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浏览

7771

作文

959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27 字

+ 加入清单

有一本一直使我受益匪浅的——《小学生常用汉字形音规范手册》。它教给我许多看似我们不甚稀奇的汉字奥秘。

这本书介绍了小学生所学的生字中容易读错字的音以及容易数错笔画的字。它分成了“容易读错声母的字”、“容易读错韵母的字”、“容易读错声调的字”、“容易读错的多音多义字”、“容易写错笔画形状的字”、“容易写错部件的字”、“容易写错笔顺的字”和“容易数错笔画数的字”八大部分。页首还有像《新华字典》那样的拼音查字表,当你要查某一个字的时候,只要轻轻一翻,便可知道你想要的内容了。对了,里边的内容不仅非常有用,而且还专门为我们少年儿童设计了许多这方面的儿歌。比如查字的部首的儿歌:“形声字查形不查声;有明显部首的左右(上下)取一半,取外不取内,取整体不取局部;没有明显部首的查起笔。”自从我学会了这个方法,考卷上查字的部首这类的题目我很少出错,这可都是《小学生常用汉字形音规范手册》的功劳哇!

同学们,你们也不妨找来看一看,读一读吧,相信对你们学习一定会有帮助的。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喜欢的季节英语

全文共 462 字

+ 加入清单

My name is Han Dong. I am from a small village. My favourite season is summer. In summer, I can do lots of things. I often go swimming in the in the river with my friends. We are all good at swimming. The water in the river is cool. There are lots of fish in the river, too. We often catch fish and cook them. Sometimes we climb up trees to watch the babies of the birds. And sometimes we make hats with grass and flowers. Summer is really interesting, isn’t it?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我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6 字

+ 加入清单

,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600字

全文共 670 字

+ 加入清单

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鲁西西外传》,我每天都如饥似渴地阅读它,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像磁铁一样吸引我。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鲁西西,她还有一个哥哥叫皮皮鲁,鲁西西是一个可爱,大方,漂亮的小女孩,她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先是鲁西西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这里她又碰到了新奇有趣的事情,每一件事都让我好奇,好像把我也拉进了这本书。和鲁西西一起,她走到哪儿,我就好像真的在那玩了一圈回来。

例如:眼泪湖奇遇这一篇故事就使我感动,眼泪湖是女孩子的眼泪聚成的一个湖,还有一个是男孩子眼泪聚成的一个湖,女孩子眼泪湖里的眼泪太多了,可男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又太少了,鲁西西知道女孩子哭的次数太多了,她把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放到男孩子的眼泪湖里,现在两个眼泪湖里的泪水一样多了,她说以后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水不会再比男孩子的多了……这让我懂得女孩子不比男孩子差的道理。这笨书的作者是郑渊洁叔叔,他所有的作品栩栩如生,让我回味无穷。

我家的书柜上堆满了书,可我还是单单喜欢这本书,它什么地方都吸引了我,也让我喜爱,更让我念念不忘,鲁西西的特别经历让我浮想联翩,文中的人物让我流连忘返,鲁西西经过的地方让我好奇……

鲁西西有一种精神让我学习,那就是她永远那么乐观,每次在书中见到她,她总是笑眯眯的……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很会生气,一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气嘟嘟的,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人哭着过也是一天,笑着过也是一天,何必不快快乐乐过每一天呢!我要放开一点,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鲁西西外传》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可以每天都开开心心,我们要笑着去面对生活。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6 字

+ 加入清单

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在福尔摩斯的质问下,他们俩人都坦白招认了。原来,他们不务正业,要抢父亲的财产。他们俩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71 字

+ 加入清单

烽火连天,硝烟弥漫,尽显英雄本色;铁骨柔情,忠肝义胆,彰显男儿豪情。

——题记

可能这部的同名电视剧有很多人知道,但是书却鲜为人知,但是不管书也好,电视剧也好,共同展示的,都是那个年代的男人们不屈的本色,这部书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亮剑》。

