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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推荐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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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水果英语

全文共 8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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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fruit My favorite is lemon fruit. Lemon is not very round, with a sharp point, is yellow. The Latin species name Citrus limon lemon. Lemon juice can enhance memory, improve osteoporosis, a beauty effects, and so on. Lemon juice or beverage preparation of important raw materials and manufacturing drugs, often Trickle-down lemon juice to remove Westerners eating again. Used mainly for juice, fruits sometimes used as cooking, but the basic need for Xiansi because too sour. Fruits containing 5% citric acid were. Containing 501.6 mg per litre lemon juice, vitamin C and citric acid were 49.88 grams. This is my favorite fruit.

我最喜欢水果是柠檬。柠檬不是很圆,带一点尖,是黄色的。柠檬的拉丁种名为Citrus limon。柠檬汁可以强化记忆力,改善骨质疏松,达到美容效果等等。柠檬汁还是调制鸡尾酒和制造饮料的重要原料,西方人吃鱼时常滴入柠檬汁以去除腥味。主要为榨汁用,果实有时也用做烹饪,但基本不用作鲜食,因为太酸。果实中含5%的柠檬酸。每升柠檬汁中含 501.6 毫克的维生素 C 和 49.88 克的柠檬酸。这就是我最喜欢的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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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介绍我喜欢的小动物英语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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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a little white rabbit. It is snow and white, really like a mass of white cotton. Eyes are very beautiful, like two rubies inlaid in the white face. Ears are very long, put up is particularly clever. It signed the front legs short and small, hind legs are fat and strong, so can only jump, can not run. Tail is also very small, almost can not see. It stands like a man.

I remember one time I pulled a radish from the yard, it did not even jump with me in front of me, while I do not pay attention to the mud with the mud to Diao away. I always do not want to let it eat unclean things, this time and as usual, we have done a fierce "struggle", of course I will win, when I put the clean radish in front of it, it thought me Throw in the towel, they triumphantly eat radish.

My little rabbit is so c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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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喜欢读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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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架上有许多书:《伊索寓言》、《365夜故事》、《世界奇观》、《动物趣闻》、《西游记》等等。其中有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就是《伊索寓言》。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就给我讲过这样一些故事:乌龟和兔子赛跑,兔子竟然输给了持之以恒的乌龟;农夫好心救了蛇,可蛇苏醒后却咬了农夫一口;狐狸吃不到葡萄,却说葡萄是酸的等等,这些大家所熟悉的故事就是选自《伊索寓言》里的《龟兔赛跑》、《农夫和蛇》、《狐狸和葡萄》等。这些故事我一直都很爱听,它教给了我许多道理。

《伊索寓言》里都是一些简短的故事,它的每一个故事都含有深远的寓意,而且语言幽默,是全世界少年儿童的经典读物。亲爱的同学们,如果你没有读过这本书,请你尝试着读一下,相信你也会喜欢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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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喜欢足球的英语作文

全文共 7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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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sport is football. football is a worldwide game, everyone knows it and lots of people like it.

I like it because of following reasons. fist, it can fit my body. when i was youny, i usually got sick. but after I play it, I became strong and seldom be ill.

Second, I like the feeling of high speed. while playing, sometimes i have to rob the ball, then i need to run faster. I can hear the sound of wind and feel like i am runnning in the wind. i feel so great. last and the most important is football is my dream. I want to be a football player in the future. i have to train hard to level up my skill. and i believe one day my dream will come true.

Above all is my reasons for my favorite sports- football. so I like foot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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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全文共 2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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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之后,今天又看完了《傲慢偏见》,感觉蛮有味道的。与朋友聊天说看完这两本书,不知道为啥,却着实被鄙视了一般,也许吧,正经的公务员书籍会计书籍不去看,去看这么些杂书,着实太不正经。只是现在的记忆力越来越不行了,又让我想到了“快餐”这个词,既然如此,趁还记得,就记录下点点思绪吧。

女儿买回一本英文版的《傲慢与偏见》,沟起我对少年中学时代的回忆。

那年,正是我初二放假的时期,那天,我正聚精会神的“偷看”“第二次握手”。当我正如痴如醉的感动在握手的精彩故事情节时,大哥走过来,手里拿着一本书丢在桌面上,在丢下书的同时也丢下一句话:“好好看看,别成天自以为是,看完给我写读后感,我要检查的”,说完就走了。我愣了半响,半天没反映。拿起那本书一看,就是中文版的《傲慢与偏见》。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外国小说,看书之前,我并不明白大哥的用意,看完之后,才知道大哥的用心良苦。

