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精品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浏览

7979

作文

959

我喜欢的偶像英语

全文共 440 字

+ 加入清单

There are many popular stars who get great achievements, such as Jackie Chen, Jay Chou, Zhang Ziyi and so on. However, the star who I like most is Fan Bingbing. I know her because of a famous TV series. At that time, she was not famous, but now, as we all know she has been one of the most popular actress who gets an international reputation. I like her not only because she is beautiful but also her good performance and her hard-working.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65 字

+ 加入清单

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我最喜欢《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是美国学者海伦·凯勒的自传。这本书主要讲了:年仅一岁九个月的小海伦被一场大病无情地夺取了听力和视力,使本来活泼健康的她永远与黑暗和孤独作伴。那个无声无影的世界带给了她太多无助与恐惧。但是,萨利文老师的到来却改变了这个可怜女孩的命运。从此,小海伦在老师的指导下,在亲人的关心下,更在她自己不懈的努力下,一步步走向了成功的顶峰。

我们要向海伦学习,学习她那坚强、乐观、永不放弃的精神。我们在学习海伦的同时,也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只要温暖与爱永存,那么每个人都会如彩虹般绚丽夺目。

马克·吐温曾经说过:“19世纪出了两个杰出的人物,一个是拿破仑,另一个是海伦·凯勒。”如果说拿破仑是叱诧于法国时期的乱世英雄,那么,海伦则是生活中的勇士;如果是拿破仑是战场上的胜利者,那么,海伦则是拒绝向命运低头、立志驱散人生黑暗的光明使者。海伦学会了英、法、拉丁等多种语言,创造了十四余部创世着作;在绚丽彩虹的背后付出了多少艰辛的努力和汗水?在巨大的挫折面前,海伦总以坚强、乐观的心态面对着命运的考验,用坚定的意志战胜了自身的缺陷,靠着对幸福的执着追求,与命运抗争。不见风雨,哪有彩虹。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最终冲破了人生的黑暗与孤独,谱写了一首不朽的人生之歌。

人生没有平坦的大路直通成功,自己的路永远都只能自己走,跌倒了,爬起来接着走。人的一生就是这样,布满坎坷与荆棘。只要有着一份执着追求的信心,有一种勇敢奋斗的精神,即使经历磨难,也始终会有成功的日子,这样才是完整的人生。饱经风霜的战士,才敢驰骋在莫测的草原之上!经风沐雨的海燕,才敢在海洋上翩翩飞舞!孤绝肃杀的雄鹰,才敢翱翔在乌云弥漫的天空!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使我明白一个人能否成功不在于他的生活条件,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58 字

+ 加入清单

丰富了我们的知识;书开阔了我们的视野;书启迪了我们的思维。

现代社会,书和我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密不可分。我们应该从小养成爱读书、爱惜书的好习惯。我也特别喜爱读课外书,我家有许多书籍,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海伦·凯勒》,这本书真实、感人。这本书记叙了美国盲聋女作家海伦·凯勒,因病在一岁多时而丧失了视觉和听力,这是常人不可想象的,但是海伦·凯勒并没有向命运低头。在父母、沙利文老师的关怀、帮助下,海伦克服重重困难,学会了英语、德语等五种语言,最后,她以优异的成绩考上了哈佛大学拉德克利女子学院,在大学里,她如饥似渴地学习,后来成为一位著名的作家。20世纪,50年代,在老师的帮助下,她前往叙利亚、黎巴嫩及非洲一些国家,积极宣传盲人福利事业,为残疾人事业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一个盲聋女作家,靠着惊人的毅力和顽强的精神,谱写了一曲自强不息的生命赞歌!

人的一生,不可能总是一帆风顺的。苦难给一般人带来的是叹息、伤心、沉沦,但对于生活的强者来说,苦难是一笔财富,他们坚强的面对困难,笑对人生,执着追求,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活出了生命的价值!古今中外,多少艺术家、文学家、科学家……在坎坷不平的道路上,他们目标专一,持之以恒,战胜了一个个艰难险阻,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推动了人类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平时,我一遇到一点困难就喜欢哭,其实,这是软弱的表现,我今后一定勇敢地面对困难,以海伦·凯勒为榜样,勤学好问,勇于创新,将来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材!

