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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实用19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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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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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它是我读过的四大名著中的第一本。

小时候,奶奶教我唱:“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孙悟空,跑得快,后面跟着个猪八戒……”。那是我3、4岁的时候就听奶奶哼唱的儿歌,直到现在,朗朗上口的旋律,节奏分明的短句,憨态可掬的八戒,鬼怪精灵的悟空,憨厚老实的沙僧,老好人唐僧,都在童谣里上蹿下跳。等到我学会了识字,第一次捧起大部头《西游记》 时,我是又惊又喜,终于要跟童谣里的主角们见面了,你们还好吗?

这本书果然对得起我的惊喜,我常常看得忘了形,学悟空转动如意金箍棒,学八戒啃西瓜糊满嘴。

《西游记》讲的是唐僧在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的保护下,骑着白龙马去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回真经的故事。我最喜欢其中的孙悟空,因为他有一根金光闪闪的金箍棒,一路上斩妖除魔,保护团队去往西天取经。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章节有: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等等。特别是大闹天宫,精彩极了,我甚至都可以倒背如流了:孙悟空被册封为弼马温之后,不知道头衔的大小,还以为自己是个很大的官,结果玉帝只是让他看守天庭的马匹而已,当他得知王母娘娘宴请各路神仙,却没有他的份时,一气之下偷吃了仙桃,戏耍了神仙,仅凭一人之力就把天宫掀了个底朝天。这只猴子怎么就这么胆大包天呢,真是让人佩服。每次我读得手舞足蹈,将精彩的情节讲给妹妹听时,三岁的妹妹都拍手叫好。她也跟在我后面学起了童谣 ,唐僧骑马咚那个咚,后面跟着个孙悟空……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我常常想,是不是真的有这么一个美猴王,能上天入地,然后就被吴承恩看见了,想出了这么一个神奇的故事呢?爸爸说,不是的,里面有些是现实中存在的,唐僧在唐朝叫唐玄奘,到古印度取来佛经,这个是真的,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这些呢就是想象虚构出来的。我真有点失望,还想着能找孙悟空借金箍棒来耍一耍呢。不过这个作家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故事情节像坐过山车一样刺激,还有他们说话夸张又好笑,我经常被逗得捧腹大笑。从此,我一有空就拿起这本书来反反复复地阅读。

我也喜欢和爸爸妈妈一起分享《西游记》,刚开始,爸爸妈妈说不懂得这本书的内容,我就一字一句的读给他们听。在爸爸妈妈的引导下,我渐渐地能背下一部分精彩章节,在整个分享阅读的过程中,爸爸读,我来背,书房里充满了郎朗的的读书声。

这本书不仅仅情节精彩,更让我懂得了要想办成事情就要有排除万难,必达目的的决心和勇气,在以后的学习中,我也要像唐僧和他的三徒弟,再苦再难也要咬紧牙关,不达目的不罢休。

书是引领我们前进的阶梯,虽然我还只是站在最低的那一级,但我相信,每天前进一点点,我一定会站到塔顶,看到一个美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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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英语我最新喜欢的动物——小狗

全文共 3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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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g is my favorite animal among all the animals.As we all know,dog is a lovely animal.i love it not only because of its cute shape,but also because of its loyalty.it will never betray its master.another reason why i love dog is that dog can make me happy.when i am sad,it will do everything he can to cheer me up and forget the unhappy things.so i will love dog for ever and 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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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描写我喜欢季节英语作文

全文共 1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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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nter quietly away, it received a voice. Connect with lightsome pace, came to the grass, hide and seek in the grass, hidden in the grass, the grass grow the bud, become full of vitality; Connect again came to the forest, standing on the treetops sing a beautiful song, the tree immediately more green than before; Connect again came to the river, see willow messy hair hanging over the little river, voice hurriedly ran, as the willow comb my hair, after a while, willow hair look brand-new.