因为出身在军人家庭,再因为优越的家庭环境,更因为是家中之掌上明珠,我总是昂首挺胸、目不斜视、目中无人一般,从来不知道天有多高地有多厚。除了长辈,除了大院里的孩子,除了需要关照的贫民百姓,对那些地方干部或一般阶层出身的孩子,我从不屑一顾,待人接物上从没给过好脸色、好语调。尤其是二个哥哥的同学到访,更是雪上加霜冷言冷语,这让二个哥哥很是头痛,虽不止一次的对我加以指责,只因我的反唇相击,令他们无奈则罢。

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它是一本既浪漫又现实的爱情故事,更是对人的个性和处世待人的一种行为和态度的认知。这本书,是我人生成长中第一个最为重要的认知转折点。

还是说说这本书吧,主人公是小贵族班纳特家的二女儿伊丽莎白和一个富家子弟达西,两个人的性格特色鲜明,一个直率坦诚但又略显固执,一个举止优雅事业有成而又有些目中无人的傲慢,这是刚开始阅读时的印象。

达西先生生于贵族家庭,年收入不下一万英镑,父母亲从小开始便教他保持高格调,并常常出入上流贵族社会中,慢慢养成了傲慢而目中无人的性格特点。处于贵族身份并且有着高收入的他,有着那份傲慢是应该的,只是,可贵之处在于达西的性格在于与伊丽莎白之间产生的爱情而彻底变化,由一个举止优雅但无比傲慢的贵族子弟变成乐善好施而又体恤他人、风度翩翩而举止依然不失风雅的上流人士。

伊丽莎白性格直爽坦诚,初入世事的她跟有着少女共同的特征,天真烂漫而对事物充满着好奇心,对爱情充满渴望而又谨小慎微。除姐姐吉英和父亲外,伊丽莎白与妹妹们的交流较少,我认为这也是作者在突出伊丽莎白成熟的特征。伊丽莎白的偏见是显而易见的,只是与其说是偏见,不如说是一种不服输的心理,而我觉得这倒是极为可爱的性格。

美好的事物总需要一波三折的过程来铺垫和润色。从开始第一次见面跳舞后伊丽莎白的偏见开始,伊丽莎白的眼中就只剩缺陷了,着实是一个傲慢的纨绔子弟,而他人对达西的所有负面评价都是对的,并且升值超过与他人的描述。直等到达西求婚不成,傲慢而客观的一封信,才导致伊丽莎白感情的转折,当然这次的打击也是达西性格的转变点。从此以后,伊丽莎白对事实的求证使得对达西的感情愈加升温,达西则变得越来越体恤他人。最后,达西准备再次向伊丽莎白求婚,伊丽莎白也在与内心斗争,达西的舅母对伊丽莎白的恐吓和威胁反而成为了这桩婚姻的催化剂,坚定了达西和伊丽莎白的心理。

我感觉这本书除了传达傲慢与偏见对人之间交流的阻碍外,同样在说明,如果爱一个人,另外一个人和自己是相似的,而且幕后做的事情总比眼前多的多。达西为了伊丽莎白,默默的帮韦翰还清了债务,并给了一定的财务支持,并最终促进了丽迪亚的婚姻而不致闹成笑话。而这一切,若非舅母柯林斯的回信,也许伊丽莎白永远也不知道达西所做的所有。而伊丽莎白,作为女性的内敛美也是表现的惟妙惟肖。母亲对达西的冷落和嘲讽,伊丽莎白的内心是如此忐忑不安与痛苦,默默承受心中的愧疚。眼神表达的情感是无法掩饰的,伊丽莎白直率而不愿高攀他人,但在几次与达西见面而不敢直视,脸胀通红,伊丽莎白所拥有的女性美展现的如此可爱……

说实话,对书中的爱情故事,因年少,我看的似懂非懂,也并不再意。而对书中女主人公伊丽沙白那补实真诚,以及在跟傲慢无礼的男主人公达西对话时表现出来的聪明才智,特别的欣赏和敬佩。

