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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读书笔记 劳煜来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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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父与子》是我看得最久的漫画书,我记得第一次看它是在寒假的时候,老师推荐我们买,我就立即把它买回了家,一屁股坐在沙发上,一边吃东西,一边津津有味地看起来。

我一看封面,咦,就很有意思。画面上的三个人,有一个坐在木马上的小孩,还有一个长得像甘蔗的人和一个长得像皮球的人,其中:“皮球”在倒立,“甘蔗”在扭着头,给小孩子剪头发。而且“皮球”的屁股上还顶着一顶帽子。我一下子明白了,坐在木马上的是儿子,那根“甘蔗”是理发师,而倒立着的就是孩子他爸了,于是我津津有味地翻开书看了下去,我发现,这本书里面的故事更好看,每一页都有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

《雪人的反击》让我明白了做人不能太过分;《会走的箱子》告诉我,人不要动歪脑筋;《我们还缺少的晨报》告诉我们要敢于创新。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失败的音乐会》。一天,父亲和儿子想办一场音乐会,于是,父亲买了一把萨克斯,儿子买了一把小号。两个人回到家,滴滴滴地开始练习。可是,两个人都认为对方吹的不够好,所以最后只是各自坐在一边生闷气,音乐会最终也没有举办。后来,他们两个盯着自己的乐器看了很长时间,父亲发现自己的萨克斯像个大烟斗,儿子觉得自己的小号像个平常玩的吹泡泡玩具,于是父亲倒了几盒烟丝在萨克斯的斗里,点上火,美美地抽了起来;儿子拿来一大桶泡泡水,把小号的口泡到里面,吹起泡泡来。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东西都不是绝对的只有一个功能,要学会开动脑筋,开发出新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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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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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讲的是爱丽丝在梦境中变成了小人,她遇到了一些奇怪的动物,它们有名字、会说人话。在这些动物身上发生了很多怪异和与众不同的事情。这些事情听起来有时候很残忍,比方说:“王后总是在打球的时候说,砍掉他的头。”有时候听起来有很可笑,比方说:“用红鹤当球棒,用刺猬当球。”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个坚强、机智、勇敢、果断、善良的女孩子。

这本书的作者刘易斯卡罗尔是个富有想象力的人,他其实是个数学家,却因为幻想小说出了名,他讲的这个故事给我的感觉,有时候像不易理解的散文,有时候像情节紧密的小说。我也是个爱幻想的男孩,但要像他一样多看书、多写作,才能像他一样写出奇妙、有趣儿的小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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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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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夏天,有一只母鸭,生了几只小鸭,其中一只最大的鸭子最丑,所以取名为‘丑小鸭’。丑小鸭很不受他的伙伴们喜欢,因此被驱逐出去。丑小鸭想和小狗做朋友,但小狗觉得他很丑不想和他当朋友便走了。任何人都不想和丑小鸭做朋友,所以丑小鸭特别伤心,每天都躲在天鹅湖旁边的草丛里。当它看到白天鹅落在水面上时,自己也跳到水里,把头低到水面上,突然,它惊讶的发现自己是一个天鹅的身体,而不是一个很丑的鸭子。它忍不住笑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人的一生中,挫折和痛苦我们都会遇到。重要的是我们要学会去面对。白天鹅,生在鸭场,成了最丑的鸭子,它痛苦孤独。人们往往只看到事物的表面,可是实际是什么呢?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我们遇事应该通过表面看本质。这样才会看到事物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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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楼梦读书笔记心得精选

全文共 8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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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首,一共刻画了327个人物形象,从封建高层到社会底层,无不包含涉及,并且一个个人物在曹雪芹的笔下显得栩栩如生,真实形象,让人觉得活灵活现,喜爱不已。并且关系错综复杂,情节量庞大,读起来令人反复咀嚼。而这样的一部精华佳作不是一蹴而就,其中蕴藏这作家曹雪芹的多少社会功底。

由于出身显赫的官宦之家,曾祖父曹玺曾深得皇上的信任,这样的家世背景使得曹雪芹对贵族家庭的奢侈生活有很深刻的体验,才足以将贾家的生活刻画的如此细致。并且曹雪芹的祖父也曾做过康熙皇上的伴读,书香世家,使得曹雪芹自小受到文学艺术的熏陶,有深厚的文学素养。

