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最新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浏览

7720

作文

959

我喜欢的食物英语作文

全文共 702 字

+ 加入清单

In our country, there are plenty of delicious foods. They are popular among Chinese people. I like eating very much. There are many food I like, such as chicken, fish, beef, tofu, noodle and so on. Among them, fish and tofu are the food I like most. Fish is delicious as well asrich in nutrition. Its good to our health. There are various cooking methods and I think the simplest way is the best one. Tofu is my favorite as well. It can be cooked with many other dishes. Different tastes combine with each other to make the food more delicious.

我的家乡有很多好吃的食物。中国人都很喜欢吃这些食物。我也很喜欢吃。我喜欢的食物有很多,比如鸡肉,鱼肉,牛肉,豆腐,面条等等。鱼肉好吃并且含有丰富的营养,对我们的健康很有好处。有很多种烹饪方式,我认为最简单的方式就是最好的方式。豆腐也是我喜欢的食物。它可以和很多其他种类的菜一起烹饪。不同口味相互结合能够使食物更美味。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75 字

+ 加入清单

虽然我读过很多,但是我最喜爱的是一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著名的大作家——笛福。这本书是男孩子必读的书,女孩子更要读,主人公鲁滨逊,是让我们知道要学会生存,克服困难,自力更生的重要性。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充满坚强毅力的人,他很聪明机智,还有一颗勇敢的心。在一次航海中,鲁滨逊跟着十几个人一起去,他们遇到了巨大的波浪,船翻了后,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那就是鲁滨逊。他来到一个荒岛上,在荒岛上历经了28年的艰苦生活,他把船上的东西捞上来,留在荒岛上吃,岛上荒芜人烟,他开始自食其力,自己种植麦子,然后做成粗糙的面包,还养了很多动物。他很孤独,养了一只鹦鹉陪他做伴,就这样他不在孤独。在荒岛上救到了一位俘虏,并为他起名“星期五”,因为那天刚好是星期五。他们经常在荒岛上打猎,他会打一些小动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就这样他和“星期五”乘船回家了。鲁滨逊用自己的一双灵巧勤劳的手,自力更生,令我终身难忘,我心里起了佩服之情。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在跟高尚的人谈话。”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们知道每次遇到困难,都要面对克服,不要灰心。记得在我上中学时,我觉得自己在生活中,没有妈妈真不行,我也渐渐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了,自己学会在没有妈妈陪伴的情况下自力自强。因为我在遇到挫折时总会想想鲁滨逊,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我已经把他当成无声的老师。心里想自己怎么能低头呢?我要学会自力更生,每次想到这里我更加佩服鲁滨逊了。

我想成为像鲁滨逊一样学会生活,克服困难,成为生活中的强者,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劳动性创造人……

笛福曾说过:“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让我懂得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坎坷,只要我们耐心克服,没有走不过去的坎。每当在我难过的时候我会翻开它,这本书将陪伴着我的一生,它会帮助我克服困难。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71 字

+ 加入清单

烽火连天,硝烟弥漫,尽显英雄本色;铁骨柔情,忠肝义胆,彰显男儿豪情。

——题记

可能这部的同名电视剧有很多人知道,但是书却鲜为人知,但是不管书也好,电视剧也好,共同展示的,都是那个年代的男人们不屈的本色,这部书也有一个响亮的名字——《亮剑》。

其实,我们所看的电视剧并不完全,删去了许多重要的内容,可能书真的很少有人读过,但重要的是自己喜欢

每当读这本书时,都会被书中男人们的精神所感动。书中把在抗日战争那种残酷的环境下中国军人们“死不做亡国奴”的气节完美的展现了出来。李云龙那战斗到最后一人宁死不降的骑兵连,坚守阵地八小时,决不放弃的六连,都是那个年代完美的爱国者。

读完这本书,也真正明白了草莽英雄的含义。李云龙,丁伟,孔捷都是草莽出身,用他们自己的话来说“斗大的字不识一筐”,可就是这些人,把侵略者毫不留情的赶出国门。草莽又怎样,不照样打得那些黄埔高材生们落花流水。草莽之所以会成为英雄,是因为他们的信念,是因为他们的斗志,是因为他们能够死守自己的气节,都梁写的不错,我们敢于承认自己的草莽出身,但是我们这些草莽就是要做好给那些所谓的名门子弟优秀人才们看。

俗话说,“患难见真情”。这本书也毫无保留的体现了这一点。

作为李云龙与赵刚,两人真是生死与共的弟兄,两人的境遇也是如此相同——同样在战争中死里逃生,同样的经受了文化大革命的考验,又同样的宁死不屈,又同样的……两个人多少年不离不弃,两个人会毫无保留的互相批评甚至对骂,同样的,他们也毫无保留地吐露真情。战争中他们互相依靠,共同杀敌;政治场上,他们互相激励,不为乱党们的威逼利诱所击退,他们不亚于“高山流水”中的俞伯牙与钟子期。

其实,不只是他们俩,孔捷冒着政治危机,在李云龙最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虽没有救走,但却保留了李赵两家血脉,也真算是兄弟了。他对警卫员说过:“保证李云龙绝对安全,有人阻拦,可以使用任何手段!”虽然有些鲁莽,但却是一片真情。同一个班里混出来的弟兄,刀光剑影这么多年过来了,还有什么不能帮的呢?