书中的对话机智幽默,妙趣横生。记得其中一句“如果你果真聪明的过人,那么你傲慢的就会有分寸”,也就是说,没有分寸的傲慢,是一种无知和无礼的表现,更是幼稚和自负的可怜。当一个人把自己看的比其他人都略高一等的时候,总会摆出一幅高高在上的姿态。在日常生活中,不经意间,我们不知不觉的也会成为傲慢与偏见的主角,而我就是无法认知自己的毛病成为了书中的主角,这是很可悲的。在读完这部著作后,我才体味到了它的价值所在。

很感激我的大哥,这本书对我日后的成长,起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最起码,我的行为和态度有所改善,待人接物不在那么傲慢无礼,最重要的是,我懂得了什么叫尊重,在我成长的日子里,常常告诫自己:“尊严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要有内涵,用智慧和能力获得成就,那才是真正的有尊严;高傲也不是天生的,无知的高傲自己而贬低他人,这只会令他人看不起自己。真正有尊严、有才学的人绝不会如此妄自菲薄”。

《傲慢与偏见》中的人物刻画细腻,令人赏心悦目。这是一部优美而平和的作品,有很多值得我们深思的道理,值得一读。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吾曰:“阅毕一书,得一道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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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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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淘气包马小跳》莫属了。

《淘气包马小跳》再本书在我上一年级时候看见四年级的大姐姐在上阅读课时借给她弟弟看的,当我看见这本书书面上的一个小男孩时,我就开始丰富地想象了:这小男孩是不是很淘气?为什么他头上要戴一个鸭舌帽?他叫什么名字……总总问题让我不经想看看这本书里面到底写了什么?放学后,我就一直缠在妈妈身边,向她要这本书,妈妈为了让我更好的用功学习便说:“宝贝妈妈答应你,但是你必须要连续考四个一百分,我就帮你买全套,而且每天唤上都读给你听。”这时我的心情又高兴,又失望。之后的几天,我认真完成作业。每天都学习到八点钟。

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考到四个一百分。在放学时,我的心情不知用什么词语来形容了。

现在我已经是五年级这本书中马小跳虽然淘气,但他是个正直,勇敢,内心充满爱心的人,我相信世界上很少有人是这样的,更让人羡慕的是他有一个天真老爸,和宝贝妈妈,他们是多么的善良,天真!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犹如一杯水中的巧克力,看起来就像在细细地品尝这美味的茶一样。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在我孤独的时候,让我走进一个童话世界,在我迷茫时,让我无比的依赖。

《淘气包马小跳》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让我的人生有了一个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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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季节英语作文MyFavouriteSeason

全文共 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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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season is summer.

Among all the year round, my favorite season is summer.

Every time in summer I will be very happy, because summer is my favorite season. Though the summer is very hot, but I still like it.

Summer when burning sun pawn, I for the sake of good will swim in the swimming pool inside, of course, swimming is also one of my favorites!

When I go to school every day after school, you will see some of the street looks green is very green, very lush trees, let a person look very comfortable.

We wuhans summer that call a word "hot", in our summer in wuhan, that everyone must say wuhan is a big stove.

喜欢季节是夏天。

在一年四季之中,我最喜欢的季节就非夏天莫属了。

每当到了夏天的时候我都会十分地高兴,因为夏天是我最喜爱的季节。虽然说夏天很热,但是我依旧喜欢它。

夏天的时候会烈日当头,我为了解暑会到游泳池里面去游泳,当然,游泳也是我的爱好之一啊!

当我每天上学放学的时候,都会看到街上的一些长得很绿很绿,很茂盛的大树,让人看起来很舒服。

我们武汉的夏天那叫一个字“热”,在我们武汉过夏天,那人人都得说武汉简直可以说是一个“大火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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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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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哪一本啊?”我会毫不疑问地回答他:“是吴承恩的《西游记》。”

我九岁时,看到电视上正播出《西游记》的电视剧,因为别的台都在放新闻,所以我只能看西游记。看着看着我就觉得很有意思,就去书店买了一本少儿版的《西游记》。我在读《西游记》时会有很多不认识的字,我会把这些字写在一个本子上,等我读完了再在字典上找这些字。就这样我的汉语水平就逐渐提高了。说起来我还真要感谢《西游记》呢,因为它不仅让我度过了很多快乐的时光,还能提高我的汉语水平,真是一举两得。

