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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优秀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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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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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关于读的名言,如: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喜欢读书,读过的书也不少,如《巴黎圣母院》《简?爱》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9岁那年买的《地球46亿年之谜》。

这是一本漫画书,分5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么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知道还有什么吗?请听我细细道来。

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力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

这本书以图画的方式,写得十分生动。我前后看了几遍。它使我懂得了许多年前我不知道事的知识,我十分喜欢,爱不释手。

《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课外知识。今后,我还要读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后为国家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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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0字作文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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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本主要写了108个梁山泊好汉的故事,里面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地吸引人。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武松打虎的故事。话说有一天,武松喝了很多酒,摇摇晃晃地上山,支撑不住在山上的大青石上睡了一会儿。这里只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看见一头大老虎向他扑来。武松借着酒劲,赤手空拳跟老虎搏斗,经过几番回合,武松抡起两个钢铁般的拳头,终于把老虎打死了。武松真是一个勇猛的英雄啊!

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有李逵,他是一个性格急躁的人,做事往往不分青红皂白,为了一点点小事就与别人发生打斗,打了再说。真假李逵最有意思了:李逵一天路过树林,忽然有个涂黑了脸,拿着两张爷头的人从路边跳出来,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挡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爷爷才是黑旋风。"那假李逵正想逃,屁股上已经挨了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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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吃的食物英语

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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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urite food is cake.because it is very delicious.Although cake is very sweet,it looks very beautiful.On my birthday,my mother bought a cake for me.Lm very happy.There are some things on the cake.For example ,some fruit and some chocolate .l also like chocolate very much .Cake is my favourit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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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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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橱里有许许多多的书:有法布尔的《昆虫记》,有叶圣陶的《稻草人》,也有尼古拉·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众多的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因为书中许多活灵活现的人物和有趣的故事让我读后回味无穷。

我喜欢三国演义中的一些英雄人物。三国里的人物个个都被作者描写得维妙维肖,里面好多人物都有一颗精忠报国之心,很令人敬佩。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孔明了,因为他足智多谋,遇事沉着冷静,非常善于分析。比如草船借箭,他就借助稻草人顺利取得魏军的十万支箭,以备后用。魏、蜀、吴三国互相残杀,损失了不少精兵强将,令人觉得惋惜。如果我是三国里面一名将领,我会学习吕布精兵习武,学习孔明用好计谋,一定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

我更喜欢三国演义中的精彩故事。其中“三英战吕布”这个片段描写得最为精彩:吕布是董卓手下的一员大将,他武功高强。有一次,张飞拿着丈八蛇矛应战吕布,俩人战了五十多个回合,张飞的阵脚渐渐乱了,而吕布越战越勇。眼见张飞招架不住了,关羽着急了,他舞动着八十二斤的青龙偃月刀冲了上来,和张飞一起应战吕布。刹那间,尘土飞扬,三匹马厮杀在一起,三十多个回合过去了,俩人仍然战不过吕布,这时,刘备也持着双股宝剑来帮忙,他们弟兄三人把吕布团团围住,吕布招架不住,只好起着赤兔马飞快地溜走了。读这个故事,我仿佛也来到了三国时的战场,听到了震耳欲聋的战鼓声,看到了激烈的战争场面,从“三英战吕布”这个故事中我也明白了“团结一心,其利断金“的道理。“三顾茅庐”“连环计”“火烧赤壁”等故事都写得非常精彩。

《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我真喜欢《三国演义》这本书。同学们,你们也赶快来读一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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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高二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宠物

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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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几乎每个家庭都养过宠物,你的宠物是什么呢?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英语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I have a dog. He is my favorite pet. He is very lovely. His name is Peter and he is two years old. His fur is long and white. He has big black eyes. His nose is very good. He can smell very well. He is quite small. He weighs about two kilograms. Peters favorite food is meat. He also likes bones.

Peter is very friendly. I feed him every day. He never barks or bites. Peter likes lots of exercise. It is necessary to walk the dog in the park every day if you want it to be healthy. So I play with him every day in the park. Peter likes to run in the park. He often chases cats and birds. It is very interesting. Peter can find the way back easily. I think he is the cleverest animal of all.

