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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汇集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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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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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黄的午后,走进飘满着香的书房,从书架上轻轻取下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来回味、回忆一下遥远的古代,领会古代的英雄情结与战火销烟。

《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一本十分有益的书,“廉颇的负荆请罪”让我体会到了蔺相如的宽容大度与廉颇的知错就改的优良品质。“张骞通西域”写出了张骞不怕吃苦、一心为国的精神品质,十分可嘉,值得我们向他学习报效祖国的思想。但是总有一些不合拍的人物在其中,秦桧就是其中的代表。他贪生怕死,恬不知耻的向外夷求和,杀害了精忠报国的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让天下之人何以理解呀!?而岳飞这一死为人们留下了对秦桧的诸多怨恨。在沈阳亭中的对联有“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现在天下太平,世界安宁,却不时有纷争与战乱。而古代又有许多名君给人以醒悟,也有许多暴君、昏君使国家灭亡。名君有唐太宗李世民,而暴君则有商纣王、秦始皇、秦二世等。商纣王因施行暴政,而受百姓唾弃,无休止的酷刑,更使大臣与百姓叫苦连天,最后还将比干挖心处死;秦始皇天资聪颖,统一六国之后虽做了诸多贡献,但是他征发大量农民修筑长城,使得人们怨声载道。死后,他的小儿子胡亥与赵高串通一气,秦二世登位。后又遣人在骊山修建秦始皇陵墓,又叫人修建阿房宫,后因暴政才被推翻。

在漫游过这茫茫五千年后,细细的回忆一下,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就有着像古人一样的精神与品质,不过却少有人像暴君那样凶残。不过,古人的缺点与不足已经得以改正,而古人的美好品质却被我们学习、传承与歌颂。同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具有与古人同样的品质,宽容大度、知错就改,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诚实守信、一心为国,难到我们都该置之身外吗?当然不是。不仅仅如此,还有忍辱负重的司马迁,刻苦学习的杨时都应该是我们的榜样。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品质,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文明。而相继传承了五千年的文明转轮就在我们手中,等待我们去发扬、去光大、去让世人皆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呀!是你给了我人生的启迪,是你给了我引以为戒与努力学习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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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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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诱惑》是一本关于介绍魔术方面的籍,书中图文并茂,给人以超视觉的享受,魔术师那不可思议的双手,让奇迹一次次在我们的眼前发生。书中描述的魔术非常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无论是在教室还是在办公室、宴会的餐桌上,随时随地都可以表演。该书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介绍了可以给同学、长辈、朋友、异性以及初次见面的人来表演的相关的魔术技巧。魔术看似很难,其实也很简单,可能就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完成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书中讲到的“鞋中的饮料”:魔术师将鞋脱下后,竟然从中取出了一瓶饮料!这看起来似乎有些非常的神奇和不可思议,其实这个魔术的奥妙就在于魔术师采用了障眼法,魔术师用他那特有的眼神有意将观众的视线转移,然后乘机将饮料迅速地塞进鞋里,这个魔术就表演成功了。魔术还离不开一双灵巧的手,刘谦在央视春节联欢晚会表演的“橡皮筋魔术”,在本书中也有详细的介绍,就展现了他那双无比灵巧的手。在这个魔术中他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动作:手往后拉橡皮筋的过程中,迅速地用右手中指压住食指上的橡皮筋,使它脱离食指,然后再用食指勾住拇指上的橡皮筋,这样两根橡皮筋就被彻底的分离了。这个魔术表演起来手指的动作一定要快速而且非常灵巧,才能达到视觉的效果。我平时非常喜欢把所学的魔术表演给大家看,把快乐带给大家的同时,让自己也有了一种小小成就感。《魔法诱惑》讲述的魔术非常通俗易懂,而且表演起来十分简单,这让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魔术,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多彩多姿,也为生命增添了不同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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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小动物英语作文

全文共 1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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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know, theres a lovely puppy in the aunts house. It has white hair all over the body, white as cotton candy; its eyes are black and white, like two precious stones; ears are semicircle, nose is black, tail is short. Its really beautiful!