Connect will never forget its best friend - fields. The field scenery beautiful, like a beautiful walked into the continuous picture; The wild flowers of the field is really brilliant, brilliant have attracted many bees to honey. The food of the field is really green, green like the green grass.

Connect to the wheat field, and the field to play games, connect to farmer uncle pull weeds, water the young trees flower and Chinese cabbage, the fields into the sea of green.

Connect the nature plant flowers and plants become more green and more vibrant, watered farmer kind of wheat and cabbage pulling weeds fertilizer, let pests away from wheat and cabbage...

Connect to the nature and the farmer uncle kind of food added the awaken of spring, I love spring.

冬天悄悄地走了,它迎接了一位春姑娘。春姑娘迈着轻盈的脚步,来到了草地,在草地里捉迷藏,藏在了小草里,小草长出了嫩芽,变得生机勃勃;春姑娘又来到了森林,站在树梢上唱了一首优美的曲子,大树马上比以前更加翠绿;春姑娘又来到了小河边,看见柳树头发乱七八糟的垂在了小河边,春姑娘连忙跑过去,为柳树梳头,过了一会儿,柳树的头发变得焕然一新了。

春姑娘永远都不会忘记它最好的朋友——田野。田野的景色真美啊,美得像是走进了连绵不断的画卷;田野的野花真艳啊,艳得引来了许多的蜜蜂来采蜜;田野的菜真绿啊,绿得像被绿草染过似的。

春姑娘到麦田里,和田野玩游戏,春姑娘为农民伯伯拔杂草,给小树小花和白菜浇水,田野变成了绿色的海洋。

春姑娘使大自然的植物花草变得更绿更生机勃勃,给农民伯伯种的麦子和白菜浇水拔草打肥料,让害虫离开麦田和白菜……

春姑娘给大自然和农民伯伯种下的粮食添加了春意,我爱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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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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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起我最喜欢的一本,那就莫过于《感动心灵》了。 这本书的出版社是中国长安,封面是由瀑布来装饰的,是淡蓝色的,与里面的故事十分融洽。这本书里讲述了146个感人故事,各个故事催人泪下,使人的心中满怀自责、愧疚。其中,我最喜欢的还是《最后的姿势》;一对喜好登山的运动员,为了庆祝儿子的一周岁生日,决定带着儿子爬上7000米的雪山。登山伊始,天气就像预报中的那样,风和日丽。

夫妇俩很快就轻松地到了5000米的高度。当他们正打算休息时,风云突起,雪花大舞,而他们却恰恰没有带定位仪,只能找个山洞避风雪。儿子在一旁三番两次的喝奶,母亲的体温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下降,她的生命在一次一次地喂奶中一次一次地流逝。三天后,当救援人员赶到时,丈夫已经昏倒,儿子安然无恙,那位伟大的母亲却已被冻成了一尊雕像,但她依然保持着喂奶的动作,屹立不动。 这本书给了我很多启示;这世上,有好多爱,父爱母爱......有那么一种爱,只要一点,就能让人品味到天亮:有那么一种爱,不需太多语言,却让你有排山倒海的震撼。

父爱如山,父爱如海,父爱很深沉,是他无言的爱伴我在岁月里从容行走。母亲是我登天的云梯,没有她,也就没有我。母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成就未来的我们。有人说,母亲是纤绳,那我就是纤绳一端的风筝,我飞得越高,母亲就牵得越紧,在伟大的母爱面前,一切都显得那么渺小......如果生活中缺少了爱,那就会显得十分枯燥、乏味。正如这篇文章,这里的母亲是那么伟大,可以为了自己一岁的孩子不要了性命,这让我明白了什么是母爱。母爱是生活中母亲为我做的一点一滴。母爱是多么神圣! 这本书给了我给了我那么深的启示,怎可一日不读它哪?我一天到晚把《感动心灵》这本书捧在手里,一刻也离不开它。