书中把电视剧中没有的攻打台湾,文化大革命的部分写得很好,写出了他们刚强的一面与柔情的一面。当李云龙知道自己的特种兵部队被困,全军覆没的时候,他悲伤的留下眼泪,仅是伤心与自责;当得知丁伟被害时,那种迷茫的眼神,尽是无限伤感;当赵刚把孩子交付给他时。两人话语中流露出的情感,无不是铁汉柔情的一面。可铁骨还是铁骨,宁死不投降,宁死不逃走,就是要让别人知道自己是将军,是那个曾经拼搏一生,戎马一生,枪林弹雨中誓死保卫国家的忠诚战士。

亮剑的精神已无须多作解释,人人皆已知晓。如果某些国家的人也能看到这本书,我相信,他们会对中国军人再添几分敬意。中国的军人是压不倒打不跨的战士,中国的人民是永远不做亡国奴的人民。《亮剑》中的精神就是永存心中的中国精神。

——逢敌必亮剑,剑锋所指,所向披靡……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6 字

+ 加入清单

我看过很多,有《小公主与矮爸爸》、《穿越时空遇见你》、《谁的假发在飞》、《梦想家唐豆》……不过,我最喜欢看《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了。作者是郁雨君,她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了。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拥有神奇名字的女孩祝如愿,祈祷上天给她一个漂亮妈妈和一个又帅又善良的哥哥。她和她的木偶剧演员爸爸真的如愿遇见了一对奇特漂亮母子,会吹长笛的允典阿姨和吉利哥哥。他们象两个半圆一样拼在一起,组成了一个完美的四口之家。可是奇妙的遇见和幸福的生活之后,是突然的分离和心碎。祝如愿的追寻换来一个悲伤的真相,更牵引出一段奇妙的左脚哥哥的渊源。

我觉得这本书真是我学习的好老师啊!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和帮助,这本书还让我变得更加活泼、开朗了。以前,我从没有像现在那么地快乐过,可是,自从我看了《神奇女生祝如愿》这本书之后,就变得更加快乐了,更加活泼、更加开朗了。我想,如果我们人人都向祝如愿学习,那世界上就不会有人有自闭症了。

我看了这本书后,觉得这个故事从头到尾流淌着令人动容的善良的力量。而且,我觉得书中结尾的最后一句话是最好的:“我从来不曾这样乐观地相信自己,因为我是神奇女生祝如愿。不是吗?”因为我觉得这句话就像说我自己一样,要乐观的相信自己,就可以让自己把每一件事情做好。如果我们一直保持着一种坚强、乐观的心态,就可以把自己的一切一切的烦恼统统忘掉;如果我们真诚地去对待每一个人,别人快乐了,我们会更加快乐,难道不是吗?这本书带给了我快乐,带给了我幸福,还带给了我一种前所未有的自信。

我真佩服文中的女主角祝如愿啊!她是那么的坚强、那么乐观。我要像文中的祝如愿一样努力和尽力地去做好每一件事。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成功的。书中所谓的神奇,就是一种无所畏惧的乐观吧,相信乌云只是暂时的路过,阴天都会变成晴天!

最后,还想对文中的女主角说:“你真是我的骄傲,我相信你以后一定会活得更加快乐的,你们一家子一定会活得更加完满幸福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 加入清单

我与它的相遇有些许潦草,假期闲暇刷小视频时,刷到了中的一句话“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我当时觉得它象一束光一下了击中了我内心的柔软,我非常喜欢这句话,便开始在网上了解书的大概。

我还很清楚的记得当时搜这本书简介时的心情,是兴奋极切的,像刚品尝了一块蛋糕后的一角后,迫不及待地再尝下一口一样,简单了解后,不加思索地开读了。

这是一个相互救赎的故事,蒋丞在高二时得知自己相处了十几年的父母是继父母,回了亲生父亲的家。一个心高气傲的大城市学霸来到钢厂,她是挣扎的,对钢厂这块土地,她是不屑的,但是她在这个小地方遇见了顾飞。

顾飞是一个独自扛起一切的孤勇,爱当旁观者的学渣,他因为家庭避无可避的因素,不得不收起自己的光芒,不能离开这个小地方,他是被现实捆绑着的,他是一直装睡的人。

他们两个人的撞击给了我极大的冲击。

书中的丞哥,并没有受到环境的影响而堕落,他努力的生活,拼命的学习,他跟顾飞说,“我就是那种越往地下拍,弹越高的人,我不会在这儿的,我要出去”,她也带动着顾飞,成为人们口中“走出去的人”。

很现实的故事,很鲜明的人物,我也因为这本书对学习生活有了新的定义,我开始不满自己单一枯燥的生活,想做出些努力,并且将生活中的循规蹈矩做得更好,试着做之前自己想做却不敢做的事。比如:弹钢琴。其实,学习钢琴是我一直想做的事,哪个女孩子不想当在钢琴键上弹出优美旋律的公主呢?之前其实跟父母讲过学习钢琴的事,妈妈非常支持,但是爸爸认为没有什么用,毕竟初中了,花费太多时间会影响学习,这件事便不了了之,但书给了我做出改变的勇气。

我重新提出学习钢琴的想法,对父母表态度表决心,一番努力我开始学习钢琴了,每晚写完作业后坚持15分钟练琴,上课时在老师的指导下,一遍遍重弹,终于学会了一首小的曲子,后来学习的曲子,节奏越来越复杂,有时一首曲子重复练习,谈半小时都弹不流畅,当然想过放弃,但妈妈总在这时鼓励我“想想你当初想学琴的决心”,我就在心中安慰自己说“学不下去想蒋丞、活不下去想顾飞”,仿佛是自己的信仰班,让我坚持了下去!坚持着一遍遍的打拍子,不厌其烦地弹奏曲子,唱音阶,后来开始能弹一首流利的曲子,自如的谈一些有些难度的钢琴曲,现在我已经有自己最喜爱的钢琴家,并且正在学习他的钢琴曲了。

生活就像登山,开始总是最难的,但人们最缺少的往往是开始一切的勇气,等你登上山峰时,你将会发现你最喜欢的还是山顶的景色,“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总会给我背后的勇气,让我在希望中奔跑。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58 字

+ 加入清单

一则童话犹如一幅画卷,让人赏心悦目;一个故事犹如一汪清泉,使人澄净身心;一本好犹如一阵清风,令人放飞思绪。今天,我为大家推荐一本好书――《童年》。

《童年》是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三部曲之一,主要描述主人公阿辽什卡辛酸而悲惨的童年生活,记录了他在外公外婆的照顾下长大成人的经历。正是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生活的看法和感觉。

