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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实用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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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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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孩子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一个晴朗的周末,快递员送来一个大包裹,拆开之后,我一眼就发现了这本《草房子》,难道是用草建的房子?原本只是想看看内容介绍,但只读了一个开头,却忍不住接着往下看了,真想一口气把整本书都看完。最后,我已完全穿越到了那个世界里,连妈妈喊我吃饭都没有听见。

所谓的草房子,其实是一所学校。整本书讲了油麻地小学的桑桑,在小学六年生活中,发生的一些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故事。就在六年级他要升学考试的前夕,一场严重的疾病将桑桑和家人卷入了悲痛之中,虽然历经磨难,但桑桑却因此看到了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整本书有许多让我记忆深刻的道理:温幼菊的奶奶留下的“别怕”,告诉我们遇到任何事都要保持冷静;白雀和蒋一轮的故事则让我明白人生难免会遇到困难,而我们应该勇敢面对……这也是我为何把这本书当作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原因所在。

我把《草房子》这本书当作最喜爱的书推荐给你,希望你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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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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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鲁滨逊历险记》,它已经陪伴我走过了三个春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鲁滨逊小时候很喜欢去航海和冒险,可是他的航海梦想遭到了他父母的反对,但是,他依然在那岁那年离家出走,开始了自己的航海生涯。过了两个星期,航行出了意外,他遇上了海难,船翻了,其他的人都掉到了海里,他却被海浪送到了一座没有人烟的孤岛上,本来以为自己再也活不下去了,可他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制造了房子、器具,还种植了麦子,竟在孤岛上奇迹般地生活了27年,最终他帮助经过荒岛的轮船的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得以返回自己的国家。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遇到任何困难,我们都要勇敢面对。就拿上个星期五校运动会来说吧,我参加了跳远项目。起初我是非常紧张的,但我想到了鲁滨逊,台上的同学又给予我热烈的掌声和呐喊声,我便鼓足了勇气,纵身一跳,结果拿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人生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鲁滨逊的事迹将不断指引我前行,我也将用心收藏《鲁滨逊历险记》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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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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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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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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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我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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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小白兔的英语作文

全文共 1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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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mily has two lovely bunny, they have a pair of ruby-like eyes, with the ball as interesting tail, there are a pair of long and white ears. They are very cute, you will certainly fall in love with them.

Bunny likes to eat rabbit grass. This is a very common grass, everywhere can see, green leaves, which can be squeezed out of fresh milk, very strange. I have never noticed this grass before, but now a rabbit, I know that the world has such a strange grass, and everywhere are the same with the weeds.

Bunny eat when the devour, less than ten seconds, you will find a little grass, because it has been in the belly of the bunny. Bunny will also be issued when the baby sounds very loud voice, "Pakistan twitter ... ..." I stood outside the meter can hear the sound. Oh, the two bunny looks so cute, why can I eat so ugly?

Bunny also like people will sleep like it! Every time you sleep, they will consciously went to my carefully prepared small mat, comfortable to lie down, the four fat fat feet down to their own Arms, for fear they are cold, and then slowly put the ruby-like eyes closed, shrink into a group, looks like a velvet snow white ball. I looked at them happily and covered them with green little quilts. In order not to wake them, I also called the people around to speak a little!

Bunny is very cute, their every action will make you crazy to love them, I have been the two "little star" fascin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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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夏天英语

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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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ask me, what is your favorite season? I am sure Ill choose summer. Why? Let me tell you.

In summer, the weather is hot, so we can go swimming.

I like swimming. We can play a lot of games in the water.

Summer it is often sunny and hot. Sometimes rainy in summer.

Sometimes I eat ice-cream at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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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优秀篇

全文共 1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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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y time I go to the zoo, I was always against the stream of people, into the gate, and then turn left, go to see my favorite big bird - a swan

Sunday morning, I have to go to the zoo with mom and dad. Chardonnay at the beginning of the red fire that day, the lake calm a swan in the water, they beat their broad wings, and over the red sun.

Swan with a white feather, looks very beautiful. They quite on the surface of the lake and swam slowly, the calm water of the lake like a bright mirror, reflected the difficult they figure, like a pair of players in two-way dance, dance, dance music that I can not help but want to talk about a swan, the music for them. Swim a son, may be tired, then into the shore to rest, the tree house is the home of the swan. In this beautiful green lawn, they quietly watching from a distance, as if a snow.

