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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精彩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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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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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因为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智慧之门的钥匙。

要说我最喜欢什么书,那我肯定会选择文言文版的《中国寓言》。

开始喜欢这本书的时候是我九岁时,姐姐上高中。每次姐姐回家都会拿着那本厚厚的《中国寓言》,空余时间,姐姐总是背那本《中国寓言》。

一天,我把姐姐的书看了个遍,虽然不懂,但通过注释还是略懂一二,姐姐在朗读其中的一篇的时候,我居然说出了那个片段的名字。姐姐大惊,连连夸我这儿,夸我那儿。我特别高兴,从此,我开始喜欢上了这本书。

有次偷偷的拿来了那本书,品味这本书,犹如品味山珍海味,读起来回味无穷,心灵翩翩起舞。令人神往,使人如痴如醉。读文言文,就要像糖一样含在嘴里,慢慢品尝,细细品味,《中国寓言》几乎包含所有的人生哲理。只要一本《中国寓言》在手,人生哲理不用愁。它还凝聚着古代人民的智慧。教育子孙后代好好做人。

要问我最喜欢文言文版《中国寓言》的最有说服力的理由是什么,那我就告诉你。

文言文言简意赅,两三个字就能把十几个字的意思包括了,虽然文言文版《中国寓言》字很少,包含意义却很深。让人们懂得知识甚多。

不是夸张的比喻。我就好像一个忠于毒品的忠实吸毒者,文言文版《中国寓言》就好似毒品,只要我一看,就身不由主地上瘾,看起来没完没了,只要一会不看,就觉缺点什么。就好像很难受。

文言文版《中国寓言》简直可以说得上精妙绝伦。读起来沁人心脾,培训才简短的内容人们诉说人生道理。

我爱读书,因为书是我进步的阶梯,是开启我智慧大门的钥匙。当然,更爱读那意义深刻人文言文《中国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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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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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俗话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有了书,如同精彩生活中缺少了理想,变得很乏味;没有了书,如同茫茫大海中没有了指南针,迷失了方向;没有了书,如同彩色画卷中失去了色彩,只剩下黑白。在我那个五层的书架上,有着各式各样的不同种类的书,主要以文学类和冒险类为主。照理来说,我一个学生,应当偏爱文学类的书籍,但是我却沉迷于冒险类的书籍而不能自拔。这其中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也许我这么一说大家都感到惊讶,一个中学生竟然看这种和学习毫不搭边的冒险小说,,太不可思议了!可是,我认为这本书教给了很多做人的道理。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名叫哈利的魔法学校学生和他的两个伙伴因为各种原因秘密离开学校,完成学校校长死前留给他们的任务。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任务,而他们三人却用友谊和勇气完成了,最终铲除了杀人无数的伏地魔,虽然牺牲了哈利身边许多爱他保护他的人,但是他还是赢得了大家的尊敬的故事。

书中情节惊险、刺激,人物形象也刻画地非常形象,还用了许多的好词好句描写出了各种各样的场景,为人物形象做了烘托的作用。这些写作方法都非常值得我们学习。最重要的是书中的情节教给我了一些生活中的财富。当哈利遇难,他的朋友奋不顾身地将他救出险境时,我体会到了:原来友谊的力量是那么得强大,可以让人在瞬间拥有舍己为人的优秀品质;在哈利因为冲动而使事情变糟糕时,我明白了:冲动是魔鬼,它不会给你带来好结果;在哈利给因救他而失去生命的小精灵多比埋葬时,我懂得了:我们要学会感恩和只有先尊重别人才会赢得别人的尊重;当哈利和他的朋友在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时运用智慧得到胜利时,我知道了:武力不一定能解决问题,有时候智取才是最好的方法……总言而之,《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教给我了很多很多,真可以称得上是我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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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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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小胡睿雅指导老师:杨老师

