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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汇集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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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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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知识的海洋,书是知识渊博的老师,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还是我们亲密的朋友。我就喜欢看书,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昆虫记》。

这本书是老师推荐我们买的,妈妈爽快地给我买了这本书。回家的路上,我抱着这本书爱不释手。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封面上画了两只可爱的小蜜蜂,仿佛在采花蜜,而小蜜蜂上面是十分引人注目的三个大字“昆虫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他为研究昆虫花费了很大的心血。我立刻拿起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各种昆虫的饮食习惯、生活习性等。其中我最难忘的昆虫就是大孔雀蝶和螳螂了。记得法布尔曾经做过这样一个实验:把一大群大孔雀中的一只抓走,放在木棍上,然后把大孔雀罩在玻璃杯中,然后把木棍放在大孔雀们的旁边,结果那一群它的同伴,都围着那根木棍转,仿佛那根木棍就是它们的同伴。动物真是太神奇了!

螳螂也很让我难忘。螳螂被人们称为祈祷者。因为它总是摆出一副祈祷的样子。可是它的性格却十分凶猛,一旦有猎物经过,它瞬间变得凶恶,用它的大刀,瞬间将猎物杀死。

大千世界,真是无奇不有,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希望你也能跟我一样快乐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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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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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河南农大附小 二年级崔又千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它总能在我需要时为我指明一条光亮的大道。在我左右为难时帮我播下智慧的种子。书,是我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我可是个“小书虫”,津津有味填满肚子。我最爱“吃”的一本书要数《神话故事》了。当我看到“嫦娥奔月”时,我为嫦娥姐姐伤心难过;当我读到“女娲造人”时,我为女娲妈妈竖起过大拇指……那些神奇的故事被我尽收眼底,翻到感人的故事,我为它流过热泪;翻到幸福的故事,我为它激动不已。当我沉迷在《神话故事》里时,九十头大象都拉不回来。上次我如饥似渴的读“八仙过海”,爸爸喊我吃饭我都听不见,因为满脑子都是故事里的情景……可见,我一拿起有趣的书来,就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古人说得好,“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现代信候讲得妙,“读书是输入,写作是输出。没有输入,何谈输出?”读书,对我来说,永远是最幸福快乐的事。尤其是我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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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人物英语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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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watching the cartoon Pleasant Goat and Big Big Wolf. It’s my favorite.

Why I love it so much? I think all the animals in it are very funny. I love the goat whose name is Pleasant Goat. Its because he always gets along well with his friends. He is also very smart. He always helps them when they are in trouble. I want a friend like Pleasant Goat, too. When I am unhappy, he will talk with me and make me happy.

It always gives me so much happiness and laugh. It can really help me relax. I am fond of watching it very m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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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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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自己喜欢,有的同学喜欢《安徒生童话》,有的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而我喜欢《克雷洛夫寓言》,因为它就像明亮的镜子,反映了社会。

《克雷洛夫寓言》的作者是俄国著名寓言家克雷洛夫,是四大寓言家之一,它一生创作了203篇寓言。那么,这本书的“庐山真面目”究竟是什么呢?

比如《蜻蜓和蚂蚁》。蜻蜓整个夏天都在纵情歌唱,而到了冬天,蜻蜓不再唱歌,饿着肚子爬来找蚂蚁,求食物和温暖的住所。蚂蚁回答说:“亲爱的蜻蜓,这可是有点稀奇!请你告诉我,你夏天可曾工作过?”蜻蜓回答:“夏天到处是嫩绿的芳草,我们成天纵情歌舞,哪还顾得上工作?”“那就请你继续唱歌跳舞吧。”蜻蜓没有食物,饿死在了风雪之中。这个故事告诫我们:如果一味的玩乐,而不辛勤劳作,最后只会落得蜻蜓的下场,一定要珍惜时间,利用宝贵的青春作重要的事。还有《大象和哈巴狗》。哈巴狗没什么事就向大象又跳又叫,还对周围的狗说:“大象没什么厉害的,我只要拿出一点本领,就能做一个英勇的猛将!"结果差点被大象踩死。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要蛮横地向强者挑畔,要运用智慧,有勇有谋,屡建奇功。

