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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鹄之志》历史典故品读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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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生取义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6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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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舍生取义,舍弃生命以正义。指为正义而牺牲生命。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舍生取义的历史典故,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拼音]shě shēng qǔ yì

[释义]舍:舍弃;生:生命;取:求取;义:正义。舍弃生命以正义。指为正义而牺牲生命。

[出处]《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原文】

鱼我所欲也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通"避",下同)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由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通“德”感激)我与(通"欤"语气助词)?乡(xiàng通:向"过去,从前.下同)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荀巨伯探友

荀巨伯远看友人疾,值胡贼攻郡,友人语巨伯曰:“吾今死矣,子可去。”巨伯曰:“远来相视,子令吾去;败义以求生,岂荀巨伯所行邪!”贼既至,谓荀巨伯曰:“大军至,一郡尽空,汝何男子,而敢独止?”巨伯曰:“友人有疾,不忍委之,宁以我身代友人命。”贼相谓曰:“我辈无义之人,而入有义之国。”遂班军而还,一郡并获全。

【翻译】

鱼我所欲也

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那么我就只好放弃鱼而选取熊掌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哪一样不可以采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坏事,哪一桩不可以干呢?采用某种手段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某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不仅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可是轻蔑地、呵叱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着给别人吃,乞丐因轻视而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万钟”的优厚俸禄却不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人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荀巨伯探友

荀巨伯到远方探望生病的朋友,正好遇上匈奴人来攻城。友人对巨伯说:“我是快死的人了,你赶快走吧!”荀巨伯说:“我远道而来探望你,你却要我离开;败坏道义来乞求活命,难道是我荀巨伯所能做得出来的吗?”等到贼兵到了,问荀巨伯:“大军一到,全城的人都逃走了,你是什么人,竟敢独自留在这里?”荀巨伯回答说:“友人生了重病,我不忍心抛下他,宁愿用我的性命来换取他的生命!”匈奴人听了相互说:“我们这些不讲道义的人,竟攻入了一个讲道义的国家!”于是调整个军队回去了,全城因已得到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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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马齿苋异名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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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齿苋”系草本植物,各地都有野生。味酸,性寒。入胃、大肠经。清热利湿,凉血解毒。主治细菌性痢疾,急性胃肠炎等。说起其异名叫“长命菜”、“长寿菜”,那恐怕就陌生了。其实,这些异名的由来流传着既凄惨,又生动的故事。

相传古代,一年的夏秋之际,北方农村,久旱无雨,赤日炎炎,灾情严重,田间禾苗都枯焦而死。且疫痢流行,饥病交加,老、弱、病、残者相继死去。皇上、地方官吏,对农村的灾荒、人民的疾苦,视若无睹,漠不关心,百姓的生死存亡,只有听天由命。少数壮年力强者,勉强支撑,外出寻觅树皮野草充饥。说也奇怪,他们惊喜地发现,田埂路边有一种野草还茂盛地长着。观其全草,光滑无毛,肉质肥厚,心想:这草一定可以充饥,于是把它连根拔出,采集了一大堆,带回家给全家充饥。吃完后,再去寻觅。吃了几天后,居然大家觉得精神顿起。特别怪的是,所患的“拉肚子病”,也逐渐好了。这个好消息不胫而走,于是村里的人们都去田野寻觅。之后,村民就尊称该草叫“长命菜”、“长命苋”,也有的称它“长寿菜”,“马齿苋”的异名,一一被记载在《本草纲目》、《中国药植志》、《中国药植图鉴》等典籍中。近代编写的大型巨著《中药大辞典》也记载了“马齿苋”的异名。

将“马齿苋”连根拔出后置于烈日下曝晒,多日后仍久盛不衰,再经入地载种,仍能存活。夏秋季节花开成熟,民间大量采集,洗净,欲其贮存,四季常食,则必须将“马齿苋”全草放锅内,经沸水烫过,然后日光下曝晒多日,才能晒得干燥,贮存备用。可见,“马齿苋”的生命力,确实坚强无比,真不愧为“长命菜”、“长命苋”、“长寿草”的美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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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成语金屋藏娇的历史典故精选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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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屋藏娇原指汉武帝刘彻要用金屋接纳阿娇作妇。后指特别宠爱某美貌女子;也特指纳妾。下面就由小编为你们带来2016成语金屋藏娇的历史典故精选,欢迎阅读。

汉武帝在中国历史上是赫赫有名;‘娇’就是指陈氏,汉武帝刘彻的原配妻子,大汉孝武陈皇后。

陈氏的小名叫‘阿娇’,父亲是堂邑侯陈午,堂邑侯府是汉朝开国功勋贵族之家;母亲是汉景帝刘启唯一的同母姐姐馆陶长公主刘嫖,是当时朝廷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陈阿娇自幼就深得其外祖母——汉景帝之母窦太后的宠爱。

汉景帝的嫔妃王美人王娡有子刘彘(后改名刘彻),排行第九(或者第十,有争议)。景帝有十四个儿子,其中宠妃栗姬生子最多且生育了皇长子——刘荣。景帝的薄皇后没有生育,汉景帝最初立庶出长子刘荣为太子。

馆陶长公主打算将女儿陈阿娇许配太子刘荣,以期日后成为皇后。她使人问栗姬的意思,谁知栗姬恼怒长公主经常向景帝进荐美女分宠,竟然断然拒绝。馆陶长公主震怒,遂起废太子之心。

一日,馆陶长公主抱着刘彻问:“彻儿长大了要讨媳妇吗?”胶东王刘彻说:“要啊。”长公主于是指着左右宫女侍女百多人问刘彻想要哪个,刘彻都说不要。最后长公主指着自己的女儿陈阿娇问:“那阿娇好不好呢?”刘彻于是就笑着回答说:“好啊!如果能娶阿娇做妻子,我会造一个金屋子给她住。”这就是成语金屋藏娇的由来。此典故载于 汉·班固《汉武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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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远古时代历史典故之盘古开天辟地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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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遥远的太古时代,宇宙好像一颗硕大无比的鸡蛋,里面漆黑一片,没有东南西北,也没有前后左右。

就在这样的世界中,诞生了一位伟大的英雄,他的名字叫盘古

盘古在“鸡蛋”中沉睡了一万八千多年,终于苏醒过来。

当他睁开朦胧的睡眼时,眼前除了黑暗还是黑暗。

他想伸展一下筋骨,但“鸡蛋”紧紧包裹着身子,他感到浑身燥热不堪,呼吸非常困难。

天哪!这该死的地方!

盘古不能想象可以在这种环境中忍辱地生存下去。

他火冒三丈,勃然大怒,随手操起一把巨大而锋利的斧头,使出浑身气力,大吼一声,奋力挥舞开来。

“哗啦啦啦——”一阵巨响过后,“鸡蛋”中一股清新的气体散发开来,飘飘扬扬升到高处,变成天空;

另外一些浑浊的东西缓缓下沉,变成大地。

从此,混沌不分的宇宙一变而为天和地,不再是漆黑一片。

人置身其中,只觉得神清气爽。

天空高远,大地辽阔。

但盘古没有被胜利冲昏头脑,他担心天地会重新合在一起,于是叉开双脚,稳稳地踩在地上,高高昂起头颅,顶住天空,然后施展法术,身体在一天之内变化九次。

每当盘古的身体长高一尺,天空就随之增高一尺,大地也增厚一尺;

每当盘古的身体长高一丈,天空就随之增高一丈,大地也增厚一丈。

经过一万八千多年的努力,盘古变成一位顶天立地的巨人,而天空也升得高不可及,大地也变得厚实无比。

盘古仍不罢休,继续施展法术,不知又过了多少年,天终于不能再高了,地也不能再厚了。

这时,盘古已耗尽全身力气,他缓缓睁开双眼,满怀深情地望了望自己亲手开辟的天地。

啊!太伟大了,自己竟然创造出这样一个崭新的世界!