从小到大,我读过许多,在书的世界里,我陪主人公一起哭,一起笑,书让我空白的世界变得丰富起来。前几天我在朋友的极力推荐下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海伦凯勒。她在19个月大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从而导致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但海伦凯勒并没有就这样放弃自己。她一生创作了14本书,精通5国语言,还以优秀的成绩考入了哈佛大学。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给我感触最深的是第五章。这一章讲述了海伦凯勒是怎样规划这三天的。第一天,她想去见证人类的善良与真诚,第二天,她打算去游山玩水,感受自然,第三天,她想尝试一些新鲜的事物,比如电影,歌剧等。这些事情对我们来说是多么渺小,多么容易,可对于海伦凯勒而言,却是她毕生的愿望。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考砸了,十分难过,甚至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当我想起海伦凯勒时,我心想与她相比我遇到的挫折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我调整好心态,好好学习,想着在下一次一定要取得一个好成绩。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一定要多读书,增长知识,充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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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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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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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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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看到《傲慢偏见》时,那平常的名字并没有引起我过多兴趣,但看过一会时却被它的内容所吸引。我读这样译本的小说时向来都只是粗略翻翻,了解它的大概意思,就觉得可以了。但这本书却让我完整地读了几遍,那阵子迷上它,每天晚上写完作业后,抽出2个小时来细细阅读。这本书人物关系很简洁,语言间透露着作者对人心的理解,对人与人之间的明争暗斗做了深刻的描述。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作家简·斯汀的代表作。本书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情感纠 葛。这本书介绍的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地好坏之分,骗子韦翰除外,他巧妙地利用自己的奉承能力及一付“讨人喜欢”的外表,迷住了二小 姐,不停地为自己申冤,中伤达西。但他的话充满了破绽,但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小姐还是被他的话骗的团团转,不顾一切的顶撞咖苔琳夫人。说完话想到这里许多人一定都会认为伊丽莎白很“愚蠢”,被人反复欺骗。但我并不这样认为,人的印象总会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经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会对达西产生好感?好他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不可否认的,韦翰长着一张俊美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面对这么一个俊美的男子,她又怎能会不听他的甜言蜜语呢。

我之所以会喜欢这本书有两个理由:一、我喜欢简·奥斯汀的文笔幽默诙谐,让读者读起来特别的舒畅、愉悦。特别是开始第一句写道:“有钱的单身汉总是要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看似真理实际是荒谬的话却印证了结尾的事实。二是它能按我慢慢地引入深刻地思索中,我似乎看到生活的真谛,人性最透彻的一面在作者的笔锋下毫不保留的展现出来。我从中发现这部作品虽然发表于十九世纪,却与我们现在二十一世纪大多数人的某些想法十分地一致,如果要说我为什么喜 欢这本书,也许就是因为它的思想内容与现实生活十分相符,人性的刻画更加符合实际。读起来感觉更贴近生活,深思后感到其中蕴含更多真理,你会觉得这本书的内容是如此的精彩。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到处都是各种各样不同性格、不同身份的人,人不可能十全十美,就如同小说里的物总是不是那么完美,有着不同的缺点。即使外表再美,心里一片狼籍那也是枉然!所以想要在茫茫人海中寻得一个知音实属不易,既要符合你的性格,还要被你所欣赏。但是,要在浩瀚的书海中找到一个知音却容易的多 了。它只要符合你的心情、你的品味,在你和“它”面对面的交流时那份美妙是不可言寓的。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 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 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 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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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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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夏洛蒂·勃朗特一样,奥斯丁也是牧师的女儿,奥斯丁从小和家人住在父亲任职教区的牧师住宅里,度过的安定、祥和的童年。由于早年受教于父亲,奥斯丁从中获得了广博的知识和良好的修养。虽然她的一生如此短暂,但,就生命的高度而言,奥斯丁的确创造了自己的奇迹。她的小说,都是经过反复的修改后才正式成文的。而《傲慢偏见》的成就也正是对她的肯定。

虽然这篇小说的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却并不同于一般的爱情小说。就我个人而言,更倾向于把它定位为世态小说。正如众多的世态小说一样,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也带有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其最终能够脱颖而出,却不是偶然的。“精心选择的语言”和“机智幽默”代表了《傲慢与偏见》艺术形式方面的本质。奥斯丁曾说,她创造小说,像是用一支又尖又细的画笔,在小小的一块象牙上轻描慢绘。而我,对于这点,在看完这部小说后,有着深刻的体会。奥斯丁善于通过幽默讽刺的对话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因而,在我看完小说后,感觉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在众多人物当中,首先吸引我注意的是美丽温柔的简。当然,不得不说,她让我想到了和她性格很像的一个人,我的姐姐。总是那么温柔,善良。从一开始,我便对她有了一定的好感。当宾利先生出现的时候,我真心为他们祝福,希望他们可以幸福。只是,他们为何那样缺乏自信。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因为羞涩、缺乏自信而不能正视自己内心的渴望,勇敢得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险些因为误解而错过。他们太善良了,而善良的附属品往往是软弱。好在,最后的结局是令人欣慰的。

