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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经典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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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作文介绍自己最喜欢的老师

全文共 8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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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老师

My favourite teacher is Miss Huang. She is a beautiful lady. She has two big eyes, a high nose and a little red mouth. There is always a smile on her face.

我最喜欢的老师是黄老师。她是一位漂亮的女性。她有两只大大的眼睛,一个高高的鼻子和一张小小的红唇。她的脸上总带着笑容。

Miss Huang likes singing and collecting posters. She is good at playing the piano. In the evening, she always sits in front of the piano and plays nice music. She is good at dancing, too. Sometimes she teaches us dancing.

黄老师喜欢唱歌和收集海报。她钢琴弹得很好。晚上,她常常坐在钢琴前弹奏优美的乐曲。黄老师跳舞也很棒。有时她也会教我们跳舞。

Miss Huang likes dogs very much because the dog is very friendly and cute. Her favourite color is blue. Because blue is the color of the sky and the sea.

黄老师非常喜欢狗,因为狗很友好也很可爱。黄老师最喜欢的颜色是蓝色,因为蓝色是天空和海的颜色。

This is my favourite teacher. Our classmates all like her very much.

这就是我喜欢的老师。我们班的同学都非常喜欢她。

编辑点评:这篇小作文情感真挚,写出了真情实感,在教师节之际,特别适合表达对老师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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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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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的好朋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我有一本爱不释手的书,书名《可乐小子错别字王国历险记》。

这本书是我过生日时爸爸跑了几个店,终于买到的这套书中的最后一本。所以我更格外珍爱。

这本书的封面上画着四个小朋友在一个城堡里和一群野猪斗争呢。其中一个小朋友好象在说“你们这群可恶的野猪,让我们消灭你们!”

我的这本新书不但封面好看,故事也很精彩,故事的四个主人公:可乐、橙橙、何毛毛、许多四个人。他们有不知不觉来了奇异世界,这个国家的国王只会写错别字,例如把瓜子城写成了“爪”子城;把名珠城写成了名“猪”城;把黄纱巷写成了黄“沙”巷;把治病林写成了“致”病林,把沉默河写成了沉“没”河。结果瓜子城的人头上都长着爪子;明珠城的人都变成了猪;黄纱巷天天刮着沙尘暴;还倒致进治病林治病的人全都得了更厉害的怪病;进沉默河的船全都沉没了,但英勇的四个小伙伴最终靠机智战胜了邪恶的国王。

我非常喜欢故事里英勇机智的可乐,因为他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我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做一个有用的人。

为了看这本书我可是废寝忘食,不是忘记睡觉,就是忘记吃饭,妈妈说从来没见过一个人看书看成这样的,吃饭看、睡前看,睡醒接着又看,就连上厕所也不忘记拿着看,迷恋的程度已经达到走火入魔的程度了,妈妈说我要再这样看就没收我这本书呢,哈哈,我只有稍稍收敛了些,在她看不到的视线里继续我的最爱。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多读好书,一本好书不但能让我们受益非浅,还能教会我们一些道理,能让我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让我们一起在书的海洋中尽情地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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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学生英语作文我喜欢的运动

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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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My name is Tiger。 I am 11 years old。

Today I will talk about sport。 I like basketball, chess and football。 Basketball is my favourite sport。 Basketball is an interesting sport。 I think who play Basketball often can get cleverer and fitter than who does not。 Im good at playing basketball。 I always play it with my good friends Cookie and Simmon。 Sometimes we just play it for fun, sometimes for match。 I like match, even if we are the losers。 We run to each other, pass the ball to others, teacher always tells as to help your team to put the ball in basketball stand。 Playing basketball tells me that when you are in the team, you should do teamwork。

I like playing basketball。 Therefore I like NBA。 NBA the Lakers and Rocket are my favorite teams。 I have my favourite basketball players too 。They are Yaoming and Kobe Bryant。 On Sunday I like to watch basketball matches with my father。 I yell when they get points for their team。 I hope I can join BNA one day。 Although I am not tall enough, I want to be a good basketball player。

[小学英语作文我喜欢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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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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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的一本不是爱美女生看的时尚杂志,也不是书呆子们看的文学小说,更不是漫画,而是一本科幻已经成为显示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一位脑洞大开具有超乎常人想象力的英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所编写的科幻小说。它不仅仅是本小说也是本能让现代人类增长见识且有趣的名著!这本书中的科技与物品都与当时年代较差极其大,正是这样才使这本书吸引了我。不过,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比较喜欢看科幻、奇幻的电影这一方也使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住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神秘的人物他用尽全国各地最先进的器材等物品来建造一个人类中奇迹的“鹦鹉螺号”巨型潜水艇,这艘巨型潜水艇不仅豪华而潜水艇内的物品更是奢侈高雅,艇内大到房间客厅的花纹雕刻小到连一颗种子都是精心研究筛选出来的,这艘潜水艇上的主人已经与地面上的人类脱离了任何关系,你们一定在想那他的出与用的物品从哪里来呢?当然现在我就帮你们解开你们的疑问!

