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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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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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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2016年2月开始,历时近9个月,在坚持基本原则、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多次会议研讨的基础上,继承发展了1980年的准则,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大举措。拉紧一根“红线”。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通过,再次宣告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不存“护身符”和“铁帽子”。让党的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要追究的意识。《条例》用较大的篇幅强调了监督的内容,便于领导干部认真对照一下、深刻反省一下,真正做好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工作上的“扎实人”。

织就一张“密网”。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构架了党内监督、党外监督,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和自下而上民主监督的主纲,同时要求做好党组(党委)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的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的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的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相互砌进,环环相扣,织就了一张严谨严明的网格。《条例》详细列明存在的各类问题,以及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的相关程序步骤,确保监督有章可循,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操作性,为领导干部心中有信仰,肩上有担当,廉洁自律、公道正派提供制度保证。

传导一股“高压”。 通过《条例》可以看出中国共产党以“刮骨疗毒”、“割肉治疮”的决心来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出实招,动真格,全方位抓好从严治党,切实发挥党的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从完善严明的制度上制造压力,打消个别领导干部心存侥幸的心理,形成震慑力,使党的领导干部自觉强化对党和马克思列宁主义信仰的忠诚,推进对党的方针、政策执行力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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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党员干部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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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活动,让不少党员干部收获颇丰。他们也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用最真切的语言,表达了学习新修订的《准则》、《条例》后的心得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监督党员干部落实两项法规是职责所在。因此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省委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实施方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对《准则》和《条例》学习贯彻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对敷衍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的问题等,批评教育、督促整改、严肃问责。

《准则》和《条例》实施,也为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要求。撰写纪律审查信息,是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干部李文君的一项日常工作,他对于新的“纪严纪语”感触颇深:“纪律审查信息的书写完全是根据新的《条例》,用的是‘纪言纪语’。”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准则》和《条例》实施后,新的“纪言纪语”,体现了“三转”后纪委向监督执纪问责主业的回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工作中要找准定位,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错位。

“法规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两项法规已正式实行,如何用好这把管党治党的尺子,守住纪律底线,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重要课题。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党委要种好‘责任田’,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委书记麦正华表示,自己作为县委第一责任人,将带头遵守《准则》和《条例》,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我认为守住底线的关键在于将《准则》、《条例》入脑入心,外化于行、内化于心。”省住建厅机关党委主任科员高磊虽然刚参加工作不久,通过学习《准则》、《条例》,他进一步认识到在工作中要秉持公私分明、修身明志,守住底线。

省委组织部科员廖向导在学习《准则》《条例》时,经常用笔记记录下自己的心得体会:“不能在党内搞团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这是他在近期学习笔记中写下的一句话。廖向导认为,《条例》为党员干部的日常工作划定了不可逾越的红线,其中85条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个红线一定要守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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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1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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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新修订和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修订和出台,彰显了我党全面从严治党的信心和决心,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体现了管党治党理念的新变化,具有里程碑的开创性质,《准则》《条例》的应运而生,恰逢其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来,我通过逐字逐句研读原文,学习理论专家的系列精神解读,从新旧增减变化中深刻的思考领会,受益非浅,感悟良多。

深学深思,准确全面把握新精神

新《准则》和《条例》特色鲜明:既体现了“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辩证统一,又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还体现了内因(内在自律)与外因(外在约束)的辩证统一。

有道德规范,才能激发内在自律;有党纪约束,才能明确行为边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虽在结构上只有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3个部分,在内容上只有两个部分,即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体现了“全面”二字,不仅将适用范围扩大到全体党员,而且将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从“廉洁从政”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自律再也不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专利”,而是全体党员的普遍要求。内容删减尺度大,全文虽只有寥寥数语,却字字珠玑,句句精炼,是我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的具体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崇德向善的高标准,是全体党员的灯塔航标,是我们共产党人应该追求的道德高线、精神高地,重在立品立德立志,其信仰底色更鲜明、道德色彩更浓厚、引导意味更强烈,秉承了中华民族“德法相依、德治礼序”等“以德治理”的优良传统和执政理念,重视以德治党,目的就是要唤醒党员干部高尚的思想道德追求,坚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的传统作风。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分为总则、分则、附则3篇11章133条,特别是列出了负面清单,划定了禁区雷区,将原条例规定的10类违纪问题整合为六类,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的党纪戒尺,纪律底线、行为底线,从严设定高压线、警戒线。坚持法纪分开,删除了原条例中70余条与法律规定的重复规定,代之以党员党组织必须“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都必须受到追究”等专门规定,以实现党纪国法的相互分开又有效连接,目的是不把党员混同于普通的公民,做到党纪严于国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坚持动辄则究,抓早抓小,落实监督执纪的“四种常态”,就是为了体现纪在法前,保护党员干部。新条例强调外在约束,坚持惩治威慑和建章立制并重,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立规立威立行。

二者坚持在“道德”和“纪律”两个层面双管齐下、相辅相成,既发扬了我党重视“思想建党”的传统,又确立“制度治党”的规矩,他律与自律互补、守底线与求高线兼顾、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结合,治标治本结合,体现了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认识,旨在通过道德自觉为纪律约束减少阻力,让执纪监督为道德涵养提供保障,二者各司其职而又辩证统一、相互配合,从而形成内外兼修、标本兼治的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和新常态。

立德立行,积极主动适应新常态

党员干部是国家机关的行政主体,更是人民的公仆,可以说,我们每个党员的形象关乎我党的整体形象,而党风则更关乎政风民风,特别是我们整天与群众面对面、直接打交道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更应该身体力行,坚持高线,严守底线,要变组织号召和要求为自发行动,自觉践行,坚定理想信念,纯洁党性修养,树立高尚情操,强化宗旨观念。

一是要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争高线,守底线。水产系统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我本人,一定要以学习贯彻新《准则》和《条例》为契机,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加强学习。坚持学党章、知党情、跟党走,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坚持学党纪、知党规、强党性,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持学精神、知精髓,求精进,争创佳绩,增强进位,培养良好的人格魅力,当好表率带好头。

二是增强政治素养、政治定力,守纪律,讲规矩。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念,是对党员干部忠诚度的重要检验。要加强班子和干部纪律教育,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讲政治、重原则、讲规矩、守纪律,学条例,守底线,不踩红线,不越雷池,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八简两风”和县委“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严格干部管理,弘扬优良作风,保持清正廉洁。

三是增强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敢担当,不懈怠。全体党员干部要服从组织,敢于担当,履职尽责。要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严格责任追究,抓精神鼓士气、抓学习提能力、抓效能优环境、抓作风严纪律,营造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着力解决自身履职不力、作风不实、服务不优、纪律不严等问题,立行立改,进一步提升水产部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水产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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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基层党员挺纪立规从我做起心得体会

全文共 7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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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岐山同志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是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提升反腐败精准度的主动选择,是坚持纪严于法、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行动指南,彰显了我们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我们如何准确把握、善加运用,使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谈谈个人的一些探索与思考。

一、抓住“两个重点”, 深刻领会“四种形态”的本质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正风肃纪、铁腕反腐,党风政风得到明显好转,腐败蔓延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在不敢腐上取得阶段性成效。但是,面临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形势,我们只有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才能实现从“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的深化拓展。因此,我们必须从“四种形态”提出的历史背景、重要意义两个方面去深刻领会“四种形态”本质要求。

(一)抓住 “四个全面”的历史背景,领会“四种形态”的理论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并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两个“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的战略部署。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以上率下抓作风、雷霆万钧反腐败,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从打铁还需自身硬、制定落实八项规定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及“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专项治理,巩固活动成果;从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到“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保持党的肌体健康”;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到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从“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经常抓、长期抓”,到“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防止虎头蛇尾,让全党全体人民来监督”;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到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了一系列的组合拳。在认真总结归纳这些探索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理论上创新成果—监督执纪问责的“四种形态”。“四种形态”表明党中央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下,更加自信地把监督资源投放到党的建设最前沿,更加自觉地把执纪力量下沉到管党治党第一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一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对这些珍贵的探索实践应当从理论上予以总结归纳,用以更好指导工作。