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之间的爱情,可谓是经历了重重困难。我对达西的认识,也紧随着伊丽莎白的感情而逐渐变化。诚然,从一开始,傲慢的达西先生并不十分令人欢迎,甚至,的确是让人讨厌。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由此而展开。并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更加深了彼此之间的误会。男主人公达西的傲慢和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性。因而,误会并非出于一系列的偶然,而是由于他们不同的阶级地位所造成的。生活在上流社会的达西,有着显赫的地位。他的这一份傲气是可以被理解的。但最终他们克服了障碍,幸福的在一起。暂且抛开当时特定的社会背景,就小说本身而言,我很欣赏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

伊丽莎白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胆识,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这就使她避免因屈服于现实和虚荣心,而成为婚姻的奴隶,正如她的好朋友夏洛特那样。达西更固然有着傲慢的本性,但并不足以阻止他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更何况,他又有着那么多可贵的品质。当他意识到自己与伊丽莎白之间的误会时,选择了把问题解释清楚,还原真相的同时,也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达西欣赏伊丽莎白的率真,也原谅了她。他用理性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人和事,并不因为本内特太太的无理、莉迪亚的轻狂而影响到他对伊丽莎白的感情。

与此同时,他更是默默地帮助了本内特一家人。正如达西自己所说,他做的这些都是为了她。因为爱她,达西先生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选择了和自己社会地位并不相当的伊丽莎白。

我欣赏伊丽莎白和达西的那一份真诚,他们并没有因为讨好彼此而改变自己最纯真的本性,也不刻意去营造或者伪装自己给别人的印象,而总是展示自己最真实的一面。伊丽莎白和达西,简和宾利先生之间的爱情,都与夏洛特和柯林斯不同,不是因结婚而结婚,更不是建立在纯粹以金钱和物质享受的基础上。他们是彼此相爱的,他们相信,依靠品德而结合的爱情,才能永久、幸福。而作为柯林斯夫人的夏洛特,不得不忍受丈夫种种不好的行为,凭借物质力量获得的尊重和羡慕,并不能让她真正的幸福。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渗透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

人生如此短暂,如果仅仅是一味的追求物质欲望的满足,纵有家财万贯,精神世界却空虚贫乏,最终不能感悟到生命的真谛。其实,傲慢与偏见,都是我们人性中很常见的弱点。在现实的人际交往中,我们往往会因为第一印象,而主观地给别人下定义,造成彼此之间的误解。只有在长久的观察和接触之后,才能对人有较为深入客观的了解和认识。正如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一样,正是因为了解而改变。小说中本内特太太可是贯穿全文的一个重要角色。我承认,她并不是一个贤惠的妻子,也不是一个体贴的母亲。她的一举一动总会引起别人的反感。可以说,她主要以负面形象存在。但有一点却是不容置疑的,她是爱她的孩子们的。

虽然她的做法总是不被人理解,甚至过于神经,但他所做的这些都是为自己的女儿们着想,希望她们都能有个好的归宿。其实,在当时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她的行为又似乎是可以被理解的。我想,不仅是在爱情和婚姻方面,做人理应如此,不管对谁,不卑不亢,凭自己的人格魅力和优秀品质,去赢得他人的尊敬。或许,这才是“对人性最透彻的了解”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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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全文共 2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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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与婚姻是人类恒久不变的话题,在《傲慢偏见》里,简·奥斯汀用她理智而诙谐的笔调为我们讲述了五个婚姻故事,阐释了婚姻的真谛:爱情。婚姻应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而以金钱或者外貌、情欲为目的的婚姻是难以幸福的。而且爱情的建立,必须经过双方深入的了解,抛除虚荣心与偏见,客观的认识对方的品格,只有优秀的品格才能获取爱情。

Love and marriage is a constant topic among human, In Pride And Prejudice, Jane Austen told a story about five marriages for us in her rational and humorous writing tone, which explains the truth of marriage: love. Marriage should be based on love, while it can’t have access to happiness when just based on money or appearance. And a deeper knowledge is needed when we start our affection . Exclude vanity and prejudice, and think about each others moral character objectively, and we can know someone better and more exact---- only good moral character deserves real love.