从此,天地间的万物再也不会生活在黑暗中了。

盘古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慢慢地躺在地上,闭上沉重的眼皮,与世长辞了。

伟大的英雄死了,但他的遗体并没有消失:

盘古的左眼变成太阳,照耀大地;

右眼变成浩洁的月亮,给夜晚带来光明;

千万缕头发变成颗颗星星,点缀美丽的夜空;

而他的四肢和身躯却变成三山五岳,给大地以雄壮;

鲜血变成江河湖海,奔腾不息;

肌肉变成千里沃野,供万物生存;

骨骼变成树木花草,供人们欣赏;

牙齿变成石头和金属,供人们使用;

精髓变成明亮的珍珠,供人们收藏;

汗水变成雨露,滋润禾苗;

呼出的空气变成轻风和白去,汇成美丽的人间风光……

盘古生前完成开天辟地的伟大业绩,死后永远留给后人无穷无尽的宝藏,成为中华民族崇拜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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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有关鱼腥草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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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腥草是一种重要的中药材,其根茎有利尿通淋、清热解毒之功效。鱼腥草主产湖南,而又以怀化市各县最多,其他下茎成为人们最爱吃的桌上佳肴。近几年,在一些城市的商店里,还出现了真空包装的袋装鱼腥草食品。公路边,还有人用稻田大片进行人工栽培鱼腥草,很多农民靠种植鱼腥草走上了致富路。其实,吃鱼腥草是有个由来的。那是从古沅洲(即今芷江)开始流传着的一个真实的故事。

相传宋朝熙宁6年夏季,大雨滂沱,河水猛涨,泥沙淤塞,冲毁房屋,淹没农田,弄得沿河两岸侗民们流离失所,无家可归。传说雨停水退后,沿河两岸的侗民甚至牲畜大多患上了同样的一种病,整天拉稀。由于当时医疗条件很差,没有人知道得的是什么病,一时间,闹得人心惶惶。

就在这紧要关头,在白马滩侗寨(今芷江新店坪镇白马铺村)里,有一个张姓后生手持一把鱼腥草,对寨子里的人说:“这种草大概可以治这种病,大家不妨试试看吧。”

侗民们半信半疑,想了想,反正等死也是死,那就死马当作活马医吧,试一试也无妨。于是,侗民们就拖着病躯上山下地挖鱼腥草的根吃,果然病情见好。消息很快传遍了沅洲各寨,所有染病之人全都因吃了鱼腥草把病治好了。

原来,姓张的后生是因为他家常用房前屋后的鱼腥草喂猪,左邻右舍的猪都病了,惟独他家的猪没有发病,全家人都甚觉奇怪。由于他对草药也略知一二,他想:难道是吃了鱼腥草的缘故?难道鱼腥草可以清热解毒、通淋利尿?于是全家人试着挖鱼腥草吃。果然不出三天,全家人的病情大为好转。

从此,沅洲侗民对鱼腥草特别珍爱,觉得越吃越好吃了。吃的方法也越来越讲究,把鱼腥草在地下茎洗净切短,拌上烤香的辣椒粉、生姜、芫荽、葱蒜、味精、香料、食醋等。就这样一直吃到今天,吃出了一种传统美味,吃出了一道药食同源的佳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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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大事不糊涂

全文共 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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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音】dà shì bù hú tú

【成语故事】北宋时期,谏议大夫吕端办事公正,是非分明。他为人谦虚谨慎,宋太宗十分信任他,他的名声位于寇准之下。宋太宗不满当时的宰相吕蒙正,想让吕端取代,征询大臣的意见。有人说吕端为人糊涂。宋太宗说吕端是小事糊涂,大事不糊涂。

典故】端小事糊涂,大事不糊涂。 《宋史·吕端传》

【释义】指在有关政治的是非问题上能坚持原则,态度鲜明。

【用法】作谓语、定语;指头脑清醒

【近义词】难得糊涂

【反义词】糊里糊涂

【示例】他一向都是大事不糊涂的。

[历史典故:大事不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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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寒饮食习俗历史典故

全文共 3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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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小寒节气,也已进入数九寒天,饮食以冬季进补为主。冬季干冷的时候,医学专家提醒人们注意冬日养生,特别强调的一点是“养肾防寒”:要补血、补气、补阴、补阳。民谚也有“三九补一冬,来年无病痛”之说,足见冬日养生进补的重要性。

俗语“冬吃萝卜夏吃姜,不用医生开药方”是一种补,而民俗中在冬日有适当多吃点羊肉、狗肉的习惯,也是一种补。但不要千篇一律,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顺其自然为好。因此,一定要注意,千万别贪恋油腻、辛辣的食品,应以补气润燥为主。当然,民谚也说:“冬天动一动,少闹一场病;冬天懒一懒,多喝药一碗”。冬日养生最为重要的还是加强身体锻炼,多进行户外活动。专家们提倡,要根据各自的身体情况适当进行一些体育活动,特别是在阳光出来时锻炼为佳。强身健体,增强御寒能力,这才是最重要的养生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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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牛羊肉泡馍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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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馍"的历史沿革众说纷纭,来自于"泡馍"故里--西安穆斯林坊上的说法也不统一。在众多的说法当中,"泡馍"源自"西域"的说法最为盛行,也最能服众。中国史学界和伊斯兰学界倾向认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时间在唐高宗永徽二年,即公元651年。迄今为止,伊斯兰教进入中国已经1350年。公认的史料记载,唐永徽二年,唐天子在长安接待了一个来自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唐时称"大食"的代表团。以此为标志,当时的阿拉伯伊斯兰帝国和唐王朝就开始有了较为频繁的互动接触。也以此为标志,学界认为伊斯兰教正式传入中国。先知穆罕默德曾说过:"学问既使远在中国亦当求之"也是中阿交往的佐证。种种翔实史料不一而举。当时的唐王朝和被称为"大食"的阿拉伯帝国有过官方和民间的多层面交往。居住在长安城内的"胡商"让长安"西市"盛极一时。著名的"丝绸之路"连接起了"丝绸之路"起讫点的两种璀璨文明,各民族的交往、互通使"丝绸之路"繁荣无比,沿"丝绸之路"出现了无数大中城市。

唐玄宗天宝14年,历史上暴发了"安史之乱"。在广平郡王做、名将郭子仪的拥戴下,唐肃宗在今宁夏灵武即位。次年,即唐肃宗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唐王朝向"大食"借兵,联合反攻"安史之乱"的叛军。"大食"军队和唐军一道平息了"安史之乱","从凉鄯而收两京。"平息"安史之乱"后,在唐王朝天于的恩准下,部分"大食"士兵获准驻兵长安。今天,西安市莲湖区小学习巷内仍有一座名叫"营里寺"的清真寺。中国穆斯林的许多习惯都和这支"大食"军队及居住在长安城内的"胡人"、"胡商"有关。

部分"大食"兵获准驻兵长安后,他们的日常生活仍要遵从伊斯兰习俗。唐长安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也最开放的都市之一,大量的"胡人"、"胡商"生活在长安。为了表明他们的伊斯兰特性,这些"大食"兵经常用他们在军营里的"腰牌"向周围的人说明他们的饮食禁忌。久而久之,有些"胡人"和当地商人专做"大食"兵的生意。为了让"大食"兵看得更清楚,他们就把"腰牌"放大并悬挂在门庭,"腰牌"的内容是他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把"汤瓶"。伊斯兰教规定每天要五次礼拜,每次礼拜必先沐浴。"汤瓶"是他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所以,以"汤瓶"为标志的"腰牌"后来发展为一种标志,穆斯林大众称之为"清真牌"。清真饭店悬挂"清真牌"的习俗也一直延续至今。