三年级时,姐姐给了我一本《童年》,可当时我看惯了漫画书,面对书本中一页页细小的,密密麻麻的汉字方阵,我毫不犹豫地把书给合上,放在书柜上。直到五年级,老师让我们阅读一些中外名著,其中就有《童年》。我才阅读起《童年》来。我一开始读,就停不下来了。这本书好像有一种独特的魅力吸引着我,使我看完一遍之后还不够多,继续看第二遍,第三遍。

主人公阿辽什卡的遭遇催人泪下,他从小就失去父亲,其他亲人都不关心阿辽什卡,外公常常毒打他,只有外婆关心他,照顾他,爱护他,使阿辽什卡在这个冰冷的世界还能感受到一丝温暖。阿辽什卡的生活,与我们的生活形成了一个强烈的对比。我从小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优越生活,丝毫不用担心未来,而阿辽什卡连饭也吃不上,还要时时刻刻面对生活困难。

《童年》带我畅游文学海洋,也带我品尝了人间的疾苦。它让我与经典同行,与岁月相伴,领悟了生命的真谛。《童年》当之无愧为文化瑰宝!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作文

全文共 509 字

+ 加入清单

i have a lot of hobbies,such as playing badminton,playing the piano,and swimming.i really like swimming because i enjoy the feeling in the cool water.i love to swim in summer.under the hot sunshine and dive into the cool water.the feeling is really nice.i like freestyle.i swim well.i also win a lot of prizes.i want to be a swimmer and my dream is to win a gold medal in the Olympics.

我最喜爱的运动

我有很多爱好,比如打羽毛球,弹钢琴,游泳.我很喜欢游泳因为我很喜欢在冷水中的感觉.我喜欢在夏天游泳.在炎热的阳光下,跳进冰凉的水中,感觉很好.我喜欢自由泳.我游得很好.我也赢过很多比赛.我希望当一个游泳运动员并在奥运会上获得一枚金牌.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我最喜欢的水果英语

全文共 434 字

+ 加入清单

In summer, the weather is hot. We should drink more water, because we sweat a lot in hot days. But I prefer to eat fruits. Watermelon, apple and grape are my most favorites. They are all rich in water. There is a saying that 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doctor away. Fruits are good to our body. There are many kinds of vitamins in fruits. Besides, some people do not like drinking water, so they can eat fruits instead. I am one of them.

展开阅读全文

篇8: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 加入清单

最近,我迷上了《恐龙历险记》这本

一个凉爽的夜晚,风儿轻轻吹着,我坐在窗前端详着我心爱的《恐龙历险记》。

只见蓝蓝的天空上,翼龙在那儿飞翔;在茂密的树林里,慈母龙在那儿产蛋;在广阔的草坪上,小暴龙躺在大暴龙的怀里;在清澈的湖水里,鱼龙在那儿嬉戏。

我惊呆了,难道我来到恐龙时代了吗?

突然,传来沉重的脚步声,我感觉大地都在震动。我愣住了,只见一只霸王龙正一步步向我逼近,两条后腿像粗壮的柱子,前爪像锋利的钩子,又粗又长的尾巴就像一条钢鞭,“呜,呜……”它甩动着脖子,张开大嘴吼叫,露出两排尖锐的牙齿。我吓得闭上眼睛,大气不敢出,等着成为这只霸王龙的美餐。

好像过了一个世纪,我慢慢睁开眼睛,只见霸王龙把头伸到我跟前,小小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我,好像在问我从哪里来,一点也不像我想的那么恐怖,我伸出手摸了摸它皱巴巴的皮肤,凉凉的。霸王龙用长长的舌头舔着我的脸蛋,鼻子哼哼地吹着气,好像在给我挠痒痒。

我们很快成了好朋友。

呵,真爽!我一会儿坐在肆意飞奔的霸王龙背上,一会儿骑在腾空飞翔的翼龙身上,一会儿和可爱的小腕龙捉迷藏……

不好,我走进一片茂密的丛林,出不去了,我急得团团转,我累坏了,也害怕极了,就当我要崩溃的时候,一只翼龙飞来了,我爬上它轻轻扇动的翅膀,一眨眼,我们就冲出了丛林。哇,好高啊!我好像可以碰到漂浮的白云,底下碧绿的草地,清澈的湖水,茂密的树林,数不清的恐龙在奔跑、嬉戏……

我越飞越高,越飞越起劲。

“你又在和恐龙历险吗!”妈妈的话把我惊醒,我揉了揉眼睛,看了看手中的《恐龙历险记》,忍不住笑了起来。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2 字

+ 加入清单

爱读的人经常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意思是说:“只有勤奋的人才能走过连绵起伏的学山,只有刻苦的人才能度过无边无际的学海。”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

我喜欢一本书叫做《哈利·波特》,它的作者是来自英国的J。K。罗琳。这本书讲的是主人公哈利·波特因童年失去父母成为了孤儿,而住在姨父家中,并得到了他们刻薄的对待,只能住在一个储物间里。直到有一天一个叫鲁伯·海格的半巨人来了,把他带到了魔法学校—霍格沃兹,在前往魔法学校的途中哈利·波特结识了赫敏·格兰杰和罗恩·韦斯莱。在对入学新生进行分院评估时,分院帽将他们三人分到了他们想去的学院—格兰芬多。在格兰芬多里他从朋友那里得到了深厚的友谊与勇气,还有无限的忠诚和难以承受的牺牲精神。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哈利·波特》。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傲慢与偏见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016 字

+ 加入清单

很多人第一次见面的表现会带有很多的私人感情:对待衣着普通的人看不起;对待样貌普通的人远离;对待不友善的人嗤之以鼻……其实很多时候只是我们或者他人的态度有问题,才导致看起来我们是那样的不友善,那样的傲慢。所以拒绝错误的态度,才能造就正确的交往。

