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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准则的心得体会【热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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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党员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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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必担责、失责必追究。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山东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广大党员干部表示,一定认真学习领会,把《条例》落到实处,真正肩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山东省纪委监察系统采用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省纪委研究室副主任张莉莉说,《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各级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一定要带头认真执行《条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地生根。要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针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硬起手腕问责,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条例》作为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把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进一步扎紧了问责的制度笼子。“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也是组织部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有力武器。”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副处长李士帅认为,《条例》的出台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条例》有关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以最讲认真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始终绷紧抓党建这根弦,决不能当‘甩手掌柜’。”济南市市中区区委书记朱红方认为,《条例》突出问责重点,规定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体现了权力与责任对等,为各级党组织强化问责提供了基本遵循。济南市天桥区区委书记毕筱奇认为,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起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条例》学深学透、自觉践行,并制定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表示,要坚持从自身做起,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使命。滨州市滨城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毕玉海说,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

连日来,广大基层党组织以各种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办法。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党委书记王志臣说,这几天,他深感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的任务责任重大,因为基层发展中面临诸多难题,迫切需要一个“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党员干部团队。“下一步,我们将依托《条例》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大胆亮丑’,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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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观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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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参加这次报告会,我从宣讲团对张桂梅先进事迹的宣讲报告中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了她平凡而伟大的精神境界,在我们临县华坪居然还有这样一位伟大而平凡的人,这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

张桂梅———“全国先进工作者、中国十大女杰”,华坪县女子高中的创办者,华坪县孤儿院院长,少年丧失母亲,青年丧父,中年痛失丈夫,两次肿瘤手术,癌细胞转移到肝脏,身患重病却始终坚持上课……这就是我对她最初的了解,或许很多人对张桂梅的了解都只停留在这,或许很多人都不理解,难道她不要命了吗?她究竟为了什么?但是随着宣讲的不断深入,随着心灵一次又一次的震撼。我找到了答案,“她是一名共产党员”她是那些贫困山区孩子求知的“指路牌”更是130多名孤儿的“妈妈”。我为我之前的想法感到羞愧,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张桂梅一直在平凡的岗位,干着不平凡的事,在磨难面前她勇敢的挺直了腰杆,生活的磨难没有击垮她,病魔更没有让她倒下,她担负起了一个伟大母亲的责任。她用赤诚的爱心托起了无数孤儿和困难女子的人生梦想,这一刻我打心眼里敬佩她,她无愧于“全国先进工作者、中国十大女杰”等一身荣誉。

“俯首甘为孺子牛"是鲁迅先生的写照,也是张桂梅的写照,30多年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始终坚守在三尺讲台上,她没有子女,生活节俭,把自己一天的生活费控制在三元以内,而拿出自己绝大部分的工资接济困难学生,给没有学费的学生垫交学费,把母亲般的慈爱全部奉献给学生和孤儿,这些事迹正如他所说的,如果我是小溪,就流向沙漠,去造就一片生命的绿洲。正是因为她的淡泊名利,不求回报,才造就了一片“绿洲"。物质固然重要,可是决定我们生命价值的东西不是物质,而是精神品质,张桂梅老师的崇高精神犹如一棵苍天大树,供人们歌颂,更是我们党员学习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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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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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闭幕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10月28日下午,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表示,修订条例原则之一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抓住‘关键少数’”。

当日下午,中央宣传部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负责同志介绍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六中全会情况。

中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在发布会上介绍,《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2003年12月颁布实施,这是第一个党内监督的专门文件,对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逐渐显现出来。同时,十多年来党内监督的新发展,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实践新经验,迫切需要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

吴玉良说,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六次全会上对健全完善党内监督制度提出要求,明确了党内监督的性质、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为修订条例指明了方向。中央纪委机关先后7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条例修订工作。党中央统筹考虑,决定将修订条例纳入十八届六中全会重要议题。从今年3月份开始,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领导下,修订条例与制定准则同步进行。

他表示,修订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主要把握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领导本身包含着教育、管理和监督,有领导权力就要负监督责任,努力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

吴玉良说,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贪大求全,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增强现实针对性;三是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强调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同时抓住“关键少数”,将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四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规范党内监督与其他监督方式的关系,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五是坚持务实管用,兼顾必要性和可行性,总结实践经验,提炼管用的实招。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条例共分8章、47条,分为三大板块:第一章是总则,构成第一板块,列了9条,主要明确立规目的和依据,阐述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监督内容、监督对象、监督方式以及强化自我监督、构建党内监督体系等重要问题。

第二章至第五章构成第二板块,是条例的主体部分,列了27条,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这4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规定,形成了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其中,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对现行条例的突破,体现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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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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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各级党委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党内政治生活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庸俗化、随意化等现象。抓实抓好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基础工程,要从三个方面持续用力、抓紧抓牢。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拧紧“总开关”,真正从思想抓起。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修身立业的主心骨和压舱石,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要深入学习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保持对远大理想和奋斗目标的清醒认知和执着追求。要保持共产党人姓“马”姓“共”的本色,时刻绷紧政治这根弦,不忘初心、不改初衷,始终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树立起让人看得见、感受得到的理想信念标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彰显“正能量”,真正从风气严起。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激浊扬清,坚持激浊和扬清两手抓,让党内正能量充沛,让歪风邪气无所遁形,真正让那些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那些阳奉阴违、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选人用人风气是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的“晴雨表”,直接关系干部队伍建设成效。要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选人用人纪律宣传,严禁违背组织决定搞阳奉阴违、团团伙伙等行为。要从严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严格干部工作程序,该有的换届一个都不能少,该守的规矩一条都不能破,对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说情打招呼等问题加大监督和查处力度。要坚持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选任工作制度机制建设,补齐补足制度的短板,扎紧扎密制度的笼子,使制度和程序成为不正之风难以逾越的屏障。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打破“潜规则”,真正从规矩立起。按照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最根本的是要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严格按照党的各项制度规定办事,立“明规矩”,破“潜规则”,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严格组织生活是推动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二者紧密结合的重要抓手,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就是要通过经常性的严格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学习教育有关纪律,在组织生活中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不断清除党内各种错误思想、克服各种不良倾向、纠正各种缺点错误,实现党组织对党员全天候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约束,使每一位党员在党内生活中思想受到教育、主观世界得到改造、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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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6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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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第二条规定了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主要有四项内容:一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二是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是我们在新时期的思想路线。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这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制度。四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尽管《条例》没有专文规定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原则,但在框架、章节、条款和字里行间充分体现了发扬党内民主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实事求是、依纪依法,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监督制约与保护支持相结合等开展党内监督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是贯穿《条例》始终的主线,是《条例》第一条明确规定的重要立法目的,但“发展党内民主”的重大步骤主要依靠中央决策和部署,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一般不宜通过“发展党内民主”来开展党内监督工作,只能是通过“发扬党内民主”,将党章、《条例》和其它党内法规规定的党内民主制度发扬光大,并在党内民主的基础上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这是开展党内监督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党组织加强党内监督,要以发扬党内民主为基础,同时必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二者不可偏废。党内监督工作中坚持这-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这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是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基础。二是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的党内民主制度,支持、鼓励、保证党员和党的干部充分行使各项党内民主权利,防止压制民主现象的发生。三是绝对不允许下级党组织或党员、干部以“民主”为借口,对抗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并严防各种形式的非组织活动,维护全党和各级组织的团结和统一。四是党员、干部不论是行使监督权利还是接受监督,都要以大局为重,不意气用事,不搞无原则纠纷,更不能借监督之名,损害党组织或领导班子的团结。

