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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合集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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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是我最喜欢的事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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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越嵩

。书,我的生活中全是书,车上、桌子上、椅子上……

可见我真恋看书啊!

一天晚上10点,我才刚刚把全部作业“打倒”,我写得腰酸背痛,我上床时,妈妈大声地对我喊道:“别看书了!已经很晚了,快睡,不然明天不能早起。”但妈妈的这句话也不能阻挡我对书的迷恋,于是,我悄悄地把书拿来,坐在床上认认真真地看了起来,我完全沉浸在书的世界里,也完全没注意已经11点了,我漫游在小说里,突然,妈妈来了,她看见我在打哈欠,就叫我不许看书了。

还有一次,我在车上看书,我把每一个字都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呀!好痛,”原来妈妈踩了一个急刹车,我因为看书所以就没注意,然后我就重重地把脸撞在了书上。

我是一只“书虫”我迷恋“吃书”,我有无数本书,一本本的书被我“吃完”,我脑子里装的东西也很多,我有时觉得头好重好重,看来看得多脑子就很重吧!

我迷恋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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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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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是建立在两性之间平等的基础上,这是每个现代人的共识,这却不是古往今来的共识。这个共识是经过很长历史的进化,很多人的勇敢争取来的。在男女不平等的年代,有一个女性站出来争取自由而平等的婚姻,这份勇敢就值得我们敬佩和谨记。17世纪,在英国的小镇上有一位不俗的女子,她用她的笔,为世间所有的女子指明一条爱情的正途:在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的男女间才会有真正的爱情。

我最喜欢的《傲慢偏见》就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地方土乡绅的二女儿伊丽莎白是个聪慧敏捷思想前卫的女孩子,得到了大庄园主达西先生的爱慕,达西很快求婚,但是遭到了伊丽莎白的拒绝,伊丽莎白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听信了别人的谣言,认为达西是破坏自己姐姐的爱情的罪魁祸首,她认为,达西人格很缺陷,配不上自己。可是后来,随着俩人的进一步接触,伊丽莎白发现达西并非人们传说的那样不堪,相反,他是一个正人君子,帮助别人,也帮助自己解决了很多的事情。在误会一点点解除后,有情人终成眷属。

爱情有一个过程,这个过程在于两个人的人格的是不是能走到一起,伊丽莎白和达西是两个处于不同阶级,不同环境的两个人,之间有不可避免的有隔阂,而在相处中他们渐渐的消除了这个隔阂,同时发现了对方的闪光点,互相赢得了理解,赢得了尊重,也赢得了爱情。

爱情就该是如此的:我理解你,所以我尊重你;我爱你,所以我愿意理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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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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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虽然看过很多书,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淘气包马小跳》,《淘气包马小跳》系列讲的是废话大王毛超、贪吃鬼唐飞、快步力大的张达和淘气包马小跳四个调皮蛋在一起发生的所有的事

他们怀有一颗好奇、善良一群调皮可爱的小学生在课堂内外发生的故事,书里的故事幽默生动、十分逗人。比如说:被同学们称为河马大叔的张达吧!因为他嘴长得大,舌头也大,所以说话含糊不清,把马小跳喊成马到,是不是说成气不气,闹了不少笑话。再说废话大王毛超,你不得不佩服他的口才,有一次,妈妈生气不理他的时候,他竟然对着一盆花说:给你点阳光,你就灿烂;给你点水你就泛滥。气得妈妈朝他干瞪眼。马小跳更逗,他之所以这么调皮好玩,还因为有一个和他一样好玩的爸爸。他爸爸十分同情他的作业多,多得和爸爸玩的时间都没有,于是忍不住帮儿子做,可糟糕的是还写了个错别字,把真字少写了一横,结果被老师查出来罚他老爸抄100遍认真的真字,你说逗不逗?

书中有有很多人物如:淘气包马小跳,漂亮女孩夏林果,同桌冤家路曼曼,笨女孩安琪儿,疯丫头杜真子,小大人丁文涛每次读到他们的故事都感到快乐无比,对生活充满自信,有时还把自己当成故事中的一员,写的栩栩如生我真是太喜欢这本书了!

后面还有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果想知道就快看书吧!书能告诉你天涯海角每个地方发生的事。《淘气包马小跳》真是一本好书,它让我认识了一个调皮但善良的小男孩,马小跳成了我在书中找到的最好的朋友,给我的课外生活带来很多的欢乐,让我从此更加喜欢读书,并从书中找到更多的朋友,学到更多知识吧!