对我印象最深的是《鹰和鸡》。一只雄鹰在空中盘旋,它落到一座鸡棚上休息,一只母鸡看见了,和他的同伴议论起来:“鹰凭什么那么受尊敬?我也可以从这座鸡棚,飞到那座鸡棚,它凭什么做鸟中之王?”鹰听见了,说:“是啊,虽然有时我们飞得比你们还低,但我从没见过一只鸡能飞上天空,冲上云层!"告诉我们在评价别人的才能时,要善于把别人的长处与自己的短处比较,而不是总拿别人的缺点与自己的优点作比较。

这就是《克雷洛夫寓言》,它像一个魔袋,虽然袋子很小,但是却能取出很多有价值的东西,甚至比袋子更大,大到好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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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傲慢与偏见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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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is known to all, Pride and Prejudice which was written by a famous English female writer Jane Austen is still a classic in English literature nowadays. Jane Austen who was born and lived her whole life in England wrote six books in her life time.

Her novels all described the lifestyle and social communications of families in the countries of England as what she is familiar with. The book Pride and Prejudice is the typical one that fully expressed Jane’s view on marriage and emphasized that the benefit on economic exerts a great influence on marriage.

The characters in the novel all had their own opinions on marriage. Mrs. Bennet, for instance, has only one aim-that of finding a good match for each of her five daughters.

As for Elizabeth, who is the second daughter in the Bennet family said that only deep love would persuade her to marry which was why she would probably end up an old maid. Lydia and Charlotte, however, were two extremes. The former just married for sex, while the latter married for a comfortable home and protection.

There are just so many different characters that were all formed under the society of England in 18’s century. Then, there was filled with unfairness between men and women. Just as what Jane Austen said,”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knowledge,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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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傲慢与偏见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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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n man treat GREat event in ones life with punishing, Demonstrate different attitudes to the love question of the marriage of young girl of the family origin of middle class of villages and towns, Thus reflected authors oneselfs marriage view: It is wrong to get married for the property, money and position; Get married and does not consider that above-mentioned factors are unwise too .

So, she objects to getting married for money , objecting to regarding the marriage as a trifling matter . She emphasizes the importance of the ideal marriage , and regard men and womens emotion as the foundation stone which concludes the ideal marriage.

the woman protagonist in the book Elizabeth comes from the little landlords family, reaches the west to have deep love for for the rich and powerful people sons and younger brothers. Reach the disparity of ignoring family status and wealth of the west, propose to her, but is refused. Elizabeths misunderstanding and prejudice to him are a reason, but a main one is the arrogance that she dislikes him.

Reach the thes of the west in fact status the reflections of difference, exist this kind arrogant, Not having common thoughts and feelings between he and Elizabeth, the marriage that can not have lofty ideals . Elizabeth watches conducting oneself in society and a series of behavior of reaching the west personally afterwards, See he change the proud conceited expressions of passing by, dispel misunderstanding and prejudice to him, Thus concluded the happy marriage with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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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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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生活里如果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大地没有阳光;学习中没有书籍,就像鱼儿离开了水。唯有不断的阅读、积累方能有所斩获。

在各种经典著作中,一定有你最喜欢的书籍吧。也许你喜欢温文尔雅的《诗经》;也许你喜欢人生哲学《论语》;也许你喜欢爱国诗词《楚辞》……每个人喜欢的都不尽相同吧。当然,我也有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成语故事》。因为这本书中的每一个成语都是根据历史上的小典故总结而成的,每个成语背后都有它自己蕴含的道理。下面我就给你们具体介绍一下我喜欢的这本书吧。

我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印象深刻的有很多,比如:乘风破浪、水滴石穿、铁杵磨成针、悬梁刺股……

水滴石穿的故事是讲在古代的时候,有个管钱库的官偷了一点钱被人发现了。告知了县官,县官知道后,就派人把把他打了一顿,还要判他盗窃国库的大罪。那个人狡辩说:“我就拿了一个小钱,没什么大不了的事,难道还要杀了我吗?”县官真的判了他死罪,判决书上写道:“一日一钱,水滴石穿。”意思是告诫人们小错不改就可以成为大错。这个偷钱的人被斩刑,而这个成语却被流传下来。“水滴石穿的字面意思是指水不停地”能把石头穿破,它蕴含的意思是比喻坚持不懈,力量虽小也能做出看起来很难办到的事情。所以我们也要像这小水滴一样,团结起来,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永不停息……