I like my dog and he loves me too. He is very healthy. All my family like him. We look after him very carefully. Ill make a small and lovely house for him. I think he will be happy to live there. Do you like my dog?

【参考翻译】

我有一只狗。他是我最喜欢的宠物。他很可爱。他的名字是彼得,他两岁了。他的皮毛长而白。他有着黑色的大眼睛。他的鼻子是非常好的。他有很好的嗅觉。他很小。他重约两公斤。彼得最喜欢的食物是肉。他也喜欢骨头。

彼得很友好。我每天喂他。他从不吠或者咬。彼得喜欢运动。每天都去公园遛狗时必须的。所以我每天都和他在公园里玩。彼得喜欢在公园里跑。他经常追逐猫和鸟。这是非常有趣的。彼得总是能轻易找到回来的路。我认为他是最聪明的动物。

我喜欢我的狗,他也爱我。他很健康。我的家人都喜欢他。我们很仔细的照顾他。我会为他做一个小而可爱的房子。我想他会很高兴住在那儿。你喜欢我的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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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夏天英语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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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 is my favorite season. i think i have every reason in the world to like summer as i do. one thing i like the most about summer is we dont have to wear layers of clothes. you would feel lighter and happier, even the whole world seems to be lighter and happier than it in gloomy winter . people also seem to be more outgoing and easygoing in summer.

the second reason is the temperature is good enough for a lot of outdoor activities. being outdoorsy, i would feel annoyed if i was cooped up by bad weather in winter. on the contrary, summer weather ususally wont stop you from going out for da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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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喜欢冬天英语作文60字

全文共 1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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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etown my hometown is xin an river in winter. Hometown winter although there is no ", and you spend, snow-white." Northland scenery, but it is more a different scenery! Hometown in winter with snow. Hometown as northern spring in winter. The sun did not have the enthusiasm and persistence of summer lost its former power and prestige, vicious flametongue evolved into a pair of very soft hands.

Ice, snow, ice skating, sled, take BingHou... These are the rest of the patent, I can only have in the dream. In our hometown, the snow is a luxury thing, even if under the spring point sleet is very good. "Dancing silver snake among snowing mountains, original chi wax like." These more attractive, only with the aid of film, television, could only dream of! Hometown in winter and about beauty. Deep in the dead of winter, those of a bunch of a bunch of unknown large red flowers are still as gorgeous as the summer moving; Still have that hardy wild chrysanthemum flower, still fiddling with the spring to create a position; Even sitting on the side of the big pine trees also appears particularly verdant; The yellow plum flower not to mention, really is a contemplated firebombing xiangyang open ah... Hometown of vibrant in the winter. Winter sky is so blue so deep and so wide; Remote sky still had that cotton candy large large white clouds.

Ah! My hometown! Your winter is moving, your winter is beautiful, your winter is vibrant! How I want to to the sky Shouting: "home, you never have cold winter!

家乡的冬天我的家乡是新安江。家乡的冬天虽然没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银装素裹。”的北国风光,可是它更有一番别样的风景! 家乡的冬天与下雪无缘。家乡的冬天有如北国的阳春。太阳没有了夏天的热情与执着,失去了往日的威风,狠毒的火舌演变成了一双十分温柔的纤手。

冰凌、雪花、滑冰、雪橇、抽冰猴 ……这些都是其他地区的专利,我只有在梦里才能拥有。在我们家乡,下雪是十分奢侈的事情,哪怕在初春时分下点雨夹雪就已经算很不错的了。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这些诱人的风采,更只能借助电影、电视,可望而不可及! 家乡的冬天与美丽有约。隆冬深处,那些一簇一簇的不知名的大红花依旧如夏天般艳丽动人;还有那耐寒的野菊花,仍摆弄着春天里逗人心动的姿势;就连那立在大马路边的大松树也显得格外的苍翠欲滴;那一朵朵的梅花就更不用说了,真可谓是一片丹心向阳开啊…… 家乡的冬天生机盎然。冬天的天空还是那么湛蓝那么深邃那么广阔;辽远的天幕上仍然不乏棉花糖似的大朵大朵的白云。

