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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身边的爱高一作文(汇总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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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快乐的源泉高一

全文共 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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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蜜蜂飞过花丛,像泉水流经山谷,像沙漠中干渴的人发现了水,每当忆及我的读书生活,我的心中就禁不住涌起愉悦之情。书早已成为我生命中不可或少的一部分,它给予我智慧,给予我快乐,让我领悟到人世的真谛。

在我们班上,早晨和中午都有时间可以看书。可是这些时间对我来说太短了,我常常因为时间短而遗憾。每当借到一本好书,我总会像饿狼扑食一般贪婪地读起来,完全沉浸到书的海洋中。往往读到最精彩的部分,上课铃却忽然响了。此时的滋味犹如警察抓小偷,只差几厘米了,伸手就可以捉到,但却不得不服从命令,停止追捕。那个难受呀,无法用语言形容!我一点儿也不想把书收起来,眼睛盯著书,耳朵听着老师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最高兴的事是有人捐书。那时我的眼球就会被磁铁一般的书吸引过去,我眼巴巴地望着那些书,如果这些书属于我,那该多好!我瞪大眼睛望着老师把这些书放在图书角的什么地方,以便下课后第一时间冲到那儿抢到书。可往往书被别人抢走,我只落了个眼羡的分儿。这时,我不免抱怨爸妈没给我生个长腿长手,甚至会抱怨老师没将我的座位安排在图书角的旁边。心中升起一种失落惑,我就像一条浅滩里的鱼儿失去了水,已经难以呼吸!偶尔幸运,我也会抢到新书。那时,我会在心里一千遍一万遍地感谢上帝保佑。

每当同学有了一本我梦寐以求的新书,而他又不愿借给我看时,我会心甘情愿地做他的小跟班,对他嘘寒问暖,屁颠屁颠地为他忙前忙后。当他终于被我的热情所感化,像打发乞丐一样将那本书甩给我时,我却如获至宝。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也得费工夫呀!

走进书的世界,我学会了欣赏与赞美,帮助与给予,快乐与宽容……喜欢在无聊时,捧起一本书;喜欢在孤独时,与书为伴;喜欢在烦躁时,让书净化我的心灵。书是我快乐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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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描写牡丹的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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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家乡菏泽座落在鲁西南,是一颗光彩夺目而又璀璨的明珠,也是一座历史悠久、风景秀丽的古城。家乡的产品多得数不胜数,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牡丹了。

“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每到谷雨时节,牡丹就竞相开放了。

它们形态各异。有的花瓣全都展开了,为我们绽放了笑脸,像亭亭玉立的少女;有的才展开了两三片花瓣儿,像个害羞的小姑娘:有的还是花骨朵儿,含苞待放。

它们五彩缤纷,红的仿佛是枝头上点着了的熊熊烈火;白的如同翠绿的枝头镶上了白玉,在阳光的照耀下晶莹剔透……让人目不暇接。

一阵暖风吹过,阵阵清香扑鼻而来,使人心旷神怡。

在这些牡丹中,我最喜欢的就属湖蓝、玉板白和太空牡丹了。

湖蓝是开得最早的牡丹,也是败得最早的牡丹。它的外形直立,花蕊五颜六色,而别的牡丹花花蕊只有一种颜色,它的花瓣上也有小红线,一条一条的,叶子是扁的,枝干上有许多小刺。

玉板白是白色的花朵,它的枝干弯曲,好像在扭动着身姿。它的叶子最大,花瓣最茂盛,花蕊没有颜色,又称“无色王”。

牡丹花不仅有欣赏价值,还能做出牡丹油,既能吃又有药效,如果你的手指在冬天不幸冻伤,抹上一点牡丹油,一天就会好很多。牡丹花还能做出色香味俱全、营养丰富的牡丹糕……

“曹州牡丹甲天下”,真是名不虚传!

牡丹,你是中国的国花,更是菏泽的瑰宝。我爱你,家乡的牡丹花,谢谢你让我的家乡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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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描写专注高一作文700字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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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条大道通罗马,但如要想到达罗马,我们就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道路一直走下去。没有专注,或者在选择中无谓地徘徊,最终也不过是空耗生命而已。

“寻找的人会找到,祈求的人会满足,大门会为叩门的人而打开。”那些做事专注的人最终会因为自己的专注而如愿,就像亚历山大所说的那样:“山不走到我这里来,我就走到它那里去”——只要你意志坚定,哪怕是亚历山大这样的人物也会改变了自己向你走过来。专注乃通往成功的阶梯和桥梁:没有阶梯就不能攀登,没有桥梁就不能跨越。

在谈到大事和学生立志时,孙中山先生曾经不无感慨地说道:“什么是叫做大事呢?大概的说,无论哪一件事,只要从头至尾,彻底做成功,便是大事。……学生立志,注重之点,万不可想要达到什么地位,必须要想做成一件什么事。因为地位是关系于个人的,达到什么地位,只能为个人谋幸福;事业是关系与群众的,做成了什么事,便能为大家谋幸福。……所以我劝诸君立志,是要做大事,不可要做大官。”——做一件事,从头至尾彻底做成功,这就是孙中山先生的专注,诚如他一生的写照。

公元前212年,罗马兵攻进叙拉古城时,阿基米德正在聚精会神地看着他的几何图形,以至于罗马士兵那寒光闪闪的剑尖已经碰触到他的鼻尖时,他才意识到所发生的一切,但他并没有慌张,而是轻轻地推开了罗马士兵的剑:“等一下再杀我的头,再给我一会儿功夫,让我把这条几何定律证明完毕,可不能给后人留下一道没有求解出来的难题啊!”他刚一说完就又沉思了起来,继续研究起了他的几何图形;可是残暴的罗马士兵不由分说,一剑杀死了这位伟大的科学家。

如果你不能像阿基米德一样专注,如果你也想在真理的乐园中找到属于自己的一席之地,那又怎么可能呢?——“朝闻道,夕死可矣”。

“手电筒和激光的区别:能量相同的情况下,手电筒只能照射几十米,激光却可以在几公里外烧透钢板——限制达成聚焦,聚焦达成久远。”金一南将军如是说。

如果没有专注,时间和精力就会像普通光源一样,在不远的远处耗散殆尽;如果拥有专注,有限的时间和精力就会像激光一样在几千公里之外依然能烧灼钢板——歌德说:“巨匠在限制中表现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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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描写激情的高一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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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出生到慢慢变老,似乎这条道路上总要留下些什么,人的一生中,有痛苦,有欢笑,过于平淡的生活怎么能让人记下?

