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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经典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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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季节英语作文带翻译

全文共 1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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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ring is my favourite season. At that time, every day is full of vitality.

The voice is covered with a green clothes, quietly came to earth, open the doors of the spring, the whole world is refreshed.

Morning, came to the grass, the grass brother leaned out of the green "heads" under the call of the mother earth, like you just wake up the baby, open your hazy sleep, greedily sucking the nature has given the sunshine rain and dew. The fog of the distance to coming here. The morning of the spring is so dim, the birds chirp started a beautiful day.

At noon, the sun with its gigantic gentle light into our heart. In the distance a farmhouse, bamboo forest. The old man, the children in there to chat, play. The river is not far away, there is a group of ducks in the river water game, also head first into the water down from time to time for food. See this picture, I cant help but think of the poem "the three two bamboo peach blossom outside the spring duck prophet."

Night, night to go to work, it together with the stars between the clouds and we play hide and seek! Farmhouse is very quiet at night, the pig also fast asleep beside, circles of cattle nor uttered a moo, sleepy beast, let a person feel very quiet.

Simple farmhouse in the vibrant spring, is really a beautiful picture!

春天,是我最喜欢的时节。在那个时节里,每天都充满了勃勃生机。

在春姑娘披着一身绿衣裳,静悄悄地来到人间,打开春天的大门的时候,整个世界都焕然一新。

早晨,来到草地上,小草弟弟探出了绿油油的“小脑袋”在大地妈妈的呼唤下,像刚刚睡醒的小婴儿一样,张开朦胧的睡眼,贪婪地吮吸着大自然所赠送的阳光雨露。远处的迷雾不断地向这边涌来。春天的早晨是那样朦胧,小鸟们叽叽喳喳地开始了美好的一天。

中午,太阳用它那轻柔地光照射进了我们的心坎。远处几座农舍旁,竹叶成林。老人,孩子们在那里聊天、嬉戏。不远处有一条小河,河中有一群鸭子游戏水中,还不时把头扎到水下去觅食。看到这幅画面,我不禁想到这句诗“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

晚上,月亮姐姐来上班了,它跟星星们一起在云层之间和我们玩捉迷藏呢!夜晚的农舍十分宁静,猪也在一旁呼呼大睡着,圈里的牛也不发出哞哞声,沉睡的牲畜,让人感觉十分幽静。

简朴的农舍,生机勃勃的春天,真是一幅美丽的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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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篮球初中英语优秀作文

全文共 1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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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Basketball

My favorite Sports is basketball. It looks so cool in TV that I was crazy about those basketball stars ever since I was little.

Basketball requires speed, height and skills. I run, jump, switch, and try to hit! All parts of my body are exercised in this sport. I feel that I’m like wind flying in the playground for my goal, which makes me feel so GREat!

Basketball needs quick reaction and decision. When chance comes, it may disappear in the next second. I should keep an eye watching as an eagle, decide and judge quickly as a leopard, and run for it as a wolf.

Further more, basketball is a sports more than just exercising, It needs team work. No one can play himself. A team should work together. So I learn to cooperate with others in this game. I should understand what my teammate doing and what he needs me to do for him. On the other side, I should learn to show my teammate what I need. At the same time, I need to keep an eye on the whole game, knowing how is the situation of our team and how is the other team. It involved more cooperation and strategy.

I played basketball more for about 5 years now. I make many good friends throught this sports. It is proud to win honor for my team and my school. Also I enjoy all games with my friends. Basketball will be my best friends in the future and my best memory about school life.

