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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本书的手抄报(精选20篇)

《简·爱》JaneEyre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这里开学吧为你们分享我的一本书的手抄报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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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味道作文800字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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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作者通过他的笔使我感受到酸甜苦辣,令我为书中活生生的人物痴迷。

仿佛又是鲁镇的酒楼,那个穿着破烂长衫的身材高大而又脸色惨白的孔乙己倚在台边,品着温酒,嚼着茴香豆,虽没有进学,但也是天天“之乎者也”。喜欢喝酒,不欠酒钱,却从不靠踏实工作来挣钱。几个小孩向他要茴香豆,他只是看了看豆,慢慢拿起几颗,一颗一颗给,孩子吃了一颗还想要,便眼巴巴地看着盘中豆,他却慌忙用手遮住豆,打发走孩子,暗自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矣。”最后,这位酸腐文人却是因为偷东西的毛病,最后“大约的确是死了”。孔乙己让我品到了酸,是旧社会文人酸腐的酸,是像泡菜腐肉般的酸。

隐约在一轮明月下,带着银项圈的矫健的少年站在瓜田里,那是闰土。他屏着呼吸,小心翼翼的抬起叉子,对着偷吃瓜的猹狠狠刺去。他是迅哥家的长工的儿子,下了雪后,他与迅哥扫开雪,支起一个竹筐,撒一些秕谷,躲到墙后“请鸟入瓮”,两个人小脸都被冻得红扑扑,鼻涕也流了下来,但是抓到了鸟,他们的脸上都洋溢着欢乐。他们一起去沙滩上捡五颜六色的贝壳,去看跳跳鱼。少年闰土和迅哥一起度过了快乐而又甜滋滋的童年。闰土让我尝到了甜,是儿时欢乐玩耍的甜,是像蜜糖一样的甜。

好像又是鲁镇鲁家中,那个终日干活的可怜的妇人祥林嫂。她早早成了寡妇。她模样周正,手脚都壮大,又常常顺着眼,是一个安分耐劳的人,却因丈夫染风寒死了,儿子被狼叼走了,背上了个“克夫”的名。用辛苦挣来的钱给土地庙门槛捐门槛,试图要洗刷自己身上的罪孽也是枉然。某年冬天,当家家忙着祝福时,皑皑白雪中走来破衣烂裳的祥林嫂,她真瘦啊!原本壮大的手脚变成了竹枝似的,身子单薄的就像一张纸。孤苦无依的她,像一片雪花一样轻轻倒在了雪地里,无声无息的带着茫然死去了。祥林嫂让我看到了苦,是妇女被封建社会死死压迫的苦,是像苦茶青橄榄一样的苦,

似乎是未庄赵家,那个赵太爷,衣着打扮整整齐齐,脸上布满了深深浅浅皱纹,没有老人应有的慈祥,而是一味的阴险狡诈。他先是欺负自认赵家亲戚的阿Q,不让阿Q姓赵,后来又担心被高喊“造反了”的阿Q造了反,便使出浑身解数讨好阿Q。在未庄中他表面上是“精神领袖”,其实是拥有钱财却压迫别人的封建阶级,城府极深,毒辣之极。赵太爷让我感到了辣,是封建阶级阴险狡诈的毒辣,是像老姜一样的辣。

每每翻看这些鲁迅先生写的文学作品,细细品味他犀利的笔锋下一个个鲜活的人物,总是那样令人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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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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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这本跟随了我己经5年了,每当我无聊的时候,我都会捧起这本书,这本书总会带给我无穷无尽的快乐,今天我向大家分享一下这本书,希望大家喜爱!

《西游记》这本书的作者是明朝吴承恩,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讲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带领他的徒弟有齐天大圣孙悟空、天蓬元帅猪八戒和流沙河霸主沙和尚去西天取经,一路上妖魔鬼怪重重阻挠,曾遇到过黑熊精、白骨精、金角大王银角大王、蝎子精、蜈蚣精、蜘蛛精等妖怪,可他们不畏危险,三个徒弟齐心协力共同抵抗妖怪,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经历了千山万水,走过了万里大路,千个山峰,越过万条大河,长途跋涉,经过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了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把佛教带回中国,为民造福!

《西游记》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只要坚持不懈,没有做不成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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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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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关于读的名言,如: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高尔基;饭可以一日不吃,觉可以一日不睡,书不可以一日不读……我喜欢读书,读过的书也不少,如《巴黎圣母院》《简?爱》等,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我9岁那年买的《地球46亿年之谜》。

这是一本漫画书,分5章,讲了从地球形成到人类出现这段漫长时间,生物种类和生物与生物之间发生的事情。书中讲了许多有知识的东西,如地球是怎么诞生的、生命是怎样产生的……想知道还有什么吗?请听我细细道来。

