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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精品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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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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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丁丁历险记》里的丁丁,因为他:勇敢,善良,勇于尝试并乐于助人,他解决了许许多多的案件。

他为什么要管这些案件呢?因为有一次他去刚果游玩无意中发现有很多坏人在密谋坏事。丁丁心里想:我一定要阻止他们!丁丁用他的智慧把坏人都抓住了,但只有主谋逃跑了,主谋逃到了美洲,于是丁丁跟着到了美洲。

到了美洲之后,大幅主谋就对印第安族长说了许多丁丁的坏话,族长都信以为真,丁丁来到美洲就被印第安人抓住了,族长判丁丁死刑,在执行死刑的时候丁丁急中生智把树上的树胶弹了出去打倒了族长,族长以为是拿弹弓的孩子打的,但有一部分族人认为是丁丁打人,于是他们吵了起来……丁丁趁他们不注意偷偷溜了出来。

在丁丁身上我学到了很多,他就想我的老师教我勇敢地面对让我害怕的事情。如果你们也想看这本书,可以来找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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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一本好书英语作文80字

全文共 1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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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read a good book, "Robinson Crusoe", and deeply by the hero Robinson showed courage in the face of danger and wisdom.

This book mainly wrote Robinson likes sailing and adventure, because the wind is very big, partners on board lost their lives, only Robinson was drifting to a deserted island. He faced with the plight of the devastated, and later Robinson found a water source, can prevent the beast places set up a tent, live on this island hard down. He encountered many difficulties and even disease, but he has overcome one by one.

He lived on the island is 28 years, guard against in danger of being hard to imagine that every moment of the day. He has no friends, no enough food, living there is little hope. But Robinson has created a great miracle, he survived, and started his heaven and earth in a desert island. It should be said that the wrecked Crusoe was with strong will and great wisdom held up.

Crusoe once said: "my temper is determined to do one thing, you dont succeed will never let go". At this moment I just know the setbacks and failures, only dont lose heart, dont give up, only to be successful. Yes, human life will face many setbacks, the face of setbacks you have only two roads: one is to move forward, the other one is back. I also want to choose to go forward, like Robinson to do a brave man.

我读到了一本好――《鲁滨逊漂流记》,深深地被主人公鲁滨逊面对危险展现出的勇敢和智慧所打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鲁滨逊很喜欢航海和冒险,由于风浪很大,船上的伙伴都失去了生命,只有鲁滨逊被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他面对自己的境遇悲痛欲绝,后来鲁滨逊找到了一个有水源、可以防野兽的地方搭建了一个帐篷,在这个岛上艰难地生活下来。他遇到了许多困难甚至疾病,可是他都一一克服了。

他在岛上一住就是28年,时时刻刻都防备着难以想象的危险。他没有朋友,没有足够的食物,生活几乎没有希望。但鲁滨逊创造了一个伟大的奇迹,他活了下来,并且在荒岛上开辟了他的天地。应该说遇难的鲁滨逊是凭借着坚强的意志和无比的智慧挺了过来。

鲁滨逊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这时我才知道了遇到挫折和失败,只有不灰心,只有不放弃,才会成功。是啊,人的一生会面对很多的挫折,面对挫折时你只有两条路:一条是继续前进,另一条是后退。我也要像鲁滨逊那样选择前进,做一个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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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英语作文我喜欢的音乐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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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ic is an important part in my life,I even cant live without music。

Actually,I like many kinds of music,Id like to talk about my favorite music here。Well,I like Irish folk music best,New age is Irish style,and its mixes some morden melody,it sounds very nice and pure,can bring you into the never land and dream land,just relax,and forget all the problems。I like Enya,she is a very famous New age singer,her song just like the voice of heaven,her song is as nice and beautiful as herself!

Im not keen on American pop songs,they are terrible for me!The melody is not soft and nice at all!So fast and strong beat,too exciting,and cant hear them clearly。I cant stand the strong beat,that nearly make me fainted!

In a word,music has an very important place in my life。As for the importance of music to my life,I think you can guess,it just like meals and sleeping,I cant live without it。Does anyone want to take it away from me,Im gonna fight him and never give up!

[英语作文我喜欢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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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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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雪莱曾经说过:“书籍是我永远的朋友。”狄德罗曾经说过:“不读书的人思想就会停止。”老师也常对我们说:“选择书就像选择朋友,选择朋友就像选择书一样。”我在人生中就交到了一个“好朋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岁零九个月的小海伦,因一场疾病被夺去了听力和视力,从此以后,本来一个健康快乐的小女孩变得不愉快起来,在她的世界里是一片黑暗的,直到她的家教沙利文小姐来到后,又让小海伦的世界明亮起来。沙利文小姐教她写字、阅读,在她不懈努力和沙利文小姐的教导下,海伦·凯勒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弗大学,大学毕业后,海伦·凯勒开始投入到帮助盲人、捐赠等项目中。

海伦·凯勒是一个很坚强的人,在她五岁那年,她已经能把洗衣间里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的,还能分辨出母亲和姑姑出门要穿的衣服,客人来家里的时候,母亲招待他们,客人走时,她会向客人挥手道别。我是一个健全的人,可是我仍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她教育了我,也深深感动了我,我的这个“好朋友”深深的教育了我,感染了我。