啊!家乡!你的冬天是动人的,你的冬天是美丽,你的冬天是生机盎然的!我多么想对着天空高呼:“啊家乡,你永远没有寒冷的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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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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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很多,有《狼王梦》、《夏洛的网》……给我感触最深的还是那一本书—《寻找心灵深处的感动》。

这本书里有近百个小故事,每一个小故事都包含着一个耐人寻味的道理。其中,一则叫《粽子的滋味》的小故事,看了之后很让我感动。

这则故事讲的是:一个叫毛毛的大学生,他邀请他的同学到家里来做客。在他下楼买饮料的时候,其中有一个同学饿了,去翻了翻毛毛的冰箱,发现了一个懂得几乎成了冰块的粽子。他拿到微波炉里加热后咬了一口,便连忙把粽子吐出来,原来,粽子都发霉了。毛毛回到家后,看到了垃圾桶里的粽子,把饮料一扔,连忙捧起粽子,使劲地往嘴里塞。大约十来秒,粽子就被吃光了,连粽叶都被毛毛舔得干干净净。吃完后,毛毛一屁股坐在地上,顿时泪如雨下。他的同学上前问他怎么了,他抽泣着说:“这可是我妈包的粽子!”他的同学说:“有什么大不了的,叫你妈再包就是了呗。”原来,毛毛的妈妈已经死了,这是他妈妈临终前给他的粽子。

看完这则小故事后,真的让我很感动。亲情是什么?亲情是一种依靠,亲情是一种温暖,亲情是一种鼓舞人心的力量。它能滋润人枯干的心灵,能使我们昂首挺胸,面对难关。

这只是里面的一则小故事,就令人有了那么深的感触,催人泪下,这就是好书的力量。所以,这绝对是一本值得让人去反复诵读品味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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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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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偏见》是奥斯汀的作品,当我还是17岁时我就大概了解了它,而仅仅限于了解,这就是说我只明白它是描述感情的。想想看,此刻我20岁了,直到昨日我才把这部作品看完,可是我也难以断定我从此就读懂了它,和它交上了朋友。这样说来,我仰慕它确实有这么长的时间了。

好比一个景点,入口处能引人入胜的话,那确实能给游客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憧憬。“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所以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我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就这样开了个头,一个有着五个单身女儿的家族是如何将女儿们嫁出去的故事就接连着展开了。讽刺而幽默的笔触,营造了整篇的简便氛围,我想挺适合在这个鸟叫蝉鸣的暑假里来消遣时光,更何况再过几天就是七夕了呢!

就感情主题来说,女主人公伊丽莎小姐和男主人公达西先生的结合是比较富有故事性的,“首因效应”(人们交往时往往第一印象会给人带来先入为主的效果)使伊丽莎小姐认为达西先生是个自高自大、傲慢无礼的家伙,而这个评价就当时舞会上达西先生的表现来说,也并没有冤枉他。“她还能够,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眼看待的小姐。”换做是任何一个单身小姐,听到一个陌生男人这样含沙射影般地评价,都会生厌,何况伊丽莎小姐是个有着明亮眼睛的聪明善良而聪明的女人。自此,“傲慢”便成为达西先生的代名词,当然,至少在伊丽莎小姐前期的心中是这样认为的。而这个标签是否就是合情合理的呢当然,随着故事的发展,“偏见”也越发冒头了,当伊丽莎小姐拜访了达西先生的庄园起,她就意识到自我对达西先生确实缺乏公正了。能够说,是“偏见”的消解促成了他们的幸福。伊丽莎小姐存在偏见,而达西先生又何尝没有偏见呢他看不惯她父母亲的行为举止,也看不上她家的地位和财势,尤其是她家还有几个穷亲戚,而除了她和她姐姐吉英外,她的三个妹妹他都有或多或少的不满意。于是,他就越发傲慢了,更做出了妨碍她姐姐吉英和彬格莱先生的感情的事情。