不料,在曹雪芹十二三岁时候开始家道中落,二十岁之后,曹家彻底败落,沦落到穷困潦倒的地步。这样的转折变迁,让曹雪芹经历了世态炎凉,人情冷暖,“生于繁华,终于沦落”的身世经历使曹雪芹体察到复杂尖锐的社会矛盾和黑暗丑恶的世道人心,加深了就他对社会生活的认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创作素材。他深刻体验并且明白人生的悲哀,世道的无情,看到了封建贵族的颓败之势,欺凌之恶,曹雪芹这个艺术天才,加上自身的桀骜不驯,清高傲骨,将自己的所有心血都寄托在了这一伟大著作—红楼梦上了。

而在红楼梦之中我却最最爱林黛玉。我觉得这个女子,虽是柔弱,却孤傲,灵动,骨子里深驻着自己的梦想,想那一经典画面,手提着锄子,挽着篮子,葬一方落红,那是自己的心迹。落红飘飞下,那是多么唯美多么凄美。家道中落,无奈进京,寄人篱下,心寄宝玉。在当时迷乱的贾府,在当时奢靡的贾府,在当时礼尚成风的贾府,在当时上行下效的贾府,在当时唯利是图的贾府,在当时人心险恶的贾府,她没有薛宝钗的处事圆滑,稳重端庄,但是她却有自己的冰洁,自在,潇洒,恬然。

她她像水一般,安谧却灵动不已。身躯虽是瘦弱,但看到的是多少男儿所不曾却若天地一般,有大美而无言。在当时考取功名利禄为驱动的时代,她却没有极力劝说宝玉读书考试,不屑日日与人争斗,时时绑紧神经,心怀诡计,而是在琴棋书画中寻觅黄金屋颜如玉,与贾宝玉一起畅游西厢记!在爱情里,她坚守,她坚持!让我看到一个在如此封建的社会中却又多么勇敢的知识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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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五年级窃读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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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学期上的第一课,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一课的课题是《窃读记》,它主要讲述了一个小女孩放学后急匆匆的赶到一家书店看书,到书店的日光灯亮起来的时候,才依依不舍的回家。有时,为了不引起书店老板的注意,她会贴在一个大人的身后,仿佛是他的小妹妹或者小女儿,反应了当时旧社会的贫穷和困苦。

“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这句话说的很好。吃饭,是指人肉体上所需的营养;读书,是指精神上的成长。人的精神是可以驾驭肉体的,你只有不断的从书本中吸收知识,获取知识,那么你才能取得更大的成就。

你看,现在哪位作家不是书读得多,你看,高尔基、林海英、叶圣陶这么多作家,有哪位没读过书?我们的语文老师跟我们讲:“同学们,你们要多读书,读好书,好读书,从书中学知识,做一个爱阅读的人。”可我们总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根本不听老师的劝,现在好了,弄得我们班现在作文水平,全年级倒数第一!

哎!说起读书来,还真是惭愧!去年,我爸为了让我多读书,给我办了个图书证。头一天,我只借了一本书,可只看了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就还回去了。后来,我越看越少越看越少。后来,我爸只有逼着我看。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书中有很多乐趣。到目前为止,我的作文水平逐渐有了提高,从原来的中等一直到了班里的数一数二的作文明星,我要感谢读书!

《窃读记》中的小女孩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我们无法体会到的,总之一句话: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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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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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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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中老人与海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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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孤独的小舟,一片浩瀚的大海,一位沧桑的老人,一个纯真的孩子,一个个形象在我的脑海里交替浮现,我不断对自己发出疑问:究竟是什么支撑着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独自在茫茫的大海上捕鱼八十四天?