回首过去的十几年,我的生活中总有激情四溢的时刻,比起那些痛苦的回忆,它使我的人生更加美丽。

小时候,年少无知,生活中洋溢着树枝成长的味道。初中时的我,阳光洒在鼻尖上,整天一副笑嘻嘻的模样,但日子确是过得平淡无奇,整天就像履行义务一样,重复地做每一件事。当时,真的不知道为什么要活?为谁而活?不过,有一天,我灰色的空间里多了一抹绿色。青春正悄悄的到来,激情的种子也已发芽。我开始寻觅,寻觅那绿色的源头,我发现我的生活并不是那么枯燥,我有爱我的父母,每天回家,一家人围在饭桌旁,讲述自己今天的烦恼与快乐。我有关心我的老师,不厌其烦地给我讲一道道题目,直到我弄懂为止。当然,我还有一群死党,一群小屁孩在一起,不知何时,不知何地,总会有令人意想不到的惊喜。每一天,生活都会变化一点点,激情四溢的时刻越来越多,绿色早已充斥了整个空间,灰色已荡然无存。

过去,错过的太多太多,迷惘的太多太多,激情改变了我的生活,改变了我的看法,让我有了为今后每一天奋斗的动力。它使我的人生更加完美,美丽。

现在,虽然说高中生活的确有点枯燥无味,但是,我们仍然生活得很快乐。课上,因老师的口误而闹腾半天,下课时,三五成群地围在一起讨论八卦事件,大晚上的,挑灯夜读,为的只是弄懂一道题的执着,偶尔,也会犯下花痴,讨论校园里的某位帅哥。当然事情不可能总是那么完美,总会有伤心,难过的时刻。在学习上失败,但却因有了学习的激情而更加拼搏,朋友之间闹了矛盾,我们不会不关心对方,因为我们有友谊的激情,父母做了让自己不开心的事,我们也不会去怨恨,我们之间有亲情的激情。

有了激情,心中就好像多了什么东西,学会去发现人生中的精彩时刻。

激情使我们的人生更加美丽,当我们老的时候,和自己喜欢的人一起回忆这人生中激情四溢的美好时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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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描写专注高一作文700字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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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在《劝学》中讲:“故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每个人,都有自己专注和擅长的事情,但要想有所成就,就得脚踏实地,坚持不懈朝着目标奋斗。记忆中的他,对足球"情有独钟”,我们亲切地称他为“足球小子”。

他高高的个子,一头浓密乌黑的短发,根根竖立,显得整个人精神抖擞,十分干练。黝黑的脸庞嵌着一双不大的眼睛,流露出聪慧的光芒。他总是皱着眉头,仿佛一直在思考着问题。其实他是个“乐天派”,经常把我们逗得捧腹大笑呢。

他是体育生,体育成绩非常好。1000米长跑测试,他只用了三分多钟,是我们班的第一名呢!不过相对这些来说,他的足球更为耀眼:我们班唯一一名入选校足球队的人呢!

他最为专注的时候,就是和足球在一起。有一次我去训练场找他,我走到他身后,他竟然没有察觉到。我扯开嗓子喊了他几声,他也没有答应。我越发觉得奇怪,绕到他面前。只见他嘴里念念有词:“四百零一、四百零二……四百零五……”目光追随着足球而上下跳动。这是在干嘛呢?原来他正在练基本功:脚背颠球。“哎呀!我去!”他突然感叹一声,球落在了地上,抬头才看到我:“你怎么来了?”“我来了好久了,叫你叫不应!”“啊?叫我了吗?对不起,没听见。”说完他又跑到远处捡起足球继续颠球。“一、二、三……”他的腰微微弯曲,动脚的幅度并不大,每颠一个球,他的身体就往后仰一下,再一缩,脚就稳稳地接住了足球。平时在我脚下调皮得像只猴子似的足球,在他的脚上温顺得像只猫,球好像有魔力似的,在他的脚上上下跳动。他是那么专注,完全不受周围环境的影响。我突然明白,原来做任何事取得成功的前提条件,就是对这件事的专注。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谢谢你,让我懂得,成功的背后是一丝不苟的专注和默默的付出。此刻,我想对你说,专注的你,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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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描写土豆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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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的食物就是土豆了,我对土豆可是百吃不厌,就是让我一日三餐都吃土豆,我也吃不腻,下面就向大家介绍一下土豆吧!

土豆是茄科茄属一年生草本植物,羽状复叶,小叶有柄,卵圆形,花白色或蓝紫色,地下块茎肥大,供食用。又称马铃薯、洋芋、山药蛋、薯仔等,是重要的粮食、蔬菜兼用作物,许多国家都拿它当主食呢!

土豆价格低廉,味道鲜美,故为大众所爱,成为百姓家中的常客。记得有一次,我非常想吃土豆,就去市场买了三个大土豆回来,炒好之后装了满满一大碗,转眼就个我吃个精光,连汤都没剩下,把一旁的`妈妈惊得目瞪口呆!

土豆营养丰富,味道鲜美,单吃土豆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吃土豆要削皮;而是土豆不能生吃,因为土豆含有大量的淀粉,生吃不易消化;三是发芽或发青的土豆不能吃,因为这样的土豆含有大量的龙葵素,龙葵素在未发芽或发青的土豆里含量极少无法对人构成威胁,但在发芽或发青的土豆里,龙葵素的含量却比平常大大增加。人吃了发芽或发青的土豆,轻则出现头晕目眩、恶心呕吐等症状,所以千万不要吃发芽的土豆!

好了,今天就说到这里,我要去吃我的土豆焖排骨了,拜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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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一描写足球赛的作文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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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同张钧凯去高斐家做作业。下午,我们三个进行了一场“足球大赛”。

早晨9点,我到达了高斐家,还没等歇歇脚,就听到高斐说:“我们先去借书吧!”张钧凯也同意了,我只好听他们的。大约到了十一点,我们回家了,接下来就是一顿美味的大餐了,鸡、鸭、肉样样都有。饱餐一顿后,我们先玩捉迷藏,然后到高斐房间去做作业了。在捉迷藏的过程中,我发现了有个足球,于是,我提议写完作业我们就到楼下去踢足球,他们俩都爽快地答应了。

下午三点半,我们拿着足球下楼去了,一场“大战”即将拉开帷幕。第一局,由我当守门员,由高斐对战张钧凯。踢着踢着,张钧凯觉得这地方小了一点就说:“我们去外面踢吧,那里的场地大一点儿,我们都同意了。可惜没踢几次,张钧凯就要回家了。那么接下来就是我和高斐对战了。一不小心,我把球踢到车子底下面了,这可如何是好呢?我突然发现旁边有一把扫把,于是,我就拿着它,把足球从车底下拨了出来。我们拿着足球进了小区,虽说地方小,可也容得下我们踢足球。

接下来由我发球,只听“嘣“一声,球飞了出去,眼看着就要射进“球门”了,可谁知高斐突然冒出来,把球拦了下来,把球踢到我这,我又把球踢回去,就这样,我们大战了几十回合,我和他的比分分别是4:6。到了四点一刻,我得回家了,我和高斐说了声“拜拜”后,就回家了。

踢足球真是有趣啊!以后我要多锻炼锻炼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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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高一描写足球赛的作文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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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踢足球,就象小孩看见别人吃糖似的那样“眼馋”。