[我喜欢篮球初中英语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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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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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是《鲁滨逊历险记》,它已经陪伴我走过了三个春秋。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鲁滨逊小时候很喜欢去航海和冒险,可是他的航海梦想遭到了他父母的反对,但是,他依然在那岁那年离家出走,开始了自己的航海生涯。过了两个星期,航行出了意外,他遇上了海难,船翻了,其他的人都掉到了海里,他却被海浪送到了一座没有人烟的孤岛上,本来以为自己再也活不下去了,可他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的困难,制造了房子、器具,还种植了麦子,竟在孤岛上奇迹般地生活了27年,最终他帮助经过荒岛的轮船的船长制服了叛乱的水手,才得以返回自己的国家。

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遇到任何困难,我们都要勇敢面对。就拿上个星期五校运动会来说吧,我参加了跳远项目。起初我是非常紧张的,但我想到了鲁滨逊,台上的同学又给予我热烈的掌声和呐喊声,我便鼓足了勇气,纵身一跳,结果拿到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人生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鲁滨逊的事迹将不断指引我前行,我也将用心收藏《鲁滨逊历险记》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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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左右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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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扩充我们的知识面,让我们获得更多知识,并获得一种身心上的愉悦,快乐。每个人肯定都会有各自喜欢的书籍,我喜欢的书,就是这本杨翠的《镜子里的猫》。

这本书获得了以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而命名的青铜葵花奖。主要讲了一个叫七月的小女孩不经意间进入了一个小房子,那个小房子里有7只猫还有1个晶莹剔透的镜子。七月照了照镜子,却穿越到了另一个世界!那里有透明人,有柜子精灵,甚至还有魔法!在那里,一位名叫庄先生的人收留了七月,于是七月就开始了她的奇幻之旅。但在文章最后,柳树婆婆告诉七月,庄先生其实五年前就死了,只不过他在用他的灵魂招待七月,就在这两天,他准备和这个世界告别了。这一消息对于七月和庄先生家里的其他人犹如晴天霹雳。但他们坚持了下来。到最后,七月再次找到了那个有7只猫的小房子,照了照镜子,就回到了原来的世界……

这本书拥有着巨大的想象力。从刚开始“照一下镜子,穿越时空”到“发现这个世界还有魔法”最后“再穿越回去”整篇文章绽放了文学界最美丽的花---想象力。就连外国读者看到这本书后,都不禁赞叹:“这就是中国想象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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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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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他是我国元末明初的著名小说家罗贯中所写。

【三国演义】这本书讲述的是汉末天下大乱,东汉末年到晋朝统一这段时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关羽和诸葛亮是我在三国演义中最喜欢的角色,关羽讲义气,誓死追随刘备,曾活捉曹操,后放掉。因为他还记得几年前曹操曾送他赤兔马并保他一命,他知恩图报。主要战绩有:水淹七军,千里走单骑等被誉为:“武圣”、“武财神”。

诸葛亮在刘备军队担任军事统帅和军师,后为丞相。他本想就安然自乐的在山上远离战争,但刘备连续请他3次,他深受感动,后追随于刘备。主要战功有:舌战群儒,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木牛流马等。

我最讨厌的人物是曹操,因为他奸诈无常,他的处事格言是:宁叫我负天下人,不叫天下人负我。但我也挺佩服他,是他统一了中原地区,结束了“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的战乱,也算是当时的一个英雄。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它向我们描述了宏大的战争场面,也描绘了人物各自的性格特征,写的栩栩如生,令人看了还想看,它教给我做人的原则,教给我层出不穷的计谋,让我看到了当时的历史,了解了当时的社会现实。我喜欢这本书,有机会我还会详细的阅读。

[精选以书为话题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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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动物——熊猫英语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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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da is one of the scarcest animals. people in the world like it very much.

there used to be many pandas in china long ago. as the balance of nature was destroyed and the weather was getting warmer and warmer, pandas became less.

but at present, the number of pandas is increasing year by year. there are now so many pandas that some are being sent to other countries so that people there can enjoy them.

nowadays, the biggest nature park for panda in china is in sichuan. there is a research centre for nature and wild life there. scientists hope that one day they will have enough pandas to be set free and let them live in the wild ag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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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词

全文共 2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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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haps, everyones heart has their own favorite animals, small to cats, dogs, big to elephants, pandas, giraffes, but, I like animals or insects, small to not see dont see, it is the most easily neglected but a large number of ants.