就社会性来说,小说的讽刺之剑透过几对眷侣的终成击中了社会的某些风尚和流弊,而这也正增加了小说的社会意义,不至于与我先前所说的“纯情小说”同流。虽说伊丽莎小姐和达西先生的感情婚姻是以美满幸福结束,但他们在交往过程中的傲慢和偏见的构成正反应出社会的一些问题。当班纳特太太一心一意只为财产地位着想而不顾女儿们的真正幸福时的丑态,在让人捧腹之余,又生发出许多心酸。当婚姻成为攀附权贵的阶梯时,感情的影子在哪里柯斯牧师和卢卡斯小姐的婚姻,想想就不可思议,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在婚姻的路上研究得“面面俱到”,结果就干成了如此蠢事。如果说他们俩是有思想有见地的成年人,那韦翰先生和莉迪雅小姐的婚姻简直就是一场骗局、一场寻欢作乐的游戏。

小说在人物塑造方面采取的是单性描述,并不是多重矛盾性格的复杂描述,“一就永远是一”.吉英小姐单纯善良,一个贤良淑德形象,永远不会认为想到某人某事的阴暗面;伊丽莎白聪明活泼又独立,一个智慧女人形象,永远有自我的想法和原则;曼丽虽说描述不多,但其学术才女的形象跃然纸上,一切都是从书上得来的东西来解释生活;吉蒂和莉迪雅小姐是未成年,自有一种幼稚的疯狂女生特质。这五个女儿的形象如此,而其他人也是描述得极为成功的,虽然免不了有种单调的感觉,甚至于就整个故事情节来说,也比较直接,没有九曲回肠的曲折美,但这也或许就是奥斯汀本小说的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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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喜欢春天英语作文优秀篇

全文共 20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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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spring germination, growth under the care of the earth. I like the generous peak green, I like the spirit striving to make progress.

I like to step into the cool summer pavilion. Such as the sea around the lotus, lotus leaf like a group of conscientious escorts, flutters the body for lotus low sing a wonderful song after another.

I like the autumn fruit trees. On the branches, in the countless leaves, can always find many big sweet fruit.

I like snow in winter, so pure, so clean. Gently float down, floating on the heart, want to stretch out his hand to touch, all of a sudden it melted.

I also like flowers, in either. I like the fresh lily, tulip, which fragrant gorgeous peony and coloured lanqiu chrysanthemum. I also like to drive on the side of the road not well-known small wildflowers, pale pink, sky blue, yellow, lavender, I think they are beautiful too.

I like reading books, to enjoy the beauty in the book. Whenever reading, as if really came to the world in the book, and the hero laughing, sad together, to explore together in the book to the other world.

I also like to draw, when see the beautiful scenery, use the brush to record the beautiful scenery, the picture has become my memories.

I like to write to teach little brothers and sisters, holding a seriously to teach them with your hands in mine. When they laughed and said: "Ill write!" Then pretend to be a serious said: "you see I write?" I like/love to write words, they even crooked, but could see that they are written in the heart.

I love life, I love in the life is filled with so much love!

喜欢春天的萌发,在大地的关怀下成长。我喜欢那无比清新的嫩绿色,我喜欢那奋发向上的精神。

我喜欢在夏日踏进凉爽的凉亭。四周荷花如海,荷叶像一群尽职尽责的护花使者,轻轻摇摆着身子为荷花低唱一首首动听的歌谣。

我喜欢秋天的果树。在枝丫上,在数不尽的叶子中,总能发现许多个大味甜的果实。

我喜欢冬天的雪,那样纯洁,那样的一尘不染。轻轻的飘落下来,飘到手心里,想伸手去抚摸,一下子却又融化了。

我还喜欢花,不管是哪一种。我喜欢清新的百合,芳香四溢的郁金香,艳丽的牡丹以及五颜六色的秋菊。我也喜欢开在路边不知名的小野花,淡粉色的、天蓝色的、金黄色的、淡紫色的,我认为它们同样美丽。

