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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优秀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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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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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事情不是在热闹的足球场上,也不是在吵闹的大路上,我喜欢的事情是看

有一次,我正在看书。突然,我发现了一本童话书,于是,我就打开了这本书,看到了书中各种各样的童话。

到了中午十一点的时候,我还在看书。不一会,妈妈就叫我吃饭了,我也没有听到,因为我已经完全沉醉在了童话世界里。十一点半……十二点了,妈妈终于等不及了,就跑到书房来叫我。

而此刻我还在书房里自言自语的说:“啊!公主,你千万不能跳崖啊!”妈妈连忙走了进来,说:“谁要跳崖?”我说:“哈哈,是我读书太入迷了,被书中的情节带进去了。”

你知道我最喜欢看什么书了吧!我不说你也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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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傲慢与偏见阅读感想800字

全文共 1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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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如是说:“这本书描写的是一个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和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的感情纠葛。”初次认识,感觉是讲述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想着正好可以改变我以往阅读小说的风格。

在书本内容的第一句话中作者就写到:“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就好像给整本书中的人物婚姻标上了有目的和利益的标签。果不其然,在我看来,作者奥斯丁以四桩利益不同的婚姻,让我对婚姻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

第一桩婚事是关于伊丽莎白的好友夏洛特与被伊丽莎白拒绝过表白的柯斯林的故事。柯斯林自私有野心,他本就想着在班勒特家中的四姐妹中娶上一位,好合理的让他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夏洛特虽然了解,但她已经成为了一个二十七岁的“老姑娘”,现如今有一个家庭经济富裕且愿意和她结婚的人,她也不会在意别人的想法。这就好像一场利益的交易,也许不久就会出现感情的裂缝。

另一桩婚事简直就是场悲剧,从书里一步一步揭露魏克翰的恶劣行迹,我就隐隐觉得肯定会有大事发生。没过多久,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在魏克翰的花言巧语下竟然和他私奔了。在达西的金钱帮助下,两人结婚,但是没过多久,却过上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书中最为精彩的部分,也就是男女主角之间发生的故事。达西对伊丽莎白一见钟情,但是伊丽莎白在此之前一直对于他表面举止傲慢,行为自大,产生一种偏见。奈何达西却是一个举止有礼,仪表堂堂的绅士。最后俩人的感情经历了时间和困难的磨炼在一起了。奥斯丁说过,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原因,也是愚蠢的。那么两人的婚姻也是作者所理想的了。

其中在书中我最喜欢的内容还是伊丽莎白与达西在凯瑟琳家的一场争吵,达西向她告白,但伊丽莎白拒绝了他,还控告他所做的“坏事”。在我意料之外却又在意料之中的是达西并没有着急的反驳,而是在第二天写了一封长长的信解释原委,从而化解了与她之间的误会。和别人发生争执时,我们生活中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也因此我们失去了本可以挽回的友谊……有时候冲动会使我们失去理智,但是要静下来几秒做反思用可以接受的方式说出真相,表达歉意,就可以冲破傲慢与偏见的界限理解对方,才能解决问题。

所以尽管男女主角结局有多完美,我还是最喜欢简与彬格莱之间的故事。简美丽善良,彬格莱为人真诚,家庭富裕,两人情投意合。正如他俩的性格一样,他们的爱情可以单纯,简单,真实,就像童话世界里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不是作者的婚姻观,而是当时社会普遍的男女不平等现象,由于班纳特先生家的财产只能是男子继承,班纳太太他才着急将女儿嫁出去。所以我们应该庆幸自己生活在一个自由幸福的国度,可以寻找自己想要拥有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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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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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寒假,我看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

这本的内容实在太精彩了,我一连看了好几遍,还觉得不过瘾。书中描绘了不少精彩的故事,其中“火烧赤壁”最为惊心动魄。

曹操率领着百万大军,誓要拿下江东,浩浩荡荡的战场将长江都堵住了,而军力薄弱的孙权选择了与刘备联手,共同抗击曹操的进攻。

周瑜与诸葛亮商定计谋,一步步地将曹操大军击溃,他们先是用反间计让曹操误杀自己的水军大将,造成了曹操水军无人操练的后果,接着,黄盖用苦肉计诈降,将曹军引入设下的陷阱里,最后诸葛亮又生一计--借东风火烧连环船,曹操溃不成军只能从华容道狼狈而逃,这一计接着一计,一环连着一环,设计得精彩,令人叹服。

