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最新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浏览

7717

作文

959

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12 字

+ 加入清单

自从去年去了鲁迅故居以后,我就对鲁迅爷爷有了深刻的印象,我对鲁迅爷爷还不太了解,就想通过其它的方法来补充。终于有一天,妈妈给我办了一张新华店的借书卡。在三楼的读者俱乐部里,我翻找了许多书后,终于找到了一本关于鲁迅的书——《鲁迅全集》。

书的封面介绍了鲁迅的籍贯、成就,还介绍了他的一些主要文学作品:《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朝花夕拾》、《野草》、《人海杂言》、《荆天丛笔》和《鲁迅全传》等。

现在我已经把《鲁迅全集》借回了家,我最喜欢看的是那篇《鲁迅全传》了。这篇文章总共有二十章,在我看来,它应该是旁人对鲁迅爷爷一生的评价,比如说第一章写刚出生的鲁迅是一个幸运儿;第二章以“天突然坍了”为题写鲁迅十三岁那年他的家庭变故;……全文写了鲁迅从出生到老死的思想、成就、对当时社会的贡献。

虽然这本书我还没有看完,但是我却从看了的文章中知道了深刻的内涵,我一定会花时间去把这本书读完,让鲁迅爷爷的爱国为民思想伴随我茁壮成长!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最喜欢的小动物英语词

全文共 873 字

+ 加入清单

My favorite animal is naughty puppy.

It has a pair of intense big eyes, nose, wet powder, du forward a little mouth, a black and white hair, feels comfortable pole, short tails sticking from side to side, as if in like you play the woman.

Puppies are very smart animals, on one occasion, I put the bone in his hand, the results accidentally was seen by the dog, it ran up to me fiercely, frighten I quickly ran to the tree, and secretly buried the bones of the up, but the dog ran to the tree diameter plane out of the bone, demonstrating the same bone ran away with the ball in his mouth. I never thought a dogs nose would be so sensitive.

I like dogs with spiritual.

喜欢动物是调皮的小狗。

它有着一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湿漉漉的粉鼻子,小小的嘴巴向前嘟着,一身黑白相间的毛,摸上去舒服极了,短短的尾巴高高翘着左右摇摆,好像在像你撒娇一样。

小狗是很聪明的动物,有一次,我把骨头拿在手里,结果不小心被小狗看见了,它猛的向我奔了过来,吓得我急忙跑到了树下,偷偷的把骨头埋了起来,谁知小狗直径跑到树下刨出了骨头,示威一样的衔着骨头跑开了,真没有想到狗的鼻子会这么灵敏。

我喜欢有着灵性的狗狗。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作文:游泳

全文共 1478 字

+ 加入清单

The first time I swim, tie a rope on the swimming ring, swimming circle in the body, the rope hung around the neck, this will prevent swim ring accidentally flies away by water. At the time of swimming, I feel like a fish, in the water free swimming, very happy! Sometimes, I drift himself in the Yangtze river, floating in the wind. In addition, I learned breast stroke, I found that to learn breaststroke, heart must be quiet, can learn quickly. With swim to swim breaststroke, how happy heart!!!

On one occasion, I go swimming with my friend, hes also wearing swimming laps, and, hed breaststroke, he will also snakes swimming, I also want to learn swimming snake, so I must come on!

Here, you must be very strange why I swim in the Yangtze river? Because my friend and I swim coach is my dad. Before launching, dad told me and my friends: must be under adult supervision can swim, and wear swimming laps, or wear swimsuit, otherwise, cannot go.

Accompanied by my father, my friends and I have learned how to swim, the taste of happiness, only experience, only to experience. So, I like to swim this sport!

我第一次游泳的时候,在游泳圈上系了一根绳子,游泳圈圈在身上,绳子挂在脖子上,这样可以防止游泳圈不小心被水飘走。在游泳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像一条小鱼一样,在水里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快活极了!有时候,我把自己漂在长江上,随风飘浮。而且,我还学了蛙泳,我发现,要学蛙泳,心一定要静下来,就能很快学会。用蛙泳游起泳来,心里面多么舒畅呀!