我只记得那天老人一遇到大马林鱼时,他便知道自己人单力薄,但他丝毫没有退缩的念头。

“我跟你奉陪到死,”他说,“因为当渔夫正是我生来该干的行当。”当钓索勒在老人背上,疼痛超越了忍受的极限时,老人便念起祈祷文来缓解痛楚。等到鲨鱼一再来袭时,老人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船桨上乱扎;刀子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丢了,他用舵把来打。尽管鱼肉都被咬去了,但老人依然对大马林鱼不离不弃。

也许有人会认为老人最后只留下了鱼头鱼尾和脊骨,真是可悲。不,不是这样的,在这次出海作业中,老人最大的收获是在过程中,而不是在于结果。在征服大马林鱼的过程中,我们无法想象老人如何改写那伤痕累累的苦难史,如何在力量悬殊、筋疲力尽的情况下使“庞然大物”成了他的手下败将,成为精神上永远的赢者。

你听说过戴摩西尼吗?他是古希腊着名的演说家,他一生下来就口吃,这使得他吐字发音不准,虽然有满腹的见解,却无法一气呵成地表达出来。为了克服这个缺陷,戴摩西尼常把石子放在嘴里,跑到海边,面对大海练习演讲,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居然把口吃的毛病改掉了。为了能专心练习口才,他甚至把头发剃掉一半,以打消自己想出去游玩的念头。经过不懈的努力,戴摩西尼终于成为闻名遐迩的大演说家。

从口吃到演说家,从八十四天捕不到鱼到只身捕获大马林鱼,这些看似不可能的事在戴摩尼尔和老人圣地哥亚的超人努力下终成为现实。海燕飞越大西洋,是因为它征服了自己对于大海恐惧;凤凰浴火重生,是因为它征服了死亡对于自己的威慑;蝴蝶破茧而出,是因为它征服了虫茧对于自己的束缚;老人只身捕获大马林鱼,是因为他征服了自己相对于大马林鱼的微不足道。

就像老人所说的:“人不是为失败而生,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可以被打败”。只有不断征服自己,挑战自己,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成为奇迹的创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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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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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在妈妈的引导下,我又读了一次《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妈妈讲了这本书的来历:因为作者刘易斯·卡罗尔非常喜欢一位叫爱丽丝的小朋友,就有了这本《爱丽丝梦游仙境》。

爱丽丝是一个善良、坚持自我、勇于探险的小姑娘。一天,爱丽丝与姐姐坐在池塘边玩。突然看到了一只的兔子从面前跑过,爱丽丝跟着兔子跳进一个大洞里,开始了仙境之旅。爱丽丝在仙境里遇见了许多奇怪的人物:“白兔先生,胆子很小,他把爱丽丝带去了仙境。柴郡猫,一只会笑的猫,是奇境中为数不多的清醒的生物。红心王后脾气暴躁的统治者,动不动就要砍掉别人的脑袋……”

爱丽丝在这个神奇的国度里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情,成长了。我读完这本书,觉得自己要学习爱丽丝善良、勇敢,带着自己的好奇心去探索我的未来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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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楼梦读书笔记初5

全文共 10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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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若说有奇缘,如何心事终虚化?一个枉自嗟呀,一个空劳牵挂。一个是水中月,一个是镜中花。想眼中能有多少泪珠儿,怎经得秋流到冬尽,春流到夏!——《枉凝眉》

红楼梦》,一部书中人物的悲剧,一部作者的悲剧。曹雪芹不仅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生活,而且赞美了封建礼教下纯真的爱情。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书中的人物多达900多个,而其中我有一个最喜欢——探春。

“才自清明志自高,生于末世运偏消。清明涕送江边泣,千里东风一望遥。”“[分骨肉]一帆风雨路三千,把骨肉家园齐来抛闪。恐哭损残年,告爹娘,休把儿悬念。自古穷通皆有定,离合岂无缘?从今分两地,各自保平安。奴去也,莫牵连。”

在那样一个千顺从,万顺从的时候,只有她敢于去抗争,敢于去维护自己的尊严。一个敢于同命运、同邪恶斗争的人,才是生活的强者。而她“分骨肉”的无奈或许就是这个时代的悲剧了。

在《红楼梦》中的一段情节——黛玉葬花,这是我很喜欢的一个情节,也是黛玉的个性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说“不读《红楼梦》就不是中国人”,清末有《京都竹枝词》“开谈不说《红楼梦》,读尽诗书亦枉然”,可见《红楼梦》对中国影响之大。

