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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热门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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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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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汀的《傲慢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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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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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爱是一本我最爱的

一天,我在公交车站等车,我看见了一对父子。父亲是一个卖水果的老人,蓬头垢面地坐在一辆三轮车上,儿子坐在三轮车后座,看着一本被揉皱的课本。父亲不擅长言语,不像旁边吆喝着招揽生意的小贩,生意相对显得冷清。父亲脸上爬满愁意,重重的眼袋耷拉下来像只沙皮狗。

儿子看似遇到了什么问题,小小的眉头紧锁,他迟疑了一下,还是转身把课本递给父亲。父亲慌忙把手在衣服上抹了两下,双手接过书,也是皱着眉头看了起来,与儿子如出一辙。突然父亲抬起头:“侬管自己看,我再稍微看一下跟你说。”儿子嗯了一声便转过了头。

父亲向我走来,出于本能,我惊慌失措地后退一步。父亲憨厚地笑了笑,拉我走到一边:“小姑娘,别怕,帮忙看看这题目怎么做?”我战战兢兢地写上了解答过程,其实那不过是一道小学三年级的数学题而已。“麻烦你了,真是太谢谢了。”我勉强笑了笑:“不客气。”我心有余悸,毕竟第一次和陌生人以如此奇特的方式交谈。父亲转身的一霎那,我发现儿子盯着父亲的背影,澄澈的眼睛里充满了愧疚或者还有一些,道不明的情绪,马上又低下了头。

“儿子,过来过来,这题我跟你讲讲。”我忐忑地等待父亲的谎言被拆穿。

儿子又像刚才一样转身,盯着课本。我听见父亲照着我写的过程一点一点读下去,其间还打了几个小疙瘩,儿子装作没听到一样时不时地点着小脑袋。“爸爸,你真厉害!”

我彻底被这对父子的对话震撼了。爸爸你真厉害爸爸你真厉害……儿子稚嫩的童声余音绕梁一般萦绕在我的耳畔。

多么不堪一击的谎言却在亲密的父子之间颤颤巍巍地立了起来。也许父亲永远不会知道儿子一直看着他,卑微地向一个初中女生请教一道三年级的数学题,把自己并不明白的答案用不标准的普通话缓冲过几个疙瘩艰难地念出来,然后笑着听儿子说爸爸你真厉害。

我觉得这就是父爱,充满谎言的父爱。它像是一本书,也许是畅销的,泛滥到生活的角角落落,但最深沉的父爱却是最朴素的,最难以启齿的,父亲永远都不会向儿子承认自己其实连小学三年级都没上过,他要让儿子在苦难的生活中看到生活的希望,看到知识的力量,他尽了他自己最微薄却又最伟大的力量。

这,就是父爱,我最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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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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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都有自己喜欢,而我喜欢的书就是《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它的作家是杨红樱。

本书讲的是从前有一户人家,那户人家养着一只腊肠狗,腊肠狗在那个家里非常受宠。那家里的腊肠狗具有纯种德国腊肠狗的一切优良品质,比如忠诚、机智、刻苦、坚韧,它几乎就是这家人的骄傲。后来,刚出生不久的牧羊犬帅仔来到了这个家,腊肠狗就成了帅仔的保姆狗。他全心全意的照顾帅仔,几乎寸步不离,帅仔对腊肠狗(老头儿)也是百般依恋。帅仔一天天长大了,越长越漂亮,真是人见人爱。主人们渐渐把对老头儿的爱,全部转移到了帅仔身上,腊肠狗老头儿失宠了。老头儿认为是帅仔抢走了人们对他的爱,所以他嫉妒帅仔,他要除掉帅仔。

后来,保姆狗为了除掉帅仔,在翠湖公园里制造了几起十分可怕的凶案,后来被笑猫和马小跳几个孩子依次救活。最后保姆狗死于一场奇怪的车祸。嫉妒是心灵上的一个毒瘤,它不仅使人,也会使狗,使猫丧失理智,做出一些疯狂的蠢事来。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灵仿佛受到了神圣的洗礼。其实,每个人、每只狗、每只猫的头上,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美丽天空,谁都可以在这美丽的天空下,好好活着。保姆狗老头儿也一样,但是他为什么一定要去争夺帅仔头上的那片天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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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春天英语作文带翻译

全文共 2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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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four seasons in a year, to Philippine green spring, scorching sun of summer, day high qi shuang autumn and snowy winter. Spring is my favorite.