(二) 抓住“四个统一”,领会“四种形态” 的重要意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眼全面从严治党、把纪律挺在前面,深刻把握党风廉政建设规律、提升反腐败精准度的主动选择,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具体要求,是坚持纪严于法、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行动指南。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理解认识“四种形态”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善加运用“四种形态”,以纪律严格约束全体党员干部,使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硬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相统一。“四种形态”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思想的细化延展,既契合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又具有现实操作性,为挺纪在前提供了制度载体和机制保障。实践证明,干部从“好同志”堕落成“阶下囚”,中间有一个逐渐蜕变、量变走向质变的过程。“四种形态”就是要管住这个“中间地带”,布下监督执纪的“天罗地网”,在挖掉“烂树”的同时,注意整个“森林”的健康;在瞄准少数“老虎”、“苍蝇”的同时,严格以纪律约束党员干部。通过“四种形态”,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成为不可触碰的底线。二是推动严惩腐败与正本清源相统一。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既不是要减弱惩腐力度,也不是“抓小放大”,而是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手抓高压惩腐不手软,一手抓正本清源不懈怠,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治本之策。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是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也刻画出党员干部接受监督、自警自律的“四道防线”。“四种形态”深化了对违纪违法问题的规律性认识,把握了党员干部从“破纪”到“违法”的演变路径,设立层层防线,把反腐败工作深入到了“破纪”之初。这体现了标本兼治,也体现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延伸和拓展。三是推动惩前毖后与治病救人相统一。惩前才能毖后,治病方能救人。严管厚爱是最真诚的爱护,动辄则咎是最有效的挽救,对犯错误的干部高抬贵手、放过一马,看似爱护,实为纵杀。“四种形态”科学区分了党员干部违纪犯错的不同情形和程度,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既不养痈遗患,也不一棍子打死,是对症下药、治病救人的四剂良方。通过“四种形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四是推动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相统一。落实“四种形态”,党委、纪委是责任主体。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立案审查也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中央纪委和各级纪委在党中央和同级党委、上级纪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对违纪干部的审查都是经中央和同级党委批准进行的,各级党委要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纪委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共同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二、抓住“四个环节”,准确把握“四种形态”的基本内涵

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基本内涵,必须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着眼全局、点面结合,不仅要坚决把传染性强、破坏力大的“烂树”连根拔掉,还要治“病树”、正“歪树”,防止病毒蔓延,以达到保护好整个“森林”健康生态的效果。严于治标和善于治本殊途同归,治标有效才能治本有道。从纪律上严格起来,抓早抓小,既体现了惩、又体现了治,既是治标之举、又是治本之计。“四种形态”如同给纪律之尺打上“四道刻度”,表面上衡量的是违纪行为,指向的却是深层党性观念和党纪意识。通过诫勉谈话、函询提醒、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立案审查等多种方式,将违纪行为表象和思想根源“一网打尽”,实施地毯式排查,是标本兼治的战略抉择。

(一)批评教育意在“勤浇树”,重在形成常态。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党的建设的重要法宝,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个基本原则。批评和自我批评就是党组织、党员个人对党内同志,党员个人对党组织的缺点错误及时指出、深入剖析,在原则问题上进行积极的健康的思想斗争。祸患生于幽微,防范当于未然。当党员干部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时,如果有人及时“拉拉袖”、提个醒,就有可能将这些问题制止在萌芽状态;在问题比较严重时,如果有人大喝一声、猛击一掌,就有可能起到猛然警醒、悬崖勒马的作用。各级党组织要坚持领导带头,创造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和良好的党内环境,形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浓厚氛围。

(二)组织处理意在“正歪树”,重在宽严相济。组织处理是指对违反或涉嫌违反纪律的对象,在给予纪律处分的同时,配之以组织措施或单独采取组织措施的一种处理手段,其类型主要包括诫勉、调离现工作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使用、劝退除名等。组织处理作为一种与纪律处分优势互补的执纪手段,要做到综合权衡、宽严相济。对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可采取组织处理方式;认为仅给予处分还不足以发挥惩戒作用的,可建议对被审查人采取免职、调离岗位等组织处理措施;对按照规定在党纪上可给予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具有减轻处分情节的,若采取组织处理方式已达到惩戒目的的,可不再给予纪律处分。要强调的是,组织处理不能替代纪律处分,对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仍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三)纪律处分意在“治病树”,重在违纪必究。纪律处分是指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对象,按照规定的程序所给予的一种党纪政纪处分。纪律处分必须实行“零容忍”,违纪必究。严明党的纪律,不在于每个违纪分子都重罚,而在于没有漏网,对所有违纪违规行为形成威慑,使人们破除侥幸心理。追究了10%,遗漏了90%,只能让违纪现象更加严重。因此,在执纪策略把握上,要坚持快查快结,缩短审查周期,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让所有违纪行为都进入纪律审查视野,这是最根本的预防,也是最有力的惩处。

(四)立案审查意在“拔烂树”,重在形成遏制。在监督执纪中,虽然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极少数,但却是纪律审查中违纪与维纪之间矛盾和斗争表现最尖锐、最激烈的领域。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和决定及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三、把握“五个突出”,做深做细“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必须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上下一起行动、共同担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面,但绝非全部,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等同于反腐败。各级党组织要领导和组织实施好党内关系正常化、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立案审查等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协助党委把管党治党落实到日常工作中,防止党员干部从前一种形态向后一种转变,共同推进党的纪律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一)突出一个“严”字,实现法纪分开。“党纪严于国法,实现法纪分开”是依法治国,从严管党治党、依规治党的需要。国家法律是社会中每个人都必须接受的行为准则,是底线要求。党规党纪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是对党员的刚性约束。共产党员作为社会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一是坚持纪严于法。“四种形态”进一步诠释了纪严于法、纪先于法的要求,旨在建立更前沿、更严密的“防御阵地”,防止从纪律底线退守到法律底线,只有纪严于法,才能保证党员干部真正敬畏纪律、遵守纪律,不敢触犯严格的党规党纪,进而不会触犯法律,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纪在法之前,违法必先违纪。当法律的底线遭到践踏时,纪律的红线也就荡然无存。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起来、立起来,执行到位,把工作重心从“盯违法”转移到“盯违纪”,有纪必依,违纪必究,以“零容忍”的态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二是量纪要从严。“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体现的就是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平时的小问题不抓不管,等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时候再查处,这是对干部的不负责任。只有把违纪的少数人处理到位,形成震慑才能防止大多数人犯错,“拔烂树”是为了“治病树”,“治病树”是为了“正歪树”,烂树不除,病树难治,病树不治,歪树不正。执纪问责这个“杀手锏”,不是为了多处理人,而是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手握戒尺,防微杜渐,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三是坚持严管厚爱。从严惩极少数转移到管住大多数,管住“好干部”堕落为“阶下囚”的“中间地带”,把“严管就是厚爱”落实到监督执纪中。四是倒查追究问责要严。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违纪案件的过程中,不但要查清违纪者本人的问题,还要将查明违纪者所在单位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一并作为纪律审查的内容。责任追究也是一项严肃的政治纪律,实施过程要有计划有程序有步骤,不能轻描淡写,无论给予何种处理,都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要综合运用考核奖惩、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提升追究问责的实际效果。对在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严重失责的领导干部,该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的严肃追究问责。

(二)突出一个“早”字,提升执纪效能。“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机关“三转”的深化,对我们进一步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具有更清晰的导向要求。一是教育防范要早。各级党组织要领导和组织实施好党内关系正常化、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立案审查等管党治党的日常工作,采取全县党员干部作出公开承诺、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领导干部到省二监开展警示教育、利用县内典型案件制作警示教育片等措施,上紧自律“发条”,敲响“警钟”,把纪律和规矩这条底线看住看紧、坚决挺在前面。二是纪律审查要抓早抓小。要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的监督执纪理念,拿着纪律尺子量党员干部行为,不仅要关注党员干部履职过程中的违纪问题,更要进一步对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进行监督;要以查清主要违纪事实为重点,做到快查快结,提升纪律审查效率。三是转变理念要早。在事实认定方面,重点抓住违纪行为。在证据要求方面,区别对待违纪和违法。在审理错误和金额方面,不片面追求审核数额大小、案件处理档次轻重。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的职责,我们就要履好职尽好则,对干部经常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减少严重违纪违法立案查处的比重。

(三)要突出一个“实”字,力挺纪律规矩。“四种形态”的落脚点就是要求监督执纪抓实见效。一是批评教育提醒要实。“四种形态”之中,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将监督执纪的关口前移,运用好批评教育提醒手段,守住纪律和规矩第一道防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批评教育提醒,不是干部个人之间的私下谈心,而是组织上一项严肃制度和程序。所有谈话内容要记录在案,载入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备案备查备用,使被约谈对象真正得到警示、受到教育,行有所止。二是纪律审查要实。坚持依规依纪处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线索管理数据库,定期召开问题线索评估会,重要线索及时核查,做到案件线索梳理全面及时、线索排查科学准确、案件查办快速有效,凡重大问题和上级交办的案件,集中精力把主要违纪问题查清后,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在上级纪委的指导下,严查快办,做到对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姑息、不纵容、不手软,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形成强大震慑。三是执纪审理要实。制定措施,进一步规范定性量纪程序标准,确保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不断提高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四是整治“四风”要实。坚持、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盯紧看牢关键时间节点,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规定以及“四风”问题,寸土不让,一经发现严肃审查、从重处分、通报曝光。通过集中检查、重点抽查、信访核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集中整治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违规使用扶贫和社保资金、收受“红包”、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为官不为等方面,深入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整治。紧盯元旦、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勤打招呼、重申纪律,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狠刹公款送礼、公款宴请、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歪风邪气,深入巩固公款送贺卡、年货、月饼、红包等治理成果。五是“三谈两述”要实。严格要求,深入实施干部述廉述责、任前廉政谈话、约谈等制度,抓细抓实各乡镇、县直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会述廉述责等措施。六是落实“两个责任”要实。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县委常委会每年4次以上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领导全面约谈16个乡镇、64个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列出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和纪委监督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任务,层层传导压力,以上率下狠抓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运用“四种形态”,认真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四)要突出一个“常”字,强化标本兼治。要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以永远在路上的信念,踩着不变的步伐,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经常抓、具体抓、长期抓,强化思想教育和制度建设,全面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扎细扎密扎牢制度的“笼子”,逐步朝着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迈进。