46亿年前,宇宙中的一些尘埃云团形成了地球;35亿年前,生命出现了;5.7亿年前,多细胞动物出现了;4.39亿年前,鱼类出现了;4.085亿年前,陆地上开始有了生命;3.625亿年前,爬行类动物出了;2.45亿年前,恐龙出现了;6500力年前,恐龙灭绝了;160万年前,人类出现了……

这本书以图画的方式,写得十分生动。我前后看了几遍。它使我懂得了许多年前我不知道事的知识,我十分喜欢,爱不释手。

《地球46亿年之谜》这本书让我了解了很多课外知识。今后,我还要读更多有知识的课外书,掌握更多的知识,长大后为国家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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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好书伴我行小学生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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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云,读使人充实,读史令人明智。余深以为然。书文者,字之碰撞,思想之迸发,气之所形也。印于竹帛而留痕于心也。凡乐读书,亦好为文,然文不可以学而能,则养而致气。所以致气者,读书也。亦读亦作,字字珠玑之妙,盈于心,见于行也。

所以击掌称快,自觉乐在其中者,盖读书也。余身长五尺,双目能顾其耳,面如冠玉,唇若涂脂,居老武昌城西北隅。雉堞坍圮,榛莽荒杂。有小楼二间。春日将近,然余寒犹厉,冻风时作,作则飞砂走砾。居于一室之内,生檀香一炉而密雪骤至,碎玉声丁然。但宜读书尔,坐一隅之下而诵《诗》《书》《史记》,每遇有感之处不禁脱口而诵,声若洪钟。一时间,鸟雀惊鸣,绕树三匝,无敢依枝。余则自得于己,面有得意之色,常欣然忘食,不能自己。乐者,书之所与。

所以行之有素,谈吐不庸者,盖读书也。每遇硕师先达,欲援疑质理,则俯身倾耳以请,故鲜遇其叱咄。如此者,缘读书之时,常慕古之儒雅羽扇纶巾、长袍飘逸之形,亦仰其恭敬礼周之举。时效法矣。色恭,礼至,故余常有所得。又好作文,固不及宽厚宏博,冲乎天地之间,亦尚存些许疏荡,幸得以尘秽大方视听,尝得其指教。故余之所得,拜读书之赐也。

所以心若止水,思之至深者,盖读书也。存书于心,又幸而遇时,尝假书于藏书之家,古之经达无所不读。又恐汩没陈迹之中,复随书指引,求字内之奇闻壮观以晓天地。恣观终南之秀,慨然如见古之豪士,细察畅春之婉,怅然如闻凄冷之音。

已东览高山大野以自广,北顾奔流黄河以自达,西过秦汉之都以自醒,南及儋州汩泉以自静。无复求绮绣,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烨然矣。见浮世之徒,自念不汲汲于富贵。又闻有功而谪者,吊日桃李不言下自成蹊。偶遇拥才不遇之人,劝之,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宠辱不惊,心若止水,思之至深,再拜读书也。

故读书之利,不可一而足也。个人之感,亦趣舍万殊。惟有手捧一卷,亲临其中,方见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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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好书伴我成长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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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读书可以让我们拥有千里眼,可以让我们运筹帷幄,决胜千里。所以我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里。

有一本书对我的影响很大《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讲的是出生在英国的鲁滨逊喜欢出海远行。在一次出海远行途中突遇风暴,一个人幸运地活下来,漂流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岛上。但他在荒岛上用智慧和汗水改变了生活,奇迹般地在荒岛上度过了二十年,直到一艘英国轮船途经该岛时,才得以回家。面临绝境,鲁滨逊没有坐以待毙,而是积极与困难作斗争。

现实的我简直就是反面教材,遇到困难不敢面对,只会逃避,在学习上更是依赖爸妈,把学习当成了一种非完成不可的任务。

记得有一次考试,我一开始以为只会考一些和平常相似的题目,肯定是小菜一碟,可没想到后面的问答题却都是平时没做过的。我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汗流浃背。怎么办?怎么办?这次再考不好,回去又要挨骂。突然,我想到了鲁滨逊,想到了遇到困难应先冷静。于是,我渐渐地将情绪平静下来,认真地将题目多读几遍,先在大脑里构思,再在草稿纸上计算,一题、两题终于,我把所有的题目都做出来,我激动得差点跳起来。

