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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精品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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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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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遥远的村庄》,因为在刘亮程(本书作者)的“村庄”里,那里人花共笑,人虫共眠,人畜共居。在这本书里,无时无刻不充满着共情,人与万物的共情。人并不因为自己的强大而歧视其他弱小的动物,也不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就拒绝与它们交流。读过这本书,马上拥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品味着人与万物的悲欢离合,感受着作者流露出来的真情实意,这就是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我喜欢共情,我也要达到那种高尚的境界。

在生活中,当我们看见有虫子爬到自己的身上,我们会急忙把它抛掉,如果它再在我们身上咬一口,我们一定会气急败坏地把它摔在地上,再踏上一只脚把它碾碎。可是在《遥远的村庄》里,刘亮程却非常温和地对待它们,他说:“我的身体成了众多小虫子的温暖巢穴。那些形态各异的小动物,从我的袖口、领口和裤腿钻进去,在我身上爬来爬去,不时地咬两口,把它们的小肚子灌得红红鼓鼓。”刘亮程并不把小虫子爬到自己身上当作坏事,反而把自己当成了虫子一样。其实我们人就像一只大虫子躺在大地上,大地并没有因为瘙痒而把我们扔出去。

在这本书里,人与万物都是平等的。在《老鼠应该有个好收成》中,刘亮程写道:“这些匆忙的抢收者,让人感到丰收和喜悦不仅仅是人的。也是万物的。我们喜庆的日子,如果一只鸟在伤心流泪,我们的欢乐将是多么的孤独和尴尬。”在作者的心目中,老鼠、蚂蚁、小鸟、花草都和人一样,有自己的世界,有自己的人生,处处体现着平等。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和万物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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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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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我对它爱不释手。

《简·爱》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为简.爱的女孩在舅妈家中饱受虐待,去学校后的她,被大家认为是骗子,在自己唯一的好友死去后,她离开了学校,并且来到了罗切斯特先生的大宅中做家庭教师。在屡次与罗切斯特先生的交谈、接触中,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产生了微妙的感情。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一人站了出来并称阁楼上关着的疯女人正是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简.爱不愿作情妇,离开了大宅,但在大宅烧毁后,她又回到了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并和他平等地相爱了。

读了这本书,我不由得为简·爱的勇气与高贵的自尊所折服,更对它的作者──夏洛蒂·勃朗特十分敬佩。在那样一个黑暗的年代,夏洛蒂.勃朗特不畏生活的艰苦与苦难,向全世界传递了男女平等,人人平等的坚定信念。她在逆境之中成材,像一朵傲放于风沙中的仙人掌花。

“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简.爱不被世俗所束缚,也不为爱情所冲昏头脑,她无时无刻,都在保护着她那高贵的自尊和人人平等的信念。她不向恶势力屈服,她固执、倔强,到了不可理喻的程度。她并不出彩,相貌平平,没有显赫的家室。但是,她不卑不亢,在这个权力如冷血著称的社会中,坚持自我,并且最终敬发出了最夺目的光芒,引人注目万分。

简·爱是一个平凡而又特别的女子。《简·爱》 ,是一本展现了种种不平的佳作。他们令我受益一生:人与人是平等的;在任何情况下保持本色;永远不要放下你傲人的自尊……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简·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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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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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很多经典的小故事后,觉得《小故事大道理》这本,所阐述的道理简单实用,对指导我们待人处世的意义也很大。

书中有一个木桶法则的故事,说的是老国王给他的两个儿子一些长短不同的要木板,让他们各做一个木桶,谁的木桶装的水多,谁就可以继承王位。大儿了把桶做大,在最后一条档板时没有木材了。而小儿子使用长度均匀的木材,做出了一个看上去不高的木桶,结果装的水却最多,最终得到了王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好多时候,我们的事情做得好与坏,恰恰取决于那块短木板,所以,我们应该时刻注意取长补短,把缺点转变为优点。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要多发现和改正自己的缺点,并变成好习惯和优势。

所以,《小故事大道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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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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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法国的高尔基这样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我国古代的宋真宗这样说。古今中外的大教育家、大思想家都提倡多读书,而我们这些祖国的未来怎能不多读好书?