海伦·凯勒,她对生活、人民无限热爱。她自强不息、锐意进取的精神,将成为我前进的动力!“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书是人类的精神是食粮;书使我们的良师益友;书是改造灵魂的工程师。同学们,热爱书吧!学会和书交朋友,你的学业将会走向成功;你的天地会更加宽广;你的人生将会更加辉煌!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09 字

+ 加入清单

怀着欣喜,怀着好奇,我翻开了一本崭新的沉甸甸的————《鲁滨逊漂流记》。纸页洁白无暇,还能闻到一丝丝墨香。可能是书太厚吧,我并不是很认真地去读,但是当我读到一半时,却陷入了深深的感慨之中,怀者这样的心情,我便继续看了下去。

读完这本书,它让我看到了一位英国航海商人遇难后在一座荒岛上生活了28年两个月零19天后回到祖国的故事。这位英国航海商人就是鲁滨逊·克鲁伊茨内。

鲁滨逊·克鲁伊茨内从巴西驶往几内亚的航程中遇到强烈的风暴,船驶来到一座孤岛附近沉没,全船人只有鲁滨逊一人死里逃生,爬上了孤岛。本来他已无生存支柱,因为他上岛的地方没有任何食物,但幸运的是,第二天,沉没的船又浮出了水面,里面的货物没有一点损坏。于是他集中精力,用了10多天时间,把船能用的,能搬地动的东西统统搬到了岛上,度过了难关。在岛上,为了保护自己,他搭帐篷、挖岩洞,克服多种困难才另建“城堡”;为了解决生计问题,他养山羊、捉鱼鳖、打野鸟、晒制葡萄干;更为幸运的是,他把几粒散落在布袋的稻谷种子中在地里,循环使用,按季节收粮食,终于吃上了自己做的面包,而且收获了许多粮食;为了打消孤独和寂寞

,他读了《圣经》、作祷告、写日记;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他烧制陶器、酿造美酒、烤制烟叶、制作凳子和桌子、在岩壁上打货架,最后终于把生活弄的十全十美。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鲁滨逊救出了一位要被其他野人吃掉的,知恩图报,忠心耿耿的年轻野人小伙子,并给他取名为“星期五”。他与“星期五”朝夕相处,并教“星期五”历史、地理、天文知识,让星期五”摆脱野蛮,走向了文明。

在最后,鲁滨逊和“星期五”解救了船被人给霸占了而被丢到了孤岛上的商船船长和他的大副、旅客。他们五人聚在一起,商量对策,最后平息了叛乱,夺回了商船,回到了阔别已久的祖国。

就在此时此刻,我想:鲁滨逊能在孤岛生活2年多时间,是多么的不容易啊。他用自己的一双手,造起了“城堡”,种起了稻谷,使自己丰衣足食,要是换成我,我早就吓得屁滚尿流了!我真应该向鲁滨逊学习,做一个坚毅的人!

《鲁滨逊漂流记》它作为18世纪时欧洲乃至现在广为流传的书籍,它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胜利的道路是迂回曲折的。像山间小径一样,这条路有时先折回来,然后伸向前去;像山间小径一样,走这条路的人需要耐心和毅力。累了就歇在路边的人是不会得到胜利的。

《鲁滨逊漂流记》就是以故事情节生动曲折、理深刻的亮点时刻吸引着我,让我百读不厌,不信你也读读看?

