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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汇总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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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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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让我如痴如醉。它就是《天使在人间》。

这是一本集有新编小小说的书,它反映了人间的真情和善良,是一本感人肺腑的书。

这本书的来历不同寻常,是老师赠送于我的。拿到这本书,我粗略地翻了翻,立即被里边生动的语句,感人的故事迷上了。

“叮零零”,下课了,我捧起书。津津有味地看着,不时抹了抹掉出来的泪珠,继续往下读。“叮零零”,上课了,我见老师还没来,忙抓紧时间,老师来了,才依依不舍地把书放回书包里。

一整天,我都魂不守舍,就像被书勾走魂。

放学,走在路上我不敢看书,生怕出了什么事。一到家,我便迫不及待地拿出书,有滋有味地读了起来。我遨游在书的王国里,忘了别人,也忘了自己。“开饭了!”我被奶奶的呼声拉回了现实。我眷恋地看了看书,拿起筷子,赶紧吃饭。三下五除二,我吃好了饭,又沉浸在一篇篇动人的小说中。

就这样,我仅花了一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这本书。现在也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忍不住再拿来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欢乐,也丰富了我的业余生活。它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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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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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架上有很多很多书,其中有一本书是我特别喜欢的,看了很多遍都还想再看的一本书。那就是精装版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到底是哪里吸引我呢,让我如此爱不释手?这本书啊,无论是外表还是内容,无一不吸引我。看,它的封面,精美又大气,在正中间竖写着四个大字“三国演义”,下方是七个三国主要人物的画像,每个人都个性鲜明,一眼能识出。看到这样的封面就忍不住想看书中的内容。

这本书是由湖北美术出版社出版的,质量非常好,里面的纸张很结实,翻过很多次都没有卷角、起皱,而且每页纸都是彩色的,有浅红,浅绿等,甚是好看。里面的图片更是精致美观,看着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画,仿佛把我带入那个斗智斗勇的三国时代。

书中的文字排版也很合理,故事内容都用相应颜色的黑体字,还用不用颜色的楷体字对每一个故事都做了简介和点评,并对文章中一些特殊的词语用宋体字进行注释,让我们对故事细节、对历史人文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书中的内容都是按章回来划分的,一个故事一个章回,非常清晰。当然,更吸引我的还是文字的内容了,那是一个字“绝”!好看得不得了,总是会看完一遍再看一遍,哪怕是背得下来了,都还想再看,因为实在是描写得太妙了。故事精彩引人入胜,人物精致鲜明独特,文字激昂句句堪好,妙语连珠回味无穷,简直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种品书的美妙感觉,正所谓,妙不可言啊!

除了它的这些美,此书还有更具价值的地方,那就是它带给我的精神上的启迪和情智上的收获,更是让人增长智慧,提升心境!在写作上,增长了我的词汇量,好词好句拿来即用;在学识上,认识了很多杰出的历史人物,他们的智慧、技艺,他们的坚强、执着时刻影响着我;在人品上,他们重情义,荣辱与共,他们守信用,言出必行,他们爱国爱家,不惜舍身救国……这一切,无一不感动着我!

一本好书,就是你一个至好的朋友,一位善教的良师。

《三国演义》,我真的好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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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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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看过很多,也有自己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一定让你懂得了很多。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杨绛先生写的《将饮茶》。

《将饮茶》的书名中虽然有一个茶字,可书中正文和茶一点都不搭边。为什么杨绛先生要给书取这个书名呢?她在书的前言里做了解释。原来,传说人死去的时候都会喝下孟婆茶,喝了孟婆茶,就会把前生的人和事都忘记。作者觉得自己已经老了,即将要饮孟婆茶了,为了不忘记,她要重新把这一生身边的人,干过的事,都重新回忆一遍,在喝茶之前把这些都写下来,所以书名叫做《将饮茶》。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绛。她虽然是个女子,但却被尊称为“先生”,因为她非常有才华和学识。除了《将饮茶》,她的代表作还有:《洗澡》、《干校六记》、《我们仨》。她还是著名作家钱钟书的妻子,书中描写她和钱钟书是一对心有灵犀的夫妻,两人只要会意一笑,对方就能明白自己是什么意思。