我的爱好也是看书,而且尤其喜欢历险类的书,而《鲁滨逊漂流记》则是历险类的书中的“王者”,这本书的引人注目之处不但在主人公鲁滨逊坎坷曲折的经历之中,还在主人公鲁滨逊怀有一颗坚强、不随便向大自然认输的心中。

主人公鲁滨逊出生于一个商人家庭,一心想出海见识见识。可他的父亲却是个固执的人,只想让鲁滨逊继承他的商人事业。鲁滨逊是一个向往自由的人,他可受不了父亲的管束,就瞒着父亲偷偷叫上他的一位有钱的朋友,一起买了艘小船,就出海前往伦敦了。

在前往伦敦的路上,鲁滨逊先遇上了大风暴,船被撕了个粉碎,自己好不容易才保住了性命。第二次航行总算“苦尽甘来”,他一帆风顺地到非洲,他凭借天生的商人头脑在非洲赚了一大笔钱。第三次航行又遭不幸被摩尔人俘获,当了奴隶。可又一次在主人出去办事时划着主人的小艇逃跑,中途被一艘葡萄牙商船救起。

他乘着商船来到了巴西,下了船,又靠着在非洲经商赚来的钱买了一座庄园,做了庄园主。可他不甘心这样的发财致富,又再次乘船到南美洲经商。

可这次运气也不太好,船遇到风暴触礁,船上的所有人都死于非命,只有他一个人侥幸存活了下来,他在风暴中拼命游泳,最后还是晕了过去。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已经被潮水冲到了一个偏离航线、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冷静下来,把被潮水冲到岸边的沉船残骸里可以利用的东西都给搬了上来。他用从船上搜刮来的亚麻布做了帐篷和吊床,把家建在了小山旁,用削尖了的木桩在家旁边做了一圈栅栏,防止野兽入侵大本营。他用从船上拿来的枪支和弹药猎捕野味为食,以家旁的小池里的淡水为饮,用简单的工具做出了一些简单的生活用品,还种植小麦并成功地做出了面包。度过了最初的困难。

当鲁滨逊已经在荒岛上居住了差不多二十年的时间,他在一次环岛旅行时看到了几个巨大的脚印和几堆已经腐烂的骨头。当时,鲁滨逊恍然大悟,这些骨头并不是动物的骨头,而是人类的骨头!他终于知道,这座岛并不是一座荒无人烟的荒岛,而是臭名昭著的食人族开过食人宴会的小岛!鲁滨逊知道这个如晴天霹雳般的消息的时候,吓得魂不附体。因此,鲁滨逊十几天内没有安稳地睡过一次觉,每次想睡觉的时候他都会做一个同样的噩梦:他被食人族捆了起来,他亲眼看见自己的同类被食人族吃掉。而且他知道,下一个被吃掉的人就是自己!每次,他都会被噩梦惊醒,害得他好久没好睡觉,长出了像熊猫的眼睛一样的黑眼圈。直到他又过了三年,亲眼看见一群食人族来到岛上吃抓来的奴隶,他实在怒不可遏,抓起猎枪和一把匕首就冲了上去,把食人族杀了个精光,只留下了一个和他年龄相仿的食人族。当时,鲁滨逊实在不想杀生了,便留下了一个伶牙俐齿的食人族少年做了自己的奴隶。由于鲁滨逊收他为奴隶时是星期五,鲁滨逊便给他取名为“星期五”。

鲁滨逊和“星期五”又在荒岛上生存了几年后,一艘商船来到了荒岛,他们十分兴奋,可不幸的是这艘商船的船长对他们说,这艘船以经被海盗俘获,海盗们到这里来就是因为想靠岸休息休息。最后鲁滨逊一行人利用自己的智慧和海盗斗智斗勇,最后终于收复商船,并把海盗留在了小岛上。船长十分感激地带他们回到鲁滨逊的故乡——英国。当鲁滨逊带着“星期五”回到家里时,父母亲早已双亡。他在英国结了婚,生了三个孩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最后,我要对大家说,我们的身边有许多一见到困难就说不的人。可你看看鲁滨逊,我们应该多学习他看见困难并不是自暴自弃,而是冷静下来,仔细观察事物,利用自己的智慧努力战胜困难,并在受挫时不放弃希望,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战胜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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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100字

全文共 2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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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the small animals is pure white cat, it whole body white hair like snow let me very love, its eyes narrowed into a crack during the day, night round, like two emeralds. His ears have been up, as long as you move, his ears will move; His hearing is very agile, as long as people walk on by, it will be called "meow"; Its teeth are very hard, and spiky, eating up to very easily, I like it very much.

Remember once, my brother come to my house to play, the kitten, enthusiasm has been rushed brother "smile". Brother see him so lovely, then come up with a very thick wool, want to know the cat likes to play with wool, yarn in hand, brother cat followed, wool from turning in the past, the cat rushed over, not caught, himself closed on empty air, my mother and I laughed, cat is a little angry, brother, in a piece of cloth, bend, kitten, and save the empty, this is brother became a "bucket" cat. Brother and five stool was placed in a row, put the wool in stool to mouth, cat rushed over, to bite the yarn, I cheered for it, and happy for it.

