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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合集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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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600字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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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朋友,也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能成功的人大多都爱读书,也会有自己最喜爱的书籍。我也有一本特别喜欢的书,我喜欢的是怎样的一本书呢?请听我慢慢道来。

“身着羊皮短衣短裤,腰间别一把小锯、一把斧子,肩上挂着弹药袋子,背上背着一个筐子,头顶撑着一把又丑又笨的羊皮伞……”你知道这是哪本书中的人物吗?当然就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的文明巨作《鲁滨逊漂流记》中的鲁滨逊。

书中的主人公鲁滨逊在长达28年的荒岛求生中克服了夜晚无边的黑暗以及只身一人的孤独与恐惧,克服了食物的短缺,以及恶劣的住宿环境。鲁滨逊在持久而严酷的挫折中不断成长,不再是以前那无拘无束的小小少年郎,“挫折和失败会使人成长”,这句话一点也没有错。

这本声名远扬的书不仅使人学会了生存、学会坚强,还使人学会了不畏惧困难。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笛福在书中还写道:“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事实上确实如此,一个具有大无畏冒险进取精神的人,即使在恶劣的环境中,也终将会成为一个成功者,一个英雄。

鲁滨逊以超乎想象的毅力和韧劲生存下来,他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只要坚定信念,向希望充盈着的地方努力着,不止会造就生命的奇迹,更会体现出生命的活跃与强盛。

《鲁滨逊漂流记》被誉为一本“男孩子必读的书”,这确实是一本好读书的人都会喜爱的书,因此我强烈希望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阅读,激励大家能够和鲁滨逊一样,即使面对再大的艰难险阻,也能克服困难、顽强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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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0:我喜欢小白兔的英语作文

全文共 1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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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mily has a naughty little white rabbit. This little rabbit is my birthday, my mother gave me.

Little white rabbit with a white hair, feels particularly comfortable, silky. Its long ears are always erected, two eyes like a ruby, shiny. The most provocative is that it is the three flaps, always together, always open not open. Its white clothes hidden under the powerful limbs and a fluffy tail, tail and small pompon as soft.

My little rabbit is very naughty. Once, I came home from school to see the white rabbit, found the rabbit was gone, it was everywhere to find, but how can not find, I am anxious to cry. But the next day, the white rabbit "grinning" to bounce in front of me. I am happy to go up and pick up the white rabbit, as if the rabbit with me for a long time like.

In addition to naughty white rabbit, or a "eat". One day, I put a few radishes and some vegetables on the table, and then went out to play games with friends. After a while, when I came back, I found a few radish on the table and some vegetables were gone. Suddenly, I heard the sound of eating things, I went to the white rabbits nest a look, small white rabbits are relish eating radish and vegetables it

My little rabbit in addition to greedy, still very small courage. I remember one time, when I get up, accidentally hit a sneeze, white rabbit immediately heard back to the nest, after the old half-day willing to come out.

My little rabbit is really cute. I really lik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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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的偶像英语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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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 Yan is my idol. I think he is the idol of many people. He is the first Chinese, who won the Nobel Prize for literature. He is so great. When I heard he receive the prize, I was very excited. And his novels are put in the best seller bookshelf in the bookstores and some are even out of stock. I like read his books. I also watch the movie rearranged by his novel. Red Sorghum is just an example. In a word, I’m proud of him and hope he can make more progress in the fu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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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老师英语优秀作文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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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urite English teacher

There is a person that I thank for in my life, this is my English

teacher. She is my favourite teacher who helps me out. Now let me tell you why.

I had a bad score in English when I first met her one years ago. It made me more worry and nervous. From then on, our English

teacher started to spend her free time teaching me and I paid more attention to study. After several exams, the score of my English improved thanks to her.

As well as helping me with my English she always takes care of me. For example, once when I got a bad cold, It was her that look after me call my parents to pick me up and because of this I became lively again soon.

Anyway it’s my English teacher who not only gives me the care but also helps me improve my English. What’s your favourite teacher

[我最喜欢老师英语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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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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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一生的朋友!这个暑假我看了很多的好书,最喜欢的就是——肯尼斯。格雷厄姆写的《柳林风声》这本书了!