其实,我们所看的电视剧并不完全,删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可能书真的很少有人读过,但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每当读这本书时,都会被书中男人们的精神所感动。书中把在抗日战争那种残酷的环境下中国军人们“死不做亡国奴”的气节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李云龙那战斗到最后一人宁死不降的骑兵连,坚守阵地八小时,决不放弃的六连,都是那个年代完美的爱国者。

读完这本书,也真正明白了草莽英雄的含义。李云龙,丁伟,孔捷都是草莽出身,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可就是这些人,把侵略者毫不留情的赶出国门。草莽又怎样,不照样打得那些黄埔高材生们落花流水。草莽之所以会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信念,是因为他们的斗志,是因为他们能够死守自己的气节,都梁写的不错,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草莽出身,但是我们这些草莽就是要做好给那些所谓的名门子弟优秀人才们看。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这本书也毫无保留的体现了这一点。

作为李云龙与赵刚,两人真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两人的境遇也是如此相同——同样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同样的经受了文化大革命的考验,又同样的宁死不屈,又同样的……两个人多少年不离不弃,两个人会毫无保留的互相批评甚至对骂,同样的,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吐露真情。战争中他们互相依靠,共同杀敌;政治场上,他们互相激励,不为乱党们的威逼利诱所击退,他们不亚于“高山流水”中的俞伯牙与钟子期。

其实,不只是他们俩,孔捷冒着政治危机,在李云龙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虽没有救走,但却保留了李赵两家血脉,也真算是兄弟了。他对警卫员说过:“保证李云龙绝对安全,有人阻拦,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虽然有些鲁莽,但却是一片真情。同一个班里混出来的弟兄,刀光剑影这么多年过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帮的呢?

书中把电视剧中没有的攻打台湾,文化大革命的部分写得很好,写出了他们刚强的一面与柔情的一面。当李云龙知道自己的特种兵部队被困,全军覆没的时候,他悲伤的留下眼泪,仅是伤心与自责;当得知丁伟被害时,那种迷茫的眼神,尽是无限伤感;当赵刚把孩子交付给他时。两人话语中流露出的情感,无不是铁汉柔情的一面。可铁骨还是铁骨,宁死不投降,宁死不逃走,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将军,是那个曾经拼搏一生,戎马一生,枪林弹雨中誓死保卫国家的忠诚战士。

亮剑的精神已无须多作解释,人人皆已知晓。如果某些国家的人也能看到这本书,我相信,他们会对中国军人再添几分敬意。中国的军人是压不倒打不跨的战士,中国的人民是永远不做亡国奴的人民。《亮剑》中的精神就是永存心中的中国精神。

——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5 字

+ 加入清单

“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6 字

+ 加入清单

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我喜欢看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 加入清单

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说的我喜欢看书。

在假期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特别迷恋其中的《月光森林》狐狸的故事,因为他的开头特别吸引我。可是就是因为过于的迷恋所以我掉入了它精心设计的“陷阱”。

那天下午妈妈让我把衣服甩好、晾干。我那时正在看书我那本《月光森林》所以只是口头上答应了,其实就没有听进去,后来妈妈出去了,我在知识的大海里遨游、探索。我看了很长时间眼睛感到不舒服就环顾了一下四周总感觉忘了那些事情果然不出我所料原来是妈妈交给我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我心想反正里妈妈回来还在我看会在干也不迟然后我就接着回去看书了看书。

接下来我看的更入迷这时我感觉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人物。仿佛亲身经历过所开的战会和参加过战争。我每次看见它们大战的时候都会捧腹大笑因为这实在是太有趣了一遍是动物一遍是屡战屡败的僵尸。两边可以说是巅峰对决。每当我看到动物大军快要赢的时候都会被一些东西所阻碍我真是替他们难过最后我总是感觉有事但是有想不起了我又不影响打扰这美好的看书时光我就接着看来起来我看我书以后回想起书里的内容又“咯咯”的笑了起来。

这本书把内容写的很详细点面结合而且还把它的每一个动作都写的是那么的详细。

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见衣架上空空如也,问我我让你凉的衣服呢。我这才想起来了妈妈交给我的任务羞怯的说:“在洗衣机里还没有那出来。”这时妈妈又看了看洗衣机里面有一股难忘的味道才知道衣服已经发酸了。再看看我手里拿着一本书才知道原来我是一直在看书了。于是妈妈告诉我以后要先完成我交给你的任务在看书。我笑了两声说:“知道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1 字