书让我懂得许多知识,书让我知道了坚持不懈,书让我陶冶性情,书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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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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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艺忻

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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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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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孩子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一个晴朗的周末,快递员送来一个大包裹,拆开之后,我一眼就发现了这本《草房子》,难道是用草建的房子?原本只是想看看内容介绍,但只读了一个开头,却忍不住接着往下看了,真想一口气把整本书都看完。最后,我已完全穿越到了那个世界里,连妈妈喊我吃饭都没有听见。

所谓的草房子,其实是一所学校。整本书讲了油麻地小学的桑桑,在小学六年生活中,发生的一些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故事。就在六年级他要升学考试的前夕,一场严重的疾病将桑桑和家人卷入了悲痛之中,虽然历经磨难,但桑桑却因此看到了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整本书有许多让我记忆深刻的道理:温幼菊的奶奶留下的“别怕”,告诉我们遇到任何事都要保持冷静;白雀和蒋一轮的故事则让我明白人生难免会遇到困难,而我们应该勇敢面对……这也是我为何把这本书当作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原因所在。

我把《草房子》这本书当作最喜爱的书推荐给你,希望你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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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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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我算不上是个小迷,可我也非常爱看书。家里的书柜里几乎堆满了书,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小学生作文大世界》,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小学生获奖作文》,这本书已经伴随我一年多了,它也不知被我看过多少遍,可我每次看时,它好似还是一本新书,百看不厌!

平时,我没事儿时便拿起《小学生获奖作文》开始欣赏,每欣赏一篇作文我就会拿出笔记本收集一些优美的语句或词语,长时间下来我还积累了不少呢!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祖国的大好河山,知道了一些有趣的事情,还了解了许多动物和植物的秘密。这本书中包含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自从有了这本书,我就谢绝了电视和电脑只要看《道德观察》时我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书,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出了卧室。

这本书还使我的作文有了进步,有一些优美的语句,也是我从《小学生获奖作文》里面运用到自己的作文当中去的,这让我真正体会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含义。读了这本书后,我写出的作文再也不是干巴巴的了,也不再写的凌乱,更不会边想边写了。我首先思考,然后一气呵成,有了这本书,我写作的速度也提升了不少。他还让我知道:作文开始要借鉴与别人的,随着自己写作的发展水平借鉴与别人的资料可以慢慢减少,最后留下的就是自己的作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生获奖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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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傲慢与偏见1000字读书笔记

全文共 2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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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笔记——《傲慢偏见》已经不止一次读过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而根据此书改编的电影我也细细看过两回。我想于读者而言,只读一遍,那么这最多只是一个曲折的爱情故事,而再读,便能走出这个爱情故事,在看到主人公身上所暴露出的人性的缺点后,开始去观察当时整个社会的状态,并试着去探索人与人之间正确的相处方式。可以说,整本书从头到尾都离不开两个字:爱情。年轻男女相遇,难免产生爱慕之情,作者在书中塑造了多对情侣,通过不同人之间的对比,向我们揭示了爱情的真谛。爱情在于坚守,在于包容。就如宾利与简,身份的差距让人们对他们的爱情产生了质疑,宾利自己亦曾迷茫过,在达西和妹妹卡罗琳的劝说下狠心离开过简。

但简对宾利却始终一往情深,站在爱情的原点,守护着一颗爱慕之心,当误会解除,宾利重又回到她的身边时,她选择包容,与宾利言归于好。这才是真正的爱情,被守护,被包容,最终得以绽放。爱情又在于理解,在于尊重。就如本书的男女主人公,初识于舞会,他们便有了误会,一个傲慢冷漠,一个满心偏见。从最初的争吵,到对彼此产生好感,他们二人都走在理解的路上,一个逐渐改变自我,一个则逐渐消除内心的偏见。尽管这条路并不好走,但他们最终都学会了尊敬对方。达西先生对伊丽莎白不再态度傲慢,尊重她的选择,而伊丽莎白也放下了满心的排斥,与达西走到了一起。这让我们明白,使我们清醒,真爱不是三两天的激情和冲动,而是缓缓的靠近,心贴心的理解,和一辈子的彼此尊重。而再看书中夏洛特这个角色,她的感情掺杂了太多的虚伪与功力,没人能有底气称之为爱情。她选择了呆板而愚蠢的柯思林——这个班纳特家财产的继承者,她把婚姻和爱情当做了交易,一场为了日后生活有保障而进行的交易。这样的爱情观,不仅存在于她身上,更存在于当时社会万千的民众身上,未婚女子总希望嫁一个黄金单身汉,过上幸福的一生,而父母们也总盼着女儿嫁得一个富有的女婿,自己可以小捞一笔。这些盲目的追求恰恰与书中主人公的想法产生了极大的冲突,让读者不禁慢下来思考爱情的本质和意义。