I love swan, swan is love beautiful symbol. Many writers have written the story of the swan, like Anderson grandpa write a fairy tale... See a swan, I as if into a fairy tale world.

我每次去动物园,我总是逆着人流,一进大门,就往左拐,去看望我最喜爱的大鸟-天鹅

星期天的早晨,我又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动物园。那天霞火初红,湖水平静一对天鹅在水面划过,他们拍打着宽大的翅膀,托出了红艳艳的朝阳。

天鹅长着一身雪白的羽毛,显得格外美丽。它们在湖面上娴静得、慢慢地游动着,那平静的湖面像一面明亮的大镜子,倒映出他们那高难度的身影,就像一对舞蹈队员在跳双人舞,使我不禁想谈一首天鹅舞曲,为他们伴奏。游了一儿,也许是累了,便进岸边休息了,树下的房子就是天鹅的家。在这美丽的绿色草坪上,他们静静的望着,远远望去,仿佛是一座雪雕。

我爱天鹅,天鹅是爱美的象征。许多文学家都写过天鹅的故事,好比安徒生爷爷写的童话......看到天鹅,我就仿佛进入了童话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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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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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有《小公主与矮爸爸》、《穿越时空遇见你》、《谁的假发在飞》、《梦想家唐豆》……不过,我最喜欢看《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了。作者是郁雨君,她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拥有神奇名字的女孩祝如愿,祈祷上天给她一个漂亮妈妈和一个又帅又善良的哥哥。她和她的木偶剧演员爸爸真的如愿遇见了一对奇特漂亮母子,会吹长笛的允典阿姨和吉利哥哥。他们象两个半圆一样拼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完美的四口之家。可是奇妙的遇见和幸福的生活之后,是突然的分离和心碎。祝如愿的追寻换来一个悲伤的真相,更牵引出一段奇妙的左脚哥哥的渊源。

我觉得这本书真是我学习的好老师啊!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和帮助,这本书还让我变得更加活泼、开朗了。以前,我从没有像现在那么地快乐过,可是,自从我看了《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之后,就变得更加快乐了,更加活泼、更加开朗了。我想,如果我们人人都向祝如愿学习,那世界上就不会有人有自闭症了。

我看了这本书后,觉得这个故事从头到尾流淌着令人动容的善良的力量。而且,我觉得书中结尾的最后一句话是最好的:“我从来不曾这样乐观地相信自己,因为我是神奇女生祝如愿。不是吗?”因为我觉得这句话就像说我自己一样,要乐观的相信自己,就可以让自己把每一件事情做好。如果我们一直保持着一种坚强、乐观的心态,就可以把自己的一切一切的烦恼统统忘掉;如果我们真诚地去对待每一个人,别人快乐了,我们会更加快乐,难道不是吗?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带给了我幸福,还带给了我一种前所未有的自信。

我真佩服文中的女主角祝如愿啊!她是那么的坚强、那么乐观。我要像文中的祝如愿一样努力和尽力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成功的。书中所谓的神奇,就是一种无所畏惧的乐观吧,相信乌云只是暂时的路过,阴天都会变成晴天!

最后,还想对文中的女主角说:“你真是我的骄傲,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活得更加快乐的,你们一家子一定会活得更加完满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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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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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是因为仰慕作者的大名而拜读的,其中有我喜欢的名著,如《红楼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爱的教育》……然而我最喜欢的倒是一本并不出名,作者也默默无闻的却给了我极大的启迪,勇气和力量——它就是《警方》。

《警方》的名字听起来并不悦耳,它讲述的故事也不算得上惊天动地,其中的人物也谈不上流芳百世。它只是叙述了警察们,和出生军人家庭患上病的孩子生活中的事情。我最喜欢它是因为在那种特定的环境下,他给予了我很多……

我在那年暑假里,参加了奥数期末考,可是我考得很差,我失败了。我独自躺在跌倒的地方,还没来得及为自己舔舔伤口,早已失去了爬起来的勇气。妈妈也没有做我的思想工作,只是在不经意之间给我一本《警方》,那崭新的封面和浓烈的墨香让我分散,伤口和疼痛。这是一个真实而又感人的故事:出生军人家庭的女孩余乐小时侯患上了白血病,她以非凡的毅力与病魔抗争了九年的时间。每天,她上午上学,下午去医院化疗。整整九年,那所学校竟无人知道她身患绝症!直到她在特等奖的作文里写下了自己的秘密……读完这个故事,我已泪流满面——为了顽强的余乐,也为跌倒而不想爬起来的自己。

