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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合集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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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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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不是漫画书,也不是童话书,而是《十万个为什么》。

《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里面有好多好多的奥秘与科学知识,如果不集中精力、静下心来读它的话就不会深刻的懂得这本书讲的是什么。

这本书就像给了我一扇科学之门,又给了我一把打开这扇大门的金钥匙,当我打开它的时候,无数的奥秘就悄悄的进入了我的大脑。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知识。比如说,我喜欢嚼口香糖,但根本不知道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这时候出现了一扇知识大门,我用金钥匙打开了它,通过认真阅读,我知道了经常嚼口香糖的好处,有三个方面,第一是防止蛀牙,第二是能坚固牙齿,第三是能促进面部肌肉发育。

再比如说,为什么有人在刷牙时牙龈会出血?我看到书上说这个问题也是分好几个方面来讲的。第一个原因可能是因为患上了慢性牙龈炎,如果经常不刷牙或者刷牙不彻底,就会使牙龈边缘的残渣日积月累形成了牙垢,就可能引发牙龈炎。牙龈发炎的时候,毛细血管充血,所以只要用牙刷一碰就会出血。另外,如果刷牙方法不正确,也容易弄伤脆弱的牙龈,使牙龈出血。

除了这些,书上还有很多很多让我不明白的日常生活现象,比如说人在害羞或者是高兴、愤怒的时候为什么会脸红?人为什么会做梦?人困了为什么会打哈欠?为什么看完电视用完电脑要洗脸?为什么要勤洗手?……这些问题在这本书中都有科学的答案。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的科学知识,它成了我每天回家做完作业之后必读的一本书,我不再像以前一样那么喜欢看电视动画片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我一定要好好的珍惜它、爱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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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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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

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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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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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义的才是真正的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好书是《鲁滨孙漂流记》。

这本书介绍的是主人公鲁滨孙在一次乘船时遇到了可怕的风暴,船上只有他一人幸存下来,他就靠着岛上的资源、大船上仅剩的物资生存了28年!

其中,他还经历了许多的危险:有一天,他住的洞穴发生了地震;还有一天,他看见了许多野人在岛上开“人肉宴”……但他毫不惧怕这些困难,永远充满希望地努力地活着。后来,他拥有了第一位“仆人”星期五。正是因为星期五,最后他才成功从岛上脱险。

其实这本书出自一个真实事件:一位苏格兰水手在海上叛变,被抛弃到了一个荒岛上。在这个荒岛上,他独自生活了5年,最后获救。读这本书之前,我从来没想过,世界上竟有生存能力这么高的人。

贝尔·格里尔斯说:“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也正是我喜欢鲁滨逊最重要的理由。他能在这样的环境中还保持微笑,这种精神令我十分佩服。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都要像书的主人公鲁滨孙一样拥有微笑着面对困难的勇气。这就是我从这本好书中领悟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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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初一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运动员

全文共 1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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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many sports stars in the world. Do you know which is my favourite sport star? My favourite star is Yi Jianlian.

Yi Jianlian is a good basketballer. He is born in Heshan, Guangdong. He is 2.12 meters tall and 113 kilos. He is taller than many people, and he is hangsome and kind. He works hard in the match and in the training. So his coach and team friends all like him.

Yi Jianlian began his career quite early. When he was fifteen years old, he came into CBA. In 2002, he got the first gold medal——Asia Youth championship’s champion. After that, he helped Guangdong team win 3 gold medals from 2003 to 2006 CBA championships. And he von the CBA MVP from 2005 to 2006. In 2006 Asian Games, he got 16.6 points and 10.3 rebounds. He was the greatest basketball player in PRC, in 2006, I think.

On June 28th, 2007, Yi Jianlian came into NBA! All the Chinese people were excited. Because he is the fourth Chinese basketballer who came into NBA. All the people hope he can become better and better..

Yi Jianlian is good at playing basketball. And he is handsome, friendly, kind and so on. So he has a lot of basketball fans in the world. My mother and I are both his fans.

Yi Jianlian is my favourite star. I think, Yi Jianlian will be a famous basketball star in the world later. All the people on the earth will know h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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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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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完了一本,它有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彩色的太阳》,这本书里有很多童话故事比如甜甜的岩石甜甜的山,我给大家讲一讲吧!你们想听吗?

