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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合集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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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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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识字以来,就阅读过连环画、故事、小说、名著等。在这书中,让我挑选一本最喜欢的书,还真不容易,因为我的每一本书都被我深深的喜爱者,我都会被书中情节所打动,我都会跟着故事情节或笑逐颜开,或泣不成声。我选了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我不禁对它爱不释手,还白“吃”不厌。在我的书柜中,就有四本红楼梦,每一本是一个我的读书档次。

我总认为《红楼梦》最伟大、最成功之处,就在于它是一种凄凉、败落的美,在这本书中最引我注意的莫过于林黛玉。林黛玉是一个生性娇弱的女子,她没有宝钗的落落大方,也没有史湘云的大大咧咧。正象贾宝玉所说:“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施胜三分。”

也许,她因病而死是我早就料到的后果。可我怎麽也料到,一个从小到大受人疼爱的她死时,竟没有贾母、宝玉在床边看她。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经把书溱湿了,可我觉得这样很好,因为她再也不会葬花悲哀,也不会为焚书而哭泣。有人说,黛玉是被气死的,的确,她是含恨而终的,可我反对,她自幼多病,本身注定的结果,谁又能把它改变呢?:“含恨而终”只是黛玉无故死去的一个借口吧!

初读《红楼梦》,我并不与冰心奶奶的想法相同,我只是觉得林黛玉非常可怜,那时,我都已经为她的身世而流泪。

《红楼梦》最吸引我的是什麽地方呢?人物?语句?内容?我觉得应该是结局吧!我并不是嘲笑它的结局的悲观吧,我只是觉得受苦的人升天,让可恶的人惨败,结局真的不错。

此时此刻,我又想起了那首诗: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水解其中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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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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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小以来,我就爱看书,我的书架上已挤满了薄薄厚厚、大大小小的书,可在这众多的书中,我唯独喜欢那本《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近代小说家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然而,有一次在太平洋上遇难了,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之后,他运用船上所剩的食物和枪支弹药来捕猎和食用,维持自身的衣、食、住、行,后来当没有食物,他又用自己种的水稻和大麦,圈养山羊,这样才得以生存下来,这样的生存方法持续了28年,他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被告一艘英格兰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遇到困难时的解决方法以及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向困难低头,要勇敢地抬起头来,与它抗争,这样才有机会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道理。

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的人。

记得有一次,一直定居在香港的哥哥回来探亲,入住在我们家,每天下午,我看着哥哥打球时英俊潇洒的身姿,我心血来潮,下决心学打篮球。当哥哥打完球回来时,我急忙跑到哥哥硬面前,让哥哥教我打篮球,起先他还还愿意,后来经过我的再三恳求,哥哥终于答应了。

第二天,我与哥哥到楼下练球,他先教我一些规则和基本动作,然后就叫我自己练习,开始投球了,我使尽力气拼命地地往上投,可总是竹篮打水一声场空,偏偏投不到篮,虽然这只是儿童专用篮筐,可我身高不过130cm,但我不懈气,继续投篮,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还没投进一个。慢慢地,我没有了之前的十足信心,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心想:我既然没有打球的天赋,就不要瞎掺和了。我哥哥在一边看着我无精打采的样子,说:“弟弟,这好像不是你的一贯作风吧?”对!我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岛上遇到多少困难,可他都一一克服了,而我这点区区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想起一些之后又精神振作起来,继续投篮,成功总是垂青于有恒心的人,我最后终于投进了一个球。渐渐地,我找到了投球的窍门,越来越准了,现在,我已成为百发百中的神投手了,多次在小区的比赛中荣获冠军。

《鲁滨逊漂流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激励着我面对困难不懈气,不低头,勇敢地向困难挑战,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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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夏天的小学英语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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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ghtly, lightly, summer girl is coming to the world with slim and graceful step……

The grass grows much greener than before. The flowers come out more beautiful than before. There are more leaves in the trees than before. Everything makes us more youthful.

Accompany the first cry of the cicada and the first shout of the frog…… The world is full of melody. All the bother is taken away by it.

Gradually, gradually, the air temperature turns higher and higher. The lotuses in the lakes come out happily. The dragonflies are busy laying eggs……

Ah! Summer is really coming!

