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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热门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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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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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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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作文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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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sport is swimming.

I learn swimming because I think swimming fun. The first class, I also wore a float, kick back plate and twirls, second class, I can not take kick board, but my action is not good, coach sternly said to me: "you how do bad? Is closed, turn over, push, clips, stop, how do you keep?" I was very angry, thinking: this is not meant to pick my fault? The coach then encourage me, and told me to practice before you go to sleep once a day, I practiced again and again, finally do. Coach let me just put back floating, not I boast, I really good swimmer, coach and I only wear twirls, I swim well. I dont wear anything offered to swim a circle, the coach had eight agreed. Unexpectedly, I swim very well, and also the coach high-five "yeah", my efforts are not in vain!

I learned to swim, I am so happy!

我最喜欢运动是游泳。

我学习游泳是因为我觉得游泳好玩.第一节课时,我还戴着背浮、打腿板和水袖,第二节课时,我就可以不拿打腿板了,可是我的动作不好了,教练严厉地对我说:“你怎么动作做不好呢?是收、翻、蹬、夹、停,你怎么不停呢?”我非常气愤,心想:这不是存心挑我毛病吗?后来教练又鼓励我,叫我每天睡觉前练一次,我练习了一次又一次,终于练会了。教练先让我只戴背浮,不是我自吹自擂,我游得真的很棒,教练又让我只戴水袖,我游得也不错。我主动提出要什么都不戴自己游一圈,教练竟然八答应了。没想到,我游得很棒,还和教练击掌“耶”了一下,我的努力真是没有白费啊!

我学会了游泳,我好开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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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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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是新鲜的果汁,是芳香的咖啡,是滋美的美酒,让人回味无穷。我以前读过许多的书,我最喜欢的就是一本名叫《雪地精灵伶鼬》的书了。

其实,这本书是我表姐给我买的。这本书的封面是一位漂亮的小姑娘莫莉抱着一只雪白的伶鼬。但书中统统都是字,一张插图都没有,真是古板!我就随便看了一两段,没想到,书越看越精彩,就一口气读下来了。

《雪地精灵伶鼬》这本书讲述了:祖国最北端的泊阳岭,有一片辽阔的原始森林里,野生动物繁衍生息,顽强而艰难地生活着。少女莫莉的父母是森林防护员,她从六岁起就寄宿在省城的奶奶家。阔别八年,莫莉带着对亲情的眷恋回归,却找不到丢失的自我。她的童年与森林息息相关,只是城市里的寂寞模糊的记忆,对森林的感情在潜移默化中发生变化。失意之时,一只小小的伶鼬闯入她的生活,带给她不曾拥有的快乐,也留下了难以磨灭的伤痛……

小小的伶鼬与莫莉才生活了几天,就逐渐产生了感情。我想,这应该就是人和动物之间的感情吧!在生活中,我们也要爱护动物,不管是一只虫,还是一只蚂蚁。我们都要爱护它们,不能伤害它们,它们也是一条生命啊!我们只要善待它们,我相信,它们也会善待我们的。

这本书的作者任纹写了自己的创作感言:在城市里,我们都会尽心照顾自己的宠物,并力所能及地帮助流浪动物。但在森林里,野生动物们不仅面临严峻的生存考验,还要时刻提防贪婪的偷猎者。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自己的亲人、家庭,有浓厚的亲情,但它们在人类主宰的世界里居于弱势,它们需要人类的爱护,希望大家对野生动物多一份关注,生命都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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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英语我最喜欢的小动物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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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a lot of animals, but my favorite animal is the panda. She comes from China, why did I love her? Because she is very cute, but she was very shy. Her body stout like bears, but the first round tail short, black and white fur and white head and body clear. She staple food of bamboo, but also addicted to love drinking water, most of the giant pandas homes are located near the water in streams, the nearest will be able to drink clear sp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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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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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本_《鲁西西外传》,我每天都如饥似渴地阅读它,这本书的每一个细节,都像磁铁一样吸引我。

这本书里的主人公是鲁西西,她还有一个哥哥叫皮皮鲁,鲁西西是一个可爱,大方,漂亮的小女孩,她经历了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先是鲁西西来到了另外一个世界,在这里她又碰到了新奇有趣的事情,每一件事都让我好奇,好像把我也拉进了这本书。和鲁西西一起,她走到哪儿,我就好像真的在那玩了一圈回来。例如:眼泪湖奇遇这一篇故事就使我感动,眼泪湖是女孩子的眼泪聚成的一个湖,还有一个是男孩子眼泪聚成的一个湖,女孩子眼泪湖里的眼泪太多了,可男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又太少了,鲁西西知道女孩子哭的次数太多了,她把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泪水,放到男孩子的眼泪湖里,现在两个眼泪湖里的泪水一样多了,她说以后女孩子眼泪湖里的水不会再比男孩子的多了……这让我懂得女孩子不比男孩子差的道理。这笨书的作者是郑渊洁叔叔,他所有的作品栩栩如生,让我回味无穷。