从前,有一个孩子打开门,走出门散步。突然,她看见一只烈狗站在一个彩色石上,那个孩子很奇怪,石头也有彩色吗?等那只烈狗跑走了,那个孩子舔了舔那块石头好甜呀!她又看见一座山,就爬到山上吃甜甜石,然后她的爸爸、妈妈、爷爷、 奶奶都拿着袋子捡甜甜石,回家了!小朋友你们快让爸爸、妈妈给你买一本吧,那里 面的内容可丰富多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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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书英语作文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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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ce I see the movie Harry Potter, I like it very much, I am very impressed by the magical world, so I decide to buy the book. There are seven books, I read them all. Harry Potter is my favorite book, I learn many things, no matter how hard the difficulty is, I will never give up, I should have Harry’s courage.

自从我看了电影《哈利波特》,我就很喜欢这部电影,电影中的魔幻世界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因此我决定去买这本书。书一共有7本,我全部都看完了。《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书,我学到了很多东西,无论我遇到多大的困难,我都不会放弃,我应该拥有哈利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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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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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很多数学,比如:《马小跳玩数学》、《奇妙的数学》、《数学童话集》等等,可是我最喜欢的却是《课本上学不到的数学》这本书!

这本书一共有十二课,每节课讲的内容都不相同,而且每讲一课都会有关于本课的一篇小漫画,看了漫画你就大概知道要讲什么内容了!

比如第一课:1和0的故事。背景是六一儿童节联欢会,1和0通过对话让大家记住了他们!随后课文又紧抓重点详细介绍了1和0的诞生!让我们知道了1和0是两个非常重要的自然数!

小朋友,你知道是谁发明了阿拉伯数字吗?我猜想很多人都会回答是阿拉伯人,其实在没有认真阅读这本书之前我也不知道!课本的第三讲就回答了这个问题,原来阿拉伯数字是印度人发明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古代人怎么测量时间》这课,原来在3000多年前,中国人就开始利用影子来确定时间了,并且发明了最原始的计时工具圭表!而且在阴雨天和夜里可以用水钟和漏壶来计时!

通过对这本书的认真阅读,还让我知道了“+”、“-”符号的来历,扑克牌里每种花色代表的意义,以及人头牌代表的是12位著名的人物!

《课本上学不到的数学》虽然是我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买的,但是我从来没有认真阅读过,这个暑假我再次认真阅读后除了让我知道了很多书本上不会讲的数学知识外,也让我体会到了学习没有年级高低之分,只有知道与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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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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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我最喜欢的书是《成语300则》。

这本书是我上学的第一天,妈妈送给我的礼物,我很喜欢这本书。

书里面有很多有意思的成语,比如“狐假虎威”这个成语,让我看到一只狡猾的狐狸和一只傻傻的老虎;还有“曹冲称象”,让我觉得小曹冲非常聪明;还有“自相矛盾”,让我看到了一个非常可笑的人;还有“完璧归赵”,让我看到了一个勇敢、机智的蔺相如。

我每天都会看这本书,不但认识了更多的字,也读到了许多有趣的古代故事,让我非常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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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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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孩子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一个晴朗的周末,快递员送来一个大包裹,拆开之后,我一眼就发现了这本《草房子》,难道是用草建的房子?原本只是想看看内容介绍,但只读了一个开头,却忍不住接着往下看了,真想一口气把整本书都看完。最后,我已完全穿越到了那个世界里,连妈妈喊我吃饭都没有听见。

所谓的草房子,其实是一所学校。整本书讲了油麻地小学的桑桑,在小学六年生活中,发生的一些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故事。就在六年级他要升学考试的前夕,一场严重的疾病将桑桑和家人卷入了悲痛之中,虽然历经磨难,但桑桑却因此看到了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整本书有许多让我记忆深刻的道理:温幼菊的奶奶留下的“别怕”,告诉我们遇到任何事都要保持冷静;白雀和蒋一轮的故事则让我明白人生难免会遇到困难,而我们应该勇敢面对……这也是我为何把这本书当作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原因所在。

我把《草房子》这本书当作最喜爱的书推荐给你,希望你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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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介绍我喜欢的小动物英语

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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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ove small animals very much, but my favorite is the puppy.

The puppy is not big, but the head is big. There is a pair of small triangular ears, faces are small. A pair of gem-like flexible and translucent big eyes, a round yo black nose. The body of the hair was yellow, smooth like painted a layer of oil. Tail hairy, often swing to swing, feels very comfortable.