读到这里,我仿佛身临其境,来到了当时的战场上,看到周瑜借酒醉让蒋干盗走“密信”,陷害蔡瑁,张允,看到诸葛亮羽扇纶巾,谈笑间草船借箭,看到忠勇老将黄盖站着船前,指挥冒火前进的英勇士兵攻打敌军的舰队……

《三国演义》这本书中还介绍了许多忠肝义胆,英勇善战的英雄人物,他们的智慧,他们的忠义,他们的勇敢,令人佩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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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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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时候不经意间迈着轻盈的脚步款款而来,走进了我的心中。每一次读书,读到高兴时,我会随着它手舞足蹈;而读到伤心处,我也会潸然泪下。这些瑰丽的艺术珍品——书,使我如醉如痴,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的《草房子》。

金色的草房子,苦香味的艾地,无边的芦苇丛……这便是曹文轩笔下的《草房子》,这便是《草房子》中的油麻地。顽皮又善良、坚强的桑桑,倔强而又有着自尊的陆鹤,文静秀气的纸月,自立顽强、不言放弃的杜小康这便是油麻地中的孩子们。这是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的六年,也是一本让我刻骨铭心、不断被感动的一本书。

文中让我最为难忘那是杜小康。他本是一个衣食无忧的孩子,可是却经历了重大的变故,家境一落千丈,还欠了许多债,他只能放下心爱的书本,担起了家庭的重担,年少的他承载了太多太多。这,便是生活中对他的一大考验,正是因为这考验,他才学会了成长,才有了桑乔校长的那一句“:日后,油麻地最有出息的孩子,也许就是杜小康!”的确,大到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小到一个个人都要经历大大小小的考验,但最重要的就是要学会坚强,因为生活的考验是残酷的,是不能回避的。只有坚强,去坚持,去超越今天的自己,去攀爬明天的巅峰!人只要战胜了自己,即使乘风破浪之后也没有成功,但是却可以一心向着目标,那整个世界都会为你让路,你才能成为一名人生旅途上合格的“应试者”。

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草房子》,这本书让我时时刻地问自己:“今天,你坚强了吗?今天,你努力了吗?今天,你战胜昨日的你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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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介绍我喜欢的小动物英语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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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little animal is a chicken.

Just, my house downstairs 307 to raise a few chicks. Every day when we pass by, these chicks are leaning on the head to see us miles.

The chicks are full of hairy and cute. A golden feather like a golden dress. The chicks have a pair of pointed mouths. Round eyes to see people when it is quite spirit of it

I did not see their ears, but chicks could not have ears. If there is no ears, then we walked over, how they will be wiped out toward our head look at us?

Mother said, just hatched chicks can only eat small grains, can not eat millet or corn, but also often give them water. If there are small insects to eat them, they will grow more air.

I like these lovely chicks too much But Mom and Dad said that now can not raise, do not raise well, they will d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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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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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就是《阿衰》,它是一本漫画书,和字典一样厚,蓝色的封皮。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衰,他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孩子,微不足道的一个人,并不优秀,他经常用自我安慰的方式来抚慰自已。经常做出各种糗事。他有那么多缺点,有时侯快乐有时侯烦恼,平平淡淡地生活着。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作者猫小乐笔下的这个阿衰,他的经历和我的经历有些相似,他的有些经历我现在都还在经历着。有时侯甚至觉得作者猫小乐就在写我自已……

我有好几次做梦都梦见在看这本书。有一次我甚至梦见阿衰就是我生活中一个活生生的人,他还成了我的好朋友。

我真喜欢《阿衰》这本书!

[关于我喜欢的一本书主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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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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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最爱看的书莫过于施耐庵撰写的《水浒传》,里面塑造了许多栩栩如生的英雄人物,有智能双全、爱打抱不平的武松,有委曲求全的林冲,心直性急的阮小七,莽撞的李逵等,令读者如闻其声,如见其人。

《水浒传》这本书主要介绍了很多的英雄好汉都是逼上梁山。因为那时北宋朝政极端的腐败,掌管全国兵力大权的高级官员,仅凭皇帝的喜好,不问能力随意任用,而对许多有才华的人,责是肆意凌辱,毫无顾忌,而且让很多的老百姓受到了很大欺辱。

