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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精品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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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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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思想里,狼是极其凶猛残暴的物种,让我为之改观的,是我读到过的一本――《狼国女王》。

这是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充满哲理内涵,风格独特。沈石溪被誉为“中国动物小说大王”。可想而知,故事有它神秘有趣之处。

大多数时候,我们意识到狼捕杀弱小动物,场景惊心动魄。其实这只是它们必不可少的生存方式,是生存之道,是无奈之举。只有不惧生死的挑战和防卫,才能成为生物界威严而可怕的存在。狼异常勇猛,对于任何物种而言,虽比不上人类的进化,却有着独特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沈石溪笔下的紫葡萄,是帕雅丁狼群唯一的女狼王。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狩猎的危险和外族的入侵,王者的责任感让它奋力突破极限,一次次创造了奇迹,树立自己在狼群中的威信。

故事中,一次虎口夺食,狼王盔盔不幸遇难,母狼紫葡萄临危受命,成为了帕雅丁狼群的首任女狼王,狼群命运自此改写。紫葡萄经历无数灾难和痛苦,危险和挣扎,无奈和坎坷,柔情和关爱,却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胆识、魄力、仁慈与宽容,谱写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狼国女王传奇。

我不禁为紫葡萄呐喊,我感受到它对待生命的态度是一种手段,也是一种智慧!为狼群而欢呼,也为紫葡萄这位称职的狼国女王而欢呼!这是一只带领狼群历经生死,不退缩,不逃避,直至打败对手的狼。

紫葡萄是一个杰出而伟大的领袖,它靠的不单是汗血、武力逼迫,才赢得团队的跟随和支持,靠的是有正确的领导方向和可行性的决策方针,从而征服个人及群体,展示对自己和对每一个人的尊重。

狼的世界,让我不禁心生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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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一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城市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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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Shen Zhen is my favorite city. It is a young and promising city. I have been living in this city for over ten years. I love the seafood in this city as well as its beautiful scenes. In summer, I can go to the sea to see the sun rise, or enjoy the fresh cool sea water. On weekend, I can go to the park to have a walk. Shen Zhen is my hometown. When I grow up, I want to make contribution to this city and make it becomes a better city.

【翻译】深圳是我最喜欢城市。她年轻富有活力。我在这里居住了10年。我爱这座城市的海鲜和美丽的风景。夏天来的时候,我可以去海边看日出,或者去享受冰爽的海水。在周末的时候,去公园散散步。深圳是我的家。等我长大了,我要为这所城市作出贡献,让她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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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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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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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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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

《傲慢与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就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别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

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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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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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我认为它可以带你驶过汹涌澎湃的大海,也可以帮助你劈山填海,它是一种仅次于亲情的感情。《夏洛的网》正是向我体现了友谊的伟大。

虽然中很多细节一笔略过,但是仍然可以感受到夏洛对威尔伯的爱,那种包含了不舍,却远胜于不舍的爱。那些爱透露在:夏洛为威尔伯织得每一个文字上,透露在夏洛鼓励威尔伯活下去的每一句话上,透露在夏洛默默地为了她最好的朋友付出的一点一滴。在夏洛生命的尽头,她依旧为她最好的朋友也是唯一的一个朋友编织了最后一个词:谦卑。

或许在夏洛心中,威尔伯就是一个极其完美的人。夏洛很开心威尔伯可以做她的朋友。而夏洛的身影在威尔伯眼里也日渐伟大,她并不是那么残忍,那么冷血,那么冷酷无情,她已经成为威尔伯世界里的一部分,既特殊有重要的一部分,就好似树叶与叶脉,没有叶脉,树叶就无法吸收阳光和养分,无法生存。威尔伯不在意名利、权力、金钱、荣誉,他只在意夏洛与生命,是夏洛给予了他生活的希望,在夏洛承诺说:“我救你。”的时候,心里一定是波澜万千的。在夏洛的最后,生命的尽头,没有任何一个谁陪在她身边。但是我相信,夏洛一定是怀着希望死去的,因为她做完了她要做的事。而夏洛也知道,她的寿命,蜘蛛的寿命,是那么短暂,仿佛一片枯黄的落叶轻轻飘落在寂静的湖面上,浮出一阵阵淡淡的涟漪。她也许只是威尔伯的一部分,可是,威尔伯却是她的全部。