有一次,我和我的朋友一起去游泳,他也戴着游泳圈,而且,他也会蛙泳,他还会蛇泳,我也想学会蛇泳,所以我一定要加油!

说到这里,你们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在长江游泳?因为我和我的朋友的游泳教练就是我爸爸。在下水之前,爸爸告诉我和我的朋友:一定要在大人的监督下才可以下水游泳,还要戴游泳圈,或穿游泳衣,否则,就不能下水。

在爸爸的陪同下,我和我的朋友都学会了游泳,那幸福的味儿,只有亲身经历了,才体会得到。所以,我喜欢游泳这项运动!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喜欢小白兔的英语作文

全文共 1118 字

+ 加入清单

There are many lovely little animals in nature, but my favorite animal is a few white rabbits.

Rabbit is a lovely animal, very pleasing. It is flexible and agile. Small and exquisite faces, embedded in a pair of ruby-like red eyes. Little rabbit also has a unique three-color lip, body white hair like a slim white snow princess. A hairy little tail is always upturned, it is particularly noble.

Little white rabbit favorite carrots and cabbage, I saw them head down, open mouth, two doors exposed on the outside, with two forepaws kept to the mouth to send food. Soon after, the food in the cage was empty by them.

Little white rabbit sometimes love to play the game, you chase me, I chase you. They pushed to push, because the cage is relatively small, and soon, the white rabbit hit together. After a while, the little rabbit gave it tickle, here scratching, there scratched, small claws moving fast, from time to time with claws comb their hair. Some hair in the comb mouth, and some in the other rabbit to help wash the hair.

This is the live wave of cute little white rabbit, I like the white rabbit, do you like it?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推荐一本喜欢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90 字

+ 加入清单

“精灵”这个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从妈妈给我讲的故事里,从美丽的画册里。今年暑假我在店里第一眼看到《精灵时刻》这本书时,便毫不犹豫地买下了它。

一回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书。随着我的浏览,一只只可爱、善良的精灵跃然纸上:心地善良的梦枕熊和梦见熊;为拯救星际、抵御南斗熊的肆虐勇敢地帮助星座们的阿雪;秋风中那个给阿薰带来无比奇妙感觉的亦真亦幻的少年……

所有的童话故事在最后的“精灵时刻”里,作家秦莹亮通过“我”的亲身经历,告诉了我们:在所有被温柔以待的时刻里、在自由亲近大自然的时刻里、在祥和宁静的时刻里,我们都会碰到可爱的精灵。精灵就是温柔善良、勇敢正义的化身。是啊,那次我期末考试没考好,平时总对我“河东狮吼”的妈妈却一反常态,把我搂进怀里柔声安慰,瞬间化解了我难过的心情,那一刻我恍惚看到了精灵的光环罩在妈妈的头上——多美啊!开学初,班长程梅莹为了改变同学们不良的行为习惯,给老师出了许多金点子,还从家里带来了好些课外书,充实了班级图书角,带动大家开展阅读活动。老师总是亲切地称她“小精灵”:“我们班的‘小精灵’今天又给大家带来什么惊喜呢?”对了,在《彩色的翅膀》这篇课文里,为海岛上的瓜花传播花粉的蝴蝶不也被称之为“精灵”么?

合上书本,我的思绪似乎还在与精灵共舞。我明白了:我不应该只是期待“精灵”来到我的身边,我更应该把自己变成“精灵”,为身边的人们送上温暖和爱!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750字

全文共 715 字

+ 加入清单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4 字

+ 加入清单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傲慢与偏见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925 字

+ 加入清单

I have read some parts of this nover when I was about thirteen years old,but the book was really too thick for me to read over patiently.It’s a pity that I haven’t finished it till now.But fortunately, I have watched the movie “Pride and Predudice”directed by an American film studio several months ago.

The simple but pure plot,the wonderful song,the classical custume, the luxury ball,the scene full of amorous feelings from the British country,the beatiful and stubborn actress,all of these moved me deeply.Mr. Darcy,the actor of the nover,a nobleman from the uper-classes in England,because of this , he has an inborn superiority that he looks down at every person from the lower-classes .