The ant is a kind of like social insects, dont look at it, but it has a "strong man" title. An ant can lift 50 times more than their weight. 2 times people if can move up the weight of everything is wonderful. People who want to really dust and ants than strength.

Previously, I have heard, the ants are very united, I also saw, in the ant mouth, many ants against a live common caterpillar, thought, and the mere survival needs, hunting together, a lot of animals wolves hunt, hyenas are so common, no surprise. So many ants have thinking every day together, cant afford to infighting just strange!

Later, I saw an article, let I to small awestruck by ants. This article writes: a group of ants meet fire, they didnt panic, immediately transform into a group of formations, these can keep the queens, young ants race survival ant package in the middle, rapid rolling a ball of fire, break through in the direction of the river, outer ant ant regiment repeatedly heard burned after the burst of noise, but not to reduce the ant regiment. Obviously, this outer "ant kingdom hero" by the burning to death also dont loose fraction, courage all crack dont give up their jobs. And in a short while, ant group rushed into the river, as to the other side of the scroll, the river rose a thin layer of smoke... Any creature that has a survival instinct, small ants can in a survival situation, continue to race, choose to sacrifice myself, what a respectable!

Compared with the unity of ants, we should be ashamed of yourself. Sometimes because of the little things, and her classmates went red, shouldnt have. Originally in the world, noble and great really has nothing to do with size, strength, what really matters is strong in spirit, if we have ants so closely united, dedicated spirit, what we cant finish?

也许,每个人的心中都有自己最喜爱的动物,小到小猫、小狗,大到大象、熊猫、长颈鹿,可是,我喜欢的动物或者说是昆虫吧,小到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到,它就是最易被人忽视的却又数量庞大的蚂蚁。

蚂蚁是一种喜欢群居的昆虫,别看它微不足道,但它却拥有“大力士”的称号。一只蚂蚁能搬起超过自己体重50倍的物体。人如果能搬起自己体重2倍的东西都很了不起了。人要和蚂蚁比力气可真是望尘莫及。

以前,我曾听别人说过,蚂蚁们十分团结,我也亲眼见过,在蚂蚁洞口,众多蚂蚁共同对付一只活毛毛虫,心想,那只不过是生存需要,共同猎食罢了,好多动物像狼、鬣狗都是这样共同捕食,不足为奇。这么多有思维的蚂蚁天天在一起,不起内讧才怪呢!

后来,看到了一篇文章,让我对小小蚂蚁肃然起敬。这篇文章写道:一群蚂蚁遇到火灾,他们没有惊慌失措,立刻变换队形扭成一团,将蚁后、幼蚁这些可以维持种族生存的蚂蚁包在中间,迅速滚过火球,向河岸方向突围,蚁团不断发出外层蚂蚁被烧焦后爆裂的声响,但是蚁团却不见缩小。显然,这外层被灼焦的“蚁国英雄”们至死也不松动分毫,肝胆俱裂也不放弃自己的岗位。一会儿,蚁团冲进了河流里,随着向对岸的滚动,河面上升腾起一层薄薄的烟雾……但凡生物,都有求生本能,小小蚂蚁却能在生死关头,为了种族延续,选择牺牲自己,多么可敬啊!