潜水艇上的主人写字时用的墨水是章鱼用来保护自己而喷出来的墨,艇上消耗的能源是海底生物纯天然制作经过加工而来的……

每当拿起海底两万里就会想象下一篇张会不会更惊险、新奇;当我读到惊险的地方就要马上停下来喘上几口气好像在为作者而感到紧张似的喘完气接着在读下一个新奇的篇章,这可比看那写科幻、奇幻的电影有趣多了!

从那以后,《海底两万里》便成了每晚的伴侣;睡前,当我每晚读完某一情节或篇章时,就会放下书本带着奇妙的微笑进入梦箱;在我的梦境我我自私的把自己想象成潜水艇上威武的主人,所有人都要听我的指挥并且只有我才能在这艘巨型的潜水艇上称霸……

当然,在第二天梦境被“铃,铃,铃”的闹钟吵醒,醒来还是一个中学生,还是要刻苦学习才是。每次上学,都盼着星期天的到来,因为这样便可以在我的梦境中无限翱翔,永远称霸了,一直梦到自然醒为止。

这本书是本非常有趣的书,不仅能增长见识,还能提高大家的想象力,我们不能只局限于时尚杂志和漫画之类的书籍那样久而久之还会降低我们的智商还会影响我们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所以大家要多去看些有趣奇幻的名著多多增长见识提高我们的想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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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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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读名著傲慢偏见前,写下这篇文,记录的,是我记忆中的傲慢与偏见。毫不怀疑重读后还会有新的惊艳,甚至再写读后感,因为一本好书是值得反复阅读的,每读一次都会带给你不同的感受。

简奥斯汀的作品这两年常常见诸于银幕,其生命力可见一斑。貌似简爱的作者夏洛蒂曾对她嗤之以鼻,总觉得这姑娘写着英国乡村屋檐下发生的琐碎小事,缺乏戏剧性和激情澎湃的赶脚。是的,如果说简爱像一曲奋进反抗的生命交响曲,傲慢与偏见就是一首悠闲细腻的田园小夜曲,个人有个人的爱,我更爱小夜曲。平凡人生虽然少了大风大浪的跌宕起伏,却更为平淡隽永,就像简奥斯汀借书中主人公之口表明的心迹,大意是说,城里来的人初到乡下还觉得新鲜,时日稍久就不耐烦了,觉得日子单调,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总有新的话题,再小的空间也总也新的事物在发生,如果留意这有趣的一切,又怎么会觉得厌烦呢?所以她的文,总带着向上的朝气,让人不由自主地热爱生活,因为生活是多么生机勃勃的事情。

在傲慢与偏见中,开始时女主人公因为他人的诋毁和当事人的矜持高傲对当事人产生了非理性的偏见,直到后来在事态的发展中看清了事实真相,和当事人冰释误会,同时在摒弃前嫌,拿掉了有色眼镜后,发现了当事人可贵的品质和优秀的人格,正应了中国一句老话,日久见人心。她用了大量细腻的描绘来展现生活中的细节,这些细节勾勒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他们各自不同的背景,修养和思想,睿智的语言和风趣的调侃在文中随处可见,时时让人忍俊不住,没有说教,却充满生活哲理,让人有获益良多之感,不得不说,简奥斯汀可以说是有大智慧的人,虽然和我们不在同一时代,但她的很多处事信条至今仍然适用。

谈到傲慢与偏见,总要说到爱情。现在有很多关于爱情的命题,无非爱情重要还是生存重要之类的辩论。在傲慢与偏见中,钱一定是不可或缺的,志趣相投也同等重要,套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说,你是什么样的人就会吸引什么样的人前来。作者似乎热衷于对生活环境是否影响个人成长、个人品质如何在劣境中坚守等问题进行剖析,她的笔触总是很辛辣见底,离不开衣食住行,也赞美真爱的思想交流;恋人们必须正视现实洁身自爱,但是没有从相处中日久生情、有共同语言的那种显然也不合适。不激进,她看似略微矛盾的表述,却比别的女性文学更接地气。如果曾经被粗制滥造的言情搞得迷失方向,正可以借简奥斯汀的作品来洗重生。细读慢品傲慢与偏见的字里行间,有高贵的坚韧,也有邂逅的惊喜。或许作者想说的是,感谢生活赐予的机会,不强求也不懦弱,美好的情感永远是值得人们珍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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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1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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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不是像其它同学喜欢的童话故事,也不是一些有趣的书,而是一本可以让我们真正看到抗日战争年代的伟人到底是多么伟大的书,也在这同时教会我们要为党和人民贡献自己一切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把一切献给党》。