书中讲了一个美丽的森林里有四个要好的朋友——鼹鼠、河鼠、獾和蛤蟆在风光美丽的河畔所经历的曲折刺激的冒险故事!书中的蛤蟆总是乱花钱,一会儿喜欢这,一会儿喜欢那,是个喜新厌旧的人。他的朋友们千方百计的想改掉他的毛病,就是改不掉,后来还去偷车被关进了监狱!后来被好心人救了出来,回到家却发现家被黄鼠狼给霸占了。他的好朋友鼹鼠、河鼠和獾又齐心协力帮他夺了回来。蛤蟆从此也改掉了自己的错误,这种知错就改的精神还是值得我学习的。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可爱的小鼹鼠了,他聪明、活泼还很勤劳。不像我干一会儿事情就喊累!然后我也很喜欢河鼠,他性格开朗,还很好客!对待朋友就像对自己家里人一样。河鼠还多才多艺,会很多很多的本领。我想这些我都得跟他们学习。

同时读了这本书后,我也被他们之间的友情打动,知道了友情是世界上除了生命和健康第二重要的东西了。是友情的力量让蛤蟆最后改掉了坏毛病,重新夺回了城堡!

《柳林风声》真的是一本很棒很好看的书,没看过的小伙伴们赶紧去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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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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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孩子。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

《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很有趣。讲的是暑假过去了,哈利?波特在返回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火车上遇到了摄魂怪,他被吓倒了。在霍格沃茨,黑魔法防御教师卢平教授教同学对付“博格特”。“博格特”会变成他心里最害怕的怪物。用大笑才能战胜“博格特”,需要勇气,还需要念咒语,哈利却被吓倒了。后来,魁地奇决赛,哈利用守护神赶跑了摄魂怪,取得了胜利。在他去救小天狼星布莱克的时候,他遇到了几百只摄魂怪,在危急时刻,哈利召唤出了守护神。邓布利多教授说:“哈利,在你需要他的时候他就会格外清晰地显现出来。否则你怎么会召来那样一个特别的守护神呢?昨晚尖头叉子再度驰骋。”

我喜欢哈利?波特,因为他勇敢、自信、遇事冷静。

我终于读懂了《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这本书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受到了启发和鼓舞,成为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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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个词

全文共 1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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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animal is a dog, there is a small dog called small white mother kindergarten, it body hair is white, a pair of watery eyes, want to two bright pearls rolling, very agreeable.

It doesnt know me at first. On one occasion, my mother and I went to kindergarten, it is very fierce, I came so close to my legs, also good mother stopped it, the second day, my mother brought me in, little white saw my mom ran shaking his tail, mother said to the little white, of me, this is one of their own, dont bite well in the future. it look at me, his tail, on my feet smell the smell went away, so we met, I grew to like it.

Small white the most affectionate mother, it runs every see mother bark thy mothers foot, as if to say master, give something to eat. "Mother said, forgot, didnt give you. its not pleasant walks away. It is also very affectionate to me, one time, it ran up to me to eat, I have to gave it bought chicken legs, it eats the voracious, mouth also issued a whine. It ate chicken leg, I will play with it, it ran like the wind blows, I how also not overtake, later on, its on the lawn waiting to play with me.

This is I like my dog, a likeable, conscientious puppy.

我最喜欢的小动物是小狗,妈妈幼儿园里有一只小狗叫小白,它身上的毛是雪白的,一对水汪汪的眼睛,想两颗明亮的珍珠滚来滚去,很讨人喜欢。

起初它不认识我。有一次,我和妈妈去幼儿园,它对我很凶,差一点就咬到我的腿,还好妈妈叫住了它,第二天,妈妈带去我进去,小白看到我妈妈就摇着尾巴跑来了,妈妈指着我对小白说,,这是自己人,以后不要咬了好不好.它看看我,摇摇尾巴,在我脚上嗅了嗅就走开了,我们就这样认识了,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

小白对妈妈最亲热,它每看到妈妈都会跑来缠住妈妈的脚汪汪叫,好像在说主人,给点吃的。妈妈说,忘记了,没有给你带。它不愉快的走开了。它对我也很亲热,有一次,它跑到我跟前要吃的,我只好把刚买的鸡腿给了它,它吃的狼吞虎咽,口中还发出呜呜声。它吃完鸡腿,我就逗它玩,它像风一样的跑着,我怎么也追不上,后来,它在草坪上等着和我玩。