我家的书柜上堆满了书,可我还是单单喜欢这本书,它什么地方都吸引了我,也让我喜爱,更让我念念不忘,鲁西西的特别经历让我浮想联翩,文中的人物让我流连忘返,鲁西西经过的地方让我好奇……鲁西西有一种精神让我学习,那就是她永远那么乐观,每次在书中见到她,她总是笑眯眯的……。没有看这本书之前,我很会生气,一遇到不开心的事,就会气嘟嘟的,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懂得了:人哭着过也是一天,笑着过也是一天,何必不快快乐乐过每一天呢!我要放开一点,快快乐乐过好每一天。

《鲁西西外传》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人可以每天都开开心心,我们要笑着去面对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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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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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江小学周凯旋指导老师:杨老师

我从小就看过很多,有《骆驼祥子》、《西游记》、《狂人日记》,但使我印象最深刻的还是海伦凯勒写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海伦凯勒是一位残疾人。在她19个月大的时候,一场猩红热的疾病使她双目失明,双耳失聪,不能正常地生活。可她并没有因此而放弃对生活的热爱,对知识的渴望,而是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世界知名大学——哈佛大学,还精通5国语言,写了14本书。

本书分为五个章节,其中令我深有感触的是第五个章节——《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海伦•凯勒计划在第一天看人,看他们的善良、温厚与友谊,第二天要看大自然的美景,看黑夜变白昼的奇迹,第三天要急于寻找新的喜悦,看歌剧,电影。你别看这些事情是多么渺小,多么微不足道,但这些事情却都是她梦寐以求的呀!

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有考好,当我十分沮丧时,是你——海伦,让我重新坐了起来,擦干眼泪,许下诺言,争取在下一次的月考中,取得好成绩。

看完这本书后,我久久不能忘怀,海伦用她那积极、乐观、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也要像她一样勇敢地面对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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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喜欢的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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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很多很多,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

我喜欢《三国演义》的原因是因为它内容丰富,里面有许多的好词佳句;有知识计谋;有如雷贯耳的历史人物……故事情节迭荡起伏、险象环生、令人回味无穷,真是精彩极了!我喜欢这本书!

先前听别人说:“《三国演义》很好看”,“有很多精彩故事!”……我听了,将信将疑,马上跑到书店。在一排排花花绿绿的书里,我的眼睛急切地寻找着,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本书。从头来,再找一遍。啊,它在这里,我终于找到了《三国演义》!

我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非常快乐地看着《三国演义》,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看,似乎达到“百读不厌”的程度!时间慢慢地过去了,不知不觉天已经黑下来了,书店里的人已渐渐少了,忽然间,我的肩膀被谁轻轻地拍了下,我恍然从梦中惊醒,抬头一看,是一位阿姨,她微笑地对我说:“小朋友,已是晚上九点了,我们要下班了,明天再过来看吧!”

作文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我向四周看看,店中的读者已寥寥无几,街上华灯闪烁,这会儿我才感觉到肚子饿得咕咕直叫,这才依依不舍地离开书店。

现在,《三国演义》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可以背下来!有勇猛的赵云、张飞、关羽、马超、刘备;有聪明的诸葛亮、单福;有诡计多端的曹操、周瑜……各种各样的人物给我展现了一个纷彩的世界。

总之,一句话:你喜爱的一本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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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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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着欣喜,怀着好奇,我翻开了一本崭新的沉甸甸的————《鲁滨逊漂流记》。纸页洁白无暇,还能闻到一丝丝墨香。可能是书太厚吧,我并不是很认真地去读,但是当我读到一半时,却陷入了深深的感慨之中,怀者这样的心情,我便继续看了下去。

读完这本书,它让我看到了一位英国航海商人遇难后在一座荒岛上生活了28年两个月零19天后回到祖国的故事。这位英国航海商人就是鲁滨逊·克鲁伊茨内。

鲁滨逊·克鲁伊茨内从巴西驶往几内亚的航程中遇到强烈的风暴,船驶来到一座孤岛附近沉没,全船人只有鲁滨逊一人死里逃生,爬上了孤岛。本来他已无生存支柱,因为他上岛的地方没有任何食物,但幸运的是,第二天,沉没的船又浮出了水面,里面的货物没有一点损坏。于是他集中精力,用了10多天时间,把船能用的,能搬地动的东西统统搬到了岛上,度过了难关。在岛上,为了保护自己,他搭帐篷、挖岩洞,克服多种困难才另建“城堡”;为了解决生计问题,他养山羊、捉鱼鳖、打野鸟、晒制葡萄干;更为幸运的是,他把几粒散落在布袋的稻谷种子中在地里,循环使用,按季节收粮食,终于吃上了自己做的面包,而且收获了许多粮食;为了打消孤独和寂寞

,他读了《圣经》、作祷告、写日记;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他烧制陶器、酿造美酒、烤制烟叶、制作凳子和桌子、在岩壁上打货架,最后终于把生活弄的十全十美。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出了一位要被其他野人吃掉的,知恩图报,忠心耿耿的年轻野人小伙子,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他与“星期五”朝夕相处,并教“星期五”历史、地理、天文知识,让星期五”摆脱野蛮,走向了文明。