而最让我佩服的英雄是武松。梁山泊一百零八将第十四位,三十六天罡星之天伤星。绰号“行者”。武松是梁山好汉众多英雄中最知名的人物,是水浒传中的核心人物之一。在民间武松是一位“天神”似的人物,许多文学评论都将其与二郎神杨戬并列对比。在中国人的思想中,武松是一位孤胆英雄,他一身是胆,嫉恶如仇。他胆大心细,对黑恶势力从不低头。其中如“景阳冈武松打虎”、“报兄仇怒杀西门庆”、“武松醉打蒋门神”等一个个故事都能够使我不厌其烦地去读它、去品它。

在景阳冈打虎之前,他喝了十八碗“出门倒”的酒,而且那大虫杀死了很多的人。但老虎的三大本领一扑、一剪、一掀,都被武松破了。而且是赤手空拳打大虫让人惊叹。比起鲁智深的三拳打死镇关西,武松打大虫更显得凶险。武松与酒有着不解之缘,每遇强敌只要饮酒之后,必然大获全胜。武松在清醒的时候非常理智,给人以威胁;而醉酒之时,在敌人看来则粗笨糊涂,其实那时的武松才更加清醒。这就是他惑敌的奥妙所在。

在《水浒传》中很多的故事都让我回味无穷,受益匪浅。读后让我浮想联翩。小说写出了典型的英雄形象,为了塑造人物性格,作者还不惜笔墨对一些情节进行了细致地描写。故事情节曲折、生动,每个故事的高潮都能紧扣读者的心弦,富有特色的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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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欢的书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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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漫漫的人生旅途中,是我的精神食粮,我经常吮吸着它那知识的甘霖,并将其消化成这世间人生路上的精神驱动力。每有空闲,不是手不释卷,就是温故知新,不断充实自己闲暇时光。

儿时,我就喜欢阅读一些课外书籍,有一股无形的力量,宛如一地磁铁紧紧的吸着我。我爱不释手,经常“废寝忘食”。对,《西游记》、《海的女儿》……这些名著情有独钟。是它们首先打开了我的心扉,带着故事中的神奇飞入了我的心灵世界,留下了一个百世无法褪去的印迹。

记得有一次,我中午刚放学回家,拿起一本书就开始看,我边翻边想:昨天看到哪里了?第38页……啊,找到了。这时妈妈进来了,她看见了我说:“你怎么书包都没放下就看书呀?”“哦,没关系,只看一会儿。”一页、两页,我象一个饥饿的孩子贪婪地吮吸着母亲的乳汁,目不转睛地看着书,眼睛都没眨一下。“吃饭了,菲儿。”妈妈在叫我,这时候我才发现我已经读了好大一会了。

今天我非常高兴,因为我又学到了一些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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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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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黄的午后,走进飘满着香的书房,从书架上轻轻取下一本《中华上下五千年》,来回味、回忆一下遥远的古代,领会古代的英雄情结与战火销烟。

《中华上下五千年》是一本十分有益的书,“廉颇的负荆请罪”让我体会到了蔺相如的宽容大度与廉颇的知错就改的优良品质。“张骞通西域”写出了张骞不怕吃苦、一心为国的精神品质,十分可嘉,值得我们向他学习报效祖国的思想。但是总有一些不合拍的人物在其中,秦桧就是其中的代表。他贪生怕死,恬不知耻的向外夷求和,杀害了精忠报国的岳飞,以“莫须有”的罪名让天下之人何以理解呀!?而岳飞这一死为人们留下了对秦桧的诸多怨恨。在沈阳亭中的对联有“青山有幸埋忠骨,白铁无辜铸佞臣。”

现在天下太平,世界安宁,却不时有纷争与战乱。而古代又有许多名君给人以醒悟,也有许多暴君、昏君使国家灭亡。名君有唐太宗李世民,而暴君则有商纣王、秦始皇、秦二世等。商纣王因施行暴政,而受百姓唾弃,无休止的酷刑,更使大臣与百姓叫苦连天,最后还将比干挖心处死;秦始皇天资聪颖,统一六国之后虽做了诸多贡献,但是他征发大量农民修筑长城,使得人们怨声载道。死后,他的小儿子胡亥与赵高串通一气,秦二世登位。后又遣人在骊山修建秦始皇陵墓,又叫人修建阿房宫,后因暴政才被推翻。

在漫游过这茫茫五千年后,细细的回忆一下,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就有着像古人一样的精神与品质,不过却少有人像暴君那样凶残。不过,古人的缺点与不足已经得以改正,而古人的美好品质却被我们学习、传承与歌颂。同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都具有与古人同样的品质,宽容大度、知错就改,是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具有的;诚实守信、一心为国,难到我们都该置之身外吗?当然不是。不仅仅如此,还有忍辱负重的司马迁,刻苦学习的杨时都应该是我们的榜样。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品质,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文明。而相继传承了五千年的文明转轮就在我们手中,等待我们去发扬、去光大、去让世人皆知!