读书诱发人的思绪,使想象超越时空;读书丰富人的思想,如接触智慧的老人;读书开拓人的精神世界,使人生更加美丽。同学们,热爱读书吧,你一定会和我一样收获意外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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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与书为友作文初一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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晒着温暖的春光,手中的是绝对不可缺少的,悠闲自在地看着手中那独具匠心的书,品味着作者的人生感悟,随着作者的妙笔生花,我感受到了,书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我与书是一个绝对的朋友。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患难兄弟,在困难时候,书就可以帮助我。比如有一次,我在树林里玩,不知不觉地,天沉下了脸,黑色一丝一丝地织上天空。我迷失了方向,心中不由地起了鸡皮疙瘩,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迷路了,我一心只顾着玩,根本没有在意方向,该这么回去?我就这样被困在树林里出不去了吗?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我的心里只有着急,只有慌乱。顿时,我的朋友——书,他曾今告诉过我,在野外迷了路,千万不要慌张,如何辨别方向,可以观察北极星,可以观察树的年轮。需要求救时,还可以点火生烟。我的心稳定了下来,想到了我身上还带着玩鞭炮用的火柴,我拾起几根书枝,我的朋友——书曾今告诉过我,可以摩擦起火,但是,有了火柴的帮忙,那样恐怕是多此一举了。我点燃了火柴,它带给我温暖和光亮,这温暖和光亮,我的朋友——书,恐怕要占的功劳也很大。我依靠着火光找着了北极星,有了北极星和朋友——书的帮助,我走出了树林。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铁哥们,在无聊的时候,书就可以陪伴我。每次做完作业,每次休息的时间,我会反射性地拿出一本喜爱的书,把他碰在手里,和他对话,和他交流心得,他是全世界知识最丰富的一位老师,有了他陪我说话,我不会寂寞,还能让他教我写作,告诉我一些我完全不知道的事情。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数是朋友,同时也是驴友,在和他聊天的时候,它能够带领我到一些我不敢想象的空间。我与他聊天的时候,他同时也是一架飞机,能够让我在家里就能领略到世界各地的风土人情,他也可以成为一架宇宙飞船,带我上太空,上月球。他同时是一架时光机,带领我回到过去,了解历史。我要感谢我的朋友——书。

我与书是朋友,同时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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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一本书的五年级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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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经说过“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好书,像长者,淳淳教诲;好书,是导师,循循善诱;如朋友,心心相印。”书,是开启智慧之门的一把钥匙;书,是带我们去遨游知识海洋的潜水艇;书,是带我们飞向天堂之门的一道彩虹。

你们应该没有看过《嘿,胆小鬼》之铁树开花吧!如果没有看过,那就听我为你们介绍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高龙顺。1985年出生于湖北,土家族,新锐儿童文学作家,致力于原创儿童文学创作。一边旅行一边走作,雉鸡有多篇儿童文学作品散见于报刊。《嘿,胆小鬼》是其第一部长篇小说作品。 The author of this book is Gao Longshun.Born in Hubei in 1985, the Tujia, a writer of the new childrens literature, dedicated to the creation of original childrens literature.While traveling, many childrens literature works are scattered in newspapers."Hey, Caring" is his first novel work.

主要内容小小是冥界的一个小鬼,他第一次稀里糊涂地来到人间,做了一颗胡萝卜,不想却害死了一只饥饿的兔子——兔子吃了他,他就在兔子的肚子里不停的闹腾,是兔子最终精神崩溃,一头撞死在树桩上。从此,人世间多了一个守株待兔的成语和懒鬼,小小也赢得了一个绰号——“胆小鬼”。重回冥界小小在咕噜小镇做了一名信使。他接受了冥王交给的一项差事——给神秘的塔中人送信,而此前每一位信使都成了那个人的早餐。绝望中的小小此时捡到了一颗破碎的心,于是决定拯救他。小小在坏脾气的药王大人那里偷了复活的秘方:一颗老虎的牙,一滴塔中人的眼泪,一朵闪电劈开的花,然后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千辛万苦、九死一生的采药之路了……

最后,小伙伴们《嘿,胆小鬼》故事非常好看,一起和小小、潘恩、小爱神、多诺万、普罗米修斯、宙斯、大嘴怪、土拨鼠一起去采药吧!

读了这个故事呀!我也知道了,做什么事不能稀里糊涂、不专心,应该专心致志,不然会会有大灾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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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一本书的友谊作文700字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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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柜里有很多很多各种类型的书。在这些书中,有一套《上下五千年》对我的影响最大,感触最深。

这套书是我表哥送给我的,在没得到这套书之前,我每天除了上学,回家,做作业,睡觉就无所事事了。直到星期六到婆婆家,见到我以为非常友爱的表哥就会一道玩游戏。除此外一切都抛于脑后。

一天,我又和表哥见面了,我提议“打游戏”,表哥却一本正经的对我说:“弟弟,别玩游戏了,我在芒果作文班学习,老师让我们多看书,多阅读,这样才能提高写作能力,今天我们就不玩游戏,就看书吧,我给你带了一本书来给你看”。说完从身后抽出一本书在我眼前一晃,我伸手抢了过来,一看是一本《上下五千年》第一册。在没得玩游戏的失落心情下,心不甘情不愿的随便翻着书。看着看着我入了迷,一篇一篇地看下去,真有点爱不释手了。

哥哥看我看书入迷的样子,又对我说:“弟弟,看书该比玩游戏好吧,‘玩游戏’是混日子,而看书,是长知识,以后我们要多看书呀。这《上下五千年》这书共四本,你还想看吗?”“想看,太好看了,你借给我吧。”“好,下星期六我给你带来。”