我羡慕威尔伯,因为他有一个肯为他付出的夏洛,我喜欢夏洛,因为她无私的付出、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就像夏洛对威尔伯说的那样:“你要活下去,威尔伯!”《夏洛的网》讲述了夏洛的全部,友谊的伟大,永恒的精神。书中那些感人的片段使我喜欢它,我相信,夏洛是永恒的,而她也从未后悔过,那个承诺:“我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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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人物英语

全文共 5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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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cartoon characters are Tom and Jerry.

I like these cartoon characters because they are very funny. This cartoon is about a mouse-Jerry and a cat-Tom.

The mouse is very clever. but the cat is very clumsy. The cat’s owner wants it to catch the mouse but the mouse is very smart. The cat always can’t catch the mouse and the cat always break its owner’s things, like vase,table or other things. The cat’s owner was very angry. She always hits the cat.

I like it because the cat is funny! What about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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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电影英语

全文共 10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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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avorite cartoon film is "Kung Fu Panda".Because its very funny and interesting.The story was great and the background was beautiful, it really felt like an ancient Chinese city.So many people like it.In this cartoon movie the character who I most like is the panda Arab League valuable.Because it not only unusual lovable and annoys the human to like, moreover is this cartoon movies lead .But I did not deny that other roles also very much annoy the affection, for example tigress (Angelina Jolie), viper (Lucy Liu), praying mantis (Seth Rogen), hoist crane (David cross) and monkey (Jackie Chan).I from this cartoon movie middle school: Each people have the merit and the shortcoming, perhaps you only know your shortcoming, so long as but you look diligently, also will discover that oneself will have the merit.

我最喜欢的动画电影是“功夫熊猫“。因为它非常有趣,故事是伟大的,背景是美丽的,它真的觉得像一个古老的中国城市。因此,许多人喜欢它。这部动画片电影人物我最喜欢的是熊猫阿波 因为它不仅不寻常的可爱和苦恼的人喜欢,而且是这个卡通片的主演。但我不否认其他角色也很棒,例如母老虎(安吉莉娜朱莉),蝰蛇(刘玉玲),亲情,螳螂(塞斯罗根),起重机(大卫),猴(成龙)我从这个卡通片中学:每个人都有优点和缺点,也许你只知道你的缺点,但只要你认真看,会发现自己也有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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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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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成长为了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伴随着小学六年学习生涯的当然有许许多多的课外,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学会爱》,因为是它让我学会了感恩!

还记得那年期末结束的时候老师送了我这本书,它的作者是我最喜欢的刘墉先生。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是发生在作者和他儿子,女儿和妻子之间,引人深思,看了之后让我们不得不扪心自问,“我学会爱了吗?”

书中有个故事让我看了之后尤其觉得惭愧。有一天,刘墉到朋友家做客。晚餐之后,刘墉指着桌子上的残羹剩菜,对主人客气地说:“您准备的太丰盛了,剩下这些,多可惜啊!”岂知主人才六七岁的小孩竟毫不考虑地搭了腔:“不可惜!奶奶吃!”“我婆婆等一会儿出来吃!”女主人说,看见我十分惊讶,又解释,“她不喜欢一起吃,叫她吃好的,她还不高兴,只有剩下来的,她才吃,而且吃得高兴!”难道他们就不能理解老人是因为爱才宁愿自己吃残羹冷炙,而把新鲜美味的食物留给自己爱的人吗?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记得小时候最爱吃的就是妈妈烧的红烧小排,只要妈妈一烧小排,我就能吃满满的两碗饭。“开饭啦”妈妈悦耳的声音从厨房飘来,早已饥肠辘辘的我赶紧跑到了餐厅,”Yeah!今天有小排!“我高声喊道。端起饭碗,我就开始像这盆小排发起了积极的进攻,没过多久,餐桌上的这盘小排就被我快消灭完了,爸爸妈妈一直笑眯眯地看着我吃得这么香的样子,妈妈说:“还有几块,孙霄你都把它给吃了吧!”“可是妈妈,你和爸爸都没吃过呢?”妈妈一说,我才猛然发现爸爸妈妈根本还没有尝过这盆小排的味道呢!妈妈说:“你爱吃,你就吃掉吧,爸爸妈妈不爱吃。”听妈妈这么一说,我马上毫不犹豫地把这盆小排都给吃完了。