我喜欢看书,去享受书中的美妙。每当读书的时候,仿佛真正地来到了书中的世界,与主人公一起欢笑,一起伤心,一起去探索书中的另一个世界。

我还喜欢画画,每当看见一个个美丽的景物,用画笔记录下这美丽的景色,那图画便成了我美好的回忆。

我喜欢教弟弟妹妹们写字,认真地一笔一画地手把手地教他们。当他们嘻嘻哈哈地说:“我会写啦!”然后装出一副严肃的样子说:“你看我写得怎么样?”我喜欢他们写的字,即使歪歪扭扭,但看得出他们是用心写的。

我喜欢生活,我喜欢在生活中充满了这样多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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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读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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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架上有许多书:《伊索寓言》、《365夜故事》、《世界奇观》、《动物趣闻》、《西游记》等等。其中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就是《伊索寓言》。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讲过这样一些故事:乌龟和兔子赛跑,兔子竟然输给了持之以恒的乌龟;农夫好心救了蛇,可蛇苏醒后却咬了农夫一口;狐狸吃不到葡萄,却说葡萄是酸的等等,这些大家所熟悉的故事就是选自《伊索寓言》里的《龟兔赛跑》、《农夫和蛇》、《狐狸和葡萄》等。这些故事我一直都很爱听,它教给了我许多道理。

《伊索寓言》里都是一些简短的故事,它的每一个故事都含有深远的寓意,而且语言幽默,是全世界少年儿童的经典读物。亲爱的同学们,如果你没有读过这本书,请你尝试着读一下,相信你也会喜欢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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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季节英语作文夏天Summer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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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mmeris the great season for all sports in the open air.

It is the season for baseball which is often called the national sport because of its popularity. I usually watch television and read the newspaper reports about the baseball results of the newspaper reports about the baseball results of the little leagues.

During the summer I like to go to the beach often because it is very close to my home in the village.

I usually go there bur in the summer vacation to relax after many months in school in the city.

I feel very comfortable with the familiar quiet of the villagers.

夏季是伟大的赛季,为所有体育在露天。

这是本赛季棒球这是通常被称为国家体育因为其受欢迎程度。我通常看电视和读报纸报道关于棒球的结果报纸报道关于棒球小联盟的结果。

夏天喜欢去海边经常,因为它非常接近我的家在村子里。

我通常会去那里柏迪在暑假放宽后,许多个月的学校在这个城市。

我觉得非常舒适与熟悉的安静的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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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的食物英语作文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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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 is my favorite food. I don’t know why I like to eat it. I just feel the smell of fish is very delicious. Maybe is heredity, as my father and grandma also like it. What’s more, I don’t care what kind of fish or what kind of coking style, I like all of them without reasons. Everytime my mother cook fish, I will eat much more than usual. So my mother always says that she gives birth to a cat. Everytime she says that all of us laugh.

鱼是我最喜欢食物。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喜欢它。我只是觉得鱼的味道很好吃。也许是遗传的,因为我的父亲和奶奶也喜欢它。更重要的是,我不在乎什么样的鱼或是什么样的烹饪方式,我就是毫无理由的喜欢所有的。每次妈妈煮鱼的时候,我会吃的比平时多。我妈妈总是说她生了一只猫。每次她说的时候我们都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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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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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李苦禅说:“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古人云:开卷有益。

我非常喜欢读书,是一条名副其实的小书虫。我有一个漂亮的书柜,里面装满了各种各样五颜六色的书。我一有空就往书房里钻,来到我的书柜前,拂去书面上的灰尘,把书柜打扫得干干净净,还把同样类别的书排在一起,乐此不疲,每次看到排得整整齐齐的书,我就心情书畅。

