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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经典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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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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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雪莱曾经说过:“书籍是我永远的朋友。”狄德罗曾经说过:“不读书的人思想就会停止。”老师也常对我们说:“选择书就像选择朋友,选择朋友就像选择书一样。”我在人生中就交到了一个“好朋友”——《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岁零九个月的小海伦,因一场疾病被夺去了听力和视力,从此以后,本来一个健康快乐的小女孩变得不愉快起来,在她的世界里是一片黑暗的,直到她的家教沙利文小姐来到后,又让小海伦的世界明亮起来。沙利文小姐教她写字、阅读,在她不懈努力和沙利文小姐的教导下,海伦·凯勒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弗大学,大学毕业后,海伦·凯勒开始投入到帮助盲人、捐赠等项目中。

海伦·凯勒是一个很坚强的人,在她五岁那年,她已经能把洗衣间里的衣服叠得整整齐齐的,还能分辨出母亲和姑姑出门要穿的衣服,客人来家里的时候,母亲招待他们,客人走时,她会向客人挥手道别。我是一个健全的人,可是我仍做不到这一点。所以她教育了我,也深深感动了我,我的这个“好朋友”深深的教育了我,感染了我。

书让我懂得许多知识,书让我知道了坚持不懈,书让我陶冶性情,书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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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最喜欢的一节英语课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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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节科是上星期听的一节英语课。

还记得上次上的一节英语课,这节课并不是我们的英语老师给我们上,而是另一位英语老师。

据我所知,这位老师就是我们学校的一位英语老师,这位老师姓王,是我们楼上七年级五班的英语老师。

以前听五班的同学说过,他们的英语老师很好,很和蔼,就一直很想见一见,那天上课的时候,终于见到了。

王老师刚走进教室,我就觉得果然名不虚传,能让这样一位老师教我,哪怕只有一节课,我都会感到非常荣幸。所以,我的心情异常的激动,心里非常紧张:毕竟是第一次上这位老师上的英语课,并不知道这位老师是怎样讲课的,自己能否听得懂?我心里非常的没底。

这位老师讲课竟然全用英语讲,刚上了一会,我就非常惊讶,一节课下来我更是非常的惊讶,一节课下来,都是流利的英语,一句汉语都没有。不止我,其他同学下课后都这么说。

虽然全是英语,我还是能听得懂,并且一节课进行的非常顺利。

王老师还与我们做了一个小游戏。这个游戏的规则是:老师大声说单词,我们就小声说单词;老师小声说单词,我们就大声说单词。

有新进行的非常顺利,都的同学们哈哈大笑,我也在其中找到了无限的乐趣。

除了这个小游戏,王老师还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抢答游戏,用到的词语都是本节课所学到的,让我们说出这些词的反义词,想到就立刻站起来说。

我们也都非常积极,都站起来抢答,有时候一下子站起来一半多的同学,而我也站起来很多次。

时间飞逝,不知怎的,不一会儿就下课了,我还没有上够这节课呢!

我最喜欢的就是这节课了,因为这节课气氛活跃,老师呢,既漂亮又和蔼,而且还很幽默,这那倒不是很好的一节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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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最喜欢看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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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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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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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在书海中遨游,你会感到无限乐趣,我有一本最喜欢的书,它使我受益匪浅。

这本书就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读了它让我百感交集,海伦。凯勒的坚持不懈让我感动。这本书讲了一个又聋又盲的弱女子海伦。凯勒在莎莉文老师卓有成效的教育下,在自己坚持不懈和惊人的毅力下竟然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德克里夫学院!毕业后,她用生命到处奔波,建起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美国《时代周刊》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她在黑暗中寻找光明,给无望世界带来希望!她说过一句话:“身体上的不自由终究是一种缺陷。我不敢说从没有怨天尤人或沮丧的时候,但我更明白这样根本于事无补,因此我总是极力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脑子不要去钻这种牛角尖。”这让我看到了她的精神。

当妈妈给我买回这本书的时候,我只是好奇的翻了翻,后来我就迷上了它,最后我爱不释手、百看不厌。有一天我正在看它,情感随着书的情景变化着,看着书上的语句“朋友,你可曾在茫茫大雾中航行过,在雾中神情紧张地驾驶着一条大船,小心翼翼地缓慢地向对面驶去?你的心怦怦直跳,唯恐意外发生。在未受教育之前,我正像大雾中的航船,既没有指南针也没有探测仪,无从知道海港已经非常临近。我心罩无声地呼喊着:‘光明!光明!快给我光明!’恰恰正在此时,爱的光明照在了我的身上。”我不明白其中的意思,我又读了几遍,终于明白了意思。这时,一个手搭在我肩上,我扭头一看是妈妈,原来是我读书太入迷了,没听见妈妈叫我。