书中包含了“回忆我的父亲”、“回忆我的姑母”、“记钱钟书与《围城》”、“丙午丁未年记事”和“隐身衣”等文章。这些故事让我知道了:杨绛的父亲杨荫杭是江苏无锡人,虽然成年时做了很多大事,但他说自己小时候就和普通孩子一样;杨绛的母亲很早就去世了;杨绛的姑母不愿意一个人出去,每次都会带上杨家的一群小孩。还有关于钱钟书写《围城》时的故事。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很多,让我不再看一些没有用的书籍,让我成长了很多,让我阅读中能够深入思考,让我爱上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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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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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一本是《名人传》,因为这本书来之不易。在得到的过程中,我明白了许多道理,而且这本书同样也教会了我许多道理。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讲讲我和这本《名人传》的故事吧!

盼呀盼呀,好不容易盼到了星期六,一大早我从床上蹦了起来,因为我们班要组织集体活动。吃过早饭,我们就迫不及待地来到了集合地点——绿野山庄。那里的风景深深地吸引住了我们的眼球,树木郁郁葱葱,云雾缭绕。绿野山庄真像是仙人们住的地方呀!随着“嘟嘟”的哨声响起,我们赶快站好队,老师宣布,首先进行分组。我被分到了厨师组,任务是擀饺皮和包饺子。

我们厨师组又进行了细致地分工,我负责擀饺皮。一开始我擀得大小不一,而且坑坑洼洼,有的厚,有的薄,但是我依旧热情不减,仔细观察大人们怎么擀,向他们请教,反复尝试,手也酸了,我仍然不放弃,最后经过大人们的耐心指导和自己的不断努力,我擀得越来越好了,大小和厚薄都匀称了,大人们都夸我擀得好,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中午,我们厨师组包的饺子上桌了,我夹了一个,尝了尝,心里想:这次的饺子怎么这么好吃呀!有的大人也在夸,这饺皮怎么擀得这么好,大小一样,又松又软,口感真好!听到这些,我高兴极了,心里美滋滋的,我深切体会到了“一份耕耘一份收获”的道理,因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最后到了评选“最佳小厨师”的时候,家长和同学们都一致推荐我,说我能吃苦、勤奋肯学,坚持不懈,我因此得到了这一本《名人传》的奖励。

通过这件事,我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的道理。《名人传》这本书也介绍了名人们勇于直面困难,通过坚持不懈地努力取得成功。我相信,只要我坚持不懈地努力学习,也一定能实现我的梦想!我喜欢《名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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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二年级英语作文:我喜欢跑步

全文共 4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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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y morning, I will wake up early and then do some exercise. I like running very much, so I will run around my house. Running on the street and park, I can see the city in its morning face, the street is so quiet, some people are dancing, some are walking. I enjoy running in the morning, I feel so comfortable, I feel life is easy and happy.

每天早上,我会很早就起来,然后做一些锻炼。我很喜欢跑步,因此我会围绕着家周围跑步。在街上和公园里跑步,我可以看到这个城市早上的面容,街上很安静,一些人在跳舞,一些人在散步。我很享受早上跑步,我觉得很舒服,感到生活是如此的轻松和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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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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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中捧的那本总会每次午后,手中都会捧上一本书,坐在沙发上,让阳光洒在身上,暖意传遍全身,特别舒服。是《青铜葵花》,窗台上,绿萝的影子总会随着阳光一起来到书上,绿茶上热气腾腾,茶叶总会在水中起起落落。

第一次见到它是在书店,封面的背景是呈淡淡的青色,是一条河,河岸边停着两艘渔船,一只长一点,窄一点,另一只则短一点,宽一点。离河岸不远处还有一小块陆地,有几只说不上名字的水鸟。封面的左下角,有一个长相清秀的女孩,她扎着一条麻花辫,辫子一直长到胸边,辫子的末尾被人细心地系上了一根红头绳。她的手上拿着一朵开得正灿烂的葵花。我被这本书的封面所吸引住了,便取出书,翻开了第一页。

