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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汇集20篇)

我最喜欢的书傲慢与偏见英语作文就是用英文来记录每天的日记范文。看看下面的范文吧1,也许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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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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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小时候的童年里有这本陪伴着我,那就是《伊索寓言》它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

《伊索寓言》是是世界上最古老,最有影响力的故事。看到《狐狸和葡萄》这段我就会笑它愚蠢,还有《井里狐狸和山羊》也是非常难过,狐狸利用了山羊的善良跳出井而逃生。这些广为传颂的经典短小精悍,丰富的深刻人生哲理,蕴含其中,以小见大深入浅出,妙趣横生,让我在倾听和阅读的过程中,展开想象的大翅膀,擦亮智慧的火花。所以每当我读完一个故事我就会体会到一个大道理。这本书总结出一个小小的道理,要勤劳,要有爱心,做每件事之前要三思而后行。

享誉世界的优秀文学名著,畅销不衰的永恒经典,顶级美绘的名篇佳作,为我们奉献影响一生的最佳名著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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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傲慢与偏见英文读后感带翻译

全文共 1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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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zabeth resourcefulness, have courage, visionary, have very strong self-respect, and be good at thinking. It is because of this quality, just make her have independent opinion on the emotional problems, and prompted her and the darcy composition content family.

Books as the name implies, pride and prejudice, and in the book is male leading the obstacle of the love, but in the real society is also a communication barriers between people, but also in the right attitude towards themselves, treat things in a stumbling block. In real life, we will also often because of his unilateral idea but myself with others, so we have to overcome the "pride and prejudice", take the initiative to understand others. Each person actually are easy to be driven by their own subjective impression, and therefore easy to incorrect comment on other people, thus caused the misunderstanding between each other. A man give first impression is can affect many things, but not must not change, want to have a more in-depth understanding, in order to have a more objective point argument, just like the heroine of the story of darcys view, is because understanding just change. The book reaction of social reality is so hit the nail on the head, she is about marriage, has nothing to do with love.

伊丽莎白聪敏机智,有胆识,有远见,有很强的自尊心,并善于思考问题。正是由于这种品质,才使她在情感问题上有独立的主见,并促使她与达西组成美满的家庭。

书如其名,傲慢偏见,在书中是男女主角爱情上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也是人们相互之间交流的障碍,更是在正确对待自己,对待事物上的绊脚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也会经常因为自己单方面的想法而是自己与他人隔开,所以我们要克服“傲慢与偏见”,主动了解他人。每一个人其实都很容易被自己的主观印象所驱使,因而容易对别的人下不正确的注解,进而造成了彼此之间的误会。一个人所给予的第一印象固然可以影响到很多事,但并非一定不会改变,要有更加深入的了解,才能有更客观一点的论点,就好像故事中女主角对达西的看法,就是因为了解才有所改变。此书反应的社会现实确是如此一针见血,她讲的是婚姻,与爱情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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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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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们的老师,带给我们无穷的知识;书,是我们的朋友,带给我们欢乐和幸福;书,是一盏明灯,给我们照亮前进的方向。我拥有许多书,也非常喜爱读书,在无穷浩瀚的书海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实用文摘》

当我翻开扉页,淡淡的油墨清香让人心旷神怡,隽永的文笔,精美的文字,让人如醉如痴。每次品读这本书,我仿佛在和作者对话,心境顿时变得纯净,如饮清茗,满口溢香。

说到《实用文摘》,大家可能会觉得很熟悉。没错,它就是带给我神奇力量、无穷智慧的一本好书。《实用文摘》分为好几个栏目:《卷首语》让我懂得人生真理;《校园书场》让我激发真性情,启发心智;《教材连接》让我增加阅读量,掌握写作的技巧;《我知道点》让我坚持日积月累,不断充实自己;《我爱科学》让我发现了这个生动有趣、充满活力的世界;《我的乐园》让我欢笑,尽情倾诉……

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乘坐一叶扁舟,去追寻知识的宝藏。这本书教给我做人,教会我怎样寻求真理。每每坐到窗边,微风拂过,再伴随着风铃清脆的声响,轻轻翻开这本书,阅读这其中优美的文章,真觉得这就是享受。

这本书丰富多彩,也拥有许多课外知识,让我走出课本,感官世界。万事由来、科研知识不断着充实着我的大脑,让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一本喜爱的书可以把我们带到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生的真谛,让你在书的王国遨游,在知识的海洋中飞翔,让你的灵魂更加美丽。

书,就像一束郁金香,沁人心鼻;书,就像一轮红日,拨开我心中的云雾;书,就像一支画笔,为我的生活锦上添花。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一本让我懂得无数道理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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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4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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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我们爱科学》这本,因为这本书太有趣了,里面有好多的科普小知识,还有让人捧腹大笑的小故事。

我们都知道胡萝卜是一种非常有营养的蔬菜,但是,您知道它还有别的什么功能吗?通过读《我们爱科学》,我学会了怎样把胡萝卜做成笛子。先把胡萝卜钻空,然后再在侧壁上打上小空,这样就做成了一根胡萝卜笛子,怎么样?简单吧!我还学会了做相框、做小风车等等。