傲慢与偏见亦然。

主人公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爱情、漂亮聪明、坚强可爱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主要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尊敬,再到爱慕为线索,也穿插了在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女人生活与爱情的理想和期望。故事中女主角伊丽莎白第一眼看到男主角达西就是不顺眼的,加上男主角个性的傲慢,继而对他有了偏见。而男主角达西,是个不受人欢迎的傲慢男子,也不屑于周遭冷淡的人际关系。

达西对于伊丽莎白的傲慢,导致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错的本不是他们。伊丽莎白本来并不是一个会随便看轻别人的人,也不是一个会随便相信别人片面之词的人,但因为达西的傲慢态度,才让伊丽莎白相信了威克汉姆的话,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同样,达西因为后来伊丽莎白对他的拒绝中,他认清了因为自己态度的问题,导致伊莉莎白没有接受他的爱意,他改正了。他对他舅母的温文尔雅的态度,不凡的谈吐,彬彬有礼彻底打动了伊丽莎白,最后两人终于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这让我有深刻的体会:要充分地了解一个人,不能单凭第一印象,也不能在评价一个人时,加过多的主观色彩,只有时间才能帮助我们了解。

这让我想到了生活中的孩子们,有时我们会觉得他们顽皮、无理取闹,并且以成人的眼光,给他做出判定,认定他是不乖的孩子或是烦人的孩子。但是其实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当我们抛开这些先入为主的印象,好好地去跟他们交流后,会发现其实他们的想法很简单。有时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引起我们的注意。因此,当我们接受了这种设定,并给孩子正确地引导时,他们也会更愿意亲近我们,自然会想出各种方法来讨好我们,这样也就交流得更融洽了。就好像我们自身,当我们没有完全信任对方时,我们也不会放开展现出真实的自己。

傲慢与偏见,是我们很常见的弱点和毛病。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生活需要了解和沟通,只有在彼此了解的基础上才能给一个人下定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658 字

+ 加入清单

傲慢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就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别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拼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37 字

+ 加入清单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让我开阔视野,思想升华。在书的海洋中,我可以津津有味的品尝书的大餐。正如德国的著名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在“书”的家里,真是特舒服、特自在、特温暖。

在我的书架上,有着许多本书籍,其中最抢眼的一本,叫做《伊索寓言》。名字虽没有什么闪亮之处,可内容却不同凡响。故事里的内容小巧、精悍,情节生动、寓意深刻。讲述了一个个深奥的哲理,告诉人们一个个受益匪浅的道理。书里面不是死板的人物,而是一个个的动物,活灵活现、栩栩如生的展现在人们的眼前。帮助我们如何识别善恶美丑,如何防止上当受骗,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所以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是《放羊的孩子》。牧童数次大叫“狼来了”,欺骗村民,当“狼真的来了的时候。”谁也没有办法去帮助他。他让我明白:一贯说谎的人即使说了真话,也没有人会相信他。一个经常用谎话欺骗和戏弄他人,最终也只能是伤害自己。

《伊索寓言》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座丰碑。它的内容十分丰富,题材相当广泛。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919 字

+ 加入清单

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小以来,我就爱看书,我的书架上已挤满了薄薄厚厚、大大小小的书,可在这众多的书中,我唯独喜欢那本《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近代小说家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然而,有一次在太平洋上遇难了,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之后,他运用船上所剩的食物和枪支弹药来捕猎和食用,维持自身的衣、食、住、行,后来当没有食物,他又用自己种的水稻和大麦,圈养山羊,这样才得以生存下来,这样的生存方法持续了28年,他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被告一艘英格兰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遇到困难时的解决方法以及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向困难低头,要勇敢地抬起头来,与它抗争,这样才有机会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道理。

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的人。

记得有一次,一直定居在香港的哥哥回来探亲,入住在我们家,每天下午,我看着哥哥打球时英俊潇洒的身姿,我心血来潮,下决心学打篮球。当哥哥打完球回来时,我急忙跑到哥哥硬面前,让哥哥教我打篮球,起先他还还愿意,后来经过我的再三恳求,哥哥终于答应了。

第二天,我与哥哥到楼下练球,他先教我一些规则和基本动作,然后就叫我自己练习,开始投球了,我使尽力气拼命地地往上投,可总是竹篮打水一声场空,偏偏投不到篮,虽然这只是儿童专用篮筐,可我身高不过130cm,但我不懈气,继续投篮,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还没投进一个。慢慢地,我没有了之前的十足信心,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心想:我既然没有打球的天赋,就不要瞎掺和了。我哥哥在一边看着我无精打采的样子,说:“弟弟,这好像不是你的一贯作风吧?”对!我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岛上遇到多少困难,可他都一一克服了,而我这点区区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想起一些之后又精神振作起来,继续投篮,成功总是垂青于有恒心的人,我最后终于投进了一个球。渐渐地,我找到了投球的窍门,越来越准了,现在,我已成为百发百中的神投手了,多次在小区的比赛中荣获冠军。

《鲁滨逊漂流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激励着我面对困难不懈气,不低头,勇敢地向困难挑战,战胜困难。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最喜欢的电视节目英语

全文共 1197 字

+ 加入清单

Nowadays, watching TV has become an indispensable part of people’s daily life. After working, people will turn on the TV to watch the show they like. It is a good way for people to relax themselves. There are many different kind of TV programs shown every day. Some of them are cooking show, some of them are soap operas, my most favorite program is called “The Animal World”. The CCTV-8 plays it on every Saturday night.

Born in a big city, I never ever have a chance to the wild animals. But with this amazing TV program, I can see the various living beings from different places. It’s not only broaden our horizon, but also give us a lot of useful knowledge about animals and plants.

As far as I concern, it is a funny as well as valuable TV program. The pictures are not only very beautiful in the show, but also very hard to see. This show open a brand-new door to the world that we do not know. I really enjoy watching it.