铁杵磨成针是发生在大诗人李白童年时期的故事。李白小时候在山里读书,一天,他读的不耐烦了,不想学了,他就在四周游玩起来。忽然,他看见远处有位老婆婆在河边磨着一根铁棒。他问:“老婆婆,您磨铁棒干什么啊?”“我要把它磨成绣花针。”老婆婆头也不回的答道。“铁棒怎么会磨成绣花针呢?他那么粗大,那么坚硬。”“我每天不停的磨,一定会把它磨成针的。”李白听了十分感动,也十分惭愧。从此,他发奋读书,终于成了著名的大诗人。这个故事比喻只要有恒心,肯努力,做任何事都能成功。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在实际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只要坚持这种精神,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这本书中还有许多像这样含义深刻的历史小故事呢!我再给你们举几个例子吧。比如说不耻下问比喻不以像地位低、学问比自己低的人请教,也用来形容虚心学习,不自己为是。我们在学习上,也要做到用于向比自己学问低的人请教,真正的做到不耻下问;乘风破浪现在比喻志向远大,能排除万难,奋勇前进,也形容事业迅猛地发展。我们在学习中也要立大志,树立远大立项,并为之奋斗;画蛇添足现比喻做多余的事,不会取得成就,反而不恰当多此一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决不可凭主观想象,为所欲为。如果不尊重事实,添枝加叶,会把事情变得糟糕。

怎么样?你现在对这本书感情了吧。如果喜欢的话,就去图书馆借读一下吧。哦~对了!别忘了把你欣赏的书籍、热爱的理由、喜欢的片段、品味的快乐也跟大家分享一下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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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最喜欢的歌手英语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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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tin Bieber is my favorite singer. Born on March 1st, 1994, he becomes famous at the age of 15. When he had his first music album, the whole world is crazy for this young boy. His most famous song is baby, has more than one billion hit on the Internet. He is not only very talented but also very warm-hearted. He has names his perfume Someday, and he has donated large sum of money to the poverty. I love him so much, I wish I could see him some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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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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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呀?”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生活中的科学》,超好看,我已看了五遍了!”

这本书是叶永烈写的,叶永烈汲取了很多科学的知识。趣闻及生活窍门。告诉我们要多喝牛奶,少吃糖精,教育我们要尊重权威,但不能盲从,告诉我们电影是周恩来带到中国的。

《复活之谜》是《生活中的科学》的最后一篇,也是最精彩的一篇。它主要讲了有许多科学家发现死了还能复活!有人相信,又有人不相信。在争论中,人们分成两大阵营,一部分说死了不能复活,一部分说死了能够复活,这针锋相对的两大阵营,都用各种各样的实验证明自己的观点。一直到现在,还没争个水落石出。

科学家施密特把一条蚯蚓放在滤纸上,把它放在装有氯化钙的钟罩里。很有趣,蚯蚓失去水分,皮肤皱得很厉害,体重轻了四分之三,体积缩小了二分之一,这说明它已是真正的僵尸了!当科学家把它放在潮湿的滤纸上时,它复活了!

还有一位科学家拿乌龟来做实验:把乌龟干燥,使它体重轻了28。4%——要知道,乌龟身体大部分是沉重的骨头,失去这么多水,当然死了!可当将它放进养鱼缸时,它复活了!

还有人用人来做实验,叫别人给自己打麻醉药,然后冰冻,第二天,人们把他放在暖和的地方,给他喝热咖啡,他复活了!而且安然无恙!

……

这本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当我无聊时,我翻一翻它,它会带我到知识宇宙里去游玩,一会儿把我带到变化莫测的物理世界,一会儿把我带到有趣的动物王国,一会儿带我到化学城市,它还是一块砂胶橡皮,擦去我生活中的问号,它还是一位老师,使我受益匪浅,伴我成长……

读了这本书,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还等什么,快去买本来看看,读完了,你还能在你的朋友面前炫耀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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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好书400字作文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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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读过许多,因为书使我们获得各种各样的知识。书中有大量信息,阅读可以增长知识,拓宽我们的视野。通过欣赏古今中外无数名家的作品,杜甫的诗忧,李白的诗喜;鲁滨逊的孤岛生活,老人(《老人与海》)战胜自然风险;爱迪生废寝忘食;我们的心也随作者时喜时忧,时惊时险;一会儿欣赏西湖美境,一会儿扬帆出海,劈波斩浪。更让我们“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时而为的恐怖行动愤怒,时而为三峡截流的伟大壮举欢呼。但我今天推荐给大家的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它就是《动物世界》。