He don’t like neither their life style nor their way to think.Elizabeth,the actress of the nover,an obstinate,wise young girl from the lower-classes of the country.She dosen’t like anyone who is constumelious,she hates the spurs from the pride men. By these, you know,there’er lots of conflicts between them,but at last,Darcy and Elizabeth,the two different even opposite youngsters fall love .That’s very incredible.

In fact,we are always pride and think something in our mind but not right,we assess the others only depend on their background or their color of skin , we hide our true heart and pretend ,we dispise the others without any reason……But why don’t we ask ourselves in our heart or mind: what do we feel in fact? What do we need in fact? What do we hate and love in fact? Why not express our real feelings at once?Why not chase the happy we really want ?

If we can go through the hindrances that set by ourselves,if we can express the true feelings we have and say it out loudly and clearly to somebody we want to tell with, if we can give up the contumely and spurns which block us to get long well wigh the others wo love,if we can live together harmony and sincere, if ……If that day really comes,the love will come too.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73 字

+ 加入清单

《木偶奇遇记》是我最喜爱的一本,它给我带来了许多的乐趣。

还记得在暑假的时候,我十分希望有一本好看的书,在一次上街,我和妈妈去了书店,我十分开心,因为可以买书了!我在书店里挑来挑去,最后挑中了一本《木偶奇遇记》。我翻开两页看看发现还行,就要了这一本书。

回家之后,我更是爱不释手。刚到家里,我就打开书认真地看了起来,妈妈叫道:“婷婷,快来帮我把锅刷一下。”我“嗯”地回答了一声,又继续看书了。接着,妈妈又说:“快点!”我不耐烦地说:“知道了!”可我依然目不转睛地看着书,连屁股都没挪一下。直到妈妈亲自来了,我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去刷锅了。

《木偶奇遇记》有什么能让我如此着迷呢?关键是它的内容。《木偶奇遇记》写的是一块木头被人雕成木偶,从此成了一个能说会跳的木偶人,它的爸爸,也就是雕刻它的人给它取名为皮诺曹。皮诺曹十分顽皮,而它的爸爸却十分仁慈,皮诺曹每次犯错误,爸爸都原谅了它。一次,它与爸爸失散了,皮诺曹开始了寻父之旅,在旅途中认了仙女作妈妈,仙女便一直暗中保护它。最后,皮诺曹找回了爸爸,并以自己的努力养活父亲,仙女看见这个木偶人从顽皮到现在,已经长大了,便让皮诺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原先的木偶皮诺曹变成了一个布娃娃,它歪着脖子,样子十分滑稽。这个内容虽然枯燥,但他用上了许多修词手法,使内容更加丰富,中心明确,让人一看就懂了。

这就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木偶奇遇记》,它让我懂得了要做一个好孩子,向皮诺曹一样孝敬父母,好好学习,不能向木偶皮诺曹一样顽皮,不理会父母的感受,被别人骗了都不知道。

一次在做数学题的时候,有一道不会写,我十分着急,可是我越急越想不出来,这时我想到了皮诺曹,学习它那种沉着冷静。我静下心来仔细想想,终于,我会写了!此时我无比高兴,这还要感谢《木偶奇遇记》呢!

《木偶奇遇记》让我受启发、受教育,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69 字

+ 加入清单

你若问起我最喜欢的一本,我会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鲁滨逊漂流记》!”

不要认为这部书已然过时,这部书是在大浪淘沙后筛选出来的传世经典。书中的人物、全书的内容、思想精神已然在我们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它成为我们心中的一道亮丽而永恒的风景线!