那次,直到那次,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认真的思考人生。我不幸,余乐比我更不幸。我的不幸比起余乐算是大幸。生命对她来说,是随时消逝的匆匆过客……她在短暂的生命过程中,还时刻伴随着病痛的折磨。而我不会,我有足够的时间安排这一生,我可以健康学习,没有病魔的折磨,没有死亡的恐惧。是余乐让我看到了我的软弱,于是,我又振起精神报了补习班,再去学奥数。

我终于爬起来了,身上再也没有伤痛。谢谢你,《警方》,是你拉起了我;谢谢你,余乐,是你告诉我:除了自己,别人是打不倒的!《警方》,你的故事虽然平凡,却用一颗不平凡的的心来抚平平凡者的创伤。因为你,我敢于面对严峻的生活,敢于微笑着迎接挑战;因为你,我能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中不管跌得有多重,也决不会躺倒不起,因为这是你告诉我的道理。

我爱这本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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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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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含有简·奥斯汀自传性质的电影,不过她和她的达西却没能在一起,他们也深深爱着对方,但简·奥斯汀为了让她的达西的家人过的好些,不必因为她而让他们陷入穷困潦倒的境地,故放弃了和达西的私奔,终身一人。

当初,别人向我推荐这部电影的时候,我还很排斥,将她拒之门外,却在一个很巧合的场合,无意间看到了她的画面,听到了里面缓缓流淌的音乐,瞬间对她充满了好感,以至于看了一遍又一遍,却不会对她产生厌烦的感情。

影片多处运用长镜头表现,在介绍伊丽莎白的家人时,在伊丽莎白和达西跳舞时,等等,这些长镜头不会让人感到冗长,烦闷,反而觉得很有趣,画面很美,几乎截取每一帧都可以作为桌面壁纸;长镜头的拍摄难度很高,需要专业很强的摄像师和有明确逻辑思维、调配能力的导演的配合才能很好的完成,通过长镜头是可以看出这个创作团队的综合素质的。

影片中的钢琴曲总是在不经意间起不经意间落,淡淡的铺垫着画面,看着可能会觉得这样低调的曲子,实则是点睛之笔,因为它,原来的画面才得以灵动,就像有了血液一样。

最后,很重要的,从片中的父爱,可以感悟自己生活中父亲的样子,父亲相比于妈妈,总是会比较的沉默,也许日久会觉得父爱没那么张扬与明显,可是父亲依然是那样的爱着我们,父爱如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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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学一年级我最喜欢的季节英语作文

全文共 1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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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春天,因为春天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季节。你看,太阳公公绽放着微笑,小鸟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在刚刚长出绿叶的枝头上叽叽喳喳,仿佛在迎接春天的到来。

I most like the spring, because spring is a vibrant season. You see, the sun with a smile, the bird bathed in warm sunshine, just grow green branches on twitter, as if to greet the arrival of spring.

我最喜欢春天,因为春天百花齐放,迎春花、梅花……争奇斗艳。那边的桃花挨挨挤挤的,三个一群,五个一伙,就像可爱的小娃娃;远远望去,又像从半山腰飘来的彩云。

I like spring best, because All flowers bloom together. spring, winter jasmine, plum...... Contests. The peach blossom endure endure crowded crowded, a group of three, a group of five, like the cute little baby; from afar, like floating clouds from the hillside.

我最喜欢春天,因为春天是一首优美的交响乐。冬眠的小动物都从梦中醒来。“叽叽”、“咕咕”……这首动听的交响乐总能让人陶醉于其中。

I most like the spring, because spring is a beautiful symphony. Small animal hibernation wake up from the dream. "Ji Ji", "cuckoo"... This is the first symphony always make people intoxicated.

我最喜欢春天,因为春天是个让人放飞梦想的季节。广场上,孩子们在快乐地放风筝。他们飞快地奔跑,手中的风筝带着他们的憧憬和希望飞上高高的蓝天……

I most like the spring, because spring is a season of dreams. Square, children were flying kites happily. They run fast, kite with their vision and hope to fly high in the blue sky......

