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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优秀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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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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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勒·凡尔纳”这个名字,六年级的同学们应该都不陌生,这个著名科幻小说家,带我们走入一个又一个奇幻之旅。其中,《地心游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

“地心游记”,顾名思义就是去地心探险。这几乎是一件闻所未闻的事情:脾气暴躁、对科学痴迷的黎登布洛克教授带了热爱科学、循规蹈矩的侄子阿克赛和沉静、稳健而又充满热情的向导汉斯,按照前人的指引,从一个火山口下降,历经缺水、迷路、暴风雨等艰难险阻,最终受火山熔岩的冲击,又从另一个火山口回到了地面。

环环相扣的紧凑情节、种种奇观让爱科学爱探险的我跟着主人公同喜同悲。合拢书,那些情景还在我脑海里像电影般一幕幕上映

一颗永不泯灭的好奇心加上寻求未知世界的信心,会让你看见一些你从未看到过的情景,发现一些你从未找到过的真理,创造一些你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的东西。我被凡尔纳虚构的这个世界深深吸引了。我想:若我处处留心身边的事物,在书本中汲取知识,敢于探索,那么,我是否也会有像他们一样有趣、神秘、新奇的经历呢?我是不是可以在一条河流中追溯远古的影子,在司空见惯的东西中找到未来的能源?

一本书就是一个导师,它把我带到一个我向往的世界,它引领我规划着自己的人生路。书在我心中,路在我脚下。

《地心游记》,这样精彩的情节,这样鲜明的人物难道不足以吸引你吗?读者们,赶快看起来吧,它会带你们飞到你们从未到过的地方,带给你不一样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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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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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在书海中遨游,你会感到无限乐趣,我有一本最喜欢的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了它让我百感交集,海伦。凯勒的坚持不懈让我感动。这本书讲了一个又聋又盲的弱女子海伦。凯勒在莎莉文老师卓有成效的教育下,在自己坚持不懈和惊人的毅力下竟然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德克里夫学院!毕业后,她用生命到处奔波,建起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她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给无望世界带来希望!她说过一句话:“身体上的不自由终究是一种缺陷。我不敢说从没有怨天尤人或沮丧的时候,但我更明白这样根本于事无补,因此我总是极力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脑子不要去钻这种牛角尖。”这让我看到了她的精神。

当妈妈给我买回这本书的时候,我只是好奇的翻了翻,后来我就迷上了它,最后我爱不释手、百看不厌。有一天我正在看它,情感随着书的情景变化着,看着书上的语句“朋友,你可曾在茫茫大雾中航行过,在雾中神情紧张地驾驶着一条大船,小心翼翼地缓慢地向对面驶去?你的心怦怦直跳,唯恐意外发生。在未受教育之前,我正像大雾中的航船,既没有指南针也没有探测仪,无从知道海港已经非常临近。我心罩无声地呼喊着:‘光明!光明!快给我光明!’恰恰正在此时,爱的光明照在了我的身上。”我不明白其中的意思,我又读了几遍,终于明白了意思。这时,一个手搭在我肩上,我扭头一看是妈妈,原来是我读书太入迷了,没听见妈妈叫我。

我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我们像知己一样,我要带着它一起成长,带它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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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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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人饮水冷暖自知——题记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昔昔都成玦”………。耳边时常回想起这些词,我想我是中毒了,而且毒入骨髓无药可医,而我所中之毒乃天下绝毒——《饮水词》。

第一次接触《饮水词》是因为“人生若只初相见”这句话,因为这句话我对《饮水词》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后来一次机缘巧合,我在镇上的集市上看到了这本,那时的我毫不犹豫的买下了这本书,捧着这“珍珠”日夜把玩、爱不释手,时不时的来读几句,有时候夜深人静甚至被书中凄美哀艳的词句弄得痛哭流涕,那时候我就在想“得子如此,夫复何求”。《饮水词》是纳兰容若情感的载体,它带着他的情感穿越了几百年的风霜向我走来,轻叩开我的心扉,从此我的心里就多了一个人,多了一本书,多了一份情感。