这本《动物世界》每天陪伴着我,每当睡觉前,我总是看上几页,津津有味地欣赏书中精彩,给我带来的无穷乐趣,书中详细记载了空中、陆地、海洋的各种各样的动物。我先给大家介绍两种动物:一是深海中的海绵,它是一种动物而不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用来:洗碗、洗澡和化妆的海绵,海绵是多孔动物,由于身体的柔软如绵,而得名。它的形状多样,有扇形、球形、灯笼形、管形、瓶形,颜色艳丽,有白色、红色、黄色、银灰色等,最有趣的是它生活方式是:随波逐流,也就漂到那里生存到那里。许多人还不知道吧!海绵还有许多药用价值呢!它可以净化水质,体内含有天然抗生素,能消灭结肠杆菌,还能治疗风湿和神经系统疾病呢。你说有趣不?

再说说陆地上的蛇吧,由于蛇与人类在长期生存中结下了不解之缘,人们常常遭到毒蛇的袭击,可你知道什么蛇有毒?什么蛇无毒吗?我来给你说说,从头形看无毒蛇为椭圆,有毒蛇为三角居多,无毒蛇没有颊窝颈部不能膨大,而有毒蛇恰恰相反,无毒蛇大多是卵生,行动敏捷,而有毒蛇则为卵胎生,行动缓慢栖息盘团。你现在对蛇有了初步了解了吧?

当然,这本《动物世界》还有许多有趣的动物,我不一一介绍,“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腰躬行。”就请大家自己看一看,欣赏欣赏吧!它肯定你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的。

[我喜欢的一本好书4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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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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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坏习惯,每次只要一看,我就要打瞌睡。可我已经改了,你知道我为什么会改掉吗?请听我漫漫道来。

有一天下午,我闲着没事儿干,就到书柜里拿出一本叫做《三国演义》这本书。当时,我很好奇,不知“三国”是哪三国,一个中华民族怎么会有三个国家,“演义”大概就是故事的内容了吧!我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就是“桃园结义”,看着这四个字,我感到莫名的熟悉,原来在小学的时候,我的班主任程老师已经跟我们讲过这个故事了!我不由自主地露出了自豪的笑容。我看了一下目录,故事的名字真精致,真新颖。我一口气就看了四章的内容,却一点儿也不要睡觉,反而更想看了,更想知道下面的内容。我喝了一杯水,就继续往下看,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了,书,我也看了一半了,我没有感到半点疲倦,只是打算着明天接着看,一定要把书看完。

有好几次我看作文书的时候,不知不觉就睡着了,作文书可真起到了催眠的作用。而且我看《老人与海》、《呐喊》、《少年维特之烦恼》……都会想睡觉。但看《三国演义》、《水浒传》、《上下五千年》……都会越看越有劲。我这才知道了为什么。原来,我自己还不知道我很喜欢看历史故事,现代的都不喜欢看。其实我看电视又何尝不是呢?我很喜欢看古代篇,但不喜欢看现代篇。

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抱着像看古代书一样的心情看,所以,现在,我看什么书都没问题了。但最喜欢看的,还是《三国演义》,因为这本书让我对所有书都起了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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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傲慢与偏见阅读感想800字

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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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如是说:“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和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的感情纠葛。”初次认识,感觉是讲述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想着正好可以改变我以往阅读小说的风格。

在书本内容的第一句话中作者就写到:“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就好像给整本书中的人物婚姻标上了有目的和利益的标签。果不其然,在我看来,作者奥斯丁以四桩利益不同的婚姻,让我对婚姻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第一桩婚事是关于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与被伊丽莎白拒绝过表白的柯斯林的故事。柯斯林自私有野心,他本就想着在班勒特家中的四姐妹中娶上一位,好合理的让他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夏洛特虽然了解,但她已经成为了一个二十七岁的“老姑娘”,现如今有一个家庭经济富裕且愿意和她结婚的人,她也不会在意别人的想法。这就好像一场利益的交易,也许不久就会出现感情的裂缝。