这本书中有一个伟大的人物令我特别敬佩,那就是吴运锋,他那种坚强的意志令我佩服,也值得我们去学习。吴运铎出生在穷苦的工人家庭。在苦难的童年里,就已留下了革命的血忆。 他小时候不可能上学学习,只能拣煤渣,有时跑到矿山上看机器,还时不时地向工人问上两句。由于家里贫穷,十四岁就下煤窑做苦工,煤尘、瓦斯、地下水几次要吞噬他的生命。北伐战争后国民党叛变革命,工人武装被镇压,失学的吴运铎当工人的梦想也破灭了,不得不挑起生活的重担,挑煤、捡炭渣,但没能养活家人。

后来,他一家人逃难到了湖北,仍在矿上,却是暗无天日的学徒天涯,当工人却没有机会和条件学习与机器相关的知识,一切只能靠自己一点一滴地积累。战乱的时代给了他觉悟的意识,也为他得到锻炼、发挥才能创造了条件。但是,书中更多的是讲述了他在革命队伍中的锻炼成长。抗日战争的爆发给了吴运铎一个全新的生活理想。工人们觉醒了,吴运铎更进一步认清了受压迫的原因,明白了革命是惟一的出路。吴运铎毅然参加了革命,一九三八年,他投奔了新四军,尽管这支队伍非常困难,不仅缺衣少食,而且缺少武器,但是他决心永远跟着党。

从此,为了消灭敌人,他开始了与枪炮制造紧密相连的一生。这是一个战士的成长史,也是一个共产党员的思想发展史,“把一切献给党”是一个在战争中浴血奋战的共产党员的心声。吴运铎的一生与我军、我国的枪炮制造史一起走过,当他被派到修械所当工人以后,他和战友白手起家,靠着师父传授的本领,他学会了修枪,又经过不断实践、探索,终于造出了自己的步枪、平射炮等很多武器。他在革命队伍里,为了制造武器不顾一切地苦打死拼,负伤流血,再所不惜。他三次负伤,左眼、四根手指和腿被炸坏,但他依然在病床上研究新武器。他原来是个文盲,后来却成了掌握现代科学的军工专家!读到这里,我怎么能不被他的顽强刻苦所感动呢?

我读完了这本书,感受到了吴运锋同志的坚强和勇敢。他刻苦顽强的精神,实在令我感动!从他身上我懂得了什么叫把一切献给党。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我们依然要坚持“把一切献给党”这个伟大的信念。

在这本书中,我还深刻体会吴运铎同志坚忍不拔的毅力和对事业孜孜以求的精神。荀子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吴运铎同志正是有那种超乎常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才使得他在研制武器弹药的过程中不怕屡次失败、不怕身体伤残、不向挫折和困难低头,而是勇敢地面对困难、战胜的形象。

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不可能都是铺满鲜花、一帆风顺的。每当我遇到困难和挫折时就会想起吴运铎那高大的形象,想起他那种面对困境锲而不舍、百折不挠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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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及翻译

全文共 14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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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always enjoyed the puppy, the puppy to grandmas house is particularly like, remember once I back to grandmas house, the dog seemed to think I am the bad guy, keep the eye, or grandma picked the dog away. The dog is a kind of lovely animals, very likable. Its limbs flexible, agile, cute little face on a pair of cute little eyes, white and brown hair, looks very cute. It furry body, black nose, swaying in the small tail, is charming. The dog is very cute when eating, if meat it down, if you drink milk, just lick milk is all about, I help grandma dog a name, called -- -- -- -- -- lele, grew up because I want it to be happy, not happy things outside the cloud nine. Lele like the sunshine, if the sun special good, it will immediately run to come over, how do you make it, it all ignore you. Lele slept in their own doghouse, like to put the dog kennel in bed. It was quiet and convenient. Lele love clean, every few days will be washing a bath, I like to give it a bath, xian play with it, let me feel a lot of fun. So I like dog.

我一向很喜欢小狗,对姥姥家的那只小狗是格外喜欢,记得有一次我回姥姥家,小狗好像把我当成了坏人,不停的汪汪的叫着,还是姥姥把狗抱开了. 小狗是一种可爱的小动物,很讨人喜欢.它四肢灵活,行动敏捷,可爱的小面孔上长着一对可爱的小眼睛,身上白色和咖啡色的毛,显得格外可爱. 它那毛茸茸的身体,漆黑的鼻子,摇来摇去的小尾巴,很讨人喜欢. 小狗吃东西的时候非常可爱,要是肉它就狼吞虎咽,要是喝牛奶,就把牛奶舔得一干二净,我帮姥姥的小狗起了一个名字,叫-----乐乐,因为我希望它快快乐乐的长大,把不高兴的事抛到九霄云外. 乐乐喜欢晒太阳,要是太阳特别好,它就会立马跑过来,你怎么逗它,它都不理你. 乐乐睡在自已的狗窝里,喜欢把狗窝放在床底下.这样既安静又方便. 乐乐爱干净,每隔几天就要冼一次澡,我喜欢给它冼澡,逗它玩,让我感到了许多的乐趣. 所以我很喜欢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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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喜欢看喜剧英语作文及翻译

全文共 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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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like to watch comedy so much, because it makes me laugh happily and I will forget about the annoyance. The comedies from Zhou Xingchi are my favorite, no matter how many times I watch them, I just can’t help laughing out loudly. Watching comedy is a good way to relax, it helps me to keep the good mood.