我爱《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让我明白了许多,我们像知己一样,我要带着它一起成长,带它走向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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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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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很多,有哈利。波特,迪士尼公主故事,纳尼亚传奇……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

笑猫日记的主人公是笑猫,他会很多种笑:微笑,狂笑,冷笑,大笑,狞笑,嘲笑,苦笑,连最难的皮笑肉不笑他也会。他还能听懂人话,真是一只与众不同的猫。这只会思想的猫,娶了一只虎皮猫,虎皮猫生了四个孩子。老大叫胖头,胖头胖脑。老二叫二丫,非常美丽。老三叫三宝,长的很可爱。老四叫小可怜,非常虚弱。在四个孩子当中,孩子中三宝继承了他爸爸的笑容,二丫头长得像极了她的妈妈,身上也有一身虎的斑纹,眼看快到春天了,可突如其来的这最后一场暴风雪,把小可怜冻死了,他们一家都非常悲伤……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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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傲慢与偏见读后感1000字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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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偏见让我无法去爱别人。”

——摘自《傲慢与偏见》

因为班主任布置的经典小说的任务,我拿起了一直放在书架上的那本“外国名著”。——但是我并不喜欢。

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名著里并不会有现在言情小说里的轰轰烈烈,所以我一直对于名著有些抵抗。我也不知是不是先入为主的观念,所以让我觉得其他小说也理应如此。

但是当我翻开第一页的时候,我就有些惊讶,它并不像是其他小说一样开头就开始叙述感情线——也许是现在感情线主流小说的原因吧。

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语言非常精练,在故事方面有很大的空间,给人一个无限的遐想空间。若真用漂亮的词语来形容,我便要说:作者深厚的文字功底让我感觉像是做了一场梦,梦里如同掠过竹林的风,带给我竹林般的清凉,泉水般的清澈,让人随时随地沉迷于其中。

我能选择这本小说,应当是因为里面的爱情故事。当今的社会,有太多美好、不美好的故事了,所以当我每次觉得社会冷漠,并没有我想的那么温暖的时候,我就会寄情与网络上的言情小说,便一发不可收拾。

可是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我真心觉得——当初的想法错了。

这个世上的事情,总要是看自己用什么角度去看的。在这部描写爱情与婚姻的小说里,和我当初看的文章大相径庭。小说围绕班奈特太太如何把五个女儿嫁出去的主题展开。书中一共写了四队青年男女的结合,作者一一加以比较,批判,爱憎分明的阐述了自己的爱情与婚姻观。富有傲慢的达西和睿智具有反叛精神的伊丽莎白,温柔体贴的简和有权有势的宾利,以及莉迪亚和威克姆,夏洛蒂与柯林斯。

不同的文体风格让我感受了不同的样子,如同一位叫做伊丽莎白的女孩所追求的一样——面包、玫瑰。若两者不可得兼,舍玫瑰而取面包者也。

有的时候,这才是现实,即使我们还不能理解,但是终有一天会面临压力。可是心中追求爱、追求美的欲望却不会停滞。

书中的平等。《傲慢与偏见》,这个书名便是在平等的观念下产生的。

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让我们回归眼下,期待能看到更多发展的雏鹰。

“根据我的书本知识,我坚信傲慢是一种流弊,人性在这一方面极为脆弱,因为我们很少有人不因为自己的某种品质或者其它什么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不管这种品质是存在于真实中,还是仅仅存在于想象中。虚荣和傲慢尽管常被用作同义词,实际上却是两回事。一个人可能傲慢但不虚荣,傲慢是我们对自己的评价,虚荣则是我们希望别人如何评价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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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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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家闲来无聊,随手拿起一本翻着。忽然,当我看到《小英雄雨来》这篇文章时,被里面的生动情节吸引了。

这篇文章的情节很有意思。尤其是这段:

雨来一会儿把敌人领到田地里,一会儿又领到大路上,弯弯转转,在这片假地雷阵里走。雨来故意扯开嗓子喊叫一声:“小心地雷呀!”一个小鬼子兵正好踩到松软的土地上,以为踏着地雷了,惊叫一声,趴到地上。这一叫,整个鬼子大队忽啦啦地闪到了一边,叽里咕噜趴下来,吱哇乱叫。趴了一会儿,不见雷响,才松了口气站起来。很多鬼子,因为刚才把头埋进土里,弄得满脸沙土,只露着滚动的小眼睛。一个个缩头缩脑惊慌的样子,仿佛都吓掉了魂。

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雄雨来和小鬼子们斗智斗勇的故事。写出了雨来的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优秀品质。