在最后,鲁滨逊和“星期五”解救了船被人给霸占了而被丢到了孤岛上的商船船长和他的大副、旅客。他们五人聚在一起,商量对策,最后平息了叛乱,夺回了商船,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祖国。

就在此时此刻,我想:鲁滨逊能在孤岛生活2年多时间,是多么的不容易啊。他用自己的一双手,造起了“城堡”,种起了稻谷,使自己丰衣足食,要是换成我,我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我真应该向鲁滨逊学习,做一个坚毅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它作为18世纪时欧洲乃至现在广为流传的书籍,它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胜利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像山间小径一样,这条路有时先折回来,然后伸向前去;像山间小径一样,走这条路的人需要耐心和毅力。累了就歇在路边的人是不会得到胜利的。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以故事情节生动曲折、理深刻的亮点时刻吸引着我,让我百读不厌,不信你也读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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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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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读了一本,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的确如此啊,《青铜葵花》就为我的生活开了一扇大窗,一扇我最喜欢的大窗。

第一回读《青铜葵花》,我流泪了。泪水像一条止不住的河水,不停地流,流在我的脸上,流自我小小的心里。

那是一个昏沉的阴天,我津津有味地看《青铜葵花》。看到青铜一家的酸、甜、苦、辣,也看到了人世间所谓最珍贵的东西--亲情,而使我最感动的,是看马戏的那一段。

青铜家的房子刚建好,一天,远处的村落有马戏团来表演,于是青铜和葵花便一起去看马戏。那一天,葵花骑在青铜的脖子上看完了这场马戏。

看完了这段,我的眼泪在眼中打转儿,忽然感到青铜好象就在我眼前,他吃力地背着妹妹,而妹妹却高兴地看马戏,全然不知哥哥的苦处。青铜对葵花的这种感情,是一般的兄妹不会有的,更何况是血脉不同的兄妹呢?让我更为感动的还有他们一家相依为命的那一段和葵花与他们分别后又回到一起的那一段。

青铜他们一家相依为命,而我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与葵花分别了一段时间的哑巴青铜竟然因为见到了葵花而开口说话,可见亲情是多么的伟大啊!

我流泪,为青铜、为葵花的不幸遭遇而流泪。

我流泪,为书中感人的情景而流泪。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因为它给我带来感动。哦,对了,它是由江苏儿童出版社与凤凰出版社联合出版的。这本伟大的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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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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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书像一位深邃的智者,帮我开启智慧的大门;书又像一杯浓烈的美酒,沁人心脾。它似一个跳跃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面。

《安徒生童话》让我和白雪公主相见、与美人鱼相聚和七个小矮人玩耍;《十万个为什么》让我知道为什么月亮有圆有缺,星星为什么不会从天上掉下来;《中华上下五千年》让我知道盘古开天地的神话和钻木取火的传说。品《三国》让我看到了“智”;品《水浒》使我明白了“义”;品《红楼》使我懂得了“情”。

至今《海伦·凯勒传》我一直把它珍藏着,因为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它让我有了方向有了目标。

书中的主人翁海伦在出生19个月后,因生病失去了宝贵的听力和视力。她的发声器官由于无法接受学习和模仿的刺激而不会说话,导致她又盲又聋又哑。然而她的父母没有放弃她,专门为她请了一个老师——沙利文。沙利文老师不但打开了海伦心灵的窗户,更改变了她的一生。

从只会用手语表达意思到可以独立阅读甚至可以用语言与人交流,海伦付出了比常人多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努力。海伦说:“我一辈子也忘不了当我第一次说出‘天气很温暖’这个句子时是何等惊喜,虽然他们只是断断续续期期艾艾的几个音节,但毕竟是人类的语言,我意识到有一种新的力量让我从灵魂的枷锁中释放”。

“我的任务是练习、练习、再练习。失败和疲劳常常将我绊倒,但我一想到在坚持一会就能让我所爱的人看到我的进步,我就有了勇气,我急切想看到他们为我的成功而露出笑容”。

就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是她在20世纪初期就顺利地从美国哈佛大学毕业,最终成了出色的演说家和著作家。

读完这本书,我的内心得到涤荡,忽然间全身涌出无穷的力量:海伦,你真了不起!我要把你当作榜样!

一本好书能让我分清善恶美丑;一本好书能让我明白事理,丰富人生。“假如你的眼睛明天将要失去光明,你今天要看看什么”,海伦的话又在我耳边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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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带翻译

全文共 1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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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animal is the rabbit.

Little rabbit has a pair of long ears, shaft above the head, the alert around listening to movement, ruby eyes going round and round. Two big die like corn, nibbling at things very convenient, to a furry white creature, if four feet and head up, just like a white cotton ball. Little rabbit moves very fast, there is a phrase "quiet as a pussy, move as tuotu" is to describe it.