这就是我喜欢我的小狗,一个讨人喜欢,尽职尽责的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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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看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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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与高尚的人谈话。”

我爱读书,喜欢从书里了解海的世界,探索太空的奥秘,书还带我回到过去,探访张飞、关羽,书又带我飞到未来世界,想象更美好的生活。我读书的故事也有很多,如同春天的百花一样,每一件都是那么的美好、有趣儿。

其实,我刚上小学那会儿,并不是一个爱看书的人,因为我觉得读书无聊,经常还有不认识的字。每当妈妈让我去读书时,我浑身就像长了刺一样,坐立不安,心情也不好。但是,没过多长时间,我居然爱上了读书,除了老师推荐的,班级订的,我还让妈妈给我买了许多爱看的书。

记得有一次,我坐在茶几旁,一边用小叉子吃着水果,一边翻开《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我和书里的小爸爸一起踢足球、一起去马戏团,一起做好事……我完全被书迷住了,居然拿起叉子就往嘴里送,天哪!一口咬在了叉子上,这时候我的脑子才从书里走了出来。

现在,我每天睡觉前都要读一会儿书。无论什么书,它都是我无声的好朋友,它将让我的世界里少了一个又一个的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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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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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界上好千千万,侃侃而谈一整天也说不完。读纸质书大抵是我除了画画以外最爱做也坚持了最久的事。不敢说自己读过“万卷书”,但也从小钟情于满柜子的书。而在那满柜的书海中,我最喜爱,也阅览最多的,便是东野圭吾先生的《解忧杂货店》。

其实《解忧杂货店》并非我读的第一本东野圭吾先生的作品。在这之前,我拜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嫌疑人X的献身》,那是久仰的东野圭吾的悬疑风格。以至于后来,当我开始品读《解忧杂货店》时,被东野圭吾先生变得细腻柔缓的风格惊艳。

《解忧杂货店》看似由一个个不同人的不同人生不同故事串联起来,实际是围绕浪矢杂货店和丸光园孤儿院展开的。来信者之中,有的在梦想和爱情间徘徊,有的在爱好和责任间犹豫不决,有的在亲情和原则间迷茫……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老店主浪矢雄志给三个小偷翔太,敦也,幸平的那封信。浪矢店主在信中这样说道:

“以下这段话是给无名氏朋友:

你的地图是一张白纸,所以即使想决定目的地,也不知道路在哪里。

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可是很棒的事啊。

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

我和朋友提起过这段话,她笑着说:“心灵鸡汤。”可是我并没有这么觉得,这部书中的故事非常典型,我没法代入我自己来看待问题,可是最后这封老店主的回信让我吃惊。这封信像是东野圭吾先生给所有读者最好的礼物。信中提到的“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令当时压力很大,烦恼缠在一起的我得到了很好的安慰。也使我最后把所有事情都圆满完成,不悔长时间的努力。像是在绝壁逢生中的一朵鲜花,像是寒风凛冽里的一股暖流,它实实在在地触到了我内心的一根弦。它慰藉着我向前冲,不要畏惧周围的一切,哪怕流言蜚语,哪怕嘲笑讥讽,因为我的人生,是一张崭新的白纸,就应该顺从自己的心意去想,去做。就算失败,也使得这张白纸上,能够填上已有的经验。那才是真正无悔的,自己想要的人生。在之后几次翻阅这本书的时候,读到这段,我总是热泪盈眶。

这本书能够治愈人心,不单单因为这是东野圭吾的作品,还因为它的确触动人心,它能让人真正地明白人生。

《解忧杂货店》大抵就是我读过的,最偏爱的,最珍视的文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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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小学二年级英语作文:我喜欢哈尔滨

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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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is snow and ice everywhere and you are always in a white world. You must wear warm clothes.

The most exciting thing is playing with snow. Skating is also very interesting there.