Puppy eating food will be issued a little sound, eat quickly, it seems hungry look. Sleep when motionless, very quiet, a movement to lift his head to see, nothing to keep lying on the ground to sleep. When you play the game, if you are happy, will be hard to put the tail, jumping to the distance, the tongue often stretched out.

Because my neighbor has a puppy, so I often play with it. Puppys head is big, I called it "big head". Once, I just returned to the door, see the dog playing on the roadside, running around. I was ready to open the door, the dog immediately ran over, shook his head in front of me, as if very welcome me.

I really like this lovely and naughty puppy! I believe you will like this "big head" it!

My favorite little animal - pu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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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1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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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这样一句名言“籍是造就灵魂的工具——雨果”。读书是人类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件事,书是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好朋友。我们只有通过读书,才能学到丰富的知识以及拓展我们的思维。

在我家的书柜里,堆满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什么:《笑猫日记》、《童年》、《哈利波特》等等。但是我还是最喜欢我们中华民族伟大历史的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在这本书里,它围绕着唐僧去西天取经,塑造了大量生动的人物形象,不论是七十二般变化的孙悟空还是懒惰好吃的猪八戒,不论是忠厚勤恳的沙和尚还是各显神通的神仙妖魔,都是如此亲切,如此可信,如此的活灵活现,它们都深深的印在了我的脑海里。

记得在一个雷电交加的晚上,我禁不住又翻开了我最酷爱的,《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发觉我怎么变成了孙悟空,全身痒痒的,长满了毛,正当我纳闷的时候,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悟空,悟空,为师饿啦!快去找点吃的来”“就是就是,大师兄,老猪我也饿了,快去找吃的,我和三师弟在这守着师傅!”我这才顿时反应过来,我真的就是孙悟空。于是我便对师傅说:“师傅,徒儿这就去给你化些斋饭,俺老孙去去就回”。之后,我便纵身跳上云端,四下张望,只见南边山头有一小片桃树林,我就驾着筋斗云去给师傅弄点桃吃。

而此时,在师傅这边,一只白骨精发现了师傅,她早已听说唐僧肉吃了可以长生不老,于是她就在后边的山坳了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位花容月貌的女子,左手提着一只青砂罐,右手提着一个绿瓷瓶,一摇一摆的走了过来。八戒见走来一位漂亮的姑娘,心里早已痒痒,他放下耙子,装的斯文的样子走过去问:“这位姑娘是要去哪里呀?”白骨精说:“这是米饭和炒面筋,特地送来给几位长老吃的”,八戒不听沙僧的劝说,屁颠屁颠的跑去给唐僧说:“师傅,有人送吃的来了!”白骨精走到唐僧面前说:“长老,这是小女子的一点心意,请笑纳”,唐僧问:“这位女施主你往哪里来,哪里去,怎么会知道我们在这里?”白骨精又哄骗:“长老,我家就住这山里……”。话还没完,八戒沉不住气,上前正准备去接罐子,我正好回来,凭着我的火焰金睛一眼就看出了妖怪,举起金箍棒就朝妖精打去,白骨精使出法术,走了真身扔了个假尸在地上。唐僧见状,大惊失色:“你这猴头,无缘无故伤人性命!”我刚想说话,师傅已经开始念紧箍咒,痛得我跪在地上直求饶。妖精不罢休,变成八旬老妇人找女儿,被我又识破了,一棒打下去,白骨精又扔了个假尸跑了,师傅吓得跌下马,又念起了紧箍咒,这次又被我说通了。不久白骨精又变成一个白发老头找女儿和老伴,我无奈就请来山神和土地,师傅吓得战战兢兢,气的写下贬书,要断绝师徒关系!我伤心欲绝,眼泪哭红了眼睛,正准备回我的花果山……

喵喵喵!隔壁家那只讨厌的大黑猫的尖叫声划破了寂静的夜!我揉揉红肿的眼睛,啊!怎么是一个梦……

窗外的雨越下越大,只是没有了雷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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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

全文共 1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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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动物英语作文1:

my pet is a toy bear. his name is small white. he is white. he has blue eyes and blue ears. his hands and feet are blue too.he is naughty.

he likes to make fun of me. he likes reading.

when i am unhappy, he accompanies me.

he is my good friend.