(五)要突出一个“新”字,强化责任担当。“四种形态”,彰显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新理念,拓展了监督执纪的新思路,体现了依规治党、关口前移的新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转变观念,以更高的要求更新的理念,强化责任担当,抓好“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一是思想认识要有新提升。衡量纪委履职理念和成效的标准,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二是执纪方式要有新转变。要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都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三是监督举措要有新拓展。有效的监督,是落实“四种形态”理念的重要保障。紧扣“六大纪律”,把握好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实地走访、报告撰写、督促整改等关键环节,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充分发挥谈话监督的作用,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函询、提醒谈话,促其说清情况、认识错误、及时改正;深化民生监督工作,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对扶贫资金、惠民补贴、低保资金、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督促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用纪律锁紧制度的笼子。综合用好抓重要节点、抓具体问题、抓执纪监督、抓通报曝光等有效手段,驰而不息正风肃纪,真正让顶风违纪者“长记性”,让心存侥幸者“收住手”。加强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认真梳理问题线索,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查实一批、通报一批,形成有力震慑,彰显“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要求,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四是“两个责任”要有新突破。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抓在手上,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强化担当,把履行监督责任和主体责任的要求,贯穿于“六大纪律”的方方面面,把管党治党落到实处,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以干部的辛苦指数换取群众的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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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党员找短板补短板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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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认真真找准短板、扎扎实实补好短板”。

其一、这是中央的决策部署。“一段时间以来,中央密集召开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都把补短板作为重要内容和重要任务贯彻始终。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补短板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思想的重要内容和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方法,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内在逻辑,为我们适应和引领新常态提供了理论指导和实践遵循”。

第二、这是浙江发展的需要。“补短板是“八八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力点。“八八战略”一方面着眼于发挥优势,让优势能够扬长而避短,另一方面也着眼于补齐短板,努力把劣势转化为优势。我们要写好“八八战略”的续篇,就必须在继续发挥优势的同时,回答好找短板、补短板这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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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向榜样看齐做合格党员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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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不孤,必有邻”,好人不会孤单,善行不会独行。在河南郑州南阳新村街道荣华社区,有一支党员老妈妈服务队。这支20年前由十几名党员自发组织起来的志愿者队伍,从义务巡逻做起,如今发展为拥有260名志愿者的大家庭。

初心不老,誓言永在。年过八旬的老队员不愿退队,50岁的新队员感恩加入,这支由党员自发组织起来的志愿者队伍,之所以成立20年仍然活力无限,队伍日益壮大,根本原因就在于这些老党员不忘初心、持续发光发热。对于这些老党员而言,他们本可以清闲度日、安享晚年,但他们却放弃安逸的生活,投身为人民服务的志愿工作中,而支撑他们前行的,就是不老的奉献精神与火热的党性热忱。数十年如一日的服务居民、热心公益,让他们的生命焕发出耀眼的党性光芒。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只有一次,应该怎样度过?不论是节假日的休闲时刻,还是夜幕降临的时候,不论是家长里短的琐事还是社区环保、义捐义卖,服务队的队员们都会出现在最需要他们的地方。对于我们每个人而言,我们并不能延长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却可以如同荣华社区的党员老妈妈一样,积极投身到善行义举中,拓展生命的宽度,让有限的年华在为人民服务中熠熠生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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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6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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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把握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要求,确保党内监督瞄准重点、全方位全覆盖推进,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必能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保障。

必须瞄准重点对象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一个鲜明亮点,就是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这既是对我们党建设经验的历史总结,也是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的理性分析,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

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必将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作为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性规范,其针对的对象是全体党员,但党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起着以上率下的示范作用。因此,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必须首先从这部分人抓起,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在长期实践中,党内政治生活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原因之一就是少数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开展积极健康的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反腐倡廉等方面消极作为,带了坏头。从落马的高级干部的诸多案例中可以发现,“上梁不正下梁歪”,一名高级干部一旦落入贪腐深渊,往往会带坏其所在部门或地区的风气,使得一大批人受到不良影响。因此,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的“牛鼻子”。把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好,让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严于修身、严于律己、严于用权”,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

还要注意的是,目前,通过实施《准则》和《条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在《准则》和《条例》的实施过程中,最需要防范的是有些人不遵守《准则》和《条例》,从而形成影响恶劣的“破窗效应”,让《准则》和《条例》形同虚设,不能走进日常工作和生活。在这方面,能不能着力解决好对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让他们成为《准则》和《条例》的自觉遵守者而不是“破窗者”,也关系到《准则》和《条例》的实施成效。

应正确处理好几个关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加强党内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认真学习并贯彻《条例》中的规定,需要我们把握和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第一,处理好全面监督和重点监督的关系。所谓全面监督,是监督要坚持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是指对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进行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禁区;全覆盖是指覆盖到全国所有的各级党组织,上至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下至党的最基层组织,没有例外;全过程,是指贯穿到党的各级组织党的建设的全过程,要做到始终如一、一以贯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监督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同时,要正确处理好两点论和重点论之间的关系。在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没有完成时的同时,要把握好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内容。抓好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的监督,坚持重点发力和全面从严治党的结合,《准则》和《条例》的落实才能避免流于形式、止于过场,使《准则》和《条例》成为制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刚性约束。

第二,处理好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同级之间的相互监督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的关系。《条例》明确指出:“党内监督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这段话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是我党的优良政治传统和独特的组织优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进一步加强而不是削弱。《条例》从强化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党委(党组)的监督、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的规定,这是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一步强化自上而下的监督所作的战略部署,必须认真地按照《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二是充分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的监督作用,改进自下而上的监督。与自上而下的监督相比,自下而上的监督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差距的存在就是改进的空间和着力点。《条例》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监督和党员监督两个方面,对如何改进自下而上的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在这里需要强调指出的是,监督是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体。对党的各级组织的监督,不仅是党员的权利,也是党员应该履行的义务。三是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发挥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同级党组织的监督作用。《条例》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作出明确规定,强调“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处理好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的关系。坚持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我们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质上具有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和勇气。《条例》的颁布本身就是我们党具有这方面能力的明证。但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在监督问题上,外部监督和党内监督各有所长,不能简单用一个代替另一个。因此,《条例》在强调建立系统科学的党内监督体系之外,明确提出发挥外部监督的作用,旨在充分调动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两方面的积极性,从而形成监督的合力,发挥监督的作用。《条例》要求,“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同时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推动党务公开、拓宽监督渠道,虚心接受群众批评。新闻媒体应当坚持党性和人民性相统一,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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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优秀干部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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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简称《廉政准则》)首次以党内法规已颁布执行。《廉政准则》的颁布,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在新的发展阶段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重要基础。党员领

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用实际行动践行《廉政准则》,自觉在学习实践《廉政准则》上甘当“三个表率”,做到标准上高于一般干部、行动上先于一般干部、要求上严于一般干部。

一、要真学真懂,甘当学习的表率

我们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首先要学习、熟知《廉政准则》。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学习《廉政准则》的重要性、必要性,全面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廉政准则》的学习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结合起来,一是要通过网络、专刊、标语、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宣传《廉政准则》的指导思想、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积极营造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浓厚氛围。二是要采取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举办专题讲座、撰写学习心得等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坚守《廉政准则》的模范作用,用好人民赋予的权力,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廉政准则》落到实处。三是要把《廉政准则》纳入党校教学计划,通过研读原文、宣讲辅导、讨论交流等,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贯彻落实《廉政准则》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二、要干净干事,甘当执行的表率

一是要求上要自严。《廉政准则》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用52个“不准”来规范党员干部行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52个“不准”来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好表率,自觉做到“五个‘实’字”:敢说实话、善谋实事、勇报实情、脚踏实地、能干实政。二是形象上要自重。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培养高尚情操,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做到“五个不说”:不切实际的套话不说,无事实依据的空话不说,伤感情、闹意气的刺话不说,不利于工作的废话不说,不能办到的大话不说,始终保持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三是思想上要自省。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工作以上限为标准,生活以下限为尺度,做到“五个不当”:立党为公、一心为民,不当“糊涂干部”;真抓实干,奋发有为,不当“平庸干部”;清正廉洁,干净干事,不当“私心干部”;防微杜渐,洁身自好,不当“自由干部”;敢于负责,甘心负重,不当“甩手干部”。四是纪律上要自警。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经常反思自己的行为,做到“五个不动”:不拿不该拿的东西,不得不该得的实惠,不去不应去的地方,不想不应想的待遇,不做不准做的事情,守住道德的底线,筑牢思想的防线,做坚守《廉政准则》的模范。五是工作上要自励。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自己肩负的职责,做到“五个不让”:不让工作延误,不让差错出现,不让来者冷落,不让歪风滋生,不让形象受损。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责任型、廉洁型政府,在本职岗位上为推进经济社会的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要从严要求,甘当自觉接受监督的表率