有人说“情深不寿”。多情如纳兰,在他而立之年却只能和满山的黄土为伴,一切的一切都在那年定格,唯一没有消失的只有他的词,他的情,这些词、情在几百年的轮回中辗转不变,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痴人”,让他们为他的词、他的情哭泣、祭奠。也许未曾经历过真正的感情,但却有一种感同身受之感,也许这就是《饮水词》的魅力所在,他用苍凉的笔调刻画了一个又一个断人心肠的哀艳之词。王次回的《疑雨集》里空有“艳”而无“哀”,所以略显空洞,唯《饮水词》以“哀艳”并重,动人心弦,感人肺腑。

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生活如此,人生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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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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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最喜欢,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一想到福尔摩斯,我就满心崇拜。他是个行为孤僻怪异的私家侦探,精通许多偏门的专业,就连不起眼的烟灰都研究的透彻,作为侦探,他是真的出类拔萃。

拿起这本书,往往就放不下来了。房间里静悄悄地,只有纸张翻篇的声音。我捧着书,仿佛捧着宝物一般。

我折服于福尔摩斯的渊博学识。当他与华生初次见面时,他仅仅瞥了一眼,就凭借自己的知识说出了华生去过的地方、做过的事情。在调查侯波的凶杀案时,所有的警员、官方侦探都认为墙上的“RECHAL”是一位女士的姓名,认定被害人是侯波妻子的情人;而福尔摩斯转念一想,认为“RECHAL”是凶手有意为了混淆警员的思路而写的,而这几个字母所组成的单词不是哪位女士的姓名,而是德语“复仇”的意思。在后来,有一起案件中,福尔摩斯在勘察现场时留意到了一小堆烟灰,他捻了一撮,闻了闻,一语道破这烟灰是什么品种的烟留下来的,然后根据烟的价值准确地判断出了凶手的身份地位。

我钦佩福尔摩斯的勇敢无畏。他精通拳术、剑术,这使他身体健硕、身手敏捷,有资本去与凶手搏斗。在侯波案的最后关头,福尔摩斯在侯波(当时为了犯案做了马车夫)收拾行李时,眼疾手快地用手铐将他铐住,最后凶手落入法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红发会案件中,福尔摩斯与警员一同追捕罪犯,书中描写到“福尔摩斯一个箭步冲上去,一把揪住了小个子”。丝袜案中,罪犯运用一系列化学知识和科学技巧装神弄鬼,杀害了许多无辜的生灵;福尔摩斯不顾危险,毫不犹豫地与他交锋,中途几次危及生命,但是他还是义无反顾,最终罪犯也得到了相应的惩罚。

我敬重福尔摩斯的凛然正义。他一直在钻研着医学、化学,想为世界做出更多的贡献,拯救更多的人。在一次次的案件中,他并没有感到疲惫,为了黎民百姓的安全,他总是冲在最前面;他做这些并不是为了出名。在丝袜案中,有位记者在拍摄犯案现场和警员的照片用来写报道。镜头对准福尔摩斯时,福尔摩斯迅速的用手挡住了自己的面容——明明是一个名利双收的大好“机会”,但是他拒绝了。他这种正义是真正的正义。

在我们身边,有些人学识丰富,但是他们不勇敢、不正义,还用自己的学识来害人、骗人赚取污秽不义的钱财。有些人知识渊博、勇敢、正义,就像福尔摩斯一样,不在乎名与利,默默地为社会作出贡献;我想,这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人生吧!而我,深受福尔摩斯这样一个学识丰富、勇敢、正义的绅士形象的影响,立志要成为一个像他一样对社会贡献出自己力量的人。

我深深、深深地崇拜着福尔摩斯,从而深深、深深地爱上了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是我最宝贵的精神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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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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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叫《微型小说选刊》。这本书里面,有很多丰富的文学知识呢!而且,它还给你分好了类。比如说有:大家手笔、人海瞭望、社会大千、成长足迹、超级想象、职场商场、人与自然、打工世界、战士足迹、今古传奇、经典回眸、国外珍品、创作园地……所以我非常喜欢看它。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话,那还得从一天偶然的小事说起。