书中的两对恋人,伊丽莎白和达西,以及简与宾利,他们的婚姻虽然也不排除相貌与家世的考虑,但主要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尤其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爱情故事最为人津津乐道。他们由相互厌恶到最终相爱并且结为连理,此番曲折中,他们逐渐相互了解,解除偏见,抛弃毫无意义的所谓体面,最终认识到并且爱慕上对方的美德。而伊丽莎白对达西的求爱先拒绝后答应,更是展现了她对无爱婚姻的蔑视。相反,伊丽莎白的朋友,夏洛特,她认为自己既不美,又没有钱,出于经济方面的考虑,选择了与愚蠢而又肤浅的柯林斯结合,过上有保障但没有乐趣的婚姻生活。同样,伊丽莎白的妹妹以及父亲的婚姻也是不幸的,他们在美貌的皮相面前昏了头,忽略了对方的品德,导致终生遗憾。

The two pairs lovers in the book, Elizabeth and Darcy, Jane and Bingley, mainly based their marriage on love and excellent moral character, though thinking about looks and family background to small extent. Elizabeth and Darcys love story is most relished especially. During twisting journey from they hated each other to finally fell in love and got married, Elizabeth and Darcy gradually got to know each other, removed prejudice, and discard meaningless so-called face. Eventually they realized and fell in love with the virtues of each other in readers’ expectation and wishes. Furthermore that Elizabeth refused Darcys courtship before accepting, still further show her defiance of marriages without love. On the contrary, Charlotte, Elizabeths friend, who thinks she is not beautiful besides having no money, chose to combine with stupid and shallow Collins out of economic considerations, and lived a ensured but dull marriage life. Similarly, Elizabeths sister, Lydia, as well as her fathers marriage is unfortunate, for they were confused by the beauty of appearance, while ignoring the moral character. They would be bound to regret for their choice all their life .

总而言之,在婚姻面前,我们必须向爱情看齐;在爱情面前,我们必须以人的品德为准;在品德面前,我们必须客观公正。

All in all, we must be for love alignment in the face of marriage; and we must will be subject to moral character in the face of love; and we must be objective and fair in the face of judging the moral charac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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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季节英语作文

全文共 4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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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 is the first season of a year.There are there months in spring :Morch ,April and May ,The weather is warm and windy.It rains a lot.The trees turn green and all the flowers are coming ont.In spring,I can wear my shirts .I often plant trees and go hiking .So I like spring very much .Of course ,I like the Spring Festival ,too.

参考翻译:

春天是四季中的第一个季节.春天有三个月,分别是:三月、四月、五月,天气则是温暖与微风,同同时多雨.树木茂盛、花草盛开.在春天,我们可以穿衬衫.我经常植树和远行,所以我十分喜欢春天.是的,我同时也喜欢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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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50字

全文共 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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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要介绍的是一本有趣的,它不是叙事的小说,不是无味的论文,而是一本幽默的漫画。说是漫画,它却十分有用;说是漫画,它却记载了中国5000多年的历史;说是漫画,不如将它比作一本厚实的历史书,带我们在5000多年的历史长廊中遨游。这本书以宋神宗的一句名言“鉴于往事,有资于治道”来作为开场。在已进入速度时代的当下,历史类的读物,对于现在工作学习都相当繁重的我们来说未免有些枯燥和乏味。但这本《半小时漫画中国史》却能通过用漫画的形式和幽默的语言带领读者进入5000年的精彩世界。

作者用聊天说话的方式,加上现今社会的网络流行用语,把历史事件放在我们熟悉的现实场景中,结合漫画的表达,把历史讲成了活生生的小段子,仿佛就在眼前。读者在爆笑中慢慢记住了那些艰涩难懂的历史事件。例如其中有一段,作者将春秋列国比喻成一个班级,把周朝比喻成班主任,十分诙谐幽默。让大家在捧腹大笑的同时,知道了很多成语的真正来源,如秦晋之好、朝秦暮楚、退避三舍等。