我最感兴趣的一篇文章是《把垃圾变成宝》,一看到这个题目,我就忍不住要看下去,先把废纸打碎,再放在水里混合,然后加热、压平,这样就做好一张纸了。里面的魔术小讲堂更是吸引人,还有一点点搞笑,能教会我们做好多有意思的小魔术,在去年我班的元旦晚会上,我就为大家展示了《变硬币》魔术。

我最喜欢的小故事是《哈哈狗侦探》,机警聪明的哈哈狗总是能把一个个难题解决掉。

每一期的《我们爱科学》,我都是爱不释手,看完了这一期,盼着下一期快快的到来。

我喜欢《我们爱科学》,它不仅让我增长了见识,还提高了我的动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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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喜欢的一本书400字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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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这本大家都知道,它是古代四大名着之一。

书中主要内容是;东汉末年朝政腐败,各地黄巾军蜂起,镇压黄巾军起家的曹操经过多次征战,逐渐统一了北方。曹操又挥师南下,准备趁机统一全国。赤壁一战,曹操被孙权、刘备联军打得大败。魏、蜀、吴三国鼎立局面从此形成。不久孙权杀了刘备的义弟关羽,夺了荆州。

刘备为了报仇,率大军伐吴,大败而归。刘备病死,丞相诸葛亮辅佐刘禅治理蜀国。诸葛亮征服了南方蛮族,又采用联吴抗魏的方针,先后六次出兵祁山代魏,没能成功,诸葛亮最后病死军中。不久,司马氏掌握了魏国政权,并先后灭掉了蜀、吴两国,建立了西晋,统一了全国。

有三个有趣的故事。就是诸葛亮的三把火,火烧博望坡、火烧赤壁、火烧新野。

火烧赤壁是赫赫有名的。故事大概内容是;曹操在有利的情况轻敌自负、指挥失误,终至战败。刘备、孙权结盟抗衡,扬水一战,巧用火攻最终以弱胜强。

我从三国故事里得到的启示是;人要足智多谋,不能鲁莽行事,做事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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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喜欢看的一本书[200字]

全文共 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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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常喜欢看一本,这本书的名字叫《可爱的笨笨猪》。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头小胖猪,它的名字叫笨笨猪。虽然它叫笨笨猪,可是它一点也不笨,它身上有很多的优点,值得我们学习。

比如说它乐于助人:它帮小鹿学走路、学跑步、学跳跃。它还帮七只小鸡送礼物给鸡外婆,鸡外婆也有礼物给它的几个孙女,礼物就是七个吻,可是它亲完七个吻,笨笨猪的脸就被鸡外婆啄肿了。它还很聪明会想很多小办法:它把老鼠带到猫咪咪的家里,啃猫咪咪的书,让那些老鼠变聪明、有智慧,不再像原来那么愚蠢了。它最大的优点是很快乐,它还把快乐传递给了别人。所以我觉得这本书很值得大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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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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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其实有很多,只不过说不过来,所以我只能说一本了,那就是《三国演义》,这本书我非常喜欢,里面都是一些三国英雄,下面,让我们进入三国世界吧!

《三国演义》里的人物非常多,因为多,所以我就说一些大将吧,有:刘备、关羽、张飞、诸葛亮、曹操、孙权、周瑜……非常多的人物,你一定会喜欢的。《三国演义》里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诸葛亮,因为他料事如神、神机妙算,一直都是刘备的军事,立下了很多功,要是我有那么聪明该多好呀,最后就是因为时间太长,诸葛亮老了,也就去世了。要不三国早就归他的了,哎~~真为他感到悲哀呀。

《三国演义》里也有许多着名的故事,都被选上语文书上了,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我最难忘的一个故事是《刘玄德三顾茅庐》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徐庶接到了曹操的信,说他母亲在那里,徐庶在临走前告诉刘备:“慌忙之中,我忘了告诉你一个奇才,他能帮你完成大业,他就是卧龙先生,诸葛亮,字孔明。”说完就走了。刘备听了,就和张飞、关羽一起去找诸葛亮,第一次去,一个童子说出去了,第二次去,还说出去了,张飞想:就一个军事还用这么辛苦吗?刘备留下了一封书信,第三次去的很早,这次终于找到了诸葛亮,诸葛亮被他感动了,所以同意当他的军事。这就是《刘玄德三顾茅庐》的故事,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启示:不管做什么事都不能半途而废。

我觉着这本《三国演义》写的非常好,因为听朋友说《水浒传》也不错,所以等我读完老是要说读的《居里夫人》,就开始读《水浒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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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7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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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喜欢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蜜蜂喜欢在花丛中采蜜,鱼儿喜欢在水中自由自在的游来游去,老鹰喜欢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翱翔,而我则喜欢在屋子里安静的读,我想和大家一起分享《雷锋的故事》。我与《雷峰的故事》结下姻缘,还有一段小插曲呢!记得那次,我在一本书上看到一句雷锋的名言:“我愿做高山岩石之松,不愿做湖岸河旁之柳,我愿在暴风雨中锻炼自己,不愿在平平静静的日子里度过自己的一生。”后。我便对雷锋很崇拜,想更深入的了解他,才央求爸爸买下来的,刚得到这本书,我爱不释手,起床看,中午看,晚上看,下课时看。这本书好像成了我生活的全部。读这本书时,当我读到雷锋童年悲惨的经历时,我哭了;当读到雷锋引领人们打倒地主时,我笑了。为此妈妈经常笑我是个喜怒无常的疯丫头。有时,一个故事我要看好几遍,甚至上十遍,真可畏是百看不厌呀!