每天我做作业做完,有一点空闲,我就第一个抱着球把伙伴们通通叫来一起去体育场踢足球。我跑步快,在第一个。伙伴们也一窝蜂的尾随在后。踢足球需分两边,伙伴们大多数都和我一队,我在张璐那边。张璐那边就像增添了几分勇气一样。球还没落地我就一马当先,对准球就是一脚,球一落地,双方队员一拥而上。对方的一个队员得到了一个球,我方队员立刻追上去,可是对方灵巧的一传,把球传在了我方球门附近的一个队员,这个队员象我方球门发起猛攻,一个斜射,球象离弦的箭一样直冲我方球门。想救,已经来不及了。我的心一下子仿佛提到了嗓子眼。一瞬间,球已经到了球门口,我方守门员很沉着,他看准球来的方向,一个“猛虎扑食”把球抱住了。我长长地舒了口气,心上悬着地石头总算落了地。

这时,由我方发球,我发了一个吊高球,我方地一个队员瞅准机会,上前接住了球。对方正要追上去,我方地那个队员立即把球传给了张璐,张璐又迅速地用吊高球踢给了我,球还没落地,我一个凌空微波脚,球带着风声犹如一条金色闪电快龙直射对方球门,守门员还没看清,球已经应声落网。我们的队员一片欢呼。随后,我们又势如破竹,一连攻进两个球,以3:0大获全胜,我和小伙伴带着胜利的喜悦回到家里。

这真是一场令人紧张的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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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描写战胜困难高一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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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中,成长是拔节的玉米秸,每经历一件难忘的事情,我就懂得了使我成长的道理。回忆起七岁时骑自行车那小心翼翼的样子,我不由得哈哈大笑。

在那个夏天的暑假里,我骑着两边有小轮的自行车,忽然看见一位大姐姐骑着两轮的自行车,潇洒地转来转去,我十分羡慕,于是在我的请求下,妈妈把两边的小轮卸掉了。我喜滋滋地上了车子,心想:骑车子这么简单,怎么能难倒我这个天才!蹬上车子,没想到车子根本不听使唤,摔了个四脚朝天。我咬咬牙,站起来,向妈妈求助。妈妈语重心长地给我讲骑车的要领,说:“胆子要大,要沉住气,要有信心,不能半途而废。”于是,妈妈在后面扶着,骑了几圈,效果还行。

“你自己去骑,相信自己一定行的。”妈妈鼓励我。

“啊,又让我去受罪!”我问妈妈。

“怕摔跟头,永远也学不会。”妈妈说。

我颤颤巍巍地骑上自行车,慢慢地向前行驶着,像一只老乌龟一样。我还不时提醒妈妈扶住,我目视前方,稳稳地行驶着,不知什么时候,妈妈放开了手,直到我骑累了才知道妈妈放开了手。我学会了骑自行车,高兴得一蹦三尺高。时间一长,我就可以骑上车子轻松地上路了。我不仅学会了骑车,还懂得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学本领总有一些过程,不可能一下子就学会。我们只要坚持不懈,迎难而上就可以成功。

这就是我成长中的一件小事,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凝聚成时光的河流,它让我长大,催我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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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描写纪念日高一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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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纪念日的影子随处可见。像结婚纪念日、南京大屠杀纪念日……那什么才是纪念日呢?我们不难发现,纪念日就是重大且具有深刻意义、值得纪念的日子。

假使世界上没有什么纪念日,会变成什么样子?个人无法老几过去的幸福或痛苦,学不会珍惜,学不会奋斗;国家无法铭记从前的荣耀和屈辱,学不会发展,学不会自强;世界无法记住过往的灾难,学不会扶手相持,同舟共济,和平便化作一缕浓厚的硝烟,笼罩地球……由此可知,纪念日有多重要了吧。

于是,我们要有自己的纪念日。纪念自己的生辰,是为了记住母亲生自己时的痛苦不易。或是纪念其他日子,都是为了让那时的感受刻骨铭心,不断地提醒自己。所以说,纪念日是个人进步的阶梯,是个人在各方面都有所成长的的重要方式。

国家要有属于自己的纪念日。作为中国人,是否还记得那一声炮响,炸开了中华民族的盔甲?是否还记得那一刀落下,砍伤了中华民族的身躯?幸好,中华民族的灵魂没有削弱,千千万万个中国人用自己的身躯,捍卫住了中华国土。这份屈辱,是要生生世世刻在骨子里的。因为这鲜血染尽的土地太过沉痛,所以国家要发展,要自卫,要强大,才不会重蹈覆辙。今天,我们铭记历史使命,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世界上占据了重要地位。所以说,纪念日是国家发展的推动力,是国家强大、复兴的必要途径。

世界也要有属于自己的纪念日。只有牢记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命运,才能共同繁荣。现在,世界上仍存在战争,总体上维持和平,但如果有一天和平不复存在,人类是不是会迎来灾难?答案是必然的。所以我们深知和平的可贵,同各国人民共同牢记。

个人有纪念日,国家有纪念日,世界有纪念日,人类才会更加强大,在这个星球共同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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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描写黎明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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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儿凋零,春天又会绽放;草儿枯萎,来年还会萌芽;遇到挫折又如何,不过再次爬起,仍能大步流星。可谁又能天生有此觉悟呢?总要经历些风雨……

那段时间的我,极度抑郁、萎靡不振,我似乎总也走不出那个黑洞——体育。

我的体育成绩太差,这让我也苦闷不已,不过是跑跑步,我却怎么也迈不开腿。每次测验,看着一个个从我身边超越的人,我都十分羡慕,可是无用,羡慕也拉不动我。

耳边总是回响着同学们有意无意的挖苦、讽刺,我都羞愧于心,但没有人能理解我。

不巧的是,那几天我又霉上加霉,生了场病,就更加埋怨自己的无能——连革命的本钱都照顾不好,还怎么打仗呢?

一天傍晚,余晖洒满河面,天边火红的朝霞映在河中,晕染出大片的鲜艳。“斜晖脉脉水悠悠”,我也失望不已,漫步河边。金色的光打在身上,扑在眼上,令人头晕眼花。望着骄阳一点一点被远山吞噬,我早已无心观赏,心中的愁绪“剪不断,理还乱”。

次日,天刚蒙蒙亮,我便起床,似生无可恋,难以言喻。楼上的孩子出门了,没一会便听见一声欢悦的喊声“妈妈你看,太阳又出来啦!”还伴着咯咯的笑声。

“又?又!”我心中默念,恍若从囚禁已久的牢笼中挣脱,如麻的思绪终于理清。我猛然从椅上跳起,拖着依旧惺忪的双眼,使劲向窗外眺望,看见一轮红日从东方悠悠升起,还是那么耀眼,像昨日一样。

我心中释然,不停地告诉自己“挫折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面对挫折”。几天的阴雨,我的心灵终于雨过天晴。

如花儿草儿一样,太阳的坠落并不代表死去,只是为了更好的重生。我会像它一样,在又一天的黎明,涅盘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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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描写小草高一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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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虽然不起眼,但是它们总是有着一副生机勃勃的样子,哪里有它们,哪里就会充满生机;小草,它们从来不想暴风雨低头,在暴风雨来临时,它们总是傲然挺立,即使自己已经奄奄一息;小草,他们总在磨难过之后,是自己更坚强!