If winter comes, I built a warm nest to the Kitty, it was very happy. Whenever I go home from school on the stairs, the cat is lying on the sofa waiting for me, I entered, it smile on his face became a flower. See I bought it, eat happily licks my hand, very enthusiastic!

One day, my father told me: "you see, a dog is loyal, treacherous court official but the cat." I try so hard, favour say: "the cat is my favourite animal, treacherous court official it isnt!" Mom came running when the referee, set each write like cats or dogs 5 reason, then the evaluation of high and low. I brush flash, 1, I like cats; 2, the kittens fur is very smooth; 3, the cat is very sincere to me; 4, the cat is very lovely; 5, the cat is very clever. Just finished writing, I looked up to see dad, ha, he wrote two, we all handed over after the volume, the referee on the grounds that the father wrote the word much, the father victory. I am very defy spirit, I believe that I will lovely kittens are guardians forever!

Kitten, naughty, lovely, he brought happiness to my life, no matter what, my favorite animal is cat!

喜欢的小动物是纯白色的猫,它全身白似雪的毛让我无比喜爱,它的眼睛白天眯成一条缝,晚上圆溜溜的,活像两颗绿宝石。他的耳朵一直翘着,只要你动一下,他的耳朵就会动一下;他的听力十分敏捷,只要有人轻轻走过,它就会“喵喵”的叫;它的牙齿很坚硬,又尖又长,吃起东西来十分轻松,我很喜欢它。

记着有一次,我的哥哥到我家来玩,小猫无比热情,一直冲哥哥“微笑”。哥哥见他这么可爱,便拿出一根很粗的毛线,要知道猫最喜欢玩毛线了,哥哥提着毛线,小猫也跟着走,毛线从拐弯处过去,猫一下冲过去,没有抓到,自己倒扑了个空,我和妈妈哈哈大笑,猫有点生气,哥哥换了一块布,过了拐弯处,小猫冲去,又扑了空,这下哥哥成了“斗猫士”了。哥哥又把五个凳子摆成一排,把毛线放在凳子口,小猫一下冲过去,奋力咬住了毛线,我为它欢呼,为它高兴。

冬天来了,我给小猫盖了一个温暖的窝,它非常高兴。每当我放学回家走在楼梯上时,小猫就卧在沙发上等我,我一进门,它脸上笑成了一朵花。见我买了吃的给它,高兴得舔着我的手,无比热情!

有天,爸爸给我说:“你看哪,狗可是忠臣,猫可是奸臣。”我着急了,忙说:“猫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它才不是奸臣呢!”妈妈跑过来当裁判,规定每人写出喜欢猫或狗的理由5个,然后评高低。我的笔刷刷写着,1、我喜欢猫;2、小猫的毛很光滑;3、猫对我很真诚;4、猫非常可爱;5、猫非常机灵。刚写完,我抬头看看爸爸,哈,他才写了两个,我们都交了卷后,裁判以爸爸写的字多为由,宣布爸爸胜利。我很不服气,我相信,我会将小猫的可爱永远扞卫下去!

小猫,淘气、可爱,他给我的生活带来了快乐,无论怎样,我最喜欢的动物就是小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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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3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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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去姑姑家玩,在姑姑的推荐下,我找到了一本-----《手斧男孩》首部曲。

《手斧男孩》首部曲的主要内容是:一个叫布莱恩的男孩坐飞机去他爸爸那,上机时,一个人对他说:“你坐副驾驶座吧。”他照做了,在副驾驶座上,他看清了驾驶员是如何操控飞机的。后来,飞机驾驶员突发心脏病,布莱恩在一座小岛上逃生了。小岛上有很多野兽:狮子、老虎……足以让他置于死地,可布莱恩勇敢地拿起手斧保护自己。布莱恩在小岛上待了4、5天,他每天都担心怪兽来袭。

我的感想是:如果我遇到这样的问题,也要像主人公——布莱恩那样,勇敢地保护自己,拿起手斧向前冲!《手斧男孩》首部曲的句子优美,让人爱不释手。在生活中你被别人欺负了,不要去告诉你的妈妈,要向欺负你的人证明自己很强大,不要没有勇气尝试,不然你永远被人欺负。

在生活中,人们总会遇到一些挫折和困难,但是没关系,你只要勇敢地尝试一下,再多的挫折和困难都会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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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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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