那天,我在家里写完了作业,闲着无聊时,就想随便找一本书看看。当我从书架上拿起《三国演义》出来看时,突然不知什么东西掉到了地板上。我定睛一看,原来是一本很薄很小的书,书的大小差不多只有我上一、二年级用的小字本那么大。当我好奇地捡起时,《微型小说选刊》这六个字就跳进我的眼里。当时我想,还有这么小的书呀,看看里面有什么再说,反正我原本想看的《三国演义》也看了好几遍了。当我读到微型小说里面的内容时,我顿时惊呆了。那里面全部都是我喜欢的文章呢!而且还有名家点评讲解。

从那天起,我就喜欢上了它,以至于到向塘外婆家玩时,还把九十年代出版的全都搬回南昌了。每晚我都是一边洗脚时一边看,水都洗凉了还不肯放下。妈妈每次看我这样,就笑着说,“你的微”真让你着迷呀。

也就是从那时起,我就每月都吵着买“我的微”,我还发现现在还增添了《金故事微型小说选刊》,在那里面也有好多好故事。

《微型小说选刊》真好看,虽然它现在是半月刊,但我更希望它是周刊,也希望它里面的内容更加丰富有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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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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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野生动物大世界》这本,这本书讲了50多种动物,我最喜欢里面介绍的东北虎。

东北虎又叫乌苏里虎,常被称为虎中之王,因为在虎的诸亚种里,它的个头最大。毛皮条纹为赤褐色,非常柔软。它生长在北方地区,这里冬季非常漫长而酷寒,渴了就舔雪解渴,累了就在雪地上睡。东北虎是会游泳的,还懂得游之前先用前爪试探一下水面再游。它平日孤独多疑,胆小警觉。

为什么我喜欢它呢?因为它吃的是破坏森林的动物,比如野猪、狍子等,是神猎手,而且它平常不轻易伤害人的。老虎可以维持森林的生态平衡。现在很多动物都减少了,我们要爱护动物。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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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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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是我最好的朋友,它不但丰富了我的知识,而且开阔了我的眼界。我读过许多的书,最喜欢的要数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主要写了汉末晋初之间魏、蜀、吴三国之间的明争暗斗,章章妙语连珠,节节精彩无比。

书中猛将如云,谋臣似雨,大将成百上千,我最敬佩的是张飞。他武艺高强,手执丈八蛇矛,取敌方首领之首级如探囊取物一般,而且机智勇敢,长板桥上,曹操率几十万兵力,攻打刘备,他自告奋勇,替下赵子龙后,身边只有一百不到的士兵的,于是让他们每匹马上绑上竹竿,跑来跑去,烟雾阵阵,谨慎小心的曹操误以为有埋伏,不敢前进,又三声吼,将曹操身边夏侯杰吓得肝胆破裂落马而死,赶跑曹操。

张飞武艺绝伦,蜀国丞相诸葛亮的智慧更令我赞不绝口。

诸葛亮一生七伐北方的魏国,最著名的一战要数火烧葫芦谷了。他调兵谴将,派王平、张苞在主营两旁树木丛中埋伏,自己统率大军,在葫芦谷中埋放树木、炸药等各种易燃物品,又将葫芦谷围了个水泄不通,万事俱备,就派人去魏营挑战,等他们全部出来之后,引他们往葫芦谷去,司马懿自知有计,急令停止,王平、张苞从后面杀来,魏军没防备,只好往前逃进葫芦谷,诸葛亮马上行动,点起火来,霎时火光冲天,浓烟滚滚,趁他们像无头苍蝇乱撞时,又设下绊马绳,一连将魏军打得溃不成军,炸死的、烧死的、砍死的无数,军士们又举着火把冲进去,遇着魏国士兵就杀,只有司马懿与几位高级将官左突右冲,可什么也看不清楚,又怕伤了自己人,忽然,天降大雨,浇灭了火种,被司马懿几人奋力冲杀,突出重围跑了。虽然没杀死主将,但这一仗也在三国历史上写下了光辉的一页。我更是对诸葛亮这位军事奇才敬佩的五体投地。

我希望没看过《三国演义》的同学多看看这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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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英语作文我喜欢的音乐

全文共 9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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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sic is an important part in my life,I even cant live without music。

Actually,I like many kinds of music,Id like to talk about my favorite music here。Well,I like Irish folk music best,New age is Irish style,and its mixes some morden melody,it sounds very nice and pure,can bring you into the never land and dream land,just relax,and forget all the problems。I like Enya,she is a very famous New age singer,her song just like the voice of heaven,her song is as nice and beautiful as herself!