Today, my family have a new guest, it is little rabbit. I live in a cage, let it give it a green vegetables to eat, and his eyes glow, immediately 烔 烔, two large die in their ears at the green trend, less than a few minutes, green vegetables was gone. It to to me sitting in a cage, eager eyes, as if to say: "give me something to eat, master!" I immediately threw a carrots to eat, not to a few minutes, carrot disappeared again, this time, it can be satisfied, lying in a cage, motionless, as if asleep, but I walked over, it wakes up, as if to say: "master, master, you take me go out to play, Im bored!"

Little rabbit to my house to add a few minutes of fun, I like it very much. I wish: everybody CARES for animals, because animals are humans good friends.

我最喜欢动物是小兔子。

小兔子有一对长长的耳朵,竖在脑袋上面,警觉的听着周围的动静,红宝石似的眼睛滴溜溜乱转。两个玉米似的大板牙,啃起东西来非常方便,一身白茸茸的毛,如果把头和四只脚缩起来,就像一个白白的绵球一样。小兔子的动作非常快,有个成语“静如处子,动如脱兔”就是形容它的。

今天,我家来了一位新客人,它就是----小兔子。我让它住在一个笼子里面,给它青菜吃,它眼睛立刻发光, 烔烔有神,两个大板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青菜扑过去,不到几分钟,青菜就不见了。它坐在笼子里,向我投来渴望的眼神,好像在说:“再给我一点东西吃吧,主人!”我立马投了一个胡萝卜给它吃,没到几分钟,胡萝卜又不见了,这回它可吃饱了,躺在笼子里,一动不动的,好像在睡觉,但我走过去,它又醒来了,好像在说:“主人,主人,你带我出去玩吧,我很无聊耶!”

小兔子给我家添加几分乐趣,我非常喜欢它。我真希望:每个人都关心爱护动物,因为动物是人类的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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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季节英语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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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urite season is autumn. The weather in autumn is neither hot nor cold, its so cool, that makes people feel very suitable. Also it is the season that people can get the harvest of the crops from the field. We can go to fly kites in autum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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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傲慢与偏见观后感

全文共 4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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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经意间看到《傲慢偏见》的电影海报,就去下载下来看,看完电影之后,我感触很多。我就打算认真的阅读下这篇由简·奥斯丁所写的《傲慢与偏见》,这是简·奥斯丁的代表作。当我认真的阅读一遍之后,觉得自己应该更加细细品味书中主人公的感情,畅游于书中可以洗涤心灵的思想之泉。

《傲慢与偏见》的创作背景,它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作品,她在1796年开始动笔,原本取名为《最初的印象》,1797年8月完成。她父亲看后很感动,特意拿给汤玛·卡士德尔,请他出版,但对方一口回绝,使得他们十分失望。后来,她重写了《最初的印象》并改名为“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1月出版。

《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简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以及穿插了在伊丽莎白身边缔结的多个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妇女的理想和期望。也引出了另一群人的爱情和勇气的故事。

《傲慢与偏见》的开头是以这样一句话开头的,“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简·奥斯丁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个人人都知道的事物来表达。如果说这本书是讲爱情故事,可是我们看不到什么甜言蜜语的句子。我们看完《巴黎圣母院》,也许会被卡西莫多那种要于爱斯美拉达的那种生死相随的爱情所感动,但是我们看完《傲慢与偏见》,你会觉得简·奥斯丁把这边书写的很理智很贴近现实,简·奥斯丁写的不是爱情,而且婚姻。

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婚姻的先决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则要有丰厚的嫁妆时,他们婚姻幸福也就被世人认为理所当然。这样可以看出婚姻要建立在物资基础上。在这种现象中,还有那么一些人勇敢的追求爱情,追求自己的幸福,这点令我很感动。

看完小说,我发现小说一直在传递三种观点。

一、美满的婚姻是要在爱情的基础上。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这是简·奥斯丁一直强调的重点。小说很多例子可以体现出这个重点。被母亲娇纵完全不知廉耻为何物的丽迪亚被风浪流子韦翰的外表所迷惑,不顾一切的与他私奔,虽勉强结了婚但婚后并不幸福;风流的韦翰对丽迪亚的爱情很快的淡了,常常跑到城里寻欢乐,两人挥霍无度,连生活都难以维持,可以看出这个婚姻只有一时的迷恋没有永久的爱情,结局自然不是很美好。

伊丽莎白的好友夏绿蒂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是注重门第、讲究地位。在这样的熏陶下她与班纳特家的财产继承人柯林斯结了婚。柯林斯不仅为人做作、举止粗俗,唯一可取的便是溜须拍马之功。但他可以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且自己有一份田地和一份牧师的俸禄。仅仅为了这些,当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的三天中,夏绿蒂一直借看望好友伊丽莎白为由,与柯林斯朝夕相对,终于在第三天使柯林斯向她求婚。她成了柯太太,却不惜失掉伊丽莎白多年的友情。其实她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没有丰厚的嫁妆意味着没有幸福的婚姻,年龄颇大的夏绿蒂只有把握住这次对她而言难得的机会。起码,她将来的生活有了着落,可以成为班家大宅未来的女主人。于是,她与认识不到三天的柯林斯结了婚。婚后,她不断忍受着丈夫令人生厌的怪异行为,她唯一的安慰是使她的新家有条不紊,并在