我家的门前有一片草地,每当春天来临时,那里就变得生机勃勃。有时候,我一不小心就会踩断他们的腰,但它总能重新挺起腰来。

有一次,豆大的雨滴就像断了线的珍珠,从天而降,紧接着就是电闪雷鸣,风也无情地卷来。我透过窗户,见到小草在狂风暴雨中饱受着折磨,像已经奄奄一息了。但是我坚信,他们一定会重新站起。第二天,它果然坚强地站了起来,尽管它们的脸上还挂着晶莹的泪珠。

还有一次,妈妈烧垃圾时,把周围的小草烧光了,黑黑的一片,我以为再也看不见爱的绿草地了,还不听地埋怨妈妈。但第二年的春天,当冰雪融化时,它们又重新从地下钻了出来,奉献给我们一片绿意盎然的草地。

小草虽然没有鲜花那么娇艳,没有柏杨那么挺拔,但他却有着永不服输的精神跟顽强的生命力,“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正是对小草顽强生命的真实写照!

小草,我赞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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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描写书的味道高一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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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一杯茶,一杯酒便可以让我品尝出这世界、人生和生命的味道

唯书有色,艳比西子;唯书有华,秀于百卉;唯书有味,百态人生。书的味道,非清非淡非香非醇,它更酷似一种“老师”般的味道,或警醒你或教育你。赏书,不可与之戏闹,需淡泊明净,需抛世事浮沉,方才体味得到这浓郁的味道。深奥的玄机,书中品尝不出来,唯一可以尝到的是这世界。你了解这世界多少,取决于你把书的味道尝到了什么亦或是否尝到了这书的味道。

一谈茶之纷纭,且非书之好尝。初说茶之苦若生命,再说茶似清淡人生。那么,这品茶真的就如古圣和今贤的那种品茶吗?他们能尝出茶的什么味道?不过固有的东西罢了。品味人生就如同品味一杯浓茶,要感受的不仅是那苦尽甘来的味道,也不是事后云淡风轻般的味道。如何呢?高之尚者,有才气的人,把茶当做自己,每一次喝茶或是抿茶就像是自己正遭受人生中数不胜数的磨难或是其他经历。尝到甘甜不行,尝到清淡也不行,需将其尝到无味如水一般才算作是真正才到了茶的味道。

尘封在地下千年的酒,或许比不上清茶带来的舒适,但它更能体现生命的历程,不会如清茶般舒适。现实的漩涡让人们借酒消愁或是举酒而欢,所能尝到的仅仅是酒精乙醇的味道而非属酒。懂得善待生命的人不一定能尝到酒中的美味,但能尝到酒中美味的人,他的生命一定漫长而又精彩。人生同生命不一样,人生是经历而生命是过程,品茶品到无味人生也就圆满;品酒品到其中的美味,生命才显其真正的价值。生命的每一个足迹都是浊酒的一次次沉淀,体现生命得其千年陈酒,这道理自在其中。

无论是书、茶亦或陈酒,虽本身具有一定独特的味道,但要悟其实质,非得花一定时间才行。

每一本有味道的书都如同一杯拥有酒之香气的浓茶,翻着翻着,香味散了,茶淡了,书也看完了。

每一杯有味道的茶都如同一坛拥有书之香气的陈酒,抿着抿着,香味散了,酒坛空了,茶也喝完了。

每一坛有味道的陈酒都如同一本拥有茶之香气的古书,喝着喝着,香味散了,书翻完了,酒也没了。

散了,淡了,不多,这点味道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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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描写泉的高一作文

全文共 4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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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拨开额尼蓬乱的发丝,翻拣出一根白发。刚用拇指和中指的指甲盖掐住发根拔出来,额尼就捂住脑袋大叫起来。我迅速抽出那根头发,发梢终于摆脱乱发堆从我手中垂下时,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

额尼啊啊叫唤着抢去了她的头发,搁在手里揉弄了一阵又腻烦了,随手撇在斜人柱一角。我赶忙过去找,边说额尼啊,白头发丢不得,那里边有你的魂灵呢。说着把头发叠好装入楠木小盒,塞进额尼手里。额尼瞧着装头发的小盒,咧嘴一笑,嘴角淌出了一滩涎水。

八年前鄂伦春自治旗的一场山火带走了我家的新房,我阿玛,和我额尼的魂灵。阿玛死后额尼就发了疯病,老跟村里人动粗。他们为了防止额尼伤人,叫我——她唯一的孩子——带她到大兴安岭的林场上住。于是我照着老鄂伦春人的样子,在山泉边支了一顶斜人柱。斜人柱搭好的那天额尼拍着手笑逐颜开。我想斜人柱可能唤醒了额尼身体里部分沉睡的魂灵,毕竟她就是在斜人柱里出生的最后一代鄂伦春人。

山上的时间天生就比山下过得慢。当我头扣毛毡帽身穿棉大衣走在雪野中时,山下的孩子已经沐浴着阳光在家门口跳皮筋了,当我提着桦皮桶踩着未融尽的残雪,汲取开春第一桶泉水时,山下的孩子已经在林场采野花捉蝴蝶了。大兴安岭就像个迟暮之年的老人,新陈代谢缓慢,干事情也是慢慢腾腾的。把山上的时间扯糖丝似的扯得很长很长,也把山上的日子扯得糖浆般澄澈透亮。它会像额尼一样白头,到时候我就会扫去山顶上的积雪,再拔去额尼头上的白发,假装大兴安岭的春天来得很快,假装额尼的青春还在。

我解散额尼的发髻,用粗齿梳子把头发理顺,重新编成一根大辫子。额尼把辫子揽在胸前,绕在手指上缠呀缠呀,再送进嘴里啃咬一番,然后眨巴眨巴眼,歪着头研究我,就像一只智慧超凡的知更鸟。

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个改变我一生命运的夜晚。火光在山梁背后腾起,火焰从山上翻滚而下。烈焰冲天而上,映得半边夜空一片赤红,亮如白昼。常听老人们说,从前的鄂伦春人是极度崇拜火的,那晚我才明白。直到现在,我也觉得火灾是这世上最美的景观。阿玛把我举过头顶扔出窗外,我摔进了一块烂泥地里,抬头便看见我家在一瞬之间被火焰吞食,化作一个五光十色的火球,正在熊熊燃烧。那一幕景象定格缩小进我的瞳孔,无以言说,简直美极了。不管是包裹住屋檐的吞吐的火舌,还是半空中飞扬的火苗,颤抖的热浪,红的,橙的,黄的火焰,都美得不可方物。不论是全村人嘈杂的叫喊,还是额尼凄厉的哭号,都没法干扰我去欣赏这场令人叹为观止的大火。