二、实事求是、依纪依法。

实事求是是《条例》明确规定的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指导思想。在“依法执政”、“依法治国”大背景下,依纪依法可以说是所有监督活动的基本要件,《条例》许多条款都有“依纪依法”的规定,就反映了这一点。该原则是指,党内监督主体的各项监督行为和活动都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严格依据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党内监督工作是一种政策性、权威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重大权益,一旦偏离事实和党纪国法的规定,很容易发生问题。在党内监督工作中坚持这一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党内监督主体进行各种监督活动,必须以事实为根据,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善于听取被监督者或有关同志的意见,不能捕风捉影、见风就是雨。二是各种监督主体履行监督职责、行使监督权利必须严格按照《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措施、要求等进行,尤其不能用违反党纪国法的手段、措施开展党内监督。在这个问题上,党组织要把好关,对于不符合有关要件的监督行为或活动要及时制止。三是严格按照《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党内监督制度。四是对不遵守、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党内监督制度的行为,必须及时追究.严肃处理。五是党组织处理有关问题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

三、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与处理具体的人或事相比,制度建设更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条例》本身突出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为开展党内监督工作中坚持这一原则提供了依据,开拓出思路。这一原则是指,加强党内监督,必须注意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人手,从根本上铲除权力滥用的条件和土壤。在党内监督工作中坚持这一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有关党组织要及时制定贯彻《条例》的有关配套规定、具体办法或规章制度,完善党内监督制度体系。二是地方、部门要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对照《条例》,针对党内监督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找出已有制度和机制存在的弊端,予以健全和完善,大力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三是党的各级组织要把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作为一项根本性、长期性的工作,常抓不懈,要经常检查并善于通过“亡羊补牢”,完善有关制度和机制,防范问题的发生。四是要及时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大胆探索新的监督制度和机制。

四、监督制约与保护支持相结合。

如前文所述,《条例》起草中就注意在具体内容和条款设计上,使监督制约与保护支持相辅相成,《条例》规定的各种监督权力(利)和监督方法、措施对此都有鲜明体现,重要的是如何在党内监督工作中落实和坚持这一原则。这一原则是指,党组织开展各项党内监督工作,必须在强化监督制约的同时,保护被监督者的合法权益,保护领导干部敢抓敢管、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开展党内监督工作坚持这一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党委要对党内工作实施坚强的统一领导,保证党内监督各项工作依纪依法按照组织原则和严格程序公正、公平地进行。二是要鼓励、支持、保护党内监督各主体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及时调查、处理党员干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检举、控告。这既使监督制约落到实处,又可以增强党员干部进行监督的信心。四是认真听取被监督者的意见,高度重视受处理党员干部的申诉,切实保障被监督者的权益。尤其要注意区分滥用权力和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事物的界限。五是对以监督为名,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之实,滥用监督权的行为,要严肃追究。

五、立足教育,着眼防范。

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目的不仅是为了惩治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主要还是保证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国内外、党内外开展监督工作的经验都表明,加强教育和防范,能够使监督工作关口前移,事半功倍。这一原则是指,加强党内监督,必须立足于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廉政教育,大力加强各项基础性工作,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有效防范问题的发生。开展党内监督工作坚持这一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是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工作,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党员干部个人要加强思想政治学习,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牢固树立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的意识。三是各级党组织要抓好防范工作。要加强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工作,防患于未然;要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治本抓源头;要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发现苗头,早打招呼,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不搞秋后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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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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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中央领导多次强调要强化问责。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去年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相比,更突出党员干部的责任与担当。“乱作为”固然值得警惕,还要防止“不作为”。

从只有50多人的组织发展成拥有8700多万党员、世界最大的执政党,这样的成果似乎可以让一些领导干部躺在功劳簿上睡大觉。“为官避事平生耻”,敢于担当是党的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此外,近年我们党保持反腐高压态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因此更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责任担当的缺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权责对等原则是政治文明的重要体现。我们之前习惯了出大事才追责,只要不犯党纪国法,一般得过且过,睁只眼闭只眼。问责条例的出台,使问责从“暂行规定”上升到了“条例”的高度,使权责对等得到了党内的严格规范。

在操作层面,一些领导干部的责任被层层分解,一旦出问题似乎谁都没有主要责任。这让党员干部在群众心中的形象大打折扣。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除了事后追责,更关注到事前明确责任,从而有效地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纵向压给各级党组织,横向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党的工作部门。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应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自觉意识。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时刻,需要更多共产党员站出来,与不良风气斗争。

更重要的是,惩戒只是手段,不是目的。问责条例希冀在广大党员中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共产党员的担当应是一种主动进取的精神,坚定追求党的理想信念。

某种意义上,只有让“不作为”无路可退,才能让身怀使命感的党员在大浪淘沙后涌现出来。问责条例可以倒逼出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推动形成想作为、敢作为、善作为的良好风尚。

党的建设是长期事业,需要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发展正处关键期,我们遇到的问题,一点都不比发展起来之前少。习近平总书记在《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应该对‘为官不为’感到羞耻。”

只有厘清并理解了权与责的关系,才能够释放主动作为的强大动力。重新擦亮信仰的光芒,重新明确理想的价值,重新肩负生命的担当,聆听“中国梦”的召唤,让人看到更广阔的天地、更高远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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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人民政府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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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条例剑指为官乱象 习近平刻画党员担当底线

日前,制定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征求意见的座谈会先后在北京和辽宁召开。会上强调,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制定条例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认识、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的过程。

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在习近平心中,只有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才是合格的党员领导干部。对于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习近平则直接指出,要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

今 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式实施,党员追求的高标准和管党治党的戒尺得到了明确。此时对党的问责条例征求意 见,直接剑指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良之风,既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体现,更是为共产党员的担当精神刻画出了一条底线。

剑指为官乱象:问责条例为党员干部上安全锁

党的建设的经验证明,加强党内监督和纪律建设,必须要有严格的制度规范。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是党内监督工作和纪律建设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2013年,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如今三年多的时间已过,笼子已越扎越密实。而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

在 今年1月举行的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在讲话中就曾提出,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 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此外,他还强调,问责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怜悯之 心,要“较真”“叫板”,发挥震慑效应。