+ 加入清单

一天晚上,妈妈把香喷喷的饭菜做好了,桌上冒着热气,可儿子还没来吃饭。爸爸妈妈等了好久,儿子还是没来。妈妈就对爸爸说:“去叫他。”

于是,爸爸在家里搜了一遍,好不容易才在儿子的房间里找到他,儿子正津津有味的看着一本,只见他趴在地上,双脚翘着,手撑着下巴,嘴里还念念有词。爸爸推了推他,儿子才回过神来:“出什么事了,爸爸?”“你该去吃饭了。”爸爸说。“这本书太好看了,让我再看一会儿吧。”“不行,你再不去,饭菜都凉了。”儿子只好依依不舍地去吃饭了。可爸爸心里还有个疑问:到底是什么书那么吸引儿子呢?于是,爸爸弯下腰,看了看。原来这是本《世界未解之谜》。不知不觉地,爸爸也喜欢上了这本书,竟拿起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过了一会儿,儿子到了餐厅,妈妈问:“你爸爸呢?她怎么还不来?”“刚才不是他去叫我的吗?怎么他自己还没来?”儿子说,“我去看看。”

儿子来到自己的房间,见爸爸正坐在摇椅上,聚精会神地看着那那本《世界未解之谜》。儿子对爸爸说:爸爸,该去吃……“儿子话还没说完,爸爸就说:”儿子,快过来看,百慕大三角竟然有死人复活!“”真的呀?“于是儿子同爸爸一起看了起来。

妈妈见他们俩还未来,只好亲自出马,好不容易才把他们两个”拉“过来。

吃饭时,儿子和爸爸还在讨论刚刚那本书。妈妈说,”你们爱看书是好事,但也不能不吃饭呀!真是废寝忘食呀!“大家都笑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我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4 字

+ 加入清单

我曾经是一个有点讨厌读的孩子。书房里满书架的好书长年累月地躺着睡大觉。我懒得去读,生怕惊醒了他们的好梦。爸妈总是无可奈何地摇着头。

可自从学校开展“感悟经典”的读书活动后,在大家的影响下,我不知不觉地爱上了读书,尤其对《女生贾梅》这本书爱不释手,夜以继日,不知疲倦地读着,恨铁不成钢的爸妈总算有了笑容。

《女生贾梅》这本书,我记不得到底读了多少遍,但我总会不由自主拿起来读着,每读一遍,总会有新的发现,新的感受。读到入神之处,我会情随贾梅嚎啕大哭,也会心随贾梅哈哈大笑。爸妈不明究竟,总免不了被我吓得六神无主、惊慌失措。

《女生贾梅》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我可谓如数家珍,因此贾梅美丽的形象总是在我眼前闪现:她生活在一个幸福的家庭,享受到了亲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懂得爱别人,关心帮助他人。最让我感动的是她让“宇宙”找回了练武术的信心;让不幸的孩子拥有了美丽的笑容;让“王小明”树立了读书的自信。而我只知索取,却不讲回报,总认为自己还小做不了什么,与贾梅相比真是有天壤之别。对他人哪怕是一个问候,甚至是一个眼神都没有付出过,是贾梅让我这颗冰冷的心逐渐有了温度。

贾梅不管遇到什么事,她总是开开心心的,尤其是遇到困难时,她能微笑地面对,勇敢地解决。这种乐观的心态值得我学习,她不懈进取的精神更是我所欠缺的。她拍过纪录片,选上“礼仪女生”,办班报,一切似乎是那么顺风顺水,称得上“幸运”女孩。为什么没有幸运之神眷顾我呢?此时,我想到了老师的告诫:几多耕耘,几多收获。

喜欢读这本书,不只是因为书中有无数精彩、感人的故事,更是因为贾梅那颗无私、勇敢的心时时鞭策我前进。我努力地学着,妈妈经常夸我说:“我家的贾梅真棒!”我的动力更足了。