试问,全然用金钱所伪装的爱情,又怎会拥有定性,足以维持一辈子,又怎能成就美好,带你走进年少时最渴望的生活。唯有放下心里的杂念和贪欲,还原爱情纯粹的面貌,才能够享有真挚的爱情,与相契合的人共度不悔的一生。这不单单只是一个爱情故事,爱情发生的过程里,往往有难以言说的困难。对于男主人公而言,这困难是傲慢。显赫的贵族出身,巨额的家财,英俊的外表,这一切都成就了一个傲慢自大的达西先生。第一次与伊丽莎白相见,他的表现就述说着他内心的冷酷与势力。参加舞会的大多是年轻而又想求得一金龟婿的女子,他不屑同她们交涉,尽管在场的男士很少,他也不愿加入跳舞的队列中去,而他第一次对伊丽莎白的评价则是“她还行,但是并不很漂亮”,这让伊丽莎白一下子产生了厌恶感。达西的傲慢在他第一次向伊丽莎白求婚时,被展现得更为彻底。不似常人一般告白,他没有再多地表达内心对伊丽莎白的爱慕,没有夸赞伊丽莎白的美貌或内在,不懂得迎合,而是更多地在谈他们间地位的悬殊,种种表现都仿佛像在说:“你这般的地位嫁给我是多么幸运的一件事,答应我是最好的选择。”换做一般女子,或许早已不管不顾从了达西。而女主人公却偏偏是伊丽莎白,一个倔强不屈、独立自强的灵魂,她厌恶阶级间的差别,厌恶自负冷漠的富家子,她的出现,对从小随着傲慢与沉默成长的达西是一个很大的打击,这也正说明了傲慢自负终有一天会被重重绊倒,得到相当的教训。我想作者不光光是在谈达西的傲慢,更意在通过文字启发世人,减退读者心里的傲慢。

傲慢的人能够安稳处世一时,却不能够长及一世。傲慢的人能够碰到三两个容忍他的人,却不能令所有人对之忍让。傲慢徒会自毁形象,招致他人的厌恶罢了,“谦谦君子”才是古往今来众人所好。看过了达西先生,我们也该低头自省,是否仍在用傲慢处世?是否已渐渐远离了人群? 傲慢是一方面的困难,而另一方面的困难则在于女主人公。美丽自信的伊丽莎白出生在中产阶级家庭中,身边满是渴望嫁与贵族的小姐们。相当的学识与教养却让她对婚姻和爱情有独到的见解,她的认识里,婚姻基于理性的选择和真正的爱情,金钱、权利都应被排除在婚姻的门外,最为珍贵的是人的品性。在那个男权仍是强大的时代,她追求平等,追求真爱,是十分难得的。然而当达西走进了她的生活,她开始对自己,对达西产生了认识上的偏差,也就是书题所说的偏见。达西对她家人的厌恶,以及对他们两者间阶级差距毫不避讳的揭露,都令她产生了自卑感。又正是这种自卑感作祟,让她眼中走出的达西先生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傲慢男人。她独立的性格和独到的见解都促使她拒绝了达西的爱慕,以致这场爱情波澜不断。就像书中人物向我们传达的一样,社会地位的差距和生活环境的差异往往会带来内心的变化和异样。处于高人一等的位置上时,这变化是高傲,我们不再平心静气待人,而是不自觉地嫌恶,排斥每一个达不到内心标准的细节,偏见随之产生。处于低人一等的位置上时,这异样是自卑,我们不再自信自得,而是一意想要维护自我的尊严,不辨事实真相,进行不经思考的反抗,偏见亦随之产生。无论走到哪一步,偏见都难以避免,但对此我们并不是束手无策。既然意在免去偏见带来的隔阂与困扰,那么就该坦然接受它的存在,并改变它指向的方位,不是独独指向他人,而要从自身找出薄弱处,完善自我的认识。有了这些意识,偏见才能化为正确的见解,不再轻易斩断人与人之间的紧密联系。谈完了这些,让我们再回到全书的正题。“傲慢与偏见”,这傲慢在于达西,这偏见在于伊丽莎白。作者巧妙地用两个词语形象地概括出了两个主人公,又以主人波澜不已的爱情过程为世人带来启示。傲慢与偏见,两者无一可取。谦逊待人、公平对事,方是处世与谈感情的妙计。

一读《傲慢与偏见》,能够邂逅一场爱情;再三读《傲慢与偏见》,却能在书中捕捉到现实社会的缩影。作者简曾提到她创造了一个现实中少有的优秀的达西先生,然而我想,她并不单单是塑造了一个人物,而是点亮了人心底最强烈的欲望。像达西这一类英俊富有的先生,必然为众多少女所倾慕和追求,少女们不顾他们性格如何,品格如何,光光只看他鼓囊的钱袋,显赫的家世,俊朗的外表,便倾心于他,她们的父母也是加以支持,盼望如此的佳婿走进自家的门来,自此家门荣光。这展现了当时社会的浮躁和功利,社会地位,金钱权利,都牢牢掌控着每一个人的思维,真爱往往被现实所击败,失去了应有的力量,褪去了应有的色彩。再观当今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物欲横流,攀权附贵,凡事都难免为金钱所影响,有独立个性的人,又能有几个?真挚忠贞的爱情又能残存几分?哪怕是20出头的大学生谈恋爱,都不得不先考虑家庭条件、门第等因素,更何况在社会上行走多年的男男女女。