《雷锋的故事》中的雷锋原名叫雷正兴,出生于湖南省望城县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小时候的雷锋是不幸的:三年失去了所有的亲人,为了生活,只好给地主放猪,却不料被大黑狗追咬,他打死大黑狗,却遭到了地主的毒打,上山砍柴,手被地主婆砍伤??雷锋的童年经历,真是让人唏嘘不已。

但从少年时期开始,雷锋的新生活也开始了:当上儿童团长,帮助彭大书捉坏蛋,进行土改,上了小学,毕业后在乡政府当通信员,后来又去县政府当公务员,先后当上了拖拉机手和推土机手,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光荣参军??生活对雷锋来说一直充满甜蜜,他满怀热情的生活在新中国。

可不幸的是,这个生在旧社会,长在新中国的中华人民的好儿子最终在一次意外中因公殉职,永远长眠于他所热爱的祖国的土地下,去世那年仅22岁。

雷锋的螺丝钉精神和他那乐于助人的品质感染了我,我们今后无论在工作学习、日常生活、还是在人际交往中都不能遗忘雷锋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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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全文共 6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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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列宁说过:“书籍是巨大的力量”不知从何起,我与书便结下了不解之缘。

在我看到的众多书籍中我最喜欢《狼王梦》。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匹叫紫岚的母狼生了四匹公狼,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紫岚一心想让自己的狼儿夺取王位,什么都不顾,千方百计,竭尽全力地培养自己的孩子,虽然美好的希望一次次变成残酷的失望,三匹小公狼一只只死去,但它没有灰心,至死而不悔,把希望留在自己儿女的下一代。我喜欢紫岚,是因为我被它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所感动。

当我读到紫岚与金雕搏斗时,我的眼眶湿了,母狼紫岚用自己残缺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儿女和第三代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母爱吧!

读着《狼王梦》,我不禁想起了一个故事。在汶川5.12大地震中,搜救队员发现了一位穿着红衣的母亲,他躬着身子跪在残垣断壁间,头上、背上都堆满了砖头她的双手却紧紧地将一个几个月大的婴儿抱在怀里。这位母亲已经停止了呼吸,她的身体僵硬了,但手里一直紧紧握着一部手机,只见:“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是她留给孩子的!这是多么伟大的母亲,多么无私的母爱呀!

搜救队员把婴儿抱了过来,另一位搜救队员想把那位母亲的身体放平,可是,那僵硬的尸体已成了舍己救子的誓言,那躬着身子跪在地上的姿势已成了永恒的雕塑。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我都会回忆许久。回忆伟大而强烈的母爱与执着,有些酸,有些苦。

[300字作文我最喜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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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奥运英语作文:我最喜欢的中国体操队员MyfavoriteChinesegymnast

全文共 1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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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2000 Sydney Olympic Games, Li Xiaopeng and his teammates were outstanding, winning gold in the prestigious mens team event, a first for Chinas gymnasts. Li Xiaopeng also won an inpidual gold medal in the parallel bars.

However, due to a severe foot injury, Lis performance in 2004 Athens Olympic Games was unsatisfying. China finished 5th in the mens team final and Li only got a bronze in parallel bars after he had been unbeaten since 2000 in major competitions. Li Xiaopeng was tortured by a long-time ankle injury and eventually had an operation in 2005.

In 2008, after suffering through yet another injury, this time in his toe, he came back to compete in the Chinese Nationals and took gold in parallel bars in two World Cups, thus surpassing Li Ning in the number of world titles.

If Chinese men gymnastics can regain mens team event? If Li Xiaopeng will win his second personal Olympic gold medals? I hope so!

在2000年悉尼奥运会,李小鹏和他的队友们是如此优秀,在著名的男子团体赛金牌,为中国体操运动员第一名。李小鹏还获得了个人金牌的平行杆。

然而,由于严重的脚伤,在2004雅典奥运会里的表现不满意。中国队在决赛中名列第五,而在比赛中,他在比赛中获得了不败自从2000年,而在比赛中,他获得了一枚铜牌。李小鹏被一个长期的脚踝受伤,并最后有一个手术在2005。

在2008年,通过又一次伤病的痛苦后,这一次在他的脚趾,他就回到竞争的中国公民把金子在双杠两届世界杯,从而超越李宁在世界冠军的数量。

如果中国男子体操能恢复男子的队事件?如果李小鹏将赢得他的第二个人奥运会金牌?我希望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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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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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呀?”我就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他:“《生活中的科学》,超好看,我已看了五遍了!”

这本书是叶永烈写的,叶永烈汲取了很多科学的知识。趣闻及生活窍门。告诉我们要多喝牛奶,少吃糖精,教育我们要尊重权威,但不能盲从,告诉我们电影是周恩来带到中国的。

《复活之谜》是《生活中的科学》的最后一篇,也是最精彩的一篇。它主要讲了有许多科学家发现死了还能复活!有人相信,又有人不相信。在争论中,人们分成两大阵营,一部分说死了不能复活,一部分说死了能够复活,这针锋相对的两大阵营,都用各种各样的实验证明自己的观点。一直到现在,还没争个水落石出。

科学家施密特把一条蚯蚓放在滤纸上,把它放在装有氯化钙的钟罩里。很有趣,蚯蚓失去水分,皮肤皱得很厉害,体重轻了四分之三,体积缩小了二分之一,这说明它已是真正的僵尸了!当科学家把它放在潮湿的滤纸上时,它复活了!