对此,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陈曙光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制度安排,是为党员领导干部科学履职、科学执政上了一把安全锁,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不想腐、不敢腐、不愿腐的健康环境。

陈曙光同时指出,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已过三年,治标已取得显著成绩,党内初步形成了不敢腐的氛围,反腐败斗争的压倒性优势正在形成,“现在已经到了治标与治本一体推进的时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一大利器,也是治标的重大举措。”

刻画为官底线:担当起该担当的责任

有益国家之事虽死弗避。

为人民服务,担当起应该担当的责任,这是习近平为党员领导干部早就刻画出的“担当底线”。

他说,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这个岗位上,这是对我们的信任,是赋予我们的责任,是给我们为党分忧、为国效力、为民尽责的机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担当”二字更成为他时常挂在嘴边,勉励、告诫党员领导干部的关键词。

10月,习近平对云南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2015年1月12日,习近平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时强调,干部就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

2016年1月18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把严格管理干部和热情关心干部结合起来,推动广大干部心情舒畅、充满信心,积极作为、敢于担当。

2016年5月3日,《人民日报》发布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全文。讲话既直面问题、切中时弊,又充满自信、催人奋进,体现着坚强的党性原则,彰显了党中央的责任担当。

“平常时间能看得出来,关键时刻能冲得出来,危难时刻能豁得出来”。

习近平为党员干部刻画的这条“担当底线”,代表着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在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将为8700万投身于其中的共产党员一刻不停的指引着通往胜利的方向。

问责法治化是全面从严治党迫切要求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也正是在此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制定党内问责条例,是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迫切要求,更是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现实需要。目前党内问责制度的一个明显特征,即是碎片化,相关问责条款分散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中,还没有形成体系,而且很多条款只是原则性规定,具体操作起来面临着弹性解读的空间,党内问责的广度、力度和锐度均有待加强。

2009年中央公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属于狭义的问责,很大程度上应归于行政问责范畴,而要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就变成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只有党纪政纪双双发力,才能让党政领导干部绷紧神经,时刻戒慎警惕,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建立对权力的敬畏之心。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王岐山强调,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全党,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权为民所授,任何不正当用权的行为都应该被追责,这是天经地义的政治伦理。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的形象,体现着对党的责任和担当,倘若权力加身,却不知为民谋利、为党负责,甚至滥权以行、亵渎职责,那相关责任人就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问责。

现实中,针对党政领导干部的问责,多由中纪委以发文、通知、意见、办法的形式体现出来,尚且没有实现问责的常态化和法治化。加速制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重要意义,即在于让党内问责依法依纪而行,一切有章可循,从而在根本上坐实问责的效力。

毫无疑问,党内问责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将在党的发展历史上产生深远影响,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为今之计,根据党中央和中纪委要求,整合和健全党内问责制度,制定出台一部专门的党内问责条例,需要进一步塑造问责启动机制,廓清问责的内容、范围和处置条款;更重要的是,要建立阳光透明的问责机制,让民众可以监督整个问责过程。如此,以完善健全的党内问责制度,唤醒党员干部敬畏之心,不负民众信任与托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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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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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进一步扎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笼子。庐山市纪委迅速学习贯彻,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

一是立足岗位率先学。7月18日,市纪委迅速组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学深悟,以身作则,先学一步、学深一步,吃透精神,精准把握,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执行和落实,避免出现偏差,保证问责条例执行到位。

二是多种载体结合学。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问责条例内容和有关精神列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通过委局QQ、微信等网络交流平台,将问责条例全文转发给在外防洪、办案的委局干部,灵活运用时间进行学习。

三是上下齐抓层层学。组织机关干部进行问责条例学习的同时,市纪委要求各乡镇纪委及时抓好问责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工作,形成各地纪委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确保各级纪委同频共振,每位纪检监察干部都能够严格运用、执行问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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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守护明天第四季观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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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按照老师要求,我在电视上观看了《守护明天》节目。

这期节目的主题是远离。对青少年危害十分的大。我观看了一则案件,小静因一不小心吃了而上了瘾,由于经不住的诱惑,从而帮助别人销售,最后被发现了。那时她还没有成年,可是她犯了罪。

现在的世面上,新型越来越多。节目上,有着几种新型的模型。五彩缤纷的糖豆,看似像是普通牛奶的,小贴纸......这些看似是日常生活中的物品,却都是。特别是那小小的贴纸,看似无害,可只要你把它贴在身上,就会产生幻觉。想到这,我忽然想起了小学的时候,班级内流行的小贴纸,简直和这种贴纸一模一样,那时候,同学们每天都把这样的贴纸贴在身上,一想到这我就心惊肉跳,幸好那时候贴的贴纸不是。

别一个案件,几个中学生因为一时兴起竟打起了吸食的主意,我并不知道他们怎么有了这样的念头,吸食可不是开玩笑的,一旦吸了就很难戒掉。其中有一个人被判了十个月的有期徒刑。这是多么恐怖啊,吸食危害是多么的大。

我们要珍爱生命,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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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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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认识到廉政建设对我们法院工作有着重要意义,这两部党内法规,二者相互配合、相辅相成。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不仅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响应中央的号召,还要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的思想和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做到不越雷池一步。

我认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必须要做到“知”与“行”结合,言行一致。首先必须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学习,要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自觉性是很重要的。《廉政准则》约束的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能否得到好的实施和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觉自律上下功夫。因此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对于提高主动性和自觉性就显得不可或缺。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能够正确对待小事,能防微杜渐。谨小慎微应该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总之,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自省,在政治上把握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保证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得到很好地贯彻执行;要在思想上把握自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要在生活小节上把握自己,绝不因善小而不为,亦不因恶小而为之;要在工作上把握自己,摆正位置,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不断提升精神境界;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带头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要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慎独慎行,择善而交,做到生活正派、情趣健康,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树立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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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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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党中央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照执行,。在这里,我就学习和领会“两个条例”精神实质的情况,谈几点自己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体会到“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是我党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是中国共产党建党82年、执政54年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甚至还是国际共运史上的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这是我党反腐倡廉、制度建党的一件大事,是党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是开党内制度监督先河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党党内监督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它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总是保证我们党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了重要作用。“两个条例”的颁布和实施一方面体现了我们党以民主监督的形式,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另一方面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其次通过学习使我们看到,《党内监督条例》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它充分反映了全党意愿,集中了全党智慧,把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转化为具体规定。《党内监督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对于发展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党员和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素质,提升自己的判断能力和思想觉悟,做一名廉洁自律的党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6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坚定自己的立场,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

作为一名普通共产党员通过对“两个条例”的学习,我对“两个条例”的认识有所提高,深刻感受到学习“两个条例”是新时期党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继续,因此我要根据“两个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约束,自学遵守“两个条例”,能够正确运用“两个条例”约束自己,把自己的言行举止规范到“两个条例”之中,为党、为社会做好自己的工作,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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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2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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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阐明了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建基础的根本重要性,明确了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等重点内容,提出了“固本培元、激浊扬清、立规明矩、以上率下、继承创新”新的系统的思想方法。