一天不读它,心里便十分难受,仿佛有无数只蚂蚁在啃食。有好几次,我被妈妈训斥后,来到房间,当我的眼泪如珍珠一样往下掉,我又捧起这本书,我脸上的泪水,一下子就被我擦干了,拿起书看了起来。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身边的每一份爱。身边的每一份爱都是很重要的,因为它们有一天会离你而去。我十分喜爱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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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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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就像一块肥沃的土地,里面埋藏着许多知识的宝藏,读的书越多,挖到的宝藏就越多。在读书的日子里,我读了XXX理深刻的书,书的名字叫做《木偶奇遇记》,这本书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从前有一个老木匠叫做杰佩托,他家里非常穷,有时候还吃不饱,穿不暖。有一次,他用一块木头做了一个木偶,这个木偶做出来就会说话,而且还叫他爸爸。这个木偶大大的眼睛里闪烁着渴望的光芒,尖尖的鼻子,樱桃似的小嘴巴。老木匠很高兴,便给他取名叫匹诺曹,并把自己的一些衣服卖了,供匹诺曹读书,可他很淘气,在上学的路上,他遇到了两个骗子,这两个骗子为了骗取钱财,让匹诺曹把他的东西卖了,然后想方设法用绳子把他吊死在树上但是他被一位小仙女救了。他的一个好朋友要和匹诺曹去娱乐国,匹诺曹禁不住诱惑,便答应了。可是,他们去了娱乐国,让大家意想不到的是,他们被变成了驴拉到市场上去卖,他被买到了一个马戏团里,每天吃尽苦头,但终究还是被变了回去。匹诺曹很想成为一个好孩子,虽常常被一些困难打垮,可是他不气馁,于是经历了许多艰难险阻之后,终于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因为小作者用这样动人的笔调描写了人物的言行举止,引领我走进这本书中,让我身临其境,让我了解了匹诺曹的叛逆、淘气、滑稽。通过这本书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孩子要诚实,不要淘气,要爱学习,要孝敬父母,乖乖听从父母的话,不可以随意相信陌生人的话,这样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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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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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夏洛蒂·勃朗特一样,奥斯丁也是牧师的女儿,奥斯丁从小和家人住在父亲任职教区的牧师住宅里,度过的安定、祥和的童年。由于早年受教于父亲,奥斯丁从中获得了广博的知识和良好的修养。虽然她的一生如此短暂,但,就生命的高度而言,奥斯丁的确创造了自己的奇迹。她的小说,都是经过反复的修改后才正式成文的。而《傲慢偏见》的成就也正是对她的肯定。

虽然这篇小说的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却并不同于一般的爱情小说。就我个人而言,更倾向于把它定位为世态小说。正如众多的世态小说一样,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也带有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其最终能够脱颖而出,却不是偶然的。“精心选择的语言”和“机智幽默”代表了《傲慢与偏见》艺术形式方面的本质。奥斯丁曾说,她创造小说,像是用一支又尖又细的画笔,在小小的一块象牙上轻描慢绘。而我,对于这点,在看完这部小说后,有着深刻的体会。奥斯丁善于通过幽默讽刺的对话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因而,在我看完小说后,感觉书中的每一个人物都给我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

在众多人物当中,首先吸引我注意的是美丽温柔的简。当然,不得不说,她让我想到了和她性格很像的一个人,我的姐姐。总是那么温柔,善良。从一开始,我便对她有了一定的好感。当宾利先生出现的时候,我真心为他们祝福,希望他们可以幸福。只是,他们为何那样缺乏自信。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因为羞涩、缺乏自信而不能正视自己内心的渴望,勇敢得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险些因为误解而错过。他们太善良了,而善良的附属品往往是软弱。好在,最后的结局是令人欣慰的。

主人公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之间的爱情,可谓是经历了重重困难。我对达西的认识,也紧随着伊丽莎白的感情而逐渐变化。诚然,从一开始,傲慢的达西先生并不十分令人欢迎,甚至,的确是让人讨厌。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由此而展开。并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更加深了彼此之间的误会。男主人公达西的傲慢和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性。因而,误会并非出于一系列的偶然,而是由于他们不同的阶级地位所造成的。生活在上流社会的达西,有着显赫的地位。他的这一份傲气是可以被理解的。但最终他们克服了障碍,幸福的在一起。暂且抛开当时特定的社会背景,就小说本身而言,我很欣赏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