和蚂蚁的团结比起来,我们应该感到惭愧。有时因为一点小事,和班里的同学就闹得面红耳赤,真不应该。原来这个世界上,崇高与伟大真的与个头、力量没有关系,真正重要的是精神上的强大,如果,我们具备蚂蚁这样紧密团结,勇于奉献的精神,还有什么事情我们不能完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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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游泳英语

全文共 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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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swimming, why know? because swims very amusingly.i may be joyful swim swim, look like a fish to be same.as soon as i have the time on to go to the seashore swimming with daddy.shui shan the dazzling bright, i am looking like a small angel.i like swimming,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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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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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这句话,是著名作家海明威在《老人与海》里说的。《老人与海》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告诉人们要有永不言败、宁折不弯的精神。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老人常年独自在海上打渔的生活。有一次他遇到了一条大鱼,但是在返回的路上遇到了成群的鲨鱼。老人使出浑身的解数和鲨鱼搏斗,鲨鱼把能吃的肉全部吃光了。结果老人拖回去的只是一副大鱼骨架。

我很佩服老人这种永不言败,面对困难毫不退缩的精神,而我正缺少这种精神与挑战困难的勇气。记得有一次,我在家做数学练习题,由于辅导书是小姨从外地带回的,一些题型并不熟悉,遇到难题就一跃而过了。这是,爸爸看见了,让我仔细读题,一遍读不懂再读一遍,直到读懂。在那时,我想起了那位老人面对困难锲而不舍的精神,这不正是我需要的吗?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迎难而上,把这些难题攻克。渐渐的,我喜欢上了做练习题,这也是对我学习的一种挑战和锻炼。无论学习还是工作,都需要这种精神。

在今后的学习中,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与挫折等着我们,只有像那位老人那样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困难,遇到困难锲而不舍、永不言败才能闯过这些暗礁险滩,战胜困难这只拦路虎,创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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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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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艺忻

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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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小动物英语作文

全文共 13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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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know, theres a lovely puppy in the aunts house. It has white hair all over the body, white as cotton candy; its eyes are black and white, like two precious stones; ears are semicircle, nose is black, tail is short. Its really beautiful!

One day, I went to the aunts home to play. As soon as I entered the door, I saw the dog barking in the doorway, as if welcoming me to his house. I saw it, smiled and said: "small naughty, do not worry, I will play with you immediately!"."

As I entered the room, I sat down on the sofa and wanted to rest for a while. But it licks me with its tongue. I cant stand this kind of "affectionate" reception, so I have to go out with him.

Outside, we played hide and seek. I hid in the middle of the back of the car, waiting for it to come to me. After a while, I saw him running nimbly towards this place. Suddenly, it came to me with a slam on the brakes, but it didnt realize my existence. So I decided to come and see what it was like.

It was the body of the hair, like a bath. It spat out its tongue against the sun. Yes, the weather is so hot today, just like the fire on the ground. But it also found me at this time. Ah! It become more lovely! Light shining white hair, looks very smooth. Its eyes were fixed on me, a smile on my face, as if to say, "look, boy, Ive found it."".

I really like this cute pup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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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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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问我,我最喜欢的一本,那我会毫不犹豫地说是《木偶奇遇记》啦!

这本书的作者是科洛迪。当我在书店里发现它时,我还一下子买了两本呢!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因为封面有趣,内容也很丰富。    这 本书的主人公是木偶匹诺曹,他非常贪玩,并交上了坏朋友。这时,他的成绩也下降了许多,甚至还考了个“0”分。最后,幸亏他遇到了善良的仙子,仙子对匹诺 曹说:“你只要好好读书,就会变成一个真正的孩子了!”他虽然答应了,可是没过多久他就违背了承诺。回家后,仙子对他说:“你这次已经违背了承诺,下次可 再也不能违背了,不然啊,你就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孩子啦!”匹诺曹这次真的没有食言,而且比以前更加刻苦、专心地学习。最后,他靠着自己的努力,在大考中 还考了全校第一名呢!后来他真的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小男孩。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要认真。而这个品质正是妈妈要求我做到的。这也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另一个理由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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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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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括宽你的知识面。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冒险小虎队——太空陵墓》这本书主要写了;传说,密林深处有座太空林木,曾有外太空来客长眠与此,仲夏的夜晚,当一个园盘形的飞行物随风漂移着,降落在太空陵墓附近时,目击者们惊呼;UFO是想取回外星人尸骨,还是有别的更重要的任务?