重要论述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具有深刻的现实针对性、科学的实践指导性,为新时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思想武器、指明了正确方向,是我们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重要论述立论严谨,对新时期的党内政治生活在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中作了精准定位,科学地阐明了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建基础工程的根本重要性,强调“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指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根本途径和首要着力点。同时对反映党内政治生活环境的党内政治生态给予高度重视,科学地阐明了政治生活与政治生态之间的辩证关系,形成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必须“突出抓”的指导思想。

“从严”这一关键词贯穿于重要论述的方方面面,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必须按照从严的要求”,使党内生活“真正严格起来”,而且对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等重点内容念兹在兹,一再要求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要求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通过诸多具体严格的要求,使“从严”具体地而不是抽象地、认真地而不是敷衍地落实到位,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全面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重要论述以问题为导向,切合实际。新时期的党内生活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段时间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不认真不严肃现象比较普遍,庸俗化、随意化倾向比较突出,少数地方和单位政治生态严重恶化,甚至出现了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重要论述直击积弊,强调“党内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都要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句句着实,有的放矢。习近平总书记从解决现实问题的实际需要出发,深刻阐明“抓而不实,等于白抓”道理,强调“下大力气解决好影响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集中解决好突出问题”。

这些要求付诸实践,踏石留印、抓铁有痕。

习近平总书记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到关系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他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是我们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是解决党内自身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健康洁净的党内政治生态,是党的优良作风的生成土壤,是党的旺盛生机的动力源泉,是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条件,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非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标志;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是党的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基础性的问题,关乎党的团结统一,关乎党的生死存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内政治生态”“党内政治规矩”“党员第一身份”等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然联系的新概念,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创新发展。重要论述还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新措施,比如: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运用于解决党内生活问题,强调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使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坚持问题导向,强调以问题整改开局起步、以问题整改注入动力;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紧密结合,强调靠教育,也靠制度,二者一柔一刚,要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强调既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又抓全体党员,等等,给党内政治生活以新的科学指引。

重要论述为我们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思想武器。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既是实践过程的认识升华,又是实践创新的思想武器。这些重要论述贯穿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贯穿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这个思想路线,从党的独特优势、优良传统、经验教训、现实问题等方面,深刻阐述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性紧迫性;将理念创新、制度安排、实践落实有机结合,集中体现马克思主义普遍联系的观点,全面系统科学回答了“怎样打好党的建设基础”这一重大课题,为我们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

重要论述为新时期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指明了正确方向。成就伟大的事业,最重要的秘诀在于确定目标与方向;正确的方向是成功的导向,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是我们党一条重要的历史经验。这一系列重要论述,统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与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将党的建设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紧密联系起来,以“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强领导核心”为党的建设的根本目标,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线,给钥匙,明关键,提出了“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的治本之策,并从党内政治生活的功能定位、重要内容、行为规范、关键环节等方面作了系统的阐述,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指明了方向。

重要论述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行动指南。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完成近代以来各种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就在于始终把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生动实践,解决了党内存在的许多突出矛盾和问题,特别是有效解决了现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颁布时尚未遇到的一些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监督问责追究不够等新问题,让党员干部群众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实践证明,这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化了对执政党政治生活规律的认识,是我们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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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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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参加了全省无线电管理干部研讨班的学习,听取了省委党校党建部主任崔建周教授题为《学习掌握新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基本要求》的讲座和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篇解读,充分认识到了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要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奋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生活和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如下三点。

一、发挥表率作用,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要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加强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先遵守,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提倡的自己先提倡,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先不干,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工作,为民服务;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担当、敢于较真,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注重工作细节,做到防微杜渐。“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人犯错误,往往是从细小之处开始的,小错误放过了,就会形成灵魂深处的隐患。因此,要加强自我修养,增强防腐抗变能力,在细微处注意、从小事情做起,管好自己,管好身边的人,“勿以恶小而为之”。学会见贤思齐,学习别人的长处,改进自己的短处。坚持慎微慎独,恪守法律道德,凡事三思而行,做到依法办事,光明磊落,正派做人,公道做事。

三、在工作中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把纪律和规矩印在心间,形成思想自觉,把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推动完成无线电管理工作结合起来,让严格执行纪律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刻用党的纪律约束自己,做到心有戒尺,干净做事,严守规则。从思想上、行为上杜绝以权谋私,拒绝各种特权,及时清理思想灰尘,筑牢思想防线,淡薄名利,无私奉献,严于律己,拒腐防变。

总之,我一定要对照标准,进行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做廉洁自律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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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3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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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组织党员学习党中央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这是我党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是建党xx年、建国xx年以来第一部党内监督条例。 针对学习大家谈出各自学习体会,一致认为我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最新亮点,

一、抓住关键,切实提高"一个认识" 。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是抓好班子建设,推动社区各项工作的迫切需要。党政一把手是班子之首,事业之帅,在领导全局工作中始终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有重大责任,在很大程度上也决定着一个班子的权威、形象和战斗力,决定着一个社区三个文明建设的成效,影响着党风和社会风气。如果一把手自觉接受监督,就能为整个班子树立好的榜样,增强班子团结和提高战斗力,提高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水平,上下形成合力。反之,如果一把手自律意识不强,组织上又不注重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就可能造成一言堂,影响班子团结和班子整体形象,降低班子科学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造成工作重大失误。我们必须站在推动整个事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加强一把手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是保护党的宝贵财富,保证党的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各级领导干部作为推动党的事业的骨干力量,更需加强对自身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的学习与提高,从而带领群众去开拓创新。如果对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不严,导致其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既是其个人的悲剧,也是我们党的事业的损失。加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管理,是对领导干部本人最大的关心和爱护,是保护党的财富,健全党的肢体,推动党的事业的需要。加强党政一把手监督管理,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我们的社会主义事业还处在初级阶段,各种法规和制度还不是十分严密和健全,加上一把手领导干部位高权重,一些人往往会利用各种各样的手段拉拢和引诱领导干部,寻求自己的保护伞和谋求不正当利益。如果一把手自律意识不强,经受不住各种考验和诱惑,就会产生以权谋私。党政机关人权、事权、财权密集的部门逐渐成为腐败攻击的主要对象,这些部门的一把手则成为腐败分子轮番进攻的重中之重。