吴老师常说:“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我以前是似懂非懂,常读这本书后,才豁然开朗。于是,常呆在书房读《女生贾梅》这样催人奋进的好书。

书是精神食粮,我愿常在书中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4 字

+ 加入清单

山东省山东德州市解放北小学253010五一班马志浩我有许许多多的,其中,最喜欢的,还是去年9岁生日那天买的那本《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是一本漫画书,分五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样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听听这里面的故事吗,让我讲给你听吧!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现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万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这本书用图画的形式,写得非常生动有趣,十分吸引人。我前后看了好几遍,有的地方都能背下来。它——使我懂得了许多以前不知道的知识,我十分喜欢这本书。前几天,德城区黎明小学的语文老师到我们班讲课,在讲《鲸》这一课的过程中,老师提问:鲸鱼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第一个举起了手。我从地球的形成,讲到生物的出现,再到恐龙的出现、灭绝,一直讲到鲸鱼的出现,并把所在的地质年代,如朱罗纪、白垩纪等都讲了出来,老师听后很高兴,风趣地说:这位“小达尔文”讲得很好,请坐下。同学们和我们学校的校长及班主任都笑起来,投来羡慕的目光,我还怪不好意思的。从此后,有好些同学不叫我的名字了,直接称呼“小达尔文”,我嘴上虽然说:不能这样叫,但心里暗自高兴。《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使我长了知识,使我在同学们中间出了名,我更喜欢这本书了。今后,我还要学习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了成为真正的“达尔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我喜欢夏天英语

全文共 299 字

+ 加入清单

If you ask me, what is your favorite season? I am sure Ill choose summer. Why? Let me tell you.

In summer, the weather is hot, so we can go swimming.

I like swimming. We can play a lot of games in the water.

Summer it is often sunny and hot. Sometimes rainy in summer.

Sometimes I eat ice-cream at home.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1 字

+ 加入清单

夏活蒂勃朗特写的《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中的主人公简爱有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她那顽强的精神常常地打动了我,使我迫不及等地几乎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世界名着。这部作品,语言文字的优美流畅,那何须我多说。而女主人公那份坎坷曲折的经历和她追求平等真挚爱情的执着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我真的很喜欢她。

简爱自幼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她进了孤儿院,一个朋友也没有,院长很坏,她让简爱擦桌子、拖地,稍微碰了一下,她就要打简爱。简爱受尽了磨难。后来简爱和一位名叫海伦的小姑娘成了好朋友,但几年后海伦就身患绝症去世了,简爱很伤心,她又没有朋友了。

就这样,简爱在孤独中渐渐长大了。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当上了一名家庭教师。这个家的主人脾气很温和,他待简受很好,他们很快就相爱了。然而,就在他们真心相爱的时候,简爱发现主人还有妻子,简爱不愿沦为情妇,她伤心地离开了。后来,男主人因为发疯的妻子放火烧了庄园,女主人在火灾中死去,男主人也因此失明。就在男主人绝望孤独的时候,简爱又回到了男主人的身边,经过了种种艰难,他们终于获得了最真诚、最珍贵的爱情。

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这是简爱的真实写照。她经历了风风雨雨,最终获得了最真诚的爱情。这本书的开头和结尾有着鲜明的对比,还突出了中心,那就是只要你付出了努力和汗水,总会有好结果。从一个小女孩到亭亭玉立的大姑娘,简爱唯一不变的是善良、坚强和自信。她以一个心灵高洁,维护自尊的女性形象,深受广大读者喜爱,这也是这本书一百年来久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生活中,像简爱一样的人很多,他们历尽了磨难,以善良的心赢得了别人的信任,从而也结出了甜果。生活需要真诚,需要付出,愿天下善良的人们终有好报

河南三门峡灵宝市灵宝市西华小学五年级:吴婧辉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8 字

+ 加入清单

我最喜欢是《三国演义——连环画》,《三国演义》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作者是明朝的罗贯中。这本书是我暑假表现的好,妈妈奖励给我的。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这本书一共有三十个章节,讲的是我国历史上三国时期发生的故事,我最喜欢里面的人物是神机妙算的诸葛亮,他是蜀国的军事。