展开阅读全文

篇4:作文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27 字

+ 加入清单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1 字

+ 加入清单

这世界上好千千万,侃侃而谈一整天也说不完。读纸质书大抵是我除了画画以外最爱做也坚持了最久的事。不敢说自己读过“万卷书”,但也从小钟情于满柜子的书。而在那满柜的书海中,我最喜爱,也阅览最多的,便是东野圭吾先生的《解忧杂货店》。

其实《解忧杂货店》并非我读的第一本东野圭吾先生的作品。在这之前,我拜读过东野圭吾先生的《嫌疑人X的献身》,那是久仰的东野圭吾的悬疑风格。以至于后来,当我开始品读《解忧杂货店》时,被东野圭吾先生变得细腻柔缓的风格惊艳。

《解忧杂货店》看似由一个个不同人的不同人生不同故事串联起来,实际是围绕浪矢杂货店和丸光园孤儿院展开的。来信者之中,有的在梦想和爱情间徘徊,有的在爱好和责任间犹豫不决,有的在亲情和原则间迷茫……

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的部分是老店主浪矢雄志给三个小偷翔太,敦也,幸平的那封信。浪矢店主在信中这样说道:

“以下这段话是给无名氏朋友:

你的地图是一张白纸,所以即使想决定目的地,也不知道路在哪里。

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

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对你来说,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这可是很棒的事啊。

我衷心祈祷你可以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

我和朋友提起过这段话,她笑着说:“心灵鸡汤。”可是我并没有这么觉得,这部书中的故事非常典型,我没法代入我自己来看待问题,可是最后这封老店主的回信让我吃惊。这封信像是东野圭吾先生给所有读者最好的礼物。信中提到的“相信自己,无悔地燃烧自己的人生。”令当时压力很大,烦恼缠在一起的我得到了很好的安慰。也使我最后把所有事情都圆满完成,不悔长时间的努力。像是在绝壁逢生中的一朵鲜花,像是寒风凛冽里的一股暖流,它实实在在地触到了我内心的一根弦。它慰藉着我向前冲,不要畏惧周围的一切,哪怕流言蜚语,哪怕嘲笑讥讽,因为我的人生,是一张崭新的白纸,就应该顺从自己的心意去想,去做。就算失败,也使得这张白纸上,能够填上已有的经验。那才是真正无悔的,自己想要的人生。在之后几次翻阅这本书的时候,读到这段,我总是热泪盈眶。

这本书能够治愈人心,不单单因为这是东野圭吾的作品,还因为它的确触动人心,它能让人真正地明白人生。

《解忧杂货店》大抵就是我读过的,最偏爱的,最珍视的文章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我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6 字

+ 加入清单

,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

我最喜欢看的书是《木偶奇遇记》,当初看到有书的同学们看得津津有味的样子,我便苦苦哀求妈妈帮我也买一本。一段时间后,书被寄回来了,就这样我将这本“来之不易”的书放到了“最喜爱”的宝座上。

这部童话的主人公——匹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另外,他又缺乏主见、没有恒心、禁不住诱惑。真是因为这样,他经历了许多事情。

我喜欢这个故事,它讲述了木偶匹诺曹为了看戏不惜卖掉课本,在回来的路上受到狐狸和猫的欺骗,差点被他们吊死。被仙女救了之后,他又被傻瓜城的法官投进监狱。出狱后他被迫当了看家狗。夜里,因帮助主人抓住黄鼠狼而重获自由。他一心想成为一个用功读书的好孩子,可是又禁不住诱惑。在坏同学的怂恿下,逃学到海边看鲨鱼。后来他又被卖到玩具国,变成了一头驴子。最后他在鲨鱼腹中意外与父亲重逢,并设法逃了出来。从此,小木偶每天去做工,有空还要学习。最后,仙女把小木偶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我还喜欢书中的插图,从插图上,我看到了小木偶匹诺曹那一个个调皮可爱的样子,真是引人发笑啊!

我有一个习惯,一旦看到好书,就想尽快看完它。为了尽快看完这本书,早上一早起来看,吃饭的时候看,晚上我也会看……总之一句话——有时间我就看。但是,只要我看完这本书,你就会想这本书已经没用了,NO!你知道“煮书”吗?意思就是要把一本好书一看再看。没错,我已经看得要把这本书背了出来。

一本你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认识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让你的灵魂更见美丽!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我最喜欢的季节英语作文MyFavouriteSeason

全文共 834 字

+ 加入清单

My favorite season is summer.

Among all the year round, my favorite season is summer.