二、以身作则,正确处理"两层关系" 。党内监督条例首次以法规确立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如何做好监督和被监督的表率,认为领导干部首当其冲要从思想深处真正解决好谁让掌权、为谁掌权、怎样掌权的问题。必须处理好两层关系。一是正确处理好权力与权利、公仆与主人的关系,增强宗旨意识。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章也指出,党的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权力来自人民,决定了权力的服务对象也是人民。"官"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权"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因此,防范权力风险,增强宗旨意识,核心问题是要处理好干群关系,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增强责任意识。权力是一种责任,体现在政治责任。领导干部在用权时一定要讲政治。权为民用,权为发展而用。要防范权力风险,领导干部就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正确对待和行使手中的权力,真正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正确处理好奉献与索取、自律与他律的关系,增强奉献意识。权力是一种责任,体现在奉献责任。掌权为民是实践"三个代表"的根本要求。领导干部只有运用权力为人民谋利益的义务,绝没有为个人捞好处的权利;领导干部拥有了权力,就必须奉献。在和平年代,这种奉献精神不仅体现在生死考验面前能够挺身而出,更多的体现在平时对待名利、地位、个人进退去留的正确态度上。做官就要做好官,做人就要做好人。权力是一把双刃剑,掌权者应该约束自己。正确对待权力,需经历一个由外在他律向内在自律的转化过程。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依靠自律与他律相统一的机制。自律是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领导干部一旦丧失自律,极易走向腐败。纪律是外在的条件,作为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监督,要把党和人民的监督看成是对自己的爱护,要拿出共产党人的气度和胸怀,自觉、虚心接受来自各方面的批评和监督。

三、强化措施,建立健全"三项机制" 。党政一把手是党政领导班子的核心,他们在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决策实施中处于指挥地位和督导地位。如何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对其运权行为进行有效的规范、约束和纠偏,确保他们行得正、走得端,必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事前控制"机制。就是在某一名干部行使一把手权力之前,对其进行有效约束和规范。做到关口前移,把监督的起点定位在一把手的选拔任用上。严格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使用干部,同时完善荐才失察追究责任制,被推荐的党政一把手出了问题,推荐者要负连带责任。同时配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提高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班子成员与一把手朝夕相处,对一把手的政治思想、领导能力、勤政廉政情况最有发言权,而且对一把手监督也是每个班子成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因此要求每个班子成员都应从大局出发,从关心同志出发,敢于坚持原则,严格履行互相监督的责任,做到防范在先。二是"事中约束"机制。就是在一把手正在行使权力时,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对其进行有效的约束和规范。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向上级请示报告制度,制定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领导班子政务公开制度,在严守党和国家秘密的前提下,对各部门的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对一把手的职责、增强对一把手监督的整体效能,使一把手的领导行为处于监督约束之下。三是"事后追究"机制。建立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惩处违法违纪者。而要实现党要管党,必须坚持从严治党的原则,从严管好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各级党政一把手。从严治党,首先必须建立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不仅是由一把手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领导地位和责任所确定的,而且也是当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违纪现象增多的新情况、新特点所决定的。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仅可以提高一把手的廉洁意识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自觉性,使其主动地担负起领导责任,"带好班子,抓好队伍",而且能使其本人受到约束和限制,"管好自己",不敢为所欲为。其次,还应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对负有责任的一把手,提出责任追究的处理意见及建议,并严格实施。既要杜绝那种借口集体负责,而实际上谁都不负责任的现象,又要避免不分责任轻重,搞"一锅端"的做法,更要防止本末倒置,在责任追究上避重就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切实使违法违纪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受到应有的责任追究。

四、养身修德,着重培育"四种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就是要在市场经济的复杂形势下,自觉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党纪国法约束自己,修身重德,提高境界,加强官德修养,着重培育"四种意识"。一是民主意识。民主意识要求为官者以民为本,要察民性、顺民情,知民、爱民、为民、利民、富民。今天,我们提倡以民为本,是为人民服务这一核心的重要体现,是评价领导干部道德意识的重要标准。是否视民为本,为民服务,是领导干部道德建设首要解决的问题。每位领导干部是全社会的表率,以身作则、廉洁自律,是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道德品格。"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领导干部道德的主要内容。其中,廉洁是为民的前提,不讲廉洁,就做不到为民,做不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有可能失去民心。没有廉洁,也谈不上勤政、务实、高效。领导干部必须努力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公正清廉,公道正派,不辜负人民的期待。三是服务意识。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是以为民服务为己任的,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必须尽到的道德义务。服务",党的十六大指出发展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这就要求全党的政治观念和道德观念必须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加快经济建设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服务。四是自律意识。官德修养很重要的一条是看党员干部对自身言行有无约束力。有些人能够小心谨慎,用纪律和法律约束自己,成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模范;有些人却视纪律和党规党法为儿戏,甚至以身试法。其中最关键的问题就是没有自律意识。领导干部在个人利益与人民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在制度不健全、政策有漏洞的时候,在无人监督、在各种不健康思想侵蚀和引诱的时候,必须时时刻刻注意提高警惕、约束自己,保护自己的最好办法,就是管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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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3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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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从更高层次上和更广范围内提出了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要求,更加彰显了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有力举措。从严治党,严在何处?严在党纪,严在国法,更严在党德。从严治党就是要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高度的政治伦理自觉。

以人民为中心: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伦理目标

让人民摆脱被压迫和奴役的命运,为人民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共产党人不懈追求的政治伦理目标。从毛泽东同志倡导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再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一切以人民为根本的执政宗旨。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讲话中明确提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以人民为中心意味着,首先是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维护和促进人民的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人遵循的最高伦理原则。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党员是最重要的政治身份,在任何条件下都要将维护人民利益作为行动的旨归,一旦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就必须毫不犹豫地放弃、牺牲个人利益。

其次,中国共产党人要形成为人民服务的道德意识。党员要以积极的姿态参与社会事务、参与公共生活,自觉树立为人民服务的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明确要求广大党员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特别是对于党的干部而言,在制定公共政策和行政程序过程中,要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人民的福祉为出发点,而不能仅从部门利益出发,将个人或部门意愿作为工作的主要依据。

政治认同是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人民支不支持、答不答应是评价一切方针、政策政治正当性的基础。只有将人民的意愿广泛表达在政治行动之中,我们才能获得最大限度的认同。这也是我们党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法宝和源泉。

突出廉洁规范: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伦理美德

2015年10月12日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紧扣廉洁这一政治伦理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优良传统,强调从严治党重在以德治党。此前,习近平总书记对于廉洁问题已经进行了系统的阐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一要求,全面表述了廉洁政治的深刻内涵,也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态建设的根本要求。

清正是党员行政的人格保障。我国千百年来都秉承着“清正”的优秀政治文化传统。我国儒家的人格理想中凸显了“内圣外王”的道德逻辑,“修身、齐家”是“治国、平天下”的道德资格。清正也是现代政治中行使公共权力必备的道德品质。党员干部都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而人民是公共权力的所有者。我国宪法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因此,公共权力的行使只有一个目的:保护和促进人民根本利益。

清廉是党员行政的道德操守。清廉不仅是对政府部门和各级党组织提出的伦理规范,更是所有行政主体都要恪守的道德操守。政府清廉意味着我们的制度设计、安排都要以人民利益最大化为导向,在行政权力运行中节约公共资源、降低行政成本,营造廉洁的行政风尚。只有自觉抵制经济生活政治化和政治权力经济化的倾向,严守私人与公共的界限,才能杜绝腐败、保持清廉。