还有一位科学家拿乌龟来做实验:把乌龟干燥,使它体重轻了28。4%——要知道,乌龟身体大部分是沉重的骨头,失去这么多水,当然死了!可当将它放进养鱼缸时,它复活了!

还有人用人来做实验,叫别人给自己打麻醉药,然后冰冻,第二天,人们把他放在暖和的地方,给他喝热咖啡,他复活了!而且安然无恙!

……

这本书是我的一位好朋友,当我无聊时,我翻一翻它,它会带我到知识宇宙里去游玩,一会儿把我带到变化莫测的物理世界,一会儿把我带到有趣的动物王国,一会儿带我到化学城市,它还是一块砂胶橡皮,擦去我生活中的问号,它还是一位老师,使我受益匪浅,伴我成长……

读了这本书,让我的知识更加丰富,还等什么,快去买本来看看,读完了,你还能在你的朋友面前炫耀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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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喜欢的书优秀作文300字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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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精神食粮,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知识的海洋。在生活中,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我有两本最喜欢、最爱不释手的书,分别是《菌儿自传》和《我和野生动物朋友》。

我捧着《菌儿自传》,想象着自己和高士其爷爷一起研究细菌的迅速繁殖变化与细菌对人类的危害,让我明白了有些细菌是对人有损害的,而有些细菌是酿酒的功臣。

《我的野生动物朋友》让我和小主人一起去探索大自然:与蛇亲密接触、和豹子一起玩耍、与鸵鸟一起奔跑——真是令人兴奋啊!我觉得非洲不再是一个燥热的地方,而是动物们的开心乐园,非洲人民的天堂!我开始向往那个地方了。

还有许多我喜欢的寓言故事:《亡羊补牢》告诉我做错了事情,只要肯接受意见,弥补错误,就不算晚;《南辕北辙》告诉我不能与要达到的目的相反——

我喜欢书,它带领我去知识的宝库遨游,我爱看书。更爱那动人的情节与优美的文笔

[我喜欢的书优秀作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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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喜欢看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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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说的我喜欢看书。

在假期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特别迷恋其中的《月光森林》狐狸的故事,因为他的开头特别吸引我。可是就是因为过于的迷恋所以我掉入了它精心设计的“陷阱”。

那天下午妈妈让我把衣服甩好、晾干。我那时正在看书我那本《月光森林》所以只是口头上答应了,其实就没有听进去,后来妈妈出去了,我在知识的大海里遨游、探索。我看了很长时间眼睛感到不舒服就环顾了一下四周总感觉忘了那些事情果然不出我所料原来是妈妈交给我的任务还没有完成,我心想反正里妈妈回来还在我看会在干也不迟然后我就接着回去看书了看书。

接下来我看的更入迷这时我感觉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人物。仿佛亲身经历过所开的战会和参加过战争。我每次看见它们大战的时候都会捧腹大笑因为这实在是太有趣了一遍是动物一遍是屡战屡败的僵尸。两边可以说是巅峰对决。每当我看到动物大军快要赢的时候都会被一些东西所阻碍我真是替他们难过最后我总是感觉有事但是有想不起了我又不影响打扰这美好的看书时光我就接着看来起来我看我书以后回想起书里的内容又“咯咯”的笑了起来。

这本书把内容写的很详细点面结合而且还把它的每一个动作都写的是那么的详细。

到了晚上妈妈回来了看见衣架上空空如也,问我我让你凉的衣服呢。我这才想起来了妈妈交给我的任务羞怯的说:“在洗衣机里还没有那出来。”这时妈妈又看了看洗衣机里面有一股难忘的味道才知道衣服已经发酸了。再看看我手里拿着一本书才知道原来我是一直在看书了。于是妈妈告诉我以后要先完成我交给你的任务在看书。我笑了两声说:“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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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喜欢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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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就如一杯好茶,细细地品,慢慢地体会,就能使人豁然开朗,回味无穷。而《狼王梦》一书更让我倍感深切。

“砰”一声巨响,紫岚紧抱着老雕坠落在阴暗而又荒凉的石滩上。紫岚处在老雕的下方,它的脊背先落地,正好砸在尖尖的岩石角上,所有的肋骨都被折断了,心脏也停止了跳动,但四条狼爪仍紧紧地拥抱着老雕。

看到这一幕,我的心像蜘蛛网般复杂交错,思绪有点儿混乱。鲜血像流水般淌在我眼前,是那样凄惨,那样悲壮!紫岚为了黑桑,为了女儿,为了子孙,它不得不这样做,不得不牺牲自己,换就要出生的幼崽们的平安,不让黑仔的悲剧重临于自己的子孙身上。这一幕,我为紫岚感到不平,它付出了这么多——容貌、时间、精力……到头来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枉费了它多年倾注在孩子们身上的心血,理想总以失败告终。也不禁使我对它产生了怜悯。