我最喜欢春天,它不像夏天那样炎热难耐,不像秋天那样落叶纷飞,也不像冬天那样寒风刺骨,春天能让我尽情享受它的温暖和希望。

I like spring best, it is not so hot in summer, not like autumn leaves, winter is also not so cold, let me enjoy the warmth and hope of 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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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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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用来概括《傲慢偏见》的内容,那就是:由于两种情绪——傲慢与偏见,而凑合了4起有趣的婚姻。如果要用一句话来阐述《傲慢与偏见》隐含的内容,那就是:从与婚姻看社会。开篇的第一句话便点出了小说的主线——婚姻。而且在那时,仿佛越早结婚,家里人就越有面子。而个人的出身、家人的素质,也会对晚辈的婚姻带来极大影响。

全本小说描绘了许多性格各异的人,可谓是社会一个的缩影。有脾气古怪、专横而不懂得人情事理的妈妈,有高傲、理智的达西先生,有温文尔雅的宾利先生和大姐简……而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威克姆先生。

也许你会觉得奇怪,为什么那个虚假的人,会让我觉得记忆犹新?也许正是因为他的虚假吧。他拥有英俊的外表,可内心却不堪入目。在所有的人面前,他戴这一张厚厚的面具——优雅的举止、讨人喜欢的谈吐,这几乎蒙蔽了所有人。你可以认为这是他的一种能耐,但换一个角度来想想,会怎么样呢?

当威克姆在小镇上到处散播谣言,达西先生没有走出来澄清事实;一直被他欺骗的女主角伊丽莎白是怎样知道他真实的一面的?是达西先生那封充满怨气的解释信;当威克姆欠了一屁股的赌债,又和伊丽莎白的妹妹莉底亚私奔时,是达西先生为他还的债,逼迫他与莉底亚结婚。但他对莉底亚的家人却只字不提。现在你明白了吗?为什么威克姆可以蒙蔽别人如此嚣张?对,因为达西先生的大度。因为他的大度,引来的许许多多的误会,以至于他差点就要失去一份真挚的爱情。

在社会中,像威克姆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有些是被生活所迫,有些则是为了一些个人的利益。不论怎样,大家总是戴着面具。社会是需要,可是过于的宽容只会让那些人更加嚣张、无理。面对别人的过错,我们需要宽容、理解。可面对别人无理的行为,既不要“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仗”,也不可“默默无闻”,我们需要的是适当的反抗和解释,正所谓不平则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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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傲慢与偏见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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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e and Prejudice is my favorite novel, which impresses me for a long time. It describes a love story mainly between Elisabeth, who I like the best, and a rich and proud man, Darcy.

The story began with the arrival of a crowd of rich men who rent a house near the Bennet. In a ball, Elisabeth gave such a bad impression on Darcy’s first pride that she refused Darcy’s first proposal. Darcy was so surprised by Elisabeth’s refusal that he loved Elisabeth more deeply. And Elisabeth’s antipathy made Darcy realize his shortcomings. He was not angry about Elisabeth’s censure, but also he changed his previous proud attitude.

During Elisabeth’s travel in Darcy’s manor. Darcy was very nice to her uncle and aunt, different from previous proud attitude. When one of Elisabeth’s sisters ran away with Wickham, Darcy helped Elisabeth find her sister and prevent her sister from the loss of reputation, with nobody knowing that it was he who helped the Bennet. So many changes in Darcy eliminated Elisabeth’s prejudice. At last it end with their marriage.

Taking the daily life as its material, this story reflected the life and love in a conservative你 and blocking England town. It reflected the author’s view about marriage that it is fault to marry for property, money and status and it is also foolish to take these elements into account. In fact Darcy’s pride manifested the gap between their statuses.

Since his pride existed, there is no ideal marriage between Elisabeth and Darcy. From the different attitudes from Darcy’s two proposals, it reflected the feminine pursuit of personality independence and right equality, which is a progressive character from the image of Elisabe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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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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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多少事,渔唱起三更”,千古兴亡,数风流人物,还看《中国皇帝全传》。

《中国皇帝全传》是我今年暑假去杭州参加法比赛时买回来的。因为太喜欢,所以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读完了。这本书里面有雄才大略,统一六国的秦始皇嬴政;有“三尺长剑打天下,约法三章”的汉高祖刘邦;还有创造了“贞观之治”的唐太宗李世民……当然,我最喜欢的皇帝是曹操和康熙。

曹操字孟德,公元前155年出生。我佩服他在乱世统一了北方,欣赏他“宁教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的血辣性格。他既有“送关羽哭典韦”的惜才性格,又有“血洗徐州”的暴性。在华容道败北,他仰天大笑,表现出特有的乐观和顽强。但在江边赋诗“对酒当歌”,又表现出了他软弱消沉的一面。所以我对他既爱又恨,又佩服的不得了!