我所看的《红楼梦》,不仅仅是120回的通行本,还有周汝昌校汇本、甲戌本、戚序本,一共四个版本。我没有看高鹗的续书,因为我总认为,曹雪芹的《红楼梦》不是那样子的,我可以通过自己的发现,去还原一个我认为真实的情节而不受高鹗的影响。

《红楼梦》博大精深,次次读次次悟正是它的不朽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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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水浒传六年级读书笔记读后感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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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 读了一本关于英雄豪杰的书。这本书就是四大名著的水浒传。这本书讲 的 是一百零八个好汉因走投无路而上了 水泊梁山的 故事。

在一百零八将中我 最喜欢的是长着满脸胡子,皮肤黝黑的李奎。他个性非常暴躁,而且骁勇好战,手拿双板斧,人称黑旋风。我喜欢他的 原因是因为他很孝顺。

有一天,李奎要接他的母亲去梁山上安享晚年,可他的母亲要喝水,于是他就去找水,回来的时候却看不见他的母亲了,李奎找啊找,到了一个山洞前看见两只虎仔在吃他母亲的腿于是就杀了它们。接着从山洞里又冲出来一只张着血盆大嘴的 母虎。母虎张牙舞爪,李奎一点也不怕。拿起板斧砍向了母虎。母虎死后李奎哭着把他的 母亲埋葬了。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我应该向李奎学习,孝顺自己的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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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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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丽丝梦游仙境》是由美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荒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她昏昏欲睡。突然,从她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它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她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去……随后,发生了种.种有趣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分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判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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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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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躁、喧嚣的世风刺痛了我的灵魂,心头不禁一酸,泪下,悲叹十九世纪社会里的残酷。

天堂是污猥的,它被富人玷污了;地狱乃圣净的,它被穷人净化了。身处仿如伸手不见五指的地带,像女主人公玛格丽特般无奈,习惯于挥霍无度的生活,不断寻欢作乐麻痹自己。在那弱肉强食的社会里,没有人性可言,只有金钱万能。整个社会都变成了虚伪、冷酷、无情的基地。以至于一部分人的灾难往往会成为富人的风景,现实往往就这样残酷。

不是浮萍,为什么漂泊;不是雨滴,为什么堕落;不是飞鸟,为什么无依无靠;不是沙漠,为什么孤独寂寞。在那黑暗的社会里,穷人只会挣扎着生存,不得已做自己不愿意做的事。虚伪的寻欢作乐,内心却空虚无助,但玛格丽特鲜活的灵魂却一直追求着一方宁静,一直追求着一份纯洁的爱情。正如她那忧郁的双眸的背后,一直憧憬着温暖的阳光,于霜林深处,看见了红红的二月春花;正如她那徘徊的步伐,一直期待着那双拥抱她的手,与她双双共游。

男主人公阿尔芒的出现给予了玛格丽特的尊重与爱。爱的光芒四溢,使他们沉浸于乡村的浪漫时光。也许他们的小情调,在一种宏大的叙事中,显得过于单薄和轻飘了,但他们还是愿意听凭内心的呼唤,就这样一直相偎相依地走下去。虽然,每个人都无权选择自己的出身,但却有权选择自己心灵存在的方式。奇妙的心灵音乐——爱,令玛格丽特尝试着摆脱心灵的枷锁,可是世人的偏见、冷嘲热讽却造成了玛格丽特往后的悲剧。现实,往往就是残酷的,你若要获得自由的翅膀,唯一的一个方法——改变社会里的不公平!

相信,社会里的疤痕,只会留下记忆里的倒影,倒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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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三毛流浪记》读书笔记300字二年级作文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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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解放前的上海,三毛是旧上海的一名流浪儿童,他没有家,没有亲人,无家可归,衣食无着。吃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在垃圾车里,冬天就以破麻袋披在身上御寒。为了生存,他卖过报,拾过烟头,帮别人推黄包车,但总是受人欺侮,但他挣到的钱连吃顿饱饭都不够。只有与他命运相同的流浪儿关心他,给他温暖。

一天,他在路旁拾到一个钱夹,好心的三毛把它交还了失主,而失主反诬他是扒手,打了他一顿。流氓爷叔见三毛年少不懂事,便利用他做坏事。等三毛明白自己受了爷叔利用时,宁可饿肚子,也不再乾爷叔教他的坏事。