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2:

maybe everyone has a kind of animal which he favourite,me too!

i like all the little animals,but my favourite animal is dog,maybe you will ask the reason,why do i like it ?very simple ,cause of his loyal heart,and they are so cute,they always make a friendly ship with people.they are friends to the human.they bring too much joy to us!do you agree with my view?

and whatyour opinion?

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3:

I like animals very much, such as horses, monkeys, cats, tigers and so on. But I like dogs best. Why? Because they are very cute and friendly.

我非常喜欢动物,比如马,猴子,猫,老虎等等。但是我最喜欢小狗。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很可爱很友好。

I have a white dog. Its name is Bobo. She is a female dog. She comes from Beijing, China. She has two big eyes and a small month. She wears white clothes. She often walks around at home. It has nothing to do. She likes eating ice-cream so much, So do I. When I eat ice-cream, she will look at the ice-cream carefully. So I will give her some to eat.

我有一只白色的小狗。它的名字叫波波。她是一只小母狗。她来自中国北京。她有一双大眼睛和一个小嘴巴。她穿着白色的衣服。 她经常在家里到处走。但是没关系。她喜欢吃冰激凌,我也是。当我吃冰激凌的时候,她就会很认真的看着冰激凌。所以我会给她一些吃。

I think Bobo is the cutest dog in the world.

我觉得波波是世界上最最可爱的狗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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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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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看到《傲慢偏见》时,那平常的名字并没有引起我过多兴趣,但看过一会时却被它的内容所吸引。我读这样译本的小说时向来都只是粗略翻翻,了解它的大概意思,就觉得可以了。但这本书却让我完整地读了几遍,那阵子迷上它,每天晚上写完作业后,抽出2个小时来细细阅读。这本书人物关系很简洁,语言间透露着作者对人心的理解,对人与人之间的明争暗斗做了深刻的描述。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作家简·斯汀的代表作。本书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情感纠 葛。这本书介绍的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地好坏之分,骗子韦翰除外,他巧妙地利用自己的奉承能力及一付“讨人喜欢”的外表,迷住了二小 姐,不停地为自己申冤,中伤达西。但他的话充满了破绽,但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小姐还是被他的话骗的团团转,不顾一切的顶撞咖苔琳夫人。说完话想到这里许多人一定都会认为伊丽莎白很“愚蠢”,被人反复欺骗。但我并不这样认为,人的印象总会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经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会对达西产生好感?好他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不可否认的,韦翰长着一张俊美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面对这么一个俊美的男子,她又怎能会不听他的甜言蜜语呢。

我之所以会喜欢这本书有两个理由:一、我喜欢简·奥斯汀的文笔幽默诙谐,让读者读起来特别的舒畅、愉悦。特别是开始第一句写道:“有钱的单身汉总是要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看似真理实际是荒谬的话却印证了结尾的事实。二是它能按我慢慢地引入深刻地思索中,我似乎看到生活的真谛,人性最透彻的一面在作者的笔锋下毫不保留的展现出来。我从中发现这部作品虽然发表于十九世纪,却与我们现在二十一世纪大多数人的某些想法十分地一致,如果要说我为什么喜 欢这本书,也许就是因为它的思想内容与现实生活十分相符,人性的刻画更加符合实际。读起来感觉更贴近生活,深思后感到其中蕴含更多真理,你会觉得这本书的内容是如此的精彩。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到处都是各种各样不同性格、不同身份的人,人不可能十全十美,就如同小说里的物总是不是那么完美,有着不同的缺点。即使外表再美,心里一片狼籍那也是枉然!所以想要在茫茫人海中寻得一个知音实属不易,既要符合你的性格,还要被你所欣赏。但是,要在浩瀚的书海中找到一个知音却容易的多 了。它只要符合你的心情、你的品味,在你和“它”面对面的交流时那份美妙是不可言寓的。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 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 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 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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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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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著名学者高尔基所说的话。是啊!没有书的知识,人类就无法进步,但我认为把书叫“营养品”更为贴切。

我每天都会吃这个“营养品”,它不仅可以让我开拓眼界,而且还可以让我积累字词、提升我写作的水平,可算是再好不过了。

喜欢的书有很多,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三字经》、《百家道》、《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但要说最喜欢,就一定非世界著名生物学家——法布尔所著的《昆虫记》莫属了。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穷人家的孩子在放羊时对生物感兴趣,然后开始慢慢研究昆虫的故事。这一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课本上根本没有的知识。如:螳螂的生活习性、蜜蜂修巢的科学性、蚂蚁的王室制……这可比背那些资料有趣多了,看这本书仿佛就可以亲身体验与大自然贴近。看着那本书上的文学,它们仿佛在跳动着向我问好。于是,我深深看上了这本书。