伊丽莎白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和胆识,敢于追求自己的幸福,这就使她避免因屈服于现实和虚荣心,而成为婚姻的奴隶,正如她的好朋友夏洛特那样。达西更固然有着傲慢的本性,但并不足以阻止他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更何况,他又有着那么多可贵的品质。当他意识到自己与伊丽莎白之间的误会时,选择了把问题解释清楚,还原真相的同时,也证明了自己的清白。达西欣赏伊丽莎白的率真,也原谅了她。他用理性的眼光看待周围的人和事,并不因为本内特太太的无理、莉迪亚的轻狂而影响到他对伊丽莎白的感情。

与此同时,他更是默默地帮助了本内特一家人。正如达西自己所说,他做的这些都是为了她。因为爱她,达西先生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选择了和自己社会地位并不相当的伊丽莎白。

我欣赏伊丽莎白和达西的那一份真诚,他们并没有因为讨好彼此而改变自己最纯真的本性,也不刻意去营造或者伪装自己给别人的印象,而总是展示自己最真实的一面。伊丽莎白和达西,简和宾利先生之间的爱情,都与夏洛特和柯林斯不同,不是因结婚而结婚,更不是建立在纯粹以金钱和物质享受的基础上。他们是彼此相爱的,他们相信,依靠品德而结合的爱情,才能永久、幸福。而作为柯林斯夫人的夏洛特,不得不忍受丈夫种种不好的行为,凭借物质力量获得的尊重和羡慕,并不能让她真正的幸福。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渗透了人类历史发展的过程。

人生如此短暂,如果仅仅是一味的追求物质欲望的满足,纵有家财万贯,精神世界却空虚贫乏,最终不能感悟到生命的真谛。其实,傲慢与偏见,都是我们人性中很常见的弱点。在现实的人际交往中,我们往往会因为第一印象,而主观地给别人下定义,造成彼此之间的误解。只有在长久的观察和接触之后,才能对人有较为深入客观的了解和认识。正如小说中的男女主人公一样,正是因为了解而改变。小说中本内特太太可是贯穿全文的一个重要角色。我承认,她并不是一个贤惠的妻子,也不是一个体贴的母亲。她的一举一动总会引起别人的反感。可以说,她主要以负面形象存在。但有一点却是不容置疑的,她是爱她的孩子们的。

虽然她的做法总是不被人理解,甚至过于神经,但他所做的这些都是为自己的女儿们着想,希望她们都能有个好的归宿。其实,在当时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她的行为又似乎是可以被理解的。我想,不仅是在爱情和婚姻方面,做人理应如此,不管对谁,不卑不亢,凭自己的人格魅力和优秀品质,去赢得他人的尊敬。或许,这才是“对人性最透彻的了解”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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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吃糖果四年级英语作文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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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candy very much. On my birthday, my grandma gives me a bag of candy. Fruit candy is my favorite. They are colourful. The banana candy is yellow, the strawberry candy is red, and the apple candy is green. My mother doesn’t want me to eat too many candies, it is bad for tooth.

我非常喜欢糖果。在我生日那天,我奶奶给了我一袋糖果。水果糖果是我的最爱。它们五颜六色。香蕉糖果是黄色的,草莓糖果是红色的,苹果糖果是绿色的。我妈妈不想让我吃太多的糖果,它对牙齿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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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书优秀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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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书中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难险阻,最终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我看完了这本书,思绪万千,下面我就来讲讲我想了什么。