一个有钱的贵妇人收养了三毛,给他穿上皮鞋,对他进行管束,天性散漫的三毛不愿在富人家过寄生虫般的生活,在一次为他举行酒会的时候,他捣乱酒会,脱下华丽的衣服,披上麻袋片,又回到流浪儿队伍中来。和往日一起讨饭的小伴一起,走向属于他们的流浪生活。

解放后,他结束了流浪,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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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稻草人》三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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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人》说的是稻草人有着一颗善良的心。一天夜里,稻草人连续遇到了三件悲惨的事件,他呼救着人们赶来,就像是飞蛾扑火一般。为了不再看到这残酷的景象,稻草人祈祷着阳光的到来,却又是无能为力。

我觉得善良的确是人的一种美好品质,可是薄弱的力量是不能唤来求救的。但稻草人那种善良、纯洁的美好品质值得大家一起来学习的。

稻草人没有王尔德笔下的快乐王子那样有朋友的帮助,但稻草人没有朋友也能做得这么好,他的独立性也是值得我去学习的。

《稻草人》这篇童话虽然有点悲伤的情调,但是这篇童话却写出了一个人该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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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学生阅读骆驼祥子读后感_读书笔记

全文共 9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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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著名作家老舍的代表作品,这篇长篇小说是语言艺术的巨大成就,同时给后人予以警示。

本文写了中国旧社会对人的影响,描写了一个踏踏实实的人力车夫堕落为一个行尸走肉的末路鬼的过程。老舍生动形象地把祥子的堕落的过程以精致的手笔描绘了出来,用这平易、自然、纯净的文笔令人对旧社会的“吃人”现象感到毛骨悚然。

我所惊讶的是为什么一个旧社会对人的影响竟是如此巨大?当我再回头观望全文,我才发现是周围的人对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先是军阀抢走了他经多年积蓄买的车;祥子又积蓄多年准备再买车,可孙侦探却夺走了他的钱,虽然这时的祥子已经丧失了许多信心,但他仁然没有放弃自己的理想;而后来,他娶了虎妞并借了她的钱买了新车,可命运又一次让他失望了——虎妞死了,祥子不得不又卖了车为她安葬;之后小福子的死又给他带来了巨大的打击……就这样,祥子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社会里渐渐堕落,他在这样的环境里渐渐“明白”:人仅仅踏踏实实地生活是不够的,只有那些狡猾贪婪的人可以在这个社会立足。于是祥子慢慢失去了人性,变成了一个社会的末路鬼。

本文的精彩之处在于对人物的细致且精湛的描写。老舍笔下的主人公祥子在文章的开头是一个朴实善良,坚忍不屈的一个人力车夫,他认为只要努力就能有回报。但在旧社会腐败的环境下,最终开始使他渐渐地变得软弱,变得像那些“普通人”一样吃喝嫖赌。当我们看完全文再回头看看,不经惊讶人的堕落竟是如此迅速,旧社会的可怕之处就在这里。

理想和现实总是充满了矛盾,。虽然大部分人为了自己的理想不断奋斗,但最终却不一定能够真正获得成功。当他们看到那些享受着他们所渴望的生活的人的经历时,他们便渐渐变得邪恶了。但在这样一个旧社会里,人必定会被吞没在里面,它的腐败使人们渐渐失去人性,个个只为自己着想,在这样一个失去正义感的社会终究会被淘汰。

这就是旧社会的可怕。它就像是一个病毒,人们虽然憎恨它,但它永远存在并且会永远地吞没所有人,而我们则应该将自己最真诚的一面展现出来,同时给予他人以忠告,才能使这个世界变得美好。人虽然是善良的,但也是邪恶的。不过人们向往美好的时候往往可以获得更美好的未来。

希望旧社会可怕的魔魇不再降临到我们的头上,让这世界多一份关心,少一点邪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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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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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爸爸给我借了一本书,叫《皮皮鲁传》,这本书的开头这样写道:“这是一本专门写给男孩子看的童话书。”我就想不通了,为什么这本书非要写给男孩子看呢?为什么不可以让女孩子看呢?我很不服气,就把这本书仔仔细细地看了一遍。