盼呀盼,终于盼到了星期六。我早早的到外婆家等着,只要有敲门声我都快步的去开门,一次次让我失望,直到下午一点过钟哥哥才满头大汗地跑回来,一进门就连声说:“对不起,对不起,我学作文才放学”,说完就赶快从书包里掏出其余三册递给我说:“我看完了,你喜欢就给你吧。”我高兴地抱住了哥哥,连忙说:“谢谢!谢谢!我也把我的《查理九世》送你吧!”哥哥也高兴的答应了。

从那以后,我一有空闲时间就不再玩游戏了,而是埋头扎在书堆里看书了。

我现在喜欢看书,是哥哥给我的《上下五千年》这套书带我走进的书的世界。

随着年龄增加,学习课程加重,我和表哥见面时间也少了。可《上下五千年》这套书却还在整整齐齐的立在我的书柜里,这套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友谊。(公众号:芒果作文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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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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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可以愉悦人的心灵,好书如同好茶,滋润你的心田;好书如同好酒,浇走你心中的忧愁。今天我就向大家推荐一本好书。

这本书叫做《童年》,它的作者是高尔基,一提到童年,大家脑海中浮现的是几个小伙伴下河抓鱼、做游戏,但这本童年讲的却不是作者童年的愉快,而是作者小时候悲惨的经历。

《童年》讲述的是主人公阿廖沙三岁时失去了父亲,母亲瓦尔瓦拉把他寄养在外祖父卡什林家,在阿廖沙3到11岁间,他见到了外祖父的专横暴躁,外祖母的仁慈温柔,两个舅舅的不争气,以及小茨冈的乐观、淳朴,这本书生动的再现了19世纪七八十年代前苏联下层人民的生活状况,写出了高尔基对苦难的认识,对社会人生的独特见解,字里行间通动着一股生生不息的热望与坚强。

阿廖沙寄住在外祖父家时,又接触到一种小市民的社会生活,而这个阶层的人的所作所为令人不堪,甚至令人感到厌恶,然而阿廖沙单纯完美的心灵并未受这些消极态度的同化,始终保持着自己高尚的思想,这种思想贯穿了他的一生,体现了他的所有内在美,阿廖沙的童年就如此,让人有不由得在同情他的同时产生一种敬佩之情。

想到阿廖沙,再想到我,心中会不觉地羞愧,阿廖沙比我还小一点,可我却不能像他那样,从今天起,我也要向阿廖沙学习。

童年属于你,同样也属于我,当然在我们内心感到空旷时,回想一下童年时代的自己,它会净化你的灵魂,让你生出无限感慨。去读一读《童年》吧,我相信他会带给你一段不一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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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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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爱好,那就是看。但是,又是看书太入迷,也会惹出麻烦来。

记得一天中午,妈妈正在煮鸡腿。这时有人来敲门,妈妈便急匆匆地出去了。妈妈出门前特意让我看好鸡腿,还说等烧好了就关掉火。我听了,使劲点了点头,说:“我知道了,这么一点小事,你就放心好了。”妈妈走后,我便坐在灶旁等。大概过了两三分钟,我有点不耐烦了,伸手把一本只看了一半的书捧起来,津津有味地看起来。看着看着,我不时哈哈大笑,有时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有时还会皱起眉头。我完全沉浸在书中的童话世界里了。忽然,一阵焦味直往鼻子里钻着,我不由自主地说了一句:“好臭啊!”就在这时,我才醒悟过来,马上放下手中的书,迅速关掉火。我一打开锅盖,就发现鸡腿全焦了,就像一块块黑炭似的。就在这时,妈妈回到了家,一闻到焦味就全明白了,妈妈二话不说,噼里啪啦把我臭骂一顿。我听着,心里很不是滋味,但也只能默默地在心里嘀咕:“书啊书啊,是你害了我啊!”

虽然我经常因为看书太入迷把事情搞砸了,但我依然坚持每天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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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关于小书虫初二作文

全文共 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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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班有一个同学叫小星,是一个“小虫”。

他长得圆头圆脑圆眼睛,精致的鼻子上面还架着一副眼镜,看起来知识很渊博的样子。不管你问什么问题,他都会给你答案,没有什么可以难倒他。所以他作文写是很好,故事也讲得最棒了。他经常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每次当他看起书来时都废寝忘食的。

有一次,学校组织去春游。一到郊外,同学们就像冲出牢笼的小鸟,个个都去玩了,唯独不见他的身影。我找来找去,原来他躲在一棵大树下面津津有味地看着一本书,正徜徉在书海之中呢。天黑了,大家要回去了,老师数来数去,就差“小书虫”一个人。老师叫同学们分头去找,原来他还在树下看书。我过去推了他一下,他才如梦初醒。

这就是我们班的“小书虫”。他看书看到有趣的地方时,就会哈哈大笑;看到悲伤的情节时,就会流下眼泪;看到发人深省的地方时,就会陷入沉思。你们说他是不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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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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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良师益友。书,人进步的阶梯。书,人类历史的结晶。总之,书是非常美好的东西。读书是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如果你喜欢读书,那么我们会有一致的肯定,读书就是一种享受,是一种不一样的感觉。所以我喜欢读书。而我与书的故事,真是非常有趣!