轻轻地,轻轻地,夏天女孩来到世界轻盈一步……

草生长比之前更绿了。花比以前更漂亮。比以前有更多的树叶在树上。一切都让我们更年轻。

伴随着蝉的第一次鸣叫,第一个喊的青蛙……世界充满旋律。所有的麻烦都带走。

渐渐地,渐渐地,气温越来越高。湖里的荷花高兴地出来。蜻蜓忙于产卵……

啊!夏天是真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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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0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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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橱中,摆放着许许多多的书,可每当我打开柜门,总是会先拿起一本书翻看一下再去看别的书,这本书就是我最喜欢的《小公主》。

书中讲述了一个善良、乐观、坚强、自信的女孩子——萨拉?库尔,本来是个人人羡慕的富家小姐,过着公主一样的生活,却在一夜之间变成了身无分文的孤儿。在嫌贫爱富的明贞女子学院里,无论吃多少苦,她始终乐观地面对,并且用自己的爱心温暖着周围的人,直到苦尽甘来,她重新回到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在朋友们的心目中,不管萨拉贫穷还是富有,她永远是大家心目中真正的公主。因为公主的品质是内在的,与财富无关。

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像萨拉那样,乐观自信地面对生活。宠辱不惊,成为真正的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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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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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每个人都有一本自己喜欢,有人喜欢关于地理的书,有人喜欢关于历史的书,也有人喜欢关于冒险的书……

我现在还记得我第一本看的书是《我的爸爸》。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的爸爸有多厉害。主人公的爸爸能干许多别人干不了的事情。比如:走钢丝、爬高楼……

后来,我慢慢的长大了,就开始看大本的童话书,比如:《白雪公主》《灰姑娘》《花木兰》,但我还是始终忘不掉第一次看的那本《笨狼的故事》。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小笨狼,它非常的笨,但它却有一颗善良的心,帮助了许多的朋友。虽然没有回报,但它从来没有后悔过自己所做的每一件事,看到这里,常常打动着我。

十、十一岁的时候,我开始看这套叫《查理九世》的书,因为你常常可以从书中找到答案。

我现在最喜欢的书是《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悟空的精明、狡猾,唐僧的善良友好,八戒的懒惰好事,沙和尚的忠厚老实。

读了这些书,也让我相信了“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因为你可以从书中知道许多未知的奥秘,可能了解许多你好奇的事情。就算你从没出过国门,但你也能从书中知道许多外国的人情世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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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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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别看它只是薄薄的一本,里面的知识可多呢。

书带领我从东飞到西,从南飞到北,从高山到平原,从江河到大海四处游览;它带领我来到长江大桥,看到一列火车鸣着汽笛从桥上呼啸而过;一叶扁舟在滚滚波浪的满面上行驶;大桥像一条钢铁飞龙卧在江上,在明媚的阳光下显得十分壮丽。

我想:工人叔叔的本领真大!书带我坐上轮船,轮船驶进了大海。我一眼望见辽阔的大海,碧绿的海水,海鸥在天空中飞翔。我坐上潜水艇进入海底,看到各种各样的鱼,在水中快活的游来游去。五光十色的珊瑚,有的像鹿角,有的像扇面,有的像菊花,有的像树枝,美丽极了!书又带我来到重庆红岩,带进关押小萝卜头的监狱。我看到大脑袋的小萝卜头,穿着妈妈给他改小的囚衣,正用小石子在牢房的地上写着、算着,他多用功啊!书又把我带进幸福的校园,带到首都天安门城楼……

书使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我爱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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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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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爱看,但我最喜欢的书是——《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最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还有女仆马尔佳娜是那么聪明伶俐,我也要变得像她那样聪明伶俐,用智慧让自己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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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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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句话“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很贴切的总结了这本——《一条狗的使命》。

这本书是由W。布鲁斯。卡梅隆写的,以一只狗的视角写了它四生四世的轮回,都说“人的一生会养许多狗,而狗的一生只有一个主人”。“狗是人的伙伴,人是狗的一辈子”。这只叫“贝利”的狗为了重回主人“伊森”身边,经历了艰难的轮回。而书名叫《一条狗的使命》,它的使命就是陪伴主人。它虽然不会说话,却在无声间带给了他们快乐与温暖,使他们不再孤独。