给额尼梳过头,我靠在斜人柱外晒太阳,回想起八年前那场大火带给我的挥之不去的震撼。在这世上,火焰的美丽是与山林息息相关的。唉,我是多么渴盼着再看一次森林大火啊。在过去的鄂伦春自治旗,火与山泉一样,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冲天山火在一夜之间毁灭一座森林,而草木灰是滋养黑土的上佳肥料,森林亦会以不可思议的速度重现生机。然后再来一场大火,森林又再度复活,周而复始,生生不息。无论诞生还是毁灭,都有鄂伦春族唯一的神明做主。只有魂灵不洁的人类,才会怕火,抵御火,把火当作不可抗拒的天灾去畏惧。

我为自己的睿智不自觉地笑了。其实啊,这些人千方百计地防着火灾,打着保护林木的旗号,终究还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这些年来山上的林场越建越多了。

晒了会儿太阳我就动身去山下——所谓山下其实也是大兴安岭,只不过相对于我们的斜人柱来说——我偶尔去一趟山下,拿山上的东西换点山下的东西。但通常我想换点东西都很不容易。我身着奇装异服在村子里招摇过市,大多数人都躲着我。有时候真怀疑他们是不是鄂伦春人,年纪大的忌讳我,年纪小的就害怕我。

也难怪,他们大概都听说过我。小时候我就是全村最强壮的孩子,任哪个男孩都没有我力气大。冬天给额尼洗衣服时,浸饱了水变得沉甸甸的棉裤,我能一只手像拎小鸡子一样提起来,再把两条粗裤腿缠成麻花状,用力一拧所有的水就悉数滑出来了。我始终相信,是因为我从小对魂灵的敬仰,才被赐予这副超人的膂力。

这一回村里人依旧躲我躲得严严实实,我最后寻到猎民家里换了点东西。说来现在的鄂伦春自治旗,除了村民和猎民,最常见的就是林业局的人和浩浩荡荡的伐木工队伍了。如今他们就像大兴安岭土生土长的红松一样,随处可见。

人可真奇怪,本应水火不容的两类人,竟也能由实打实的利益维系,在一座山上和平共存。

我在猎民家里蹭了一肚子温开水——猎民是从不喝酒的,他们怕酒醉误事。之后跟猎民唠扯起来,猎民说好久没见你下山了,村里人都说你也发癫了呢。我捧着水碗嗤嗤地笑,同他打趣说,你觉得两个癫子怎么在山上活下去?

笑过之后,猎民随手擦着枪,神神秘秘地说,你还不知道吧,上个月自治旗又来了好多人,好大的阵仗,这会儿在林场呢。我撇撇嘴道,八成是些加工木料的厂子。猎民摇摇头,不无担心地说,恐怕是那次的事招来的。——我只怕他们勘探山泉,闹出的动静太大,会触犯山上的魂灵呢。

听到“那次的事”几个字,我脑子里立马充斥着不好的回忆——那是去年快入冬的时节,有一伙猎奇的自治旗电视台,不知从哪里听说了我和额尼独居大兴安岭的事,带着咔嚓响的照相机和老毛子的炮筒一般的摄像机来到山上,非要采访我们,把额尼吓得不轻。他们说要办一期叫做什么“最后的鄂伦春人”的专栏。我哭笑不得,告诉他们山下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鄂伦春人。但他们执拗地拍摄了我们的斜人柱、篝火、日用品还有惊慌失措的额尼,而后兴冲冲下山去了。

对了,还有泉。他们还拍了斜人柱边的那眼山泉。

我木然地坐着。猎民擦着枪说,看来山泉要开发了,大兴安岭要是能建起加工厂,可比林场赚多了,到时候咱们都有油水可捞了。

我不置可否,话题绕了几圈又绕回额尼身上,我提出得回去看看额尼。猎民伸伸腿站起来,同我一起走出屋门,说天都快黑了,你可小心,山上有爱放火的猞猁……

门帘掀开,我惊奇地发现额尼不知什么时候蹲在了门口。没有笑,只是直愣愣地盯着我默不作声。我过去拉了她一把,竟也拉她不起。她执拗地蹲着不动弹,像是被死死钉在地上了。猎民拄着抢开玩笑似的说,她哪里像个癫子啊,啧啧,看她那双眼睛,真是鬼灵精着呢。

额尼从前的确是个双目剪水的美人。听阿玛说她年轻时也常去那眼山泉打水。我不禁想象,她用小指勾着桦皮桶,轻移莲步来到泉边的景象。——墨绿色的松针铺陈在她的脚下,桦树叶沙沙作响,抚过她绣花的衣袂,清流激起细碎的水花打湿她的裙摆,她侧着脑袋温柔地注目汩汩清泉,顾盼流连如同与泉水相生的一株羊齿花。

额尼喜欢山泉的感情是很自私的,她不会愿意别人跟她分享山泉。而想要开发山泉的人却不喜欢山泉,他们喜欢山下许许多多的东西——听说自治旗里遍地是琳琅满目的好东西。说到底,那些勘探山泉的人也跟伐木的人一样,用自己不喜欢的东西换取喜欢的东西,然而这一回的筹码不再是绵延大兴安岭的树木,而是象征着额尼青春年华的山泉。

我和额尼走在薄暮的山间,经过了一处新近被遗弃的宿营地,看来就是猎民所说的勘探队了。我们绕过被风吹散的炭火堆。木材烧尽后通常会残余着一股馨香,这会儿我却只闻到了满鼻子烟熏火燎的焦糊味儿,简直像是为生这堆火烧了一片林子似的。我掩鼻匆匆而过,额尼则拧起眉毛,不断小声嘟嘟囔囔。

后来我给额尼梳头的时候,她的白发越来越多,已经拔不过来了。银亮的发丝一簇簇裹藏在厚发里,好像黑夜中一只只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

大兴安岭的深山老林中,不仅有噙满泪水的不甘的眼睛,还有不见踪影的额尼。

额尼的失踪是不日之后的事。夜里我被刺骨的寒风吹醒,看见斜人柱的门帘卷着,冷风长驱直入。额尼不见了,一同消失的还有那个装着她白发的楠木小盒。

我没有像自己心里想的那样,哭着找她三天三夜。她失踪当晚,我抖抖索索地爬出被卧,把门帘放下,随后又睡过去了。梦里我看见了八年前那晚的山火。——我的额尼在那场大火中死了,她的魂灵在火中灰飞烟灭了,这么多年来陪伴我的只是一个空壳罢了……醒来后我坐在山岗上,浑身浸入朝霞取暖,这么安慰着自己。

或许这么多年我也只是把额尼当作一个累赘吧。

没有了额尼,我照常做着平日的事,到泉边打水,到山下换点东西。走在村子里,村民仍旧各忙各事,目中无我。来不及知觉,山上的时间竟也追着赶着,过去了这么久。

我意识到时光的流逝是因为那个猎民。当我坐在他屋里灌温开水时,他不再乐呵呵地边擦枪边跟我唠嗑了,那杆枪像额尼一样没了踪迹。猎民靠在火炉上自斟自饮。我问他,怎么喝开酒了?他苦张脸说,你还不知道吧,林场禁猎了。鄂伦春自治旗要修一条通进大兴安岭的铁道,矿泉水加工厂的厂址都定好了,咱俩都得下山觅新差使……