康熙八岁继位,聪慧好学,又富有心机。少年灭鳌拜,中年平定三番,晚年剿灭葛尔丹,一生功绩数不胜数。他武功高强,尤其善射。他在晚年曾说过:“我用弓箭射死老虎135只,用火铳射死熊二十只,打死豹25只,麋鹿14只,肉搏打死狼58只……"他是天降之任,是我心中最佩服的皇帝!

千古风流,已属过去。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辈当牢记使命,将来为祖国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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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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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读,我的死党们都会说我是一个十足的书呆子,那是因为我不仅喜欢看各种类型的书,而且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我都能够以最快的速度进入阅读状态。

但是,如果问他们我最喜欢看什么书的话,他们的答案将会五花八门。张三说是武侠小说;李四猜是古典名着;王五想是侦探类;陈六认为是奇闻趣事;刘七觉得是科学奥秘。总之,很多种答案,然而,他们都说错了,我最喜欢的,是生活这一本长篇小说。

人们常说,书是人类的第二位老师,那么我觉得,生活这本书就占了这位老师的一半!因为这本书里的每一篇每一页都能让我明白一些道理。

那一年,学校组织军训,我们在基地里面熬了四天。受尽了教官们的折磨,在老师和同学们的相互鼓励下,我们都坚持了下来,并且在演练考试中取得了第二名的优异成绩,拔河比赛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这一页,让我明白了不历经风雨怎能见彩虹。

六年级下册,是所有人在小学所度过的最后一个学期,老师说辛苦了六年就看毕业考的那一天了,我给自己定的目标是双优,可我的语文一者为良,这让我很苦脑。为了使语文进步,我上了补习班,买了语文培训作业,双休日我只休息一天。最终,我语文以94的成绩为优。这一章,让我懂得了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

今年八月,我想换一部好点的手机,可我又不想让父母出钱,我想我长大了应该自己挣钱,于是,我来到了鱼市场称了六次鱼,每一次完工时都是又累又渴又饿又痛,我有好几次不想干了,在同行们的劝说下留了下来。最终我得到了了743元的工资,我揣着这笔钱买了一部还不错的手机,还有剩下的钱。这一篇,让我晓得了钱来得不容易以及坚持就是胜利,更明白了男儿当自强。

总而言之,我认为生活就是我最喜欢的书,竟然白开水是最质优价廉的水,生活这本书则是最无忧就连的书。如果说知识是金字塔的尖顶,生活这本书则是塔身和地基。它陪伴着我每一天,它教会了我所有课堂上以及其他书本上所学不到的知识,越教越多,使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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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800字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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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非常喜欢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小故事,大道理》。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教育我们该怎样做人做事;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纯洁的人。总而言之,读了《小故事,大道理》这本书,我真是受益非浅。

其中一个小故事讲的是美国前总统罗斯福家失盗,被偷去了许多东西,当朋友安慰他时,他却说:“谢谢你的关心,我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的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人来说,失窃是件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三条感恩的理由。看了这个小故事,我感到非常汗颜。

在这之前,我常常为自己过重的学习负担而烦恼,羡慕爸爸妈妈小时侯作业少,学习轻松,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不用弹琴唱歌。甚至当爸爸妈妈告诉我,他们小时侯放学后要出去割草,洗衣,农忙时要下田帮大人干活时,我都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现在这么辛苦地学习,宁愿和你们小时侯一样干活。可当我看完这个故事,换一种思路再来看待两代人的学习和生活时,我却为自己是生长在这个时代而感到幸福。

现在的我虽然学习任务重了一点,可我想吃什么都有,想穿什么都有,出门有汽车,天热有空调,无聊可以看电视,和同学打电话。弹琴唱歌虽然辛苦了,可我学到了很多本领,当同学们羡慕我歌唱得好时,我不都应该感谢父母培养了我,给了我机会吗?从此以后,我也要学罗斯福一样感恩社会,知足自己的现状,笑迎充满希望的明天。

我能换一种思维来热爱我的学习,我的生活,都是这本书的功劳。整本书,三百多个小故事,简单地阐明了三百多个浅显的道理,我将不断用这些道理来指导我的学习,鞭策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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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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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喜欢读书,喜欢读一些包含文化内涵的书。《水浒传》就是这样一本书。