在一次偶然的机会,葵花跟着她的爸爸来到了大麦地对面的干校。在意外中,她的爸爸被水淹死了。葵花幼年丧母,现在爸爸死了,她成了孤儿,而且她并没有任何亲戚。后来,青铜一家收养了她,她成为了他们家的一员。可收养了葵花,也就意味着青铜一家以后要付出更多的心血和汗水。

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很爱护葵花。从决定谁上学的抓阄中就能很明显的看出。青铜在五岁时,一场大火后,他因发高烧,成为了大麦地人们口中的“哑巴青铜”。他很羡慕那些能去上学的孩子,他渴望能学到知识。但是葵花也要去上学,她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家里只能供一个孩子去上学,青铜把机会让给葵花,让她去上学,学到知识。

奶奶很爱葵花,也很爱青铜。她是大麦地最受尊敬的老人,她很爱干净,身上没有一丝老年人的气味。她为这个家终生操劳,力竭而逝,留下了亲手摘的棉花,留下了生命的温暖;带了一辈子的耳环,在家里盖房子需钱时当了;临死前,将最后剩下的手镯给了葵花,留下了未来的希望。同样,葵花很爱奶奶。她为了给奶奶治病,去江南拾银杏卖钱,只得到了一些面值很小的票子,却以为自己“挣了很多钱”!葵花还小,她并不知道这是一笔很小的钱,并不够奶奶治病,她只知道这是爱的分量和责任。

回想我们的生活,我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不用为饿肚子所发愁,也不用像青铜一样,下了大雪还要去买鞋,也不用担心住的问题。我们夏有空调,冬有暖气,我们想要什么父母都会满足我们,我们还因为一点小事而大发脾气,青铜和葵花不能想要什么就有什么,连吃住都成了问题,但他们很孝顺,还想尽一切办法去挣钱,帮助父母,我们比不上他们。

《青铜葵花》就是这么一个感人的故事,第一次读的时候眼泪就一只往外流,好久都没有停止。最后的结局葵花回到了她的城市,青铜从此便常常遥望芦苇荡的尽头,望着葵花所在的地方。这,便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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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傲慢与偏见阅读感想800字

全文共 1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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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出自英国作家奥斯丁之手的浪漫爱情小说,其中一直夹带着浪漫最大的“敌人”——现实!没有浪漫的爱情就失去了其本身的美好的色彩,但小说中种种门当户对等一系列现实问题却充斥其间。

小说共写了四桩婚姻故事,可以说这四桩婚事代表了世界上各种类型的婚姻。文中着重描写的是最单纯、最纯粹的爱情——不是为了财富,不是为了地位,仅仅是和自己所爱的人在一起——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

其中最荒谬、最令人不齿的是贝内特家族的小女儿与威科姆的婚事。威科姆是一个表里不一的伪君子,险些欺骗伊丽莎白,后伊丽莎白在其舅舅舅妈的规劝以及自己理智冷静的控制自己的感情之下,没有上他的当。是谎言终究会被揭穿:达西戳穿了他的谎言。可是谁知小女儿放荡无知,竟和他私奔了!最后还是在达西的资助下才有钱成婚,婚后还自诩幸福。这种由无知导致两人不顾一切结婚,自以为幸福,却不知遭了多少人的唾弃、鄙视。

第二桩婚事明显简单了许多:结婚的目的就是为了金钱和财富,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夏绿蒂和科斯林可所谓门当户对,金钱成为他们俩唯一的挂钩。虽然婚后并不算幸福,但不得不承认,钱改善了生活,过的并不差。现在像这样为钱而婚的、没有感情的婚姻早已屡见不鲜。