Spring is a season for revival. Grass from the ground test out of the head, the flowers contend in fragance and fascination, exhibit outline. Willow girl waving her arms, near the river the swallow flitted across the sky. Everywhere a vibrant spectacle.

Spring is a hopeful season. The farmers in the field on the hard seed, the recovery and a grain of millet, the autumn harvest than a child. "they all want to have a good harvest in autumn. Students studying, but also in order to have a good result.

Spring is a season of vigor. "Spring." Spring is the beginning of the year. See, the streets are full of childrens footprints. Indeed, the spring is fit to be a lot of things, such as: kite flying, hiking, picnic, etc., can show the childrens vigor, vitality and tong qu.

Spring is a green season. Look at the green grass, green leaves, it is feast for the eyes.

Of course, I also like the spring of life. The spring is the youth of life. Thats very kind of youth, because you can grow up to feel with your heart. Whether its dull, fine as silk, or strong and vigorous, youth is happy. As long as you cherish the feeling of youth, youth of the sour, sweet, bitter, spicy, salty, will become the most precious treasure in your life journey.

We dont feel inferior of youth, since the arrogance and conceit, not up, much good!

I like spring, like a spring revival, like the spring of hope, like the spring vigor, like the spring green, also like the spring of life.

Spring is infinite good, I like spring.

一年有四个季节,要红柳绿的春,骄阳似火的夏,天高气爽的秋以及白雪皑皑的冬。我最喜欢的是春天

春天是个万物复苏的季节。小草从地下探出了脑袋,花儿争芳斗艳,一展丰姿。柳树姑娘在河边挥舞着她的手臂,燕子掠过长空。到处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

春天是个充满希望的季节。田里的农民在辛勤的播种,“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他们都想在秋天时有个好收成。学生们埋头苦读,也是为了能有个好成绩。

春天是个朝气蓬勃的季节。“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是一年的开始。看,大街小巷都布满了孩子的脚印。的确,春天适合做很多事,比如:放风筝、远足、野炊等,都可以显示出孩子们的活力、生机和童趣。

春天还是个绿意盎然的季节。看那绿色的草、绿色的树叶,实在令人感到赏心悦目。

当然,我也喜欢人生的春天。人生的春天是青春。青春真好,应为你可以用心来感受成长的过程。不管是平淡如水、细小如丝,还是惊天动地、轰轰烈烈,青春都是幸福的。只要你珍惜青春的感觉,青春中的酸、甜、苦、辣、咸都会成为你生命旅程中最珍爱的珠宝。

青春的我们不自卑、不自骄、不自负、不自赏,多好!

我喜欢春天,喜欢万物复苏的春天,喜欢充满希望的春天,喜欢朝气蓬勃的春天,喜欢绿意盎然的春天,也喜欢人生的春天。

春光无限好,我喜欢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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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夏天的英语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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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four season in a year.They are all beautiful.But I favourite season is summer.

It is summer now.The weather is very hot and dry.Summers sun is illuminate on our skin.We need eat a lot of ice cream.In the rainy day,the weather can be cool.

But the summer is vivifying.The trees are green and flourish.The leaves are bigger.The flowers are colourful and beautiful.There are red,yellow,blue,pink and purple.The butterflies are flying above the flowers.There are many birds singing on the branch.

People can do a lot of things in summer.We can ride bike.We can swim.We can have a picnic.Those are interesting activities.I like swim.I like summer activities.