我什么书都看,童话、小说、自然百科等等。我常常看到忘我的境界,当我看到悲惨的情节时,我会泪如雨下,当我看到高兴的情节时,我会哈哈大笑……

书籍让我享受到无穷的快乐,我只要手中一有书,就没有了饥饿,没有了悲伤,在心灵的花园里只留下了快乐。各种各样的书带领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宇宙未解之迷》激起我探索宇宙的兴趣,《三国演义》让我了解了三国那段不寻常的历史,《一百个感恩故事》让我学会了感恩,《非洲历险记》让我明白了要像酷酷猴那样机智勇敢地去面对任何事,《鲁滨逊漂流记》让我深深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

培根告诉我们:“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我觉得培根说得很有道理。书蕴含着无穷的力量,只有多读书,才会增长本领,才能改变你的命运。

我喜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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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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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叫《淘气包马小跳》。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发现了马小跳一1个活泼可爱、调皮捣蛋、用快乐填满心灵,用童真,童心点缀生活的小男孩!他使我阳光向上,他带走了我所有的忧郁,使我感到快乐的气息。“淘气包马小跳”主要讲的是马小跳、唐飞、张达、毛超四个铁哥们在小学时代的一个个感人的小故事,其中他们那种阳光、诚实、有骨气、善良的精神感染了我。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每个人的童年都有不同的意义,都希望自己快乐、自由、幸福。

在空余时间我常常捧起它品读几遍品尝他们那种童真、童趣和童心,如果你对它有兴

趣我会把它借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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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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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艺忻

喜欢许多的东西,比如:舞蹈、声乐、画画……这些都令我喜欢,但我最喜欢的是一本,因为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而这本书的名字是《自己的事自己做》。

有一次,我在书中读到了一个故事。一个叫亚里?克米克的小男孩,因不想做家庭作业,而在学校里雇人给他写。有一次,他的妈妈问他:“亚里?克米克,你学校的作业写完了吗?你就打游戏。”妈妈就去拿他的书,结果妈妈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儿子写的字,就立刻询问儿子:“今天的作业上的字,是你自己写的吗?”儿子小声地说:“不是。”妈妈立刻教育起他,并询问了事情的经过。妈妈听后,非常生气,就对亚里?克米克说:“孩子,你从小就要养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好习惯,不能依赖别人,否则当你走向社会时,你将一无是处。不管干什么事,我们都应该记住一个原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要别人来帮忙。”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感觉我成长了许多,自己的事情开始自己做,从而家人更加爱我,觉得我变得更加懂事、乖巧了。每当我自己做自己事,并把事做得很好时,都会变得很开心、很欢乐,就像一只鸟儿在天空中快乐地飞翔着。我永远都会记住这个道理,让它促使着我不断地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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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夏天英语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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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ummer is coming. I like summer very much. In summer days, I can do a lot of things, such as swimming, eating ice cream, drinking cold water. Besides, the summer holiday is my favorite time. I don’t have to go to school in holidays, so I can play with my friends. I can travel with my parents, too. I want to go many places, such as Beijing, Shanghai, Xiamen and so on. This is why I love sum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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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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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问我最喜欢哪一类,我最喜欢童话故事书。因为童话不仅能滋润我们的心灵,而且能够让我们徜徉在一个个美好的境界之中。

在童话里,我最喜欢的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18世纪意大利作家卡洛. 科洛迪留给世人的经典童话故事。

故事的主角是老木匠盖比都亲手雕刻的一个小木偶,他的名字就叫做匹诺曹。匹诺曹出世后,因为缺乏诚实守信在他身上发生了一系列离奇古怪的难以置信的事。最后,在遭遇强盗的绑架后,是青发仙女救了他。为了让匹诺曹改正这个极为不好的毛病,青发仙女要求他必须学会诚信守信,同时,作为一种惩罚的手段,每当匹诺曹撒谎时,他的鼻子就会不断的变长。的确,诚实并不是一种轻松拥有的美德,还没意识到诚实重要性的匹诺曹,他的鼻子越变越长,并且麻烦事接踵而至……

终于,匹诺曹经过无数次的艰辛的磨难和不断的考验,他总算了解到了诚实的含意。而作为仙女的奖赏诺,匹诺曹自己也实现了自己已经期待已久的梦想,也可以说是愿望,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用告诫的方式,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千万不要做一个不诚实的孩子,做人要诚实守信,尊老爱幼。这整部作品诙谐幽默,大家如果在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你一定会在捧腹大笑中明白一个个做人的道理。