清明是党员行政的道德原则。深化政治民主、巩固和强化人民主体地位、扩大政治参与是我国政治文明的发展方向。政治权力要有更强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政治的运行要公开、透明、置于阳光下。这就要求广大党员要严以用权,在权力行使过程中为人民参与、监督提供畅通的渠道,防止一切形式的暗箱操作。

强化党内监督: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伦理约束

任何权力都需要被监督与约束,绝对权力必将带来绝对腐败。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有着深刻的洞见,他高屋建瓴地指出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强化党内监督要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的要义在于达成基于民主基础的集中、实现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集中是保持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融合统一的重要机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党和国家关于国计民生的重大决策都依据人民的意志作出决定,以人民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为前提达成广泛共识。同时,民主集中制深入考虑了共识的有效性。就政治生活而言,对于不同观念的综合既要关照各群体利益的多样性,又要谋求普遍利益的达成。我们的民主协商只有在持有相近价值理念的政治语境中才有取得一致的可能。

强化党内监督要求党员能以开阔的胸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反思中保持政治权力运行的正确航向。习近平总书记对此论述道“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让批评和自我批评成为每个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一方面有赖于建立完备的监察制度,另一方面则表明了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态度。站在政治理性的视角,任何权力主体的理性都是有限的,如果缺乏对个体理性的修正机制,则存在将个体理性的局限转化为负面社会后果的危险。党员干部要主动接受批评、进行反思,时时敲响权力的警钟。

党内监督既是共产党人的政治权利,也是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所谓“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所有党员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相互之间形成了互爱互助的同志关系。党员间的互爱互助不是利益的互利互惠,而是人格的共同完善。所以,党员不能独善其身,而应从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及时发现、指出、纠正其他同志暴露的问题,在互相监督与勉励中培养坚强的党性。

党纪严于国法: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伦理自律

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政治伦理上需要以高于普通社会成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

党员要以党纪作为自己的道德底线。党纪严于国法并不意味着党纪高于国法,只是因为两者的对象存在差异,所以内容范畴有所区别。比较而言,党纪设置了更高的道德门槛,一些在国法中被允许的行为受到党纪的约束和限制。党纪与国法的区分凸显了党员身份的特殊性。作为政党的一员,坚持党的政治理想、维护党的政治原则、遵循党的政治规矩是每一位党员肩负的道德义务。唯有恪守党纪底线,方可取信于民,为接受人民权力委托提供有力的合法性证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不仅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按照党规党纪以更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党员要在党纪的指导下追求高位道德。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但要体现在政治领域,还要体现在文化和道德领域,成为道德的标杆。国法规定了普通社会成员的基本规范,属于低位道德的范畴。党纪则呈现出高位道德的价值取向。党员作为先进文化的代表,应该以党纪为价值坐标,追求崇高的道德生活,引导社会形成健康的道德环境。

党员要实现党纪的内化。道德自律是从服从外界规制到道德自觉的过程。道德的最高境界在于“随心所欲而不逾矩”。如果党员的道德服从仅限于外界强制,一旦外力减弱,或者欲望膨胀,就可能突破党纪底线,滑入贪腐和堕落的深渊。坚守党纪红线,就必须将个人理想和追求与党的理想、追求高度统一,将党纪内化为自身的道德情感和道德意志,从而走向道德的自由王国。

健全问责机制:中国共产党人的政治伦理担当

如何实现权力与责任的平衡是维持健康政治秩序、保证政治决策科学性的重大课题。中国共产党人直面这一课题,充分展现了政治伦理担当。健全问责机制长期以来都是我党建设的主要工作,今年7月由党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具有里程碑的意义,系统阐明了党员问责的理论依据、工作原则、实施程序和内容范围。

一是健全问责机制反映了共产党人的责任意识。健全问责机制的主旨在于落实主体责任、通过问责促使党员干部认清权责边界,划定主体权限,一方面防止权力滥用、越界行权,另一方面惩戒为官不为、失职渎职。健全问责机制有助于党员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时综合考虑相关因素,主动防范、规避潜在的危险和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

二是健全责任机制显示了共产党人的法治精神。健全责任机制的实质在于将权力与责任纳入制度的范畴,让对任何权力运作结果的追责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问责机制的完善内含对主体行政程序的制约,对党员遵守政治规矩、恪守程序正义发挥着至关重要的鞭策作用。激励党员形成规则意识、程序意识也是法治精神的应有之义。

三是健全问责机制表达了共产党人的政治勇气。值得注意的是,面对问责的压力,中国共产党人不能选择回避和退缩,更不能在问责的压力面前丧失勇气。恰恰相反,共产党人应该坚持社会主义政治理念,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鼓起勇气追寻政治美德,实现“善”的价值。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使党的领导干部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健全问责机制的目的不是让党员墨守成规,而是敦促我们凭借公共理性和政治智慧致力于增进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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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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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正是彰显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更凸显了新形势下强化党内监督对于推进我国各项事业改革成功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指出,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准则》的颁布必将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催化剂”,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注入强大的动力。

做到“继承”与“创新”的有机统一。在继承方面,《准则》起草和制定,继承和发扬了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依据,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筹协调。在创新方面,《准则》突破了现行条例的框架,将对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的原则。我们党员干部要在“继承”与“创新”中,坚持做到入脑入心,反躬自省,结合我们当下的思想实际与工作实际,提高警觉,防微杜渐,从根本上防止思想滑坡,杜绝“一阵风”,尤其身在基层,更是要在人民群众面前自觉严起来,守护好建党、强党、兴党的生命线。

以“少数”示范带动“多数”遵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要管党,关键要“从严治党”,从严治党关键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准则》明确了这个“少数”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而“多数”就是广大的高级以下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只有坚持“少数”人的引领,才能带动“多数”人的自觉,对于防止权力的滥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基层干部的“多数”,要具备自觉性,时时自觉、事事自觉。要自觉按照规则、程序、流程办事,拒绝权力寻租等恶劣事件,构建良好的党内政治风气。要自觉正心正己,将党性修养正一正,把党员义务理一理,把党纪国法紧一紧,在为民办事、在自我学习、在权力行使上这都体现我们的自觉性,在不断纠正和保持中习惯性将全面从严治党打牢抓实。

要监督的“常量”不要“变量”。《准则》是通过全面依法治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在法律的笼子的有效举措。能够预防各位党员干部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的行为,增强政府公信力,清洁党内政治作风。“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我们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全方位监督,敢于触及问题的实质,见微知著,立言践行,时刻在人民群众这面镜子中反省自身,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不能忘了自己作为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和责任担当,不能紧一阵子松一阵子,抓一抓停一停,要始终保持做到心中有党、心中为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对待群众、对待权力时刻要表里如一、敬终如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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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观后感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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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的冬天,悄放枝头的蜡梅不是最美,银装素裹的大地不是最美,最美的是那一群群逆行者,他们挺拔的身影,是这个冬天最美的风景。