最喜欢的一篇故事是第十二章草船巧借箭。这篇故事是讲吴国的军事周瑜得知蜀国的军师诸葛亮非常聪明,他想给诸葛亮出个难题。周瑜让诸葛亮十天内造出十万支箭,在古时完全依靠手工制造的条件下取得十万支箭是不可能的。诸葛亮接到任务后冥思苦想的想出了一个好办法,他让鲁肃(吴国人)借给他了二十支船,六百名士兵以及青布和稻草,自有妙用!葛亮邀请鲁肃坐到船上和他一起聊天饮酒,在大雾中行驶到了曹军的水寨附近。曹军怕有埋伏,让一万多弓箭手超江中乱射,射出的箭几乎全落在了船上的稻草人上。一侧的稻草人射满以后诸葛亮下令调转方向,很快另一侧也射满了。太阳出来了,大雾也散尽了。诸葛亮带船全速返回自己的港湾,并让士兵们大声向曹军道谢。鲁肃回到了吴国对周瑜讲了事情的经过,诸葛亮顺利的完成了任务。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诸葛亮非常聪明,神机妙算,而且不慌张,机智的解决了所有的问题!

这个故事说明了我们不要只听到别人给你出的难题,只要细心想办法,就可以克服困难,解决问题!

我希望大家都能阅读这本书,从里面获得许多的知识和道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20 字

+ 加入清单

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651 字

+ 加入清单

科幻小说《三体》共有三部,虽然我刚刚看完了第一部,但已经迫不及待地要向小伙伴们推荐这部有趣的小说。邀请小伙伴们和我一起走进“三体”的科幻世界。

《三体》 的第一部,主要讲述了文化大革命时期,全球掀起一番探索外星文明的热潮。已经厌倦了人类的自私与贪婪的中国物理学家叶文洁,想让“三体文明”改变地球。于是,她向宇宙发出信号,让“三体文明”确认了地球的位置。叶文洁还成立了地球的背叛者ETO组织。但ETO也并不团结,他们分为两大分派:降临派和拯救派。降临派想让三体文明直接占领地球文明,他们对人类是仇恨,疯狂,有些甚至心理扭曲;拯救派则对三体文明充满美好的遐想,想让他们侵略地球拯救人类。“三体人”收到了来自叶文洁的信号,他们狂喜,认为自己终于可以离开这个可怕的地方。显然,他们没有叶文洁所想的那么美好。他们决定用智子控制人类的科学,最后占领地球。危机在地球上蔓延……

中以宇宙文明为背景,故事以叶文洁、汪淼、丁仪等多个人物的视角展开,充满悬念,极大满足了我对浩瀚宇宙的好奇心。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它新颖的剧情、紧凑的情节,一环扣一环,逻辑很严谨。书中很好地将文学和科学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融入了不少物理知识,让人觉得更真实。虽然很多知识我还不太明白,但作者将每一个细节,前因后果都描述得很清楚,读着觉得很过瘾,是思想上的享受。

随着故事情节的发展,我也在猜想,我们的宇宙中是不是真的存在其他的星球文明?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有一天,地球文明是不是会真的受到其他文明的威胁?如果那样,我们一定要让地球文明发展更强大才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我喜欢这样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0 字

+ 加入清单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高尔基认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而我觉得,书籍是通往智慧殿堂大门的钥匙;书籍是带我飞向天空的翅膀;书籍还是一个时光机,让我了解历史上那些英雄创下的丰功伟绩……

喜欢的书,那它一定是一本环境、动作描写丰富,以历史为题材的书。就像《三个火枪手》,这是法国文学巨匠大仲马的作品,以法国路易十三那个时代为背景,情节跌宕起伏,内容丰富。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部队,为我们讲述了达达尼安和他的三个火枪手朋友,为法国和平奋斗的故事。书中宏大的历史背景和曲折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