One day, I went to the aunts home to play. As soon as I entered the door, I saw the dog barking in the doorway, as if welcoming me to his house. I saw it, smiled and said: "small naughty, do not worry, I will play with you immediately!"."

As I entered the room, I sat down on the sofa and wanted to rest for a while. But it licks me with its tongue. I cant stand this kind of "affectionate" reception, so I have to go out with him.

Outside, we played hide and seek. I hid in the middle of the back of the car, waiting for it to come to me. After a while, I saw him running nimbly towards this place. Suddenly, it came to me with a slam on the brakes, but it didnt realize my existence. So I decided to come and see what it was like.

It was the body of the hair, like a bath. It spat out its tongue against the sun. Yes, the weather is so hot today, just like the fire on the ground. But it also found me at this time. Ah! It become more lovely! Light shining white hair, looks very smooth. Its eyes were fixed on me, a smile on my face, as if to say, "look, boy, Ive found it."".

I really like this cute pu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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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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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题记

我最喜欢的书是《熊猫回家的路》,它是根据迪斯尼电影小说写成的一本书。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它主要将了主人公失去双亲的芦娃子遇到了迷失方向的小熊猫胖胖,而,、村里的专家认为,一只大熊猫只能抚养一只小熊猫,坚决要把小熊猫带走。芦娃子只好偷偷的抚养胖胖,还教会了它觅食、爬树、吃竹子……历经千辛万苦把小熊猫送回熊猫妈妈怀抱了的故事。它使我看到了熊猫胖胖那奄奄不息的生命奇迹,和芦娃子与动物之间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情意,往往使我看得如醉如痴,芦娃子和胖胖的那些悲欢离合的情节,在作者的笔下更是让我牵肠挂肚。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可爱的熊猫胖胖玩耍的情景,也看到了芦娃子、胖胖的两个可怜的孤儿相依为命的情节,总是使我泪水总在眼眶中打转儿……

我有个习惯——一但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的将它看完,刚买这本的时候也一样,为了尽快的看完,我早早的起床起来看,上学下课时也看,吃饭时还看……总之一句话——一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了,你可能会想这就完了,这本书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可我还是一看再看,甚至现在都快会背了,因为他实在太好了。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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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年级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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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家养了一只小狗狗,因为小狗长得很壮实,所以哥哥给小狗狗取名叫“肉肉”。

Brother a small domesticated dog, because the dog is very strong, so the elder brother to the little dog named "meat".

肉肉长得非常漂亮,人见人爱。它全身长着黑色的皮毛,那条翘着的小尾巴,总是不停地摇来摇去,那双水晶似的大眼睛,总是充满着好奇,不停地到处张望。

I was very pretty, cute. It was a long black coat, that raised a small tail, always keep the to and fro, pair of crystal like eyes, always full of curiosity, constantly looking around.

有一天,我去哥哥家玩。一到门口,肉肉就站在门口迎接我,我就扮着鬼脸想去摸它,肉肉吓得立即逃走了。晚上,我和哥哥在床上玩游戏,肉肉走过来,把头放在床边,哥哥就帮它按摩,还用梳子梳理着它的毛发。肉肉很通人性,不停地摇摆着小尾巴,好像在说:“谢谢小主人,谢谢小主人。”。

One day, I went to my brothers house. One to the door, I stand at the door to greet me, I made a face to touch it, I immediately scared away. At night, my brother and I play games on the bed, I walked over, put his head on the edge of the bed, my brother will help it massage, also comb his hair. The meat is the human nature, rocking the small tail, as if to say: "thank you, master, for the master.".

因为肉肉,我更喜欢去哥哥家玩了。

Because meat meat, I like his brother 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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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万圣节英语

全文共 1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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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loween Halloween is an autumn holiday that Americans celebrate every year. It means "holy evening," and it comes every October 31, the even

ing before All Saints Day. However, it is not really a church holiday, it is a holiday for children mainly.

Every autumn, when the vegetables are ready to eat, children pick large orange pumpkins. Then they cut faces in the pumpkins and put a burning candle inside. It looks as if there were a person looking out of the pumpkin! These lights are called jack-o-lanterns, which means "Jack of the lantern".