正如诸多历史学家所言:“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作为读者,我认为正确解读历史,了解历史,对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处世接物有潜移默化的作用;让善于反思的人或民族在历史的兴亡更替当中领悟;使国家与民族更加繁荣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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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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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但我最喜欢《陶小宝日记——我不再拖拉了》。因为我有很多地方和他一样。

陶小宝是四年级二班的学生。他非常拖拉,比如在课上吃泡泡糖,妈妈叫他起床他不起,在课上和别的同学说话……他拖拉的事做了一大筐,即使这样他还被选中代表班级参加体能智力比赛,陶小宝上阵后,又犯了拖拉、做事无计划的“老毛病”,不采纳同队女生的建议,自作主张导致本队在闯关中屡遭失败,拖了本队的后退。这时,他意识到拖拉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痛定思痛,彻底改变了拖拉的习惯。

有一天早上,妈妈叫我起床,我非常不想起,我就假装没听见,妈妈喊了三遍我都不想起来,妈妈说她要去上班了。妈妈走后我就继续睡,过了一会儿我一看表还有几分钟就上课了,我起床穿上衣服连早饭也没吃就冲出家门。虽然没有迟到,但是这一上午我给饿坏了,也没有心思去听讲了。

发生这件事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我们都不能拖拉。

同学们你们拖拉吗?你们要是拖拉就马上改正这个毛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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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有关我最喜欢的老师英语作文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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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从小到大,我们有很多老师,你最喜欢的老师是哪个呢?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英语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My Favorite Teacher

Everyone has his favorite teacher ,so do I. My favourite teacher is Miss Wei, our English teacher. We felt English very difficuit when we began to study English. Miss Wei had a good idea to solve the problem. One day, Miss Wei came into the classroom with some fruits, such as apples,bananas,and oranges. She said: “Today we are going to learn the names of the fruits. You can eat the fruits if you can tell me their names in English . ”All the students listened carefully and studied hard . Someone even stood up to answer questions. Class was over ,and the fruits were all eaten. From then on ,I am more and more interested in English, and I want to say from my heart: “ Thank you, Miss Wei!”

英语作文翻译

每个人都有他最喜欢的老师,所以I.我最喜欢的老师是魏小姐,我们的英语老师。我们觉得英语很难,当我们开始学习英语。魏小姐有个好主意来解决这个问题。一天,魏老师带着一些水果走进教室,如苹果、香蕉和橘子。她说:“今天我们要学习水果的名字。如果你能用英语告诉我他们的名字,你可以吃这些水果。所有的学生认真听讲,努力学习。甚至有人站起来回答问题。课结束了,水果都吃光了。从那时起,我对英语越来越感兴趣,我想从心里说:“谢谢你,魏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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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运动优秀初中英语作文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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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people love to play badminton, some love to play football, others love swimming, but my favorite sport is basketball. It is very popular in China because of Yao Ming. Because of him, many boys in China get to know about basketball. He is so excellent that everybody wants to play like him. He is my idol.

有些人喜欢打羽毛球,有些人喜欢踢足球,其他人喜欢游泳。而我最喜欢的运动是篮球。因为姚明,篮球在中国很受欢迎。许多男孩子因为姚明而了解篮球。他如此的优秀,以至于每个人都想向他那样打球。他是我的偶像。

After school, I often play basketball with my friends. I am the tallest boy in my class, so I play as center. Playing basketball is not only good for our health, but also helping us to make friends. I hope someday I can be an outstanding player just like Yao Ming. Maybe in the future, I will go to NBA and win the champion.