书中的第二世,短暂却很好地诠释使命。作为一只名叫“爱莉”的警犬,每一次都帮训导员很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却又是如此之聪明,从一张照片中,能很好地分析出主人的情感,而在第二天,为了救主人而英勇牺牲。狗有时又能完成一些人类很难完成的事情。无论你对它好坏,只要给它一个家,它能一直跟着你。

四次轮回看似充斥着虚幻的色彩,却又是那么的合乎情理。书的结尾,贝利说的一句话“活在当下”,其实,我们谁也无法预知下一秒将会发生些什么,“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而我们就在福祸的不断交替中生活。

所以这本书给我们最大的感悟是:不要沉溺于过去,也不要幻想未来,不要去考虑生活的得与失,活在当下,享受此刻便好,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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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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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歌德曾今说过这么一句话:“读一本好,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句话的确说得不错。有的书读起来像甜甜的蜜桃,有的书读起来像青青的橄榄……书各不相同,各有各的味道!我今天向大家推荐的是《作文大本营》。

《作文大本营》这本书既有用,又有趣。里面有许多板块,比如说名师魔法棒、可乐世界、生活大风车、开花有声、绝对小孩……不管怎么说,反正我看作文大本营是看入了迷。

“吴汶容!睡觉了!”只听妈妈一声命令。我不情愿的放下了《作文大本营》,缩进了被窝,那篇作文还没看完呀!于是我想到了一个怪招,只见客厅里的灯被妈妈“啪”的一声关掉了,我偷偷的开启了小夜灯,借着微弱的光芒看了起来。当看到一个让人高兴的片段时,我忍不住“哈哈哈”的笑了起来。老妈听见了,不但把我的《作文大本营》没收了,还张口大骂:“看看看,你就知道看,你要是在偷看,就别想我给你订了!”哎!

我最喜欢《作文大本营》这本书了,它让我知道了写作的方法,还带给了我许多乐趣。《作文大本营》,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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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打羽毛球的英语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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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white bird glided a beautiful arc over the blue sky,hit it hard with my racket, it turned back like a bullet aiming a target. "27th " I shouted to my sister.

We have been enjoy playing badminton since we have learnt the basic skills. For us , it was not just simply a sport but an old friend who entertained us during lots of bored afternoons. Happily, we would grab a pair of rackets and began a game which requirs precision and promptness. Controlling the bird between our rackets fufilled me with a sense of triumph and joy as if I was the first-class athelete! Playing badminton also taught me how we can gain happiness from a simple game. Meanwhile, keeping us mentally and physically f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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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奥运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中国体操队员MyfavoriteChinesegymnast

全文共 1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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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2000 Sydney Olympic Games, Li Xiaopeng and his teammates were outstanding, winning gold in the prestigious mens team event, a first for Chinas gymnasts. Li Xiaopeng also won an inpidual gold medal in the parallel bars.

However, due to a severe foot injury, Lis performance in 2004 Athens Olympic Games was unsatisfying. China finished 5th in the mens team final and Li only got a bronze in parallel bars after he had been unbeaten since 2000 in major competitions. Li Xiaopeng was tortured by a long-time ankle injury and eventually had an operation in 2005.

In 2008, after suffering through yet another injury, this time in his toe, he came back to compete in the Chinese Nationals and took gold in parallel bars in two World Cups, thus surpassing Li Ning in the number of world titles.

If Chinese men gymnastics can regain mens team event? If Li Xiaopeng will win his second personal Olympic gold medals? I hope so!

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李小鹏和他的队友们是如此优秀,在著名的男子团体赛金牌,为中国体操运动员第一名。李小鹏还获得了个人金牌的平行杆。

然而,由于严重的脚伤,在2004雅典奥运会里的表现不满意。中国队在决赛中名列第五,而在比赛中,他在比赛中获得了不败自从2000年,而在比赛中,他获得了一枚铜牌。李小鹏被一个长期的脚踝受伤,并最后有一个手术在2005。

在2008年,通过又一次伤病的痛苦后,这一次在他的脚趾,他就回到竞争的中国公民把金子在双杠两届世界杯,从而超越李宁在世界冠军的数量。

如果中国男子体操能恢复男子的队事件?如果李小鹏将赢得他的第二个人奥运会金牌?我希望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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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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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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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作文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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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a lot of hobbies,such as playing badminton,playing the piano,and swimming.i really like swimming because i enjoy the feeling in the cool water.i love to swim in summer.under the hot sunshine and dive into the cool water.the feeling is really nice.i like freestyle.i swim well.i also win a lot of prizes.i want to be a swimmer and my dream is to win a gold medal in the Olympics.