The children also put on strange masks and frightening costumes every Halloween. Some children paint their faces to look like monsters. Then they carry boxes or bags from house to house. Every time they come to a new house, they say,"Trick or treat! Money or eat!" The grown-ups put treat-money or candy in their bags.

Not only children, but most grown-ups also love Halloween and Halloween parties because on this day,they can disguise themselves as personages or ghost as their imaginations will lead them. This bring them the satisfaction of being young.

万圣节前夕

万圣节前夕是美国人年年都会庆祝的秋季节日。它的意思是“神圣的夜晚”,在每年的10月31日,也就是万圣节前夜。但实际上这不是一个真正的宗教节日,而主要是孩子们的节日。

每年秋天蔬菜成熟可以食用的时候,孩子们就会挑出大个儿的橙色南瓜。然后在南瓜上刻上一张脸,把一根点燃的蜡烛放在里面。看起来就好像有人在向南瓜外面张望。这些灯就叫做“iack-o-lantems”,意思也就是“杰克的灯”。

每年万圣节前夕孩子们还戴上奇怪的面具,穿上吓人的服装。有些孩子把脸刷成怪物。然后他们拿着盒子或袋子挨家挨户串门。每来到一个新房子他们就说:“不款待就捣乱!给钱还是吃的!”大人们就会把用来招待的钱或糖放在他们的袋子里了。

不仅孩子,许多成年人也喜欢万圣节前夕和万圣节前夕晚会。因为这一天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想象把自己装扮成名流或幽灵。这会带给他们年轻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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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看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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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书能增长知识,能把看到的好词和好句都积累下来,在写文章的时候,能在适当的时候用恰当的好词和好句。

我喜欢看的书可多了,有:《皮皮鲁传》、《安徒生童话》、《查理九世》、《笑猫日记》、《捣蛋鬼日记》……

我每天放学之后,写完作业,就捧着一本书在看,我记得有一次,我看的书叫《笑猫日记》,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就对对我说:“先别看了,你都看了半个小时了,先休息一下,要不然对自己眼睛不好的。”我就说:“再看十分钟就休息一下。”妈妈说:“好的,等一下休息五分钟。”我说:“嗯!”

没想到十分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就想让眼睛休息五分钟,我本以为这五分钟过得很快,但是时间也太慢了,过了一分钟之后好似过了一个小时似的,我等了好久五分钟终于过去了,我又接着看书了。

有一天,在家的时候,弟弟和妹妹说:“姐姐,我们来问你五个问题吧!”我说:“好吧!”“我先来问,”弟弟连忙说,“姐姐,你是不是看过唐诗三百首?”“是的。”我说:“那我们就抽你五首古诗。”她(他)们一同说,我心想:这对我来说小菜一碟。

弟弟悄悄地对妹妹说:“妹妹,我们帮姐姐出难的题目。”我就说:“出就出,谁怕谁呀!”弟弟出的第一个题目是:《芙蓉楼送辛渐》又把后面的题目都念出来,我一口气就把所有的内容背了出来。弟弟和妹妹看着我,眨吧着大眼睛,似乎在说:“姐姐真是太牛了!”看着他们的表情,我也会心地笑了:“那当然,腹有诗书气自华!”

书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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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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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

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子弟达西所热爱。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可是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更多更多,但唯一没有的便是真爱,弥足的真爱……

当我读完这部著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人生之旅中,我们每一个人都是寻梦者。梦是巫山峡壁上缀着的那团闲适的白雾,不知何时来,何时去,去向何方;梦是一条伸向河里的若隐若现的虹,现到最美的时候也是它即将消逝的时候。梦是何等神奇,令人魂牵梦绕!它引无数的追梦者背负着黄河的淤泥,手捧长江的清纯,迈着日月交替的脚步,追赶着问题的音符。这其间每一段艰辛的历程,无不饱含着奋斗的辛酸,无不需要我们以足够的勇气去面对,去承受,去拼搏。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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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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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人为什么活着?我觉得就像我最喜欢的余华所著——《活着》里写到的一句话:“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在书中,福贵在年轻时,就把家产输完了,从此过上了穷人的生活,后来因为政治变革和其他原因,他的家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下福贵的孙子和福贵。主人公活着只是为了历经种种磨难吗?不,不是的,他不仅勇敢地面对了这些磨难,并且在晚年把希望留给了自己的孙子——苦根。