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说得真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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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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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当然,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窗边的小豆豆》。它是我妈妈在越洋书城买的,当它被放在我手里时,我一分钟也不想离开它。每一天,做完作业,我都会将它碰在手里读。几天的功夫,就把它看完了,囫囵吞枣,有种“不求甚解”的味道。

这本书诉说了黑柳彻子小时候的故事,黑柳彻子小时候又叫小豆豆。小豆豆上一年级的时候,上课很调皮,一会儿用铅笔碰碰这个同学,一会儿踢踢这个同学。 或是叭在窗边,大叫“文艺人,文艺人。”同学们也就争先恐后的跑到窗前,听文艺人演奏。后来,被学校开除了。小豆豆又来到了“巴学园”发现,这儿的课堂,自己想上哪个科目都行,每个孩子都静静在那做自己的事情,小豆豆看同学们那么认真,也看起书来了……就这样,一缓过了四年,小豆豆在“巴学园”过得非常快乐。可是美国的轰炸机却盘旋在空中,向人们的家园发起了攻击。小豆豆一家逃走了,“巴学园”也被炸毁了。

读了这本书,我感受到了:小豆豆童年的乐趣,感受了美国人轰炸日本时日本的人们的愤怒和悲伤。当然,我也愤怒过美国人难道不爱好和平吗?他们仅仅只需要战争吗?他们的家园要是也被侵略了,他们高兴吗?他们的亲人要是被炸死了,他们不会愤怒吗?

从中,我还得到了启示呢!我知道了日本人的生活是什么样,知道了家长们都需要的教育方法,知道了战争会带来多大的灾害,知道了失去伙伴、亲人的痛苦。

我得到的收获是,残疾人也不一定没有优点,让我知道我们应该多帮助残疾人和不方便的人,我们也不应该嘲笑他们的懦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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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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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汀的《傲慢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精致深深地吸引着我.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么?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 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兰蔻小黑瓶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Mr./Mrs.Gardiner 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Mr.Gardiner 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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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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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山西运城盐湖区康杰附中初二179班高二:陈寒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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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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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的众多课外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要数《西游记》啦!

以前电视上也播放过《西游记》,看了几集我就被故事中的几个人物吸引了。2007年寒假,妈妈又为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下把我高兴坏了,一连几天,我每时每刻都捧着书看。没多久,我就把一本书看完了。我不仅喜欢《西游记》中几个主要人物,还喜欢书中很多精彩的故事,从这些故事中,我学到了很多新奇的知识,同时也让我懂得了很多做人处事的道理。

《西游记》中有一身正气、目标专一、一心想去西天取经的师父唐僧;有神通广大、拥有百般智慧、嫉恶如仇的孙悟空;有好吃懒做、贪财好色的猪八戒;有任劳任怨、不离不弃保护师父的沙和尚。其中我最喜欢人的是孙悟空,因为他有很强的法力非常厉害;我最讨厌的人是猪八戒,因为他好吃懒做。

《西游记》主要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在取经的道路上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情。在众多故事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大闹天宫”:它讲述了由于悟空太顽皮喝了王母娘娘的玉酒又吃了她的仙桃和太上老君的金丹,才引起“孙悟空大闹天宫”的趣事。

我真喜欢《西游记》这本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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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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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汽车族》,这本书非常好看。

我小时候特别想看关于车的书,终于到了四岁,我求着爸爸让他给我买了一本名叫《汽车族》的书。当时,我大字不识几个,只好看里面的图。现在我长大了,能看懂其中的意思了。

虽然我搬了一次家,有些书找不到了,不过这本《汽车族》还是跟着我到了新家。

搬家的第二天,我又把它给找了出来。这本书的封面早就没有了,可是,我还清楚地记得封面上是一辆闪闪发光的银白色的捷豹车。

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位汽车设计家,我极其喜欢和崇拜这位和我兴趣爱好一样的汽车设计家。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100页有一个国产好品牌,是比亚迪,车的名字叫秦。宽敞的内饰、精致的方向盘、动感的科技,这真让我惊讶。下面就更惊人了,它能远程遥控,还可以自动倒车,而且它是混动车,动力强,油耗低,这太完美,太让人喜欢了。虽然是国产车,但一点不比进口车差。

现在我已经九岁了,这本书看了五年,总是那么喜欢。我希望这本书一直陪伴我,因为我就是一个每天都离不开车书的车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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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人物英语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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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urite cartoon movie is Kung Fu Panda.