为什么紫岚的付出、美好愿望竟会变成现在这种情形?这个问题使我百思不得其解。某一天,我无意间听到一个同学低落地对另一个同学说:“我的妈妈总是让我学这学那的,而且学了一会儿就停,总骂我什么都学不成,学了跟没学差不多……”听到这儿,我似乎悟出了一个道理。

紫岚希望能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能够居高临下,这种期盼是所有母亲都会有的,但紫岚却过于急于求成,一心只想完成黑桑留下的遗愿。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只有一步一步、脚踏实地地去争取自己想要的东西,才能有巨大的回报。人也一样,越是急,事情做的就越糟,不能只想着结果,忘了过程,抱有一步登天的愚蠢想法。

对于紫岚,我又更换了一种态度,为它对孩子们的爱而感动;为它刚开始对孩子的偏见而气愤;为它对子女的教法而哭笑不得;为它对黑桑的忠诚、真心而敬佩……

书,带给了我多少惊喜,因为它,人类才能向文明更进一步,走向今天的繁荣昌盛!

在页面上,由一个个笔画而组成的文字不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一个个富有魔力的精灵,从作者笔下溜到了页面上,在我眼前演绎了一幅幅生动别致的动画。

喜欢书,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而是一辈子、一辈子!永远不止息的阅读,让黑白的人生增添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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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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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看到《傲慢偏见》时,那平常的名字并没有引起我过多兴趣,但看过一会时却被它的内容所吸引。我读这样译本的小说时向来都只是粗略翻翻,了解它的大概意思,就觉得可以了。但这本书却让我完整地读了几遍,那阵子迷上它,每天晚上写完作业后,抽出2个小时来细细阅读。这本书人物关系很简洁,语言间透露着作者对人心的理解,对人与人之间的明争暗斗做了深刻的描述。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女作家简·斯汀的代表作。本书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情感纠 葛。这本书介绍的似乎只有两种人,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地好坏之分,骗子韦翰除外,他巧妙地利用自己的奉承能力及一付“讨人喜欢”的外表,迷住了二小 姐,不停地为自己申冤,中伤达西。但他的话充满了破绽,但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小姐还是被他的话骗的团团转,不顾一切的顶撞咖苔琳夫人。说完话想到这里许多人一定都会认为伊丽莎白很“愚蠢”,被人反复欺骗。但我并不这样认为,人的印象总会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经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会对达西产生好感?好他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不可否认的,韦翰长着一张俊美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面对这么一个俊美的男子,她又怎能会不听他的甜言蜜语呢。

我之所以会喜欢这本书有两个理由:一、我喜欢简·奥斯汀的文笔幽默诙谐,让读者读起来特别的舒畅、愉悦。特别是开始第一句写道:“有钱的单身汉总是要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看似真理实际是荒谬的话却印证了结尾的事实。二是它能按我慢慢地引入深刻地思索中,我似乎看到生活的真谛,人性最透彻的一面在作者的笔锋下毫不保留的展现出来。我从中发现这部作品虽然发表于十九世纪,却与我们现在二十一世纪大多数人的某些想法十分地一致,如果要说我为什么喜 欢这本书,也许就是因为它的思想内容与现实生活十分相符,人性的刻画更加符合实际。读起来感觉更贴近生活,深思后感到其中蕴含更多真理,你会觉得这本书的内容是如此的精彩。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到处都是各种各样不同性格、不同身份的人,人不可能十全十美,就如同小说里的物总是不是那么完美,有着不同的缺点。即使外表再美,心里一片狼籍那也是枉然!所以想要在茫茫人海中寻得一个知音实属不易,既要符合你的性格,还要被你所欣赏。但是,要在浩瀚的书海中找到一个知音却容易的多 了。它只要符合你的心情、你的品味,在你和“它”面对面的交流时那份美妙是不可言寓的。

《傲慢与偏见》是英国著名女作家简·奥斯丁的代表作,作品描写傲慢的单身青年达西与偏见的二小姐伊丽莎白、富裕的单身贵族`彬格莱与贤淑的大小姐吉英之间的感情纠葛。

其实这本书,在初一时已经接触过了,但当时对于剧情的繁杂很没有耐心,看了几章就没有了兴致,便一直搁在一旁,直至今日才重新拾起。不过再看开头几章时还是觉得很无趣,到后来明白才这里是在为以后的情景埋伏笔。一眨眼,三十几章已经过去了,人物的性格也很明显地被作者刻画出来了。这本书中似乎只有两种人: 聪明的和愚蠢的,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骗子韦翰也许除外。他利用了自己巧妙的奉承能力以及一付”讨人喜欢”的仪表,迷住了伊丽莎白,不停地为自己洗刷冤 情,中伤达西。可笑他的话里充满破绽,而聪明过人的伊丽莎白虽能与彬格来小姐辩驳,与咖苔琳夫人顶撞,却还是被韦翰牵着鼻子走。说实话,我并不认为伊丽莎白被骗说明他是一个”愚人”。人,总是先入为主,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的置若罔闻?对达西产生偏见是很正常的。我说的旁人自然就是指相貌堂堂的韦翰了。不可否认,韦翰长着一张英俊的脸,表面上也装得非常”绅士”。虽有”人不可貌 相”、”知人知面不知心”之说可就连我这个活在二十一世纪,以旁观者的身份看这个故事,仍然对韦翰产生好感,又岂能怨伊丽莎白这一个生活在过去时代的姑娘?