雨来小小年纪就这样的勇敢,我们的年龄与他相仿,却在很多方面无法与他相比。他生活在战乱纷飞的坚苦年代,却那么的勇敢、机智、热爱祖国。我们和他比起来,我们更幸福,但我们没有表现出他那样的优秀品质。我们应当以他为榜样,向他学习,向他看齐。

雨来说:“真想与你一起到还乡河游泳;真想与你一起在夜校读书。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而我想说的是,“真想与你一起和日本鬼子周旋,可惜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只有把你的精神传承下来,只有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长大后才能为我们的祖国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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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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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跟大家分享的是美国作家怀特的童话《夏洛的网》。

先介绍一下这本的作者怀特,怀特在美国有多重要呢?1985年,86岁的怀特逝世,《纽约时报》发表讣告,其中有这样的句子,称“如同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一样,怀特的风范与世长存”,而且,美国知名文化类刊物《纽约客》对怀特做出了一个最为世人认可的评价,说他是全世界最适合做朋友的作家。

这本书讲的故事非常新奇,是一只蜘蛛和一只猪之间发生的故事。具体地说,就是一只蜘蛛织出的字救了一只猪的故事。怎么样,听起来是不是有点像绕口令呢?那你恐怕就会很好奇了吧,什么样的蜘蛛不但能织网还能织字?织了字为什么又能救了猪?蜘蛛和猪,到底是什么关系?

故事里面的这只小猪威尔伯,在和蜘蛛夏洛交朋友以前,他一直是长期自卑的,因为他生下来是一只落脚猪。什么叫落脚猪呢?猪妈妈生下一窝小猪,最后出生那只一般体型比较弱小,吃奶的时候抢不到前面去,总是抢不过比他强壮的哥哥姐姐,最后的命运一般就是被淘汰掉了。威尔伯就是这样一只可怜的落脚猪,所以他一直有心理阴影,很自卑,多亏后来幸运地碰到了夏洛这样一个好朋友,有了她的帮助,这才逐渐自信起来的,成为一只谦卑的明星猪。小猪经历了一个这样从自卑到谦卑的成长过程。

读完这本书我对“谦卑”一词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谦卑不是自卑,自卑是一种不健康的心理状态。谦卑呢,前提是自信,就算取得了某种成功也永远不骄傲,永远接地气,不摆架子,不高高在上。把这本书分享给大家,希望我们都能从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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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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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汪浩瀚的海洋,让人视野宽阔;书,是一座缤纷的花园,给人以不同的美丽;书,是一片璀璨的星空,指明了黑暗中光明的方向……每个人心中总有一本书,让自己印象深刻,体味无穷,而对我来说,这本书就是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的《飘》。

《飘》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表现了在1861年前后美国亚特兰大的社会生活。书中最主要的四个人物:郝思嘉、白瑞德、艾希礼和梅兰的情感纠葛,命运去向紧密相连。作者把他们的性格表现得淋漓尽致,读来让人回味无穷。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就是郝思嘉,她不仅美丽动人,敢爱敢恨,更吸引我的是她身上体现出的那种历经战火洗礼,却仍勇往直前的进取精神。谁能想象,一个出身优越的大小姐,在经历情感和家庭变故后,能主动挑起整个塔拉庄园的重担,义无反顾地一往直前。书中有一段文字,令我不得不敬佩她的精神:“她想起了父亲为这份家业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经历多少的磨难,因此她也不能向生活屈服。至少,现在她还有塔拉的土地。”她为了生存,原本柔弱的心变得坚强起来。她为了复仇,原本胆怯的姑娘开枪杀死入侵的北方佬;她为了土地,原本高傲的她放下架子,亲自耕种……她的信念,也是全书中我最受感动的一句话“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是的,在历史的大背景下,所谓永恒只是幻想,一切的繁华与幸福都将成为过往云烟,但无论如何,生活不会停滞,一切永远向前,我们要坚定地相信未来,相信不屈不挠的努力,都会有回报。

每个人在人生旅途中,都会遇到无法负累的痛苦和悲伤,“诗仙”李白在仕途失意后,挥毫写下“天生我材必有用”,坚信自己会有重展辉煌的一天;而民国名媛阮玲玉只因社会的流言蜚语,留下“人言可畏”的遗言,从此香消玉殒。

我爱这本书,还因为去年五年级的期末考试遭挫折,我夜不能寐、辗转反侧,在黑暗中我想起郝思嘉那句“毕竟,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心情舒坦许多,第二天清晨,太阳依旧升起,而我亦深知,我开始拥抱新一天的太阳,我去追逐我的梦想!

