁宫三大殿。六座大殿都位于全城的中轴线上,布局非常严整。

营建北京的工程中,明成祖重用了一个能工巧匠蒯(kuǎi)祥。蒯祥是苏州人,出身于木工世家。他父亲主持过南京城宫殿木工活的制作。蒯祥也学得一手好手艺,建房造屋,估计尺寸,量度长短,布置间架结构,与设计不差分毫。他还精通泥、石、漆、竹等手艺。据说,他能够双手各拿一支笔,同时画两条龙。画成后,两条龙龙身可以完全重合在一起。

蒯祥隶属于工部管辖。紫禁城开始修建后,他被明成祖召到北京,担任“营缮所丞”(负责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紫禁城的布局,多出于他的巧妙设计。他还常常解决一些技术难题。据说,有一次,一个木工锯皇极殿宫门门槛时,不小心将木料锯短了一尺。这根木料是缅甸进贡的珍贵巨木,这个工匠立即面临杀身之祸,吓得没了主意。蒯祥来看后,端详了一会,说:“没有关系,可以补救。”他让闯了祸的木工将木料的另一头也锯短一尺。那木工却不敢下手。蒯祥便接过锯来就锯。锯完,按尺寸另外雕刻了两个口中含珠的龙头,用活动头装到锯短了的门槛上。再把门槛安装到门上,尺寸完全吻合,而且便于拆卸。这种装置,被称为“金刚腿”。

还有一次,宫殿上梁时,一端的头怎么也投不准,在场的工匠毫无办法,又请蒯祥来解决。他爬到梁上,看准位置,猛一斧头,两根梁木就服服帖帖地吻合到一起了。蒯祥因此被人称为“蒯鲁班”。他后来做到工部尚书(负责建筑、制作的最高长官)。直到明天顺年间,明朝宫廷内的所有营缮、建筑,都还由他负责。

经过多年的修建,北京宫城与皇城终于基本建成。明成祖于公元1420年,正式将京城迁往北京。原京城应天府,改为南京,作为副都。

明成祖在北京,还让他的大臣姚广孝为他建造了两口青铜巨钟。人们推测,这是因为明成祖在“靖难”之役中屠杀过的人太多,心里恐惧,而希望建造这样两座充满法力的大钟,来保佑他的心灵的平安。这两座大钟,现在还剩一口,重四百多公斤,高七米,外径三米三,上面铸满二十多万字的经文,成了北京的传世珍宝。

[有关明成祖迁都北京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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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诗人爱酒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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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早诗歌总集《诗经》有许多篇都写到了酒。屈原的辞赋中也同样歌咏到酒。历代诗人莫不与酒结缘。中国文学史上成就最高的《红楼梦》,写饮酒的场面最多,也最精彩。这缘于作者本人也是嗜酒如命,自称"燕市酒徒"。酒成为中国古典文学的永恒主题。

建安三曹,无一不喜欢饮酒作诗,曹丕在《与吴质书》中,就说自巳是"出则连舆,止则接席……酒酣耳热,仰而赋诗",他的《秋胡行》;"朝与佳人期,日夕殊不来。佳肴不尚,旨酒停杯",表达了他盼望的"佳人"未到,不能举杯尽欢的急切心情。曹植也有"置酒高堂上,亲友从我游","公子敬爱客,终宴不知疲"的诗句。到于曹操,作为政治家他主张禁酒,而作为诗人他很喜欢喝酒。他的"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何以解忧?惟有杜康"表达了他慨叹人生,寄情于酒、于诗的心境。

东晋诗人陶渊明曾在《五柳先生传》中自我介绍说:"性嗜酒,而家贫不能恒得。亲旧知其如此,或置酒而招之,造饮辄尽,期在必醉,既醉而退,曾不各情去留"。他早年作过祭酒、县令等小官,后因不堪"心为形役"而辞官归隐,终生不仕。他生活一直很贫困,但即便断炊,也少不了酒,友人周济他的钱,也拿去买酒喝,就连他的诗作也"篇篇有酒"。

唐代是中国诗歌繁盛的年代,诗人多,嗜酒者也多。李白、杜甫、白居易都是海量、贺知章、王之涣、元稹等个个喜欢,且都饮酒而诗兴大发,创作出不朽之作。有人说:"白乐天多乐诗,二千八百首,饮者八百首"。王安石评李白的诗道:"十句九句妇人、酒耳"。其实,李白的诗除《乐府诗》外,言妇人的少,言酒的多。他一生写饮酒的就有一百七十首,著名的酒诗有《将进酒》、《把酒问月》、《月下独酌》、《对酒》等等。诗人们的许多优秀作品是靠酒激发出的灵感,在微醉中创作出来的,白居易那首脍炙人口的长诗《琵琶行》就是在醉酒之后,听了歌伎裴兴奴演奏琵琶,诉说她的身世后,产生"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共鸣,连夜写成的。李白醉后赋诗的佳话就更多了。杜甫在《饮中八仙歌》中说"李白一斗诗百篇",对诗人创作与酒的关系的理解和高度概括。