在书中我最喜欢孙悟空,因为他虽然毛手毛脚,但他勇敢,嫉恶如仇。他的第一位师傅是菩提祖师,学会筋头云和七十二变的孙悟空大闹龙宫获得如意金箍棒,又大闹地府勾去生死簿。后被天庭招安,玉皇大帝封弼马温。因瞧不起这个职位就大闹天宫,打败十万天兵天将,但被如来打败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后来拜唐僧为师,帮助他度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后被封为斗战胜佛。

希望你有时间也能读读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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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的老师英语作文

全文共 5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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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six teachers in my class. I like my English teacher, Miss He most. She is a young lady, about twenty five years old. I like her most because I think she is a good teacher. She is very serious and patient to us. The English class is always interesting, because she tries her best to make it well. Miss He has a lot of knowledge and she always tells us her experience of learning English. She encourages us to study hard.

我的班级有六位老师,我最喜欢的是英语老师,何老师。她是一名年轻的女老师,大概二十五岁左右。我最喜欢她,因为我觉得她是一位好老师。她很认真、耐心地对待我们学生。英语课总是很有趣的,因为她尽最大的努力上好课。何老师有丰富的知识,她也总是和我们说她学习英语的经历和经验。她鼓励我们努力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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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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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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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描写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

全文共 1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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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the animal world, I most like the cheetah.

The cheetahs really brave. Its flat and smooth, short ears. Two eyes like two, twinkle. There are two prominent muscle in on either side of the face, white, with small black spots, bead point of steel needle of a root beard. There is a a black spots. In addition to the belly is white, the remaining parts of the hair is golden. Its streamline, the whole body presents for sprinting. Its limbs is very rich, full of flexibility. Cheetahs paw is straight, can firmly in the ground, change the running direction. And it is the long tail, can have the effect of acceleration while on the run.

The running speed of cheetah is very surprising, speed is about 130 kilometers per hour, with fast on the highway running car.

But, its endurance is poor, high speed running is limited to a few seconds, so has been hailed as a sprint champion.

Cheetahs hunting is also very interesting. When it found that the deer would be around to look at the first, and see what the intruder. If not, it is with lightning speed to recover to the prey. Easily catch later, it will pull the prey to the grass, enjoy the meal. If the prey in a tree, it jump into the tree to catch the prey, big eat a meal.

The cheetah is really a lovable animals! But, now is trying to catch some criminals for their own interests cheetah, continue like this, will destroy the cheetah. Please act to protect it together.

动物世界里,我最喜欢猎豹了。

猎豹长得真威猛。它的头平而滑,耳朵短短的。两只眼睛像铜铃一般,炯炯有神。脸的两边有两块突出的肌肉,白白的,上面有一粒粒小黑点,点上有一根根钢针般的胡须。身上有一个一个黑色的斑点。除了肚皮是白色的,其余部位的毛都是金黄色的。它的整个身躯呈现流线形,适合急速奔跑。它的四肢非常发达,富有弹性。猎豹的爪子比较直,能牢牢地巴住地面,改变奔跑方向。而它的那条长长的尾巴,在奔跑时能起到加速的作用呢。

猎豹的奔跑速度很是惊人,每小时的速度大约有130千米,跟高速公路上飞速奔跑的车子差不多。

但是,它的耐力差,高速奔跑只限于几秒钟,所以被誉为短跑冠军。

猎豹捕食也很有意思。当它发现鹿时,先会向四周观察一下,看看有什么不速之客。如果没有,它就以闪电般的速度向猎物追去。轻而易举地捉住之后,它就把猎物拖到草丛中,美美地饱餐一顿。如果猎物在树上,它就跳到树上把猎物给逮住,大吃一顿。

猎豹真是一种讨人喜欢的动物啊!可是,现在有些不法分子为了自身的利益在大肆抓捕猎豹,再这样下去,猎豹会灭绝的。请大家行动起来,一起来保护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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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关于我喜欢的事英语作文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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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the movementmy every morning jogspossibly this is the movement which I most like.

I will go to play the basketball in the afternoonI and my partners happy playingI thought together that will be very joyful.Therefore I most like playing the basketball.

what movement do you like?The movement both may exercise the body and to be very happy.Our together movement!

喜欢运动,我每天早上跑步,这可能是我最喜欢的运动。

下午我要去打篮球,我和我的搭档玩的开心,我想在一起会很快乐.所以我最喜欢打篮球。

你喜欢什么运动?运动既可以锻炼身体又能很快乐.我们一起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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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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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是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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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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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我是个爱看书的小女孩。书,是人类精神的食粮,就像陈寿说的:“一日无数,百事荒芜”一样。其实我从前并不爱读书,再爱上读书的过程中还有一个小故事呢!