我很喜欢喜剧,因为喜剧能让我开怀大笑,我也会忘记烦恼。周星驰的喜剧是我最喜欢的,无论我看多少次,我都会情不自禁地笑出来。看喜剧是放松的好方法,它能让我保持好心情。

[我喜欢看喜剧英语作文及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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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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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看过很多,也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一定让你懂得了很多。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绛先生写的《将饮茶》。

《将饮茶》的书名中虽然有一个茶字,可书中正文和茶一点都不搭边。为什么杨绛先生要给书取这个书名呢?她在书的前言里做了解释。原来,传说人死去的时候都会喝下孟婆茶,喝了孟婆茶,就会把前生的人和事都忘记。作者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即将要饮孟婆茶了,为了不忘记,她要重新把这一生身边的人,干过的事,都重新回忆一遍,在喝茶之前把这些都写下来,所以书名叫做《将饮茶》。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绛。她虽然是个女子,但却被尊称为“先生”,因为她非常有才华和学识。除了《将饮茶》,她的代表作还有:《洗澡》、《干校六记》、《我们仨》。她还是著名作家钱钟书的妻子,书中描写她和钱钟书是一对心有灵犀的夫妻,两人只要会意一笑,对方就能明白自己是什么意思。

书中包含了“回忆我的父亲”、“回忆我的姑母”、“记钱钟书与《围城》”、“丙午丁未年记事”和“隐身衣”等文章。这些故事让我知道了:杨绛的父亲杨荫杭是江苏无锡人,虽然成年时做了很多大事,但他说自己小时候就和普通孩子一样;杨绛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杨绛的姑母不愿意一个人出去,每次都会带上杨家的一群小孩。还有关于钱钟书写《围城》时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很多,让我不再看一些没有用的书籍,让我成长了很多,让我阅读中能够深入思考,让我爱上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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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一本好书英语作文80字

全文共 1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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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read a good book, "Robinson Crusoe", and deeply by the hero Robinson showed courage in the face of danger and wisdom.

This book mainly wrote Robinson likes sailing and adventure, because the wind is very big, partners on board lost their lives, only Robinson was drifting to a deserted island. He faced with the plight of the devastated, and later Robinson found a water source, can prevent the beast places set up a tent, live on this island hard down. He encountered many difficulties and even disease, but he has overcome one by one.

He lived on the island is 28 years, guard against in danger of being hard to imagine that every moment of the day. He has no friends, no enough food, living there is little hope. But Robinson has created a great miracle, he survived, and started his heaven and earth in a desert island. It should be said that the wrecked Crusoe was with strong will and great wisdom held up.

Crusoe once said: "my temper is determined to do one thing, you dont succeed will never let go". At this moment I just know the setbacks and failures, only dont lose heart, dont give up, only to be successful. Yes, human life will face many setbacks, the face of setbacks you have only two roads: one is to move forward, the other one is back. I also want to choose to go forward, like Robinson to do a brave man.

我读到了一本好――《鲁滨逊漂流记》,深深地被主人公鲁滨逊面对危险展现出的勇敢和智慧所打动。

这本书主要写了鲁滨逊很喜欢航海和冒险,由于风浪很大,船上的伙伴都失去了生命,只有鲁滨逊被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他面对自己的境遇悲痛欲绝,后来鲁滨逊找到了一个有水源、可以防野兽的地方搭建了一个帐篷,在这个岛上艰难地生活下来。他遇到了许多困难甚至疾病,可是他都一一克服了。

他在岛上一住就是28年,时时刻刻都防备着难以想象的危险。他没有朋友,没有足够的食物,生活几乎没有希望。但鲁滨逊创造了一个伟大的奇迹,他活了下来,并且在荒岛上开辟了他的天地。应该说遇难的鲁滨逊是凭借着坚强的意志和无比的智慧挺了过来。

鲁滨逊曾经这样说道:“我的脾气是要决心做一件事情,不成功决不放手”。这时我才知道了遇到挫折和失败,只有不灰心,只有不放弃,才会成功。是啊,人的一生会面对很多的挫折,面对挫折时你只有两条路:一条是继续前进,另一条是后退。我也要像鲁滨逊那样选择前进,做一个勇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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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4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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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许多好,如《少年百科》、《格林童话》、《作文大全》……可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百读不厌的《十万个为什么》。

这本书可好看了。封面上写着,中国孩子最想知道的《十万个为什么》。画着几个小问号,和几只小狗在玩耍。第一次看到封面时,我就被它吸引住了,如饥似渴地读着。

它的内容很广阔,有关于动物的、植物的、生活的、科学的问题,让我知道了许多课外知识。这本书还帮了我一个忙呢!一次,小丽问我:“蚊子为什么能在黑暗中叮人呢?”这下子,我都不知道回答什么。啊,有办法了。“小丽,我可以帮你查一下《十万个为什么》。”我高兴地说。小丽说:“好啊!”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十万个为什么》,“我知道啦!原来,第一:你睡觉时呼出的气体让蚊子找到你;第二:蚊子会感觉到你的温度;第三:它能闻到人的气味。所以,蚊子能在黑暗中盯人。”我照着书读给小丽听,“谢谢你,欣欣。”小丽说。我连忙说:“没关系。”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知识的源泉,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读了这本好书,帮助了我解决许多问题,让我终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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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春天英语词带翻译

全文共 2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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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tterly cold winter may once come, but now it has gone.