I will always remember Harbin, for the snow, the ice and all the beautiful things. I love Harb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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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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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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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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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了《傲慢偏见》,颇有感受。本书作者是简·奥斯丁,她是英国小说家,她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在父母的.指导下,在她20岁左右开始了写作。从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充斥英国文坛的只是“伤感小说”和“哥特小说”,而奥斯丁的小说却破旧立新,一反常规地展现了英国的日常生活和田园风光。

《傲慢与偏见》就以喜剧为结局,讲述了四段婚姻:简与宾利先生的一见钟情,让双方步入爱河;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之间存在了许多误会,后来误会化作了理解,加德纳夫妇把伊丽莎白带到了德比郡,二人结为伉俪;而轻浮放荡、爱慕虚荣的莉迪亚和满是虚伪的威克姆草率冲动的在一起,让街坊邻居说尽了闲言碎语;柯林斯与夏洛特仅仅追求物质生活,让贝内特太太头痛不已……

四段婚姻,形成了两种鲜明的对比,前者追求真爱而后者追求物质生活。当然,《傲慢与偏见》中不仅仅批判了后者的愚昧无知,还有上流社会中的太太们思想上的封建:认为只有上等人才配得上自己的儿女、亲人。总是傲睨自若的对待那些无权无势的人,这使得普通百姓总是片面的看待他们,可能他们很善良。但在人们的交往中,普通百姓仍持有对他们的偏见——他们很傲慢!

其实我认为那些无权无势的人的偏见是不错的,倘若那些上层人士放下架子、和善待人,那么不仅仅是简,宾利先生和伊丽莎白,达西先生的婚姻那么顺利,整个社会都会变得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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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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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我们学生来说,拥有一本好,就等于拥有了一个好朋

友一样,我也喜欢读书.我经常读一些名著,并且经常从中得到一些启发.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

其实《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18世纪欧洲最杰出的思想家卢梭曾建议每一个成长中的青少年,特别是男孩子都应该读的好书.它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鲁滨逊出生于商人家庭,他不肯安分地过日子,心中一直向往着大海以及充满了冒险和挑战的生活.于是他就毅然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不管家人的反对,私自离家出海航行.去实现他遨游世界的梦想.

他去航海不是一帆风顺的,遇到了很多磨难,有一回他出海航行,被摩尔人给捉住了,结果当了奴隶,一直到了两年后他才从摩尔人的手中逃出来.然而他并没有放弃航海,而是继续去航海.但是,他再次去航海,却遭遇了风暴,因此他流落到了一个荒岛上.结果他便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才回到他的故乡.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主要是我喜欢书中的故事情节,以及它的主要人物:鲁滨逊.在我看来,他流落荒岛之后,顽强地生存了二十八年的经历就能够说明,他配得上英雄这个称号.其实,鲁滨逊在现在,成了冒险家的代名词与无数读者心目中的英雄.鲁滨逊之所以能在众多的读者中受到极大的欢迎,是因为他面

对困境时的所作所为,体现了他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

实际上《鲁滨逊漂流记》这部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还有精彩的故事.鲁滨逊刚流落到荒岛上时.生活非常艰苦,他没有食物、衣服、住所、武器,除了他一个人以外,什么也没有.然而,他不是个软弱的人,流落到了荒岛,也决不放弃生存的希望.他一个人克服了无数常人无法想像的困难,以惊人的毅力,顽强地生存了下来.没有房子,他自己建造.没有食物,他自己去打猎、种谷子、养山羊、晒葡萄干.没有武器,他自己上船拿,还想办法运回岛上去.他还自己试着做桌椅、陶器面包等东西,还自己想办法记日期.而且写日记.他还机智、勇敢地与野人战斗.体现了他对文明世界生活的热爱.而且,他到最后还凭借自己的机智、勇敢,回到了故乡.