宾利与简的爱情故事算是大众的表现了,两情相悦,众望所归。虽免不了过程有些曲折,但终究在亲友祝福、父母见证下完婚。婚后幸福而美满,和睦且融洽。

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可算的上是难能可贵了。达西对伊丽莎白的一见不钟情,二见却倾心的感情一直持续了下去,伊丽莎白对他则算是日久生情。两个人闹过矛盾,吵过架,翻过脸,伊丽莎白还曾一度讨厌他,但最后在达西的耐心解释下,一封真情流露的长信,揭穿了威科姆的真实面目,为自己洗脱那些污蔑他的谣言,使伊丽莎白对他刮目相看。后来达西对伊丽莎白一家人给予帮助,一点也没有他那傲慢的特性和那种上流社会的偏见,终于感动了伊丽莎白——她曾今还拒绝过达西的求婚,达西竟然还能伸出援手,不变感情——文中许多描写两人心理的句子很值得回味。两人最终结成百年好合,也算是来之不易的幸福。

全文四桩婚事犀利批判当时社会多数人的婚姻价值观在于金钱财富,而文章中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爱情故事则犹如镜中花、水中月,似乎遥不可及。所以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持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等现实因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自己的真爱,要学会珍惜相爱的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而改变自己,相信自己,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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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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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你一生的挚友。书,更是人生的导航。它能给人们带来欢乐,带来悲伤。古时候那么多的名人,正因为他们多读书,所以,书中的智慧让他们更有学问。在群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鲁滨孙漂流记》。

相信大家一定都看过,里面的故事情节震撼人心。下面我就来为大家再来科普一遍。

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所乘的船触礁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剩下鲁滨孙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在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的毅力,和大自然展开了斗争。没有房子自己搭,没有食物自己捕,自己做桌椅自己做。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过起了艰苦的荒岛生活,孤身一人都能克服许多让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想想看,如果我们去荒岛上生活,能有几个人坚持下来呢?我想应该是没有的吧,因为我们从小依赖父母,面对各种挫折我们可能会手足无措。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学会挑战,挑战自我,挑战别人,去点燃自己心目中的希望之灯。鲁滨孙救下的食人族的俘虏“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孙最忠诚的伙伴和仆人。鲁滨孙还教会了他很多外国语言,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劳动。终于有一天,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荒岛,鲁滨孙帮助船长一齐制服了水手,在感激之下,船长决定和鲁滨孙一齐回国。啊!在这长达二十八年里的日子里,鲁滨孙忍受了孤独,终于有一天,他的梦想成真了!

这本书对我的启示真的太多太多,每一条启示都对我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这也可能是我喜欢这样一本书的原因吧!世界上的书很多很多,但是能让你真正喜欢的,却没有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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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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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知识的海洋中,知识是源源不断的,在读的天空中,读书是源源不断的,只有读书,才能在读书的天空中翱翔,才能发现读书中的黄金屋。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鲁滨逊漂流记》

这本书主要讲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在荒岛附近触礁,其他人都死了,只有鲁滨逊活了下来,利用船上的食物和工具在岛上生存了28年。之后,他和在他生存之时救出的人发现轮船后解救了出来。

在这故事中,鲁滨逊是一个聪明机智而又具有坚强毅力的人,在他身上能让我们学会很多东西,他能教我们如何生存,如何坚持,如何坚强,让我们做一个要有冒险精神,要有坚持的精神。

书中有句名言:“害怕危险的心理比危险本身还要可怕一万倍。”这句话一点儿也不错,我们在危险面前都会失去理智,而它却说不要在危险面前低头,要去坚持,要去反抗,要去战胜它,这就是我为什么最喜欢这本书的原因。

我希望所有人都要向鲁滨逊那样的人学习,学会坚持,学会生存,学会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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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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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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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运动英语作文:游泳

全文共 1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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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first time I swim, tie a rope on the swimming ring, swimming circle in the body, the rope hung around the neck, this will prevent swim ring accidentally flies away by water. At the time of swimming, I feel like a fish, in the water free swimming, very happy! Sometimes, I drift himself in the Yangtze river, floating in the wind. In addition, I learned breast stroke, I found that to learn breaststroke, heart must be quiet, can learn quickly. With swim to swim breaststroke, how happy heart!!!

On one occasion, I go swimming with my friend, hes also wearing swimming laps, and, hed breaststroke, he will also snakes swimming, I also want to learn swimming snake, so I must come on!