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呀!是你给了我人生的启迪,是你给了我引以为戒与努力学习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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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我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

全文共 1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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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自然界中,动物的种类有很多,你最喜欢的是哪一种呢?下面看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吧,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1:

I have a parrot. Its my favorite animal. Its name is Gaga because it always makes sounds like that. We picked it up in the parking lot six years ago. We released a revelation but had no one to claim. It doesnt change a lot but its color becomes more and more beautiful. We say that its a handsome boy. It can imitate some simple words and phrases, like hello or greet to my grandmother. My grandmother often talks to it or plays music for it. We think that its some kind of clever, because it always makes sounds when its boring or hungry. It adds a lot of fun to our lives.

我有一只鹦鹉,它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它的名字叫嘎嘎,因为它总是发出这样的声音。六年前我们在停车场捡到它。我们发了启示,但是没有人认领。它没有多大的变化,但是它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漂亮了。我们说它是一个帅小伙。它可以模仿一些简单的词和词组,比如你好,或者像奶奶问好之类的。我奶奶经常和它聊天或者放音乐给它听。我们觉得它又点聪明,因为它无聊或是饿了的时候总是会发出声音。它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

我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2:

Dogs are my favorite animal because they are our best friends and they can do a lot for us. For examples, dogs can help blind people and police dogs can help the police,too. Dogs are cute.friendly and clever. They can help people feel less lonely. I have a pet dog named Lucky which is my best friend. When I am free, I always talk with her, feed her, play with her which can make me be more responsible. So I love dogs best.

我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3:

I have a cat named Mimi. Its hair is as white as snow. I often play games with it. It amuses me a lot and I treat it as a little friend. Every morning, I would say goodbye to it before I go to school and Mimi would wave its front-legs to me. It brings me a lot of pleasure. But it takes time and costs money to keep the cat. My parents and I spend much time taking care of it, feeding it and cleaning it. We have to clean the house from time to time, or the cat will make them dirty and smelly.

我有一只猫,名叫咪咪。它的毛像雪一样白,我经常和它一起玩。它使我很开心,我也把它当小朋友一样对待。每天早上,我去上学之前都会跟它说再见,它也人向我晃晃前爪。它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但是,养猫是要花费时间和金钱的。我父母和我花费很多时间照看它,喂它饭,给它洗澡。我们得经常打扫房间,否则,猫就会把屋子弄得又脏又难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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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堂英语课作文800字

全文共 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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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事如风,曾经上过的课的记忆大多都随着时间慢慢流走,但是,英语兴趣班的一堂课,却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里,每每想起都让我回味无穷。

那是一个春光明媚的下午,我照例来到英语学校上课。“Hello,Catherine!”一进门,就听见老师热情地对我打招呼,离上课还有十几分钟,老师正在做着课前准备,只见她一会儿低头在卡纸上写着单词,一会儿在黑板画一些迷宫似的格子和一些奇怪的图形,忙得像个团团转的陀螺。“这难道是新改版的飞行棋游戏?还是要玩迷宫?老师今天又准备了什么秘密武器?”此刻,我心里打了无数个问号。

过了一会儿,Summer老师抬起手腕,匆匆瞟了一眼手表说:“上课了。”老师指着黑板上刚画的那些古怪的图形,告诉我们这是她新设计“大富翁”的游戏,她把我们分成两个组进行比赛,哪组回答的问题多,读出的单词多,分就越多,“钱”也越多。第一个要学习的单词是“Italy”(意大利),老师教我们读时,我就想:“待会老师一定会考我们背单词”,所以我边读边努力地背着,果不其然,读了几遍后,Summer老师就给了我们一个抢背单词的机会,我毫不犹豫地高高举起了手,站起来流利地背出了单词,旗开得胜挣了3分,我们组的同学都露出了胜利的微笑,对方组故意装出不在乎的“面无表情”。我们的比赛很激烈,当我们恰好前进到“监狱”而被暂停一回合时,对方会开怀大笑,像捡了个宝似的;当对方经过我们的地盘而必须留下“买路钱”时,就轮到他们“黯然神伤”了,像打败了的兵似的……