[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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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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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认为小说没什么好看的,但是最近新出了一本小说《神印王座》后,我才知道小说有多么好看。

这本讲人和魔数十年的斗争,然而一个人打破这场战争,那人就是——龙皓晨,龙皓晨不畏困难从10岁就开始修炼。最后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读到了这里我仿佛看到了龙皓晨手摘日月星辰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

龙皓晨和魔族皇者战斗了两天两夜,他击退了魔族皇者,但自己也为此死去了。读完了这本书,我产生了疑问,龙皓晨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他成功鸡腿魔族皇者,他是胜利者。但又想一想,带着伤,又死了,也确实算不上是胜利者。“胜利”一词在这本书中意义非凡,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又重新读了一遍《神印王座》。

这一次,我是和龙皓晨一起去对抗魔族皇者的。面对着疼痛、死亡、魔龙,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多次向困难妥协了。可是,龙皓晨始终没有向魔族皇者妥协。它勇敢的坚持着,最后凭借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战胜了魔族,保卫了人类的家园。在通往理想的道路上,龙皓晨追求过,也奋斗过,怎能说他是失败者?他不但胜利了,还是大英雄。

龙皓晨让我懂得,人的身体是脆弱的,但人的精神却硬过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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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全文共 1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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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何,“纯情小说”之类的东西已经不能勾起我丝毫的兴趣,也许我会在某个花好月圆之夜,触景生情而冲动地去翻开一本“纯情小说”的第一页,然而,我很难保证我会读到第三页。何为“纯情小说”?在个人看来,就是那些为写爱情而写爱情的矫情之作,通篇下来,只是看到男女主人公尽做些无聊至极之事,而这些情节又常常让人发笑,笑过后只是会让人断定作者和主人公们一样低智商、低趣味。所以,怀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我会在一大堆小说中留意着描写爱情故事的小说,但有怀着它不要让我失望的强烈希冀。毕竟,我一向相信爱情,超过婚姻的相信。

傲慢偏见》是奥斯汀的作品,当我还是17岁时我就大概了解了它,而仅仅限于了解,这就是说我只知道它是描写爱情的。想想看,现在我20岁了,直到昨天我才把这部作品看完,不过我也难以断定我从此就读懂了它,和它交上了朋友。这样说来,我仰慕它确实有这么长的时间了。

好比一个景点,入口处能引人入胜的话,那确实能给游客带来无限的遐想和憧憬。“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每逢新搬到一个地方,四邻八舍虽然完全不了解他的性情如何,见解如何,可是,既然这样的一条真理早已在人们心目中根深蒂固,因此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就这样开了个头,一个有着五个单身女儿的家族是如何将女儿们嫁出去的故事就接连着展开了。讽刺而幽默的笔触,营造了整篇的轻松氛围,我想挺适合在这个鸟叫蝉鸣的暑假里来消遣时光,更何况再过几天就是七夕了呢!

就爱情主题来说,女主人公伊丽莎小姐和男主人公达西先生的结合是比较富有故事性的,“首因效应”(人们交往时往往第一印象会给人带来先入为主的效果)使伊丽莎小姐认为达西先生是个自高自大、傲慢无礼的家伙,而这个评价就当时舞会上达西先生的表现来说,也并没有冤枉他。“她还可以,但还没有漂亮到打动我的心,眼前我可没有兴趣去抬举那些受到别人冷眼看待的小姐。”换做是任何一个单身小姐,听到一个陌生男人这样含沙射影般地评价,都会生厌,何况伊丽莎小姐是个有着明亮眼睛的聪明善良而聪明的女人。自此,“傲慢”便成为达西先生的代名词,当然,至少在伊丽莎小姐前期的心中是这样认为的。而这个标签是否就是合情合理的呢?当然,随着故事的发展,“偏见”也越发冒头了,当伊丽莎小姐拜访了达西先生的庄园起,她就意识到自己对达西先生确实缺乏公正了。可以说,是“偏见”的消解促成了他们的幸福。伊丽莎小姐存在偏见,而达西先生又何尝没有偏见呢?他看不惯她父母亲的行为举止,也看不上她家的地位和财势,尤其是她家还有几个穷亲戚,而除了她和她姐姐吉英外,她的三个妹妹他都有或多或少的不满意。于是,他就越发傲慢了,更做出了妨碍她姐姐吉英和彬格莱先生的爱情的事情。