在生活中,我们也要勇敢地面对各种困难。就比如说我吧!上个学期,有一次,我的英语课堂作业本一直没清完,所以我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里,骂了一顿,并且要家长到学校里来——一个星期的期限。而我那天回家并没有对家长说出这件事,我一直在思考该怎么开口。而且做什么事都不愉快,心里沉甸甸的;第二天我还是很犹豫,也没开口;在第三天的时候,妈妈无意中从别的家长口中听到,有几个家长要被请到学校去,妈妈一问才得知我是其中的一个。后来当事情解决的时候,我心中的那块大石头才落下来。

看了这本书,又想起了五年级上的那件事,老师骂我们一顿,也算是一种鼓励,只是有时候我们接受不了。这也体现了老师对我们的良苦用心。还有在以后,我都要积极勇敢地面对任何一件事。

每个人对“活着”的理解都有所不同,有的人只想健健康康的活着,有的人要在有生之年为别的人服务,这都是活着。反正,人要活出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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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带翻译

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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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home have a clever dog flow li, it has a beautiful name - the ball ball.

Ball ball body white as snow, two big eyes, nose and smooth detour, tail short, chopped far look like a small ball.

It particularly fond of sleep. One time, I take a shower, its in the sitting room east and west, then walk to a bedside table, really boring lives had a good stretch, belly up, carefree lying on the ground. Surface tilted his head to left, two small claw tightly embrace together, very intoxicated with close my eyes and fell asleep. When I take a shower, when he was looking for it to play, see it was fast asleep.

It is not only love to sleep, also very greedy. Remember once, we eat the delicious ribs, the ball ball saw this, he swallowed the mouth water, see it, I really dont have the heart to, had to throw a bone to the ground, the dog jumped up, quickly, he grabbed the bones, climbed to the bed, the Wolf to eat it, eat with relish.

This is my familys good sleep and greedy ball ball, do you like it?

我家有一只聪明怜俐的小狗,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球球。

球球全身毛白如雪,铜铃大眼,鼻子滑漉漉的,尾巴短短的,远看就像一个小茸球。

它特别喜欢睡觉。有一次,我去洗澡,它在客厅东走走,西逛逛,实在无聊了便走到床头柜下,抻了个懒腰,肚皮朝上,悠然自得的躺在地上。小脑袋向左面歪着,两只小爪紧紧的抱在一起,很陶醉的闭上眼睛睡着了。等我洗完澡,正想找它玩的时候,看到它已经呼呼大睡了。

它不但爱睡觉,还很贪吃。记得有一次,我们吃着香喷喷的排骨,球球看见了,馋得直流口水,看到它的样子,我真的不忍心,只好向地上抛了一块骨头,小狗跳了起来,迅速地叼住了骨头,爬到了床底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得津津有味。

这就是我们家贪吃好睡的球球,你们喜欢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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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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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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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小动物英语作文

全文共 1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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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our common home - the earth, living a lot of animals, what kind of animals do you like? Anyway, my favorite animal is our most loyal friend - dog.

I most love the dog is my neighbors dog Beijing Pakistan round and Collie handsome. Every day they play together, is a good friend of clubbing lingers, I also love them, they saw me and wagged his tail and ran towards me.

Handsome, big body, about more than 60 centimeters long. Two legs standing, completely to my shoulder, his eyes, nose, mouth, ears are mostly round, I love watching him running figure -- like curly flying, a horse. I often run with the round, handsome and handsome, every time is handsome, first, round second, I third. It is no exaggeration to say that the speed of the lion is no less than the speed of a thoroughbred horse. The general dog ran up, will be issued a "clicking" sound, but handsome running in a low voice, not carefully hear. The handsome man also looked handsome when he ran: curly hair flying and his body arched. If you want to use a word to describe Shuai Shuai, that is: shuai. If one word is used, it is impeccable.

Relative to Shuai Shuai, the round shape is a lot smaller, the body length is only about thirty centimeters, smaller than the handsome about half. His name comes from his eyes, which is so round. Like a shiny black stone. And his legs are round, too. The round name comes in this way. And his leg is very short, so even if he cast the foot run, couldnt run fast, but I still love his simple cute.