我爱《飘》,她给予我勇往直前、相信未来的力量!让我一直记住:“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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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春天英语作文60字

全文共 1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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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a year the four seasons, I like the beautiful spring, sister because when spring comes, the nature is beautiful.

Green LiuShao, when the spring breeze blows the green grass blowing, blowing is wrinkly to knit the river water, blowing drum the buds of plants. In the winter, the willow like a dying old man, dying, waiting for the final death, but at this time, saves the life of the willow spring elder sister come back, he lifted his head to willow, like a gentleman, the protection of the lake is good, not to let the human throw garbage in the lake. Spring elder sister the day really, lively, naughty to catch the birds, the birds are chirping in the same tree in concert. Suddenly, a bird flew away, I followed it, but this only birds are being naughty mouth pecked the basketball goal in our school on the net, like death, together with the basketball net fight until the last possible moment.

In the spring, spring sister put myself on a beautiful make-up, help the grass and flowers a makeup, make flowers more bright, more sweet, spray a little perfume.

Connect through the whole nature, through our red scarf, let it blowing in the wind, blowing the trees and flowers, let them become more beautiful, green trees and red flowers.

I love this charming and beautiful lovely spring.

在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美丽的春天,因为当春姐姐来临的时候,整个大自然都美丽起来了。

春风吹绿了柳梢,吹青了小草,吹皱了河水,吹鼓了植物的花苞。在冬天,柳树像生命垂危的老人,奄奄一息,等待着最后的死亡,但在这时,春姐姐把柳树的生命救了回来,让柳树把头抬起来,像一位绅士似的,把湖面保护好,不让人类把垃圾扔在湖里。春姐姐把那天真、活泼、调皮捣蛋的小鸟给抓来了,小鸟们在同一棵大树上正叽叽喳喳的开着演唱会。突然,一只小鸟飞走了,我跟着它,谁知这只调皮捣蛋的小鸟正在用嘴啄着我们学校里的篮球架上的网,好像视死如归似的,跟篮球网一起奋战到最后一刻。

春天的时候,春姐姐把自已化了一个美丽的妆,帮小草、花朵也化了一个妆,让鲜花变得更鲜艳、更香、还喷了点香水。

春姑娘吹遍了整个大自然,吹遍了我们的红领巾,让它随风飘荡,吹拂着花草树木,让它们变得更加美丽,变成了绿树红花。

我非常喜欢这迷人又美丽可爱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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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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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这是李若禅说的。是啊,“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很喜欢读书,而且我也读过许多好书。如《马戏团》、《窗边的小豆豆》、《魔法手指》…….

其中《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抹灭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母亲在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个女孩,取名叫王家点点。两年后,这个妈妈又生了一个小男孩,取名叫王家保保,可这个男孩患了自闭症,妈妈知道后想尽办法让王家保保好起来,家里的钱都花光了,爸爸妈妈离了婚。妈妈带着王家保保来到了乡下,开始了保保的康复计划,经过一次次的努力,出现了一个个奇迹,王家保保给了母亲一个最轻最轻的拥抱,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拥抱,啊,真是奇迹!在这本书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位伟大的母亲了,因为这位母亲从未放弃过一丝希望,她相信只要努力就能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位母亲每天不怕辛苦,每天都对着保保说一千遍妈妈、爸爸,保保看都不看这位母亲一眼,但这位母亲还是一遍一遍地教保保。这本书使我明白了:我们自己就是一盏灯,前方的路由我们自己来照亮!不要因为黑暗而放弃,不要因为艰难而退缩。是啊,母亲是伟大的!在四川大地震中,有多少母亲为了孩子而失去宝贵的生命。

又有多少母亲为了已故的孩子而痛不欲生,如果可能的话,母亲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孩子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急切地想对母亲说:“谢谢你对我无私的爱,将来我一定会报答您的养育之恩!”读书让我学会感恩,读书给我知识和力量,我愿作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里尽情游,汲取精神营养!“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这是李若禅说的。是啊,“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很喜欢读书,而且我也读过许多好书。如《马戏团》、《窗边的小豆豆》、《魔法手指》…….其中《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抹灭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母亲在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个女孩,取名叫王家点点。

两年后,这个妈妈又生了一个小男孩,取名叫王家保保,可这个男孩患了自闭症,妈妈知道后想尽办法让王家保保好起来,家里的钱都花光了,爸爸妈妈离了婚。妈妈带着王家保保来到了乡下,开始了保保的康复计划,经过一次次的努力,出现了一个个奇迹,王家保保给了母亲一个最轻最轻的拥抱,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拥抱,啊,真是奇迹!在这本书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位伟大的母亲了,因为这位母亲从未放弃过一丝希望,她相信只要努力就能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位母亲每天不怕辛苦,每天都对着保保说一千遍妈妈、爸爸,保保看都不看这位母亲一眼,但这位母亲还是一遍一遍地教保保。这本书使我明白了:我们自己就是一盏灯,前方的路由我们自己来照亮!不要因为黑暗而放弃,不要因为艰难而退缩。是啊,母亲是伟大的!在四川大地震中,有多少母亲为了孩子而失去宝贵的生命。