Every time in summer I will be very happy, because summer is my favorite season. Though the summer is very hot, but I still like it.

Summer when burning sun pawn, I for the sake of good will swim in the swimming pool inside, of course, swimming is also one of my favorites!

When I go to school every day after school, you will see some of the street looks green is very green, very lush trees, let a person look very comfortable.

We wuhans summer that call a word "hot", in our summer in wuhan, that everyone must say wuhan is a big stove.

喜欢季节是夏天。

在一年四季之中,我最喜欢的季节就非夏天莫属了。

每当到了夏天的时候我都会十分地高兴,因为夏天是我最喜爱的季节。虽然说夏天很热,但是我依旧喜欢它。

夏天的时候会烈日当头,我为了解暑会到游泳池里面去游泳,当然,游泳也是我的爱好之一啊!

当我每天上学放学的时候,都会看到街上的一些长得很绿很绿,很茂盛的大树,让人看起来很舒服。

我们武汉的夏天那叫一个字“热”,在我们武汉过夏天,那人人都得说武汉简直可以说是一个“大火炉”。

展开阅读全文

篇8:英语作文我喜欢的动物

全文共 475 字

+ 加入清单

喜欢动物My Favorite Animal

Ilike dogs, because they are man’s good friends. They can do many helpful thingsto us, such as guarding our houses, greeting guests, helping the police, and soon. Some trained dogs can even lead the blind people and save people’s lives.So they‘re treated as our family members. I hope someday dogs will be in greatharmony with human-beings.

我喜欢狗,因为它们是人类的好朋友。他们可以为我们做很多有用的事情,如,保护房子,问候客人,帮助警方等等。一些受过训练的狗甚至可以引导盲人、拯救人们的性命。所以他们都被当做是我们的家庭成员。我希望有一天狗能与人类和谐共处。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229 字

+ 加入清单

我家有许许多多的,有《水浒传》、有《作文大全》、有《十万个为什么》……这些书中我最喜欢看看《十万个为什么》。

因为《十万个为什么》里可以解答我们不知道的问题。比如什么是无声,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孔雀为什么会开屏,为什么黄河水是黄的……其中我最理解为什么黄河水是黄的。因为黄土高原上的原有森林,几乎被破坏殆尽,水土流失很严重。黄河因而成为世界上含沙量最高的河流。含沙量高,黄河之水能不黄吗?

因为《十万个为什么》告诉我们了很多知识,所以我最爱看《十万个为什么》。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951 字

+ 加入清单

阅读,总使我觉醒,而路遥带给我的《平凡的世界》,却最值得我沉思。那一个世界,也值得所有人去体会。

我们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平凡的个体,生活在这个平凡的世界,过着平凡的日子。悲、欢、离、合。

但总会有一些人,在宠辱不惊的天地间,活出最闪耀的自己。有一个自由的灵魂,但为了国家却甘愿成为一名普通矿工,那是孙少平的不平凡;脚踏实地,从一无所有到承包砖厂,变成“农民企业家”,那是孙少安的不平凡;始终以深深纠缠的故乡情结和生命的沉重感去感受生活,完成了一部百万字的小说——《平凡的世界》,全景式表现出当代城乡社会生活,那是路遥的不平凡。

窗外阴,微冷。我蜷缩在窗边,一本《平凡的世界》捧在手中。末页了,随着铁路线,我的思绪飘到了黄土高原。

头顶青天,脚踏黄土,这里的人们给我最初的记忆便是朴素勤劳,但黄土高原就像是个粗犷的汉子,顾及不到人们的吃穿。深夜里,便有无数人在月光下反复掐算着开销,那一声声叹息,有如鸡毛落地。在那时的社会,温饱、贫穷永远是问题。最使我印象深刻的就是开篇,或许是现在的环境使然,我的内心有了巨大的反思:两个高粱面馍,甲、乙、丙三种菜系就代表了三种不同的社会层次。学生吃不饱,也没得读,有的只有那落后的教育体系和无穷无尽的劳动。而当代的我们,被幸福麻痹得不知道幸福是什么。难道幸福是抱着手机玩到天昏地暗?难道幸福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难道幸福是穿着名牌时别人投来羡慕眼光时的满足感?呜呼!实则不然!