Im not keen on American pop songs,they are terrible for me!The melody is not soft and nice at all!So fast and strong beat,too exciting,and cant hear them clearly。I cant stand the strong beat,that nearly make me fainted!

In a word,music has an very important place in my life。As for the importance of music to my life,I think you can guess,it just like meals and sleeping,I cant live without it。Does anyone want to take it away from me,Im gonna fight him and never give up!

[英语作文我喜欢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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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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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四九中队的赵藤宇,今天我来为大家推荐我最喜欢的一本——《伊索寓言》。

这本书是由古希腊伊索著。而且是注音版,下学生们很容易听懂。里面的故事都把要讲的内容讲得井井有条,头头是道。每篇故事读起来都非常有意思。但最重要的就是故事讲完以后,都会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就拿《偷东西的小孩和她母亲》这篇故事来讲吧。孩子还想的时候就学会了偷东西,母亲就该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这样了。但是那位母亲不但不教育她的孩子,还表扬他。在孩子长大后,又偷了一件大衣。他的母亲又开始夸他,还为他做大鱼大肉吃,真是溺爱。在孩子长大后,就开始做小偷,偷的东西越来越大,再一次偷东西的时候,他被警察抓住了,而且亲自在现场要断了他母亲的一只耳朵,责怪他母亲没教育他,才得到如此下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当在孩子在干小事的时候就应该立刻制止,小错不惩,必酿大错。我们千万不能“恶小而为之”啊!

不光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深刻的道理,其它故事也一样。我们要认真体会道理,才能读好这本书。

我的介绍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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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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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很多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我喜欢《三国演义》的原因是因为它内容丰富,里面有许多的好词佳句;有知识计谋;有如雷贯耳的历史人物……故事情节迭荡起伏、险象环生、令人回味无穷,真是精彩极了!我喜欢这本书!

先前听别人说:“《三国演义》很好看”,“有很多精彩故事!”……我听了,将信将疑,马上跑到书店。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我终于找到了《三国演义》!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非常快乐地看着《三国演义》,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看,似乎达到“百读不厌”的程度!时间慢慢地过去了,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下来了,书店里的人已渐渐少了,忽然间,我的肩膀被谁轻轻地拍了下,我恍然从梦中惊醒,抬头一看,是一位阿姨,她微笑地对我说:“小朋友,已是晚上九点了,我们要下班了,明天再过来看吧!”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向四周看看,店中的读者已寥寥无几,街上华灯闪烁,这会儿我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书店。

现在,《三国演义》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可以背下来!有勇猛的赵云、张飞、关羽、马超、刘备;有聪明的诸葛亮、单福;有诡计多端的曹操、周瑜……各种各样的人物给我展现了一个纷彩的世界。

总之,一句话:你喜爱的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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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春天英语作文带翻译

全文共 2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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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four seasons in a year, to Philippine green spring, scorching sun of summer, day high qi shuang autumn and snowy winter. Spring is my favorite.

Spring is a season for revival. Grass from the ground test out of the head, the flowers contend in fragance and fascination, exhibit outline. Willow girl waving her arms, near the river the swallow flitted across the sky. Everywhere a vibrant spectacle.

Spring is a hopeful season. The farmers in the field on the hard seed, the recovery and a grain of millet, the autumn harvest than a child. "they all want to have a good harvest in autumn. Students studying, but also in order to have a good result.

Spring is a season of vigor. "Spring." Spring is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 See, the streets are full of childrens footprints. Indeed, the spring is fit to be a lot of things, such as: kite flying, hiking, picnic, etc., can show the childrens vigor, vitality and tong qu.

Spring is a green season. Look at the green grass, green leaves, it is feast for the eyes.