行军打仗要备干粮,一种类似"馕"的食品很适合携带和保存,阿拉伯语称之为"饦尔木"。随着"大食"兵和当地人的交往日甚,"饦尔木"的制作方法也从军营传播到市井,久之就形成了今天西安穆斯林群众的主食之一"饦饦馍"。行军打仗旷日持久,士兵携带的"饦饦馍"也会变干变硬难以下咽。"大食"兵有吃羊肉的习惯,干硬的"饦饦馍"加上羊肉和羊肉汤不仅解决了吃饭问题而且味道鲜美。这种饮食是他们的民族食品之一,阿拉伯地区称之为"穆勒格",伊朗地区称之为"阿卜古什"。在今天的阿拉伯国家和伊朗各地,仍可以发现这种酷似西安牛羊肉泡馍的食品。在平定"安史之乱"的过程中,很多的"大食"兵和"胡商"乐不思蜀,久居长安,他们的饮食习惯也慢慢溶入市井百姓之中。

行军打仗的饮食追求简单、快捷、方便。和平时期的饮食习惯,人们又追求色、香、味、形等,所以西安的泡馍方法很多。以就餐时间论分为早餐水盆羊肉、午餐泡馍、晚餐小妙。水盆羊肉要求鲜汤、热馍。泡馍要求肉烂、馍筋。小炒要求 肉、加醋以利消化。以烹调方法论可分为干泡、单走儿、口汤、水围城。以泡馍内容论可分为牛羊肉泡馍、萝卜、豆芽儿、白菜丸子、韭菜、韭黄、葱芽等蔬菜泡馍。为避免泡馍中的牛羊肉脂肪腻口,习惯上可佐以糖蒜。为了让泡馍看起来有层次,又加入了粉丝和大葱或蒜苗。我们今天习惯见到的泡馍形式就这样形成了。

历史发展到今天,牛羊肉泡馍已成为市井百姓久吃不衰的美食。在西安的大街小巷,经营牛羊肉泡馍的饭店星罗棋布,使这一美食充分得到了巩固和发扬,特别是知名品牌坊上人饭庄的牛羊肉泡馍被原国内贸易部、中国烹任协会认定为"中华名小吃",使泡馍一跃披上了"国字号"战袍,升华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纵观泡馍的演变史,我们不难发现,在历史的长河中,泡馍始终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以适应时代的需要。在当今日新月异的经济发展大潮中,饮食的花海更加灿烂,我们期待着这一历史的"食粹"有更精彩的演出。

因为,历史就是创新,创新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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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王母娘娘骗字历史典故

全文共 2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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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年,玉皇大帝下旨重修南天门,新的南天门气势宏伟、高耸庄重,仅仅缺一块匾。

有一大臣奏言道:“尘世王羲之极善书法,只要他的字能力与南天门相配。”玉皇大帝当即派王母娘娘与一仙女下凡请王羲之写匾。

这一天,王羲之玩耍以后返家,途中遇一老妇和姑娘在烙馍,老妇捏一个馍便从阁着的门帘丢进房子里间,正巧落在锅上。

王羲之惊叹不已,老妇称:“你写字的手法才高明呢。”王羲之谦逊地说他实际不过是徒有虚名而已。

老妇很不振奋,硬要他在案板上用扫帚写下“南天门”三个大字,与王羲之比凹凸。王羲之无法只好写了。

老妇喜上眉梢,捧起案板,说了声“多谢书圣写匾”,便一道白光升上苍空,本来老妇是王母娘娘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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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妇女独立团的长征历史典故

全文共 3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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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从小就饱受磨难的红军女战士,像每一个男战士一样,把革命当成了活着的唯一目的。她们的吃苦耐劳和不畏生死,与红军中的任何一支作战部队相比,都毫不逊(xùn)色。

一九三四年,妇女独立团,这样一支特殊的部队,在红军川陕根据地成立了。在当时的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和哪支军队拥有如此众多的女战士。

这些女战士,大多来自川北大巴山中的贫苦人家。从小生活就十分贫困。都是早早就操持家务,下地干活。养成了她们面对困难,克服困难的习惯。

有许多女战士在还不满十岁的时候,就被活不下去的父母卖掉了。在别人家饱受打骂,没过一天好日子。

红军到达大巴山区后,在那里建立了根据地,实行男女平等的政策。这些女孩子得到了解放,过上了自由、自主的劳动生活,于是她们开始向往革命,想通过自己的双手,去拯(zhěnɡ)救更多的受难姐妹。

就这样,越是敌人向苏区进攻得猛烈的时候,报名参加红军的贫苦女孩子就越多。是红军的政策让她们生活得有自信,有尊严,她们一定要保护苏区。

成立的那天,正是红四方面军离开川陕边根据地,向西转移的途中,一千多名女同志,一下子变成参与打仗的战士了,女红军们欢欣鼓舞,蹦蹦跳跳。

成立的初期,她们是一个独立团,但随着妇女同志革命热情的高涨,独立团的战士越来越多,一度超过了三千人,曾经扩编为一个妇女独立师。

发军装,发武器,还给每人发一个带着红五星的大斗笠,就是长发都要剪短,这是上级的命令。女孩子都爱美,有些女同志舍不得了。

“打仗就打仗,为啥要剪头发?”

“是啊,留着头发还不能杀敌人了?”

妇女独立团的干部见大家叽叽喳喳的,就给大家讲道理:“咱们是来参军打仗的,不是来比美的。头发谁没有?重要的是看战斗力强不强。咱们剪短了头发,路上行军方便,打起敌人来也利索!”

女同志们想了想,也觉得有道理,就按上级的命令剪了短发。

部队给每人发了一支枪,个子高的就扛长枪,矮一些的就扛短枪。为了让这些女兵上战场不至于慌张,上级命令她们按正规军队的标准训练。

一边训练,一边行进。红四方面军运粮、抬担架、上阵杀敌……到处都可以看见年轻的女红军忙碌的身影。

为了把自己训练得和男战士一样勇猛,妇女独立团训练得比任何人都要刻苦。她们处处不落人后。在战斗最激烈的时候,她们组成战场运输队:有的背着四支枪和一箱子弹,有的背着上百斤的粮食和盐巴,在陡峭的山林中跋山涉水,从不停歇。

没有一个人叫苦叫累,参加了红军,就一心一意战斗,她们就这样负重前进,付出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努力。

她们奔跑在战火和枪林弹雨中抢救伤员。每到一个营地,她们都要在冰冷的溪流里,昼夜不停地洗带血的绷带和伤员的军衣,她们的双手由于冰冻和操劳,布满了像小孩嘴巴一样的口子,常常流血不止。

就这样,她们还是整天唱唱跳跳的,一有空就给战士们表演节目,驱散他们的疲劳。许多战士都夸赞她们,能文能武。是啊,在真正的战场上,她们的表现更是出色。

当队伍来到川康交界的理县时,妇女独立团打了个大胜仗,让全体红军战士对她们刮目相看了。

理县是汉族人和藏族人杂居的地方,民族状况很复杂。独立团到了那里就扎好营地,一分钟都没有休息就到县城里去宣传。她们不停地喊话,贴标语,宣传红军的政策的同时,还不忘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

百姓们看着这一群穿着军装,扛着枪的女人,感到十分奇怪。好多老人见她们挺和善,不打骂百姓,就大着胆子问:“你们这些个女子,怎么也拿刀弄枪的?”