对于那些黄土高原的少年们来说,幸福是偷偷揣在怀里的一本书,幸福是几个白面馒头,幸福是从嗓子眼里打出来的饱嗝。可即便是这样小小的期望,在那个时代下,竟变成了奢求。

贫穷和苦难的恶爪,不断伸向挤在破旧窑洞里的那一家,他们从不轻易低头,从不轻易向命运妥协。就这样,孙少平背着一个承载着全家人希望的包,只身踏上了前往一个陌生城市的路。为了生存,也为他那不羁的魂灵。虽然日子过得很苦,但他却在这个黑漆漆的世界里真正蜕变。孙少安在经历种种磨难后终于把窑场竖了起来,红红火火的生意使他挺直了腰杆,也使他低了一辈子头的父亲孙玉厚很是宽慰。他们都是普通人,但“最平凡的人,也得要为他那个世界的存在而战斗” 。

落叶飘下,我的心神又回到眼前,我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路还很长,要为梦想而不息奋斗。不知不觉,我又翻回扉页,重新品味。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我喜欢看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22 字

+ 加入清单

有人喜欢养宠物,有人喜欢做手工,有人喜欢看电视,但我最喜欢的还是看。因为看书能增长知识,积累词语。我每天至少有三个半小时在看书,至今为止至少积累了成百上千个好词好句,难道还不让你惊讶?

对于我来说,书已经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了。没有书,对于我来说就像没有一生命一样。不过,长期以来的看书习惯,让我写作下笔如有神,从来不用打草稿、查资料,都是一气呵成,半个小时内搞定,积累的好词好句使我的作文栩栩如生,几乎就是用好几百个成语连起来的作文;还给我的绘画带来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力,虽然我没学过画画,但老师都夸我的画作远远超越了同龄人的水平。

我一开始接触书的时候,妈妈说我还很小,刚满月,当时我以为它是个玩具,随着时间的流逝,慢慢地从色彩鲜艳的图片、绘本到文字小说都会读了。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

但是喜欢看书也是我的一个缺点,有一次吃饭,我拿着书走到餐厅,一边津津有味地看书,一边慢悠悠地吃饭,妈妈看见了,一下子抢过的的书,对我说:“边吃饭边看书对肠胃不好!”我没把这当回事,顺手拿起妈妈抢过的书,一边看一边吃饭,这个样子接二连三,妈妈已经筋疲力尽了,可我还在看。没办法,妈妈只好让我一边看书一边吃饭。

书使我的生活绚丽多彩,希望大家也能养成阅读的习惯。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我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19 字

+ 加入清单

我家里有许多的,可是我最喜欢的里面一本书,[爱的教育]。每天都会拿出来看几页。

记得那一天我很快把作业写完,我感到很无趣,我就把爱的教育拿出来看,不知不觉地就喜欢上这本书了。只要一有时间就拿出来看上几个小时。

我还记得有一次,我做了一个梦,这本书不见了,我很着急,我不知道怎么办了。我一起来,就到处找,到吃晚饭的时候还没找到。我就从梦中惊醒了,汗水从我头上流下来,从那以后我拿到书再不放手。

我一定要珍爱每一本书,让每一本书都有一个温暖的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我喜欢的书

全文共 597 字

+ 加入清单

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一本好书就好像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物件。有句名言是这样说的:生活没有书籍就好比鸟儿没有翅膀。有许许多多的人喜欢读书,喜欢在阅读中享受书的“美”。《中国神话》就是我所喜欢读的一本书。

《中国神话》是一本讲述了中国大小神话的书。虽然里面只有十几个小故事,但是在作者的笔下却显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在《精卫填海》里面有这样一段话:“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精卫始终在西边山林和东边大海之间来回,一颗一颗地把小石子投入海中。”这段话写的是“精卫”为了把大海填起来,终年不辞辛苦地从山林中衔石子去填海的事情。从这段话中,我知道了做什么事都要有恒心,时间长了就一定能成功,只要目标专一,水也能滴穿石头,绳也能锯断木头,再小的石子也能把浩瀚的大海填上。