在这当中我最喜欢的情节就是蝉了。蝉的生命很短暂,它们的一生要经历三次蜕皮。成蝉繁殖后就会将卵排入地下,然后等待着死亡。卵孵出小蝉,小蝉就会吃植物的根来保持自己的能量,不久后小蝉就会经历第一次蜕皮。然后小蝉就会向上一些,以保证自己第二次可以成功的蜕皮。在第二次蜕皮后蝉是绿的,身上也有了翅膀,可是这时蝉却无法使用翅膀。在快第三次蜕皮时,蝉会变成褐色,并且在离地面五六厘米处。到了小暑时,蝉就会在傍晚和晚上爬到树上进行第三次蜕皮,若蜕皮完成蝉就可以在空中飞翔了。可每到这时,人们都会趁着晚上开始捉蝉,蝉可以捉回家后用清水反复清洗后放入锅中用油炸,炸出后可食用。所以蝉一上树就会奋力向上爬,完成它最后的蜕变。成为蝉后,蝉就会在树上咬一个口来吸食树中的水分,并且开始用叫声来吸引异性。看了这些,你是不是再也不嫌蝉吵了,毕竟它们生命短暂,而喊叫是唯一让其它成蝉和人们注意到它的方法。

书是一个好东西,它传承了老祖先和名人们的知识,所以我也希望大家可以每天都吃这个“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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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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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用来概括《傲慢偏见》的内容,那就是:由于两种情绪——傲慢与偏见,而凑合了4起有趣的婚姻。如果要用一句话来阐述《傲慢与偏见》隐含的内容,那就是:从与婚姻看社会。开篇的第一句话便点出了小说的主线——婚姻。而且在那时,仿佛越早结婚,家里人就越有面子。而个人的出身、家人的素质,也会对晚辈的婚姻带来极大影响。

全本小说描绘了许多性格各异的人,可谓是社会一个的缩影。有脾气古怪、专横而不懂得人情事理的妈妈,有高傲、理智的达西先生,有温文尔雅的宾利先生和大姐简……而最让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威克姆先生。

也许你会觉得奇怪,为什么那个虚假的人,会让我觉得记忆犹新?也许正是因为他的虚假吧。他拥有英俊的外表,可内心却不堪入目。在所有的人面前,他戴这一张厚厚的面具——优雅的举止、讨人喜欢的谈吐,这几乎蒙蔽了所有人。你可以认为这是他的一种能耐,但换一个角度来想想,会怎么样呢?

当威克姆在小镇上到处散播谣言,达西先生没有走出来澄清事实;一直被他欺骗的女主角伊丽莎白是怎样知道他真实的一面的?是达西先生那封充满怨气的解释信;当威克姆欠了一屁股的赌债,又和伊丽莎白的妹妹莉底亚私奔时,是达西先生为他还的债,逼迫他与莉底亚结婚。但他对莉底亚的家人却只字不提。现在你明白了吗?为什么威克姆可以蒙蔽别人如此嚣张?对,因为达西先生的大度。因为他的大度,引来的许许多多的误会,以至于他差点就要失去一份真挚的爱情。

在社会中,像威克姆这样的人实在是太多。有些是被生活所迫,有些则是为了一些个人的利益。不论怎样,大家总是戴着面具。社会是需要,可是过于的宽容只会让那些人更加嚣张、无理。面对别人的过错,我们需要宽容、理解。可面对别人无理的行为,既不要“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仗”,也不可“默默无闻”,我们需要的是适当的反抗和解释,正所谓不平则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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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春天英语作文优秀篇

全文共 2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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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spring germination, growth under the care of the earth. I like the generous peak green, I like the spirit striving to make progress.

I like to step into the cool summer pavilion. Such as the sea around the lotus, lotus leaf like a group of conscientious escorts, flutters the body for lotus low sing a wonderful song after another.

I like the autumn fruit trees. On the branches, in the countless leaves, can always find many big sweet fruit.

I like snow in winter, so pure, so clean. Gently float down, floating on the heart, want to stretch out his hand to touch, all of a sudden it melted.