现如今,看电视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下班后,人们会打开电视收看他们喜爱的节目。这是一种很好的放松方式。每一天,都有很多不同类型的节目在播放。有些是烹饪节目,有些是肥皂剧,而我最喜欢的电视节目则是《动物世界》。中央八台在每周六都会播放。

在大城市出生的我,我从来就没有机会见过野生动物。但有了这个很棒的节目,我也可以看到来自不同地区的动物了。这不仅仅开阔了我的眼界,也教会我们很多关于动物和植物的知识。

就我看来,《动物世界》是个有趣有价值的节目。拍摄画面不仅漂亮,也难得一见。这个节目对我们打开了未知世界的大门。我真的很喜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587 字

+ 加入清单

是世界的营养品,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可以带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可以作为你的终生伴侣。每当我打开《草房子》这本我喜爱的书时,我就再也忍不住了,一看就几个小时,不能自拔。

这是一部将就品位的少年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秃鹤心中痛苦的伤痕,令他怜爱;纸月的悲惨身世,令他难忘……六年中的一切一切,他都铭记于心。然而在1962年8月的一天中,他们一家因某种原因,就要告别这朝夕相伴的这片金色的草房子。这件突如其来的事,在他心中被埋伏的依依不舍立刻油然而生……

书中没有华丽的语句,也没有夸张的词语,更没有自作多情的文段,书中只有纯美的词句和刻骨铭心的感情。作文吧http://wwW.ZuowEn8.coM/作文吧特别是当我看了“药寮”这篇文段时,桑桑的坚强、父亲的关爱、温幼菊老师的默默鼓励,都让我感动得流下了两行热泪。而想到了自己,我感到我与桑桑比起来,我是那么渺小,连区区一次打针都大哭一场,这是应该做的吗?我为自己的胆小而羞愧,我为桑桑的坚强而鼓掌。看着这些看似寻常但又催人泪下、撼动人心的故事,使我感受到世界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身边的每一件小事大事,都是我们要去铭记的事情;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是我们要去珍惜的人!

书,让我懂得了许多人情世故;书,令我学到了许多知识。《草房子》这本书是我的至爱,因为,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我喜欢读的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93 字

+ 加入清单

最近我读的几本是,十大名著中其中两本《水浒传》和《三国演义》。它们非常好看,里面的人物令我敬佩。

《水浒传》一看这名字就知道非常有意思,果不其然,这本书真的很好看,不愧是四大名著之一。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开头第一章的主人公,鲁智深,这一篇文章叫《鲁智深倒拔垂杨柳》,一看这个题目就知道鲁智深就是一个力大无穷的汉子,这篇文章可畏是整本书的经典文章,内容讲述的是鲁智深去镇上吃酒,然后把店小二的牙打掉了。鲁智深俗称鲁达,读过《水浒传》的人在讲述的时候,很少人叫他鲁智深,都叫他鲁达。至于我为什么叫他鲁达呢?因为它有一身疙瘩肉,力大无穷,别看他表面那么粗鲁,其实人家心善的很,不会伤及无辜。所以,他是一个值得尊重的人物。

再来说说《三国演义》,作者是罗贯中,这是四大名著中最好的一本书。《三国演义》的人物各个厉害,个个威武,个个霸气,其中比较令人难忘的故事就是“桃国三结义”了。有大哥刘备,过五关斩六将的二哥关羽,最后就是三弟张飞了。还有三国中最强大的吕布,其中一篇文章就叫做“三英战吕布”,“三英”就是刘备,关羽,张飞他哥仨了,他们三人挑战吕布,吕布敢应战,可想而知吕布的强大了吧。号称无敌战神吕布有一批非常厉害的坐骑,叫做赤兔马,在人间流传着一句话叫做,“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还有当时的神医华佗,只要略知三国的人,一定知道华佗,他的医术在当时天下无敌,没人比得过他。对关羽“刮骨疗毒”的就是神医华佗。华佗救过多少条命,数都数不清了。还有赵云,曹操,周瑜,诸葛亮。周瑜死的太过于奇葩了,竟是被诸葛亮气死的。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可谓是无人能敌。赵云在那时除非吕布能勉强打得过他,其他人都是以卵击石。还有就是三国中最忠诚一员老将黄盖,他是周瑜的手下,周瑜和黄盖还出了一句歇后语,“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据说,当时周瑜和曹操对战的时候,曹军军队太过于强大,于是黄盖出了一个计策“苦肉计”,也是出于这件事,“苦肉计”就是当时周瑜和曹操敌对,黄盖对周瑜说,你把我捆在刑具上打,要打的狠一些,然后我就去假装投奔曹操,让他误以为你不要我了,然后我在里面当卧底,为大人您提供情报。果不其然,最后魏国曹操战败了,吴国周瑜取胜,曹操怒发冲冠,三国的人物各个机智勇猛啊!

赵云,蜀国刘备最强的一位部下,五虎上将之一。除了第一名关羽之外,就当属赵云了,一个人大战长柏坡,敌军有上千万的人,赵云还是活了下来,就是为了救刘禅。不愧是号称“白衣将军”的赵云啊!

下面介绍的就是五虎上将中的黄忠了,我最敬佩的是黄忠的箭,百发百中,是三国中最强神箭手。

马超,三国根本很少提到他,但是它的飞矛很厉害。张飞,粗中有细,一声吼死了夏侯渊。关羽五虎上将之首。过五关斩六将,刮骨疗毒,温酒斩华雄。在阎良,朱文丑,关羽非常忠厚,被圣人称为“武圣”,但是夜走麦城被吕蒙袭击而牺牲了,关羽也是我比较喜欢的英雄。

三国让我不禁赞叹,让我佩服不已。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傲慢与偏见观后感

全文共 4388 字

+ 加入清单

我不经意间看到《傲慢偏见》的电影海报,就去下载下来看,看完电影之后,我感触很多。我就打算认真的阅读下这篇由简·奥斯丁所写的《傲慢与偏见》,这是简·奥斯丁的代表作。当我认真的阅读一遍之后,觉得自己应该更加细细品味书中主人公的感情,畅游于书中可以洗涤心灵的思想之泉。