我最喜爱的运动

我有很多爱好,比如打羽毛球,弹钢琴,游泳.我很喜欢游泳因为我很喜欢在冷水中的感觉.我喜欢在夏天游泳.在炎热的阳光下,跳进冰凉的水中,感觉很好.我喜欢自由泳.我游得很好.我也赢过很多比赛.我希望当一个游泳运动员并在奥运会上获得一枚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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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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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伊璇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是学习和生活的一大乐趣。我也喜欢读书,在我所读的众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的主人公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猪威尔伯长大后被送到农场里,整天快乐地生活着,而当它知道自己难逃被宰割的命运后,垂头丧气。这时,它结识的朋友夏洛决心帮助威尔伯。于是夏洛便在网上织出“王牌猪”等字,成功解救了小猪威尔伯,但也因此耗尽精力而死。

这本书中我特别欣赏小蜘蛛夏洛,书中夏洛说:“虽然我很渺小,但为你能做出一点贡献,也算我的生命有一些意义吧。”然后它真的日夜不辞劳苦地帮助小猪,最后使威尔伯逃脱被宰割的命运。一个小蜘蛛是那么地渺小,而它却说出如此有同情心、有哲理的话,真是令我佩服。在后面它也为此付诸行动,为朋友的安好而失去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小蜘蛛的言而有信,为同伴以命相舍,这种精神更是我们所崇敬和赞美的。它的行为,有时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帮助他人,遵守诺言。

我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哲理,启示我们,生活在祖国这个大家庭里,要互相帮助,架起心与心之间沟通的桥梁,将心比心,与人友善,共建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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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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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籍是人类进步析阶梯。我看过很多书,有《小红帽》、《长袜子皮皮》、《昆虫记》……但我最喜欢的是《昆虫记》。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法布尔非常喜欢观察昆虫,他把自己观察到的昆虫都真实地记录了下来。法布尔也很仔细,用不同的方式来找昆虫的特点,他写的昆虫记大多有二十几本呢!

有一次,我到图书馆里准备借一本有关蜜蜂的书,忽然,那本《昆虫记》映入了我的眼帘,被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知道这书里面的内容跟蜜蜂有很密切的关系,于是我找了很久的蜜蜂来仔细观察。

我借了《昆虫记》回到了家以后,就把书放到阳台上看。突然,有一只蜜蜂飞过来,书上的和这一模一样,哦!原来这是节腹泥蜂呀!《昆虫记》还说了节腹泥蜂是个厉害的捕捉能手,可以捉住全部的象鼻虫,不管再好、再强、再厉害的象鼻虫都可以被随时捉住的。啊!原来捕捉能手——节腹泥蜂这么厉害啊!有着无敌的能力啊!

第二个艺术专家那就是——砂泥蜂,砂泥蜂的外形十分有趣,起先是一个矮矮胖胖的幼虫,慢慢地就变成了高高瘦瘦的砂泥蜂,大概有一根面条和铅笔这么高,看起来非常苗条。砂泥蜂有很多种类,比如银色的砂泥蜂……

我看完关于砂泥蜂和节腹泥蜂的内容,它们的确都是很厉害的昆虫。法布尔的《昆虫记》,都是他认真、仔细观察的结果,才写出了各式各样个性鲜明的昆虫。以后,我要博览群书,像法布尔一样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事物,做一个热爱大自然的有心人!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书吗?那就看看《昆虫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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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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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好,如《少年百科》、《格林童话》、《作文大全》……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百读不厌的《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可好看了。封面上写着,中国孩子最想知道的《十万个为什么》。画着几个小问号,和几只小狗在玩耍。第一次看到封面时,我就被它吸引住了,如饥似渴地读着。

它的内容很广阔,有关于动物的、植物的、生活的、科学的问题,让我知道了许多课外知识。这本书还帮了我一个忙呢!一次,小丽问我:“蚊子为什么能在黑暗中叮人呢?”这下子,我都不知道回答什么。啊,有办法了。“小丽,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十万个为什么》。”我高兴地说。小丽说:“好啊!”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啦!原来,第一:你睡觉时呼出的气体让蚊子找到你;第二:蚊子会感觉到你的温度;第三:它能闻到人的气味。所以,蚊子能在黑暗中盯人。”我照着书读给小丽听,“谢谢你,欣欣。”小丽说。我连忙说:“没关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知识的源泉,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了这本好书,帮助了我解决许多问题,让我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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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作文

全文共 16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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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Sports is basketballI think it is so cool. Basketball requires speed height and skills. I run jump switch and try to hit! All parts of my body are exercised in this sport. I feel that I’m like wind flying in the playground for my goal which makes me feel so great!