一个出身于富商家庭的人,充满热情,敢于冒险,他放弃了安逸舒适的生活,去最求梦想,踏上了海山的冒险旅程,他乘船前往南美洲,再涂在遇到了风暴,他孤身一人生活在荒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他坚毅顽强,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的主人鲁滨逊。

鲁滨逊在岛上自己摸索着生活,他挖洞居住,利用简单的工具制作桌椅等家具,种植粮食,他曾救下一个土着人,并给他取名星期五,把他留在身边当仆人,最后他使小岛变的美丽富饶,当在岛上第二十八年时,一艘英国船来到岛上,鲁滨逊才返回英国。

这本书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鲁滨逊的勇敢,智慧和信仰支撑着他生存下去,,他顽强的精神值的我们学习。

当自己独立生活时,应对生活充满信心,面对困难,不能被困难吓倒,应迎难而上,克服困难,只有这样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鲁滨逊在岛上生存了几十年,不但是他顽强的精神,超强的生存能力,最重要的是他的社会经验他在岛上时从没有放弃过要回到他原来的生活,这就是他活下来的信念,鲁滨逊通过努力,创造了自己精神和物资王国。。

安逸的环境往往会诱发人的惰性,使人养成依赖的毛病,恶劣的环境可以激发人生存的本能,敢于去改变环境,有了这种敢于挑战的精神,不论环境时好时坏,都能创造条件。

坚毅的硬汉独自在荒岛上求生,他不甘生活在平凡的富商家庭中,他想望大海,敢于追求,敢于冒险,他吸引我的不但是他的生存技巧,惊心动魄的冒险,还有他的精神。

若我们也生活在荒岛上,会为自己的生活哭泣,抱怨一切,而不动手去做,改变自己的生活,这时我会为自己的懦弱感到羞愧,为什么不像鲁滨逊一样?

《鲁滨逊》漂流记时刻激励着我,它教会了我要乐观面对人生,不能因为恶劣的生存环境就自暴自弃,只要有敢于挑战的精神,就一定能够成功。

山西运城盐湖区康杰附中初二179班高二:陈寒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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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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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的女孩,在闲暇之时总要读一些小说散文或杂志上的文章,但比起这些充满幽默、传奇色彩的书刊,我更钟爱于卢勤姐姐写的《做人与做事》。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丰富,它用一个个令人回味无穷的故事向人们阐述了很多道理。我觉得它像一位无声的老师,在潜移默化中,告诉我们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又觉得它像一场温暖的春雨,轻柔地冲刷掉我心灵上的污渍,使我成为一个品格高尚的人;而它更像是一面无私而又伟大的镜子,把我的不足之处与闪光点毫无保留地照出来,促使我不断地改正缺点,让优点像天上的星星越来越多,越来越亮。总而言之,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使我受益非浅啊。

记得我以前很自卑,凡是遇到一点微不足道的困难,常常会灰心丧气,用消极的心态去面对,结果我常常发现,自己有时离成功已经不远了,但由于自卑使我与触手可及的成功只能说Bye-Bye了。

读了《做人与做事》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主宰自己命运的是一个良好的心态,即使失败了,只要你毫不气馁,勇敢地面对,这时,成功就会向你微笑。我心想:是啊,不经风雨怎见彩虹?每个人都会有失败,但失败之后仍有一个好心态的人将会是成功者。

从此以后,我变得自信了起来,凡是面对平常很多人看起来很糟的事,我就会大声地对自己说:“没关系”,之后坦然面对。渐渐地我发现,生活中的很多困难,其实只要你勇敢面对,保持良好的心态,它就会向你低头。

啊,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做人与做事》的功劳啊。

……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智慧之门的金钥匙,我将继续在书的海洋中,不断地遨游着,探索着,发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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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喜欢冬天英语作文

全文共 3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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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re are four seasons in a year .They are spring,summer,autumn and winter.I like the winter best.Beacuse its so white and so beautiful.

In winter we can make the snow man ,we can play with our partners in outside in the white world.

And im sure that i can make the big and beautiful snow man.

Dou you like winter as i am?if you do.We can play withe togeth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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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看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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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动画片《海底小纵队》的吸引,我开始喜欢上了海洋的世界。周日,我和妈妈一起去店买了一本《海底世界》,从此,这本书便成了我的宝贝,我对它爱不释手。

我最大的梦想就是亲自去海底看看那些神秘的动植物。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现在,就让我带领大家一起走进神奇的海底世界吧!