《傲慢与偏见》的创作背景,它是简·奥斯汀最早完成的作品,她在1796年开始动笔,原本取名为《最初的印象》,1797年8月完成。她父亲看后很感动,特意拿给汤玛·卡士德尔,请他出版,但对方一口回绝,使得他们十分失望。后来,她重写了《最初的印象》并改名为“傲慢与偏见”于1813年1月出版。

《傲慢与偏见》可以说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简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以及穿插了在伊丽莎白身边缔结的多个幸福或不幸的婚姻,揭示了作者对那个时代妇女的理想和期望。也引出了另一群人的爱情和勇气的故事。

《傲慢与偏见》的开头是以这样一句话开头的,“凡是有财产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简·奥斯丁将她的哲理通过爱情这个人人都知道的事物来表达。如果说这本书是讲爱情故事,可是我们看不到什么甜言蜜语的句子。我们看完《巴黎圣母院》,也许会被卡西莫多那种要于爱斯美拉达的那种生死相随的爱情所感动,但是我们看完《傲慢与偏见》,你会觉得简·奥斯丁把这边书写的很理智很贴近现实,简·奥斯丁写的不是爱情,而且婚姻。

在当时的那个年代,婚姻的先决条件是男方有可观的家产,女方则要有丰厚的嫁妆时,他们婚姻幸福也就被世人认为理所当然。这样可以看出婚姻要建立在物资基础上。在这种现象中,还有那么一些人勇敢的追求爱情,追求自己的幸福,这点令我很感动。

看完小说,我发现小说一直在传递三种观点。

一、美满的婚姻是要在爱情的基础上。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这是简·奥斯丁一直强调的重点。小说很多例子可以体现出这个重点。被母亲娇纵完全不知廉耻为何物的丽迪亚被风浪流子韦翰的外表所迷惑,不顾一切的与他私奔,虽勉强结了婚但婚后并不幸福;风流的韦翰对丽迪亚的爱情很快的淡了,常常跑到城里寻欢乐,两人挥霍无度,连生活都难以维持,可以看出这个婚姻只有一时的迷恋没有永久的爱情,结局自然不是很美好。

伊丽莎白的好友夏绿蒂从小受到的家庭教育是注重门第、讲究地位。在这样的熏陶下她与班纳特家的财产继承人柯林斯结了婚。柯林斯不仅为人做作、举止粗俗,唯一可取的便是溜须拍马之功。但他可以继承班纳特家的财产,且自己有一份田地和一份牧师的俸禄。仅仅为了这些,当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失败后的三天中,夏绿蒂一直借看望好友伊丽莎白为由,与柯林斯朝夕相对,终于在第三天使柯林斯向她求婚。她成了柯太太,却不惜失掉伊丽莎白多年的友情。其实她也有不得已的地方,没有丰厚的嫁妆意味着没有幸福的婚姻,年龄颇大的夏绿蒂只有把握住这次对她而言难得的机会。起码,她将来的生活有了着落,可以成为班家大宅未来的女主人。于是,她与认识不到三天的柯林斯结了婚。婚后,她不断忍受着丈夫令人生厌的怪异行为,她唯一的安慰是使她的新家有条不紊,并在

世人面前构建一个美满的家庭。可见,纯粹建立在经济基础上的婚姻也毫无真正的幸福而言。

班纳特家的大女儿简美丽善良、温柔娴静、却性格拘谨,她爱宾利却不露痕迹;而宾利先生遇事缺乏主见,拿不准简究竟是否爱她,加上宾利的妹妹不想让没有什么财产和社会地位的简成为她们的嫂嫂,他们的婚姻受到很多面的阻碍,但是他们相互喜爱彼此,最后他们终于克服了障碍幸福的在一起了。但

伊丽莎白的婚姻更说明了这个观点。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的两次拒绝别人的求婚充分地证明了她理性的婚姻态度:“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行的”。首先她拒绝了未来庄园与财产的继承人和有一份牧师工作的柯林斯先生。让自己被母亲骂说是“固执的傻丫头,不知好歹”,而柯林斯先生认为伊丽莎白和那些高贵的女性一样,使用欲擒故纵的方式来获取他的爱慕。就是因为她知道自己需要的是什么,她追求的并不是财富,而是一个与自己能在心灵上相互慰藉的伴侣,这在当时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呵。第二次,她拒绝了年收入为一万英镑的绅士达西的第一次求婚。因为达西那时候求婚是非常傲慢。当伊丽莎白拒绝达西求婚时,达西说了一句话:“要是我耍一点手段,把我内心的矛盾掩饰起来,一味地恭维你,使你相信我无论在理智方面、思想方面以及其他各方面,都是对你怀着无条件的纯洁的爱,那么也许你就不会有这些苛刻的责骂了。可惜无论是什么样的伪装,我都痛恨。”对于这样子的表白,伊丽莎白自然是不能接受,并不客气的表示对这种傲慢的愤怒:“照人情事理说来,感激之心是应该有的,要是我果真觉得感激,我现在就得向你表示谢意;可惜我没有这种感觉我从不稀罕你的抬举,何况抬举我也十分勉强”。傲慢、孤傲的达西沒有为了讨好伊丽莎白,而改变他的性情。聪慧、善良的伊丽莎白也没有为了依附权贵而阿谀奉承,卖力讨好,双方都勇于表现了很真实的自己,表现出了最真实的一面。

在达西求婚被拒绝后的第二年,伊丽莎白随舅父母来到达西的庄园,与他再次相遇。她发现达西变了,不仅对人彬彬有礼,在当地很受人们尊敬,而且对他妹妹非常爱护。她对达西的偏见渐渐消除,却并不知这些改变都是为了她。就在这时发生的另外一件事情,使得伊利沙白对达西的认可更深了一步。达西得知伊利沙白的小妹莉迪亚随身负累累赌债的威克姆私奔了的消息以后,不仅替魏克翰还清赌债,还给了他一笔巨款,让他与莉迪亚完婚。自此以后,伊丽莎白往日对达西的种种偏见统统化为真诚之爱。