就社会性来说,小说的讽刺之剑透过几对眷侣的终成击中了社会的某些风尚和流弊,而这也正增加了小说的社会意义,不至于与我先前所说的“纯情小说”同流。虽说伊丽莎小姐和达西先生的爱情婚姻是以美满幸福结束,但他们在交往过程中的傲慢和偏见的形成正反应出社会的一些问题。当班纳特太太一心一意只为财产地位着想而不顾女儿们的真正幸福时的丑态,在让人捧腹之余,又生发出许多心酸。当婚姻成为攀附权贵的阶梯时,爱情的影子在哪里?柯斯牧师和卢卡斯小姐的婚姻,想想就不可思议,他们两个都是“聪明人”,在婚姻的路上考虑得“面面俱到”,结果就干成了如此蠢事。如果说他们俩是有思想有见地的成年人,那韦翰先生和莉迪雅小姐的婚姻简直就是一场骗局、一场寻欢作乐的游戏。

小说在人物塑造方面采取的是单性描写,并不是多重矛盾性格的复杂描写,“一就永远是一”.吉英小姐单纯善良,一个贤良淑德形象,永远不会认为想到某人某事的阴暗面;伊丽莎白聪明活泼又独立,一个智慧女人形象,永远有自己的想法和原则;曼丽虽说描写不多,但其学术才女的形象跃然纸上,一切都是从书上得来的东西来解释生活;吉蒂和莉迪雅小姐是未成年,自有一种幼稚的疯狂女生特质。这五个女儿的形象如此,而其他人也是描写得极为成功的,虽然免不了有种单调的感觉,甚至于就整个故事情节来说,也比较直接,没有九曲回肠的曲折美,但这也或许就是奥斯汀本小说的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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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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徜徉在无尽的海中,不得不叫人手不释卷。形形色色的好书,像磁铁般深深吸引了我。书上一个个如精灵般跳动的文字,述说着人世的悲欢离合,我为之感慨,我为之动情,而一本《海底两万里》更是在万千好书中脱颖而出,牢牢地抓住了我的心!

从小,我就对海洋世界充满向往。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满足了我对海洋世界所有的渴望,同时又感受到了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位法国生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参与驱逐盛传的海上“怪物”反而被“怪物”俘获。但其实,所谓的“怪物”是一艘当时尚无人知的潜水艇。他们虽然身为俘虏,但却收到尼摩船长的善待。只不过为了保密的缘故,不许他们离开潜水艇。因此,生物学家一行人被迫随潜水艇游历各个海洋。后来他们几经艰险终于逃脱。最终将这一海底秘密公诸于世。

在潜水艇中生物学家一行人与世隔绝,但他们仍然存活了长达十个月的时间。这一切都是因为尼罗船长高于常人的头脑。他利用海浪发电,用海中的植物做衣服、食物。

说实话,我十分羡慕这位生物学家同他的伙伴们在海底的这次游历,他们乘“鹦鹉螺”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北两极海岸,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最终到达挪威海岸。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森林打猎,“鹦鹉螺”号搁浅,进入珊瑚墓地,经过阿拉伯海底地道,地中海48小时……

但是在这将近十个月的漫长旅程中,他们也经历了土人围攻,冰山封路,鲨鱼,章鱼袭击等许多危险。小说通过巧妙的构思和诡谲多变的情节,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充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情节古怪离奇,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入木三分,惟妙惟肖,让我仿佛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发现自身有很多的不足,阿龙纳斯教授的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摩船长的勇敢,遇事冷静,都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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