海洋里的“一霸”叫章鱼。它有八只像带子一样长的脚,所以又被称为“八爪鱼”。同时章鱼还是海洋中的变色鱼,这是我第一次知道除了变色龙之外还有会变色的鱼。它可以随时变换自己皮肤的颜色,用来保护自己。

那你们知道,在海洋里,最厉害的动物是什么吗?千万不要以为是鲨鱼哦,其实最厉害的是虎鲸。虎鲸被称为海中霸王,但有一点大家要知道,虎鲸从来都不吃人的。

对了,请大家猜一下,珊瑚属于动物还是植物?我想,好多小朋友都以为是植物吧。其实它是动物,是由许多珊瑚虫的骨骼形成的。科学家研究发现,一座珊瑚礁的形成需要几千年的时间,所以我们不要轻易地去毁灭它们哦。

《海底世界》这本书里,不仅介绍了上述几种动物,还有鲨鱼、金枪鱼、狮子鱼、小丑鱼、海兔等等。同学们看一眼,肯定会立刻喜欢上这本书和书里的动物的。

蓝色的大海,那么神奇;海底的动物,那么神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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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动物的英语

全文共 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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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imals are friends of human beings. Most of them are lovely. I like giraffe the most.

They are very tall and have many brown spots. They have very long necks, so that they can eat the leaves in high trees. Giraffes are gentle and lovely.

They are friendly to people. When I go to the zoo, I always look at them. They move slowly.

I can’t keep it as a pet, because it’s so huge. It’s a big p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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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1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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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值得你一遍又一遍地去阅读,且每读一遍都会有新的感觉,新的体验,新的思考。

——题记

法国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罗曼罗兰为让世人”呼吸英雄的气息",传递由痛苦和磨练而造就的伟人思想而连续写了几部名人传记:《贝多芬传》。 《米开朗基罗传》。 《托尔斯泰传》。 (共称《名人传》)。

《名人传》记叙了贝多芬。 米开朗基罗。 托尔斯泰三位伟大苦难和坎坷的一生,同时也赞美了他们顽强拼搏的意志和坚韧不拔的品格。传记中的他们,虽然一个是音乐家,一个是雕塑家。 画家,另一个是作家,但在各自不同的专业领域中,他们都是伟大的天才,是英雄。

贝多芬用痛苦与忧虑谱写的与命运抗争的音乐将永垂不朽;托尔斯泰则用小说向人们内心传递爱。其中米开朗基罗令我印象深刻。他,有无与伦比的天赋,以无穷的经历永远追求艺术尽善尽美;他的内心软弱无力,只挣扎而没有力量奋斗。尽管如此,他在我心中依然是英雄,只因他在逆境中永不放弃。

三个英雄的人生道路很坎坷。他们或受病痛的折磨,或受莫名的诽谤,或有悲惨的遭遇。但他们却并不因一时的悲苦与劫难而消极沉沦,始终以坚韧不拔、果敢拼搏的精神和高昂不屈的姿态,吹响前进的号角,那么支撑着他们的又是什么呢?是他们的理想——追求艺术之巅。

现在因为读了这本书,成为他们那样的英雄成了我的目标。

我,一个十六岁大的少女,从未有过什么远大的理想,秉承着得过且过的信念匆匆度日,虚度了多少的岁月早已忘却。但这本书却在我的心头狠狠地敲打了一下——我的理想是什么?我的人生又是什么颜色的?然而这一切我却只能用沉默来回答。只因我的内心始终在游荡,整日充斥着迷茫。我不断地思索着,寻觅着。鹰击长空,是因为他有翱翔蓝天的理想。那么,我的理想又是什么?什么才是我前进的动力?

我梦想着成为一名作家,不求功名成就,只求能写一些有意义的文章。我想用我如春雨般的文字,滋润大家心灵的田地。我为我的理想付出了努力。平时我一有时间,就让书来陪伴我。在名家名作的陶冶下,我写的文章日渐成熟起来,就像春天播种的种子,在阳光的沐浴下,在春雨的滋润下,生根、发芽,等待着收获的季节。但,我知道,想要成为一名作家,光是靠文字的熏陶,是远远不够的,要经常练。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以我会努力练习写作,将我对写作的热情表达出来,让理想不再是遥不可及的,而是触手可得的。

蜗牛缓缓地向着金字塔的顶端爬行,纵然烈日当头,因为蜗牛相信,我虽然没有鹰的矫健,但毅力是我最大的翅膀;叶子在风雨中飘摇却依然坚守在枝头,因为叶子相信一生执著的绿定会换来一个金色的秋天……而我相信,为梦想插上翅膀,就定能冲上云霄——这便是我从《名人传》中所领悟到的。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当然也欢迎你的阅读,毕竟你有一万个理由去阅读它。

无情的时间会让许多书迅速腐朽,而让经典流传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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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年高考英语作文热点素材:喜欢的动物

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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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you know what my favorite animal? Is the dog of course. My grandma keep a dog, it has a beautiful black hair, a pair of intense big eyes, four legs as fast like a rocket.