酒催诗发,诗助酒兴。酒使人大脑兴奋,使人的情绪和思维进入高度活跃状态。这是酒的魅力所在。对诗人来说,酒能产生异常的创作冲动和丰富的联想,催化出灵感。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这是李白《将进酒》里的诗句。诗仙李白,不但是位诗人,还是一位酒仙。酒成就了他的豪放不羁、洒脱乐观的诗情和张扬自我的浪漫主义情怀,他的饮酒诗歌在中国古代文学发展史中永远散发着不容忽视的芬芳。

想必,李白当年定是一袭白衣,于青山绿水间,把酒临风,于酒酣之际,引出一首首千古绝唱。起吟之时必是抑扬顿挫,长髯亦随清风摇动。是李白的豪迈给酒增添了几分魅力,还是酒的清冽越显了李白的几分放荡。不饮酒的李白,我无法想象。李白肩负了太多华夏的文明,没有他,便没有中国诗歌的全盛。而没有酒,便没有李白。

李白的一生是矛盾的、也是痛苦的,儒家的用世济时与道家的神游求仙,纵横家的汲汲于功名与侠士的不矜其功,高远的理想与残酷的现实,一对对矛盾左右着诗人的命运,真是“行路难,难于上青天!”也因此,诗人饮酒当歌、对抗命运,这种激烈的碰撞是惊心动魄的。

诗人可以在酒的世界里忘记伤痛,得到片刻满足。于是我们看到了“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的自得;看到了“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洒脱;更有“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的狂放;然而看到的更多的是他“与尔同销万古愁”和 “举杯消愁愁复愁”的压抑给内心的苦闷。他知道醉酒之乐是短暂的,于事无补的,可是如果不醉,就连这短暂的快乐也会成奢侈。诗人就这样在理想与现实,酒醉与清醒之间徘徊。

现在马鞍山采石矶风景区内,伫立在江边的李白雕像的位置传说正是李白醉酒后入水捞月亮溺水而死的地方,酒把他浪漫的一生推到了最高潮。他那“大鹏飞兮”的情状仿佛在采摘天上的月亮,又似在“举杯邀明月”。诗人是痛苦的,于是他便在醉酒的世界里,把如月般的理想化为了水中的月亮,他为此付出了生命。

诗人走了,乘着一叶扁舟,荡着满波清流,浩然归去,留给我们的是他那如酒般清醇刚烈的诗歌,还有诗人那浪漫如酒的人生传奇。试想,历史的长空中,诗人是不是还在推杯换盏、邀月对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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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唇亡齿寒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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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西方的霸主比齐桓公还有两招儿,气量大,毅力强,什么事都沉得住气。他就是秦国的国君秦穆公。秦穆公一向低着头苦干,也不跟中原诸侯争地盘。他认为要做大事得有人才,单凭一两个人是不顶事的。他就想尽办法搜罗天下人才。还真给他找到了好些个。第一个人物叫百里奚。他和宁戚一样,也是给人家看牛的,秦穆公可请他来当相国。

百里奚是虞国人[虞国,在山西省平陆县东北,在三门峡附近]。三十多岁才娶了个媳妇儿杜氏,生个儿子叫孟明视[孟明视,姓百里,名视,字孟明,所以叫孟明视;中国历史上有不少人就这么连字带名地叫,而不提姓,例如下文有蹇叔的儿子西乞术和白乙丙等]。两口子恩恩爱爱,就是家里贫寒。他打算出去找点事做,可又舍不得媳妇儿和孩子。有一天,杜氏对他说:“大丈夫志在四方,怎么能老呆在家里呐?你现在年富力强,不出去做事,难道赶到老了才出去吗?家里的事你放心,我也有一双手呐!”百里奚听了他媳妇儿的话,决定第二天就出门。当天晚上,两口子直聊了大半夜。第二天杜氏预备些酒菜,替男人送行。家里还有一只老母鸡,杜氏把它宰了。可是灶底下连劈柴也没有,杜氏就把破门的门闩当柴火烧。又煮了些小米饭,熬点儿白菜,叫他阔阔气气地吃一顿饱饭。他临走的时候,杜氏抱着小孩儿,拉住男人的袖子,眼泪是再也忍不住了,就抽抽啼啼地说:“你要是富贵了,千万别忘了我们娘儿俩。”百里奚也眼泪汪汪地劝了她一番。他离开家乡,到了齐国,想去求见齐襄公,可是没有人给他引见,只好流落他乡,过着困苦的日子。后来他什么都没有了,又害了病,只好要饭过日子。等到他到了宋国,已经四十多岁了。在那边他碰见个隐士叫蹇叔[蹇ji唇亡齿寒的历史典故n三声]。两个人一聊,挺对劲儿,就成了知己朋友。可是蹇叔也不是挺有钱的,百里奚不能跟着他过活,只好在乡下给人家看牛。