当新冠病毒悄无声息地伤害我们身体的时候,我们可爱的白衣天使们,就成了这场没有硝烟战争中的无畏的战士。只要一声令下,他们马上集合,奔赴战场,展开了生与死的较量。

你们看,他们穿着厚重的防护服,戴着口罩和护目镜,已经认不出谁是谁了,于是防护服有了自己的名字。防护服一穿就是好几个小时,因为一脱下就不能再穿了,于是他们就不喝水不吃饭,一刻不停地抢救病人。当他们脱下防护服和护目镜后,脸上那深深的印迹让人心疼,原本俊俏的脸庞,已是疲惫不堪,汗水已模糊了他们的样子,但是他们面对镜头,露出了美丽的笑容。当看到他们蹒跚离去的背影,我的泪水已顺着脸颊流了下来。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武汉的疫情牵动着我们每个人的心。于是,全国各地的医务人员马上请命,带着简单的行装,乘上大巴,坐上飞机,逆行而上,一齐来到了最危险的武汉。为了更好地投入战斗,姑娘们剪去了美丽的长发,于是有了今年最美的发型。“我已经好多年没有回家过年了,本想今年回去的,但是我现在走不了,我的家人一定能够支持我的。”“疫情不等人,救人最重要,结婚可以晚一点,领证可以改一天,没事。”……一句句真诚质朴的话语,令人肃然起敬。有一个医务人员,在抢救病人时,得知了她母亲去世的消息,她回到休息室,泣不成声,朝着家的方向,深深地鞠了三躬,随后擦干眼泪,拖着疲惫的身躯,又来到了病房。那一刻,我已泣不成声了。

这是一场战争,是战争就会有牺牲。在新闻报道中,我听到有一千多名医务人员被感染,有六人牺牲,这锥心的疼痛无以言表。他们是英雄,是新时代的英雄,他们的音容笑貌,永远留在人们的心中。他们成了真正的天使,但愿他们一路走好!

2020年春节,谁是最美丽的人?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我们的白衣战士,是最美丽的人。他们逆行而上的坚定的背影,他们一封封请战书上铿锵有力的签名,他们虽已精疲力竭却仍无比亲切的笑容,构筑了今年冬天最美的风景,让人心酸

心痛,又赞叹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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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青年大学习第十季第四期观后感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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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穿过浓密的树林,唤醒了浙江常山县大桥头乡樟山村的黎明,村干部早早便带着我走访了解_各贫困低收入的农户情况。这个全乡贫困户最多、条件最艰苦的村,却让我迅速融入脱贫攻坚战斗中。在樟山村扶贫脱贫的日子里,有许许多多的小故事,让我回想起来仍然感动不已。

“姐姐,快来看看我的新家”

进村的路上,一辆破旧的自行车横在路中,一个小孩和一个老人正在整理枯柴。看到我们的车进来,小男孩立马把车拉到一边,怯生生地看着我们说了句“对不起”。这是我与村里低保户小南的第一次见面,有礼貌,便是我对这个小男孩的第一印象。在村干部的介绍下,我才知道,不远处山坡上那座破旧的泥瓦房便是这爷孙俩的家。这样一座年久失修、四处漏水的房子,连翻新价值都没有,怎么能住人?为解决小南的困境,我们迅速联系团县委、阳光志愿者协会等部门,协商帮助小南建造一座新房子。项目筹款、土地审批、落地开工到竣工,历时一年半,这座凝聚着无私关爱和共同努力的温暖之家终于完成。今年六一儿童节,我们带着慰问品庆祝爷孙俩搬进新家,“姐姐姐姐,你快来看看我的房间,好亮啊,还有新桌子新床……”小南开心的样子让我们都由衷欣慰。

“我想可以退出低保,留给更需要的人”

“小周,我这样有稳定收入了,明年想着可以退出低保了,到时候你帮忙留意一下,麻烦你们了。”工作落实后的段阿姨给我打来一个电话,听筒也掩饰不了段阿姨的喜悦。

段阿姨也是樟山村的村民,离异后无房,独自带着一个读初中的儿子,还要照顾家里近九十岁的双亲,县城村里两头跑,几乎没有完整时间工作。在了解这一情况后,我立即想到了村里的来料加工企业,工作不受时间、地点的限制,十分符合段阿姨的现状。与段阿姨一商量之后,我和村干部立即“牵线”,让双方能面对面交谈了解工作,解除了段阿姨不敢跨出家门的后顾之忧。找到工作后的段阿姨明显有了奔头,整个人的精气神都有了很大的变化,她还主动向周边的农户介绍来料加工,让更多赋闲在家的人都能参加工作。段阿姨的举动,不仅给思想贫困者树立了一个标杆,更为脱贫攻坚注入了精神动力,激励着更多的困难群众不等不靠地战斗在脱贫攻坚的战场上,走上自立自强的脱贫致富路。

扶贫不是一条简单的路,低收入农户家就是我们平时去得最多的地方。除了了解贫困户家庭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外,我们也与贫困户建立起了感情,这感情中,有同情、有关爱、有鼓励……虽然我们身上的皮肤变黑变皱了,但肚子里的货变得更多了;虽然和家人的距离变远了,但和老百姓的距离更近了,这便是我们一路前行最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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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沂蒙老兵》观后感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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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脱贫攻坚,一方面必须坚定理想信念,树好红旗,点亮明灯。另一方面必须深入一线,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用实践履行共产党员的承诺,用行动实现理想。

在此阶段,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进一步为我市决胜脱贫攻坚注入了精神动力,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措施保障。处在基层一线的扶贫党员干部,应当认真学习领会此次会议精神、落实相关政策、强化问题整改、加强组织管理,注重创新改进扶贫工作中的方式方法,为夺取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做出实际贡献。

我认为,现阶段脱贫攻坚工作还需注重以下几点:一是用心扶贫。面对仍然处在贫困状态的群众,我们要从内心深处同情他们、关心他们、帮助他们,急困难群众之所急,想困难群众之所想。我们国家是从贫困中走过来的,艰苦时期是农村困难群众做出巨大牺牲,给予了党和国家以帮助,才有了今天的辉煌成就,我们应当增强扶贫攻坚的使命感与信心,这是用心扶贫的必要条件;二是用责扶贫。扶贫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要以高度的责任担当开展工作,注重倾听困难群众的诉求和想法,设身处地的谋划、实事求是的规划,将主题教育成果运用到脱贫攻坚战中,市委“督战队”要切实发挥监督指导作用,对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扶贫干部要进行责任追究,坚决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让脱贫干部更有责任感、紧迫感;三是用智扶贫。要采取多种举措,让贫困地区的群众受到更多教育,用党的理论思想引导民心,用先进的科学知识启发民智,用中华优秀文化改善民俗,只有贫困群众受到更好的精神文化教育,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积贫难返的局面,才能在脱贫后不会再“返贫”。