我呆愣半晌,问了个冒傻气的问题——山下能看到火吗?猎民说当然啦,山下有沼气池,轻轻一拧灶台上就冒出蓝幽幽的火苗儿,贼方便。

可我感到很失望。灶台上的火苗儿怎么比得上大兴安岭的山火?猎民好言好语劝了我一整,我总算有点明白了——小时候那样壮观的山火,恐怕这辈子只能看见一次吧。心宽下来,我索性跟猎民推杯换盏喝起酒来,直喝到半宿,酒劲上头,才醉醺醺地告别猎民上山了。

正值秋冬之交,空气干燥得能将暴露在外的皮肤吹裂。山坡上铺了好几层破破烂烂的枯叶,发出一股正在腐化的温暖气息。今晚喝太多了,爬坡很吃力。我呼哧呼哧刚爬到一半,就看见远处有几簇莹莹抖动的光芒,凌厉地刺透黑夜。如此高亮度的手电筒,只有勘探队的人配发。

那光照得贼远,晃上晃下的,好几次扫过我的脸,让我感觉暴露在光下无处遁逃。原本沉重的脚步愈发迟缓,好在厚厚的落叶吸掉了我挣扎行进的全部声音。我在林子里兜兜转转,寻找一个可以容身的犄角旮旯。醉眼朦胧地摸索的当儿,我猛然听见头顶上传来几声哭爹喊娘的惨叫。——手电光疯狂抖动,倏而掠过群山的阴影,倏而划破缀满星座的夜空,仿佛一头野兽咽气前的一阵剧烈颤抖。突如其来的惨叫声惊得我脚下一飘,跌坐在地。如同被投入冷水中一激灵,酒顿时醒了一半。

声音来自泉那边。

我拔腿唰唰跑上山,还没到泉边就迎面撞上了一支狼狈的勘探队。他们一个个灰头土脸,连滚带爬地飞奔下山,手电筒在腰间上下翻飞,脸上写满“见鬼了”三个字。一眨眼不到的功夫,就飞也似消失在路尽头,留下我独自发怵——他们到底遭遇了什么?

这时,一股看不见的阴风吹到脸上。我一扭头,树林间忽地投下两点幽蓝的光,让我想到猎民所说的灶台上冒出的小火苗儿。我迎着忽闪的光点走到泉边,才看清那里蹲伏着一只什么大动物,拖地白毛滑进泉水里,正在泉边吸溜吸溜的喝水,一身白毛在暗夜中也银闪闪的。我立即反应过来这一定是大兴安岭的什么神兽。脚下由是克制不住地向泉边挪动,慢慢接近那只饮水的大动物,心好像在胸膛里打秋千。

近在咫尺之际,它突然转过头看着我。浓密的毛发下竟露出一张人面来。

额尼!我大叫一声,登时腿软如泥,跪倒在地。空气好像凝滞了一般,话音在寂静的山林中回荡了片刻,只剩下它粗重的呼吸声——我实在不愿承认面前这个怪物是额尼。此时它趴在地上向我爬来,两只长指甲的枯木般的手伸得老长。那银白色的头发足有我一条手臂那么长,长发遮住了原本的面貌。

“她”把一抬头,眼睛里霍地射出两道森森寒光。我看见“她”的眼珠是冰蓝色的,瞳孔细成一条线,如同绷到极限的弓弦,头侧还支棱着一对尖尖的猞猁耳朵。

兴安岭上有爱放火的猞猁,猎民好像说过。

“她”的喉咙里突然爆出野兽一般的低吼,瞳孔猛一收缩,四脚一蹬跳将起来,轻盈地落在怀抱泉水的山石上。“她”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然后啸叫着撒开四足越过了山脊。在“她”跃起的同一瞬间,山脊背后腾起一团火焰,滔天巨响,强光耀目。下一秒,泉就成了一片火海。

我跪在泉边张大嘴看着火焰,和我小时候在烂泥地里做的事一样。下山的路已经被火切断了,火焰迅速逼近。我一晃看见一棵年轻的楠木,于是强撑着站起来,用手肘勒住它,两臂一紧使出全身气力往上提,土层松动了许多。再压在它身上一撅,楠木就被我折断了。我抱起这棵充满汁水的树扔进火里,可火焰不断吞噬着衰草和枯叶,前进的速度根本不受影响。

就像身处一个密闭的烤炉,周身都炙热无比。我扒下大衣,拼命喘气,浓烟乘机钻进鼻孔,意识变得模糊了。

由远及近的笃笃马蹄声却异常清晰地响起,睁开眼时我已经坐上猎民的马背,一颠一颠地飞驰在滚滚热浪上。猎民的马沿着燃烧的林线狂奔。而我知道,它只是在火圈中乱窜的一只无头苍蝇。整座山都被大火包围了,逃不出去了。

逃不出去了。无论现在还是过去,鄂伦春人还是汉人,我们还是泉,都没法逃出去了。

[描写泉的高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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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描写读懂自己高一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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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恰似一本书。慢慢欣赏,细细品位,方可寻得其中独特的美丽与韵味。

可我却怎样也读不懂自己。独感惘然、迷茫。

应该很坏。我有着一颗叛逆放荡的心。在许多人眼中,我是一个家庭矛盾的制造者;是被人议论纷纷、横眼相待的人物;是被当作反面教材的实例。“看那家那没出息的小子,搞的家中整天乌烟瘴气。臭小子!你是想学他吗?”

我在很多时候幻想战争、洪水、地震的出现,甚至荒.唐的期待着到来,任由狂妄的内心肆意跳动。我也异常的残忍。曾多少时候,在仲夏的傍晚,我用棍棒将田野边的青蛙只只摧残,听那烦躁的鸣叫声逐渐消失,唯独自己的声音飘荡在四周,以此来取乐。又有多少时候,我将满腔的怨气撒向无辜的小狗,四处追打。我将内心的愤怒发泄于路旁的小树,将它变得光秃秃,只剩下一片疮痍我满地狼藉。

应该也好。我有着一颗美好的心。在许多人眼中,我是一个学习上的佼佼者。是他们暗下决心誓死超越的对手,是被列在他们竞争名单中的一员。“哼!就他,也配第一?那个位置将会永远是我的!”

我会为在战火中惨遭蹂躏的人们而伤悲痛楚;会为在洪涝中流离失所的人们而深感同情;会为地震中家毁人亡的人们默默流泪。静听心中的祝福不断产生。甚至许多时候我是那么多愁善感,有着一颗玻璃心。无法面对饭菜中的猪肉,不忍进食。更甚会慢手慢脚地走路,害怕夺取又一只蚂蚁的性命。我同样热爱学习,热爱生活。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一切;以永不言败的精神挑战一切;以阳光向上的面貌感受一切。

身边的人都说猜不透我,读不懂我。有人说我内向,有人说我开朗;有人说我懒散,有人说我勤奋;有人说我优秀,有人说我欠缺;有人说我勇敢,有人说我懦弱;有人说我幽默风趣,有人说我一本正经……其实,只有自己读得懂自己,只有自己知道自己,正如但丁所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我常会依靠在窗边,等待朝阳的光芒穿透云际,期望满眼的暗寂被打破。尽情拥抱阳光的恩惠,全心享受生活的美好。努力地来读懂自己,貌似什么都没读懂,但一切都已读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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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描写回眸高一作文

全文共 9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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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是不喜花的,总觉得那只是空长了一幅美丽惹人怜爱的模样。固定的季节,短暂的时日,一年收储的精华,为何要空空浪费在短短的花期上?