首先,我要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点。唐僧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在《三打白骨精》这一回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尽管他分辨不出人妖,但他看到孙悟空打死了变化成人形的白骨精后,急火攻心,念紧箍咒惩罚他,还要赶他回花果山??这全都是他那颗仁慈的心驱使他这么做的呀!由此可见他有多么善良。孙悟空心里总是装着师傅,就算自己被赶回了花果山依然时刻牵挂着唐僧,生怕他被妖怪抓去。多么重视的徒弟呀!猪八戒原本是一个贪生怕死、迷恋酒色的家伙,但经过取经这几十年的“改造”,逐渐克服并改正了自己的缺点,成为了一个正直的人。至于沙僧,他虽然比较愚钝,但他和孙悟空一样忠诚,愿意誓死保卫唐僧。这四个人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这部书的情节紧凑,一环扣一环,引人入胜。有一天晚上,九点多了,妈妈叫我去睡觉,当时我正在看《西游记》,便请求她让我看完这一回。她同意以后,

就先睡了。结果,我看完这一回又看了两回。回过神来时,已经十一点一刻了。 啊!《西游记》,你是我生活中一颗璀璨的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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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夏天的英语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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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 is believed that summer is hot, very hot. But the summer sun is nothing to me, because I dont usually go out.

What I like to do best during the long summer vacation is to stay in my own little room and read. I love to read, but during the school year I could hardly find a free moment for reading. Endless assignments press down on me like a mountain. I feel confined and imprisoned. Once the summer vacation comes, however, I have all the time in the world to read and read . I read everything I want to read. For instance, I read my favorite author Dickens works.

Although my room maybe small, and the sun maybe hot, Im free and happy, how I love su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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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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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pet is a toy bear. his name is small white. he is white. he has blue eyes and blue ears. his hands and feet are blue too.he is naughty.

he likes to make fun of me. he likes reading.

when i am unhappy, he accompanies me.

he is my good fri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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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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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里埋伏着各种预兆,并且在各种预兆揭秘过程中阐述了人生道理。

作者是保罗·柯艾略,曾因性格奇怪而三次进了精神病院。这样的一个人,却最终写下了这么一本传奇的书,被世界各地的人争相传阅。

这本书围绕了一个词——“命运”发展的。书上讲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可能是寻找宝藏,也可能是别的。可是你得到的不仅仅是宝藏或是别的,还有旅途中面对困难的坚强、同甘共苦的朋友,黑暗中的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假如你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命运就会主宰你的人生,这是最大的谎言!命运是随着我们自身所改变的,我们只能被我们自己主宰。

某一年的某一天,这位少年,圣地亚哥,从一个教堂出发前往金字塔寻找宝藏,完成自己的天命。谁也没有想到,金字塔只是告诉他宝藏就在教堂的果树下。这只是一个环,从起点回到起点,对于某些人来说,他们会疯掉,因为经历了那么多只为了回到起点。而对于圣地亚哥来说正好相反,因为这段旅途才是他想要的“宝藏”,他明白了世间的一切,学会了和宇宙交流,他得到了太多、太多。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记住了它——《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描述的奇幻却又不无道理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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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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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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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学习英语作文及翻译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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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teachers and some elderlypeople often praise me. They always say that I must have a bright future,because I like study very much. I really like study. The knowledge from the book attracts me so much. Every time I search the knowledge there, I feel very satisfied,excited and powerful. I like exploiting all knowledge. I don’t need anyone topush me to study. I just like it.

我的老师和一些长辈经常夸我有前途,因为我非常喜欢学习。我是真的很喜欢。书上的知识对我的吸引力很大。每次我在书中探索知识时,我都能感到满足,兴奋和有力量。所以,我喜欢去探索知识。我不用任何人逼我学习。我就是喜欢学习。

[我喜欢学习英语作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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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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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一本童话书,因为它将我引入了童话世界。那一个个刚劲端庄的字在书中排列成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故事充实着我的想象世界。