二、个性吸引成就美满婚姻

简·奥斯汀在强调婚姻的基础是爱情的同时,也强调了个性对婚姻的影响。个性上的偏见和个性上的缺点会影响着一个人对幸福的追求,这也行就是小说从《第一次印象》改为《傲慢与偏见》的原因。这点我们可以从班纳特夫妇以及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姻中看到。

班纳特夫妇是简·奥斯汀在《傲慢与偏见》中描述的唯一的一对老夫妇。“班纳特先生是个古怪的人,一方面乖觉诙谐、好挖苦人;另一方面又不苟言笑、变幻莫测,他太太积二三十年经验还摸不透他的性格”。而“这位太太的脑子就不那么难捉摸了,她是一个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的女人,一碰到不称心的时候,就自以为神经架不住。她平生最大的心愿,就是把女儿们嫁出去;她平生最大的慰藉,是访亲拜友和打听消息”。夫妇两人不管在性格、品味、爱好都没有共同之处。班纳特先生当年因为贪恋美貌,娶了一个智力贫乏而又心胸狭窄的女人,婚后不久就终结了对她的一片真情,夫妇间的相互尊重和信任早已荡然无存,他对家庭幸福的期待已成为泡影,这是一个反面的例证。

我们在看伊丽莎白和达西先生的婚姻,达西先生的傲慢和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是小说的主干线,两个人性格上的冲突是小说的主要线路。伊丽莎白是全书中最出众的人物,与姊妹们相比,她最大方;与势利眼的宾利小姐们比,她又有人格的尊严、精神上的优越;在她所处的那个充满愚人的世界中,她是唯一有理性的人。她的理智、活泼、爱打趣,善于对人冷眼旁观并直看穿其心思,让达西先生不自主的爱上她。而达西先生的出场就引起全场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同时年收入是一万英镑的绅士,但是因为达西先生趾高气昂、不苟言笑、爱挑剔人,虽然受过良好的教育,举止却不受人欢迎。两人初次见面,就以达西先生傲慢的拒绝与伊丽莎白共舞让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在加上韦翰在从中造谣中伤达西先生,这让伊丽莎白对达西先生的偏见越来越深了。不过伊丽莎白的个性深深的吸引着达西先生,让达西先生不顾众人的反对向伊丽莎白求婚。在被伊丽莎白拒绝求婚之后,他仍然爱着这位女孩,为了她改掉自己的缺点。在一年后,伊丽莎白再次见到达西先生,发现他变了,伊丽莎白就消除了对达西先生的偏见,更情不自禁的爱上了达西先生,虽然他们的性格在外人看来是很难想象他们会结婚的,但是在伊丽莎白看来:“这样的结合对双方都有好处,她天性随和,活泼开朗,可以把他陶冶的性情温和,举止随和;而他断事精明,见多人广,阅历深厚,她一定能够在这方面获益匪浅”。故事的结局真是他们幸福的在一起了。

三、财产是婚姻的保障

《傲慢与偏见》中不免会体现出简·奥斯汀对婚姻的观念,她不回避的写出了金钱对婚姻的重要性,书中的夏绿蒂的婚姻就是典型的案例。在小说中,夏绿蒂是个受过良好教育、头脑聪明、处事得体,颇得女主伊丽莎白赞赏的女子。但是她经济非常的拮据,若不结婚,她就只能寄居在哥哥家中做个老处女姑娘。她明明知道柯林斯先生并不爱她,因为他刚刚向伊丽莎白求婚被拒绝;而她对这种为人作作的人没有什么感情,但是他家境殷实,而且马上就能等到班纳特家的财产,所以她就鼓励柯林斯先生接近并接受他的求婚。之后,她向伊丽莎白坦言:“你知道,我这个人不浪漫,我只求有个舒服的家;考虑到柯林斯先生的性格、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我相信,跟他结婚我会获得幸福,也会享受到别的伴侣们所炫耀的那种幸福”。

简·奥斯丁没有让伊丽莎白与夏绿蒂决裂,尽管伊丽莎白认为夏绿蒂是一位丢了自己的脸,被人看轻的朋友。但是因为夏绿蒂的选择完全符合当时的婚姻道德和标准。

我们在看小说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她坚持要有爱情的婚姻才是幸福的,但是她没有说排斥富裕的物资生活。当她第一次看到彭伯里气象万千的美景时,她也满怀感触,不禁觉得:“在彭伯里当个主妇也不错”。当她参观达西先生的大厦时,她也会情不自禁的感慨:“我差一点就做了这儿的主妇呢!这些房间也许早就让我走熟了!我非但不必以一个陌生人的身份来参观,而且可以当作自己的住宅来享用”。如果不是后来她想到了达西先生的为人,伊丽莎白可是会真的要后悔当初拒绝达西先生的求婚了。当后来她接受了达西的求婚,姐姐简追问她是什么时候开始爱上达西时?她也老实说:“应该是从看到他那美丽的花园算起”。小说结局是伊丽莎白过上了舒舒服服、风雅有趣的生活。如若没有经济作后盾,可不容易办到。可见,财富成为了美满婚姻生活的重要保障。

可以这么说,在《傲慢与偏见》中,女主人公在获得爱情的同时也获得了财产这也就是简·奥斯丁心目中的美满婚姻。

既赢得爱情又赢得财产的婚姻在现实生活中是难得的,尤其对于那些家世并不显赫,没有财产继承权的女性。即便她们美丽聪慧,受过良好教育,但在选择婚姻上十分被动。在《傲慢与偏见》中,她赋予了女主角伊丽莎白美丽的外表,聪明的头脑以及圆满的婚姻不就是告诉世人:优秀的女子应该得到最美好的婚姻!