从我开始认字,我便开始学着大人的模样看起书来。我和书的缘分可以说是从小就有的。但是小时候不知道什么书好,是书就读。常常还沾沾自喜。为此闹过不少笑话……

小时候的我简直是一个“小书虫”,见书就啃。有一次看见书柜里的一本书,书的名字我早就忘了,不过记得是一本恐怖小说。可我并不知道,还看的津津有味。遇到不认识的字也没关系,总能知道大概意思。就这样一知半解的读了起来。因为书在我屋里,妈妈也没发现。有一天,妈妈来屋里叫屋吃饭:“桐桐,吃……”妈妈一脸惊讶的看着我,话说一半没了声音。“怎么了妈妈?”她顿了顿“桐桐,你怎么看这种书啊,这不是你该看的书!”“啊!”我非常疑惑:“这本书很好看啊,为什么不让我看?”妈妈一脸无奈,“宝宝,这不是你该看的书,看了晚上会做噩梦的。”我当时不懂妈妈的话,却也答应下来不再看了。后来经过妈妈为我解释我才知道,那是一本恐怖悬疑小说。其实我因为字认的不多,错过了好多可怕的情节,才没那么害怕!后来在妈妈的引导下,我才知道读书也要读适合自己的书,否则看了也没有营养,学不到知识也得不到共鸣。我应该读什么书?妈妈为我挑选了几本书《老人与海》《狼人莫克利》《夏洛的网》,果然每一本书都很有意思。我还记得不认识的字一定要查字典。嘻嘻!从此我正式踏入书海里。现在想想,当初的自己真是又傻又好笑。如今的我已经读了很多的书,只要有空闲时间,我都会用来读书,在书里我仿佛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快乐,我和主人公一起冒险,一起经历快乐与悲伤,一起享受生活,学习知识。读书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也让我打开了眼界。

看!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是不是非常有趣?其实只要书适合你,就一定能够读进去。如果你觉得我的故事很有趣,那就跟我一起读书吧!让书为我们插上翅膀,让书带我们走进更广阔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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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与书同行作文初三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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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知识的源泉;书籍,是成长的陪伴。”你要问我喜欢什么,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书。

如果你不相信,你可以到我的书房“探视”一番,书柜中成百上千的书籍,都见证着我的成长。

就说小时候吧!幼儿园时,每天总会有那么一段时间与书亲密。每到夜晚,依偎在母亲的怀中,听着父亲用幽默的语调讲着故事,便觉得无比幸福。那时候,我最喜欢看的便是“贝贝熊”,并且看一次笑一次。有一次熊爸爸给小熊兄妹洗澡,结果把泡泡浴上的一茶匙看成了一茶杯!结果弄得满浴室都是泡泡,自己还滑了一跤,有趣极了。就这样,我在书籍的陪伴下度过了欢乐的幼儿时光。

上小学了,虽然功课增多,但并没有影响我的阅读,更没有阻挡我对书的渴望。相反,阅读的时光还比原来多了。那时,我已学会自己阅读,不需要父母讲了,但每天夜晚,我还是会爬上他们那柔软舒适的大床,边撒娇边挤到他们中间,一起享受属于我们一家的阅读时光。这时候,《海的女儿》、《西游记》(儿童版)、《长袜子皮皮》等童话故事就相继来陪伴我了,我也从它们那里学到了很多。就这样,我们边读边悟,与书籍共同度过了充实的童年。

现在,上中学了,每天被各种公式“缠绕”,自然没有那么多时间在阅读上“陶冶情操”。但是,每到周末,我又可以和它们见面了。在久别重逢之际,我倍加珍惜,当然,还有些小小的激动。现在,我有了自己的书房,可以独自一人尽情享受快乐的阅读时光。不过尽管如此,我还是很怀念过去和父母挤在一张床上阅读的场景,甚至我还想让时光倒流,再来一次。可惜,时间一去不复返,我回不去了。

现在,我有一个小妹妹,快四岁了。每每看见她躺在床边,用恳求的小眼神让母亲给她讲故事时,我便感慨万千。有一次,我放学回家,路过两个妹妹的房间,发现父亲在给她讲故事,讲的是“小猪佩奇系列故事”,那是她最喜欢看的。当讲到一处好玩的地方时,她笑了,笑得是那么天真,看见她,仿佛就看见了当年的我。

不过,周末的阅读时光也有限,我既然不能回到从前,那还是回归现在吧!我走进书房,拿出那些现在正在陪伴我的名著——《西游记》(原著)、《朝花夕拾》、《三国演义》等,翻开阅览了起来。《西游记》讲述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孙悟空、猪八戒的形象令人愈读愈乐;《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代表作,文章生动精彩;《三国演义》讲述汉末三足鼎立的故事,诸葛亮的形象也是如此传神。还有《骆驼祥子》、《杨家将》、《水浒传》、《海底两万里》等名著,也都值得我们去读。

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书籍仍是我的伙伴,我们日日夜夜形影不离、不见不散。可以说,我的成长,永远离不开书籍。至此,我想说:“我,与书籍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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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与书的故事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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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件非常喜欢做的事,就像鸦片一样戒也戒不掉,你猜猜是什么事呢?或许你能够猜到——那就是看。想知道我和书之间发生了什么趣事吗?让我详细地告诉你吧!