Thats what I like about animals. What do you 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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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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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古斯丁的力作《傲慢偏见》在将近2020年的历史中,折服过众多的善男信女,通过解除傲慢与偏见给正常沟通造成的障碍,最终演绎出有情人终成眷属,在世上传为佳话。

起初读《傲慢与偏见》是为了消除人们对我的偏见,尤其是剩女们对我的偏见。

昔日的堂堂清华博士后怎么做起剩女的文章?沦落到这地步?鄙视之意溢于言表。

曾经我从事水资源项目的时候也有不少人疑惑,为什么不为诺贝尔努力,做没有技术含量的水?我当时回答是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能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多大的效益?我就算获得诺贝尔奖能够创造这么大的效益?

知识的价值在于它能够给社会带来多大的益处,而不在于荣誉、科技水平等,虽然也有这种因素,但毕竟不是核心的价值。那么给国家带来1-2万亿直接经济价值的水问题的解决应该远远超过获得诺贝尔奖的价值了!如果考虑间接价值恐怕怎么也有5-6万亿吧。所以,我当时就能够义无反顾的执着地追求。

对剩女的问题而言,虽然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也许妇女的婚恋早已经不是唯一的生活目的。但是在任何社会,尤其在现在的我国,婚恋仍然是大多数女人的生活最主要的部分,甚至是全部。最少是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如果在很多方面很出色的女孩因为各种原因一时嫁不出去甚至终身嫁不出去,那么可以肯定的说耽误她的终身。如果我能够帮助找到意中人,过着美满的婚恋生活,那么在某种程度上说挽救了她的一生。因为婚恋问题的解决不仅可以使她享受天伦之乐,也可以帮助她在事业上更有信心。如果我解决一群人甚至一个群体的问题,那么这一事情的社会价值将是不可估量的。

当然,我相信绝大多数剩女是最后不会选择嫁不出去甚至终身嫁不出去的!那么在大多数剩女认识到婚恋在她人生中的价值的一天,客观的经济效益也是可以预期的。这样通过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不仅可以挽救我,也许还能够挽救我的事业。

在《傲慢与偏见》文中,我没有想到自己也受到很好的教育,原来我自己的傲慢也是沟通的主要障碍之一。虽然我也是时常告诫自己尽量避免无谓的错误,消除不该有的误解和损失,但是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呀!最要命的是我自己有足够的理由并且确信我的观点的时候就是很难做到给人不“傲慢”的印象。我只好更努力学会倾听的艺术消减不良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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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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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学六年级读的当中,我最喜欢的是王一梅阿姨写的《雨街的猫》,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个神秘的雨街上的雨女巫和一个流浪猫的故事。这本书令我非常有感触。读了以后,它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善与美的深刻含义。

这篇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外表凶恶的女巫,但她的内心却十分善良,对人和蔼可亲,不像其她女巫,外表美丽,内心却十分恶毒。善良的女巫用她的爱心拯救了一个孤苦伶仃,无依无靠的流浪猫的故事。它告诉了人们“美”不是从就所能看出来的。善与恶要从人的内心和实际行动才能知道的。雷莎太太就是用那一颗温暖、善良的心让那只流浪猫的找到了自信,也让那只猫有了自己的名字――阿洛。使它和雷莎太太一起快乐、幸福的生活在一起,黑猫也成了雷莎太太最好的伙伴。一个外表凶恶的女巫能做到这样,我们更加要以一个“美丽”的爱心来关怀这个世界,爱护这个世界,还要关切他人、帮助他人,这是我们中华名族的美好品德。

《雨街的猫》这本书还使我懂得:人与动物的关系是要以“爱心”来编织的,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它使我们这个世界更加灿烂。我们更加要以无比的爱心来关怀保护它们,用我们的乐于助人的行动使这个世界更加充满爱,让动物永远成为我们人类最好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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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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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籍无数,真正令人缅怀的,只有寥寥几本。世上名著无数,而令我欣赏的却只有一本,那就是《茶花女》。