我最喜欢的体育运动就是篮球,我觉得它很酷。篮球运动需要速度,高度和技能。我跑,跳,转,并设法投中!我身体的各个部分都通过这个运动得到锻炼。我感觉我就像风在操场上为我的目标飞行,这让我觉得很好!

Basketball needs quick reaction and decision. When chance comes it may disappear in the next second. I should keep an eye watching as an eagle decide and judge quickly as a leopard and run for it as a wolf.

篮球需要快速的反应和决策。当机会来临的时候,它可能就在下一秒消失。我应该保持一个眼睛看着一只鹰,判断快如豹,并像狼一样快速移动。

Further more basketball is a sports more than just exercising It needs team work. No one can play himself. A team should work together. So I learn to cooperate with others in this game. I should understand what my teammate doing and what he needs me to do for him. On the other side I should learn to show my teammate what I need. At the same time I need to keep an eye on the whole game knowing how is the situation of our team and how is the other team. It involved more cooperation and strategy.

此外,篮球是一项运动不仅仅是锻炼,它需要团队合作。没有人可以发挥自己。一个团队一起工作。所以我学会了在这个比赛中与他人合作。我应该了解我的队友做什么他需要我为他做的。另一方面,我应该学会向我的队友表达我需要什么。同时,我需要关注整个比赛,知道我们球队的情况和另一队的情况。这需要更多的合作和战略。

I played basketball more for about 5 years now. I make many good friends throught this sports. It is proud to win honor for my team and my school. Also I enjoy all games with my friends. Basketball will be my best friends in the future and my best memory about school life.

我打篮球已经5年了。我有许多好朋友在这运动。它骄傲地赢得我的团队和我的学校的荣誉。我享受所有游戏与我的朋友。篮球是我最好的朋友在未来和我的学校生活最美好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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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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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问我最喜欢哪一类,我最喜欢童话故事书。因为童话不仅能滋润我们的心灵,而且能够让我们徜徉在一个个美好的境界之中。

在童话里,我最喜欢的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18世纪意大利作家卡洛. 科洛迪留给世人的经典童话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老木匠盖比都亲手雕刻的一个小木偶,他的名字就叫做匹诺曹。匹诺曹出世后,因为缺乏诚实守信在他身上发生了一系列离奇古怪的难以置信的事。最后,在遭遇强盗的绑架后,是青发仙女救了他。为了让匹诺曹改正这个极为不好的毛病,青发仙女要求他必须学会诚信守信,同时,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每当匹诺曹撒谎时,他的鼻子就会不断的变长。的确,诚实并不是一种轻松拥有的美德,还没意识到诚实重要性的匹诺曹,他的鼻子越变越长,并且麻烦事接踵而至……

终于,匹诺曹经过无数次的艰辛的磨难和不断的考验,他总算了解到了诚实的含意。而作为仙女的奖赏诺,匹诺曹自己也实现了自己已经期待已久的梦想,也可以说是愿望,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用告诫的方式,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做一个不诚实的孩子,做人要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这整部作品诙谐幽默,大家如果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你一定会在捧腹大笑中明白一个个做人的道理。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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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冬天英语作文100字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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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 winter morning, the sky under a large snowflakes, white snow, the trees turned white, white house, the white, winter sister changed everything around the kids out to play.

Some snowman, some snowball fights, as well as in photography, playing a more than a hard, some people had simply lying in the snow to play with.

The snow to bare Yang Liuzan to rolling hills with honeysuckle, a feather, your own white body to Northland monotonous extraordinary enchanting beauty of w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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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一年级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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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家养了一只小狗狗,因为小狗长得很壮实,所以哥哥给小狗狗取名叫“肉肉”。

Brother a small domesticated dog, because the dog is very strong, so the elder brother to the little dog named "meat".