我家里有很多书,书柜都放不下了,有一些就摆放在了沙发的靠背上,没事的时候我总会拿出一本看看,有时候有什么不开心,看看书就好了很多。有一次,我因为一件小事被爸爸责骂了一顿,坐在沙发上,心里很难过,顺手拿起一本《狼国女王》就翻开看起来。

看着看着,我仿佛进入了书中的世界,我看见了了大公狼黑三为了六只小狼崽忘我地与恶虎搏斗,看见了雌狼羊踢踢对小狼崽和黑三的无限柔情……看着看着,我的泪水模糊了双眼,多么精彩,多么真实,多么感人啊!我一字一字地咀嚼,一句一句地品味,一页一页地欣赏,里面的情节吸引着我,舍不得放下。我贪婪地读着,早把被责骂的事情忘到九霄云外去了,脑子里全都是书中的精彩内容和片段。就这样走火入魔一般直到把书全部看完,抬起头来,才听见妈妈带着怒气的声音:“你这是怎么了?喊你吃饭喊了多少遍了?菜都凉了!”

“哎呀!马上!”我这才合上书,从狼国的世界走出来,恋恋不舍地放下书,坐到了餐桌前面。

唉,对我来说,读书就像过去的人吸鸦片一样太容易上瘾了,一拿到书就恨不得立刻把它看完,要不然就日日思夜夜想,非要找时间看完了才行。这样的习惯真是戒不掉的“鸦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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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心爱的书

全文共 7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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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梓源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的是什么,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我喜欢。想知道为什么吗?且听我慢慢道来。

一次偶然的机会中,我真正接触到了书,便立刻被它吸引了,每每读书,我便沉浸其中。合上书本,我仿佛看到了书中那些伟大的作家:巴尔扎克、莎士比亚、雨果、托尔斯泰……比邻而居。而书中一一呈现在我眼前的是那中华五千年的文明历史,是那希腊神话中的英雄、神。还有哈姆雷特中的悲喜剧,每一帧,每一划,都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中,引起了我的兴趣,使我不能自拔。不仅如此,许多科普书我也去读。地球是怎么形成的?黑洞演变的过程是怎样的?太阳系有几大行星?霍金的《时间简史》提出无限的可能,《三体》中将科学和历史交织在一起,让我懂得了宇宙的奥秘。让我对宇宙、人生有了更深的思考。书中教会了我许多,它是我最好的老师,让我知道了这是一个神奇并且充满无限可能的世界。

书本的封皮各式各样,有的书在封皮用黑字清清楚楚的写着标题,吸引你的眼球;有的书配上了插图用来引起读者;还有的书用烫金大字标上了标题,显得十分醒目。它们所共同的是都有那缕缕的书香。虽然这些书的封皮不一样,但是它们都蕴含着丰富的知识、智慧和哲学。我非常珍惜我的书籍,隔一段时间就擦一擦,字迹模糊不清,就描一描,损坏了就重新补好。

我爱读书,《史记》让我懂得了古代历史;《爱的教育》使我懂得了人生的道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使我懂得了19世纪最伟大的盲人女作家海伦凯勒的成功来自于她的艰辛。我明白了只有多看书才能拥有更多知识,思想才不会落后。

书是我的伙伴,虽然不热情,但是很忠实。和书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书,你让我在知识里遨游;书,你让我懂得了无穷的奥秘;书,你陪我走过了几度春秋;书,你是我的心爱之物;书,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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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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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上学的路上,我捡到了一本奇特的。这是一本无字书,书里只有一个红色的按钮,这是什么呀?我摸着按钮想。

这时,书上出现了几行黑字:这是一本魔法书,能解答你所有的问题,只要您按下按钮,我就能显示您所想问题的答案。一个念头从脑海中闪过:今天就要期中考试,我可以让魔法书帮助我得一百分。我欣喜如狂,连忙抱起魔法书跑向了学校。

考试开始了,我一边按红色的的按钮,一边看着考试的题目,生怕被老师发现了。问题的答案立马在书上显现。我提起笔“刷刷刷”地把答案飞速抄到试卷上。没过多久,我便抄好了答案。我胸有成竹地走上讲台,把试卷交给了老师。这时,同学们看到了,都诧异我这么快写好试卷。

下课了,我抱着魔法书走出教室,说:“你可真是我的宝贝呀!这次期中考,我一定考得到一百分。”这时,魔法书说话了:“你怎么能把我当成了考试抄袭的工具,太丢人了!魔法失效!”说完,魔法书化成一股烟,消失了。