Here, you must be very strange why I swim in the Yangtze river? Because my friend and I swim coach is my dad. Before launching, dad told me and my friends: must be under adult supervision can swim, and wear swimming laps, or wear swimsuit, otherwise, cannot go.

Accompanied by my father, my friends and I have learned how to swim, the taste of happiness, only experience, only to experience. So, I like to swim this sport!

我第一次游泳的时候,在游泳圈上系了一根绳子,游泳圈圈在身上,绳子挂在脖子上,这样可以防止游泳圈不小心被水飘走。在游泳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像一条小鱼一样,在水里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快活极了!有时候,我把自己漂在长江上,随风飘浮。而且,我还学了蛙泳,我发现,要学蛙泳,心一定要静下来,就能很快学会。用蛙泳游起泳来,心里面多么舒畅呀!

有一次,我和我的朋友一起去游泳,他也戴着游泳圈,而且,他也会蛙泳,他还会蛇泳,我也想学会蛇泳,所以我一定要加油!

说到这里,你们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在长江游泳?因为我和我的朋友的游泳教练就是我爸爸。在下水之前,爸爸告诉我和我的朋友:一定要在大人的监督下才可以下水游泳,还要戴游泳圈,或穿游泳衣,否则,就不能下水。

在爸爸的陪同下,我和我的朋友都学会了游泳,那幸福的味儿,只有亲身经历了,才体会得到。所以,我喜欢游泳这项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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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万圣节英语

全文共 2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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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loween is a holiday celebrated on October 31. By tradition, Halloween begins after sunset.

万圣节前夜是在10月31日庆祝的一个节日,根据传统,万圣节前夜的庆祝活动从太阳落山开始。

Long ago, people believed that witches gathered together and ghosts roamed the world on Halloween.

在很久以前,人们相信在万圣节前夜女巫会聚集在一起,鬼魂在四处游荡。

Today, most people no longer believe in ghosts and witches. But these supernatural beings are still a part of Halloween.

现在,大多数人们不再相信有鬼魂和女巫的存在了,但是他们仍然把这些作为万圣节前夜的一部分。

The colors black and orange are also a part of Halloween. Black is a symbol for night and orange is the color of pumpkins.

黑色和橙色仍然是万圣节前夜的一部分,黑色是夜晚的象征,而橙色代表着南瓜。

A jack-o’-lantern is a hollowed-out pumpkin with a face carved on one side. Candles are usually placed inside, giving the face a spooky glow.

南瓜灯是用雕刻成脸型,中间挖空,再插上蜡烛的南瓜做成的,带来一个毛骨悚然的灼热面孔。

Dressing up in costumes is one of the most popular Halloween customs, especially among children.

盛装是最受欢迎的万圣节风俗之一,尤其是受孩子们的欢迎。

According to tradition, people would dress up in costumes (wear special clothing, masks or disguises) to frighten the spirits away.

按照传统习俗,人们会盛装(穿戴一些特殊的服饰,面具或者装饰)来吓跑鬼魂。

Popular Halloween costumes include vampires (creatures that drink blood), ghosts (spirits of the dead) and were wolves (people that turn into wolves when the moon is full).

流行的万圣节服装包括vampires(吸血鬼),ghosts(死者的灵魂)和werewolves(每当月圆时就变成狼形的人)。

Trick or Treating is a modern Halloween custom where children go from house to house dressed in costume, asking for treats like candy or toys. 欺骗或攻击是现代万圣节的风俗。孩子们穿着特殊的衣服走街串巷,讨取糖果和玩具之类的赏赐。

If they dont get any treats, they might play a trick (mischief or prank) on the owners of the house.

如果他们得不到任何的赏赐,就可能会对屋主大搞恶作剧或者胡闹了。

The tradition of the Jack o Lantern comes from a folktale about a man named Jack who tricked the devil and had to wander the Earth with a lantern.