但可喜的是,作者创造了一个伊丽莎白,尽管深陷物质社会,她却依旧保持清醒,凭着自己的学识和修养,懂得适时拒绝,懂得适时接受,勇敢地追求真爱。这让我们相信社会再不明朗,也总有清醒和不屈的人,我们不该只是让伊丽莎白活在心中,更要让她活在我们的身上,以带领我们去纠正这个社会扭曲的婚姻观和价值观。我永远也无法放下《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它在我人生的路上不断地给予我警示。得意时,是否不觉傲慢?失意时,又是否不觉自卑?对于眼前这个人,是否公平,亦或是存有偏见?常常问问自己,也才能生活得更安心、,更忠于人生的本意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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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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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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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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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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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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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在作文竞赛中得了二等奖,老师奖励给了我一本《木偶的森林》。我用五天的时间把它看完了,后来我和吴庆龄换了一本《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才看第一个故事,我就“毒”性发了,所以三天看完,我觉得这本挺好看的。

故事的主人公还是“我”和克拉拉。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是“双色狗”。克拉拉把狗分成两份,“我”一份,克拉拉一份,并把它染成看金黄色和黑色。

还有一回,他们捡到一只可怜的猫,并把它带回家里,还要给狗看,大家都知道,狗和猫是不能和好的。果然,狗和猫闹了起来:家里简直被这两只狗和猫翻了顶。不过,从这两个故事来看,“我”和克拉拉爱护动物,我想,这就是他们对小动物的“爱”吧。

但是,他们也挺调皮的。他们在一起打来打去,没有分出胜负。可是聪明的克拉拉,却把晾衣绳当作比力气的材料,结果,“我”的裤子湿了,还破坏了两瓶花。要是我,早就等着妈妈的“风暴”了,可他们的妈妈却习以为常骂了他们一顿,我想,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难题吧。

总的来说,“我”和克拉拉也是挺乖的,也就是办了点“蠢事”:克拉拉给“我”剃了个光头,异想天开地创造一个马戏团。如果让我续写的话,我会让他们都乖乖的,可那样也就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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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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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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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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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读过许多的书,最喜欢的要数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写了汉末晋初之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章章妙语连珠,节节精彩无比。

书中猛将如云,谋臣似雨,大将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张飞。他武艺高强,手执丈八蛇矛,取敌方首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机智勇敢,长板桥上,曹操率几十万兵力,攻打刘备,他自告奋勇,替下赵子龙后,身边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于是让他们每匹马上绑上竹竿,跑来跑去,烟雾阵阵,谨慎小心的曹操误以为有埋伏,不敢前进,又三声吼,将曹操身边夏侯杰吓得肝胆破裂落马而死,赶跑曹操。

张飞武艺绝伦,蜀国丞相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赞不绝口。

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国,最著名的一战要数火烧葫芦谷了。他调兵谴将,派王平、张苞在主营两旁树木丛中埋伏,自己统率大军,在葫芦谷中埋放树木、炸药等各种易燃物品,又将葫芦谷围了个水泄不通,万事俱备,就派人去魏营挑战,等他们全部出来之后,引他们往葫芦谷去,司马懿自知有计,急令停止,王平、张苞从后面杀来,魏军没防备,只好往前逃进葫芦谷,诸葛亮马上行动,点起火来,霎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趁他们像无头苍蝇乱撞时,又设下绊马绳,一连将魏军打得溃不成军,炸死的、烧死的、砍死的无数,军士们又举着火把冲进去,遇着魏国士兵就杀,只有司马懿与几位高级将官左突右冲,可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怕伤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种,被司马懿几人奋力冲杀,突出重围跑了。虽然没杀死主将,但这一仗也在三国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我更是对诸葛亮这位军事奇才敬佩的五体投地。

我希望没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多看看这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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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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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不是漫画书,也不是童话书,而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里面有好多好多的奥秘与科学知识,如果不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读它的话就不会深刻的懂得这本书讲的是什么。

这本书就像给了我一扇科学之门,又给了我一把打开这扇大门的金钥匙,当我打开它的时候,无数的奥秘就悄悄的进入了我的大脑。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知识。比如说,我喜欢嚼口香糖,但根本不知道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这时候出现了一扇知识大门,我用金钥匙打开了它,通过认真阅读,我知道了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有三个方面,第一是防止蛀牙,第二是能坚固牙齿,第三是能促进面部肌肉发育。

再比如说,为什么有人在刷牙时牙龈会出血?我看到书上说这个问题也是分好几个方面来讲的。第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患上了慢性牙龈炎,如果经常不刷牙或者刷牙不彻底,就会使牙龈边缘的残渣日积月累形成了牙垢,就可能引发牙龈炎。牙龈发炎的时候,毛细血管充血,所以只要用牙刷一碰就会出血。另外,如果刷牙方法不正确,也容易弄伤脆弱的牙龈,使牙龈出血。

除了这些,书上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不明白的日常生活现象,比如说人在害羞或者是高兴、愤怒的时候为什么会脸红?人为什么会做梦?人困了为什么会打哈欠?为什么看完电视用完电脑要洗脸?为什么要勤洗手?……这些问题在这本书中都有科学的答案。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科学知识,它成了我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之后必读的一本书,我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喜欢看电视动画片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它、爱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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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看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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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说的我喜欢看书。

在假期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特别迷恋其中的《月光森林》狐狸的故事,因为他的开头特别吸引我。可是就是因为过于的迷恋所以我掉入了它精心设计的“陷阱”。