Kung Fu Panda is the lastest project from Dreamworks. It’s a CG-animated comedy about a lazy, irreverent slacker panda named Po Po (Voiced by Jack Black), who must somehow become a Kung Fu Master in order to save the Valley of Peace from a villainous snow leopard, Tai Lung. Prophecy said that Po is the “Chosen One” to save the day. But he appears to be the laziest of all the animals in ancient China. A group of martial arts masters are going to need a black belt in patience if they are going to turn this slacker panda into a kung fu fighter before it’s too late.I like the movie because it is very interesting and funny.The monkey is voiced by Jackey Chan who is my favourite 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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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读的书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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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著名前苏联俄罗斯作家高尔基写的三部自传体小说之一《童年》。它也成为我最爱读的一本,在短暂的假期里,我把这本书整整读了三遍。

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童年,不管它是快乐的,还是令人厌烦的,它都使我们一生难以忘怀。童年反映了我们儿时的喜怒哀乐,我想这么些个喜怒哀乐早已在我们幼小、纯洁的心灵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那么,《童年》这本书中的小主人公阿廖沙的童年又是怎样令人忘怀,令人感慨的呢?

阿廖沙在幼年时,父亲就永远地离开了他,不得不使他感到孤独寂寞,也不得不让人产生怜悯之情。幸好阿廖沙的外祖母非常疼爱他并且经常讲述优美故事来使他受到熏陶。可同时,他也亲眼目睹了两个舅舅为夺得家产争吵打架,明争暗斗以及在生活琐事上表现出来的自私、贪婪。这种现实生活中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早已在他的心灵上留下了记印。

我觉得阿廖沙是一个对外面的世界充满好奇的孩子,也就是说对自由生活的热烈追求。在本书第七卷中写到了小主人公常常受到整条街上孩子们的痛打,通常是鼻子被打出了血,嘴唇也被打破,脸上到处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浑身都是土。外祖父下了禁令不许他再跑到街上去了。如果大街上静悄悄的,大街对他就不那么有吸引力了,可是一听到孩子们快乐的喧嚷声,他就顾不得外祖父的禁令,从院子里溜出去了。可见,阿廖沙也是一个比较贪玩的孩子,我还可以再举一个例子。在本书的最后,作者写道:从开学的第一天起,学校就引起他的厌恶,因为教师和神甫都不喜欢他,后来神甫让他退学,不过这并不使他伤心,他离开了学校,一直到放学之前都在镇上的几条肮脏的街上闲逛,细细地察看镇上的喧闹的生活。尽管如此,但作者又是一个知错就改、善于听取别人意见的人。后来学校来了一个叫赫里桑夫的主教,他认真地跟小主人公交谈了一番,使他十分激动,所以也就表现得比水还要安稳,比小草还要顺从。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我们在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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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英语作文我喜欢我的工作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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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past three years of my college life i have never ceased to think what kind of work i shall take up upon graduation。 although my ideas are not consistent, i have decided on a college teacher as my life-long career。

a variety of reasons have led me to choose this occupation over other more lucrative ones。 first, teaching is learning。 to make my lectures more constructive and stimulating, i have to read more books, explore new knowledge and gain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 world the very thing i enjoy in my life。 second, teaching means freedom and independence。 as a teacher, im free to use my own ideas and make my own decisions, a privilege not everyone can have, even those with highly-paid positions。 finally, i like teaching because it offers certain peace of mind。 no more rushing to catch a morning bus, no more anxiety to please a boss, no more worries about your paycheck which is steady, if not handsome。

nothing, not even a big salary, can equal for the opportunity to continue learning,the satisfaction of being your own boss,and a gentle peace of life。

[英语作文我喜欢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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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700字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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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浩如烟海的籍中,我对《儿童文学》情有独钟,是它丰富了我的生活,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

这本书的语句生动活泼,内容丰富多彩。不仅有优美的诗篇,还有让人领略非凡的人生故事和情节惊险的童话。于是,《儿童文学》像一块磁铁,深深的把我吸引住了。

又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我被故事里的内容迷住了,仿佛身临其境,被带入曲折生动的故事里:一个貌美如花的仙女照着镜子,梳妆打扮,神态安详。突然,她面目狰狞,龇牙咧嘴。转眼间,一位恶魔便出现在我们的眼前,原来……《儿童文学》给我带来了刺激,我和它就像壁上的耕牛——离不得。

《儿童文学》让我爱不释手,一有空,我便会拿起《儿童文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月落星稀,甜梦醒来是早上。哦,早上,多美好的时光——面对灿烂的旭日,我们神清气爽,精神昂扬……

《儿童文学》使我写作语句更加优美,思维更加敏捷。一次,同桌写春游时需用上春天的诗句,她绞尽脑汁也无济于事。见此状况,我随口念到《儿童文学》中“春光,竟会这样的饱满,这样的烂漫”的诗句,同桌即刻对此大加赞赏。你说,我能不对《儿童文学》产生浓厚的兴趣吗?