独自一人在荒岛上生活二十八年,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看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明白了:人在逆境中,只要依靠自己的智慧,不向逆境低头,决不放弃,就能克服一切困难.这是我喜欢这本书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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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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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就是天上的星星,星星越多,那就代表爱读书的人越多。

我也不例外,我的书架上有许多书,其中我最喜爱的《十万个为什么》其中有个故事,有一天,那是我的生日,我与妈妈来到超市,这里的书真多啊。琳琅满目,我的眼睛急切的寻找着。呀,它在这里,我要求妈妈给我买,没想到妈妈爽快的答应了。我特别喜欢它,甚至,后面还有外星人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我很高兴,我还从中学到了知识,我知道了太阳脸上的雀斑。

书是知识的海洋,书是黑暗中明亮的灯,书使我知道世间的悲欢离合,书是一位良师,一位知己,我爱书,书是我生命的一部分,今生,我与书有不解的缘分,每当,我拿到书,就想到一个小姑娘坐在床上看书。我觉得读书也有好处,它可以让你知识,还可以让你破涕为笑,书是百变的。书,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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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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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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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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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一些冒险小说,在众多冒险小说中,我最爱《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讲诉了主人公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遇到风暴,被卷上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于是,他长达28年的历险生活开始了。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坚信鲁滨逊是一个有着坚强的信念和一颗勇敢而善良的心的人,所以我喜欢这本书。

刚从小岛的沙滩上醒来,鲁滨逊也感到很绝望。没有水,没有食物,连一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试问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谁能有自信活下去?忽然,他发现了他乘的那艘船也和他一起被冲上了岸,这让他看到了活下去的希望。他开始学习种土豆,种蔬菜,学习做面包……通过自己的努力,他的生活条件变得好起来;有一次,他把几个俘虏杀了,救出了星期五,并教星期五识字、种菜、做面包……他的生活也变得有意思起来。

一天,远远地看到开来了一艘英国造的船。鲁滨逊认为一定是上天派来救他们的,这座荒芜的小岛还能有船只来,真的是做梦都想不到的好事。

读了很本书,让我知道了坚强的信念和勇敢的心可以战胜一切的困难,善良也可以让生活充满希望,活得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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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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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奥古斯丁的力作《傲慢偏见》在将近200年的历史中,折服过众多的善男信女,经过解除傲慢与偏见给正常沟通造成的障碍,最终演绎出有情人终成眷属,在世上传为佳话。

起初读了《傲慢与偏见》是为了消除人们对我的偏见,尤其是剩女们对我的偏见。

昔日的堂堂清华博士后怎样做起剩女的文章?沦落到这地步?鄙视之意溢于言表。

以往我从事水资源项目的时候也有不少人疑惑,为什么不为诺贝尔努力,做没有技术含量的水?我当时回答是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能给国家和社会带来多大的效益?我就算获得诺贝尔奖能够创造这么大的效益?

知识的价值在于它能够给社会带来多大的益处,而不在于荣誉、科技水平等,虽然也有这种因素,但毕竟不是核心的价值。那么给国家带来1-2万亿直接经济价值的水问题的解决应当远远超过获得诺贝尔奖的价值了!如果研究间接价值恐怕怎样也有5-6万亿吧。所以,我当时就能够义无反顾的执着地追求。

对剩女的问题而言,虽然时代的提高和社会的发展,也许妇女的婚恋早已经不是唯一的生活目的。可是在任何社会,尤其在此刻的我国,婚恋仍然是大多数女人的生活最主要的部分,甚至是全部。最少是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如果在很多方面很出色的女孩因为各种原因一时嫁不出去甚至终身嫁不出去,那么能够肯定的说耽误她的终身。如果我能够帮忙找到意中人,过着美满的婚恋生活,那么在某种程度上说挽救了她的一生。因为婚恋问题的解决不仅仅能够使她享受天伦之乐,也能够帮忙她在事业上更有信心。如果我解决一群人甚至一个群体的问题,那么这一事情的社会价值将是不可估量的。

当然,我相信绝大多数剩女是最终不会选择嫁不出去甚至终身嫁不出去的!那么在大多数剩女认识到婚恋在她人生中的价值的一天,客观的经济效益也是能够预期的。这样经过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不仅仅能够挽救我,也许还能够挽救我的事业。

在《傲慢与偏见》文中,我没有想到自我也受到很好的教育,原先我自我的傲慢也是沟通的主要障碍之一。虽然我也是时常告诫自我尽量避免无谓的错误,消除不该有的误解和损失,可是毕竟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呀!最要命的是我自我有足够的理由并且确信我的观点的时候就是很难做到给人不“傲慢”的印象。我只好更努力学会倾听的艺术消减不良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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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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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启迪心灵的钥匙》。