As my bike has been stolen, I have to run from one teaching building to another every day.

The bell declares the end of the last lesson and the beginning of a new journey. Tired as I am, at the sight of the bench, I go straight to it. As soon as I get seated, a world of fresh green immediately catches my eyes. Grass sprouts burst through the soil right in the place of the withered grass and turn the dull grey into fresh green. As I look up, I find those tall trees have also put on new clothes. Green, here and there, everywhere!Spring has come, I realize suddenly.

A breeze stirs, sending over breaths of fragrance. I trace it,surprised to find several lovely small white flowers dotted on a tree. And there are even some singing birds! I am so delighted with all these tiny lives that my fatigue vanishes all of a sudden.

The sky shows its purest blue. The sun generously gives out its heat and light, shining evenly on the grass, on the trees,on the roofs of houses, on the people passing by, also on me,quietly and tenderly. There come a couple of young people,strolling leisurely. A group of students are sitting in a circle on the grass and discussing something heatedly. Some are reading English but in low voices afraid of breaking the peace of the campus. Others are lying on the lawn, having a nap, or just enjoying the sunshine as I am.

I feel I am free, free of thinking anything. In such a pleasing environment, doing anything is a great pleasure. I am fully indulged in this tranquility. If only time could stop!

I turn on the radio to enjoy some light music. Much to my disappointment, however, almost all the programs are about the war in Iraq. It is hard to believe that under the same blue sky,some people are suffering from bleeding and death of war while others are enjoying a happy life.

The sun is hidden by the clouds. After a few seconds, it shines brightly again.

Peaceful life seems to have gone, but it will come back one day, I am sure.

寒冷的冬天可能一旦来了,但是现在已经过去了。

我的自行车被偷了,我不得不每天从一个教学楼跑到另一个。

铃说上节课结束的时候,开始一个新的旅程。由于我工作的疲惫,一看到长椅上,我直走。当我坐着,鲜绿的世界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睛。草苗冲破土壤在枯萎的草的地方,把枯燥的灰色变成新鲜的绿色。当我抬头时,我发现那些高大的树木也穿上了新衣服。绿色,在这里和那里,无处不在!春天来了,我突然意识到。

微风激起,呼吸的香味。我跟踪它,惊讶地发现几个可爱的小白色的花朵点缀在树上。甚至有一些鸟儿在歌唱!我很高兴我所有这些微小的生命,疲劳突然消失。

天空显示最纯粹的蓝色。慷慨地给出了它的光和热,太阳发光均匀地在草地上,在树上,屋顶,路过的人,也对我,安静而温柔。有几个年轻人,悠闲地散步。一群学生坐在草地上围成一圈,讨论激烈。有些人读英语但低声害怕打破了校园的宁静。人躺在草坪上,在小憩,或者只是和我晒太阳。

我觉得我是自由的,自由的思考任何事情。在这样一个令人愉快的环境中,做任何事情都是一个很大的乐趣。我完全沉溺于这种宁静。如果时间能停!

我打开收音机享受一些轻音乐。令我失望的是,然而,几乎所有的项目是关于伊拉克战争。很难相信,在同一片蓝天之下,一些人正遭受战争流血和死亡,而另一些则享受着幸福的生活。

太阳藏在乌云。几秒钟后,它又明晃晃地照耀着大地。

平静的生活似乎已经消失了,但是它有一天会回来,我敢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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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看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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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小迷。书就是我的智慧的翅膀;书也是我生活的方向盘;书更是我知识的源泉。

我在上一年级的时候,妈妈每天陪着我读带有插图和拼音的书。我上二、三年级的时候又迷上了一个奇妙的童话故事。现在,我又迷上了带有历史性的书,比如《三国演义》、《水浒传》、《红楼梦》、《西游记》等。