要自觉接受监督。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自觉淡化“官念”,去掉“官气”,把集中检查与日常监督结合起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发挥民主生活会、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干部考察考核等党内监督制度的作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真心诚意地听取批评意见,并认真地加以改进和纠正,切实管好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要严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做到预防为先,关口前移,健全制度,强化监督,严肃纪律,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执行《廉政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一定要果断、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廉政准则》的权威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中央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但到底如何贯彻落实,笔者以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

、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学习心得体会

近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首先,明确规定有“52个不准”。准则在“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中列有8条,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

这“52个不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体、很明确。特别是新增加的条款,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联系现实紧密,很有针对性。

其次,富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个思想教育问题,但也需要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我们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气力,也有一些法规,但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个中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体、明确的法规,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这次颁布的“廉洁从政准则”,可以说弥补了这一缺憾。该准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的规定,对各个方面的违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规定之具体、范围之广泛、针对性之强,超过以往。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好法规。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重在狠抓落实。在该准则的“第二章实施于监督”中,对此作出了规定。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决不能让那种文件念念、会上说说、不见行动的现象出现。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容不得一点疏忽,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必须来“真格儿”的。这次《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应当紧紧把握,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以更加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做好本职工作!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必须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进一步使工作与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在指导思想上相一致,工作目标上相协调,工作部署上相呼应,努力探索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的新路子。牢固树立围绕党的中心任务抓反腐倡廉、抓好反腐倡廉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理念,找准为科学发展服务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支持、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把尊重人、理解人、爱护人贯穿于严格执纪的全过程,把“人”的工作做细、做深、做活,更好地调动、保护和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的理念,在保持工作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与时俱进。

廉洁从政要坚持以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为根本。党风正则干群和,干群和则社会稳。按照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发扬民主、团结共事,秉公用权、廉洁从政,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的要求,把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点来抓,在求实效上下工夫。端正党风的任务非常艰巨,实现社会和谐则要付出更大的努力。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内和谐带动社会和谐。要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指导反腐倡廉工作,在查办案件、纠正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等具体工作中,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既注重坚决克服消极腐败现象,保持党的肌体的纯洁性,又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党内和谐和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要着眼于构建和谐社会,把工作标准定位于提高经济社会的发展度、人民群众的满意度、社会环境的公平度、党风政风民风的纯洁度。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对《准则》内容,要认认真真学,原原本本学。要把《准则》中规定的要求弄清、记牢,全面把握《准则》的要求。一是保证学习时间,做到学习工作两不误;二是保证学习质量,达到学习要求,做到全面掌握《廉政准则》的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

二、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和本部门实际结合,要在学习中对照检查“八项禁止”和“52个不准”在本部门执行的情况,发现问题和不足的要主动及时纠正;二是要把落实《准则》与建立健全制度结合,从源头上加强治理。要对照准则规定,对有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修订,对不符合准则规定的要及时按准则要求进一步完善。三是要和当前工作落实结合,严格按局党组要求,进一步落实有关各项工作规范、程序和各项廉政监督措施,确保廉洁目标实现。对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要严肃批评、追究,及时纠正,切实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落到实处,推进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迈向一个新水平。

三、严于律己,争作廉政表率。

对照规定,严格自查,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要认真分析查找本部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严格按照《廉政准则》相关要求和规定,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

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接受监督的表率。在加强服务经济,扶持企业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廉政方面各项规定。要弘扬红色传统,抵制黑色腐败,牢固树立廉政是一道不可触碰的“高压线”的认识,时时提醒自己,处处要求自己,要严格要求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坚决杜绝违反《廉政准则》行为的发生,勇于在廉政方面要求下属向自己看齐,以自身的榜样力量,促进廉洁从政。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综观《廉政准则》,它明确了8个方面的禁止,并将这8个方面的禁止细化为52个不准,涉及到领导干部履职、生活、家庭、作风、干部任用等各个方面。对领导干部积极履职、廉洁从政提出了更高要求,为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赢得民心树立了标杆。可以说,这52个不准连成了一条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高压线,标志反腐倡廉网络越织越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不断加强。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贵在自觉执行,重在常抓不懈。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对于我们来说,就是要切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

一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勤政廉政,要算好“人生大账”,把自己的人生规划好,走廉洁之路,做清廉之官。古人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廉洁也是一种力量,是为政之要。和平时期特别重要的就是党政干部的清廉之风。老百姓对为官者的期待其实很简单,我看就是三件事,即经济要发展、民生要改善、干部要廉洁。做到了,我们就不负众望;做不到,就难辞其咎。所以,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要进一步自觉接受监督,保持艰苦奋斗本色。强有力的外部监督可以“浇灭”官员内心的贪欲。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监督到位有效,贪腐风险必然增大,贪腐之心必然收敛;监督缺位失灵,贪欲必然膨胀。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必须强化外部监督尤其是公众的监督,让每个人都成为领导干部的廉政监督员。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官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否符合“52个不准”的要求,群众最有发言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处理好亲情与党性的关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廉洁从政,必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本色。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保持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个重要法宝,也是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要进一步增强法纪意识,做遵纪守法的模范。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并把它溶化在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之中。历数一个时期以来因贪腐落马的官员,不论级别高低,不论数额多少,他们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无不是世界观扭曲、人生观错位、价值观异化带来的恶果。因此,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每一名领导干部都有一个用心学、真心学的问题:自我对照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没有与“52个不准”不相符合的地方,有没有偏离“52个不准”的苗头;在自己的履职过程中,在自己的生活中,是不是把“52个不准”当成自己的人生信条。作为一名干部,要珍惜党和人民的培养、信任,珍惜为党工作、为人民服务的机会,不论在八小时之内,还是八小时之外,不论在工作圈,还是生活圈、社交圈,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以《廉政准则》为镜子,时刻对照、检点自己的工作行为,严格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2010年2月24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印发颁行。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自古以来,众多有识之士发出过这样的感叹:“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领导者能否廉洁自律,直接关系着领导工作的成败。《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反腐难,倡廉更难。如何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要让《廉政准则》成为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何能在本职工作中廉洁从政,关键在于: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必须要在满足群众意愿上下功夫。要牢记并坚持“两个务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切实的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本质所在,也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维护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密切联系群众,不在于要做多少轰轰烈烈的事情,而在于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敬业精神,职为民守、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益为民求、业为民兴、绩为民创,以民忧而忧,以民乐而乐。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真诚踏实的办事作风,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消除与群众间的隔阂。

三、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决定的因素。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在四个地方做出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三是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上表率。四是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有成效。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既管好自己,也管好家人和部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成为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面旗帜。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中央对广大领导干部从政的新要求,是为了我们国家的繁荣发展,是为了我们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是为了我们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更直接的是为保护我们广大领导干部不出错、不犯事、扎实从政、干净做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新时期的年轻领导干部,要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不为金钱、美色、权力所羁绊。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遵守《廉洁从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而言是基本要求,也是必须执行的行为法则。要求我们在工作过程中,从点滴做起,构筑防腐之墙,堵塞腐败漏洞,切实炼就成“金刚不败之身”,做到“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

一要深刻领会《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内涵。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内容,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准则》的基本精神,以贯彻实施《准则》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要严格践行《廉政准则》要求。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做好表率,自觉做到标准更高一些,要求更严一些,切实作学习的表率、落实的表率,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努力解决影响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深层次问题,铲除腐败行为滋生蔓延的土壤。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职务行为廉洁性,做一名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廉洁公务员。

三要自觉接受监督。在实际工作中,要围绕解决群众利益的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着手,深入基层,掌握实情,为群众做好服务工作。在工作中,注意思想改造;在工作中,落实《准则》规定要求;在工作中,查找自身不足,用实际行动加强政(行)风建设,取信于民,使人们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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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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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党史研究室为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把学习贯彻“一准则条例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 制定切实可行的集中学习教育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迅速掀起学习贯彻的热潮, 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要求上来。

(二)加大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等固定媒介,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把集中学习教育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上报县纪委。

(三)强化督导指导。县委党史研究室要认真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整改。要把“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为重要内容,精心指导,注意发掘典型,总结经验。

(四)坚持统筹兼顾。 要统筹考虑,合理安排,注重实效,正确处理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与党史工作的关系,要以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推动党史工作有效开展,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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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内容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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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作为一名党员,一名组工干部,我不仅要逐条逐项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还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要做到这些,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准侧》和《条例》的学习,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经验的理论总结。要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大学习力度,使《准则》和《条例》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干部辅导班、领导干部辅导大讲堂、先锋微远平台等载体,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必修科目,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大讨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真正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

二是增强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生活上做到零侵蚀.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生活中。党员干部必须强化守土有责、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以高度的责任感正确对待职位和权力,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常掂量自己肩负的使命之重大,常思量自己工作岗位的来之不易,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生活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兢兢业业,做到任何时候都不亏心、不自愧,生活上真正做到零侵蚀.