一天晚上,妹妹睡不着觉。于是,我给她讲了个文学书里《牙牙旅行记》的故事。妹妹听得有滋有味,不敢有半点疏忽怠慢,水灵灵的大眼睛不停的巴眨着。一讲到惊险的地方,她的眼睛就瞪得如铜铃一样大,迫不及待地询问我后来怎么样:“那,牙牙找到自己的朋友了吗?”我故意卖关子,扯了扯嗓子拉长声音说:“你——说——呢?”当她苦思冥想时,我又继续讲起生动的故事。

《儿童文学》,是你让我感受到文学的魅力,体会到语句的有趣,发现到故事的神奇;是你,让我感受到语句的优美,体会到字斟句酌的重要,发现到文学的力量。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啊,《儿童文学》,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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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最喜欢的歌手英语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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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lor Swift is my favorite singer. She is not only beautiful but also very talented. When she was 16, she had her first album. She

writes songs about her romantic life. When I listen to her songs, I feel likes reading my own diaries. She is so real and amazing. She

is only 24 year old, but she has already won a lot of rewards. She is my idol. I wish someday I can go to see her concert.

泰勒斯威夫特是我最喜欢歌手。她不仅人长得漂亮,还十分有才华。当她16岁时,就出了自己的第一张专辑。她所写的歌都是关于她的感情生活。当我听她的音乐,感觉就像在读自己的日记一样。她是如此的真实。虽然只有24岁,但是她已经获得了无数的奖项。她是我的偶像。我希望有天能去看她的演唱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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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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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但我最喜欢《陶小宝日记——我不再拖拉了》。因为我有很多地方和他一样。

陶小宝是四年级二班的学生。他非常拖拉,比如在课上吃泡泡糖,妈妈叫他起床他不起,在课上和别的同学说话……他拖拉的事做了一大筐,即使这样他还被选中代表班级参加体能智力比赛,陶小宝上阵后,又犯了拖拉、做事无计划的“老毛病”,不采纳同队女生的建议,自作主张导致本队在闯关中屡遭失败,拖了本队的后退。这时,他意识到拖拉所带来的不良后果,痛定思痛,彻底改变了拖拉的习惯。

有一天早上,妈妈叫我起床,我非常不想起,我就假装没听见,妈妈喊了三遍我都不想起来,妈妈说她要去上班了。妈妈走后我就继续睡,过了一会儿我一看表还有几分钟就上课了,我起床穿上衣服连早饭也没吃就冲出家门。虽然没有迟到,但是这一上午我给饿坏了,也没有心思去听讲了。

发生这件事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我们都不能拖拉。

同学们你们拖拉吗?你们要是拖拉就马上改正这个毛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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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非常喜欢小狗英语作文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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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i like dogs very much)

i have a pet, dog. he has brown feather, and he is very small. i like him a lot, because he is so clever、beautiful and cute. he is so cute that i want play with him every day, but i can’t. even if i can’t play with him every day, but i can play with him once a week or twice a week. his legs are neither long nor short. he can run fast, and he likes eating meat and fried rice. he often plays outside. he is our good friend, and that is why i like him a lot.

[我非常喜欢小狗英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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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及翻译

全文共 1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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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always enjoyed the puppy, the puppy to grandmas house is particularly like, remember once I back to grandmas house, the dog seemed to think I am the bad guy, keep the eye, or grandma picked the dog away. The dog is a kind of lovely animals, very likable. Its limbs flexible, agile, cute little face on a pair of cute little eyes, white and brown hair, looks very cute. It furry body, black nose, swaying in the small tail, is charming. The dog is very cute when eating, if meat it down, if you drink milk, just lick milk is all about, I help grandma dog a name, called -- -- -- -- -- lele, grew up because I want it to be happy, not happy things outside the cloud nine. Lele like the sunshine, if the sun special good, it will immediately run to come over, how do you make it, it all ignore you. Lele slept in their own doghouse, like to put the dog kennel in bed. It was quiet and convenient. Lele love clean, every few days will be washing a bath, I like to give it a bath, xian play with it, let me feel a lot of fun. So I like dog.