合上这本书,仔细地品味一番,方才发现,整部小说,之所以吸引人,完全是因为它轻松幽默的格调。伊丽莎白的嘲笑讽刺,正将那些自视绅士、淑女的贵族的本来面目暴露无疑。而伊丽莎白的父亲班纳特先生竟然以嘲笑太太、女儿为家庭快乐,幸哉?不幸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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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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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目前为止我读过的描写大自然最优美的文字。这本虽没有什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却用另一种方式让人对它爱不释手。

《夏日走过山间》的作者约翰•缪尔是19世纪至20世纪之交的自然文学作家;优美,简洁的文笔一直是他的标签。他开启了自然文学创作的新方式,直接影响了爱默生、梭罗等人对自然的观点,被誉为“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在自然文学上的造诣可见一斑。

该书主要描述的是作者应一位牧场主的邀请帮忙把羊群赶往清凉的山谷度夏的过程。书中作者用日记的方式记录下了旅途中夏日山间每时每刻的风景变化,植物以及可爱的小动物们,为读者呈现了一幅绚丽壮阔的大自然画卷。其中,约翰•缪尔对景物的描写尤为精彩,成为全书一大亮点的同时也不乏对人物心理活动独特又生动的描绘,并在文中将所使用的各种修辞手法和多感官描写运用到了极致——“……这个有生命的顶蓬滤过的光线柔和宜人,弯成拱形的叶梗和叶脉在透光下显得格外分明,像是一个小窗格,中间则精巧地镶嵌着无数嫩绿,嫩黄的彩玻璃——这是最普通的蕨类植物,却营造出了一个仙境。”瞧,能感受美,表达美的人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美丽的眼睛。

不仅如此,约翰•缪尔还是一位画家。书里那些作者一路走来碰到的各种各样有趣的动植物都被他一一记录了下来。这些栩栩如生的插图穿插在文字里,给白底黑字的文章又添了几分色彩。

推荐《夏日走过山间》,还有一点是因为作者约翰•缪尔对待自然的看法和感悟。说实话,在这个节奏越来越快的社会环境里,人是很容易变得浮躁的。人们没有时间与自然相拥,也无法真正体会那种在自然里纯粹的快乐;我们只能怪可怜地,通过书籍,触碰能净化心灵的诗和远——“我们置身于群山深处,让大山的气息充实我们的每个毛孔和细胞。面对身外之美,我们的血肉之躯变得像玻璃一样透明,仿佛真真切切已和外界融为一体,沐浴在翻滚的阳光下,和空气,树木,溪流,岩石一同生机勃发——我们变为自然的一部分,没有青春,也无苍老;无所畏健康,也无所谓病痛;唯有不朽与永恒。”

最后在这里我不得不夸一下刘颖的译文,他真的做到了“信、达、雅”,完整地传递了原著的美。这里再摘录一段给大家品尝一下:“又是山间岁月里美好的一天,人在其中仿佛被消解、被吸收,只剩下脉搏仍在向着未知的远方推进。生命无增无减,我们不再去留意时间,不再匆匆忙忙,宛如树木和星辰。这是真正的自由,是可实现的不朽。”

这就是我本次要推荐给大家的书—《夏日走过山间》。希望大家有机会都去读一读。希望这本书能带给你快乐、思考、还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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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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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通过心灵观察世界的窗口,住宅里没有书,犹如房间没有窗户。”这句话说得真好。的确,一本好书,是值得我们用一生的时间去精读的;一本好书,也像一碗心灵鸡汤,灌溉我们的灵魂,使我们茁壮成长;一本好书,可以充实我们的业余生活,让我们的生活丰富多彩……

我最喜欢读杨红樱阿姨的作品了,她著名的书有《笑猫日记》、《淘气包马小跳》、《非常老师》等一系列丛书。最近一段时间我又有幸品味了杨红樱阿姨的校园小说《女生日记》。

这本书用日记的形式,以诙谐幽默的笔调展示了丰富多彩的学校生活和家庭生活。杨红樱阿姨的笔下有各种各样的人物:帅气、不同凡响的舒老师,聪明的莫欣儿,漂亮的沙丽,温柔的冉冬阳,假小子南柯梦,喜欢装酷的小魔女,没有缺点的赫佳,艰难生活的梅小雅和在美国生活的林淑媛……把女孩们渴望长大又害怕长大的矛盾心理刻画的入木三分,真实而生动的展示了当代少年儿童的快乐和烦恼。

主人公冉冬阳在好友梅小雅的身上懂得了坚强和勇敢,当梅小雅没有钱开小店时,她和吴缅一起攒钱帮助梅小雅;在莫欣儿的身上体会到别人体会不到的无。冉冬阳在快乐幸福中逐渐成长,从一个小女孩成长为一个少女,虽然她不聪明,也不漂亮,可她却是一个自信、快乐、人见人爱的女孩儿。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一个玩具,两个故事》。那是冉冬阳和莫欣儿第一次一起回家,来到礼品店钱,莫欣儿一眼就看中了那套“松鼠之家”毛绒玩具,对它爱不释手,于是她俩以“松鼠之家”为题,各编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故事。在莫欣儿的故事中,我能看出冉冬阳和她们班别的同学觉得她和幸福,但只有她自己明白,其实她并不幸福,反倒是很孤独寂寞。她很向往像松鼠之家一样的幸福的家庭。作者通过“一个玩具,两个故事”,清晰地为我们展示了冉冬阳和莫欣儿的内心世界。