世人面前构建一个美满的家庭。可见,纯粹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婚姻也毫无真正的幸福而言。

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美丽善良、温柔娴静、却性格拘谨,她爱宾利却不露痕迹;而宾利先生遇事缺乏主见,拿不准简究竟是否爱她,加上宾利的妹妹不想让没有什么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简成为她们的嫂嫂,他们的婚姻受到很多面的阻碍,但是他们相互喜爱彼此,最后他们终于克服了障碍幸福的在一起了。但

伊丽莎白的婚姻更说明了这个观点。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的两次拒绝别人的求婚充分地证明了她理性的婚姻态度:“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行的”。首先她拒绝了未来庄园与财产的继承人和有一份牧师工作的柯林斯先生。让自己被母亲骂说是“固执的傻丫头,不知好歹”,而柯林斯先生认为伊丽莎白和那些高贵的女性一样,使用欲擒故纵的方式来获取他的爱慕。就是因为她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她追求的并不是财富,而是一个与自己能在心灵上相互慰藉的伴侣,这在当时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呵。第二次,她拒绝了年收入为一万英镑的绅士达西的第一次求婚。因为达西那时候求婚是非常傲慢。当伊丽莎白拒绝达西求婚时,达西说了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对于这样子的表白,伊丽莎白自然是不能接受,并不客气的表示对这种傲慢的愤怒:“照人情事理说来,感激之心是应该有的,要是我果真觉得感激,我现在就得向你表示谢意;可惜我没有这种感觉我从不稀罕你的抬举,何况抬举我也十分勉强”。傲慢、孤傲的达西沒有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而改变他的性情。聪慧、善良的伊丽莎白也没有为了依附权贵而阿谀奉承,卖力讨好,双方都勇于表现了很真实的自己,表现出了最真实的一面。

在达西求婚被拒绝后的第二年,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与他再次相遇。她发现达西变了,不仅对人彬彬有礼,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非常爱护。她对达西的偏见渐渐消除,却并不知这些改变都是为了她。就在这时发生的另外一件事情,使得伊利沙白对达西的认可更深了一步。达西得知伊利沙白的小妹莉迪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克姆私奔了的消息以后,不仅替魏克翰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莉迪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二、个性吸引成就美满婚姻

简·奥斯汀在强调婚姻的基础是爱情的同时,也强调了个性对婚姻的影响。个性上的偏见和个性上的缺点会影响着一个人对幸福的追求,这也行就是小说从《第一次印象》改为《傲慢与偏见》的原因。这点我们可以从班纳特夫妇以及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中看到。

班纳特夫妇是简·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中描述的唯一的一对老夫妇。“班纳特先生是个古怪的人,一方面乖觉诙谐、好挖苦人;另一方面又不苟言笑、变幻莫测,他太太积二三十年经验还摸不透他的性格”。而“这位太太的脑子就不那么难捉摸了,她是一个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的女人,一碰到不称心的时候,就自以为神经架不住。她平生最大的心愿,就是把女儿们嫁出去;她平生最大的慰藉,是访亲拜友和打听消息”。夫妇两人不管在性格、品味、爱好都没有共同之处。班纳特先生当年因为贪恋美貌,娶了一个智力贫乏而又心胸狭窄的女人,婚后不久就终结了对她的一片真情,夫妇间的相互尊重和信任早已荡然无存,他对家庭幸福的期待已成为泡影,这是一个反面的例证。

我们在看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婚姻,达西先生的傲慢和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是小说的主干线,两个人性格上的冲突是小说的主要线路。伊丽莎白是全书中最出众的人物,与姊妹们相比,她最大方;与势利眼的宾利小姐们比,她又有人格的尊严、精神上的优越;在她所处的那个充满愚人的世界中,她是唯一有理性的人。她的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让达西先生不自主的爱上她。而达西先生的出场就引起全场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同时年收入是一万英镑的绅士,但是因为达西先生趾高气昂、不苟言笑、爱挑剔人,虽然受过良好的教育,举止却不受人欢迎。两人初次见面,就以达西先生傲慢的拒绝与伊丽莎白共舞让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在加上韦翰在从中造谣中伤达西先生,这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的偏见越来越深了。不过伊丽莎白的个性深深的吸引着达西先生,让达西先生不顾众人的反对向伊丽莎白求婚。在被伊丽莎白拒绝求婚之后,他仍然爱着这位女孩,为了她改掉自己的缺点。在一年后,伊丽莎白再次见到达西先生,发现他变了,伊丽莎白就消除了对达西先生的偏见,更情不自禁的爱上了达西先生,虽然他们的性格在外人看来是很难想象他们会结婚的,但是在伊丽莎白看来:“这样的结合对双方都有好处,她天性随和,活泼开朗,可以把他陶冶的性情温和,举止随和;而他断事精明,见多人广,阅历深厚,她一定能够在这方面获益匪浅”。故事的结局真是他们幸福的在一起了。