这本书给我们讲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即八德故事汇编。这些故事篇篇发人深省,读后令人难以忘怀。比如书中的《说黔娄尝粪》:黔娄为令,父病弃官,礼斗祈代,尝粪心寒。黔娄当县令的时候,因为父亲得病就弃官不做了,天天向北斗星乞求父亲的病能好,并回家专门侍候父亲,但父亲的病并没有好转,在尝过父亲的粪便后,他知道父亲病得很严重,心里非常痛苦再如《董永卖身》:董永家贫,卖身葬亲,天谴仙女,织缣完缗。,董永家很穷,用卖自己的钱葬双亲,感动上天安排仙女嫁给他为他织布。这些故事在今天读来仍然具有很深刻的教育意义。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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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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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里,我房间的架上有很多书,其中一本《名校日记》书,我现在最喜欢看了。

在这本书里有“自满是学习的天敌”“医院门口”“小吃店里”“智救青蛙”“救救天鹅”“街头”等短文特别精采,情节丝丝相扣引人入胜。

这些文章写得真实生动,文笔流畅。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多遍,越看越爱看。尤其是短文里的好词,好句,好段子,对我的作文质量提高帮助很大。我也会不断的阅读其他好书,来培养我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只要我持之以恒,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的书写能力会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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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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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就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别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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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傲慢与偏见阅读感想800字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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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爱情的海洋并非一帆风顺,人们却总是肆意妄为。虽然总有人看不到彼岸的花海而葬身鱼腹,但依然有人抵达彼岸。

——题记

朋友推荐我去读读《傲慢偏见》,一开始我是拒绝的,随手放开却又被这本书所吸引,一口气读下来满口余香。很难想象简·奥斯汀这位平凡的英国女子能写出如此佳作。

整本书叙述了四段婚姻,夏洛特与柯林斯的巧合之遇,威克汉姆和莉迪亚的命中注定,简和宾利的理所当然,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终成眷属。前两段的婚姻都是没有爱情基础的结合,必然不会长久。相比之下,简和宾利自然在爱情发酵下结合是天作之美,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结合自然也是一段佳话。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的偏见到理解,再到相爱,他们从此就再也无法分开了。

从刚开始达西的傲慢,引起伊丽莎白对他的反感。而后来的威克汉姆添油加醋的中伤,让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更大了。达西虽然在不断接触中对她产生了兴趣,但未表明心意。之后,他就离开了。

随着宾利一家的离开,柯林斯的故事不断展开,伊丽莎白在包德尔夫人家又遇到了达西,面对包德尔夫人的处处为难,伊丽莎白总是能巧妙应对。

达西终于对伊丽莎白表达了自己对她的爱意。但之前的偏见让伊丽莎白拒绝了他。随后一封已来的解释信,虽然消除了误会,但也错过了最好的时机。

不久,伊丽莎白来到了达西的庄园,再次相遇的他们终于走到了一起,尽管有包德尔夫人的阻挠,以及之后威克汉姆与丽迪亚私奔的麻烦,也依然无法阻挡这两人的爱情发展。

最初的傲慢与偏见,共处的微妙发现,相遇的冰释前嫌,再遇的热恋升温。他们虽然没有一见钟情的感觉,但却在一断了解中找到自己的归宿。

就像伊丽莎白对达西说的那样“我们的性情非常相似,我们都不爱交际,沉默寡言,不愿开口,除非我们会说出话来语惊四座,像格言一样具有光彩,流传千古。”

“傲慢是所有人的一种弊病。”文中的达西虽然傲慢,但和柯林斯的无趣、奉承,威克汉姆的花言巧语却显得真诚。伊丽莎白在面对包德尔夫人的处处为难,却依然从容不迫,理性聪明慧,贝内特夫人的孤陋寡闻,丽迪亚的轻浮,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同样也是我欣赏的一点。

简和宾利的理所当然的爱情,是在两人一见钟情发酵下,变得越发甜蜜,最终的结合,也是值得称赞的。

虽然,他们的爱情并不像史诗一样宏伟,但却有独特的味道。没有让人落泪的地方,却依然为人津津乐道,毕竟,他们都最终踏过一切阻碍,在那片花海中欢声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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