那时,我读小学三年级,老师让我们买《笑猫日记》系列的书。我一开始只买了一本,名字叫做《想变成人的猴子》,这本书见了马小跳和唐飞他们一起把一只猴子救了出来,吧猴子放在了马小跳的家里;这只猴子在这里见到了许多东西,有冰箱、电视、跑步机等,看到这些,猴子产生了一个想法:“我”一定要变成人。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最后,马小跳的爸爸把猴子送回了山区。

看完这本书,我还想买《笑猫日记》系列的其他书,妈妈又给我买了几本,我欣喜若狂。几天的时间就把这几本书看完了,后来又和同学们交换着看了几本。我现在已经把《笑猫日记》系列的书看得差不多了。

人们都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是我却觉得:书让人类进步,让人类的生活不再枯燥烦闷。读书对我们肯定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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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0字作文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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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这本主要写了108个梁山泊好汉的故事,里面每一个故事都是那么地吸引人。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武松打虎的故事。话说有一天,武松喝了很多酒,摇摇晃晃地上山,支撑不住在山上的大青石上睡了一会儿。这里只听得背后"扑"的一声,回头看见一头大老虎向他扑来。武松借着酒劲,赤手空拳跟老虎搏斗,经过几番回合,武松抡起两个钢铁般的拳头,终于把老虎打死了。武松真是一个勇猛的英雄啊!

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有李逵,他是一个性格急躁的人,做事往往不分青红皂白,为了一点点小事就与别人发生打斗,打了再说。真假李逵最有意思了:李逵一天路过树林,忽然有个涂黑了脸,拿着两张爷头的人从路边跳出来,喝令留下买路钱。李逵喝道:"你是什么人,敢挡老爷去路?"那人说是"李逵"。李逵大笑:"爷爷才是黑旋风。"那假李逵正想逃,屁股上已经挨了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100字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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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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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中有很多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看《快乐王子》这个故事。因为这个故事很感人。它讲了在一座城市中央,有一座雕像,这座雕像叫快乐王子。他浑身上下披着薄薄的金片,全身金光闪闪.一天,一只路过的小鸟来到雕像上休息,发现快乐王子在哭,小鸟就问他为什么哭,快乐王子说“这个城市中有很多穷人都生病了,还没钱买药吃,结果都病死了。”快乐王子让小鸟把他身上的金片摘下来一一送给穷人,最后快乐王子身上暗淡无色,那只小鸟非常感动,它说“我不走了,我要永远陪着你。”

我被他那舍己为人的精神而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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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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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有很多:《夏洛的网》,《老人与海》,《爱的教育》,《森林报》等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所讲述的是一对好朋友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它们住在原始大森林里。可是,小猪威尔伯的命运竟然是成为熏肉火腿!小猪威尔伯悲痛不已,躲在家里三天不吃不喝。这时,渺小的夏洛却对威尔伯说:我来救你!“夏洛用了它一生的精力织了一张被人类视为奇迹文字的大网,就是这张大网,拯救了威尔伯的生命,改变了威尔伯的命运,而蜘蛛夏洛的生命却走向了尽头……

看到这里,我不禁发出感叹:”这蜘蛛夏洛是多么的伟大啊!为了朋友,可以让自己死亡。不像我们人类,人类是贪婪的,也是虚伪的,为了金钱,利益和地位而去和别人做朋友,为了金钱而可以抛弃尊严;为了金钱可以抛弃亲情;为了金钱可以抛弃友谊……没有尊严,没有亲情,没有友谊的人是多么的可悲呀!但是被金钱,利益和地位污染了心比失去尊严,亲情,友谊的人更加可悲!要是没有金钱,利益和地位该多好啊!