它还是一本富有人生哲理、充满智慧的书。例如:《欧也妮·葛朗台》。我对书中老葛朗台的吝啬感到可笑,也为欧也妮的天真感到不平,还为查理的自私感到可怜。这本书告诉了我做人不能只为钱而活的道理。

它还有可能是一本具有魔法色彩、内心描写生动的书。像英国作家J·K罗琳的《哈利波特》。《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哈利从伏地魔手中逃脱后,住在德思礼家。然后,他在11岁的时候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并和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成为了好朋友。并和朋友们一起从被伏地魔控制的奇洛教授手里夺回魔法石的故事。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仿佛进入了这个奇妙的魔法世界,为魔法的神奇而感到惊奇。

《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讲述了:哈利与他的朋友们一步步战胜伏地魔,拯救世界的故事。我对于书中伏地魔为了得到永生而甘愿使自己的灵魂分裂感到可笑,对哈利和他的朋友们的勇敢感到由衷地佩服。

人们常说:开卷有益。是的,我喜欢这样的书。它能让我在阅读中吸收到知识并且感到快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运动

全文共 1294 字

+ 加入清单

Some people like the high jump, long jump some people like, some people like to play badminton, shuttlecock was like, but I love jumping rope alone.

Skipping is a very good sport. Both to enhance immunity, enrich school life, but also to exercise, so I like to jump rope. There are many jumps rope skipping, such as: being able to jump, can rebound, can jump rope flowers, flower jump positive rope, rope ...... anti flowers of all kinds, to make people see dazzling.

Every time the bell rang, I would like Mustang, like outside the classroom, the teacher said, although a few times to keep the sprint on campus, but I still can not change, because interested in playing too high. Students threw me praise eyes, applause rang immediately. I am very happy, but I am proud that no one, other students are also taught how to dance more. Since then, I told the students a learning school, skipping a class.

Students, rope skipping is a good event, I hope the students after a lot of jump rope!

有人喜欢跳高,有人喜欢跳远,有人喜欢打羽毛球,有人喜欢踢毽子,而我却独爱跳绳。

跳绳是一项非常好的运动。既能增强免疫力,丰富课余生活,又能锻炼身体,所以我非常喜欢跳绳。跳绳有很多种跳法,比如:可以正跳,可以反跳,可以跳花绳,跳正花绳,反花绳……各式各样,能让人看得眼花缭乱。

每当下课铃一响,我就会像野马一样跑出教室,虽然老师说了几次不让在校园里疾跑,可是我还是改不了,因为玩的兴趣太高了。同学们向我投来赞许的目光,掌声马上响起来了。我很高兴,但我一点也没人骄傲,还教给其它同学如何跳得多。从此以后,我就跟同学们上课一块学习,下课一块跳绳。

同学们,跳绳是一项很好的活动,希望同学们以后多多跳绳!

[英语作文 我最喜欢的运动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 加入清单

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59 字

+ 加入清单

喜欢,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一天我又在书店里逛,突然,一个奇特的名字进入了我的眼帘——《笑猫日记》。世界上竟然还会有会笑的猫?这书里又讲了些什么神奇的故事呢?

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那轻松幽默的文字,那活泼动人的人物,那扣人心弦的故事让我爱不释手。我立即向妈妈申请:“您给我买一套笑猫全集。”妈妈答应了。

一回到家,我立刻投入到书中。书中那些可爱的“人物”让我魂牵梦萦,笑猫是一只有思想通人性,懂人话的猫,我特别喜欢他,对了,他还会笑,他常常用笑来表达自己的心情。我也喜欢始终幸福的鸭子麻花儿他让我明白要快乐的对待生活,这样才会始终有幸福感。我还很崇拜那只不知火了多少万年的老乌龟,他居然能闻出孩子味儿。我不知道他老了没有如果遇见那只老乌龟,一定请他闻一闻。嘻嘻!

《笑猫日记》中从严冬写到金秋的故事,就像是温暖童年心灵的鸡汤,就像是陪伴我成长的心情宝典。让我在幽默好玩、美妙温暖的文字中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时而感动,时而流泪,时而哈哈大笑,学会开始生命中最初的思考……

《笑猫日记》成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