决胜脱贫攻坚已到最为关键阶段,只要全党党员干部、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携手并进,我们一定能打赢这场关键战役,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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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感动中国十大人物观后感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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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湖北武汉遭遇了“新型冠状病毒”的狠毒袭击。在众多正在为击灭病毒而奋勇救人的白衣天使中,我特别留意到了一位八十四岁高龄的

头发花白的老者,他就是我最敬佩的人——钟南山院士。

“新型冠状病毒”有着极强的传染性,染上这种病毒轻则疾病缠身,重则有生命危险。您临危受命,被国家任命为这场“战疫”的统帅。在前往武汉时,您接受记者采访时恳切地告诫全国百姓:“没什么事,别去武汉。”说完就义无反顾地登上高铁。您在高铁上靠椅稍作休息的照片让全国人民动容

泪目。到了武汉后,您多次通过媒体呼吁大家要注意安全,要隔离,自己却不顾个人的安危投入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去。

如今,被确诊的感染人数和死亡人数一天比一天增多,这对参与这场战斗的白衣天使们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和威胁。但您没有退缩,而是拿出了自己的本领和胆魄担当起保家卫国的重任。您用行动表现出“捐躯赴国难,视死忽如归”的英雄气概。您身上的白袍就是您的战衣,您的智慧就是您的宝剑。您夜以继日地工作,带领白衣天使们攻坚克难,为人类的健康而鞠躬尽瘁。在近日的采访,您眼中泛着英雄的泪光说:“武汉是一座英雄的城市,是能够过关的。”您悬壶济世的情怀又一次让国人泪奔。

钟南山院士,我敬佩您!您不辱使命,带领着浩浩荡荡的医护队伍,一起向祸害人类的“新型冠状病毒”亮出早已磨得锋利的宝剑,为武汉 为祖国

为人类无怨无悔地挥洒着自己的满腔热血。

钟南山院士,我敬佩您!不仅是您,还有像您一样参与“战疫”而逆行奔向最危险战场的千千万万个白衣天使。您们都是最美的中国人,感恩有您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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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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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下称《条例》),针对当前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举措,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顶层设计,是规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监督的基本法规。必须在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其核心要义的基础上,抓好贯彻落实,使其成为规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关于党内监督的总体要

《条例》明确提出了党内监督的指导思想,这就是:党内监督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尊崇党章,依规治党,坚持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增强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条例》还确立了党内监督的基本原则,即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条例》特别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条例》提出的这些重要原则和规定,反映了我们党对党内监督问题认识的深化。

《条例》明确了党内监督的任务,即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这些任务主要是根据当前党内监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来的,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关于党内监督的主要内容,《条例》从8个方面(即遵守党章党规、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党的干部标准、廉洁自律、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情况)作出具体规定。其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密切联系群众等内容沿用了《条例(试行)》的规定,其他内容则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新探索。比如,着眼于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条例》把“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情况作为党内监督的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着眼于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条例》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作为党内监督的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条例》特别强调: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条例》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新理念新经验,规定“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全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这既是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理论创新,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党内监督工作的基本遵循。强化党内监督是全党的共同任务,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全党动手一起抓,构建起各负其责、密切协调的党内监督体系,才能形成监督合力。为此,《条例》提出,要“建立健全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党内监督体系”。这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创新举措。

关于党内监督的监督主体和责任

《条例》分别就党的中央组织、党委(党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这四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以及相应监督制度作出了规定。

关于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定期研究部署在全党开展学习教育,以整风精神查找问题、纠正偏差。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党中央报告。中央政治局委员应当加强对直接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如实向党中央报告个人重要事项,等等。《条例》将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是一个重大创新和突出亮点,体现了党中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

关于党委(党组)的监督,《条例》提出:“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并具体规定了4项监督职责:一是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实施各项监督制度,抓好督促检查;二是加强对同级纪委和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三是对党委常委会委员、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四是对上级党委、纪委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开展监督。这是党内法规第一次明确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的主体责任,对于各级党委(党组)增强责任意识,强化担当精神,全面履行党内监督各项职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还首次明确了党的工作部门的监督责任,把“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作为党内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条例》的又一个突出亮点,是对党内监督体系和监督制度的重要创新。

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所辖范围内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并规定了3项具体任务:一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二是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三是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纪委发现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问题,可以直接向上级纪委报告;下级纪委至少每半年向上级纪委报告1次工作,每年向上级纪委进行述职。在这3项任务中,多项措施都是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新措施。这些新措施既强化了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又将压力传导给下级纪委,督促下级纪委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条例》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下列监督职责:一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二是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对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责作出规定和提出要求,也是《条例》的一大创新。关于党员的监督职责,《条例》也从监督的内容、方式、途径等方面作出了4项规定,从而为党员履行监督职能提供了基本遵循。

关于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有关国家机关监督、民主党派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结合起来,就不能形成监督合力。所以,《条例》专门就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其要点有四:一是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二是加强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主体在执纪执法上的协调配合。三是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监督。四是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此外,《条例》还对整改和保障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比如,要求“党组织应当如实记录、集中管理党内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及时了解核实,作出相应处理;不属于本级办理范围的应当移送有权限的党组织处理”,“党组织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整改结果应当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必要时可以向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通报,并向社会公开”,等等。这些都是《条例》作出的新规定和新要求。

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

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关键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

第一,各级党委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党内监督是全党的任务,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督职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把责任扛在肩上,做到知责、尽责、负责,敢抓敢管,勇于监督。党内监督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立足于小、立足于早,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进行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分析近些年来查处的典型腐败案件,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小节到大错的过程。如果在刚发现问题时组织就及时拉一把,一些干部也不至于在错误的道路上越滑越远。党组织要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要把党内监督体现在时时处处事事上,敦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全党同志要习惯于在同志间相互提醒和督促中修正错误、共同进步。

第二,纪委和党的工作部门要各司其职。各级纪委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要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加强对派驻纪检组工作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党的工作部门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在不同领域的载体和抓手,也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内监督工作,既加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内部监督,又强化对本系统的日常监督。出现问题要及时了解处置,不能都等着党委、纪委去处理。只要把上上下下、条条块块都抓起来,就能织密党内监督之网。

第三,发挥党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党员民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本方式。党员的民主监督不仅是权利,更是不容推卸的义务,是对党应尽的责任。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其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在党的会议上,党员要勇于对违反党章党规的行为提出意见,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负责地向党反映党的任何组织和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各级党组织要保障党员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和支持党员在党内监督中发挥积极作用,对干扰妨碍监督、打击报复监督者的人要依纪严肃处理。

第四,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监督和支持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这既是一种胸怀,也是一种自信。要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鼓励党外人士讲真话、进诤言。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违规违纪典型问题严肃处理,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要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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