有一次,我正在津津有味地读着《三国演义》,我突然感到口干舌燥,可是我又不忍心放下读到一半的书。于是,我决定拿着书去厨房,妈妈看着我说:“女儿,先把书放下。”可是我只管看书哪里听得到,妈妈看我没听到,只好无可奈何地看着我走向厨房,便去干自己的事情了。我刚准备伸手去倒水,可谁知,《三国演义》刚刚看到精彩处,我便缩回了手。我站在那里把精彩处看完后我才感到腿脚发麻,我抬头看了看天花板,心里想:咦?我不是在书房看书吗?怎么会在这里?一连串的问题使我迷惑不解。这时,我才发现妈妈站在厨房门口好长时间了,我问妈妈:“妈妈,你知道我怎么会在这里吗?”妈妈笑着用手指点了一下我的小脑袋说:“你还知道呀,我叫你,你怎么也听不见呀?”我仰起头想了想,这才回过神来,笑着说:“嘻嘻,刚才看得太入迷。”我和妈妈这时都笑了。

怎么样?我这名副其实小书迷把你们逗笑了吧?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我就是这样一个每天沉静在书的海洋中的小书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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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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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傲慢偏见》给我带来了很深的感触。

本片主角是班纳特家的五个女儿,势利眼的母亲一见到富家公子宾利和达西前来小镇,便逼不及待安排女儿钓金龟。大女儿跟宾利的爱情开始发展得很顺利,但在关键时刻却产生了波折。而女儿伊莉莎白则对态度高傲的达西存有严重的偏见,两人明明相爱却不断在言语中剌痛对方。幸好最后误会冰释,五个女儿都有了好结果。

从这个发生在英国的.情故事,男主角傲慢,女主角偏见,两人经历了很多的悲欢离合,终于排除了以前的误解,走到一起,过上幸福快乐的日.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什么呢?--人性,尊严,.情...

奥斯汀在这部小说中通过班纳特五个女儿对待终身大事的不同处理,表现出乡镇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情问题的不同态度,从而反映了作者本人的婚姻观:为了财产、金钱和地位而结婚是错误的;而结婚不考虑上述因素也是愚蠢的。因此,她既反对为金钱而结婚,也反对把婚姻当儿戏。她强调理想婚姻的重要性,并把男女双方感情作为缔结理想婚姻的基石。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出身于小地主家庭,为富豪.弟达西所热.。达西不顾门第和财富的差距,向她求婚,却遭到拒绝。伊丽莎白对他的误会和偏见是一个原因,但主要的是她讨厌他的傲慢。因为达西的这种傲慢实际上是地位差异的反映,只要存在这种傲慢,他与伊丽莎白之间就不可能有共同的思想感情,也不可能有理想的婚姻。以后伊丽莎白亲眼观察了达西的为人处世和一系列所作所为,特别是看到他改变了过去那种骄傲自负的神态,消除了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从而与他缔结了美满姻缘。伊丽莎白对达西先后几次求婚的不同态度,实际上反映了女性对人格独立和平等权利的追求。这是伊丽莎白这一人物形象的进步意义。

从小说看,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就当时一个待嫁闺中的小姐来讲,这是难能可贵的。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情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导致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整部作品没有滂沱的气势,没有曲折跌宕的情节,但就是这种简单,至今深深地吸引着我们。奥斯汀短暂的一生几乎都是在英国的乡间度过的,也许就是周围朴素,宁静的氛围孕育了她淡然的气质。并不能因为没有丰富的经历,就对她的对于事物的分析能力有所怀疑,读过〈傲慢与偏见〉的人一定会为她细腻、敏锐的情感所折服。在写〈傲慢与偏见〉时,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女孩,难道这不是一种天赋吗?她的确很少接触“外界”,但思想存在,想象存在,这一切的存在就足够。

《傲慢与偏见》是一部非常优秀的小说,也是我看过的最喜欢的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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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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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伊璇

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能丰富我们的知识,陶冶我们的情操,是学习和生活的一大乐趣。我也喜欢读书,在我所读的众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要数《夏洛的网》。

《夏洛的网》的主人公是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这本书主要讲了小猪威尔伯长大后被送到农场里,整天快乐地生活着,而当它知道自己难逃被宰割的命运后,垂头丧气。这时,它结识的朋友夏洛决心帮助威尔伯。于是夏洛便在网上织出“王牌猪”等字,成功解救了小猪威尔伯,但也因此耗尽精力而死。

这本书中我特别欣赏小蜘蛛夏洛,书中夏洛说:“虽然我很渺小,但为你能做出一点贡献,也算我的生命有一些意义吧。”然后它真的日夜不辞劳苦地帮助小猪,最后使威尔伯逃脱被宰割的命运。一个小蜘蛛是那么地渺小,而它却说出如此有同情心、有哲理的话,真是令我佩服。在后面它也为此付诸行动,为朋友的安好而失去了自己短暂的生命,小蜘蛛的言而有信,为同伴以命相舍,这种精神更是我们所崇敬和赞美的。它的行为,有时我们人类都自愧不如,我们应该向夏洛学习,帮助他人,遵守诺言。

我喜欢《夏洛的网》这本书,它教会了我许多人生的哲理,启示我们,生活在祖国这个大家庭里,要互相帮助,架起心与心之间沟通的桥梁,将心比心,与人友善,共建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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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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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我的书也很多。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十万个为什么》,因为它教会了我很多知识。