另一桩婚事简直就是场悲剧,从书里一步一步揭露魏克翰的恶劣行迹,我就隐隐觉得肯定会有大事发生。没过多久,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在魏克翰的花言巧语下竟然和他私奔了。在达西的金钱帮助下,两人结婚,但是没过多久,却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书中最为精彩的部分,也就是男女主角之间发生的故事。达西对伊丽莎白一见钟情,但是伊丽莎白在此之前一直对于他表面举止傲慢,行为自大,产生一种偏见。奈何达西却是一个举止有礼,仪表堂堂的绅士。最后俩人的感情经历了时间和困难的磨炼在一起了。奥斯丁说过,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原因,也是愚蠢的。那么两人的婚姻也是作者所理想的了。

其中在书中我最喜欢的内容还是伊丽莎白与达西在凯瑟琳家的一场争吵,达西向她告白,但伊丽莎白拒绝了他,还控告他所做的“坏事”。在我意料之外却又在意料之中的是达西并没有着急的反驳,而是在第二天写了一封长长的信解释原委,从而化解了与她之间的误会。和别人发生争执时,我们生活中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也因此我们失去了本可以挽回的友谊……有时候冲动会使我们失去理智,但是要静下来几秒做反思用可以接受的方式说出真相,表达歉意,就可以冲破傲慢与偏见的界限理解对方,才能解决问题。

所以尽管男女主角结局有多完美,我还是最喜欢简与彬格莱之间的故事。简美丽善良,彬格莱为人真诚,家庭富裕,两人情投意合。正如他俩的性格一样,他们的爱情可以单纯,简单,真实,就像童话世界里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不是作者的婚姻观,而是当时社会普遍的男女不平等现象,由于班纳特先生家的财产只能是男子继承,班纳太太他才着急将女儿嫁出去。所以我们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自由幸福的国度,可以寻找自己想要拥有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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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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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一句话:籍是人类进步析阶梯。我看过很多书,有《小红帽》、《长袜子皮皮》、《昆虫记》……但我最喜欢的是《昆虫记》。

昆虫记的作者是法布尔。法布尔非常喜欢观察昆虫,他把自己观察到的昆虫都真实地记录了下来。法布尔也很仔细,用不同的方式来找昆虫的特点,他写的昆虫记大多有二十几本呢!

有一次,我到图书馆里准备借一本有关蜜蜂的书,忽然,那本《昆虫记》映入了我的眼帘,被我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知道这书里面的内容跟蜜蜂有很密切的关系,于是我找了很久的蜜蜂来仔细观察。

我借了《昆虫记》回到了家以后,就把书放到阳台上看。突然,有一只蜜蜂飞过来,书上的和这一模一样,哦!原来这是节腹泥蜂呀!《昆虫记》还说了节腹泥蜂是个厉害的捕捉能手,可以捉住全部的象鼻虫,不管再好、再强、再厉害的象鼻虫都可以被随时捉住的。啊!原来捕捉能手——节腹泥蜂这么厉害啊!有着无敌的能力啊!

第二个艺术专家那就是——砂泥蜂,砂泥蜂的外形十分有趣,起先是一个矮矮胖胖的幼虫,慢慢地就变成了高高瘦瘦的砂泥蜂,大概有一根面条和铅笔这么高,看起来非常苗条。砂泥蜂有很多种类,比如银色的砂泥蜂……

我看完关于砂泥蜂和节腹泥蜂的内容,它们的确都是很厉害的昆虫。法布尔的《昆虫记》,都是他认真、仔细观察的结果,才写出了各式各样个性鲜明的昆虫。以后,我要博览群书,像法布尔一样仔细观察生活中的事物,做一个热爱大自然的有心人!

同学们,你们喜欢看书吗?那就看看《昆虫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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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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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本,比如《笑猫日记》、《蓝熊船长的13条半命》、《三角地》、《甜橙树》《野风车》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野风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二疤眼子和他的父亲守护一架老风车的故事。这架风车承担着三十亩地的灌溉重任。他俩花了很大的精力终于把这架老风车重新修理好,并为它举行了庄重严肃的扯蓬仪式。风车正常运转后,将一股股清澈的河水运进了干渴的稻田。可是有一天,突然狂风横扫大地,风车狂转,不停地摇晃着,即将倒下,在这紧要关头,二疤眼子勇敢的抓住了风车,用尽全身的力气拉下一叶叶风蓬,一阵狂风,二疤眼子被吹进湖里……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在文中作者曹文轩对风的描述,他把一个从无风——微风——大风——狂风的过程描写的活灵活现,层层推进,细致入微。他把微风比作为一个娇弱无力,穿着白裙的女孩子;把大风比作为一个汉子,像是披着斗篷骑在马上的侠客;把狂风比作为一把巨大而锋利,锐不可当,削铁如泥的砍刀。同时通过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千万要认真、认真再认真,那样你才能在生活学习中走的更高、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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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读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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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读万卷,行万里路。读书是一种修养,是一种快乐。读书可以开拓我们的视野,陶冶我们的情操,提高我们的写作水平,更加强我们的修养。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是《中外神话故事》。