读了这本书之后让我瞬间明白了“爸爸妈妈不爱吃”的这句话的含义了!我为自己当时的不懂事而惭愧,也为自己终于明白了爸爸妈妈对自己的爱,自己又该如何去感恩这份爱而感到庆幸。就像书中所写的“有一种爱,它深藏在内心,温柔而克制,却在生活的每一个琐碎的瞬间,每一个琐碎的细节上,得到呈现。”父母无私的爱,让我们感到温暖,但我们必须要懂得那份爱,必须要懂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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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一本书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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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捧起一本好书阅读,就是一种享受。书就像一把钥匙,打开智慧之门;就像一盏明灯,照亮前方的道路,引领我们走向成功。书像一艘航船,带我到达成功的彼岸。在我的书柜里,装满了不计其数的书籍。但在这众多的书籍中,我最喜爱的还是《鲁滨孙漂流记》。一六五九年九月三十日,一个的水手在一次航行中上遇到了可怕的风浪,翻了船,除他之外无一人生还。他流落到了孤岛上,挖了一个山洞供自己居住,并储存了一些食物。就这样,凭着他惊人的毅力与勇气,最终他有了一大群羊和充足的食物以及一些工具。二十八年后,他依靠自己的智慧逃出了孤岛,这个人就是鲁滨逊·克罗索。二十八年,一个令人惊讶的数字,一个不可思议的数字!而他,鲁滨孙,就在荒芜人烟的孤岛生活了二十八年啊!多么惊人的一个数字!可见鲁滨逊是何等的勇敢。初到孤岛的他是绝望的,他没有任何的食物,眼前只有死,不是被野兽所吞,就是被野人所食……但是,慢慢地,他对生活充满希望,而是开始一心一意的安排自己的生活,他用自己的双手,创造了自己的小王国。鲁滨孙之所以能在这荒岛上居住28年之久,是因为他有着不畏艰险、积极乐观、顽强生存、吃苦耐劳的精神。鲁滨孙的历险激励了我们这一代的少年。我们的学习道路不正是这样吗?面对着挫折与挑战,我们不能轻易放弃,摔倒了,重新爬起来;受伤了,不要哭泣。要取得成功,哪能不付出努力呢?而我们现在都是些家中的“小皇帝”、“小公主”,都是些温室里的花朵,经不起一丝的风吹雨打,严寒酷暑,而且一遇到困难就退缩,这样我们怎能取得成功呢?我们只有扬起自行的风帆,勇于拼搏、坚持不懈,才能取得最终的胜利。我们应该从这一刻做起,成为一个坚强的孩子吧!让我们真正成为祖国未来的花朵吧!让坚持永远在我们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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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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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书似一片宽广深遂的海洋,让我这艘无知的小船在里面闯荡;书似一位慈祥的母亲,让我吮吸它那甘甜的乳汁;书似一股幽幽的芬芳,陶冶着我幼小的心灵。如今,书已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在我的读书生涯中,我最喜爱的,莫过于《鲁滨逊漂流记》了。鲁滨逊出生于英国约克郡的中产家庭,由于不听父亲劝告做了船员,途中突遇风暴,只身飘流到无人荒岛上,但他没有绝望,凭借惊人的毅力和智慧,顽强不息地在荒岛上安居了28年后,最终得以返回英国。从鲁滨逊身上,我们看到了种种人类的优良品质:勇敢、智慧、意志坚强和挚爱劳动,是我们一生学习的榜样。