放学后,我经常与朋友们打篮球。我是班里最高的男孩子,所以我打中锋。打篮球不但让我们保持身体健康,也让我们结交朋友。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成为向姚明那样优秀的篮球运动员。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去NBA打球,并赢得冠军。

[我最喜欢的运动优秀初中英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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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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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它的相遇有些许潦草,假期闲暇刷小视频时,刷到了中的一句话“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当时觉得它象一束光一下了击中了我内心的柔软,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便开始在网上了解书的大概。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搜这本书简介时的心情,是兴奋极切的,像刚品尝了一块蛋糕后的一角后,迫不及待地再尝下一口一样,简单了解后,不加思索地开读了。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蒋丞在高二时得知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父母是继父母,回了亲生父亲的家。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城市学霸来到钢厂,她是挣扎的,对钢厂这块土地,她是不屑的,但是她在这个小地方遇见了顾飞。

顾飞是一个独自扛起一切的孤勇,爱当旁观者的学渣,他因为家庭避无可避的因素,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光芒,不能离开这个小地方,他是被现实捆绑着的,他是一直装睡的人。

他们两个人的撞击给了我极大的冲击。

书中的丞哥,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堕落,他努力的生活,拼命的学习,他跟顾飞说,“我就是那种越往地下拍,弹越高的人,我不会在这儿的,我要出去”,她也带动着顾飞,成为人们口中“走出去的人”。

很现实的故事,很鲜明的人物,我也因为这本书对学习生活有了新的定义,我开始不满自己单一枯燥的生活,想做出些努力,并且将生活中的循规蹈矩做得更好,试着做之前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比如:弹钢琴。其实,学习钢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哪个女孩子不想当在钢琴键上弹出优美旋律的公主呢?之前其实跟父母讲过学习钢琴的事,妈妈非常支持,但是爸爸认为没有什么用,毕竟初中了,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学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但书给了我做出改变的勇气。

我重新提出学习钢琴的想法,对父母表态度表决心,一番努力我开始学习钢琴了,每晚写完作业后坚持15分钟练琴,上课时在老师的指导下,一遍遍重弹,终于学会了一首小的曲子,后来学习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复杂,有时一首曲子重复练习,谈半小时都弹不流畅,当然想过放弃,但妈妈总在这时鼓励我“想想你当初想学琴的决心”,我就在心中安慰自己说“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仿佛是自己的信仰班,让我坚持了下去!坚持着一遍遍的打拍子,不厌其烦地弹奏曲子,唱音阶,后来开始能弹一首流利的曲子,自如的谈一些有些难度的钢琴曲,现在我已经有自己最喜爱的钢琴家,并且正在学习他的钢琴曲了。

生活就像登山,开始总是最难的,但人们最缺少的往往是开始一切的勇气,等你登上山峰时,你将会发现你最喜欢的还是山顶的景色,“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总会给我背后的勇气,让我在希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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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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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李苦禅说:“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古人云:开卷有益。

我非常喜欢读书,是一条名副其实的小书虫。我有一个漂亮的书柜,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书。我一有空就往书房里钻,来到我的书柜前,拂去书面上的灰尘,把书柜打扫得干干净净,还把同样类别的书排在一起,乐此不疲,每次看到排得整整齐齐的书,我就心情书畅。

我什么书都看,童话、小说、自然百科等等。我常常看到忘我的境界,当我看到悲惨的情节时,我会泪如雨下,当我看到高兴的情节时,我会哈哈大笑……

书籍让我享受到无穷的快乐,我只要手中一有书,就没有了饥饿,没有了悲伤,在心灵的花园里只留下了快乐。各种各样的书带领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宇宙未解之迷》激起我探索宇宙的兴趣,《三国演义》让我了解了三国那段不寻常的历史,《一百个感恩故事》让我学会了感恩,《非洲历险记》让我明白了要像酷酷猴那样机智勇敢地去面对任何事,《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深深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

培根告诉我们:“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我觉得培根说得很有道理。书蕴含着无穷的力量,只有多读书,才会增长本领,才能改变你的命运。

我喜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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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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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架上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我特别喜欢的,看了很多遍都还想再看的一本书。那就是精装版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到底是哪里吸引我呢,让我如此爱不释手?这本书啊,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容,无一不吸引我。看,它的封面,精美又大气,在正中间竖写着四个大字三国演义,下方是七个三国主要人物的画像,每个人都个性鲜明,一眼能识出。看到这样的封面就忍不住想看书中的内容。

这本书是由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质量非常好,里面的纸张很结实,翻过很多次都没有卷角、起皱,而且每页纸都是彩色的,有浅红,浅绿等,甚是好看。里面的图片更是精致美观,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画,仿佛把我带入那个斗智斗勇的三国时代。