要是没有金钱,利益和地位的话,我相信我们的地球会更加美好,人与人之间的友谊也一定会像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一样深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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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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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法诱惑》是一本关于介绍魔术方面的籍,书中图文并茂,给人以超视觉的享受,魔术师那不可思议的双手,让奇迹一次次在我们的眼前发生。书中描述的魔术非常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无论是在教室还是在办公室、宴会的餐桌上,随时随地都可以表演。该书共分为五个部分,分别介绍了可以给同学、长辈、朋友、异性以及初次见面的人来表演的相关的魔术技巧。魔术看似很难,其实也很简单,可能就是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小小的动作,就完成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比如书中讲到的“鞋中的饮料”:魔术师将鞋脱下后,竟然从中取出了一瓶饮料!这看起来似乎有些非常的神奇和不可思议,其实这个魔术的奥妙就在于魔术师采用了障眼法,魔术师用他那特有的眼神有意将观众的视线转移,然后乘机将饮料迅速地塞进鞋里,这个魔术就表演成功了。魔术还离不开一双灵巧的手,刘谦在央视春节联欢晚会表演的“橡皮筋魔术”,在本书中也有详细的介绍,就展现了他那双无比灵巧的手。在这个魔术中他只是做了一个小小的动作:手往后拉橡皮筋的过程中,迅速地用右手中指压住食指上的橡皮筋,使它脱离食指,然后再用食指勾住拇指上的橡皮筋,这样两根橡皮筋就被彻底的分离了。这个魔术表演起来手指的动作一定要快速而且非常灵巧,才能达到视觉的效果。我平时非常喜欢把所学的魔术表演给大家看,把快乐带给大家的同时,让自己也有了一种小小成就感。《魔法诱惑》讲述的魔术非常通俗易懂,而且表演起来十分简单,这让我如获至宝、爱不释手。魔术,让自己的生活更加的多彩多姿,也为生命增添了不同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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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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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当然是《绿野仙踪》。那是二年级时妈妈送我的。如今,我已读了五遍了,它似乎有什么魔力把我深深吸引了。

《绿野仙踪》的作者是美国作家莱曼.弗兰克.鲍姆。讲的是一个叫多萝茜的女孩为自己的理想而去奋斗,面对挫折,并没有灰心。

我印象最深 的是一个奇异的片段,多萝茜和朋友稻草人,铁皮人,狮子一起决定去杀死西方恶魔女,多萝茜的朋友们都 被一群可恶的飞猴给制服了,多萝茜头上有北方魔女的吻。因此 ,被带到王宫,恶魔女去打扫卫生,恶魔女没想到多萝茜往她身上倒了一盆水,多萝茜本想让魔女变成“落汤女人”,没想到,奇迹发生了,读到这儿,我开始紧张起来,恶魔女怎么了?原来魔女被冻成了冰决,一点一点得化成水,没了!

读完这个片段,我觉得《绿野仙踪》充满了奇异的故事,不像《查理九世》那么恐怖,也不像《夏洛的网》那么平淡,从此,我便一头扎进这本书,我像一只书虫 ,我啃,我咬,我品尝每一个好玩的故事!

不久后,我便读完了,我想向多萝茜学习,以前的我遇到困难,便会赶紧退缩,现在我的胆子可大啦,当然不是坏!我真感谢妈妈,这本书对我的帮助可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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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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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科学之谜》,它是我的小姨在无锡图书城給我买的。

它有好几本,每一本里都有许多稀奇古怪的传说,像什么海上蛇国之谜、人体带电之谜、动物思维之谜。

这本书的文字都带有拼音,这样我就能认识没有学过的字,理解文章的意思。在文章的边上还有丰富多彩的图画,就好像我真的到了那神奇的地方。

通过看这本书我增加了许多知识,丰富了我的想象力。让我感到这个世界多么奇妙!

我觉得小姨給我买的这本书真好看!我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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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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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里没有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我热爱读书,在那数不清的书籍中,我获取了许多知识,明白了一些道理。

我最喜欢看的是长篇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它是苏联一部最辉煌的名著,它早已成为世界文学的经典之作。此书被广为阅读,盛传不衰,被视为人们的生活教科书,人生的路标和精神补品,被一代代读者传承着。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的作者,他英勇奋斗了一生,和书中的主人公保尔的经历完全交织在一起。保尔既平凡又伟大,但他不是天生的英雄,而是在老一辈党员的教育下,通过长期实践,无论何时,何地都要严格要求自己,终于锻炼成一个具有崇高理想,坚毅的意志和刚强的自觉革命战士。他有奋斗目标,为之献身的理想始终坚定不移,并和人民利益联系在一起,为人类解放而奋斗,“钢铁”就是这样一步步炼成的。

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们: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空谈理想是无济于事,要苦干,实干,从自己做起,从小做起,要有顽强不屈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否也喜欢上了这本书,一起加入吧,投身书的海洋,会给你带来无穷乐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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