其实人生就是这样,每个人的一生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有人喜欢顺利,希望一生都不流泪、不疼痛、不危险,不过这是不可能的,即便可能,这一辈子也就没什么意义。挫折不是魔鬼,顺利不是天使,相反,我倒认为挫折是财富,能帮助我们迎接顺利天使的到来。

生活中,没遭受过挫折的人是根本不存在的。我们只能像鲁滨逊一样以我们的勇敢接受挫折,以平常心善待挫折,以聪明智慧战胜挫折,面对困难,取得成功。而勇敢和智慧是要靠积累的,我们必须从书中积累。书是无言的,却给予我们太多太多,让我们懂得太多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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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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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这本大家都知道,它是古代四大名着之一。

书中主要内容是;东汉末年朝政腐败,各地黄巾军蜂起,镇压黄巾军起家的曹操经过多次征战,逐渐统一了北方。曹操又挥师南下,准备趁机统一全国。赤壁一战,曹操被孙权、刘备联军打得大败。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从此形成。不久孙权杀了刘备的义弟关羽,夺了荆州。

刘备为了报仇,率大军伐吴,大败而归。刘备病死,丞相诸葛亮辅佐刘禅治理蜀国。诸葛亮征服了南方蛮族,又采用联吴抗魏的方针,先后六次出兵祁山代魏,没能成功,诸葛亮最后病死军中。不久,司马氏掌握了魏国政权,并先后灭掉了蜀、吴两国,建立了西晋,统一了全国。

有三个有趣的故事。就是诸葛亮的三把火,火烧博望坡、火烧赤壁、火烧新野。

火烧赤壁是赫赫有名的。故事大概内容是;曹操在有利的情况轻敌自负、指挥失误,终至战败。刘备、孙权结盟抗衡,扬水一战,巧用火攻最终以弱胜强。

我从三国故事里得到的启示是;人要足智多谋,不能鲁莽行事,做事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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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Myfavouriteanimal我最喜欢的动物英语作文

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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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kitten in my mind has always been the most lovely animals, just my house downstairs there is a kitten, I like it very much.

Kitten has a football like face, with above two small pointed ears, a small nose is small. The kittens eyes narrowed into a crack during the day, but at night with big, round, still shining with green light.

Kitty likes to jump up. It is the long tail to keep the balance for it. Cat meat pad to make it under your feet start to quietly, brought a lot of convenience to catch mice.

Cats like to collect some interesting things it. So in its nest can often find little wool ball, feather.

Kittens sleep with your eyes closed, curled up the legs and tail, appear very quiet.

The kittens mouth is very slow. Once, I take a sausage, it instantly intently staring at me, as if to say: "give me a little sausage! Look at it the appearance of this pair of miserable, I think along while, finally gave it in half. It immediately hide to one side, taste with relish.

Oh, cute kitten, I like you!

小猫在我心目中一直是最可爱的小动物,正好我家楼下就有一只这样的小猫,我非常喜欢它。

小猫有一张橄榄球似的脸,上面竖着两只尖尖的小耳朵,一个小巧玲珑的鼻子不大不小。小猫的眼睛白天眯成一条缝,可到了晚上就睁的又大又圆,还闪着幽绿色的光芒。

小猫喜欢上蹿下跳。它那条长长的尾巴为它保持了平横。小猫脚底下的肉垫让它走起路来悄无声息,为抓老鼠带来了不少方便。

小猫喜欢收集一些它觉得有趣的东西。所以在它的窝里还经常能找到毛线球、羽毛之类的小东西。

小猫睡觉的时候闭着眼睛,蜷着腿,缩着尾巴,显得十分安静。

小猫的嘴非常的馋。一次,我拿着香肠经过,它立刻目不转睛地盯着我,好像在说:“给我一点香肠吧!”看着它这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想了半天,最后终于还是给了它一半。它马上躲到一边,津津有味的吃起来。

啊,可爱的小猫,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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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运动优秀初中英语作文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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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me people love to play badminton, some love to play football, others love swimming, but my favorite sport is basketball. It is very popular in China because of Yao Ming. Because of him, many boys in China get to know about basketball. He is so excellent that everybody wants to play like him. He is my idol.