南瓜灯的传统来自于一个民间传说。一个名叫Jack的人戏弄了恶魔,之后就不得不提着一盏灯在地球上流浪。

The Jack o Lantern is made by placing a candle inside a hollowed-out pumpkin, which is carved to look like a face.

南瓜灯是用雕刻成脸型,中间挖空,再插上蜡烛的南瓜做成的。

There are many other superstitions associated with Halloween. A superstition is an irrational idea, like believing that the number 13 is unlucky!

和万圣节有关的迷信还有很多。迷信是一种不合常理的想法,比如认为13是不吉利的数字!

Halloween is also associated with supernatural creatures like ghosts and vampires.

万圣节还和一些诸如鬼魂和吸血鬼之类的超自然的生物有关。

These creatures are not part of the natural world.

这些生物不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They dont really exist... or do they?

他们实际上是不存在的......或许他们其实真的存在?

Witches are popular Halloween characters that are thought to have magical powers.

女巫是万圣节很受欢迎的人物,人们认为她们具有强大的魔力。

They usually wear pointed hats and fly around on broomsticks.

他们通常戴着尖顶的帽子,骑在扫把上飞来飞去。

Bad omens are also part of Halloween celebrations.恶兆也是万圣节庆祝活动的一部分。

A bad omen is something that is believed to bring bad luck, like black cats, spiders or bats.

人们相信恶兆会带给坏运气,黑猫、蜘蛛或者蝙蝠都算是恶兆。

[我喜欢万圣节英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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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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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时候的童年里有这本陪伴着我,那就是《伊索寓言》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伊索寓言》是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有影响力的故事。看到《狐狸和葡萄》这段我就会笑它愚蠢,还有《井里狐狸和山羊》也是非常难过,狐狸利用了山羊的善良跳出井而逃生。这些广为传颂的经典短小精悍,丰富的深刻人生哲理,蕴含其中,以小见大深入浅出,妙趣横生,让我在倾听和阅读的过程中,展开想象的大翅膀,擦亮智慧的火花。所以每当我读完一个故事我就会体会到一个大道理。这本书总结出一个小小的道理,要勤劳,要有爱心,做每件事之前要三思而后行。

享誉世界的优秀文学名著,畅销不衰的永恒经典,顶级美绘的名篇佳作,为我们奉献影响一生的最佳名著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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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傲慢与偏见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1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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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ide and Prejudice ", a novel a pleasure to behold, a beautiful and moving story.

The article describes a number of daughters Bo Nate story. Ji-an eldest daughter, gentle kind-hearted, beautiful Keren, Bentley and rich kids at first sight, but at the crucial moment has brought a twist. Second daughter, Elizabeth, Qingli intelligent, ambitious, assertive, consistent with the property of the nobility million youth met Darcy. Can be as arrogant Darcy eccentric, Elizabeth for his prejudice are serious, they love but refuse to recognize the obvious, but also continue to hurt each other with words, but fortunately dispelled the last mistake, married lovers.

Reading this novel, I have benefited greatly. In our people, there are many very modest, but there are some arrogant people. These arrogant people who sometimes annoying, they have eyes in the head long, others are dismissive. Indeed, the arrogance is a shortcoming in the environment to develop a character.

Chinese children from an early age by their parents as holding typical "little emperors." If so has been from small to large, how could it not arrogant? So I think that we should not be arrogant people who have prejudices, but the more soul-searching myself, to see if they have not arrogant, after their own things to learn to no longer allow parents to worry about, tired.

As the book said: "Heart of pride in everyone. As long as we have so a little bit of strength, they will feel especially great. But pride and vanity while the same meaning, but in real terms in different kinds of self-pride is a feeling,Vanity will need to involve other people overestimate their own, so people have a pride without vanity, which is justifi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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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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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爱吧——这是知识的源泉!只有知识才是有用的,只有它才能够使我们在精神上成为坚强、忠诚和有理智的人,成为能够真正爱人类、尊重人类劳动、衷心地欣赏人类那不间断的伟大劳动所产生的美好果实的人。”这是高尔基曾说过的话。