“大娘,红军的政策是男女平等,我们女子,怎么就不能当兵啦?”一个妇女团的干部笑呵呵地说。

“是啊,我还杀过好几个白狗子呢!”一个正在贴标语的女战士跳过来说。

“行啊!姑娘!”大娘没说什么,一边的村民都竖起了大拇指。

妇女同志们都很勤劳,她们一边开展工作,一边了解村镇中的情况。好多女战士给百姓家里帮忙,受到百姓们热情的欢迎。很快,她们就和当地人混熟了。许多百姓主动给她们提供消息,让女同志们非常高兴。

在离市镇几公里的地方,有一座喇嘛寺院。国民党兵来到这里,把寺院霸占了,作为临时的“官府衙门”。藏族的百姓不能到寺庙去拜佛,而且不分汉藏,所有百姓都要给那里交粮交物,还时不时地去做苦力。老百姓们怨声载道,却一点办法也没有。

寺院中的国民党兵把自己当成了活佛,让百姓们送粮时,在一公里以外就得跪下,用膝盖“走”进寺中。许多身体虚弱的百姓还没走到,就累死在半路了。

女战士们听了怒火中烧,大家商量一下,都想替百姓们出出这口气,让这些鱼肉乡民的敌人长点记性。

“团长,我们不能看着乡亲们受苦。”

“是啊,百姓们自己都吃不饱饭,还得供奉着这个‘皇帝’!”

团长仔细思考了一下,下定决心教训教训这些敌人。

她派出了两个机灵能干的女战士,把敌人的情况摸清。

原来寺庙修在半山腰,院墙高大厚实,易守难攻。这股敌人就躲在这里,从百姓们那里收取粮草、盐巴,真是过着土皇帝的生活。

侦察员回来后,大家更加气愤,都想立刻去消灭这股敌人。还是团长和副团长制止了大家,冷静地想好了对策。

当天夜里,月亮躲在云层后面,四下里一片漆黑,通往寺院的路上,女战士们拿着从村民手中借来的工具,一声不响地挖着土。山野里一片寂静,除了“沙沙”的挖土声,什么声音也没有。

战士们干得热火朝天,连平时怕黑的几个小战士,都忘记了黑暗,脑中只想着消灭敌人,为百姓除害。第二天清晨,战壕挖到了寺庙周围,女战士们早就伏在战壕中,静静地观察着寺庙中的动静了。

平日早早打开的庙门依然紧闭,平日里嘻嘻哈哈的笑声也听不见了。团长断定,敌人已发现了妇女团,他们仗着粮草充足,想在这里耗着,等红军退去,或者援兵到来。有几位同志当时就要往上冲,团长拦住了她们。

不能让敌人得逞,妇女团的同志门开会商议。

“敌人对红军闻风丧胆,所以才不敢出来,想等援兵。所以我们不能等了。”一个急脾气的女战士首先发言。

“不行,现在是白天,进攻对我们不利。”

“而且白天敌人容易发现我们是女人。就不怕了。”

团长见大家说的都有道理,就说:

“我们等到晚上再进攻,进攻时大家不要喊,这样敌人就看不出我们的身份。再派一队从山顶上过去,在敌人的后面进攻,让他们着急,就会自己乱了。”

“这个计策好!给他来一个两面夹击。”

主意已定,团长安排了具体工作,大家就静静地等着夜晚的到来。

夜幕终于降临了,女战士们个个跃跃欲试。黑暗的天幕,半个月亮斜挂着,稀疏的星星在闪烁着。夜雾袭来,夜晚更添凉意,朦胧的月光下,可以看得见不远处的围墙。

团长一声令下,全面进攻开始了。大家都不出声,用身上背的手榴弹猛打,一声声爆炸声在寺院里传出来。

不一会儿,敌人从寺院里冲了出来。红军的火力更猛了,敌人的尸体一炸一大片。这时,迂回到山上的那支女红军也赶到了,敌人一看腹背受敌,连滚带爬地退回了寺庙。

“冲啊!不要让敌人跑了!”

冲锋号吹响了,团长拼尽全力地喊出来,妇女团把寺庙牢牢地包围起来,继续猛攻。敌人十分狡猾,就是不出来。战斗一直进行到第二天中午,妇女团长战士们不停的投手榴弹,不一会儿,寺院里冒起了黑烟:敌人的仓库被一颗手榴弹引着了。

这下子红军战士们可来了劲儿,她们抱起大木桩,“一、二、三!”一用力,紧闭的大门被撞开了,战士们像潮水一样冲了进去,彻底消灭了敌人。

紧接着,女战士们又忙着救火,把剩下的粮食和盐巴分给当地的乡民,自己也缴获了好多枪支弹药。

这一次旗开得胜,让妇女独立团名声大振,也增加了战士们的对敌经验。同志们的气势更加高昂,面对敌人时更加英勇向前了。

当需要冲上战场与敌人搏斗的时候,女战士们个个奋勇争先,不畏生死。打过几场硬仗之后,原来看不起她们的敌人,害怕到只要在丛林中看见一片红色,就胆战心惊。因为女战士们的枪上、刀柄上全都系着红布穗子。

爱美的她们,在有限的条件下打扮自己,队伍集合的时候,妇女团的同志们头上的大斗笠上,画着五颗鲜红的星星,脚下的草鞋上系着红绒球,那时候,无论是红军战士还是穷苦百姓,都为她们喝彩!

妇女独立团是军队中的花朵,但她们不是养在温室中的花,而是经得起风吹雨打的钢铁之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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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历史典故:宠辱不惊

全文共 11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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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太宗时期,有个人叫卢承庆的人,为官清廉,做事认真,讲求实际。他当的是考工员外郎。这是隶属于吏部的官职,主要负责考察官员。当时,考察官员有级别标准,先大体分成上中下,然后每一级再分成上中下,比如最好的是上上,差一点的是上中,以及中中、中下、下下之类。

有一次,卢承庆考核一个兼督运粮的官员。这个人在运粮食的过程中,由于翻船把不少粮食掉进了河。因此,卢承庆只给他定了一个中下,"没给你弄个下下就是照顾你的面子了。你把船都弄翻了,国家的粮食丢失了那么多,所以只能给你中下这么一个评价。"可是,这个运粮官得到中下的评语,一点也没生气着急,反而谈笑自若,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卢承庆觉得,我给他这么低的一个评价,他都没生气,说明他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这人还行;从这点上来讲,这个人有认错表现,有责任心,改个中中吧。改成中中后,这个运粮官也没因此而高兴。卢承庆心想这个人真绝,"宠辱不惊",无论怎样,他都能坦然面对。他又调查到,那次船翻了,不是他管理不善造成的,而是因为突然遇到刮大风,把粮船给吹翻了。总之,不是人为的原因。卢承庆一想:我给他中中看来也不合适,又改成了中上。这个运粮官还是没有因此而特别高兴。从此卢承庆对他印象很好,以后在吏部考核的时候,就注意提拔了他。

据说,卢承庆自己也是一个宠辱不惊的人。他认为作为一个官员,主要是为国尽忠,官职是升是降都不在乎。他最初当过考工员外郎,后来往上当过尚书左丞,最后还当过兵部侍郎,由于老说实话,得罪了皇上,获罪被贬出去做简州司马。当简州司马的时候,卢承庆也一点没感觉到窝火。后来,朝廷把他又调回朝中当刑部尚书,卢承庆也没有因此特别高兴。

到了晚年病危的时候,卢承庆儿女们叫到床前嘱咐说:"我死后,丧事一定要从简。穿的这身衣裳就算是我的装裹,不要再给我买衣服。棺材外边也别设什么椁,也别套好几层棺材,用一层棺材装着埋了就可以。坟头不要太高,只要能让人看得见就可以了。碑文不要乱写,吹嘘我这一生有什么功绩,只要老老实实写上我的履历,什么时候死的,就行了。"这就是卢承庆的遗言。可见,卢承庆不仅清廉,而且也是个对虚荣看得非常淡的人。

"宠辱不惊"这个成语,意思是指无论宠辱,都不在意;用来形容不因个人得失而动心。

指不因个人得失而动心。

宠辱不惊,是一种经历繁华之后的恬淡,是一种笑看人生风云变幻的洒脱,同时也是一种遇事镇静沉着的稳健和气度。我们只有在成长中经历岁月的淘洗方能达到这一人生境界。自古真正做到宠辱不惊的人,必有广阔的胸襟和高度的智慧。他们不为荣辱所左右,行为举止才不会失常失态,凡事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其实,荣辱不仅是暂时的,也是相对的,若是一味好荣厌辱,将之完全对立起来,反应激烈,就难以冷静面对,其结果不免出现偏差。从思想上淡化荣辱观念,方可放下功利主义,真正领略人生的自由境界。