那天下午妈妈让我把衣服甩好、晾干。我那时正在看书我那本《月光森林》所以只是口头上答应了,其实就没有听进去,后来妈妈出去了,我在知识的大海里遨游、探索。我看了很长时间眼睛感到不舒服就环顾了一下四周总感觉忘了那些事情果然不出我所料原来是妈妈交给我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我心想反正里妈妈回来还在我看会在干也不迟然后我就接着回去看书了看书。

接下来我看的更入迷这时我感觉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人物。仿佛亲身经历过所开的战会和参加过战争。我每次看见它们大战的时候都会捧腹大笑因为这实在是太有趣了一遍是动物一遍是屡战屡败的僵尸。两边可以说是巅峰对决。每当我看到动物大军快要赢的时候都会被一些东西所阻碍我真是替他们难过最后我总是感觉有事但是有想不起了我又不影响打扰这美好的看书时光我就接着看来起来我看我书以后回想起书里的内容又“咯咯”的笑了起来。

这本书把内容写的很详细点面结合而且还把它的每一个动作都写的是那么的详细。

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见衣架上空空如也,问我我让你凉的衣服呢。我这才想起来了妈妈交给我的任务羞怯的说:“在洗衣机里还没有那出来。”这时妈妈又看了看洗衣机里面有一股难忘的味道才知道衣服已经发酸了。再看看我手里拿着一本书才知道原来我是一直在看书了。于是妈妈告诉我以后要先完成我交给你的任务在看书。我笑了两声说:“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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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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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智慧的泉源,也是知识的结晶,而没有书,就如同没有食物,使人没有知识的力量,所以哥德说:“读一本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书在外表看来不甚起眼,但当你翻开歌剧魅影时,你会发现魅影面对他那张被诅咒的脸,因为他怕被世人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他,只能躲躲藏藏的戴上面具行动,不愿面对残酷的现实,这时,你会替他感到怜惜,所以书,可以带领我们进入梦幻的书中世界

但要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在这浩瀚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书莫非是西洋名着——《老人与海》,它是一个有关一位老人出海捕鱼的故事,由于那位老人已经连续79天没 有钓到鱼了,面对别人的耻笑他依旧出海捕鱼,而不管是马丁资助给桑蒂阿哥一些补结品,还是桑蒂阿哥跟黑人比利器的情节,都让我陶醉在其中!尤其生存在全世 界有百分之七十面积是海洋地球的我们,可以藉这本书了解渔夫的辛苦,体会渔夫的心情。

但是最让我佩服的,是他的毅力,因为,不管别人嘲 笑他多少次,他还是会乘风破浪的出海捕鱼,就算遇到了无数的挫折,他依然拿着钓竿等着大鱼上钩。而且,不管他碰到暗礁,还是被鲨鱼突击,都不会击退他破釜沉舟的决心,因为他想,即使运气欠佳,只要秉持着一颗坚持的心,最后一定会成功的!终于”上天不负好心人”桑蒂阿哥钓到了一只巨大无比的旗鱼,并与它折磨 了三天三夜,虽然在返航的路上,旗鱼已被鲨鱼吃得一干二净,剩下鱼骨,但是,这过程使其他渔夫都对他啧啧称奇。

所以对我而言,老人与海不只是一个老人跟海搏斗的故事,更是教我毅力的一位导师啊!尤其当我遇到挫折时,我就会想起老人坚持的决心,之后就会鼓励自己从挫折中站起来,愈挫愈勇,迎接新的挑战,而且我在书上还学到只要有一颗义无反顾的心,在难的挑战也能迎刃而解!

所以阅读一本本书可以让人沉醉在其中,也能看见人生的真谛!来吧!跟我一起遨游书中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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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带翻译

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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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home have a clever dog flow li, it has a beautiful name - the ball ball.

Ball ball body white as snow, two big eyes, nose and smooth detour, tail short, chopped far look like a small ball.

It particularly fond of sleep. One time, I take a shower, its in the sitting room east and west, then walk to a bedside table, really boring lives had a good stretch, belly up, carefree lying on the ground. Surface tilted his head to left, two small claw tightly embrace together, very intoxicated with close my eyes and fell asleep. When I take a shower, when he was looking for it to play, see it was fast asleep.

It is not only love to sleep, also very greedy. Remember once, we eat the delicious ribs, the ball ball saw this, he swallowed the mouth water, see it, I really dont have the heart to, had to throw a bone to the ground, the dog jumped up, quickly, he grabbed the bones, climbed to the bed, the Wolf to eat it, eat with relish.

This is my familys good sleep and greedy ball ball, do you like it?