我呆在了原地,脸像火烧一样火辣辣的。我后悔莫及,我不仅丢掉了魔法书,还丢掉了我的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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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推荐一本书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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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过不少,但不管读几遍都不会厌烦的只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它被许多国家列为青少年必读书,书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海伦?凯勒,这个名字已经深深烙在我的心里了。

海伦?凯勒是一位盲人。1880年出生于美国一个小镇,她天生聪明伶俐,6个月时便开口讲话,一周岁学会走路,这让她的父母异常高兴。然而就在她19个月的时候,一场突如其来的病让她再也看不见、听不见这个世界了。

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靠一颗坚韧的心勇敢地接受了命运的挑战,努力学习、自强不息,掌握了英、法、德等五国语言,她毕业于哈佛大学,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她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四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谋福利,用爱心拥抱了整个世界,被《时代周刊》评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荣获“总统自由勋章”,成为著名的作家、教育家、演讲家、慈善家和社会活动家,她的事迹震撼了全世界。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以自述的形式讲述了海伦从小到大的成长历程,她伟大而不凡的经历,强烈地激荡着我幼小的心,让我深深佩服她不屈不挠的坚毅精神。书里面讲述的那些平凡故事,也让我倍受鼓舞,一次次地激励我在生活中努力克服困难,勇敢前行。

假如给海伦?凯勒三天光明,她究竟会怎样安排自己的生活?让我们一起来阅读这本书,从中寻找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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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七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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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喽!大家好!没错,又是我——海洋。一周不见,有没有想我呢!这周我给大家推荐的是《朝花夕拾》,下面,跟我一起走进去吧!

这本书的作者是鲁迅,原名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鲁迅”是他的笔名,其实鲁迅并非一开始就写文章,他在日本东京留学从医时,在看电影时,发现了中国人的腐败与懦弱,他意识到凭借医学,根本无法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于是,他毅然回国,弃医从文,要通过文章来医治中国人的灵魂,他写的文章都是白话文,就是通俗易懂的文章,他在当时的影响很大,他是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五四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主席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共有《小引》、《狗?猫?鼠》、《二十四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父亲的病》《范爱农》《后记》等十二部分组成。

让我记忆深刻的是《二十四孝图》,这里是元代郭居敬编,内容是古代所传二十四个孝子的故事。后来的印本都配上图画,通俗读物。书简要阐述了父母刚到百里之外为父母背米,向乙常吃粗劣的食物,对父亲恭敬孝顺,白天先把父亲的枕席扇凉,冬天先用自己的身体的父亲暖床。怀橘遗亲,陆绩六岁时到父亲的朋友家做客,拿了三个橘子藏在怀里,临走时橘子滚落出来,父亲的朋友问他,他跪着说:“我母亲最喜欢吃橘子,我是拿回去送给她吃的。”等故事。

看到这里,大家肯定会认为这些人们真孝顺呀!其实并非这样,你认为这些故事真的可靠吗?真的会有人“卧冰求鲤”、“哭竹生笋”、“郭巨埋儿”吗?这只不过是鲁迅在讽刺当时黑暗的社会背景和人们腐败的封建迷信。

读完之后,我觉得我也要向鲁迅那样,让社会中的腐败风气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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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枫叶虽无字,常读便是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7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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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坐在潺潺溪水前,抬头见树,低头见叶,微风吹起,中间一瞬,是他们在下落,终躺于地面。

初次见面,它在我眼里,不过是一副美画,亦或是女人鲜红的舞衣罢,悟不出什么道理。

听闻古人云:“夜深风竹敲秋韵,万叶千声皆是恨。”枫落之美,古来共谈。虽不赞同其意,却传情穿意,出神入化。

枫叶的悲惨,生于西风残照,一叶知秋,落下,便成了永恒。红染一瞬,火红一片便是它们最后的年华。秋天的叶,在坠;秋天的夜,在醉;秋天的枫叶,蜕变成了一片火海,为秋意增添了些许生机。恰似古人“枫叶落纷纷。”

枫叶的清高,如同洁身自傲,不与世俗同流合污,落下,便独清独醒。枫落一瞬,戛然而止,离开大树坠落于树根是它最后的选择。明朝挂返去,沧海寄余生。放弃了盛况空前,离开了污浊世俗,远离了鲜红似火的大树,坠入石海里成为永恒,洁身自好。恰似屈原“世皆浊我独清,世人皆醉我独醒。”

枫叶的回归,恰似雄鸟高飞,翱翔于天地万物间,坠入,便成了新生。落叶归根,返璞归真,追本溯源,暮然回首,不经意闻却在石头碎子处发现了它。就像鱼儿回到海里,枯枝埋入土中,羽毛长回翅膀,大鸟飞回巢穴,兜兜转转,还是回到自己最初的地方——新生,它知道,自己的坠落是为了新的开始,所以它选择坠落,也甘愿坠落。