我一向很喜欢小狗,对姥姥家的那只小狗是格外喜欢,记得有一次我回姥姥家,小狗好像把我当成了坏人,不停的汪汪的叫着,还是姥姥把狗抱开了. 小狗是一种可爱的小动物,很讨人喜欢.它四肢灵活,行动敏捷,可爱的小面孔上长着一对可爱的小眼睛,身上白色和咖啡色的毛,显得格外可爱. 它那毛茸茸的身体,漆黑的鼻子,摇来摇去的小尾巴,很讨人喜欢. 小狗吃东西的时候非常可爱,要是肉它就狼吞虎咽,要是喝牛奶,就把牛奶舔得一干二净,我帮姥姥的小狗起了一个名字,叫-----乐乐,因为我希望它快快乐乐的长大,把不高兴的事抛到九霄云外. 乐乐喜欢晒太阳,要是太阳特别好,它就会立马跑过来,你怎么逗它,它都不理你. 乐乐睡在自已的狗窝里,喜欢把狗窝放在床底下.这样既安静又方便. 乐乐爱干净,每隔几天就要冼一次澡,我喜欢给它冼澡,逗它玩,让我感到了许多的乐趣. 所以我很喜欢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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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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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在家闲来无聊,随手拿起一本翻着。忽然,当我看到《小英雄雨来》这篇文章时,被里面的生动情节吸引了。

这篇文章的情节很有意思。尤其是这段:

雨来一会儿把敌人领到田地里,一会儿又领到大路上,弯弯转转,在这片假地雷阵里走。雨来故意扯开嗓子喊叫一声:“小心地雷呀!”一个小鬼子兵正好踩到松软的土地上,以为踏着地雷了,惊叫一声,趴到地上。这一叫,整个鬼子大队忽啦啦地闪到了一边,叽里咕噜趴下来,吱哇乱叫。趴了一会儿,不见雷响,才松了口气站起来。很多鬼子,因为刚才把头埋进土里,弄得满脸沙土,只露着滚动的小眼睛。一个个缩头缩脑惊慌的样子,仿佛都吓掉了魂。

这个故事,讲述了小英雄雨来和小鬼子们斗智斗勇的故事。写出了雨来的机智勇敢,热爱祖国的优秀品质。

雨来小小年纪就这样的勇敢,我们的年龄与他相仿,却在很多方面无法与他相比。他生活在战乱纷飞的坚苦年代,却那么的勇敢、机智、热爱祖国。我们和他比起来,我们更幸福,但我们没有表现出他那样的优秀品质。我们应当以他为榜样,向他学习,向他看齐。

雨来说:“真想与你一起到还乡河游泳;真想与你一起在夜校读书。我们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而我想说的是,“真想与你一起和日本鬼子周旋,可惜我们不在同一个时代,只有把你的精神传承下来,只有练就一身过硬的本领,长大后才能为我们的祖国作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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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英语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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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book is "How the Steel Was Tempered." This book tells the hero Pavel Korchagin from a poor, struggling at the bottom boy, has grown into a cause of the motherland and the people fighting life-history of the proletarian revolutionary fighters. Paul had done the young clerk, as the fancy bullying; stole German pistol, due to save Zhu Helai jail; was removed in the smoke of the battlefield, many struggle with death; after the victory of the revolution turn all his heart them into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 In this process, Paul has shown a real proletarian revolutionary fighters has the determination, courage and selfless devotion of the noble character, his own precious youth to the party and the people, in the case of paralyzed still bravely picked up the pen to serve the people. Pauls spirit is eternal side of the banner, Pauls deeds and character of every 21 young people to learn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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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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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这句名言,既是刘向对书的看法,也是我对书的看法。

我爱书,它能弥补人身上的许多不足。《西游记》、《三国演义》、《封神演义》、《聊斋志异》……这些都是我所热爱的书籍。但是,千万本书也胜不过我最钟爱的这一本——《猫武士》。

《猫武士》是一套引人入胜的动物小说,作者艾琳·亨特用感人的故事、精美的词藻描绘出了一只只威风凛凛、英勇善战的猫武士,一幅幅动人心弦的画面,一次次艰难困苦的迁移,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族群之战?让人读了仿佛身临其境,为一只只族猫的战死而心如刀绞,为了猫群一次次化险为夷而庆幸万分,为一只只恶猫的背叛而咬牙切齿……