这本书讲的是:皮皮鲁坐上了一个“二踢脚”飞上了天空,然后,他去拨了“地球之钟”,扰乱了地球人的生活习惯。为了能把“地球之钟”拨回来,他决定再次坐“二踢脚”上天。在寻找“二踢脚”的过程中,他进了三眼国,坐了牢,最后逃了出来。他还帮一二三四五总统治好了总是开会的毛病,他还见到了奇奇市长、没没够部长、盗盗部长、无底洞部长、多来米法索拉西多部长,他还遇上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皮皮鲁长大了,成熟了,他再次成功上了天,把“地球之钟”拨了回来,使地球人的生活恢复了正常。

看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皮皮鲁是个聪明、勇敢、正直、面对困难永不放弃的小男孩,我要向他学习。今天,我有一道数学题目不会做,我想放弃。但是,看完这本书以后,被皮皮鲁的精神所感动,我决定不放弃,最后终于把这道难题解决了。我希望爸爸以后多借一些这类书给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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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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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看过多少遍,不知翻过多少次,这本书总是让我不厌其烦,看一遍又一遍,书中的故事总是吸引着我,因为那是关于小学生的书,一本故事书。可我觉得那是一本教育书,教育我们小学生做人不能懒惰,要勤劳,踏踏实实的学习。

故事中的小木偶原本是一个淘气顽皮、不爱学习、喜欢搞恶作剧的人,后来他经过重重苦难,各种倒霉事、伤心事,明白了要好好学习,勤劳做人,孝顺父母,最终变成了真正的好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很受启发。这本书告诉我一个道理:只有变得善良 、勇敢、孝顺、有信心,无论什么事,什么愿望,最终都会取得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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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朝花夕拾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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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中,我有幸读了大文豪鲁迅的著作—《朝夕拾》。

《朝花夕拾》是鲁迅1926年所作的叙事文集,共10篇,它真实地记录了鲁迅青少年时代的生活经历和思想变化的发展。

《朝花夕拾》这本书在选材上善于以小见大,通过生活中的小事,展现出宏大的社会风貌,表达深刻的主题。既写出了作者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又写出了作者对新文化运动和民主革命的支持;既写出了作者对精神麻木的民众的悲哀与愤怒,又写出了作者对童年、对大自然的美好回忆向往以及对压抑儿童天性的封建教育的不满。

作者鲁迅在《朝花夕拾》中成功地塑造了具有鲜明性格特点的人物。如勤劳朴实,热爱生活的长妈妈。长妈妈是鲁迅儿时的保姆,她常给“我”讲故事,让我觉得“她”有“伟大的神力”。她知道“我”喜欢《山海经》,不识字的她不辞辛劳地帮我买了回来。

还有严谨认真的藤野先生,藤野先生对工作及其认真,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改过了,连讲义上画的血管移了一点也要指出。鲁迅笔下的人物形象不仅具有鲜明的性格特点,还具有人性的复杂性与矛盾性。如长妈妈因为社会的影响,保留了很多迂腐的社会习俗。如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等,这些描写使鲁迅笔下的人物更加生动,更加有血有肉。

在《朝花夕拾》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是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它描述了作者儿时在家中百草园得到的乐趣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揭示了儿童广泛的生活趣味与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私塾教育的尖锐矛盾,表达了应让儿童将康活泼成长的合理要求。

读完了《朝花夕拾》,我不仅对鲁迅的文采有了更多的了解,也获得了一些对人生的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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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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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与子》是一本幽默连环画。它的资料十分丰富,它使一代又一代人从中获得快乐。每个阅读《父与子》的人都无不为这一对从不安分,总得惹出点儿事来的父子由衷的发笑。

《父与子》由他们平常开始,过着快乐的生活。车子坏了用脚蹬着走。父亲吸烟被儿子以为着火了,立刻就取一桶水泼过去。儿子打翻了墨水瓶,父亲要打他,可他发现儿子裤子破了,就先帮他缝补裤子,儿子以为没事的时候,缝补完了还是照样打他。还有一个让家长签字的绝招,儿子问父亲:“你能蒙着眼睛写自我的名字吗?”结果父亲上当了,儿子把试卷给蒙着眼睛的父亲签字,签完了父亲还在为自我能蒙着眼睛签字而骄傲。

父与子是一对可爱而搞笑的人物。他们善良、正直、真诚和宽容,懂得生活,有幽默感。他们对生活中的奇遇或凡人小事,总是抱着乐观的态度,平和的情绪,有时甚至显得天真,去消释矛盾,去自寻其乐。我们每个人,不论是小孩或大人,只要具有幽默情趣与平和的心态,生活中如何没有快乐呢?