In summer,there are many fruit.The watermelons,apples are very delicious.In summer eat watremelons is nice and cool.

This is summer.I like summer.Do you like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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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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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一本童话书,因为它将我引入了童话世界。那一个个刚劲端庄的字在书中排列成一篇篇沁人心脾的故事充实着我的想象世界。

你知道吗?小海蒂的花曾在夜间主办舞会,单脚锡兵最后是与心爱的舞女一同死去的;海的女儿是为了心爱的王子的幸福而化为泡沫的;天鹅公主是被狠毒的姐姐害死的;笨蛋约翰娶得了公主;采着面包的女孩变成了石雕;丑小鸭最后变成了洁白的天鹅;卖火柴的小女孩是在大年夜里死去的…。

啊!多么美妙的童话!它们多像一颗颗璀璨的星星,将我那漆黑如墨的世界点缀得美丽而又神秘有趣;多像五彩冰纷的画笔,将我那空白的世界画得漂亮无比。多像一块砂糖,将我平淡如水的世界染成了有滋有味的甜水。

它告诉我: “人不可貌相”。现在默默无闻的丑小鸭,将来可以成为展翅飞翔的白天鹅;它告诉我,做人不能骄傲自满;它告诉我,邪恶永远无法战胜善良与正义;它告诉我:好人有好报,恶人有恶报;它告诉我:为人要勇敢大胆,不要被困难打倒。

这本书带给我知识,带给我想象,带给了我快乐。这本书叫做《安徒生童话》,有时间希望大家也找来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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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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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突然想起老师布置的作业,让我们回家写征文,当我看见家长信背面推荐目中有一本《樱桃沟的春天》这本书,我才想起我以前看过这本书,这本书很有趣,便正好用在我的作文中。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阿姨,书中主要讲了清明刚过,笑猫和虎皮猫还有小猫们碰到了万年龟正好一起离开了翠湖公园,因为万年龟能闻出孩子的味道,便把我们带到了望龙山下美丽的樱桃沟,千方百计才找到了马小跳的爷爷和奶奶家,他们家里很热闹,动物也很奇怪,有爱管闲事的阿黄,有忠诚并会滑板的母白鹅,有拥有一副金嗓子的鹩哥,还有得了相思病的阿黑和溜冰大王黑旋风,他们之间发生了很有趣的故事。可是不久全世界都变得很反常,所以动物便都开始逃亡,连球球老老鼠也说世界末日就要到了,可是笑猫坚决不走……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觉得母白鹅的咬人事件这个小故事很感人,鹩哥装战斗机的声音为了赶走偷吃樱桃的剪刀怪嘴鸟,用嗓过度导致嗓子出血,可是全村人都以为它是扰乱人们的生活,还纷纷责骂,并殴打鹩哥,但是他仍然在坚持着,并默默的守护着人们的财产。他的这种牺牲自己,关心他人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

我还从溜冰大王黑旋风和滑板高手母白鹅的身上学到皇天不负有心人,只要努力就能成功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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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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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可多了,五花八门。可属我最喜欢的书,那就是《女生领地的捣蛋鬼》。

当我刚看《女生领地的捣蛋鬼》这本书时,还不懂里面所要告诉我们的含义。觉得这本书一点儿也不新奇。可我又想起妈妈曾对我说,读书不能囫囵吞枣,一定要精读,读懂里面每一句话的意思才行。我又下定决心,打算再仔仔细细地读一遍。

我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读啊读,我越读越起劲。我读到第五篇时,仿佛进入了这本书中,吸取着这本书的知识,分享着快乐。与作者在沟通似的。我感到无比的幸福,我读了好一会儿,终于再一次把这本书读完了。我好像重新认识了这本书。因为我在这本书身上找到了许许多多的知识,与他的心灵沟通了一下。

读了这本书,我的心情变得轻松了。身上那块有着压力的石头彻底不见了。读了这本书,仿佛身边的东西都是崭新的。读了这本书,我像是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感到这个世界非常的美好。这就是我读完这本书之后的感受。