《女生日记》这本书让我读过了一个快乐的寒假。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看到书中冉冬阳和她的同学们都那么宽容、有爱,我就会快乐起来,对生活充满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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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喜欢旅行英语高中作文

全文共 3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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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The ancient said the world is a book and those who do not travel read only one page. I like travel, because travel not only allows me to enjoy the great rivers and mountains of the motherland, but also brings me knowledge and exercise. Beautiful sceneries make me impressed and friendly people make me warm. Travel is a process of discovery of beauty that would company my whole life. I like the feeling on the road, which greatly enrich my life and fields of vision. Being to different places, seeing different views makes me know how big the world is, so that I won’t bother my trifles. I think a broad mind is extremely important to a person, and traveling is a good way to get it. Maybe some people would say that I travel just because I want to relax. There’s no doubt about that. No matter for what reason, traveling is attractive to us all.

古人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我喜欢旅行,旅行不仅让我饱览祖国的大好河山,而且在学到知识的同时还锻炼了自己。美丽的风景让我印象深刻,有好的人们也让我倍感温暖。旅行就是一个发现美的过程,这种美的感受将会陪伴我的终生。我喜欢在路上的感觉,这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生活和视野。到不同的地方,看不同的风景会让我知道世界之大,从而不会被琐事叨扰。我认为开阔的胸襟对一个人来说尤为重要,而旅行是开阔胸襟的一个好方式。也许有的人会说,我之所以去旅行,只是因为想得到放松,这是毫无疑问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旅行总是充满诱惑。

篇二:

As for this essay, I want the person who likes travel to read. And, I also want the person who yearns to the solitary journey to read.

I like travel very much. I often go to travel. It meets a lot of people when traveling. It can touch not only the person but also the region. Therefore, it comes to want to go even times how many.

I was traveling and all the people met had a very warm mind. It was very kind. There is a person who taught variety of land, too. I do not think meeting with two another degrees in the person. However, I do not think that I forget. Because, The reason is that there are a lot of very good memories.

Therefore, travel is not stopped. It went to not only the country but also foreign countries. The communication of the intention can have been done with the person in the country though the word did not run well. However, I thought that the handicap of the word was large. I thought it was good if the word could be understood more many times. Therefore, I think that I should study the language study more. It can meet the one different according to the land when traveling. The tourist spot is, and there is a lot of one not so either. There are a lot of very good points of the place taught to the person in local. Therefore, it is always made to speak. I have not traveled still alone. I want to go out to travel alone sometimes. How about you? Traveling with someone is also good. However, I yearn to the solitary journey very much. It is not, and yearns for the destination to free travel. I want to go out to unrestrained travel some time.

Finally, I yearn to the solitary journey. However, I do not hate tour travel. I think that there is a merit also in the tour. I think that traveling with the person who does not know also has the enjoyment. However, I like independent tour more. Which do you like?

篇三:

The ancient said the world is a book and those who do not travel read only one page. I like travel, because travel not only allows me to enjoy the great rivers and mountains of the motherland, but also brings me knowledge and exercise. Beautiful sceneries make me impressed and friendly people make me warm. Travel is a process of discovery of beauty that would company my whole life. I like the feeling on the road, which greatly enrich my life and fields of vision. Being to different places, seeing different views makes me know how big the world is, so that I won’t bother my trifles. I think a broad mind is extremely important to a person, and traveling is a good way to get it. Maybe some people would say that I travel just because I want to relax. There’s no doubt about that. No matter for what reason, traveling is attractive to us all.

[我喜欢旅行英语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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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我喜欢的事英语作文

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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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have many hobbiessuch as readingskatingand watching TV.But reading is my favorite hobby.

I like reading for three reasons.First of allbooks introduce me to a new worldwhich is colourful and without time and space limitThrough readingI can trace back.to ancient Egyptthe cradle of human civilization.It can bring myself to the United statesa glamorous land I have been longing to visit.Secondlyreading can better myself by showing me a new horizon.In the past yearsmost of my knowledge has been obtained from books.I have learned from many people by reading about their ideas on scitheepoliticslife and society.Thirdlyreading bridge the gap between my dream and my goal.In ordcr to succeed in my career in the futureI must keep readingthinking and practising.

Reading has become part of my life.Every dayI spend some time reading booksnewspapcrs and magazines.At nightI can hardly go to steep without a novel in my hand.

我有很多爱好,比如读书,滑冰,看电视,但读书是我最喜欢的爱好.。

我喜欢读书有三个原因:首先,书籍带我进入一个新的世界,这是丰富多彩的,没有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通过读书,我可以追溯到古埃及,人类文明的摇篮,它能把我带到美国,一个充满魅力的土地,我一直想去参观。其次,读书能够在我面前展现一个新的地平线。在过去的几年中,我的大多数知识都是通过书本获得的。我向许多人学习了他们的想法在科学,阅读政治、生活和社会。再次,阅读我的梦想和目标之间的差距。为了在未来的职业中取得成功,我要坚持读书、思维和实践。

读书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每一天,我花一些时间读书,看报和杂志。在晚上,我很难去没有一书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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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全文共 1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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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这是李若禅说的。是啊,“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很喜欢读书,而且我也读过许多好书。如《马戏团》、《窗边的小豆豆》、《魔法手指》…….