记得在一个晴朗的夏夜,我和爸爸一起去野外散步。看着满天的繁星,我问爸爸:“爸爸,你说现在天上有几种颜色?”爸爸不假思索地说:“两种呗,一种是星星的颜色,一种是天空的颜色。”听了以后,我笑了,说:“才不是呢!星星不但有黄色的,还有红色的、橙色的、银白色的……多着呢!”爸爸问:“你怎么知道的?”我笑着说:“不告诉你。”

还有一次,我们全家去动物园玩。那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有一只黑猩猩特别顽皮,它的周围游人不断,还爆发阵阵笑声。妈妈看着逗人的黑猩猩说:“它还挺聪明的。”这时我告诉妈妈:“黑猩猩具有两三岁儿童的智力,是世界上最聪明的动物。”

由于我经常在大人面前“露一手”,姥姥和姥爷叫我“小万事通”。其实,这些知识我都是从《十万个为什么》中学来的。

我非常喜欢《十万个为什么》这本书。我还要读更多的书,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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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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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这本书主要讲了在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其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一个女性,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绝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这正是因为他有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

读了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不禁想到我自己:我的英语成绩开始不太理想,成绩总是上不去,就因为我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不能每天坚持学习英语。英语老师要求我们每天都要听录音20分钟,还要记三个单词,周末复习一小时。可我开始一段时间很好,每天听读、记忆单词。但一段时间后,尤其是作业多了一点时,我就偷懒,不再听录音,还存在侥辛心理,老师反正不知道。但是读了这本书以后,我每天都按照老师的要求勤奋学习英语,日积月累,我的英语成绩提高很快,最终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在人生的道路上,不会一帆风顺,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但只要我们有像海伦.凯勒一样坚持不懈、不屈不挠的精神。就能克服困难,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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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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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很多,有《格林童话》、《我是朗朗》、《叶圣陶童话集》……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罗尔德·达尔的《魔法手指》。

这本书写的是革利鸽夫妇一家喜欢打猎,每个星期六的早晨,他们都会带着各自的枪,到树林里去打走兽和小鸟。这可气坏了邻居的一位八岁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非凡本领,每当她怒不可遏时,她的手指就能使出魔法来!这个魔法太有趣啦,它让打猎者和被打猎者彻底掉了个儿,革利鸽夫妇一家变成了野鸭子,他们学习筑鸟巢,学会飞翔,同样每天面对猎人的追逐和惊吓,而野鸭子们则到革利鸽夫妇的家里享受着人类幸福的生活,做饭,玩玩具火车……更为搞笑的是,一天革利鸽夫妇一家竟然被野鸭们的枪瞄着,醒悟的他们保证再也不打鸭子和其他的走兽了,而且把自己的名字“革利鸽”改为“爱鸽”了。

看完这本书,我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但更让我感动的是小女孩通过自己的魔法教育了人类要爱护鸟类和动物。作为今天的我们一样也要爱护和保护动物,珍惜大自然的一切,维护生态环境,还我们地球一个绿色的家!

前一段时间,我们国家的大部分地区出现了雾霭,每天上学的路上雾蒙蒙一片,广播里说的都是我们不懂的PM2。5,听大人们说是我们的空气污染太重才造成的,这样的空气使许多年老体弱的人又进了医院,我不知道这样的天空是否还有鸟儿在飞?是否还有美丽的蝴蝶来翩翩起舞?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多么渴望也有一个会施魔法的手指,我多么想用这个神奇的力量驱走灰色的雾霭,我多么想用这个魔力来画出我们五彩的家园!亲爱的小伙伴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爱护环境,做一个环保的小卫士吧!相信不久的明天,我们会看到雨后的彩虹,也会看到夜晚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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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50字

全文共 4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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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迷上了杨红樱阿姨写的《笑猫日记》,这本可好看了。你知道吗?马小跳的表妹杜真子有一只猫,它会笑,别人都叫它笑猫。

要是一般的猫会笑吗?我看到这书的标题题目,就满心疑惑,猫怎么会笑呢?相信你们也曾这样想过吧。看过书,我才知道,这只猫可不是一般的猫,不但会笑而且会许多种笑。在它兴奋的时候,会大笑;愤怒的时候,会狂笑;无可奈何的时候,会苦笑;发威的时候,会狞笑;望不顺眼的时候,会寒笑……

笑猫它人缘可好了,有很多好朋友,有滑稽的“地包天”;有老奸巨滑的“球球老老鼠”;有帅气的“帅仔”;还有能闻出孩子味儿的“神龟”等……

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我觉得这本书非常稀奇古怪。比如猫竟然和老鼠交上了朋友;猫还能听懂人的话;老鼠竟可以变成球球……这些离奇的事情总会激发我的想像力,让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少,让我可以去大胆的想像。老鼠能和猫交上朋友,为什么鲨鱼不可以和小鱼交上朋友呢?所以,在我的作文里就有了这样大胆的想像。

那幽默好玩儿、美妙温暖的文字,就象是温暖童年的“心灵鸡汤”,让我发现一条连通现实和幻想的秘密通道,时而感动、时而流泪、时而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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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动物小学英语

全文共 1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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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our common home - the earth, life with a lot of animal, which animal do

you like? Anyway, my favorite animal is our most loyal friend - a dog.My

favorite is my neighbors dog that Beijing BaGou yuan yuan and collie handsome.