三、财产是婚姻的保障

《傲慢与偏见》中不免会体现出简·奥斯汀对婚姻的观念,她不回避的写出了金钱对婚姻的重要性,书中的夏绿蒂的婚姻就是典型的案例。在小说中,夏绿蒂是个受过良好教育、头脑聪明、处事得体,颇得女主伊丽莎白赞赏的女子。但是她经济非常的拮据,若不结婚,她就只能寄居在哥哥家中做个老处女姑娘。她明明知道柯林斯先生并不爱她,因为他刚刚向伊丽莎白求婚被拒绝;而她对这种为人作作的人没有什么感情,但是他家境殷实,而且马上就能等到班纳特家的财产,所以她就鼓励柯林斯先生接近并接受他的求婚。之后,她向伊丽莎白坦言:“你知道,我这个人不浪漫,我只求有个舒服的家;考虑到柯林斯先生的性格、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我相信,跟他结婚我会获得幸福,也会享受到别的伴侣们所炫耀的那种幸福”。

简·奥斯丁没有让伊丽莎白与夏绿蒂决裂,尽管伊丽莎白认为夏绿蒂是一位丢了自己的脸,被人看轻的朋友。但是因为夏绿蒂的选择完全符合当时的婚姻道德和标准。

我们在看小说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她坚持要有爱情的婚姻才是幸福的,但是她没有说排斥富裕的物资生活。当她第一次看到彭伯里气象万千的美景时,她也满怀感触,不禁觉得:“在彭伯里当个主妇也不错”。当她参观达西先生的大厦时,她也会情不自禁的感慨:“我差一点就做了这儿的主妇呢!这些房间也许早就让我走熟了!我非但不必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来参观,而且可以当作自己的住宅来享用”。如果不是后来她想到了达西先生的为人,伊丽莎白可是会真的要后悔当初拒绝达西先生的求婚了。当后来她接受了达西的求婚,姐姐简追问她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达西时?她也老实说:“应该是从看到他那美丽的花园算起”。小说结局是伊丽莎白过上了舒舒服服、风雅有趣的生活。如若没有经济作后盾,可不容易办到。可见,财富成为了美满婚姻生活的重要保障。

可以这么说,在《傲慢与偏见》中,女主人公在获得爱情的同时也获得了财产这也就是简·奥斯丁心目中的美满婚姻。

既赢得爱情又赢得财产的婚姻在现实生活中是难得的,尤其对于那些家世并不显赫,没有财产继承权的女性。即便她们美丽聪慧,受过良好教育,但在选择婚姻上十分被动。在《傲慢与偏见》中,她赋予了女主角伊丽莎白美丽的外表,聪明的头脑以及圆满的婚姻不就是告诉世人:优秀的女子应该得到最美好的婚姻!

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阅读的书籍,用最普通的生活,最普通的题材,来让这本小说变得丰富又有内涵,成为精典之作。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真实地反映了当时英国乡村的社会现状,又深刻地批判了中产阶级庸俗的婚姻观,同时也真切地展示了纯真爱情的曲折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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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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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很多本,比如《笑猫日记》、《蓝熊船长的13条半命》、《三角地》、《甜橙树》《野风车》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野风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二疤眼子和他的父亲守护一架老风车的故事。这架风车承担着三十亩地的灌溉重任。他俩花了很大的精力终于把这架老风车重新修理好,并为它举行了庄重严肃的扯蓬仪式。风车正常运转后,将一股股清澈的河水运进了干渴的稻田。可是有一天,突然狂风横扫大地,风车狂转,不停地摇晃着,即将倒下,在这紧要关头,二疤眼子勇敢的抓住了风车,用尽全身的力气拉下一叶叶风蓬,一阵狂风,二疤眼子被吹进湖里……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在文中作者曹文轩对风的描述,他把一个从无风——微风——大风——狂风的过程描写的活灵活现,层层推进,细致入微。他把微风比作为一个娇弱无力,穿着白裙的女孩子;把大风比作为一个汉子,像是披着斗篷骑在马上的侠客;把狂风比作为一把巨大而锋利,锐不可当,削铁如泥的砍刀。同时通过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千万要认真、认真再认真,那样你才能在生活学习中走的更高、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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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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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括宽你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冒险小虎队——太空陵墓》这本书主要写了;传说,密林深处有座太空林木,曾有外太空来客长眠与此,仲夏的夜晚,当一个园盘形的飞行物随风漂移着,降落在太空陵墓附近时,目击者们惊呼;UFO是想取回外星人尸骨,还是有别的更重要的任务?