我喜欢这本书的原因不仅是因为它给予了我深刻的道理,更重要的是书中精妙绝伦的词语。渺小、慌忙、凶光、闪烁仅仅是几个词,但在作者的笔下却是美伦美奂:“它黑色的身影,在一望无际的海面上,显得十分渺小……”除此以外,这本书还有好句、好段,更有好的故事。比如《海中三神山》、《钻木取火》、《酒仙杜康》、《过年》等都美文佳作,一定会让你目不遐接的。下面就不多介绍了,有空的话,自己可以去品尝这种美妙的味道,感受那奇美的境界。

书让人展开无限遐想,书让人开阔眼界;书让人丰富知识……让我们一起读书,一起来享受这无限之乐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英语

全文共 1565 字

+ 加入清单

I like reading,so I love many different kinds of books very much,because they not only broaden my horizons(视野)but also give me inspiration(灵感).

喜欢阅读,所以我很喜欢各种类型的书,因为他们不仅拓宽我的视野,而且还给我灵感。

Up to now I have read a lot of books, for example,magazines,novels and storybooks and so on.But one of the books that I like best is My Life Story.It was created(创作)by an American writer—Helen Keller(海伦·凯勒)in 1902.She was a blind(盲的),deaf(聋的)and dumb(哑的)person.In the book,she wrote that she had not been able to see,hear or speak since the age of one year and seven months.This unusual thing made her very sad.When she was seven years old,she knew Miss Sullivan(沙利文),her good teacher.Helen was getting happier every day.Then,Miss Sullivan helped her learn how to write English words.At first,Miss Sullivan wrote some words on Helens hands with her own fingers again and again.Helen was a very diligent girl.Because of this,she tried as much as possible to remember words.After that,she wrote and published(出版)many famous works.My Life Story is one of them.

到目前为止我读过很多书,例如,杂志,小说和故事书等等。但是,我最喜欢的书是《我的生活的故事》。它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写与1902的。她是一个又盲又聋又哑的人。在书中,她写道,自从她一岁零七个月后就没能再看到、听到或说过了。这些不寻常的事情让她很伤心。她七岁的时候,她认识了她的好老师,沙利文。海伦每天变得越来越开心。然后,沙利文小姐帮助她学习写英语单词。起初,沙利文小姐她自己的手指在海伦的手中一次又一次的写一些字。海伦是一个很勤奋的女孩。

My Life Story described her hard struggle to become an outstanding(著名的)writer and educationist(教育家)of the world.

阐述了她成为一个世界著名的作家和教育家的艰辛。

It shows us a universal(普遍的)truth:“Nothing is difficult if you put your heart intoit!”This is why I like it best.What about you?

这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普遍的真理:“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这就是我最喜欢它的原因,你呢?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51 字

+ 加入清单

不容易啊,经过将近两个星期的奋斗,我终于把简。奥斯丁的代表作《傲慢偏见》给搞定了。书中讲述的是一对年轻人的爱情故事。因一方的傲慢与另一方的偏见而导致好事多磨。故事发生在一个闭塞的乡村小镇班纳特先生有五个女儿,而班纳特太太生活中的头等大事就是为她的五个女儿找到合适的丈夫,为此,她整天东跑西窜,忙个不停,但是他们住的地方太偏僻,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就在这个时候,两个单身,富有而且英俊的绅士来到这里度假。这两个人的到来,不亚于在平静的水面上投了一块巨石。到底班纳特太太能不能如愿以偿,顺顺利利地把自己的五个女儿嫁出去呢?作者用幽默讽刺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一桩曲折的因缘。结局大大出乎班纳特太太和邻居,亲戚们的意料,带有一股轻喜剧的味道。

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伊丽莎白,她虽不及琼漂亮,但那秋水盈盈的眼睛也颇具迷人的魅力。她机智聪敏,生气勃勃,有胆识,有远见,善于分析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具有反抗精神的人物。她以她的聪明才智,优越的精神境界处处于瞧不起她的上流社会挑战傲慢与偏见是书中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潜伏的陷阱或阴影作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可谓: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人和人之间的相互总会有些小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尽力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拼吧!