[历史典故:宠辱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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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长征历史典故:夹金山的一天

全文共 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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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启兴是一个15岁的砍柴工,在地主家备受折磨。这一年秋天,红军来到他的家乡——夹金山南麓的宝兴县。红四方面军在宝兴先后建立了党的地方组织和苏维埃政权,打土豪、分田地,组织地方武装和游击队。舒启兴看他们给穷苦人饭吃,比在地主家呆着强,就偷偷跟着队伍走了。

1936年春天,红四方面军转移去康北藏区,舒启兴跟着队伍翻越了夹金山。他们是在种苞谷的季节翻雪山的。早上天不亮就开始爬山了,雪山很难翻,他们走得很快,一直走到天黑。战友们用柏树皮和干竹子扎起火把,砍来竹竿、树枝做成拐杖,用藏民送来的干海椒做御寒食品,饿了只能吃上一口雪。大家互相鼓励着,搀扶着,艰难地往上爬。

越往上走,路越险,高原反应越大,人也越头晕,仰面看,头顶上有人,低头看,脚底下也有人。这时候人已经走到了疲倦的极限,但是谁坐下来,谁就永远起不来。雪山的天气就像孩子脸,变化无常。一开始还艳阳高照,突然间就能狂风暴雨,下起冰雹。战士们第一次碰到冰雹天气时没经验,都把斗笠顶在头上,结果斗笠全被砸得破破烂烂的。后来就用洗脸盆顶在头上,陶的、铜的,冰雹敲打在上面“叮叮当当”就像音乐。有时候大家没有来得及准备,核桃大的冰雹劈头盖脸地砸下来。大家只好用手捂着脸走路,冰雹砸在手上,生疼生疼的。还有好些战士猝不及防,跌倒了,滑下山了,就再也找不到他们了。

午后时分,队伍到了山顶。大家都很累,也很高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不过山顶空气稀薄,大家没敢停留就继续往下走了。傍晚,舒启兴所跟随的连队终于翻过夹金山,抵达小金县。

下山后,连队遭到当地土司武装突然袭击。子弹从他的右手手肘射进,又从右肩膀穿出,他旁边的几个战友都牺牲了。为了养伤,舒启兴被留了下来。带着连队发的30斤粮食,返回了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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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金石为开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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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为开,典出《西京杂记·第五》:(李广)复猎于冥山之阳,又见卧虎,射之没矢饮羽,进而视之,乃石也,其形类虎。退而射,更镞破杆折而石不伤。余尝以问扬子云,子云曰:“至诚则金石为开。”

西汉时的李广将军,善于骑马射箭,作战勇敢,人称“飞将军”。有一天,李广到冥山南麓打猎,突然发现草丛中伏着一只老虎。李广赶紧张弓搭箭,用足力气射去,但老虎一动也没动。等了一会儿,李广走近一看,原来草丛中不是老虎,而是一块形状很像老虎的大石头。李广再去看刚才射出的箭,只见连头带尾都嵌进了石头里。李广不相信自己会有那么大的力气,往后退了几步,把弓拉得满满的又向石头射去,但一连几箭怎么也射不进去。李广走到石头前面,拾起刚射出的几支箭,只见有的箭头破碎了,有的箭杆折断了,而石头一点也没伤着。

为了这件事,有人去请教学问家扬雄,扬雄回答说:“诚心诚意,就是像金石那样坚硬的东西也会受到感动的。”后人用“金石为开”这个典故比喻对人真诚产生的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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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战国四大公子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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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陵君-魏无忌

信陵君无疑是战国四大公子中最杰出的一位,他排在第一位也是毫无争议、当之无愧的。

信陵君窃符救赵的故事是四大公子故事中最闪耀的一个,这个故事流传千年,信陵君此次急人之困,千里赴义,以及前面礼贤下士的铺垫,都让这个故事有了足够的传奇性。这个故事因为流传广,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信陵君窃符救赵后,因为担心魏王忌恨,就让军队回去,自己在赵国客居了十年。后来秦国听说信陵君不在魏国,就屡次派兵攻打魏国,魏国屡屡落败。后魏王派人请信陵君归国,信陵君经门客劝说后决定火速归国。回到魏国后,魏王任信陵君为上将军,信陵君派使者向各国求救,各国听说信陵君为将,都纷纷派兵救魏。信陵君率燕、赵、韩、楚、魏五国联军再次大败秦军。此次合纵攻秦的胜利,再次显示了信陵君的杰出军事成就,也从此声名大振,名冠诸侯,后有《魏公子兵法》传世。

信陵君性格沉稳机智,能真正做到礼贤下士,而且有侠义之心,两次败秦则是他综合能力的集中体现,信陵君后因魏王猜忌郁郁而终,十几年后魏亡。

简评:四大公子中,信陵君沉稳机智,综合能力最强,也很爱国,所以排第一。

战国四大公子排名谁最强?

(毛遂自荐-是平原君的代表故事)

二、平原君-赵胜

平原君赵胜,我觉得自身能力一般,而且气量显小。对于平原君有一件事挺经典的,一次,有个跛子门客经过平原楼下,平原君的小妾看到,大笑起来。第二天,跛子到平原君面前,跪着请求杀了这个小妾。平原君答应之后,却认为这个要求太过分而没有理会,他的门客因此走了一半。经过查问之下,才知道原来门客们认为平原君重女色,轻士人,于是平原君杀了这个小妾,亲自登门向跛子道歉,门客才陆陆续续的回来。

跛子门客的要求的确过分了点,但平原君思虑不周就贸然答应,答应后又不做也不做解释,等门客走了又再去做以挽回人心,平原君处世水平由此可见一斑。

不过,平原君虽然水平一般,但可取之处是忠君爱国,长平之战后,赵国困守孤城邯郸,平原君带领自己的门客发挥了顶梁柱的作用,出面组织军民抗敌,联合魏、楚,终于大破秦军,解了赵国之围。

简评:四公子中,比较而言能力一般,但忠君爱国之心从未动摇过,综合而言,排第二。

三、春申君-黄歇

春申君黄歇为人比较仁义,算是勤政爱民吧,曾经在江苏一带治理水患,广施仁政,深得民心,现在上海简称“申”,就是纪念春申君而命名。军事上春申君曾经带领楚军,会同魏、赵,共同破秦,这也是信陵君、平原君、春申君三大公子唯一一次联手演出,演出成功。后来春申君还带兵灭掉了鲁国,援赵灭鲁是春申君的主要军事成就。春申君还有一次带领六国联军共同抗秦的经历,但在函谷关下被全力出击的秦军击败。

之后春申君就做了件不太地道的事,楚王无子,春申君听从李园建议,把怀有自己孩子的李园妹妹送进宫去,想将来自己儿子就是楚王了,之后又不听门客劝阻,反被李园暗算,不得善终。

简评:春申君平常为人不错,挺仁义的,能力肯定不如信陵君,比平原强些,我个人觉得也要比孟尝君强些,但没孟尝君心狠手黑有枭雄本色,就是最后这件事做的既不道德,也很弱智(不听门客劝告),就排第三吧。

战国四大公子排名谁最强?