They play together every day, it is a good friend of a stick dozen not

scattered, I also like them, they saw I was shaking his tail towards

me.Handsome shape tiger is big, the body is about more than 60 centimeters

long. Two leg, capable to my shoulders, his eyes, nose, mouth, ears are much

older than yuan yuan, I most like to see him running figure - curly float in the

sky, like a nice horse. I often and yuan yuan, running with the handsome, every

time is handsome first, second, I am the third round. Can literally, handsome

running faster than thoroughbred horse. Average dog ran up, send out "clicking"

sound, but handsome rans voice is very small, not carefully is inaudible. The

appearance of the handsome run is also very handsome, curly, bow shaped body. If

you want to use a word to describe talent, that is: handsome. If you use a word

that was impeccable.Compared with the handsome, round shape is much smaller,

only 30 centimeters in length and a half smaller than talent. The meaning of his

name from his eyes, it is too round. Like a shiny black stones. And his legs are

very round and round this is name. And his legs are very short, so even if he

runs, casting its foot also run fast, but I still like him very much the kind of

simple and lovely.This is what I like animals, do you 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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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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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偏见》是一部在文学历史长河中闪烁光芒的著作,平实的题材,生动的形象以及重要的社会意义为本书奠定了极其高的地位。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简·奥斯汀是英国女小说家。生于乡村小镇斯蒂文顿,父亲是当地教区牧师。奥斯汀没有上过正规学校,但受到较好的家庭教育,主要教材就是父亲的文学藏书。奥斯汀一家爱读流行小说,多半是庸俗的消遣品。她少女时期的习作就是对这类流行小说的滑稽模仿,这样就形成了她作品中嘲讽的基调。她20岁左右开始写作,共发表了6部长篇小说。1811年出版的《理智与情感》是她的处女作,随后又接连发表了《傲慢与偏见》、《曼斯菲尔德花园》、《爱玛》、《诺桑觉寺》和《劝导》。

《傲慢与偏见》并没有什么波澜起伏的故事情节,描绘的都是生活琐事,平淡的故事中我看到了作者的别具匠心,大量形容词的运用是为人物形象做了铺垫,极其夸张的表现正是人物性格的体现,善于在日常平凡事物中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

《傲慢与偏见》原名《最初的印象》,是奥斯丁的代表作,通过婚姻问题的描写展示了当时英国社会的生活画面。故事围绕贝内特一家几个女儿的婚姻大事展开。从伦敦新搬来的单身汉阔少宾利先生爱上了温柔美貌的大女儿简,他的朋友达西则倾情于二女儿伊丽莎白。由于她听信了年轻军官韦恩的谗言而对达西产生了偏见致使这桩婚姻进行的十分缓慢。经过一连串有趣的周折后,误会终于得以消除。达西克服了傲气,伊丽莎白也克服了对他的偏见,最后两人终成眷属。与此同时,作品还涉及了另外两对青年男女的结合过程,即已是27岁的夏洛特出于寻找归宿找个可以依靠的有钱人遂于柯林斯结婚,莉迪亚一贯轻浮,与韦恩私奔后,经达西搭救而苟合成婚。奥斯丁正是通过对不同婚姻的描写表达自己对建立在互相理解和真诚爱情基础上的婚姻的赞扬和对以门第财产和情欲为基础的爱情的讽刺。在一定程度上,这部小说也反映了当时英国妇女争取婚姻自主的愿望与理想。

作者在本文中塑造了各种人物对婚姻的不同对待,有姐姐简的一波三折,有妹妹的一味追求外表金钱和地位,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无爱婚姻悲剧,他们虽然说都是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陪衬但是足以看出作者想要表达出自己内心的爱情婚姻观,以及对社会风气的批判。

在批判的同时,作者也褒扬着伊丽莎白和达西的婚姻。他们不顾地位差异,尽管一波三折,但是最终的美满结局就是作者所赞扬的。作者呼吁着女性们要有自己的主见,放远眼见,这样才能去主宰自己的一切,才能促成自己美满的生活。在女性不受公平待遇的社会,他的这种呼吁是难能可贵的。

本书中的语言深刻令人深思,代表了作者对封建制度的不满与抨击,如“对不要脸的人,决不能低估了其不要脸的程度。”而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作者对美好爱情的歌颂与赞扬:“将感情埋藏得太深有时是件坏事。如果一个女人掩饰了对自己所爱的男子的感情,她也许就失去了得到他的机会。”

《傲慢与偏见》毫无疑问是一篇不朽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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