你知道吗?小海蒂的花曾在夜间主办舞会,单脚锡兵最后是与心爱的舞女一同死去的;海的女儿是为了心爱的王子的幸福而化为泡沫的;天鹅公主是被狠毒的姐姐害死的;笨蛋约翰娶得了公主;采着面包的女孩变成了石雕;丑小鸭最后变成了洁白的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在大年夜里死去的…。

啊!多么美妙的童话!它们多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将我那漆黑如墨的世界点缀得美丽而又神秘有趣;多像五彩冰纷的画笔,将我那空白的世界画得漂亮无比。多像一块砂糖,将我平淡如水的世界染成了有滋有味的甜水。

它告诉我:“人不可貌相”。现在默默无闻的丑小鸭,将来可以成为展翅飞翔的白天鹅;它告诉我,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它告诉我,邪恶永远无法战胜善良与正义;它告诉我: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它告诉我:为人要勇敢大胆,不要被困难打倒。

这本书带给我知识,带给我想象,带给了我快乐。这本书叫做《安徒生童话》,有时间希望大家也找来读读。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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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秋天英语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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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urite season is autumn.When autumn comes ,the weather is very cool and there is much wind.Autumn is a harvest season.Farmers are busy getting in crops .They are tired but very happy .

I like autumn.I like playing basketball,football and table tennis.I also like playing tennis.I like playing games with my good friends.I like skipping,too.At weekends ,I skip with my best friend.We have a good time.

Sometimes I climb the hills with my parents.We take a lot of food with us ,such as hamburgers ,eggs ,bread and so on .We also take a camera.with us .We have a picnic on the hill.We also take many pictures.We feel very ha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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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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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伊璇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是学习和生活的一大乐趣。我也喜欢读书,在我所读的众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的主人公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猪威尔伯长大后被送到农场里,整天快乐地生活着,而当它知道自己难逃被宰割的命运后,垂头丧气。这时,它结识的朋友夏洛决心帮助威尔伯。于是夏洛便在网上织出“王牌猪”等字,成功解救了小猪威尔伯,但也因此耗尽精力而死。

这本书中我特别欣赏小蜘蛛夏洛,书中夏洛说:“虽然我很渺小,但为你能做出一点贡献,也算我的生命有一些意义吧。”然后它真的日夜不辞劳苦地帮助小猪,最后使威尔伯逃脱被宰割的命运。一个小蜘蛛是那么地渺小,而它却说出如此有同情心、有哲理的话,真是令我佩服。在后面它也为此付诸行动,为朋友的安好而失去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小蜘蛛的言而有信,为同伴以命相舍,这种精神更是我们所崇敬和赞美的。它的行为,有时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帮助他人,遵守诺言。

我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哲理,启示我们,生活在祖国这个大家庭里,要互相帮助,架起心与心之间沟通的桥梁,将心比心,与人友善,共建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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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季节英语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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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y of my friends have chosen to travel to the cool place, so as to avoid the stuffy air. As for me, I don’t like to travel in this hot weather. I just want to stay indoors and enjoy the quiet moment. I like to sit near the window, watching outside scenery. Sometimes I will read some books, enjoy the novel and make myself lost in the fiction world. The things I like to do most is to find a coffee shop and then choose a table that is near the window, so that I can see all the situation. I will bring my computer and then play the computer for the whole afternoon. It is what I like to do in the summer. I enjoy it.

七月到来之际,是整个夏天最热的时候。我很多朋友都选择去凉爽的地方旅行,顺便躲避闷热的空气。对于我来说,我不喜欢在这种炎热的天气旅行,我只想呆在家里,享受安静的时刻。我喜欢坐在窗户旁边,看外面的风景。有时我会看一些书,享受小说的熏陶,沉迷于小说的世界里。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找一家咖啡店,然后选择一张靠近窗户的桌子,这样我就可以看到所有的场景。我会带上我的电脑,然后玩一整个下午。这是我在夏天喜欢做的事。我也非常享受这样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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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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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又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哈佛家训》就是这样的一本书。