有些人喜欢打羽毛球,有些人喜欢踢足球,其他人喜欢游泳。而我最喜欢的运动是篮球。因为姚明,篮球在中国很受欢迎。许多男孩子因为姚明而了解篮球。他如此的优秀,以至于每个人都想向他那样打球。他是我的偶像。

After school, I often play basketball with my friends. I am the tallest boy in my class, so I play as center. Playing basketball is not only good for our health, but also helping us to make friends. I hope someday I can be an outstanding player just like Yao Ming. Maybe in the future, I will go to NBA and win the champion.

放学后,我经常与朋友们打篮球。我是班里最高的男孩子,所以我打中锋。打篮球不但让我们保持身体健康,也让我们结交朋友。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够成为向姚明那样优秀的篮球运动员。也许在不久的将来,我会去NBA打球,并赢得冠军。

[我最喜欢的运动优秀初中英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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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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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小橱里放着许多书。有《三国演义》、《100个启发故事》、《水浒传》、《红楼梦》、《伊索寓言》······不过,我最喜欢的是《西游记》。

《西游记》这本书是我上三年级时老师给我们推荐的课外读物之一,它也是我过八岁生日时妈妈送我的礼物。这是少儿版《西游记》,是陕西旅游出版社出版的,它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本书可是咱们中国古典文学宝库的四大名著之一啊。

这本书的封面上是唐三藏骑着白龙马,孙悟空、猪八戒和沙僧分别在前后左右保护着师父,就连书页里的插图也是栩栩如生啊。这本书讲述了179个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很精彩。它以神奇的想象和动人的情节深深地吸引着我。这本书主要是写孙悟空足智多谋、变化多端、一身正气、火眼金睛,能分出好人和妖怪,不怕困难,勇往直前的作风。我也很喜欢孙悟空,因为它见了坏人不慌张,而是冷静,这一点值得我学习。

每当我写完作业或星期六、星期天有时间时,我都会看上一、两个小故事,这本书对我的启发是遇事要冷静,不要慌张,这样才能做好事。我真喜欢看这本《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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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看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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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看书能增长知识,能把看到的好词和好句都积累下来,在写文章的时候,能在适当的时候用恰当的好词和好句。

我喜欢看的书可多了,有:《皮皮鲁传》、《安徒生童话》、《查理九世》、《笑猫日记》、《捣蛋鬼日记》……

我每天放学之后,写完作业,就捧着一本书在看,我记得有一次,我看的书叫《笑猫日记》,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妈妈就对对我说:“先别看了,你都看了半个小时了,先休息一下,要不然对自己眼睛不好的。”我就说:“再看十分钟就休息一下。”妈妈说:“好的,等一下休息五分钟。”我说:“嗯!”

没想到十分钟一眨眼就过去了,我就想让眼睛休息五分钟,我本以为这五分钟过得很快,但是时间也太慢了,过了一分钟之后好似过了一个小时似的,我等了好久五分钟终于过去了,我又接着看书了。

有一天,在家的时候,弟弟和妹妹说:“姐姐,我们来问你五个问题吧!”我说:“好吧!”“我先来问,”弟弟连忙说,“姐姐,你是不是看过唐诗三百首?”“是的。”我说:“那我们就抽你五首古诗。”她(他)们一同说,我心想:这对我来说小菜一碟。

弟弟悄悄地对妹妹说:“妹妹,我们帮姐姐出难的题目。”我就说:“出就出,谁怕谁呀!”弟弟出的第一个题目是:《芙蓉楼送辛渐》又把后面的题目都念出来,我一口气就把所有的内容背了出来。弟弟和妹妹看着我,眨吧着大眼睛,似乎在说:“姐姐真是太牛了!”看着他们的表情,我也会心地笑了:“那当然,腹有诗书气自华!”