然而对我来说,这部书的价值不至于此,它对我的影响与感化是更深刻的!它的内容对我而言是给我上了一堂生动而震撼的生活科。

原来的我自理能力很差,不爱承担家务,不爱自力更生,不能脱离父母的关爱、帮助与呵护,这导致了我缺乏独立、缺乏自主,这是一个大弊病。因为独立自主对于一个人来说极其重要,它是一个人生存发展的重要保障。而我却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就等于失去了人生前进的武器,两手空空的我却不了解这一切的可怕,依然在依赖下尽情享受,不听家人的劝告。

在我身上,水开了不知所措,衣服不会自己洗,被子不会自己叠的景象时常发生。我也曾为此感到苦恼,但这苦恼过于肤浅,并未使我下定决心脱离依赖走向自主,直到——

小学时读到了一篇《鲁滨逊漂流记》的节选,初读之后感到很兴奋,觉得这部书应是本刺激精彩的冒险小说。出于好奇,我小心地打开了封面——生怕破坏这精彩的冒险情节。在认真读过内容简介后,兴奋跌落了一半,失望涌了上来,不就是说一个叫鲁滨逊的人在轮船遇难后孤身飘落至一荒岛而独立自活二十多年的故事嘛,这有啥意思?一点也不刺激,但出于一种莫名的感觉,我还是翻开了第一页。

花了十来天,整本书读完了,那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当我合住这本书时,我在沉思、我在设想,若是我独自飘落到了这样一个荒岛上,我会像鲁滨逊一样去自主生活吗?我能像鲁滨逊一样自主生活吗?阳光照在封面上那个衣衫褴褛的鲁滨逊上,我突然看见他身上在放射自主、独立、自强的光芒。

我下定决心,要摆脱依赖,去做一个像鲁滨逊一样的自强自立的人。我学习洗衣服,学习做饭,并经常自己干家务,竭力去改变自己。人生当自立,男儿当自强,自己一定要做一个独立自主的人!

现在我已然不再依赖,这多亏了鲁滨逊。是他震撼了我,打动了我,帮助了我,我感谢鲁滨逊,我热爱这本《鲁滨逊漂流记》!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721 字

+ 加入清单

读完奥斯汀的这部著作,没有我买书时的那种期待,在读书时就知道她的这部作品很是有名,现在才一赌它的风采,看完了却没有期待时的那种感觉,这或许就是所说的希望与希望往往是成反比的吧!

在《傲慢偏见》中写了四桩婚姻,女主人翁简和伊丽莎白正如现在的电视剧剧情一样,先苦后甜,她们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家庭和出身,但是却能博得有钱绅士的宠爱。简的大方得体,宽容忍让使她拥有了和宾利这一份美满的婚姻。而她的妹妹伊丽莎白却用自己的冷静、聪明与理智赢得了达西的真爱。她们有一个共同的爱情观就是:做什么都可以,没有爱情千万不要结婚。正如书中一开场就说到的那样:一个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必定需要一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宾利和达西这两个家财万贯的男人再次把这一真理诠释的淋漓尽致。

在这四桩婚姻中还有一桩很不被大家称赞的婚姻,这也和那两姐妹的爱情观完全不同的卢卡斯,她既不看中男人,也不看中夫妻生活,结婚只是她人生的目标。同样她也会被我们这些人看作她也拥有一段幸福婚姻。在我们的生活中,人们看到的往往是表面现象,正如卢卡斯和他的爱人一样,相互间没有感情,只有夫妻间的彬彬有礼,尽管如此他们的生活也正如别人所看到的那样,和谐、幸福、美满,但这其中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真正的滋味。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像卢卡斯这样的婚姻不在少数,尽管现在人们的个性意识很强,可是往往在现实面前他们还是选择了如卢卡斯一样的生活,我自己也想过去过那样的生活,至少自己不会为家人朋友的不悦而担心,可自己选择外出打工,就是想摆脱被束缚的生活,我不想再做一个在别人看来很听话的人,我想做回真正的自己,去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或许我的选择在他们看来是那么的不如意,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也无悔自己的选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77 字

+ 加入清单

张淑丹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使人快乐。读书能让人学到更多知识,读书还可以陶冶情操,是人的内心得到充实。我喜欢读书,在书中我可以自由飞翔,飞向远方。我最喜欢读的书是《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是这本书两个小主人公的姓名。这本书主要写了葵花的爸爸是一位艺术家,经常要下乡。而葵花没有母亲,只能由爸爸带着她。但是有一天,爸爸在写生时失踪了,眼看着葵花成了孤儿,这是有一家人要收养葵花,那一家人只有一个小孩子青铜,而青铜却是一个聋哑人,葵花在这家生活的很幸福,可这样的生活没能够持续多久,城里的人要将葵花带回城中。