又有多少母亲为了已故的孩子而痛不欲生,如果可能的话,母亲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孩子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急切地想对母亲说:“谢谢你对我无私的爱,将来我一定会报答您的养育之恩!”读书让我学会感恩,读书给我知识和力量,我愿作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里尽情游,汲取精神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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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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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许多,其中《爱的教育》这本书给我印象最深。它的作者是通过日记的形势来写这本书的,在这本书里展现给我们的是两个世纪以前的生活,在这里有师生、邻里、父母家人,有人与人之间的亲情、友情,有对故土祖国深深的眷恋,无所不在,无所不包的是一个“爱”字,一个生生不息的神圣的字眼。

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是因为《爱的教育》内容丰富,具有真实的故事情节。它的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神态描写与心理活动描写都惟妙惟肖,仿佛我就置身于这个故事当中。每当我津津有味地读起这本书时,我的眼泪就不知不觉的从眼眶里流了出来,滴在书面上。

这本书教育了我,一个人要拥有道德、亲情、友情,我们要珍惜朋友之间的友谊,不要去破坏它,我们见了衰弱的老人、穷人、怀抱小孩的妇女、手拄拐仗的残疾人,都要尽力帮助他们,还要对人有礼貌。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爱的教育》是一本好书,她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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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傲慢与偏见阅读感想800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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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的达西和带有偏见的伊丽莎白,因门第与财富的差距一开始没有走一起。然而,在傲慢与偏见之外,达西改变了过去骄傲自负的神态,伊丽莎白消除了对他的误会与偏见,两人从此缔结了美满姻缘。

傲慢与偏见之外,是俩人在各方面的平等,是俩人真正客观认识对方,是美好的结局。

走出傲慢与偏见,走出世俗的禁锢,才发现世界原来如此美好。

贝多芬走出了尘世的喧嚣,在音乐的国度尽情跳跃;居里夫人走出了名利的纷犹,在科学的世界中迈出了更深远的步伐;陶渊明走出了世俗的黑暗,在自由的南山中悠然采菊……

走出去,人生就此改变,世界就此焕发意义。走出去,走出世俗,走出名利,走出保守,走出套子…..走出去,在人生中轻松徜徉,嗅着人间芬芳。

出于保守和闭塞的状态下,人性难以自由的发展,导致自我真正的意愿和想法被桎梏。相当于自己的社会生活被社会和世俗所安排。若不走出原来设定好的套子,那么从你一出生,你的命运就已被安排。这样的恶性循环之下,生活将变得毫无意义,你存在的意义就只在于按照正确轨道运行。你存在的意义,只在于你存在。

从“子承父业”到“大众创业”,从“按经验去做”到“改革”,从“父母之命”到“自由恋爱”等,越来越多的人“脱离”了原定轨道,向着自己的方向发展。

然而过早地或不正确地脱离,还会导致悲剧发生。在《傲慢与偏见》中不正确脱轨的事例也屡见不鲜。伊丽莎白的妹妹莉迪亚与军官威科姆的私奔,致使全家人深遭诟骂,导致其所有的姐姐妹妹都无法出嫁。现实生活中,童星过早过度地参加娱乐性活动,过分成熟的装束、语言遭到网友“炮轰”。童星们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被反复炒作,发酵,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八卦。他们早早地超过同龄人接触社会,过早离开了“温室”,在聚光灯下展示自我、生活。

走出去,正确、适时地走出去,避开食古不化的轨道,踏上前往美好未来的征程。走出去,不让感情沉睡,不让思想灰暗,不让心灵死寂。生命在行走中才有高度。既然江河东去,时光流逝,我们的脚步就不能停下。那么,走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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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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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有的人喜欢集邮,有的人喜欢画画,有的人喜欢跳舞。但我却被一本深深吸引了。

我喜欢的这本书,它不是世界著名的《安徒生童话》,也不是海伦·凯乐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是科学世界的奇迹——《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是我的自然老师,它让我学到了丰富的课外知识,我之所以会选择这本书,是因为它和我有密切的关系。