I also like flowers, in either. I like the fresh lily, tulip, which fragrant gorgeous peony and coloured lanqiu chrysanthemum. I also like to drive on the side of the road not well-known small wildflowers, pale pink, sky blue, yellow, lavender, I think they are beautiful too.

I like reading books, to enjoy the beauty in the book. Whenever reading, as if really came to the world in the book, and the hero laughing, sad together, to explore together in the book to the other world.

I also like to draw, when see the beautiful scenery, use the brush to record the beautiful scenery, the picture has become my memories.

I like to write to teach little brothers and sisters, holding a seriously to teach them with your hands in mine. When they laughed and said: "Ill write!" Then pretend to be a serious said: "you see I write?" I like/love to write words, they even crooked, but could see that they are written in the heart.

I love life, I love in the life is filled with so much love!

喜欢春天的萌发,在大地的关怀下成长。我喜欢那无比清新的嫩绿色,我喜欢那奋发向上的精神。

我喜欢在夏日踏进凉爽的凉亭。四周荷花如海,荷叶像一群尽职尽责的护花使者,轻轻摇摆着身子为荷花低唱一首首动听的歌谣。

我喜欢秋天的果树。在枝丫上,在数不尽的叶子中,总能发现许多个大味甜的果实。

我喜欢冬天的雪,那样纯洁,那样的一尘不染。轻轻的飘落下来,飘到手心里,想伸手去抚摸,一下子却又融化了。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新的百合,芳香四溢的郁金香,艳丽的牡丹以及五颜六色的秋菊。我也喜欢开在路边不知名的小野花,淡粉色的、天蓝色的、金黄色的、淡紫色的,我认为它们同样美丽。

我喜欢看书,去享受书中的美妙。每当读书的时候,仿佛真正地来到了书中的世界,与主人公一起欢笑,一起伤心,一起去探索书中的另一个世界。

我还喜欢画画,每当看见一个个美丽的景物,用画笔记录下这美丽的景色,那图画便成了我美好的回忆。

我喜欢教弟弟妹妹们写字,认真地一笔一画地手把手地教他们。当他们嘻嘻哈哈地说:“我会写啦!”然后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说:“你看我写得怎么样?”我喜欢他们写的字,即使歪歪扭扭,但看得出他们是用心写的。

我喜欢生活,我喜欢在生活中充满了这样多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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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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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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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圣诞节英语

全文共 1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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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mas is a time for miracles.It is also a time when the dull things of daily life and the forecast of human hature gives way to a spiritual awakening.Allow me to share with you one truly wonder of Christmas.

Our miracle story comes from an incident that occurred in Flanders, Belgium, at the dawn of World War I. On December 24th ,1914, German and English troops faced each other from the relative safety of their ditches across which no man’s land lying between them. Suddenly, the silence was broken, not by gunfire, but by the strains of Silent Night arising from the German position. It wasn’t long before the English troops responded with a Yuletide hymn of their own. Then an amazing sight surprised the eyes of the English soldiers. A German soldier holding a small tree arranged with lighted candles began to walk across the land toward the English lines. This miraculous scene occasioned the declaration of a truce followed by English and German troops greeting one another, exchanging small gifts and singing songs of Christmas. Word of this incredible phenomenon reached the High Command of both sides.

On Christmas Day, both armies moved from their positions to engage in the killing of war at other battlefields. However, on Christmas Eve 1914 on a field in Flanders, there was Peace on Earth.

Christmas is a truly amazing phenomenon. The day and season perpetuate a miraculous, historical event as an annual presence that challenges an often rough, cruel, and egotistical creature — the human being — to become open and amenable to their Creator’s vision. The great miracle of Christmas continues in the performance of humane acts, moral honesty, and in the spiritual awareness of millions struggling to lead a life of grace.

圣诞节对全球的影响:

在2012年,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全球的圣诞经济并不乐观。虽然较平常确有不小幅度的升温,但远远低于历史水平。尤其是类似希腊这样陷入债务危机的国家,经济本身并没有复苏,购物的人们只能转转无奈离去。英国、加拿大、新加坡、美国等国由于经济好转,在商家的大力促销下圣诞经济快速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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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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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的一本是《木偶奇遇记》。里面写着:从前有一个木匠,他发现一个木头,他想做一个小木偶和他玩。做好了,小木偶居然说话了。小木偶不会走路,木匠只好一步一步教它走路,会走之后,木匠就送他去上学了。小木偶经过了一些非常惊奇的奇遇,比如:他在回家的路上,有一只猫和狐狸去骗它,到了晚上,它们来抢小木偶的钱,小木偶飞快地跑,找到一个地方躲了起来,骗子找不到它,只好回去了。还有一次,它在鲨鱼的肚子里,趁鲨鱼睡觉的时候从鲨鱼的牙缝里钻出来。