在这本书中,我最欣赏的是葵花,他不顾自己的安危一个人去江南菜银杏果,一个人离开家半个多月,后又乘船回到家乡,听到奶奶的死后无比难过,几乎绝望的她只好又回到家中。还有一次,葵花一个人去找父亲,但并未找回,心中一直很难过。但她从来不找任何人诉苦,也从来不抱怨任何人,从来不抱怨命运的不公。葵花很懂事,他从来不给别人添麻烦,她把困难和挫折都默默的埋在心底,让幼小的心灵过早的承担着不该属于她这个年龄的人的痛苦。对于葵花的很多优点,我就不一一介绍了。我们应该向葵花学习,遇到困难和问题自行处理,不给他人添麻烦。

我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因为这本书可以给人勇气,使人增添力量,增加自信。这本书启示我们,遇事要大胆,勇敢地面对现实生活,不怕困难,无所畏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 加入清单

以前,我认为小说没什么好看的,但是最近新出了一本小说《神印王座》后,我才知道小说有多么好看。

这本讲人和魔数十年的斗争,然而一个人打破这场战争,那人就是——龙皓晨,龙皓晨不畏困难从10岁就开始修炼。最后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读到了这里我仿佛看到了龙皓晨手摘日月星辰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

龙皓晨和魔族皇者战斗了两天两夜,他击退了魔族皇者,但自己也为此死去了。读完了这本书,我产生了疑问,龙皓晨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他成功鸡腿魔族皇者,他是胜利者。但又想一想,带着伤,又死了,也确实算不上是胜利者。“胜利”一词在这本书中意义非凡,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又重新读了一遍《神印王座》。

这一次,我是和龙皓晨一起去对抗魔族皇者的。面对着疼痛、死亡、魔龙,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多次向困难妥协了。可是,龙皓晨始终没有向魔族皇者妥协。它勇敢的坚持着,最后凭借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战胜了魔族,保卫了人类的家园。在通往理想的道路上,龙皓晨追求过,也奋斗过,怎能说他是失败者?他不但胜利了,还是大英雄。

龙皓晨让我懂得,人的身体是脆弱的,但人的精神却硬过钢铁。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描述我最喜欢的一种交通方式的初中英语作文

全文共 658 字

+ 加入清单

Amongall means of transportation, I like bicycle most. Its cheap as well aspopular.

Thereare many advantages to ride the bicycle. In the first place, riding bicycle makesme feel independent. I can go anywhere by bicycle. Especially during rushhours, I can still move freely. Secondly, using a bicycle is good forenvironment protection, because it wont emit any waste gas. Moreover, bicycle ridingis also a good sport. While riding a bicycle, I can exercise myself, which ishealthful to me.

Inmy free time, I often ride my bicycle to get around in the downtown area or inthe countryside, so as to relax myself. Its really a nice outdoor activity forme, I think.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以我最喜欢的歌手为话题的小学六年级英语作文

全文共 421 字

+ 加入清单

I like to listen to music so much, because music can smooth my mood. My favorite singer is Leehom Wang. He is not only very handsome, but also very smart. He graduated in the top school and he is a music genuis. His great talent in music attracts me a lot. I will always stand by his side, he is an excellent music artist.

喜欢听音乐,因为音乐可以平复我的心情。我最喜爱的歌手是王力宏。他不仅很帅,而且很聪明。他毕业于一流的学校,是一个音乐天才。他在音乐方面的天赋很吸引着我。我会永远支持他,他是一位很优秀的音乐艺术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1 字

+ 加入清单

你听过汤姆·索亚这个名字吗?他是美国作家马克·温吐的作品《汤姆·索亚历险记》里的主人公。汤姆·索亚是一个既淘气又聪明的孩子。

在汤姆·索亚很小的时候,他的妈妈就去世了,他从小由姨妈收养。聪明顽皮的汤姆常常惹得姨妈和老师头疼。周末被罚刷墙,汤姆设计让镇上的男孩不但自愿帮他刷墙,还主动送谢礼。去墓地探险,他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无辜者即将遇难时,汤姆勇敢地站了出来,指出真凶,成了一个了不起的小英雄。去郊游时,他不仅救出自己和朋友,还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宝藏。