我第一次听到《猫武士》这个书名时是在四年级时。当时,我正和同学们在讨论各自喜爱看的书,无意间听到有人说“我建议大家去看看《猫武士》,这本书好看极了!我翻开来就再也不想放下了!”过了几天,又有更多人在夸赞《猫武士》好看,于是,我便好奇心大起,决定也要翻开《猫武士》,一探究竟。

当妈妈给我买来《猫武士》时,我就迫不及待地翻开了它,津津有味地埋头“苦读”。以后,我便“一发不可收拾”,“如饥似渴”地阅读整套《猫武士》,每本不翻上三四遍是绝不肯罢休。

有许多人心中总是觉得动物的感情世界是一片空白的,认为它们没有像人类那么丰富的感情,也不懂得怎样去体会别人的感情。但我可以肯定的说,那些人是大错特错。去看看《猫武士》,它会带领人们走入动物的世界,人们心中的这层隔膜将会由此打开。

读了《猫武士》,我体会到了动物之间的友谊和亲情,同时明白了一个道理:动物是有感情的,它们会去体会感情,去珍惜感情。这一点,动物甚至更胜人一筹。所以,我们也要向动物学习,学会体会感情,学会珍惜感情。

我爱这本书——《猫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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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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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是著名的名著之一。中写出了鲁滨逊在孤岛上十八年的奇遇,场景描写得十分好,让人仿佛身临其境。书中鲁宾逊遇到的各种事,都被作者用一支普通的笔淋漓尽致地展示出来,给我的阅读生活带来了无尽的历险。

鲁滨逊原本是一艘船上的大副,在一次事故中,船不幸触礁了,全船只有鲁滨逊一个人生存了下来。

他制作了一艘小木船,把船上的粮食、工具、制作帐篷的帆布竿从船上一一运了下来,并把他们放入帐篷里,以备以后不时之需,他还养了一只山羊,作为食物的来源,还养了猫和狗来把自己一个人在孤岛上的寂寞和恐惧减少了一些。之后,他还用工具打了一个山洞,在里面做了家具。

有一次,他决心做一艘大木船,可以载着自己和食物一直漂流到城市。于是,他便开始做起了大船。他用一把小小的工具,在山上找了一颗巨大的树,一点一点地劈,过了两个月,鲁滨逊终于把树砍倒,他自己也开始有一点要放弃的心理,因为这棵树太大了。可是,他用自己顽强的毅力,压倒了这种心理,继续做下去。又过了两个月,他把树中间变成空心的。又是两个月过去了,他终于精雕细琢出一艘十分美丽的船。可就在他享受着自己劳动成果喜悦的时侯,一件事却像晴天霹雳一样,让他的逃生梦又一次粉碎了。船太大,没有方法推到海里。这让我都十分气愤,可鲁滨逊却十分乐观,认为自己并没有荒废时间,而是做了一件有意义的事。

后来,在第十八年被一艘英国船解救了,从荒岛中逃了出来。读了这本书,我学会了生存,学会了坚强,学会了面对困难不畏惧。作者在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受益匪浅,这就是“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必定会世世代代陪伴所以世界孩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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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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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皆海中,要挑出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让我说出一本最喜爱的书,那就是非《名侦探柯南》莫属了。

《名侦探柯南》是我读三年级时迷上的,因为这本书有很多有趣的地方,比如:小兰姐姐,有时,怀疑柯南是不是新一的时候,柯南会变成像孩子一样爱玩具,玩玩具,就会解出小兰姐姐的怀疑。

我爸爸不给我看这些无聊。有时妈妈会偷偷的买几本给我看。他买回来的时候,我会高兴得不得了,我会因为我爸爸不让我看这些无聊的书,所以我会偷偷的躲在每个角落,自己在欣赏着这本书。

还有一次,我趁着爸爸没有在家的时候,我开心的走到秘密箱旁,拿出这本书,坐在沙发上看,忽然,我听到有脚步声。我心想:爸爸,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想到这里。拿相互一本书,我刚拿好爸爸就开门了。我连忙跑到沙发上坐着,拿起作文本看。爸爸看了看我,什么话也没讲。

这件事令我更加喜欢这本书了,还定我知道看书不一定要看故事书。什么书都要看,才能像杜甫说的一句话: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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