三是切实真抓敢管,工作上做到零懈怠.真正落实和执行《准则》、《条例》,做到严格对照,认真反思,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和锐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同时,对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的党组织,要实行倒查问责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真抓真

管、严抓严管,在工作上真正做到零懈怠.

四是着力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在服务群众上做到零距离.以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为契机,继续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我们两新党工委要定期深入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社区(村)、屯开展 面对面沟通交流,将党建工作与党内交心谈心、党员与群众的日常走访相结合,让党组织与党员、与普通员工面对面沟通思想,从交谈中发现问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传递党的声音,介绍党的政策,于润物细无声中做好党建工作,增强了党组织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真正在服务群众上做到零距离.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准侧》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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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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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对党员干部在怎样保持良好心态及自我约束与监督方面对自已提出了忠告,进一步认识到干部队伍建设在各项工作中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全面的经常的教育,真正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才能牢固树立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

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与自己对客观事物的思维趋向和对客观事物的反应密切相关。因此,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必须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只有时刻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认认真真做事,方能永葆纯洁本色,才能保证事业从胜利走向胜利。

一、加强学习,坚定信念。

纵观任何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无不是放松了学习、理想信念动摇,导致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所致。腐败分子之所以走上犯罪的道路,究其原因,就是在市场经济大潮中,在金钱、名利的诱惑下,放弃了对世界观、价值观的改造,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出现了"只讲实惠,不讲理想;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讲钱财,不讲原则"的不良信念。

因此,在繁忙的工作之余,自己要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学习,大力提高自身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在学习中,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将反面案例与正面教育相结合,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大力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和自我警省能力,不断增强新时期自身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严格自律,廉洁从政

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一要能顶得住歪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

二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因为社会发展总有个过程,总要经过从少数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阶段,但这个阶段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先富起来,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三、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要立足本职,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努力提高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要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中真诚公平的对待相对人,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要强化奉献意识、增强宗旨意识,深怀爱岗敬业之心。

切实规范自己的言行,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沾的东西不沾,不该做的事情不做,以良好的形象取信于人。不贪图便宜,不斤斤计较,多做事,做实事,做好事。认真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探索司法工作新模式和新方法,与时俱进,大胆开拓,不断创新,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促进各项监督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

四、经常算算廉政账。

经常算算廉政账,对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一份清醒剂,它可以使人明辨利弊得失,坚定理想信念。算好政治账,不能自毁前程,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算好经济账,不能丢掉公职,生老病死难保障。算好名誉账。不能自毁声誉,颜面尽失。算好自由账。

不能众叛亲离、遗憾终生。要在廉政上做到慎独、慎微、慎行,从小事上就严格要求,要三思而后行,要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生活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自觉抵制各种腐败现象,克服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利,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实实在在做事、老老实实做人,干好本职工作。

五、接受监督,勇于纠错。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滋生腐败,一旦脱离监督,往往会犯错误。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一面镜子,经常地照一照,检查一下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和纠正,对自己的成长进步大有裨益。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职工都要正确地对待监督,要认真对待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倾听群众意见,不断检查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及时加以改正。"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常被泼点冷水,常听逆耳之言,可以永远保持头脑清醒,在人生中才能不失航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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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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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

长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不愿监督、不敢监督、抵制监督等现象也在党内不同程度存在,这是导致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一个重要原因。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针对监督责任不明晰、监督内容不聚焦、监督体制不完善、一把手监督难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党内监督,更好地规范和约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言行。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把条例认真执行到位。

要织密监督之网。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要全党抓、抓全党。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要根据分工,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要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的工作部门既要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内部监督,也要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要坚持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相结合,形成监督合力。

要完善监督举措。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对党的组织做全面“体检”,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同时健全市县党委巡察制度,推动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发挥派驻机构作用,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机制、提高能力,体现“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同时全面推进基层派驻全覆盖。发挥问责倒逼作用,对不担当、不履责的追责问责,让问责成为常态,让监督成为自觉,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恪尽职守,勤于政事,真正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事业负责。

要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党员干部经常性的教育、管理、监督,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要创新实践“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立足于早、立足于小,深入开展约谈函询、核实谈话、诫勉谈话、警示教育,让大家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围绕管人、管事、管钱这条主线,通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制度、建立干部选拔任用问责制度、建立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对我们党来说,外部监督是必要的,但从根本上讲,还在于强化自身监督。”按照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五次全会的要求,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我们就一定能不断提高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开创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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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党员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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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主持召开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座谈会,强调要用担当诠释忠诚、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

作为党员干部担当着重要的职务,手中握有重要的权力,个别党员干部却不愿承担责任,不愿有所担当。尤其是遇到问题、面临问责的时候,习惯于百般推卸自己的责任,总想置身事外,完全没有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究其原因是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

“有责必有权,有责要担当,有失必追究”这句话深刻阐释了责任与权力、担当和制度的关系。

严格落实,提高“人治”觉悟。在一个人情社会里,人们习惯做“好好先生”,对违纪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成为问责追责的“绊脚石”。“如何问责,怎样问题落到实处?”,首先需要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们杜绝“老好人”思想。一方面做到执法者必先守法,律人者必先律己,做到“头上高悬反腐利剑,手中紧握纪律戒尺”;另一方面要嫉恶如仇、敢于监督、立场鲜明,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应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魄力,直面问题,大胆监督执纪问责,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

严守信仰,提升责任担当。纪检干部们首先要严守信仰。始终保持政治定力和政治本色,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心里时刻有一盏理想信念的指路明灯,以恪守崇高的精神信仰和正确的道德观、价值观来磨砺自己,一心一意为党站好岗、履好责,为人民服好务。

问责必严,提升违规成本。就是必须要强化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杜绝规章制度成为“稻草人”,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变得严紧硬,对党员干部起到强有力的震慑和约束。

因此,纪检监察干部们要从严治党,确保问责机制上的常态化、制度化;严于律己,坚守好自身的底线,敢于问责。使“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才能长效、深入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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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四讲四有做一名合格党员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1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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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部署,今年要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4月22日,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暨县乡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余学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对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行安排部署。今天,我们召开会议,就是对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刚才,冯局长和崔局长分别宣读了我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各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按照教育方案要求和日程安排,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根据局党组研究意见,我以“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题上一堂党课,与大家共勉。

一、站位全局,深刻认识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这次部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这体现了党中央持续抓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决心,体现了环环相扣、步步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也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一个重要举措。大家要深刻认识和把握这次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的要求上来,抓实抓细抓好落实。

(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是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解决“四风”问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集中解决领导干部“不严不实”问题的基础上,由抓“关键少数”向抓广大党员拓展,由抓集中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从我局的情况看,虽然经过这些年的努力,一些思想作风问题已经得到了较好整改,但仍有一些基层党组织存在一定程度的组织涣散、组织生活不健全等问题,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存在修身不严、律己不严、作风不实等问题。这些问题,要求我们认真抓好学习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全局每个支部、每名党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在我局落地生根。

(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习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要重点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根本目的就是筑牢堡垒,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真正使基层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发挥得更大、更强、更优,不断推动各项事业健康发展。各支部要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切实把支部工作做细做实做好,打牢基础、建强堡垒,创建优秀基层党组织。

(三)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全体党员加强理论武装提高党性修养的内在需求。这次学习教育,将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重点内容,将做合格共产党员作为目标要求,要求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从我局党员干部身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来看,主要是思想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要求我们要学好党章党规,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尊崇党章、遵守党规,明标准、立规范、守纪律,使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求我们学好系列讲话,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以及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行动,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提高个人修为,真正做到“四讲四有”(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四)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凝心聚力推动全市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的重要保障。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做好新常态下的财政工作,面临着不少机遇和挑战。财税体制改革进入深水区,一些改革难度大要求高,要做好这些工作,迫切需要发挥各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全体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凝聚全局党员干部的共识和力量。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是要引导党员干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用“五大发展”理念贯穿引领财政各项工作,保证财政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员身份,讲党性、作奉献,敢于担当、奋发有为;要引导党员干部讲政治、守规矩,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工作部署,推动全市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坚持问题导向,边学边改解决突出问题