我家有一只聪明怜俐的小狗,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球球。

球球全身毛白如雪,铜铃大眼,鼻子滑漉漉的,尾巴短短的,远看就像一个小茸球。

它特别喜欢睡觉。有一次,我去洗澡,它在客厅东走走,西逛逛,实在无聊了便走到床头柜下,抻了个懒腰,肚皮朝上,悠然自得的躺在地上。小脑袋向左面歪着,两只小爪紧紧的抱在一起,很陶醉的闭上眼睛睡着了。等我洗完澡,正想找它玩的时候,看到它已经呼呼大睡了。

它不但爱睡觉,还很贪吃。记得有一次,我们吃着香喷喷的排骨,球球看见了,馋得直流口水,看到它的样子,我真的不忍心,只好向地上抛了一块骨头,小狗跳了起来,迅速地叼住了骨头,爬到了床底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吃得津津有味。

这就是我们家贪吃好睡的球球,你们喜欢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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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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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让我说出一本最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三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有时妈妈会偷偷的买几本给我看。他买回来的时候,我会高兴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会偷偷的躲在每个角落,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着爸爸没有在家的时候,我开心的走到秘密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拿相互一本书,我刚拿好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本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也没讲。

这件事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定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的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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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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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是瞬间,一切都是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成为最亲切的怀念。”这是伟大诗人普希金的一句名言,你知道它的意思吗?以前,我真的不理解,不过现在,我懂了。

六年级的升学,不禁让我有些压力,不过,我感受到了真正的温暖。前不久,我校在举办“金菊花”口头作文赛,我报名参加了,并被幸运地选去比赛。我与另两位同学刚要去时,看见老师正在黑板上抄作业,而且还要讲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我可急坏了,我比赛完,要不知道作业怎么办?六年级了,缺一堂课,都是一个重要的损失呀!我怀着一颗不安的心去参加了比赛,不知怎的,我真的好害怕,万一老师讲新课,我不懂,怎么办?

比赛结束后,已经放学了。唉!回到家,我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像一只泄了气的皮球。“嘀玲玲—嘀”一阵急促的电话声打住了我。我心烦意乱地拿起话筒问:“喂,谁呀?”“是我呀。”是我们班的同学!她告诉了我家庭作业,一题不落地告诉了我,我欢天喜地!竟有这么好的同学,并且她告诉了我老师讲的每一个重点。她主动告诉我,大概说了一个多小时呢!后来,我的成绩依旧不错,而且那个老师说的重点,我也非常清楚。我真想说一声:“谢谢你!同学!”

在后来的每一次比赛中,我格外用心,因为我知道,我的同学在为我加油。

五年前,我们坐在一间教室里。那就是一种缘分。五年间,我们一起吵过,闹过,笑过,哭过。如今六年级了,真的“一切都是瞬间,一切都是过去,而那过去的将成为最亲切的怀念。”我与我的同学互相学习,互相鼓励,互相成长,互相进步。友情,一份可贵的友情。

我喜爱普希金的这句名言。我将珍惜现在这份同窗共读下的情景,珍惜现在的每分每秒,珍惜彼此,我将在我的心底珍藏着一份份可贵的情,可贵的友谊!可贵的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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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暴力无助于减少种族偏见高考英语作文

全文共 2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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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some countries where racial prejudice is acute, violence has so come to be taken for granted as a means of solving differences, that it is not even questioned. what is really frightening, what really fills you with despair, is the realization that when it comes to the crunch, we have made no actual progress at all. we may wear collars and ties instead of war-paint, but our instincts remain basically unchanged. the whole of the recorded history of the human race, that tedious documentation of violence, has taught us absolutely nothing. we have still not learnt that violence never solves a problem but makes it more acute. the sheer horror, the bloodshed, the suffering mean nothing. no solution ever comes to light the morning after when we dismally contemplate the smoking ruins and wonder what hit us.

the truly reasonable men who know where the solutions lie are finding it harder and harder to get a hearing. they are despised, mistrusted and even persecuted by their own kind because they advocate such apparently outrageous things own kind because they advocate such apparently outrageous things as law enforcement. if half the energy that goes into violent acts were put to good use, if our efforts were directed at cleaning up the slums and ghettos, at improving living-standards and providing education and employment for all, we would have gone a long way to arriving at a solution. our strength is sapped by having to mop up the mess that violence leaves in its wake. in a welldirected effort, it would not be impossible to fulfil the ideals of a stable social programme. the benefits that can be derived from contructive solutions are everywhere apparent in the world around us. genuine and lasting solutions are always, possible, providing we work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the law.

before we can even begin to contemplate peaceful co-existence between the races, we must appreciate each other’s problems. and to do this, we must learn about them: it is a simple exercise in communication, in exchanging information, ‘talk, talk talk,’ the advocates of violence say, ‘all you ever do is talk, and we are none the wiser.’ it’s rather like the story of the famous barrister who painstakingly explained his case to the judge. after listening to a lengthy argument the judge complained that after all this talk, he was none the wiser. ‘possibly, my lord’ the barrister replied, ‘none the wiser, but surely far better informed.’ knowledge is the necessary prerequisite to wisdom: the knowledge that violence creates the evils it pretends to sol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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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傲慢与偏见观后感

全文共 4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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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经意间看到《傲慢偏见》的电影海报,就去下载下来看,看完电影之后,我感触很多。我就打算认真的阅读下这篇由简·奥斯丁所写的《傲慢与偏见》,这是简·奥斯丁的代表作。当我认真的阅读一遍之后,觉得自己应该更加细细品味书中主人公的感情,畅游于书中可以洗涤心灵的思想之泉。

《傲慢与偏见》的创作背景,它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作品,她在1796年开始动笔,原本取名为《最初的印象》,1797年8月完成。她父亲看后很感动,特意拿给汤玛·卡士德尔,请他出版,但对方一口回绝,使得他们十分失望。后来,她重写了《最初的印象》并改名为“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1月出版。