书中的文字排版也很合理,故事内容都用相应颜色的黑体字,还用不用颜色的楷体字对每一个故事都做了简介和点评,并对文章中一些特殊的词语用宋体字进行注释,让我们对故事细节、对历史人文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书中的内容都是按章回来划分的,一个故事一个章回,非常清晰。当然,更吸引我的还是文字的内容了,那是一个字绝!好看得不得了,总是会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哪怕是背得下来了,都还想再看,因为实在是描写得太妙了。故事精彩引人入胜,人物精致鲜明独特,文字激昂句句堪好,妙语连珠回味无穷,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品书的美妙感觉,正所谓,妙不可言啊!

除了它的这些美,此书还有更具价值的地方,那就是它带给我的精神上的启迪和情智上的收获,更是让人增长智慧,提升心境!在写作上,增长了我的词汇量,好词好句拿来即用;在学识上,认识了很多杰出的历史人物,他们的智慧、技艺,他们的坚强、执着时刻影响着我;在人品上,他们重情义,荣辱与共,他们守信用,言出必行,他们爱国爱家,不惜舍身救国这一切,无一不感动着我!

一本好书,就是你一个至好的朋友,一位善教的良师。

《三国演义》,我真的好喜欢你!

五年级:王靖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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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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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我带到猴哥面前,让我同它一起上天入地,服妖除魔,也使我喜欢上了这位本领齐天的大圣。

它英勇无畏,反抗邪恶,胆大而又机智。一出场,便用令众猴惊骇地一跳—跳入水帘洞。玉皇大帝、诸位神仙,根本唬不住它,即使在法力无边的如来佛面前,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也丝毫不折不扣。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当《西游记》再一次摆在我面前时,我发现,在身处逆境时,猴哥的那种不屈不挠,积极乐观,疾恶如仇的斗争精神,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五指山下,它没有气馁,更没有绝望,而是默默地等待了五百年,因为它心中希望的火苗从未熄灭;取经路上,风餐露宿,妖魔鬼怪都不能放慢它 西去的步伐。它 一步步征服艰难旅程,凭着智慧,勇气和乐观,终至目标,困难吓不倒它,斗争精神被磨砺得日以高昂。

我不禁钦佩起猴哥来。我要学猴哥,追求理想勇往直前。我会更加勇敢,怯懦只会助长敌人的气焰,我会坚韧一些,成功从不是唾手可得的。我不会屈从与邪恶,一定会同它们斗争,生活中的磕磕碰碰伴随着每一个人,我们不必哀怨,更不能消沉,与困难,积极乐观地斗争吧!这是猴哥精神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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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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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像一艘船,带领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题记

我曾看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夏洛的网》,《草房子》其中,最令我难忘的一本书,那就是《青铜葵花》,这本书是安徒生奖的获得者曹文轩所著,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编程出版。

这本书是一部散文集,是由九个小故事组成的,全文围绕着一个女孩葵花和她的哑巴哥哥青铜之间所发生的故事。主要讲的是青铜一家在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和坎坷,但是最后青铜一家都一个个地挺了过来了。最令我叹为观止的是书中描写十分优美,如:只见一地的葵花,一株株皆落尽全黄的花瓣,一只只失去光彩的花盘,低垂着,面朝满是花瓣的土地这正如安徒生奖评委会主席帕奇亚当那所说:曹文轩,用诗意如水的笔触,描写原生生活中一些真实而哀伤的瞬间。我觉得这很适合这本书的情趣。

你们想知道葵花和青铜为什么会成为兄妹的吗?你们想知道青铜一家为什么会挺过一个又一个的坎坷吗?那就一起来读一读《青铜葵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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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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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到大,读过《格林童话》、《淘气包马小跳》还有《笑猫日记》等,但是我最喜欢《淘气包的马小跳》,你们知道我为什么喜欢《淘气包的马小跳吗》?