学习教育的最终目的是解决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突出问题导向,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坚持问题导向,这是确保我局学习教育取得实效、不走过场的重要法宝。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区分层次解决存在问题的要求,下面,我分党员领导干部、全体党员以及党组织三个层次,谈谈我们要对照查找、解决的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党员领导干部层面。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解决在带头坚定理想信念、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树立和落实新发展理念、带头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的问题。结合我局实际,局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着重解决好如下问题:一是把方向的能力不够强。有的领导干部本领恐慌意识不强,特别是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以及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习不深入、掌握不到位,在运用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导财政工作实践上思考不够、运用不多,导致工作开展有时存在方向不明、创新不足、推进不力的情况,把握方向善抓善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干工作的劲头不够足。有的年纪大一点的同志有“人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认为职务已经差不多了,不必那么拼了,有的年纪轻一些的同志也冲劲不足,有的职务提升了,工作的锐气、劲头却下降了,靠前指挥、亲力亲为也少了,缺乏敢抓敢管敢于较真碰硬的精气神。三是带队伍的力度不够大。有的领导干部对传帮带、抓好队伍建设不重视,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还存在只管业务不带队伍、只交工作不教方法、只会批评不懂激励或不分原则地只讲激励、不敢开展批评等问题。四是当表率的作用不明显。在理论和业务的学习上、在抓铁有痕抓工作落实上、在以身作则严守纪律规矩上,有的还存在表率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二)全体党员层面。按照省委、市委实施方案要求,全体党员干部都要着力解决理想信念动摇模糊、党的意识淡化、宗旨观念淡薄、道德行为不端、工作消极懈怠等五方面的问题。大家要高度重视,逐一开展对照检查、边查边改。结合我局实际,要着重解决个别党员干部存在一些不像党员、不守规矩、不起作用的问题。

1.不像党员的问题。就是组织上入了党,但思想上没有完全入党,日常工作生活中的言行举止“不像个党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觉悟不像。有的党员把学习党的思想政治理论当作可有可无,加强理论武装的自觉性在退化,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在放松,精神之“钙”不足。二是身份认同不像。有的党员对党员身份缺乏荣誉感、认同感,与人交往中甚至不愿提及自己的党员身份。三是标准要求不像。有的党员不但对自己要求不高,而且私心杂念多,光打自己的“小算盘”,只讲索取不讲奉献,只要权力不担责任,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没有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将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甚至连普通群众都不如。四是对待群众不像。有的党员服务意识不强,为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在财政政策制订和资金安排使用上为民着想也不够。五是斗争精神不像。有的党员对诋毁党的错误言论不抵制、不斗争,甚至跟着一起说党坏话,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2.不守规矩的问题。按照要求,此次学习教育中要着重查摆的是不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散漫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党员不注重学习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对今年开始实施的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还存在学的不够深入、掌握不够到位的问题,反映的是学习意识不强、守纪意识不牢的问题;二是有的党员政治纪律观念不强,不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决策和部署,有的时候还存在搞变通、找理由、变相抵制、贯彻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三是有的党员组织观念还不够强,喜欢和组织讨价还价,甚至摆老资格,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有的对组织不信任、不讲真话;有的对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认真、不严格等。

3.不起作用的问题。就是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带头作用、骨干作用不明显,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事业心不强、态度不正,有的认为升迁无望、干多干少一个样,有的贪图安逸,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挑三拣四、怕苦怕累。二是责任心不强、精神不振,工作不用心、消极懈怠,比如有的同志上班办事马虎应付,下班准时回家;有的科室负责人责任心不强,以值班钥匙没交给自己科室为借口,对值班不管不问,不按时安排值班;个别值班同志自己值班后把值班室钥匙丢到门岗,不按要求交接班致使值班有拖岗空岗现象。三是执行力不强,有的业务不精、能力不强,又不愿沉下心来加强学习,眼高手低,大事做不了,小事做不好。四是缺乏担责意识,对工作存在畏难情绪,不敢碰硬、不敢啃“硬骨头”,遇到问题绕道走,碰到矛盾往上推,“平常时期看不出来、关键时候也冲不上去”。

对我局其他一般干部职工而言,也不能认为这些问题是党员的问题,与己无关,同样也要积极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向合格党员看齐,向优秀党员学习,做遵纪守法的机关工作人员。

(三)党组织层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仅要着力解决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还要推动解决党的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整顿不合格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要跟着上。因此,学习教育要搞好,就必须把党支部建设好、把作用发挥好。各支部要着重解决主业意识不强、组织生活不正常不健全、党建基础薄弱等方面的问题:一是主业意识不强的问题。有的党支部书记没有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的要求,没有牢固树立起抓党建的主业意识,重业务轻党建,一手硬一手软,对自身需要履行的主体责任了解不够全面,对基层党建工作学习思考不够,对如何抓好支部工作缺乏党建思维,存在以业务思维推进党建工作的问题。二是组织生活不正常不健全的问题。有的党支部没有把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加强党员干部党性锻炼的重要平台,存在以业务会议代替组织生活、组织生活形式机械单调等情况;有的党支部组织生活质量不高,没有坚持问题导向,没有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学习讨论不足、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不浓,组织生活流于形式,走过场;有的党支部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不经常,对组织生活的常态化建设抓得不够。三是思想政治工作不到位的问题。有的党支部书记对思想政治工作不够重视,在思想教育工作方面下的功夫不多,而且缺乏针对性,没有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没有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现象发现不够及时,对一些工作作风不实的党员干部教育引导不够,不善于带队伍。四是党建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有的党支部还存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不够规范甚至流于形式,对学习、会议等党建工作的记录不及时、不完整,党务干部对党建业务不熟悉等问题。

三、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抓好我局学习教育工作,局党组专门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间安排表,明确了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内容、措施以及组织领导等要求。这些措施、内容,有些是全体党员都要做的,有些是需要党组织抓的、推的。下面,围绕推进我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广大党员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提几点要求,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今天参会的还有一些同志不是党员,但作为机关干部,也应借此机会学习对照,不断提升自己。

(一)作为党员,要坚持“学”、“做”结合,以知促行。“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关键在“做”,“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不能学、做“两张皮”。每一位党员都要认真学好党章党规,学好系列讲话,坚持边学边查边改,坚持立足岗位做贡献,要通过开展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四个进一步”,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勇于担当作为。

第一,要原原本本学党章党规。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总规矩,党规党纪是对党章的延伸和具体化,明确了党员干部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全体党员都要反复记诵党章、通读熟读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明确做合格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守住为人、做事的基准和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在此基础上,掌握好与履职尽责紧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包括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6项基本条件、廉洁自律准则规定的“四个廉洁”“四个自觉”、纪律处分条例的133条规定以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规定等。

第二,要全面深入学系列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也是党在新形势下理论和方针政策的集中体现。全体党员都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以及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学习中,要注意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财政改革需要,深入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核心要义以及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深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思考如何运用系列讲话指导财政工作实践,如何加强自身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能力建设,树立政治意识、全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第三,要解决突出问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们刚才列举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逐一对照检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结合尚未整改到位的“四风”问题、“不严不实”问题,一项项整改、一项项落实,积极消除“不像党员、不守规矩、不起作用”的思想和行为。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到直面问题不回避、整改问题不含糊,问题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第四,要扎实开展“对标”管理活动。2015年,省厅开展了“对标”管理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谢伏瞻书记、邓凯副书记等8位省领导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学习推广省厅开展“对标”管理活动的经验做法。为持续巩固深化“对标”管理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全省财政系统管理和工作水平,省厅决定2016年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对标”管理活动。按照省厅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局范围内开展“对标”管理活动。各支部、各科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对标”管理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把推进落实“对标”管理活动目标与“两学一做”教育学习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科学选择重点工作和改革事项,找准学习目标,找差距、理思路、学先进、促提升,不断提高各项工作水平。

第五,要立足岗位做贡献。结合2016年财政中心工作,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职责任务,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推动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要积极践行“我是共产党员”行动,时刻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切实将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干工作、推改革、促发展的实效。

第六,要坚持以上率下。领导干部都要以身作则、示范带动,上级要为下级作表率,班长要为班子成员作表率,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形成上行下效、上率下行的良好局面。局党组成员和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要走在前面、深学一层,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所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与其他党员一起学习讨论、一起查摆解决问题、一起接受教育、一起参加党员民主评议,切实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

(二)作为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部署要求。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体责任。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各级关于开展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抓实、抓到位。

第一,要把握好开展学习教育的原则要求。此次学习教育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为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各党支部在学习教育中要着重把握好以下五方面的原则要求:一是要把党的思想建设放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要突出正常教育,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突出在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的经常性、常态化上下功夫,真正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三是要坚持区分层次,区分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对学习教育作出针对性安排,不能大而化之。四是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抓好党组织自身存在问题的整改,也要督促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抓好整改。五是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学习教育与做好当前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结合起来,做到学习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