这本书内容丰富,充满了神话。这本书我知道我知道我们祖先的过去和世界上无数东西的来源。《中外神话故事》这本名著为我们插上了幻想的翅膀,让我知道了怎样做“真人”,让我们心中充满了“神话”这以传说,更为我们树立了从小要探索未来,学做“真人”,像我们的祖先一样。

这本书中有许多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比如:《女娲补天》《神农尝百药》《孟姜女哭倒长城》《麻姑》《湘妃记》《龙女拜观音》等等,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一个故事是,《孟姜女哭倒长城,这个故事讲的是:

在孟氏和姜氏的后花园里有一个瓜,这个瓜裂开了,里面坐着一个小女孩。因为是孟姜两家发现的,就同给她起了一个名字叫“孟姜女”。一晃16年过去了,孟姜女长成了一位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一天,她经过花园,听到花丛里有什么声音,就去找家丁。家丁带来几个人,一看是一个小伙子,就把他带到老爷面前,一问这个小伙子的名字叫范喜良。现在城里正抓男丁去修筑长城。到了孟姜女该出嫁的时侯,孟姜氏都觉的范喜良不错,孟姜女和范喜良也情投意合。就在结婚的晚上,范喜良和孟姜女正在房里,几名官兵忽然冲进来抓走范喜良,孟姜女整天以泪洗面。

她决定去找自己的丈夫。她翻山越岭,跋山涉水,脚上磨出了血泡,忍着饥饿和口渴,终于到了长城上。可是她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丈夫,她只好问到其他人,他们说;范喜良几天前

就已经死了,就埋在长城脚下。孟姜女听了,差点昏死过去,连哭带跑的跑到丈夫被埋的地方,用手刨丈夫的尸骨。正在这时,秦始皇来寻察长城建的怎么样,看到孟姜女时,对孟姜女说你做我的妃子,怎么样?’’孟姜女知道秦始皇是个好色之徒,对他说:昏君,要想我做你的妃子没门,你看看,你害死了多少人。说完,朝长城撞去,‘‘轰隆’一声长城全倒了。

这一个神话故事对于我来说这是最值得一读的

《中外神话故事》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做人要学会为祖国奉献,不做小人。读书是囫囵吞枣、走马观花的读,是一丝不苟,聚精会神的读,并要了解这篇文章的大意。我们只有多读书,多看书才能提高知识水平。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希望别的同学可以多读书,不要做一位“野蛮”之人!只有读书,你才有可能不是一位“野蛮”人。

现在我们是中学生,更应该读书了,要读更多的书。一本书不能粗略的读,要仔细的读。要想读得通顺、有感情,必须要读好几遍和看好几遍,理解大意。应带着感情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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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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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说。

没有书,我们的生活就不会那么充实。我爱读书,因为书能使我懂得做人的道理,让我明白什么是善恶,什么是美丑。

德国作家米切尔·恩德著的《犟龟》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故事说的是一只叫陶陶的乌龟决定赶去参加狮王二十八世的婚礼,路上遇到蜘蛛、蜗牛、壁虎、乌鸦的嘲笑和劝阻,即使是听说狮王二十八世已经去世了,仍然坚定地继续往前赶路,最终参加了狮王二十九世的婚礼,实现了自己的愿望。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故事情节生动,吸引我,更重要的是在这本书中,我找到了(next88)自己的影子。我仿佛就是那只犟龟,做什么事都慢慢吞吞,别人都开始写作业了,我的笔还没有拿出来;放学了,其他同学都排好路队了,我还在教室里整理书包……不管做什么事情,我总是比别人慢一点,妈妈老说我是一只乌龟。我速度虽然慢,但不管什么事情,我总是把它做得最好。这不,英语书写我总是得A五星,语文老师也经常表扬我作文写得好。这不就是“犟龟”的执着精神吗?