这本里,我最喜欢刷栅栏这件事。一次,汤姆被姨妈罚刷栅栏,但他想去玩,就用花言巧语把刷栅栏描绘成了一件非常有趣且独特的事。镇上的孩子听了后,都想干这件事,而且,还愿意用自己的东西和汤姆交换。就这样,汤姆不用劳动,而且还得到了许多小玩意。

在生活中,我也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有一次,我有事不想站岗,但大家都在写作业,我就说:“站岗看起来不好,但其实,你可以写作业,而且还能监督别人写作业,可威风了。如果老师看见,还会表扬你呢!”我刚说完,就有好几个人抢着要站岗。我心里乐开了花,选了一个同学替我去站岗。

在我读过的许多书里,我最喜欢这本《汤姆·索亚历险记》,尤其是主人公汤姆,他虽然像我们一样淘气,但是非常聪明。要是你读了这本书,肯定也会像我一样深深喜欢上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傲慢与偏见阅读感想800字

全文共 875 字

+ 加入清单

十八世纪的英国,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而有一本书,它的作者用着最真实的语言,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傲慢偏见》。

故事主要以发生在那个时代的四门婚姻为主题,其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发生在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与男主角费茨威廉·达西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爱情、漂亮聪明、坚强可爱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主要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尊敬,再到爱慕为线索,也穿插了在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幸福或不幸的婚姻。

十八世纪,大英帝国正处于国家发展的巅峰时期,而奥斯丁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她以朴实的文笔描写出乡村里的各种爱恨情仇以及人们的心理变化和情感。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

看了这本书后我想了很多,不仅是当时人们对婚姻的评判标准,还有他们对爱情的理解。在当时的社会,婚姻结缔的幸福条件就是男方有丰厚的家产,女方有不错的嫁妆,这样的婚姻就会被众人羡慕。可是这样的结合真的会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吗?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在我看来是不明智而且可笑的。“什么是爱情”,这个问题似乎当时的大部分人都不能真正理解其实对于这样的社会状况,或许会有那么一些人在心里默默地反抗。所以我佩服伊丽莎白敢恨敢爱的性格,她能正视自己内心的想法而不被物质生活冲昏头脑,我想这样的人真的很可贵,在我看来,她便是那个时代的勇士。

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书中伊丽莎白在搞清楚之前对达西的误会后她所表现出来的坚持。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了解,伊丽莎白消除对达西的偏见后,他们对彼此产生了日益增长的感情,而伊丽莎白对这份感情的坚持和风雨无阻的与之同行,是令人感动的。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忽略事实的真相,因而对一个人一件事产生错误的注解。所以我们应该学会正确的判断和耐心的摸索,这样,或许我们能看到一些很美好的人。

只有了解才会有改变,当偏见化成真诚,那便是最幸福的时刻。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200字]

全文共 251 字

+ 加入清单

我最近读了一本,名字叫《猜猜我有多爱你》。

讲的是小栗色兔和大栗色兔的故事,它们在比谁更爱对方,它们比了宽度、伸长、倒立、跳高、最后比远近,但每次都是大栗色兔赢,小栗色兔输,最后,小栗色兔困了,想不出来更多的东西来了,大栗色兔用双手将它放在用叶子铺的床上,低了下头,亲了亲它说:“晚安。”并且,悄悄微笑安静的说:“我爱你到月亮那里,再从月亮上回来。”这本书告诉我们爱,实在不是一件容易衡量的东西,我也爱我的全家人,爱到比宇宙还大的地方去,再从那一块地方回到这里,而且我希望我和我的家人一起幸福的过日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29 字