书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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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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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孩子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我也不例外,我最喜欢的书是曹文轩写的《草房子》。

一个晴朗的周末,快递员送来一个大包裹,拆开之后,我一眼就发现了这本《草房子》,难道是用草建的房子?原本只是想看看内容介绍,但只读了一个开头,却忍不住接着往下看了,真想一口气把整本书都看完。最后,我已完全穿越到了那个世界里,连妈妈喊我吃饭都没有听见。

所谓的草房子,其实是一所学校。整本书讲了油麻地小学的桑桑,在小学六年生活中,发生的一些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故事。就在六年级他要升学考试的前夕,一场严重的疾病将桑桑和家人卷入了悲痛之中,虽然历经磨难,但桑桑却因此看到了这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整本书有许多让我记忆深刻的道理:温幼菊的奶奶留下的“别怕”,告诉我们遇到任何事都要保持冷静;白雀和蒋一轮的故事则让我明白人生难免会遇到困难,而我们应该勇敢面对……这也是我为何把这本书当作最喜欢的一本书的原因所在。

我把《草房子》这本书当作最喜爱的书推荐给你,希望你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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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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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人类的老师,让我打开文学之门;书就是一叶小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遨游;书是一位慈祥的老人,告诉我一个人生道理。

喜欢什么样的书?我喜欢---《百科全书》。这是爸爸给我的生日礼物。我对爸爸说:“是一本书?”。爸爸笑着对我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我们的朋友,当你没有朋友玩时可以读书,当你寂寞的时候可以读书,因为你读书的过程中你就会陶醉在书中。所以说书是我们朋友。

我爱不释手的拿起了这本书,非常认真的读了一遍。我看到一句:再过50亿年太阳将变成白矮星再一次爆炸,再向下看,原来这不是真的,这篇是宇宙的概括。

第二篇是宇宙中的秘密。我想问题:天空是蓝的,宇宙是黑的?宇宙科学家揭示了这个道理,原来宇宙中有物质,这个物质是黑色的。而且有无数个。这本书真有趣,讲述了宇宙的秘密。

我和书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我爱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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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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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我认为小说没什么好看的,但是最近新出了一本小说《神印王座》后,我才知道小说有多么好看。

这本讲人和魔数十年的斗争,然而一个人打破这场战争,那人就是——龙皓晨,龙皓晨不畏困难从10岁就开始修炼。最后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读到了这里我仿佛看到了龙皓晨手摘日月星辰与魔族皇者展开战斗。

龙皓晨和魔族皇者战斗了两天两夜,他击退了魔族皇者,但自己也为此死去了。读完了这本书,我产生了疑问,龙皓晨是胜利者还是失败者?他成功鸡腿魔族皇者,他是胜利者。但又想一想,带着伤,又死了,也确实算不上是胜利者。“胜利”一词在这本书中意义非凡,带着这样的疑问。我又重新读了一遍《神印王座》。

这一次,我是和龙皓晨一起去对抗魔族皇者的。面对着疼痛、死亡、魔龙,我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多次向困难妥协了。可是,龙皓晨始终没有向魔族皇者妥协。它勇敢的坚持着,最后凭借着自己坚强的意志战胜了魔族,保卫了人类的家园。在通往理想的道路上,龙皓晨追求过,也奋斗过,怎能说他是失败者?他不但胜利了,还是大英雄。

龙皓晨让我懂得,人的身体是脆弱的,但人的精神却硬过钢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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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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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而我呢?当然也不例外,瞧!一进门,拉开窗帘,就有一个书橱,里面全是书,但我最喜欢的书只有一本,是《中外名人故事》。

这本书的封面十分有趣,一个小偷抱着孩子,孩子手里拿着面包,面包屑撒了满地,一只小狗咬着小偷的袜子,而且后面还有两个厨师,街边只有两个人,一男一女。看到封面我不禁笑了起来,我一下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我心想:“《中外名人故事》就连封面都会都得无我哈哈大笑,那么,里面的内容一定让我很喜欢吧。”想到这儿,我开始踏进了浓浓的书香里。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许多不认识的地名、人,也知道了许多名人的经历。比如:文学才女冰心。冰心奶奶像我们这么大的时候,就开始读了《三国演义》、《水浒传》了,她爱读书简直到了痴迷的程度,一天到晚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头也不梳,脸也不洗。