我喜欢这本书,我喜欢犟龟陶陶。“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我会像陶陶一样,认准目标,永不放弃。我坚信“有梦想谁都了不起,有勇气谁都能创造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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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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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它是我读过的四大名著中的第一本。

小时候,奶奶教我唱:“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那是我3、4岁的时候就听奶奶哼唱的儿歌,直到现在,朗朗上口的旋律,节奏分明的短句,憨态可掬的八戒,鬼怪精灵的悟空,憨厚老实的沙僧,老好人唐僧,都在童谣里上蹿下跳。等到我学会了识字,第一次捧起大部头《西游记》 时,我是又惊又喜,终于要跟童谣里的主角们见面了,你们还好吗?

这本书果然对得起我的惊喜,我常常看得忘了形,学悟空转动如意金箍棒,学八戒啃西瓜糊满嘴。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保护下,骑着白龙马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根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保护团队去往西天取经。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有: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等等。特别是大闹天宫,精彩极了,我甚至都可以倒背如流了:孙悟空被册封为弼马温之后,不知道头衔的大小,还以为自己是个很大的官,结果玉帝只是让他看守天庭的马匹而已,当他得知王母娘娘宴请各路神仙,却没有他的份时,一气之下偷吃了仙桃,戏耍了神仙,仅凭一人之力就把天宫掀了个底朝天。这只猴子怎么就这么胆大包天呢,真是让人佩服。每次我读得手舞足蹈,将精彩的情节讲给妹妹听时,三岁的妹妹都拍手叫好。她也跟在我后面学起了童谣 ,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我常常想,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美猴王,能上天入地,然后就被吴承恩看见了,想出了这么一个神奇的故事呢?爸爸说,不是的,里面有些是现实中存在的,唐僧在唐朝叫唐玄奘,到古印度取来佛经,这个是真的,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这些呢就是想象虚构出来的。我真有点失望,还想着能找孙悟空借金箍棒来耍一耍呢。不过这个作家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故事情节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还有他们说话夸张又好笑,我经常被逗得捧腹大笑。从此,我一有空就拿起这本书来反反复复地阅读。

我也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分享《西游记》,刚开始,爸爸妈妈说不懂得这本书的内容,我就一字一句的读给他们听。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我渐渐地能背下一部分精彩章节,在整个分享阅读的过程中,爸爸读,我来背,书房里充满了郎朗的的读书声。

这本书不仅仅情节精彩,更让我懂得了要想办成事情就要有排除万难,必达目的的决心和勇气,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像唐僧和他的三徒弟,再苦再难也要咬紧牙关,不达目的不罢休。

书是引领我们前进的阶梯,虽然我还只是站在最低的那一级,但我相信,每天前进一点点,我一定会站到塔顶,看到一个美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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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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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的众多课外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要数《西游记》啦!

以前电视上也播放过《西游记》,看了几集我就被故事中的几个人物吸引了。2007年寒假,妈妈又为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下把我高兴坏了,一连几天,我每时每刻都捧着书看。没多久,我就把一本书看完了。我不仅喜欢《西游记》中几个主要人物,还喜欢书中很多精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奇的知识,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西游记》中有一身正气、目标专一、一心想去西天取经的师父唐僧;有神通广大、拥有百般智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保护师父的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人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很强的法力非常厉害;我最讨厌的人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道路上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众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它讲述了由于悟空太顽皮喝了王母娘娘的玉酒又吃了她的仙桃和太上老君的金丹,才引起“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趣事。

我真喜欢《西游记》这本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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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看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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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非常喜欢的女孩,在我没上幼儿园之前,爸爸,妈妈晚上经常给我讲故事,我就习以为常了,晚上我没听故事,就睡不着。可是爸爸妈妈工作太劳累,不想讲,我就缠着他们,他们禁不住,就把我送进了幼儿园。自从我上了幼儿园,认识的字多了,就自已找书看,不用再麻烦爸爸妈妈了。看书既让我快乐,又让我头疼

我每天若都看书,可我就那么几本书,一下就看完了,我让爸爸买,他不买,我向别人借,可她们太小气,死也不肯借。我就只好缠着爸爸,每天都要在他的面利嚷嚷几句。爸爸禁不住我的软磨硬泡,就在邻居家夏儿家借了十几本书。这些书我都喜欢看,有时,为了看书,弄得我废寝忘食,爸爸就说:“早知道就不借书给你看了。”“哼!那几天我没书看,我觉得好无聊,简直是度日如年,这次就当补偿我了。”,“唉,这孩子……”爸爸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走了。为了弄书给我看,我常常头疼。