《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简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以及穿插了在伊丽莎白身边缔结的多个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妇女的理想和期望。也引出了另一群人的爱情和勇气的故事。

《傲慢与偏见》的开头是以这样一句话开头的,“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简·奥斯丁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个人人都知道的事物来表达。如果说这本书是讲爱情故事,可是我们看不到什么甜言蜜语的句子。我们看完《巴黎圣母院》,也许会被卡西莫多那种要于爱斯美拉达的那种生死相随的爱情所感动,但是我们看完《傲慢与偏见》,你会觉得简·奥斯丁把这边书写的很理智很贴近现实,简·奥斯丁写的不是爱情,而且婚姻。

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婚姻的先决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则要有丰厚的嫁妆时,他们婚姻幸福也就被世人认为理所当然。这样可以看出婚姻要建立在物资基础上。在这种现象中,还有那么一些人勇敢的追求爱情,追求自己的幸福,这点令我很感动。

看完小说,我发现小说一直在传递三种观点。

一、美满的婚姻是要在爱情的基础上。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这是简·奥斯丁一直强调的重点。小说很多例子可以体现出这个重点。被母亲娇纵完全不知廉耻为何物的丽迪亚被风浪流子韦翰的外表所迷惑,不顾一切的与他私奔,虽勉强结了婚但婚后并不幸福;风流的韦翰对丽迪亚的爱情很快的淡了,常常跑到城里寻欢乐,两人挥霍无度,连生活都难以维持,可以看出这个婚姻只有一时的迷恋没有永久的爱情,结局自然不是很美好。

伊丽莎白的好友夏绿蒂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是注重门第、讲究地位。在这样的熏陶下她与班纳特家的财产继承人柯林斯结了婚。柯林斯不仅为人做作、举止粗俗,唯一可取的便是溜须拍马之功。但他可以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且自己有一份田地和一份牧师的俸禄。仅仅为了这些,当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的三天中,夏绿蒂一直借看望好友伊丽莎白为由,与柯林斯朝夕相对,终于在第三天使柯林斯向她求婚。她成了柯太太,却不惜失掉伊丽莎白多年的友情。其实她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没有丰厚的嫁妆意味着没有幸福的婚姻,年龄颇大的夏绿蒂只有把握住这次对她而言难得的机会。起码,她将来的生活有了着落,可以成为班家大宅未来的女主人。于是,她与认识不到三天的柯林斯结了婚。婚后,她不断忍受着丈夫令人生厌的怪异行为,她唯一的安慰是使她的新家有条不紊,并在

世人面前构建一个美满的家庭。可见,纯粹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婚姻也毫无真正的幸福而言。

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美丽善良、温柔娴静、却性格拘谨,她爱宾利却不露痕迹;而宾利先生遇事缺乏主见,拿不准简究竟是否爱她,加上宾利的妹妹不想让没有什么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简成为她们的嫂嫂,他们的婚姻受到很多面的阻碍,但是他们相互喜爱彼此,最后他们终于克服了障碍幸福的在一起了。但

伊丽莎白的婚姻更说明了这个观点。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的两次拒绝别人的求婚充分地证明了她理性的婚姻态度:“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行的”。首先她拒绝了未来庄园与财产的继承人和有一份牧师工作的柯林斯先生。让自己被母亲骂说是“固执的傻丫头,不知好歹”,而柯林斯先生认为伊丽莎白和那些高贵的女性一样,使用欲擒故纵的方式来获取他的爱慕。就是因为她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她追求的并不是财富,而是一个与自己能在心灵上相互慰藉的伴侣,这在当时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呵。第二次,她拒绝了年收入为一万英镑的绅士达西的第一次求婚。因为达西那时候求婚是非常傲慢。当伊丽莎白拒绝达西求婚时,达西说了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对于这样子的表白,伊丽莎白自然是不能接受,并不客气的表示对这种傲慢的愤怒:“照人情事理说来,感激之心是应该有的,要是我果真觉得感激,我现在就得向你表示谢意;可惜我没有这种感觉我从不稀罕你的抬举,何况抬举我也十分勉强”。傲慢、孤傲的达西沒有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而改变他的性情。聪慧、善良的伊丽莎白也没有为了依附权贵而阿谀奉承,卖力讨好,双方都勇于表现了很真实的自己,表现出了最真实的一面。

在达西求婚被拒绝后的第二年,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与他再次相遇。她发现达西变了,不仅对人彬彬有礼,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非常爱护。她对达西的偏见渐渐消除,却并不知这些改变都是为了她。就在这时发生的另外一件事情,使得伊利沙白对达西的认可更深了一步。达西得知伊利沙白的小妹莉迪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克姆私奔了的消息以后,不仅替魏克翰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莉迪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二、个性吸引成就美满婚姻

简·奥斯汀在强调婚姻的基础是爱情的同时,也强调了个性对婚姻的影响。个性上的偏见和个性上的缺点会影响着一个人对幸福的追求,这也行就是小说从《第一次印象》改为《傲慢与偏见》的原因。这点我们可以从班纳特夫妇以及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中看到。