这两天,油菜花开得很是旺盛。市郊的大片大片田地上,触目的都是遍地抢眼的黄,于是,母亲便提议去看油菜花。驱车来到市郊,透过车窗便能看到那一片金黄的花海。我随便看了一眼便又低下头,玩着手机里的游戏。阳光很好,透着天窗,洋洋洒洒地落在我的身上,座椅上。于是,便晕染出光圈,身侧的车门也投射出了我的影子。

“窝在车上干嘛,下来走走,平时上学就没有时间出来,看外面阳光很好呀!”

母亲一脸的明媚,难得的漾起了孩童般的笑容,她轻敲着车窗,似乎不把我拉下来不罢休!

“来啦,来啦!”我不情不愿走下来。

“哝,你看——”

母亲的手直指我的身后,眼眸微眯,一脸肆意享受的表情。

不想拂了她的兴,便算乖巧地转身,回眸——却蓦然看见,那一片灿烂直夺人眼球的油菜花呀!一时间竟忘了呼吸,直直地、愣愣地,盯着那一片茫茫的,茫茫的花海……与在车窗内看到的完全不一样,躲在那封闭的小空间内,所看到的不过是节选了那茫茫花海中的一隅罢了,而现在,满目的靓色直逼人眼球。

那种明亮的黄,那种跳跃的黄,那种活力恣肆的黄,那种宁静成诗的黄,那种轻柔若笑的黄……刹那间,便觉得自己词穷了。在脑海里搜索来搜索去,却依旧不能尽兴地描绘出来,它不似初春杨柳近乎嫩绿的黄,也不如深秋向日葵的那种暗淡深沉的黄。是那种介于两者之间,极具青春活力的黄——于是,不由得,就在刹那间想到了太阳。忽又觉得,那灿烂的油菜花便就是太阳的化身了!

母亲笑得很是得意,似是一眼便笃信了我的震撼!

的确,内心是震撼的,是汹涌的,是澎湃的!不是我夸张了,你能想到那回眸瞬间心中的讶异吗?你能想到那一片以集团军面貌出现的油菜花吗?你能想到来自原野的呼唤与柔软心灵中的某一处交错、重叠、融汇吗?

心儿在刹那间也被点燃,恍惚之间,我竟看到那火焰深处便是宁静的花海,一丛丛,一簇簇,一片片……

“孤独的人走孤独的路看孤独的风景”,这样的人生应是乏味的,应是悲惨的吧!学会回眸,学会用温情融化筑造心墙的坚冰,敞开心胸,勇敢面对,生活处处有精彩!

有时候,因了不经意的回眸,便能攥住即将擦肩而过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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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描写狼的高一作文600字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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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声嚎,一头凶猛的母狼从小路边的河沟里冲出向羊群,发出了猛烈的攻击。它一下子冲入羊群,一口气咬断了好几只羊的脖子。羊群也瞬间四散奔逃散开,对于它们来说,母狼那双凶神恶煞的眼睛、锋利的牙齿和丰满的肌肉,似乎就是死亡的宣判,虽然眼睁睁地看着同伴失去生命,却无法营救。

这头母狼今天收获颇丰,一共捕了两只羔羊和一只母羊,那双贪婪的狼眼严密地审视着自己的战利品,但他似乎并不怎么兴奋。稍事休息,便拖着羊往家走去了。

夕阳将母狼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那三只拖着的羊的尸身让他疲惫不堪,蹒跚的脚步显示出他最近一直营养不良——没错,他最近先是失去丈夫,继而又产下四只小狼。这些小狼现已断奶,开始吃肉,而且食量一天天增大,这让本已十分虚弱的母狼压力倍增。

忽然,一个巨大的黑影从上方逼近,狡猾的金雕一路俯冲下来,他已经窥视母狼许久了。它打算先吓跑那只母狼,然后再享用战利品。母狼也发现了金雕,这是小狼们的口粮,它怎么舍得放弃?它只得拖着猎物继续跑。但是这样跑不快呀!很快,金雕的爪子向它伸来,看来它只能奋力一搏了。

它先故意让金雕的爪子抓进自己背上,任凭鲜血横流,然后拉着金雕一路向荆棘丛的方向跑,但是金雕也不傻。它也任凭母狼向荆棘丛跑,直到母狼跑进荆棘,金雕突然猛地向上拉起。望着身下母狼满身是血的模样,金雕心中十分得意。但它很快又发现了新的问题:四周都是树,它怎么飞出去呢?母狼对着金雕凶残的一笑,拉着他向树上撞去。

金雕气极了,低下头对着母狼的一只眼睛猛啄下去,希望通过疼痛制服母狼。但一切都无济于事,很快它便一头撞到树上,翅膀卷起一地的落叶,然后重重地摔了下去……

母狼趁机滚到旁边的河水里,清凉的河水抚摸着它的伤口,这才让它感觉好些了。但它嘴里只剩一只羊了,其它羊都已经在搏斗中丢了。

带着一路血迹,它回到家。当它将羔羊扔到小狼们面前,它们高兴得嗷嗷直叫,一窝蜂扑了上去,撕咬着吃起来。他们旁边的母狼目光慈祥地看着这一切,渐渐的,他的眼睛逐渐暗淡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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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描写风景高一作文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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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太太看到了外表认为戒痴可怜,师傅看到了实质,并不认为戒痴可怜,只是顽皮罢了:戒痴师傅看到了外表认为富太太不可怜,而戒痴看到了富太太眉头紧蹙,认为她可怜。所以从不同的出发角度看到的问题也不一样,高度不同风景自然也不同。

每个人衡量他人的尺子不同,所以造成每个人的认知也不同,正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电影《后会无期》中主人公对世界的认知不同,对人的好坏评判不同,所以两个人的命运也不同。一个信任他人,一个怀疑他人,前者虽有吃亏,但好在一直以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后者一直在抱怨,在二人分别时留下了一句“你没有我看人准。”扬长而去。影片最后,信任他人的人收获了爱情,友情,事业;而另一个成了路人甲,再无出镜。两个人以不同的眼光塑造了不同的世界观,一个踏上成功,一个走向碌碌平庸,认知不同,出发角度不同,结局自然不同。

不同角度看问题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也能决定一个人的认知高度以及社会对他的看法。

著名学者易中天,在一夜之间爆红以其特色语言与广阔的知识成为人们口中的“明星学者”。同样以学者身份出现在大众眼前的明星也有一人,叫高晓松。易中天认为学者就该有学者的样子,在做完人情做完讲坛的时候就回归以前,潜心修行,成为沉稳大气的学者,而高晓松并没有这样的认识。而前者成为了人们口中真正的大学问家,而后者如今依旧是人们口中戏谑的“综艺戏子”。不同角度看待自己,成了人生中的分水岭,而正是自己造成的分水岭也成了人们看待自己的标尺。