看了这本书,我觉得小木偶很,能安全度过很多危险的事。我知道了遇到问题不能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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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傲慢与偏见阅读感想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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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优点和缺点,它们可能是你生命中的闪光点,也有可能是你生命中的绊脚石。它们也许吸引着更多的人来接近你,了解你;也许煽动着更多的人去远离你,抛弃你。然而,无论如何,它们都是你生命的一部分,你或许可以改变,但或许它们已成为一种不可或缺的习惯。

就像达西先生,只是因为自身优于他人的家庭条件,以及从小的家庭教养,和所接触的环境,使不了解的人都认为他是一个极其傲慢,不苟言笑,难以相处的人;然而伊丽莎白小姐,她天生的性格和独特的想法,使她对任何人都抱有些许偏见,但这一点使她会站在十分客观的角度去看待人与事,所以她不会受伤。即使是这样,他们最终任然消除了对彼此的不满,解除了误会,走到了一起。

有些人的缺点其实并不是缺点,而是一种自然表现的气质,只是你看不惯而已。可是他也许并不是你想象的那样,如果你愿意去走近他们,你会发现其实他们真的很好。就像当伊丽莎白发现达西先生其实是一个绅士,一个很有教养的绅士时,她就无法自拔的爱上了他。

所以,我们不能被一个人所表现出来的缺点所吓跑,我们应该给他们一个机会,同样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去了解他们,试着接受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缺点不是吗?我们为什么要揪着别人的缺点不放?使之变成我们的缺点,成为我们刁钻刻薄的表现呢?其实缺点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自己真的成为这个缺点的钉子户,自暴自弃。但我相信,如果这样,也是因为他们太过孤独,绝望,才会这样。如果我们多给他们一些关心,多给他们一些温暖,也许又是另一番景象。

每个人都有缺点,但他也会有他自己的优点。一个人不可能都是缺点,也不可能毫无瑕疵,毕竟人无完人。不要被缺点所吓跑,就像不要被困难所打倒一样。只有战胜所有的困难才能成功,只有透过缺点看到一个人的本质,才能给出正确的评价。我们不能片面的看待一个人,也不能单方面的考虑一件事。任何人都有他好的一面,任何事都有它意想不到的一面。只要我们肯于发现!

不要被缺点所吓跑,有可能事情并不是你想的那样。有可能你会因为你的小小坚持,而获得一个一生的挚友。一切皆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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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全文共 14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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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说:“凭理智来领会是个悲剧,凭感情来领会是个悲剧。

镜子有一泓清净的甘露,镜子真实的看透着每一个人。镜子不会说谎。他会聚集阳光的力量,愤怒地:“燃灼”着欺骗者的心灵,却不惜用尽所有的甘露。而当镜子“空”了的时候,就真得什么也没有了。如同是湖泊的干涸,镜子,慢慢地,消失在了,人们的,眼帘之中……

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是时期。当小说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歌特小说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那时起延续到至今,渗进了人类进步的历史之中。

我是个主张有真爱的人,因为人的一生如果是为钱而活着,那么试问,活着的意义是什么,难道只是为了拥有无忧的生活保障?当一个人成为了最富有了人,而却得不到精神上的富有,此时,当你离去的时候,余有你空空一人,拂得两袖清风却不到生命的真谛。生命是无比可贵的,紧紧地栓紧它,不能松手。我不曾了解爱情,当我知道它得来不易,它像是坐在海绵里的玻璃花瓶,也许一个侧身,就碎了,也许它永远被海绵围绕,安静的置放在那儿。谁都不知道我的会怎样,但至少,人的精神寄托是无尽与可贵的,爱情是无法用金钱来估价的。我羡慕爸妈永远幸福与甜蜜的爱情,尽管时间会冲淡一切,可在他们的平淡中,始终孕育着一股强大的美,向我冲击,向生命进发。

镜子不是透明的,但镜子会反射无限的能量。镜子不会说谎,当它枯竭的时候,它的心就真正空空如也。那,才是一个真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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