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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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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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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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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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因为书给了我们快乐,给了我们知识,给了我们启迪……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营养品”在这里,并不是指物质上的食粮,而是指精神上的食粮。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安徒生童话》。《安徒生童话》这本书的作者是安徒生,他写的《安徒生童话》让我收获了很多知识。《皇帝的新装》让我懂得了:做事要站在客观的角度上,全面的看待事情,要实事求是,不要落下太多笑柄。《海的女儿》让我懂得了:要想幸福,首先得让别人幸福,别人幸福,自己也幸福。《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懂得了:一个小女孩在大雪天赤着脚走在街上卖火柴的凄惨滋味。《丑小鸭》让我懂得了:不要以外表去看人家。也许你认为一个从小就很丑的孩子,长大后一定没出息,但结果往往不是这样。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幸福的滋味、快乐的滋味、凄惨的滋味等等,更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这些内容中的知识。

一本你喜爱的书就是一位朋友,也是一处你随时想去就去的故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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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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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我算不上是个小迷,可我也非常爱看书。家里的书柜里几乎堆满了书,有《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十万个为什么》、《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小学生作文大世界》。。。。;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小学生获奖作文》,这本书已经伴随我一年多了,它也不知被我看过多少遍,可我每次看时,它好似还是一本新书,百看不厌!

平时,我没事儿时便拿起《小学生获奖作文》开始欣赏,每欣赏一篇作文我就会拿出笔记本收集一些优美的语句或词语,长时间下来我还积累了不少呢!这本书让我知道了祖国的大好河山,知道了一些有趣的事情,还了解了许多动物和植物的秘密。这本书中包含着生活中的酸、甜、苦、辣。自从有了这本书,我就谢绝了电视和电脑只要看《道德观察》时我才恋恋不舍的放下书,迈着轻快的步子走出了卧室。

这本书还使我的作文有了进步,有一些优美的语句,也是我从《小学生获奖作文》里面运用到自己的作文当中去的,这让我真正体会到“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的含义。读了这本书后,我写出的作文再也不是干巴巴的了,也不再写的凌乱,更不会边想边写了。我首先思考,然后一气呵成,有了这本书,我写作的速度也提升了不少。他还让我知道:作文开始要借鉴与别人的,随着自己写作的发展水平借鉴与别人的资料可以慢慢减少,最后留下的就是自己的作文。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小学生获奖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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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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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智慧的泉源,也是知识的结晶,而没有书,就如同没有食物,使人没有知识的力量,所以哥德说:“读一本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

书在外表看来不甚起眼,但当你翻开歌剧魅影时,你会发现魅影面对他那张被诅咒的脸,因为他怕被世人会用异样的眼光来看他,只能躲躲藏藏的戴上面具行动,不愿面对残酷的现实,这时,你会替他感到怜惜,所以书,可以带领我们进入梦幻的书中世界

但要说到,最喜欢的一本书在这浩瀚书海中,我最喜欢的书莫非是西洋名着——《老人与海》,它是一个有关一位老人出海捕鱼的故事,由于那位老人已经连续79天没 有钓到鱼了,面对别人的耻笑他依旧出海捕鱼,而不管是马丁资助给桑蒂阿哥一些补结品,还是桑蒂阿哥跟黑人比利器的情节,都让我陶醉在其中!尤其生存在全世 界有百分之七十面积是海洋地球的我们,可以藉这本书了解渔夫的辛苦,体会渔夫的心情。

但是最让我佩服的,是他的毅力,因为,不管别人嘲 笑他多少次,他还是会乘风破浪的出海捕鱼,就算遇到了无数的挫折,他依然拿着钓竿等着大鱼上钩。而且,不管他碰到暗礁,还是被鲨鱼突击,都不会击退他破釜沉舟的决心,因为他想,即使运气欠佳,只要秉持着一颗坚持的心,最后一定会成功的!终于”上天不负好心人”桑蒂阿哥钓到了一只巨大无比的旗鱼,并与它折磨 了三天三夜,虽然在返航的路上,旗鱼已被鲨鱼吃得一干二净,剩下鱼骨,但是,这过程使其他渔夫都对他啧啧称奇。

所以对我而言,老人与海不只是一个老人跟海搏斗的故事,更是教我毅力的一位导师啊!尤其当我遇到挫折时,我就会想起老人坚持的决心,之后就会鼓励自己从挫折中站起来,愈挫愈勇,迎接新的挑战,而且我在书上还学到只要有一颗义无反顾的心,在难的挑战也能迎刃而解!

所以阅读一本本书可以让人沉醉在其中,也能看见人生的真谛!来吧!跟我一起遨游书中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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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季节英语作文60字

全文共 29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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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s the tender spring grass to bud. A tree tree cicadas in summer to shout. Pieces of red leaves autumn rushed to dig. Winter pieces of snow to fall. But in the depths of the memory, my favorite, or autumn. Remember that the autumn wind, cool and pleasant, for deciduous to send warm greetings; Remember the autumn leaves, luxuriant and lightsome, for the sky put on gorgeous color; Remember the autumn day, blue and halcyon, brought pure scenery for the world.