任何事情都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只有这样才能有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明星吸毒事件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把人群瞬间分成两类,一类正气凛然,一类伤心欲绝,大呼心痛。后者只看到了明星光鲜的外表,忘记了自己的评判标准,前者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看本质,大力抨击,实属正义。

风景不同因为所在的高度不同,而出发的角度不同看到的事物的本质也不同。我们要选好角度,从正确的层面出发,看到事物的本质,再来认真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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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描写专注高一作文700字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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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尼雅看书时,姐姐和同学则一直在她面前玩耍,可她就跟没看见一样,继续专心地读书。姐姐和同学想试探她一下,于是在她后面摆了许多凳子。只要她动一下,凳子就会倒塌下来。结果,一本书读完了,凳子依然竖在那里。从此姐姐和同学们就再也不逗她了,反而像她一样专心读书,认真学习了。故事中的玛尼雅就是为我们今天所熟知的居里夫人。她用自己的专注非但改变了姐姐和同学,而且也为自己和他们创造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

萧伯纳说过:“聪明的人应该懂得改变自己以适应环境,只有那些不怎么聪明的人才会去改变环境以适应自己,但历史是后种人创造的。”

有一次,我到姐姐家去玩。到了她家,我在门口叫了她几声,她一直没有回答我。于是,我悄悄地走进她的房间,发现她正在书桌前专注地读书。我悄悄地走到她面前,玩耍了起来,可她就跟没看见一样,还是继续专心地读书。我在心里想:“这也太能装了吧!”这个方法不行,我又换了一个方法:我在她身边吃起了零食,并不停地把零食往她面前移动。她虽然闻到了零食那诱人的香味,可还是跟没看见我一样,继续专心地读自己的书。这样一来,我也为自己刚刚所做的事感到不好意思起来,从姐姐家的书柜上找了一本书,坐在一旁,也专心地看了起来。

齐白石之所以成为大师,并非是他在绘画上付出了超乎想象的时间和精力,事实上,他在成为大师之前,用在绘画上的时间也不过是每天两个半小时而已,但与常人不同的是,他只学习绘画,而且坚持了一辈子。

成为一个大师也许并非像我们平日里所想象的那么难,而是特容易,只要我们把自己毕生的时间和精力专注于一项唯一的事业上也就够了。

福楼拜说:“我每天上午用四个小时来读书写作,下午用四个小时来读书写作,晚上我还会用四个小时来读书写作。”他只所以成为大师,是因为他一天有12个小时用来读书和写作。

康德说:“清灵的鸽子在自由飞行时分开空气并感受到空气的阻力,它也许在想,在没有空气的空间里,它会飞得更加轻灵。”然而没有空气的限制连生存都不能够,更何况是轻灵了!“巨匠在限制中表现自我。”歌德如是说。——只有专注,方能有所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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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描写书法高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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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中国的传统文化之一,是我小学阶段最喜欢的一门文化艺术。它伴着我一路成长!

想知道我是如何爱上书法的吗?这得感谢我的爷爷。

记得我七岁那年,爸爸带我回老家过年,当时爷爷正在写对联。爷爷手握着一枝长长的笔,最下端是黑黑的毛,在一张长长的红纸上写字。

只见爷爷写一下,然后再在一碟小盘子里蘸点黑色的水,而且写出的字又大又好看。我站在一旁看得津津有味,既羡慕又好奇。

我拽拽爸爸的衣角,问:“爸爸,爷爷这是在干什么呢?那枝笔好神奇呀!”

爸爸蹲下来,轻轻地对我说:“这是我们中国人最值得骄傲的古典文化之一——书法。由于他的笔是软的,现代人也叫他软笔书法或毛笔书法。”

毛笔书法有多种字体,如:行书、草书、隶书、楷书……

爷爷行云流水般的运笔令我入神。这时爸爸语重心长地对我说:“你爷爷一辈子独爱书法,他练了一辈子书法。现在已练到字由心生的境界了,我们看着你爷爷写字都是一种享受!”

我看着看着,想学书法的念头油然而生。

在我的软磨硬泡之下,我终于如愿以偿地报了书法初级班。当我走进书法教室时,我激动不已。但的看到埋头苦练的同学们,我有些百思不得其解。

心想:有这么难吗?当我拿起笔,压好纸张,拿起毛笔,就像握铅笔一样开始写起来。咦,怎么和爷爷写字的样子完全不一样呢?这笔也完全不听我的使唤呀!

这时,宋老师走过来,坐到我的身边,耐心地教我握笔方法,教我写毛笔字的姿势。他还说:“想练好一手毛笔字得有个过程,我们要一步一个脚印,先从笔画开始练,把基本的笔画练好了才能练字。要有耐心,心平气和地练习,不要浮躁。”我顿时脸上火辣辣的,默默地点点头。

接下来,我收起浮躁的心,重新握起笔,谨慎地写起横,起笔、顿笔、运笔、提笔、顿笔、回笔,我按照老师教的方法,写了一个又一个,一张又一张,手都发酸了,可是还没有一个是我满意的,我有些泄气了。突然,我想到了达·芬奇画鸡蛋的故事,又想起爸爸说爷爷练了一辈子书法的话,我便调整好心态继续练起来。

从此,我每天坚持练30分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我的书法越来越有了我自己的风格。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终于在书法上取得了一个又一个突破,我的书法还走进少年宫的展厅呢!

我喜欢书法,书法将陪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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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描写冬天的高一作文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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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呼啸,传来了冬的气息。人们穿上了厚厚的棉袄,善良的人还给大地穿上了一件绿色的棉袄,这让冬姑娘气愤不已。

呼……呼……,大地惊醒了,咦,我的绿色衣服什么时候变成白色的了?这句话惊醒了正在熟睡的人们,就这样人们就开始了帮大地寻找绿色衣服的旅途。

一个人走在原本绿色的充满勃勃生机的森林中,却很害怕。因为这一切都变了,除此之外他看到了到处是雪的土地和被雪压倒的树木,不过他并没有应树木的倒下而停下脚步,他又开始了寻衣之旅。

这次他来到了一个空旷的田野上,他走了很长时间的路,气喘吁吁,没有注意眼前这冰天雪地的景象,因为他口渴了,就直接来到了河边用手捧起了水,在这一瞬间,他的手好像被针刺了一样,他就立即把手放进了自己的衣服里,这样他才好过一点,就在这时,他发现了与前面完全相似的情景——漫天的雪花,土地被雪覆盖,树木也弯下了腰。这些相同的景象令他的好奇心进一步加重。

不过当他接受了知识的熏陶之后他就知道了:碧绿的衣服一直穿在大地身上,只不过因为冬天的来临又增加了一件衣服。

冬天是寒冷的,冬天会给大地穿上雪白的棉袄,冬天的寒冷会使湖水结冰。冬天真奇妙,你喜欢冬天吗?

[描写冬天的高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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