《中外名人故事》你是钥匙,能打开智慧之门。你是明灯,能打开黑夜之门。你更是良药,可以医治愚昧之症。你现在知道我我什么喜欢这本书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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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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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读过很多,但是我最喜爱的是一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是出自英国著名的大作家——笛福。这本书是男孩子必读的书,女孩子更要读,主人公鲁滨逊,是让我们知道要学会生存,克服困难,自力更生的重要性。

小说的主人公鲁滨逊,是一个充满坚强毅力的人,他很聪明机智,还有一颗勇敢的心。在一次航海中,鲁滨逊跟着十几个人一起去,他们遇到了巨大的波浪,船翻了后,只有一个人活了下来,那就是鲁滨逊。他来到一个荒岛上,在荒岛上历经了28年的艰苦生活,他把船上的东西捞上来,留在荒岛上吃,岛上荒芜人烟,他开始自食其力,自己种植麦子,然后做成粗糙的面包,还养了很多动物。他很孤独,养了一只鹦鹉陪他做伴,就这样他不在孤独。在荒岛上救到了一位俘虏,并为他起名“星期五”,因为那天刚好是星期五。他们经常在荒岛上打猎,他会打一些小动物。他们发现了一艘英国船,就这样他和“星期五”乘船回家了。鲁滨逊用自己的一双灵巧勤劳的手,自力更生,令我终身难忘,我心里起了佩服之情。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就是在跟高尚的人谈话。”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让我们知道每次遇到困难,都要面对克服,不要灰心。记得在我上中学时,我觉得自己在生活中,没有妈妈真不行,我也渐渐学会自己管理自己了,自己学会在没有妈妈陪伴的情况下自力自强。因为我在遇到挫折时总会想想鲁滨逊,这种不屈不挠的精神,我已经把他当成无声的老师。心里想自己怎么能低头呢?我要学会自力更生,每次想到这里我更加佩服鲁滨逊了。

我想成为像鲁滨逊一样学会生活,克服困难,成为生活中的强者,一个探索者,一个发明家,一个劳动性创造人……

笛福曾说过:“害怕危险的心里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让我懂得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坎坷,只要我们耐心克服,没有走不过去的坎。每当在我难过的时候我会翻开它,这本书将陪伴着我的一生,它会帮助我克服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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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喜欢书优秀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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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西游记》,书中写的是唐僧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遇到了很多困难险阻,最终取得了真经的故事。我看完了这本书,思绪万千,下面我就来讲讲我想了什么。

首先,我要学习他们身上的优点。唐僧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在《三打白骨精》这一回中就充分体现了这一点。尽管他分辨不出人妖,但他看到孙悟空打死了变化成人形的白骨精后,急火攻心,念紧箍咒惩罚他,还要赶他回花果山??这全都是他那颗仁慈的心驱使他这么做的呀!由此可见他有多么善良。孙悟空心里总是装着师傅,就算自己被赶回了花果山依然时刻牵挂着唐僧,生怕他被妖怪抓去。多么重视的徒弟呀!猪八戒原本是一个贪生怕死、迷恋酒色的家伙,但经过取经这几十年的“改造”,逐渐克服并改正了自己的缺点,成为了一个正直的人。至于沙僧,他虽然比较愚钝,但他和孙悟空一样忠诚,愿意誓死保卫唐僧。这四个人都是我学习的榜样!

这部书的情节紧凑,一环扣一环,引人入胜。有一天晚上,九点多了,妈妈叫我去睡觉,当时我正在看《西游记》,便请求她让我看完这一回。她同意以后,

就先睡了。结果,我看完这一回又看了两回。回过神来时,已经十一点一刻了。 啊!《西游记》,你是我生活中一颗璀璨的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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