其中《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抹灭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母亲在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个女孩,取名叫王家点点。两年后,这个妈妈又生了一个小男孩,取名叫王家保保,可这个男孩患了自闭症,妈妈知道后想尽办法让王家保保好起来,家里的钱都花光了,爸爸妈妈离了婚。妈妈带着王家保保来到了乡下,开始了保保的康复计划,经过一次次的努力,出现了一个个奇迹,王家保保给了母亲一个最轻最轻的拥抱,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拥抱,啊,真是奇迹!在这本书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位伟大的母亲了,因为这位母亲从未放弃过一丝希望,她相信只要努力就能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位母亲每天不怕辛苦,每天都对着保保说一千遍妈妈、爸爸,保保看都不看这位母亲一眼,但这位母亲还是一遍一遍地教保保。这本书使我明白了:我们自己就是一盏灯,前方的路由我们自己来照亮!不要因为黑暗而放弃,不要因为艰难而退缩。是啊,母亲是伟大的!在四川大地震中,有多少母亲为了孩子而失去宝贵的生命。

又有多少母亲为了已故的孩子而痛不欲生,如果可能的话,母亲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孩子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急切地想对母亲说:“谢谢你对我无私的爱,将来我一定会报答您的养育之恩!”读书让我学会感恩,读书给我知识和力量,我愿作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里尽情游,汲取精神营养!“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这是李若禅说的。是啊,“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也很喜欢读书,而且我也读过许多好书。如《马戏团》、《窗边的小豆豆》、《魔法手指》…….其中《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给我留下了抹灭的印象。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母亲在孤儿院里领养了一个女孩,取名叫王家点点。

两年后,这个妈妈又生了一个小男孩,取名叫王家保保,可这个男孩患了自闭症,妈妈知道后想尽办法让王家保保好起来,家里的钱都花光了,爸爸妈妈离了婚。妈妈带着王家保保来到了乡下,开始了保保的康复计划,经过一次次的努力,出现了一个个奇迹,王家保保给了母亲一个最轻最轻的拥抱,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拥抱,啊,真是奇迹!在这本书当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位伟大的母亲了,因为这位母亲从未放弃过一丝希望,她相信只要努力就能实现自己的愿望。这位母亲每天不怕辛苦,每天都对着保保说一千遍妈妈、爸爸,保保看都不看这位母亲一眼,但这位母亲还是一遍一遍地教保保。这本书使我明白了:我们自己就是一盏灯,前方的路由我们自己来照亮!不要因为黑暗而放弃,不要因为艰难而退缩。是啊,母亲是伟大的!在四川大地震中,有多少母亲为了孩子而失去宝贵的生命。

又有多少母亲为了已故的孩子而痛不欲生,如果可能的话,母亲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换回孩子的生命! 读了这本书,我急切地想对母亲说:“谢谢你对我无私的爱,将来我一定会报答您的养育之恩!”读书让我学会感恩,读书给我知识和力量,我愿作一条鱼儿,在书的海洋里尽情游,汲取精神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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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最喜欢的书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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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很多,有《格林童话》、《我是朗朗》、《叶圣陶童话集》……但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罗尔德·达尔的《魔法手指》。

这本书写的是革利鸽夫妇一家喜欢打猎,每个星期六的早晨,他们都会带着各自的枪,到树林里去打走兽和小鸟。这可气坏了邻居的一位八岁小女孩。这个小女孩有一种与生俱来的非凡本领,每当她怒不可遏时,她的手指就能使出魔法来!这个魔法太有趣啦,它让打猎者和被打猎者彻底掉了个儿,革利鸽夫妇一家变成了野鸭子,他们学习筑鸟巢,学会飞翔,同样每天面对猎人的追逐和惊吓,而野鸭子们则到革利鸽夫妇的家里享受着人类幸福的生活,做饭,玩玩具火车……更为搞笑的是,一天革利鸽夫妇一家竟然被野鸭们的枪瞄着,醒悟的他们保证再也不打鸭子和其他的走兽了,而且把自己的名字“革利鸽”改为“爱鸽”了。

看完这本书,我笑得前仰后合,眼泪都出来了,但更让我感动的是小女孩通过自己的魔法教育了人类要爱护鸟类和动物。作为今天的我们一样也要爱护和保护动物,珍惜大自然的一切,维护生态环境,还我们地球一个绿色的家!

前一段时间,我们国家的大部分地区出现了雾霭,每天上学的路上雾蒙蒙一片,广播里说的都是我们不懂的PM2。5,听大人们说是我们的空气污染太重才造成的,这样的空气使许多年老体弱的人又进了医院,我不知道这样的天空是否还有鸟儿在飞?是否还有美丽的蝴蝶来翩翩起舞?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多么渴望也有一个会施魔法的手指,我多么想用这个神奇的力量驱走灰色的雾霭,我多么想用这个魔力来画出我们五彩的家园!亲爱的小伙伴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爱护环境,做一个环保的小卫士吧!相信不久的明天,我们会看到雨后的彩虹,也会看到夜晚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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