我读过的书有很多,《水孩子》、《城南旧事》、《昆虫记》、《我是马小跳》……在这茫茫书海中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是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挑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我是马小跳》莫属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杨红樱,每当我打开这本书时,就觉得我的童年也是那样精彩。马小跳一生下来,其实不叫马小跳,叫马小骥,一匹骏马的意思,这是他爸爸的爸爸——也就是他的爷爷几乎翻烂一本新华字典才取出这样一个好名字的。马小跳一生下来就活蹦乱跳,所以爷爷就让马小跳改了名字。

这本书中描写的主人公有:马小跳、杜真子、丁文涛、路曼曼等。他们都有很多有趣的故事,他们就像我身边的同学、伙伴。马小跳有事不惧怕,长得像“胖狗熊”一样的唐飞最爱吃零食,猴子一样的毛超是个废话大王,总比别人多一个心眼,班长路曼曼又是马小跳的同桌冤家……马小跳是一个成绩不太好的学生、一个调皮捣蛋、不怕危险,拥有了一颗积极向上的心的男孩,一个老顽童爸爸、一个天真老妈,一家人又生活在充满活力的家园里。

马小跳有一个好品质,只要他想做的事情就一定会认真去做,坚持不懈,他拥有一颗上进的心,用石头打走了小偷,保护了国家财产,他遇到坏人敢于勇敢面对,当了个小英雄,很值得我佩服。我喜欢马小跳的个性!

《我是马小跳》这本书很精彩,会伴我成长,伴我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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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900字

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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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看阳光姐姐写的,因为阳光姐姐写的书非常的生动、有趣,能让我们百看不厌,虽然阳光姐姐书里的句子非常朴实,没那么深奥,但还是能让我们通过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去明白一些道理。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书是《阳光姐姐小说派之最后一条班规》这个故事所讲的内容是:五(三)班的班主任李老师住院了,学校派给五(三)班一个新的代课老师——黎老师,黎老师一来到班级,就给五(三)班定下了四条残酷的班规:一是不能带饮料和零食来学校;二是不许带课外书来学校;三是在食堂就餐时,不能剩菜剩饭;四是课间休息时,除了去上厕所外不能离开教室。这四条残酷的班规让大家叫苦连天。(中 国 作文网_)

为了废除第一条班规,大家在科学课上(因为科学老师对他们很好)每隔7秒钟喝一次水,科学老师问同学们怎么了,同学们有气无力的对老师说黎老师不让带零食来学校,肚子饿的只好喝水。科学老师马上找到黎老师,叫黎老师撤掉第一条班规,还和黎老师两个人凑了一点零食给大家吃。

为了废除第二条班规,作文课上,黎老师让大家写作文,几乎没有一个人动笔,黎老师生气了,问大家为什么不写作文,有人说老师不给他们带课外书来学校,他们写不出作文来,为了让大家写出作文来,黎老师又撤掉了第二条班规。

为了废除第三条班规,在中午吃饭的时候,有大家最不爱吃的肥肉,可是原来最不爱吃肥肉的一个女同学,大口大口的夹起一把青菜,几乎不嚼就吞了下去,只见她越吃越快,忽然,她开始吐了起来,不仅是刚刚吃的东西,就连早餐都吐了出来,同学找来了老师,同学们又让黎老师撤掉了第三条班规。

为了废除第四条班规,在运动会上,原来成绩很好的五(三)班,得到了一个惨不忍睹的成绩,黎老师很生气,大家说是因为黎老师下课时不让大家出去运动,所以在运动会上才得到了这样惨不忍睹的成绩。黎老师只好把最后一条班规给撤掉了。

可是等大家好不容易废除了四条班规,时间光阴似箭,两个月转眼就过去了,班主任李老师出院了,代课老师——黎老师也要走了。

我的感受:这个故事讲了大家怎样费尽心思,要不容易用各种办法撤掉了黎老师那残酷的四条班规,大家的课间生活变得多姿多彩,可黎老师又要走了,经过了两个月的点点滴滴,大家和黎老师产生了很深的感情,一时都很舍不得黎老师,大家的眼圈都红红的。