Summer老师上课有时也会“开火车”。当我们前进到“America”(美国)的地盘上时,我们发现美国的版图不像中国是一大块集中在一起,而是有许多小块分布在各个地方,“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美国的版图上会东一块西一块的呢?”“这真是太奇怪了!”我们在下面窃窃私语,老师为了解答我们的疑惑,开始扯起了美国的地理,然后又扯起了美国的历史、文化,直到她下意识地看了看墙上的时钟,才发现“火车”开得太远了,可她还好像讲得意犹未尽,我们也听得意犹未尽。就这样,在玩玩闹闹中,我们就学会了很多的单词,收获了一些有趣的小知识,最重要的是我们始终努力着并快乐着。

这样的课,我喜欢!要是我们学校的语文数学课也能上得这样活泼有趣该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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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我喜欢的事英语作文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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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the movementmy every morning jogspossibly this is the movement which I most like.

I will go to play the basketball in the afternoonI and my partners happy playingI thought together that will be very joyful.Therefore I most like playing the basketball.

what movement do you like?The movement both may exercise the body and to be very happy.Our together movement!

喜欢运动,我每天早上跑步,这可能是我最喜欢的运动。

下午我要去打篮球,我和我的搭档玩的开心,我想在一起会很快乐.所以我最喜欢打篮球。

你喜欢什么运动?运动既可以锻炼身体又能很快乐.我们一起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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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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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3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有时妈妈会偷偷地买几本,给我看。她买回来的时候,我会开心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偷偷地躲在每一个角落里,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爸爸还没回家的时候,我开心地走到密秘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我立刻把书房进秘密箱里,然后,拿相互一本书,我干才拿好,我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书,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都没讲。

这件事情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令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过的一句话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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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傲慢与偏见电影观后感

全文共 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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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偏见这部电影中,我很喜欢达西先生,他是一个很呆板中有着羞涩,傲慢中有着可爱的人。然而我想在这部片子中我最印象深刻的是伊丽莎白了。

伊丽莎白无疑是幸运的,除了她自身的优秀与自尊,她对爱情与婚姻的态度都决定着她的不凡,她能够坚守自己对爱情的渴望。对于一个女性而言,她拥有着天真率直以及理智自尊自爱,最重要的更是她的傲骨,她拒绝collins,这不仅是一种勇气也是一种对自身优秀的肯定。优秀的女人会被仰慕,被欣赏,有时也会被贬低,就如鲁迅先生捧与挖中说的一样,压下去,捧起来。虽然很多女性都有了觉醒,但依旧是不够的,对于剩女这个身份,很少有女性欣然接受,但正是剩下了,才是优秀中的优秀,毕竟男性不愿娶一个过于优于自己的女性,无论压还是捧,都不愿娶。

伊丽莎白的确是幸运的,如果自身的优异来源她本身,那么他父亲如此的了解她,也赞同她,就的确是一种运气了。我自始至终都认为班纳特先生最喜欢的一定是这个自信可爱聪明的二女儿,他开明,睿智,虽然有时迫于伊丽莎白母亲的施压,但关键时刻,重要之事,他都会做出最正确的判断,伊丽莎白拒绝collins的之后,他说,如果你不嫁给他,你会和你妈妈绝交。但是,如果你嫁给他,我就会给你绝交。当时真心爱死这个开明的父亲了,可爱,还有点冷幽默。

然而最庆幸的更是MRDary的存在,因为自己的优秀是自己决定的,有长者爱护是比较好得到的,然而要找一个欣赏自己,接受自己的伴侣确实一件难事,这让我想到人生下来就是注定孤独的,因为思想注定是孤独的,世界上没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人,思想也没有,那么再是知音也不可能完全接纳理解自己。所以能找到一个比较相似(我指的不完全是性格,更多的是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诸如此类)的人,也是很不容易的,有的恋人当年爱的死去活来,最后还是一句不合适分手,要融入对方的世界其实很难,尤其是你陌生甚至带有一点排斥的世界。