班纳特夫妇是简·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中描述的唯一的一对老夫妇。“班纳特先生是个古怪的人,一方面乖觉诙谐、好挖苦人;另一方面又不苟言笑、变幻莫测,他太太积二三十年经验还摸不透他的性格”。而“这位太太的脑子就不那么难捉摸了,她是一个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的女人,一碰到不称心的时候,就自以为神经架不住。她平生最大的心愿,就是把女儿们嫁出去;她平生最大的慰藉,是访亲拜友和打听消息”。夫妇两人不管在性格、品味、爱好都没有共同之处。班纳特先生当年因为贪恋美貌,娶了一个智力贫乏而又心胸狭窄的女人,婚后不久就终结了对她的一片真情,夫妇间的相互尊重和信任早已荡然无存,他对家庭幸福的期待已成为泡影,这是一个反面的例证。

我们在看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婚姻,达西先生的傲慢和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是小说的主干线,两个人性格上的冲突是小说的主要线路。伊丽莎白是全书中最出众的人物,与姊妹们相比,她最大方;与势利眼的宾利小姐们比,她又有人格的尊严、精神上的优越;在她所处的那个充满愚人的世界中,她是唯一有理性的人。她的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让达西先生不自主的爱上她。而达西先生的出场就引起全场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同时年收入是一万英镑的绅士,但是因为达西先生趾高气昂、不苟言笑、爱挑剔人,虽然受过良好的教育,举止却不受人欢迎。两人初次见面,就以达西先生傲慢的拒绝与伊丽莎白共舞让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在加上韦翰在从中造谣中伤达西先生,这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的偏见越来越深了。不过伊丽莎白的个性深深的吸引着达西先生,让达西先生不顾众人的反对向伊丽莎白求婚。在被伊丽莎白拒绝求婚之后,他仍然爱着这位女孩,为了她改掉自己的缺点。在一年后,伊丽莎白再次见到达西先生,发现他变了,伊丽莎白就消除了对达西先生的偏见,更情不自禁的爱上了达西先生,虽然他们的性格在外人看来是很难想象他们会结婚的,但是在伊丽莎白看来:“这样的结合对双方都有好处,她天性随和,活泼开朗,可以把他陶冶的性情温和,举止随和;而他断事精明,见多人广,阅历深厚,她一定能够在这方面获益匪浅”。故事的结局真是他们幸福的在一起了。

三、财产是婚姻的保障

《傲慢与偏见》中不免会体现出简·奥斯汀对婚姻的观念,她不回避的写出了金钱对婚姻的重要性,书中的夏绿蒂的婚姻就是典型的案例。在小说中,夏绿蒂是个受过良好教育、头脑聪明、处事得体,颇得女主伊丽莎白赞赏的女子。但是她经济非常的拮据,若不结婚,她就只能寄居在哥哥家中做个老处女姑娘。她明明知道柯林斯先生并不爱她,因为他刚刚向伊丽莎白求婚被拒绝;而她对这种为人作作的人没有什么感情,但是他家境殷实,而且马上就能等到班纳特家的财产,所以她就鼓励柯林斯先生接近并接受他的求婚。之后,她向伊丽莎白坦言:“你知道,我这个人不浪漫,我只求有个舒服的家;考虑到柯林斯先生的性格、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我相信,跟他结婚我会获得幸福,也会享受到别的伴侣们所炫耀的那种幸福”。

简·奥斯丁没有让伊丽莎白与夏绿蒂决裂,尽管伊丽莎白认为夏绿蒂是一位丢了自己的脸,被人看轻的朋友。但是因为夏绿蒂的选择完全符合当时的婚姻道德和标准。

我们在看小说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她坚持要有爱情的婚姻才是幸福的,但是她没有说排斥富裕的物资生活。当她第一次看到彭伯里气象万千的美景时,她也满怀感触,不禁觉得:“在彭伯里当个主妇也不错”。当她参观达西先生的大厦时,她也会情不自禁的感慨:“我差一点就做了这儿的主妇呢!这些房间也许早就让我走熟了!我非但不必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来参观,而且可以当作自己的住宅来享用”。如果不是后来她想到了达西先生的为人,伊丽莎白可是会真的要后悔当初拒绝达西先生的求婚了。当后来她接受了达西的求婚,姐姐简追问她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达西时?她也老实说:“应该是从看到他那美丽的花园算起”。小说结局是伊丽莎白过上了舒舒服服、风雅有趣的生活。如若没有经济作后盾,可不容易办到。可见,财富成为了美满婚姻生活的重要保障。

可以这么说,在《傲慢与偏见》中,女主人公在获得爱情的同时也获得了财产这也就是简·奥斯丁心目中的美满婚姻。

既赢得爱情又赢得财产的婚姻在现实生活中是难得的,尤其对于那些家世并不显赫,没有财产继承权的女性。即便她们美丽聪慧,受过良好教育,但在选择婚姻上十分被动。在《傲慢与偏见》中,她赋予了女主角伊丽莎白美丽的外表,聪明的头脑以及圆满的婚姻不就是告诉世人:优秀的女子应该得到最美好的婚姻!

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阅读的书籍,用最普通的生活,最普通的题材,来让这本小说变得丰富又有内涵,成为精典之作。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真实地反映了当时英国乡村的社会现状,又深刻地批判了中产阶级庸俗的婚姻观,同时也真切地展示了纯真爱情的曲折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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