看过这本书的人,必须忘不了这父子俩典型形象:脑袋扁圆、总穿一件马甲的父亲,一头乱发、小不点儿的儿子。

每个家庭就得以父与子为榜样,过上和谐、快乐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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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简爱读书笔记七年级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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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简爱》和《第二性》是现代女性必读书,虽然我是男孩子,但也因它的名气而被吸引了。简爱—一个出身卑微,生活道路曲折,却始终坚持维护独立人格,追求个性自由,主张人生平等,不向人生低头的坚强女性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文中主人公简爱双亲因病去世,之后简爱就跟着冷酷无情的舅妈,残暴无情的表哥约翰过日子。约翰经常没事找事就打简爱,下手特别狠,舅妈也不阻止,还把约翰视为掌上明珠。有一次,简爱忍无可忍了,跟约翰扭打起来,因为约翰人高马大,所以简爱被打的头破血流,遍体鳞伤,而舅妈却视为不见。想想我自己,爸爸妈妈把我视为宝,生怕我掉一根毫毛。

后来她被可恨的舅妈送到慈善学校,那里不仅衣服少还冷,并且饭也不多,根本不是正在长身体简爱应该在的地方。从小到大我吃香的、喝辣的、用好的,和简爱一对比我太幸福了。

简爱毕业了,又在学校做了两年教师,但是她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她希望有自由自在、海阔天空的生活,她另找了一份工作—家庭教师,与庄园罗切斯特擦出了爱情的火花,但因为婚礼上的变故,简爱不得不离开……不过最终他们还是走到了一起。

现在社会,人们为了金钱和地位而放弃爱,但也有一些像简爱得到真正爱的人。《简爱》这本书讲的就是一个爱予人人平等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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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浒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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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王朝,末,一百零八位好汉无奈被官府逼退无路,便径上梁山。各路好汉终在此聚义集结,其编为,一百单八将。以呼保义宋江为首,宣战敌对山寨和地方恶霸,呼“替天行道”起义朝廷,这就是一场农民起义。

作者施耐庵,向我细说了什么是江湖,又向我述说了什么是豪客。一卷《水浒传》,让我目睹了起义英雄们的满腔热血与豪情壮志,以及那些绿林英雄们的江湖义气,但同时,这也让我深刻地思索到从这场起义折射出的当时的社会问题和起义失败的根本所在……

而我思索前头得到的便是,几度无奈,几多挣扎,奈何官逼,民后反之。

在那个社会里,在那时的朝野之上,多少奸臣权倾朝野,尸位素餐。而高俅便是这股污流之中“最佳”的典范。他身为殿帅府太尉,却对自己的养子不加管教,反倒宠溺万分,纵容其养子胡作非为,甚至调戏林冲的娘子。他还次次与陆谦在背后设下圈套迫害林冲,活活将八十万禁军的教头逼上了绝路,才使林冲在山神庙外杀陆谦。更让我痛恨的是他的奸诈阴险,竟将水银滴在宋江与卢俊义赏得的御酒中,使得这两位好汉中毒身亡!令人愤恨。

可是我们再反观,替天行道的梁山泊实力强大而为何失败呢?我认为,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这场农民起义的局限性与不彻底。首先,起义顺利至成功将至时,宋江、吴用等头领不愿再继续做强盗与朝廷作对,最后低头接受了朝廷的招安,奉朝廷之命东征西伐,受朝廷差使去镇压别处的起义造反者。其实宋江已经坐上犯罪集团黑老大的这把交椅,决定造反朝廷,碍于口号响亮喊的是“替天行道”,所以只反贪官与恶霸,最后又不得不继续臣服天子脚下乖乖地做顺民,才导致了梁山好汉们最终的悲剧结局。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一味的妥协退步,是无用的,只有彻底地深掘根源,才能使自己得到真正的解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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