它们心想着;“我独自一人,靠自己,我要从头开始。”便一个个愿意像跳水一样,“扑通”地坠入树根。恰似古人云:“世事短如初梦,人情薄似秋衣。”

枫叶的自由就像《撒野》里的“我想在你眼里撒野奔跑。”一样,无拘无束。它们在风中摇摆,它们驾着风,感受着世间的美好。仙人有带成黄鹤,枫叶有心随秋风。恰似古人云:“殷情谢红叶,好去到人间。”

枫为色,为生,亦为情;抬头见树,低头见叶,我听到一道“沙沙”声穿越过树林,心中不禁叹道:枫叶虽无字,常读便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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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一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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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王老师发的主题,想起了《狼国女王》这本,因为它的故事有趣又惊险。

之所以喜欢这一段,是因为里面的紫葡萄很勇敢,也是因为他很坚强,为自己的族群增添光彩。我来介绍一下里面的故事,以及为什么喜欢这本书的内容。

狼王头盔为了救女儿,很多公狼都想得到狼王的位置,但是年纪最大的母狼,为了不让自己的族群继续争吵,让紫葡萄继任狼王,因为他在紫葡萄身上看到了狼王的气势。紫葡萄一开始不想当狼王,但又不想让她的狼群吵架,只好当狼王。

紫葡萄成为狼王后,尝尽了酸甜苦辣。他们很久都不想当狼王,但是他不想让他奶奶伤心。最后紫葡萄带领的狼族只有四五只母狼,六只幼狼,一只公狼。你想知道他们是怎么生活的吗?下面的故事更精彩!

只剩下十几只狼,然后又遇到了另一群狼。紫葡萄想起这个狼群是他救的。在冰雪中,他们打败了杀死狼王头盔的老虎。两只狼合二为一,紫葡萄继续做狼国的女王。我不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很想告诉你一件我喜欢的事。

《狼国皇后》是沈写的。他大部分关于动物的书我都特别喜欢,但我就是喜欢这本书,他在书中讲述了紫葡萄的传奇故事和母爱的力量。它不仅讲述了紫葡萄带领狼的惊心动魄的故事,也展示了紫葡萄对他们五个孩子的爱和宠爱,尽管他们自己的宝贝一个接一个地从他身边经过。然而他还是想让自己的狼族过上更好的生活。最好不要提醒自己他们的事情,否则他会后悔一辈子的。紫葡萄用这样的东西让他的狼族长得更好。

听了我对这本书的介绍,我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拥有它或者关心每本书,因为每本书都有自己最珍贵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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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书对我的影响作文

全文共 8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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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文明五千年,而对人类产生重大影响的莫过于唐诗和宋词,它那短小精悍而又工整流畅的字句却蕴藏着丰富的情感、哲理和生活情趣,让人读后时而为作者的才华而拍案叫绝,时而为作者的悲惨遭遇而恸哭流涕,时而为作者豁达的胸襟所感动而无比欢畅。

诗词,就是这样引人入胜,就是这样让我情不自禁地喜欢上了它。

诗词给了我一片怡人舒心的风景。我时而陶醉于“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纯净无瑕,时而陶醉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悠然算得,时而忘情于“漠漠水田飞白鹭”,时而又感动于“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生活情趣之高雅。在这片纯洁、没有任何瑕疵的土地上,没有商人之间的勾心斗角,只有朋友之间的把酒言欢;没有官场的人心险恶,只有隐居山林的平凡生活。

在诗词的天空中,我们可以自由的飞翔,心情地欢唱,感受这片乐土带给我的和平宁静安详。

诗词给了我奔放豪迈的情怀和自信向上的态度。或许我一时吟唱“行路难,行路难”感叹世事的不平和生活的不幸,但我决不会失去继续生活的信心,我自信“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难买还复来”的生活信条,所以我时常惊异于李白那小小的身躯安能藏下那么多能量来抗争世道的不公,发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慨叹;我又时常感慨于失意的东坡,这个才华横溢而又不得重用的词人却时常发出“大江东去浪淘尽”“寄蜉蝣于天地,渺沧海之一粟”“竹杖芒鞋轻胜马,谁怕?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豪言来抒发自己的志向。

我感叹于杜甫诗的悲天悯人、忧国忧民,李贺诗的诡异多变,李清照词的柔婉中不失豪放,辛弃疾词的豪迈奔放,陆游诗词的深切的报国情感……

这一切的一切,让我如痴如醉。用最小的篇幅抒发最强烈的情感,即使现代最高明的微型小说亦不能比。短小的诗词,让得到了坚忍顽强和自信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让我得到了其中的大智慧、大道理,让我淡定从容的对待事务,让我不再忧郁,不现彷徨。

伟大的诗词,因为有你,天空不现阴暗。当乌云褪尽的时候,蓝天上灿烂的阳光会照亮大地,青草会更加鲜亮,花朵会蓬勃绽放,而我对人生路上的方向更加坚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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