这就是我喜欢的书,因为他给我带来了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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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介绍一个我最喜欢的生日礼物小学六年级英语作文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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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a party on my eleven birthday, many friends give me the present. There is a doll, a pen, a music box, a notebook, a book and a flower. My faverite present is the flower. The flower is very beautiful. Its colour is red. I like to smell it. I put it in a bottle of water. My mother says it is a rose. I can plant it in the pot. I water the flower everyday. I wish it can be beautiful fore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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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英语作文我喜欢我的工作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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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past three years of my college life i have never ceased to think what kind of work i shall take up upon graduation。 although my ideas are not consistent, i have decided on a college teacher as my life-long career。

a variety of reasons have led me to choose this occupation over other more lucrative ones。 first, teaching is learning。 to make my lectures more constructive and stimulating, i have to read more books, explore new knowledge and gain a better understanding of the world the very thing i enjoy in my life。 second, teaching means freedom and independence。 as a teacher, im free to use my own ideas and make my own decisions, a privilege not everyone can have, even those with highly-paid positions。 finally, i like teaching because it offers certain peace of mind。 no more rushing to catch a morning bus, no more anxiety to please a boss, no more worries about your paycheck which is steady, if not handsome。

nothing, not even a big salary, can equal for the opportunity to continue learning,the satisfaction of being your own boss,and a gentle peace of life。

[英语作文我喜欢我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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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夏天英语

全文共 2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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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you ask me, what is your favorite season? I am sure Ill choose summer. Why? Let me tell you.

In summer, the weather is hot, so we can go swimming.

I like swimming. We can play a lot of games in the water.

Summer it is often sunny and hot. Sometimes rainy in summer.

Sometimes I eat ice-cream at h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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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80字

全文共 1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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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mall white rabbit is very cute, a snow-white hair feels soft, like Snow White. Two eyes red and big, like a ruby. Embedded in a dialogue red long ears, like the maize leaves. Eyes under the long nose, a small, short, there are a small and exquisite of three petal mouths. Everyone knows the rabbit loves to eat turnips, but little mouth zhang, how to eat? So they turned into three petal mouths.

I think the rabbit is supposed to be nutrition experts, its very nutritious food, carrots, white radish, green vegetables, cabbage... If you look carefully, you can also see its short tail in eating shake? Remember once went to the park to feed the rabbit green vegetables, there is a rabbit hungry panic about, I just carefully put the food in the past, it suddenly descended, bit green vegetables in the mouth, I threw the vegetables a scared, back several paces. See it exhaled to eat it, a little later, green vegetables into the belly.

The small white rabbit character gentle, clever, like easily prone on the ground, but sometimes also like we naughty, games will to fight. They run very flexible, leap to jump, know why? I go to the Internet to check the information, the original rabbit front legs short and small, thick and long hind legs, so start to jump and jump. Ha, too funny!

The small white rabbit, I really like you!

小白兔的样子非常可爱,一身雪白的绒毛摸起来软绵绵的,真像白雪公主。两只眼睛又红又大,像红宝石似的。一对白里嵌红的长耳朵,像玉米叶子一样。眼睛下面长了一个又小又短的鼻子,下面还有一张小巧玲珑的三瓣嘴。大家都知道兔子爱吃大萝卜,可是小嘴张不大,怎么吃呢?所以就变成了三瓣嘴。

我想兔子应该是营养专家,它吃的食物非常有营养,有红萝卜、白萝卜、青菜、白菜……如果你仔细观察,还可以看到它那短小的尾巴在吃东西时会抖动呢。记得有一次到公园去给兔子喂青菜,有只兔子大概饿慌了,我刚小心翼翼地把菜伸过去,它就猛地扑了过来,把青菜咬在了嘴里,吓得我把青菜一扔,退后了好几步。只见它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不一会儿,青菜就进了肚。

小白兔性格温顺、乖巧,喜欢轻松地趴在地面上,但有时候也和我们一样顽皮,会游戏会打架。它们跑起来很灵活,蹦蹦跳跳的,知道为什么吗?我到网上去查了资料,原来兔子前腿短又小,后腿粗又长,所以走起路来又蹦又跳的。哈,太有趣啦!