这本书真的很有趣很好玩,你们不妨也看一看吧,我家里还有阳光姐姐小说派一系列的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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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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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离开了如同离开了空气一样不能生活。这是克洛廖夫写的一句名言。对,这篇作文就是写书的,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那本书吗?那就接着往下看吧!我最喜欢看的书是《动物百科》,它让我知道许多许多知识,比如七小类,分别是界、门、纲、目、科、属、种。比如两大类,无脊椎动物和脊椎动物。比如哪些有毒哪些无毒和警报色。再比如动物的语言、习性…… 这本书能带我进入知识的海洋,让我了解许许多多动物知识。让我沉浸在动物的世界里,遨游知识的海洋。

我一定要把这本书读的能背下来,我太爱这本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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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英语我最喜欢的动物

全文共 4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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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 we all know,animals are our friends.I like every animal.But I like dogs best.Dogs are not only very lovely,but also very helpful.Thats why we all feed dogs at home.I often share happiness and shorrow with it, which belongs to me three years ago,called"Betty".In other words,we should treat them as our real friends.Do you agree with me?

我们都知道,动物是我们的朋友。我喜欢所有的动物。但我最喜欢狗。狗不仅是很可爱,但也很有帮助。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都喂狗在家里。我经常和它分享快乐,我三年前称它为“贝蒂”。换句话说,我们应该善待我们的真正的朋友。你同意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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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喜欢太阳小学五年级英语作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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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North, when winter comes, the weather is very cold, the cloud covers the sunshine all the time, it is hard for people to see the sunshine. So the sunshine becomes very rare in the winter, when it comes, I will feel very comfortable, my mood turns good even I am not happy. I love sunshine, it just like the hope for me.

在北方,当冬天到来的时候,天气变得很冷,云朵总是遮挡着阳光,人们很难看到阳光。因此冬日里的阳光变得很稀有,当它出来的时候,我很感到很舒服,即使我不高兴,心情也会变好。我爱阳光,对于我来说就像是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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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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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有许许多多英雄的《三国演义》。

这本书是历史上最为出色最为精彩的四大名著之一,里面刻画了200多个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的英勇人物。

这些人物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

《三国演义》讲了一个个生动形象的故事,有张飞、关羽、和刘备的桃园三结义,刘备三顾茅庐,诸葛亮的草船借箭和赤壁之战,这些故事就生动地描绘出了他们聪明、团结等。

书中给我的印象最深的是刘备,他放弃做王的尊严,三顾茅庐来找诸葛亮做他得军师,这让我很钦佩他。

看完《三国演义》,我觉得作者罗贯中把所有的人物描绘地活灵活现,比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以及曹操的奸等。

这本书把一个个人物都刻画地活灵活现,我觉得这是一本好书,也是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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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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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是《牧羊少年奇幻之旅》。这本书里埋伏着各种预兆,并且在各种预兆揭秘过程中阐述了人生道理。

作者是保罗·柯艾略,曾因性格奇怪而三次进了精神病院。这样的一个人,却最终写下了这么一本传奇的书,被世界各地的人争相传阅。

这本书围绕了一个词——“命运”发展的。书上讲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天命,可能是寻找宝藏,也可能是别的。可是你得到的不仅仅是宝藏或是别的,还有旅途中面对困难的坚强、同甘共苦的朋友,黑暗中的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假如你无法掌控自己的生活,命运就会主宰你的人生,这是最大的谎言!命运是随着我们自身所改变的,我们只能被我们自己主宰。

某一年的某一天,这位少年,圣地亚哥,从一个教堂出发前往金字塔寻找宝藏,完成自己的天命。谁也没有想到,金字塔只是告诉他宝藏就在教堂的果树下。这只是一个环,从起点回到起点,对于某些人来说,他们会疯掉,因为经历了那么多只为了回到起点。而对于圣地亚哥来说正好相反,因为这段旅途才是他想要的“宝藏”,他明白了世间的一切,学会了和宇宙交流,他得到了太多、太多。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让我记住了它——《牧羊少年奇幻之旅》描述的奇幻却又不无道理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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