Of course, I also like the spring of life. The spring is the youth of life. Thats very kind of youth, because you can grow up to feel with your heart. Whether its dull, fine as silk, or strong and vigorous, youth is happy. As long as you cherish the feeling of youth, youth of the sour, sweet, bitter, spicy, salty, will become the most precious treasure in your life journey.

We dont feel inferior of youth, since the arrogance and conceit, not up, much good!

I like spring, like a spring revival, like the spring of hope, like the spring vigor, like the spring green, also like the spring of life.

Spring is infinite good, I like spring.

一年有四个季节,要红柳绿的春,骄阳似火的夏,天高气爽的秋以及白雪皑皑的冬。我最喜欢的是春天

春天是个万物复苏的季节。小草从地下探出了脑袋,花儿争芳斗艳,一展丰姿。柳树姑娘在河边挥舞着她的手臂,燕子掠过长空。到处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春天是个充满希望的季节。田里的农民在辛勤的播种,“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他们都想在秋天时有个好收成。学生们埋头苦读,也是为了能有个好成绩。

春天是个朝气蓬勃的季节。“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一年的开始。看,大街小巷都布满了孩子的脚印。的确,春天适合做很多事,比如:放风筝、远足、野炊等,都可以显示出孩子们的活力、生机和童趣。

春天还是个绿意盎然的季节。看那绿色的草、绿色的树叶,实在令人感到赏心悦目。

当然,我也喜欢人生的春天。人生的春天是青春。青春真好,应为你可以用心来感受成长的过程。不管是平淡如水、细小如丝,还是惊天动地、轰轰烈烈,青春都是幸福的。只要你珍惜青春的感觉,青春中的酸、甜、苦、辣、咸都会成为你生命旅程中最珍爱的珠宝。

青春的我们不自卑、不自骄、不自负、不自赏,多好!

我喜欢春天,喜欢万物复苏的春天,喜欢充满希望的春天,喜欢朝气蓬勃的春天,喜欢绿意盎然的春天,也喜欢人生的春天。

春光无限好,我喜欢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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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读书英语小作文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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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我喜欢读书

My father likes to tell me a story before I sleep,so I like to read story book.My parents buy me a lot of books,I read them everyday,I always finish reading a book in a week.I like adventure story very much,I imagine I am the guy who is so great.Books gives me happiness,I like reading.

篇二:我爱读书

I like reading very much. When I was a small girl,I was interested in reading picture books on science and history. At the age of seven,I entered a primary school and began to read more books.

Now I am a middle school student. I have many subjects to learn. Every day I must finish a lot of homework. I am very busy. But when I have spare time I still want to read some story books. One day my young sister brought me a book XI YOU JI.I read the book with great interest.much.

I like Monkey King very 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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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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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3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有时妈妈会偷偷地买几本,给我看。她买回来的时候,我会开心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偷偷地躲在每一个角落里,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爸爸还没回家的时候,我开心地走到密秘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我立刻把书房进秘密箱里,然后,拿相互一本书,我干才拿好,我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书,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都没讲。

这件事情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令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过的一句话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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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

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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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偏见这部电影中,我很喜欢达西先生,他是一个很呆板中有着羞涩,傲慢中有着可爱的人。然而我想在这部片子中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伊丽莎白了。

伊丽莎白无疑是幸运的,除了她自身的优秀与自尊,她对爱情与婚姻的态度都决定着她的不凡,她能够坚守自己对爱情的渴望。对于一个女性而言,她拥有着天真率直以及理智自尊自爱,最重要的更是她的傲骨,她拒绝collins,这不仅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对自身优秀的肯定。优秀的女人会被仰慕,被欣赏,有时也会被贬低,就如鲁迅先生捧与挖中说的一样,压下去,捧起来。虽然很多女性都有了觉醒,但依旧是不够的,对于剩女这个身份,很少有女性欣然接受,但正是剩下了,才是优秀中的优秀,毕竟男性不愿娶一个过于优于自己的女性,无论压还是捧,都不愿娶。

伊丽莎白的确是幸运的,如果自身的优异来源她本身,那么他父亲如此的了解她,也赞同她,就的确是一种运气了。我自始至终都认为班纳特先生最喜欢的一定是这个自信可爱聪明的二女儿,他开明,睿智,虽然有时迫于伊丽莎白母亲的施压,但关键时刻,重要之事,他都会做出最正确的判断,伊丽莎白拒绝collins的之后,他说,如果你不嫁给他,你会和你妈妈绝交。但是,如果你嫁给他,我就会给你绝交。当时真心爱死这个开明的父亲了,可爱,还有点冷幽默。