傲慢之下,裹藏的是一颗怎样的心灵,很多时候被掩饰了,误解了,悲剧就发生了。不可否认的是,心灵之间需要一定的距离的,要拉紧这份距离要无穷的勇气!和人交往,就要努力和他的心靠拢,心灵的窗户就是眼睛!我知道自己为什么和人交往时都会看着眼睛,因为那是最真实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英语我最喜欢的动物

全文共 448 字

+ 加入清单

As we all know,animals are our friends.I like every animal.But I like dogs best.Dogs are not only very lovely,but also very helpful.Thats why we all feed dogs at home.I often share happiness and shorrow with it, which belongs to me three years ago,called"Betty".In other words,we should treat them as our real friends.Do you agree with me?

我们都知道,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喜欢所有的动物。但我最喜欢狗。狗不仅是很可爱,但也很有帮助。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都喂狗在家里。我经常和它分享快乐,我三年前称它为“贝蒂”。换句话说,我们应该善待我们的真正的朋友。你同意我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介绍我喜欢的小动物英语

全文共 1120 字

+ 加入清单

I love small animals very much, but my favorite is the puppy.

The puppy is not big, but the head is big. There is a pair of small triangular ears, faces are small. A pair of gem-like flexible and translucent big eyes, a round yo black nose. The body of the hair was yellow, smooth like painted a layer of oil. Tail hairy, often swing to swing, feels very comfortable.

Puppy eating food will be issued a little sound, eat quickly, it seems hungry look. Sleep when motionless, very quiet, a movement to lift his head to see, nothing to keep lying on the ground to sleep. When you play the game, if you are happy, will be hard to put the tail, jumping to the distance, the tongue often stretched out.

Because my neighbor has a puppy, so I often play with it. Puppys head is big, I called it "big head". Once, I just returned to the door, see the dog playing on the roadside, running around. I was ready to open the door, the dog immediately ran over, shook his head in front of me, as if very welcome me.

I really like this lovely and naughty puppy! I believe you will like this "big head" it!

My favorite little animal - puppy.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傲慢与偏见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1039 字

+ 加入清单

傲慢让别人无法来爱我,偏见让我无法去爱别人。”太过傲慢,太过自傲,太过自我,让你对我退避三舍;太过片面,太过偏激,太过偏见,让你对我束手无策。在这一场傲慢与偏见的对峙中,在这一场自由与真爱的抗争中,在这一场尊严与人格的争斗中,我不知何时对你动了心,你不知何时为我伤了情。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有一位小乡绅名叫班纳特,他有五个待字闺中的掌上明珠,这五个姑娘都各具特色,别有一番风情,也都拥有各自的恋爱观,人生观和择偶观。尤其是他那位二女儿伊丽莎白,更是小家碧玉,如花似眷,她的美就算用惊心动魄来形容也不为过。不过伊丽莎白最打动人心的,最勾人心神,还要数她那一身傲气,一腔志气,以及一心自强,自尊,自爱。

有一次娇美却好强的伊丽莎白在舞会上邂逅了故事的主人公达西,人人都以为这位家境殷厚,腰缠万贯并且风度翩翩的俊朗男子本该是伊丽莎白的白马王子,命中注定,可偏偏却事与愿违,好事多磨。伊丽莎白听闻达西为人傲慢,于是对他的好感荡然无存不说,还处处挤兑他,时时排斥他,这让对她一见钟情的达西心烦不易,苦恼不已。不过随着两人渐渐深入交流之后,他们总算是解开了心结,解除了误会,认清了彼此,爱上了对方。

故事的结尾是以人人乐道的喜剧收尾的作文/,伊丽莎白和达西经历了一番周折,经受了一番考验后,总算是看清了彼此,弄清了真心。伊丽莎白解除了对达西的偏见,达西也放下了自己长久的傲慢,两人可谓是上演了一场“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好戏。