一个烈日炎炎的夏日,我大汗淋漓地跑回家,拿起桌子上的一杯牛奶,“呀,怎么这么烫?”我连忙把牛奶杯放在桌子上,又去厨房拿来一个湿抹布,包住奶牛杯后再喝,“哇,牛奶也是热的。”我所急败坏地把包着抹布的牛奶放在太阳底下,心想,你既然喜欢晒太阳,那我就让你晒个够!做完后我就去看电视。过了一会儿,我实在渴得不行了,就去厨房把牛奶拿来喝,喝下去后,我感觉有一股清凉的泉水从我喉咙里流过,顿时感觉神清气爽。“咦,牛奶怎么会变凉呢?”我带着疑问翻开《十万个为什么》,哦,牛奶越晒越凉,是因为包在外边的湿抹布上的水滴把牛奶的热量吸收,所以牛奶会越来越凉。

从那以后,我不仅爱上了看书,还养成了善于观察的好习惯,这可都是《十万个为什么》的功劳呀!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没有收,我的课余生活就不会如此丰富多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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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最喜欢的电视节目英语

全文共 11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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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wadays, watching TV has become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people’s daily life. After working, people will turn on the TV to watch the show they like. It is a good way for people to relax themselves. There are many different kind of TV programs shown every day. Some of them are cooking show, some of them are soap operas, my most favorite program is called “The Animal World”. The CCTV-8 plays it on every Saturday night.

Born in a big city, I never ever have a chance to the wild animals. But with this amazing TV program, I can see the various living beings from different places. It’s not only broaden our horizon, but also give us a lot of useful knowledge about animals and plants.

As far as I concern, it is a funny as well as valuable TV program. The pictures are not only very beautiful in the show, but also very hard to see. This show open a brand-new door to the world that we do not know. I really enjoy watching it.

现如今,看电视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下班后,人们会打开电视收看他们喜爱的节目。这是一种很好的放松方式。每一天,都有很多不同类型的节目在播放。有些是烹饪节目,有些是肥皂剧,而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则是《动物世界》。中央八台在每周六都会播放。

在大城市出生的我,我从来就没有机会见过野生动物。但有了这个很棒的节目,我也可以看到来自不同地区的动物了。这不仅仅开阔了我的眼界,也教会我们很多关于动物和植物的知识。

就我看来,《动物世界》是个有趣有价值的节目。拍摄画面不仅漂亮,也难得一见。这个节目对我们打开了未知世界的大门。我真的很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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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足球运动员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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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足球是一项集体的运动,能够让我们体会到运动的快乐,你有喜欢的足球明星吗?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优秀英语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Lionel Andres Messi is a famous and successful football player around the world.

He was born on June 24, 1987 in Argentina. He began to join a football club in 1995 when he was only 7 years old. He played football there for 5 years. At the age of 13, Messi went to Barcelona. In 2003, he not only took part in his first match but also won the match. When he was 20 in 2005, he became one of the best, the youngest and the most popular football players.

Messi played football so well that he made many people have a good time. He has a lot of fans, and many young people want to be a football player like him.

【参考译文】

莱昂内尔安德烈斯梅西是一个著名、成功的世界足球运动员。

他出生于阿根廷1987年6月24日。1995年他七岁的时候开始加入足球俱乐部。他在那里踢了五年的足球。十三岁的时候梅西去了巴塞罗那。2003年,他不仅参加了他的第一场比赛也赢得了该比赛。2005年他20岁的时候在,他成为了最优秀,最年轻以及最受欢迎的足球运动员。我最喜欢的足球运动员

梅西足球踢得那么好,使得很多人都很开心。他有很多的球迷,而且很多年轻人都想成为一个像他一样的足球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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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描述我喜欢的课程英语作文

全文共 21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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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ever the bells in class, I am looking forward to the coming of this class, when the teacher came in holding a book, I will smile one by one. Holding the joyful mood, carefully into the most profound words, this is my favorite - language lesson.

The bell rang, slowly campuses around the breath of quiet. Chinese teacher came into the class holding the book, she bring elegant into the classroom, silent to my dry heart, get a little drizzle of literature. Chew the extensive and profound, roaming in the endless endless sea of learning, thought is the wind, the knowledge is the sail, with me in the language of the ocean wave by tao, braving the. Meng-gua in the thought of "do as you would be done by" rende; Mr Consider five willow "tori picking, carefree and see nanshan." The quiet. Are carried into poetry, I saw the heroism in the fight against time; The prose of xu zhimo, I traveled to the beauty of Cambridge. The ancient and modern, Chinese and foreign literature, are hidden in the words of the world.

Every Chinese class, like the sun, rain, moisten my heart the knowledge tree. Language areas, account for a great corner in my heart, every time in Chinese classes, feel and diligence, I want to follow a closed practice calligraphy, wang xizhis determination and perseverance, explore literary world, to embrace the endless knowledge, think about the long history of text.