达西是傲慢的,带有偏见的,伊丽莎白也是如此,正是这样有些相似,再加上价值观也没什么缺陷,于是他们幸福的在一起了,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伊丽莎白都找的到配得上她的人,灰姑娘的外表高贵的心,这些公主有很多剩了下来。

相信自己,永远没有错。不愿委屈,不仅是孤高,更是爱护自己,自尊自爱自立自强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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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带翻译

全文共 1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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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a pair of small turtles, black-green, shaped like a compass. Its head has a pair of eyes, like black agate, its mouth is very big, very sharp teeth. Its neck can long to short can be fun. Its four feet thick and powerful, the web is available in the water. With it the turtle in the water faster than the land, and its claws are very sharp. Its shell other small animals are not allowed to hurt yourself, its shell not only can protect themselves, can also dress up oneself, brown and green.

It exhaled to eat, it is not a vegetarian dishes, only eat meat, it rarely move, also not much. But there are times when it swimming in the water tanks, like looking for something.

There is one thing that makes me very angry and funny, just let me get it cant. Once I put a small goldfish turtle tank next to the tub, the turtle saw the climb, climb on water crock mouth, head forward, feet a stirrup, fell into the small goldfish in the tank. The turtle into a small goldfish tank, are constantly chasing small goldfish, small goldfish swim everywhere disorderly. I took the little turtle on the ground and gently pat it a few times. It shrinks the head, as if to say I cant anymore. Then I put it back into the tank, this time it a chastened, never climbed out.

I love my little turtle!

我有一对小乌龟,黑绿色的,形状像一个指南针。它的头上有一双水灵灵的眼睛,像黑色的玛瑙一样,它的嘴非常大,牙非常锐利。它的脖子能长能短可好玩了。它的四只脚粗壮而有力,它的蹼在水中可用了。有了它小乌龟在水的速度可比陆地上快,还有它的爪子也非常锐利。它身上的壳是不让别的小动物伤害自己,它身上的壳不仅可以保护自己,还可以打扮自己,身上棕色和绿色。

它吃起来大口大口的,它不吃素菜,只吃肉,它很少动,拉的也不多。但有些时候它在水缸里游来游去,像在寻找什么东西。

有一件事让我十分生气又好笑,简直让我拿它没办法。有一次我把一条小金鱼放在小乌龟的水缸旁边的水缸里,小乌龟看见了就往上爬,爬上水缸口上,头往前伸,脚一蹬就掉进了小金鱼的水缸里。小乌龟进了小金鱼的水缸里,就不停地追小金鱼,小金鱼吓得到处乱游。我拿出小乌龟放在地上,轻轻的拍它几下。它缩着头,好像在说我再也不敢了。接着我把它放回水缸,这回它学乖了,再也没有爬了出来了。

我真喜欢我的小乌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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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年级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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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哥家养了一只小狗狗,因为小狗长得很壮实,所以哥哥给小狗狗取名叫“肉肉”。

Brother a small domesticated dog, because the dog is very strong, so the elder brother to the little dog named "meat".

肉肉长得非常漂亮,人见人爱。它全身长着黑色的皮毛,那条翘着的小尾巴,总是不停地摇来摇去,那双水晶似的大眼睛,总是充满着好奇,不停地到处张望。

I was very pretty, cute. It was a long black coat, that raised a small tail, always keep the to and fro, pair of crystal like eyes, always full of curiosity, constantly looking around.

有一天,我去哥哥家玩。一到门口,肉肉就站在门口迎接我,我就扮着鬼脸想去摸它,肉肉吓得立即逃走了。晚上,我和哥哥在床上玩游戏,肉肉走过来,把头放在床边,哥哥就帮它按摩,还用梳子梳理着它的毛发。肉肉很通人性,不停地摇摆着小尾巴,好像在说:“谢谢小主人,谢谢小主人。”。

One day, I went to my brothers house. One to the door, I stand at the door to greet me, I made a face to touch it, I immediately scared away. At night, my brother and I play games on the bed, I walked over, put his head on the edge of the bed, my brother will help it massage, also comb his hair. The meat is the human nature, rocking the small tail, as if to say: "thank you, master, for the master.".