小白兔,我真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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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中国射击运动员

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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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你有没有喜欢运动员呢?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优秀英语作文,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The Chinese sport shooter I like best is Wang Yifu who was in terms of Olympic medals one of the most successful sport shooters of all times. He specializes in the 50 m Pistol and 10 m Air Pistol events.

Wang won his first Olympic medal in the Los Angeles games at the age of 23. After this, the Air Pistol event was added to the program, and this is where he has achieved his greatest accomplishments. He won the 1992 gold medal only days after a new medal in the 50 m event. His three attempts to repeat the victory have provided impressive results and very tight duels:

In the 2004 competition, Wang scored 590 once more, but lost the Olympic record to Mikhail Nestruev who achieved 591. However, Wang Yifu chased quickly and eventually won by a margin of 0.2 points to get his second Olympic gold.

I like Wang Yifu, and I also like his great sprite.

【参考译文】

我最喜欢的中国射击运动员是王义夫,他是奥运奖牌中最成功的运动员之一。他专门从事50米手枪和10米气手枪事件。

王23岁时在洛杉矶奥运会上获得了第一枚奥运会奖牌。在此之后,空气手枪事件被添加到程序,这是他实现了他最大的成就。他赢得了1992枚金牌只有几天后,新的奖章在50米的事件。他三次重复的胜利提供了令人印象深刻的结果和很紧的决斗:

在2004场比赛中,王打进了590次,但失去的奥运会记录米哈伊尔·内斯特鲁耶夫的人达到591。然而,王义夫迅速追赶,最终以0.2分的优势赢得了第二枚奥运金牌。

我是王力可,我也喜欢他的大妖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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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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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傲慢偏见》给我带来了很深的感触。

本片主角是班纳特家的五个女儿,势利眼的母亲一见到富家公子宾利和达西前来小镇,便逼不及待安排女儿钓金龟。大女儿跟宾利的爱情开始发展得很顺利,但在关键时刻却产生了波折。而女儿伊莉莎白则对态度高傲的达西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断在言语中剌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五个女儿都有了好结果。

从这个发生在英国的.情故事,男主角傲慢,女主角偏见,两人经历了很多的悲欢离合,终于排除了以前的误解,走到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什么呢?--人性,尊严,.情...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弟达西所热.。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小说,也是我看过的最喜欢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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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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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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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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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一轮红日,照亮了我美好的未来;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的书,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里面记录了各种动物的生活。自从我借了一本沈石溪的《第七条猎狗》之后,我便对他的书更是念念不忘。

当然,我最喜欢的是《雄狮去流浪》,里面一个个生动形象、惊心动魄的故事扣人心弦。我为失去了四位哥哥的雄狮红飘带而感到伤心。那红飘带的命运时好时坏,是福是祸?我想,看完了下一本,谜底就会揭晓。

还有一本书名是《野犬女皇》。里面讲了一对亲姐妹因生育而发生分歧,又在一次包围中重归于好。使我懂得了姐妹深情。

书是我们的朋友,有时书中的故事会带给我忧伤,有时书中的主人公开心的样子也会带给我快乐。我在书的陪伴下健康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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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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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最喜欢的读的其中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书里讲了二百多个人物,他们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诸蔼亮等。此书内容主要讲了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斗争。