这本书是32开的,大约200页,封面很让人感到惊奇:封面是一位冒险小虎队队员惊奇的看到太空陵墓打开了。目录中有25个小节,这本书包括:神秘的灯光信号、UFO降临、不宁静的森林……书的内容主要写了小虎队发现传说并探索事件真相的过程。其中,我最喜欢《奇异的墓碑》。这个小节主要写了小虎队的一位队员成功的找到了太空陵墓,但害怕极了。他看到了墓碑上面的碑文,并用无线电收发机联系其他的小虎队队员,告诉其他两位小队员,找到了太空陵墓的好消息,队友商量后决定马上赶到。我感受到小虎队队员们很勇敢,很有团结精神,我也要像他们一样勇敢、机智,有团队精神。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成了我最亲密的朋友,每天在我临睡觉时都把它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写完作业时也读上一节,心烦意乱时也读上一节。这本书成了我的良师益友,你们喜欢这本书吗?如果喜欢可以去新华书店买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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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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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个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这正是因为他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不太理想,成绩总是上不去,就因为我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每天坚持学习英语。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听录音20分钟,还要记三个单词,周末复习一小时。可我开始一段时间很好,每天听读、记忆单词。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作业多了一点时,我就偷懒,不再听录音,还存在侥辛心理,老师反正不知道。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每天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勤奋学习英语,日积月累,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很快,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有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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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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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杨红樱写的小说,她的小说充满了童趣,让我百读不厌。其中,我最喜欢《女生日记》这本,它让我知道了女生成长中,必须经历的事情,看到了朋友、同学之间深厚的感情。

《女生日记》讲述了冉东阳和她的同学六年级时的校园生活。“假小子”南柯梦成了娇弱的少女;马加在父母车祸时照顾弟弟,重获信任;冉东阳和吴缅在梅小雅遇到困难时攒钱让她家开店;因为南柯梦的月经,冉东阳和吴缅闹了别扭;小丑的爱你一万年,逗笑了所有人……看着一个个鲜活的故事,就好像看到了自己和同学,看着也享受着校园的乐趣。

我特别喜欢主人公冉东阳,她是一个善良的人,会尽自己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这学期,梅小雅因为父母离婚,母亲下岗,没钱继续上学,吴缅和冉东阳得知后,他们为了让梅小雅继续上学,劝她妈妈开百货店。冉东阳拿出了自己的存款,梅小雅妈妈再垫个几百块钱,开小店的愿望总算实现了!冉东阳觉得光帮小雅家凑齐钱还不够,她在闲暇之余,会到小雅家帮忙进货,还在别人笑话小雅时帮助她,安慰她。冉东阳没有因为小雅的家境而歧视她,反而在她没有朋友时与她交朋友,对于梅小雅来说,冉东阳能和她交朋友,就已经非常感谢她了,而冉东阳在梅小雅有困难时伸出手,拉她一把。我想这才是真正的朋友。

我也喜欢故事中的梅小雅,她是单亲家庭,而且她妈妈失了业,家里穷,开了个小店,光妈妈一个人养家糊口是不够的,于是梅小雅既要努力学习,保证将来能考上好的大学,又要帮妈妈经营起这能让母女俩生存下来的唯一生计。梅小雅是一个自立自强的人,从小就经得起生活的考验,而我都十三岁了,没有像她那样能干,更不能自力更生,和葡萄一样,依着架子,才能向上攀爬。

我也羡慕着梅小雅,在遇到困难时,有那么多朋友帮助她。而我的身边也有许多让我骄傲的朋友。他们在我哭的时候用温柔的话语安慰我,在我开心的时候相互拥抱着一起笑,在我孤独的时候牵起手陪伴我,在我失去信心时鼓励我……

我喜欢《女生日记》,它让我明白了很多很多我从来不知道的事,让我学会如何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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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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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有许许多多的,有《水浒传》、有《作文大全》、有《十万个为什么》……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看看《十万个为什么》。

因为《十万个为什么》里可以解答我们不知道的问题。比如什么是无声,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孔雀为什么会开屏,为什么黄河水是黄的……其中我最理解为什么黄河水是黄的。因为黄土高原上的原有森林,几乎被破坏殆尽,水土流失很严重。黄河因而成为世界上含沙量最高的河流。含沙量高,黄河之水能不黄吗?