(鸡鸣狗盗-就是不择手段的枭雄孟尝君了)

四、孟尝君-田文

提到孟尝君,一般都会先想到“鸡鸣狗盗”这个词,孟尝君一次去秦国回不来了,一个门客去秦国国库偷了件狐皮裘衣送给了秦王的宠妃求情,秦王于是放了孟尝君,后又反悔派兵去追孟尝君,孟尝君逃到函谷关时天还没亮,当时函谷关是鸡叫开关,情急之下,有个门客擅长学鸡叫,叫了几声后,周围的鸡都跟着叫起来,于是顺利出城。

从这件事粗略可见孟尝君是个做事不择手段的人。孟尝君归途中经过赵国,平原君贵宾之礼招待。回家路上,赵国人听说孟尝君大名争相围观,看到后都说:原以为孟尝君是魁梧的大丈夫,没想到却是个身材瘦小的男人呢。孟尝君听到后勃然大怒,跟门客一起动手杀了几百个人,毁了一个县走了。

孟尝君的小故事应该是四公子中最多的,他还有一个替他烧毁借据,收买人心的超级好门客冯谖。

孟尝君广招门客,有好客知名,在后世几乎是“讲义气”的代名词,是江湖好汉们的精神偶像,小时候看《兴唐传》,里面说秦琼的外号是“赛专诸,似孟尝”,就是说秦琼为人孝顺像专诸,对朋友讲义气像孟尝君。

本来孟尝君处世果断,心狠手黑,有枭雄本色,虽然军事上没什么大成就,但也不至于被排在第四,论知名度和能力也比春申君和平原君强,但一件事就可以把孟尝君牢牢钉在老幺的位置上了。----后来齐湣王灭了宋国后,十分骄横,想杀孟尝君,孟尝君于是逃到魏国为相,竟然联合燕国、赵国、魏国、楚国、秦国几乎灭了齐国,要不是齐国田单大摆火牛阵,齐国就玩完了。

齐王虽然想杀孟尝君固然不对,逃走也就算了,竟联兵报仇,自己的国家差点被他给毁了,这点太过分了。

简评:能力是有,做事果断,不择手段,心狠手辣,说好听点是枭雄,不好听点是大流氓。能力再强,没用在正道上,那也白搭,孟尝君排第四一点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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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沙丘鲍鱼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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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出《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始皇,名嬴政,秦庄襄王之子。始皇是他灭掉六国、统一天下以后自封的帝号。称帝以后,他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巩固来之不易的统一大业,创立了一套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统一了文字、货币及度量衡,在全国范围内修筑了四通八达的道路并修建了著名的万里长城。

但是始皇仍然不放心,因为秦朝推行一套严酷的法律制度,向人民征收很重的赋税,人民动不动就会受到惩罚,甚至处死,所以一些残余的六国贵族和老百姓都心存不满。为此,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的第二年,便开始到全国各地巡察,巩固帝国统治。 公元前210年正月,秦始皇第五次出外巡游。左丞相李斯、公子胡亥、中车府令赵高等人随驾同行。一路上,始皇遍访名山胜水,祭祀先圣,到处立石刻歌颂秦国的功德。

但是在归途中,始皇得了重病,且越来越严重,于是写下遗诏给大公子扶苏,要扶苏继承皇位,并料理自己的丧事。

不久,始皇在沙丘平台(今河南广宗大平台)病死。左丞相李斯认为皇帝死在外面,恐怕留在咸阳的王子们以及全国各地知道皇帝死讯的人会反叛作乱,因此对皇帝驾崩严守秘密,不予发丧。赵高以前曾教过胡亥读书以及狱律法令等知识,和胡亥关系十分密切。他见有机可乘,便和胡亥密谋篡位,并胁迫李斯共同参与其事。于是他们毁掉始皇给扶苏的遗诏,另外伪造了一份始皇遗诏,说是立胡亥为太子。同时伪造了一封始皇给公子扶苏、将军蒙恬的遗诏,列举他们两人的罪行,令他们自杀。

在做完这些事情之后,巡游车队继续西行,经由井陉关抵达九原。此时,正值七月高温,始皇的尸体已开始腐烂并发出难闻的臭味,李斯等人于是下令车上装了一担臭咸鱼,以混淆掩盖始皇尸体发出的臭味。

巡游车队经由直道(古道名)回到咸阳,方正式为秦始皇办理丧事,把秦始皇安葬在骊山。

不久,太子胡亥继位做了皇帝,称为秦二世。但好景不长,由于他对人民施以更残暴的统治,很快就被秦末农民起义军推翻。

后来,“沙丘鲍鱼”这一典故,用来指秦始皇死,秦朝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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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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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武王姬发灭商建周后,将东方的土地分封给有功之臣和周王室的子孙,又向各边远地区派出大批使者,以宣扬自己的文治武功,希望他们都归顺于周室。

于是,许多远方的小国和部族便派使者送来贡物,以示臣服。其中有一个部落送来一只叫做獒的狗。这只狗身上的毛呈黄褐色,身体较大,尾巴较长,四肢比较短,性格凶猛,善于搏斗。同时,它又很有灵性,在武王面前匍匐在地,好像是在行跪拜之礼一样。武王对此很是喜欢,便重赏了前来进献獒的使者,然后就高兴地逗起獒来。

召公知道这件事后,作了一篇名叫《旅獒》的奏章,呈给周武王。奏章的大意是:如果沉湎于侮辱和捉弄别人,就会使自己丧失崇高的德行;如果沉湎于所喜爱的事物,就会使自己丧失积极进取的志向。周王朝的建立很不容易,不能让它立刻灭亡啊!读了这篇奏章,周武王觉得召公的话很有道理,颇受感动,想起了从前纣王荒淫无度,导致商朝灭亡的惨痛教训,就下令将贡物分别赏赐给各位功臣和各国的诸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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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长幼之乱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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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鲁国有过几次废长立幼、杀嫡立庶的事件,始作俑者,或者可以追溯到周宣王。下面小编将为你分享长幼之乱的历史典故,相信你们会感兴趣。

长幼之乱的历史典故

鲁真公薨,其弟敖立,是为武公。武公有长子括、少子戏。

武公九年,武公带着两个儿子,西去朝拜周宣王。宣王很喜欢戏,于是作了件荒唐事,他要立戏为鲁国的太子。王的卿大夫樊仲山父就说,这个废长立幼,不合规矩。不合规矩而您一定要做的话,日后鲁国一定会违背您的旨意。违背了您的旨意,那就是要讨伐的。不讨伐的话那对您的威信有损。要真发展到那个地步,对大家都不好。您看,是不是别下这个命令呢?

周宣王很不满,谁是天子啊。他不顾重臣意见,下了命令就立戏为鲁国太子,日后当鲁国的国君。鲁武公有点郁郁不乐,回到鲁国后就死掉了。于是太子戏立,是为鲁懿公。

果然,懿公被他哥哥括的儿子伯御带着鲁人干掉。伯御安安稳稳地做了十一年鲁国国君,最后被周宣王发兵给伐灭了(古时交通不便的缘故?因此那么久了周宣王才知道?此事,存疑)。

周宣王把伯御给诛杀了,就立懿公戏的弟弟称,是为鲁孝公。那个时候起,周天子的威信日益下降,而诸侯国弑其君的事情时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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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典故:临池学书

全文共 11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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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后汉书·张芝传》。

【释义】临:靠近,挨着;池:砚池;书:书法。指刻苦练习书法。

历史典故

东汉末年,敦煌酒泉这个地方,出了一个爱好书法的少年,名叫张芝。在他家附近有一个池塘,池塘边有一块很大的青石。由于家里贫穷,买不起纸,于是张芝每天早早起来,就以这块大青石为桌子练习书法。时间久了,大青石被他磨得平平的。

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白色长罩衫的宽大衣袖可用来练字,便脱下展平在上面写起字来。写满了一只,又换一只。后来,索性连前襟后背也展开弄平当纸来写字。

不知不觉到了中午,一件大长外罩衫上密密麻麻都写满了字。他抖着长衫,看着写满的字,很是高兴。他写的是当时流行的“章草”。他对自己练写的字挺满意,但想起要回家吃饭,就发了愁,怎么向父母交代呢?他怕父母生气,站在这里竟不敢回家。