《水浒传》是我国最早的一部白话长篇小说,也是我国最早一部描写农民起义和战争的章回小说。它作为中国文学史上的杰作,为中国人民提供了丰富的精神资源。

《水浒传》以磅礴的气势,描写了中国历史上一次农民起义,塑造了一大批起义军的英雄人物,它的成就就是前所未有的。

《水浒传》写了108位梁山好汉,其中的主要人物更是呼之欲出。如:宋江――既是仗义疏财,济困扶危的江湖义士,又是满口忠孝的腐吏。鲁智深——酷爱自由,嫉恶如仇,心地朴质。

《水浒传》描写了一支农民起义队伍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由分散而汇合,由盲目行动而变为有明确的行动纲领,以及最后受招安,彻底失败的全过程。

《水浒传》中我最敬佩的一位好汉——智多星吴用。他沉着、冷静、足智多谋。有一首诗曾这样描绘过他“万卷经书曾读过,平生机巧心灵,六韬三略究来精。胸中藏战将,腹内隐雄兵。谋略敢欺诸葛亮,陈平岂敌才能。略施小计鬼神惊。”

《水浒传》这本书告诉我对朋友要有“情”,对君主要有“忠”。

让我们一起感受《水浒传》中的金戈铁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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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书英语作文MyFavoriteBook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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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many books in my house, have a father, also have a mother, many of them are mine. These books have thick have thin, in my book, my favorite is Shang Sulan wrote "the stupid Wolf school life".

It is very interesting, especially to see "although stupid Wolf knows nothing about art, but, at the end of the semester, the school to carry on the talent competition, stupid Wolf but get the best performance award", Im curious, cant wait to read it. Turned out to be a brown bear make a prank help honest kind of stupid Wolf, meaning, and won the award for best performance.

The book still has a lot of wonderful, always provoked me laugh, when you taught me a truth - to be a honest and kind person. Please be free to take a look at this book! You will like me, like it.

我家有很多书,有爸爸的,也有妈妈的,其中许多是我的。这些书有厚有薄,在我的书中,我最喜欢的是汤素兰写的《笨狼的学校生活》。

它很有趣,尤其是看到“虽然笨狼对艺术一窍不通,但是,学期结束时,学校进行才艺比赛,笨狼却得了个最佳演艺奖”时,我充满好奇,迫不及待地往下读。原来是棕小熊搞的恶作剧帮助了诚实善良的笨狼,歪打正着,获得了最佳演艺奖。

这本书还有很多精彩片段,总是惹得我捧腹大笑,教了我一个做人的道理——要做一个诚实善良的人。请有空看一看这本书吧!你一定会和我一样,喜欢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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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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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与高尚的人谈话。”

我爱读书,喜欢从书里了解海的世界,探索太空的奥秘,书还带我回到过去,探访张飞、关羽,书又带我飞到未来世界,想象更美好的生活。我读书的故事也有很多,如同春天的百花一样,每一件都是那么的美好、有趣儿。

其实,我刚上小学那会儿,并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因为我觉得读书无聊,经常还有不认识的字。每当妈妈让我去读书时,我浑身就像长了刺一样,坐立不安,心情也不好。但是,没过多长时间,我居然爱上了读书,除了老师推荐的,班级订的,我还让妈妈给我买了许多爱看的书。

记得有一次,我坐在茶几旁,一边用小叉子吃着水果,一边翻开《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和书里的小爸爸一起踢足球、一起去马戏团,一起做好事……我完全被书迷住了,居然拿起叉子就往嘴里送,天哪!一口咬在了叉子上,这时候我的脑子才从书里走了出来。

现在,我每天睡觉前都要读一会儿书。无论什么书,它都是我无声的好朋友,它将让我的世界里少了一个又一个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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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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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时候的童年里有这本陪伴着我,那就是《伊索寓言》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伊索寓言》是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有影响力的故事。看到《狐狸和葡萄》这段我就会笑它愚蠢,还有《井里狐狸和山羊》也是非常难过,狐狸利用了山羊的善良跳出井而逃生。这些广为传颂的经典短小精悍,丰富的深刻人生哲理,蕴含其中,以小见大深入浅出,妙趣横生,让我在倾听和阅读的过程中,展开想象的大翅膀,擦亮智慧的火花。所以每当我读完一个故事我就会体会到一个大道理。这本书总结出一个小小的道理,要勤劳,要有爱心,做每件事之前要三思而后行。

享誉世界的优秀文学名著,畅销不衰的永恒经典,顶级美绘的名篇佳作,为我们奉献影响一生的最佳名著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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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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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艺忻

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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