这是一部反映上流社会的小说,讲述的是一位名妓——玛格丽特的一生。她虽然身陷于花天酒地之中,可如莲花一般,出污泥而不染。她思想高尚,向往摆脱这阴暗的生活。看到这里,你也许会觉得这不是一部适合中小学生阅读的小说。其实不然,玛格丽特对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渴望正是人们现在所欠缺的。

玛格丽特是一名出身贫穷的美丽女子。为了生计,她不得已进入这种花天酒地的生活,可她每次只是献艺,从不答应客人额外的要求,因此她在当时的地位要比其他艺妓高得多。再加上她美貌惊人,很多上流社会的伯爵与贵族老爷都重金供养她,使她过上贵妇人般的生活。可她并不快乐,她不喜欢这种充满着金钱和酒的生活。她喜欢自由、愉悦,哪怕是穷苦的劳动生活。她始终抱着这种美好的希望,终于有一天,一位英俊潇洒的青年进入了她的生活。她感到,这就是她等待着的,能够带她离开这种生活的人,她像被囚禁了数百年的公主,期盼着王子披荆斩棘的来到她身边,带走她,去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这终究是不可能的,地位的悬殊,身份的差异,都阻挡了她追求幸福的道路。要赎回自由,必须付出老板买她进来的十倍价格。她带着这个世界的绝望,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就像一支凋零的玫瑰,在社会的腐败下,渐渐逝去。

我突然想起了圣母玛利亚,她曾经厌恶自己如画的容貌,那是多少女子都羡慕的容颜。正是这种美丽,给她带来了不该有的悲伤和痛苦。现在到底有多少人像玛格丽特一样心存希望?冷漠、背叛、欺骗、歧视,让人无法明白世间何为表里。

合上《茶花女》,我也合上了我的思绪,我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灰蒙蒙的天空,我仿佛看到了玛格丽特在天堂的另一头,朝我恬静的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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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春天英语作文60字

全文共 1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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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a year the four seasons, I like the beautiful spring, sister because when spring comes, the nature is beautiful.

Green LiuShao, when the spring breeze blows the green grass blowing, blowing is wrinkly to knit the river water, blowing drum the buds of plants. In the winter, the willow like a dying old man, dying, waiting for the final death, but at this time, saves the life of the willow spring elder sister come back, he lifted his head to willow, like a gentleman, the protection of the lake is good, not to let the human throw garbage in the lake. Spring elder sister the day really, lively, naughty to catch the birds, the birds are chirping in the same tree in concert. Suddenly, a bird flew away, I followed it, but this only birds are being naughty mouth pecked the basketball goal in our school on the net, like death, together with the basketball net fight until the last possible moment.

In the spring, spring sister put myself on a beautiful make-up, help the grass and flowers a makeup, make flowers more bright, more sweet, spray a little perfume.

Connect through the whole nature, through our red scarf, let it blowing in the wind, blowing the trees and flowers, let them become more beautiful, green trees and red flowers.

I love this charming and beautiful lovely spring.

在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美丽的春天,因为当春姐姐来临的时候,整个大自然都美丽起来了。

春风吹绿了柳梢,吹青了小草,吹皱了河水,吹鼓了植物的花苞。在冬天,柳树像生命垂危的老人,奄奄一息,等待着最后的死亡,但在这时,春姐姐把柳树的生命救了回来,让柳树把头抬起来,像一位绅士似的,把湖面保护好,不让人类把垃圾扔在湖里。春姐姐把那天真、活泼、调皮捣蛋的小鸟给抓来了,小鸟们在同一棵大树上正叽叽喳喳的开着演唱会。突然,一只小鸟飞走了,我跟着它,谁知这只调皮捣蛋的小鸟正在用嘴啄着我们学校里的篮球架上的网,好像视死如归似的,跟篮球网一起奋战到最后一刻。

春天的时候,春姐姐把自已化了一个美丽的妆,帮小草、花朵也化了一个妆,让鲜花变得更鲜艳、更香、还喷了点香水。

春姑娘吹遍了整个大自然,吹遍了我们的红领巾,让它随风飘荡,吹拂着花草树木,让它们变得更加美丽,变成了绿树红花。

我非常喜欢这迷人又美丽可爱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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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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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欣喜,怀着好奇,我翻开了一本崭新的沉甸甸的————《鲁滨逊漂流记》。纸页洁白无暇,还能闻到一丝丝墨香。可能是书太厚吧,我并不是很认真地去读,但是当我读到一半时,却陷入了深深的感慨之中,怀者这样的心情,我便继续看了下去。