第二,要运用好党内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认真贯彻“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切实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熔炉作用。按照局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落实好以下几个规定动作:一是打牢基础“学”。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是在“学”。要通过“学”,把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结合起来,把学习研读与讨论交流结合起来,组织广大党员有计划、分专题地开展学习,着力提升政治素养、锤炼坚强党性。各党支部要以“四讲四有”为主要内容,开展4个以上专题学习讨论。二是上好专题党课。局党组成员要到所在支部讲党课,党支部书记联系实际讲党课。讲党课要注重运用身边事例,强化互动交流,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七一”前后,各党支部要结合纪念建党95周年,集中安排一次党课。三是开展民主评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评议党员,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给予组织处理。四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年底,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局党组和各党支部要以“两学一做”为主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谈心交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深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三,要推进“4+4+2”党建制度体系。“4+4+2”党建制度体系是省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兰考考察时的指示精神,以深化拓展“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为发端,着力构建:在乡村基层,建立健全民主科学决策、矛盾调解化解、便民服务和党风政风监督检查4项基础制度;在县级以上机关,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干部选拔任用和反腐倡廉4项基础制度;在各级党组织和国家机关,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和监督检查问责2项机制。根据市委部署,今年,我局被确定为全市推进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基础制度和两项机制建设综合性示范点。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基础制度和两项机制建设是“4+4+2”党建制度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是规范权力运行、严明党的纪律、从严管理干部、坚定正风反腐的长效机制。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推行县级以上机关四项基础制度和两项机制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坚持把推进“4+4+2”党建制度体系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同落实好本科室(单位)各项任务结合起来,把“学”得怎么样、“做”得是否合格体现在推动中心工作、促进财政事业发展上,使财政部党员干部队伍焕发新的面貌、基层基础打得更牢,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第三,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人事干部教育科),具体负责全局学习教育的组织实施、督查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履职,抓好全局的学习教育工作。各党支部及负责同志也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各支部书记,要真正把责任意识树起来、把第一责任人职责担起来,从具体工作抓起,亲自制定具体学习教育计划、亲自部署任务、亲自组织落实,并及时了解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

第四,要强化宣传督导。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局门户网站、内网及电子屏幕、简报等,及时宣传我局学习教育的进展成效、经验做法。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沉到支部去,对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要加强督查指导,重点督促检查各支部是否开展认真深入的学习教育,是否真正做到了把思想建设抓在日常、严在平常,是否真正取得了实效。机关党委要把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作为今年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首要内容,对组织不力、问题较多的实行问责。

(三)对照标准要求,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确保学习教育实效。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提出了好干部的标准问题,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论述,中央“两学一做”方案提出了“四讲四有”的具体标准,即: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这是新时期我们做合格党员的标准要求,全局每一位党员干部都用这个标准来衡量自己、检视自己、修正自己,将其真正落实到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为人处世之中。

第一,要做一个讲政治、有信念的共产党员。财政是党和政府履行职能的物质基础、体制保障、政策工具和监管手段,在党中央作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新形势下,作为财政部门的党员干部、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自身职责使命,把理想信念体现到修身律己、为政用权、干事创业的方方面面,以实际行动做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的模范践行者;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筑牢思想之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第二,要做一个讲规矩、有纪律的共产党员。牢固树立守纪意识,自觉将纪律、规矩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格执行党章以及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把合格的标准立起来、把做人做事的底线划出来、把党员的先锋形象树起来,决不越雷池一步。要增强组织观念、严守组织纪律、服从组织决定,对于组织决定的事情坚决落实、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对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个人有关事项也要及时如实报告党组织。特别是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对局党组集体作出的决定,要全力以赴,不折不扣地坚决落实到位。要强化法治意识,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把握“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坚持依法用权,严格按规则、制度办事。同时,要严格执行局机关工作规则及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执纪问责,绝不允许有不服从纪律的“特殊党员”。

第三,要做一个讲道德、有品行的共产党员。要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举止,坚决守住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要坚持廉洁从政,“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主动接受监督,从严管住自己,从思想上、行为上杜绝以权谋私、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要坚持从严治家,管好子女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培养良好家风。要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慎重对待朋友交往,净化生活圈、管住活动圈,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的言行,时刻检点自己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四,要做一个讲奉献、有作为的共产党员。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讲奉献、有作为。一是要把为党和人民事业贡献力量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五大发展”理念贯彻落实到财政各项工作中,保证财政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要强化宗旨意识,立足本职岗位,为民理财、为民奉献,努力使每一项财政政策、每一笔财政资金都能真正落实到位,真正惠及到老百姓身上。三是要坚持敢于担当,在矛盾困难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在日常工作当中敢于承担责任、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发声亮剑。今年市委、市政府部署了包括稳定经济增长、补齐民生社会事业短板、打赢扶贫攻坚战、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等一系列重点工作任务,并把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作为今年我市重点改革任务之一,需要举全局之力,需要大家奋发有为,才能确保完成各项改革攻坚任务。四是要忠于职守,保持事业激情、顽强斗志,增强抓工作的责任心,用心学习、用心干活,用心把组织交办的每项工作做好,提高执行力,做到既想干愿干积极干、又能干会干善于干,解决“不善为”、“不会为”、“不作为”的问题,努力在促进财政服务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当标兵、作模范。

同志们,搞好这次学习教育,意义深远,责任重大。全局上下一定要迅速行动起来,以饱满的热情、端正的态度、良好的作风积极投入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来,以“学”为基础,以“做”为关键,切实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引向深入、形成常态、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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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党员干部建设副中心向前站一步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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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市委书记林晓峰主持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温州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专题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在温州考察指导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传达贯彻省委常委、温州市委书记陈一新来乐明察暗访调研的有关精神,部署我市的整改落实意见。林亦俊、赵乐强、章纪泉、潘黄星、林万乐等市四套班子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省委书记夏宝龙这次来温考察,是对温州近两年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是对温州担当新使命的一次新动员,是对温州深入探索宗教工作依法管理新路的一次有力指导,是对温州干部改进作风的一次示范引领,对温州工作起到了把脉把关、量体裁衣、鼓劲提神的重要作用。我们要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夏宝龙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的热潮,按照温州市委的部署要求,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浙江考察的重要讲话、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务求学深悟透,强化政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五市六城”建设,当好温州“赶超发展排头兵、再创辉煌顶梁柱”。

会议指出,陈一新书记就全面贯彻落实夏宝龙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八个方面的部署要求:按照夏书记提出“在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新要求,率先启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温州深入实践的试点;按照夏书记提出“加快转型升级的节奏和频率,开辟‘腾笼换鸟’‘凤凰涅盘’的广阔天地”的新要求,坚定不移地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按照夏书记提出“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关键要提高基层战斗力”的新要求,积极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夏书记提出“宗教中国化要做到政治认同、社会适应、文化融合”的新要求,全面提高依法管理宗教工作水平;按照夏书记提出“积极学习借鉴陈岙经验,提升城乡建设特别是新农村建设品位”的新要求,扎实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按照夏书记提出“把立德树人作为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的新要求,大力加强大中小学生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夏书记提出“建设一支敢担当、过得硬、打胜仗的‘狮子型’干部队伍”的新要求,积极探索“狮子型”干部的标准和选拔方式;按照夏书记提出“在抓落实出成效上更进一步”的新要求,不断创新和改进领导工作。

会议强调,我们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强化工作督查,确保半年红,进一步营造大抓落实的浓厚氛围。要抓紧筹备市委十三届八次全会,全面推动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坚决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做好社会面稳定工作。

会议传达了陈一新书记来乐明察暗访调研的有关精神,并部署了我市的整改落实意见。6月27日至28日,陈一新来我市部分镇开展明察和暗访,实地调研镇街基层基础工作和旅游工作,要求我市扎实做好“改、考、学”三篇文章,深化镇街体制机制改革,强化工作考核和学习考试,提升基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巩固党的基层政权和执政基础。会议要求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要高度重视陈一新书记微访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要以抓好相关问题整改为有力契机,推动当前各项重点工作开展,切实做到抓常抓长,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会议研究了《中共乐清市委贯彻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不折不扣抓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我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28条办法、“六项禁令”和作风建设,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执行组织纪律、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了整改的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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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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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总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要求和总局部署,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这次全会以从严治党为主题,会上通过的两个党内法规特别重要,我们党组以及总局各级党组织都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原原本本地学,逐条逐句地学、反反复复地学。

一是要切实加深对《准则》重要意义和基本精神的理解认识;二是党组要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表率;三是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执行《准则》,按《准则》要求推动落实相关整改工作。

《准则》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从12个方面对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作出规定,对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学懂吃透《准则》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要把加强思想教育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首要任务,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关键,把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组织保证,把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根本保障。我们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准则》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精神,进一步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把《准则》的各项规定落实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中。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要从高级干部抓起,《准则》也对高级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我们党组一班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党组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示范作用尤其重要。学习贯彻《准则》,首先就要从党组做起,从我做起,从每一位党组成员做起。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到的,我们要首先做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不做的,我们坚决不做。党组成员一方面要带头执行、模范遵守《准则》,自觉按照党提出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营造开展严肃认真党内政治生活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要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好分管领域的“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单位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各个环节要敢抓敢管敢严,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种问题,及时指出和纠正不良风气,培育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