这是一本非常值得阅读的书籍,用最普通的生活,最普通的题材,来让这本小说变得丰富又有内涵,成为精典之作。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真实地反映了当时英国乡村的社会现状,又深刻地批判了中产阶级庸俗的婚姻观,同时也真切地展示了纯真爱情的曲折动人。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高中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老师

全文共 821 字

+ 加入清单

Seeing mywhole education history, I have many teachers. But my favorite teacher is onlyone. He is Mr Lu. He is my middle Chinese teacher and head teacher. He is aboutfifty years old. Maybe he works too hard, so his back is a little bent.

He alwayswears a black glasses. He looks amiable but serious in study.

He always thinks us before everything. His class isvery interesting and full of different kinds of encouraging stories. He is verystrict to us in study. But whoever has difficulties, he would help us withouthesitation.

Sometimes he plays the role of a strict teacher, sometimes he takesthe place of a kind father.

纵观我整个受教育史,我有过很多老师。但我最喜欢的老师只有一个。他是陆老师。

他是我的初中语文老师兼班主任。他大约五十岁。也许是因为工作辛苦,所以他的背有点弯了。

他总是戴一副黑色的眼镜。他看上去很和蔼可亲,对学习却是很严格的。他总是把我们放在第一位。

他的课是非常有趣的,也经常讲各种不同励志故事。他对我们学习很严格。但无论谁有困难,他都会毫不犹豫地帮助我们。有时他是一个严格的老师,有时候他是一个慈祥的父亲。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傲慢与偏见观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2 字

+ 加入清单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这样的单身汉,……人们总是把他看作自己某一个女儿理所应得的一笔财产。”简·奥斯汀在《傲慢偏见》中描写了几对年轻人的爱情故事,小说没有重大的历史事件为背景,而是以幽默细腻的笔触展现了18世纪末19世纪初英国乡村中产阶级生活的画面,表明了作者对于爱情的态度。像夏洛蒂和柯林斯那样互不了解、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会幸福的,而聪明、美丽、自尊的伊丽莎白与达西的感情则是建立在相互了解与尊重的基础上,他们才是幸福的。

初读小说中译本是大约十多年前的事了,那时只是醉心于伊丽莎白与达西这对淑女绅士之间曲折但终成正果的爱情,加之喜欢小说流畅俏皮的文笔,所以一连读了好几遍。

与小说同名的电影同样令我着迷,它在对小说的整体把握与剪裁、演员的表演、配乐等方面均可圈可点。电影限于篇幅删去了一些次要人物和情节,但伊丽莎白与达西、简与彬格莱、夏洛蒂与柯林斯以及莉迪雅与韦翰这四对年轻人的恋爱婚姻仍然脉络清楚、不枝不蔓。演员的表演可称上佳,达西由最初的傲慢到情不自禁到放下架子倾心相爱,伊丽莎白优雅聪明、自信自尊,班纳特太太缺乏修养、忽喜忽嗔,柯林斯谄上倨下、滑稽可笑,还有凯瑟琳夫人傲慢无礼、出言荒唐,无不纤毫毕现,特别是后三位配角略带夸张的表演,实在令人忍俊不禁。电影的配乐也非常符合影片诙谐幽默的气氛,凡柯林斯出场必配以轻快富于跳跃感的音乐,凡凯瑟琳夫人出场则配以沉重庄严的背景音,给影片增色不少。

但若吹毛求疵的话,影片还是有几处不足。其一是莉迪雅与韦翰私奔后达西才特地前往伊丽莎白家,向她说出韦翰过去的卑劣行径,而小说则安排达西求婚遭拒之后即给伊丽莎白写信,解释韦翰之事。达西之所以要解释,是因为伊丽莎白误会了他,令他自尊心受挫,而待到私奔之事发生后,韦翰的品格已经暴露,解释已无太大必要。因此立即解释似乎比等到人家家中大乱再去解释更为合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我喜欢万圣节英语

全文共 1473 字

+ 加入清单

Halloween Halloween is an autumn holiday that Americans celebrate every year. It means "holy evening," and it comes every October 31, the even

ing before All Saints Day. However, it is not really a church holiday, it is a holiday for children mainly.

Every autumn, when the vegetables are ready to eat, children pick large orange pumpkins. Then they cut faces in the pumpkins and put a burning candle inside. It looks as if there were a person looking out of the pumpkin! These lights are called jack-o-lanterns, which means "Jack of the lantern".

The children also put on strange masks and frightening costumes every Halloween. Some children paint their faces to look like monsters. Then they carry boxes or bags from house to house. Every time they come to a new house, they say,"Trick or treat! Money or eat!" The grown-ups put treat-money or candy in their bags.

Not only children, but most grown-ups also love Halloween and Halloween parties because on this day,they can disguise themselves as personages or ghost as their imaginations will lead them. This bring them the satisfaction of being young.

万圣节前夕

万圣节前夕是美国人年年都会庆祝的秋季节日。它的意思是“神圣的夜晚”,在每年的10月31日,也就是万圣节前夜。但实际上这不是一个真正的宗教节日,而主要是孩子们的节日。

每年秋天蔬菜成熟可以食用的时候,孩子们就会挑出大个儿的橙色南瓜。然后在南瓜上刻上一张脸,把一根点燃的蜡烛放在里面。看起来就好像有人在向南瓜外面张望。这些灯就叫做“iack-o-lantems”,意思也就是“杰克的灯”。

每年万圣节前夕孩子们还戴上奇怪的面具,穿上吓人的服装。有些孩子把脸刷成怪物。然后他们拿着盒子或袋子挨家挨户串门。每来到一个新房子他们就说:“不款待就捣乱!给钱还是吃的!”大人们就会把用来招待的钱或糖放在他们的袋子里了。

不仅孩子,许多成年人也喜欢万圣节前夕和万圣节前夕晚会。因为这一天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想象把自己装扮成名流或幽灵。这会带给他们年轻的快感。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