还有一次,妈妈在家里炆排骨,我正在认真地看书,这时,妈妈接了一个电话,就对我说:“静儿,妈妈有事出去一下,厨房里炆了排骨,到了5:15分就把插头拨了。”“嗯”。我答道,可我的目光还在看书上。长针指到了15分了,我不知道,还在看书。等长针指到了30,妈妈回来了,问:“静儿,插头拨了吗?”“插头……”我的脑海里闪过一道闪电,我惊呆了。妈妈见我这副模样,就明白坏事了,赶紧把插头拨了。她打开锅盖,拿着筷子夹了一块肉,只见,肉就像水豆腐一杵,不着力,往下掉。妈妈生气了,对着我叼吼:“你真是的,十几元钱一斤的排骨就变了‘粥’了。”可是我把妈妈的话当做了耳旁风,继续看我的“宝贝”书了,不过,读书也给我带来了好处。

在上一年级的时候,我和我的小伙伴经常一起玩。有一次,我们讲故事,开始时我不知道讲哪篇。后来,我想到我以前看过一篇文章叫《三只小猎,非常有趣,我讲给了我的小伙伴听,她们都乐坏了。她们还让我讲,说是很好听,我高兴极了。回忆着以前从书上看到的故事讲给了她们听。我被她们称为“故事大王”,我的心里像吃蜂蜜那般甜。

读书真好!我喜欢读书,读书既让我快乐,又能让我获得知识。我之所以这么聪明,是因为我喜欢读书。记住: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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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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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我的书也很多。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知识。

记得在一个晴朗的夏夜,我和爸爸一起去野外散步。看着满天的繁星,我问爸爸:“爸爸,你说现在天上有几种颜色?”爸爸不假思索地说:“两种呗,一种是星星的颜色,一种是天空的颜色。”听了以后,我笑了,说:“才不是呢!星星不但有黄色的,还有红色的、橙色的、银白色的……多着呢!”爸爸问:“你怎么知道的?”我笑着说:“不告诉你。”

还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动物园玩。那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有一只黑猩猩特别顽皮,它的周围游人不断,还爆发阵阵笑声。妈妈看着逗人的黑猩猩说:“它还挺聪明的。”这时我告诉妈妈:“黑猩猩具有两三岁儿童的智力,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

由于我经常在大人面前“露一手”,姥姥和姥爷叫我“小万事通”。其实,这些知识我都是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来的。

我非常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还要读更多的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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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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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奥斯汀的这部著作,没有我买书时的那种期待,在读书时就知道她的这部作品很是有名,现在才一赌它的风采,看完了却没有期待时的那种感觉,这或许就是所说的希望与希望往往是成反比的吧!

在《傲慢偏见》中写了四桩婚姻,女主人翁简和伊丽莎白正如现在的电视剧剧情一样,先苦后甜,她们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家庭和出身,但是却能博得有钱绅士的宠爱。简的大方得体,宽容忍让使她拥有了和宾利这一份美满的婚姻。而她的妹妹伊丽莎白却用自己的冷静、聪明与理智赢得了达西的真爱。她们有一个共同的爱情观就是:做什么都可以,没有爱情千万不要结婚。正如书中一开场就说到的那样:一个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必定需要一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宾利和达西这两个家财万贯的男人再次把这一真理诠释的淋漓尽致。

在这四桩婚姻中还有一桩很不被大家称赞的婚姻,这也和那两姐妹的爱情观完全不同的卢卡斯,她既不看中男人,也不看中夫妻生活,结婚只是她人生的目标。同样她也会被我们这些人看作她也拥有一段幸福婚姻。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看到的往往是表面现象,正如卢卡斯和他的爱人一样,相互间没有感情,只有夫妻间的彬彬有礼,尽管如此他们的生活也正如别人所看到的那样,和谐、幸福、美满,但这其中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真正的滋味。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像卢卡斯这样的婚姻不在少数,尽管现在人们的个性意识很强,可是往往在现实面前他们还是选择了如卢卡斯一样的生活,我自己也想过去过那样的生活,至少自己不会为家人朋友的不悦而担心,可自己选择外出打工,就是想摆脱被束缚的生活,我不想再做一个在别人看来很听话的人,我想做回真正的自己,去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或许我的选择在他们看来是那么的不如意,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也无悔自己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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