读完这本书,它让我看到了一位英国航海商人遇难后在一座荒岛上生活了28年两个月零19天后回到祖国的故事。这位英国航海商人就是鲁滨逊·克鲁伊茨内。

鲁滨逊·克鲁伊茨内从巴西驶往几内亚的航程中遇到强烈的风暴,船驶来到一座孤岛附近沉没,全船人只有鲁滨逊一人死里逃生,爬上了孤岛。本来他已无生存支柱,因为他上岛的地方没有任何食物,但幸运的是,第二天,沉没的船又浮出了水面,里面的货物没有一点损坏。于是他集中精力,用了10多天时间,把船能用的,能搬地动的东西统统搬到了岛上,度过了难关。在岛上,为了保护自己,他搭帐篷、挖岩洞,克服多种困难才另建“城堡”;为了解决生计问题,他养山羊、捉鱼鳖、打野鸟、晒制葡萄干;更为幸运的是,他把几粒散落在布袋的稻谷种子中在地里,循环使用,按季节收粮食,终于吃上了自己做的面包,而且收获了许多粮食;为了打消孤独和寂寞

,他读了《圣经》、作祷告、写日记;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他烧制陶器、酿造美酒、烤制烟叶、制作凳子和桌子、在岩壁上打货架,最后终于把生活弄的十全十美。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出了一位要被其他野人吃掉的,知恩图报,忠心耿耿的年轻野人小伙子,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他与“星期五”朝夕相处,并教“星期五”历史、地理、天文知识,让星期五”摆脱野蛮,走向了文明。

在最后,鲁滨逊和“星期五”解救了船被人给霸占了而被丢到了孤岛上的商船船长和他的大副、旅客。他们五人聚在一起,商量对策,最后平息了叛乱,夺回了商船,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祖国。

就在此时此刻,我想:鲁滨逊能在孤岛生活2年多时间,是多么的不容易啊。他用自己的一双手,造起了“城堡”,种起了稻谷,使自己丰衣足食,要是换成我,我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我真应该向鲁滨逊学习,做一个坚毅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它作为18世纪时欧洲乃至现在广为流传的书籍,它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胜利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像山间小径一样,这条路有时先折回来,然后伸向前去;像山间小径一样,走这条路的人需要耐心和毅力。累了就歇在路边的人是不会得到胜利的。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以故事情节生动曲折、理深刻的亮点时刻吸引着我,让我百读不厌,不信你也读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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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足球运动员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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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足球是一项集体的运动,能够让我们体会到运动的快乐,你有喜欢的足球明星吗?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优秀英语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Lionel Andres Messi is a famous and successful football player around the world.

He was born on June 24, 1987 in Argentina. He began to join a football club in 1995 when he was only 7 years old. He played football there for 5 years. At the age of 13, Messi went to Barcelona. In 2003, he not only took part in his first match but also won the match. When he was 20 in 2005, he became one of the best, the youngest and the most popular football players.

Messi played football so well that he made many people have a good time. He has a lot of fans, and many young people want to be a football player like him.

【参考译文】

莱昂内尔安德烈斯梅西是一个著名、成功的世界足球运动员。

他出生于阿根廷1987年6月24日。1995年他七岁的时候开始加入足球俱乐部。他在那里踢了五年的足球。十三岁的时候梅西去了巴塞罗那。2003年,他不仅参加了他的第一场比赛也赢得了该比赛。2005年他20岁的时候在,他成为了最优秀,最年轻以及最受欢迎的足球运动员。我最喜欢的足球运动员

梅西足球踢得那么好,使得很多人都很开心。他有很多的球迷,而且很多年轻人都想成为一个像他一样的足球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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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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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孩子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一个晴朗的周末,快递员送来一个大包裹,拆开之后,我一眼就发现了这本《草房子》,难道是用草建的房子?原本只是想看看内容介绍,但只读了一个开头,却忍不住接着往下看了,真想一口气把整本书都看完。最后,我已完全穿越到了那个世界里,连妈妈喊我吃饭都没有听见。