因为《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们了很多知识,所以我最爱看《十万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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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全文共 1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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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纯情小说”之类的东西已经不能勾起我丝毫的兴趣,也许我会在某个花好月圆之夜,触景生情而冲动地去翻开一本“纯情小说”的第一页,然而,我很难保证我会读到第三页。何为“纯情小说”?在个人看来,就是那些为写爱情而写爱情的矫情之作,通篇下来,只是看到男女主人公尽做些无聊至极之事,而这些情节又常常让人发笑,笑过后只是会让人断定作者和主人公们一样低智商、低趣味。所以,怀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我会在一大堆小说中留意着描写爱情故事的小说,但有怀着它不要让我失望的强烈希冀。毕竟,我一向相信爱情,超过婚姻的相信。

傲慢偏见》是奥斯汀的作品,当我还是17岁时我就大概了解了它,而仅仅限于了解,这就是说我只知道它是描写爱情的。想想看,现在我20岁了,直到昨天我才把这部作品看完,不过我也难以断定我从此就读懂了它,和它交上了朋友。这样说来,我仰慕它确实有这么长的时间了。

好比一个景点,入口处能引人入胜的话,那确实能给游客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憧憬。“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就这样开了个头,一个有着五个单身女儿的家族是如何将女儿们嫁出去的故事就接连着展开了。讽刺而幽默的笔触,营造了整篇的轻松氛围,我想挺适合在这个鸟叫蝉鸣的暑假里来消遣时光,更何况再过几天就是七夕了呢!

就爱情主题来说,女主人公伊丽莎小姐和男主人公达西先生的结合是比较富有故事性的,“首因效应”(人们交往时往往第一印象会给人带来先入为主的效果)使伊丽莎小姐认为达西先生是个自高自大、傲慢无礼的家伙,而这个评价就当时舞会上达西先生的表现来说,也并没有冤枉他。“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眼看待的小姐。”换做是任何一个单身小姐,听到一个陌生男人这样含沙射影般地评价,都会生厌,何况伊丽莎小姐是个有着明亮眼睛的聪明善良而聪明的女人。自此,“傲慢”便成为达西先生的代名词,当然,至少在伊丽莎小姐前期的心中是这样认为的。而这个标签是否就是合情合理的呢?当然,随着故事的发展,“偏见”也越发冒头了,当伊丽莎小姐拜访了达西先生的庄园起,她就意识到自己对达西先生确实缺乏公正了。可以说,是“偏见”的消解促成了他们的幸福。伊丽莎小姐存在偏见,而达西先生又何尝没有偏见呢?他看不惯她父母亲的行为举止,也看不上她家的地位和财势,尤其是她家还有几个穷亲戚,而除了她和她姐姐吉英外,她的三个妹妹他都有或多或少的不满意。于是,他就越发傲慢了,更做出了妨碍她姐姐吉英和彬格莱先生的爱情的事情。

就社会性来说,小说的讽刺之剑透过几对眷侣的终成击中了社会的某些风尚和流弊,而这也正增加了小说的社会意义,不至于与我先前所说的“纯情小说”同流。虽说伊丽莎小姐和达西先生的爱情婚姻是以美满幸福结束,但他们在交往过程中的傲慢和偏见的形成正反应出社会的一些问题。当班纳特太太一心一意只为财产地位着想而不顾女儿们的真正幸福时的丑态,在让人捧腹之余,又生发出许多心酸。当婚姻成为攀附权贵的阶梯时,爱情的影子在哪里?柯斯牧师和卢卡斯小姐的婚姻,想想就不可思议,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在婚姻的路上考虑得“面面俱到”,结果就干成了如此蠢事。如果说他们俩是有思想有见地的成年人,那韦翰先生和莉迪雅小姐的婚姻简直就是一场骗局、一场寻欢作乐的游戏。