+ 加入清单

“生活总是让我们遍体鳞伤,但到后来,那些受伤的地方一定会变成我们最强壮的地方。”不知道你是否看到过这句话,或许也会有些眼熟吧?它就来自《老人与海》。

我还是蛮喜欢《老人与海》这部的。

这部书是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最杰出的一部作品,也是一部荣获诺贝尔奖的优秀之作。乜向读者们讲述了一个在湾流中打渔的老人,在八十四天出海未果后,又一次独自远航的惊险故事。老人以自身的经历,充分塑造了一个不向命运屈服,顽强战斗、永不言败的形象,歌颂了“硬汉精神”。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老人,是一位真正的硬汉,即使连续八十四天一无所获,但他依然没有放弃。在他和大马林鱼和鲨鱼的较量中,可以看出他是那样的坚忍。即使最后他只得到了一具马林鱼的骨架,但他取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与老人相依为命的那个小孩,他是老人生活中最好的帮手。即使老人一条鱼都没有捕到,但他仍是小孩心中最好的渔人。小孩细心照顾着老人,可以说小孩是老人另一种生存状态的象征。

而马林鱼就象征着美好的理想和光荣。老人对于大马林鱼没有丝毫敌意,却时时表现出喜爱和崇尚,仿佛把马林鱼当成了朋友。所以在老人和马林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始终心怀敬意。即使在他最终战胜大马林鱼时,也不禁为对手叹息。

鲨鱼这个角色,可能读者都不喜欢的吧,包括我。在这部小说中,它们是各种邪恶势力的化身。它们一次又一次阻挠着老人和马林鱼,用各种方法阻挠着人们的理想。更深一层说,鲨鱼也是殖民主义者的化身。

《老人与海》真的值得一读。

“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绝不能被打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1 字

+ 加入清单

我看过很多的名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

《红楼梦》塑造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鸳鸯、晴雯、贾政、贾赦、贾珍、贾琏等一大批千古不朽的典型形象。贾宝玉是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他生活在腐朽、虚伪的封建大家庭里,由对它的怀疑、憎恨发展到弃家出走,与封建统治阶级彻底决裂。他反对封建主义生活道路,对贵族生活的厌倦冷漠,是他反封建叛逆性格的最高表现。贾宝玉性格中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轻蔑、憎恨封建的世俗男子,同情、热爱受封建主义压迫与蹂躏的女子,表现出明显的民主思想。

作者还怀着正义、同情和爱惜的感情,塑造了晴雯、鸳鸯等一大批如同过江之鲫的丫环形象。她们大多善良、纯洁、有理想、敢于反抗、坚决大胆地追求幸福生活。这些被压在最底层的丫环形象的成功塑造,是作者民主思想的进一步显示,在当时很有进步意义。

中还真实、深刻地描画出贾赦、贾琏、贾珍、王熙凤等封建统治势力的代表人物的丑恶嘴脸。在他们身上集中了剥削阶级荒淫无耻、贪婪凶残、阴险毒辣的特点。其中“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笑着,脚底下就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的王熙凤,留给我的印象最深刻。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三国演义》和《水浒》中写的大多是英雄人物,这些人物的斗争故事本身就具有激动人心的力量。《红楼梦》是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

《红楼梦》这不亏是我国的四大名著呀!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48 字

+ 加入清单

我读过很多本,比如《笑猫日记》、《蓝熊船长的13条半命》、《三角地》、《甜橙树》《野风车》等,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野风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二疤眼子和他的父亲守护一架老风车的故事。这架风车承担着三十亩地的灌溉重任。他俩花了很大的精力终于把这架老风车重新修理好,并为它举行了庄重严肃的扯蓬仪式。风车正常运转后,将一股股清澈的河水运进了干渴的稻田。可是有一天,突然狂风横扫大地,风车狂转,不停地摇晃着,即将倒下,在这紧要关头,二疤眼子勇敢的抓住了风车,用尽全身的力气拉下一叶叶风蓬,一阵狂风,二疤眼子被吹进湖里……我推荐这本书的理由是:在文中作者曹文轩对风的描述,他把一个从无风——微风——大风——狂风的过程描写的活灵活现,层层推进,细致入微。他把微风比作为一个娇弱无力,穿着白裙的女孩子;把大风比作为一个汉子,像是披着斗篷骑在马上的侠客;把狂风比作为一把巨大而锋利,锐不可当,削铁如泥的砍刀。同时通过这个故事也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凡事千万要认真、认真再认真,那样你才能在生活学习中走的更高、更远。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