Walking in the tree-lined trail, pieces of yellow leaves in the air flying, obscured my line of sight, stretched out his hand and a piece of withered leaves fell on the palm, fresh green color faded slightly, slightly yellow, mixed with gold and green, that one very mysterious, that Huang Zhong take green, green with yellow color describes the incomparable beauty. The autumn maple leaf is extremely attractive, fiery red maple leaf was full of maple, particularly enchanting. There was a slight breeze, maple leaf as if into a dazzling the burning flame, send out a red light, seemed to light up the whole sky, pieces of enchanting "red butterfly" flying, flying. Let a person feel the whole world only red, pieces of maple leaf as if each hand stroked, stroking the whole world, it is the most beautiful flower in autumn, noble temperament, gives fully in bright warm gives fully in wen wan urbanity, finally, they return to dust, and to sleep quietly, they use their own life to ornament, let fall a bit more bright red.

Blue charming autumn day, blue sky. In the late autumn sunny season, spotless, glittering and translucent and transparent. Blue days like endless calm blue sea, strong white light beating in the air, just like the sea of microwave embellish red jiao Yang for sunny weather has added a color. Will occasionally, under a burst of autumn, autumn is not rainy spring, not summer in the pouring rain, rain is voluminous, like a curtain, hazy, and endless rain washed the earth. After the rain, the cbsi sky was wiping more bright, sapphire blue sky, clouds XiaYun playing in the clear sky, sky is so blue, like filtering all the noise, magnificent, twinkling, blue halcyon, pure blue, clear and deep.

I love autumn, love it, love its day, love it all.

春天一棵棵嫩草争相萌芽。夏天一树树知了争相欢叫。秋天一片片红叶争相挥洒。冬天一片片雪花争相飘落。但在记忆的深处,我最喜欢的,还是秋。记得秋天的风,凉爽而惬意,为落叶送去温馨的问候;记得秋天的叶,华丽而轻盈,为天空添上绚丽的色彩;记得秋天的天,湛蓝而宁静,为世界带来了纯净的风景。

漫步在林荫小道,一片片泛黄的落叶在空中飞舞着,遮住了我的视线,伸手,一片凋零的落叶落在了手心,鲜绿的颜色稍稍褪去,微微泛黄,金色与绿色交织着,那一根根神秘的脉络,那黄中带绿,绿中带黄的色彩描述了无与伦比的美丽。秋天的枫叶也极为迷人,火红的枫叶布满了枫树,显得格外妖艳。一阵微风拂过,枫叶仿佛变成了耀眼的燃烧着的火焰,散发出血红的光芒,似乎要照亮整个天际,一片片妖娆的“红蝴蝶”飘扬着,飞舞着。让人感觉整个世界只剩下了红色,一片片枫叶好像一只只大手抚摸着,抚摸着整个世界,它是秋天最美的花,鲜艳中透出高洁的气质,热烈中透出温婉的练达,最终,它们化归尘土,静静地睡去,它们用自己的生命来点缀,让秋天多出一抹鲜艳的红。

秋天的天也蓝的迷人,蔚蓝色的天空。在深秋晴朗的时节,一尘不染,晶莹透明。湛蓝的天像一望无际的平静的碧海,强烈的白光在空中跳动着,宛如海面泛起的微波润红的娇阳为晴天添加了一抹色彩。偶尔,会下一阵秋雨,秋雨不是春的细雨绵绵,也不是夏的瓢泼大雨,秋雨飘飘洒洒,像一片幕布,无边无际,朦朦胧胧,晶莹的雨水洗净了大地。雨后,瓦蓝的天空被擦拭得更加明亮,宝蓝的天空,朵朵霞云在澄清的天上飘舞,天是那么蓝,像被过滤了一切杂色,瑰丽地熠熠发光,蓝得宁静,蓝得纯洁,明净而深邃。

我爱秋天,爱它的叶,爱它的天,爱它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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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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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其实有很多,只不过说不过来,所以我只能说一本了,那就是《三国演义》,这本书我非常喜欢,里面都是一些三国英雄,下面,让我们进入三国世界吧!

《三国演义》里的人物非常多,因为多,所以我就说一些大将吧,有: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曹操、孙权、周瑜……非常多的人物,你一定会喜欢的。《三国演义》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因为他料事如神、神机妙算,一直都是刘备的军事,立下了很多功,要是我有那么聪明该多好呀,最后就是因为时间太长,诸葛亮老了,也就去世了。要不三国早就归他的了,哎~~真为他感到悲哀呀。

《三国演义》里也有许多着名的故事,都被选上语文书上了,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我最难忘的一个故事是《刘玄德三顾茅庐》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徐庶接到了曹操的信,说他母亲在那里,徐庶在临走前告诉刘备:“慌忙之中,我忘了告诉你一个奇才,他能帮你完成大业,他就是卧龙先生,诸葛亮,字孔明。”说完就走了。刘备听了,就和张飞、关羽一起去找诸葛亮,第一次去,一个童子说出去了,第二次去,还说出去了,张飞想:就一个军事还用这么辛苦吗?刘备留下了一封书信,第三次去的很早,这次终于找到了诸葛亮,诸葛亮被他感动了,所以同意当他的军事。这就是《刘玄德三顾茅庐》的故事,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废。

我觉着这本《三国演义》写的非常好,因为听朋友说《水浒传》也不错,所以等我读完老是要说读的《居里夫人》,就开始读《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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