小说在人物塑造方面采取的是单性描写,并不是多重矛盾性格的复杂描写,“一就永远是一”.吉英小姐单纯善良,一个贤良淑德形象,永远不会认为想到某人某事的阴暗面;伊丽莎白聪明活泼又独立,一个智慧女人形象,永远有自己的想法和原则;曼丽虽说描写不多,但其学术才女的形象跃然纸上,一切都是从书上得来的东西来解释生活;吉蒂和莉迪雅小姐是未成年,自有一种幼稚的疯狂女生特质。这五个女儿的形象如此,而其他人也是描写得极为成功的,虽然免不了有种单调的感觉,甚至于就整个故事情节来说,也比较直接,没有九曲回肠的曲折美,但这也或许就是奥斯汀本小说的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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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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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它的相遇有些许潦草,假期闲暇刷小视频时,刷到了中的一句话“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当时觉得它象一束光一下了击中了我内心的柔软,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便开始在网上了解书的大概。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搜这本书简介时的心情,是兴奋极切的,像刚品尝了一块蛋糕后的一角后,迫不及待地再尝下一口一样,简单了解后,不加思索地开读了。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蒋丞在高二时得知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父母是继父母,回了亲生父亲的家。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城市学霸来到钢厂,她是挣扎的,对钢厂这块土地,她是不屑的,但是她在这个小地方遇见了顾飞。

顾飞是一个独自扛起一切的孤勇,爱当旁观者的学渣,他因为家庭避无可避的因素,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光芒,不能离开这个小地方,他是被现实捆绑着的,他是一直装睡的人。

他们两个人的撞击给了我极大的冲击。

书中的丞哥,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堕落,他努力的生活,拼命的学习,他跟顾飞说,“我就是那种越往地下拍,弹越高的人,我不会在这儿的,我要出去”,她也带动着顾飞,成为人们口中“走出去的人”。

很现实的故事,很鲜明的人物,我也因为这本书对学习生活有了新的定义,我开始不满自己单一枯燥的生活,想做出些努力,并且将生活中的循规蹈矩做得更好,试着做之前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比如:弹钢琴。其实,学习钢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哪个女孩子不想当在钢琴键上弹出优美旋律的公主呢?之前其实跟父母讲过学习钢琴的事,妈妈非常支持,但是爸爸认为没有什么用,毕竟初中了,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学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但书给了我做出改变的勇气。

我重新提出学习钢琴的想法,对父母表态度表决心,一番努力我开始学习钢琴了,每晚写完作业后坚持15分钟练琴,上课时在老师的指导下,一遍遍重弹,终于学会了一首小的曲子,后来学习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复杂,有时一首曲子重复练习,谈半小时都弹不流畅,当然想过放弃,但妈妈总在这时鼓励我“想想你当初想学琴的决心”,我就在心中安慰自己说“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仿佛是自己的信仰班,让我坚持了下去!坚持着一遍遍的打拍子,不厌其烦地弹奏曲子,唱音阶,后来开始能弹一首流利的曲子,自如的谈一些有些难度的钢琴曲,现在我已经有自己最喜爱的钢琴家,并且正在学习他的钢琴曲了。

生活就像登山,开始总是最难的,但人们最缺少的往往是开始一切的勇气,等你登上山峰时,你将会发现你最喜欢的还是山顶的景色,“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总会给我背后的勇气,让我在希望中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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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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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作文吧http://wwW.ZuowEn8.coM/作文吧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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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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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最佳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mr.gardiner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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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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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日记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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