因为马小跳他虽然有一点顽皮,有一点淘气,但是他知错就改,有一次,我在读这本书的时候,看到了马小跳过生日这个故事,这是马小跳过生日可是他要送给夏林果生日礼物,于是,我就在想他过生日为什么要送给别人生日礼物呢?我很疑惑,然后,我就继续读了下去,读到了最后,才明白了其中的道理,是因为马小跳上次把夏林果给撞摔倒了,马小跳就是因为把夏林果给撞摔倒了,所以在马小跳过生日的时候,马小跳为了给夏林果一个歉意,所以就送给夏林果的生日礼物这就是马小跳知错就改的一个画面。

我从这本书中,我得到了要学会马小跳的知错就改的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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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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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西西外传》,我每天都如饥似渴地阅读它,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像磁铁一样吸引我。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鲁西西,她还有一个哥哥叫皮皮鲁,鲁西西是一个可爱,大方,漂亮的小女孩,她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先是鲁西西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这里她又碰到了新奇有趣的事情,每一件事都让我好奇,好像把我也拉进了这本书。和鲁西西一起,她走到哪儿,我就好像真的在那玩了一圈回来。

例如:眼泪湖奇遇这一篇故事就使我感动,眼泪湖是女孩子的眼泪聚成的一个湖,还有一个是男孩子眼泪聚成的一个湖,女孩子眼泪湖里的眼泪太多了,可男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又太少了,鲁西西知道女孩子哭的次数太多了,她把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放到男孩子的眼泪湖里,现在两个眼泪湖里的泪水一样多了,她说以后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水不会再比男孩子的多了……这让我懂得女孩子不比男孩子差的道理。这笨书的作者是郑渊洁叔叔,他所有的作品栩栩如生,让我回味无穷。

我家的书柜上堆满了书,可我还是单单喜欢这本书,它什么地方都吸引了我,也让我喜爱,更让我念念不忘,鲁西西的特别经历让我浮想联翩,文中的人物让我流连忘返,鲁西西经过的地方让我好奇……

鲁西西有一种精神让我学习,那就是她永远那么乐观,每次在书中见到她,她总是笑眯眯的……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很会生气,一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气嘟嘟的,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人哭着过也是一天,笑着过也是一天,何必不快快乐乐过每一天呢!我要放开一点,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鲁西西外传》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可以每天都开开心心,我们要笑着去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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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人物英语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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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cartoon characters are Tom and Jerry.

I like these cartoon characters because they are very funny. This cartoon is about a mouse-Jerry and a cat-Tom.

The mouse is very clever. but the cat is very clumsy. The cat’s owner wants it to catch the mouse but the mouse is very smart. The cat always can’t catch the mouse and the cat always break its owner’s things, like vase,table or other things. The cat’s owner was very angry. She always hits the cat.

I like it because the cat is funny! What about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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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和书在一起作文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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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春风染绿了我那片幼小的心田。书,似雨露滋润了我干渴的心田。书,似暖阳温暖了我整个漫长的冬夜。我喜欢读书,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小时候,《安徒生童话》是我最好的伙伴了。洗完澡翻开,多彩斑斓的小人物跃然纸上,瞧!皇帝的新衣是愚蠢又是那样的智慧,让我学会了人不能自大。丑小鸭是那样的可爱又是那样的美丽,让我知道了我们应该坚持自己。可爱的拇指姑娘是那样大方又是那样勇敢,让我学会了要懂于追求自己的幸福。啊,我喜欢和书在一起。报着美丽的童话书,安然进入那美妙的梦乡。

后来啊,我体会了朱自清的《春》。坐在树下细细感受来自朱自清笔下的春。春姑娘带着氧的味道来了,似母亲的手轻抚过你。小草偷偷地从土里钻出来嫩嫩的,我用手抚摸着这新生的嫩芽,生命的力量在手心回旋。蝴蝶蜜蜂也来拜访春姑娘了,小小的身影在花丛中穿梭着。我喜欢书,它带我领略了春的美丽。

长大后,我迷上了《水浒传》看那花和尚帅气的倒拔垂杨柳。瞧那各路好汉劫法场的英勇身姿。学那吴用机智的窃取生辰纲。我喜欢书,它带我走进了义的世界。

我喜欢和书在一起,看那不一样的世界。听那多彩的声音。拥抱那五彩的世界。我遨游在书的海洋,学更多的知识。听更多的声音。

我与书携手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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