他一转身,看见自己家屋旁的大池塘,一下有了主意。他拿着长衫跑到池塘边,把长衫浸在池塘里搓洗。结果,字迹倒是看不见了,可是白长衫变成了灰长衫。

他提着灰长衫回到了家,做好了挨训的准备。父母见他的长衫变成了灰色,便问他是怎么回事,张芝很诚实地说了实话。不料,父母听完不但没生气,反而夸他刻苦练字的精神。母亲当即把儿子的长衫拿过来浸在水盆里,重新搓洗。这以后,母亲找一些没用的布帛,给张芝练习书法用。

由于张芝的勤学苦练,他的书法进步很大。但他还不满足,认为不能总是模仿别人,书法同其他事物一样,也应当不断创新。他认真分析自己写过的字,这种字形结构和篆书、隶书等不同,很难记忆,许多笔画勾连不断,不便于拆开辨认。

他想,应该创造出一种易于辨认、易于书写的新书体。从此,他潜心研究、练写,为此花了许多精力,一直没有成功。但他并不甘心,无论做什么,他都思索新的字体。

有一次,他与友人在长江乘船航行。长江水奔腾不息,一泻千里的气势,触发了他的灵感。他终于克服了章草的弊端,创造出一种新的字体——今草。

今草摆脱了章草中保留的隶书字体笔画形迹,使上下字之间的笔势自然牵连相通,既有章法,又有气势。字的偏旁则相互假借,其笔力纵横,形似神变而无极。这就是他受到浩瀚的长江自然景观的启迪而创造的字体。

后来,历代书法家们在今草的基础上又不断创新,最终成了所谓的“狂草”。

张芝的今草对后世历代书法家影响很大。人称张芝为我国书法史上第一个“草圣”,并用“临池学书”来赞誉他。

【成长心语】

张芝不仅勤奋练字,还不断创新,自创了一种新的字体。那他创新的源泉是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知识。有了对知识的全面积累,有了对知识的消化吸收,创新才可能实现。广泛而全面地猎取知识的过程就是学习。万事始于学,只有通过学习,才能做好甚至创造性地做好应该做的事情。21世纪是一个创新的时代,学习当然也需要创新,它可以使人思路清晰、开阔,可以使你更聪明,不局限于课堂上所学的内容,可以使人富于联想,理解能力增强,记忆更加深刻。而要做到创新,只有勤奋学习,别无他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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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伍子胥过昭关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8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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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子胥过昭关是一个古老的中国故事,伍子胥乃楚国大夫伍奢次子。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关于伍子胥过昭关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正当齐国逐渐强大的时候,楚国走下坡路了。公元前年,楚灵王的兄弟公子弃疾乘灵王率兵伐徐的机会夺取了王位,这就是楚平王。

楚平王开始时改变了灵王的一些做法,还颇得人心。但不久,他也骄奢淫逸起来,而且宠信一个专门会拍马屁的大臣费无极,将国家越搞越乱。

当时,楚、秦两国联姻。秦哀公将自己的妹子孟嬴嫁给楚平王的长子太子建。费无极奉命去秦国迎亲,回来的路上,他发现孟嬴十分漂亮,为了讨好平王,他用了个掉包计:在随同陪嫁的侍女中选了一个女子冒充孟嬴,送到太子建那里去成婚,而将真孟嬴偷偷送给了平王。当然,平王这件抢儿媳为己有的丑事不可能一直隐瞒下去的。当它终于被太子建知道以后,费无极又给平王出主意设计废掉太子。他让平王先召太子建的老师伍奢到郢都,要他承认与太子建合谋造反。伍奢是个耿直的人,他坚决拒绝了。平王就想杀掉伍奢,然后再杀太子。费无极怕伍奢的两个儿子伍尚、伍员不服,留下后患,就又出主意让平王命伍奢写信将他们骗到郢都来一起杀掉。

再说伍奢不得已只得写信叫两个儿子去郢都。大儿子伍尚是个书呆子,明知此去凶多吉少,认为父命不能违抗,还是去了;小儿子伍员,字子胥,生得人高膀粗,具有过人的文才武略,他马上识破了平王的阴谋,连夜出走了。伍尚一到郢都,就被平王将他连同父亲伍奢一起杀害了。怕伍子胥将来会替父兄报仇,平王又下令在全国悬挂榜文和伍子胥的图像捉拿他。榜文上说:“凡能捕获伍子胥献给楚王的,赏粟米五万石,让他当上大夫的官;凡窝藏、收留、放跑伍子胥的,全家处斩!”楚王还命令全国各处关津渡口,对来往行人,严加盘查。

再说伍子胥离家后,与太子建逃到了宋国。但不久宋国发生内乱,伍子胥又同太子建一起跑到郑国。郑定公很客气地将他们留了下来。但太子建却私下与晋顷公联络,企图联晋灭郑。不久,事情败露,太子建被郑国所杀。于是,伍子胥只好带了太子建的儿子公子胜逃离郑国投奔吴国。一路上,他背着公子胜,历尽千辛万苦,一直向东走了数天,来到昭关(今安徽含山北)附近。这里是楚国的东部边界,出了昭关,就是大江,江那边就是吴国的地面了。

这天,伍子胥带着公子胜,正躲在离昭关六十里左右的一片森林里,遇到了一个名叫东皋公的老中医。东皋公同情伍子胥的不幸遭遇,将他带到了自己家里,要他不要擅自行动,待他连夜出去找个朋友想办法。

老中医走后,伍子胥在茅屋里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在这里呆下去,也不知道老人是否真有办法,多呆一分钟,就多一分危险;如果贸然出走,人生地不熟,万一碰到盘查,就更危险。他在茅屋里辗转反侧,又恐又愁;天微明时分,那老中医推门进来,不由得吃了一惊。他只见伍子胥的鬓发胡髭,一夜之间全部变白了。

那老人拿出一面镜子,让伍子胥一照,连他自己也吃了一惊:“我怎么变得这样苍老了?!”突然间,他放声哭了起来,“天啊,我大仇未报,难道就这样一事无成地完了吗?!”

东皋公安慰他说:“不要悲伤。这是件好事呢。你的鬓发变白了,就不易被人辨认出来了。我已找到了一个与你的相貌十分相像的朋友皇甫讷,让他扮作你,你扮作仆人,明天你就可以过昭关了。”

第二天,皇甫讷来了。东皋公让皇甫讷穿上伍子胥的衣服,让伍子胥换上仆人的衣服,并用中药汤将他的脸洗黑,同时也给公子胜换上农村小孩的服装。一切装束停当后,三人就连夜出发,待到天蒙蒙亮时,他们刚好赶到昭关。而这里关上的守军,也刚刚开关。

这时,只见守关士兵果然拿着伍子胥的画像在排队过关的人中一个个核对……忽然间,一个士兵叫了起来:“伍子胥!”于是,一伙士兵一拥而上,将皇甫讷捉住了。

伍子胥乘士兵们围住皇甫讷、关口混乱无人照管的机会,赶紧拉着公子胜随人群出了昭关……

再说皇甫讷被士兵捉住,解到守将越那里,他却大声申辩说:“我不是伍子胥。我是本地龙洞山下隐士皇甫讷,今天与老朋友东皋公约好出关去游玩的,为什么要抓我?”