One day, I found more doghouse puppy, oh! Originally was born a bitch, a total of four. The dog is cute and naughty, every day running around in the yard, for a while to run the house, ran upstairs after a while, a moment to hide it, run it after a while, as if with a group of friends hide under, from time to time, the old dog to the dog barked two cry, as if to say: "children, dont go to far, pay attention to safety." Play with the dogs have been tired of a day, a meal, stretch and a yawn, into the arms of mother, dogs quickly into the sweet dream sweet, return in mouth every now and then a rumbling sound, as if to say talk in a dream.

The next morning, the birds singing in the branches, wake up the sleeping dog, a yawn, they stretch, rub the sleepy sleepy eyes, began to a day of happy life.

Look! How happy puppy, it is a happiness.

你知道我最喜欢什么动物吗?当然是小狗。我姥姥家养了一只小狗,它有一身乌黑亮丽的毛,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四只腿跑得像火箭一样快。

有一天,我发现狗窝里又多了一些小狗,哦!原来是这只母狗生的,一共四只。这些小狗又可爱又调皮,每天在院子里跑来跑去,一会跑屋里,一会跑楼上,一会躲那,一会跑这,好像跟一群小朋友躲迷藏,时不时,老狗还向小狗汪汪得喊两声,好像在说:“孩子们,别跑太远了,注意安全。”玩了一天的小狗们都累了,吃完饭,伸个懒腰,打个哈欠,投入到狗妈妈的怀抱里,小狗们很快就进入了甜甜的梦香,嘴里还时不时的发出咕咕的声音,好像在说梦话。

第二天早上,小鸟在枝头唱歌,叫醒了正在熟睡的小狗,它们打个哈欠,伸个懒腰,揉揉睡意惺忪的眼睛,又开始了一天的快乐生活。

瞧!多么快乐的小狗,真是幸福美好的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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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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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好,读好书,好读书。”

——题记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笛福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了。

“唉?”有的同学会问“这不是一本荒岛求生,励志坚强的故事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爱读呢?”这要从那次说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无意间发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看到这新颖的题目就吸引到了我,不禁翻开书读了起来,才读了几行,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书中的鲁滨逊因为一次航海,被流落到了荒岛上,他在岛上的困难是极大的:食物、住宿、心理的孤独与恐惧……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还救了一个俘虏名叫“星期五”。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不畏困难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的每一样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每一个困难,都被他消灭无影无踪……他就这样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的内心,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现在,我们都是温室里的小花,在成长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那怎样克服呢?在书中就会受到启发,它会让我们变的更勇敢,更顽强!成为大自然的顽强的小草。

记得有一次,科学老师布置了任务:做一个小杆秤。回到家里,我便马上开始了我的制作,一切似乎进展顺利。该系绳了,小杆秤马上就要大功告成,我的心里不由得想到:“做个小杆秤没想到那么的容易!”这话刚想没多久,绳就不听使唤了,怎么系也系不好,甚至想过放弃。这时,我突然想到了鲁滨逊做家具时的片段,做家具那么难的事情,鲁滨逊都做的了,何况我只是做一个小小的杆秤呢?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便静下心来,耐心地系了起来,真没想到一遍就成功了!这让我知道遇到困难时,不要畏首畏尾,要勇敢面对。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就更让我难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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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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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世纪的英国,社会上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而有一本书,它的作者用着最真实的语言,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傲慢偏见》。

故事主要以发生在那个时代的四门婚姻为主题,其中最主要的,自然是发生在女主角伊丽莎白·班纳特与男主角费茨威廉·达西之间的爱恨情仇。伊丽莎白是个勇于追求爱情、漂亮聪明、坚强可爱的中产阶级女子。故事主要以她对达西先生从一开始的厌恶到尊敬,再到爱慕为线索,也穿插了在几个发生在她身边的幸福或不幸的婚姻。

十八世纪,大英帝国正处于国家发展的巅峰时期,而奥斯丁却把视线关注在英国乡间,她以朴实的文笔描写出乡村里的各种爱恨情仇以及人们的心理变化和情感。当时英国乡间的生活在作者看来是惬意悠闲的,纯朴中包含平凡自然,但是整个英国社会的影响力始终波及着乡村,如势利、炫耀、虚荣和对婚姻的看法。