刚接触这本书时,我还不懂书中的道理,可后来,我渐渐地喜欢上了它。

这本书分为几个部分。每个部分中,都有一篇篇短小、动人的故事。

其中,有一篇文章,名叫《永远都要坐前排》。故事的主人公是玛格丽特,她从小接受了严格的教育。父亲要求她无论做什么事,都要争第一,绝不能落后。面对父亲的严格要求,她以坚定的决心做好任何事,养成了积极进取、乐观向上的精神。这使她于1997年担任英国首相。

她的成长路途是艰辛的。每一件事,她都要力争一流。这使她不得不最好地解决每一个问题,因此十分辛苦。但她没有放弃,依旧保持着良好的态度。正是这种态度,使她成为名人,使她成为优秀的人。在我们身边,有许多人都想得第一,但没有采取行动,使原本应该得到的第一挥之而去。正如塞维斯所说:“放弃毕竟太容易,前进才是难题。”

《哈佛家训》这本书激励着我前进,让我知道了许多感人的故事,让我从中受到启发,我怎能不喜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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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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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那就非《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莫属了。这本书是由儿童文学作家杨红樱写的。顾名思义,《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是将杨红樱写过的通话仔细挑选,编写成这本书。里面的故事五花八门,精彩程度不相上下。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名叫《小红船儿摇呀摇》。小丫在树林中看到了一只蓝鸟,她非常喜欢这支蓝鸟。她想走近它,好好地看看它,最好能和它一起玩。小丫放轻脚步,悄悄地走了过去。小丫脱下鞋子,怕惊到蓝鸟。

就这样,她将鞋子落在了大树下。晚上,星星和月亮都回家了,蓝鸟也回家了。大树下,一条饿蛇正在寻找食物,它看到了蓝鸟。他爬上树,只听“嗖”的一声,蓝鸟从树上跌落下来。蓝鸟的翅膀受伤了。饿蛇从树上往下爬,蓝鸟扑扇着翅膀,可它已经飞不起来了。绝望中,蓝鸟发现身旁有一只红鞋,它使出全身力气跳入红鞋。饿蛇爬到地上,怎么都找不到蓝鸟,气咻咻的走了。乌龟看到蓝鸟在红鞋里呻吟,费尽全身之力将鞋推到了河中:“它会到一个安全的地方的。”小红鞋飘啊飘,飘到了小丫家前的小河上。小丫爱惜地把蓝鸟带回家养伤。小和尚的小红鞋摇呀摇,摇呀摇……《杨红樱优美童话系列》是一本很好的,它教会了我很多:爱心会不断的传递,在每个人心中传递,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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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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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在作文竞赛中得了二等奖,老师奖励给了我一本《木偶的森林》。我用五天的时间把它看完了,后来我和吴庆龄换了一本《我和小姐姐克拉拉》,才看第一个故事,我就“毒”性发了,所以三天看完,我觉得这本挺好看的。

故事的主人公还是“我”和克拉拉。其中我觉得最精彩的是“双色狗”。克拉拉把狗分成两份,“我”一份,克拉拉一份,并把它染成看金黄色和黑色。

还有一回,他们捡到一只可怜的猫,并把它带回家里,还要给狗看,大家都知道,狗和猫是不能和好的。果然,狗和猫闹了起来:家里简直被这两只狗和猫翻了顶。不过,从这两个故事来看,“我”和克拉拉爱护动物,我想,这就是他们对小动物的“爱”吧。

但是,他们也挺调皮的。他们在一起打来打去,没有分出胜负。可是聪明的克拉拉,却把晾衣绳当作比力气的材料,结果,“我”的裤子湿了,还破坏了两瓶花。要是我,早就等着妈妈的“风暴”了,可他们的妈妈却习以为常骂了他们一顿,我想,这是我一生中“最大”的难题吧。

总的来说,“我”和克拉拉也是挺乖的,也就是办了点“蠢事”:克拉拉给“我”剃了个光头,异想天开地创造一个马戏团。如果让我续写的话,我会让他们都乖乖的,可那样也就没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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