"Not learn poems, beyond words." I want to learn Chinese well, learn, and peoples response to advance and retreat, learning attitude, in the knowledge of the flood, looking for the standpoint of right from wrong. Chinese classes on my deep feeling, is really good.

每当上课的钟声响起,我都期待着这堂课的来临,当手持卷书的老师走了进来,我便笑颜逐开。抱着最欢喜的心情,认真的投入最深远的文字境界,这就是令我最喜爱的—语文课。

钟声缓缓响起,校园里萦绕着肃静的气息。语文老师抱着书册走进了班级,她把书香带进了死寂的教室,令我干涸的心灵,得到一丝文学的细雨。细细咀嚼文字的博大精深,徜徉在无垠无尽的学识之海上,思想是风、知识是帆,带着我在语文的海洋上追波逐涛、乘风破浪。遥想至圣先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仁德;细 思五柳先生“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恬静。走入余光中的诗集,我看见那与时间抗衡的豪气;潜入徐志摩的散文里,我游历了康桥的美景。古今中外的文学,都潜藏在文字的天地里。

每次的语文课,都像朝阳、雨露,滋润我心中那株知识树。语文的领域,在我心中占了极大的一隅,每次上语文课,都感觉自己又精进些,我要效法王羲之闭门苦练书法的决心和毅力,仔细探究文学的天地,拥抱那无边无尽的智识,思索广大悠久的文字历史。

“不学诗,无以言。”我要好好地学习语文、学习与人的应对进退、学习为人处事的道理,在知识的洪水中,寻找明辨是非的立足点。我深深的感觉上语文课,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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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书英语作文

全文共 3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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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my bookcase, there are many books that I treasure, one of which I like very much, that is "the wisdom of children". Speaking of this wisdom child, it has been with me for many years.

I remember when I was in grade two, one afternoon, I was alone at home doing my homework. Suddenly, the door opened, and I ran out to see that it was Mom coming back. Mom looked at me and asked, "have you finished your homework yet?"" "Grace."." I said, staring at the white bag that my mother was carrying, "Hey! Its like the bag of Xinhua bookstore" "Well, this is a new book. Its just been published. Lets see." When mom finished, she put the book on the table and went to lunch. I rushed to the table with a sudden thunderbolt, lifted the bag, ran into the room, and got a book out of the bag. Wow, what a beautiful book! The blue cover painted with seven lovely little girl, the little girl in the middle, around like four of the art word "wisdom of children".

In "child" there are three red print: Chinese and foreign articles. I cant wait to open the book and turn it into the catalog. Wow! A lot of stories. A "Sima Guang" "Cao Chong" hit the tank known as the "hidden in the book" kidnapping "Napoleon" win "Qiao buy" ah "and" wow "...... What surprised me most was the kidnapping in the book. Why was the kidnapping hidden in books? With this series of questions, I found the story and looked at it seriously. Oh, I see, this is the story of little Robin loves reading, he went to the library to borrow a book called "across the Atlantic" of the book, the book several words have been dug out, he wrote these words to the administrator, came home and put them together to make a sentence: if you want to keep your childs life, for $one hundred thousand. Dont call the police and contact again. As soon as Robin looked, he quickly went to the police station and reported to the police. After the efforts of the police, he finally cracked the kidnapping case. It is so wonderful, I feel more and more ecstatic, not half, a book I was eating out.

I carefully treasure it up, every day from time to time to take out a look, double, lest it is dirty, where wrinkled, treat it as a rare treasure look like, love it, baby! Now, when I opened the "wisdom of children", read Chinese and foreign children the essence of wisdom, watching with my age children good and evil deeds, his heart will gush a excited, a feeling: yes! It is this book that taught me how to behave and how to overcome difficulties with my own wisdom.

在我的书柜里,收藏着许多我珍爱的书籍,其中有一本书令我无比喜欢,那就是《智慧儿童》。 说起这本《智慧儿童》,它已经伴随我多年了。

记得我二年级的时候,有一天中午,我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突然,门“咔”的一声打开了,我跑出去一看,原来是妈妈回来了。妈妈瞧了瞧我,问:“敏敏,作业写完了吗?”“恩。”我说着,眼睛直盯着妈妈拎着的白袋子看,“咦!这好像是新华书店的袋子耶?”“恩,这是一本新书,刚出版的,拿去看吧。”妈妈说完,便把书放在桌子上,身去做午饭了。 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到桌前,提起袋子,跑进房间,从袋子里拿出书。哇多漂亮的书啊!湛蓝的封面上画着七个可爱的小女孩,在小女孩的中间,众星拱月般地围着四的艺术字“智慧儿童”。