肉肉长得非常漂亮,人见人爱。它全身长着黑色的皮毛,那条翘着的小尾巴,总是不停地摇来摇去,那双水晶似的大眼睛,总是充满着好奇,不停地到处张望。

I was very pretty, cute. It was a long black coat, that raised a small tail, always keep the to and fro, pair of crystal like eyes, always full of curiosity, constantly looking around.

有一天,我去哥哥家玩。一到门口,肉肉就站在门口迎接我,我就扮着鬼脸想去摸它,肉肉吓得立即逃走了。晚上,我和哥哥在床上玩游戏,肉肉走过来,把头放在床边,哥哥就帮它按摩,还用梳子梳理着它的毛发。肉肉很通人性,不停地摇摆着小尾巴,好像在说:“谢谢小主人,谢谢小主人。”。

One day, I went to my brothers house. One to the door, I stand at the door to greet me, I made a face to touch it, I immediately scared away. At night, my brother and I play games on the bed, I walked over, put his head on the edge of the bed, my brother will help it massage, also comb his hair. The meat is the human nature, rocking the small tail, as if to say: "thank you, master, for the master.".

因为肉肉,我更喜欢去哥哥家玩了。

Because meat meat, I like his brother 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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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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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不是像其它同学喜欢的童话故事,也不是一些有趣的书,而是一本可以让我们真正看到抗日战争年代的伟人到底是多么伟大的书,也在这同时教会我们要为党和人民贡献自己一切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把一切献给党》。

这本书中有一个伟大的人物令我特别敬佩,那就是吴运锋,他那种坚强的意志令我佩服,也值得我们去学习。吴运铎出生在穷苦的工人家庭。在苦难的童年里,就已留下了革命的血忆。 他小时候不可能上学学习,只能拣煤渣,有时跑到矿山上看机器,还时不时地向工人问上两句。由于家里贫穷,十四岁就下煤窑做苦工,煤尘、瓦斯、地下水几次要吞噬他的生命。北伐战争后国民党叛变革命,工人武装被镇压,失学的吴运铎当工人的梦想也破灭了,不得不挑起生活的重担,挑煤、捡炭渣,但没能养活家人。

后来,他一家人逃难到了湖北,仍在矿上,却是暗无天日的学徒天涯,当工人却没有机会和条件学习与机器相关的知识,一切只能靠自己一点一滴地积累。战乱的时代给了他觉悟的意识,也为他得到锻炼、发挥才能创造了条件。但是,书中更多的是讲述了他在革命队伍中的锻炼成长。抗日战争的爆发给了吴运铎一个全新的生活理想。工人们觉醒了,吴运铎更进一步认清了受压迫的原因,明白了革命是惟一的出路。吴运铎毅然参加了革命,一九三八年,他投奔了新四军,尽管这支队伍非常困难,不仅缺衣少食,而且缺少武器,但是他决心永远跟着党。

从此,为了消灭敌人,他开始了与枪炮制造紧密相连的一生。这是一个战士的成长史,也是一个共产党员的思想发展史,“把一切献给党”是一个在战争中浴血奋战的共产党员的心声。吴运铎的一生与我军、我国的枪炮制造史一起走过,当他被派到修械所当工人以后,他和战友白手起家,靠着师父传授的本领,他学会了修枪,又经过不断实践、探索,终于造出了自己的步枪、平射炮等很多武器。他在革命队伍里,为了制造武器不顾一切地苦打死拼,负伤流血,再所不惜。他三次负伤,左眼、四根手指和腿被炸坏,但他依然在病床上研究新武器。他原来是个文盲,后来却成了掌握现代科学的军工专家!读到这里,我怎么能不被他的顽强刻苦所感动呢?

我读完了这本书,感受到了吴运锋同志的坚强和勇敢。他刻苦顽强的精神,实在令我感动!从他身上我懂得了什么叫把一切献给党。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依然要坚持“把一切献给党”这个伟大的信念。

在这本书中,我还深刻体会吴运铎同志坚忍不拔的毅力和对事业孜孜以求的精神。荀子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吴运铎同志正是有那种超乎常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才使得他在研制武器弹药的过程中不怕屡次失败、不怕身体伤残、不向挫折和困难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困难、战胜的形象。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不可能都是铺满鲜花、一帆风顺的。每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就会想起吴运铎那高大的形象,想起他那种面对困境锲而不舍、百折不挠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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