看了这本书后我想了很多,不仅是当时人们对婚姻的评判标准,还有他们对爱情的理解。在当时的社会,婚姻结缔的幸福条件就是男方有丰厚的家产,女方有不错的嫁妆,这样的婚姻就会被众人羡慕。可是这样的结合真的会给人们带来精神上的满足吗?诚然,这样的婚姻类似于一种资产合并,以钱作为婚姻的基础,在我看来是不明智而且可笑的。“什么是爱情”,这个问题似乎当时的大部分人都不能真正理解其实对于这样的社会状况,或许会有那么一些人在心里默默地反抗。所以我佩服伊丽莎白敢恨敢爱的性格,她能正视自己内心的想法而不被物质生活冲昏头脑,我想这样的人真的很可贵,在我看来,她便是那个时代的勇士。

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书中伊丽莎白在搞清楚之前对达西的误会后她所表现出来的坚持。看过这本书的人都了解,伊丽莎白消除对达西的偏见后,他们对彼此产生了日益增长的感情,而伊丽莎白对这份感情的坚持和风雨无阻的与之同行,是令人感动的。

很多时候,我们都会忽略事实的真相,因而对一个人一件事产生错误的注解。所以我们应该学会正确的判断和耐心的摸索,这样,或许我们能看到一些很美好的人。

只有了解才会有改变,当偏见化成真诚,那便是最幸福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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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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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郭敬明的一本畅销书——《左手倒影,右手年华》。这是一本散文集,收录了十八篇郭敬明所创作的散文。这本书写的是自我的美文负载深刻的思想内涵,记录了一个敏感而内敛的少年的灵魂深处犹如岩浆一般涌动的情感活动,让人叹服一个19岁少年的“才情、天趣、知识、智性和创作力”。

“我”是一个在感到寂寞的时候就会仰望天空的小孩。2001年的最后一刻,“我”站在阳台上观望着漆黑的夜空上偶尔出现冷清的烟火,夜风冷冷地吹过来,看见一年的时光在掌心中翻涌、升腾,最后归于平静,没有声音。2001年“我”过了18岁生日,那些美好的祝福,朋友真诚的眼神,心上人温和的声音,一切都让“我”感恩并且难以忘记。而“我”就像仙人掌一样,一点一滴地长大了。

那天,“我”站在路边的车站等车,一个男孩子从我身边走过,背着一把黑色的吉他,破旧的牛仔裤,长长的头发被风吹得飘起来,他脸上的表情天真而狂妄,哼着一段重复打的旋律。“我”悄悄低下头,似乎想起了什么,可是马上又摇了摇头,笑了。

当我读完《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后,让我看到了我经历的青春,对时间的飞逝更有感触,真是时光如流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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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最喜欢春节的英语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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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pring Festival is the most important festival for the Chinese people and is a day when Chinese people get together for sharing happiness.

The Spring Festival falls on the 1st day of the 1st lunar month,often one month later than the Gregorian calendar.At Spring Festival Eve,all the family members eat dinner together.After the dinner,the whole family will sit together,chatting and watching TV.In the past,we often just watch the Spring Festival party broadcasted on China Central Television Station (CCTV).But nowadays ,less and less people watch it but play cards or mahjong.

Burning fireworks was once the most typical custom on the Spring Festival.People thought the spluttering sound could help drive away evil spirits.However,such an activity was completely or partially forbidden in big cities once the government took security,noise and pollution factors into consideration.

Spring Festival is my favorite festival,what bout your favorite festiv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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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小动物英语作文

全文共 1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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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the small animal is a puppy, it whole body covered with a white hair, like a regiment cotton candy; The eyes are the YuanLiuLiu, like two gem; Ear is a semicircle, nose is black, short tail, very lovely.

喜欢的小动物是一只小狗,它全身长满白色的毛,像一团棉花糖;眼睛是圆溜溜的,像两颗宝石;耳朵是半圆形,鼻子是黑色的,短短的尾巴,非常可爱。

I give it to love to eat, it will be the bones of a piece of a piece, a short for a short to chew. It finished eating bones, will call a few barks

我给它爱吃的,它会一块一块骨头,一小段一小段咀嚼。它啃完骨头后,将调用一些树皮

Sound, as if to say: "small host, thank you." Whenever I go to school, she will always give me a journey, until I pretended to be angry, hit it two or three it quietly ran home. It will not only send me to school, also like and I together race, run very quickly, sometimes, I fell a journey. At ordinary times, it looks very timid, but saw the stranger, but do not break again fierce with his eyes wide open to tight stared at the strangers every move, the key when still can call out,

的声音,好像在说:“小主人,谢谢你。”每当我去上学,她总是会给我一个旅程,直到我假装生气,打了两个或三个它悄悄地跑回家。它不但会送我去上学,还喜欢和我一起赛跑,跑得很快,有时,我觉得一个旅程。平时,它看起来很胆小,但看到的陌生人,但又不失猛睁大眼睛紧紧地盯着陌生人的一举一动,关键时还可以呼叫,

It was a clever and loyal dog!