东皋公经常给越看病,是越的朋友。于是,越就让士兵把东皋公请来。

东皋公一看,连忙笑着对越说:“将军搞错了。这个人不是伍子胥,是我的朋友。今天我们约好去关外玩的。我们还办好了过关文牒,您看……”说着,他从口袋里掏出了文牒。越接过来一看,上面确实写着东皋公和皇甫讷的名字。他只好下令放了皇甫讷,并向他们两人道歉。

伍子胥投奔吴国后,帮助吴王阖闾夺得了政权,又协助他发展生产,建造姑苏城,冶炼兵器,训练军队。吴国从此强大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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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率性书生江湖梦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2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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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是在仕与隐之外,文人可选的第三条路。这条路有点不尴不尬。虽然可以标榜“身在江湖,心存魏阙”,表达一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决心,可说到底,心里面还是意难平。

那时,陆游的学生戴复古年纪还不大,走上江湖路的时间也不长,就已经承受了很多磨难。

戴复古带着诗卷入京,不料京城中像他这样的人太多,挤挤挨挨等着被赏识,他又改道跑去前线投军,想在部队里找个幕僚当当,也算是书生的曲线救国,还是未果。

正在这前景一半儿黯淡的时候,他游历到江西武宁,当地一位富家翁相中了他,要招他当上门女婿。老人家想得很好,这书生气质不俗、才华又高,除了有点儿穷,可穷人家出身的孩子想必比骄纵的公子哥儿更会疼老婆,他读过那么多圣贤书,也应该懂得知恩图报。

戴复古对这飞来的好事一口答应,和富家翁的女儿皆大欢喜地成了亲。谁也不会想到,他其实早已在老家娶妻生子。答应婚事的时候,不知他心里是否有过为难与挣扎。可以肯定的是,对于戴复古,这实在是天上掉下来的一块大馅饼。

他出生在乡下一个穷书生家。老爸是那种坚持站在主流之外的人,一辈子因钟情于诗歌而不愿出仕,宁愿布衣终身,哪怕穷困潦倒也不后悔。老爸临死时,想的不是妻孤子幼以后怎么生活,却只怕没人继承他写诗的衣钵。

可以告慰老爸的是,儿子很争气。戴复古刚刚成年,就卷起包袱,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去了,游历,拜师,死求活求地拜在陆游门下。他的确有天赋,年纪轻轻就名声传扬。于是,他更不把科举一事放在眼里了,但江湖路上走得久了,也会觉得艰辛。

人总是要吃饭要养家的,选择别人不走的路是一回事,希望能在这条上走得舒服稳当,甚至比另一条路上的人们更出色,也是人之常情——如果能继承岳父家业,过有钱又有闲、不虞将来、尽情风雅的日子,为什么不呢?不走主流的路,并不意味着戴复古就不会面临其他诱惑。也许就是这样一念间,他忘了家乡的妻与子。

事情的发展让人大跌眼镜。三年之后,戴复古不干了,说: “我在老家有老婆,对不起,我必须走了。”

岳父家待他很好,新妻子温柔贤淑,又通文学,很有共同语言。一切都很美好,他却受不了,是良心责备,还是思乡情切?又或者,嫌现在的生活还不够如意?不得而知。这个时候,最可怜的就是那被他欺骗又被抛弃的女人。名分忽然落空,非妻非妾,站在这尴尬的位置上,她甚至无法做到“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她哭过,求过,之后忽然冷静下来,温婉得好像什么事情都未发生过。她安抚暴怒的老父,替这个很快就不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打点行装,然后在花园里摆下酒席,为他饯行。

她也是多才的,而多才的女人性情多半刚烈。要走的男人,她任使尽千般计也挽留不住。她不肯放手,却也只能放手。“不相忘处,把杯酒、浇奴坟土。”绝望中,藏着最后的期翼,拿生命作赌注,这是女人一生中唯一也是最后的豪赌。

他放下酒杯,挥挥衣袖,还是走了,也带走了她生存的理由。于是,她举身赴清池,让后人忍不住为她不值,对他不屑。

戴复古是这样一类男人:有些才华,自视甚高,很愿意为前途放低身段,可又没有一狠到底的决心,不能忍受出卖自己必然的代价,也就无能去博取更大的利益。他左右算计,透着股小家子气,脏了身子,不得功成名就,只剩下个怀才不遇的外壳,骗不长眼的小女子怜惜。

江湖流落,听起来有多潦倒就有多浪漫。一些年轻人就是这样被所谓的江湖,被那风尘中的诗意吸引,被自己心灵深处动荡不安的渴望驱使,行走在飘泊的路上。

戴复古大概也是那种人:听从心灵的呼唤,多过于头脑里的理性。而心灵,本身就是一锅煮得过沸的粥,热气腾腾,糊里糊涂。他总是跟着感觉走,而从不进行人生规划,成本核算。他当时留下来,很可能并没有多少正常人的算计,只是因为那老先生对他很好,那姑娘笑起来真美,他走了这么久也的确好累。而他想要离开时,也并不曾清点得失,打理后路,就单纯地感觉不对了,不是自己想象中的生活了。这样的人处理事情很不现实,但绝情起来比老于世故的人更无回转余地。因为你没法跟他摆条件讲道理,权衡利益的事,他拎不清,也懒得拎清。

千了这么一回混事后,戴复古没留在老家多久,又四方云游去了。

戴复古的家乡浙江台州历代文风炽盛,重儒学,家家以科举为荣,仅南宋年间,考中进士的就有五百多人,甚至有所谓的“进士村”。偏偏,就出了他和他老爸这两个异类。吾乡自古不产诗人。戴复古说,所以,他要成为有史以来家乡第一个以诗闻名全国的人。

这个理想也没什么不对,甚至很是浪漫。只是,越浪漫的理想,在现实里实现时,要让人付出的代价就越大。他布衣奔波江湖四十余年,日子当然也不好过。最难熬的时候,家乡的田园就成了他最后的避难所。

第一个十年,戴复古回家后发现结发之妻已病逝,他都未能亲自送葬,他的两个儿子则由亲戚抚养。他忍不住哭: “求名求利两茫茫,千里归来赋悼亡。”众人以为他知道悔改了,才不,过不了多久,他就又跑了,一跑就是20年。他还说自己是只鸟,只习惯五湖四海。

他说:“湖海三年客,妻孥四壁居。饥寒应不免,疾病又何如。”他又说: “三年寄百书,几书到我屋。昨夜梦中归,及见老妻哭。”句句都是辛酸血泪,简直让人以为是有人拿刀动枪地逼着,不许他回家。

其实还是放不下嘛。这时节,他已经渡过了事业的艰难期,正在渐人佳境。他诗名远播,高官时贤,人人争与结交。诗友们同气相投,俨然成派,就是后来文学史上所说的“江湖诗派”。

有一位当代女作家形容“剩女”是“越嫁不掉,就越嫁不掉”。天下没有真嫁不出去的女人,只有在单身与出嫁二者之间,左右为难,即不想嫁得鸡肋,又不能单得快乐的女人。戴复古这样的江湖诗人,存在同样的问题:“越回不去,就越回不去。”没有真回不去家园的书生,有的只是尘世中矛盾的心。

七十多岁的时候,戴复古第三次流窜了出去,游山玩水,呼月唤友,日日以诗文唱和,忙得不亦乐乎。儿子怕他在路上出事,好说歹说把他接回了家。当年拜在陆游门下的毛头小子如今成了赫赫然的海内名家,也有后生万里来拜了。戴复古回首人生,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那些率性而为的真性情抑或是荒唐事,仿佛是一场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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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初中考试作文:孝敬母亲历史典故

全文共 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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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身葬父

汉朝时,有一个闻名的孝子,姓董名永。他家里非常贫困。他的父亲去世后,董永无钱办丧事,只好以身作价向地主贷款,埋葬父亲。丧事办完后,董永便去地主家做工还钱,在半路上遇一美貌女子。拦住董永要董永娶她为妻。董永想起家贫如洗,还欠地主的钱,就死活不答应。那女子左拦右阻,说她不爱钱财。只爱他人品好。董永无奈,只好带她去地主家帮忙。那女子心灵手巧,织布如飞。她昼夜不停地干活,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织了三百尺的细绢,还清了地主的债务、在他们回家的路上,走到一棵槐树下时,那女子便辞别了董永。相传该女子是天上的七仙女。因为董永心地善良,七仙女被他的孝心所感动,遂下凡帮助他。

有诗颂曰:

葬父贷孔兄,仙姬陌上逢;

织线偿债主,孝感动苍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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