从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让我对刘备产生了敬佩之情,刘备对兄弟善良的情意深深地打动了我。同时刘备为了成就一番事业不怕苦不怕累,就以“三顾茅庐”来举例:刘备为了一统天下,只因缺少足智多谋的人才,这时,元直临走前将诸葛亮推荐给了刘备,经三次拜访才请到大名鼎鼎的诸葛亮出山来辅佐自己。刘备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测试四百米长跑,要求我们在一分三十秒内跑完,轮到我了,哨子一响,四个同学开始飞奔起来,一圈两圈………我双脚发软,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实在是跑不动了,眼看着只有一百米了,必须得把这短短的一百米跑完,这时我想起了刘备的坚持不懈,一鼓作气,冲了上去,啊,终于在规定时间跑完了。

人无完人,刘备有个缺点就是不够沉着冷静,当关羽和张飞二位兄弟遇害后,他十分恼怒,不听军师诸葛亮的劝告,点起所有兵将讨伐吴国,被陆逊之计所害,损失惨重!如果当时他能冷静一点也就不会造成后来失利的局势了。

还记得不久前数学老师让我们带一枚色子去学校,色子家里有,不用担心。当时妈妈在检查作业,我在一旁玩色子。突然,妈妈看到一个错误,让我来订正,错误订正后好收拾文具时却发现色子不见了,一下我变成了热锅里的蚂蚁——团团转……突然,我想到了刘备不冷静的下场,使我立马冷静了下来,开始仔细回忆细节慢慢找,还真的在书桌下的角落里找到了色子。

《三国演义》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对朋友要真诚相待,对学习和生活要不怕吃苦不怕受累,遇到事情了要沉着冷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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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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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呵,真爽!我一会儿坐在肆意飞奔的霸王龙背上,一会儿骑在腾空飞翔的翼龙身上,一会儿和可爱的小腕龙捉迷藏……

不好,我走进一片茂密的丛林,出不去了,我急得团团转,我累坏了,也害怕极了,就当我要崩溃的时候,一只翼龙飞来了,我爬上它轻轻扇动的翅膀,一眨眼,我们就冲出了丛林。哇,好高啊!我好像可以碰到漂浮的白云,底下碧绿的草地,清澈的湖水,茂密的树林,数不清的恐龙在奔跑、嬉戏……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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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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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童话犹如一幅画卷,让人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使人澄净身心;一本好犹如一阵清风,令人放飞思绪。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主要描述主人公阿辽什卡辛酸而悲惨的童年生活,记录了他在外公外婆的照顾下长大成人的经历。正是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生活的看法和感觉。

三年级时,姐姐给了我一本《童年》,可当时我看惯了漫画书,面对书本中一页页细小的,密密麻麻的汉字方阵,我毫不犹豫地把书给合上,放在书柜上。直到五年级,老师让我们阅读一些中外名著,其中就有《童年》。我才阅读起《童年》来。我一开始读,就停不下来了。这本书好像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使我看完一遍之后还不够多,继续看第二遍,第三遍。

主人公阿辽什卡的遭遇催人泪下,他从小就失去父亲,其他亲人都不关心阿辽什卡,外公常常毒打他,只有外婆关心他,照顾他,爱护他,使阿辽什卡在这个冰冷的世界还能感受到一丝温暖。阿辽什卡的生活,与我们的生活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我从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生活,丝毫不用担心未来,而阿辽什卡连饭也吃不上,还要时时刻刻面对生活困难。

《童年》带我畅游文学海洋,也带我品尝了人间的疾苦。它让我与经典同行,与岁月相伴,领悟了生命的真谛。《童年》当之无愧为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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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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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读了两本书,期中一本是《傲慢偏见》,它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感情故事。

第一次读它的时间是在大学的图书馆,这次弄到一本英文版,其实国外作品英文版跟翻译版还是有差别的,翻译版多多少少都带有翻译者自已的一些理解与感情在里面,我觉的相当是二次创作。

如果你能读英文版,就不要读翻译版,差别在哪,不在故事,而在每句话带给你的想像力是不一样的。刚开始读起来有点吃力,可是读了几章后感觉就好多了。

读完后能够说,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又真实再此刻脑海中。

看完后对“傲慢与偏见”也有更深的体会。书中的世态人情在当下,又不何尝不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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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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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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