因为肉肉,我更喜欢去哥哥家玩了。

Because meat meat, I like his brother 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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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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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呵,真爽!我一会儿坐在肆意飞奔的霸王龙背上,一会儿骑在腾空飞翔的翼龙身上,一会儿和可爱的小腕龙捉迷藏……

不好,我走进一片茂密的丛林,出不去了,我急得团团转,我累坏了,也害怕极了,就当我要崩溃的时候,一只翼龙飞来了,我爬上它轻轻扇动的翅膀,一眨眼,我们就冲出了丛林。哇,好高啊!我好像可以碰到漂浮的白云,底下碧绿的草地,清澈的湖水,茂密的树林,数不清的恐龙在奔跑、嬉戏……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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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小白兔的英语作文

全文共 1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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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mily has a lovely little white rabbit. It is dressed in a white big white jacket, like a group of white snow, so I give this lovely little rabbit to take a nice name called white.

The cute little white rabbit has a pair of sensitive large large ears, ears are pink, as long as someone said it was lovely, it ears erected up, it seems to hear people know it! Long ears, there is a pair of ruby as beautiful as the red eyes, do not know that white red eye! White mouth is very cute mouth, and its mouth has three, eat something to the speed is no "Rabbit" is enemy. White two thin legs, short and thin, but very strong, you can not look at the usual character a bit casual, a running posture has a mold like, like a string of arrows, and like A sprint champion. Running, the back of the small tail like a white small pompon, a Alice Alice is really interesting and lovely!

White appetite can be good, whether it is grass or leaves, whether it is rice, or it is the best to eat carrots ... ... it is what it is, as long as you can eat, are fed into their big and round Belly. Once I had finished eating my snack, I went out for a walk, and as a result I put my little white alone at home, because the white nose was sensitive, along the aroma, climbed the table, and tasted me Delicious snack! When I come back, my poor snack has been eaten half of the white! Make me dumbfounding! But you will never blame the white, because it is so vibrant, innocent and lovely ah The

White is my good friend, in life it added a lot of fun for me, I like that lovely wh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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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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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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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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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一生的朋友!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的好书,最喜欢的就是——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柳林风声》这本书了!

书中讲了一个美丽的森林里有四个要好的朋友——鼹鼠、河鼠、獾和蛤蟆在风光美丽的河畔所经历的曲折刺激的冒险故事!书中的蛤蟆总是乱花钱,一会儿喜欢这,一会儿喜欢那,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的朋友们千方百计的想改掉他的毛病,就是改不掉,后来还去偷车被关进了监狱!后来被好心人救了出来,回到家却发现家被黄鼠狼给霸占了。他的好朋友鼹鼠、河鼠和獾又齐心协力帮他夺了回来。蛤蟆从此也改掉了自己的错误,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得我学习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鼹鼠了,他聪明、活泼还很勤劳。不像我干一会儿事情就喊累!然后我也很喜欢河鼠,他性格开朗,还很好客!对待朋友就像对自己家里人一样。河鼠还多才多艺,会很多很多的本领。我想这些我都得跟他们学习。

同时读了这本书后,我也被他们之间的友情打动,知道了友情是世界上除了生命和健康第二重要的东西了。是友情的力量让蛤蟆最后改掉了坏毛病,重新夺回了城堡!

《柳林风声》真的是一本很棒很好看的书,没看过的小伙伴们赶紧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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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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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本,比如《笑猫日记》、《蓝熊船长的13条半命》、《三角地》、《甜橙树》《野风车》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野风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二疤眼子和他的父亲守护一架老风车的故事。这架风车承担着三十亩地的灌溉重任。他俩花了很大的精力终于把这架老风车重新修理好,并为它举行了庄重严肃的扯蓬仪式。风车正常运转后,将一股股清澈的河水运进了干渴的稻田。可是有一天,突然狂风横扫大地,风车狂转,不停地摇晃着,即将倒下,在这紧要关头,二疤眼子勇敢的抓住了风车,用尽全身的力气拉下一叶叶风蓬,一阵狂风,二疤眼子被吹进湖里……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在文中作者曹文轩对风的描述,他把一个从无风——微风——大风——狂风的过程描写的活灵活现,层层推进,细致入微。他把微风比作为一个娇弱无力,穿着白裙的女孩子;把大风比作为一个汉子,像是披着斗篷骑在马上的侠客;把狂风比作为一把巨大而锋利,锐不可当,削铁如泥的砍刀。同时通过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千万要认真、认真再认真,那样你才能在生活学习中走的更高、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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