一个聪明的和忠诚的狗,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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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春天英语作文60字

全文共 1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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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a year the four seasons, I like the beautiful spring, sister because when spring comes, the nature is beautiful.

Green LiuShao, when the spring breeze blows the green grass blowing, blowing is wrinkly to knit the river water, blowing drum the buds of plants. In the winter, the willow like a dying old man, dying, waiting for the final death, but at this time, saves the life of the willow spring elder sister come back, he lifted his head to willow, like a gentleman, the protection of the lake is good, not to let the human throw garbage in the lake. Spring elder sister the day really, lively, naughty to catch the birds, the birds are chirping in the same tree in concert. Suddenly, a bird flew away, I followed it, but this only birds are being naughty mouth pecked the basketball goal in our school on the net, like death, together with the basketball net fight until the last possible moment.

In the spring, spring sister put myself on a beautiful make-up, help the grass and flowers a makeup, make flowers more bright, more sweet, spray a little perfume.

Connect through the whole nature, through our red scarf, let it blowing in the wind, blowing the trees and flowers, let them become more beautiful, green trees and red flowers.

I love this charming and beautiful lovely spring.

在一年四季中,我最喜欢美丽的春天,因为当春姐姐来临的时候,整个大自然都美丽起来了。

春风吹绿了柳梢,吹青了小草,吹皱了河水,吹鼓了植物的花苞。在冬天,柳树像生命垂危的老人,奄奄一息,等待着最后的死亡,但在这时,春姐姐把柳树的生命救了回来,让柳树把头抬起来,像一位绅士似的,把湖面保护好,不让人类把垃圾扔在湖里。春姐姐把那天真、活泼、调皮捣蛋的小鸟给抓来了,小鸟们在同一棵大树上正叽叽喳喳的开着演唱会。突然,一只小鸟飞走了,我跟着它,谁知这只调皮捣蛋的小鸟正在用嘴啄着我们学校里的篮球架上的网,好像视死如归似的,跟篮球网一起奋战到最后一刻。

春天的时候,春姐姐把自已化了一个美丽的妆,帮小草、花朵也化了一个妆,让鲜花变得更鲜艳、更香、还喷了点香水。

春姑娘吹遍了整个大自然,吹遍了我们的红领巾,让它随风飘荡,吹拂着花草树木,让它们变得更加美丽,变成了绿树红花。

我非常喜欢这迷人又美丽可爱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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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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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汀的《傲慢偏见》,正如她自己所说,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它是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反映婚姻问题的小说是作者作品中最受欢迎的一部,也是她本人最喜欢的作品。作品生动的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其社会风情化似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她是第一个现实地描绘日常平凡生活的小说家,在英国小说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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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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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看过很多,也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一定让你懂得了很多。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绛先生写的《将饮茶》。

《将饮茶》的书名中虽然有一个茶字,可书中正文和茶一点都不搭边。为什么杨绛先生要给书取这个书名呢?她在书的前言里做了解释。原来,传说人死去的时候都会喝下孟婆茶,喝了孟婆茶,就会把前生的人和事都忘记。作者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即将要饮孟婆茶了,为了不忘记,她要重新把这一生身边的人,干过的事,都重新回忆一遍,在喝茶之前把这些都写下来,所以书名叫做《将饮茶》。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绛。她虽然是个女子,但却被尊称为“先生”,因为她非常有才华和学识。除了《将饮茶》,她的代表作还有:《洗澡》、《干校六记》、《我们仨》。她还是著名作家钱钟书的妻子,书中描写她和钱钟书是一对心有灵犀的夫妻,两人只要会意一笑,对方就能明白自己是什么意思。

书中包含了“回忆我的父亲”、“回忆我的姑母”、“记钱钟书与《围城》”、“丙午丁未年记事”和“隐身衣”等文章。这些故事让我知道了:杨绛的父亲杨荫杭是江苏无锡人,虽然成年时做了很多大事,但他说自己小时候就和普通孩子一样;杨绛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杨绛的姑母不愿意一个人出去,每次都会带上杨家的一群小孩。还有关于钱钟书写《围城》时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很多,让我不再看一些没有用的书籍,让我成长了很多,让我阅读中能够深入思考,让我爱上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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