后来这两个好朋友跑了好几个地方,想找一条出路,可是怎么也找不到个适当的主人。蹇叔说:“大丈夫宁可没有事干,可不能投错了主人,失了节操。要是投靠个坏主人,半途而废,这就是不忠;跟着他一块儿受罪,又是不智。做不成大事,落个不忠不智的名儿,何苦呐?还是回去吧!”百里奚想着他的媳妇儿,打算回到虞国去。蹇叔说:“也好,虞国的大夫宫之奇是我的朋友。我也想瞧瞧他去。”他们俩就到了虞国。蹇叔去看他朋友,百里奚去瞧他媳妇儿。百里奚到了本乡,找到了以前的住处。可是他的媳妇儿和孩子哪儿去了呐?问问街坊四邻,全说不知道。也许改嫁了,也许死了。百里奚好像掉了魂似地在门口愣了半天,想起他媳妇儿劈门闩炖母鸡的情形,不由得直掉眼泪。他媳妇儿的声音还挂在他耳朵边:“你要是富贵了,千万别忘了我们娘儿俩!”他鼻子里哼哼地苦笑了一声,说:“还说富贵呐!”他不能老在那儿站着,就很伤心地走了。他去瞧蹇叔。蹇叔带着他去见大夫宫之奇。宫之奇请他们留在虞国,还说他一定引他们去见虞君。蹇叔播了摇头,说:“虞君爱小便宜,不像个大人物。”百里奚说:“我已经奔忙了这么些年了,就留在这儿吧。”蹇叔叹了一口气,说:“这也难怪你,不过我还是回去。以后您要瞧瞧我,就上鸣鹿村好了。”打这儿起,百里奚跟着宫之奇在虞国做大夫。哪儿知道果然不出蹇叔所料,虞君为了爱小便宜,连国也亡了。

公元前655年(就是齐桓公会合诸侯在首止开会那一年),晋献公派大夫荀息到了虞国,送上一匹千里马和一对最名贵的玉璧,说:“虢国[又叫北虢,在山西省平陆县,在三门峡附近]老侵犯我们,我们打算跟他们打一阵。贵国可以不可以借给我们一条道儿让我们过去?”虞公只顾玩着玉璧,一会儿又瞧瞧千里马,说:“可以,可以!”宫之奇拦住他,说:“不行,不行!虢国跟咱们贴得那么近,好像嘴唇跟牙齿一样。俗话说‘唇亡齿寒’,就因为两个小国相帮相助,还不至于给人家灭了,万一虢国给人家灭了,虞国一定也保不住。”虞公说:“人家晋国送来这无价之宝跟咱们交好,难道咱们连一条道儿都不准人家走走?再说晋国比虢国强上十倍,就算失了一个小国,可是交上了一个大国,还不好吗?”宫之奇还想再说几句,倒给百里奚拉住了。宫之奇退了出来,对百里奚说:“你不帮我说话也就罢了,怎么还拦着我呐?”百里奚说:“跟糊涂人说好话就好像把珍珠扔在道儿上。”宫之奇知道虞国一定灭亡,就偷偷地带着家小跑了。

晋献公派大将里克带领大军经过虞国灭了虢国,回头一顺手把虞国也灭了,取回了千里马和玉璧。虞公和百里奚都做了俘虏。虞公后悔万分,对百里奚说:“当初你为什么不拦拦我呐?”百里奚说:“宫之奇说的您都不听,难道您能听我的?那时候我不说什么,就为的是今天可以跟着您呐!”

晋献公给虞公一所房子,另外送他一部车马和一对玉璧给他玩玩,说:“我可不能白白地借你的道儿。”晋献公还要重用百里奚。百里奚宁可做俘虏,不愿在敌国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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