关于伊丽莎白与达西的爱情,无论多少赞美之词,不论多少人仰慕之词都难以表述,难以形容,毕竟在那个封建的时代,在那个女性饱受压抑的年代,能找到一个喜欢自己的人实在是太不容易了,能找到一个自己也喜爱的人更是一件不简单的事,而能找到彼此都深爱着对方的伴侣更是难上加难了。

不过对于伊丽莎白这位坚强又果敢的女性,我却有说不完的赞美,讲不完的钦佩。伊丽莎白不在乎权势,也不看重地位,相反,她一直在寻求一份纯洁的爱恋,渴求一份真心的爱情,寻找一个真心的爱人,得到一次美满的婚姻。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得到自己的爱情,伊丽莎白不惧怕自己与达西悬殊的地位,不害怕未来道路上的重重苦难,勇敢的选择站在达西身边,与他共享爱情盛宴,与他共度漫漫人生。试问,这样一个追求自由,追求爱情的女孩,怎不让人心动呢?这样一个刚强勇敢的女性,怎不叫人佩服呢?

伊丽莎白这个伟大的女性,让我们看到了什么是自尊自强,什么是自爱自惜,什么是坚毅果断,什么是理智成熟,什么是励志励诚,什么是人间真爱。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介绍我喜欢的小动物英语

全文共 795 字

+ 加入清单

I have a puppy, and I love it very much. Its black eyes are like two black gems, and its fur is like a blanket, and its four legs are like four furry little pillars, and its tail is shaking and it seems to be waving to you.

Because I called the jingle, so my mother wanted to give it a small buzz, but I do not agree, I give it a little name, because I think it is good every day.

It is very naughty, when we go out to eat, it is always guilty of trouble, trouble, it jumped on the sofa mess, but also the newspaper, napkin tear all over the floor are. When I came back, I saw the ground mess, I was angry, and ignore it. It is also aware of their mistakes, and rushed to my knees, as if to shed tears, said: "Master, forgive me!" I see it so poor, forgive it.

My dog is really cute and naughty ah!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6 字

+ 加入清单

五年级的寒假,我从春秋店买回了一本《重返狼群》,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一个人和一只狼的母子缘。

去草原的作者就回了,面临死亡的小狼被小狼认做了妈妈,作者带小狼回到了城市,不过三个月,混凝土的森林已容不下这只来自荒野的狼,作者几经考虑,毅然带小狼去到草原,在朋友的狗场中,安了生,而当小狼逐渐长成大狼时,作者更是不顾一切,随着小狼走进荒野,过上了野人的生活,经历多次生命危险之后,狼找到了家人,作者却再也舍不得这相伴两年的狼子,但是作者依旧把小狼放了回去……

这本书我早已读过许多遍,可当我再一次去细细品读,作者与小狼的感情,解放小狼天性,努力让小狼拥有和野狼一样能力的时候,眼泪依然像第一次读一样,源源不断的滚落,作者不顾生命危险獒口救小狼,小狼在作者重病时,在那个粮食极度缺少的时间里,把自己唯一的野兔存粮给了作者,那时的小狼也有四五天没吃肉了,那感人的描述多次让我心中也泛出朵朵感动的浪花,这样难能可贵的感情,又有谁能不为所动?作者生病的时候,小狼再也不与别的同伴玩耍,整日趴在窗口,不论风吹雨打,就算有一次一天都是狂风暴雨也是依旧,像他这样做的原因,却只为每天可以在作者吃药时见她一面,狼一直是对敌人,对自己更狠,多少人说狼的无情,却不知他们把所有最真挚的感情,给予了爱自己的亲人。

作者更是为了小狼在藏獒口中把小狼解救出来,藏獒那巨大的爪子,锋利的牙齿划破了作者的手臂,那可怕的浑身是武器的藏獒有多少人害怕着,作者也曾是其中一员,可为了狼,却什么也不顾了。这样深深的母子情,这样令人感动的人狼缘,这样饱含感情的书,有谁能不喜欢呢?

我一向是粗心的人,但这本书,却是完好无损,如同刚买回来一样。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