在“童”的下面还有三个红色的小字:中外篇。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书,翻到目录,哇!好多故事呀。有《司马光砸缸》《曹冲称象》《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拿破仑以少胜多》《巧买“啊”和“哇”》……最让我惊奇的是《藏在图书里的绑架案》了,为什么绑架案会藏在图书里呢?带着这一连串的疑问,我找到这个故事,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噢,我明白了,这个故事讲的是小罗宾很爱看书,他去图书馆借了一本名叫《横渡大西洋》的书,书里有好几个字被人挖掉了,他向管理员记下了这些字,回家以后把它们拼成了一句话:如果想保住你孩子的性命,就准备十万美元。不许报警,再联络。小罗宾一看,赶快上警局报了警,经过警察们的努力,终于破获了这一桩绑架案。真是太精彩了,我越看越入神,不出半天,一本书就被我“啃”光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哪儿脏了,哪儿皱了,把它当稀世珍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地不得了! 现在,当我再翻开《智慧儿童》,翻阅着中外儿童的智慧精华,看着跟我同龄的孩子们惩恶扬善的事迹时,心中就会涌出一种激动,一种感慨:是啊!正是这本书,教会了我怎样做人,怎样用自己的智慧去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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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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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看我刚上二年级,我可是读了很多。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已经读了十三遍了,每次读都是爱不释手。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喜欢它精美的包装和书里的插图,每一章的插图虽然简单,但是都惟妙惟肖,鲁滨逊的破烂衣服,身上的肌肉,还有长长的头发、脸上的表情都画得清清楚楚。

后来我更喜欢里面的文字,鲁滨逊在荒岛上发现新山洞时欣喜,圈养羊的细心;和野人斗争的惊险;收留星期五的幸运……每当读这些,我脑子里就会清晰的浮现一幅幅的动画。

每读一遍都有一些新的发现,第十遍时我才发现鲁滨逊是白种人,才想到和我们黄种人是不同的人种。我问妈妈以后知道世界上还有黑色人种和棕色人种。知道这些人种都分布在世界上哪些地区。当我读到第十二遍的时候,我突然发现鲁滨逊和我喜欢看的动漫《海贼王》里的路飞非常相似,他们都喜欢航海,鲁滨逊斗野人和路飞斗海贼一样厉害,他们都很勇敢,只是路飞有点二。但他们都是我喜欢的类型。

我特别喜欢看这本书,看着它让我感到开心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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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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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自我读过冯骥才的《俗世奇人》之后,对这句话的感悟更深了。

《俗世奇人》是著名作家冯骥才创作的短篇小说集。全由十八个短篇构成,每篇专讲一个传奇人物的生平事迹,故事生动有趣,人物跃然纸上。

这本书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就是刷子李了。他给自己定了个规矩:每次刷墙穿着黑衣,如果刷墙时身上有白点,就不收工钱。他干活的时候,刷子一举,往墙上一拍,划出一道匀匀实实的白,刷出的墙面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刷子发出的声音如同优美的乐章,不禁使人暗暗赞叹。书里有句话说得好:“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社会是一个人才社会,以前这样,现在也是这样,你必须有一技之长才能更好更体面地生存。

有人擅长绘画,如果再勤学苦练,就可以当一名画家;有人善于写作,如果更上一层楼,就能成为一名作家。如今在大城市里,司机都要会讲英语,公司的员工还要会使用互联网。有了一技之长,你就可以在社会上安身立业,而如果你什么都不会,就只能被社会所淘汰。

曾经有一个人在酒店当清洁工,他认真负责,一丝不苟,每天把厕所都洗得干干净净。有一天,一个顾客嫌弃马桶太脏,他当场舀了一杯马桶里的水自己喝下去。顾客惊呆了,问他:“你怎么敢喝马桶里的水?”他骄傲地回答:“马桶是我洗的,我虽然只是一个清洁工,但我能把马桶清洗得非常干净,里面的水都可以喝,这也是一个特长啊!”是啊,他虽然只是个清洁工,但他也有自己的一技之长,虽然微不足道,但也可以凭此立身。

手艺人靠的是手上的绝活,有绝活,吃荤、亮堂,站大街中央;没有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着。

冯骥才笔下的苏七块、蓝眼、酒婆、认牙、泥人张等等都是身怀绝技的普通人,他们都是凭着自身的绝技立足社会。一个普通人,只要肯用功,也可以把事做到极致,变成自己的特长。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手上需要一技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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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季节英语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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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w glad I am that summer has come!

I like summer best because I can have a very happy time then. Every summer I stay at my uncles house in the country for some time and enjoy the life there. I can also catch worms that are not found in cities. In addition, we can see many kinds of birds. I think the country is certainly a better place than the city for vacation.

Summer is my favourite s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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