所谓的草房子,其实是一所学校。整本书讲了油麻地小学的桑桑,在小学六年生活中,发生的一些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故事。就在六年级他要升学考试的前夕,一场严重的疾病将桑桑和家人卷入了悲痛之中,虽然历经磨难,但桑桑却因此看到了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整本书有许多让我记忆深刻的道理:温幼菊的奶奶留下的“别怕”,告诉我们遇到任何事都要保持冷静;白雀和蒋一轮的故事则让我明白人生难免会遇到困难,而我们应该勇敢面对……这也是我为何把这本书当作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原因所在。

我把《草房子》这本书当作最喜爱的书推荐给你,希望你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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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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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古斯丁的力作《傲慢偏见》在将近200年的历史中,折服过众多的善男信女,经过解除傲慢与偏见给正常沟通造成的障碍,最终演绎出有情人终成眷属,在世上传为佳话。

起初读了《傲慢与偏见》是为了消除人们对我的偏见,尤其是剩女们对我的偏见。

昔日的堂堂清华博士后怎样做起剩女的文章?沦落到这地步?鄙视之意溢于言表。

以往我从事水资源项目的时候也有不少人疑惑,为什么不为诺贝尔努力,做没有技术含量的水?我当时回答是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能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多大的效益?我就算获得诺贝尔奖能够创造这么大的效益?

知识的价值在于它能够给社会带来多大的益处,而不在于荣誉、科技水平等,虽然也有这种因素,但毕竟不是核心的价值。那么给国家带来1-2万亿直接经济价值的水问题的解决应当远远超过获得诺贝尔奖的价值了!如果研究间接价值恐怕怎样也有5-6万亿吧。所以,我当时就能够义无反顾的执着地追求。

对剩女的问题而言,虽然时代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也许妇女的婚恋早已经不是唯一的生活目的。可是在任何社会,尤其在此刻的我国,婚恋仍然是大多数女人的生活最主要的部分,甚至是全部。最少是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如果在很多方面很出色的女孩因为各种原因一时嫁不出去甚至终身嫁不出去,那么能够肯定的说耽误她的终身。如果我能够帮忙找到意中人,过着美满的婚恋生活,那么在某种程度上说挽救了她的一生。因为婚恋问题的解决不仅仅能够使她享受天伦之乐,也能够帮忙她在事业上更有信心。如果我解决一群人甚至一个群体的问题,那么这一事情的社会价值将是不可估量的。

当然,我相信绝大多数剩女是最终不会选择嫁不出去甚至终身嫁不出去的!那么在大多数剩女认识到婚恋在她人生中的价值的一天,客观的经济效益也是能够预期的。这样经过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不仅仅能够挽救我,也许还能够挽救我的事业。

在《傲慢与偏见》文中,我没有想到自我也受到很好的教育,原先我自我的傲慢也是沟通的主要障碍之一。虽然我也是时常告诫自我尽量避免无谓的错误,消除不该有的误解和损失,可是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呀!最要命的是我自我有足够的理由并且确信我的观点的时候就是很难做到给人不“傲慢”的印象。我只好更努力学会倾听的艺术消减不良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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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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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到店里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一本曾经让我难以忘怀的童话书《格林童话》,这本书虽然只是一本童话故事,可是它却深深吸引了许多的学生。其实书不一定是看外表,内容就丰富,而是要先看它的内容,才知道这本书是那么的有魅力。

详细的内容我就不一一说了,在这本有趣的故事书里,它给予我们许多道理和启发,让我们,甚至每个人知道如果遇到什么危险,应该怎么做。虽然童话不一定是真的,而且世界上根本没有女巫,童话只是让我们多看书,让我们明白什么叫做传说,其实有一些传说是真的,就是少数,多数的都是假的,虽然《老夫子》不是童话,而是漫画,可是这个也算是一个传说,如果这个传说是真的,难道以前的世界真的有“老夫子”吗?这是没可能,就算世界所有人都说这是真,它也不会是真的……这个故事给予了我们许多道理,我们应该多看一些有关这样的书,增强多一些课余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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