目前的整改工作和对各直属单位的巡视,都要按照《准则》提出的标准和要求来落实。还没有巡视到的20多家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自查,机关各厅司局也要对照《准则》强化学习。党组成员要沉下去,除了分管的业务工作,也要把党建工作紧紧抓好。当前,体育工作任务繁重,越是在工作任务重的时候,越是要重视加强党建工作,特别是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把支部建在连上,这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的重要经验。在新的长征中,我们要充分发扬和继承这个“传家宝”,要以学习贯彻《准则》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总局系统基层党建工作,使每个支部都迸发出更大活力,来为体育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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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党员领导干部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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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以来,我通过积极认真参加集中理论学习以及个人在工作中的实践学习,学习和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委会上的讲话精神,使自己对干部作风好坏的重要性有了深刻的认识,并深刻体会到应该切实加强自身学习,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作风,时刻保持干部良好形象。通过认真学习,我就此次作风建设活动有以下心得体会:

一、提高认识,理解活动重要性是搞好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

所谓作风,是工作中一以贯之表现出来的态度和做法,它潜移默化影响着我们的思想,左右着我们的行动。干部作风建设是一个系统,就其具体内容来看,每一个方面都涉及到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正确关系,都从不同的方面体现了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思想作风看,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就会失去不竭的源泉;从学风看,马克思主义理论如果离开了群众的具体实践,就会成为空洞的教条,所提出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就不能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要求,就要犯错误;从工作作风看,如果脱离群众,就必然会出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从领导作风看,如果脱离群众,也必然会出现独断专行、软弱涣散、自由主义等不正之风;从生活作风看,如果脱离群众,忘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如果我们不加强作风建设,如果我们作风建设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如果任其发展,我们的事业不仅不能与时俱进,而且很可能与时俱退、与时俱变。也将会出现骄奢淫逸等消极腐败现象,使党的形象受到损害。

二、加强学习,夯实理论素质是搞好作风建设的理论基础。

坚持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方法,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增强政治鉴别力。在学习方法上,要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集中政治理论学习,同时在保证学习时间上,要坚持业余时间自学与单位集中学习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同时现代管理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和法律知识等相关内容的书籍、典型事迹等,使学习教育贯穿于政府机关效能作风建设始终。

三、深入排查,整改问题是搞好作风建设的基本途径。

作为街道干部要认真分析梳理本人在本业务上的特权思想方面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及时整改。必须彻底转变以前一些不正确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干部的责任意识,对基层群众,我们要真心诚意地对待他们,时时、事事、处处都要学会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在与群众交往、沟通时,一定要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和,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全心全意地帮助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满腔热情地为基层群众服好务,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

四、从严遵守,建设高素质队伍是搞好作风建设的首要条件。

从严遵守重点抓两条,一是要严格执行“四条禁令”,把“四条禁令”作为每个干部最基本的行为准则。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来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起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来规范整个干部队伍作风。 五、从严要求,树立良好形象是搞好作风建设的必然要求。 要按照“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这四句话来改进我们的办事作风。一是人要精神。每一名干部都要珍惜自己的工作岗位和单位荣誉,做到纪律严、作风实、着装整齐、精神饱满。软、懒、散的状况必须坚决改变。二是物要整洁。每一个办公室都必须做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办公秩序井然有序,物品摆放规矩整齐。脏、乱、差的面貌必须坚决改变。三是说话和气。每位干部对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不摆架子,不耍态度,文明礼貌。四是办事公道。每位干部服务群众,都要做到平等待人,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公平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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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普通党员学案例,谈感受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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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思想上有了更高的认识:法相济才能标本兼治,如果说,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那么纪律的生命就在于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前四条是针对所有党员廉洁自律规范,要求所有党员公私分明、崇廉拒腐、尚俭戒奢、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后四条是针对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规范,要求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准则》虽是党内的法规,但坚持的是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准则》虽然只有八条,但紧扣的是廉洁自律主题,围绕的是理想信念宗旨,重在立德。实际工作生活中,要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能顶得住歪理。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歪理邪说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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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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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后,各单位迅速行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贯彻到位。班子带头“率先学”,原原本本、逐章逐条研读,做到先学一步;对比新旧版本,熟知“改、增、删”主要内容,做到多学一些;学习权威解读、负面清单,做到学深一层,丰富载体“多样学”。积极征订《准则》《条例》系列辅导读物,提供资料保障。编印学习简报,刊登《准则》《条例》全文,摘录“《纪律处分条例》背后的案例故事”等解读文章;利用工作微信群,向党员干部推送“一图读懂《准则》”“一图读懂《条例》”等文章,方便大家多样学习、随时学习。

一是大家以创新形式灵活学习。开展警示教育,运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的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明纪,加深对两项法规的理解;分组进行讨论,畅谈学习感悟和体会,让大家在交流中认清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找准纪律的“底线”。

二是强化督促推动学习。提升学习劲头,强化学习效果,举办党规党纪知识测试,以考促学;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履行“两个责任”、落实“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以制促学;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对照正反典型,找差距、查不足,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学用结合。

贯彻学习《条例》和《准则》,不仅要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以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而且还要结合“三严三实”要求,真正做到使《条例》和《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从而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崇廉尚实、干事创业、遵纪守法的良好政治生态。

自古以来,“无以规矩,不成方圆”,说的就是《条例》和《准则》的重要性,我们共产党在抗战和解放战争期间,取得的无数的重大服胜利的坚强保障就是我们有铁一样的纪律。但是近年来,从那些落马的“老虎”“苍蝇”中,我们却看到一些人不把规矩和纪律当回事,自行其事,妄议中央,严重背离了党的宗旨和理想,贪图享乐,给党的事业带来了巨大伤害。

己不正何以正人?党的发展历史表明,贯彻学习《准则》和《条例》,加强纪律性,才能革命无不胜。治国之要,首在用人,此乃千古不变之规。近期,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我认为,作为党员要把《准则》和《条例》作为做人、做事、从政始终遵循的基本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边学边行,把党的政治规矩和纪律印在心上,以过硬的纪律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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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党员干部学习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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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是省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制度安排。“三项机制”出台后,驼峰路街道办事处金华路社区迅速组织学习

社区党支部及时召开社区党员干部会议,专题学习“三项机制”,准确把握内涵、实质,并结合当前实际,展开集中讨论;研究部署社区学习贯彻工作,强化工作责任,夯实工作基础。

会议强调,社区党支部应当把“三项机制”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在集体学习党章党规、学习系列讲话的过程中,增加“三项机制”学习内容;通过社区微信公众平台、电子屏、公示栏、社区今日头条号等社区媒体资源,积极创造“三项机制”学习贯彻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全体党员利用网络、手机、党员远程教育平台等媒体媒介开展自我学习。

社区全体工作人员通过深入学习“三项机制”重要文件精神,纷纷表示“三项机制”的学习贯彻必须同社区实际以及社区重点工作、基层党建等工作深度结合,切实解决社区干部“不善为”、“不想为”、“不敢为”问题,着力打造作风过硬、充满激情、奋力拼搏的工作队伍,凝心聚力,追赶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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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党员两提一争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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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舟也无力”。能力是工作的基础,能力的强弱决定着工作水平的高低。总书记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的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繁重、更为紧迫”。“能力不足的危险”作为“四大危险”之一,到了必须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时候。

能力建设和提升首先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我们要建设和提升的能力是服务人民、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而非玩“空手道”、追求虚假功绩等的能力。后一种所谓的能力,背离了能力建设的本意和要求,恰是没有能力的体现,是一种伪能力。沿此下去,只能是南辕北辙、缘木求鱼,在错误的轨道上渐行渐远。要提高真能力,摒弃伪能力,就必须坚持务实作风和正确的政绩观,以“功成不必在我期”的精神和“进不求名,退不避罪,唯民是保”的态度,切实提高驾驭工作的和为民办实事的能力。要善于倾听民意、集中民智、解决民困民忧。坚持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多做打基础、利长远、惠民生的工作,多想想“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多深入群众承接“地气”,不搞“花架子“,“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我们的能力才能在工作实践中被人民群众认可,才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是确保能力建设取得实效的客观需要。能力建设和提升不可能一蹴而就、毕其功于一役,只有坚持终身学习、长期建设,能力才能积水成渊、聚沙成塔,才能跟得上时代步伐,适应党和人民的工作要求,我们才不会被人民和时代抛弃。这就需要我们既要能“干得好”,也要能“沉下心”,能经常反躬自省,找出自身不足,有针对性地补缺补差。同时,还要能容纳他人善意的批评,善于从他人的批评中汲取自身能力提升的养分,不能只可“顺毛摸”、不能“触逆鳞”,只可谈成绩、不能讲缺点,否则,自身能力只能渐趋衰微,既贻害了事业,也困扰了自己。

求真为源,才能生出能力之水;务实为本,才能长出兴业之木。我们只有踏踏实实干好事业、认认真真研究问题,在学习实践和解决问题中提高自身能力,把我们的全部能力运用到为人民服务中去,才能在琅琊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为实现“百亿琅琊”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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