然而最庆幸的更是MRDary的存在,因为自己的优秀是自己决定的,有长者爱护是比较好得到的,然而要找一个欣赏自己,接受自己的伴侣确实一件难事,这让我想到人生下来就是注定孤独的,因为思想注定是孤独的,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思想也没有,那么再是知音也不可能完全接纳理解自己。所以能找到一个比较相似(我指的不完全是性格,更多的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诸如此类)的人,也是很不容易的,有的恋人当年爱的死去活来,最后还是一句不合适分手,要融入对方的世界其实很难,尤其是你陌生甚至带有一点排斥的世界。

达西是傲慢的,带有偏见的,伊丽莎白也是如此,正是这样有些相似,再加上价值观也没什么缺陷,于是他们幸福的在一起了,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伊丽莎白都找的到配得上她的人,灰姑娘的外表高贵的心,这些公主有很多剩了下来。

相信自己,永远没有错。不愿委屈,不仅是孤高,更是爱护自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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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书作文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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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每个中小学生来说是最熟悉的,有的人喜欢数学书、语文书、音乐书、科学书、科幻书、小说……可是我却最喜欢安徒生爷爷写的《格林童话》。

第一次接触《格林童话》的时候是在我读小学一年级的时候,那是第一次进书店,第一次买书,买完老师要求要买的书后就在书店逛了逛(和爸爸一起),然后看见几个字:“童话胡事类!”“不对,那个字念gu,不念hu。”“哦,原来读故,爸爸,上面摆的都是些什么书呀?”“上面都是我国着名的童话故事家安徒生爷爷写的童话故事书,那写书的名字都叫做格林童话,那天买回去看了之后就深深地爱上了那种书那里面有一个故事让我深受启发:那个故事的名字叫做丑小鸭,讲的是一个小鸭子生下来就很丑陋,可是它不怕困难最后变成白天鹅的故事。那个故事让我想起我有一次学校发了几张纸在我们班上让我们班写字写得好的去写,老师让我去了,我们班有两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一个三等奖,我就是那个三等奖,我当时根本就是乱写的,就是觉得自己会失败,我没有努力,后来果真失败了,这一对比,看到了丑小鸭遇到困难不退缩,最后成功变成白天鹅,而我遇到困难就退缩,最后失败了。我就是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任何一个故事都喜欢。

我喜欢的书是格林童话,你呢?喜欢什么书?也喜欢格林童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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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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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我带到猴哥面前,让我同它一起上天入地,服妖除魔,也使我喜欢上了这位本领齐天的大圣。

它英勇无畏,反抗邪恶,胆大而又机智。一出场,便用令众猴惊骇地一跳—跳入水帘洞。玉皇大帝、诸位神仙,根本唬不住它,即使在法力无边的如来佛面前,那股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也丝毫不折不扣。

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的增加。当《西游记》再一次摆在我面前时,我发现,在身处逆境时,猴哥的那种不屈不挠,积极乐观,疾恶如仇的斗争精神,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五指山下,它没有气馁,更没有绝望,而是默默地等待了五百年,因为它心中希望的火苗从未熄灭;取经路上,风餐露宿,妖魔鬼怪都不能放慢它 西去的步伐。它 一步步征服艰难旅程,凭着智慧,勇气和乐观,终至目标,困难吓不倒它,斗争精神被磨砺得日以高昂。

我不禁钦佩起猴哥来。我要学猴哥,追求理想勇往直前。我会更加勇敢,怯懦只会助长敌人的气焰,我会坚韧一些,成功从不是唾手可得的。我不会屈从与邪恶,一定会同它们斗争,生活中的磕磕碰碰伴随着每一个人,我们不必哀怨,更不能消沉,与困难,积极乐观地斗争吧!这是猴哥精神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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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学三年级英语作文:我喜欢的玩具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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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toys very much. There are all kinds of toys in my home. These toys are bought by my father and my mother. I grew up with these toys. It not only brings me happiness, but also inspires my intelligence.

我非常喜欢玩具,在我的家里有各种各样的玩具,它们是妈妈、爸爸买给我的。我是玩着这些玩具长大的,它带给了我快乐,也开发了我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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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水果英语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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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fruit My favorite is lemon fruit. Lemon is not very round, with a sharp point, is yellow. The Latin species name Citrus limon lemon. Lemon juice can enhance memory, improve osteoporosis, a beauty effects, and so on. Lemon juice or beverage preparation of important raw materials and manufacturing drugs, often Trickle-down lemon juice to remove Westerners eating again. Used mainly for juice, fruits sometimes used as cooking, but the basic need for Xiansi because too sour. Fruits containing 5% citric acid were. Containing 501.6 mg per litre lemon juice, vitamin C and citric acid were 49.88 grams. This is my favorite fruit.

我最喜欢水果是柠檬。柠檬不是很圆,带一点尖,是黄色的。柠檬的拉丁种名为Citrus limon。柠檬汁可以强化记忆力,改善骨质疏松,达到美容效果等等。柠檬汁还是调制鸡尾酒和制造饮料的重要原料,西方人吃鱼时常滴入柠檬汁以去除腥味。主要为榨汁用,果实有时也用做烹饪,但基本不用作鲜食,因为太酸。果实中含5%的柠檬酸。每升柠檬汁中含 501.6 毫克的维生素 C 和 49.88 克的柠檬酸。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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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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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00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疑: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可爱的故事,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当代的一位诗人说,“今天,全世界都需要安慰”。作者正是迎合了世界性的巨大心理需求,用一个小小的寓言打开了人们的心扉,给人带来一种内在的勇气,去直面“软心理问题”(即医学病态心理之外的个人心理问题,又叫“正常人的心理问题”)这种每个人都肯定存在的心理障碍。

世事变化本无常,《谁动了我的奶酪?》告诉我们一个最简单的应对方法,那就是把跑鞋挂在脖子上,时刻准备穿上它,在千变万化的世界里奔跑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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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人_MyFavorite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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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o is your favourite person? I like Zhang Yining best. She is a famous ping-pong player. Now I will tell you something about her.

Zhang Yining was born on October 5, 1982 in Beijing. When she was 6, she began to play ping-pong. In 1991, she joined the provincial table-tennis team. In 1993, she entered the national team. She always worked hard, and she never gave up. So at the 2004 Olympic Games in Athens, she won the gold medal of Womens Singles. It was the hundredth gold medal that China got at the Olympic Games. Before this, she and Wang Nan won a gold medal together. She was the third player who obtained two gold medals at the same Olympics in ping-pong. Before her, only Deng Yaping and Wang Nan could do that.

So I think she is very great. We are all proud of her. We should learn from her. Dont you think s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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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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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知音漫客》这本,因为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所以我特别喜欢这本书。

书中有个女孩叫李宁,正在外面玩的时候,突然看见了一个四不像的怪物从前面走过来,李宁吓的张嘴大叫撒腿就跑,那嘴张得都要盖过她的头了,好夸张,我看的哈哈大笑“李宁是个胆小鬼!”没想到李宁忽然停下了脚步,还说:“怪物我跟你拼了”随即转身跑了回去,她用尽全力和怪物搏斗,身上伤痕累累,但她怕怪物伤及无辜就没有放弃,过了两天两夜才打败了怪物,结果她因为失血过多也死亡了。我正为她伤心,她的同伴赶来了,用了一个能量济又把她救活了。我又开心起来,继续往后看渐渐入迷了。突然我手中的书不见了,往后面一看是妈妈,妈妈拿着书说:“我叫你吃饭,你没有听见吗?”原来妈妈叫我去吃饭,我都没听见,我还想看书,于是央求妈妈“妈妈能把书还给我吗?我真的没有听见”,妈妈坚定的说:“不行,去吃饭去”,我只好去吃饭了,我三下五除二的吃完了饭,拿起书又看了起来。

书中的故事让我懂得了,我们不要胆小,我们要坚强,要做个勇敢的孩子。

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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